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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确保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连续性。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代区政府起草了《市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报送市政府、区委和区人大,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以考核为抓手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对全区各部门、乡镇街进行2020年度考核,评选出先进乡镇街3个,先进区直单位5个,先进个人10名。
二、坚持规范行政执法。
1、落实规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为保证“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2010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并于年初组织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及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台帐。上半年,我局还完成了“五五”普法全国统编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征订《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2000多册。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3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法律六进”工作实施方案,并抽调18名法律专业人员成立“五五”普法宣讲团,在试讲演练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率先完成“法律进乡村”活动,宣讲团成员结合农村实际,以《宪法》、《条例》、《公证法》、《继承法》和农民工维权知识为重点,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巡回授课,共1万多名基层干部群众参加了学习培训。进入6月以后,我局又组织宣讲团成员备课,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将陆续启动。
3、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上半年,我局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全国土地日等特殊时期,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了有关专业法的宣传活动,联合市交警部门到金集、安乐等中学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并通过《普法简报》、电视、网站等媒体,积极做好普法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今年5月,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司法所从原先28个撤并为15个,到目前,15个镇(街道)司法所共配备司法助理员16人,平均每所至少配备了1名正式在编人员;全市已实施国债项目的司法所共11个,剩余4个司法所正在进行国债项目申报,今年内采取垫资方式全部建成,其中有2个已经开工建设;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我局制定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采取“四个一”的管理模式,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例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年终司法所长还要向局党组述职汇报一次,确保规范化要求落到实处。
2、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局统一了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格式,要求每个司法所全年形成规范化调解卷宗不少于20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纠纷月排查制度、纠纷月报告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半年,全市司法所和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86起,调解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件,防止群众性械斗1起,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实现建档管理。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共排查出2004-2006年刑释解教人员437人,其中已衔接367人,逐人登记并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详细情况表》,对未衔接人员已向公安部门作了通报,力争查明去向。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规范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卷宗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并按要求做好帮教记录,无一脱管、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培育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
1、全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省厅、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办理市政协相关提案,今年3月以来,我局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局机关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查摆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
2、大力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上半年,我局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管理职责,集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活动,一是对非法从事法律服务人员展开专项清查行动,全市共排查出8名“黑律师”,已全部被责令停止非法执业;二是聘请了15名行风监督员,实行开门评议,加强对法律服务行风的社会监督;三是结合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优化整合,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从28个整合为18个,律师事务所由4家合并为3家,相关人员进行了重组;四是完善了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机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委员会,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各类投诉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答复;五是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分别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五是建立执业公示制度,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逐步通过网站对外公布。
3、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11家,各类诉讼案件20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市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840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03家,诉讼事务90件,非诉讼事务82件,调解纠纷90件,协办公证50件,见证30件。
四、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加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办案流程,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分流程序,对于基层工作站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先由中心审批,再分配办理,杜绝有偿案件;二是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档案,统一印发了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三是规范接待咨询工作,设置了“148”接待咨询登记簿,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电话接听和来人接待工作。上半年,全市共登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62人次。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今年3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汽车站广场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活动,向外出务工人员散发《农民工维权手册》300余份;5月2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残联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助残日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我们还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业务,公开服务电话和申请渠道,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
3、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今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市15个镇、街道已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上市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5个单位,全市现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并统一制作了匾牌,将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办案流程、工作制度等公布上墙,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五、坚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按照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原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深化教育活动方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项规定任务,在抓好《江文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基本学习科目的同时,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开展“以案析理”大讨论、举行新老党员宣誓仪式、组织学习考试、举办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展等各种形式,不断丰富教育活动内容,增强了教育活动的效果。: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我们要求所有参学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撰写2篇心得体会,并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百名群众评议活动,对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深入抓好清理思想、查摆整改工作,积极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继续抓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1、狠抓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围绕构建“先进平安县”的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同时,继续推行“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把人民调解案件补助标准由50元/件提高到60元/件,调动各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矛盾纠纷681件,调处纠纷681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661件,调成率97.1%。与此同时,对全乡2008年进行认真审查,“一案六表”健全完善达870本,共兑现补助4.35万元。
2、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刑释解教工作台帐,做到全面掌握近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情况。二是切实落实好回乡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措施,做到不失控、防脱管现象的发生;三是尽力协调有关部门尽量拓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尽力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上半年共接收刑释解教通知书57份,其中:刑释人员53人,解教人员2人,社区矫正对象2名。安置46人,帮教57人。
3、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县委、政府的请示汇报,成立了以县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社区
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司法局。同时,根据昭通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云南省社区矫正衔接工作若干规定》三个文件进行转发,要求各级各部门进行认真学习,在工作中认真抓落实。目前,全县例入社区矫正对象2名,
矫正工作正稳步向前推进。
4、认真贯彻落实周边联防联调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周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县地处云南省东北部,与川、黔的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叙永县、毕节市5县市20个乡镇53个村接边,边界总长200余公里。近年来,我们针对跨省矛盾纠纷多发的实际,积极探索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解的新方法和新举措。2008年7月,与毗邻的四川珙县签订了《行政边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范、调处协作协议》,对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进行联防联调。特别是2008年10月全市召开“三省六地州市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暨和谐周边建设研讨会”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今年4月20日,我县会同四川省叙永县,在分水镇召开了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川滇两省边界的十个乡镇。会议分析了当前省界接边地区的矛盾纠纷形势,研究了对策,交流了经验,签定了《边际联防协作协议》和《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协议》。5月11日,又积极配合四川珙县,在该县王家镇召开两省五乡镇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会议,进一步修定完善联合调委会章程、边际联调信息制度、联调委员会纪律、信息收集及反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搭成了有关工作共识。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我县与接边地区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调处。近三年来联合调成了省际接边地区矛盾纠纷60件,仅今年以来就调成5件。接边地区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推进“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规划的进程。
1、县普法办加强对各普法单位的指导,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现代法治精神为重点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突出抓领导干部、青少年、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二是各部门的普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有内容,认真开展了《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了三月综治宣传月活动,重点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四是按照市局要求,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知识竞赛活动。
1—6月,全县共培训法制宣传员700人次,累积开展普法宣传81场次,编印法制宣传资料42期共15万余份,制作展出法制宣传图片80套6050张,举办各种影视文艺宣传晚会30次140场,办法制宣专栏、板报468期,制作宣传标语4008幅,出动宣传车宣传205次听众达2.3万余人次,广播宣传1080余次听众13万余人,法律咨询230次1868人,县乡领导上法制课130次听众68000人,其他人员上法制课868次听众7余人。
2、充分发挥××县法制培训学校工作职能,努力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严格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提高的工作原则,遵循“团结互助、好学上进、学法守法、关爱他人、规范自我、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狠抓学校管理和内部运行机制建设,目前有在校学员53名。
(三)全力抓好法律服务工作
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坚持内部奖惩激励机制和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努力规范律师执业道德和提高律师执业水平。1-6月共办理各办理各类案件41件,其中民事类24件,刑事类10件,非诉讼案件1件,仲裁1件,法律援助5件。
公证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已办理各类公证80件。
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了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使这一法律民心工程在全县真正落到实处。已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件,其中:民事案件14件,刑事案件4件。
法律服务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在人少条件差的情况下积极办理业务。办理诉讼业务3件,解答法律咨询28人次,担任法律顾问1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
(四)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抓好“八个一”活动
自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后,按照“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保障民生”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我们从三个方面狠抓“八个一”活动。一是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及方法步骤。二是于4月11日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了明确分工,局党组成员挂钩联系乡镇,局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基层科、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分别挂钩到83个村及4个社区,各司法所结合实际,积极配合抓好辖区内“八个一”活动。三是认真抓好各项活动内容。普法宣传方面,认真组织宣传与农业农村农民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自开展活动以来,累计开展普法宣传81场次,发放各类资料15万份,受教育群众32.8万人。法律讲座方面,对乡镇、村(社区)干部、中小学师生举办法律讲座,共举行70场次,受教育干部、师生达6.8万人。法律咨询方面,到各乡镇、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81场次,接待咨询1.9万余人。法律援助方面,对全县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员进行排查摸底,为12人提供了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全县排查出矛盾纠纷681件,调处纠纷681件,调处率100%。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方面,积极协调人民法院等部门,在各乡镇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共培训10次586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方面,上半年共接收刑释解教通知书57份,社区矫正对象2名,我们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同时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教育,耐心地对他们进行帮教。司法所业务指导方面,局领导适时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到各司法所,对工作业务进行指导帮助,规范内务管理和工作流程,有效进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在开展上述工作过程中,市局刘副局长带领基层科人员,来到我县进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
(五)抓好队伍自身建设
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重点,狠抓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
半年以来,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各司法所人员不足。目前,我县还有9个司法所是一人所,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二是司法行政工作经费缺口较大。尤其是在“五五”普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方面,缺乏工作经费,工作较难开展。
三是公证处、律师所由于历史原因,目前人员身份仍不明确,致使他们在思想上存在一定包袱,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四是司法行政系统虽属政法队伍,原仅有的政法岗位津贴都已取消,待遇上更不能与其他政法部门相比,部分职工有时存在一定的思想情绪。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下半年里,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安排部署,围绕县委、政府工作的重心,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大力化解各种民间纠纷,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抓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的载体和平台,打牢工作基础,深入贯彻《云南省法制宣传条例》,推动普法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三是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人员;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法律服务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不断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执业水平和案件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狠抓管理,队伍素质整体提高
今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三项制度”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一是为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础,全面贯彻《关于加强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我局同区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调整人员到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从乡镇选派人员到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了选派程序,选派人员条件及数量等。4月底,我局汇同编办、政法委、组织部、人劳局组成考察组,对乡镇(街道)推荐人员进行了考察,初步完成了43名基层司法所人员选派工作。二是针对过去队伍存在的松、散、懒、软现象,重拳出击,进行了作风大整顿。为了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进一步转变全局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专门出台了“八条禁令”。并对违反规定者制定了严肃的处理措施。三是率先开展了以“练内功, 强素质,创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主题的封闭式强化军事训练, 50岁以下的干部职工全部参加训练,通过15天的强化训练,共完成了单兵队列动作、班队列部分动作、体能训练等内容,参观了武警中队正规化建设,市司法局、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和观看了汇报演示,并给予充分肯定。通过这次军训,凝聚了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强化了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练就了吃苦耐劳的顽强作风。四是深入开展“三项制度”建设,制定了《xx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三项制度”活动的实施意见》和《xx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意见》。五是倡导崇尚学习的良好风气,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开展“六会”的岗位大练兵活动,规定年龄在30岁下以的干部在两年内要通过司法考试,年龄在40岁以下的干部在两年内通过基层法律服务者资格考试。
(二)强势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
半年来,我局按照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以及省、市普法迎检验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截止日前,我区普法迎检工作软件资料已经收集齐备,正在开始归类整档,普法现场正在进行冲刺阶段建设,各项亮点工作正在进一步完善。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1》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3.民生工程经费使用管理规范科学。2021年区财政投入了43.3万元已到账。区法援中心采取用事业经费先行垫付的方式在支撑运转,把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根据办案质量支付案件补贴。对承办人员认真负责、办案效果好的,及时按标准支付补贴;对敷衍马虎、办案效果差,案卷内材料不齐或制作不符合要求、归档不及时的,限期整改到位,待补齐相关材料后再发放办案补贴,必要时可降低补贴标准。对拒绝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将向市律师协会反映,建议暂缓考核。中心严格按照要求,对待每个领取补贴的案件,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审批制度,领取案件补贴的办案人员,在经过中心从卷宗到网上登记审查合格并归档后,由中心主任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发放补贴经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发放办案补贴经费。
4.案件办理情况:办案数量、刑事案件完成情况。截止至2020年6月17日止,
5.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中心不断加强和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在纸质登记审批和内网登记审批制度,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从登记到结案整个办案过程以及各类工作报表在内网的登记、发送、审查、审批工作,通过这项工作使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能及时了解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各个阶段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以及现阶段还存在的困难,借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使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甚至能自愿的加入到法律援助工作的行列中来。全面落实法援案件指派审查审批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从法律援助的接待、受理、审批、指派到案件的办理、归档、发放补贴等各个环节都按规办理。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进行案件全过程监控。事前监督要求对案件实施“四统一”,同时在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同时要告知受援人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事中监督主要体现在对办案过程的跟踪检查上,即对办案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对其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承办结果进行同步跟踪,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旁听。事后监督主要是审查案卷,看办案人员的办案是否认真,卷宗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回访受援人,向有关单位征询意见。大大的提高了案件质量,使受援人群得到了优良的法律服务。
其他具有特色的工作以及推进措施
在近期疫情防控、城市拆迁、事务中,法援中心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战斗在第一线,派员参加24个小时疫情值守的同时,保障正常法律援助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及时处理因受疫情影响而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加大调处、引导、安抚力度,有效避免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加强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针对律师所和基层司法所人员对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不熟的情况,区局和中心对办案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中心指定了中心专职人员分包负责各律师所和司法所的和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登记使用和协助工作,使每个案件登记到结案,均符合流程的要求。中心还切实加强中心律师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全面提高执业律师的综合素质;中心执业律师整体综合素质的提高是中心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
下半年工作计划
1、根据区的实际情况,就新形势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进行细致规划;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的进一步支持,提高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地位的认识。
2、以巩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成果为基础,推动在更广泛的领域服务困难群众
3、继续推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扩大补充事项范围,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
4、总结各地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经验。学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和扩大好的经验成果,努力提高我区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水平。
5、注重从源头上做好维护困难群众权益的工作。加强舆情分析工作,提高舆情分析工作的时效性和成果质量,发挥中心律师、社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矛盾化解的实际作用。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集体研究讨论制度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等重大紧急事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介入案件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工作的有效衔接,运用法律援助依法参与处理化解涉法涉诉问题。
6、借助司法行政资源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坚持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融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过程中,注重在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宣传法律援助,以司法行政系统资源推进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创新,发挥职能优势,形成系统合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1、以专项教育为契机,围绕思想作风建设,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水平。年初,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通知》,作为我局20*年第1号文件,确立了“以思想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建设”的工作思路,提出“改进作风、提高思想、促进和谐、整体推进”的工作主题,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对全局工作人员产生了良好的效果。我局结合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系统深入开展“特区干部好作风”建设活动、“三服务一促进”专项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等多项教育工作,务求各项学习内容有布置、有检验、有考核,实现真抓、真学、真提高。
局领导班子带头开展调研工作,先后到区法律援助处、区公证处进行调研,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大力加强党建工作和班子建设,以党务促政务,根据《岗位目标责任书》、《工作责任白皮书》和《领导工作责任制一揽表》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职责教育,完善学习制度,加强队伍培训,我局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服务意识得到明显加强。
2、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手段,围绕“*”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我局紧密围绕“*”普法规划的各项要求,将落实普法责任机制,整合普法资源作为普法责任绩效管理的重点,制定和完善了《普法成员单位责任分解表》,把普法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到各街道、普法成员和相关单位等共50多个单位,确保责任明确,分工合理。区普法办调整充实区法制教育讲师团队伍,制定了《*区普法讲师团成员授课任务分解表》,并指定各街道司法所对普法讲师的授课时间、地点给予协助。上半年共举办全区外来工普法骨干、人民调解员等各类法律知识培训16次,参加培训人员7000人次,成效显著。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长廊联系人制度,确保了我区的重大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信息能够及时反馈和上报。
上半年,我们在开展日常的普法宣传的基础上,根据市、区统一部署,着重开展了“春运专项整治”、“第四届关爱行动”、“防拐春雨行动”、“法制教育进校园”、“6.26”禁毒等专题普法活动。区普法办不断拓展普法宣教新阵地,与深圳侨报社联合举办的“天天普法”专栏于今年5月起正式开刊,该栏目以宣传我区法制工作创新、普及各类法律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目前栏目已出刊30多期,在广大读者当中引起了良好的反应,现已成为我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阵地。
区普法办根据普法规划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绩效考核机制,自5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对全区各街道、各有关单位普法工作绩效考核的抽查活动。6月22日,市普法领导小组对我区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检查的方式,检查组对我区启动“*”普法工作一年来的成效和做法表示充分肯定。
3、以组织网络建设为途径,围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整体效应。在全面推广“六约模式”的基础上,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我们重点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提请区政府转发了《*区人民调解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规范对人民调解员培训、考试、考核制度。
我们不断创新组织形式,延伸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网络,进一步强化其职能作用。我局提请区政府转发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全区300人以上企业应当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00人以下企业可根据需要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至少设立一名调解信息员,要求各街道结合实际设立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目前坑梓街道已在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了全区首个行业性调委会,标志着人民调解专业化、规范化程度的全面提高。
我局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统计上报各街道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并就各街道重大或超过100人的矛盾纠纷进行信息分析。上半年,共调解民间纠纷7202件,排查民间纠纷1505件,防止民间矛盾激化873件,制止上访4341人次。
我们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分别在区有线电视台和《深圳侨报》上了6期人民调解公益广告,各街道、社区也先后组织开展了相关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
4、以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和执业纪律大检查为重点,加强律师管理,培养律师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年初,我区召开“打击非法执业行为,清理法律服务市场”工作会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过区委发文,明确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和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长效机制。上半年,我区全面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的排查工作,各街道都组织对本辖区的法律服务机构、人员进行清查,有关单位按照职能进行查处,根据排查情况,我局组织坂田、坪山、*、横岗街道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取缔非法设立的办公场所6处,拆除非法广告招牌6块,责令非法设立办公场所、招牌的人员立即停止非法行为,对属于市属所、其他区属所律师违规行为,通报给相关司法局处理。区城管执法局出动执法车辆30辆次,人员185人次,查处乱张贴的法律服务小广告325宗,报停电话号码13个。我局和有关劳动部门严格审查人资格,从源头上打击非法执业行为,有力的推动了我区法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根据社会形势的发展,我们不断强化对律师队伍的管理教育工作,1月19日,我局召开了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突出强调了律师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责任。并根据市里统一部署,于5—6月底开展律师执业纪律大检查活动,对律师事务所的接案登记、合同管理、文书管理、收费各环节进行检查,查找律师事务所管理漏洞,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局领导亲自带队到各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了解律师群体性案件的情况,对*、横岗等街道和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的律师参与群体性案件进行协调、指导,引导律师从维护大局出发,处理好办理案件与维护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
5、以规范化建设为平台,发挥职能优势,强化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能力。我局大力加强法律服务的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区法律援助处每季度到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业务指导。年初,按照区外来劳动者劳动争议法律援助领导小组的要求,区法律援助处积极配合劳动局筹备成立了外来劳动者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办公室,协助制作法律援助服务流程、法律援助宣传手册等资料。目前外来劳动者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办公室已正常运作,上半年共接待来访来电217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5宗,效果良好。
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了业务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上半年,区法律援助处共接待来访咨询3004人次,电话咨询3584人次,受理法援案件880宗,比去年同期增长90.47%,其中刑事指定辩护案件235宗,比去年同期增长11.90%,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04宗,比去年同期增长60.32%,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为做好突发的法律援助工作,区法援处专门制订《*区突发法律援助办法》,为突发开辟“绿色通道”,以便捷、高效的服务配合政府中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上半年共参与处理突发7起,为我区维稳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区领导的高度评价。
区公证处根据当前形势需要,围绕两个重点开展工作,一是围绕区的中心工作开拓公证业务服务领域,如服务大运会项目和大运新村有关的公证法律服务、开展对历史遗留合作开发项目的公证服务、为公司改制改革服务,努力办好股权转让合同公证。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从根本上推动公证业务的整体水平。上半年,区公证处共办理各项公证391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4%,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区公证处根据服务需要,积极采取便民措施,将布吉办证室一楼改造成窗口式办证服务厅,从而解决了群众爬楼梯找公证员难的问题,处本部也在办公厅增设了财务收费台,使群众可以直接在服务厅就解决了交公证费的问题,方便了群众,深受群众的欢迎。积极开展“送公证进社区”活动,4月19日区公证处组织公证员到横岗街道西坑社区,现场为群众解答有关公证法律问题,发放《公证法》等宣传资料,特别是公证员现场为六位老人家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深受社区领导和群众的赞许。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总体情况是令人满意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在很多业务范围都有新的突破和发展,但也突出暴露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健全,协调配合工作不够到位;二是基层司法所政法专编的占用现象还未得到彻底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
协调机制的欠缺比较突出的反映在普法工作上,从工作开展过程看,我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横向开展工作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联手工作还不够到位,这与我区作为全国普法先进区是不相称的。区普法办作为直接的普法责任单位,在说话力度上不够,在很多工作安排上缺乏足够的影响力,这些都已经严重滞后于我们的工作安排。今年,根据市里统一部署,社区矫正工作将在我区铺开,这项工作由司法局牵头,牵涉到公、检、法、街道、劳动、工商等各个部门,难度很大,必须建立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健全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因此,各个单位和部门要从领导的高度上对这个问题予以足够重视,必须下大力气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协调机制,才能使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虽然基层司法所政法专编被占用的现象已经得到区领导和部分街道领导的重视,但是还未得到彻底解决,政法专编的使用直接影响到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规范化建设的验收,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将直接影响到我们以前所做的工作,影响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思路
按照区领导的指示和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我局要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在下半年把各项工作再推上新的台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加大力度,强化要求,一是履行职能要有创新,二是围绕中心工作要当好参谋助手,三是管理和服务工作要上新台阶。具体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1、继续开展专项教育,以解决“三个为了”为核心,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上半年工作之所以取得好成绩,是与我局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和坚强领导分不开的。局领导班子已经将思想作风建设和机关规范化建设作为下半年的主要内容,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为契机,要求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深入考虑“三个为了”的问题(明确为谁工作的问题,明确为谁学习的问题,明确为谁服务的问题),着重培养工作人员的大局观,加强责任心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强化协调配合意识,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协调和外部管理的服务管理体制。
2、进一步夯实基础,继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司法所队伍和业务建设,通过招录、选调等办法实现司法所专编满编。进一步加强基层调委会的建设,吸纳更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从事人民调解,邀请退休老法官、老检察官、律师和老干部到调委会担任顾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地威信高的知名人士担任兼职调解员,提升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确保组织、财政、人员、硬件、制度、机制等“六个到位”,预防重新犯罪。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站的硬件、软件建设,将各项工作职能放在一线发挥作用。
3、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区法律援助处将搬迁到劳动培训中心办公,我局将以此为契机,加大投入,加强法律援助处软硬件建设,把法律援助做大做强,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持之以恒地开展法律援助。积极主动地参与处理突出事件和复杂问题,提高自身工作水平,能够为区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为外来工和弱势群体服务,努力把区法律援助处建设成为全市一流、全省先进并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法律援助机构。
2、坚持每月不少于一天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学习,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效率和公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当好律师卫士,维护法律尊严,提高了律师的整
体素质。
二、增强服务意识,面向市场,积极开拓律师业务。
今年来,全体律师在县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和谐社会这个中心,创造性地开拓法律服务领域,送法下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访农民工打工集中地,发放法律服务卡,为特困企业、特困群众、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提供高效优质完善的法律服务。上半年共办x件,比去年同期减少7件,其中刑事案件x件、民事案件x件、行政案件x件。担任法律顾问2家,义务法律咨询1xxx余人次。全体律师积极化解民事纠纷,为县政府排忧解难,并积极参加律师参访活动,每周二按照县局的安排,律师都能够及时到部门参与县领导接访活动,为人做耐心细致的法律解答,指导当事人寻求正确的途径。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逊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贡献。
三、改进档案积压装订的问题。现律师每办一件案子,都能立即做好装订案卷所需的材料等,转交内勤人员,及时将案卷装订成册。
四、所内上半年王淑艳律师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党员学习活动,系统学习了十七大报告、科学发展观等政策、法规。在县局领导下积极与大项目主管部门联系沟通,与本地区重点建设企业对接开展律师送法进企业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送法进村屯活动,已与多个乡镇、村屯进行联系,结对子活动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五、造成案件少的原因。
1、由于律师所得搬迁对案件的完成数量有一定影响。
2、法院立案难。
3、特别是土地侵权案件,县法院规定,当事人纠纷必须经村乡两级处理后,由村在处理不成,并经丈量土地,谁多谁少,具体谁侵占了谁,法院方可立案。法院为了减少其丈量土地所需的人力、物力,故增加了当事人的难度,类似案件在律师手中不能立案的还有很多。
我局始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切实履行好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上半年,为县政府以及县级机关部门审查合同和规范性文件6件,为白马关“锦绣天府”旅游园区和*县银发产业园区审查建设开发合同、租地协议和农民拆迁补偿方案;为佳美服装厂、天府花生厂的改制方案进行审查;为川纤公司7名职工劳资纠纷提出法律建议和法制宣传。
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制定下发了“*县20*年度法制建设工作要点”,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实施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明确的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开展了全省“五五”普法资料征订发行工作(全县共征订了普法资料500余册)和“四川省百万公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3000份试卷)。
(二)抓住时机,密切配合,扎实有效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在县委党校的配合下,做好了对全县各级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培训、讲座和学法测试的前期准备工作,预计7月开始实施。充分利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机,扎实有效开展了外出务工人员学法用法专题培训、讲座。期间:举办法制培训班12期次,举办专题讲座6期次,受教育农民工达4000余人次。
(三)积极参加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的各种宣传月和宣传日活动。抓住在白马关忠义山庄举办的“桃花节”、略坪镇天台山举办的“梨花节”和金山镇国光村举办的“千鱼欢”等重大活动的有利时机,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采取“送法下乡”方式,扎实有效开展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期间:设法律咨询点6个、出动宣传车10余台次,散发宣传资料1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播放宣传磁带10余盒次、书写标语10幅。法律知识有奖问答300余题、悬挂宣传图片40余幅次,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次。
三、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和功能。指导全县各乡镇开展了“元旦”、“春节”和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各类纠纷139件,调解139件,调解成功136件,调解成功率98%,双方当事人自愿履行13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纠纷发生率下降10%,调解成功率上升2%。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4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件1人,制止群体性械斗2件6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193人。(其中春耕大忙期间,调解纠纷41件,调解成功41件,调解成功率100%,防止民转刑1件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85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15人)。
(三)全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以来,社区矫正组织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主动帮教,生活关心。现两名矫正对象思想稳定,表现良好。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全县铺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大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力度,主动与公安机关配合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管理、衔接、帮教工作。一是按照省、市安排,认真开展了20*年至20*年度刑释解教回归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据排查,20*年至20*年底,全县共有刑释解教回归人员333人(据统计:已登记在册的为228人,未到派出所、司法所报到的有105现由派出所负责查找);二是认真做好了本年度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据统计,全县20*年上半年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3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3人),落实责任田23人,社会救济3人,从事个体经营2人,落实帮教人46人,安置率达到100%,帮教率达100%,无1人重新违法犯罪。
(五)认真抓好国债资金建设基层司法所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协助下,我县20*年度的5个国债资金建设司法所项目(金山、御营、惠觉、略坪、新盛)于今年全面启动,预计在6月底前全面竣工。为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提供了硬件上的保障。
四、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健全工作网络,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法律援助工作在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引导法律援助机构及其人员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以经济困难群众的弱势群体为主要对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半年,为各类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8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其中:刑事刑事指定辩护6件,民事18件,公证事项21件)。今年2月法律援助中心为御营玉金纸制品厂66名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并与厂方达成调解协议,厂方一次性支付全体民工的工资共计196096.70元,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5月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工作者彭心万,前往山西交口县为金山镇红土村八组陈胜安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几天的艰苦谈判,厂方最终一次性赔偿陈安胜各种费用25万元,切实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深受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
(二)加强宣传,使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日益扩大。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接受咨询、上街宣传、深入镇村、社区送法等活动,进一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观念,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民工返乡多,春节后外出多等情况,集中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培训,重点讲解《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让绝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我局和县委农办、县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合作编印了《农民工维权常用法律知识选编》一书,以满足农民工培训和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需要。
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引导全县律师、法律服务人员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开展“联系千村,法律惠民”活动。加大法律服务行业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改进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调动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今年上半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诉讼和非诉讼各类案件130余件,签订法律顾问8家,为企业和公民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37件。
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干警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是在全体干警以及广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中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领导和中层干部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通过深入学习,认真查找,深刻剖析,干警的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好转,经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达到100%。以上两项活动都已通过上级部门的检查和验收。二是认真扎实地的开展省委政法委组织的“惠民行动”和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群众疾苦,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在中层干部实行了轮岗交流,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良好风气已经形成。四是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建立了局机关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让每项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还不能很好地有机结合,运用学习成果推动工作力度不够,个别同志工作缺乏主动性,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二、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没有全部落实到位,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无固定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是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10个司法所只有万安司法所有专职司法助理员,其它所均由镇公务员兼任。
八、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法律六进”为载体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县委党校,切实做好年度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和测试工作;指导、协助县教育局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二、继续抓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开展对各级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
今年来,我局从整合资源入手,着力加大三个方面的工作力度,以不断彰显法律服务在提升地区综合服务能力,打造地区服务品牌方面独特的资源优势。
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今年来,我局强化治理理念,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推进社会协同,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一是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职能相结合,与构建“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相结合,努力践行服务为民的活动宗旨,认真落实各项办实事目标:高标准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地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在社区发放《司法行政服务手册》,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在社区居民中的知晓率;开展红山小学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二期工程建设,积极营造地区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氛围;举办“老年人权益保障”巡回法律讲座,按照每周一个社区的进度有序推进;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工伤类申请免审经济困难证明,同时开通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大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力度,着力压新犯罪率,确保社会稳定等。
(二)抓好基层基础工作。持续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今年上半年对全区司法所进行了2轮不同层次的摸底调研,充实17名人员到各司法所,目前全区司法所基本达到每所3人,解决了人员不足和分配不均的问题。上半年还投资10余万元,对唐口、金城、喻屯、长沟司法所进行了改建,与安居街道办事处合建新的司法所业务用房,目前正在准备相关手续。人民调解工作常抓不懈,上半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案件758件,成功调处744件,调处成功率98%以上。进一步拓宽调解领域,继消费者纠纷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之后,又在__市__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了“__市__保安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已经达到8个,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创新调解模式,仙营司法所和辖区内的派出所联合成立“公调中心”,依托派出所的“110接警平台”,目前已处理各类矛盾纠纷27件,更加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全力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在二十里铺街道试点推行“法治村主任”派驻,通过召开座谈会、开通“法律服务村居行”QQ群和微信群等方式,实现村居和
法治村主任无缝隙对接,现已初见成效,自“法治村主任”派驻以来,为村里修改了重要合同16份,修改了村规民约42份,化解重大矛盾纠纷4起,赠送普法类书籍2000余本,区级以上案件同期减少20%。 (三)管控特殊重点人群。开展社区矫正开展“监管教育双轮驱动”活动,上半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09人,解除209人,目前共有社区矫正对象679人,其中,缓刑575人、管制54人 、假释46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上半年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87人,目前共有安置帮教对象1437人。没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共开展集中入矫宣告活动10次,并对29名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告处分。每周五定期对新入矫社区矫正人员举行集中入矫宣告仪式,要求他们及监管人按时参加,使之充分认识社区矫正纪律的严肃性以及违规后果的严重性。除了做好这些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外,还定期举办专题培训,针对社矫正人员犯罪后的心理情况等实际问题,特邀山东省心理学会会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等专家授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为各司法所配备了人脸识别报到机,社区矫正监控平台已全部安装完毕,现正在调试运行。
(四)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日常监管,对23家律师事务所报送的年审材料逐项进行审核把关形成初审意见,加强指导的实效性。组织全区各所开展“三牵手三促进”律师法律服务活动,通过构筑“三大平台”,提供“三式”服务,开展“三个一”法律服务活动,确保每家律师事务所至少牵手一个重点工程,每名律师至少牵手一个中小企业和一个村居(社区)。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到喻屯镇万福家园社区、惠普人力资源市场、市文化广场开展不同受众、不同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利用各类媒体强化宣传力度,今年法律援助中心联合__市广播电视台在__新闻广播《依然热线》和__交通广播《我的汽车有话说》栏目中,开设了律师“在线释法”平台,全方位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0件,结案215件;共解答法律咨询625人次,其中电话咨询65件。
(五)建设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解放思想—科学发展融合发展大讨论”活动要求,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开展集中学习讨论,座谈交流,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方式,迅速在全局掀起思想大解放的热潮,为全区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融合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制定党员集中培训方案,翻印下发了学习资料,安排每周四下午进行集中学习,邀请市委党校吕明伟教授为全体党员干部作了题为《加强作风建设 提升执行力》的专题报告。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时下发实施方案,学习规定内容,深刻查摆问题,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激发党员干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司法行政队伍。
上半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当前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司法所任务重、人员力量薄弱的状况仍然突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管理与服务不规范的问题仍不容乐观;工作中创新思路不多,争先创优氛围不浓,提炼总结不够,特色亮点工作不突出;个别同志担当意识不强,务实作风不强,进取精神不强,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着力推进法治宣传和“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一是要拓展普法新阵地,形成浓厚法治文化氛围。下半年拟在__湿地公园建成一处法治文化广场,集休闲健身和法制宣传于一体,有效发挥广场阵地的教育引导功能,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二是努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落实,扎实构建全区“大普法”格局;协调区内有关部门、单位承担公益普法的社会责任,继续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的传媒优势,制作播放普法公益宣传内容,扩大法治宣传社会覆盖面。三是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相关工作。6月24日召开了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区里检查验收方案和省市文件要求,全面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交一份合格答卷。
(二)大力构建人民调解工作体系,维护全区和谐稳定。一是要强化人民调解基层基础,依托村(社区)调委会,成立一批品牌调解工作室。二是进一步拓宽调解领域,抓好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现有8个专业调委会的基础上,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物业管理、消费、环保等新领域拓展。三是提升人民调解能力水平,专题举办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认真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国庆节、党代会期间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推进人民调解员等级管理制度,提高全区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