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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保证金申请书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4-10 08:50:09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退还保证金申请书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退还保证金申请书

篇1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人:__________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 ________ 出立的________号文/决议已获准购买/从乙方租赁 _________项目项下的 __________设备,估计设备价格为____________。现甲方向乙方申请由乙根据甲方按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和以甲方就涉及其利益的部分所同意的条件向双方都接受的卖方购买该设备并通过双方将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将该设备作为租赁物件出租给甲方使用。

甲方承诺:

一、向乙方提交为上述购买和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的实施所必须具备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文件;

二、参与上述购买的谈判并在购买合同上签署,以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上述购买合同一旦订立,即同乙方订阅融资租赁合同;

四、在乙方接受本申请后_____日内向乙方汇付租赁保证金,金额为估计设备价款的______%即_____元,除非由于融资租赁合同已充分履行或因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而未能订立、生效或履行,甲方将不要求乙方退还保证金

乙方承诺:

一、受理甲方的上述申请并将据以开展工作:

二、在融资租赁合同已充分发行或因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而未能签订立、生效或履行的情况下,将保证金按________银行_____年期企业存款利率记息还甲方,记息期限自乙方收到租赁担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

申请书自双方盖章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申请书一式 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

乙方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

优秀学生美国留学个人申请书Dear _,

With the approach of new century, the developing China is requiring bettertrained and more highly educated men and women than ever before in history.Inorder to make more contributions to the society and, at the same time, satisfymy keen interest in science, I am looking forward to beginning my graduatestudy.I heard of 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 as early as when I was anundergraduate student.She is one of the most highly regarded universities inthe world and is an ideal place for ambitious youth.

I plan to study for Ph.D.in Biochemistry at Case Western ReserveUniversity with special interests in metabolism, macromolecular synthesis, andprotein crystal growth.I have had plentiful preparations.First, when being anundergraduate in the Department of Chemical Engineering at Tsinghua University,I got very extensive and intensive education.I took many courses on chemistryand the related subjects, and earned high scores for most of them.Second, mymajor, Polymer, can be put into good use in Biochemistry programs becausePolymer is closely related with biological Macromolecule.Third, I have workingexperience that enriches my theory and laboratory skills.

From 1990 to now, I have been engaged as an Assistant Engineer by theResearch institute, Beijing Yanshan Petrochemical Corporation (RIBYPC).In thefirst year, I was in charge of a 5-litre reactor for polymerization ofCarboxylated Butadiene-Styene Latex.Then I was transferred to another researchgroup to synthesize PET/PHB copolymer, a kin of polyester, which has theproperty of Liquid Crystal.I am the assistant head of the group.We can preparethe novel polymer with high molecule weight and excellent property in a 2-litrestainless steel reactor.During this monomers, with purity of more than 99.99%;this made my leader very satisfied.

More than four years of working experiences expand my capacity.I oftenmake use of NMR, X-ray, DSC and other instrumental methods for research.Amongthem, I am most skilled in NMR reactors, I have experiences on solving problemsof Engineering and Mechanics.What is more, I am familiar with computeroperation and some application software.The above information about myspecialty may be helpful for you to evaluate me.

It is said that the 21st century will be the age of Life Science.I hope toenter the esteemed 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 to face this challenge.I amconfident tat I shall be an excellent fellow.After completing my graduatestudy, I would like to return to my homeland and make use of my knowledge toserve the people.

By the way, I would like to give thanks to my parents.Being their oldestson, I am offered the most formal education and the deepest love.I never forgetthe 18-year’s life with them.Twelve years in the countryside and six years inShengli Oil Field bestowed me the character of diligence, resolution, andperseverance, as well as the deep love of nature and life.I am also indebted tomy dear wife.Without her never-ended encouragement and support in these years,I could not become closer and closer to the gate of the eminent Case WesternReserve University.

Yours sincerely,

xuexila

在美国怎样降低留学开销一、确认地域环境

在美国,不同的州和城市经济的发展水平有差异,物价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即便是教学水平和实际排名差不多的学校,在专业学习的收费上,也会有比较大的不同。

所以想省钱的学生,可以选择地理位置稍偏的城市,这样大家需要准备的学费会相对便宜不少,而可以受到的教学质量却不会有很大的不同,差异比较明显的会是生活基础设施的提供。

此外大家还可以将自己的学习阶段进行划分,可以先去社区大学接受基础教育,然后再转入到自己心仪的院校,这样可以很好的省下一大笔开销,因为社区大学的学费是非常便宜的。

二、准备奖金申请

学生能够获取的项目类型一般有三种,包括比较适合美国学生的Need Based、适合各国留学生的Merit Based,以及适合能力出众的学生的NeedBlind。

大家在申请学校的时候,就可以咨询是否发放奖学金,有提供的话一定要努力申请;一般名额是按照学生的比例发放的,除了特殊项目之外,大部分都是根据学生的能力进行发放的。

所以一般建议去官方的网站获取资源,能够为学生提供比较丰富奖学金的院校,应该是大家的首选,此外还要看政府提供给学校的资助和资金支持。

三、购买二手书籍

大家交给学校的学费中,是没有包括上课要使用的书的,所有的书籍都需要自行购买,这些并不会很贵,但是大家也可以从中省钱,因为这里的实体书籍是比较昂贵的。

一般会建议大家去收购二手的书,或者直接去图书馆借阅,都是比较省钱的方式,大家也比较容易获取,求购二手书,可以去网站也可以直接找学长。

出国留学保证金准备指南1、收入要与存款相匹配

收入情况一定要与工作单位和职务相吻合,如果存款的数额很大,但从父母的工作单位和职务判断,如不可能有这么高的收入,也会成为疑点。

2、存款的收入和支出要合乎情理

如果你的存款历史中忽然有一笔很大数目的存款进账,你就需要解释它的来源,而且必须合乎情理,并能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

3、担保人是本人或父母

因为只有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和责任,旁系亲属提供经济担保容易引起签证官的怀疑和警惕,因为旁人没有对你进行抚养、教育的义务。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担保人在给签证官的陈述信里提出了充分的证明理由,能够表明亲属为什么给申请人提供这笔钱,而且提供的资金占资金收入的份额较小的情况下,还是有可能通过的签证的。

需提前准备好留学保证金,留学的担保金应该提早准备出来,因为目前有不少国家提高了对留学家庭银行存款资金和存款时间的要求,不同的国家也有不同规定,有3个月、半年和1年等,对此,视线对留学目的国家做到全面了解,再办理相应期限的存款证明。

在办妥前往国家或地区有效入境签证后,出国留学人员需本人持护照及签证正本、人民币保证金回执到银行办理退还人民币保证金手续。如果没取得签证或因故取消出国,须持人民币保证金回执到银行先将所购外汇按结汇当日挂牌汇率办理退款手续,后凭人民币保证金回执及兑换水单办理人民币保证金退还手续。退还手续必须由本人办理。

篇3

第二条公司通过培训,来帮助员工了解公司发展状况;了解公司的基本政策,规章制定;掌握胜任工作的技能和方法,从而达到“一次一位同事,一次一个商场,一次一位顾客”的目的。

第三条培训内容分为教育和训练两方面,教育偏重于观念,而训练则偏重于操作实务。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培训的目的。

培训的内容:

一、新进员工的培训内容及方法

1、对新进员工给予友善的欢迎,使他们有宾到如归的感觉。

2、介绍公司主要领导、同事、和工作环境,工作条件。

3、介绍公司的人事政策、经营理念、规章制度;着重介绍公司的给薪计划、升迁计划。

4、介绍所应聘的职务必须具备的素质要求、技能特长、行为准则。

5、当场发放与其工作有关的说明书、考核标准与考核表,让他们有遵循的轨迹,依样去做,按部就班,将失误减至最少。

6、分组讨论,让新进员工畅谈各自的感想、感受;提出自己的点子或设想,疑问及要求;并请有关资料人士给予指导和解答。

7、现场参观,熟悉环境。

实际操作,模拟训练。

二、老员工的培训内容及方法

1、首先应对老员工的能力和素质、思想和表现作一次调查,找到培训的重点或必要点。调查的方法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能力、素质、人际关系、知识、技术、态度。

2、调查了解之后,就必须针对重点进行再教育。教育的内容会有许多的不同,可从党见的缺点开始训练。老员工常常会出现这样的缺点:

(1)对工作部门整体性的工作内容理解不足,缺乏主动性;

(2)忘记了基本方法,我行我素;

(3)对改善工作的努力不够,总说“照着指示做,可以吧!”

而不愿多投入。

(4)时间管理不彻底。工作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这是工作准则。老员工因为在公司服务时间长,易产生惰性,没有时间观念。

(5)人际关系处理不恰当、合作协调能力差、不服从主管指挥。

3、当公司每一项新的政策、新的制度出台时,应及时对老员工进行培训,以期达到自觉执行的目的,或对公司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趋势有较深的了解。

第四条各种培训之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

第五条从业人员之受训成及资历可提供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之参考。

离职

第一条公司希望所有员工在风采工作的经历是一段有益的经验,并希望所有员工都是本商场事业的合作伙伴。公司并不愿意解雇任何一位员工,但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将会考虑终止与某位员工的聘用:

一、自动提出辞职申请的;

二、触犯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情节或过失已经达到了开除或解聘条件的。

三、违反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其情节或过失已经达到了开除或解聘条件的。

第二条凡员工辞职,部门主管以上人员须提前一个月,其它人员提前15天填写《离职申请书》,通知直接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辞职的审批程序按照《权责划分表》及本制度第二章第四条执行。

第三条核准辞职后,应即办理交接手续,依次办完《离职通知书》所列“应办事项”,凭此单到财务中心结算工资。交接手续完全者,公司原银奉还行为保证金及《经济担保书》;交接手续不清楚者,两个月后交还。

如辞职未经核准,或交接手续不清楚,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条凡因第一条二项、三项而被公司解聘、开除者,由人力资源部填发《离职申请书》、《离职通知书》,经核准后交离职人,依次办理完所列“应办事项”后,凭单到财务中心结算工资,但行为保证金及《经济担保书》一律不退。

篇4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购公有住房是指个人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的住房(包括购现住公房、集资建房)。

    第三条  个人所购住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

    (一)个人所购公有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可以转让(买卖、交换、赠与)、抵押和出租方式上市交易。在购房时未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应在上市交易时一并办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上市:

    1.未取得所购公有住房完全产权的;

    2.以分期付款方式购房而价款尚未付清的;

    3.用所购公有住房作抵押,而抵押关系尚未解除的;

    4.违纪违规购房未纠正处理的;

    5.依法限制产权转移的;

    6.校园内不能分割及封闭管理的;

    7.市、县(市)政府规定不宜出售、出租的。

    (三)个人所购公有住房在机关办公区或企业的生产区内不能明确分隔的,上市交易时应与原售房单位协商,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条  个人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后,不能再向单位或政府部门申请解决住房,不能再购买、租赁享有政府优惠政策的住房。

    第五条  个人所购公有住房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同时转移。

    第六条  个人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税费和土地收益的征管办法:

    (一)个人所购公有住房转让(买卖、交换、赠与),应按售价的1%缴纳土地收益金。

    (二)以出售方式上市交易税费征收:

    1.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按交易价5%的综合征收率统一征收,由卖方缴纳;

    2.契税,由买方按交易价的3%缴纳;

    3.印花税,由买卖双方按5元缴纳;

    4.交易管理费,由买卖双方按交易价的1%缴纳。交易双方应如实申报交易价,如申报价明显低于评估价,由交易管理部门免费进行评估,并按评估价征收有关税费;

    5.为促进社会分配公平,防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出售个人所购公有住房所得收入超过原交纳的购房款和上市交易缴纳的税费5倍以上(含5倍)的增值部分,按20%的比例征收增值调节金。

    (三)以交换方式上市应缴纳的税费:

    对个人所购公有住房出售后6个月期限内又购进住房的,可视同住房交换。在个人所购公有住房出售时,应先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缴纳税费,作为保证金专户储存。新购住房时购进住房支付房款高于或等于原出售住房售价的,保证金可予全额退还;购进住房支付房款低于原售房售价的,按支付购房款所占原售房售价的比例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余额部分转作税费。如6个月内未购进住房则视同出售方式交易,保证金不退,按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处理。

    (四)以出租、抵押、赠与方式上市应缴纳的税费,均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其中所抵押住房在抵押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被依法拍卖时应按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缴纳税费后,抵押人方可优先受偿。赠与视同出售,按评估价缴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  个人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程序。

    (一)个人所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的,应按如下程序办理:

    1.向市、县房改办申办上市准入审批手续并提供下列资料:(1)房屋共有人共同签字的上市交易申请书;(2)《个人所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审批表》;(3)《房屋所有权证》;(4)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及户籍证明。

    2.凭核准的《审批表》、双方当事人签定的《个人所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或《个人所购公有住房交换合同》、《赠与公证书》,到房地产交易所个人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专柜,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税费,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3.购房人在30天内分别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国土管理部门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同时,到市、县房改办办理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登记手续。

    4.个人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后,在规定期限内再购进住房的,凭出售和购入住房专用票据及交易过户凭证,向征收保证金的部门办理申请退还保证金手续。

    (二)个人所购公有住房出租的程序:

    1.个人所购公有住房出租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双方当事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屋所有权证、当事人合法证明和书面租赁合同等有关证件资料,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并现场查勘核发《房屋租赁证》。

    3.房屋租赁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当事人应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4.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应按本办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按时缴纳有关税费。

    (三)个人所购公有住房抵押的程序:

    1.个人所购公有住房抵押,应先到市、县人民政府在交易市场上设置的个人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专柜申报,填写《个人所购公有住房审批表》。经市、县房改办审核后进行抵押,申报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2)经房屋共有人共同签字同意抵押的申请书;(3)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4)个人所购公有住房抵押评估报告书;(5)身份证及户籍证明。

    2.按现行抵押登记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  个人所购公有住房产权转移后,物业管理工作仍按公有住房售后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其维修基金随房屋产权转移到产权所有人名下。

    第九条  个人所购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可直接按现行私房交易办法入市,上市交易的程序按第七条第一款办理。

篇5

    合同诈骗罪的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合同诈骗罪的取保候审的程序是:

篇6

1、一级区域:铁炉坝坝内、麦子坪坝区内、彭家坝、黄角坝、大坝、“三边”(河边、路边、岩边)属于一级区域。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未完善前,禁止一切建设行为。

2、二级区域:光雾山集镇、桃园寺移民街、麦子坪坝区外、铁炉坝坝区外、普陀村聚居点、龙王村聚居点。

3、三级区域:白头滩村后坝里聚居点、白头滩村一社新房坝聚居点、白头滩村街道、大营村聚居点(大营里至学校片区)、岩房村聚居点、村道路及重要社道路两旁、学校方圆100m范围内。

4、四级区域:一、二、三级以外的区域。

二、必须遵守的相关法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筑管理条例》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对光雾山镇村民建房作出如下规定:

(一)对建房资格的规定

1、村民建房只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本社)范围内修建,不允许跨社修建(镇规划的移民安置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点、根据需要划定的村民聚居点除外)。如确需跨社、跨村修建,将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2、父母与子女分户的,父母必须随一个子女居住,不再申请建房;若只有一个子女且子女无房,由已成家子女所在家庭的户主提交建房申请。

3、入干户者一律不得申请占地建房。

1、严厉打击宅基地买卖行为。?凡将宅基地卖出者不再享有建房资格,包括卖出宅基地当时户口簿登记在册的所有家庭成员建房资格一律取消;?镇政府、村、社将不予办理买卖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包括证明、盖章;?按其它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存在违规违法建设行为,经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查处后,未按要求整改或执行的,取消其新建房屋资格。

6、对4、5项的说明:建房主体资格审核范围原则上包括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当时户口簿上所有成员。

(二)对面积的规定

7、每户每人占地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每户3人及3人以下占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每户4人占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每户5人以上占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占用非耕地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多占用不超过30平方米。

8、每户建筑面积按35?/人核定,其中:区域范围内有修建性详细规划,该规划经相关部门审核且经光雾山管理处认可的,其房屋建筑面积依照规划执行。

(三)对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的规定

9、建房户(新、改、扩建,拆房建房)必须与镇政府签定建房承诺,并缴纳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建房户有多处宅基地的,所涉及的所有旧房必须无条件全部拆除;若只有一处旧房且拆除新建的可不缴纳旧房拆除保证金。

10、缴纳类别:特殊区域内的建房户缴纳风貌保证金20000元,重点区域内缴纳10000元,其它区域缴纳5000元。旧房保证金为8000元。

11、缴纳方式: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交至光雾山镇政府帐户,并将相关单据交由镇财镇所和建设管理科备案。

12、退款事项:风貌保证金在房屋按规划和风貌要求建成,并经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旧房拆除保证金在房屋自定点放线之日起一年内,房屋按要求完工,所有旧房全部拆除后按规定退还。

(四)对处罚的规定

13、扣除保证金的事项:在建设过程中,若建房户未按规定的占地面积、建筑层高、建筑面积、外观风貌建设的,依据“两清”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未按要求修复(赔偿)道路、护坡、堡坎、花台、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按修复(赔偿)需用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和旧房拆除的(特殊情况酌情考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处罚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夜间或特殊时段未按规定停工、因施工恶意阻断交通等,按相关处罚规定扣除保证金;违反村规民约的,按规定扣除保证金。

14、所有建房户必须无条件服从规划和放线,不得私自调整房屋朝向和面积,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凡不服从镇政府规划和建设管理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按建设管理科出具的停工通知书、整改意见通知单停工拆除或整改;情节严重的交由市风管办、县国土局、住建局执法大队处理。

三、村民建房审批流程

1、户主提交申请。由建房户户口簿上的户主向本村民委员会提交建房申请(见申请书样本);

2、进行两次审核。由各村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建房申请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将村、社签署意见的建房申请、初审会议纪要、公示结果交镇政府。镇建设管理科和驻村干部对经过初审同意的建房申请进行实地查看并签署意见,填写《光雾山镇建设工程申报表》报镇党委会讨论。镇党委会按季度对建房申请进行审核。

3、完善相关手续。由镇政府负责办理建设、国土相关手续。建房户必须提交:村、社分别签署意见的建房申请、初审会议纪要、初审公示结果、通过镇党委会审核同意的《光雾山镇建设工程申报表》、建房承诺、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的户口薄、原住房土地使用证原件(或其它土地权属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一式三份。

篇7

第三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是指招标人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是指拍卖人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是指挂牌人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拍卖人、挂牌人是指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出让人)。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

本办法所称投标人、竞买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但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或拍卖公告、挂牌公告对投标人、竞买人范围有限制的,按规定办理。本办法所称中标人、竞得人是指按本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投标人、竞买人。

第六条商业、旅游、娱乐、金融、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七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活动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计划、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等有关部门根据社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拟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计划,会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方案,依法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根据批准的出让方案,做好勘测定界,绘制宗地图,组织土地资产评估,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等具体工作。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投标或者竞买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或者竞买申请书、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标底)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一旦泄露,应立即停止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后续工作。

第九条招标出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的,应根据商业信誉和资金状况综合选择,被邀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人。

第十条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本程序:

(一)出让人于投标截止日前20日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应当包括:

(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2)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资格的办法;

(4)索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5)招标时间、地点、投标期限、投标方式等;

(6)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和方法;

(7)投标保证金;

(8)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出让人更改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内容的,应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作出相应公告或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投标人。

(二)投标人报名并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三)出让人依据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专业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应当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领取空白标书及有关招标文件,并交付投标保证金。

(四)出让人组织投标人勘察招标地块现场,进行答疑。

(五)投标人编制标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投入标箱。

(六)招标人通知各投标人及有关部门人员召开开标会议,当众启封、宣读标书,进行评标。

评标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的评标小组进行,其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

投标人有权查询开标记录及附件。

(七)出让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出让人可用以下其中一项条件确定中标人:

(1)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价格最高的;

(2)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标准,经评标小组综合评定最优者。

(八)出让人将中标结果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

(九)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与出让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中标人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及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十一条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本程序:

(一)出让人在拍卖前20日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内容参照第十条第一项。

出让人更改拍卖公告内容的,应在竞买申请截止日7日前作出相应的公告。

(二)竞买人报名,并领取竞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

(三)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前递交竞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资格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文件在竞买申请截止日之后收到的;

(2)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或难以辨认的;

(4)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

(5)委托他人,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四)出让人依据拍卖公告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专业资质要求的竞买人资格应当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符合条件的发给竞买资格证书和统一编号的应价牌。竞买人交付竞买保证金。

(五)出让人组织竞买人勘察拍卖地块现场,进行答疑。

(六)拍卖会在公告的时间、地点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2)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3)主持人宣布底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4)主持人报出底价;

(5)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6)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竞价;

(7)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8)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价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9)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10)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公开成交确认书》。

(七)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当日与出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交付成交价30%的土地出让金,余款在30日内付清。

(八)竞得人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十二条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本程序:

(一)出让人在挂牌起始日前20日挂牌公告。挂牌公告内容参照第十条第一项。

出让人更改挂牌公告内容的,应在挂牌截止日7日前作出相应的公告。

(二)竞买人报名,并提交有关资格证明材料,经审查合乎挂牌公告资格要求的,交付竞买保证金;其中涉及专业资质要求的竞买人资格出让人应当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四)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五)出让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六)竞买人继续报价。

(七)出让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公开成交确认书》。

(八)竞得人应在成交当日与出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交付成交价30%的土地出让金,余款在30日内付清。

(九)竞得人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十三条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第十四条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第十五条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中,若所有投标人、竞买人报出的最高价均低于招标、拍卖、挂牌底价或达不到中标条件的,出让人可以宣布停止该地块的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第十六条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出让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出让结果在原招标、拍卖、挂牌公告的媒介上公布。

出让人公布结果,不得向中标人、竞得人收取费用。

第十七条中标人、竞得人已交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土地出让金。未中标人、未竞得人交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应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第十八条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成交后,中标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或竞得,所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依法追究中标人、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中标人或竞得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未按规定期限交付土地出让金,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出让人可依法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并追究中标人或竞得人的违约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中标人或竞得人已按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人未按约定提供土地的,中标人或竞得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出让人须返还保证金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同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中标人或竞得人以行贿、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非法手段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中标或竞得结果无效;给出让人和其他投标人、竞买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擅自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活动中,接受贿赂、泄露秘密、、、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8

    第二条  在本市范围内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负责本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拍卖人,是指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参加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单位和个人。

    本办法所称中标人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投标人。

    本办法所称竞买人是指参加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本办法所称竞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

    第五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分管土地工作的领导和计划、财政、规划、土地、建设、拆迁开发、房管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主任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分管土地工作的领导担任。

    土地招标、拍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查批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方案,决定招标、拍卖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财政、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制定招标、拍卖方案。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方案的内容包括,出让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使用年限、权属、现状、规划设计要点及其他有关条件。

    第七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八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前,应当经具有土地评估资格的机构对出让地块进行价格评估,评估结果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确认。

    第九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标底或底价,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基准地价、评估结果等条件制定,报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  竞投人、竞买人有权了解和索取招标或拍卖地块的有关资料,依法参与竞投、竞买。竞投人、竞买人在竞投、竞买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串通压价。

    第十一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标底或底价应当保密,招标、拍卖委员会的成员和参加招标、拍卖工作的人员不得泄露标底或底价。

    第十二条  中标人、竞得人应当在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十日内或《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付清土地出让价款。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三条  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有效途径招标公告而进行的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出招标邀请书而进行的招标。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招标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除获取较高出让金外,还具有其他综合目标或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的;

    (二)土地用途受严格限制,仅少数单位或个人可能有受让意向的。

    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者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五条  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被邀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三个竞投者。少于三个竞投者的,本次邀请招标无效,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或改变出让方式。

    第十六条  公开招标公告可以更改或撤回。更改或撤回应当在公开招标公告后十日内作出,并在原招标公告的媒体上相应公告。

    邀请招标书可以更改或撤回。更改或撤回应当在邀请招标书发出后十日内书面告知被邀请人。

    更改公开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书的,其招标截止日应当顺延。

    第十七条  全部标书均不符合标的要求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投标无效,但采用综合评标的,对具有其他综合目标或特定社会、公益建设条件优越,经出席开标的全体委员同意,可以确定中标人。

    第十八条  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日期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少于三十日。

    向被邀请投标人发出邀请招标书的日期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十九条  投标意向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书发出后十五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影印件(个人投标的为身份证影印件);

    (四)资信证明;

    (五)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二十条  招标人收到投标申请书后,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收到投标申请书后三日内向合格者发出通知书和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对不符合招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将申请资料退回投标意向人。

    招标人在发出招标通知书和招标文件后七日内组织投标人集中勘察招标的地块,并进行疑点解答。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投标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书面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个人的,由投标人签名。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并交纳投标保证金。

    按公告规定可以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应当挂号邮寄,并且以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收到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人不得更改其内容,并应当对要约内容承担责任。投标人将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得撤回,并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应当召集投标人举行开标会议,公布评标、定标原则和方法以及标底。

    第二十四条  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点算标书;

    (二)开启标书;

    (三)对标书和标书附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标书宣布无效。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标书:

    (一)超过投标时间所投的标书或截止日后所收到的邮寄标书;

    (二)标书或标书附件不齐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三)标书或标书附件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

    (四)委托他人,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五)重复投标的;

    (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第二十六条  评标由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委员会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参加。

    定标时应当由参加评标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七条  定标后,招标人应当于三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确认书》。

    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出让合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签订的,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另行约定签订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于定标后五日内退还落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可以充抵土地出让金。

    第二十九条  《中标确认书》发出后,中标人因吊销执照、取消资质等原因失去履约能力和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中标确认书》无效。

    第三十条  标底被泄露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招标。终止招标应当公告或通知投标人。

    第三章  拍卖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以获取最高出让金为主要目标,以出价最高为条件确定受让人的;

    (二)对土地使用者资格没有特殊限制,一般单位和个人均可能有受让意向的;

    (三)对土地用途无特殊限制及要求的。

    第三十二条  拍卖土地使用权,应当拍卖公告。发出拍卖公告日期至拍卖截止日不得少于三十日。

    拍卖公告需要更改或撤回的,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出后十日内作出,并在原拍卖公告的媒体上相应公告。

    更改拍卖公告,其拍卖截止日应当顺延。

    竞买人可以在拍卖申请截止日以前变更、修改或者撤销竞买申请。

    第三十三条  拍卖公告发出后十日内,竞买人向拍卖人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影印件(个人竞买的为身份证影印件);

    (四)资信证明;

    (五)委托竞买,应当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六)拍卖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按公告规定可以邮寄竞买申请文件的,竞买人应当挂号邮寄,并且以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拍卖人收到为有效。

    第三十四条  拍卖人收到竞买申请后,应当对竞买意向人资格进行审查,并于收到竞买申请书后三日内向合格者发出通知书和拍卖文件及有关资料。对不符合竞买资格的,拍卖人应当将申请资料退回竞买意向人。

    第三十五条  拍卖通知书和拍卖文件一经发出,拍卖人不得变更其内容,并对要约内容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当对竞买申请书的承诺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  拍卖人在发出拍卖通知书和拍卖文件后七日内组织竞买人集中勘察被拍卖的地块,并进行疑点解答。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一)申请文件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后收到的;

    (二)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三)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

    (四)委托他人,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第三十八条  拍卖人对符合资格的竞买人发给编号的竞买标志牌。竞买标志牌代表竞买人的资格。

    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得撤回;其他购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原应价即失去效力。

    第三十九条  拍卖人应当在拍卖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召集竞买人举行拍卖会,公布拍卖规则、程序和方法。

    第四十条  拍卖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竞买人出示标志牌,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二)主持人简介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等事项;

    (三)主持人宣布起价价位、应价递增的幅度和拍卖规则等事项;

    (四)主持人宣布竞买开始;

    (五)竞买人应价;

    (六)主持人连续两次宣布最后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

    (七)主持人宣布最后应价者为竞得人;

    (八)拍卖人与竞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按竞得价5%?20%的标准交纳定金。

    竞买人少于三人的,拍卖人应当宣布本次拍卖无效,拍卖人可以重新组织拍卖或者改变出让方式。

    第四十一条  《拍卖成交确认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拍卖人、竞得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成交时间、地点及价款;

    (四)签订《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六)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四十二条  拍卖人可以对拍卖的地块设定保留价,设定保留价的,主持人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该应价无效,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中标人、竞得人拒绝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出让合同的,应当赔偿组织招标、拍卖活动支出的全部费用。

    第四十四条  中标人、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期限付清价款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定金不予退还,已交付的土地出让金给予退还,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由违约者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无偿收归政府所有。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请求违约赔偿。

    中标人或竞得人已按《出让合同》约定期限付清地价款,土地管理部门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中标人或竞得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双倍返还定金,并退回已交付的土地出让金。中标人或竞得人可以按《出让合同》约定请求违约赔偿。

    第四十五条  参加招标、拍卖的工作人员在土地招标、拍卖活动中,接受贿赂、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竞买人或投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竞投(买)人以弄虚作假,欺骗手段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土地管理部门吊销其土地使用证,责令退回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竞买人之间、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或招标无效,由土地管理部门对恶意串通的竞买人、投标人处中标项目金额的0.3%以上1%以下的罚款,但罚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篇9

此后,该中心大堂经理张雪莲接待了记者。经过简短的沟通后,在她的陪同下,开始了一段与出国留学金融服务“零距离”接触的体验之旅。

一站式服务体验

记者将自己设置为一名将赴英国伦敦城市大学的留学生,年龄22周岁,已有录取通知书并获得签证;家庭经济状况良好,父亲为企业主,年收入1000万左右;母亲帮助父亲打理公司,平时还做股票、基金、银行理财、房产等方面的投资。

张经理了解我的家庭情况后,建议我的父母成为中行的VIP客户,“这样就会有专业的理财师,根据国内和国际的形势,针对外汇走势、牌价等,与您的父母进行沟通,并建议他们何时购汇、结汇,在满足您在国外的金融需求,还能拓宽您父母的投资渠道。”

据介绍,目前中行推出了中银进取系列、汇聚宝、“春夏秋冬”等系列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灵活,有很好的流动性,在投资理财的同时,也能随时满足资金需求。

开户见证

由于我要去英国伦敦留学,此前并没有海外账户,“您首先应办理开户见证业务,申请一张英国分行的借记卡,既方便您存取款,也方便您的父母给您汇款,还能节省在境外等候开户的时间。”她向我推荐了赴英国“金色年华”学生账户服务,并打印出一张《“金色年华”学生专用账户开户申请表》。

接过申请表,我发现申请表封面下方标注了中国银行在英国的几家分行,分别是伦敦中国城分行、伯明翰分行、格拉斯哥分行和曼彻斯特分行,英文标注了其地址和联系电话。无论是填写提示还是声明等内容全部采用汉英双语,很有“国际化”特色。我特意只看英文内容,而不看中文,暗暗地考量自己的英语水平是否过关,能否在英国独立学习和生活。

看完申请表的英文内容,我又仔细地对照了中文提示,发现自己读懂了一大半部分内容,心中暗喜。随后在张经理的帮助下,我小心翼翼地填写起申请表来。

填写完申请表后,窗口前还有一位中年女士领着孩子办理业务。张经理解释说:“这时候正是出国留学的旺季,每天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都有很多,很抱歉,还请您再等一会儿。”我表示没有关系,便坐在等候区的沙发上等待,松软的沙发让人感觉非常舒适,也并没有等待的焦灼。

轮到我办理业务时,我递过填写好的申请表,又将自己的情况向业务人员说明了一番。她建议我选择在伦敦中国城分行开户,那样能够方便在留学期间办理相应的业务。“我们还需要您的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签证、录取通知书和开户见证的申请表,然后将这些资料扫描后发送给国外的银行,然后由他们进行审核。”

此时,我迫不及待地询问她申请需要多长时间。

“这个审核的时间一般是一周。”她微笑着说,“如果审核下来的话,您就拥有英国伦敦中国城分行的账户了。但是,这个账户还需要您到达英国后,去银行进行激活,然后您就能往里面存钱,使用这个账户了。”

“还需要激活啊?现在不能存钱的话,那我是不是还得带着现金去?那多不安全啊!”我已经想象着去英国了。她告诉我不用为此担心,“即使海外账户没有激活,您还可选择汇票的方式,那样就不用携带现金出行了。”

听完她的提醒,我立刻决定以汇票的方式办理境外汇款。

购汇和境外汇款

随后,张雪莲经理从咨询服务台帮我拿出一张购汇申请表和一张境外汇款申请书,“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申请购买英镑汇票。”

我接过这两张申请表,发现均是汉英双语,因为牵涉到现金交易,我也就只看中文提示,慎重地进行填写。在购汇申请表上,购汇币种我填了英镑,到填金额时,我想越多越好嘛,反正老爸有钱,就填了十万英镑。张经理发现后,立刻提醒我说:“购汇每年都有限制,您最多只能购买等值五万美元的外币。”闹这样的笑话,我不禁为之脸红,便重新取了一张申请表,填写金额为一万,前往国家是英国,事由为出国留学。之后,又根据提示填写了联系电话和地址。

见我填写完申请表,张经理提醒说:“因为牵涉到现金业务,考虑到安全问题,您可以去9到11号三个出国金融服务的现金窗口进行业务办理。”

此时,现金窗口也有客户在办理业务,我便没有真正购买英镑,而是向她询问了如何缴纳学费,如果不想携带现金又没有海外账户的话,又该怎样进行境外汇款?她将境外汇款申请书递给我说:“您可以采取票汇的方式,将学费和住宿费开立两张指定收款人的汇票,将汇票自己携带出国交给学校,学校会为您办理后续的工作。”

我仔细地看了看境外汇款申请书,果然有票汇的选项,便顺手勾选了下来。根据张经理的提示,我逐项地翻看申请书的填写内容,汇款金额、汇款人名称及地址、收款人名称及地址等等,将如何填写如何办理都暗暗牢记于心。

信用卡办理

“鉴于您初次去英国,我建议您多选择几种方式,除了海外开户、汇票之外,您还可选择旅行支票或者办理一张信用卡,这样就可以避免因某种方式行不通造成的麻烦,保障您在国外的金融需求得到满足。”在张经理的建议下,我决定办理一张英镑信用卡。

之后,我们来到位于出国金融服务区内侧的国际银行卡受理窗口,并向业务员说明了来意。业务员介绍说:“中行提供双币卡和单币卡两类产品,中银双币信用卡兼备人民币和美元账户,人民币和日元账户,单币卡则提供包括英镑、欧元、港币等主要留学国家和地区的丰富币种选择。根据您的情况,我建议您申请一张长城国际卓隽万事达卡,币种选择英镑。”

业务员给了我一张申请表,并指导我逐项填写。据她介绍,国际信用卡的申请方式有两种:一是交保证金,最低为400英镑,保证金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储蓄,当您不再使用该信用卡时,保证金会退还给您;另一种是通过父母的信用记录,只要提供相关的资料,然后由银行进行审核。

我选择了交保证金的方式,并询问她多久才能办理下来。

“一般三周左右就能办理下来,我们根据您国内的地址将卡片寄至您的家里。”她解释说,“由于审核时间的考虑,我们一般都会建议客户出国前一个月申请办理信用卡,您如果时间允许的话,出国之前便可拿到信用卡了。”最后,她建议我办理一张主卡和一张附属卡,“您的父母使用主卡,您在国外使用附卡消费,他们按月进行还款就可以了。”

张经理还告诉我,如果需要紧急支付,但额度不够的情况下,还可临时提高信用额度,只要父母来银行办理相关的手续就可以了,这样就避免了因资金紧张而带来的麻烦。

全程化跟踪服务

体验完这几项业务,我问张经理:“这样是不是就算完了?”她解释说,这些只是出国留学前的几项基本业务。中行出国金融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是指从您准备开始出国一直到学成归来的一系列金融服务我们都可提供,也就意味着我们将伴随您进行全程化的金融服务。

据介绍,该中心所提供的服务涵盖出国留学意向、出国留学申请、出国留学就读、学成回国等四个阶段。在出国留学意向阶段,中行与众多国家使领馆和专业留学中间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向客户提供国外院校的信息,以供参考;再者还与一些语言培训机构合作,帮助与出国留学的学生推荐语言培训等;另外,还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出国留学基本知识的咨询和最新信息的传递,以及提供存款证明、借记卡、信用卡、网上银行、基金定投等产品,为出国留学费用进行前期理财,为留学积累资金。

在出国申请阶段,中心可为客户进行留学费用规划提供相应的理财产品;语言考试认证的费用提供支付平台;海外院校申请费用汇款业务,留学签证申请费用支付、网上支付等服务;出国前提供因私购汇、见证开户、汇票、外币携带证、旅行支票、信用卡、中银保险海外保险服务等业务,以完备的服务满足出国留学的各项金融需求和相关服务。

张经理告诉我,“在您出国留学阶段,我们提供的服务不仅能满足日常生活支出的需求,还包括一些紧急便利的服务,比如海外银行的中文服务,帮助您办理好相关业务,还会提供‘银行幸运实习月(周)’活动,如果您有兴趣,还可在银行进行实习。”

不仅如此,在学成回国时,中行还提供多种产品满足海外剩余资金汇回国内的需求;在离开留学国家三个月之内购买的商品,还可办理退税手续;回国后,为留学生提供各种投资理财的服务,帮助“海归”在国内开创一片天地,实现人生价值。

“总之,从您有了出国留学的想法时,我们所提供的服务都能满足您各方面的需求,也会伴随您出国准备直到学成归来,甚至以后的投资理财等。”张经理如是说。

留学应注意事项

篇10

解答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地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一地(外出经营地应当具体填写到县、市)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证明》)。纳税人到外地销售货物的,《证明》的有效期限最长为50日;到外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证明》的有效期限最长为1年,因工程需要延长的,应当向原《证明》核发机关重新申请。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1)税务登记证件副本;(2)《证明》;(5)销售货物的,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并申请查验货物。

外出经营活动结束,纳税人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请表》,并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经营地税务机关在《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经营、纳税及发票使用情况。纳税人应持此《证明》,在《证明》有效期届满1O日内,回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证明》缴销手续。

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涉及的营业税问题

咨询 社会上成立的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按何税目计缴?税率是多少?

(江苏省 陈茂生)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15号《关于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文件的解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提供的教育劳务可免征营业税。以各种形式收费的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班(学校)收取的培训收入,不属于上述免税范围,应按照税法规定征收营业税。这里汽车驾驶培训学校应按照“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3%。

会员费、席位费和资格保证金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咨询 我公司是一家俱乐部形式的体育休闲服务企业,在会员入会时会收取一定的会员费(席位费),请问这个收费何时计征营业税?以后发生会员退会时,我们要按规定将相应的会员费退给会员,那么已缴纳的税款可以办理退回吗?

(河南省 陈冰清)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尔夫球俱乐部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4]514号文件规定:

1.对俱乐部会员入会时一次性缴清的入会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无论该项收入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以取得收入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算征收营业税。

2.对于俱乐部取得的其他类似于会员费的收入,应合并作为会员费收入计算征收营业税。

5.俱乐部向会员收取的会员资格保证金,在会员退会时全额退还的,如果是账务上直接冲减营业收入的,可以从当期的营业额中扣除,不计算征收营业税。

即退回相应会员费时,您可以冲减当期的营业收入,但地税局不会把税款直接退回给企业。

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

咨询 企业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哪些方面?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费用可以在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吗? (云南省 谢丹丹)

解答 企业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主要用于:

(一)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国情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和国防教育;

(二)对职工进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职业道德、文化知识、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三)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职工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扩展和加深的继续教育;

(四)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高等、中等学历教育。

企业支付的会计人员后续教育费用可以在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委托银行工资的简单流程

咨询 我公司计划委托开户行工资,请简单介绍一下相应的办理及操作程序。 (北京市 吕兰)

解答 企业委托开户行员工工资业务,在实务操作中各大商业银行既有区别又有共性,这里我们综合北京几家主要商业银行办理类似业务的共性部分,简单介绍流程如下:

1.签订协议

委托单位与开户行就工资相关事宜签订委托协议。

2.开户

委托单位应该按照现行银行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清单资料,开户行根据清单办理批量开户手续。

3.资金划拨

发放工资时,委托单位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将工资资金足额划转到委托单位在开户行开立的指定账户,并向开户行提供书面工资明细清单。

4.履约上账

开户行按照委托协议约定及委托单位提供的清单资料按时将应发金额足额转入每位职工的储蓄账户。

5.客户取款

工资上账后,委托单位的职工即可自由办理取款业务。

保险推销员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咨询 保险公司如何代扣代缴保险推销员的个人所得税? (广东省 金欣)

解答 保险企业的营销员分为雇员和非雇员,两者的纳税事宜是有区别的。雇员与保险公司有固定的劳动、人事、工资、保险等关系,非雇员则没有这些关系;会计处理上,保险公司支付给雇员的固定工资,在“应付工资”账目列支,按工作业绩支付给非雇员的报酬,则在公司的“应付佣金”科目列支。

雇员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动费等收入,均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征收营业税。

而非雇员的税务处理相对比较复杂。非雇员在企业取得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应按“服务业”中“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并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月计征。由于非雇员在保险营销活动中需要支付一定的电话费、交通费等费用,为此,国家税务总局曾于2002年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98号)文件规定:保险业营销员每月取得佣金收入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可按其余额扣除不超过25%的营销费用,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具体扣除比例。因此,非雇员取得的月收入应该首先扣除应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再按其余额的25%扣除营销费用后,按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应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用公式表述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额-营业税金及附加)×(1―25%)-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同时,保险公司是雇员或非雇员应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代扣代缴上述税款。

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土地补偿款所涉及的纳税问题

咨询 企业发给村民的土地承包补偿款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河北省张琳)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87号文件规定:

1.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收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

2.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取得的转让建筑物等财产性质的其他补偿费收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什么是商业企业的类目账?怎样设置,如何登账?

咨询 商业企业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时,需要设立类目账。请问什么是类目账?为什么要设立类目账?怎样设置以及如何登账? (安徽省 李贵)

解答 库存商品类目账又称大类账,是指按商品类别分户设置,登记其收入、发出与结存情况的账簿。类目账一般采用数量金额三栏式账页,它是处于总账与明细账之间的二级账户。由于批发企业商品品种规格繁多,通过类目账可以加强和完善对商品明细账的数量和金额的双重控制;有利于账账之间的核对,如有不符时,可缩小查找的范围;通过类目账集中计算商品销售成本,可以简化计算工作,减轻工作量;还有利于掌握各类商品进、销、存的动态和毛利,为企业领导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库存商品类目账的登记方法,因企业计算和结转商品销售成本的时间不同而有所区别。逐日结转商品销售成本的企业,应根据每日收入与发出商品的数量和金额登记库存商品类目账;定期结转商品销售成本的企业,应根据每日收入与非销售发出商品的数量和金额登记库存商品类目账,对于每日销售的商品平时只登记数量,待月末计算出商品销售成本后,再将金额一次记入库存商品类目账。

银行本票的具体办理程序

咨询 请老师提供银行本票的具体办理流程及相应账务处理流程。 (江西省  熊涛)

解答 银行本票的办理流程是:付款单位需要使用银行本票办理结算时,应向银行填写一式三联的《银行本票申请书》,详细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等各项内容。如申请人在签发银行开立账户的,应在《银行本票申请书》第二联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个体经营户和个人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银行本票申请书》上注明“现金”字样。《银行本票申请书》的格式由人民银行各省市分行确定和印制。签发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后,应认真审查申请书填写的内容是否正确。审查无误后,办理收款手续。付款单位在银行开立账户的,签发银行直接从其账户划拨款项;付款人用现金办理本票的,签发银行直接收取现金。银行按照规定收取办理银行本票的手续费,其收取的办法与票款相同。银行办妥票款和手续费收取手续后,即签发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包括定额银行本票和不定额银行本票两种。定额银行本票一式一联,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规定票面规格、颜色和格式并统一印制。定额银行本票包括500元、1000元、5000元和1 0000元四种面额。签发银行在签发不定额银行本票时,同样应按照《银行本票申请书》的内容填写收款人名称,用大写填写签发日期,用于转账的本票须在本票上划去“现金”字样,用于支取现金的本票须在本票上划去“转账”字样,然后在本票第一联上加盖本票专用章和经办、复核人员名章,用总行统一订制的压数机在“人民币大写”栏大写金额后端压印本票金额,然后将本票第一联连同《银行本票申请书》存根联一并交给申请人。

银行本票的账务处理流程是:付款单位收到银行本票和银行退回的《银行本票申请书》存根联后,财务部门根据《银行本票申请书》存根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贷:银行存款

对于银行按规定收取的办理银行本票手续费,付款单位应当根据银行的相应收费单据,编制银行存款或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企业计缴的社保费用如何作会计处理

咨询 企业计缴的社保费用的业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特别是我们先代付的应由员工承担的这部分社保费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河北省 朱均)

解答 我国目前职工社会保险主要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中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需要按规定的比例分别由企业和员工双方负担。企业在拨付上述社保费用时,由企业自身负担的部分,除医疗保险在“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不能计提员工福利费,故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福利费”)核算外,其他的在“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科目核算;企业代员工先付的部分,一般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相应的会计处理可以参考以下意见:

企业按规定拨缴社保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应付福利费――医疗保险金(外资企业直接在“管理费用――福利费”中列支)

其他应收款――代付员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

贷:银行存款

篇11

方式出让河道采砂权的,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河道采砂权指河道砂石的开采权。

第三条河道采砂实行统一规划制度。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辖权,依法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划定禁采区,规定禁采期和可采量,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河道采砂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机关)按照规划提出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区招标办、招监办等全程参与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招标出让河道采砂权,是指出让机关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河道砂石开采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采砂业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拍卖出让河道采砂权,是指出让机关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采砂业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挂牌出让河道采砂权,是指出让机关挂牌公告,按公告中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河道采砂的交易条件在指定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采砂业主的行为。

第六条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河道采砂权,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根据砂石利用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有序开采使用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出让机关拍卖拟定起始价在50万元以下砂石开采权的,可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其建立的资质够条件、社会信誉好的拍卖机构库中随机抽选拍卖机构;拍卖拟定起始价在50万元以上的,应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拍卖机构;采用招标方式出让砂石开采权的,应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机构,比选的过程应在监察、发改、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第八条出让机关或机构应当根据已经批准的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编制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公告;

(二)采砂河段地理位置图、开采长度、宽度和深度及采后的整复要求;

(三)评标标准及方法、投标格式文书或者竞买申请书、报价单、成交确认书等文本;

(四)采砂权出让合同文本;

(五)其他需要编制的文件。

第九条出让机关拟定出让标的起始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应在《日报》、100万元以上的应在《日报》公开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投标、拍卖、挂牌公告内容为:

(一)出让机关的名称和地址;

(二)出让河道采砂权河段的位置、现状、出让年限、开采范围、开采方式、允许开采量;

(三)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条件及申请取得投标人、竞买人资格的方法;

(四)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五)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投标和竞价方式;

(六)确定中标人、买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七)按规定缴纳投标、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第十条出让机关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自出让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出让机关应于拍卖或挂牌开始日前二十日拍卖或挂牌公告。

第十一条河道砂石开采权招标或拍卖的投标人或竞买人不得少于三人。

少于三人的应重新组织招标、拍卖或采用挂牌方式授予开采权。

第十二条出让机关应当为投标人、竞买人提供查询该河道砂石出让情况的便利条件,必要时可组织投标人、竞买人踏勘现场。

第十三条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标底和起始价,由出让机关先通过评估、评审后报区政府确定,但标底应当保密。

第十四条招标、拍卖、挂牌的基本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中标人、买受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时间与出让机关签订采砂权出让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签订出让合同或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人、买受人资格,所交投标、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买受人不履行与出让机关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采砂权出让合同应与的公告相符,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出让机关、中标人或买受人名称、地址;

(二)采砂权的名称、有效期限、开采范围、中标或成交价款;

(三)中标或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及时间;

(四)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中标人、买受人按照采砂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足额缴纳采砂权价款和履约保证金,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一)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款的10%缴纳。

(二)采砂权价款不包括应交纳的河道砂石资源费以及相关税费。

第十八条中标人、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砂权价款和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采砂权,不予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已办理的,撤销其《河道采砂许可证》,终止采砂活动,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九条中标人、买受人有下列行为的,中标、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中标人、买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中标人、买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二)中标人、买受人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中标或者竞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