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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曾震亚主持会议,省社领导和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听取了省社专项整治办《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的…… 12月28日上午,省社党组开展2016年度第2次集体例行廉政谈话,召开了省社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曾震亚主持会议,省社领导和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省社专项整治办《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的报告》.接着,省社领导汇报了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和分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曾震亚指出,年度集体廉政谈话,是省社党组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项重要的制度,是关心爱护干部、廉政关口前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天的廉政谈话成效很好,省社领导准备充分扎实,态度严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到位,起到了洗洗澡、出出汗、红红脸的效果,提高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有问题当面指出,过来可能不习惯,现在要成为一种新常态,这对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工作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很有益处,以后要进一步发扬光大.省社领导贯彻执行省社党组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态度坚决,落实有力,整改积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曾震亚要求,省社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党的建设,进一步履行好“一岗双责”,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党的建设就是最大的政绩”的思想,认真抓好管辖范围的党建工作,围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这个大局,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的互动共赢.要准确定位,切实履职,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大胆去抓,大胆去管,从严要求.要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和法律知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
曾震亚强调,要探索新常态下廉政谈话的新模式,继续深入总结和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运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加强对省社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社有资产运营、全资企业预算管理的监控,建立预警、防范、管控机制,牢牢守住廉政、财务和法律三道防线,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保驾护航.
陈炎生局长郑重地告诉大家,总书记春节期间在我省视察时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福建省委书记一上任就强调:“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于未然。”2月9日上午,书记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再次指出:任何时候安全都是第一位的。我们强调守土有责,就一定要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妥善处理,一点也不能麻痹大意,坚决防止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着重要责任,就得扎扎实实地去做,而且务必做到位、务必做好,这样才能确保安全稳定。2月20日上午,福建省省长黄小晶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省安监局的工作汇报,并对今后福建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查处的过程是教育,查处的结果是警示,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要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分门别类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海上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整合安全监管队伍,强化源头监控和日常检查,运用科技手段,落实资金投入,健全综合应急队伍,努力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责任为先:落实好“一岗双责”与企业主体责任
陈炎生说,2009年,福建省安全生产战线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有效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与企业主体责任,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的态势。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数、受伤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1.5%、6.1%、13.6%和6.5%,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考核目标内。
陈炎生说,福建省的安全生产工作突出了责任,特别是突出抓住了“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这两个关键。在总结多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经验的基础上,福建省政府出台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政府各个部门及其领导,以及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督查调研、预瞽通报、约谈诫勉、考核奖惩、履职报告点评、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如今,“一岗双责”规定已在安全生产工作领域产生巨大影响,成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福建安监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的知名举措,国家安监总局专门来福建调研,并把这个成功做法在全国推广。陈炎生指出,企业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是难以落实的。福建在总结泉州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福建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和《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将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进行评估、分类管理,督促各类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全省全面展开。据了解,全省参与开展活动的企业12.8万家,完成安全级别评定复核确认企业11.25万家,仅泉州市就向银行发出函告单2135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748家,关闭717家,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国家安监总局将福建省的做法归纳为“五子登科”,即:为企业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差距提供了一面镜子,为政府考核企业安全状况提供了一把尺子,为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供了一架梯子,为安监部门联动搭建了一个台子,为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提供了一条路子。“实践证明,开展此项活动是强化企业安全意识、排查安全隐患的过程,是各级政府强化监管能力、建立长效机制的载体。当前,福建的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各级政府监管能力得到提高,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局面逐步形成。”陈炎生说。
落实为本:抓好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
陈炎生指出,福建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是阶段性的、初步的,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总量还比较大,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投入不足,有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等。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持之以恒抓下去,才能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福建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
一、增强维护安全稳定的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经济下行、政策变化、安全生产、突发意外等诸多不确定性导致从未遇到过的问题可能突然发生。风险就在身边,要加强应急值守,要增强防控、化解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辖区的安全稳定就是负责人的责任、企业的效益。绝不能抱晓幸心理,绝不能以“不会出事”、“出事无所谓”、“出事与我无关”、“出事没有办法”的态度抓安全稳定工作。
二、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预见性、实效性,科学应对
要制定防范、化解、劝返的稳定应急预案,要制定安全应急救援、应急演练预案。将风险止于未发。所有项目开工前必须开展稳定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进行分析预判,有效解决项目盲目实施后群众不支持疲于应付、工程难于推进、安全事故频发、工程质量不符合的问题。按照《省社会风险评估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不提交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不得擅自开工,不得拨付资金。追究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失职责任。
三、实行领导接访和限时办结制度
按照辖区负责和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各责任领导和村、单位按照接待日接待好人员,按规定限期办理事项及时作出调查处理并反馈办理结果,交办及时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维稳工作平台、12345平台。任何人不得推诿、敷衍、拖延,致使错失矛盾纠纷或意外事件处置的黄金时间--一小时至一天,致使矛盾激化甚至被网上恶意炒作放大给抹黑,必须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到位和责任人的纪律责任乃至法律责任。对未能及时妥善解决的纠纷、稳定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稳控措施,不得引发非访、集访、网上炒作。按照“四个当天”办理群众诉求,需要受理的两月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及时取得场景照片并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引导人走仲裁、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协调和调解、教育疏导、政策解释等相结合,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及时锁定证据,保留工作痕迹,既作为履职尽责免责依据,也为打击非访留下证据,不给非访、闹访、缠访以访牟利的机会。大力宣传弘扬“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不能取闹”的正确导向。
四、实行包案息访、稳控和安全隐患整改、警示制度
对久拖不决和非访的实行包案息访,责任人要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明确处理意见,协调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化解的案子稳控到人到天,不得引发重复上访。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马上设置警示标识。敏感节点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12点以前由综治办负责向县稳定办报告重点人员及组织重点稳控人员稳控情况;由办向县和群众工作部报告人员稳控情况。安全隐患由安办及时向安监局报告并提出整改或警示方案。有重大矛盾纠纷、活动或重大安全隐患马上向我报告,各单位和村(社区)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五、抓社会治安多元共治立体防控
一是各单位、村居委会、企业组织义务巡逻,提醒住户加强自我防范。二是鼓励住户、商铺安装摄像监控系统。三是配合公安机关搞好雪亮工程。警务平台接入机顶盒或互联网。四是督促网格员亮明身份,精准服务,灵通情报信息。网格员每月必须办理事件10-15件,每周走遍辖区村居民小组,对辖区的吸毒人员、重症精神病患者、刑释解教人员有一条动态信息。2015年县网格员知晓率57.91%。今年市县要抽查网格员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必须解决网格员机关化、万能替补现象。对无法完成事件办理、信息采集任务坚决逗硬奖惩,对被市县通报批评的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解聘。五是加强平安和谐三级联创,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黄、赌、毒、邪、骗、盗”的丑恶现象。六是组织学生、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守法专项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法治思维。乡机关部门、村居委会、场镇单位、企业职工要有法制教育学习笔记。
在本次会议(论坛)上,副省长李川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到会并讲话。
李川副省长说,今年5月,国务院通过的《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是进一步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全面推进,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良好的态势。2008年福建全省生产总值10823.11亿元,财政总收入1516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848亿美元。今年1至9月,全省实现生产总值7130,23亿元,同比增长13.6%;进出口总值652.98亿美元,同比增长21.9%;财政总收入1180.16亿元,同比增长21.3%。
近年来,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的关心指导和兄弟省区的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福建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态势。2008年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9970起、死亡3635人,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下降43.3%,死亡人数下降25.8%;全省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2005年的0.75降至2008年的0.34,下降54.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9.82降至5.11,下降48%;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3.4降至2.10,下降38.2%,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6.01降至0.98,下降83.7%,今年1―9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846起,死亡2360人,同比分别下降14.8%和11.5%。在全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继续保持了安全生产状况的总体稳定。
李川副省长指出,福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08年,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省全面建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今年福建省出台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一岗双责”规定),省委书记、省长强调要认真抓好落实,省政府各位领导要带头落实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福建省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抓了四方面:一是强化责任。省政府每年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省政府安委会组织半年督查、年终考核,按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的要求,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并通过下达目标责任、定期预警通报、黄牌约谈诫勉、指标监控督办、检查考核奖惩、履职报告点评、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二是健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办、安监局综合监管作用,把综合监管工作的重点放在监督下一级政府和同级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上,放在针对性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上,并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三是突出重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尤其突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出台了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12条标本兼治的措施和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8条意见;突出煤矿安全监管,全力抓好煤矿整顿关闭、整合技改、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认真抓好水害防治、顶板管理和“一通三防”工作,有效地提高了煤矿安全工作水平,促进了煤矿安全健康发展。四是夯实“三基”。首先是强化基层,通过立法赋予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动全省乡镇(街道)设置安全监管机构,落实监管人员,开展委托执法。其次是强化基础,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和“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再次是强化基本能力建设,全省安监机构全部升格,省安监局由委管局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成立了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和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目前正着手解决安全监管系统的执法装备问题。
李川副省长强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区域内各方安全生产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几年来泛珠三角区域的安全合作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今年又拓展增加了海西20城市,意义将更加深远,前景将更为广阔。要坚持“优势互补、共享资源、持续合作、互利双赢、安全发展、服务全局”的原则,不断加强在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合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共享,促进区域性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整体提升,推动整个海峡西岸经济区经济与社会事业的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同意局群教办制定的关于实践活动的各类实施方案,并将方案按程序送督导审核;2、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同志牵头,监察室主任及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3、抽调监测站同志到办公室工作;4、由办公室编制专题学习资料并到农业印刷厂印制。同时要求局领导干部要带头按照局群教办工作安排参见活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对待,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问题
1、申请财政局拨付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350万元,从其中借出150万元用于业务用房建设;2、由同志牵头、协助,向县政府申请举债,融资200万元,同时向县政府申请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三)局督办的10个问题排污企业专项整治问题
1、由副局长牵头,执法大队大队长具体负责,各片区负责人配合,形成专班对10个问题企业进行全面调查。2、10日内形成专题调查报告。3、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及时立案查处。
(四)生态县创建工作
1、由副局长牵头,自然生态股股长具体负责,相关股室密切配合,速速制定方案,确定时间节点任务;2、财股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同时强调生态县创建是市县下达我局的2014年目标任务,全局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五)污水处理厂筹建工作
1、由杨局长牵头,督促彭凯能源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开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2、积极与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厅对接,加快项目落地。
(六)领导干部AB角分工问题
1、由主任负责起草局领导班子成员AB角工作制度,明确AB角的具体搭配、AB角的履职方式、AB角的职责权限,AB角的履职程序。
(七)政务值班工作
1、由主任负责起草政务值班工作制度,确定每周值班领导、值班股室和值班工作人员;2、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落实岗位责人,并准确填写值班工作记录表;3、若出现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八)股室、队、站负责人费用垫支问题
本着鼓励职工务实苦干的前提,确因工作需要,在不超过标准的前提下,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可以产生生活费,其费用由股室、队、站负责人垫支。
(九)养殖区划、及规范养殖工作
由书记牵头,污控股周军股长负责,结合相关法规制定方案。
(十)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总结、二季度相关工作安排
1、由杨主任牵头,各股室负责人提供相关资料,制成PPT,经局长审核后上报;2、各股室就二季度开门红工作及时制定计划,扎实推进。
(十一)县城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完善工作
由队长负责,要求自来水公司落户,并抄送各级领导。
(十二)乡镇饮用水源地划区保护问题
由生态股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发到各乡镇,并作为环保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十三)排污费收取工作
由副局长负责,及时规范收费程序,依法依规收费。
(十四)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工作
(十五)环保工作一岗双责任工作
由王局长牵头,队长负责起草环保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送郭楠副县长审核后发各乡镇。
由王局长牵头,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方案,待局讨论通过后,开展演练活动。
二、会议传达
(一)主任传达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要求:
1、各股室、队、站要就水、电、气等进行全面排查。
2、由杨主任牵头,康德军和负责对全局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提出书面排查报告,经局长审批后,全面落实整改。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围绕《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扎实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大力强化“一岗双责”和行政问责,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把“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作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全镇安全生产管理上层次、上水平,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本辖区内确保不发生如下安全生产事故:
1、全镇不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2、农业机械死亡事故;3、人员死亡火灾事故。事故不突破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工作要求
年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在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在重点行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口把关,各司其责,全面深化整治工作。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实行专项督查,着重抓好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要在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告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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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方面:重点检查应关未关、明停暗开、死灰复燃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小企业,强化对各矿山企业“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超”(超定员、超定量、超生产能力)、“二赶”(赶进度、赶工期)等违章违规行为的动态监管。要督促矿山企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要形成合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关闭f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杜绝非法生产;要加大对露天矿山、地采矿山等检查力度,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各无证小煤硐巡查责任人要进行逐硐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做好巡查情况登记。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客运车辆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防爆、防火、防泄漏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打击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要进一步强化路面巡查与监控,严肃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章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开展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工作。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针对大雾、阴雨、等特殊天气,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警示告示。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要认真贯彻消防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主要检查消防通道管理、电路整理、消防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加强车站、商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要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检查打击力度,防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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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设施设备是否检验合格,运行状况是否良好,有无应急救援预案等。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有关规定,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
民爆物品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打击非法贩运爆炸物品行为,严格民爆物品管理。要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等民用爆炸物品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加强对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建筑工程专项整治方面: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力度。通过对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建筑安全施工防范措施情况的专项检查,达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目的。
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要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坚持上好师生安全课;健全消防、游泳、饮食卫生、交通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内外各类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加强学校接送学生用车、师生外出活动用车安全和暑期防学生溺水工作,积极预防学生校园侵害。
交通安全、建筑和液化气、电力电网及企业、特种设备和无证煤硐安全巡查管理工作、山塘、水库及电站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巡查管理、森林防火工作、无照经营、工业卫生安全、沼气安全。由各分管领导负责牵头,各挂钩单位负责落实,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中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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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责任落实
(一)抓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进入分类整改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企业级别评定后的分类指导工作。对a级和b级企业,要抓好巩固和提升;对c级企业,要督促其对存在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d级企业,镇政府将依法上报县政府予以取缔。
(二)抓好政府部门的一岗双责
按照我镇“一岗双责”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细化村属地管理,进一步确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好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方法,落实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促进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通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来推进“一岗双责”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来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等工作。在责任明确的基础上,不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追究,严肃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每年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一系列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理念,做好以《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一岗双责”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二是加强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要继续加大对部门领导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的监督检查,做到主要负责人全部持证上岗。三是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作,要延伸安全宣传教育触角,将原来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宣传,逐步发展为面向社会、面向全体市民的更广泛的宣传;要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要进一步扩大安全宣传培训覆盖面,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渗透到群众日常学习、生活、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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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安监机构队伍建设
要着力健全完善村(居)安监队伍机构,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创造条件积极推进村安监机构队伍建设,完善镇、村二级安全监管网络。
(一)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二)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各乡(镇、街道)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履职报告、约谈和点评等制度。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警通报制度
1.预警通报制度。是指县政府安委会为有效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对达到预警通报情形之一的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通报,督促其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地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2.预警通报情形。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预警通报制度,预警通报由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直接审定实施。
(1)辖区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2人的,或监管领域内发生除道路交通外其它生产安全事故3—5人重伤的;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
(3)未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部署,被市级以上督查组发现并通报的;
(4)监管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挂牌督办,或已挂牌督办但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5)行政执法部门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屡次未监督整改到位的;
(6)县安委会办公室认为需要预警通报的其它情形。
3.预警通报责任。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通报纳入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范围。凡受到安全生产预警通报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限到期后5日内,应由乡(镇、街道)或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向县政府安办书面报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逾期未报、未改或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县政府安委会将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四)健全完善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
1.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按照上级关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文件规定执行,县安委会办公室承担事故挂牌督办事项的综合工作。县安委办应根据上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要求,将工作责任分解下达到事故发生属地单位和县直有关单位,事故发生属地单位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县安委办的要求,按时办结有关督办事项,并向县安委办反馈。
2.挂牌督办责任落实。承担挂牌督办具体事项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对挂牌督办事项工作不落实、责任追究不到位、无故拖延、敷衍塞责,由县政府安委会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对在办理挂牌督办事项过程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评优评先列入安全生产否决对象。
(五)完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1.约谈制度。是指县政府或县政府安委会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及时排除、治理较大以上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任务,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督促、警示、诫勉谈话的制度。
2.约谈组织。成立县安全生产约谈领导小组,约谈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及县监察局、安监局主要领导组成。约谈对象由县政府安委会发出约谈通知,约谈会由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主持。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由县政府县长约谈或委托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约谈;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由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或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3.约谈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由县政府安委会启动约谈制度:
(1)组织领导不力,未及时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重大工作部署,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安全生产重大专项工作任务的;
(2)对所辖地区、所管行业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不力,情节严重的;
(3)被上级部门预警通报或挂牌督办的安全事故,逾期未报、未改或未按时限要求进行整改到位的;
(4)发生1起死亡1人安全责任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
(5)隐瞒事故、事故查处不力或事故处理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达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
(7)不认真对待、不依法依规及时组织调查处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县政府认为有必要约谈的。
4.责任追究。被约谈对象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被约谈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安委会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资格。因约谈事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相关法律法规上限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被约谈对象责任,并取消所在乡(镇、街道)或县直有关部门当年评优评先安全生产资格。
(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
1.履职报告对象:各乡(镇、街道)、县直单列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
2.履职报告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情况。主要包括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生产重大工作部署与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政策和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等情况。
(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落实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组织实施和落实安全生产年度控制目标责任情况,建立情况通报、事故查处、督查督办、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制度情况。
(3)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与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安全生产重大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监管执法、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4)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5)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3.履职报告有关要求: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县直单列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次年的1月6日前书面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并抄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逾期未书面报告的,按考评奖惩规定予以扣分;经督促仍未按时限书面报告的,取消当年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县政府安委会将履职报告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一)完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1.“一票否决”情形。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由县安监局提出初步意见报县政府安委会审核,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1)年度辖区内发生2起死亡1人的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3起死亡1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每月由县交巡警大队提供数据及初步意见报县政府安委会核实后实施);
(2)在工作中,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不及时协调解决,导致发生致人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3)瞒报、谎报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4)县政府认为需要一票否决的其它情形。
2.“一票否决”责任。被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当年各类表彰评选奖励资格。
(二)完善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一)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1.健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并严格考核奖惩。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各级相关文件精神,有关部门在各自的分工范围内,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做到经济建设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强化安全生产履职报告点评、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预警通报约谈、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查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保障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到实处。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依照《安全生产法》、《____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日常联系、沟通、协调工作制度,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支持、协调联动,不断增强大局意识、主动配合与协作意识,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协调有序进行,防止出现死角或盲区,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真正做到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格局。
3.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依照《____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条例》赋予乡镇(街道)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二)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1.完善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在信息交流、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综合分析、拟定对策等方面的作用,并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遵循权责一致和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强化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的整体合力。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定期向政府安委会和上级部门报告本地、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通过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的发挥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的落实,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定量确认各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并将其纳入全镇综合考核体系。对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部门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或奖励,充分调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积极性。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月通报、季公布、年考核制度,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制。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对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实施监督,严格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互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4.探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推行企业安全承诺,积极倡导、培育企业安全诚信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将存在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久拖不改正或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由工商、金融、保险以及具有资质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对列入“黑名单”企业进行必要的限制或制裁,以有效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机制。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1号令)等有关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规范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确保按法定时间及时上报事故,按要求准确统计事故。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制度,加大核查处理力度,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建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信息制度,及时客观的事故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6.规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完善和落实事故通报、事故结案和事故责任追究报备、事故案例评析等制度,举一反三,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公开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规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行为。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责任追究范围、主体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办法,统一执法文书使用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促进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2.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总结推广近年来相关行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经验,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安全标准,研究推进办法,增强可操作性。要把安全标准化工作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相结合,调动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通过树立推广典型,指导推动本地和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组建镇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实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支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抓紧或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必须的职责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着力落实乡镇各部门及企业的应急管理责任,推动建立健全群防群治、自救互救组织和志愿者组织,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2.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强政府部门引导推动作用,强化科研单位和企业在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应用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含量和工艺、技术、装备的安全水平。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主动自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改造提升现有生产工艺装置,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加大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投入。要设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重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部门要有专项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安全项目。要推动和引导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足额、合法、合理地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广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改造。真正使企业成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建设主体和投入主体。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1.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和机构建设力度,镇安全监管专兼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取得省安监局颁发的执法资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安监部门和执法队伍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提高工作待遇,解决岗位补贴,加强优秀干部的培养、使用,确保安监队伍稳定。
2.加强以履职能力为重点的业务建设。要经常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和特点,对安全发展重大问题进行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研讨,及时把研讨成果转化为开拓创新的思路与决策。强化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办好各类执法资格和专题业务培训班,加强新法律法规、新业务知识和现场检查实务技能的培训,着力提高广大干部履职能力。
3.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安监、财政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统一认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装备配置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安全监管执法装备投入,保证工作需要。同时,要多渠道争取和筹措资金,提高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的装备水平,创新监管执法手段,强化科学管控和执法,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和效果。
4. 加强以提高执法效能为目标的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掌握实情,加强指导,创新方式方法,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安监部门要以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目标,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规范执法,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执法为民,在加大执法力度的过程中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要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在执法、事故调查、抢险救灾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一)复工前要求
1.成立组织机构。施工企业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建立安全防范、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防疫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
2.制定防控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防控措施均需细化并责任到人,方案中应包含出现疑似病例以后的应急处置预案。各企业应将疫情防控预案及进场人员信息登记报属地村委会、镇卫计办和建设单位,同时将现场排查情况和防控预案等报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工作领导小组。
3.加强人员准入管控。原则上居住以外的人员不予返岗,特别是现在疫情重点地区,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一律不得返繁;对县外其他地区人员返繁,其岗位属无法替代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等,按要求实行返岗隔离观察14天。对所有拟返岗人员一律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对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返岗。
4.全面消毒场地。对项目部、厕所等公共部位区域进行全面喷雾杀菌消毒处理且不少于2次,保持环境清洁和密闭场所通风,并建立消毒台账。
5.储备防疫物资配齐防疫人员。工地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手套、消毒药水、红外体温计、防疫药品等。储备量需要满足复工后的日常需求。现场配备相对固定的防疫管理人员。
6.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复核工作。复工前由建设单位牵头开展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整改,并建立清单台账;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监理等到岗履职情况;现场工人实名制考勤情况,进场工人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交底工作情况。
(二)复工后要求
1.封闭管理。原则上只设一个出入口,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员工进出实行实名制考勤,每天由专人对全体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且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做好台账和留存工作。
2.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车辆管理按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外来运输车辆管理暂定工作方案》执行。
3.佩戴口罩。工地内所有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4.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项目部、厕所和其他公共区域进行消毒。现场生活垃圾应做到分类处理,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5.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要求员工配备独立餐具,禁止集中就餐。现场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用餐配送单位统一订送餐。严禁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建议本地员工回家就餐。
6.教育管理。加强宣传和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7.应急处置。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复工期间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须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单独隔离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并向属地村委会和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如因隐瞒不报、延迟上报、处置措施不当等造成疫情蔓延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企业相关人员责任。
二、复工审批程序
(一)提交复工申请
施工企业按复工前的要求落实到位后,提前2天携带相关材料向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
(二)受理审查
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建设单位、镇卫计办重点抽查疫情防控预案、人员信息排查名单,现场审查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人防控教育培训及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等工作情况。
(三)批准复工
经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署初验收意见并上报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复工。
三、工作要求
(一)极端重视,压实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各方主体要切实重视房屋市政工程肺炎防控工作,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重点责任人,层层抓好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一岗双责,严防死守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为了使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张村镇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相关副职为成员的镇安全生大检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局面,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自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活动以来,我镇先后与13个行政村、17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保了任务到人。责任明确。
(二)细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我们始终紧盯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工作落实,责任追究上狠下功夫。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制定并下发了张村镇《安全生产责任制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任务和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安全隐患日排查日报告和周工作例会制度,对各区域、行业存在的一般安全隐患现场排查消除,重点安全隐患及时上会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消除,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零容忍。进一步严格了工作督查制度,要求各行政村、各部门认真做好对分管行业及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督查室和安监办不定期巡回督察,实时动态管理,对安全隐患不能发现并整改的部门报请镇党委、政府实施重点管理,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从而给予压力,形成合力,确保主动作为,履职尽责。
(三)突出重点,深化安全整治
我们以聘请安全专家查隐患活动为平台,先后组织力量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狠抓煤矿安全。5月以来,我们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采取各种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对辖区内天安煤矿进行了顺利关闭。二是狠抓非煤矿山安全。明确了镇、村、组三级包矿责任人和巡查制度,镇安监部门每周对辖区矿山安全巡查不能少于5次,确保了矿山企业安全有序生产。二是狠抓道路安全。严密防范交通事故发生,集中开展了道路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坚决杜绝农用车载人现象发生,在镇区易发事故路段安装减速带11条,设置警示标志4处,保证了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三是狠抓消防安全。对超市、网吧等公共密集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对安全通道遮挡、损坏消防设施等现象进行了严肃整改。同时,我们与义翔铝业公司联合成立了张村消防队,我们今年拟投资20余万元购置一辆小型消防车。为镇区火灾及时处置提供了队伍保障。四是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对辖区加油站、义翔焙烧和炼化炉车间进行了安全隐患检查,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张贴了安全警示标志,规范了操作流程。五是狠抓建筑安全。对建设项目、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进行了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人劳保设施使用齐全,凡没有佩戴劳保设施的工人一律不准上岗。六是狠抓校车安全。截止目前,共开展校车安全突击检查6次,对镇中心幼儿园校车严重超载问题及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落实了整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来,全镇共排查安全隐患78个,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另外我镇针对市安全生产督导组到张村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全面整改。
二、存在问题
__镇是山区农业大镇,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观念还是比较突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还较淡薄,安全管理制度还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力,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
一些从业人员以未经安全培训的农民工、临时工居多,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不强,操作技能较差,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安全防范的意识还较淡薄。
镇安监力量还有待进一步充实加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还要进一步增强。社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亟需增加。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亟需通过系统的培训及工作实践得以提高。
认真地贯彻执行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力坚守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能力。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降低各类事故总量,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努力促进__镇安全生产状况在“十三五”期间实现根本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进一步强化,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第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信息化网络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2.工作目标
各类事故控制目标
“十三五”期间,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指标,力争无重、特大事故,伤、亡事故的发生。
1.危险化学品:加强对辖区输气管道等易燃易爆设施基本情况的摸底排查、有关台账的建立和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2.消防(火灾):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辖区企业单位、沿街商铺、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老街等火灾隐患。街道继续做好辖区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的监控,以及企业、沿
街商铺、人员密集场所、老街等应急灭火设施的配置及维护工作。做好应急灭火能力的培训和演练,提高综合性应急灭火救援的能力,到2020年,力争实现每个村均拥有一支义务消防队,确保辖区有能力在第一时间有效扑救初起的火警,将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3.建筑施工:加强对辖区建筑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的督促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确保辖区建筑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
4.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继续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排查工作,坚决取缔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监管工作,确保重大节日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监控,严禁非法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确保辖区的安全。
5.职业健康:认真开展职业健康及自我保护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健康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继续发挥交管办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中的作用,通过采用专刊、横幅、标语、宣传单、小广播及led视频宣传及培训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通过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员工、师生及居民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的意识。加强对辖区私家车及驾驶员的管理,通过入户宣传等方式,向私家车驾驶员开展遵守交通法规,不酒驾、不醉驾、不超速、不超载、不闯红灯、不闯禁行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私家车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车、安全出行的意识。
要加强对辖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管排查和整治工作,到2020年,要建成村、社区、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三级监控网络,实现对街道辖区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监控和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效治理。
全面推进街道辖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提升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水平,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本落实到位。力争2017年底,辖区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实现整体达标。
继续督促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督促企业建立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以推动农民工向企业工人转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消防119”、“保护生命、安全出行”等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员工、学校师生、居民群众法律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自救的技能。
根据辖区的情况,不断完善街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企业与街道应急预案衔接机制。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登记、建档工作,做好必要的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储备保障,开展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健全街、居应急救援,协调能力和预测预警工作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村、居、企业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要提高安全生产及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要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到2020年,基本建成社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技术保障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培训演练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为确保“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
建立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网络体系,村和社区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基础规范化建设,达到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五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执法水平。
全镇要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__的经济社会发展同计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辖区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认真贯彻执行制定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实施定期分析、预警通报、约谈诫勉、督查考评、履职报告点评等措施,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的同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把安全生产纳入民生工程,把安全生产必需的专项资金纳入全镇财政支出的优先项目,给予保障。加大对辖区居民区消防设施、义务消防队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提高社区消防应急自救的能力。
加强对各部门、各村社区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各类事故的调查,强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问责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