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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0-16 03:06:16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集贸市场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集贸市场

篇1

在离我们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个童话王国。这个童话国里住着许许多多居民:有大熊猫、金丝猴、小白兔、花仙子、蓝精灵、唐老鸭、黑猫警长……它们生活得很快乐。

春节到了,熊猫妈妈想请大伙儿来吃顿年饭,一大早就来到集贸市场买菜。集贸市场可真热闹,吆喝声四起。金丝猴尖叫:“竹笋便宜卖,六角半公斤!”唐老鸭大叫“呱呱,鸭蛋一角五一个,呱呱!”蓝精灵爸爸粗着嗓子喊:“各种佐料,来买呀!”花仙子的摊子前挂着牌子:“七色花每束五角!”……熊猫妈妈看得眼花缭乱,它买了几公斤竹笋、十个鸭蛋、几瓶佐料、几束七色花。熊猫妈妈看到了陌生的狐狸和大灰狼在卖白菜。熊猫妈妈走过去问道:“这白菜多少钱半公斤呀?”狐狸用奸猾的口音口答说:“一元钱一斤!”“什么,一元钱半公斤?”熊猫妈妈惊奇地问道。大灰狼板着脸说:“买不起别买,快走!别在这儿大惊小怪的,坏了我的生意!”这时,熊猫妈妈发现前面有一大群人在购买什么,急忙走过去一看,原来是许多人在买小白兔的白菜。一问价钱,可真便宜,只要两角钱半公斤!熊猫妈妈连忙挤进去。这里喊声四起:“我要一公斤!”“我要三公斤!”“我要四公斤!”……正在这时,狐狸跑了过来,恶狠狠地对小白兔说:“小白兔,你为什么卖这么便宜?把我的生意都抢了!”小白兔平静地说:“这是我自己种的白菜,再说我又是卖的公平价钱。我们不能做黑心生意呀!”许多顾客听了,都为小白兔打抱不平:“哼,你卖黑价没人买,小白兔卖公平价大伙儿都买。你想欺侮小白兔,哼,真是白天做美梦!”“你想要小白兔卖高价,好有人买你的,办不到,快滚蛋吧!”“快滚,快滚!”……狐狸在顾客们的一片臭骂声中,和大灰狼夹着尾巴溜走了。

第二天一大早,小白兔推着满满一车白菜正走着,狐狸跳了出来。原来,狐狸为了报复小白兔,和大灰狼一起藏在小白兔的必经之路上。它拦住小白兔,举着弹簧刀逼着小白兔说:“把菜两角钱一斤卖给我们!”小白兔先不肯,可后来转念一想:“我今天卖给它们,它们明天一定会再卖,到时候我再……”想到这儿,它答应了它们的要求。这件事恰好被熊猫妈妈看见了。等两个坏蛋走远了,熊猫妈妈走出来,对小白兔说:“小白兔,你怎么答应了它们的要求?”小白兔笑了笑说:“今天我卖了,它们明天还会来的,到时候我自有办法!”

第二天清晨,小白兔照例推着一车白菜走来,果然,大灰狼和狐狸又跳了出来,奸笑着说:“谢谢你又来照顾我们,今天再便宜点儿!一角钱一斤!”不等小白兔回答,它们便一捆一捆地抱起白菜来。这时,黑猫警长跳了出来,大喝一声:“住手!”两个坏蛋一愣,但马上皮笑肉不笑地说:“警长先生,我们与小白兔公平交易……”话还没说完,黑猫警长的录音机里面传出了大灰狼和狐狸刚才拦路抢白菜时说的话。两个坏蛋在铁的证据面前,只好乖乖地认输,被驱逐出童话王国。

五年级:贺驿寓

篇2

我国的集贸市场除近些年来统一兴建的大型市场以外中小型和旧有的集贸市场多数为棚顶市场、临街市场、地下市场等普遍存在着建筑耐火等级偏低、建筑简陋易燃、防火间距不足、缺乏防火分隔、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宽度不够、灭火设施装置不足以及商品分布未考虑防火灭火要求摊位柜台密度过大、间距不足等问题有的甚至是占用消防车通道、居民住宅或公共建筑防火间距的拦街断路的违章市场严重威胁周围建筑的防火安全。遇有火情往往会造成“火烧连营”。

二、可燃商品多。

集贸市场的商品除农贸市场中鲜湿农副产品外其余商品如服装、鞋帽、塑料制品、交电、文具、工艺美术、家具等均属可燃商品。有些商品如油漆、气体打火机用的丁烷气瓶等化工制品属于易燃危险品。一些市场还经营烟花爆竹绝大部分市场没有设置专用仓库商品储存管理混乱火灾隐患比较严重。

三、人员密集。

集贸市场商品云集不仅有个体商业户一些国营、集体商业单位也进入集贸市场参与竞争且经营的商品大都以居民群众生活中吃、穿、用不可缺少的商品为主顾客流量很大。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许多市场的顾客流量远远超过市场的承受能力一旦发生火灾疏散非常困难。

四、用火、用电、用气量大。

集贸市场内的商店除日常照明、夏季排风等用电外广告橱窗内的霓虹灯商店内的吊灯、壁灯、台灯节日或展销期间的彩灯以及住店人员烧水煮饭用的电热器具都离不开用电有的市场店户还在店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灶具不少市场为前店后库店中有店商务洽谈、生活起居混于一室用火、用电、用气点多量大加上许多市场用火、用电、燃气用具的安装和使用没有统一规划和管理店户各行其是容易发生火灾事故。

五、防火安全管理薄弱。

根据《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应由其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但不少集贸市场由于主办单位工作不落实有关部门配合协调不够没有成立防火安全管理机构没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安全管理失控。

针对这些火灾隐患我们也应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一、完善消防组织。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实施监督。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由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集贸市场内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值班和巡逻检查制度。集贸市场内的各类人员应当接受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各摊位经营人员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及扑救火灾的义务。

二、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集贸市场其防火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主办单位和经营者如需改变建筑布局或使用性质应当事先报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凡在城镇设置建筑为半敞开式或者露天集贸市场主办单位或合办单位应当事先将其选址及占用场地等情况报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半敞开式建筑的顶棚应当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露天集贸市场应当留出消防车通道不得影响公共消防设施的使用在高压线下两侧5米以内不得摆摊设点。集贸市场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材料堆场要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市场内要按商品的种类和火灾危险性划分若干区域区域之间应留出足够的安全疏散通道。

篇3

在离我们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个童话王国。这个童话国里住着许许多多居民:有大熊猫、金丝猴、小白兔、花仙子、蓝精灵、唐老鸭、黑猫警长……它们生活得很快乐。

春节到了,熊猫妈妈想请大伙儿来吃顿年饭,一大早就来到集贸市场买菜。集贸市场可真热闹,吆喝声四起。金丝猴尖叫:“竹笋便宜卖,六角半公斤!”唐老鸭大叫“呱呱,鸭蛋一角五一个,呱呱!”蓝精灵爸爸粗着嗓子喊:“各种佐料,来买呀!”花仙子的摊子前挂着牌子:“七色花每束五角!”……熊猫妈妈看得眼花缭乱,它买了几公斤竹笋、十个鸭蛋、几瓶佐料、几束七色花。熊猫妈妈看到了陌生的狐狸和大灰狼在卖白菜。熊猫妈妈走过去问道:“这白菜多少钱半公斤呀?”狐狸用奸猾的口音口答说:“一元钱一斤!”“什么,一元钱半公斤?”熊猫妈妈惊奇地问道。大灰狼板着脸说:“买不起别买,快走!别在这儿大惊小怪的,坏了我的生意!”这时,熊猫妈妈发现前面有一大群人在购买什么,急忙走过去一看,原来是许多人在买小白兔的白菜。一问价钱,可真便宜,只要两角钱半公斤!熊猫妈妈连忙挤进去。这里喊声四起:“我要一公斤!”“我要三公斤!”“我要四公斤!”……正在这时,狐狸跑了过来,恶狠狠地对小白兔说:“小白兔,你为什么卖这么便宜?把我的生意都抢了!”小白兔平静地说:“这是我自己种的白菜,再说我又是卖的公平价钱。我们不能做黑心生意呀!”许多顾客听了,都为小白兔打抱不平:“哼,你卖黑价没人买,小白兔卖公平价大伙儿都买。你想欺侮小白兔,哼,真是白天做美梦!”“你想要小白兔卖高价,好有人买你的,办不到,快滚蛋吧!”“快滚,快滚!”……狐狸在顾客们的一片臭骂声中,和大灰狼夹着尾巴溜走了。

第二天一大早,小白兔推着满满一车白菜正走着,狐狸跳了出来。原来,狐狸为了报复小白兔,和大灰狼一起藏在小白兔的必经之路上。它拦住小白兔,举着弹簧刀逼着小白兔说:“把菜两角钱一斤卖给我们!”小白兔先不肯,可后来转念一想:“我今天卖给它们,它们明天一定会再卖,到时候我再……”想到这儿,它答应了它们的要求。这件事恰好被熊猫妈妈看见了。等两个坏蛋走远了,熊猫妈妈走出来,对小白兔说:“小白兔,你怎么答应了它们的要求?”小白兔笑了笑说:“今天我卖了,它们明天还会来的,到时候我自有办法!”

第二天清晨,小白兔照例推着一车白菜走来,果然,大灰狼和狐狸又跳了出来,奸笑着说:“谢谢你又来照顾我们,今天再便宜点儿!一角半公斤!”不等小白兔回答,它们便一捆一捆地抱起白菜来。这时,黑猫警长跳了出来,大喝一声:“住手!”两个坏蛋一愣,但马上皮笑肉不笑地说:“警长先生,我们与小白兔公平交易……”话还没说完,黑猫警长的录音机里面传出了大灰狼和狐狸刚才拦路抢白菜时说的话。两个坏蛋在铁的证据面前,只好乖乖地认输,被驱逐出童话王国。

篇4

XXX位于XXXX,总面积为XXXX平方公里,总人口为XX万人。全XX现有城乡集贸市场XX处,其中XXX处,城区XXX处,年度集市贸易成交额约在XXXX万元左右,其中市场XXXX万元,占XX%,城区市场XX万元,占XX%。XXX处市场中,登记注册的只有XX处,占总数的XX%,没有登记的XX处,占总数XX%。

总体来看,近年来,由于我X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我X集贸市场在快速发展,食品安全不断得到加强。但与此同时,由于存在着种种主、客观方面的制约因素,导致当前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着颇多的安全隐患。特点是城市好于;大市场好于小市场,有证市场好于无证市场,封闭市场好于露天市场,专业市场好于综合市场。具体主要表现在:

(一)食品进货来源不明。在集贸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多为时令性、季节性和有地方特色的小食品,多为小手工作坊制作,经营者没有经过正规渠道进货。进货时,往往是现金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没有任何进货凭证,从而造成了食品进货来源不明。这一现象在农村集贸市场尤为严重。

(二)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不严。从事食品加工的小手工作坊多为季节性、临时性经营,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和监管工作的缺位,导致他们在没有取得相关市场准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即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经营活动,属无照经营。

(三)经销不合格食品现象时有发生。在一些集贸市场上,销售无产品合格证的“三无产品”,应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擅自使用他人产品包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注册商标,伪造冒用他人质量认证标志的食品等现象还时有发生。

(四)食品经营卫生条件堪忧。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时,多不使用专用工具售货,而是直接用手抓取;使用的计量器具和简易包装物也很不卫生。有些集贸市场没有划分食品专营区域,食品经营摊位与其他商品摊位相互混杂,使得食品受污染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集贸市场食品安全隐患的成因

目前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上述隐患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力量薄弱。履行集贸市场日常监督管理职能的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有工商行政管理、畜牧防疫、卫生监督管理等部门。工商部门由基层工商所履行对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管职责,停收“两费”后,基层工商所积极转变职能,着力加强了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监管工作任务相当繁重,导致基层工商所对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明显减弱。

(二)缺少配套监管的法律、法规。目前,由于《食品安全法》尚未正式实施,工商部门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集贸市场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但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常常发现,有很多市场违法违章行为很难在上述法律法规中查找到明确的处罚依据。即将与今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也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工商部门对集贸市场的日常规范化监督管理工作无章可循。

(三)市场监管部门之间分工协作不紧密。在集贸市场销售应检验检疫后方可销售的食品,但有些检验检疫部门不履行检验检疫职责,有的进行了检验检疫却只收费、不出具检验检疫证明,造成了食品经营索证索票登记备案材料的缺口,给工商部门的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

(四)经营主体的多样性和分散性。工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对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由于集贸市场经营主体的多样性、分散性和流动性,相对于固定食品经营者,监管措施难以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

三、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食品安全法》实施在即,切实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对于“扩内需,促增长,调结构,保稳定”和确保《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提出如下监管对策和建议,仅供商榷:

(一)加快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立法步伐。应尽快修改《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或重新制定一部针对城乡集贸市场规范化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特别对集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监管作出明确而详细的规定,使得对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有章可循。

(二)严格集贸市场食品准入。现在,集贸市场的食品管理较混乱,没有统一的准入标准,导致一些假冒伪劣食品堂而皇之地进入到集贸市场,给食品监管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也威胁到消费者的健康。因此,加强集贸市场食品管理,应该从统一市场食品准入标准做起,堵住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的源头。

篇5

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安全卫生的食品市场为核心,通过建立集贸市场自检机制,促进市场开办单位发挥自检职能,严把食品质量关,确保市场内销售的食品安全卫生。今年8月20日前,全市289个集贸市场要建立食品检测制度,配备与其经营相适应的检测机制和专业检测人员,设立专门的内部检验室。

二、组织领导

建立集贸市场自检机制由市局市场处牵头,消保处配合。各分局要按方案组织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建立和落实自检机制。

三、具体安排

(一)第一阶段(制订检测种类和检测标准)。

由市局市场处和消保处共同确定需检测的食品种类以及检测设备、检测标准。此项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

(二)第二阶段(登记)。

各分局组织市场开办单位对市场的经营食品品种进行登记,并依据市局制订的标准向市场开办单位明确该市场应配备的检测设备。这项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

(三)第三阶段(落实)。

各分局要督促辖区内的市场配备与其经营范围相应的检测设施、检测人员及检测室。对辖内市场的检测设施、检测人员、检测室设置情况以及自检制度要进行备案。市局市场处和消保处对市场的检测人员要分批进行培训。这项工作在7月8日前完成。

(四)第四阶段(初步验收)。

各分局要对区内市场建立自检机制的情况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该项工作在7月23日前完成。

(五)第五阶段(市局验收)。

市局市场处和消保处要对各分局的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这项工作在8月10日前完成。

(六)第六阶段(公布自检数据)。

从9月份开始,将肉菜市场的自检数据在*市食品安全网络平台上公布,方便市民查询以及接受社会监督。

四、几点要求

篇6

每个大、中型城市一般有商业网络,其间包括大、中、小型不同规模的市场、专业市场与综合市场、固定摊位与流动商贩,国营、集体与个体并存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商业企业等等。集贸市场作为城市市场的一种形式,在商品交换和流通中担负重要角色,为城市商业网络重要组成部分。

集贸市场发挥的作用十分显著。(1)拾遗补缺泄余,调剂市场供应。其中经营者具有高度的自,经营方式、手段、品种、价格等方面灵活性很强。例如经营方式可分为终日集市、早市、晚市、批发市场等等,顾客可随时进入市场选购。集贸市场能自发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当商品供不应求时,能通过各种渠道补充货源,当商品供过于求时,也可以疏通渠道,宣泄积压商品;(2)负担菜篮子工程的主体任务。集贸市场以销售农副产品占主导地位很多销售者本身就是生产者,能每年向城市居民提供物美价廉的新鲜蔬菜、禽蛋、海鲜、瓜果等。集贸市场对城市居民生活消费意义重大,与城市其他市场相互补充,共同促进城市发展。

2.城市集贸市场布局区位存在对立统一

以理论演绎为基础,证明城市集贸市场布局在城郊结合部经营经济效益最高,区位最佳符合买卖双方利益,便于农民的销售与城市居民的购买。在交通线路和交通工具比较发达的地区其优势更为明显。有关人员提出最佳位置是:既不在闹市区,又不离开闹市区。这种布局区位反映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对此我们尚需予以进一步的认识与论证。

3.集贸市场布局向居民区集中和设置灵活

城市集贸市场宏观区位不像大多数商场,专业商场等高度集中在市中心的商业区内,而是星罗棋布于市区各个街区巷内,趋向于居民区。如石家庄市80%的集贸市场都分布于居民区或接近于居民区。哪里居民集中,哪里就容易形成集贸市场,这是很自然的。城市集贸市场设置的形式非常灵活多样,石家庄市区共有44个集贸市场。

二、城市集贸市场布局原则

1.注意与其他市场相协调

城市集贸市场不同于城市各种大型商场,又有别于农村集市,具有买卖自、自负盈亏、产销挂钩、信息发达、渠道畅通、商品循环率大等特点。在城市地域环境中发展起来的集贸市场,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城市商业活动中心的功能机制,形成与城市各大商场、专业商店等密切联系的商业网群。集贸市场布局要与其他市场相互协调,要考虑自身优势、城市其他市场的特点,建立起以城市中心商业区为依托,与城市其他市场相互调节、相互补充的合理分布的商业网络,使集贸市场在与城市商业活动的协调中不断发展。

2.遵循维护城市生态环境

城市集贸市场大规模地在我国发展是十分重要的,是改革开放的一种具体体现。由于发展时间短,来势迅猛,所以大部分集贸市场没有纳入城市统一规划中。由于集贸市场会给市容、卫生等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鉴此,集贸市场建设一定要以维护城市生态环境作为必须遵循的原则,应加强对集市的管理,增加建设投资,把建设文明城市与文明集贸市场有机统一起来,使集贸市场成为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窗口。

3.注意避免影响交通

集贸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大量农民进城和农副产品进城,加剧了人、车、货集结程度,加之集贸市场分散布局和简陋的市场设施,导致了交通问题的出现。为避免交通问题,集贸市场建立在和城市规划同步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以减少财政浪费,保障城市交通畅通无阻。4.方便居民购买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城市节奏不断加快,在集贸市场购物省时省力,让人满意,分布于居民区内的市场,体现了方便居民购买的原则。

三、城市集贸市场布局应注意的问题

1.科学选地

集贸市场的建设布局,首先是场地选择,而实现科学选地,是使集贸市场兴旺发展的关键。集贸市场的布局要达到科学、合理性,应该本着集贸市场布局原则进行,还应预测新市场的吸引能力,包括居民密集程度,人员流量,交通条件及其他对市场的影响,客观地评价新场区在城市的商业地位,以及其变化趋势等;旧市场的改造和建设应结合城市规划进行,使新市场与旧市场的改造有机统一起来,达到合理分布,更好发展其商品流通的作用。

2.结构

集贸市场的结构包括若干方面,商品结构、规模结构、分布结构等等,都直接关系集贸市场布局是否合理。在收入水平高的居民区内宜建立高档商品为主的市场,反之不然。根据居民区人口多少的差异,应建立规模不等的室内集市,以平均每十人1平方米销售面积为宜。集贸市场在城市应以广泛分布、星罗棋布、大中、小结合为主。在城市商业中心区的,宜建立大型的综合集市,充分利用其人口流动性大、商业集聚效益应显著、人口数量多、购买力强的特点;在城市的边缘应建立批发集市,充分利用场地开阔的条件;在居民区内应发展以蔬菜、水果为主的集市。

3.标准规模集市的建设

篇7

1、武昌区有42户集贸市场,在用衡器3976台,合格率94.82%;公平秤43台,合格率100%

2、整体布局较为合理,市场与居民区衔接较为紧密。

3、硬件设施较为完善,基本能满足农产品商贸流通的需要。

4、市场管理方式侧重于传统领域,管理、服务工作的创新性有侍加强。

5、市场规模、市场功能与城乡居民需要、农村经济结合紧密。

6、集贸市场存在着“一管就死,放手便活”的不正常现象。

7、“农改超”进展较慢。

二、武昌区集贸市场运行中的问题

1、缺乏统一的监督各市场的上级机构和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

自从工商部门与市场服务中心分家以后,城区各市场由于上级机构的不同,各自为阵,没有一个统一的上级机构对其管理。在这种令出多门的情况下,从宏观层面监管各市场行为,收集市场信息,实行宏观调控的难度加大。这种现状,不利于集贸市场的整体发展。

2、马路集市的兴盛,阻碍了正规集贸市场的正常发展。

据菜市场负责人反映,马路市场在道路旁摆摊设点,存在着严重的交通隐患;因无专人监管,食品卫生安全也得不到充分保证,短斤少两现象严重;其随意摆放、乱丢乱弃,给市容市貌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尽管城管部门一再打击,这些马路市场仍是“春风吹又生,”其不受约束的必展对正规市场的运转造成了严重影响。

3、各集贸市场定位单一,经营粗放,缺乏特色定位和精细包装。

在我们走访的各集贸市场的过程中,发现销售的商品和经营方式趋于雷同,均为面向大众的简单的菜品交易,缺乏自身的特色定位。除了在少数市场看到带有乡土特色的地方小吃外,其余市场皆为菜品的大众化销售,从包装到交易方式都较为粗放,这固然是考虑到主要消费群及其经济能力的原因,但在可行的范围内挖掘自己的民俗内涵,实行特色化经营,吸引更多消费者,促进市场的繁荣,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4、购物环境不佳,脏、乱、差现象未彻底改观。

武昌各集贸市场发展到今天,硬件设施均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经济实力的制约和运行机制的不完善,购物环境仍然不尽如人意。当调研组到某市场的畜区禽时,扑鼻而来的臭味让人晕眩,行走在摊位之间更须小心翼翼,东一堆鸡毛,西一滩下水,肮脏恶臭,让人心生怯意。这种情状虽不能根除,但只要完善一下工作流程,是可以得到改善的。还有,市场外围马路的拥堵极为严重,乱拉线接电现象较多,隐患重重,一旦发生不测,警车,消防车均难以进入,这种现状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隐患,是必须要加以解决的。

5、市场自身建设受到较多制约,如硬件落后、资金缺乏等。

此次调研的市场中,除部份集贸市场为框架式结构,硬件设施较为先进外,其余市场的硬件状况仍有待改进,菜市场只有一张门,交通不太便利,各商贩为寻求顾客关注,偏向于把摊位设在门口,造进入门处拥堵不堪,市场中后部空置,该市场管理方表示,如能在市场再开一张门,对自身发展大有好处,但因资金制约和涉及到民房拆迁(居民自用房边上的小杂屋),该设想难以实施。又如市场的“场内空,场外乱”的现状,如果不进行提质改造的话,终究是安全生产的隐患。

三、对发展、规范集贸市场的建议

1、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

在各市场的上极主管部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开展日常工作。该机构实现“机构、职责、财务、人员”四分离,开展独立运作,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市场物业的经营管理和设施维修、改造及资产管理;开发市场资源,搞好市场交易,促进市场繁荣;开展多种经营,为市场经营者提供经营条件和信息、储运、生活等方面的有偿服务;搞好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规范市场管理。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解决因缺乏统一管理而出现的各种问题,促进城区集贸市场的又好又快发展。

2、探讨“服务进社区”的新途径,解决马路市场存在的问题。

篇8

配合单位:商务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公安局

二、整治目标

通过加强市场监管,使全县集贸市场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主体资格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基本满意。

三、整治重点

我县各类集贸市场内不同程度存在与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食品、农副产品、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家用电器、建筑装饰材料等商品,这些假冒商品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安全,必须高度重视,坚决打击。尤其是要加大节日期间的市场监管力度。

四、整治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市场监管的一个最终目标,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落实,确保我县各类市场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篇9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活动的集贸市场。

第三条集贸市场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举办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规定,承担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市场内从事食品(包括食品原料)生产、加工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进场经营者)应保证所生产、加工或经营食品的卫生安全,其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要求

第四条集贸市场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公告。卫生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集贸市场的选址、建筑、卫生设施和设备情况;

(二)摊位布局情况;

(三)集贸市场卫生管理机构和卫生管理员情况;

(四)卫生检验设备和人员情况;

(五)卫生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集贸市场的选址和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有影响食品卫生的污染源。

第六条集贸市场的建筑和设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与食品卫生要求相适应的给排水设施;

(二)采光和照明设施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的需要;

(三)有防尘、防蝇、防鼠和垃圾收集设施;

(四)市场的地面应当平整结实、易于冲洗、排水通畅。

第七条为避免交叉污染,同一区域的食品摊位设置要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合理划定功能区域,分类设置摊位,并在不同区域作明显标示。摊位分区和分类的要求如下:

(一)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

(二)经营鲜活畜禽、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三)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互分开;

(四)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中;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鲜活畜禽。

第八条集贸市场应指定一名负责人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规范的贯彻实施;并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按照本规范第三章、第四章的要求,对进入集贸市场的食品和集贸市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检查。食品卫生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

食品卫生管理员的数量应当与集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数量相适应。

第九条集贸市场应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制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审查制度;

(二)对进场食品的检查和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场管理制度;

(三)日常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四)食品卫生违规处理制度;

(五)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条集贸市场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配备的快速检测设备和人员能够开展对可疑受农药或其他污染物污染的蔬菜、农副产品、食品原料和食品进行快速抽样检测。

第十一条集贸市场内应当配备卫生保洁人员,保证市场内的环境清洁,维护市场内卫生设施与设备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集贸市场应设立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公示栏,建立食品卫生公示制度,公布食品卫生检查、检测情况,对检查、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及进场经营者应在公示栏公告。

第三章市场举办者的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市场举办者应当做好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维护好市场的设施、设备和环境卫生,对市场所生产、加工和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指导。

第十四条市场举办者应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条件进行审查,建立进场经营者的卫生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市场举办者应当与进场经营者签订食品卫生保证协议书,约定违反本规范的责任,加强对进场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十六条市场举办者应对所有进场的食品进行检查,对可疑受污染的食品进行快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销售。

第十七条市场举办者及其食品卫生管理员应当每天对进场经营者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记录。检查和记录的内容有:

(一)是否按本规范第二十条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及经营内容与许可范围是否一致;

(二)经营人员是否按规定接受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三)是否根据本规范第二十一条规定落

实进出货台账制度;

(四)禽畜肉类是否经过兽医卫生检疫,并查验检疫证明与肉类数量是否相符;

(五)食品进货是否按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索证;

(六)生产、加工或经营过程是否符合本规范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卫生要求;

(七)是否有本

规范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尤其要对食品加工、经营中使用的原料进行检查,防止使用非食用物质或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原料;

(八)是否有其他违反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十八条市场举办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进场经营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怀疑有本规范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应及时向当地卫生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对发现有本规范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应立即对该食品采取控制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市场举办者应负责处理涉及食品卫生问题的群众投诉,主动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进场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处理市场内的食品卫生违法案件。

第四章对进场经营者的食品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进场经营者按照规定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其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并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第二十一条进场经营者应建立进出货台帐制度,台帐中应注明所销售食品的来源、数量、保质期,并定期查验所销售食品的保质期限。

第二十二条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及加工半成品的进场经营者均必须持有产品生产者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结果报告单。

顾客需要了解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的,销售者必须保证能够提供。

第二十三条经营定型包装食品的,所销售的食品包装、标识应当真实,符合食品标签、标识的卫生要求;经营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具有卫生部颁发的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第二十四条在集贸市场进行食品现场生产、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地点并具备可封闭的独立场所。场所的大小应满足相应食品加工经营所要求的洗涤、冷藏、消毒、加工、存放和销售所需要的面积;

(二)具备食品加工、经营所要求的给排水设施和洗涤、加工、冷藏和防蝇、防虫设施;

(三)加工工具及食品容器清洁卫生,食品容器存放应当设置台架,不得着地放置;

(四)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上岗,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期间不得佩带首饰、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五)使用新鲜和清洁及色、香、味正常的原材料,禁止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和非食品用添加剂;

(六)营业场所和周围地区的环境卫生,每日清除污水、垃圾和污物;

(七)其他为保证食品卫生所必须的设施和条件。

第二十五条生产、加工直接入口食品除符合上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制作肉、奶、蛋、鱼类或其它易引起食物中毒的熟食品的,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隔离;隔夜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二)散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当有清洁外罩或覆盖物,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当清洁、无毒,防止食品污染。出售散装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三)具备食具清洗、消毒条件或使用一次性使用餐具;

(四)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严格进行清洗、消毒。

第二十六条经营鲜活产品应具备能够保持产品鲜活的设施和条件。

第二十七条集贸市场禁止生产、加工和经营下列食品或当作食品的物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过期、变质、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三)使用了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或使用农药后尚未超过安全间隔期采摘的蔬菜、水果;

(四)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包括野味)以及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六)河豚鱼、野蘑菇等有毒动植物及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七)死的黄鳝、甲鱼、乌龟、河蟹、蟛蜞、鳌虾及死的贝壳类水产品以及醉制或者腌制的生食水产品;

(八)用污秽不洁或者被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污染的容器、包装材料盛装的食品;

(九)无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存期限、配方或主要成份等商品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和超过保存期限的食品;

(十)《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其它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五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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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典型村镇集贸市场;冷库;配置技术

Key words: typical bazaars;cold storage;configuration technology

中图分类号:F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5-0042-02

0引言

典型村镇集贸市场是指经乡镇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组织批准设立,年成交额在亿元以上,有固定场所、设施,有经营管理部门和监管人员,若干市场经营者入内,常年或实际开业三个月以上,集中、公开、独立地进行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等现货商品交易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交易场所,包括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典型村镇集贸市场一般具有服务半径比较大,客流量较大、基础设施完整的特点,其观测指标主要有市场摊位数、市场成交额、市场平均营业面积、批发和零售的比例四个指标。典型村镇集贸市场分类如表1所示。

近几年来,我国冷库建设发展十分迅速,主要分布在各水果、蔬菜主产区以及大中城市郊区的蔬菜基地,但是作为农产品生产大国,我国冷库的发展还是明显落后。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早期冷库设备技术落后、部分冷库设计不规范、冷库的隔热材料选择不当、制冷方式落后、冷却设备能耗大等。因此,针对典型村镇集贸市场冷库配置技术的研究显得十分必要,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1冷库概念及分类

冷库是发展冷藏业的基础设施,也是在低温条件下贮藏货物的建筑。通过冷库将易腐畜禽、水产、果蔬、速冻食品通过预冷、加工、贮存和冷藏,有效地保持食品的外观、色泽、营养成分及风味物质,达到食品保质保鲜,延长食品保存期的目的,起到调剂淡、旺季市场的需求并减少生产与销售过程中经济损耗的作用。

冷库主要有三种分类方式,分别是按建筑结构形式分类、按冷库温度分类及按冷库库容分类。具体分类情况见表2。

2典型村镇集贸市场库址选择原则

冷库库址选择是冷库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典型村镇集贸市场冷库库址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①选择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一般来讲是在集贸市场的北面;②库址周围应有良好的卫生条件,必须避开和远离有害气体、灰沙烟雾、粉尘及其他污染源;③冷库建设要求道路宽敞、交通便利、具备可靠的水源和电源;周围应铺设适于车辆通行的坚硬路面(如混凝土或沥青路面);④库址应选在地势较高、干燥和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方。

3典型村镇集贸市场的冷库数量选择和库容

集贸市场可以根据市场日销售量、冷库存货周转率、商户数等因素来确定冷库的数量,典型村镇集贸市场配置10吨的冷冻库数量大约50~100个。典型村镇集贸市场建设的冷冻库主要以5吨和10吨为主,也有一些市场建有20吨、30吨的较大型的冷冻库。公称体积按冷藏间或冰库的净面积(不扣除柱、门斗和制冷设备所占的面积)乘以房间净高确定。

冷库计算吨位可按下式计算:G=

式中:G为冷库的计算吨位(t);V为冷藏间的公称体积(m3);ρ为食品的计算密度(kg/m3);η为冷藏间的体积利用系数。冷藏间体积利用系数不应小于表3的规定值。

食品计算密度应按照表4的规定。

4典型村镇集贸市场保温材料选择

4.1 保温材料优缺点分析目前市场上适合选择的冷库保温材料主要有挤塑聚苯乙烯和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两种。

4.1.1 挤塑聚苯乙烯挤塑聚苯乙烯具有致密的表层及闭孔结构内层,其导热系数较低,保温隔热性能良好。由于其内层的闭孔结构,因此具有良好的抗湿性,在潮湿的环境中仍能保持良好的隔热性能。挤塑聚苯乙烯适用于冷库等对保温有特殊要求的建筑,也可用外墙饰面材料为面砖或石材的建筑。

4.1.2 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是有机高分子化合物,易燃烧,燃烧时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氢化氰等剧毒气体和有毒烟雾,易造成人员伤亡。它的优点是价格不是十分昂贵,无复杂的施工工艺,而且该保温材料集保温、防水、隔热装饰功能于一体。

根据以上分析以及对集贸市场的现实需求,典型村镇集贸市场冷库的保温材料不但要求保温性能好,而且能做到使用安全,因此典型村镇集贸市场冷库保温材料选择挤塑聚苯乙烯。

4.2 保温材料厚度选择除了材料选择外,隔热材料要有足够的厚度,达到设计所要求的传热系数值。隔热材料要求热阻大,吸湿小,设置在低温侧,冷库设置了隔热层后,能够有效地阻止热量的传递,可起到良好的隔热作用。在隔热材料的选择上,其导热系数应尽量小,还应考虑造价。典型村镇集贸市场冷冻库保温材料的厚度采用120mm,气调库的保温材料的厚度为150mm。

由以上可以看出,隔热材料的厚度和材料对阻止热传导是至关重要的。隔热材料还要具有以下4种特性:出色的隔热性能;优秀的抗水性能,低的吸水率;卓越的抗压能力;性能稳定,使用年限持久。

5典型村镇集贸市场的冷库结构设计

5.1 典型村镇集贸市场冷冻库结构设计典型村镇集贸市场冷冻库每一个库房的长为5.2m,宽为5m,高为3.5m,库房门高2.18m,门和门间距1.3m。库房采用两排并靠,每排4个库房的集中式结构。冷库库房上置罩棚,每侧正面设置5根钢结构立柱,侧面为4根钢结构立柱。具体结构设计如图1。

5.2 典型村镇集贸市场气调库结构设计典型村镇集贸市场气调库主要用于蔬菜、水果的保温保鲜,每个不同的库房温度可以根据储藏产品的不同要求来调节,如香蕉须保持温度在18°左右,其他水果一般库温控制在2°左右。每一个库房深为4.9m,宽为6m,高为5m。库房采用两排并靠,每排9个库房的集中式结构,保鲜库库房上置罩棚,月台高度为1m,宽度为3.5m。具体结构设计如图2。

参考文献:

[1]康三江.浅议国内外冷库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J].保鲜与加工,2006,6(3):1-3.

[2]王起霄,孙颖,等.果品冷库设计[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18(4):481-484.

[3]黄清华.西安市鲜活农产品批发中心气调综合冷库设计[J].制冷学报增刊,2002:57-61.

[4]潘永平,王钦若,张慧.大型冷库网络控制系统设计[J].微计算机信息, 2006,22(31):42-43,29.

篇11

一、检查范围

辖区内使用商贸衡器进行贸易结算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卖场、个体门店以及经销或维修商贸衡器的门店和个人。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9月15日。

三、检查内容

1.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电子秤)用于贸易结算的行为。

2.使用改装、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进行贸易结算,短斤少两,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3.销售具有计量作弊功能商贸衡器的违法行为。

4.提供商贸衡器计量作弊改装服务或技术指导的违法行为。

5.销售净含量不合格定量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

6.未制定计量管理制度和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公平秤是否已检定并在检定周期内使用。

对计量举报投诉较多的市场、门店和未按《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设置公平秤的集贸市场应重点检查。

四、检查依据

《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集贸市场“短斤少两”行为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大事,也是人民群众较为关心的“烦心事”。各分局、站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委派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

督促集贸市场举办者落实计量主体责任,建立“计量失准先行赔付”等便于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管理制度,按要求设置公平秤,扎实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经营者自律经营,营造诚信、公平、和谐的集贸市场计量环境,引导集贸市场举办者积极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有效减少由此引发的计量纠纷。

(三)做好计量宣传。

借助此次计量专项检查,要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计量认知度和计量知识水平,提振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为助推复市做好计量保障。

(四)认真总结报送。

各分局、站请于2020

年9月15日前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总结报送至区局标准计量认证股,总结应包括检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检查相片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