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2-01 22:36:40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篇1

2012年1月3日上午7时20分,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均川镇,李庭树胶合板厂发生一起锅炉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故锅炉型号为LSH0.5-0.4-II。额定蒸发量为0.5t/h。额定蒸汽压力为0.4MPa,额定蒸汽温度为151℃。该锅炉为河南某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制造,于2011年2月私自安装,2月14日开始使用,安装时未办理告知手续,未进行安装监检,未办理使用登记。事故发生时当班锅炉操作工未经培训,无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事故现场如图I所示。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蒸汽出口阀和排污阀均处于关闭状态。安全阀阀瓣锈死,失去正常保护作用,见图2。锅炉超压运行,导致炉胆失稳变形,拉开了炉门圈与锅壳连接焊缝,见图3和图4。冲天管与锅壳封头搭接焊缝,锅炉结构发生破坏,导致爆炸事故发生。

2.锅炉使用单位未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对作业人员未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岗前教育培训,锅炉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3.事故锅炉属于非法安装,没有履行安装告知和报检手续,未经质监部门注册登记擅自投入使用,无管理制度,无操作规程,无运行记录。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锅炉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锅炉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锅炉安装必须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严格履行安装告知和报检手续,及时办理使用登记。

2.加强锅炉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提高管理、操作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锅炉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持证上岗。

案例三十二 2011年7月16日广西桂林灵川古东景区“滑道”被抛出死亡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11年7月16日19时10分左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古东景区,桂林古东旅游有限公司滑道项目。工作人员白某和秦某分别上两台滑道车,白某在前、秦某在后(两车之间有一定距离),白某先开动滑道车下去,在距离站台约60m时,白某突然被后面的车撞了一下,后头发现后面是空车,他立即感觉秦某可能出事了,马上停车并通知在下站台等待他们的工作人员。最后,他们在距白某下车点约240m的弯道出发现秦某,当时秦某脉搏已比较弱,头部出血、竖躺在滑道护栏的走道上。秦某随即被送往最近的卫生院进行抢救,但终因颅脑损伤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发滑道为管轨滑道,滑道落差为45m、最大坡度9°、最小转弯半径9m。据现场勘察,死者秦某被摔出滑道车的地点为弯道处,转弯半径为9m、坡度为7.5°,距滑道下站约300m左右,事故现场的滑道护栏已被变形,走道的铁丝网上留有血迹。

白某为该滑道站的滑车员兼检修员,死者秦某为滑道站当日的安全检查人员,事发前白某为系好安全带后再下滑,但并没看到秦某是否系好安全带;而根据事发后对秦某当时乘坐滑车的检查结果,并未发现该滑车的安全带有任何破损,坚固螺钉也没有任何松动,车辆四周也没有任何异常和特殊痕迹。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秦某身为安全员却违反规定,乘滑车回下站时未系好安全带,导致在下滑途中通过最小弯道时,身体受离心力作用被抛出轨道、头部撞击滑道护栏导致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

据了解,相关检查机构在2011年6月17日层对事发设备进行过年度定期检验,发现了四个问题并要求运营单位6月24日前完成整改,其中一个问题是刹车片磨损严重,但直至事发时运营单位也未向检验机构提交整改情况回复。据此,不能排除秦某在进入弯道前是否有过刹车却无法正常减速的情况,这也可能是导致秦某被抛出弯道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令据核实,秦某再事发前未取得过特种设备上岗作业证书,也属违规。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运营使用单位应严格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操作规程,强化对作业人员、维护保养人员的基本安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教育,并严格做到持证上岗。

2.运营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完善企业组织机构,对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考核,杜绝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篇2

中图分类号:TM7 文献标识码:A

电力企业属于高危行业,而高空作业存在的风险性更大,现将自贡电业局近年来发生的高空作业人员坠落伤亡事故逐一进行分析。

案例一、电力综合服务队1995年7月21日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

1事故名称:电力综合服务队“7.21”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

2事故单位名称:电力综合服务队

3事故发生时间:1995 年7月21日15时01分

4事故类别:人身死亡

5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6事故发生经过及原因

(1)事故发生经过:110kV燕子山变电站主控室至35kV刀闸间已经锈蚀的金属天桥改建为混凝土天桥的工程由自贡电力综合服务队(集体企业)承建。

事故当天的工作是拆除10kV开关间屋顶至35kV I段刀闸间的金属天桥。拆割前,服务队搭设了金属管脚手架。

15时许,高国宗(男,37岁,大集体职工,木瓦工,本工种工龄17年)在完成了自己的木工工作后,主动协助拆割天桥。天桥割断后,高站于跨搭在金属管脚手架的跳板上,以金属管脚手架为支点,用钢钎撬拨天桥,企图使天桥脱离水泥支柱。此时,天桥重量270公斤相对集中于金属管脚手架的左侧扣件上,该活动扣件的连接销子铆帽被强行拉脱,跳板随金属管脚手架的钢管倾坠,高从4、7米高处摔下,头部右侧着地。现场人员立即将高送往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抢救,抢救无效,高于17时35分死亡。

(2)事故原因:

1)操作方法不当,未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601条“禁止在脚手架上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物体“。而工作人员却将其作为起重装置,将其作为受力支点。

2)脚手架搭设多处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3.7条的规定,如: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过大,未加设剪刀撑、斜撑,操作为单板作业,且未对脚手板进行绑扎。

3)搭设脚手架应该使用十字扣件处,却使用了不能承受重力的活动扣件,且该扣件使用年久,严重磨损,已不合格。

4)工作人员未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584条“在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和“上下层同时作业,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的规定。

(3)、事故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

1)多经集体企业的管理关系没有理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奖惩制度不健全,极个别集体企业的安全管理基本放任自流,无章可循。

2)主业与多经集体企业之间关于工程的关系含混,无施工资质的队伍进入我局施工没有得到控制,合同签订程序不符合部有关规定;合同不规范,双方都未能尽到自己的安全责任。

3)服务队管理混乱,领导安全意识淡薄,竟然没有编制工程的施工方案、三大措施,工程开工前不作工程交底。现场负责人由队长临时指定,甚至开工一段时间后,才指定负责人。

案例二、送电工程公司1997年11月6日高空坠落人身重伤事故

1事故名称:送电工程公司“11.6”高空坠落人身重伤事故

2事故单位名称:送电工程公司

3事故发生时间: 1997 年11月6日16时58 分

4事故类别:人身重伤

5事故伤亡情况:重伤1人

6事故发生经过及原因

(1)事故发生经过:

220kV向苏南、北线开接工程园湾站出线#1至#5塔的组装由送电工程公司线路一处二队承担,施工前组织了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三大措施并进行了技术交底,组塔的工作任务单上设立了工作负责人、指挥人。

16时58分,工作人员徐云华在固定704内斜材与809联板一端时(另一端已固定),安全带系在了尚未固定好的704内斜材上(一端以金属冲子穿入819联板和704内斜材上),当在拉闪扇面时,金属冲子从819联板眼孔弹出,致使704内斜材脱出,徐云华顺势从距地面13米处坠落,在铝合金内抱杆的兜绳上反弹了一下,用手抓住了机动绞磨的牵引绳滑了2m左右,侧身坠落于地面,造成左胸3~9肋骨骨折。

(2)事故原因:

1)造成此次重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作人员徐云华违规违章,没有将安全带系在牢固的构架上,违反了《安规》(电力线路部分)第5.3.4条“安全带必须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架上,在杆塔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之规定。

2)工作负责人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塔上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而是成为了一名地面作业人员,失去了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监护。

3)在此次组塔施工中,班组的安全体系没有运转起来,对安全措施的现场检查存在漏洞。

(3)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1)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差,安全意识淡薄,施工不规范,习惯性违章禁而不止。

2)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现场监护不力。

3)施工班组人员的安全职责没有得到落实,相互之间的安全行为缺乏监督和纠正。

4)对职工的安全学习教育有所放松。

(4)针对以上事故采取的预防措施:

篇3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20-0067-03

建筑施工属事故多发行业,建筑施工的特点是生产周期长、工人流动性大、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多、劳动繁重、产品变化大、规则性差、施工机械品种繁多等,且是动态变化,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虽然目前我国建筑施工安全总体状况保持稳定,主要表现在:一是事故总量下降,二是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减少。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二是死亡人数下降幅度趋缓,三是部分地区形势严峻,四是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还时有发生。本文将对多年来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并进行总结分析,为有效遏制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提供指导。

1 建筑结构引发事故的统计分析

排架结构是建筑结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工业厂房建筑的常用结构类型,而预应力大跨结构则多受报告厅、体育馆等对空间需求大的建筑物青睐,办公楼、居民建筑以及图书馆等公共建筑多采用框架或框剪结构,部分还使用剪力墙结构。由于公共或民用建筑中多采用框架结构和大跨度结构,所以其引发事故的可能性比较高,大跨度结构引发事故的发生率为27.9%,框架结构引发事故的发生率为34.6%(事故统计详见表1)。

2 建筑施工中常见事故类型的统计分析

建筑安全事故的类型可参照在建筑安全事故后人员所受的伤害程度及经济财产的损失程度来划分,即为普通事故、较严重事故、重大事故与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判断依据如下:

(1)构筑物、主体结构及建筑物严重倒塌。(2)建筑物基础超出限定范围并出现不均匀的沉降现象;建筑物出现倾斜现象;建筑主体结构开裂、强度不足,对建筑结构稳定性、安全性及其使用周期均造成严重影响,并存在永久性且不可修复的缺陷。(3)对建筑物系统和相关设备使用功能造成严重影响,例如建筑设备严重变形、隔热效果和隔声效果较差等。(4)由于收集的事故资料中,很多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方面资料都无法取证,因此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大多都无据可依。

大跨度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与高层建筑或者多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安全事故类型区别在于:大跨度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安全事故主要分为四类,即坍塌类、严重变形类、开裂类及其他类(如表2)。而高层或多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安全事故主要分为五类,即坍塌类、严重变形类、开裂类、表面缺陷类及其他类(如表3)。从表2可知,大跨度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安全事故中,坍塌类和严重变形类安全事故比例较大,坍塌类占48.3%,严重变形类占34.5%。从表3可知,高层或多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安全事故中,坍塌类和开裂类安全事故比例较大,坍塌类占37.4%,开裂类占33.3%。主要是由于大跨度建筑混凝土结构的跨度相对较大,变形控制难度大,且混凝土本身具有容易开裂性质。

3 事故发生时间段的统计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时间段可分为两部分,即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其发生时间段事故统计分析结果如表2、表3所示。从表2可知,不管是大跨度混凝土结构,还是高层或多层建筑混凝土结构,除了开裂类安全事故之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几率高于建筑工程使用阶段。其中大跨度建筑混凝土结构占69%,高层或多层混凝土结构占62.7%。主要是因为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工序较为复杂、影响因素较多且施工周期较长,施工质量难以控制,容易遗留下许多安全隐患,导致安全事故的产生。所以变形严重、表面缺陷、坍塌等安全事故均发生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而混凝土裂缝形成需要一定时间,所以开裂事故通常发生在建筑工程使用阶段。

4 事故产生原因的统计与分析

4.1 设计方面的原因

4.1.1 地质勘查错误。由于建筑工程在地质勘察上出现严重错误,不能将建筑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清楚反映或者不能及时发现建筑工程中存在的不良地质状况,导致地基基础在设计时出现误差,建筑结构严重失稳、主体结构开裂,甚至出现严重倒塌现象。

4.1.2 工程设计错误。在设计时,未对各种影响因素进行充分考虑或者直接套用同类施工图纸,导致工程内力分析或者荷载分析出现严重误差。例如,某建筑物倒塌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建筑梁柱承载力严重不足导致的,其南北方向边柱的轴压比值为1.53,超出了规定比值0.9,而中柱轴压比值则为2.82,也是超出了规定比值0.9。其配筋、地基、底板等承载力都不能承受上部结构荷载量。

4.1.3 构造处理不当。施工单位对建筑构造要求不够重视,采取的构造处理措施不合理。例如,框架结构的梁柱配筋未能达到配筋率的最小值,混凝土强度未能达到工程规程要求,框架梁柱上的节点未设置箍筋,梁端也未设置负筋,填充墙内也未设置有相应的拉结筋,锚固长度不符合要求。

4.2 施工方面的原因

4.2.1 施工违反设计。未能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对于特殊性的建筑构造也未能按照规程要求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临时使用设施也未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搭设。例如,某建筑未能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较差,建筑中柱配筋率仅达到规定的70%,而边柱配筋率仅达到规定的60%,而框架柱基底面积承载力未能满足规程要求,混凝土强度不足规程标准的二分之一,导致整个建筑物需全部拆除。

4.2.2 施工现场混乱。由于施工现场管理较为混乱,导致很多违章施工现象的产生。大多数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对施工安全事故遗留隐患不够重视,也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产生。

4.2.3 施工材料低劣。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质量较差,因为入场前未进行严格质检,导致不合格施工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影响。例如,某综合建筑楼倒塌事故中,经过分析了解到,该建筑楼采用的混凝土强度仅为10.2MPa,而最低甚至达到6.1MPa。对其钢筋进行检测,发现大多数钢筋都不合格。

4.2.4 人员素质较低。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核就上岗,很多人员对建筑工程施工知识了解甚少,不具备上岗就业资格。

4.3 使用方面的原因

图1 事故施工方面原因分析结果柱状图

图2 三个方面原因事故对比结果分布图

4.3.1 使用功能改造。使用功能不符合工程设计规程的要求,任意增减建筑工程使用荷载量,最终导致建筑物使用功能受到严重破坏。例如,某厂房由于机械故障,产生气体在屋面形成冰块,而其荷载量超出了设计规程的4倍,导致厂房屋面严重坍塌。

(下转第17页)

(上接第68页)

4.3.2 建筑结构改造。施工人员未经过准确运算,就对建筑物结构进行任意改造,如,在上部结构上增层;任意设置洞口或者减小结构处的承载力等。例如,在某建筑物接层施工中,未对接层进行有效计算,未对地质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也没与地质资料核对,盲目设计施工造成倒塌。

通过对各类施工安全事故产生原因进行统计和分析后,可以针对不同安全事故影响因素,采取相应的事故监督和控制措施,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再次产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不是单一性的,也可能由设计、施工、使用三个方面原因导致。所以,对三方面导致的安全事故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具体如图1、图2所示。

由统计结果分布图可以看出,在导致事故的三方面原因中,施工原因占的比例最大,为59.5%,这与前面的事故发生阶段统计分析结果相吻合。在设计原因当中,设计方案不合理占到68.3%,这主要是事故中设计方往往没有对具体工况加以详细分析,随意套用图纸造成的。同时,方案的不合理也为日后其他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在施工原因中,违反设计与规范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这两种因素所占比例最大,分别为42.0%和27.3%。而在使用原因中,擅改结构因素所占比例(57.9%)略大于改变使用功能因素(42.1%)。

5 结语

通过统计分析,我们发现在框架结构的事故最多,且在施工阶段的事故也较多。而从事故类型来看,坍塌事故与变形过大事故最多。最后就事故原因而言,施工原因所占的比例最大,为59.5%。总体来看,设计原因中的设计方案不合理,施工原因中的违反设计与规范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还有使用原因中的擅改结构和改变使用功能,是引发事故最常见的原因。

毫无疑问,本文的统计分析结果可为今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同时也有助于工程界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在实际工程中可以更加有效地监督管理,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篇4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9(a)-0131-01

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各类矿产资源种类异常丰富,近年来,采矿事业在我国获得了蓬勃发展,为我们的生产生活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并且对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我们要意识到,由于我们采矿技术的落后、设备的不完善、开采环境的局限性,往往导致采矿工程事故频发,给矿工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并给国家和企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应该重视采矿事故的分析,消除隐患,推动采矿事业的发展。

1 采矿工程技术中的不安全因素

采矿工程是一项复杂且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采矿工程技术中的不安全因素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方面:管理、生产、人为和环境因素,以此来做详细论述。

1.1 管理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在管理因素中,制度不完善、现场管理流于形式、安全与经济脱钩、奖罚不分明、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欠缺、专业素质有待提升、预防和处理事故中缺乏专业手段以及用于生产经营费用和维修费用少等。

1.2 生产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生产过程中以及掘进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因素包括:防护用品质量差或者未佩戴相关防护用品、支护质量不佳、未按照施工设计进行施工、顶板压力过大、设备伤害;在爆破中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参与爆破的药量过大、材料质量差、管理松散、制度执行不严谨等;工程设计方面的因素有:图纸与实际不符,设计施工不达标,相关组织工作混沌等。

1.3 人为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人文方面的不安全因素较多,比如:违章作业、操作失误、注意力不集中等等,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因素。

1.4 环境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矿内透水;电压不足,亮度不够,光源距离远;噪声干扰:来自人为的、机械的和外界的;顶板岩渣方面有:顶板或边帮冒落、岩帮滑落、爆破、顶板未及时处理等等; 设备装运方面因素有:道路及相关机械有缺陷、超负荷运转、设备不符合要求、不匹配等方面。

2 安全管理措施

2.1 采矿工程前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

实际证明,通过采矿工程前的安全检查能够大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正所谓防范于未然,事前的检查能够减低大约55%的事故率。相关的采矿企业急需建立健全自身的安全检查制度,采取大检查、日常检查、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安全检查,并指导认真落实,同时还要提高管理人员和矿工的安全意识。这是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最有效的措施。

2.2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的责任逐层分解,签订安全责任书,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使安全生产的责任更加细化、明确,实现安全目标的管理。

2.3 加大技术培训和安全管理力度

加大技术培训和安全管理力度具体做法包括:重视反面事故的宣传警示作用,提高企业员工遵守安全规范的自觉性,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认真的经验总结,汲取教训,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针对常见的瓦斯事故,除了正常的投入技术培训之外,还应该建立安全检查系统,编排瓦斯排放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测与防范。

2.4 明确奖惩制度

将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与员工的绩效结合起来,实现全员安全管理,实行责任与义务的统一。对于安全生产中管理成绩突出的员工,给予其高的绩效奖励;反之,对于安全生产中管理成绩较差的,甚至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出现重大损失的,给予其较低的待遇,并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通过这种形式,来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另外,采矿企业还应该广泛招收采矿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提升待遇,留住人才,利用好传、帮、带的作用,不断提升员工的安全素质。

2.5 其他措施

采矿前,应该对相关的地质条件进行细致调研,掌握采矿作业区域的相关地质构造,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的防护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针对不同的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生态环境来选取合理的采矿技术手段,并加强防护,尽可能地防止掘进中顶板冒落的情况发生。采取合理型号的器械以满足矿山排水能力,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形成合理的防排水系统,并坚定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健全防排洪措施。

3 结语

采矿工程的安全、高效的生产依托的是正确的管理方法、先进的采矿技术、完善的安全责任机制、可靠的安全通风设施、安全的生产环境外,更重要的是人的工作。树立安全管理理念,坚持安全生产。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会议,对工作进行阶段总结,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并把安全教育引入实践中。同时,提升矿业企业的安全技术与生产技术水平,健全责任制搞好安全管理。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摸索规律,使管理体制焕发生机。这样才能保证采矿安全,实现采矿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大收获。

参考文献

[1] 张忠东.关于煤矿井下采矿安全管理的探讨[J].低碳世界,2013(9):100-101.

[2] 余艳.煤矿采矿安全管理与事故防范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3(21):111-112.

[3] 邢冬梅,叶义成,赵雯雯.我国矿山透水事故统计分析及安全管理对策[J].金属矿山,2010(6):178-181.

篇5

中图分类号TD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09-0114-02

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采矿企业,必须在采矿工程中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切实针对采矿事故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可以从中找到原因,从而为做好采矿安全管理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故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采矿事故分析及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确保安全高效的采矿。基于此,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就如何做好采矿分析及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如下探析。

1 对采矿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

采矿事故的发生,有很多错综复杂的因素,其中既有客观存在的,也有人为因素,这些诸多因素造成了多种危险,就容易导致煤矿安全事故。因而作为煤矿生产企业必须高度重视采矿工程的安全管理。基于此,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为了更好地加强采矿安全管理,就采矿事故发生的原因作出以下几点总结与分析。

一是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有的煤矿企业管理者没有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缺乏正确的观念,一旦遇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情况,就只注意到经济利益,而忽略了安全要求,使安全生产成了毫无实际意义的口号,故此,就容易导致采矿事故的发生。因为不重视,所以煤矿安全投入不足。有的煤矿仅仅只考虑到煤矿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很少,从而导致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频发。譬如,在安全防护方面投入有限,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从而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二是安全管理不到位。首先,没有实行全程对采矿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往往只是注重事后安全事故分析,而没有采取事前事故预防和事中安全控制,导致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无法挽回。特别一些管理者没有深入采矿现场,很少到井下去监管,使采矿工作疏于管理,现场劳动纪律松散,难以有效地预防控制。二是煤矿现场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不到位。很多煤矿现场存在着诸多隐患,但是,这些煤矿企业却不采取任何措施,使得很多隐患问题难以得到有效地清除,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其次,采矿安全设计不到位。在进行采矿设计时,对安全管理不够重视,而注意到生产方面的设计,从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很高,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最后,管理人员素质太低。由于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专业素质不高,在防范和处理煤矿事故方面缺乏专业化的手段,导致安全预防与控制能力不强。

2 煤矿采矿事故的有效防范措施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对采矿事故发生的原因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因而在做好采矿事故分析的基础上,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予以应对,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采矿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利益的关系。煤矿管理者应该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正确的认识到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还要考虑到经济效益。不仅要立足当前利益,而且还要考虑到长远利益。故此,在进行煤矿生产过程中,要统筹考虑,全盘安排,将安全排在第一位,在确保安全管理到位的前提下,才能够追求经济效益。切实加大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做好采矿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不仅要做好安全的应急处理,还要做好预防,以确保采矿安全管理到位;

二是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首先,在进行安全生产时,要严格按照规定获得安全许可证,加强安全监察,确保煤矿企业得到监督与处理。安全监察部门必须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调查情况,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等级鉴定,从而对安全许可的审批管理。其次,实行全程安全管理,坚持将事前安全控制与事中安全控制为主,并与事后安全控制相结合,便于在平时巡查中,可以尽早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地解决问题,及时有效地消除安全问题,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从根本生降低安全隐患。第三,实行全员安全管理。将安全管理与全体员工绩效联系起来,实行责任、权利相互捆绑。对于采矿安全管理绩效中成绩突出的人员,应该使其享受到更高的绩效工资待遇,给予更多的奖金;对于安全管理绩效中绩效比较差的人员,甚至是因此而造成重大的损失,就只能够让其享受到比较低的待遇。对于失责者,应该严肃追究责任。通过这样的方式,就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增强员工的责任;

三是加强安全预防控制及队伍建设。首先,做好采矿安全设计。从采矿预防设计入手,尽可能地做好采矿设计工作,以确保采矿安全的预防措施得到科学合理地设计。全方位、多角度、尽可能地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制定预防措施。其次,加强安全应对控制。启动采矿安全应急措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能够在第一时间采用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从而将损失降到最低。最后,加强采矿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广泛招纳人才,将采矿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招募进来,提高待遇,留住人才。同时,应不断健全和完善培训机制,采用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工作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发挥以老中青的“传”、“帮”、“带”作用,从而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3 结论

综上所述,加强采矿事故分析,才能够从中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从而从中吸收教训,总结经验,为今后做好采矿安全管理提高可靠的参考依据。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采矿事故分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采矿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利益的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严格遵循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安全预防控制及队伍建设,积极创新采矿安全管理方法,从而不断提高采矿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蔡雄.采矿事故分析及安全管理措施探讨[J].知识经济,2013,2:105.

篇6

风险是指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和与期望结果的差异性。不同领域的风险表述也各不相同,但风险的存在是客观必然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具有不确定性。桥梁在施工的各个环节中都存在诸多安全因素,一旦爆发安全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桥梁的施工风险分析是指对桥梁在施工阶段的不确定性因素识别,对风险事故发生概率与损失大小进行估计,并进一步制定风险决策与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桥梁施工的风险分析包括风险的识别、风险评估、人因可靠性分析、风险的决策与应对措施等几个方面。桥梁施工的风险分析首先要对桥梁项目进行风险识别。通过识别风险,为降低风险产生的可能提供有效依据。风险识别时,首先要寻找桥梁项目在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这些风险的不利后果,计算这些风险的出现概率,并对风险进行相应的分类。风险的识别阶段是桥梁施工的管理者有效地识别风险的一个定性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找出是施工风险的成因,识别出关键的风险,从而了解风险的性质。风险识别包括收集数据资料、分析因素不确定性、风险事件的排序、编制风险识别的书面报告等内容。

1.2桥梁的施工风险特点

桥梁在施工阶段的风险贯彻于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阶段。该阶段中风险一旦发生,管理者将丧失对整个项目的整体控制能力,项目极有可能出现工期延迟、项目成本攀升、施工计划变更、整体效益受损等问题。桥梁在施工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如下几个侧面:(1)桥梁结构复杂程度:复杂的桥梁结构,分析内力繁琐且易出错,加大风险的评估难度。(2)桥梁结构本身特性:桥梁悬于空中,跨度越大,其截面越易被破坏,风险也就越大。(3)施工人员技术层次:技术的成熟度越高,桥梁项目的施工风险就越低。(4)施工环境:桥梁施工周边的气候条件、河流分布、地理地貌等因素影响着施工风险。

1.3桥梁施工阶段的风险事故

桥梁施工中的风险主要来源于泥石流、海啸、滑坡、暴风雪等自然风险,以及设计错误、施工操作不当、施工管理问题等人为风险。按照风险事故的表现分类,可将风险事故分为桥梁结构质量问题导致的缺陷、桥梁施工过程的临时性项目导致的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其他事故等。

2桥梁的施工安全管理

2.1安全管理概述

所谓安全管理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为实现安全的生产而组织和使用人力、财力、物力等各种物质资源的过程。安全管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是一项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系统管理,强调法制化建设与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桥梁施工的安全管理是为了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降低施工的事故率,实现本质的安全。

2.2桥梁的施工安全管理对策

对于桥梁施工的安全管理,业主与承包商具有决定性作用,政府主要是监管、引导、规范的作用。业主在施工中应自觉规范投资行为,理性谨慎决策,可通过如下措施来完善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合理选择安全的工程项目承包商;要求设计中考虑施工安全;资助现场的安全奖励方案;聘请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合同来约束项目各参与方的安全责任。目前我国业主方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仍不够全面,政府等监管方对业主的安全监管可通过业主责任保证担保制度来落实。安全思想要贯彻于整个工程项目,选择安全合适的承包商就是控制成本的关键。建立政府业主的信用、信誉公开化制度,可增加公众对政府业主的监督力度,工程承包商在选择业主时,如其信用不太好,也可进行合理地双向选择。

篇7

2 安全事故致因理论的发展

2.1 超自然归因理论

在古代,由于科学技术落后,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处于表面阶段,经常把事故的发生理解为上天对人类的惩罚或不可违抗的命运,因此用祈求神灵的方式来保佑自己及家人的安全。超自然归因理论是对事故原因的不可知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类认识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工业革命以后,各类技术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人类与技术安全事故斗争的实战中不断总结各种经验,探索事故特征与发生的规律,相继提出了十几种关于事故发生原因、事故发生过程、以及预防事故发生的事故致因理论。

2.2 单一因素归因理论

20世纪初,资本主义世界工业已经初具规模,蒸汽动力和电力驱动的机械取代了手工作坊中的手工工具。这些机械在设计时很少甚至根本不考虑操作的安全与方便,几乎没有什么安全防护装置。工人没有受过培训,加上长时间超负荷劳动,伤亡事故频繁发生。早在1911年英国的格林伍德和伍慈对许多工厂伤亡事故发生次数的数据进行了统计。通过泊松分布、偏倚分布和非均等分布的检验,结果发现,工人中的某些人较其他人较容易发生事故。随后,在1939年,法默和查姆勃等人确定了事故频发倾向的概念,是指个别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稳定个人的内在倾向,也就是认为工厂中存在少数具有事故频发倾向者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随着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化、生产工艺的复杂化和操作过程的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的自动控制系统取代了人在生产过程中的操作;具有监控功能的安全系统的广泛应用,取代了人对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管任务,使安全保护更准确、更迅速、更完备,人对生产过程的主观干预程度降低。因而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概率及其影响在减少,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增加,人的不安全行为更多地凝结在物的不安全状态之中。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们认为有些人较另一些人容易发生事故是与他们从事的作业有较高的危险性有关,不能把事故的责任简单地归结成工人的不注意,应该强调机械的、物质的危险性质在事故归因中的重要地位。明兹和布卢姆建议用事故遭遇倾向论取代事故频发倾向论。事故遭遇倾向论认为,事故的发生不仅与个人因素有关,而且与生产条件有关。尽管事故频发倾向论把工业事故的原因归因于少数事故频发倾向者的观点是错误的,然而从职业适合性的角度来看,关于事故频发倾向的认识也有一定可取之处。

根据海因里希的研究,大多数安全伤害事故都是由于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即使一些安全伤害事故是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的,则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产生也是由于工人的缺点、错误造成的。因为海因里希理论也和事故频发倾向论一样,把安全事故的责任归因于工人。从这一认识出发,海因里希进一步追究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认为人的缺点来源于遗传因素和人员成长的社会环境。

海因里希用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描述事故因果连锁关系。一颗骨牌被碰到了,则将发生连锁反应,其余的几颗骨牌相继被碰到。如果移去中间的一颗骨牌,则连锁被破坏,事故过程被中止。海因里希认为,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以上理论都摒弃了不可知论的错误,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产生事故的根本原因。这些理论从个别人、人的本质以及管理人员(非直接生产人员)角度逐渐深化了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在事故发生和发展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认识。然而这些理论又都不同程度上忽视或轻视了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工作环境所固有的危险性对事故的影响。迄今有无数的研究者对事故频发倾向理论的科学性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探讨,本人认为不能片面评价事故频发倾向论和事故遭遇倾向论以及海因里希因果连锁论谁对谁错以及谁好谁差,它们只是从不同侧面来认识事故所得出的不同结论,虽然它们都是具有片面性:事故频发倾向论主要从人的不安全行为角度来认识事故而把事故归因于人;事故遭遇倾向论主要从物的不安全状态角度来认识事故而把事故归因于物;海因里希因果连锁论主要从变化发展的观点来认识事故演化的过程并分析事故的原因。但三种理论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事故发生发展的不同本质特征,应当同时综合三种理论来看待事故。

2.3 人物合一归因理论

人物合一理论反应了人们对事故归因在时(连锁过程)空(人、机、环境)上的较为全面的、完整的认识。这个理论及其派生的事故归因理论目前在事故分析时仍处于主导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科学技术飞速进步,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能源、新材料和新产品给安全生产和人们的生活面貌带来巨大变化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更多的危险。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物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事故的一个根本原因,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事故的责任应该注重机械的物质的危险性质。约翰逊指出的,判断到底是不安全行为还是不安全状态,受到研究者主观因素的影响,取决于他对问题认识的深刻程度。斯奇巴认为,生产操作人员与机械设备两种因素都对事故的发生有影响,并且机械设备的危险状态对事故的发生作用更大些。实践证明,消除生产作业中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大幅度地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情况下人的因素与物的因素又互为因果。实际的事故并非简单地按照上述人、物两条轨迹进行,而是呈现非常复杂的因果关系。轨迹交叉论认为,在事故发展进程中,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在事故归因中占有同样重要的地位。人的因素运动轨迹与物的因素运动轨迹的交点就是事故发生的时空点,即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发生同一时空或者说人的不安全轻微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相遇时,将发生事故。

近代工业的发展起源于各种形式能量之间的转换,1961年,吉布森提出了解释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的能量以外释放论。他认为,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因此,应该通过控制能量或控制能量载体来预防伤害事故。1966年,哈登完善了能量以外释放论,提出“人受伤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种能量的转移”,并提出了能量逆流于人体造成伤害的分类方法。从能量在系统中流动的角度,应该控制能量按照人们规定的能量流通渠道流动。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失去了对能量的控制,超越了人们设置的约束或限制,就会发生能量违背人的意愿的意外释放或逸出,是进行中的活动中止而发生事故。

调查安全事故原因发现,大多数安全事故都是因为过量的能量,或干扰人体与外界正常能量交换的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引起的。并且,这种过量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释放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使得能量或危险物质失去了控制,是能量或危险物质释放的导火线。美国矿山局的札别塔基斯依据能量转移理论建立了新的事故因果连锁模型。他认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释放,及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基本原因是企业领导者的安全政策及决策、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

二战后人们逐渐地认识了管理因素作为背后原因在事故归因中的重要作用。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时工业是固定直接原因,必须加以追究。但是,它们只不过是其背后的深层原因的征兆和管理缺陷的反映。美国前国际损失控制研究所所长弗兰克?博德提出了基于管理控制不足的现代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该理论认为管理者的失误造成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根本原因。

现代因果连锁理论的核心在于对现场失误的背后原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管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中的差错或疏忽、企业领导者决策错误或没有做出决策等失误对企业经营管理及安全工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该理论把考察的范围局限在企业内部,用以指导企业的安全工作。实际上,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一个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发展水平等诸多社会因素,对安全事故的发生和预防有着重要的影响。

2.4 系统归因理论

20世纪50年代以来,科学技术进步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设备、工艺及产品越来越复杂。人们在研制、开发、使用及维护这些大规模复杂系统的过程中,逐渐萌发了系统安全的基本思想。于是,系统安全理论应运而生。系统安全理论包括很多区别于传统安全理论的创新概念,第一,在事故归因理论方面,改变了人们只注重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而忽略硬件的故障在事故归因中作用的传统观念,开始考虑如何通过改善物的系统可靠性来提高复杂系统的安全性,从而避免事故;第二,没有任何一种事物是绝对安全的,任何事物中都潜伏着危险因素。不可能根除一切危险源和危险,但可以减少来自现有危险源的危险性,宁可减少总的危险性而不是只彻底消除几种选定的危险;第三,由于人的认识能力有限,有时不能完全认识危险源和危险,即使认识了现有的危险源,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能源的出现,又会产生新的危险源。世界是不断运动、变化着的,生产过程中的诸多因素也在不停地变化着。针对客观世界的变化,对于事故的原因分析也要随之改进,以适应变化的情况。

约翰逊发展了吉布森等人提倡的能量意外释放论,他把事故定义为一起不希望的或意外的能量释放,其发生是由于管理者的计划错误或操作者的行为失误,没有适应生产过程中物的因素的变化,从而导致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态,破坏了对能量的屏蔽或控制,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损伤。陈宝智教授具体地列举了可作为事故潜在因素的9种变化,包括企业外和企业内、宏观和微观、计划内和计划外、实际和潜在的可能、时间、技术、人员、劳动组织、操作规程,认为事故发生往往是多种原因造成的,包含着一系列的变化――失误连锁。

本尼尔认为,事故过程包含着一组相继发生的事件。在这些事件中,可能由于行为者不能适应的“系统外界影响的变化”(扰动),使系统动态平衡过程受到破坏,而造成事故。本尼尔的这种对事故的解释被称为扰动理论,也叫P理论。事件是指生产活动中某种发生了的事物,一次瞬间的或重大的情况变化,一次已经避免了或已经导致了另一事件发生的偶然事件。

篇8

1 概述

放射源在我省的应用,始于二十世纪50年代,随着核科学的快速发展,核技术应用研究不断深化入以及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近五十年来,特别是80年代以后,放射源在我省的农业、工业、科研、医疗等方面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目前全省在用放射源有1421个,闲置、退役的放射源有700多个(含已经收储到废物库)。放射源在各行各业的广泛应用,在促进了我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种种原因也给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带来隐患。我省在放射源的使用过程中曾经发生过多起事故,虽然为一般事故,但对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定稳定仍造成一定影响。2000年以来,我省厦门、南平、龙岩、三明等地先后发生过近十起放射源失控、丢失或被盗事故。事故单位主要是放射源使用单位,有的是在用单位,有的是已关、停、并、转的企业,也有科研部门。所发生的事故,既有在放射源使用过程中,也有在放射源储存期间或在退役后。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多数丢失或被盗放射源已经找到,但也有放射源丢失后,至今仍未找到,下落不明,给环境安全、公众健康仍至社会稳定带来隐患。

2 事故的主要原因

从我省发生的放射源事故看,主要存在着以下几方面原因:

2.1 领导的安全意识淡薄

对放射源进行安全管理是生产、销售、使用、储存放射源的单位不可逃避的责任和义务,这些单位必须保证放射源安全管理所需的人力和物力、设施和设备以及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从我省出现的几次放射源被盗、丢失事故看,涉源单位领导安全意识淡薄,往往不重视放射源的安全性。注重经济效益,只顾生产,忽视安全,对放射源的安全使用、安全管理不闻不问,没有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有的虽制定了相关安全制度,但在具体落实时或没有认真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制度变成一种形式、一种摆设。由于有的领导缺乏对放射性知识的了解,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能把放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物质来管理,无档案资料,无管理人员,无安全存放场所,无防范措施等, 放射源处于失控状态,结果造成丢失、被盗的事故。

2.2 企业体制的转变

我省从上个世纪50年代末,在医疗、科研方面就开始使用放射源,到80年代,在工业、农业、医疗、科研等方面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促进了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有些企业体制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有的倒闭拍卖、有的关、停、并、转,原来使用的放射源有的不再使用,出现闲置或退役放射源。在时间长、人员流动快的情况下,没有及时交接或交接不清,在管理上造成空档,出现放射源被遗忘、丢失、失踪、失控或被盗事故。

2.3 监督管理不到位

放射性物质作为一种特殊物质,为了安全使用,防止污染,国家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实施许可证和登记制度,但是,在实际管理中,有的用源单位不申报,没有办理许可证和登记手续。在监督管理上形成盲区,造成监督管理不能到位,处于失控状态,从而造成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的发生。

2.4 涉源单位管理不善

据对出现放射源事故分析表明,由于人为因素的责任事故占大部分,而管理不善是其中的主要原因。有的单位放射源管理无人负责,有的没有建立档案,有的账物不符,有的在人员变动时没有交接或交接不清,对放射源的情况说不清道不明;有的放射源随设备转卖、转让或报废,去向不明;有的闲置、退役放射源没有及时送省低放废物库集中储存,而是随意堆放或自行掩埋,安全措施不到位。

2.5源头管理不严随便购买

由于放射源管理上较重视使用过程的管理,而在源头管理不到位,流通环节难于管理,放射源生产单位在利益驱动下,绕过专门的销售公司,随意出售放射源,使用单位只要有钱,就可以随心所欲地随便买到所需要的放射源,不管是否有许可证或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特别是核技术在各行各业得到广泛应用,放射源经常不会以单个形式购买,而是混杂在整套仪器设备中,作为其中配件出售给使用单位。如果使用单位不重视,不主动申报登记和办理许可证,监管部门就难于监管,管理上就会出现遗漏,无法到位。这些放射源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安全难于保证,容易发生放射源失控、丢失或被盗事故。

3 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对策

放射性污染无色、无味,人的感官难以觉察,即以物质形态又能量形式危害公众健康和污染环境,而且环境一旦被污染难以治理和恢复。同时,它具有社会敏感性,公众对放射性具有异常的恐惧感,一旦发生放射事故,极易引起社会不安,影响社会的安定和稳定,也可能在国际上造成影响。因此,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管理,才能有效防止放射事故的发生。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3.1 严格贯彻执行相关制度

在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上,必须 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针。涉源单位必须自觉执行和落实核技术利用安全许可制度、放射源申报登记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放射源安全储存和处置制度、放射源安全保卫制度等。

3.2 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

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关键在于涉源单位必须重视。涉源单位的法人代表是放射源安全使用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全面的安全责任。涉源单位必须建立一套完善和切实可行的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在管理中应分工明确和责任到人,确保对放射源的安全管理。除此之外,涉源单位的法人代表还必须与监管部门签订安全责任,明确责任与义务,才能增强领导的安全意识,重视安全管理。

3.3 重视源头管理

加强对放射源生产单位和进口单位的管理,在管理上从源头开始,可以有效控制放射源的流向。生产单位和进口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对每个放射源进行编码,实现放射源身份管理。每个放射源都有一个编码,而且这编码应是唯一,不能重复,就像居民身份证一样, “终生” 陪伴着放射源。生产单位出售放射源时,只能出售给有许可证的用户,不能随意出售,而且必须将销售情况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以便监管部门及时掌握放射源流向,实现放射源由末端管理向从源头开始的全过程管理。

3.4 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实施,为放射性的监督执法提供法律依据,各相关部门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同时,各监管部门应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3.5 依法全过程管理

防止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的发生,应对放射源的安全实行全过程管理,包括生产、进口、销售、使用、储存、退役的各个环节。如用源单位购买时及时申报办理安全许可证,使用过程中做好日常安全管理,暂存时做好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退役后及时送储或由生产厂家回收。监管部门应对各个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忽视任何一个环节的安全管理,都可能造成放射源事故的发生。

3.6 提高监管能力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以及核技术应用的更加普及,放射性日常监督管理的任务会进一步加重,因此,必须建立一支与之相适应的管理队伍,同时由于放射源的使用广泛分布于全省乡镇,点多面广,应在加强现有省级管理机构的基础上逐步向市、县延伸,形成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各级环保部门的作用,才能将放射性监督管理真正落实到实处。除此之外,使用放射源的企事业单位也应有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放射源安全的内部管理。为了保证管理工作能够长期正常进行,必须有相应的经费保证。由于放射性的特殊性,监管就要求有相应的手段,因此,管理部门应配置必要的监测仪器,才能保证管理的科学性。如果没有一支队伍、基本经费和必要手段,就难于做好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3.7 做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篇9

根据系统理论,煤矿安全是由矿井通风系统、防尘系统、防火系统、提升与运输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压力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通讯系统及避灾路线等系统构成的一个综合的、复杂的大系统。影响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人、机器、材料、方法和环境这五个因素通过不同的制度安排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相互作用的,任何一个子系统中的人、机、料、法、环配合不协调,都会导致煤矿安全事故。而且,任何制度都是在该国家的特定阶段实施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探讨煤矿安全的制度因素以及制度后面的经济体制或经济发展阶段则是解决煤矿安全问题的必需。

(一)宏观经济发展周期是煤矿事故发生的背景

我国煤炭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是和宏观经济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就带有明显的工业化特征。第二产业和工业占GDP的比重由1990年的41.6%和37%分别上升到2004年的52.9%和45.9%。而第三产业所占比重2004年仅比1990年高出0.6个百分点。尤其是2002年下半年开始的新一轮经济增长带有明显的重化工特征。这新一轮的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一批新的高增长产业的带动。其中处于“龙头”位置上的是住宅、汽车、电子通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这些行业又拉动了一批中间投资品性质的行业,主要是钢铁、机械、建材、化工等;这些行业又拉动了电力、煤炭等能源行业的增长。2003年下半年以来,能源和原材料供应出现全面紧张状态,煤电油运全盘告急。其中,表现最突出的就是“电荒”。2003年有19个省市拉闸限电,2004年达到26个。为了解决困扰国民经济正常发展的“电荒”问题,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大力投资建设电厂。2002年我国发电装机3.53亿千瓦,其中火电机组装机2.65亿千瓦,在火电装机中几乎全部是燃煤机组。我国每年电力行业消费煤炭占当年煤炭开采总量的45%左右。我国煤炭市场的需求主要集中在电力、冶金、建材和化工四大行业。这些行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煤炭需求量的增长,煤价快速攀升。市场煤价格由2000年140元/吨涨到2005年的200多元/吨,有的地方的煤坑口价已经是300多元/吨。电煤价格也由2000年的146元/吨上涨到2004年的168元/吨。煤炭价格的直线上升,刺激民间资本纷纷进入煤炭行业,煤炭企业个个超产,小煤窑死灰复燃,煤矿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二)我国煤炭资源管理体制存在诸多问题

1.多头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我国煤炭行业管理基本上是分级管理。2003年国家机构调整以后,中央一级的行政管理主要是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6个部委进行管理。国家6个管理部门除对外贸易、煤炭定货等职责主要通过中央一级行政管理外,其他如规划、项目建设、投资、坏保等均由中央和地方按照级别实施管理。安全监察采取中央一级管理,但各主要煤炭产地都设有安全派出机构,具体负责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这就形成各机构有利时都抢着管,没利时都推诿,形成煤炭资源管理的混乱状态。而且,各部门之间利益协调比较难,花费时间长,给地方煤矿、小煤矿有机会钻国家制度的空子,安全隐患严重。2.国家对煤炭行业的干涉以行政手段为主。国家从2001年1月1日开始全部放开煤价,煤炭产品全部进入市场调节阶段。但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有关煤炭保障出现新情况或发生新问题苗头、通过正常的经济政策调整不能及时奏效的前提下,国家一般会通过行政手段,协调生产、运输、用户等多方面关系,使之达到新的平衡。2003年――2006年的电煤合同都是通过行政手段达成的。3.煤矿安全治理呈“运动式”“一刀切”。我国目前对煤矿安全的治理主要是:一旦一家煤矿出事故,周围所有的煤矿都要停产检查,或者干脆关闭附近的所有煤矿(广东省关闭所有煤矿)。对于那些安全措施齐全的煤矿被“株连”,这是对煤矿安全的负激励,与我们的目标背道而驰。由于煤矿分布的不均匀,以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官员的指标之一就不是很合理。

(三)我国不同所有制煤矿的差距

从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情况来看,呈现出:乡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最高,国有重点煤矿次之,国有重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最小。这种随不同所有制变化的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变化特征与我国不同所有制煤矿的安全投入、监管力度不同造成的。国有重点煤矿曾经是中央直接管理的煤炭企业,其生产运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有重点煤矿在安全投入、生产管理、安全监督等方面都是所有煤矿中投入最多的。国有重点煤矿在1996年,采煤机械化程度就达到了。73.27%。但2002年,全国煤炭生产中,手工采煤、爆破采煤和简单机械采煤占40%以上,绝大多数小型煤矿采用手镐落煤、人工搬运等原始生产方式采煤,生产工艺及其落后。那么,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在乡镇煤矿也就不足为奇了。20世纪80年代,中央政府号召煤炭勘察设计单位和国家大小煤矿学习全面质量管理理论,提高煤炭勘察设计的质量,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高生产效率。并由当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验收委员会于1998年8月22日至:12月8日对沈阳、西安、选煤、兖州、济南、重庆、武汉、合肥、太原、邯郸、石家庄、北京等12个甲级煤炭(矿)设计研究院和长春煤矿设计院(乙级)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达标考核验

收。进一步巩固了国有煤矿的安全生产。1998年,随着原国有煤矿下放到地方,国家逐渐取消了过去长期实行的对煤炭行业的专项贷款。由于没有同时出台相应的经济、金融配套政策,煤矿安全投入完全靠自有资金;由于煤矿收入不好,就挤压安全投入。到2005年年底,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欠账689亿人民币。同时,中央政府开始将矿业权有偿出让(4元/吨,我国的资源补偿费远远低于世界标准),法律监管还不完善,给“官煤勾结”有机可乘。这几种因素致使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不健全,以重工业为发展特征的背景下,煤矿安全事故是由许多因素综合在一起导致的。而这样的前提背景是不可能在很短时间内有大的改变。要在这样的背景下降低煤矿安全事故,只有从煤矿的管理上人手,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逐渐完善煤矿安全制度,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同时,大幅提高煤矿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成本,引导煤矿加大安全投入,重视煤矿安全生产。

二、几点对策

第一,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加快煤矿安全制度建设

我国现在处于煤矿安全事故的高发期――经济飞速发展,经济体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加快适合经济发展的煤矿安全制度建设是治理煤矿安全之本。

第二,加大科学技术研究投入,加强与开采煤矿有关的基础学科建设,加快技术转化应用的速度,使科学研究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

力争每一个煤矿都要能配备相应数量的总工程师、技术人员,负责煤矿生产的技术安全。由他们对矿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教矿工遇到安全技术问题时如何处理以及如何自救。

第三,完善现有法律,加大法律的惩罚力度

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法律的威慑力不够。应该对煤矿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加大经济处罚的力度,加重刑罚的力度,真正做到“罚的倾家荡产,判的无出头之日”。

第三,充分运用经济手段积极引导煤矿加强安全建设、安全管理

中央政府积极充分运用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积极引导煤矿企业加强安全技术研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快设备更新、重视安全科学管理,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加大对煤矿安全事故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力度。把矿主的经济利益和煤矿安全生产挂钩,把员工的工资、奖金与煤矿安全生产挂钩,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篇10

一、前言

在任何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安全都是首位的,在施工过程中我们要保证施工的安全,塔机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是一项必不可少的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又属于高空作业,因此,我们要加强塔机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建筑工程中塔吊使用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的迈进,经济运行步入“新常态”,粗放增长的模式将一去不复返,国内建筑市场、工程机械市场正在变化,新形势下的塔机安全与使用管理面临新的考验。变频技术在塔机上的推广一定程度上顺应了当下的需求,它能提高塔机的整体性能,起到节能降耗的作用,同时又提高了塔机的安全性。然而变频器本身价格相对较高,其后期维修的费用和便捷性也是用户顾虑的问题。今年7月,超强台风“威马逊”相继袭击了海南省、雷州半岛以及广西沿海等地区,横扫了广西钦州、北海和防城港三市,成为41年以来袭击我国华南地区风力最强的台风。据不完全统计,上述地区的建筑起重机械倒塌数量达310余台,给当地造成了重大损失。台风过后,当地建筑起重机械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派出了专家调查组进行实地调研考察。本期专稿《“威马逊”能否吹醒塔机管理者》一文为读者呈现了大量细节,通过专家调查组对现场调研掌握的一手材料,以逆推的方式剖析原因,查找出导致塔机倒塌的真正根源,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为监管部门采取更为有效的管理手段提供借鉴依据,最终促进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近年来,各地高大建筑兴建速度不断提升,塔吊在施工中得到广泛使用,对塔吊的经济适用的选型,以及加强对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对现场操作人员等安全监控,对于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建筑工程的事故隐患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因此现对塔吊使用管理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1、塔吊使用的经济适用性。塔吊的使用具有覆盖面广,塔吊的效率比较高,塔吊的起升高度大,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可以满足任何建筑物的高度。因此施工单位因根据工程特点以及工程的进度,选取较经济的塔机型号来满足工程进度。

2、塔吊使用的安全性。因塔吊属于特种设备,塔机自身重心高的原因,塔吊自身安装,拆卸作业属于高空作业,危险系数大。塔吊在使用时也给施工带来了较大危险,每年各地由于塔吊引起的建筑事故频繁发生,这不仅造成了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还造成社会的重大影响。

三、塔机事故

事故塔机为一台2012年出厂的QTZ63型塔机,事故发生时塔机正在进行柱钢筋吊装作业。起升高度在距地面1~2m时,塔机第七节起重臂(拉杆吊点前,悬臂部分)突然向下弯曲,信号工指示操作工赶快落钩,小车随滑至前臂端部,吊装的钢筋触地后塔机前臂端部上下反弹。据操作人员介绍,吊装时起重小车在距臂端5m左右的位置。事故发生后,现场对吊装材料进行清点,总重约1.2t。

四、事故分析

从事故塔机起重臂损坏类型和现场检测变形特征来看,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第七节起重臂两侧面受压斜腹杆失稳。根据制造厂家提供的设计图纸(现场检查,与实物基本一致)进行结构验算,在事故发生时的实际荷载作用下,第七节臂受压斜腹杆强度和稳定性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但现场检验发现,第七节起重臂局部一根受压斜腹杆事先已断裂。如果事故发生时吊点在腹杆断裂处或其前部(靠近臂端)某处,另一侧没有断裂的斜腹杆将承受偏载,其稳定性将不能满足要求。而根据操作工提供的口述,事故发生时小车位置距臂端5m左右,这一位置与受压腹杆断裂部位基本重合。考虑事故塔机起重臂上没有幅度标示,现场人员目测就可能存在偏差,判断事故发生时吊点位置在腹杆断裂或其前部某处。经分析事故基本经过大致为:在腹杆断裂处或其前部(靠近臂端)某处起吊钢筋,起升冲击首先使断裂腹杆旁的另一受压腹杆瞬间失稳破坏;紧接着第七节臂变形下垂,变幅刹车又不起作用,起重小车快速滑向臂尖;起重吊钩瞬间下降和撞击又造成起升钢筋瞬间“脱钩”,瞬时的荷载释放引起起重臂上、下振动。

五、塔吊安全使用管理的措施

1、用塔吊要严把质量监控关从源头上分析,从进场验收开始。因此,使用单位要防止报废塔机进场,对出厂资料进行检查验收;要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导致结构件变形,影响塔吊安全;要防止无合格证,无出厂证明,无备案证的塔机进场。

2、要对塔吊的安装质量进行验收控制。塔吊安装完成要进行自检验收,验收合格后,申请专业的检测公司进行首次检测,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监督整改,合格后到监督站办理使用登记后才能使用。并对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检测及整改有完整的资料入档。

3、在塔机运行的过程中要建立起完成的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化管理来规范操作,提高安全意识。特别是塔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司机、指挥人员、司索人员等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塔机的维护和保养制度,塔机的交接班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要做到塔机管理制度要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制,使各项安全规章落实到实处,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违章指挥,吊物前必须对每一吊进行重量估计,不盲目起吊,夜间作业一定要做好照明等。

4、要对上岗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持证上岗。运行过程的控制塔吊管理主要是人的因素,要保证操作人员充足,要求操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了解机械构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机械原理、保养规则,熟悉掌握塔吊的技术性能。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后才能上岗,要经常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要有高素质的人员,需要不断的培训。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针对性。对塔机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不能只针对主要的安全技术理论进行培训,还要不断加强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还要不断的检查培训的效果和培训的质量,重点是要通过培训是操作人员能有预防事故能力和安全操作的能力,在发生事故后能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及时的解决,避免隐患事故发生,小事故扩大化,大事故不可控。

5、行业监督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监督管理措施,要全过程、全方位的进行监督。检测机构要规范市场,做到公平公正的竞争,要按规范检测,不搞形式化。

6、设计留下充足的安全裕量。当前使用的塔机设备由于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造成塔机设备存在安全控制能力较差,因此,在塔机设计的过程中就要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提高塔机设计的标准,加大基础的标准的安全系数,通过安全系数的提升来提高塔机的安全控制能力。

7、智能化管理

塔机智能化监控管理平台包含塔机性能参数、工作参数、生产信息、销售信息、售后服务信息、用户信息等多种与塔机有关的详细信息。升级后的塔机智能化监控管理平台包括系统登陆、塔机管理、塔机监控、生产管理、销售管理、售后管理、用户管理和系统配置等多个功能模块。

六、结束语

在塔机使用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进行必要的管理,通过安全管理来提高塔机运行的安全,满足连续生产的需要,保证建筑施工的正常进行。

篇11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我们国家的矿产资源的种类丰富,数量较多,属于矿产资源强国,然而,由于国家人口数量巨大,导致人均的矿产资源拥有量较低。现如今,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也在迅速的增加,可是同不断增长的矿产需求相比,我国的金矿开采工程技术远远落后于某些发达国家,金矿开采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也处于逐年上升的过程,这不仅损失了国家大量的经济财产,还严重威胁着金矿开采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此同时,虽然我们国家的矿产资源总额较大,但由于金矿开采工程的技术效果不佳,使得国家的矿产资源的开发使用率极低,造成了极大地资源浪费现象。以上的种种对于发展我们国家的金矿开采工程,提高我们国家经济实力,壮大我们国家的发展力量都是有害的。

一、我国金矿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1.现场管理不严。部分金矿企业领导与管理人员忽视金矿开采的安全性,没有实地考察,对问题缺乏了解且存在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的现象。现场管理的不严格造成工作纪律松

散,违章、违规操作的情况屡见不鲜,这是导致金矿安全事故的一项重要原因。

2.检测设备不健全。部分金矿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报警断电仪和监测设备的安装;有些单位虽然配备了相关设备,但缺乏及时、有效的维护,作用十分有限。

3.技术管理混乱。部分金矿矿井长期存在许多重大安全隐患,甚至在设计之初就有安全问题滞留,且在金矿开采过程中又未进行及时的整改,增加了金矿采矿的风险。

4.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大量一线工人,尤其是农民工群体,是金矿采矿安全事故中的主要受害者,但往往他们中的一些人也是事故的自接责任人。由于安全培训的缺乏或流于形式,采煤工作者整体素质偏低的情况迟迟得不到改善,进而造成金矿安全事故频发。

二、优化金矿采矿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防范措施

因金矿开采的工作环境特殊,作业条件具有不可知性和多变性,是一项危险性较大的工作。为做好对金矿开采安全事故的有效预防,实现对金矿采矿安全管理的进一步优化,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平衡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金矿采矿过程中,应将“安全第一”作为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短期看来,金矿开采重视安全性会对企业提高效益起到一定限制作用,但安全性的提高与效益的提高并不是不可兼得的,这要求金矿企业管理者平衡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以在保证金矿生产安全性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

2.落实基层班组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在安全管理规划中纳入班组建设,以扭转其轻安全、重生产的倾向,可以为金矿开采安全性夯实基础。同时,通过有效班组考核等机制,

可以为班组提供一个具体、科学、规范的平台,并鼓励班组进行自查自纠,从而给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此外,班组还要兼顾安全检查工作,保证金矿采矿中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指示指令得到贯彻落实。将基层班组建设作为金矿采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心,从标准、考核等环节入手,建立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认真实施,从而为煤矿采矿安全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3.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有效提升其综合素质。安全教育是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在金矿企业中应抓好对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通过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强制培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提升其综合素质,从而为金矿安全开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

4.依靠科技提高金矿开采的安全水平。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金矿安全采矿的实现要求有效应用科技,并以此来推动金矿采矿安全管理水平的稳步提高。因此,金矿企业应确立“以人为本,科技兴安”的新时期战略,积极促进新装备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对生产环境进行进一步优化,从根本上预防事故的发生。同时,金矿企业在取得效益的同时,要不断增加安全性方面的投入,促进装备水平的不断提高。

为了解决金矿开采工程中的安全问题,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在金矿开采工程中要坚持安全第一。在经济效益的引导下,当前许多矿业的开采都已经济利益为首,这是必须要纠正的错误观念。要做到“安全第一、生产第二”。每一个作业的人员都要有维护自身安全的意识和常识,同时与金矿开采工程相关的人力、物力、设备,生产等方面都要优先满足安全的需求,达不到这项指标要求的单位都要禁止开采。这是保证矿业矿业开采安全的硬性指标,必须贯彻落实到实处。其次,金矿开采工程中主要领导要对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与负责。从直接的安全责任负责人,到间接领导层,都要对矿业开采过程中安全隐患时刻监管和督导,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事故的发生,即使在发生的基础上也要把损失降到最小。根据国家规定的安全法律条文严格执行。第三,积极预防安全问题。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要做到安全问题的及时解决,就要求我们对可能引发的安全问题因素详细掌握,根据数据分析和经验教训,提前制定不同程度的预警方案,事故发生时可以及时的制止。对于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定要严厉追究责任,找出事故原因,并进行数据备份,为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依据。而对于矿井管理者的严惩可以起到警醒的作用。目前我国金矿开采工作中层出不穷的安全问题也与对管理者的纵容态度有关系。我们应该高度重视金矿开采安全工作 ,加强安全预防控制及队伍建设 ,严格遵循安全管理要求 ,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从而不断提高金矿开采安全管理水平。

5.开展有效的安全监查工作。在金矿采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安全监查工作的作用十分关键,要求各级领导应积极配合、支持监查工作,保证相关人员监查职责的履行。具体而言,可以推行安全信息监控与安全责任监控,针对各个地点或班组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安全管理人员上岗情况开展循环的动态控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可能地消除人、物和环境的不安全行为、状态及因素。

6.生态保护是提供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所以我们要不断提高我们的生态保护意识,同时运用科学的处理方法来缓解自然与金矿开采工程之间的矛盾。

结束语

综上所述,解决矿业中普遍存在的各种问题,关键在于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要深入解决采矿工程中各类问题就要加大对采矿人员的培养力度,全面提高采矿工程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金矿开采能力,降低风险。人才决定技术,人才决定理论,在配合相关的国家规章制度的管理和基础设施的完善,我国矿业工程中存在的一些列问题必然会得到妥善的处理,金矿开采业也会随之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l]衣云建.金矿开采安全技术的探讨及展望[J]城市建设,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