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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劳动者)姓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数量,并达到 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一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八、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
(一)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或以偿付七天工资代替通知,乙方违约需缴纳培训费用。
2、试用期满后,根据岗位不同,一般岗位甲乙双方均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或以偿付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
3、符合下列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乙方患病或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整做其它工作或患有慢性疾病及传染病;
(4)乙方严重违反酒店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酒店有关规定应予以辞退的;
(5)乙方不服从工作分配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
(7)乙方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本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条件、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工资低于当地劳动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时;
2、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
3、劳动合同一方主体消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四)其他事宜:
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当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未及时办理合同终止、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关发生争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其 他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就业合同范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劳动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应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三条 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和乙方的工作岗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
(一)甲方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二)甲方保证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乙方按国家行业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三)乙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甲方按规定定期免费为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在协议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到期,自行终止。
第九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先经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
第十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就业合同范文3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与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续订)如下条款,用书面劳动合同形式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_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合同终止。如甲方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双方都能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手续。
2、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在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大通路,青藏铁路公司海石湾新建职工培训综合楼项目部。
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变化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生产经营(工作)任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岗位(职责)责任书》,作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根据其所在岗位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相应的定时工作制,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除《劳动法》规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并按规定标准给予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且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3、乙方在职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生育假.探亲假.婚丧假.工休假等节假日安排乙方休假。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本单位薪酬方案的工资标准,按月计时工资的标准,用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本人。每月______日发放_________元,以后按国家规定.甲方经济效益情况和薪酬方案晋升乙方工资,提高工资水平。
五、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3、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九、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
第九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并按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 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 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盖章)
鉴证时间: 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续订合同终止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续订合同终止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1、甲方根据国家关于中等专业学生的标准,招收乙方为 届 专业
的学生,学制三年。
2、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三年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包括补考成绩)合格,
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并交清各项费用,甲方安排乙方到委托培养单位(根据需要可适当变动)就业上岗。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检查和督促乙方完成所修各科的学习任务,并定期对乙方进行
成绩测验和各项指标的考核。
(2) 乙方在学习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纪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3) 乙方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在一年内必须安排乙方到委托培养单位
就业上岗。
(4) 乙方到就业单位后,甲方必须跟踪服务一年。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必须努力学习,积极完成所修各科的学习任务。
(2)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校纪校规,服从甲方的管理。
(3) 乙方在学习期间,享受甲方其他中专学生同等的权利。
(4) 乙方到就业单位工作期间,如因工作不满意,可向甲方提出变更工作岗位的要求,甲方应尽量向就业单位协调解决;若乙方自行辞职,甲方可拒绝再安置。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予安置。
(1) 所修科目成绩不合格,未取得中专毕业证者,或在学习期间,严重违反
校纪校规,受到记过以上处分者。
(2) 乙方在学习期间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造成身体残疾和有痼疾者。
(3) 应交费用未交齐者。
(4) 学习期间,中途退学和转学者。
(5) 本人不要求甲方安置者。
6、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至乙方到单位就业一年后终止。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劳动仲裁部
门裁决。 ·外贸合同样本 ·维修合同样本 ·购房合同样本 ·合资合同样本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级主管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 乙 方:
关键词:职专(高)毕业生、就业合同、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臻完善,各行各业对人才的需求日趋紧迫。职专(高)毕业生以其技术全面,基础知识结构合理、扎实可靠,培训周期短、学生精力充沛、富有创新精神等优势。适应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职业教育进入了兴旺发达的新阶段。但是,随着人才需求量的增大,职专(高)毕业生与部分用人单位劳资纠纷也不断出现,原因有以下两点:1、各种经济实体的出现,用人单位鱼龙混杂;不排除个别用人单位、经营者的恶意用工意图;2、部分职专(高)毕业生在求职时急于求成,忽视《劳动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就业合同中有关自身利益条款的知识了解不够,从而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为了避免诸如此类问题的出现,使更多的职专(高)毕业生了解就业及就业合同方面相关知识,笔者仅就职专(高)毕业生就业合同的问题,提出一些浮浅的认识。
一、职专(高)毕业生的含义及就业新动向。
我国义务教育分为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两级,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学习期限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结束,初中毕业生根据其学业情况和个人意愿,实行分流。除部分学生进入普通高中继续求学,进入大学深造之外。约占60%--70%的初中毕业生,将进入职业学校或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学校根据社会市场的需要、经济发展的形势以及学生个人身心的发展规律和自身潜力,开设与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实质学科课程,如经济管理、会计电算化、美工装潢、汽车修理、电器维修、餐饮服务、宾馆服务、文秘档案等,以培养各种人才。课程一般分为: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职专(高)学生经过两、三年的学习,在掌握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之后,进入工厂、机关、商店等企、事业单位开始就业。我们将这部分学生称之为职专(高)生。近几年来,由于党的“十六大”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的战略方针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呈现出勃勃生机,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蓬勃发展。职专(高)学生毕业流向开始进入部分民营经济实体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不同于以往的计划经济时期,由学校联系就业,这是近年来职专(高)毕业生就业的新动向。
二、就业过程中的劳动合同。
(一)、就业合同的概念及其特征
就业合同是学校、用人单位、学生为保障毕业生分配而签订的协议。就业合同的特征有:
其一,就业合同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三方的利益;
其二,就业合同签订时的学生身份,在劳动合同签订后会转化为员工身份;
其三,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合同的效力应当丧失。
(二)、职专(高)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常见的就业合同问题。
因笔者工作性质,最近一段时期,时常听到职专(高)毕业生抱怨在工作中遇到的劳资纠纷问题,其中以不平等就业合同居多,主要有:
1、口头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涉世未深的职专(高)毕业生极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许诺,以为对方许诺的东西就是真能得到的东西,宁可相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也不愿怀疑对方的诚意。可是,这种口头合同是最靠不住的,因为并不是人人都是君子,如果碰上对方是小人,那些许诺就会变成五颜六色的肥皂泡。
2、格式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好聘用合同,表面看起来,这种合同似乎无可挑剔,可是具体条款却表述含糊,甚至可以有几种解释。一旦发生纠纷,招聘方总会振振有词地拿出这种所谓规范式的合同来为自己辩护,最后吃亏的还是应聘者。
3、单方合同。一些企业利用应聘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如,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毁约要交纳违约金等等,而合同上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这是最典型的不平等合同,如果接受这样的合同,无疑是将自己送上砧板,任人宰割。
4、生死合同。一些危险性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逃避该承担的责任,常常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应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协议”,即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有的求职者为了得到工作,违心地签了合同,却不知这样做的结果也许是用人单位更无视劳动者的安全,如果真的发生了意外,也许连讨个说法的机会也没有。
5、两张皮合同。有些用人单位慑于劳动主管部门的监督,往往与应聘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合同用来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另一份合同才是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用来应付检查的合同常常是用人单位一手炮制的,连签名也是假冒的,应聘者不但见不到这份合同,甚至不知道有这份合同的存在。而双方真正履行的那份合同,是不能暴露在阳光下的,因为那份真合同一定是只利于用人单位的不平等合同。
三、就业合同问题及相应对策。
(一)、正确认识就业合同:
一个完整的劳动合同过程包括四个方面:订立主体、合同内容、合同形式、法定程序。
首先察看用人单位是否具有用工资格,现在有些单位自己没有用工资格,又不愿意向劳动服务公司购买劳务,于是就堂而皇之地用起工来。如果单位没有用工资格,劳动者和该单位之间的关系就不是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将得不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其次看合同具体内容约定,这是最复杂也是最多陷阱的。
再次看合同形式是否合法或者是否正常,劳动合同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问题往往出在口头合同上,口说无凭,特别是用人单位与求职者仅仅口头约定试用期,不采取书面形式,这很可能是一种陷阱。
最后看是否办理用工手续,单位用工是应当办理用工登记的。事实上,有些单位因为是非法用工(例如没有用工资格的单位擅自招工用工)而不依法办理用工手续,这样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金就无法正常缴纳;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劳动者也无法及时办理退工手续并享受相应的物质帮助待遇。
(二)、仔细查看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约定的事项在劳动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法律效力,双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现实中,劳动合同内容的协商过程常常表现为用人单位向求职者出具一份已经拟定的合同样稿,求职者接受就表示同意签订。这样单位便处于主动地位,它们往往将法律规定的方式表达在事先拟定的合同之中。故求职者需要特别注意合同上劳动法规定的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商的或者法律规定必备的那部分内容,避免合同中有些条款存在陷阱,隐蔽地违背劳动者的意愿或者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口头承诺。这就需要求职者细心察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必备条款是《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七个方面,即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可备条款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而成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内容条款。必备条款强调一个“齐”字;而可备条款强调一个“准”字。必备条款少了,则该份合同部分无效,缺失的部分权利义务关系就处于不确定状态,对劳动者很不利。所以看必备条款关键就看七个方面是否齐备,陷阱往往出在条款缺失,做了“埋伏”。可备条款是劳动合同最体现合同双方协商精神的地方,法律规定最少、弹性最大,最能表达劳动者的利益所在,也是险象环生之处。要做到“准”字,求职者需要做好“四查看”。
1、试用期条款
试用期存在的常见陷阱可以概括为三“计”:首先是“空城计”。即光有试用期而没有合同期的约定,这种情形常常以口头合同形式出现。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付出的代价往往小于合同期,有的用人单位希望以此来规避法律,试用期满就将劳动者扫地出门,再换一批人,以此获得“廉价劳动力”,而此时劳动者也只能无奈而去。其次是“连环计”,即一个试用期刚完又一个试用期又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一直处于“临时状态”,用人单位随时可以让劳动者走人。相应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并且试用期越长,相应的合同期也应当越长,求职者应谨防上当。第三是“调包计”,即将试用期美其名曰为转正期,名为转正期实为试用期,瞒天过海骗人,试用期一拖再拖。职专(高)毕业生应当注意此时法律注重看实质而不看名称。
2、服务期条款
劳动合同一般不对服务期限作出约定,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求职者才有义务与单位订立服务期限条款,即出现单位出资招用、单位出资培训、单位提供其他特殊待遇这三种情形之一,单位可以要求与求职者订立服务期限条款。服务期限的约定是劳动者对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的补偿,它实际上是一定期限内劳动者有专门为该用人单位服务的义务,限制劳动者选择其他单位工作的权利,而将合同期限的决定权交给用人单位。此时用人单位处于权利人地位,它可以选择行使权利,也可以选择放弃权利,劳动者有义务追随用人单位的选择。用人单位行使该项权利表现为:每一个合同期限终止后还想继续聘用该劳动者,那么它就可援引服务期条款,继续要求保持与劳动者的劳动法律关系。所以,求职者需要注意服务期限条款,以免陷入“难以自拔”的境地,当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许诺难、给予优惠待遇,约定较长服务期的时候,求职者应该权衡好用人单位许诺的优惠待遇和服务期限的限制程度。
3、保守商业秘密条款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特征表现在经济性、实用性、秘密性等方面,在市场经济活跃的时代,商业秘密是现与企业的经济利益甚至生存利益紧密联系起来的,所以企业依法往往对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作出严密的规定,这些规定不仅体现在劳动者在职期间,也体现在劳动者与企业结束劳动法律关系以后而反映在劳动合同上。依据相应法律保守商业秘密条款通常可以通过约定提前通知期或者竞业限制两种办法,但劳动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法,不能同时约定;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的内容自行失效。
方法是:对负有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为在劳动合同或者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脱密期间劳动者是无法从事其他职业的,在人才竞争激烈的今天,劳动者将因此付出再就业机会的代价。约定竞业限制的方法是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提前通知期约定和竞业约定是有区别的,表现在:(1)提前通知期仅仅适用于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竞业限制适用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2)提前通知期条款启动后不发生向劳动者支付补偿的情形,竞业限制条款启动后用人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金;(3)提前通知期约定是在劳动法律关系存续期间执行。值得一提的是,求职者往往认为保守商业秘密是自己当然义务,任由用人单位提出要求,不注意察看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而忽视了自己严格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依法获取补偿的权利或者被用人单位无端作了竞业限制,无故遭受损失或受到限制。
4、违约金条款
相应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两种,即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和劳动者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劳动合同不能就其他违约金作出约定,即使约定了也不受法律保护。另一方面,现实当中违约金条款可能存在的陷阱主要有:(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或者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其中单位没有依法向劳动者承担任何额外的义务,却要求劳动者承担义务,这是空头约定,没有法律效力,劳动者无需执行。(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或者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其中单位承担的义务太少,劳动者承担的义务太多而享受的权利太少,这需要求职者仔细权衡,常见的陷阱有:违约金约定太高,有些用人单位利用求职者特别是职专(高)毕业生急于就业的心理,无故高额约定违约金;将服务期限条款与违约金条款结合起来,超长约定服务期限,使得劳动者不敢萌生跳槽的想法;将违约金约定与保守商业秘密条款结合起来,过高约定保密要求,一旦劳动者有所疏忽,便招来麻烦。
四、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结果。法律从维护社会基本秩序的要求和保护劳动者基本利益的需要出发,规定了最起码的标准和要求,而把绝大部分空间留给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依据自身需要和实际情形协商后达成协议。在劳动合同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仅仅规定了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包括劳动报酬,同时在法律的宏观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例如集体合同之类;至于劳动报酬的具体约定,约定多高才合适,劳动法保持沉默。一句话,《劳动法》在劳动报酬上仅仅规定了底限,底限上面的事就不怎么过问了。劳动者通常要争取更多的物质利益,用人单位则要削减劳动者的这种需求,这种对立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就充分表现出来了。劳动合同关于劳动报酬的约定不但关系到劳动者眼前的收入,还涉及社会保险问题(直接关系劳动者的生活保障和长远利益)这使得许多单位绞尽脑汁与劳动者讨价还价,并且千方百计设下陷阱使劳动者蒙受不白之损失,或者在劳动争议发生之后使劳动者陷入被动。初出校门的职专(高)生,由于普遍缺乏社会经验,因此在签订平生第一个劳动合同时一定要考虑周详,认真识别。
此外,从实际操作劳动合同的情况来看,有两方面值得特别指出:一方面是关于退工手续的问题。退工手续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结束劳动法律的必需手续,也是劳动者和新的用人单位开始新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必需手续,它直接关系到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充分实现。劳动合同关系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当从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两周内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所办理退工手续,而不是单位开了退工手续就可以了事的。缺乏退工手续,将会使得劳动者和新的用人单位不能合法地开始新的劳动合同关系,也会影响劳动者获得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障。若用人单位逾期不给予办理退工手续造成职工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害赔偿。劳动合同关系结束有两大种,其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了,合同双方无意延续劳动合同期限而终止;其二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依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并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劳动者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需要强调的是:“及时”两字。因为劳动法上规定劳动争议的案件司法解决程序是“一裁二审”,也就是劳动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没有经过仲裁就不能上法院。同时劳动法又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两个月,如果劳动者不及时提起仲裁,将来就会因为超过法律规定的两个月而被裁决败诉。超过时效的案子,不能获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进入法院扭转局面的可能性极其小。现实中存在着大量的由于劳动者没有及时提起仲裁而面临“有理也没用”的案子,这种情形令人痛心,劳动者明明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却因为超过了两个月的时效,有理也变成了没理。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文书送达后,劳动者如果不服,应当于15日内向区人民法院提讼,15日又是 一个时效。
总之,应聘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是完完全全的博弈过程,劳动者处于劣势;对于职专(高)毕业生来说,既要注意把握好工作机会,也要注意谨防合同陷阱,既要积极争取机会,又要注意保持谨慎态度;注意协商的方式方法和运用法律减少风险;这样才能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参考文献资料目录:
1、崔建远主编《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张俊浩著《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甲方 (单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个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
第九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并按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 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 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盖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就业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别: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数量,并达到 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一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第十二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1、
2、
3、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1、
2、
3、
八、其 他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关于大学生就业合同模板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毕 业 生):
甲、乙双方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拟安排乙方工作岗位情况,并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录用乙方。乙方已如实向甲方介绍本人的情况,并通过对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并在约定期限内签署高校三方就业协议。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及福利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乙方到甲方所属分公司报到(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否则,甲方不予录用。
四、三方就业协议签定时间:
乙方最迟于20XX年 12 月 31 日前与甲方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在收到乙方就业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将经甲方盖章后的三方就业协议反馈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鉴于甲方在招聘过程中的招聘成本支出,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约,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仟(¥20xx.00)元:
1、乙方在离校前要求与甲方解除已签订的就业协议;
2、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在报到证规定期限内到甲方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报到。
六、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的签订仅视为甲乙双方对就业意向的约定,不视为劳动关系的成立。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毕业生)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固定期限 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个月。
第二条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关系,并保证与前用人单位无竞业限制约定、没有任何劳动争议或任何经济纠纷。对因此而发生的纠纷及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需承担责任。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尾页上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及乙方在其向甲方提供的其他材料中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当按通知书所规定的日期到新的岗位工作,如不去新岗位工作,则视为旷工。调整工作岗位后,乙方的薪金按新的岗位标准确定,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岗位随之变更。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并确保和其他部门及时沟通。乙方的岗位责任及考核标准由甲方制定,经向乙方公示并告知后作为衡量乙方是否如约履行劳动义务的标准。
第三章 工作时间
第一条 工作时间与休假
1、不定时工时
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工作日程。甲方若因生产需要调整工作日程时,乙方应配合遵守。甲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确实因生产经营需要或不可抗因素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调整休息休假时间的,乙方须配合加班或调休事宜。
2、休息休假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确保乙方休息权。
第二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标准,对乙方进行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一条 劳动报酬
1、本合同采用计时形式计发工资,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
2、甲方每月20日以银行转帐或现金等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提供相应的薪资明细单。
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二条 社会保险
甲方根据乙方符合之条件,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转移社会保险,乙方应于社会保险办理、转移过程中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社会保险的办理和转移,甲方不承担责任。如保险缴纳中有乙方个人承担部分,其执行标准参照国家和本市相应规定执行。
第五章 劳动纪律
第一条 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政策性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保守企业秘密,维护企业利益。
第二条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违反甲方以及外派员工所在公司的劳动纪律、奖惩管理制度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甲方可按企业奖惩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4.1甲方应当按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4.2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4.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同意甲方在薪资中代扣或代缴以下相关费用:
涉及如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需由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
4.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五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5.1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3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5.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因下列行为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①违反本合同及相关约定的保密规定的;
②违反国家和上海市法令规定的;
③从事与甲方利益冲突的活动、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或者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
④隐瞒事实,伪造身份证、学历经历或提供虚假、不实的个人资料、学历经历、健康报告、体检证明等或用其它不正当手法受雇的,致命本合同无效的;
⑤其他依照甲方规章制度明定的严重违规行为。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述5.5款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7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相应的离职交接工作,甲方在乙方按照规
定完毕交接工作后,为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完成退工登记工作。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2本合同期满,有第5.6款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5.6款第(2)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6.3合同续签
如乙方就甲方维持或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不同意续签的,视为本合同期满。甲方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七条 福利待遇
7.1除基本工资以外,甲方为鼓励乙方努力工作,视乙方的岗位不同与工作绩效成果和对生产经营做出的贡献,设立相应的奖金形式,比如: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等。
7.2奖励
(1)甲方对乙方的出色工作、有益的行动和建议,给予表扬和嘉奖或给予甲方认为合适的奖励。
(2)甲方可因以下理由给予奖励:
①对改进甲方经营管理或工作环境作出贡献;
②提出有用的建议,并因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和/或防止甲方遭受损失;
③其它按照甲方规定应予奖励的模范行为。
7.3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内部需要和外部环境等变化,变更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等分配制度。甲方保证乙方工资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基本工资将随甲方工资调整机制而调整,如发生重大调整,甲方将通过书面或口头等方式告知乙方本人。
7.4甲方根据经营状况等因素可实施相应的福利制度,具体参照甲方适时公示之内容,所适用之对象均平等享受。
第八 条 违反劳动合同责任
8.1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法令规定、甲方之内部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其他相关协议予以赔偿。
第九条 知识产权、服务
期、保密义务、竞业限制
乙方于本合同有效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一年内所创作的职务作品,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均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乙方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已经知悉甲方具有经济效益之商业秘密,且该商业秘密具有竞争优势,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
甲方之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各类相关信息,乙方应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且该保密义务的承担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知悉,甲方之商业秘密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具有重大作用,如违反该保密义务,将给甲方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第六章 其 它
第一条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甲方制订并随时颁布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类通知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阅知甲方现已实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通知。
第二条 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上海市现行有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部分条款与国家和上海市新出台的劳动管理规定有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员工)
名称:上海祥舰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姓名:(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栗海生 身份证号码:
法定地址: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11d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x15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21-5x6897 58x830 联系地址:
韦老师向到场的同学们介绍了顾向一老师后,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开始了。顾老师先是以同学们在就业面试、就业合同和协议签订中常见的一些法律问题为引子,详细讲解了同学们毕业就业及走上工作岗位后可能面临的诸多法律问题及权利、义务,通过一个个鲜活的劳动纠纷和调节案例,提高了同学们对就业过程中自身权利、义务及合法权益的认识,增强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也开拓了同学们的视野。
随后,顾老师参照《劳动合同法》给同学们详细讲解就业的一般流程。她从同学们的面试和薪酬谈判开始讲起,先后讲述了签订就业协议,与单位达成就业实习意向,签订就业合同,试用期权益维护以及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续约、违约等一些列法律问题和程序,并指导同学们进行有效的权益维护和责任规避。
最后,顾老师和同学们进行互动,回答同学们在找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顾老师的讲座赢得了同学们的热烈掌声。06级理学院的同学感谢她给大家做了内容如此丰富,令人受益匪浅的讲座!
理学院2006级
【案例一】
2012年10月,李某与其同伙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的大中专高等院校的招聘会现场,以介绍学生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为名,取得了部分学生及家长的信任。其中5名求职心切的学生及其家长将1.5万元至35万元不等的金钱送给李某,李某将盖有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公章的几份假劳动合同交给上述学生及其家长。事后,直到被害人拿着劳动合同到相关单位和部门询问入职事宜时,才发现劳动合同是假的。
【案例二】
在山西太原,一个以“为大学生找工作”为名实行诈骗的团伙4年来骗得人民币近9000万元。“我有个朋友原来是太原市某银行的行长,可以通过他帮你女儿办理银行的正式工作,费用是20万元,办不办?”2011年5月,张秀英(化名)的女儿陈欣(化名)即将大学毕业,工作却一直无果。恰逢此时,一位朋友给她带来了这样一个消息。“这个朋友和我认识很多年,挺熟的,而且有一定社会地位,当时觉得他说的事情应该没问题。”没过多久,张秀英就将20万元转到了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一个月后,一位自称是某银行李主任的人通知陈欣第二天早上去太原市金蓉家园酒店参加银行员工招录的笔试、面试。2011年9月,“李主任”给陈欣带来了办工作要填的表格,包括入职员工表、员工简历表、政审表等,表格上都盖有银行公章。之后,本以为万事大吉的陈欣等了半年多却一直没能去上班,于是拿着调档案时的商调函去银行询问。银行工作人员却告诉她:“银行根本没有这样的商调函,上面盖的公章也是假的。”
在这两个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出这些学生与家长被骗,主要是不正常的求职心态在作祟。因为求职心切,不少学生和家长盲目相信社会上各种找工作的“好机会”,最后不仅失掉了钱财,更失掉了通过正规渠道找工作的时间和机会。
建立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陷阱的预防机制
首先,政府应规范就业市场,增加就业机会。上述案例的出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就业中工作岗位供求关系的紧张。国家对公民的劳动权负有保护责任,对公民的就业需求也有保障义务,促进大学生就业更是政府常规重点工作之一。促进就业,尤其是促进大学生就业,是我国政府的重要执政目标,也是我国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政府在承担促进大学生就业,规范就业市场方面,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发展经济,调整结构,增加就业机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规范大学生就业市场,加强大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提供就业援助等。尤其是面对较为混乱的就业市场,应当规范用人单位的招聘工作,加强对高校就业工作的指导,强化发生劳动争议时的法律保障措施,加大对就业领域中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其次,高校应加强大学生求职就业法律指导工作,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目前多数毕业生法律知识欠缺,难以适应“险恶”的就业市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法律知识在众多专业的教学计划中所占比例极少,学生得到法律知识的渠道非常有限。高校中仅仅开设《法律基础和道德修养》一门课是远远不够的,即使有的高校开设相关就业指导选修课、举办就业讲座,法律指导、权益保护也只能是蜻蜓点水,一带而过。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劳动法在本科教学计划中仅仅是第五学期民商经济法方向的一门选修课,由于课程安排的相互冲突及选修方向的不同,加之相当一部分学生对劳动法兴趣不高,所以选修人数有限。作为我国法学教育最高学府的中国政法大学尚且如此,其他高校对大学生求职前的法律指导工作情况就可想而知了。
对劳动合同中陷阱的识别能力培养
自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生效以来,我国各个行业的用人机制已经基本完善,尤其是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工都是公开的。所以,大学生和家长不应该对不正当的就业渠道抱有侥幸心理。另外,在上述两个案例中,还存在对劳动合同真假识别的问题。那我们就来看一看,在正常的渠道下要怎样识别一份劳动合同的真假。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大学生就业主要签订的是前两种劳动合同,而一般来说,大学毕业生签订的都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以两年、三年等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只要劳动者不存在法律上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就不能让劳动者失去工作,所以在一个大学毕业生尚未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不会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大学毕业生找到的用工单位要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就要特别警惕合同是否有假。
对于合同中的条款,可以参考以下步骤进行识别:
首先可以将合同和法律条款对照,从形式上确定合同的合法性。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还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为了平衡_________劳动力市场,满足_________地区各企业的用工需要,同时为了解决各地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安置,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为了双方的合作顺利愉快,持续久长,特协定如下合同条例以之监督执行。
一、乙方组织输送过来的工人(学生)年龄要在16-35岁之间,要求四肢健全,身体健康,思想纯洁,并有吃苦耐劳,勤奋好学的精神。
二、工人(学生)必须办有真实有效的正本证件,包括(身份证、未婚证、毕业证)。进厂生活用品自备,另须准备_________张相片。
三、工人(学生)在路途中的一切事务由乙方全权负责,在未到达甲方办公地点前,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务,乙方在出发三天前一定要用电话告知甲方所带人数和其他具体情况。
四、甲方给乙方工人(学生)分配安置的工厂均属外资企业,厂方包吃包住,在试用期_________月内,每月到手工资在_________元,之后根据其表现和能力予以提干加薪,其工资一般在_________元。
五、工人(学生)到达甲方办公地点后一切事务均由甲方负责,并保证在三天内全部安排进厂(通常只需5小时左右),如未能安排进厂者,一切费用开支均由甲方承担至进厂为止。
六、甲方为每个工人(学生)追踪半年服务,并发给半年期《求职证》为凭,即在半年内工人(学生)在厂里发生的工伤事故,劳资纠纷以及跳槽,转厂等情况甲方均有专人免费协助解决。
七、工厂因生产或季节关系,有时要求新工人(学生)有一定男女比例,所以乙方在招工时须与甲方保持联系,以便控制男女的数量,甲方安置工人(学生)进厂,其劳务安置费为每人_________元。
八、甲方安排工人(学生)所进的工厂有:电子厂、电脑厂、电器厂、钟表厂、机械厂、塑胶厂、五金厂、玩具厂、电镀厂、化工厂、工艺厂、制衣厂、手袋厂、陶瓷厂、伞业厂、家私厂等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日期起有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中图分类号 S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4)01-02-134-03
荷叶黄酮是荷叶(Lotus Leaf)中的黄酮类物质,具有抗氧化、降低血脂和血糖、增强免疫力的功效[1-2],荷叶黄酮一直是专家学者研究的重点对象。目前荷叶黄酮提取技术多采用醇提法,提取效率低。超声―微波协同萃取技术是将超声波与微波2种作用方式相结合,充分利用超声波振动的空化作用以及微波的高能作用,克服了常规超声波和微波萃取的不足,实现了低温常压条件下,对植物有效成分的快速、高效提取,且不破坏所萃取物的分子结构[3-4]。本文研究了超声―微波协同萃取技术在荷叶黄酮提取工艺中的应用,以期为荷叶黄酮的提取提供新思路。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与主要试剂 荷叶,由杭州建德市里叶白莲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其它主要化学试剂均为分析纯。
1.2 仪器与设备 流水式粉碎机(HIL-08A型),广州旭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产品;高效液相色谱U3000,美国戴安公司产品;超声-微波协同萃取设备,上海新拓分析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1.3 试验方法
1.3.1 荷叶粉的制备 新鲜荷叶在45~50℃下低温烘干,然后利用流水式粉碎机粉碎过150目筛网制备得到。
1.3.2 单因素试验设计 提取溶剂选择乙醇,超声功率固定选择50W,分别利用单因素研究20%、40%、60%、80%、100%乙醇溶剂,提取时间30、60、90、120、150s,提取料液质量比1∶20、1∶30、1∶40、1∶50、1∶60,微波功率50、100、150、200、250W对荷叶黄酮提取效果的影响。
1.3.3 正交试验水平因子的选择 根据各单因素试验结果,选取影响提取效果的因素和水平,进行正交试验设计,进一步进行工艺优化。
1.3.4 荷叶黄酮的测定方法 标准曲线的制作:准确称量15.0mg芦丁,然后用甲醇定容至100mL,得到150mg/L的标准溶液,然后分别取1、2、4、6、8、10mL,用甲醇定容至10mL,得浓度分别为15、30、60、90、150mg/L的标准品,绘制标准曲线。色谱条件:色谱柱Varian C18-ODS(4.6mm×250mm);流动相:甲醇―0.4%磷酸(35:65),流速:1.0mL/min,检测波长:368nm,柱温:30℃,进样量:10μL。标准品的液相图谱见图1。
2 分析与讨论
2.1 乙醇浓度对荷叶黄酮提取效果的影响 荷叶黄酮的提取多采用有机溶剂提取法,常用的有机溶剂有丙酮、甲醇、乙醇等,但丙酮和甲醇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后期回收是否彻底直接影响荷叶黄酮的安全性。所以,本试验中采用安全性高、价格低的乙醇作为提取溶剂。不同浓度的乙醇溶液由于极性不同,荷叶黄酮的溶出效果也不同,不同浓度的乙醇溶液提取效果见图2。
2.2 不同微波功率对荷叶黄酮提取效果的影响 微波萃取技术主要是利用物质吸收了微波能,细胞内部的温度将迅速上升,从而使细胞内部的压力超过细胞壁膨胀所能承受的能力而细胞破裂,其中的有效成分流出,并在较低的温度下溶解于萃取介质中[5-6]。不同微波功率对荷叶黄酮的提取效果见图3。由图3可知,随着微波功率的上升,200W的荷叶黄酮提取效果最好,但再增大微波功率,荷叶黄酮提取率有所下降,这可能是微波功率增大到一定程度也会对目标物造成一定的破坏作用导致。
2.3 不同料液比对荷叶黄酮提取效果的影响 合适的料液比能够促进荷叶粉均匀地分布在提取液中,使荷叶粉和提取液达到最佳的比表面积接触,从而达到最佳的提取效果,不同料液比对荷叶黄酮提取效果的影响见图4。料液比1∶40时,荷叶黄酮的提取效果最好,低于或高于这个料液比,荷叶黄酮的提取效果均有所下降。
2.4 提取时间对荷叶黄酮提取效果的影响 提取时间对荷叶黄酮提取效果的影响见图5。由图5可知,提取时间小于120s,随着提取时间的增加,荷叶黄酮含量逐渐增加,但提取时间延长至120s后,随着反应时间的增加,对增加荷叶黄酮提取含量效果不显著,增加趋势趋于平缓,这说明荷叶黄酮在120s左右基本上溶出。
2.5 正交试验设计与结果 基于前期单因素的试验结果,确定乙醇浓度、微波功率、料液比、提取时间4个影响因素,并在前期单因素基础上再选取合适水平进行优化。正交试验设计因素水平的选取具体见表1,正交试验结果见表2。
由正交试验数据分析可知,影响黄酮提取效果的因素为微波功率>料液比>乙醇浓度>提取时间,根据试验结果分析,最佳的提取条件为C3B3A1D3,即微波功率225W,料液比1∶45,提取时间135s,乙醇浓度35%,经试验验证,此条件下得到的荷叶黄酮含量为1.83g/100g。
3 结论
利用超声―微波辅助提取技术,通过单因素及正交试验,得到最佳提取条件:微波功率225W,超声功率50W,料液比1∶45,提取时间135s,乙醇浓度35%。同时,试验表明:超声―微波辅助提取技术在荷叶黄酮提取方面具有提取时间短、提取效果好的特点。
参考文献
[1]范涛,匡轩,王元秀.荷叶功能性饮料的制备与营养组分评价[J].济南大学学报,2010,24(3):268-271.
[2]孙志栋,戴国辉,林长华.功能性复方荷叶袋泡茶的研制[J].中国农学通报,2008,24(6):91-95.
[3]李艳清,付大友,何之源.超声波-微波协同萃取法提取川木香药材中活性成分的研究[J].化学与生物工程,2010,27(9):45-47.
[4]杨胜丹,付大友.超声波、微波萃取及其联用技术在中药有效成分提取中的应用[J].广东化工,2010,37(2):210-213.
1、企业合同管理程度不足,管理方式滞后
首先企业合同管理理念滞后,没有根据时代进步。企业的进步不只是一种经济利益的进步,并且也是一种运营思想的进步,这样的运营思想在企业管理上就是利用多样管理体系来详细表现出来的,看成企业危险管理的主要保证体系,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同样为企业运营思想的一样详细体现。在事实上,中国国内企业的形成大部分是用中小企业做主,而这些企业存在本身高度能力的竞争水平,同样也存在很大基础的约束性,这种中小型企业大部分在管理中,管理不严密,体系不完善。这种企业合同管理思维的滞后即使没有快速遭到直接的耗费,然而跟随时间的更改,社会经济的进步,给企业发生的问题结果是愈发的显现出来,最后使企业出现不可挽回的耗损。在中国很多大型企业上的领导工作者以及高层管理工作者都相对轻视了企业合同管理对企业本身进步的主要性,并且这些工作者还时常轻视对企业合同管理整体性、体制性的主要作用,一些管理工作者以为企业的合同管理相当于企业平时工作的监督,唯有简易的合同签写、实施以及督查等等,给企业带来了潜在的威胁。
2、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者专业能力偏低,法律思想薄弱
如今企业合同管理不只是一个简易的起草、签订、实施的过程,即便重点是根据上述的三个内容组成,然而在这三个内容中每一个步骤的进步都是变幻莫测的,而针对这些变化莫测是要求存在高专业文化以及高文化的精英展开管理的,而在中国企业的状况上,不同中小企业的合同体系管理经常是根据本身企业的许多非专业工作者管理,而這些工作者,广泛出现专业能力偏低,法律思想薄弱的不足,使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造成许多的混乱以及漏洞百出。
3、企业合同管理方式滞后致使合同管理成效偏低,信息传输不适时
具备专业的、法律思想强的合同管理体系也无法确定可以产生一种高成效以及高运营的企业合同管理,在企业进步的状况上,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方式滞后,管理成效的偏低和信息传送的不适时都是如今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发生的重点体现情况。在中国出现的大部分企业上,现在很多企业合同管理方式相对老旧,企业合同管理信息技能型无法做到根据时展,合同的管理和详细内容的整顿、存留和督查方式方法老旧,缺乏对企业合同管理媒介的开拓以及实际使用,同时很少存在企业可以依据如今企业合同管理的管理思想以及思维对于企业合同管理的过程展开新型构造以及展开更深度的优质,致使企业合同管理成效越来越不明显,企业内部能源技能消息的传送不适时。
二、我国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完备
1、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作业的重要意义
现在的各样企业领导以及企业的管理工作者,不止应该提升本身的专业技能文化,更需要加强本身对其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性的了解,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的树立的基本首要重点是应该属于企业合同管理的专管型部门以及专管型团队,聘请拥有有关专业文化的同时拥有对应的技能的合同管理工作者,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体系树立的管理引导,促进以及监督其他方的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实施,确保企业合同的拟定以及合同实施的顺利结束。针对许多的大型国有企业应该逐渐树立起一种从上到下的多角度高管理体系的管理结构以及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高度运行以及高成效。
2、完备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树立正确的管理方式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备是利用管理体制以及体制流程俩部分来展开的。当中企业合同管理体制的管理制度重点是说企业本身的管理部门应该以上到下产生一种正确高效的合同管理团队,这才可以确保企业合同管理可以包含到企业本身的各个部门以及步骤,因此关系到企业的企业条件以及知识。而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上的制度流程就是指企业在企业合同管理上的全部部门以及全部涉及进程,一部不完备以及产生存在一定能够执行性的流程以及体制,确保企业合同管理体系有凭据可守。
3、树立完备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完备以及一步步的树立是保证企业合同管理的先决条件以及保证。通过对企业合同的整顿,确定要企业合同管理体制的签订、实行以及运行的整个过程;加强企业合同全面性掌控;一步步产生一种存在流程化以及体系化的和企业本身相符合的合同管理体系;使企业合同管理的详细运营有根据以及参考。
4、加强企业工作者的教育训练
企业合同签署能不能够达到成功,企业合同管理危机可不可以成功防御很多状况中决定在于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者和基层工作者的法律思想以及素养强度。因此为了让企业合同管理可以成功使用一定要对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者以及基层工作者展开详细的教育以及训练,让工作者可以熟练的掌握以及控制和企业合同有关的法律规定以及签订合同的详细步骤技能经验,让企业合同管理有关的全部工作者可以拥有优秀的企业合同危机预防思想,因此让企业合同管理体系能够更优秀的施行。
三、企业合同管理体制的树立以及完备是要求时间以及事实的一步步发展产生的,这种体系的树立不只要求法律体系的有关完备,更要求企业以及社会的高度注重,唯有一起共同的进步才可以协助让企业合同管理体系进入一种越来越优秀的方向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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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马秀琴(1981-),女,籍贯:湖北黄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液化天然气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岗位。研究方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