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1-06 00:34:02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1

根据群众在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和上级要求,围绕实现上述目标任务,狠抓“两个落实”,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七项重点”,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一、狠抓“两个落实”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强化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认真学习《意见》精神。依托街道党工委理论中心组、人口学校,采取专题讲座、研讨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面向党工委领导、驻街单位、街道和社区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搞好专题学习培训,重点学习《意见》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任务和新措施、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强化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措施、《意见》中的人口计生政策体系等内容,深刻领会内涵,把握精神实质,学精学深学透,把党工委领导和管区计生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强化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把对《意见》的宣传纳入街道、驻街单位宣传总体规划之中。充分利用网络、人口学校等宣传教育平台,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双进、双建”等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意见》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政策。结合管区实际开展集中宣传,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氛围,使《意见》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社会各界明确:人口计生工作没有放松,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任务更艰巨、更复杂。

(二)抓好计生惠民政策体系的建立和落实,确保计生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全面落实好各项已出台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程序,落实已出台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重点抓好“五奖”、“四救助”“四免”、“一优惠”等计生惠民政策的落实。严格抓好计生惠民政策的落实。一是做好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落实工作。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做好目标人群的确认工作,确保特别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做好向自愿退回二孩《生育证》人员退还二孩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工作。三是贯彻落实上级新出台的计生惠民政策。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生殖健康查体、孕环情监测、0-3岁儿童查体等免费计生技术服务。

二、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学习制度、考勤签到、请销假制度、目标绩效考核制度、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制定学习制度鼓励计生干部挤时间自学,边干边学,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学习;制定考勤签到、请销假制度,增强计生干部的纪律性;制定目标绩效考核制度,把工作任务分解到人,把目标量化到人,把责任落实到人,把工作实绩与奖惩挂钩;制定建立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法定程序开展工作。

2、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指导制度,加强对居级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指导。去年9月社区居委会换届后,新上任了六名计生主任,对计生工作有一定的影响,计生办要发挥每周例会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的作用,开展大培训、单独教练等形式多样的形式进行业务指导,从强化社区计生干部的责任感、进取心入手,提高他们的综合工作能力。居计生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哪些知识,每位居计生工作人员自身有什么特点,街计生工作人员必须一清二楚,因材施教,分类指导,该强化培训的要强化培训,努力提高居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建立检查督导制度。工作布置后必须定期检查和督查,掌握工作进度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要帮助分析原因,加强督促。

三、强化“七项重点”

1、扎实开展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稳定低生育水平。制定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清理清查、强化培训、反馈信息、整改落实等措施,严格落实街道、居计生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全面普查辖区内育龄妇女信息,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强化流动人口协管员的职责与考核力度,提高协管员的工作能力,实现城区计生无缝隙覆盖和全方位管理与服务。建立街道领导联系驻街单位、居委会制度,定期深入基层,指导计生工作。建立街对居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管理的考核制度,做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增强现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的联系和协作,加强城区人户分离人口的计生工作,引导更多的单位为流动人口提供优惠服务,使更多的流动人口从“关爱加盟连锁服务活动”中受益。

2、强化依法管理与维权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利用多种形式在社区、广场、公益课堂和人口学校进行宣传,把执法过程变成宣传法律法规,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过程。办理《生育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时率和规范率均达100%。做好计生依法行政公开、公示工作,按照《规范》要求,发挥信息引导作用,主动把工作做到前面,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分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工作,从尊重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出发,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尊重群众的民利,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加强行政监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程度,增强人口计生部门的凝聚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严格查处有意瞒报、漏报、错报人口出生和出生性别行为,建立及时通报制度,形成违法生育清理清查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以纠正育龄妇女漏管、出生错瞒漏报、全面落实现居住地统计管理体制、落实现居住地管理责任为主的违法生育集中清理清查活动,彻底扭转对违法生育案件麻木不仁,有意拖延不处理,故意隐瞒不上报等现象,切实提高人口统计数据质量和人口信息的覆盖率、准确率和及时率。

3、做好随访工作,提高优质服务工作水平和能力。完善社区计生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深化“一刻钟技术服务圈”品牌,继续开展“知心”技术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加强品牌宣传,强化以人为本的优质服务理念,为育龄群众提供“知心”服务。今年要依托金门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把做好计生技术服务随访工作作为满足群众需求的突破口,积极开展孕期、产后、术后随访服务工作,落实孕环情监测和免费生殖健康专项查体工作,对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使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4、做好迎奥运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树立我管区的良好形象。搞好迎奥运新闻宣传工作。制定并落实对外宣传应急预案,做好奥运计生宣传工作。开展以“青春健康”为主题的大、中学生生殖健康教育服务活动,提高大、中学生生殖健康保健意识和能力,开展以“温馨金门、和谐计生”为主题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活动。

5、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按照现居住地管理的原则,对流动人口实行同管理、同宣传、同服务。在物业小区、写字楼和流动人口聚居区,结合“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关爱加盟连锁服务活动”,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辖谁服务”的原则,完善流动人口经常性管理与服务机制,将流动人口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企业、集贸市场等组建计生协会,发挥计生协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做好流动人口网上信息交流工作。

6、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信息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使育龄妇女基础信息的覆盖率和准确性达到上级的要求。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街、居微机操作人员素质和应用水平上,利用网络开展便民服务,全面实现居级管理服务信息化。

7、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强街道、居级计生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区计生局组织的计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

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分级分类分批大规模地实施培训,集中精力抓好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改革培训的内容和方法,以业务知识培训为主,同时增加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思想教育的内容,培养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端正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计生干部的管理服务能力。

加强计生办自身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重点,围绕迎接奥帆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提高行政效率为重点,全力打造“温馨金门、和谐计生”服务品牌,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管区群众的满意程度,树立人口计生行业新形象。

金门路街道办事处

2008年2月28日

计划说明书

为了稳定和发展我管区计划生育工作,2008年金门路管区计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办事处党工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在管区内推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整体管理服务水平,为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制定年度计划的主要依据

(一)依据市、区两级的要求

根据街道办事处与区委、区政府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和市、区2008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办事处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中,紧紧围绕区下达的各项指标,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指标。

(二)依据本办事处工作实际

金门路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不断努力,已趋于较为稳定的发展趋势,但近年来下岗、失业人员逐年增多,无业居民数量连年增加,很多人成为我管区的重点管理对象和扶助救助群体,对这部份人群的服务成为我管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民生问题,街道办事处将与城管科、综治办、民政事物科、妇联、文化站、司法所、工会等科室联合建立经常性协作配合机制,采取有效救助措施,落实相关政策,积极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理念。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在向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基础上,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依据市计生委和区计生局的具体要求,依法搞好对管区育龄群众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四)依据群众需求

根据2007年11月底在社区和驻街单位中向育龄人群发放400份调查问卷,搜集育龄群众在政策法规、优生优育、优质服务、避孕节育等方面的需求信息,依据群众需求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根据群众普遍关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有关政策,对政策法规中的有关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落实、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养老补助的落实、避孕节育奖励政策的落实、流动人口管理难等热点难点问题,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向管区群众进行宣传的力度,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有关政策的需求,从而促进管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满足群众需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根据群众需求和上级要求,为确保今年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和目标任务的完成,完善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在狠抓“两个落实”上下工夫,强化“五项重点”,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一)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学习制度、考勤签到、请销假制度、目标绩效考核制度、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制定学习制度鼓励计生干部挤时间自学,边干边学,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学习;制定考勤签到、请销假制度,增强计生干部的纪律性;制定目标绩效考核制度,把工作任务分解到人,把目标量化到人,把责任落实到人,把工作实绩与奖惩挂钩;制定建立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法定程序开展工作。

2、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指导制度,加强对居级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指导。居计生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哪些知识,每位居计生工作人员自身有什么特点,街计生工作人员必须一清二楚,因材施教,分类指导,该强化培训的要强化培训,该手把手教的必须手把手的教,努力提高居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建立检查督导制度。工作布置后必须定期调度和督查,掌握工作进度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要帮助分析原因,加强督促。检查督导不仅是对下级而言,对本级内部也必须抓好。

(二)狠抓“两个落实”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强化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把对《意见》的宣传纳入街道、驻街单位宣传总体规划之中。依托街道党工委理论中心组、人口学校,采取专题讲座、研讨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面向党工委领导、驻街单位、街道和社区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搞好专题学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人口学校等宣传教育平台,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同时结合重大节庆活动开展集中宣传,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氛围,使《意见》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社会各界明确:人口计生工作没有放松,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任务更艰巨、更复杂。

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把贯彻落实《意见》与解决人口计生工作改革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起来,把改革创新贯穿于贯彻落实《意见》的全过程,重点抓好队伍建设、财政投入、保障措施、领导措施及利益导向政策、违法生育查处等有关规定的落实,切实抓出成效,抓好《意见》中规定政策的落实,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确保《意见》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2、抓好计生惠民政策体系的建立和落实,确保计生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落实已出台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重点抓好“五奖”(晚婚晚育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放弃二孩生育奖励、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城镇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四救助”(计生公益金救助、计划生育扶助金救助、特困家庭生育救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四免”(免费开展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免费婚前检查、免费优生四项检测、免费生殖健康专项检查)、“一优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向独生子女家庭倾斜政策)等计生惠民政策的落实。

严格抓好计生惠民政策的落实。一是做好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落实工作。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做好目标人群的确认工作,确保特别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认真落实区出台的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生活补助制度。三是做好向自愿退回二孩《生育证》人员退还二孩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工作。四是贯彻落实上级新出台的计生惠民政策。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生殖健康查体、孕环情监测、优生四项检测、产前筛查、0-3岁儿童查体等免费技术服务。

(三)强化“七项重点”工作

1、扎实开展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稳定低生育水平

制定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街道、居计生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规范,通过清理清查、强化培训、反馈信息、整改落实等措施,全面普查辖区内育龄妇女信息。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强化流动人口协管员的职责,提高协管员的工作能力,实现城区计生无缝隙覆盖和全方位管理与服务。建立街道领导联系驻街单位、居委会制度,定期深入基层指导转化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对居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管理的考核制度,引导单位为流动人口提供优惠服务,使更多的流动人口从“关爱加盟连锁服务活动”中受益。

2、强化依法管理与服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利用多种形式在社区、广场、公益课堂和人口学校进行宣传,把执法过程变成宣传法律法规,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过程。全面落实开展便民维权服务,分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办理《生育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时率和规范率均达100%。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工作,从尊重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出发,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尊重群众的民利,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加强行政监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程度,增强人口计生部门的凝聚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3、做好随访服务,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和能力。今年要依托金门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完善社区计生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深化“一刻钟技术服务圈”品牌,继续开展“知心”技术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加强品牌宣传,为育龄群众提供“知心”服务。积极开展孕期、产后、术后随访服务工作,落实孕环情监测和免费生殖健康专项查体工作,把做好计生技术服务随访工作作为满足群众需求的突破口,对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使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得到认可。

篇2

二、对外来人口进行了走访管理,我社区外来人口34人,对外来人员进行了入户摸底登记,对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发放避孕工具,并组织流动人口进行免费体检,宣传生殖保健知识,知情选择进行信息反馈,并查验了《流动人口婚育证》。

三、对本辖区居民和流动人口服务到家,对12名新生儿进行上门走访,男孩6名、女孩6名,对新生儿父母讲解哺乳喂养知识,同时送去避孕工具。

四、利用重大节日进行宣传活动,5.29计生协协会纪念日举办了板报展,“六一”组织社区儿童表演节目庆“六一”,7.11世界人口日进行了图片宣传活动,9.25计生协公开信发表,新伟街在公园举办了全民健身活动。

五、计生协协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全年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免费生殖保健检查3次,针对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一视同仁、一样对待。

六、日常工作记事准确具体,报表数字及时准确,工作手册按时填写。

综合以上工作,圆满顺利完成了年初计划。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总结经验再接再厉,认真工作,提高认识,严格控制人口超生,创建小康社会,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全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确社会保低生育水平。

2011年我们社区在街道的领导下,以党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黑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对本辖区居民和998名育龄妇女开展计划生育服务。为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了工作计划。

一、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组织机构,推进居民自治。

二、能够及时做到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按期组织育龄妇女、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学习。

三、健全计划生育户卡、准确录入微机,进行微机管理,方便计划生育工作的进行。

篇3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十六大报告中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论述,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规定》、优质服务理念、“三进五送八服务”、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健全人口学校和其它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阵地,开展“服务式”宣传,根据群众需要提供法律、法规、管理等信息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性病艾滋病预防等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的依法生育意识、避孕保护意识、优生优育意识和生殖保健意识,倡导男女平等和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在中、小学开设人口教育和青春期教育课程,积极稳妥地开展青少年性健康教育工作。

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普及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

力争到年底,计划生育干部的优质服务理念和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知情选择知晓率达85%以上,对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预防性病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把工作的重心真正下移到基层,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地方,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和方案,切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台账管理工作,为计生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四、依法行政,增强计生法律意识

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长期拖欠问题,做到正确执法和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度、评议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办事手续,清理和废除限制群众合法权利的各种不合理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生殖健康权利,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五、“奖优免补”工作稳步发展

各级党政领导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通报情况,认真落实责任制。在工作中认真做好摸底调查,注重工作方法,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认真分析、研究,以点促面,全面推进。严格把好政策关,严审办证资格,简化办证程序。各乡镇工作人员积极深入到村、组一孩家庭户中,宣传“奖优免补”政策,使群众真正了解“奖优免补”知识,转变生育观念,自愿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完成市下达的办证任务,要注重巩固率的提高,不断总结经验,讲究工作方法,认真开展好“奖优免补”工作。六、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新模式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工作及规范管理和服务工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突出重点、难点,以点带面,分类指导。积极探索适宜我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新路子。七、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

2009年,村民自治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经验,在此基础上,今年认真巩固成果,积极有效的推进未达标的21个村居委员会、社区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八、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工作,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按照玉红计生字20059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工作,一是建好信息网络,摸准服务脉搏,实行分工负责,全面采集信息。二是实行内外结合,拓宽信息采集渠道。三是整合信息资源的分析应用,提升服务与管理水平,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在日常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从完善信息的分析和应用入手,使信息贯穿于服务工作全过程,促进了整体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提高。四是实施信息引导服务,促进计生优质服务健康发展,把信息作为评估工作效果,实行科学管理,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依据,为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改进工作提供了方向,为计生优质服务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Page]

通过让信息引导服务、促进服务、规范服务,为开展计划生育生育工作构筑了良好的信息支持平台,提高工作预见性和创新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九、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坚持行政管理和群众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计生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五大职能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自作用,充分利用计生协会活动室,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社区计生协会的建立健全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十、继续发展“三为主”,推广“三结合”

继续巩固发展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成果,深入开展“三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活动,实施以帮助贫困母亲为主题的“幸福工程”,结合我区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救助机制和保障制度,重点解决好因子女病残、死亡而造成生活困难、养老缺乏保障的计划生育家庭的问题。推广“三结合”工作,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促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推动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一、按照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具有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信息咨询五项综合职能,是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的主要阵地。2009年,我们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篇4

2、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本领。今年将加强办公室专干和村级计生专班的业务知识培训,让他们在村居在线平台上会操作,懂管理,知服务。

3、宣传工作。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和村示范村的创建为载体,开展宣传工作,做到听有声,看有影,墙有字,高标准完成各项宣教工作。

4、开展生育文明村创建活动,继续以示范村以典代面开展创建工作。确保生育两女户50例的任务完成,全年创建1-3村(印咀、金岭、莫沟)。

5、做好专干各种基础资料的调查摸底、填写工作。不定期进村督导,对家庭档案、工作手册、月信息报告单、户外公开栏等内容及时更新,记录详实,不缺项不落项,达到没逻辑性错误,且保证及时准确上报。

6、政策法规工作。①加强对办理生育服务证、生育证、独生子女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等相关证件的验审关,收齐各种资料存档备查,强化服务意识,对待来办事人员亲切热情,一次性告知其所应准备的资料,简化手续,落实便民服务措施,保证在办理过程中不违反政策操作。②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对政策外出生人员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其缴纳社会抚养费,没有作卷综的及时作卷与市计生委沟通,通过下发征缴通知书、法院执行等手段,确保全年267万元任务足额按时完成。③做好性别比治理工作,继续实施“三级两包保一见面的包保责任制度”,明确对象,责任到人,建立孕情跟踪台帐,及时掌握孕情,严肃查处“两非”案件,确保性别比控制在130:100以内。

7、抓好协会工作。认真写协会帐、表、卡、册、单及活动手册,制定协会培训计划,切实做到计生工作村民自治。

8、流动人口及药具工作。①流动人口继续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对流出五大地址要详实,且有真实的联系方式,对平台反馈人员信息及时准确的进行补充反馈,反馈率要100%。②药具工作要完善药具的平台建设,提高准确的用药信息,按月发放药具,及时登记,报表、签字、录入系统,督导专干填写好药具发放手册,确保不落项。

9、各种奖励的落实工作。①独生子女奖励工作,要为委建立独生子女奖励信息平台提供准确信息,按时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资金,为中高考加分的学生办理各种手续。②对奖扶、特扶对象,做好本年度的摸底工作,并及时对实行了计生家庭的对象发放奖扶金。

10、及时收集各种群众需求信息。做好引导服务与信息的反馈,且要完成市计生委下达的各类稿件任务。

二、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

1、月访视工作。严格实施专干“五随访”制,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起到作用,对重点对象建立档案不定期访视,随时掌握环情、病情、孕情,发现问题尽早妥善处理。

篇5

1,全年人口出生控制数:2200个以内;

2,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3%以上(二孩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3%以上);

3,人口出生及节育统计合格率达95%以上;

4,长效避孕节育率达76%以上,药具占节育比例的10%;

5,政策外多孩:1%以内;

6,二孩出生婴儿性别比比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

1,宣传教育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现宣传重点下移,着重抓好进村入户的宣传,~环境的营造,拟在村级文化室开辟”婚育新风文化长廊”.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重点是国家”一法三规”,《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强化对计生系统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在抓好各级人口学校”五化”建设的基础上,拓展宣教内容,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男性生殖健康教育,拟建立社区性健康教育基地.

2,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

强化孕情跟踪管理服务,重点对当年计划内二孩怀孕的已婚育龄妇女全面实行孕情跟踪,乡(办),村(社区)两级要落实跟踪服务的对象,责任到人,盯人跟户,建立孕情跟踪管理服务的工作机制,并纳入考核.加强与卫生,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加大力度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鉴定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坚决打击溺弃女婴的违法行为.

3,优质服务工作

以深入开展创建”三好一满意”合格区和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载体,争先创优,不断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作为中心工作,推行优质服务试点村(社区)达85%以上,以各级服务站,所,室为基础,免费向育龄群众提供”五必访”(即对新婚者,怀孕者,产后者,使用避孕药具者,新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者必访)及康检,妇检服务,康检率和妇检率分别达80%,95%以上.加强孕前管理,指导基层做好节育手术后随访工作,随访率达95%,稳步开展以落实长效避孕方法为主的知情选择,加强药具管理,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建立村为主的工作机制,开展”送温情”服务.针对各乡,办计生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拟举办3期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班,达到”转变观念想服务,提高技能会服务,创造条件能服务”的要求.拟在7月份召开优质服务现场会.

4,依法行政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杜绝因计生行政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禁止乱收费,抓好《一孩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的发放与管理工作.年内农村推行村民自治的村达到100%,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城市推行居民自治的社区达70%以上,示范村(社区)达30%,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

5,流动人口工作

加大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力度,落实与有关单位,部门配合协调机制.完善流动人口各项管理机制,在聚集地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与服务,建立跟踪管理见面签单制度,积极开展”三生”服务,向流动人口公开服务内容.加强对用人单位,出租房屋,门面,摊位的管理,与房主签定计划生育合同,明确流动人口管理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劳动用工单位和住宅小区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落实各种管理制度.拟抓好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试点.

6,协会工作

深入开展”四创”活动,”六有”建设.重点抓好村(居)民小组协会工作,建立健全协会小组的各种制度,推行”会员优惠卡”制度,在去年所建示范点的基础上,再新建3—4个示范点.积极探索计生扶贫到村,到户的新路子,各级协会要充分发挥扎根群众,联系面广的优势,为育龄群众搞好生产,生育,生活服务,帮助计划生育困难户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项目,资金,物资,发展生产,增加人均收入,引导育龄群众先生财,后生孩,走少生快富的道路.主动参与计生村(居)民自治工作,动员育龄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年初评选表彰一批”四创”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

7,规划统计工作

继续开展统计求实活动,规范基层统计表,簿,帐,卡,抓1—2个社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充分发挥信息员网络作用,保证源头信息的准确性,实行分类指导,提高统计质量,确保人口计划的全面完成.继续抓好信息化建设.

8,人口与计生综合改革工作

按照”三改”,”三建”,”一强化”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责任制,完善”区指导,乡(办)管理,村(居)落实”的管理体制.重点抓好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的建立健全,搞好城市居民(下岗,失业人员)独生子女调查摸底,落实计生政策兑现.

三,工作措施

1,强化目标管理.层层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对符合政策生育率,出生人口数,统计合格率等指标中一项不达标和因行政执法不当引发恶性案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落实计生督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逐步完善对乡(办)的考核与评估.

2,加强计生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配强配好计生人员,促进队伍结构的合理化,特别是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加强计生干部业务培训和党风

廉政建设,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廉洁,务实,高效”的计生队伍.

3,加大对计生事业费的投入,保证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4,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年内力争完成2—3个计生工作示范点,通过抓点带面,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切实转变职能,积极推进人口服务管理改革创新。

篇6

或许,现在就有朋友在想了,你是不是站在那里给大家发大帽子戴?做计划生育工作就可以同保卫祖国的、同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老师和救死抚伤的白衣天使相媲美了吗?计划生育有那么重要?有那么难干吗?再说了现在计划生育形式大好的,也不用那么紧张……。

可是,朋友,二十一世纪我们面临的人口、资源、能源、生态环境等几大问题中其核心问题就是人口问题。人口猛增,加剧了资源匮乏、能源紧张、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人口过多已成为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勿庸置疑,人口的问题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大事,面对这项制约发展的最大障碍,面对被称为“天下第一班”的计划生育工作,我们又该怎么办呢?是得过且过、是无奈的等待着有朝一日我们或我们的子孙后代被无情的开除球籍?还是勇敢的迎接人口危机的挑战,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付出努力,有一份光发一份热?

我想,大家的回答都是肯定的,我们选择后者。

那么,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行动----让人们了解我国人口紧迫形势,认识到计划生育关系到国计民生,受益的正是我们自己的行动。

我曾经在农村做过一次调查,问道:知道咱们国家的生育政策吗?“知道”回答很正确,又问那你知道为什么不让多生孩子吗?“摇头”,有的甚至说:“管计划生育的最可恨了,让我没个后”。等等。同时,也存在着“多子多福、育儿防老”封建残余思想和“生个女孩垂头丧气,生个男孩欢天喜地”现象。去年秋天,我回老家看望爷爷、奶奶,正赶上表弟媳坐月子,生了一个胖儿子,全家人高兴的不亦乐乎。表弟媳告诉我,这已是第五个孩子了,好不容易接了个“后代”。由于他家经济条件有限,又受到计划生育经济处罚,4个女孩个个穿得破破烂烂,吃得汤汤水水,真是“吃饭象开会,去厕所也排队,晚上四个孩子一床被”,大女儿该上初中了,却因交不起学费过早地缀学了,表弟除了忙农活,还要操持家务外,还要给儿子请医生、买营养品,不停的奔忙,因生活拮据,过渡劳累,累倒了几次。难道这就是多子多福吗?朋友,假如你是那些孩子的父母,你不感到愧对孩子吗?相比之下,我们独生子女家庭的环境就大不相同了。就拿我来说吧,同很多在座的朋友们一样,我有一个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孩子刚刚五岁。工作之余,我和爱人就将时间和精力放在好好的带孩子,教育孩子上,孩子有一个良好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自不用说。孩子有什么爱好,如喜欢弹钢琴,我们就尽自己所能的为孩子提供学习的机会,为他请教师,买钢琴,让孩子做自己想做的事,孩子在温馨的家庭里快乐的成长着……。同样是孩子,同样是祖国的希望,权且不说长大后他会怎样,就他们的童年时光来讲,就他们的人生起跑线来说有着怎能样的不同啊!超生人口不仅仅表现在家庭的人口膨胀,它作用于社会则就是人口猛增,厂矿企业劳动力过剩,不得不裁减人员。日常生活中,人们都有忌讳生病,可一旦病魔缠身,医院非去不可,先是拥挤的交通,再排起长龙挂号、交钱、取药,病员太多又导致床位紧张,药品奇缺,这时,托人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又成了人多的必然结果。由于人口密度增大,活动范围减少,世界变得拥挤不堪,大面积的森林将被砍伐,动物、鸟类遭到灭顶之灾,砍伐的森林用作人类社会活动和工农业生产,这样又导致破坏的生态平衡。而人类生存带来的汽车废气、工业废水、厂矿企业的废渣,为增加粮食收入,向作物喷洒的农药,施放的化肥等,污染了我们的空气、河流,土地和庄稼,人类活动造成的成百上千万吨的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排放到大气中,形成了气体层,使地球产生温室效应,臭氧层黑洞、沙尘暴、洪、涝灾害等统统向人类袭来。地球生病可想而知,生活在其间的我们将会有怎样的命运呢?

篇7

一是新成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工委主任李健为副组长,各二级局局长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李小红同志具体处理日常工作。二是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二、强化宣传,狠抓教育

今年,我局将继续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列为全年法律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组织。在学习方式上,继续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并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尤其要强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妇女都能了解国家劳动保障有关政策,提高广大妇女的劳动保障有关政策,提高广大妇女的劳动保障意识。

三、规范管理,确保落实

一是要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针对下岗女职工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再就业困难的实际情况,把社区就业作为她们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主攻方向。积极开发社区交通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帮助她们尽快实现再就业。

二是开展积极主动的就业服务,促进下岗失业女职工再就业。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女性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人员办理《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做到应发尽发;积极为女性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免费为女性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篇8

2. 组织教师学习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法规,明确上级有关计生工作要求。

3. 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程,抓紧抓好。按照计生部门要求,积极参加有关计生重要工作会议及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计生问题;定期进行计生自查,并做好相关纪录。

4. 根据本园工作职能,制定严格的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有得力措施。做到学期初有工作计划,期末有检查,年底有考核。

5. 做好哺乳期优育指导工作,宣传母乳喂养好,同时做好面对面避孕指导工作,向她们宣传各种避孕方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降低人流率。

6. 对未采取稳定措施(工具、外用药等)的育龄妇女,每月进行月经情况的了解,同时做好避孕药具发放的管理工作。对已采取稳定措施(放环)的育龄妇女每年定期督促她们去医院检查率100%,减少不必要怀孕,保护育龄妇女健康。

7. 经常性的保持与教育局工会、计生办和居委会密切配合,积极主动与他们一起共抓计划生育工作。

8. 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活动中,开展卫生健康教育。

9. 加大人口与计生宣传力度,做到每学期出一期板报,征订有关计生报刊资料,组织女教职工阅读,并且有图片文字存档。

二、工作考核

篇9

一,全面完成人口控制的各项指标:

1,全年人口出生控制数:2200个以内;

2,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3以上(二孩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3以上);

3,人口出生及节育统计合格率达95以上;

4,长效避孕节育率达76以上,药具占节育比例的10;

5,政策外多孩:1以内;

6,二孩出生婴儿性别比比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

1,宣传教育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现宣传重点下移,着重抓好进村入户的宣传,舆论环境的营造,拟在村级文化室开辟"婚育新风文化长廊".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重点是国家"一法三规",《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强化对计生系统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在抓好各级人口学校"五化"建设的基础上,拓展宣教内容,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男性生殖健康教育,拟建立社区性健康教育基地.

2,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

强化孕情跟踪管理服务,重点对当年计划内二孩怀孕的已婚育龄妇女全面实行孕情跟踪,乡(办),村(社区)两级要落实跟踪服务的对象,责任到人,盯人跟户,建立孕情跟踪管理服务的工作机制,并纳入考核.加强与卫生,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加大力度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鉴定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坚决打击溺弃女婴的违法行为.

3,优质服务工作

以深入开展创建"三好一满意"合格区和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载体,争先创优,不断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作为中心工作,推行优质服务试点村(社区)达85以上,以各级服务站,所,室为基础,免费向育龄群众提供"五必访"(即对新婚者,怀孕者,产后者,使用避孕药具者,新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者必访)及康检,妇检服务,康检率和妇检率分别达80,95以上.加强孕前管理,指导基层做好节育手术后随访工作,随访率达95,稳步开展以落实长效避孕方法为主的知情选择,加强药具管理,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建立村为主的工作机制,开展"送温情"服务.针对各乡,办计生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拟举办3期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班,达到"转变观念想服务,提高技能会服务,创造条件能服务"的要求.拟在7月份召开优质服务现场会.

4,依法行政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杜绝因计生行政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禁止乱收费,抓好《一孩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的发放与管理工作.年内农村推行村民自治的村达到100,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城市推行居民自治的社区达70以上,示范村(社区)达30,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

5,流动人口工作

加大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力度,落实与有关单位,部门配合协调机制.完善流动人口各项管理机制,在聚集地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与服务,建立跟踪管理见面签单制度,积极开展"三生"服务,向流动人口公开服务内容.加强对用人单位,出租房屋,门面,摊位的管理,与房主签定计划生育合同,明确流动人口管理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劳动用工单位和住宅小区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落实各种管理制度.拟抓好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试点.

6,协会工作文秘站版权所有

深入开展"四创"活动,"六有"建设.重点抓好村(居)民小组协会工作,建立健全协会小组的各种制度,推行"会员优惠卡"制度,在去年所建示范点的基础上,再新建3—4个示范点.积极探索计生扶贫到村,到户的新路子,各级协会要充分发挥扎根群众,联系面广的优势,为育龄群众搞好生产,生育,生活服务,帮助计划生育困难户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项目,资金,物资,发展生产,增加人均收入,引导育龄群众先生财,后生孩,走少生快富的道路.主动参与计生村(居)民自治工作,动员育龄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年初评选表彰一批"四创"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

7,规划统计工作

继续开展统计求实活动,规范基层统计表,簿,帐,卡,抓1—2个社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充分发挥信息员网络作用,保证源头信息的准确性,实行分类指导,提高统计质量,确保人口计划的全面完成.继续抓好信息化建设.

8,人口与计生综合改革工作

按照"三改","三建","一强化"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责任制,完善"区指导,乡(办)管理,村(居)落实"的管理体制.重点抓好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的建立健全,搞好城市居民(下岗,失业人员)独生子女调查摸底,落实计生政策兑现.

三,工作措施

1,强化目标管理.层层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对符合政策生育率,出生人口数,统计合格率等指标中一项不达标和因行政执法不当引发恶性案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落实计生督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逐步完善对>文秘站:

2,加强计生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配强配好计生人员,促进队伍结构的合理化,特别是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加强计生干部业务培训和党风廉政建设,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廉洁,务实,高效"的计生队伍.

篇10

2、根据上级计生工作精神的要求,认真办好每季的黑板报和宣传栏,以“中国人口报”、“优生优育”、“人生”报刊及生殖健康知识查询库等为宣传学习内容。

3、“三八”妇女节前组织一次有意义的活动(待定)。

4、6月上旬组织计生知识考核活动。

5、10月份,办生殖健康学习班。

6、12月份,年终计生知识考核。三、开展优质服务、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

在知情选择的前提下,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要尊重他们的意愿,使他们身心满意的做到各取所需,以实际行动落实计生工作的精神、方针政策和要求。

今年我院有6名孕妇待产,是生育高峰的一年,除了做好孕产期的生殖保健工作外,还要修正、制订、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继续深入持久的做好“三生”服务工作,做到健康查体后的治疗、复查、放环、取环等有专人陪伴。做到对生育后的女职工及时的进行家访问候,咨询、指导哺育期的避孕措施,作好记录。四、做好药具的发放和管理

1、药具放在清洁、干燥的专柜里保管。

2、按照要求发放,做好登记和随访卡的回收管理。五、认真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

对流动人员要和院里职工一样的管理,及时宣传学习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办好学习班,参加院里计生知识考核。

认真建立流动人员登记,做到每月检查一次,每季核实一次,婚育证统一管理,做好进入、离出的登记管理。

篇11

近两年来,生育权突然成为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先是浙江省一位囚犯的妻子要求为其丈夫生育一个孩子,从而引发了罪犯的生育权是否应保护的问题;随后是《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独身女子生育权,从而又引起独身女子是否应该享受生育权的问题。试从人权的角度对生育权和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作一简要的评论。首先一个问题是生育权是一项人权吗?这个问题好像不值一问,但是如果我们考察一下有关国际和国内法律文件对于生育权的确认情况,我们就会发现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怀疑的问题。我们在《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几个最权威的国际人权文件中都找不到关于生育权的规定,在我国的《宪法》和其他国家的宪法中也很难找到有关生育权的表述。那么生育权还是一项人权吗?从常识出发这又好像是毫无疑问的,因为几乎每个人都在事实上都可以生儿育女,因此这项权利的享有几乎已经跟人有睡觉和穿衣的权利一样是自然而然、毋庸置疑的。那么为什么生育权并没有得到《世界人权》(即三个上述公约的总称)和各国宪法的确认呢?道理也似乎很简单,因为从人类历史上看,生育权并不像生命权、财产权、人身自由权那样受到了国家和社会强烈的干预[01];即使是对生命权和财产权侵犯非常严重的,对于人之生育行为也采取了自由放任的政策。那么历史上各国政府为什么会对生育行为自由放任呢?原因有很多,例如因为可能人们在观念上认为人口越多越好,或者因为政府官员认为很难从对生育行为的干预中捞到什么好处,除此之外,干预生育行为的难度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即使在拥有发达的避孕、引产、绝育等技术的今天,强制干预生育行为也仍然是一个困难重重的过程。既然过去国家和社会几乎不存在对生育自由的侵犯问题,生育问题在很长时间内也自然没有上升为需要极力主张的人权问题。但是国际人权公约和各国宪法对生育权规定的缺位并不能否认生育权的人权属性,道理也很简单,就像美国宪法第九条修正案规定的那样,"本宪法对某些权利的列举,不得被解释为否定或忽视由人民保留的其他权利"。生育权就可以说是这样的自然权利,并且是比财产权、政治权等权利更"自然"的权利。生育权作为一项自然权利,它成为一个令人关注的人权问题却还是非常晚近的事。上个世纪

生育权既然是一项人权,那么它是一项个人的权利还是合法夫妻双方共享的权利呢?《德黑兰宣言》认为生育权是父母的基本人权,1974年国际人口和发展大会通过的联合国第XVI号决议也只是确认父母的生育权,但是在同一次会议中通过的《世界人口行动计划》却规定,"所有夫妻和个人都有自由而负责地决定其子女人数和生育间隔以及获得做出这种决定所需要的信息、教育和方法的基本权利",这个规定似乎又确认个人的生育权利,并且值得指出的是这些联合国文件都没有明确说明夫妻、父母和个人必须是合法婚姻中的父母双方和个人。不过这对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和那些宽容非婚生子的国家无关紧要,但是对于像中国这样严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观念又相对比较保守的国家就显得至关重要了。根据中国的《婚姻法》,"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生育权只能是合法婚姻夫妻双方的权利,那么很显然非法婚姻状态中的个人显然不具备生育的权利。二十多年来我国各个省份制定的计划生育条例正是根据这个思想制定的,几乎所有的生育权利和义务的主体都是"夫妻双方"而不是公民个人。在实践中,未登记结婚的个人或男女双方是不可能获得政府部门的生育许可的[03],即使个人或双方生育的是第一胎子女。[04]这就是说,非婚生育在法律上完全是非法的,无论是同居的男女双方还是不同居的个人都不享有所谓的生育权[05]。但是2002年生效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于生育权性质的认识上似乎发生了一些改变,该法第17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从这种一般性的表述中,我们似乎可以推论出生育权是每个"公民"个人都具有的权利了。尽管立法者不一定有这样的立法意图,[06]但是《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独身女子生育权就是根据这种理解制定的。该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身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这条法律破天荒的法律意义就在于,它首次在法律上确认了没有结婚的个人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享有生育权。但是它对现行计划生育法律体系的挑战也在于此。如果将生育权定位为是一个不依赖于婚姻状态为条件的独立的个人权利,那么就会出现一系列的权利推论:既然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身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凭借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那么有什么理由不允许这类妇女与男人(不管同居与否、有没有感情)生育一个子女呢?既然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身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生育一个子女,那么为什么具有同样情况的男人不能拥有相同的生育权呢?既然生育权是个人的权利,那么为什么那些达到法定婚龄、没有子女的未婚男女不能在一定条件下享有生育权呢?尽管《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独身女子生育权的规定以及上述的一系列推论都会与原来的计划生育法律体系产生矛盾,但是《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从确认个人生育权的角度来贯彻实施计划生育政策还是具有重

大意义的。因为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经常只是一味强调公民生育行为义务的一面,而对公民的生育权的保障考虑得还不够充分。尽管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在实施上也已经越来越显示出一些人权的价值取向,例如,在生育权的保障方面,计划生育政策在区别对待农村与城市公民、汉族和少数民族公民的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的人群给予额外的生育配额照顾,但是对于未婚公民的生育权却始终缺少应有的关注,而《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独身女子生育权的规定无疑在这方面向前迈进了一步。虽然吉林省规定的"决定终身不再结婚"的条件显然不切实际,因为生育权的行使并不能限制结婚权的行使,但是它至少向人们表明法律对于一定条件下的未婚公民的生育权也应给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