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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代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产业化总体水平不够高。一是规模化经营程度偏低。原因在于土地流转困难,经营模式仍以分散经营、小规模经营为主。二是农业龙头企业偏少,特别是对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的企业少,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济阳县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只有15家,全县90%以上的农副产品只能以原料为主销售到外地,农民难以分享到销售和加工环节的后续利润。三是农民组织服务能力不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虽有较快发展,但普遍存在规模不大、发展速度不快、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致使农民“各自为战”,在市场竞争中很难形成优势。
(2)园区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现代农业园区受起步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园区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制约,示范带动作用还不够明显。以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为例,现有园区规模仅67公顷,功能还只停留在育苗上,缺乏示范引领济阳县主导产业的项目,对农业科技转化、推广普及和信息传播等方面所起的作用还十分有限。
(3)农产品品牌效益不够高。当前来看,济阳县虽然已有30余个知名农产品品牌,但是由于缺乏有效整合,加之宣传和市场营销力度不明显,导致出现质优价低、“有品牌无效益”的现象。
(4)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一是济阳县农技人员少,专业素质较低。从农口部门来看,全县实有在编农技人员67名,仅为编制标准人数的一半;从各镇(街道)看,每镇平均只有2人左右,且专业多数不对口。二是农民技术素质整体偏低。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多是老弱劳力,受教育程度偏低,接受新事物、新技术能力较差,制约着先进技术和装备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三是农技推广网络不健全,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到农户存在障碍,满足不了农户对农业科技的渴求。
3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建议
3.1着力打造一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科技园区
从园区发展趋势看,国家级的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应融生产加工、示范带动、休闲观光、科普教育等功能于一体,产生经济、社会和生态的综合效益。同时,作为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的示范推广平台和城市居民亲近自然、接受生态教育的基地,引领现代农业的发展。从核心区打造上,坚持规划先行,着眼长远,对园区发展空间、产业布局、功能片区进行科学规划。政府通过政策引导,集聚人才、科技、资金等要素投入核心区建设,并负责在关系协调、建设资金筹措、企业项目落户等方面提供支持。最终,将核心区打造成整个园区的强力“引擎”。在运作机制建立上,参照各地已建成的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的运作模式,实行企业化的运作机制。采用入股合作等方式与各方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来进行运作。以农民和专业大户入股为例,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以土地入股并投入劳动力;企业负责大棚建造、道路硬化等所有固定资产投资,并对农户统一供应农资、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生产管理、统一产品检测、统一品牌销售。企业与农户对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实行均摊、分成,从而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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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资是现代保险业存在与发展的关键。与此同时,保险业的稳健发展,一方面要求保险投资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另一方面要求保险投资的盈利性。显然,这三者的协调是十分重要的。而它们的协调需要法律从制度上加以完善,即法律应当为保险投资监管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资金运用,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0-1987年,为无投资或忽视投资阶段,保险公司的资金基本上进入了银行,形成银行存款;第二阶段从1987-1995年,为无序投资阶段,由于经济增长过热,同时又无法可循,导致盲目投资,房地产、证券、信托、甚至借贷,无所不及,从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第三阶段始于1995年10月,为逐步规范阶段,1995年以来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简称《保险法》,下同)、《保险业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保险法律法规,但由于限制过紧,加之1996年5月1日以来的7次利率调整,使保险业发展带来新的问题,尤其使寿险业的利差损进一步扩大,因而,政府曾多次调整保险投资方式,1998年先后允许同业拆借、购买中央企业AA+公司债券,但仍解决利率下调对保险公司带来的压力,尤其难于解决寿险公司日益扩大的利差损。基于此,1999年10月28日,国务院批准保险基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这是完善我国保险投资监管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进一步发展我国保险业的重要步骤。
我国目前面临着加入WTO,这要求我国保险业参照国际准则;同时,已进入21世纪,由于各国的金融改革,金融自由化的浪潮,也给我国保险业带来了新的机会与挑战,这也迫使我国的保险监管应与国际大趋势相接轨。本文拟在比较海外保险投资监管法律规定之特点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提出了若干拙见。
一、海外保险投资监管法律规定的一般特点
纵观海外许多国家或地区保险法及细则对保险投资的规定,尽管早期工业国或后起工业国和地区的投资方式及演进的阶段不同,但仍然存在以下几点带有共性的特点值得我们思索:
首先是确认和保证保险资金运用方式的多元性。在美国、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以及我国的台湾和香港的法律规定中,均规定了多种保险投资方式。这些方式具体包括: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投资等。英国则通过司法实务确认保险投资方式的多元性。由于投资方式多样且较灵活,使得不同的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投资方式,将盈利性大、流动性强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资方式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从而稳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并进一步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其次是保险投资比例的限定性。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在注重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同时,也规定了投资比例。如美国纽约州、日本、德国、我国台湾等均有这方面的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不仅涉及了风险比较大的投资方式所占总投资的比例,而且规定了某一投资方式投资与有关每一筹资主体的比例,这样,前者有效控制了有关投资方式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后者有效控制了有关筹资主体带来的投资风险,从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了条件。值得注意的是,保险投资比例随着保险业的发展阶段而调整。如日本,在保险投资方式比例方面:存款从1947年的1/3,调整为1956年的35%,1969年则废除了该规定,1998年则改为无限制;拆借贷款从1947年1/20降为1956年的5%、1958年的29%,1969年则废除了该规定,1998年则改为无限制;地方债券,从1947年的20%至1969年则废除了该规定,1998年则改为无限制;公司债券,从1947年的2/3,1987年则废除了该规定,1998年则改为无限制;股票则自1947年至1998年始终规定为30%;不动产则自1947年至1998年始终规定为20%。
第三是关注寿险投资结构的不同性。保险投资的结构因产寿险不同而不同,产险业投资要求的流动性优于寿险,而寿险的盈利性和安全性优于产险业。法律的规定显然要有所体现。比如,美国纽约州的保险法律在规定保险公司投资的形式和数额的同时,对人寿保险公司与财产和责任保险公司的投资结构确定了不同的原则。在纽约州保险法中,适用于寿险公司的投资法以谨慎标准为原则,而适用于财产和责任保险公司的投资法则主要以“鸽笼式”方法为原则。
第四是加强证券投资的管理。在保险投资的发展过程中,证券投资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上升,总的趋势是投资的证券化,但不同类型的国家或地区有所不同。早期工业国的保险投资已基本证券化,并且,在债券投资中股票和公司债券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趋势,股票的比重则快于公司债券上升的比例;而后起工业国则还有一个过程。如在美国寿险资产中,贷款所占的比重,1917年为47.6%、1930年为55.1%、1940年为29.4%、1950年为28.9%、1985年为27.4%、1990年为23.6%、1995年为14.4%、1997年为12.2%;不动产从1917年的3%降为1997年的1.8%;有价证券则从1917年的44.2%上升为1997年的73.1,其中,股票投资的比重从1917年的1.4%上升到1980年的9.9%,在稳定10年后,1991年上升为10.6%,1997年为23.2%;公司债券的比重从1917年的33.2%上升到1980年的37.5%,其后1990年上升为41.4%,其后直到1997年为41%左右波动1。这种保险投资的证券化是同美国资产的金融化相联系的,而这种资产的金融化,同保险业(尤其寿险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要求的流动性和盈利性是密切联系的。
后起工业国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共同特点在于:在二战后才开始发展,起点低、发展速度快。国家为了加速经济发展,在强调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同时,也强调社会性,保险投资对推动经济的高速增长,起了重大作用。其中,日本保险投资在促进经济高速增长,使日本的经济跨入经济强国后,其保险投资由贷款为主逐步转向证券投资;而韩国的保险投资结构的现状与日本八十年代初期相似,正处于转化中,我国台湾寿险业贷款比重也较高,但不动产的比例较高,这与台湾不动产稳定增值有关,同时,从动态看,有价证券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这说明,后起工业国或地区的保险投资结构演进为由直接投资向证券投资的演进是与其经济发展密切联系的。
日本作为后起工业国,80年代以前其投资比例依次为:贷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存款;而80年代以后,有价证券和存款的比例呈上升趋势,贷款和不动产投资的比例呈下降趋势。1986年证券投资占第一位,贷款退居第二位,1984-1986年存款上升至第三位,不动产退居第四位。其中,从1975年至1996年间,寿险业的投资中,贷款从67.9%下降到34.6%,有价证券从21.7%上升到50.7%,不动产从7.9%降为5.2%,其他资产从1.4%上升为6%。在此期间,1986年是个重要的转折点,有价证券的比例首次超过贷款的比例。日本保险投资是同该国经济发展的过程相联系的。就其过程的特点看,主要有:首先,注重保险投资的经济效益。20世纪50-60年代,日本侧重发展重工业,重工业经济效益较好,于是保险公司投资于机械制造和化工工业;70年代末80年代初,转向以轻工中小企业为主,同期寿险公司短期贷款占61.7%,后来证券投资效益好,又转向证券投资,1975年为21.7%,1984、1986、1996年分别为35.1%、41%、50.7%;贷款投资占总资产的比率由1975年的67.9%,下降为1986、1988、1996年的39.2%、30%、34.6%。其次,关心投资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包括向新型产业投资、投向社会公用事业、社会开发性投资、为扩大生活消费投资;同时还注意扩大海外投资。
韩国的保险法所规定的保险投资方式有:有价债券投资、不动产投资、贷款或汇票贴现、对金融机构的存款、对信托公司的金钱或有价证券的信托、财政经济部令制定的类似前述第1-5项的方法。并于第15条规定各类投资比例为:对股票的投资不得超过总资产的40%;不动产投资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5%;保险公司购买同一公司债权及股票或以此为担保的贷款不得超过总资产的5%;对同一人的贷款不得超过总资产的3%,对同一物件为但保的贷款不得超过总资产的5%,对同一企业集团的贷款不得超过总资产的5%;对同一企业集团发行的证券及股票持有量不得超过总资产的5%,外汇、国外不动产及外汇证券的持有量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中小企业(风险企业除外)发行的股票持有量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保险公司持有或作为贷款担保的同一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公司总发行股票的10%,但持有国外法人的股票时,可以例外。对增强保险财产运用的健全性和效率性有必要时,金融监督委员会可按保险业务的种类和保险公司的财产规模,在第一款规定的各种财产利用比例的十分之五范围内下调其比例。
韩国寿险业自1950年以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变迁,其保险投资中,不动产投资从50%以上降到了1997年的8.5%,其中,配合政府经济发展计划,以及鼓励出口发展重工业,寿险业资金运用转向投放资本市场及放款。目前韩国保险业法及保险资金运用管理规则规定各项资金运用投资对总资产比率为:股票不得超过30%;不动产投资为15%或以下(10%为营业用,5%为投资用);现金及存款为10%或以下。上述规定韩国政府鼓励保险公司多放款给房屋专项贷款,以及中小企业贷款2。韩国保险投资结构的变化为:韩国寿险业投资中,其结构的顺序依次由1981年的贷款、有价证券、不动产、现金及存款转变为1997年的贷款、有价证券、现金及存款、不动产。尽管有价证券的比重从18.5%上升到27.2%,贷款从62.8%下除为48.5%3,但仍然以贷款为主。
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投资结构的演变过程因产寿险而不同。从1991年至1997年,在财产保险业的投资中,其投资的结构顺序依次为: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抵押贷款、贷款。其中,银行存款57.58%降为54.04%、有价证券从17.36%上升为31.74%、不动产从21.11%降为11.2%、抵押贷款从3.96%降为3%,其中股票从7%上升到19.45%,这说明产险业保险投资仍然以银行存款为主,这同财产保险主要属于短期业务要求投资流动性较强有关。寿险业投资中,投资的顺序依次为:贷款、有价证券、存款、不动产、国外投资和专案运用及公共投资,从1986年至1997年,其投资比重分别变化为:贷款从31.29%上升为35.05%、银行存款从23.77%上升为28.03%、有价证券从17.36%上升为28.03%、不动产从27.19%降为10.61%、国外投资从1989年的0.02%升为2.22%、专案运用及公共投资从1994年开始的1.95%上升为2.67%。其位次的变化为:有价证券由第三位上升为第二位、银行存款由第二位下降为第三位。这说明寿险业保险投资中有价证券的比重上升,但仍然以银行贷款为主。
由此可知,后起工业国和地区的保险投资与其经济发展密切联系,在经济发展初期,保险投资中,贷款的比重较高,一方面对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资金,带动了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这些投资项目的高回报,带来了保险投资的高盈利。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保险投资由贷款或不动产转向有价证券投资为主,日本的情况,说明了这一点。韩国的现状与日本发展的过程相似,韩国经济仍然处于日本当年起飞阶段,贷款比例很高;台湾寿险投资贷款、房地产比例也较高,这是由于这一阶段这些项目投资盈利性高。但随着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金融市场的完善,也将逐步向证券化投资过渡。
第五,细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不少国家和地区就保险资金运用的问题,注意从法律规范上较为详细地加以规定。如日本不仅在《保险业法》中规定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范围,同时在《保险业法施行规则》对其作出具体规定;我国台湾在《保险法》有关保险投资规定的基础上,相继制订了《保险业资金之专案运用与公共投资》、《保险业资金之专案
运用与公共投资审核要点》、《保险业资金办理国外投资限制》、《保险业资金办理外投资内容及范围》。它构成了由保险法规定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轮廓,由特别法作出具体规定的立法模式。这样便于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既保持法律的持续性,同时又具有灵活性。
二、完善我国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几点思考
基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所处的起飞阶段,同时处于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投资工具有限、规范交易的制度及组织有待完善,对投资市场的监控和引导乏力。因而一方面基于我国实际,另一方面借鉴海外保险投资监管法律规定的考察,本文认为欲完善我国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应当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应当确立在安全性的前提下保护保险公司实现尽可能多的盈利的指导思想。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投资应在遵循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达到尽可能多的益利。因为保险公司也是企业,在确保其资金运用安全的条件下,要以盈利为目标,从而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这样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且有利于其偿付能力的增强。
第二,完善投资环境。一个完善的投资环境,应包括有效的投资工具、公平交易规则以及保证这种制度有效贯彻的组织,即投资工具的多样化、交易规则的规范化、交易方式的灵活化、投资监管的有效化,以保证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有效和畅通。
(1)完善投资工具。由于保险投资涉及不动产投资及金融市场的投资,因而,投资工具包括不动产投资和金融市场的金融工具,其中,金融市场的投资是保险投资的主体,因而,金融工具的完善,至关重要。其投资工具包括:债券、股票、票据、贷款、存款、外汇。其中:票据属于短期金融工具,分为汇票、支票和本票;债券和股票属于中长期金融工具,债券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证券,政府债券分为公债券、国库券和地方证券;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金融市场的投资工具应该是长期、短期和不定期的结合体,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不同层次的匹配,以便不同投资者选择,可利用灵活多样的投资工具,有利于保险投资者的选择,进行投资组合,也有利于提高其变现能力。就总体而言,保险公司应金融市场的成熟程度以及自身业务的特点选择投资工具。如在金融市场尚不成熟时,应选择流动性强、安全性高的投资工具。但寿险投资则宜选择安全性和盈利性均较高的投资工具,而不十分要求其流动性。同时,应建立与投资工具相配套的避险工具,如期权交易、期货交易,以防范和分散投资风险。
(2)完善涉及保险投资的法规。投资法规的完善,在于建立保证投资市场公平、有效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如不动产交易法、证券交易法、票据法、但保法等,从而保证市场交易有据可依。
(3)理顺投资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的关系。法律的真正价值在于它的实施。为保证有关投资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组织来保证。这些组织包括保险投资的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司法机构,如投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法院、仲裁机构,并且保证这些组织的合理分工协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办事,切实保证投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凌驾于法律规章之上。
第三,确认和保护保险投资主体在保险投资方式上有一定的选择权。基于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腾飞阶段,金融市场发育不全,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缺乏,而这些产业投资回报率较高,应允许保险投资主体有权实施抵押贷款或有区域选择的不动产投资;无限度的政府证券投资、有一定限度的金融债券投资和限制较严的股票与公司证券投资。当然,银行存款在目前及未来依然是必要的。从长期来看,待我国经济发展到较发达国家行列、金融市场发育完善,则可转向证券投资为主,那是比较长远的事。
第四,在立法上,放松投资方式的同时,控制投资比例。从法律监管的角度看,在放松投资方式规定的同时,如允许投资于有价证券、不动产、抵押贷款、银行存款等,同时应规定投资比例4。前者是为了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多种投资方式,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可供选择的灵活的投资工具,从而,为保险公司提高投资回报率创造了条件,当然,也为理智的保险公司投资者提高投资组合来控制风险提供了选择机会;后者则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了条件。这一比例分为方式比例和主体比例,方式比例规定了风险比较大的投资方式所占总投资的比例,这就有效控制了有关高风险的投资方式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主体比例有效控制了有关筹资主体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从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了条件。主体比例,也应按投资方式的风险情况分别对待,对于高风险的筹资主体、高风险的投资方式,其比例应低一些,如购买同一公司股票不得超过投资的5%;购买同一公司债券不得超过投资的5%;购买同一公司的不动产不得超过投资的3%;对每一公司的抵押贷款不得超过投资的3%;对于较安全的投资方式但存在一定风险的筹资主体,其比例便可高一些,如存款于每一银行不得超过投资的10%。保险投资必须强调盈利,因为能够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但由于某项投资报酬是该项投资所具风险的函数,如对保险资金运用不加以限制,势必趋向风险较大的投资,以期获得较大的报酬,而危及保险企业财务的稳健。因为每一种投资方式的风险大小不同,一般而言,高盈利的投资方式伴随着高风险,低风险的投资方式则伴随着低盈利,显然,全部用于盈利性高的投资方式,必将使保险公司面临着全面的高风险,使被保险人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保险保障,也不利于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为了保证保险投资的盈利性,同时控制高风险,应规定有关高风险投资方式所占的比例。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工商或金融企业均有破产的可能性,无论采用风险大的亦或风险小投资方式,保险公司都会面临着筹资主体对保险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因而,为了控制每一筹资主体给保险公司所带来的风险,必须规定投资于有关每一筹资主体的比例5。
第五,法律应当对寿险和非寿险的保险投资作出区别性规定。由于寿险是长期保险,许多寿险带着储蓄性,更强调安全性,因而,一般可用于安全性和盈利性高、但流动性较低的投资方式,如不动产、贷款;非寿险是短期保险,要求流动性强,不宜过多投资于不动产投资,而应投资于股票、存款。同时,从风险控制看,寿险公司投资的比例在主体比例方面,应严于非寿险,因为寿险期限长、带有储蓄性,控制主体比例,便于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从而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立法。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愈大,表明保险公司可自由运用的资金愈多,则保险投资方式上可选择盈利性大、风险高的方式。通常衡量偿付能力的指标有:净保费与净资产之比;未决赔款准备金与净资产之比。我国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由于保险监管的核心在于确保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所以,对保险投资监管的核心在于提高其偿付能力6。
当然,完善投资环境与放松投资限制相互依存。结合我国国情及保险业的特点,二者应同时兼顾,在完善投资环境的同时,适当放松投资管制。而在投资管制方面,实行严松合一,即在充分放松投资方式的同时,严格控制投资比例。这一比例的大小随投资环境的完善而逐步扩大,在投资环境尚未完善的初期,投资比例应该控制在非常小的范围内,其后逐步扩大。同时,在投资比例方面,也应因方式比例和主体比例区别对待,在初期,主体比例应当控制得更严些。这样既保证了保险投资的盈利性,也控制了投资风险,从而保证我国保险业持续稳健地发展。
【作者介绍】中国政法大学邮编;北京工商大学
注释与参考文献
1资料来源:根据1998《LifeInsuranceFactBook》整理,AmiricanCouncilofLifeInsurance,第109页。
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的后现代性很少有人提起,学者更多地是对经济法的现代性给予了关注。而笔者认为,经济法却是后现代之法,具有浓厚的后现代性。本文拟从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内涵出发,对此进行论证。
一、经济法的现代性之误解
综合学者的观点①来看,主要是从历史起点、内在精神以及制度构成三个方面说明经济法与传统部门法的联系与差异,以阐释经济法现代性。其基本思路是:从经济法内在和外在的特殊性出发,分析其与传统法律部门的差异,从而得出经济法现代性的结论。然而是否可以仅仅因为与传统法律部门的“传统性”差异就冠之以现代性之名?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要分析经济法是否具有现代性,应当从什么是现代性谈起。
首先,从时间角度来看,在今天,现代性主要是指大约从17世纪开始以来的这一段历史演变时期或这个时期的人与事物所具有的性质或状态。吉登斯认为:“现代性指社会生活或组织模式,大约十七世纪出现在欧洲,并且在后来的岁月里,程度不同地在世界范围内产生的影响。②”学者宋林飞也指出,“现代性是一个历史断代的术语,是指接踵中古世纪或封建制度而来的新纪元,涉及各种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以及文化的转型。③”其次,现代性还可以从外在的社会结构层面上来理解。韦伯认为,理性化和合理性是区分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关键。基于工具合理性和价值合理性或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区分,他认为现代性主要表现为工具合理性和形式合理性。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就是以形式理性为核心观念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而建构起来的,因而现代性在社会结构上表现为社会规范的制度化、形式化和程序化。再次,现代性还指向贯穿在现代社会生活过程中的,支配社会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历史变迁的某种内在精神。正如舍勒所指出,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不仅是环境和制度的转化,而且是人自身的转化,这是一种发生在人的“灵魂和精神中的内在结构的本质性转化”④。随着前现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结构转型,人们对自由的追求越来越彰显出来。哈贝马斯曾经这样刻画了现代性的“自由”:“现代性首先是一种挑战。从实证观点看,这个时代深深地订上了个人自由的烙印,表现在三个方面:作为科学的自由,作为自我决定的自由,还有作为自我实现的自由。⑤”总之,现代性是一个涉及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具有内在张力的整体性概念,理性是现代性的核心观念,自由则是其根本价值。
社会的现代性也必然会引起法的现代性,法的现代性又以现代性为价值取向和追求目标,两者是紧密相连的。法的现代性包含了现代社会中法的共同特征,其核心要义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形式理性,形式理性主张“法律主治”和对法律的绝对服从,强调法律中排除宗教和道德等实质性价值判断以及法律面前人人都有形式上的平等,强调市民社会与国家的明确分野,主张消极自由的保护和正当程序,从而对遏制国家权力扩张、捍卫私人权利和自由起到了重要而关键的作用。二是理性经济人。理性经济人“舍却了其固有的经济上的、政治上的和知识结构上的区别⑥”,从而是具有人格独立、理性自由和功利主义精神的“自然人”,能够对自己的生命、价值和社会秩序负责,并且通过每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来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而法律则只需要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自由、平等竞争的规则即可。三是个人自由。现代性观念体现的是一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权利本位观,体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市民社会的内在气质。
从以上来看,法的现代性实际上是对人的主体性的确认和对理性精神的弘扬,这一信念直接促动了现代法治信仰和私法文化精神的形成。可以说,私法文化精神才是法的现代性观念中孕育的自由精神和理性精神等价值理念的必然表现或延伸。而经济法是公法与私法融合互动的产物,并不必然属于公法或者私法,而是由于两者的互动而催生的新兴法域——社会法域的独立法律部门,因而与现代性以及法的现代性的精神是不相符合的。可以说,现代性并非经济法的特性。
二、经济法的后现代性之确认
现代性的理性、自由精神对人类社会的“祛魅化”、理性化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尤其是20世纪中叶之后,人类所面临的越来越多的困境和难题显示了现代性的危机,例如人类精神家园的丧失,工具理性的膨胀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功利主义日渐泛滥,政治系统的官僚化的形成,等等。为此,人们不得不对现代性进行重新的审视和反思。最为突出的是后现代主义者高举批判的大旗,展开了对现代性的反思和解构,反对现代主义对基础、权威、统一的迷恋和对主体中心论的确认,强调的是破碎化、非连续性、散播性、多元性和批判性。因此,与现代性不同的是,后现代性并不是以时间为基础的概念,它不是位于日历上的处于前现代和现代之后的一个时代,而是代表了一种现代之后的精神状态,是对以知识至上为主要特征的后工业社会的精神回应。尽管后现代性在基本倾向上是持一种与理性决裂的态度,但是后现代性对现代性的批判与反思并非是“空中楼阁”,而是建立在对现代性的继承与扬弃的基础上的。这恰如台湾学者高宣扬所说的:“不管后现代主义思想家们赋予‘现代性’什么样的内容和意含,他们都以批判现代性为己任。——‘后现代’孕育于‘现代性’内部,而又不断地进行自我超越。⑦”实际上,后现代性是随着社会及其需求的变迁而发生的研究视角和思维方式的转换,是人们面对现代社会日益显露出来的危机所做出的理论上的批判与反思。除去这一点以外,后现代性与现代性所具有的人文关怀和和终极指向并没有差别,都旨在实现人的真正自由、平等和幸福。因此“已被宣布为后现代性的东西,实际上并不构成现代性的断裂,而只是一种‘激进化’形式或者说‘高’形式的现代性。⑧”
后现代性同样对法学理论的变革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例如,诺尼特和塞尔兹尼克主张建立回应性法,图伯纳主张建立反应性法,从而对现代新观念下法律理念的进行反思及重建。在法学领域,后现代性观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形式理性的提升——实质理性的弘扬。由于形式理性最终主张的只是一种形式平等,因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在进入垄断资本主义以后,法律的形式理性在社会现实面前愈来愈尴尬。人们愈来愈主张突破形式化的自由、平等,强化对自由和权利的实质性保护,从而出现了从形式理性走向实质理性的倾向。其二,理性经济人的反思——社会人的提出。
理性经济人的假设随着社会变迁使得人的自由、平等、权利、利益、理性追求发生了扭曲和变异。社会人的假设逐渐取代经济人假设而被提出。在社会人的假设中,人是真实的人、本来的人、生活中的人,是法律对权利和义务进行规范的真实基础。以此出发所进行的法律制度框架设计,才是真正体现人的自由、平等、权利和理性精神。其三,对个人自由的质疑——自由精神的重塑。极端个人自由的实践使得自由变成了不被剥夺的先占、利用和挥霍的权利,而“法律也随即成为‘适用于狮子和公牛’的压迫性法律⑨”。后现代性的法律思维强调以社会本位的价值信念来克服和修补自由主义的个人本位缺陷,而不是完全否认自由。实际上,纵观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自由精神历经了由前现代社会的政治共同体自由、现代社会的个人主义自由再向社会本位自由的转向。以社会本位的自由为目标而建立的社会不再是个人主义精神、适者生存的社会,而是对人的主体性和人的基本自由权利与以关怀的社会。正如后现代性是对现代性的提高,法的后现代性是对于建基在现论之上的法治理论的批判,从而有助于适应时代要求的法治理论的重建。
从以上对后现代性以及法的后现代性的阐释来看,经济法的产生、成长过程正是对对现代性进行反思、重建过程的写照。首先,在经济法领域,自由不再是现代性的个体自由和形式自由,而是社会自由、实质自由。经济法能够站在社会整体的高度,以社会自由为出发点和目标,对个人自由之间的矛盾进行协调,抑制自由的滥用,从而有效避免和抑制自由市场经济中产生的垄断、外部性、公共物品、信息的不完全性等诸问题。在经济法领域,对自由的追求不再表现为直接的、绝对的个人自由,而是更高层次、更具普遍性的社会自由。此外,实质自由是经济法自由精神的又一个侧面。经济法是国家彻底摆脱了守夜人的角色,强调国家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使其承担了更多的经济职能,并且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认了国家适度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必然性和合理性。经济法通过由有限政府向有效政府的扭转,寻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协调,为每个人都能成为自己的主人,获得自我的实现提供现实的条件和手段,体现了一种实质自由理念。
其次,经济法对经济主体的参与作用十分重视。在领域,早已有学者⑩认为,应大部分政治和社会理论的主要关注及其对于揭示我们集体生活的潜在现实的关注,转变到从设计者即公民的观点进行分析,并以此为出发点建立一种较广泛的社会科学来补充理性重建的不足。这表明在领域,学者已开始关注公民参与权力的有效运用问题。实际上在经济法领域也是如此。经济法吸收了后现代法律的主体观念,在这个领域,人们不再是消极的防御者,而是以投资者、消费者、经营者、劳动者等身份积极参与经济运行。同时,作为单个个人的经济主体在参与市场经济的同时,还积极“寻找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11)”,经济自治团体便是这一结合的典型形式,它是连接政治国家与社会的桥梁,使得国家与社会之间建立了一种功能上的互补机制和互动结构,形成了其与政府之间、与其成员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一方面,经济自治团体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原应由国家履行的经济功能,在满足社会经济多元化要求的同时,可以通过其自我保障机制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国家权力,为国家不恰当地介入私人领域设置了一道屏障,有效地维护了其成员的自由权利,进而促进社会自由的实现;另一方面,经济自治团体是市场主体组织化的结果,它可以通过自律机制和协调机制来有效解决各成员之间自由权利的矛盾冲突,有效地制约了市场的盲目性等缺陷,从而实现个人自由的最大化。正是在此意义上,作为经济法主体的经济自治团体表明了其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张显了经济法的后现代性。
再次,从形式上看,经济法实现其立法目标的手段主要表现为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即经济法不仅确认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同时规定制约政府干预经济权力的措施,从而通过法律上制度化的途径,使政府经济权力的实际运行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权利的实现,同时又给予经济主体以自由的空间。其一是明确了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职能,对国家的经济权力予以确认。现代性的形式理性和个人自由的张扬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例如共物品的不可能性、信息的不对称、分配的不公平等。而这些问题是依据传统部门法理论和规范不能有效地予以解释和解决的。在此背景下形成的经济法确认政府对市场秩序和宏观经济进行必要的干预与调节的经济权力,以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其二是明确了有效政府的权力框架,从法律角度规范经济权力的行使。由于政府干预也存在失灵和缺陷,例如易于产生浪费和缺乏效率、缺乏判断其干预行为的适当与否的标准、政府干预存在任意性等等。因此,需要用法律对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进行规范。经济法就是在确认政府干预的同时,又对其进行规范,这也是对现代性观念下的自由价值的升华与扩展。经济法要求的是建立一个负责的、有限、有效的政府,反对对经济运行的专横的威权和绝对的干预。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经济法以其自身的特质,充分表明其是张显实质理性和社会自由、实质自由的后现代之法。但在这里需要补充一点,前文已提到,后现代性是对现代性的自我反思与自我超越,两者所追求的最终目标仍然是一致的。正是由于这种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的关系,对于具有现代性特征的法来说,后现代性的经济法是对其在制度实践和精神追求上的超越。因此,强调经济法的后现代性并不是否认其作为产生于现代社会的法律一些特征,例如公开性、权威性等等。
①张守文:《论经济法的现代性》,《中国法学》,2000年第5期;张鸿志,蔡岱松:《经济法的现代性刍议——从历史的角度考察》,《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②安东尼·吉登斯著,田禾译:《现代性的后果》,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页
。
③宋林飞著:《西方社会学理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68页。
④舍勒著:《“谐调时代”中的人》,载舍勒:《资本主义的本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07页。
⑤哈贝马斯著:《现代性的地平线:哈贝马斯访谈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22页。
⑥王晨:《日本契约法的现状和课题》,载《外国法译评》,1995年第2期,第46页。
⑦高宣扬著:《后现代论》,台北五南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109页。
1.1必须做好共同价值观的引导,用先进的价值观来引导和培育企业员工。共同价值观属于企业文化的核心所在,同时也是企业的根本信念所在,是企业管理的最高要求。企业的价值观念来源于员工队伍,来源于企业的客观环境。不同的企业,其价值观念往往不同。
1.2必须对企业精神进行深入的提炼,从而进一步的激励员工。作为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企业精神的实质便是共同价值理念。企业精神的基本内涵必须丰富且具有深远的意义,具备较强的内部凝聚力与感召力。因为各个企业的发展历程、经营管理方式、业务发展结构、员工结构等各不相同,同时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条件也有所差异,因此企业精神必然是具有独特性的。
1.3要抓好共同理念的培养,用企业理念凝聚员工队伍。企业理念也可以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它在很大程度上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了发展决策的正确指向。企业在刚刚建立时便已经拥有了初具原型的经营理念。企业经营理念的本质便是企业经营管理方法和发展之道。企业文化的建设属于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任务,也是一项非常艰巨且具有较大难度的任务,应该要有重点、分阶段的开展。不仅要有长远目标,又要有近期效果。只有一步一步地扎实推进,才能取得实效。
2我国企业文化建设的发展趋势
企业文化代表了一个企业的生命力,优秀的企业文化不但会对企业管理工作带来积极影响,同时也会对企业的思维方式以及战略发展目标的规划产生影响。现代企业基本都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提出了企业管理工作以人为中心,始终尊重人、关心人、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借助人的力量来发展企业。
2.1企业经营管理手段朝着理念化的方向发展。企业理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未来发展,企业理念的转变应该属于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内容。这种管理模式和过去的管理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可以结合国内外市场环境的转变以及自身企业的实际特点来确定其经营管理理念,之后再将其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未来企业管理发展的趋势便是理念管理,过去海尔公司在兼并企业的过程中并非是委派财会人员,而是委派海尔文化中心的人去完成这项任务,让企业员工认可海尔公司的管理理念,在思想上形成共识,这个企业就自然被激活了。海尔公司的这种管理模式是国内企业管理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2.2管理方式朝着信息化方向发展。企业管理方式的信息化发展即是建立和完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搭建统一的数据库同时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加工,从而为企业管理工作人员提供准确信息实现辅助决策的功能。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主要包含了财务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这些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机整合能够帮助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
2.3企业之间的人才争夺呈现出本土化趋势。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世界五百强企业纷纷入驻我国,目前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大约有超过70%的企业进入中国,他们都已经在国内设立了分公司。世界五百强企业利用其自身的福利或者提供更好晋升机会等措施来挖掘人才,实行雇员本土化,如此便导致了国内企业优秀人才的流失。面对当前的市场竞争形势,国内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怎么制定出一个有效的人才发展战略以及人才争夺对策是非常重要的。
2.4越来越多的企业朝着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方向发展。所谓学习型组织指的是通过培养企业内部的学习氛围,从而最大限度的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在企业内部营造出一种系统全面的、具有较高柔性和人性化的管理组织。其本质在于借助各种学习活动来让企业员工的综合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因此在当前的发展形势下,企业学习型组织的建立已经越来越普遍化,也属于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点方向。
2.5企业文化建设呈现出合金化的趋势。在当今时代,国内各大企业要活的生存与发展,就必须要积极与国际接轨。因为国际市场处于不断融合之中,我国企业文化建设也逐渐开始呈现出与外国企业文化相融合的趋势。如海尔公司的文化便集合了东西方的管理理念,在继承中进行创新,在引进中逐渐消化,最后形成了独特的海尔文化。张瑞敏先生曾经这样比喻过海尔公司的企业文化:海尔文化中的团队精神是从日本企业文化中吸取的,海尔文化中的创新精神等同于美国文化。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国内企业也应当积极借鉴西方优秀大型企业的管理文化,从而最大限度的推动国内企业的发展。
2.6创立学习型企业文化。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从本质上来说即是知识传播的过程,优秀的企业中包含了有助于学习与知识共享的内部文化,而其实际行为也和企业文化有机的融合。二十一世纪是科技和人才的竞争,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重点便是学习内容与效果。学习型企业文化建设的重心在于利用学习与创新途径来处理好过去一直以来的分工、竞争以及反应性等基础问题。在过去的企业管理工作中,过于专业化的分工让企业变成了相互独立且比较冲突的领域,不利于团队精神的培养,管理工作也出现了偏差,因此必须进行创新和改革。
3企业文化建设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3.1企业文化可以把企业员工都凝聚在一起,发挥出团队的能动性。现阶段,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非常深刻的变化,即是经济成分与经济利益逐渐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改变。因此,国内的企业应当要努力营造先进的企业文化,创造企业员工都能够认可和遵守的价值理念与企业精神,从而让企业员工的思想得到统一,最终实现提升企业内部凝聚力的效果。
3.2企业文化建设可以有效增强员工队伍的综合素质。企业文化从根本上来说即是人的管理,是以人为本思想的体现,也是对员工创造性与能力的开发。企业文化的建设过程便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模式转变的过程,它可以让现代企业内部管理工作从过去的以管物为重心逐渐向着以管人为重心转变。
3.3优秀的企业文化能够为企业发展带来较多的经济效益。美国著名大学哈佛大学曾经进行了这样一个调查:“影响美国企业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研究人员在美国国内的各大大型企业以及全球五百强企业中进行了抽查,通过深入分析研究他们得到了下面的结论:优秀的企业文化会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企业提升经济效益,例如说雀巢公司、沃尔玛、惠普公司、大众公司等企业,他们能够获得今天的地位和影响力,都是因为其拥有自身独特的文化。这一结论同样适用于国内的企业,比如说海尔的张瑞敏先生在谈论海尔的发展历程时曾经讲过:海尔公司从刚刚建立到今天所获得的一切成绩,其主要功绩在于企业文化。
3.4企业文化可以让企业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管理相适合。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目前国内大部分企业已经进入了国际市场,他们在国外很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置了分公司,那么如何对这些分公司展开有效的管理,如何让其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环境,这便是现阶段我国企业所需要解决的最关键问题。实践说明,过去一直使用的泰勒金字塔式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必须要借助于文化管理手段,来让先进的企业文化培育出优秀的企业精神和价值观念,从而对分散的企业实施有效的领导。
邓正来在《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一文中,在对苏力、梁治平、张文显等人设定的“范式”概念质疑的同时,对“范式”这一概念作了较为宽泛的理解,将之界定为“中国法学中若干不同的理论模式或彼此冲突的理论模式所共同信奉的且未经质疑的一整套或某种规范性信念。”〔1〕邓正来认为,中国法学由于受这种以西方现代化理论为支撑“现代化范式”支配,从而表现出一种总体性的“现代化范式”危机。在我看来邓正来对中国法学总体性危机的判定是极为妥贴的,但是,他在总体性危机与“现代化范式”之间建立的因果关系,实际上是一种虚假的必然性,这是因为“现代化范式”批判中蕴涵着极为繁复的问题,而邓正来对这一繁复性问题进行了简约化处理。
一、“法学现代化”概念的歧义
邓正来在《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一文中明确宣示,“本文对‘现代化范式’的批判,所依凭的主要是西方论者对现代化理论及其预设所做的批判以及世界范围内反现代化思潮中的种种观点。”〔2〕具体到对受“现代化范式”支配的中国法学批判时,对法律的普适性、中立性和客观性的严重质疑,运用的主要也是西方批判法学的理论。〔3〕因此,邓正来对“现代化范式”的批判,主要是经由西方现代化批判理论达致的。
确实,邓正来为了获得对现代化概念的同质性理解,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两者之间的差异性。“毋庸置疑,那些由西方论者依其视角及其问题而产生出来的各种现代化理论,一俟在心智层面上为中国论者作为潜在的思想“范式”接受下来,就必定会脱离其‘母体’并依其自身的逻辑而发挥自己的作用,或者说,正如福科所谓权力依赖知识的建构又会产生与它相符的那种知识一般,‘现代化范式’既依凭中国论者发现西方的知识之建构而得以确立,同时又致使中国论者在其支配下生产出各种变异的有关中国的现代化知识。”〔4〕在此,我们发现邓正来并没有对基于发生学意义上的西方现代化理论与在中国产生变异的现代化知识之间可能具有的巨大差异进行区分,更没有廓清此种差异的理论意义,而是径直地用同质性取代或遮蔽了此种差异性。这种做法,表面上在为其论证提供便捷的同时,实际上将导致论证的不足。
具体而言,邓正来在对苏力的“本土资源论”进行批判时,之所以作出“法律多元”的论述进路与“现代法趋向”的论述进路之间存在着高度的紧张或冲突这一判定;〔5〕之所以作出苏力所认定的中国法治现代化是“西方法律理想图景”对中国现实问题的“裁减”或“切割”,是与西方法律理想图景的暗合这一判定;〔6〕之所以作出“本土资源论”与“权利本位论”和“法条主义”之间的共同点比它们之间的差异更为重要,而且也更为根本这一判定。〔7〕实是因为在邓正来的认识中,现代化这一概念是一个必须加以捍卫的始终保有同质性的概念,而没有意识到两者之间的巨大差异性。“而苏力所关心的,归根到底,则是如何以‘时间’为代价、更好地‘融合和转变’传统的民间法为现代的国家法。显而易见,作为‘本土资源’的民间法,在苏力那里只是在移植法律尚未完全有效的情形下而确立起来的一种补充性‘资源’,亦即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结构彻底改变且移植法律日趋完全有效的情形下可以彻底放弃的那种‘过渡性’资源,是一种在根本上已经被前设了在知识上与‘现代国家法’平等而在价值上却不如‘现代国家法’的资源。”〔8〕显然,邓正来之所以要批判苏力的现代法取向,是他对现代化概念做了同质性的理解。
同样,邓正来在对梁治平的“法律文化论”进行批判时,之所以作出梁治平是在中西“文化类型”的辩异过程中将中西方辩异这一比较意义上的参照转换成评价意义上的判准这一判定;〔9〕之所以作出梁治平是在中西“文化类型”的辩异以后对中国“文化类型”进行彻底的批判和否定这一判定;〔10〕之所以作出梁治平的“法律文化论”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受“现代化范式”支配而为中国的法律发展或法律改革提供了一幅“西方法律理想图景”这一判定,〔11〕究其原因,仍然是因为他捍卫始终保有同质性的现代化概念,而没有意识到其中存在的巨大差异性。由此也就忽视了梁治平“法律文化论”中“内在视角”的独特性。“内在视角”的独特性在于,“首先,它要求我们从一个社会的内部去看问题,要求我们了解这个社会的发展脉络,尤其是这个社会在其漫长历史中经常遇到并且感到困扰的种种问题,看这些问题与法治诉求之间有或可能有什么样的联系。其次,因为强调社会发展内在脉络的重要性,我们便不可避免地要重新审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既不简单把‘传统’视为‘现代’的对立物而予以否弃,也不把任何名为现代性的事业都看成是对传统观念、制度的全面剔除和取代。为此,我们需要有一种长时段的历史的眼光,不只是从现在看过去,也学会由过去看现在。最后,但绝不是最不重要的,内在视角还要求我们改变以往所习惯的自上而下看问题的方式,尝试着自下而上地了解和看待这个世界。”〔12〕“内在视角并不预设任何一种形式的二元对立,无论是东方与西方的对立还是内部与外部的对立,更不会将善与恶,正与邪的意义赋予这类对立。同样,内在视角并不预设某种认识论上的优势,按照种族或者文化来划分观点或者观点的正确性。”〔13〕梁治平对他的“法律文化论”所做的这番阐述足以说明,他并不是如邓正来所认定的那样,要在中西法律文化类型之间作出优劣的比较后,以西方“文化类型”为判准,从而将西方法律理想图景简单地强加于中国。
二、现代法治基本价值的去存
邓正来为了将中国法学“总体性危机”转换成“现代化范式”危机,采用了并始终捍卫着同质性的现代化概念。由此导致了较为严重的后果,这些后果集中体现在这样两个方面:一是在对四大理论模式特别是“本土资源论”与“法律文化论”的批判中,由于缺乏对这些理论中所包含的现代化差异性的洞见,从而摒弃了由于这种差异性而体现出来的法治现代化的合理因素;二是在一个更大的层面上,作者在经由对“现代化范式”的批判而达致的对中国法学总体性危机的批判中,尽管对中国现实问题的“问题束”进行问题化表现出很强的诉求,但是由于没有理清问题化这一知识活动与法治现代化之间的合理关系,从而把法治现代化这一问题悬置起来。
作者在批判“权利本位论”时指出,“实际上,‘权利本位论’之所以会产生广泛的影响,归根结底便是因为‘权利本位论’是一种关于现代法律及其时代精神的法学思考,而这在张文显那里,乃是因为‘权利本位论’就是‘权利作为现代法哲学之基石范畴的理论表达。’当然,‘权利本位论’者也都认为,现代社会乃是以商品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理性文化为其构成要素或必备条件的,所以现代社会将呈现出个体性、多元性、合理性和契约性等本质特征。”〔14〕在对“现代化范式”的批判中指出,“在‘现代化范式’的支配下,中国论者所关注的更可能是宏大的、民主和法治,而不太可能是与中国农民乃至于中国人的生活紧密相关的地方政府和司法的品质;”〔15〕在此,我们发现,现代法治精神在中国法治秩序的建构中,究竟应该占据怎样的位置,作者并没有给出较为清晰和系统的回答,而只是从否定意义上将西方现代法治理论与中国社会问题和现实问题分离开来。
“法治社会中的主要价值有‘自由’、‘正义’、‘权利’、‘法律’、‘规则’、‘程序’等。这些价值的基本趋向大致是抽象、非人、外在及怀疑人性的,正是黑格尔和马克思所说的‘异化’的种种表现(除自由外)。”〔16〕“根据现代法治主义的各种理论,国家权力的行使必须依照通过某种民主程序订立的宪法(无论是成文的还是不成文的),并且要求所有的社会活动在形式和实质这两个方面都符合精神,不仅对于个人的违法行为、而且对于任何违宪的政府举措及法规都可以通过司法救济等方式方法予以纠正,以保障每一公民的尊严、自由、权利、社会正义以及法律体系的安定性。至于哪种具体的制度模型更能有效地实现上述目标,要视不同国家的文化传统和现实条件而定,不可一刀切。其实现代法治构思本来早就包含了多元化的契机。但是,如果曲解法律秩序的多元性和地域性,连上述最基本的共性目标本身也不予认同的话,何必玩弄概念游戏,侈谈什么现代化的法治!”〔17〕这些论述表明,现代法治虽源于西方,但是在一些基本理念、价值方面,却可以构成所有意图实现法治的国家的共性目标。可是邓正来将这些共性的目标切换成了他所认为的大词,以及不切合中国实际的“西方法律理想图景
“要生存在现代世界里,中国就必须现代化。”〔18〕这一前提性命题假使成立的话,那么,邓正来的对“现代化范式”批判的方法,若不是对这一前提性命题的否定,就是因为应然和实然的混淆,而回避了这一问题。
三、“知识系统”的开放性及其矛盾境地
正如邓正来所言,“《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一文并不只是就事论事地对中国法学发展过程中几个既有的理论模式所做的分析和批判,也不是仅仅对作为总体的中国法学所做的分析和批判。事实上,我旨在揭示和批判的乃是某种特定的‘知识系统’(在本文中乃是指在1978年至今的26年中的中国法学这一知识系统)在当下中国发展进程中的变异结构中所具有的一种为人们所忽略的扭曲性的或固化性的支配力量,亦即我所谓的‘正当性赋予’力量。”〔19〕基于对这种知识引进运动的否弃,邓正来要求我们从“前反思性”转向“反思性”立场,“亦即努力使知识重新获致它本应具有的那种批判性力量,那么一方面我们就必须对与上述问题紧密相关的中国知识生产制度及其赖以为凭的结构进行检视,而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对西方论者就何种人类秩序及其制度更可欲这样的问题所提出的一些主要的理论解释进行详尽的分析和研究,最终在此基础上形成我们自己有关中国或人类的社会秩序及其制度的‘知识系统’”。〔20〕
“一切理解都必然包含某种前见。”〔21〕自从西方以暴力打开中国大门始,西方现代化包括法治现代化的经验和知识就逐步进入到中国知识分子的视野中,构成了中国知识分子理解自身历史、现实乃至于设计未来的极其重要的知识资源。而这种前见的形成并非如邓正来所认定的那样,是中国法学论者集体无意识的结果,相反,带着“前反思性”的立场思考和建构中国法学有其必然性。这是因为假如在我们的认识里,中国法学论者具有理性判断和鉴别能力这一前提成立的话,那么,西方法治现代化的知识是以其比较优势被中国法学论者接受的。“用法治等概念来描述中国的现实甚至设想中国的未来在很大程度上是比较研究的结果。”〔22〕在中国以封闭的状态存在时,有着自己的以儒学为主的知识系统,但一旦这一知识系统向西方开放后,就意味着中国自己的知识系统与西方现代化知识系统之间的比较和竞争,而这种竞争主要表现为概念系统之间的竞争。
“概念系统作为文化的最基本的内容是一个相对自主的知识体系;各概念之间存在着互相依赖、互为表里的有机联系。如果接受某个概念系统中的某个范畴,必然会导致接受该概念系统中相应的概念范畴;儒家如果接受自由主义的权利观念,则意味着迈出了走向自由主义的第一步,必然会进一步接受诸如法治、合法性、、财产等概念。”〔23〕如此,则中国原本固有的知识系统就存在着认同危机,处于弱势地位,而西方现代化知识系统就处于强势地位。所以,中国法学论者接受西方现代化知识,并不是邓正来所认定的集体无意识的原因,而是因为中国固有的知识比较贫乏。“儒家学说中的一些主要概念,基本上是非常抽象、高度概括的概念。这类概念作为哲学探讨的范畴有它自己存在的理由,但是,却无法把它进一步制度化、具体化。”〔24〕可见,西方现代化法治知识,不但占据着解释力上的优势,而且占据着制度设计上的优势。显然,邓正来在对“现代化范式”的批判中,没有很好地协调甚至没有意识到知识系统的开放与认同危机这一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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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烟叶生产情况看,规模化种植程度仍然不高;烟站布局多、散,人力资源优势发挥程度不够;从业人员年龄结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普惠制”,集中度不高,整体薄弱;精良技术落实不到位,烟叶质量特色不明显,核心竞争力不强等等。
2.1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相对薄弱
烟路工程配套不够完善。由于烟田多处山区,烟地集中连片率不高,因此机耕道修建难度大,且单位长度的机耕道覆盖面积不高,全市现有机耕道覆盖率远远不能实现全覆盖。用地养地耕作模式没有真正实施推广。由于烟农自身面积有限,轮作面积小,重茬率较高,导致烟叶种植的病虫害日益加重。同时由于长期施用化肥,有机肥施用较少,一方面导致烟叶油分少,影响了烟叶内在质量;另一方面导致土壤逐年板结,土壤通透性差,地力下降。防雹增雨设施覆盖未实现100%配套。日照近几年经常遭受冰雹灾害,特别是在烟叶旺长期最容易受灾,烟叶一旦遭受雹灾,烟叶受损较大,烟农将“颗粒无收”。现全市建设防雹炮点72个,配套高炮16门,防雹覆盖率只有80%左右。
2.2规模化种植水平仍需提升
日照烟叶生产虽然近年来进行了一些组织模式的探索,但由于缺乏大面积平原带,烟草自然种植分散,加之烟农家庭生产经营模式的习惯,大面积集中种植难度较大,造成规模化种植程度仍然不高,且发展不均衡。由于规模化种植程度低,规范化和先进的生产技术不易统一组织实施,机械化作业进程推动较慢,与现代烟草农业应具有的基本特征差距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现代烟草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2.3专业化和机械化程度低
专业化分工和机械化作业是现代烟草农业特征之一。由于日照地处山东省东南边沿,地形比较复杂,交通条件相对落后,农田道路及相关设施的修建相对滞后。这些严重制约了农业的机械化水平,制约了专业化规模化生产。2.4生产队伍素质不高日照经济相对发达,青壮年和知识分子均已外出打工。剩余的农业劳动力均为年龄相对较大知识水平相对较低的人员。因此,基层一线生产技术人员多为从烟叶产区选拔的烟农担当技术员,基层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存在偏低现象,对新理念、新技术的理解能力低,导致先进生产技术转化利用速度慢,许多重要技术措施多凭经验取舍。2.5比较效益优势较弱“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种植烟叶2.43万hm2,收购烟叶4.87万t,投放收购资金5.98亿元,实现烟叶税1.32亿元。平均纯收入2000~3000元/hm2,相对投工较少、收入强劲的优势经济作物,比较效益优势较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种烟的积极性。
3日照现代烟草农业发展思路及对策
3.1总体思路及近期发展目标
总体思路:按照生态适宜、基础条件好、竞争作物少、劳动力充足、种烟比较效益相对高的要求,科学优化调整烟叶生产布局,要初步形成地域明显、生态友好、风格突出、专业化机械化生产水平较高、布局相对合理、烟叶产区相对集中的田园优美的和谐发展格局。近期发展目标:利用3~5年的时间,大力实施“一年打基础、两年求突破、三年上水平”的发展战略,以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的“一基四化”、基地单元建设和综合服务型烟农专业合作社为工作重点,以优化资源配置为中心,扶优扶强,重点发展万亩乡镇、千亩村,做大规模化、做强产业化,走质量效益型发展路子,努力加快日照现代烟草农业发展进程。
3.2建立风险保障机制,提高烟农积极性
建立并完善风险保障机制,加强防雹增雨体系建设,完善病虫预测预报制度,在宜烟区探索推行烟叶生产保险制度,为烟农增设风险储备基金。烟农受灾后,由评估专家组对烟田损失进行评估,按照一定比例兑付给烟农,最大程度地解除烟农的后顾之忧。
3.3加大综合投入力度,夯实烟叶生产基础
一是继续加大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依托水源、科学规划、注重环保、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二是加大对基层烟站建设的投入,本着“合理规划、相对集中、方便烟农、有利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基层烟站布局,将原来24处烟站整合为9个中心烟站,中心烟站设置农艺师,持续提升基层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投入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切实提升人员培训水平。四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和新技术推广力度。通过增加投资、科学引导、政策倾斜等举措,加快科技成果创新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益。
3.4完善烟叶生产技术服务体系,提升精益化生产服务水平
要提高烟叶生产水平,还应完善烟叶生产技术服务体系,提升精益生产服务水平。一是继续推行烟农户籍化管理制度,实行信息化管理,提供个性化服务。二是持续加强日照烟叶生产技术标准的宣贯工作,进一步提高烟叶质量,改善等级结构,适应市场需求,促进全市烤烟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三是注重“产学研”相结合,努力提高合作社和基地单元建设水平,按照国家局“一基一社”的建设要求,到十二五末,全市建设6个品牌导向型基地单元和重点打造6个综合服务型烟农专业服务合作社,构建机耕、施肥、植保、烘烤等方面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从而进一步减轻烟农的劳动强度和减少劳动用工,提高技术到位率、提升植烟效益。四是要对包线烟技员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进行摸底,进一步增强基层烟叶工作队伍素质,加强引导职业烟农的建设和培训,示范带动、稳定职业烟农队伍,努力提升烟叶技术员和烟农的整体素质。
3.5合理保护改善产区环境,努力发展生态烟叶
一是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比如适时种植绿肥,烟地秸秆覆盖栽培,施用充分腐熟的农家肥、生物有机肥和饼肥等。二是有效解决地膜覆盖栽培带来的污染问题,改善土壤物理结构。积极探索使用秸秆、稻草等作为覆盖物的栽培技术,形成技术规范,加大推广力度;积极采取措施,对不适用烟叶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研究。三是优化种烟环境,把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建立在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烟叶生产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四是综合防治烟草病虫害,推广实施烟叶生产IPM生产防治技术,探索实施“以菌治虫、以虫治虫”的生物防治技术,降低农药使用量,提高烟叶生产的安全性。
3.6借鉴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加大创新实施力度
积极推行和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紧紧围绕全面管理、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这个核心,科学整合现有生产业务流程,建立一个涵盖烟叶产购销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烟叶生产全面质量管理。以科学先进的全面质量管理理论为基础,探索实施GAP生产和管理模式,完善更加符合实际的技术标准、生产标准和管理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有所突破,创新实施符合日照实际的烟叶生产经营管理模式,提升烟叶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1.电力电子技术的发展
现代电力电子技术的发展方向,是从以低频技术处理问题为主的传统电力电子学,向以高频技术处理问题为主的现代电力电子学方向转变。电力电子技术起始于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的硅整流器件,其发展先后经历了整流器时代、逆变器时代和变频器时代,并促进了电力电子技术在许多新领域的应用。八十年代末期和九十年代初期发展起来的、以功率MOSFET和IGBT为代表的、集高频、高压和大电流于一身的功率半导体复合器件,表明传统电力电子技术已经进入现代电力电子时代。
1.1整流器时代
大功率的工业用电由工频(50Hz)交流发电机提供,但是大约20%的电能是以直流形式消费的,其中最典型的是电解(有色金属和化工原料需要直流电解)、牵引(电气机车、电传动的内燃机车、地铁机车、城市无轨电车等)和直流传动(轧钢、造纸等)三大领域。大功率硅整流器能够高效率地把工频交流电转变为直流电,因此在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大功率硅整流管和晶闸管的开发与应用得以很大发展。当时国内曾经掀起了-股各地大办硅整流器厂的热潮,目前全国大大小小的制造硅整流器的半导体厂家就是那时的产物。
1.2逆变器时代
七十年代出现了世界范围的能源危机,交流电机变频惆速因节能效果显著而迅速发展。变频调速的关键技术是将直流电逆变为0~100Hz的交流电。在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随着变频调速装置的普及,大功率逆变用的晶闸管、巨型功率晶体管(GTR)和门极可关断晶闸管(GT0)成为当时电力电子器件的主角。类似的应用还包括高压直流输出,静止式无功功率动态补偿等。这时的电力电子技术已经能够实现整流和逆变,但工作频率较低,仅局限在中低频范围内。
1.3变频器时代
进入八十年代,大规模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现代电力电子技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将集成电路技术的精细加工技术和高压大电流技术有机结合,出现了一批全新的全控型功率器件、首先是功率M0SFET的问世,导致了中小功率电源向高频化发展,而后绝缘门极双极晶体管(IGBT)的出现,又为大中型功率电源向高频发展带来机遇。MOSFET和IGBT的相继问世,是传统的电力电子向现代电力电子转化的标志。据统计,到1995年底,功率M0SFET和GTR在功率半导体器件市场上已达到平分秋色的地步,而用IGBT代替GTR在电力电子领域巳成定论。新型器件的发展不仅为交流电机变频调速提供了较高的频率,使其性能更加完善可靠,而且使现代电子技术不断向高频化发展,为用电设备的高效节材节能,实现小型轻量化,机电一体化和智能化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基础。
2.现代电力电子的应用领域
2.1计算机高效率绿色电源
高速发展的计算机技术带领人类进入了信息社会,同时也促进了电源技术的迅速发展。八十年代,计算机全面采用了开关电源,率先完成计算机电源换代。接着开关电源技术相继进人了电子、电器设备领域。
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提出绿色电脑和绿色电源。绿色电脑泛指对环境无害的个人电脑和相关产品,绿色电源系指与绿色电脑相关的高效省电电源,根据美国环境保护署l992年6月17日“能源之星"计划规定,桌上型个人电脑或相关的设备,在睡眠状态下的耗电量若小于30瓦,就符合绿色电脑的要求,提高电源效率是降低电源消耗的根本途径。就目前效率为75%的200瓦开关电源而言,电源自身要消耗50瓦的能源。
2.2通信用高频开关电源
通信业的迅速发展极大的推动了通信电源的发展。高频小型化的开关电源及其技术已成为现代通信供电系统的主流。在通信领域中,通常将整流器称为一次电源,而将直流-直流(DC/DC)变换器称为二次电源。一次电源的作用是将单相或三相交流电网变换成标称值为48V的直流电源。目前在程控交换机用的一次电源中,传统的相控式稳压电源己被高频开关电源取代,高频开关电源(也称为开关型整流器SMR)通过MOSFET或IGBT的高频工作,开关频率一般控制在50-100kHz范围内,实现高效率和小型化。近几年,开关整流器的功率容量不断扩大,单机容量己从48V/12.5A、48V/20A扩大到48V/200A、48V/400A。
因通信设备中所用集成电路的种类繁多,其电源电压也各不相同,在通信供电系统中采用高功率密度的高频DC-DC隔离电源模块,从中间母线电压(一般为48V直流)变换成所需的各种直流电压,这样可大大减小损耗、方便维护,且安装、增加非常方便。一般都可直接装在标准控制板上,对二次电源的要求是高功率密度。因通信容量的不断增加,通信电源容量也将不断增加。
2.3直流-直流(DC/DC)变换器
DC/DC变换器将一个固定的直流电压变换为可变的直流电压,这种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无轨电车、地铁列车、电动车的无级变速和控制,同时使上述控制获得加速平稳、快速响应的性能,并同时收到节约电能的效果。用直流斩波器代替变阻器可节约电能(20~30)%。直流斩波器不仅能起调压的作用(开关电源),同时还能起到有效地抑制电网侧谐波电流噪声的作用。
通信电源的二次电源DC/DC变换器已商品化,模块采用高频PWM技术,开关频率在500kHz左右,功率密度为5W~20W/in3。随着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发展,要求电源模块实现小型化,因此就要不断提高开关频率和采用新的电路拓扑结构,目前已有一些公司研制生产了采用零电流开关和零电压开关技术的二次电源模块,功率密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2.4不间断电源(UPS)
不间断电源(UPS)是计算机、通信系统以及要求提供不能中断场合所必须的一种高可靠、高性能的电源。交流市电输入经整流器变成直流,一部分能量给蓄电池组充电,另一部分能量经逆变器变成交流,经转换开关送到负载。为了在逆变器故障时仍能向负载提供能量,另一路备用电源通过电源转换开关来实现。
现代UPS普遍了采用脉宽调制技术和功率M0SFET、IGBT等现代电力电子器件,电源的噪声得以降低,而效率和可靠性得以提高。微处理器软硬件技术的引入,可以实现对UPS的智能化管理,进行远程维护和远程诊断。
目前在线式UPS的最大容量已可作到600kVA。超小型UPS发展也很迅速,已经有0.5kVA、lkVA、2kVA、3kVA等多种规格的产品。
2.5变频器电源
变频器电源主要用于交流电机的变频调速,其在电气传动系统中占据的地位日趋重要,已获得巨大的节能效果。变频器电源主电路均采用交流-直流-交流方案。工频电源通过整流器变成固定的直流电压,然后由大功率晶体管或IGBT组成的PWM高频变换器,将直流电压逆变成电压、频率可变的交流输出,电源输出波形近似于正弦波,用于驱动交流异步电动机实现无级调速。
国际上400kVA以下的变频器电源系列产品已经问世。八十年代初期,日本东芝公司最先将交流变频调速技术应用于空调器中。至1997年,其占有率已达到日本家用空调的70%以上。变频空调具有舒适、节能等优点。国内于90年代初期开始研究变频空调,96年引进生产线生产变频空调器,逐渐形成变频空调开发生产热点。预计到2000年左右将形成。变频空调除了变频电源外,还要求有适合于变频调速的压缩机电机。优化控制策略,精选功能组件,是空调变频电源研制的进一步发展方向。
2.6高频逆变式整流焊机电源
高频逆变式整流焊机电源是一种高性能、高效、省材的新型焊机电源,代表了当今焊机电源的发展方向。由于IGBT大容量模块的商用化,这种电源更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
逆变焊机电源大都采用交流-直流-交流-直流(AC-DC-AC-DC)变换的方法。50Hz交流电经全桥整流变成直流,IGBT组成的PWM高频变换部分将直流电逆变成20kHz的高频矩形波,经高频变压器耦合,整流滤波后成为稳定的直流,供电弧使用。
由于焊机电源的工作条件恶劣,频繁的处于短路、燃弧、开路交替变化之中,因此高频逆变式整流焊机电源的工作可靠性问题成为最关键的问题,也是用户最关心的问题。采用微处理器做为脉冲宽度调制(PWM)的相关控制器,通过对多参数、多信息的提取与分析,达到预知系统各种工作状态的目的,进而提前对系统做出调整和处理,解决了目前大功率IGBT逆变电源可靠性。
国外逆变焊机已可做到额定焊接电流300A,负载持续率60%,全载电压60~75V,电流调节范围5~300A,重量29kg。
2.7大功率开关型高压直流电源
大功率开关型高压直流电源广泛应用于静电除尘、水质改良、医用X光机和CT机等大型设备。电压高达50~l59kV,电流达到0.5A以上,功率可达100kW。
自从70年代开始,日本的一些公司开始采用逆变技术,将市电整流后逆变为3kHz左右的中频,然后升压。进入80年代,高频开关电源技术迅速发展。德国西门子公司采用功率晶体管做主开关元件,将电源的开关频率提高到20kHz以上。并将干式变压器技术成功的应用于高频高压电源,取消了高压变压器油箱,使变压器系统的体积进一步减小。
国内对静电除尘高压直流电源进行了研制,市电经整流变为直流,采用全桥零电流开关串联谐振逆变电路将直流电压逆变为高频电压,然后由高频变压器升压,最后整流为直流高压。在电阻负载条件下,输出直流电压达到55kV,电流达到15mA,工作频率为25.6kHz。
2.8电力有源滤波器
传统的交流-直流(AC-DC)变换器在投运时,将向电网注入大量的谐波电流,引起谐波损耗和干扰,同时还出现装置网侧功率因数恶化的现象,即所谓“电力公害”,例如,不可控整流加电容滤波时,网侧三次谐波含量可达(70~80)%,网侧功率因数仅有0.5~0.6。
电力有源滤波器是一种能够动态抑制谐波的新型电力电子装置,能克服传统LC滤波器的不足,是一种很有发展前途的谐波抑制手段。滤波器由桥式开关功率变换器和具体控制电路构成。与传统开关电源的区别是:(l)不仅反馈输出电压,还反馈输入平均电流;(2)电流环基准信号为电压环误差信号与全波整流电压取样信号之乘积。
2.9分布式开关电源供电系统
分布式电源供电系统采用小功率模块和大规模控制集成电路作基本部件,利用最新理论和技术成果,组成积木式、智能化的大功率供电电源,从而使强电与弱电紧密结合,降低大功率元器件、大功率装置(集中式)的研制压力,提高生产效率。
八十年代初期,对分布式高频开关电源系统的研究基本集中在变换器并联技术的研究上。八十年代中后期,随着高频功率变换技术的迅述发展,各种变换器拓扑结构相继出现,结合大规模集成电路和功率元器件技术,使中小功率装置的集成成为可能,从而迅速地推动了分布式高频开关电源系统研究的展开。自八十年代后期开始,这一方向已成为国际电力电子学界的研究热点,论文数量逐年增加,应用领域不断扩大。
分布供电方式具有节能、可靠、高效、经济和维护方便等优点。已被大型计算机、通信设备、航空航天、工业控制等系统逐渐采纳,也是超高速型集成电路的低电压电源(3.3V)的最为理想的供电方式。在大功率场合,如电镀、电解电源、电力机车牵引电源、中频感应加热电源、电动机驱动电源等领域也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3.高频开关电源的发展趋势
在电力电子技术的应用及各种电源系统中,开关电源技术均处于核心地位。对于大型电解电镀电源,传统的电路非常庞大而笨重,如果采用高顿开关电源技术,其体积和重量都会大幅度下降,而且可极大提高电源利用效率、节省材料、降低成本。在电动汽车和变频传动中,更是离不开开关电源技术,通过开关电源改变用电频率,从而达到近于理想的负载匹配和驱动控制。高频开关电源技术,更是各种大功率开关电源(逆变焊机、通讯电源、高频加热电源、激光器电源、电力操作电源等)的核心技术。
3.1高频化
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表明,电气产品的变压器、电感和电容的体积重量与供电频率的平方根成反比。所以当我们把频率从工频50Hz提高到20kHz,提高400倍的话,用电设备的体积重量大体下降至工频设计的5~l0%。无论是逆变式整流焊机,还是通讯电源用的开关式整流器,都是基于这一原理。同样,传统“整流行业”的电镀、电解、电加工、充电、浮充电、电力合闸用等各种直流电源也可以根据这一原理进行改造,成为“开关变换类电源”,其主要材料可以节约90%或更高,还可节电30%或更多。由于功率电子器件工作频率上限的逐步提高,促使许多原来采用电子管的传统高频设备固态化,带来显著节能、节水、节约材料的经济效益,更可体现技术含量的价值。
3.2模块化
模块化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功率器件的模块化,其二是指电源单元的模块化。我们常见的器件模块,含有一单元、两单元、六单元直至七单元,包括开关器件和与之反并联的续流二极管,实质上都属于“标准”功率模块(SPM)。近年,有些公司把开关器件的驱动保护电路也装到功率模块中去,构成了“智能化”功率模块(IPM),不但缩小了整机的体积,更方便了整机的设计制造。实际上,由于频率的不断提高,致使引线寄生电感、寄生电容的影响愈加严重,对器件造成更大的电应力(表现为过电压、过电流毛刺)。为了提高系统的可靠性,有些制造商开发了“用户专用”功率模块(ASPM),它把一台整机的几乎所有硬件都以芯片的形式安装到一个模块中,使元器件之间不再有传统的引线连接,这样的模块经过严格、合理的热、电、机械方面的设计,达到优化完美的境地。它类似于微电子中的用户专用集成电路(ASIC)。只要把控制软件写入该模块中的微处理器芯片,再把整个模块固定在相应的散热器上,就构成一台新型的开关电源装置。由此可见,模块化的目的不仅在于使用方便,缩小整机体积,更重要的是取消传统连线,把寄生参数降到最小,从而把器件承受的电应力降至最低,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另外,大功率的开关电源,由于器件容量的限制和增加冗余提高可靠性方面的考虑,一般采用多个独立的模块单元并联工作,采用均流技术,所有模块共同分担负载电流,一旦其中某个模块失效,其它模块再平均分担负载电流。这样,不但提高了功率容量,在有限的器件容量的情况下满足了大电流输出的要求,而且通过增加相对整个系统来说功率很小的冗余电源模块,极大的提高系统可靠性,即使万一出现单模块故障,也不会影响系统的正常工作,而且为修复提供充分的时间。
3.3数字化
在传统功率电子技术中,控制部分是按模拟信号来设计和工作的。在六、七十年代,电力电子技术完全是建立在模拟电路基础上的。但是,现在数字式信号、数字电路显得越来越重要,数字信号处理技术日趋完善成熟,显示出越来越多的优点:便于计算机处理控制、避免模拟信号的畸变失真、减小杂散信号的干扰(提高抗干扰能力)、便于软件包调试和遥感遥测遥调,也便于自诊断、容错等技术的植入。所以,在八、九十年代,对于各类电路和系统的设计来说,模拟技术还是有用的,特别是:诸如印制版的布图、电磁兼容(EMC)问题以及功率因数修正(PFC)等问题的解决,离不开模拟技术的知识,但是对于智能化的开关电源,需要用计算机控制时,数字化技术就离不开了。
3.4绿色化
电源系统的绿色化有两层含义:首先是显著节电,这意味着发电容量的节约,而发电是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所以节电就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其次这些电源不能(或少)对电网产生污染,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对此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如IEC555、IEC917、IECl000等。事实上,许多功率电子节电设备,往往会变成对电网的污染源:向电网注入严重的高次谐波电流,使总功率因数下降,使电网电压耦合许多毛刺尖峰,甚至出现缺角和畸变。20世纪末,各种有源滤波器和有源补偿器的方案诞生,有了多种修正功率因数的方法。这些为2l世纪批量生产各种绿色开关电源产品奠定了基础。
(一)企业组织本身的矛盾因素
企业组织作为一个系统,一方面要集合个人的力量,形成有目的的有机整体;另一方面要适应环境,谋求自身的发展,这种特殊的性质和位置,决定了它不可避免地处在各种矛盾的焦点。企业面临的基本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环境要求与组织内部要求之间的矛盾。从变动着的市场环境看革新、竞争、多样化、灵活是基本要求。然而,从企业组织内部作为一个长期的协作团体的性质分析,又要求安全、稳定、连续、协调。革新与稳定之间、灵活与连续之间、竞争与安全之间、多样化与协调之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矛盾。
2.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之间的矛盾。企业组织作为一个经济组织,有其共同的目标。共同目标是根据环境提供的可能、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和自身的能力确定的,不以个人的目标为转移。但是,参与组织协作的个人又都有其个人目标的追求,个人的目标和追求如果得不到满足,其积极性会受到影响,甚至退出企业组织。如何在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之间取得平衡,也是一个难题。
3.科学、理性与人性之间的矛盾。一方面,企业组织作为一个经济组织,要获得经济利益,要生存发展,就要讲究科学,依靠理性,提高效率,要尽可能采用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严格各项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按科学规律办事;另一方面,人是一种社会的、心理的、情感的存在,不是一架理性的机器。其间的矛盾是组织本身就有的。
(二)环境变化与企业发展
企业与环境之间的均衡,是通过适当的目标和战略实现的,而且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时刻处在变动之中。环境因素的变化会打破企业原来形成的均衡状态,使企业面临一种新的局面。其中,竞争、技术和需求的变化是最主要的因素。例如电子技术进步给办公用品市场带来的变化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消费方式变化给零售商业业态带来的变革,都属于这种情况。企业发展是带来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企业发展带来企业与环境均衡的破坏。具体情况众多,例如,原有市场领域由于企业成功经营而趋于饱和;过去只有一部分人消费得起的产品,由于企业大幅度降低成本而成为一般消费品。这些情况都使得企业原来制定的战略不再有意义。类似这样的问题就是由发展所带来的新的不平衡。
2.企业发展带来企业内部均衡的破坏。由于企业的成功和发展,规模扩大或者分支机构增加,原来适宜、稳定的管理体系和操作变得不适应,需要作出调整和修正。例如,随着企业发展,分支机构增加,组织结构或股份需要调整上层决策机构的情况,都属于这一范围。
3.企业发展过程中会产生弊病。除了两个大的方面外,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会滋生一些与成功和发展相伴随的弊病,如机构官僚化、办事拖拉、文牍主义、自满、大意等。这些弊病会降低企业的效率,失去原有的生机和活力,失去在环境变化方面迅速作出反应的能力,成为企业发展的严重障碍。
企业发展惯性探析
企业发展过程还是一种打破常规、与各种保守力量斗争、克服惯性的过程。不论是为了适应环境,还是为了解决发展带来的问题,企业都需要在新情况下谋求新的平衡,因此,必要的新陈代谢、吐故纳新就是发展过程经营管理的基本内容之一。换言之,为了适应变化了的情况,新思维、新技术、新战略、新市场、新人事等许多方面,都是企业需要探索的。探索新的东西往往同时意味着要抛弃一些旧的东西,要开创性地尝试解决新的问题。然而,探索和开创会遇到来自惯性的阻碍。工作程序也好,沟通过程也好,思维方式也好,人们往往习惯于采用原已熟悉了的或习惯了的方式方法,排斥生疏的、不熟悉的东西。但是如果不能从旧的体系方法当中解脱出来,就不可能产生或形成解决问题的办法,无法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因此,企业发展过程还必须解决与惯性之间的矛盾。
企业发展中的惯性,从大的方面划分,可分为体系惯性和个人惯性。体系惯性是在企业运行过程中整体意义上形成的固定、僵化的体系和程序。个人惯性指个人在长期组织生活中形成的固定的观念、准则和思维方法、工作习惯等。
(一)体系惯性
1.业务活动层面。企业在以往的探索、尝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相对固定、成熟的操作规程,各部分、各环节之间,有了密切协调的配合关系,已形成了一套成熟的业务操作规程。这种情况对于原有条件而言,是一种最有效的办法,但同时有不易革除的弊病。改变其中一个部分、一个环节同改变整个过程一样,都是非常困难的。
2.管理体系层面。如组织结构体系、计划与控制体系、制度体系,建立起来经过一段时间稳定下来以后,都有不易改变、自身维持原习惯做法的倾向,因而都有在面临新情况时不易调整的一面。
(二)个人习惯
个人习惯也有两个基本方面。一个是思维方面的,一个是情感方面的。一个人思维方式越是固定成熟,越是不能发现与其价值观念不一致的新问题,对变化的反应越是迟滞、麻木。思维方式僵化的人不易发现和接受新事物,对变革持消极抵抗态度。情感方面的惯性主要体现在人际关系方面。一部分人长期在一个团体中工作,会在相互之间的感情、作风、习惯等方面形成一定的一致性和适应性,这种状态包含许多非理性的成分在内。当新事物与这部分人情感方面的习惯不吻合时,就会遇到强有力的抵抗。
上述两个方面的惯性,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有益的状态。它是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为了提高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摩擦和冲突,有意无意地形成的消除或缓解矛盾的状态。这种惯性在一定程度以内是有益的,它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内耗,但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就会成为发展变化的阻力。因为它消除了矛盾,使企业处于某种稳定不变的状态,缺少发展所需的创造性,缺少比较、竞争和刺激,缺少活力,不利于发展。因此,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应更好地把握这两个方面惯性的度,以利于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企业发展中的模式转换策略
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和国外成功企业的发展经验分析,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必须成功地进行模式转换,即企业中的一部分率先变革,随后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最终导致整个模式转换。模式转换包含了企业组织在技术、市场、制度、管理方式等几乎所有的主要层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来说,最主要和最常见的是有关市场战略、市场经营方面。企业在市场经营中的成熟化与革新,更具有一般性。
所谓成熟,也可称为饱和,即企业在目标市场领域内达到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主要项目失去发展能力,需要考虑重新调整主营方向或经营战略的状况。重新调整的过程,就是革新的过程,由成熟而革新,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本形态。由成熟而革新,一般有两个方向。一个方向是开发新领域、新行业,转换主营结构;另一个方向是通过更新换代在原市场范围内开拓发展道路。这两个方向之间并不互相排斥,企业可选择其一,也可双管齐下,全面开拓。无论选择什么方向,革新都要经历模式转换过程。立足于原领域,原主营产品形成的经营体制、管理体系和思维方式、观念、视野,都需要根据新选择的发展战略经历一个变革和转换的过程。没有模式转换过程,革新是不可能实现的。
由此可见,企业的模式转换过程是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中的一种战略决策过程,同时也是一种在新形势下采取何种经营思想,如何安排经营管理各个方面,如何理顺内部经营机制,以战略目标为核心把企业各方面组织成为一个特定结构、目标和功能的系统过程,即新的发展模式过程。
企业发展中实现均衡的管理策略
从前述分析之中可以看出,稳定不变不是企业发展的理想状态,对矛盾、差异、对立不加调整,顺其自然,也不是理想状态。企业发展既需要稳定,也需要变革;既不能没有矛盾,也不能任矛盾发展。因此,管理者不能用一套固定的、不变的体系和方法对待企业发展,而是要在各种极端之间找到某种均衡,要随情况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手段和方法,在动态中协调企业内外部各方面关系,把握某种“中庸之道”。
(一)权变思想
管理上的权变观点认为,不存在一套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适用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管理过程中一切都处于变化之中。环境、竞争对手、技术、社会环境、企业内部各种因素和力量都处在变动之中,不可能找到一剂解决一切管理问题的“灵丹妙药”。当然,管理也不是没有基本的原理和手段,可以对每一种情况找到一种特殊的方法。在一般的管理原理、体系和具体情况下的特殊方法之间,存在着一系列可供管理者选择的体系方法。权变观点强调的是在变动的情况下寻求合理的方法,它所强调的基本点,一是变化,即一切要从变化了的情况出发,用发展变化的眼光看待和把握问题,条件变了,管理的体系方法也要相应调整;二是管理体系和方法的灵活运用,即根据系统论的基本原理,学会灵活巧妙地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选择适当的管理方法,既讲原则性又讲灵活性,既讲“经”也讲“权”。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经”与“权”相结合,就是权变管理思想的要旨。
(二)中庸之道
矛盾与发展过程管理的一个基本精神是讲究中庸之道,因为在矛盾与发展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很多时候是左右为难,每种做法各有利弊,偏于哪一个方面都不适宜,必须寻求某种矛盾中的平衡和动态中的平衡,利用矛盾和不平衡谋求企业发展。所谓中庸之道,既不是不偏不依,也不是调和、妥协,而是能动地利用矛盾和冲突,调动两方面的力量,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协调,促进企业发展。
现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坚持发展的观点、矛盾的观点,运用权变的管理思想,把握中庸之道的方法,努力探寻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我国电子商务的前期发展主要是利用资本市场的支持而快速膨胀起来的,从表面上看市场似乎很繁荣,实际上华而不实。许多网络公司和“触网”的企业并不十分重视市场服务体系的形成,也很少考虑物流这类的现实问题,而事实上物流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可以说,电子商务是信息传播的保证,而物流则是执行的保证,同时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会对物流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有必要研究一下电子商务与物流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探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物流的策略问题。
1.1电子商务对物流的影响
电子商务的发展使物流的内容更加丰富,同时也对物流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许多新的问题,物流业必须积极应对,加快发展,而此动力来自于电子商务的发展。
(1).对物流理念的影响。现代企业的竞争优势已不再是拥有物质资源的多少,而在于它能调动、协调、整合多少社会资源。企业间的竞争也成了以物流系统为依托的信息或知识联盟的竞争。另外,物流系统也由供给推动变为需求拉动,在各功能环节上极大地降低成本,包括降低采购、库存成本,缩短产品开发周期,降低销售和营销成本以及增加销售的机会等。
(2).对物流系统结构的影响。由于网上客户可以直接面对制造商并可获得个性化服务,故传统物流渠道中的中介将逐步淡出,组织结构将趋于分散并逐步虚拟化。由于网上时空的“零距离”特点,客户对产品可得性的心理预期加大,因此,物流系统中的港、站、库、配送中心、运输线路等设施的布局、结构和任务将面临较大的调整。另外,那些能够在网上直接传输的产品(如书报、音乐、软件等)物流隐形化,并最终被网络系统所取代。
(3).对物料采购的影响。在互联网上,企业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具有无限的选择性。这种无限的可选择性,会带来供货价格降低的好处,也将导致市场竞争的加剧。
(4).对存货的影响。一般认为,由于电子商务增加了物流系统各环节对市场变化反应的灵敏度,可以减少库存、节约成本。但从物流的观点来看,这实际是借助于信息分配对存货在供应链中进行了重新安排,存货从结构上将沿供应链向下游企业移动。这就引出了由于上游企业减少存货而带来的相对较大的经济利益如何与下游企业一起来分享的问题。
(5).对客户服务的影响。网站的主页不仅能宣传企业和介绍产品,而且能够与客户一起就产品设计、质量、包装、改装、交付条件、售后服务等进行一对一的交流,协助客户拟定产品的可得性解决方案,帮助客户下订单。其次是对客户追踪服务的个性化,发现客户个性化服务需求的统计特征将主要依赖对客户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和追踪,这要涉及到文化的、心理的、法律的等诸多方面,因此建立客户档案并追踪服务成为一项极富挑战性的工作。
1.2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的物流形式
在我国电子商务的实践中,目前主要采取了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建立自己的配送渠道和设施,依靠自己的能力搞配送,这种方式常用于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二是委托专业物流配送机构完成商品配送,这种方式比较适合我国国情。三是连锁店、邮政快递等原有配送网络搞联合、协作,共同完成物流配送,这种方式将电子商务配送与传统物流配送一体化,有利于集中使用物流资源,优化物流配送网络。
对大多数电子商务网站,就其物流而言,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以亚马逊为代表的纯网络公司;二是以阿里巴巴、亚商在线为代表的经营BtoB业务的;三是以麦网为代表的由传统邮购公司转向BtoC业务的。目前这些电子商务网站主要涉及图书、礼品、服饰、电子产品、日用品等,它们的物流不少是委托专业物流配送机构来完成的。特别是对于一些小型的网站,物流问题几乎成为不可逾越的障碍。货物不能及时送到,或采用自行车递送等落后的送货手段,使电子商务的信誉受到极大的损害。
因此,引出了企业间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使大家达到共赢的状态,形成供应链,建立供应链管理。
2.电子商务供应链
2.1供应链的含义
供应链是指从客户订单开始,经历原材料、供给、生产、产品的配送等阶段的货物移动的整个过程。所有公司都属于供应链网络的一个部分,由于公司规模的大小、产品的类型不同,各个公司在供应链网络中的角色和状态也不同。
“供应链”及“供应链管理”概念并不是某个人一下萌生出来的想法,它是商业在过去的30年中逐渐发展,尤其是在全球自由贸易的推动下形成的。从物流学的角度看,供应链的概念是物流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们知道,物流科学一形成便给这一科学领域注入了系统的思想,这是毫无疑义的,因为,分散的功能要素集合成一个物流系统,这是物流的根本意义所在。但是有系统思想之后,又如何采取有效的系统的行动呢?。对物流各功能要素的效益背反关系的解决,是系统管理的主要目的。物流科学解决这一问题的传统方法是沿着形成物流的供应链,在各种效益背反、相互矛盾的主要功能要素环节之间,去权衡利弊,去协调关系,去寻求两条背反趋势曲线的合成曲线的最优范围,或干脆放弃全部链,去管理部分环节,但是,这种处理方法在物流系统变得更大、更复杂之后,往往不再有效。物流的“供应链”和“供应链管理”便是针对这一状况出现的新的管理思想。
2.2基于Internet的供应链
基于Internet的供应链信息系统能帮助企业优化供应链的执行、降低成本并提高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大概有以下几点:
(1).清晰的端到端的执行状态。系统组织跨越整个供应链的库存和信息以支持订单履行、生产运作和客户服务运作。即时的库存和订单状态意味着供应商能够迅速的做出正确的决策,较少错误并保证即使交付。可以把握的交付顾客不再满足仅仅只是通过一个Web产品目录获得产品介绍和产品价格信息。结合电子商务解决方案一起,让顾客能够知道他通过网络下的订单是否有货以及何时可以交付,从而做出明智的购买决定。
(2).自动化的流水作业。系统可提供给供应商和买主一个可见的连线,当买主的库存低与安全库存,系统可以自动的向供应商发出订单并将产品交付给买主。
(3).快速的应变能力。物流和配送操作并不都是类似的,系统设计提供了一个开放的技术平台,使企业能够实行新的战略战术来提高货物的周转率,满足和发掘新的产品需求和增值服务。
2.3电子商务供应链的商业变革
企业内部存在着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流动,企业与企业之间也存在着这样的流动关系。在日趋分工细化、开放合作的时代,企业仅仅依靠自己的资源参与市场竞争往往处于被动。必须把同经营过程有关的多方面纳入一个整体的供应链中,这样每个企业内部的价值链就通过供应关系联系起来,成为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网络供应链。供应链管理就是把这个供需的网络组织好。但传统的供应链管理仅仅是一个横向的集成,通过通讯介质将预先指定的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和客户依次联系起来,这种供应链只注重内部联系,灵活性差,仅限于点到点的集成。这样成本高、效率低,而且供应链的一个环节中断了,则整个供应链系统都不能运行。B2B的电子商务模式弥补了传统供应链的不足,它不仅局限于企业内部,而且延伸到供应商和客户,甚至供应商的供应商和客户的客户,建立的是一种跨企业的协作,覆盖了从产品设计、需求预测、外协和外购、生产、分销、存储和客户服务等全过程。居于同一个供应链系统的厂商之间不再是零和,而是双赢。B2B的电子商务模式带来了供应链管理的变革。它运用供应链管理思想,整合企业的上下游的产业,以中心生产厂商为核心,将产业上游供应商、产业下游商、物流运输商及服务商、零售商以及往来银行进行垂直一体化的整合,构成一个电子商务供应链网络,消除了整个供应链网络上不必要的运作和消耗,促进了供应链向动态的、虚拟的、全球网络化的方向发展。它运用供应链管理的核心技术——客户关系管理(CRM),使需求方自动作业来预计需求,以便更好地了解客户,给他们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使资源在供应链网络上合理流动来缩短交货周期、降低库存,并且通过提供自助交易等自助式服务以降低成本,提高速度和精确性,提高企业竞争力。
3我国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策略
电子商务要能健康、快速发展,首先是要解决企业的物流配送问题。如何解决我国电子商务物流问题,是当前电子商务和物流企业共同关心的问题,物流企业应努力学习先进的物流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应于我国市场状况的现代物流。(1).构建企业核心能力。物流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要有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构建核心能力主要应从知识技能的积累,组织管理体系的完善,企业文化的培育,信息体系的建设等方面入手。对有条件的企业可进行资产重组,建立区域联盟。实现资产重组可以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建立区域联盟可以将各自独特的企业资源整合为一体,实现互补和共享,同时还能使优势企业形成规模化经营,降低运作成本。
(2).应用先进的物流技术,提高企业信息化程度。信息是物流系统不可或缺的核心部分,诸如条形码、电子数据交换(EDI)、管理信息系统(MIS)、射频技术(RF)和全球定位系统(GPS)等已在国外大型物流企业中得到充分应用。先进技术的应用是物流企业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的有力手段,才能承担起网络经济时代赋予物流配送业的历史任务。
(3).双方共同努力,降低配送价格。从供应链管理的角度来谈要解决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企业之间在配送服务价格方面的矛盾,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一方面电子商务公司不能只考虑订单的数量,还应同时考虑配送成本,在消费者下订单时,提示消费者商品的配送范围,使配送范围相对集中。另一方面,物流配送企业应积极协作,加强管理开源节流,降低物流成本和配送服务的价格。
(4).跟踪市场节奏,建立以配送为中心的物流服务体系。配送是商品市场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大批量、少批次的物流配送活动逐步被小批量、多批次所取代,个性化、多样化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配送已成为电子商务时代物流活动的中心环节。因此,这部分工作需要物流配送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明确分工,可更多的依靠物流配送企业。当然,物流配送企业也要改变单一送货的观念,让企业人员面向市场、面向客户,协助电子商务公司完成售后服务,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内容。
(5).引进新理念,培养综合型物流人才。要发展电子商务物流必须加大对仓储业、配送中心、物流中心、批发中心以及集装箱中转站等物流设施的投入,必须引入先进的物流管理技术。同时,电子商务物流涉及到贸易经济、管理学、运输学、包装学、情报学、社会学、通讯及计算机网络等学科,对物流的从业人员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员工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对物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我们理应重视物流科技的发展与人才的培养。
(6).打破条块分割,使物流、商流和信息流有机结合。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原物资部、商业部、外贸部、交通部以及中央各部(煤炭、林业等)均有各自的物流系统。这种分散的多元化物流格局,导致专业化流通的集约化经营优势难以发挥,规模效益难以实现。由于利益冲突及信息不通畅等原因,造成余缺物资不能及时调配,大量物资滞留在流通领域,造成资金沉淀,发生大量库存费用。因此,我国应尽快着手建立集物流、商流、信息流于一体的新型物流配送中心。
结论
电子商务方便快捷的特性,使消费者与厂商之间的供求信息得到更快的传达与满足,产品不断改良以符合消费者的需求,资金也得以加快流转。这一过程带给物流产业的正是无数个生意机会。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了社会和经济的热点,特别是BtoC的发展离不开物流业的支持,市场对物流配送的需求十分旺盛,物流配送正在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面对这一形势,政府应尽快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加强物流配送的市场宏观调控,建立全国性的物流权威管理机构,负责规划管理物流配送业和相关市场,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企业电子商务的供应链上除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外,根本的是有增值流。各种资源在供应链上流动,是一个不断增值的过程,因此供应链的本质是增值链。从形式上看,客户是在购买企业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但实质上是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所带来的价值。供应链上每一环节增值与否、增值的大小都会成为影响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所以,要增加企业竞争力,就要求消除一切无效劳动,在供应链上每一环节做到价值增值。
以往的ERP、B2C的电子商务都只实现了本企业的供应链上的增值,而B2B的电子商务利用ERP、SCM和CRM等WEB技术,将上下游企业组成整个产业系统的供应链,并且与其他企业、产业的供应链相连接,组成了一个动态的、虚拟的、全球网络化的供应链网络,真正做到了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和物流成本,在整个供应链网络的每一个过程实现最合理的增值,并且最重要的是提高企业对市场和最终顾客需求的响应速度,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另外,企业电子商务的供应链系统的打造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期间需要自身企业的供应链系统各部分的有效运行,也需要企业的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系统与之配套发展运行,而要保证整个企业电子商务的供应链系统的稳定、高效、持续运行,是需要对应先进的IT系统的支持和发展。企业电子商务的供应链打造任重而道远。
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物流策略供应链
论文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物流在电子商务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成为日益密切的互动关系。物流是实施电子商务的根本保证,电子商务也促使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发展。B2B模式的电子商务面向企业整个供应链管理,并带来了供应链的变革,使企业降低交易成本、缩短订货周期、改善信息管理和提高决策水平,从质量、成本、响应速度和服务四方面改进企业经营,提高企业竞争力。B2B的电子商务模式弥补了传统供应链的不足,它不仅局限于企业内部,而且延伸到供应商和客户,甚至供应商的供应商和客户的客户,建立的是一种跨企业的协作,覆盖了从产品设计、需求预测、外协和外购、生产、分销、存储和客户服务等全过程。居于同一个供应链系统的厂商之间不再是零和,而是双赢。B2B的电子商务模式带来了供应链管理的变革。它运用供应链管理思想,整合企业的上下游的产业,以中心生产厂商为核心,将产业上游供应商、产业下游商、物流运输商及服务商、零售商以及往来银行进行垂直一体化的整合,构成一个电子商务供应链网络,消除了整个供应链网络上不必要的运作和消耗,促进了供应链向动态的、虚拟的、全球网络化的方向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欣兰.物流概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11~32
[2]赵益华.电子商务与供应链.中国物流网,2008.1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人们对不确定性概念的认识,进入30年代以后产生了大量对金融决策问题的研究成果,同时这些成果又积极推进了金融市场的活跃与发展。在本文以下部分简要概述与评价了这一时期的重要研究成果。
(一)不确定性研究在资产定价领域中的应用
1.证券组合理论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在整个金融分析的框架中,不确定性概念的引入是具有重大作用的。最早Kenes(1936)和Hicks(1939)提出了风险补偿的概念,认为由于金融产品中的不确定性的存在,应该对不同金融产品在利率中附加一定的风险补偿。随后,VonNeumann(1947)应用预期效用的概念提出了解决在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决策选择的方法,在此基础上Markowiz(1952)发展起了证券组合理论,他认为投资者选择证券组合时关注的只是未来现金流的均值与方差。他假设投资者的预期效用符合二次分布或者是多项式分布。Markowiz的主要研究结论是在不确定的前提下,最优的投资决策是分散化持有。Tobin(1958)认为投资者出于自身流动性偏好的不同选择收益与风险的均衡。这进一步完善了证券组合选择理论的框架。
在资产定价领域另一著名的理论模型就是资本定价模型(CAPM),Sharp(1994)和Lintner(1995)用公式简明地表述了资产组合的价值与无风险利率以及资产的风险水平之间的关系。Black(1972)推出了即使在不存在无风险资产的情况下,Sharp和CAPM公式仍然成立,只是无风险利率被包括整个市场上所有资产的证券组合的预期收益率代替。与CAPM模型同时代出现的资产定价模型还有Ross(1977)的套利定价模型(APT)和Lucas(1978)典型资产定价模型。
以CAPM为代表的资产定价模型,为资产定价提供了一个简洁的计算方法,并且得到了一些在实证方面的研究的支持(FamaandMacbeth,1973),但是对现实中的一些异常现象仍然缺少有效的解释能力,Brennan(1989)认为CAPM是建立在所有投资者对投资的预期与风险都具有共同的估计与判断,并且所有投资者的效用函数一致的假设基础之上,这一假设与现实不一致,这是导致CAPM对一些现实问题缺少解释力的根本原因。以后正是对这些假设的质疑,推动了信息不对称概念的提出与研究。
2.市场有效性假说
市场有效性假说认为,在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中,不存在不对称信息与市场摩擦,影响未来平均收益的只是投资风险的不同。在20世纪60年代有大量研究工作者对市场有效性假说进行了检验,Fama(1973)通过对美国证券市场的实证检验,认为有效市场假说是成立的,但是很多研究人员发现了在市场中,存在着许多市场有效性假说或者CAPM模型解释不了的异常现象。例如,Basu(1977)发现资产的平均收益除了与CAPM中的β系数有关外,还与资产的价格盈利比率(P/E比率)有关,在相同β系数下,价格盈利比率高的股票(成长型股票)的市场价格好于价格盈利比率低的股票(价值型股票);Benz(1981)发现股票的市场价格还与上市公司的规模有关;Stattman(1980)发现股票的价格与账面价值的比率(P/B比率)也是影响股票价格的重要因素。Fama和French(1993)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三因素模型,即在影响资产价格的β因素外,加入了P/E比率和P/B比率因素。
另外,许多研究人员从时间序角度研究也发现了一些市场有效假说与CAPM解释不了的异常现象,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Pozeff和Kinney(1976)发现的所谓“一月效应”;他们发现在纽约证券市场的指数在一月期间的存在明显低于其他月份的现象;还有就是Cross(1973)和French(1980)发现存在类似的“星期一效应”,以后许多研究人员在世界范围内验证了这两种现象的存在。
对这些异常现象的解释,有效市场假说显得无能为力,有人曾经试图将“一月效应”解释为到年末税收流出的影响,但是在英国、澳大利亚等税收年度不在12月份的国家,仍然存在“一月效应”就无法解释了。有些学者从心理学的角度解释这些异常现象,例如,Dreman(1982)将股票价格的P/E比率效应解释为,由投资者总是过高估计具有高成长性股票的成长性,导致市场中具有高P/E比率的股票的价格被高估了,这是导致股票收益率低的原因。
3.连续时间模型
在资产定价理论中的另一个重要假设是:证券市场总是在连续过程中,在这一假设前提下,Merton(1969,1971)将CAPM发展为瞬时资本资产定价模型(ICAPM),同样在信息对称、无摩擦的市场中,资产价格的变化符合Ito过程,在这种条件下,资产的价格与投资者的效用偏好无关。在随后的研究中Merton(1973)和Black(1973)应用以上连续时间模型成功地得到了期权定价公式,这一公式后来被大量的实证研究所证实,并且被广泛在实践中应用。
(二)不确定性研究在公司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金融分析研究的另外一个重要领域是公司财务管理,主要研究公司在投资决策中的有关负债与权益比例选择、公司的红利政策等问题。最早这方面的研究成果由Modigliani和Miller(1958)作出,他们的研究显示,在完全市场中(没有市场摩擦与信息不对称存在)公司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比率无关(M-M定理)。类似的研究结论还有,公司的价值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无关。显而易见,这些研究结论与现实中的事实不符。依据M-M定理的结论,公司在利润分配时,由于派发现金红利会有现金流出,公司将更愿意选择股份回购的政策,而不是红利政策,而在现实中,许多公司更愿意选择分红而不是股份回购,这一现象被Black(1976)称为“公司红利的困惑(DividendPuzzle)”,对此Miller(1977)所能给出的解释是,M-M定理的结论之所以与现实不同在于税收与所谓的破产成本对财务结构的影响,是由于一定的负债可以使公司达到税收减免的作用,另外由于对高负债率公司存在着破产的风险,所以负债率对公司股票价值存在影响,Miller以及其他的学者对这些财务问题做出的解释总体来说都不很令人满意,直到后来引入不对称信息以后,似乎才对这些问题的解释取得了突破。
二、金融中的不对称信息问题的研究
正如前文所述,对现实中的一些现象很难单纯用不确定性(风险)来得到满意的解释,正是在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引起了人们对金融问题中的不对称信息的关注,加上在20世纪60年代以博弈论为代表的信息经济研究方法的突破,使得许多学者在对金融问题中的不对称信息的研究中取得了很多成果,特别是用不对称信息可以完美地解释许多有关财务结构方面的问题。以下仍然分两部分概述这方面
的成果,首先是在财务决策方面的成果,接下来是在资产定价方面的成果。
(一)不对称信息在公司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1.红利信号模型
关于公司红利决策的困惑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除了以上提到的公司更愿意支付红利而不愿意将利润用于股份回购的异常现象之外,Lintner(1957)还发现公司在进行红利决策时,由于受累进税制的影响,更愿意使各年的红利平滑些,所以公司每年的红利波动要远远小于股票价值波动,有关税收减免的理论解释较为理想,并且在以后被许多学者用实证方法证实了这一现象的存在(例如:FamaandBabiak,1968)。但是税收效应并没有很好解释公司为什么更愿意支付红利的困惑。
最早Miller(1961)注意到红利可能是向投资者揭示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号,但是直到Bhattacharya(1979)才应用博弈论方法建立起了红利模型,Bhattaeharya成为第一个将博弈论引入金融分析的学者,Bhattacharya认为公司的管理者对公司投资项目的前景与其他普通投资者相比具有信息方面的优势,管理者通过公司的尽可能高的红利向普通投资者传递信息,如果公司红利水平高意味着公司投资项目的未来前景好,而对于无法支付高额红利的公司将不得不向银行贷款,从而担负过高的财务成本。以后许多学者在此基础上对模型又进行了一个改造(MillerandRock,1985;JohnandWilliams,1985)。但是仍有学者质疑认为,按照以上模型认为只有在公司需要为新项目向市场融资时,才有积极性支付高水平的红利,但事实上模型的红利支付水平并不受公司是否有新项目的影响。也就是说,上面的信号模型不能很好解释红利的平滑性。为此,Kumar(t988)发展出了一个粗糙信号(CoarseSignaling)模型,其结论认为公司在一定的利润范围内会支付同样水平的红利,直到公司的利润水平超出了这一范围,公司管理者才会调整红利支付水平。红利信号模型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公司为什么愿意支付红利,而不是股票回购。Ofer和Thakor(1987),Barclay和Smith(1988)用逆向选择原理解释了这一现象,他们认为公司更愿意在市场上自己股票被低估时回购股票,所以回购股票行为向市场传达了股票价值被低估的信号,所以会引起股票价值的上涨,从而使公司支付了额外的成本,而用红利分配利润不存在这一逆向选择问题。
2.资本结构
正如上文提到的,公司资本结构问题的研究在引入不对称信息以前一直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结论。应用博弈论描述公司资本结构的决策过程,大大推动了对公司基本结构决策研究的发展。
最早Ross(1977)建立了一个公司负债决策的博弈模型,其中公司通过负债率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未来经营前景的信息,由于高负债率可能导致公司破产的风险加大,而一旦公司破产将为公司的经营者带来损失,所以只有公司管理者对公司未来的现金收益乐观时才会在资本结构决策时选择贷款,提高负债率。而前景乐观的公司提高负债率的决策是前景悲观的公司所无法模仿的,所以对资本市场来说,高负债率是公司发展前景乐观的信号。随后在Myers(1984)的模型中,认为如果管理者在公司项目发展需要融资时,如果管理者认为目前市场上自己公司股票价值被市场高估了,会选择通过发行股票的直接融资方式,而如果管理者认为公司股票价值被低估了,就会选择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所以说公司增加发行股票向资本市场传递的是公司目前股票价值被高估的信号。Myers认为经营者在面对新项目需要投资时首先选择的是用自身盈利积累完成投资,其次是选择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最后才会选择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这被称之为“融资顺序理论(Peckingordertheoryoffinance)”。
在金融分析中应用博弈论的不对称信息理论取得较大成绩的研究就是所谓的问题的研究,Jensen和Mecking(1976)指出公司中存在两类问题,其一是债权人与股东的矛盾,其二是股东与公司管理者的矛盾。债权人与股东间的矛盾表现在股东总是扩大公司投资风险,因为项目成功了超额收益全部是股东的,而如果公司经营失败,破产的成本由债权人与股东共同负担。Diamond(1989)通过研究认为,在长期重复博弈条件下,股东的声誉可以在一定程度改善股东和债权人间的矛盾。股东与管理者间的矛盾是由于股东不能有效控制管理者的经营行为,因而管理者会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可能会损害股东利益。
在80年代末与90年代,出现了有大量关于问题的研究成果,Hart和Moore(1989,1994,1998)研究发现当企业家计划投资新项目而需要向外融资时,与投资者签订贷款合同是最优合同,得到这一结论的关键在于虽然企业家与外部投资者在项目未来进展的各个时期都可以观察到项目的收益情况,但是第三方(例如:法官)无法观察到项目的收益,此时贷款合同是最优融资合同,并且Hart认为由于贷款人在企业家不能偿还贷款时可以控制公司的资产,所以企业家有积极性偿还贷款。
3.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
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的概念最早是由Manne(1965)提出的,他认为为了有效的配置资源,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的存在是必要的,现代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离不开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的存在。在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中所有权的转移方式是多样化的,包括:收购、兼并、股票的发行以及委托关系的变化等手段。在传统的完全竞争、无摩擦的资本市场假设下,很少考虑公司所有权转移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而事实上每次兼并收购活动都会引起公司股票价值的大幅波动。直到进入80年代以后非对称信息概念的引入,使得人们认识到了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对资本市场影响的内在机制。
Crossman和Harl(19803研究了在公司收购过程中存在所谓的“免费搭车问题(FreeRiderProblem)”,他们认为当收购方发现一个目标公司的运营效率低下,而决定收购目标公司时,面对外部的标购,原有的股东知道收购者通过收购后公司在新的经营者经营下,效率会提高,所以会自发抵制收购,等待收购价格的升高,直到收购价格升高到在新经营者的经营水平下的合理的价格时,原有股东才会出售手中股票。考虑到收购方在收购过程中搜集信息、组织收购是有成本的,所以采用标购行为实际上为收购方带来了损失。Shleifer和Vishny(1986)认为,如果收购方在标购目标公司以前就已经持有了目标公司的一定股票,可以解决上述“搭车问题”的困惑,收购方可以用自己手中股票的增值弥补收购带来的损失。然而Shleifer和Vishny的结论并没有在实证中得到证实,反而Desai和Kim(1988)的实证结果认为大多数的收购方在标购前并没有持有目标公司的股票。
在收购行为研究方面的另外一个困惑就是收购行为往往导致股票价格的大幅上涨,例如:Jennings和Mazzeo(1993)发现收购发生时的收购人对目标公司的首次出价,大多数高于收购前10天的股票价格的20%。Fishman(1988)将这种现象解释为是由于有潜在竞争者随时会加入收购,较高的出价是为了阻止竞争者加入。
4.新股发行(IPO)
在1963年在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组织的一项研究中,首次发现在新股上市后的短期存在着明显的超额回报的现象,以后许多学者在许多国家发现了这一现象,例如:Ibbotson和Ritter(1995)统计得出美国纽约证券市场1960-1992年发行新股的首日的超额回报是15.3%。在许多年中IPO现象成为挑战市场有效性假说的又一个证据。
对IPO现象最早的解释是由Rock(1986)作出的,Rock认为IPO现象实质是个逆向选择问题,新股上市时市场上存在着两类投资者,一类是具有信息优势的投资者,一类是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只是在新股定价低于其真实价值时才购买,而当定价高于其真实价值时只有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才会参加购买,所以平均来说,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购入了较大比例的被过高定价的股票,为了在市场中留住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公司在初次发行新股时常常有意低定价。类似Rock对IPO超额回报问题的解释,许多研究人员给出了这一问题的其他合理解释,例如:Allen和Faulhaber(1989)以及Grinblatt和Hwang(1989)将新股发行低定价解释为公司未来前景良好的信号;Hughes和Thakor(1992)认为公司新股发行低定价是为了规避诉讼风险;Ruud(1993)认为新股上市后的短期高回报是由于承销商的价格稳定活动造成的。
在IPO领域中的另外一个难以解释的现象就是新股上市后长期表现不好。Ritter(1991)研究发现,在1975-1984年间发行的新股在发行后3年间的回报比正常股票的回报至少低15%。以后Loughran(1993,1995)再次证实了这一现象的存在。Shiller(1990)用所谓“主持人效应”解释新股长期回报不好的现象,他认为新股上市的初期承销商出于对自身声誉的考虑会创造短期超额需求的假象,随后随着承销商从市场的退出,导致了新股长期回报不佳的现象。
(二)不对称信息在资产定价领域中的应用
Grossman和stiglitz(1980)最早将非合作不对称信息的概念引入资产定价领域的研究中,建立了所谓资产定价的理性预期均衡理论,他们认为资本市场中的每个参与者都从市场价格的变化中获得信息(所谓的学习过程),并且每个参与者的行为不会对市场价格构成影响。在80年代初期这一理论成果主要用于解释公司财务方面的问题,直到Kyle(1985)以及Kyle和Milgrom(1985)研究做市商制度下的价格形成机制的成果出现以后,不对称信息对资产价格的影响才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关注,以后在KyleMilgrom框架的基础上出现了大量的研究成果。由于在这一框架下的价格决定机制不同于ModiglianiMiller的市场均衡机制,是通过研究具体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价格形成机制,所以常常将这部分研究成果称为市场微观结构理论。
Kyle研究了在做市商制度下证券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在Kyle的模型中,市场由三类参与者构成:风险中性的做市商、噪音交易者和信息交易者,噪音交易者出于自己的流动性需求进入市场交易,信息交易者根据自己的信息交易,为了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信息交易者选择自己在市场上的交易数量。与Kyle不同之处在于,Milgrom建立的序贯交易模型(SequentialTradeModel)中交易者每次交易的数量都是固定的,即每次都只能买入或卖出一个单位的资产,做市商根据交易指令的类型来设定买卖价差,在均衡条件下,由于有竞争做市商的存在,买入报价是做市商收到卖出指令时关于资产价值的条件期望值,卖出报价是做市商收到买入交易指令时关于资产价值的条件期望值,因而交易者的交易指令将促使做市商调整其买卖报价,这种调整从本质上是一种贝叶斯学习过程。
Easley和O''''Hara(1987)在Milgrom模型的基础上考察了交易规模对做市商价格行为的影响,其结论是做市商的定价策略会依赖指令的规模,数量比较大的指令往往以比较差的价格成交。以后Easley和O''''Hara(1992)又考察了交易时间对价格行为的影响,发现交易时间会影响价格,并且交易间隔影响交易价差的大小。
现代金融理论方法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取得了许多重大突破,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金融难题得到解释。但是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至今对许多问题的解释还很难令人满意,例如:对P/E比率和P/B比率对资产价值的影响的现象至今还没有合理的解释,对IPO以及基金中的折价现象的研究结果也没有较为统一的认识,另外市场中是否存在信息操纵问题也是一个争论的焦点。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与解释,将进一步推动金融理论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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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Harris,M.andA.Raviv(1991),TheTheoryofCapitalStructure,JournalofFinance,46.
[6]Kyle,A.(1985),ContinuousAuctionaandInsideTrading,Econometrica,53.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黑龙江垦区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业机械化使用的空间不断扩大,发展速度不断加快。黑龙江垦区农业机械化经过了几十年漫长而曲折的发展历程,形成了相当的基础和规模,为垦区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给黑龙江垦区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经济效益。但是,其发展也存在着农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农业机械化总体投入不足;农业机械化服务领域较窄,机制不活,服务功能不强等问题。
1.2缺乏现代农业工程技术人才
黑龙江垦区拥有大量的农机技术人才,垦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离不开他们的贡献。随着现代科学技术迅猛的发展,人才的培养正朝着终身教育的方向发展。农业机械化装备的智能监控技术、机电一体化、系统优化的决策支持、农田技术信息的智能化的采集和处理技术等的迅速发展和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发展,都要求垦区尽快培养一批能掌握先进的农业机械、标准化的农机管理和企业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知识的人才。
1.3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
黑龙江垦区建立了农机社会化作业服务体系。在农机服务与经营机制上,改革了过去单一国有体制,实行了农机到户、经营到户,使家庭农场成为农机投入和经营的主体,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统放结合的作业服务和经营机制。但是为农机提供油、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推广应用、教学培训、农机科研和农机产品营销的农机服务的体系仍不够完善;服务市场化、服务组织实体化、实体经营企业化、企业群体产业化等方面还需要不断加强。
1.4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缺少强大的核心竞争力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垦区培植了一批国家级龙头企业,但也应该看到其规模和实力与国外的农业产业化公司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80%的企业都是进行农产品初级加工,没有形成特色的农产品优势,大多只是利用垦区农产品原有的知名度,市场的拓展能力相对较差,发展比较缓慢,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加工水平仍较低。
1.5农业信息服务不到位
黑龙江垦区很早就建立了“北大荒信息港”,各个管理局也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但是由于大部分的农户文化素质较低,使用网络的能力有限,因此很难利用现有的网络信息的平台获取农业生产的相关信息。
1.6科技创新能力不强
近年来,黑龙江垦区科技创新的能力不断提高,但是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为:垦区农业科技研发能力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无法取得自己独有的高水准的科技成果;垦区的科技发展不够平衡,缺少顶尖的科研工作人员;垦区科研资金的投入不足,制约着农业科技的发展。
1.7农产品市场不规范
虽然黑龙江垦区有一些优质大宗农产品品牌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如“北大荒”肉业、“九三”牌大豆色拉油、“完达山”牌乳制品等,但从总体上看,大宗农产品品牌杂乱,真正名牌产品很少,使得黑龙江垦区农产品品牌市场混乱,每一品牌的生产规模小,带动能力弱,影响了产业的升级,削弱了垦区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2黑龙江垦区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建议
2.1推进土地流转
黑龙江垦区要以市场导向为主体。农业要发展就必须优化土地的配置,促进农业土地的集中与流转,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逐步提高土地生产效率。黑龙江垦区的土地集中与流转,必须以尊重市场的经济规律为前提,充分利用市场作用,主要是依靠经济手段和市场力量,逐步促进土地流转。建立并且完善农地流转市场,方便进行土地流转。
2.2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2.2.1建立高素质农机人才队伍
黑龙江垦区农业机械化水平要想达到世界农业发达国家的水平,不光要引进先进的机械设备,更重要的是建立一支能够掌握现代化农业机械技术的高素质农机人才队伍。农机队伍建设是一项长远大计,是一项根本性措施。需要对机务人员进行长期培训,达到机务人员懂得机械原理、操作规程和农艺要求,会操作、会调整、会修理、会保养的专业要求。造就一支具有文化知识、专业特长、适应垦区现代化大农业建设的职业化农机人才队伍。
2.2.2发展生态农业装备
黑龙江垦区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和垦区经济整体发展面临着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重压力,垦区农业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机械化的需求在不断扩大,主要包括安全高效施药、农产品安全生产和加工、农作物秸秆资源的综合利用、化肥深施、节水灌溉、精量半精量播种、保护性耕作等方面的农业装备。因此,黑龙江垦区要大力发展保护型耕作的少耕和免耕技术和装备、有机肥的生产与施撒技术装备、高效低毒农药和防扩散污染所用施药机械、化肥有效施用与可控缓释技术与装备、精量播种机械、节水灌溉机械和联合作业机械等,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
2.3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
2.3.1提升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黑龙江垦区的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发展,应该依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发展方向。一是要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引进创新型的技术人才和应用型的管理人才,应用各种激励的方式,满足人才物质和精神上的需要。二是发展企业集团。农业产业链条较长,龙头企业依据这一特性,想要以竞争优势取胜,就要重视企业集团的发展。
2.3.2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
一是建立专业的经济合作组织来保护农民的利益。黑龙江垦区应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民主、自愿、重视教育、盈余返还的原则,在各个农场建立经济合作组织。二是要在垦区范围之内建立各种行业协会。
2.3.3完善农业产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根本就是加速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只有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才能使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稳定农业产业化长期稳定的经营发展。垦区要加强农业生产服务,依靠社会化的服务体系推广成熟的技术。同时要保障垦区科研机构的经费投入,加大对农业科学技术的资金投入,建立报酬与贡献相结合的激励体制,促使农业科技人员全身心地投入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多渠道、大规模地引进高水平、高素质的农业技术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管理人才和资本运作人才,实施创新型的人才战略。加强职业技能的培训和人才的培养,建立人才培训的专项资金,提高人才团队的整体素质,为农业产业化的2.4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2.4.1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
黑龙江垦区应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拨出专门的经费成立农业科研发展基金,用于农业科技的研究与推广。要走多种投资渠道相结合的道路,建立完善个体、企业、集体和国家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结构,还要全力争取外资的支持,从各个方面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的总水平。垦区应加强监督农业科技市场,实施规范有序的运作,并且制定相关政策来鼓励国内外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与推广。垦区还应加大对执法的监督力度,坚决打击和取缔农业生产和流通领域存在的农业信息技术假冒伪劣和不规范的交易行为,为农民创造一个可靠安全的农业科技成果市场。
2.4.2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黑龙江垦区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想在短期内赶超国际先进的技术水平,仅依靠垦区的自主创新难以实现。因此,垦区要以坚持自主创新为基础,以经济全球化为契机,针对农业科技的创新开展广泛的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2.5推进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和优质化
2.5.1突出黑龙江垦区农产品的规模优势
黑龙江垦区粮食商品量居全国前列,大豆商品量、玉米、水稻及乳制品等产量都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应把这些主导产品和主导产业做强做大,发挥大宗农产品规模的优势,提高科技含量,促进市场化和优质化水平的提高。
2.5.2优化区域布局
黑龙江垦区发展农业的资源条件良好,玉米、水稻、大豆、马铃薯等农产品都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应当充分发挥垦区农业资源的优势,优化区域的布局,突出优势的农产品与优势的产区,形成合理科学的分工布局,培育和推动有区域优势的主导产业发展。
2.5.3加强经营机制创新
充分发挥产业化的经营组织作用应建立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这是现代农业发展产生的必然结果。因此,黑龙江垦区应加强农业经营形式的创新,强化农业产业经营组织对农产品的市场化和优质化的牵动作用,通过“市场+农户、公司+农户、公司+农户+合作组织”等形式,构建起农民与市场间的桥梁。与此同时,垦区还应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经营方式的创新,通过现代化的经营方式,提高市场的服务水平,完善产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提高农产品市场的流通效率。
2.5.4建立品牌意识和诚信制度
诚信制度是现代社会应遵守的准则,对市场化的促进起十分重要的作用。黑龙江垦区应该在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中讲求诚信,让我们的产品获得信赖,并以这种诚信作为基础,树立黑龙江垦区的大宗优势农产品品牌形象,宣传与扩大大宗的农产品市场影响,促进大宗的农产品市场的流通,最终达到提高农产品经济效益的目的。
2.6加大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
黑龙江垦区的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政策支持和保障,这是垦区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源源动力。要求政府加强领导,协调各服务部门,加强对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引导和规划,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政府的财政投入,是垦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最为重要的财力保障。对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财政投入,具有很强的生产,不仅能够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农村经济的繁荣以及农民收入的增长,而且能够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农村社区发展,缩小城乡差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和长远的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