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5 11: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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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严守中央和省、市各项禁止性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涉及干部纪律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件,并将查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建设。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和2013年以来中央连续的15项禁止性规定。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做到只减不增。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因公出国经费等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3、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庸懒浮散等突出问题,对服务不好、效率低下、制度不落实、群众不满意的科室、人员实施问责,切实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
4、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好评议员信息库的建设与更新,加强纠风网站的动态管理。组织民评代表多方调研,认真查找不足之处和存在问题,研究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财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二、加强财政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5、制定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意见。认真落实《市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省委<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我市财政部门贯彻落实意见,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有重点、分步骤做好财政部门承担的牵头工作和配合工作。
6、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实行税费归口,强化综合预算,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做到“一个笼子”管收入,“一个盘子”管预算,“一个口子”管支出。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公开手段,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按照“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目标,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机制。切实推进公务卡结算工作,抓好2-3个试点。健全机关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规范审核流程,纳入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管。
7、抓好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回头看”。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监察部门提出的意见,要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要建立制度管用、可操作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合理、安全。
8、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政法规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财政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健全案件剖析制度,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各项制度
9、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思想观念、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落到实处。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做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
10、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各级财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财政内部审计,按照依法行政综合监察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效能。高度重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审计,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对财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找准问题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抓好整改措施落实,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配合和支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
11、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强化部门预算监督,继续选择部分市直部门进行预算监督检查。围绕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强化会计监督工作,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大对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督,严厉惩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四、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确保党员干部不想腐
(一)积极开展主题教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通过加强政治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修养、提高实践能力,加强作风修养、做到勤政务实,加强纪律修养,保持清正廉洁。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抓好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积极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武装头脑、凝聚共识、引领工作,将党员干部思想统一到上级指示精神上来,做到“明明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二是深入开展优良传统教育。积极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坚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做到始终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三是深入开展从政道德教育。通过努力加强道德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加强个人诚信建设。
(二)深入开展法纪法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等,深刻理解领会党内法纪法规实质内涵,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坚决反对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通过抓好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问题上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抵制。
(三)丰富廉政教育形式。一是以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加“读廉书、观廉片、写廉文、唱廉歌、听廉课、上廉网、做廉题”。二是利用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促廉。到革命历史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严格按照市纪委工作要求,将廉政教育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
二、狠抓制度完善落实,确保党员干部不能腐
(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依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积极推动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完善落实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督促检查四个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与保障机制。
(五)梳理规范安全生产“六权”运行。认真对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的要求,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深入推进风险岗位廉政管理,加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减少岗位廉政风险。重点是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权、安全执法权、事故调查权、检查考核权、中介机构监管权、安全培训权等“六权”运行,着力解决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事故调查处理不严等问题。
(六)督促落实廉政制度。一是督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28条办法”、“六项禁令”、__市“28条办法”和__市“八项要求”等有关规定。二是督促民主集中制的执行落实。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议事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三是督促述职述廉、个人重要事项报告、谈心谈话、廉政监督卡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并开好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风廉政建设会。
三、突出纪律监督监察,确保党员干部不敢腐
(七)建立健全监督监察机制。完善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日常监管机制,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同时,积极探索加强派驻纪检组监督监察功能的有效途径,寓监督于各科室(行政执法大队)业务工作之中,通过参与重要工作、参加重要会议等方式,着力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工作尤其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标准化达标考核、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防范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苗 头性问题,提高监督效能,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八)开展事故“回头看”专项督查。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对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回头看”专项督查,督点内容为执法监察中的问题,主要是: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处罚是否符合自由裁量权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文秘站:)或个人的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对事故的防范措施是否得到认真落实、事故背后是否存在腐败问题等。
(九)强化作风效能检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加大正风肃纪和效能检查力度,认真整治庸懒散乱,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有效预防机关及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办事不用心、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公务不节俭、形象不端正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凡被上级部门查实的违纪人员,严格按上级要求从严从重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1、针对监察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今年将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采取自学、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高业务水平,使每位监察人员都能够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
2、加强政治学习,提高监察人员的思想素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不断增强环境监察人员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环境质量意识,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做到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程序和执法形式“四个合法”。
3、对照环境监察标准化能力建设标准,我队虽然通过了国家二级标准的验收,但是从装备、费用严重短缺。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影响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待以解决。
二、规范现场监察工作
1、监察对象及次数:对大队辖区的国控企业,京西洁源污水处理厂、张家口长城酿造(集团)有限公司、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等企业每月监察次数不得少于2次。各工作站辖区负责的重点企业没有不少于1次,一般企业每季不少于一次。
2、现场监察内容:排污单位的生产状况,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情况(废水计量装置、监控系统、COD在线监测、立标等),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建立运行台帐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等。
3、监察现场记录
环境监察现场记录是环境监察人员执法检查的现场办公文书,是监察人员查处排污单位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取证手段。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填写现场记录应注意以下事宜: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监察相对人必须填写企业全称;每个监察人员姓名都必须填写、监察人员在现场记录上要签名;现场记录要有专人记录,并注明共附几页;监察人员的执法证号应在监察证号栏中填写等。同时应记录排污单位的生产状况(通过现场察看、查阅生产调度报表等方式)、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是否异常等内容。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认真做好取证工作。
三、处理好环境工作
1、认真总结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分析工作的热点、难点,有针对性地抓好工作。
2、热情接待上访群众,认真处理案件,不推诿、不拖延,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上访事件,杜绝越级上访。
3、规范和落实环境的工作程序和制度,坚持实施回访制度,使环境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积极稳妥地办理人大、政协有关环保提案和议案,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答复。
5、做好各种材料的档案管理,做好环境部门和上访行为的双向规范。6、是围绕保障环境安全,进一步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工作。及时有效的处置好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四、加大力度排污费征收工作
根据省、市环保局下达的排污收费任务,做好2012年排污申报工作(每季度一次),准确掌握全县每一个排污单位详细的环境信息,为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及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现场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提供最基础、最全面的依据。大队在足额征收好2家国控企业(废气)张家口长城酿造(集团)有限公司、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的排污费同时要加大对四个工作站辖区企业排污收费的指导力度,采用检查、督促、指导、分抓共管的办法。环保手续与排污收费相互制约等可行性的方法。努力完成排污收费任务。继续好开展政务公开,公开排污收费工作制度和程序,收费依据、项目及标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抓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进一步按照省环境执法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污染减排、环境风险源、饮用水源地和畜禽养殖污染等环保专项执法行动,解决重点区域、流域、行业、重点企业和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优化发展环境,着力保障民生,遏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全力维护环境安全,为我县“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围绕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突出对全县“五大战略”、“五大建设”的实施和产业转型升级、沿海开发、城乡统筹等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督查,认真查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一)开展全县重点项目纪检监察巡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分别对本级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城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社会事业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等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动态跟踪巡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巡查工作例会、情况反馈、督查整改等制度,加强对项目的前期申报审批、资金管理使用、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督检查,确保重点项目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二)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行动。对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招标投标、标后监管、信息公开、风险防控、不良行为、征地拆迁、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等一系列文件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动态评估,重点查看台账资料、操作流程、公开公示等,进一步规范制度执行落实,确保贯彻执行到位。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增强制度威慑力。
(三)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全程监督管控。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管,大力推行事前备案、事中监督、事后回访等机制,全程参与征地拆迁,着力构建征地拆迁工作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坚决查处征地拆迁工作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保障被征地拆迁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四)加强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等政策法律法规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上述政策法律法规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并纠正落实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等行为,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推进资源集约高效使用、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不断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依法行政
(一)突出重点领域治理。把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商管理、质量管理、治安管理、劳动监察、城市管理作为重点领域,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继续开展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行政执法中、办事不公、失职渎职、等行为。
(二)规范基层行政执法权的运行。督促镇区和部门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等工作。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积极推行行政处罚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罚缴分离,开展行政执法电子监察,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建立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联系点。选取部分镇区和部门,建立一批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掌握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试点,努力探索从机制上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三、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长效机制
(一)强化重点工程动态监管。以城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重点,加强对项目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物资设备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重点工程项目规范实施、安全运行、优质高效。进一步完善联合监督机制,会同发展改革、住建、交通、水利、城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实行全过程有效监管。
(二)继续加强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治理。积极推进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和网上远程评标工作,年内实现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全覆盖。同时向其他招投标领域拓展。加强评标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和动态管控。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式,加强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坚决整治围标串标、转包和非法分包、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做好2013年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13〕4号)要求,会同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突出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规范建设、配套资金落实及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前期已经下达的中央投资项目,要督促有关方面在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及时发挥效益;对新下达计划的中央投资续建项目要督促尽快开工建设、按计划进度施工,确保扩大内需投资计划顺利完成。
(二)加强对规范和节约用地、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宁委发〔2009〕31号),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土地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实施监察;配合参与2009年度卫星遥感监测执法监察,严格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国土部门移送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二是会同国土资源部门深入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肃查处土地管理中未报即用、违法审批和违反规定拖欠土地出让收入、越权减免缓缴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行为。三是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投资审批、管理有关规定,防止出现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落实目标责任;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继续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项目,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基层查处阻力较大、整改进度迟缓、整改措施不力的环境污染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二是会同发改等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批转市经委等部门〈市节能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09〕143号)要求,对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会同环保等部门加大对污染减排检查工作的力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低产能的企业继续实行关、停、搬迁和改造的监督检查,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
(四)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
围绕建设江北副城,以新城建设和重点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探索工程监察工作新方法。一是培育建立重点工程廉政监察专家库,根据工程性质和时间节点的要求不同,从专家库中抽取人员组成监察小组对项目进行检查,重点突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二是继续开展中标履约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项目经理变更、现场监理调整的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完备,工程量的确定是否准确、合理。三继续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重点围绕选择中介机构、确定招标方式、设定资格审查条件和招标条件、项目分包等环节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四是加大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促进工程优质。五是继续深化重点工程廉政监察档案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积极探索重点工程廉政风险防控和诚信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
二、深化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完善长效管理
(一)继续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着力在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上下功夫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主推的机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排查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问题,分析原因,按照“宽严相济、不纵不枉、依法依纪、教育为先”的原则进行处置,既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
(二)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和惩戒力度,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
一是在保持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的同时,注意从项目稽查、现场巡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等多渠道发现案件线索。二是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权钱交易案件、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案件、索贿受贿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以及严重受害群众利益案件。三是对查实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在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运用失信惩戒和限制市场准入的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四是加强与检察、公安、审计等执法执纪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办案工作。
(三)加强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和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
1、进一步强化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继续开展对房屋拆迁工作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09〕108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实行拆迁调查资料公示、市场化评估、拆迁补偿公示等制度,推进拆迁跟踪审计工作,实施“阳光拆迁”。
2、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监督,严肃查处和纠正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和违规减免缓收规费等问题,坚决禁止针对特定对象设定条件进行土地挂牌出让或“毛地”挂牌出让等问题。
3、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会同发改、财政、审计、建工等部门开展《市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宁政发〔2009〕49号)执行情况检查,抓好中介机构库的动态管理和评估考核,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以新城建设和重点交通为工作重点,加是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存在问题,确保各项规定能够落到实处。
4、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会同发改、建设、建工、交通、水利等部门加强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安全质量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工程质量事故;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督促街镇、园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依纪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严肃处理、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行为,严厉查处瞒报、谎报、拖延不报事故和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二)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市政府的要求,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土地审批,切实按照土地调控政策供应建设用地;坚决停止供应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和完善与国土资源部门案件移送工作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着力解决非法批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以及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等问题。
(三)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市政府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督促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重点区域和行业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关停和淘汰落实产能工作。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个案,重点解决各地、各部门在落实节能减排指标上工作不得力、目标不落实,以及各地和产业政策主管部门不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违规审批或核准立项等问题。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监督和奖惩机制,加强对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对房地市场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地产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2007年以来各地提高容积率、变更用地性质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坚决纠正城乡规划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对容积率的调整搞“暗箱操作”等问题,着力遏制房地开发领域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促进房地产市场健
二、开展对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业和经营性用土使用权出让招拍挂、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推进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建设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继续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继续加强对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的各项配套制度建设,严肃查处国有企业改制中转移、隐匿、侵吞国有资产,低价转让国有产权,以及监管部门工作严重失职、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继续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行为的监督,严格实行“管采分离”。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及有关单位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杜绝安全隐患,促进安全发展。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加强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和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机制和程序。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以及瞒报、谎报事故和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违规投资入股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深化矿业权审批制度,全面落实矿业权取得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开展探矿权、采矿权、采砂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和违规参与矿产开发获取利益的案件。
三、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加强对城市住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城市住房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有关部门的责任。积极会同房管、发改委等部门重点开展对《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
(二)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保障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民生工程的落实。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加强对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和民生工程有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县政府确定为民实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重大财政、国债资金或招商引资项目跟踪监督检查;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重大项目进行全程监督。使好事办好、实事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
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监督检查,把区委政府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纪律保障机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公路建、管、养这个中心工作,为公路有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㈠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不断整合报纸、网站、宣传栏等宣传教育资源,拓宽宣传教育的载体,继续深化党员干部岗位廉政、勤政教育、党纪条规教育、权力观教育、先进典型教育以及警示教育。要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教育。
㈡继续开展廉政文化主题教育月活动。把廉政教育与单位传统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特色,增强效果。把廉政文化教育纳入“为民、务实、清廉”的实践活动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主题活动,营造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
㈢开展党的纯洁性教育,围绕保持党员政治坚定性、思想纯洁性、行动先进性,广泛开展理想信念、群众观点、作风建议、职业道德、廉洁从政等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不懈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营造比、学、赶、邦、超、创先争优的氛围,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㈣深化作风纪律整顿,认真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区委“三十条规定”,巩固去年机关作风纪律整改成果,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改进接待方式和职务消费,力戒形式主义、,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劳动、财务纪律,推进规范管理、素质提升、业务考核,实现作风纪律建设常态化。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㈠坚持“一岗双责”。修订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相关规定,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做到与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考核严格,奖罚分明。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内容就是明确责任,做到责任追究到人,量化轻重分明。凡与局党组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都要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履职要求和责任追究办法。
㈢严格奖惩,强化考核。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落实领导干部述廉、评廉、考廉制度,把“三同三廉”落到实处。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加大对违反责任制行为的追究力度。
四、从健全惩防体系切入,始终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
㈠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岗位廉政风险机制建设,完善防控管理体系。加深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小金库。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㈡要强化行政监察工作。突出行政执法、行政效能、工程效能监察重点,进一步加大行政监察工作力度,推动行政执法不断规范,行政效能和工程效能不断提高,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达到各项公路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㈢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监督工作。加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免谈话。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促使领导干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要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局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创造性地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五、突出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政风行风
㈠要突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党员干部队伍。大力弘扬学习精神、创新精神。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五个带头”,“六个尽职尽责”。“五个带头”:带头学习、带头转变作风、带头为民谋利、带头真抓实干、带头廉洁从政。“六个尽职尽责”:在谋划工作上尽职尽责,在指导工作上尽职尽责,在协调工作上尽职尽责,在推动工作上尽职尽责,在督促检查上尽职尽责,在带好队伍上尽职尽责。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解决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二)、机关办公环境有了新的改善
1、解决了干警福利待遇问题。一是解决了办公饮用水问题。全院仅有一台60w供热水机,保证不了饮水需要。为了解决饮水问题,投资近2万元购置了饮水机35台,解决了饮水问题。二是解决了办公室密封不严的问题。我院办公室是过去旧楼改造的,由于新更换的塑钢窗,多数窗户不严,风沙雨水侵入,严重影响办公。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把新安的塑钢窗框边全都用密封胶封闭一遍,确保密封。三是解决了办公日光照射问题。由于办公楼是厢房楼,阳光高照正射在屋里,给办公带来不便,我们筹资了近3万元,把各科室的窗户都安装上了铝合金“百叶窗”窗帘,解决办公挨日光晒的问题。
(三)、干警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年初以来,我院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和办班培训,使全院干警的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1、专业技能过硬了。一是组织理论学习。为了提高每位干警的专业技能,我院利用周五的学习日时间,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法学理论,不断丰富干警的理论水平,更好地适应检察工作需要。二是进行业务培训。我们根据各科室的检察职能和业务性质,提前指定一名主管的检察长和科室长备好专业课,在周五的学习日上,进行专题辅导,然后座谈讨论,把学的东西很好消化,应用在自己的业务上。三是办微机辅导班。我院除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微机培训班学习外,今年5月份,组织18 名干警在县委党校办了10余天的微机培训班。通过学习,受培训的干警在微机操作上都有了很大提高。
协助参与追逃工作。我院司法警察部门与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和探索追逃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追逃工作实效。
积极服务刑检办案。建立和健全司法警察服务刑检办案工作制度,完善司法警察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的工作措施,努力为刑检办案提供警力保障。
大力开展警务协助。不断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左右互动警务协助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警务协助内容、程序,确保警务协助依法、规范进行。
狠抓办案安全保障。我院深入开展办案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强化司法警察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增强司法警察安全防范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健全办案安全防范机制,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预案、风险评估等制度,不断总结完善安全防范新举措,提高办案安全防范/,!/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警务巡查制度,对司法警察规范履职行为、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办案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积极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秩序。
大力加强业务培训。我院抓好授予、晋升警衔培训,严格按照省院规定的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组织训练,做到应训必训,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办理授予、晋升警衔手续;抓好新任司法警察培训,对新进人员加强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使其尽快熟悉岗位职责及警务技能,以适应司法警察履职工作需要;抓好业务骨干培训,组织司法警察部门负责人、各类技能骨干培训,努力提高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努力培养一批技术能手、专业尖子。
大力加强岗位练兵。我院按照《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实施方案》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努力提升全体司法警察的技能水平和实战能力。
按时做好警衔晋升工作。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察警衔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警衔工作管理细则》,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做到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晋升手续当年办结。
注重新进人员质量。我院对拟授予警衔人员,严格执行高检院、省院规定的年龄、体能、健康条件,杜绝迁就照顾;从其他警种调入检察机关拟担任司法警察的,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未经省院批准,不得更换警衔标志手续;畅通补员渠道,补充司法警察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努力改善队伍年龄、知识结构。
规范办案工作区建设。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办案工作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设施配套。已建成办案工作区尚不规范、设施设备不完善的,及时整改、规范,消除安全隐患。抓好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维护以及安全检查、检医联动、检警配合等规章制度。总结推广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经验,不断推进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化。
为2019年进一步夯实农民工监测调查基础工作,全面提升调查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实数据质量,努力推进源头调查数据质量提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XX队严格按《住户监测调查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工作要点,确保具体有以下几点工作内容。
一、明确工作重点,确保责任落实。
2019年要扎实做好农民工监测调查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化工作执行力度,认真组织涉点区县开展好有关工作。
一是要求辅助调查员掌握好每季度各调查户基本情况;二是每月要关注调查户工作及人员动向, 正确反映调查点农民工工作动态及工资变化情况;三是针对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全体调查队员和辅助调查员要不断提高调查业务能力,牢记掌握指标解释,正确填写和指导调查户填写调查问卷,坚决落实各项工作规范和要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充分发挥市队管控,加大走访力度,确保数据质量。五是严格按调查方案执行农民工监测调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力争 2019年调查工作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完善农民工监测制度。XX调查队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四川调查总队要求,进一步再研究再完善。XX调查队住户科及各区县需在一季度开展专题研究1次,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XX调查队住户调查科、各区县)
三、做好培训工作,提升业务工作水平。
全力抓好学习宣传培训。
(一)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XX调查队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特别是意见、条例、办法和规定等的学习宣传,在二季度开展1次对区县调查人员、涉点调查乡镇人员和调查村辅助调查员的集中学习。(责任单位:XX调查队住户调查科、综合科)。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辅助调查员业务素质
农民工监测调查的数据主要是辅助调查员上门访问的方式得来,数据质量的关键在调查员,2019年计划由XX调查队及各自区县进行培训1次,加强调查员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内容主要围绕详细讲解指标含义,总结工作存在问题,提出调查点工作情况和不足,展开交流、讨论。采取办法和措施改进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质量。(责任单位:XX调查队住户调查科、各区县)
四、认真做好基础工作痕迹化管理
(一)建立台账。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对象家庭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建好调查对象动态信息库。包括调查户家庭人口基本情况、从业情况以及调查小区举家外出情况等,于每年2月底前上报总队备案,以建立国家、省与基层调查对象直接联系的渠道。(责任单位:各区县)
(二)建立定期访户登记表。市、县调查队和统计局的调查员每个季度必须到所有点、所有户入户开展调查访问。调查员和辅助调查员在每次入户调查访问时,都要填写调查入户访问信息(调查表封面信息),以备后续查询。(责任单位:各区县)
(三)建立数据处理登记表。在数据录入完成后,在装订好的农民工监测调查表封面记录数据处理操作流程记录。数据处理登记须保存完整,以便后续查询。(责任单位:各区县)
五、督导结合,夯实基层数据质量
(一)落实各级责任,提高业务能力
一是要求辅助调查员掌握好每季度各调查户基本情况;二是每月要关注调查户工作及人员动向, 正确反映调查点农民工工作动态及工资变化情况;三是针对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全体调查队员和辅助调查员要不断提高调查业务能力,牢记掌握指标解释,正确填写和指导调查户填写调查问卷,坚决落实各项工作规范和要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充分发挥市队管控,加大走访力度,确保数据质量。(责任单位:XX调查队住户调查科、各区县)
(二)强化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为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求区县业务人员做到登记数据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家庭人员及其就业变动情况等重要指标数据进行重点审核,准确把握农民工家庭成员增减变动原因、就业变动等。数据汇总后,把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与住户调查数据结合起来,加强对调查问卷指标数据填写的完整性、逻辑性、合理性的对照审核,对有疑问的情况电话核实到调查户,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真实反映我市农民工数量、流向、结构等方面的情况。(责任单位:XX调查队住户调查科、各区县)
(三)加强数据质量检查力度,保障基础工作质量
今年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基层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在各市县调查队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开展抽查、督查工作,认真检查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的规范性、真实性,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限期整改,确保基层执行方案不走样、调查数据真实可信。(责任单位:XX调查队住户调查科、各区县)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我局主要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领导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增强“一岗双责”。继续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落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