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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宣传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1-16 16:41:04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法律法规宣传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法律法规宣传

篇1

一、活动主题

关注灾害,关爱生命,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

二、活动重点

应急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场、进农户。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应对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知识。

(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三)宣传介绍各类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

(四)应急知识、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和预案的解读。

四、宣传形式

(一)自主宣传。宣传周期间,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在本单位辖区内设立宣传点,采取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广播会等形式,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

(二)媒体宣传。宣传周期间,镇广播站、有线电视台每天播放一次《突发事件应对法》、应急常识和应对处置特大突发事件情况等。

(三)集中宣传。5月9日。镇召开机关干部、村场班子成员大会,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

五、活动安排

1、5月7日,召集各村场部门单位召开宣传周活动筹备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按照要求印制好宣传资料。

3、5月8日—13日,镇广播站、有线电视台每天播放一次《突发事件应对法》、预防甲型h1n1流感知识、手足口病及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等应急知识。

4、5月9日,镇机关设点统一集中开展宣传,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

六、工作要求

篇2

国家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认证,目的在于规范药品经营和管理行为,保证药品质量。但是如何巩固GSP认证成果,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如何保证药品流通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严格遵照GSP管理经营,是亟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而又非常难以解决好的问题。笔者在对本市药品流通企业是否遵照GSP管理经营的监管调研中,总结了本市企业实施GSP管理情况,发现了一些有关企业实施GSP管理存在的问题,并简单分析其问题的原因,提出在监管企业实施GSP管理工作中,要科学监管与诚信建设相结合,建药品流通市场规范新秩序的想法。

1对实施GSP管理工作的监管概况

一是对药品流通企业实施GSP管理过程的日常监管。逐步完善了对药品流通企业实施GSP管理过程的日常监管制度,每年至少安排二至三次日常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看企业是否遵照GSP管理经营。二是对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流通企业进行跟踪监督。正式展开了对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流通企业的跟踪检查,跟踪检查项目主要有药品流通企业通过GSP认证后的经营情况、各项档案、操作记录、人员培训教育、质量制度的执行、药品的购进、储存养护、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多方面是否实施GSP管理获取了第一手资料。

2药品流通企业是否遵照GSP管理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药品流通企业存在的违反GSP管理经营问题主要有:企业人员变动频繁,人员资质不符合规定,有的质量管理员不在岗;质量管理员对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不熟悉;药品分类管理不规范;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未按规定进行审核;药品购进票据保存不全;有的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无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记录或记录不完善;未建立直接接触药品人员的健康档案;销售处方审核员未签字或签字不规范;未对药品进行不良反应(ADR)监测;零售加盟店存在从其他公司购进药品,而只在所加盟公司过票的行为,且未进行质量验收。

3实施GSP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药品流通企业的思想认识不足。有的药品流通企业思想认识不清,对实施GSP管理目的不明,不能够从根本上准确把握和理解实施GSP管理的目的,只知道通过GSP事关企业生死,不知实施GSP管理的最终目的对企业长远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一切以通过GSP认证为目的,抱着被动的心态,认为一旦通过了GSP认证就万事大吉,就一劳永逸了。

二是药品流通市场不良竞争。药品流通企业的盲目市场扩张导致连锁公司在发展连锁门店时根本没有顾及实施GSP管理质量的提升,连锁后的实施GSP管理指导和服务远远跟不上;许多企业在实施GSP管理中,只注重按照GSP管理的要求配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发展连锁门店,根本不会顾及经营者资质、水平,只要是销售其公司的产品,能换取销售收入,都网罗账下,而忽视人员实施GSP管理的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加上老企业管理人才本身不足,整体素质较差;新加盟的企业专业知识匮乏,实践经验短缺,岗位技能偏低;致使它们无法适应GSP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

4实施GSP管理的监管对策及建议

针对GSP认证后企业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在监管药品流通企业实施GSP管理上,要坚持科学监管与诚信建设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本着“监管为了发展,监管服务发展,监管促进发展”的宗旨,做到“在监管上强化服务,在帮助上热心服务,在促进上全程服务”,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努力把GSP认证成果巩固,建全面实施CSP管理的药品流通市场规范新秩序。

4.1积极引导企业提高认识,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培训,切实提高药品流通企业全员素质。举办实施GSP管理知识培训班,使药品流通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熟悉并掌握GSP相关法律、法规,让其认识到实施GSP管理是规范经营、降低风险、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是一项利已、利民、利国的事。

二是悉心指导,不断提升药品流通企业管理水平。多次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帮助企业对照实施GSP管理标准寻找差距,排查问题,并进行模拟检验,通过实践―检验―整改―再实践的多轮演练,促进药品流通企业员工素质和实施GSP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4.2净化药品流通市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和完善GSP认证后企业的退出机制,以维护GSP认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GSP认证后监督检查中,对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流通企业不实施GSP管理、且通过药监部门警告、却屡次不改的,引导其放弃经营,或者让实力强、有条件的、且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兼并收购;同时,注意将GSP认证后监管工作与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对不实施GSP管理情节严重的企业,不予换发许可证或者给予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理,让其退出药品流通市场;以营造药品市场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保证GSP认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开展“星级药店”评比活动,实行信用分级管理。鼓励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参与“星级药店”评比活动,创建信用品牌,推动药品流通企业全面实施GSP管理。

篇3

党报是,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人民的宣传工具。坚持政治家办报的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是党报的天职。但党报又是媒体,必须遵循新闻规律。新闻和宣传不是同义语。各有规律:新闻重时效,宣传重时机;新闻注重事实新鲜,宣传注重观点导向;新闻提供信息,宣传提供符号;新闻要求有新意,宣传报道多反复;新闻语言中性,宣传语言带色彩;新闻提供沟通,宣传把握操控;新闻力求平衡,宣传抓住重点。

现代宣传主要是通过新闻媒体来进行的,但从实践来看,人们常常把新闻当作宣传来看,不大尊重新闻规律的特殊性,只从宣传的角度来选择新闻,只考虑宣传价值,不考虑新闻价值。只考虑宣传的意图,不考虑读者的需要,报纸可读性不强,读者不满意。但也有媒体为了哗众取宠,猎奇抢眼,追求名利,忘记了新闻的职业道德,虚假炒作,低俗不堪。这种现象与党报是格格不入的。只有搞清楚新闻和宣传的规律,既能满足新闻的价值,又能满足宣传的价值,用新闻做宣传,实现党报的新闻性和宣传性的统一,党报才能实现科学的发展。

新闻与宣传,二者不可分离。随着各地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和各种新的媒体不断出现,给各地党报带来了历史性发展机遇和挑战。作为地方党报不仅是各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闻宣传者,更是在各地党政机关重要时政活动,重要会议召开,重要决议政策出台,以及社会重大事件等方面新闻的权威者,媒体中的舆论引导者。由于党报的职责和使命,党报的新闻性和宣传性是统一的。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这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重要原则和制度。党报的社会身份是新闻纸,党报的社会职责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党报必须寻求最佳结合点,面向社会,对应市场,根据党在新时期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行为。

党报的新闻宣传的特点,从选题上看,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积极向上、鼓舞人心的新闻事实弘扬正气,讴歌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总结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先进经验。这是党报新闻宣传的主调,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因此,党报新闻工作者必须认真学习党在新时期的方针政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有着积极健康的心态,观察分析和发现新生事物,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社会,了解和掌握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态势,善于“抓活鱼”,善于发现新闻,坚持唱正气歌,当好。

从观点上看,党报新闻宣传的观点必须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必须体现党在一定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中心。任何违背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论自由都是不允许的。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这就要求党报新闻工作者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较高的政治鉴别力,善于运用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研究问题,把握哪些观点是正确的,哪些观点是错误的。掌握新闻观的基本规律。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正确舆论导向。

从方法上看,为了提高党报引导舆论的能力,必须运用多种新闻报道手段和版面安排,加大新闻策划力度,提高报道水平,升华新闻价值和宣传价值。运用朴实生动、新鲜活泼的新闻事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提高可读性,增强可信性,扩大发行量,增强权威性,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经济社会发展鼓与呼。

篇4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统计是加强经济和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性基础工作,真实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对于区委、区政府正确分析形势、实行科学决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也是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基本保障。深入开展统计法律行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关注度,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促进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履行职责、优化统计工作环境、规范统计工作秩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都会起到积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区统计执法检查动员会议的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列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的学习培训内容,融入到普法考核验收工作中,精心组织,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为统计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注重特色,突出重点,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保障统计工作的根本依据和准则。在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围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开展宣传,重点是围绕新修订的《统计法》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新方法,不断提高社会各个参与主体的统计法律意识和贯彻落实统计法的自觉性、主动性,使《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各项要求能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平时的学法用法活动中,把《统计法》和《处分规定》作为领导干部“两月学一法”的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系,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的责任意识,自觉依法领导和支持统计工作,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的独立性。

要进一步加大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统计人员是推进依法统计的主体,要在统计系统内部深入持久地开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开展学习《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知识竞赛和征文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统计人员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的主动性,提高其基本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统计、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

要加强全社会特别是各类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统计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关联千家万户,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对于统计工作十分重要。要把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到全社会年度法制宣传的整个工作中去,全面谋划,精心组织,运用多种形式,利用一些重要的节日,采取社会各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和措施,开展广范围、全覆盖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各个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明确其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和权利,自觉主动地履行统计法定义务,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加强协调配合,积极营造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既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一项紧迫任务。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以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要集中力量,统一时段开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通过举办学习班、专题讨论、征文评比、知识竞赛、开设宣传橱窗、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持续掀起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热潮,为顺利推进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篇5

1.加强机关法律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州、县各级领导关于依法治理重要讲话;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公务员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廉洁从政相关法律法规。局党组中心组坚持定期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习法治1次,党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完善机关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每年组织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要做好学习笔记,强化学习效果。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讨论、审核,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 

3.加强机关普法阵地建设。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为抓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为宗旨,以普法宣传和统计执法为手段,全力打造县级、乡镇、企业三位一体统计法治宣传阵地,以点带面,促进全县统计规范化建设。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参与学校法律宣传培训。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重点开展《宪法》、《刑法》、《民法》、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了解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培养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引导学生严格遵守与其日常行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公民义务。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重点开展《宪法》、《刑法》、《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学法、懂法、用法意识,利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8”妇女节、“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0·20”世界统计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点深入社区开展《宪法》、《刑法》、《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采取带法律、带案例、带普法资料,参与社区的普法活动。

(五)推进法律进企业

1.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0·20”世界统计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法治宣传月等节点为抓手,深入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教活动,进一步增强统计普法宣教的针对性,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度。创新理念,改进法治宣教的方式方法,促进“七五”普法在基层末端、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上产生良好的效果。努力拓展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2.增强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充分利用普查、平台巡查、统计常规检查等契机,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单位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让社会公众和统计调查对象更加了解统计、支持统计、依法统计,避免统计数据的误解、误读和误用,提升依法统计意识,规范统计行为。 

(六)推进法律进寺庙

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学习宣传关于依法治县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寺庙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宗教教职人员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七)推进法律进单位 

篇6

2、制定了《沐川县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3—2015年)》(沐林发[2013]8号)并下发到局属各单位、乡镇林业工作点、伐木场、经营所。做到年初制定工作要点计划,年底进行工作总结。(4分、自查得分4分)

3、根据人员工作变动及时调整“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沐林发[20]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邓仕弟兼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年初会议研究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配备普法宣传车一辆(森林防火车)。(3分、自查得分3分)

4、每年根据上级要求征订各类普法教材,确保局属个部门、行业普法学法基本需要。(3分、自查得分3分)

5、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进行奖惩,激励制度有效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科学发展。(3分、自查得分3分)

6、对普法依法治理资料和文件及时归入专用文件袋进行管理。(3分、自查得分3分)

二、普法教育重点内容(20分、自查得分20分)

7、在普法宣传中重点突出宪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5分、自查得分5分)

8、每年组织召开林业系统法律法规培训会,邀请木竹材加工厂、木竹材经营业主参加,宣传学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5分、自查得分5分)

9、严格按照各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利用森林防火期和“12.4”法制宣传等时机切实做好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5分、自查得分5分)

10、每年制作年画1万余份,书写岩标100余幅宣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5分、自查得分5分)

三、普法教育重点对象(20分、自查得分20分)

11、不定期召开林业局党委会集体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7分、自查得分7分)

12、组织林业系统职工在党校进行为期一周的法律法规培训会。(7分、自查得分7分)

13、对全系统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后进行考试考核,参学率和合格率均达100%。(6分、自查得分6分)

四、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5分、自查得分15分)

14、按照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5分、自查得分5分)

15、利用会议学习、宣传栏等形式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利用联系社区、联系乡村开展活动的时机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把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融入活动中;利用“爱鸟周”活动深入学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利用到企业检查工作、开培训会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普及,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单位工作。(10分、自查得分10分)

五、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15分、自查得分15分)

16、根据社会热点、难点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结合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每月会同法制股开会研讨。(4分、自查得分4分)

17、成立法制股担当林业系统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为系统内重大决策决定提供咨询和合法性审查。(4分、自查得分4分)

18、为系统内职工办理林业行政执法证,严格按要求持证上岗,亮证执法。(4分、自查得分4分)

19、每年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不足的地方寻找差距改进,对好的经验进行宣传推广。(3分、自查得分3分)

六、法治文化建设情况(10分、自查得分9分)

20、森林防火期在沐川电视台滚动播放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3分、自查得分2分)

篇7

为扎实开展本次宣传活动,我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同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本次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在本月15日全乡干部、站所负责人、各村主干会议上为我所安排时间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二、 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我所充分利用宣传专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会议讲座、有线电视、法律咨询台、短息发送等宣传形式。一是突出宣传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意义。二是围绕土地执法监察,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遵守和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三是结合当前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避险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应急避险能力。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以加强地灾防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采石行为为重点,大力宣传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和地质防治等相关内容。

三、 宣传活动、形式多样。

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活动期间,召开国土法律法规宣传讲座会议一次。向群众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8条,接受群众法律法规咨询150余人次,宣传车流动宣传80余公里。在严厉打击非法采石专项行动及地质巡查期间,出动车辆十余人次。

四、 切合实际、效果显著。

篇8

为扎实开展本次宣传活动,我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同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本次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在本月15日全乡干部、站所负责人、各村主干会议上为我所安排时间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二、 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我所充分利用宣传专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会议讲座、有线电视、法律咨询台、短息发送等宣传形式。一是突出宣传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意义。二是围绕土地执法监察,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遵守和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三是结合当前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避险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应急避险能力。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以加强地灾防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采石行为为重点,大力宣传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和地质防治等相关内容。

三、 宣传活动、形式多样。

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活动期间,召开国土法律法规宣传讲座会议一次。向群众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8条,接受群众法律法规咨询150余人次,宣传车流动宣传80余公里。在严厉打击非法采石专项行动及地质巡查期间,出动车辆十余人次。

四、 切合实际、效果显著。

篇9

在重庆发展的关键时刻,市委召开三届七次全委会专题研究民生工作,提出未来两年半,本届市委要切实抓好10件民生大事,加快解决重大民生问题。这是发起“打响民生攻坚战”的一次总动员,是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本质要求。

一是着力加强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加强民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宣传,将人民群众希望知道、了解的内容,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即:重点宣传与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民族团结进步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医患纠纷、卫生防疫、道路交通、校园安全、物业管理、劳动用工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户籍制度改革、基本药物改革、公租房政策、养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服务和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的法律法规及改革政策。每年要开展不少于2次以上的涉及民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主题宣传活动,让民生法律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服务和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着力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围绕市委提出的10件民生工作,发挥好法制宣传教育的独特作用,突出抓好重点人群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培训,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执法必公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提高其依法执政和执政为民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村(居)干部的法律培训,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着力提高其依法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帮教,着力避免其重新违法犯罪,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依法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落实好中小学每月2节法制课,深化“未成年人零犯罪”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每个留守儿童都能受到教育,培育依法平等享有权利的观念,维护好全市130万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三是着力搭建好服务民生的法制宣传载体。要站在群众的角度,研究受众的心理,探索、完善并选择最适合的载体和形式,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要进一步深化每年的“爱民普法宣传月”活动,要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和服务让群众享受到法治的阳光,通过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等途径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利用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环境保护日、“6.26”禁毒日、安全生产宣传月、道路交通安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掀起了学法用法热潮,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使全市广大公民从中受到法制教育,提升法律素质;要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和“法治区县”创建工作,利用“法律八进”活动和“唱读讲传”等载体,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覆盖,切实发挥好普法载体在服务和促进民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篇10

2、研究制定农业普法规划。根据国家、省、市普法规划要求,开展农业普法调研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台我市农业普法规划,大力贯彻落实。

3、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媒和普法载体,全方位、多渠道集中宣传“”普法成果和普法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大力选树一批农业普法先进代表,进一步掀起我市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

二、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

4、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年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大规模的法制宣传和现场咨询,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和农资购买、使用及识假辩假知识宣传普及,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各地要集中组织2次以上的宣传教育或现场咨询活动。

5、以法律法规颁布或实施纪念日为契机,认真组织3·15消费者权益日、18法制广场、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采取印发宣传资料、送法下乡流动宣传车、在重要集市驻点宣传等形式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做到电视有画面、电台有声音、报纸有专栏、网站有页面。

6、以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和农业生产事故调解为抓手,进行以案释法,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各地要将近年来查处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梳理总结,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案件,制作成宣传小册子,发放到农资生产经营户和农民手中,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

7、深入开展促进农业经济转型升级、突出农业科技创新、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服务农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突出宣传学习涉农法律法规,以新颁布施行的农业专门性法律法规为普法重点,抓住重要农事季节,采取送法下乡、法律现场咨询、开展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把握关键,项目引领,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8、继续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学法用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中心组成员全年学法笔记不少于6篇。学习的篇目主要有:《宪法》、行政法律(包括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经济法律(包括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民事法律(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条例等)。

9、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要以和本职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学习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每日学法30分钟,完成《公务员学法习题集》学习任务,全年学法笔记不少于12篇。学习的主要篇目有: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农技推广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实施条例、细则等。

10、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要以农业专业法律法规学习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开展农资市场监管和农业行政执法的能力。学习的主要篇目有: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农技推广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和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以及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部门规章制度。

11、所有事业单位都纳入普法范围,所有单位员工都纳入普法考核范围。把依法治理的要求贯穿到行业管理和服务指导工作中,细化目标要求,分解落实指标,使普法与依法治理互为融合,互为促进,不断深化,努力创建法治合格单位。

12、对外强化农资生产、经营者、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开展农资生产、经营者法制培训,特别是针对省、市近年来新出台的法规规章,及时做好涉农新法规宣贯工作。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涉农企业人员法制观念和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发挥法制讲座、说理式办案文书、办案信息公开等活动载体的作用,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适合农民特点的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农业法制进乡村”,进一步探索针对农民群众法制教育的形式和途径。

四、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3、将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规划。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着力构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体系,做到任务清、责任明。

篇11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提高市民城管法制意识的主题,以城管法规宣传“进街头、进社区、进商家、进机关、进媒体”为载体,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全力营造人人遵守城管法规、个个维护城市文明的良好氛围,为提升城市形象、共建美好家园、成功迎接卫生城市复查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宣传时间和内容

宣传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5月18日。

宣传内容:

1、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3、《省城市容貌标准》;

4、《市市区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办法》;

5、《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

6、《关于加强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

7、《市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8、《市城管方面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指南》

三、宣传形式及责任分解

(一)“进街头”宣传

(1)用宣传台、宣传展板在大型超市、集贸市场、交通节点等人流量集中处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特别要结合《市市民最反感的十大不文明行为》,向市民反复宣传日常文明行为规范及城管法规的处罚规定(责任单位:各科室)。

(2)将市民常见的违反城管法律法规的不文明行为制作成光碟,在城区大型电子显示屏高频率播出(责任单位:办公室)。

(3)在重要路段和交通节点设置的大型公益广告牌、环卫设施上设置城管公益广告,多角度宣传城管执法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市容科)。

(二)“进社区”宣传

(1)设立宣传点,向社区居民发放《城管法规摘编手册》巡回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并在各小区悬挂宣传标语,营造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各科室)。

(2)在社区信息栏开辟城管公益宣传栏,及时张贴城管信息、工作动态和法律法规,并不断更新内容(责任单位:法制股)。

(3)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寓城管法律法规宣传于管理执法之中(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三)“进商家”宣传

将门前卫生、停车秩序、店招广告的设置等内容制作成漫画册,向沿街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发放,进行形象直观的宣传(责任单位:法制股、市容科)。

(四)“进机关”宣传

(1)在城管网开辟专栏,制作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网页,并及时更新内容,通过网络向广大机关干部普及城管法律知识(责任单位:法制股)。

(2)编辑一期《城管工作简讯》,及时向区级机关各部门传递工作信息、报道城管动态、宣传城管法律(责任单位:办公室)。

(3)在行政中心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城管公益宣传标语、创建卫生城市的相关容貌标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职责等内容(责任单位:法制股)。

(五)“进媒体”宣传

(1)在《新》开展城管法律知识竞答活动,引导市民学习城管法律法规,自觉参与城市管理,争做文明市民(责任单位:法制股)。

(2)在市、区电视台开辟曝光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人和事专栏。(责任单位:各科室、办公室)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4月18日-20日):准备阶段

1、制定活动方案;

2、印制宣传材料,制作展板,编辑视频;

3、全面发动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4月21日-5月15日):实施阶段

1、各单位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各司其职,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好活动的新闻报道,扩大社会效果。

第三阶段(5月15日-5月18日):总结阶段

收集活动情况和相关数据材料,对宣传活动月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成功做法和经验,找出不足,并形成有一定价值的总结材料。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城管法规宣传月活动,对提高市民素质,引导公众配合参与城市管理,有着积极意义。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提高对城管法规宣传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