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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报告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7-18 22:00:44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报告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报告

篇1

一、有关“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专项排查的工作部署

为了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推动银行业**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金融单位更加责无旁贷的肩负着落实乱像治理和合规建设的主体责任,特针对分公司的“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排查方案召开了专项会议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以*总为组长,**部**经理及其他部门负责人为组员,**总要求*部要带头负责指导开展小组监管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整体中介市场乱象整治的工作部署。同时,拟定了《**中心支公司关于整治乱象和合规建设的工作方案》,该方案强调了本次整治乱象和合规建设专项工作第一责任人为*总经理,并对**自查自纠工作负最终责任。

**管理部负责职场宣传布置工作及内勤教育培训活动。培训部负责外勤人员的宣导教育工作,制定外勤宣导工作计划,并对培训宣导情况进行阶段总结。个险部根据监管、分公司自查范围、重点,负责制定个险渠道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对照自查工作分工表,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建立相关制度,落实本次自查整改工作各项内容。**管理部为本次自查整改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总体方案的制定及下发,同时负责统筹本次自查整改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与各部门、分公司进行沟通协调,配合**各部门完成自查整改工作。

本次排查工作重点主要通过对照**年深化整治市场乱象工作自查发现问題整改及问责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对**年工作进行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乱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风险,审核针对销售理赔、业务财务等数据进行排查的工作底稿和报告。

二、**中介市场乱象整治的自查方案和实施情况

**.销售理赔排查

针对在销售理赔中的过程中存在欺骗、隐瞒、误导等问题,违规销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产品等现象,**管理部与培训部共同对**的所有培训课件及培训档案进行了排查,**目前所使用的课件共有**个,其中新人班课件**个,产品课件**个,都是总公司下发的制式课件,同进**对所组织的**期新人班、**期回炉班、**期同业班的档案进行排查,经排查**的培训课件与培训档案符合公司的要求,未发现**有擅自设计课件,业务人员擅自设计、修改、印制宣传资料,擅自使用含有误导内容的宣传资料及产品信息的情况。

为了防止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利用产品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同时对自保件、保单借款和退保情况进行了排查,**年**月至**年**月**自保件累计*件,占比**%; 截止目前该排查期间没有客户办理保单借款,其中有**件正常退保并为亲办退保手续;**目前客户回访成功率能够达到**%,对*自保件进行排查发现理财型产品**件,保障型产品*件,未发现问题。

**.销售乱象

**保单生成系统为分公司系下系统,所售产品均为*名下所有,面访**各营服的营服经理、内勤、部经理、**名组经理、**名入司半年以上的业务人员以及随机回访公司客户共*余人。*排查区间自**年**月至**年**月,累计新契约保单**件,其中投资型产品*件,保障型产品**件,保障型产品占比*.**%。从投保的产品来看**的产品宣导及日常培训侧重于保障型产品,未发现有业务人员虚构**理财产品,或将**产品伪造成理财产品进行销售的行为。

财务部调取了**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内财务系统数据与个险系统数据进行核对,该期间所有**笔方案投产比,未发现有超出预算现象,查看**笔方案对应的业务报销类方案、业务招待、培训费报销所必须的签到表、照片,及核对预算投产比是否与报销一致或高于预算投产比等资料,并未存在客户“吃回扣”返还现金礼品等报销信息单据或者可疑开支。

针对拒不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金义务,恶意拖赔惜赔等违法行为,运营部调出期间所有保全、退保业务。**年**月至**年**月**自保件累计*件,占比*.**%。 截止目前该排查期间没有客户办理保单借款,其中有**件正常退保并为亲办退保手续;**目前客户回访成功率能够达到*.*%,对*自保件进行排查发现理财型产品**件,保障型产品*件,未发现问题。抽查*份和客户、在职业务人员联系确认,占比为*%保单不存在拒不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金义务,恶意拖赔惜赔的问题。

财务部调取了该期间内所有的发票开具共*份,通过将开票软件及留存发票申请表发票记账联,个险核心业务个人保单数据,包括缴费金额,险种,缴费日期,保单号等资料进行核对,并未发现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问题,抽查比例为*%。

**.业务财务数据

个险部调取了渠道系统中*年**月至*年**月的**件保单。抽查**年**月-**月的保单*件占比为**.**%,其中退保件**件(含**件自保件),经核查不存在虚挂应收保费现象。

**年**月**日至**年**月*日投保清单共计*份,抽查*份,占比为**%。公司针对客户投保资料严格按照制度审查,一旦发现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单据第一时间下问题件进行提醒,不整改则拒绝核保通过。所以并无投保信息虚构的现象发生,但经过每个月的检查发现存在一些客户身份证信息过期现象,现已提醒更新并持续追踪。

针对承保理赔档案资料不真实、不完整问题,运营部投保清单共计*份,抽查*份进行核对主要核对的客户投保资料(投被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户口簿和出生证明等资料),占比为**%。其中没有客户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投保信息虚构的现象存在;大额理赔共计*份,抽查*份,占比*%,全部信息真实,理赔调查完成有效;排查自查工作期间的相关退保及续期现金缴费共计*份,抽查*份,占比**%。客户均表示为知情,不存在违规问题。

财务部调取了该期间内所有的发票开具共*份,通过将开票软件及留存发票申请表发票记账联,个险核心业务个人保单数据,包括缴费金额,险种,缴费日期,保单号等资料进行核对,并未发现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问题,抽查比例为*%;抽查了该期间内报销单*笔,抽查比例为*%,通过查看业务报销类方案、业务招待、培训费(签到表、照片),及核对预算投产比是否与报销一致或高于预算投产比等资料,并未发现存在编制和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的现象。

我司自*年**月*年**月共计上岗人力为*人,目前在职*人。个险部以工号*-***为区间抽取外勤上岗资料*份,占目前在职人力人数的*.**%。核对这*份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经核实均为真实有效信息,不存在虚构中介渠道从业人员资料等现象;排查自查工作期间的相关退保及续期现金缴费共计*份,抽查*份进行回访询问退保及缴费相关问题,占比**%。客户均表示为知情,排除串通中介渠道挪用、截留和侵占**费的套取资金可能性,进而排除向相关机构、人员暗**付利益等的违法行为。

三、**中介市场乱像专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

通过此次专项风险排查,*已营服为单位进行了细化排查自查,暂无发现风险隐患,但根据排查方案完善了相关制度,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好为公司发展的保驾护航。

四、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篇2

民生y行30亿元假理财案发

只是冰山一角

背靠银行的良好信誉,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一直是低风险偏好投资者的理财首选。近期,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的150名私人银行客户意外地发现,他们此前在该支行购买的保本保息理财产品原来是假理财,系支行行长张颖等人伪造,总规模高达30亿元。

民生银行已向公安部门报案,该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涉嫌违法行为。4月13日,张颖被公安机关带走。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这些理财文件由民生银行正式出具并加盖公章,因此民生银行有义务兑付本金及收益。根据投资者所提供的产品资料,私银客户购买的航天桥支行的理财产品,在形式上属于从其他投资者处受让民生银行发行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这些理财产品多数以“非凡”系列XX期命名(也包含其他名称,比如一位投资者购买的产品名称为“结构性存款H-1”)。行长张颖及其他该行工作人员向他们推荐该产品时称,该产品保本保息。《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显示,协议转让方为自然人崔华琦、池会杰、王静等,转让份额不等,投资起点为人民币300万元,转让标的名称“非凡资产管理保本第XX期私银款”等。转让款由“新投资者”直接打给“原投资者”的个人账户。《转让协议》中,除了转让方、受让方分别签字外,还加盖有“中国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储蓄业务”的公章。

本案中,从法定代表人的角度而言,张颖作为航天桥支行行长,其以航天桥支行对外从事的民事活动由民生银行承受,理财产品的购买人有理由相信张颖及航天桥支行的其他工作人员有权、其行为代表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理由如下:

(1)理财产品的购买人在购买上述产品时,是在航天桥支行的交易场所内完成。

(2)理财产品的购买人在购买上述产品时,航天桥支行根据银监会的要求对签约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

(3)理财产品的购买人曾在同一交易场所以同样的交易方式进行过其他类似的交易。

(4)理财产品上加盖有“中国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储蓄业务”的公章,而从表面上看,客户无从判别公章真伪。

银行监管风暴来得正当时

信用是银行赖以生存的根基,也是银行必须坚守的底线。外有银监会监管,内有合规部门把关,规章制度层层叠叠。但即便如此,还是有人钻漏洞,引发各种违法违规案件,近几年不断暴露出的问题说明监管调整已经迫在眉睫。事实上,在防风险、挤泡沫的背景之下,金融监管层已经在重拳出击。

例如,4月初的短短2周时间,银监会就火速了8个文件,内容涵盖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银行业风险防控、弥补监管短板、开展“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专项治理等方面,开创“史上最严银行业监管季”。

就在密集文件的同期,银监会还罕见地一次性公布了25项行政处罚决定,共涉及17家银行业机构,共计罚款4290万元,部分银行已经做出相应的业务调整。

消除金融风险隐患刻不容缓

金融监管部门在短时间内密集出台如此多的政策确实比较罕见。但事实上,这些监管政策贴合了当前金融风险情况和国家政策导向。

当前,中国实体存在经济结构供需失衡、金融和实体经济失衡、房地产和实体经济失衡等突出问题。而实体经济各种矛盾和压力正在向金融行业传导,不良贷款风险、流动性风险、交叉性金融风险、融资平台贷款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非法集资风险、外部冲击风险不断积累。这就要求人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金融风险的扩散性和蔓延性,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篇3

本文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出发,具体分析目前所存在的风险,并提出合理的化解对策。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它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让原本互不相干的两个行业相互跨界和博弈。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我国互联网金融虽处于起步阶段,但在短短几年内发展非常迅速,究其根源有其必然性。从内在原因来看,中国互联网用户超过5亿人,用户基数多,客户基础大,大众投资理财渠道缺失,而且现行金融体制导致草根金融需求未得到充分满足,会有更多的小微企业和个人需要互联网金融服务。从外在原因来看,监管的缺失虽存弊端,但也给予了互联网企业一定的生存空间。因此,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手段一经出现就获得了巨大的认同,推动了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形式主要有4种:第一种是互联网支付,比如支付宝、微信支付、微博支付等。目前我国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已超过200家;第二种是互联网借贷,在这一方面,P2P网贷,即人人贷,通过互联网平台来撮合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贷款行为,已经发展得很快。截至2014年,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网络贷款公司超过600家,交易额已经超过了500亿元;第三种是互联网融资,众筹的互联网股权融资模式为此类代表;第四种是互联网理财,这类比如余额宝、现金宝等,已成为时下最为流行的互联网理财产品。截至2014年,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互联网理财余额超过8000亿元规模。这些创新业态,推动了金融业的发展。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

1、政治风险

国务院总理在介绍2014年政府重点工作时明确表态,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总理在工作报告中充分重视互联网金融这一新生金融产品,但要求互联网金融必须有节制有底线的发展,新金融产品的诞生最终必须服务于实体经济。此次互联网金融首次写入总理报告,给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道路指出了政策性方向,折射了金融改革的新思路。

虽然拥有宽松的政策环境,但是对于所有互联网金融公司而言,未出台的监管政策都是不确定的因素。采用何种方式监管、监管的细则是什么目前都无从得知,对于互联网金融造成何种影响,都是未知风险。央行去年《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13》报告指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其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突发性有所增加。年报透露,根据国务院指示,中国人民银行将牵头相关部委研究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由此报告可见,央行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管理和整治的初衷和决心,政策风险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将不可避免。对于这种未知的政策风险至少可以预见的是,它很可能直接改变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流程和作业模式,甚至让一些规范性较差的公司从市场上消亡。

所以,虽然在大环境下互联网金融有很好的机遇,但监管细则未出现属于政策风险。想要金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创业者不仅要埋头做事,也要抬头看天。

2、流动性风险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加基金类”的产品不断涌现,各类“宝宝”风行一时,但其中蕴藏着期限错配的风险,也蕴藏着货币市场波动、出现投资者大量赎回的风险。目前已经有几家互联网金融企业显现出这样的问题,投资理财者把钱充值到平台,但是却迟迟买不到理财。打着饥饿营销的幌子的背后,实际上是没有足够的债权进行匹配。这些乱象严重扰乱了市场的稳定性。

3、信用风险

由于网上“刷信用”、“刷评价”的行为仍然存在,网络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会受到影响。另外,部分互联网平台缺乏长期的数据积累,风险计量模型的科学性也有待验证。所以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信息不对称依旧存在。2013年,全国活跃的P2P平台超过350家,全年累计交易额超过600亿元,但也发生了部分平台卷款跑路的风险事件。

4、技术风险

IT技术性安全风险是由于黑客攻击、互联网传输故障和计算机病毒等因素引起的,这会造成互联网金融计算机系统瘫痪,从而造成技术风险。IT技术一直是P2P行业的短板,2014年元旦过后,P2P平台人人贷、拍拍贷、好贷网先后遭遇黑客攻击。近日,国内互联网安全问题反馈平台乌云又曝出某P2P平台系统存在严重安全漏洞,且还有7家P2P平台使用同一系统。

5、经济周期风险

当系统性风险出现的时候,大量实体经济客户面临倒闭和破产,导致其丧失还款能力。微观层面的风控不足以应对系统性风险,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经济周期的风险。按照经济周期的规律来说,通常几年就会经历一次,中国大概在5到8年左右,最近的一次是08年。人人贷、有利网、积木盒子等一大批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都是在2010年前后,甚至2012年、2013年成立,正处于经济周期中的爬坡期,自然发展迅速。但是一旦经济周期出现拐点,甚至金融危机再次降临的时候,各家企业将如何应对?

6、道德风险

互联网金融行业是一个年轻的行业,其中有很多年轻的公司在快速扩张期,人员数量迅速增长,如果此时公司相应的管理和配套机制没有跟上,就非常容易出现人员操作的道德风险。现在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仍然有庞大的线下团队,然而人力密集型企业都存在人员操作道德风险。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确实存在同业攒单的情况,甚至有一些中介就会帮助客户造假,或联合公司内部员工帮助客户造假。

7、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违反法律或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未遵守相关权利义务引起,或者是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立法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或比较落后,现有的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都是为传统金融业务,对于互联网金融不太适合。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电子合同有效性的确认、个人信息保护、交易者身份认证、资金监管、市场准入等尚未有明确规定。故在互联网金融的交易过程中容易出现交易主体间权利义务模糊,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发展。

四、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对策

对于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上述各种风险,我提出如下对应的应对措施:

1、对于政治风险,管理层应建立统一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进行适度的监管,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实时监管,防止风险的过度集聚,同时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扶持力度,抢占未来国际金融市场。

2、对于流动性风险,机构应先建立相关的预警机制。所有的债权与理财的匹配关系需要专人专岗进行管理,需要对所有的匹配关系进行预判,并做好未来三到六个月的资金计划。

3、对于信用风险,应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减少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来规范发展的保障。大力培育我国社会的信用意识,客观,公正的企业,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和电子商务身份认证体系,使诚信成为我国社会的道德基础,以减少信用风险。

4、对于技术风险,需要加强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包括对互联网金融运行环境要进行改进、对数据的管理要加强、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改进运行环境需要从硬件和网络运行方面对其进行改进,加大对硬件安全措施的投入,提高计算机系统的防病毒能力和防攻击能力。保证互联网金融的硬件环境安全。其次对网络运行方面应用分级授权和身份认证登陆来访对非法的用户登陆进行限制;对数据的管理要加强可以通过利用数字证书为交易主体提供安全保障;要大力开发数字签名技术、密钥管理技术和互联网加密技术,从而降低技术选择风险,保证国家金融安全。

5、对于经济周期风险,需要企业具有很强的金融基因,需要对经济周期的系统性风险有准确的预判和预警,在其降临之前做好准备。

6、对于道德风险,公司快速发展时期,应及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奖惩机制。

7、对于法律风险,应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法制体系建设,包括加大立法力度、完善现行法规、制定网络公平交易规则。

五、总结

我国互联网金融尚处初级阶段,市场空间也才刚刚被打开。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隐患多以及法律地位不明确,且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对金融体系安全、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冲击,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已经刻不容缓。总之,我们应充分了解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风险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降低交易主体的损失并保证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有序开展和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作者单位:上海大学)

参考文献:

篇4

互联网保险有多火?用一组官方数字说话:2013年-2015年,互联网人身险保费从54.46亿元增至1465.60亿元,增幅达27倍。互联网财险保费从236.69亿元增至768.36亿元,增幅则有225%之巨。保险渗透率则从1.7%增至9.2%。2015年更是集中爆发式增长的一年,整体保费规模同比激增160%,“触网”的保险公司逾百家。

“金融脱媒”趋势之下,“互联网+保险”被视为重组产业资源路径最短、成本最低、速度最快的方式,不仅保险业内,保险业外的产业资本和社会资本,亦对互联网保险如水赴壑,以参股、产品和平台合作等形式跻身其中。

哲学家休谟的那句名言“理性是激情的奴隶”,在互联网保险领域亦有淋漓尽致的表现。互联网保险在疾行之时屡有跑偏,除了层出不穷的各类奇葩险种,传统保险产品也能玩出新花样,甚至在保险组织形式上也能借互联网搞出“创新”。

互联网保险方兴未艾,鱼龙混杂,很多来自互联网以及其他领域的互联网保险从业者,对于保险以及互联网保险的认识还有待完善,而这决定着其将如何在创新与合规之间找到边界,明白互联网保险的底线所在,即监管层所指的“底线思维”。

正如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金融,互联网保险并没有改变保险的根本属性,其核心依然是保险。一位保险公司负责人指出,无论什么样的保险业态,都要符合三个底线,一是否符合保险原理,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三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这三条底线,亦可用来考察互联网保险是否跑偏。保险监管部门在鼓励创新的同时,不时为互联网保险纠偏,则成为近两年的一项重点监管内容。从近期的互联网保险乱象来看,由主要来自第三方网络平台。 于4月1 4日正式启动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互联网保险整治是其中的重点重点包括互联网保险的经营资质和经营方式。

于4月14日正式启动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互联网保险整治是其中的重点。《财经》记者从接近监管部门的知情人士获悉,本次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互联网保险的经营资质和经营方式。 “夸克”之虚

近来,一个叫“夸克联盟”(下称“夸克”)的网络互助平台被媒体竞相报道,通过旗下顺为资本对其运营方保保集网投资了1000万元的小米科技董事长雷军,也因此“躺枪”。

“夸克”受到关注,缘于本月初保监会财产险监管部在内部报送的《建议关注互联网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存在的风险》(下称“建议”)中,对其进行了点名批评,认为这是目前“互联网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典型模式”。

“夸克”是什么?去年12月的腾讯南极圈第八期极创营上,作为学员的保保集网创始人翟亮曾介绍,保保集不做传统保单的“老鸨”,在同样保障的前提下,价格只有传统商业保险的一成到三成。“夸克”是其一个“爆款”产品,核心理念是“网络互助”,号称零利润、透明化运营,会员只需缴纳9元初始金。

截至目前,夸克的会员已达47万人左右,保监会在“建议”中提到,目前夸克的资金池规模已达400万元。

如果按上述保险公司负责人提出的三条底线原则来分析,“夸克”和保保集实际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美好。

首先,夸克的“互助计划”仅收取小额初始金,未通过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不能体现保险等价原理,与保险产品有本质差异。夸克的“驾车风险互助计划”收取的初始金仅有9元,却提供30万元和50万元的保额。根据夸克的介绍材料,每次被扣除均摊费用后,会员需为账户充值。只要账户余额大于3元,便可在保障年龄范围内一直享受保障,每人每年需缴纳100元-300元左右。

该互助计划的会员为3万人,互助金总额仅为34.38万元,只要一人出险便可用尽目前的互助总额,根本不足以覆盖风险补偿,保险的等价原则无从谈起,亦不符合最基本的商业逻辑。

夸克声称“救命钱,不该被盈利”,另一家打互助保险概念的抗癌公社亦声称不赚取传统保险公司的死差益、费差益与利差益“三差”,“解构了传统的长期寿险”。

其实根据美日等发达国家的做法,相互保险公司虽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可以实现盈利,利润主要源自保费形成的保险基金的投资所得,其经营盈余作为盈余公积金或准备金用于充实保险基金或分配给投保人。因此,所谓“解构传统保险”无从可言。

根据保监会去年的《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相互保险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办法,皆适用于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且须符合偿付能力管理的要求。

更重要的是,保保集的经营主体上海卓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并不涵盖保险以及保险服务,换言之,其已突破了工商部门对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因此,夸克被保监会认为从成立背景、人员构成和管理方式上,都属于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

对于如何界定“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早在2012年保监会便在《关于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问题的复函》中予以明确三个判断标准:符合商业保险特征;以保费以外名义向社会公众收费;承诺给予保险金赔偿、给付责任或其他类似风险保障责任。

从“夸克驾车风险互助计划”来看,其以会员费名义向公众收费,承诺出险时对超出商业车险限额部分以人伤和车损分别给予30万元和50万元赔付,已构成承保和理赔之实,而其经营主体并无保险经营资格。

除了夸克和抗癌公社,还有“e互助”、必互全民互助计划和壁虎互助平台等,壁虎互助平台更是打出国内首家“互联网相互保险组织”的旗号,必互则号称要“重新定义保险”。这些所谓的互联网相互保险甚至被认为是相互保险的2.0模式。

这些打着“互助保险”概念的平台,对于保险原理以及保险组织形式的认识并不透彻甚至有所曲解。比如,抗癌公社人士曾对媒体表示,抗癌公社是互联网互助社区,只是用了相互保险公司的理念,“一直认为它不需要牌照”。

无论是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还是互联网保险公司,目前都是实行严格的牌照准入制度,而第三方网络平台亦应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根据2015年2月保监会的《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相互保险组织亦实行牌照准入制,其设立程序,适用于保险公司设立的一般规定。需经保监会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其名称中须有“相互”或“互助”字样。此外,一般相互保险组织的初始运营资金不低于1亿元,专业性、区域性的相互保险组织,则不低于1000万元。

除了2005年由国务院特批成立的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并无其他相互保险公司获批。据了解,在相互保险组织问题上,保监会与国家工商总局还有待达成最终共识。今年2月,保监会相关高层人士曾赴国家工商总局,沟通相互保险组织的有关问题。

据了解,一个需要厘清的问题在于,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资本金的概念,而是采用初始运营资金的概念,这部分资金属于保单持有人权益,和工商部门对于一般股份公司或其他形式工商企业的注册资本的要求不一致。2007年阳光相互保险公司办理年检时,就曾遇到这种困扰,最后只得调整资产负债表,将初始资金转为资本金处理。相互保险公司如何与相关法律和制度相衔接,有待明确。

在保监会正式下发相互保险公司牌照之前,任何擅自经营相互保险的行为皆属违法。今年4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联合下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其中一条便是禁止个人和未依《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保险组织经营保险业务,对保险市场准入将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早在去年10月,保监会对假“互助保险”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现象已有警醒,了“关于‘互助计划’等类保险活动的风险提示”,指出现有“互助计划”经营主体未纳入保险监管范畴,部分经营主体的业务模式存在不可持续性,蕴含一定潜在风险。

更大的风险在于,相互保险可能成为骗人钱财的工具或载体。保监会在“建议”中提出,部分机构、网站或个人将虚设的“互助计划”包装成相互保险,在互联网、微博、微信平台销售,采用低门槛、先收费、无服务的形式,“可能诱发诈骗行为”。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如何对夸克定性,有待进一步探讨。 P2P之累

近年来,P2P业务的火爆,也不可避免地引起保险公司对这一领域的兴趣。多家保险与P2P平台开展了多种合作,“P2P+保险”俨然成为新的互联网保险创新之举。

据了解,P2P平台与公司主要的合作方式有账户、资金、交易安全保险,借款人意外险,抵押物财产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等四大类。其中,账户、资金和交易安全保险是主要合作方式,有57家为P2P平台承保,比如,阳光保险与拍拍贷、麦子金服等合作了交易资金损失保险,人保财险则与e租宝的运营商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了账户安全责任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则被视为真正的“P2P+保险”的模式,用以解决项目兑付事件产生后的投资者追偿问题。目前参与的有20余家,而为平台本身提供保障的只有3家,比如去年米缸金融与天安财险、小赢理财与众安保险,都是为其平台上所有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全额承保。

随着P2P平台违约事件频发,保监会亦加大了对险企与P2P合作特别是保证保险的监管和风险提示。今年1月《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禁止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互联网平台合作。

3月,一份名为《关于报送为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保险保障业务有关情况的通知》的文件,下发到财险公司,要求其详细报送与互联网金融平台投保情况的数据。与此同时,有消息传出,与P2P平台合作最多的阳光保险被要求清退和暂停与P2P合作的业务。阳光保险集团人士对此回应说,公司只是根据业务需要有所调整,并未全面停止或暂停与P2P平台的合作。

据知情人士透露,保监会近来加强对P2P平台保险业务的监管,是因为受一些跑路P2P平台的影响,相关的保险公司为此发生了较大的赔付。

P2P平台最大的风险在于信用风险,很多P2P平台与保险公司谋求合作,意在让保险公司为其提供信用增信。

一家与P2P平台开展业务的财险公司的人士表示,保险公司主要与P2P平台开展的是交易(账户)资金安全保险,但由于一些P2P平台经常夸大宣传甚至吹嘘有保险公司“兜底”,私自扩大保险增信范围,用来骗取消费者的信任。

这种虚假宣传的结果,往往变成保险公司为此“买单”,为了企稳,本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也只好给予了赔付。“和P2P平台合作就像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就踩了雷,以后我们对这类业务会更加谨慎,能不做的就不做了。”上述财险公司人士表示。

去年10月,招财宝首次出现逾期事件,天津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一笔项目逾期1.22亿元,为该项目提供信用保证保险的是大地保险。不过,最终融资方、项目信息推送方等各方协商之后,由融资方还款,逾期问题得以解决。 万能险之乱

在互联网保险领域,近两年来屡受监管纠偏的当属万能险。数据显示,2015年的网销人身险之中,理财型占比高达83.2%,其中万能险成为主力险种。

与传统万能险相比,在互联网渠道销售的万能保险有新的玩法。比如,将保险期限碎片化,长险短做,一年后自动退保[“领取(退保)授权”],滚动发行。而更“高明”的玩法则是把万能险拆解成短期碎片化产品,对接P2P产品,直接打通万能险和P2P之间的壁垒。

招财宝平台的“变现”功能,便是这种玩法。招财宝对变现功能的官方定义是:以平台上的一笔可变现资产作为还款来源,发起一笔个人贷借款,保险公司为该借款进行风险管理,其他平台用户购买该笔个人贷借款,发起变现的用户由此获得现金,其变现成本是平台服务费和保费,而变现利率可自行修改。

“换言之,变现是由投保人通过个人贷平台,以保单为抵押进行贷款,在到期日,投保人一边结算保单(自动退保),一边把钱还给个人贷投资者。有理财经理分析指出,这个变现功能其实是通过一个新的产品包装了原有的投资产品,把万能险包装成为保本保息的贷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堪称“金融创新”。

在一些理财圈子里,这类万能险投保人甚至被叫作“变现黄牛”,专门疯抢招财宝平台上的万能险,普通投资者根本抢不上。

变现虽然可以令投保人取得一定收益,但风险在于,通过投保、变现、再投保、再变现,实际上等于加了杠杆,总负债额滚动放大。一旦一方违约,便会产生连锁反应。

为该类产品提供保险风险管理的是众安保险,作为增信机构提供本息兑付增信措施,即对每一笔变现提供保险,如果收益达不到触发违约,便由其先行给付给个人贷投资者。去年众安保险获批的四款投资型财险产品中,便有一款投资型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安全保险。

2014年8月变现功能上线以来,在招财宝平台销售的万能险的发售和变现规则已多次修改。比如从2014年10月15日到2015年5月7日,只能以2.5%的最低保证利率计算可变现金额。2015年5月之后,又将“预期收益率”改叫“历史年化结算收益率”。

招财宝每次修改变现规则和平台上的万能险下架的动因,便是保监会的监管棒喝。自2014年以来,保监会已18次对万能险结算利率较高、存在销售误导等问题的15家保险公司采取了监管措施,纠偏之频亦属少见。其中,2014年10月和2015年9月,在保监会摸底之后,网销万能险出现大规模下架潮。

招财宝上的万能险仍未上架,根据招财宝最新的变现收费规则调整公告,自4月16日起,按借款类产品和非借款类产品分别收费,分别差别化收费。其中,包括万能险在内的非借款类产品以每半年为维度,按变现次数确定两档不同的变现费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对媒体表示,保监会近期将在系统内开展万能险的风险排查。一位保监会相关人士透露,这次风险排查是面向所有经营万能险的人身险公司,目前正在开展之中。 创新与监管之槛

互联网的基因之一是创新,互联网金融勃兴以来,相关的产品和模式创新层出不穷,亦不乏“赏月险”、“熊孩子险”、“好人险”、“跌停险”等名目新奇的奇葩险种。

互联网保险的核心仍是保险,互联网虽然重新定义了保险大数法则,但可保原则、保险利益原则、等价原则以及最大诚信原则这些基本的保险原理并未改变。而一些奇葩险,却恰恰显现出设计者对保险原理理解的不到位及对于风险管控意识的缺失。

曲速资本近日的一份互联网保险报告指出,互联网保险创新应指向真正的保险需求,打造符合客户需求和用户场景的实用型保险。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业内都在探索场景化保险,但首先需要明确其定义和要素。在其看来,一个重要要素是产品必须基于保险精算原理。

比如去年3月“OK车险”互联网平台推出的“贴条险”,被保监会认为违反了“等价有偿原理或投保人与标的必须有直接的可保利益”这一保险原理。

根据保监会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并未有“互联网专用产品”的说法,这意味着,所谓互联网保险产品与普通保险产品在本质上并无二致。因此,在“建议”中,保监会提出,对其采取与线下产品一致的监管要求。

去年2月,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兼CEO马云在证监会演讲时表示,做互联网金融要“拥抱行业监管”,让监管层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从而赢得更大的创新空间。

篇5

内容: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毕美家应邀就“扎实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

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韩长赋]

昨天总理用了较大的篇幅来讲农业和农村工作。2013年,我国的粮食生产实现了“十连增”,农民的增收实现了“十连快”,应该说,农业形势好,为保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4年,我们总的思路和目标就是要坚持稳中求进、稳粮增收。为此,我们要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质量安全,更加注重资源环境,更加注重科技和人才。要经过努力,确保粮食生产不滑坡,农民收入不徘徊。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部署做好工作,我们对此也充满信心。[2014-03-06 10:43]

……

[经济日报和中国经济网记者]

关于粮食安全问题,请问韩部长,最近的《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提出,到2020年我国粮食产量要确保稳定在5.5 亿吨以上,这个目标远远低于目前国内的消费水平,这是否意味着我国粮食自给自足的政策有所改变?今后我国是否会进口更多的粮食?“十连增”之后如何继续持续增产?谢谢。[2014-03-06 10:45]

[韩长赋]

你提的这个问题,我觉得你观察得很深入。关于粮食安全的问题,我想用三句话来回答。

第一,我们国家立足国内基本解决粮食的安全问题,这个政策是坚定不移的。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就是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这20个字的核心还是立足国内。就是讲的,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中,而且我们的饭碗主要装中国粮。

方才你讲到,前不久公布的关于食物和营养的纲要,里面确实提出来到2020年我们的粮食产量要保证在5.5 亿吨以上,但是我想说明的是,这个目标指的是谷物,也就是说小麦、水稻和玉米,而且是一个最低的产量。我们2013年的谷物生产是10,855 亿斤,还是低于5.5 亿吨这个指标的,是个最低确保的产量,并不是说我们产这些粮食,我们还是要根据我们的需要和我们的能力,来保证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第二,刚才你讲到,我们是不是要进口很多粮食。这几年我们粮食的进口量确实在增加,但是总量并不大,去年就是1300 万吨。我们国家消费在增长,资源又有限,所以我们会适当地利用国际市场。但是我们基本的是要依靠自己。去年的1300 万吨只占我们国内消费量的2.4%,而且要是真靠大量进口也靠不上,全世界的粮食贸易量只有6000 亿斤,相当于我们产量的一半。大米,我们的第一主粮,全世界的大米只有700 亿斤,相当于国内消费量的1/4,他不可能都卖给我们,所以我们对此还是清醒的。

你讲到这个纲要,确实,我们的《纲要》发表了之后,包括最近乌克兰局势动荡,都引起了国际市场粮价的波动,说明国际粮食市场还是很脆弱的。我们十几亿中国人,不可能靠买饭吃、讨饭吃过日子,所以我们会增加一些进口,但是进口量不会大幅增长。

至于说到已经“十连增”了,以后还能不能保证,这个问题我是有信心的。现在一个不争的事实,全世界都公认的,中国用世界1/10的耕地产了世界上1/4的粮食,养活了世界1/5的人口,这应该说是改革的红利,科技的恩惠,也是中国农民创造的奇迹。

从未来看,我们的信心是建立在这么几个方面,第一个是政策。中央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粮食安全,我们有一套政策体系。第二个就是科技。我们现在科技贡献率已经达到了55%,还会进一步提高,特别是种业,我们把种子当成大事来抓。第三个是基础设施。现在我们的水浇地已经到了51%,我们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经达到了59%,虽然在世界上不算先进,但是这个基础还是能够帮助我们有一定的抗击自然灾害的保障能力。

除此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大措施保护耕地,坚守耕地红线,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描绘一下,前面是政策、科技、设施三大支柱,再加上一个保护耕地红线,就是“筑牢三大支柱,坚守一条红线”,当然还有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提高种粮效益。我想2014年的粮食生产还是可以有预期的,长期还是有信心的。[2014-03-06 10:52]

[中国财经报记者]

我想就财政支持农业四补贴政策提一个问题,自2002年以来,国家相继实施了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农业“四补贴”政策。请问这些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进行调整和完善。另外,据我知道,今年国家将根据粮食播种的实际面积或者产量实施补贴到户试点工作,请问这个试点如何推进?谢谢。[2014-03-06 10:53]

[韩长赋]

关于这个问题,第一,对农业、对农民进行补贴,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因为农业是基础产业,带有很大的公共性、社会性,因为人人都要吃饭,所以农业离政府最近,各国的通行做法都是对农业给予补贴,西方欧美国家,农民收入40%以上都是来自于政府补贴。

我们国家这些年中央重视农业,补贴也不断地大幅增加,我们去年直接补贴已经达到了1600多亿,就是刚才这位朋友讲的“四补贴”。我以为,我们国家农业是基础,农业资源又有限,农民收入又低,可以说农业是弱质的,农民是弱势的,我认为还应该继续增加对农业的补贴。欧美国家是40%,我们的直接补贴占到农民的收入只有3%左右。无论按照我们的国情、政策还有WTO的要求,我们都有很大的补贴空间。

第二,刚才讲到,有些什么情况和问题。坦率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是有些问题,有些情况的。我也听到一些议论,一个主要的议论就是说这些补贴补给农民之后,有些农民不种地了,进城打工了,还拿到补贴,而种地的人反而没有拿到补贴。我们种粮补贴政策目标是补贴给种粮农民的,你现在不种粮了怎么还拿这个补贴呢?当然也不多,一般地区一亩田大概是90块钱左右。这个问题怎么看呢?实际上,当时我们都是希望谁种粮食就补给谁,但是到了基层,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困难,因为农民现在有自的,他今年种粮明年种菜,是自己说了算的,不像过去搞计划经济,说种粮就种粮,所以很难核定每一个农户是种粮了还是种菜了,是种了八亩粮还是十亩,很难考核,而且成本非常之高,弄不好的话,在基层,一些群众不信任某个干部,可能还会带来很多矛盾。所以多数地方的做法都是直接把这个钱按照承包地的亩数打到农民的卡里去了。我以为,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一个可行的办法。这个办法,确实有一部分农民进城打工,甚至不种地了,但是中国现在多数农户还是种地的,而且多数农户还是种粮的,应该说不种粮甚至不种地的得到补贴的比例还是偏小的。

第三,现在我们采取其他的方式,应该说还没有这个方式简便。对农民来说,我的承包地流转给你了,这个钱是补贴给我还是给你,我们两个是可以商量的,给了我,我的土地流转资金就减少,如果给你了,我就会把这个钱加上去,农民是很聪明的。如果一亩地的补贴90块钱给你了,我的租金会相应提高的,所以农民会自己处理的。

下一步的方向,三中全会提出来要改革和完善农业补贴,所以还是要向谁种地谁种粮给谁补贴的方向走。怎么走呢?就是稳定存量,调整增量,向种田能手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大体是这个思路。说稳定存量,讲句实在话,已经打到农民卡里的钱,装在农民口袋里的钱是不能掏出来的,要掏出来是得罪农民的,现在农民对政策满意,那样他可能就不满意了,所以政治成本也是很高的。我前面讲了,农业的补贴空间还很大,今后政府财政还会增加补贴,新增的部分增量要进行调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向种粮大户倾斜,向规模经营倾斜,这样的话,我们觉得会把事情处理得更稳妥一些。我们相信,这样既可以维护稳定,又可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谢谢。[2014-03-06 11:04]

[中央电视台和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

我们注意到,现在已经有很多地方开始试点农村土地流转,但是在这个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想问问部长有没有好的办法,既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又能够保护农民的利益?另外,这个度应该如何把握?最后,我们想问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大家对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怎么改,以及农村土地如何流转也是非常关注的,希望您能给我们一个回答。谢谢。[2014-03-06 11:08]

[韩长赋]

你提的这个问题是个重大问题,也是个热门话题。三中全会之后,大家都高度关注农村改革,因为农村改革是我们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改革里面,核心的是土地制度的改革,因为土地关系可以说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土地的权益是农民最大的一块利益,而且土地问题涉及到城乡的统筹发展问题。

关于土地问题,实际上是三块地,一块地就是方才你讲的农户的承包地,第二块地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第三块地是农民的宅基地。你刚才主要讲的是第一块地,我想从两个方面来回答你的问题。

关于土地流转,我以为,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它需要流转,因为只有在流转中才能更科学地配置,更好地发挥它的价值。第二,有不少农民出去打工了,也有一些户不种地了,所以他需要流转。所以,土地流转我们是提倡的。但是,同时又必须是有序地流转,因为如果无序地流转,出现很多乱象,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现在有一些地方下指标、定任务、赶进度,每年要流转多少,要提高多大比例,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就强迫命令也有了,行政推动也有了,所以农民不高兴,也带来一些地方的矛盾甚至不稳定。所以,在土地流转中不能搞,不能搞强迫命令,要有序流转。

所谓有序流转就是依法、自愿、有偿。我想这里最主要的,一个是要保障农民的权益。因为地是农民的,是承包农户的,流转不流转,什么价格流转,流转多少时间应该由他说了算,流转的主体是农民,不是干部,这一点是必须明确的。我们提倡要依法、自愿、有偿,使土地流转有序进行。

土地流转也不是越快越好,土地的经营规模也不是越大越好。我前面讲了,土地作为要素需要流转,农民种地要一定的效益,需要一定的规模,所以我们要鼓励土地有序流转,要扶持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为什么说不是越大越好,不是越快越好呢?因为流转要和当地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出去多少相适应。第二,要和当地的技术装备水平相适应,包括农民的管理水平,第三要和社会化服务的程度相适应,不然的话可能就成为规模不经济。所以,我们是本着这样的原则来把握这个问题,不能搞,不能人为垒大户,不能搞强迫命令,我们有序地引导流转,合理地实现它的规模,不要走弯路,如果是求急求大,可能欲速则不达。[2014-03-06 11:12]

[快递杂志和中国邮政快递报记者]

韩部长,昨天总理工作报告当中提到要促进物流配送快递业和网络购物的发展,结合此前出台的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当中也提到,要发展优质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您认为应该如何促进邮政和快递企业在农产品和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还想知道农业部何时会出台相应的引导和扶持政策?谢谢。[2014-03-06 11:16]

[韩长赋]

我想先说一点,现在乡村的邮政参与农村的生产资料的流通配送,包括农产品的流通,就是一进一出,我们是欢迎的,而且有些地方是做得很好的,因为它降低了成本。

你提的这个问题,关于农产品的物流问题,也包括生产资料的物流问题,我以为现在是我们的软肋,这个软肋倒不是说没有人搞物流,而是现在流通成本太高。我们经常听到说蔬菜价格涨了,蔬菜价格有很多时候确实涨了,前段时间涨得挺厉害的,最近下来了。但是讲实在话,种菜的并没有得到多少利润,实惠并不多。我曾经跟踪过从海南的青椒到北京的情况,一斤6~8毛的青椒在海南,到北京就卖到3 块钱左右。物流成本高,中间环节的获利多,这头生产者没有得到多少好处,那头消费者又付出了较高的价格,这个问题确实需要解决。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关于你说发展配送,应该说我们政策上是欢迎各方面的社会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农产品流通的,无论是坐商还是电商我们都是欢迎的。现在也有一些电子商务,包括一些很大的电商都参加要搞农产品物流,我们都是欢迎的,只要是能给农业带来好处,给农民带来好处,这个主体我们都是支持的。

邮政,我已经讲了,我们欢迎邮政发挥更大的作用,因为邮政在农村里网络很多,现在跟邮政打交道比较多的是农民工,农民工的钱基本上都存到邮储银行了,希望这方面更多地投入到农村发展建设上。第二,邮政的网络也很全,跟农民有天然的联系,我们希望能在农产品流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2014-03-06 11:19]

[路透社记者]

你刚才说今年给农业补贴要增加,可以告诉我们会给多少吗?[2014-03-06 11:21]

[韩长赋]

谢谢你。昨天总理在报告中讲了一句话,全场热烈鼓掌,他说,财政上再困难,农业的投入也是只增不减。现在,在财政的预算当中,关于农业的投入,包括你说的给农民的直接补贴,都是有增加的。预算报告已经有了,正在审议。谢谢。[2014-03-06 11:22]

[人民日报记者]

我想问一个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我们注意到,这些年的监测数据显示,咱们国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上是安全的,而且水平是逐年提高的,但是为什么还会有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事件发生,消费者还是觉得不放心?谢谢。[2014-03-06 11:24]

[韩长赋]

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是个重大的问题,也是个热门的话题。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所以中央高度重视,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还有在昨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作了突出的强调。

你方才讲到一个情况,我想你说的这两点都是真实的,第一个,应该说我们农产品的质量总体上来讲安全水平还是在逐年上升的,我们这三年来都进行抽检监测,这三年蔬菜、水果,包括畜产品、水产品抽检的合格率总体都在96%以上。对于这方面,这几年农业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说打击“瘦肉精”这样一些非法添加的专项整治。再比如说,大力推进牛奶的机械挤奶,过去都是人工挤奶,所以非法添加的问题无法杜绝,现在基本上都是机械挤奶了,占到90%左右了。再比如,我们推广规模化的养殖,比如说养猪,五百头以上规模的养猪已经占到养猪总量的38.5%。这些措施应该说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但是,你说的第二个情况也确实存在着,在一些地方,在一些品种上,食品安全的问题,包括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超标,包括有的养殖场户饲养中非法滥用添加剂,这些问题确实时有发生。所以我们还不能过于乐观。

产生这些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我们也琢磨,最主要是两个原因,一个是我们的监管能力还薄弱,监管还不到位,这是我们工作上的问题。讲句老实话,我们在过去很长时间内关注的是怎么样吃饱,所以这一套监管体系,从上到下的,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到了县乡,很多地方过去都没有监管机构,所以有监管不到位,违法者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所以现在我们正在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前不久,国务院刚刚下了文件。

第二方面的原因,也和我们的生产方式有关,我们国家是千家万户的小生产,比如种地,我们农户是2.6亿户,养猪有6000多万户养殖,规模小而散,所以监管的难度就比较大,这和我们的生产方式有关。前面我讲了,我们要搞规模化养殖。

还有一点,我们的消费方式也增加了食品安全的风险。在农产品消费上,我们和西方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有很大的不同,我们是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同时也是千家万户的吃鲜活,基本上是活鸡活猪活鱼,我们是长途贩运,甚至千里运输,现宰现杀现吃,应该说这里面的风险确实是增加了。

我们农产品面临的监管任务是很艰巨的,应该说也是很复杂的,但是这个问题必须解决。作为政府部门,是有责任让人民群众吃好、吃安全、吃得放心。我们对食品安全的态度零容忍,1%的问题也要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解决。我想,食品安全是公共服务,是政府应该确保的,我们为此不遗余力,当然也要经过一段时期的长期奋斗。

具体来说,最根本的还是两个办法,一个办法是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的种植和养殖,第二个办法是加强执法和监管。应该说,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我们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也包括最严肃的问责,来确保人民舌尖上的安全。[2014-03-06 11:32]

[香港卫视记者]

请问关于转基因食物的问题。对于转基因作物生产,农业部是如何加强监管的?因为最近有舆论质疑,有几个内地的省份在非法种植,谢谢。[2014-03-06 11:36]

[韩长赋]

这个问题,我记得2012年“两会”期间,也是在这个地方,我曾经回答过记者朋友的提问。今天既然还有记者关注这个问题,我就愿意再讲一讲。

转基因的问题可能三两句话不一定说得明白,我就多说几句,可能稍微多占一点时间。

农业部对转基因问题的态度是一贯的,是明确的。简言之,就是两条,一是在研究上要积极,坚持自主创新,二是在推广上要慎重,做到确保安全。

所谓积极研究,自主创新,转基因是一项新技术,也是新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现在全球的转基因技术研发可以说是势头强劲,发达国家都在抢占这个技术的制高点,发展中国家有很多也在积极跟进。我们国家是农业的生产大国,也是农产品的消费大国,而我们国家又人多、地少、水缺,旱涝、病虫灾害频繁,而且,为了保护环境,我们还要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所以,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出路就是必须走科技创新之路,这里面也包括我们要在转基因这项高新技术上占有一席之地,我们要有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我们的技术不能都被别人垄断了,市场都被外国占领了。

正因为如此,2008年国务院批准设立转基因重大专项。目前我们国家转基因研究正在推进,虽然整体上我们的研究水平跟发达国家还有差距,但是在有些领域,我们达到了国际的领先水平。比如说我们自主研发,现在已经开始种植的转基因抗虫棉,这在国内市场的份额已经占到了95%,有效控制了棉铃虫的危害,减少了农药的施用,也保障了棉花产业的发展和棉农减支增收。所以,我们要积极研究,自主创新。

所谓慎重推广,确保安全,转基因是一个新事物,人们了解、认识有一个过程,有所担心,我认为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我也认为,这些也可以促进我们的工作。但是这里面核心是什么呢?是要健全法规,尊重科学,加强监管。

我可以讲讲我们国家是怎么监管的,我们一是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的适合我国国情并且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技术和管理规程,这个规程和法规涵盖了转基因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口许可还有产品强制标识等各环节。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部制定实施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还有《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四个配套规章。就是说国务院层面有一个条例,农业部有四个配套的规章,国家质检总局也施行了《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我们是有一套法规的。

第二是组建了由多学科64 位专家组成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按照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实验和申报生产应用安全证书这么五个阶段,由安全委员会负责对转基因生物进行科学、系统、全面的安全评价,组建了由41 位专家组成的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经了104 项转基因生物安全标准,就是我们由一个多学科的科学家组成的安全委员会,而且有一个标准委员会。

第三是建立了由12 个部门组成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来负责研究和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是施行转基因食品的标识管理。依法对转基因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番茄等五类作物17 种产品实行按目录强制标识。可能关注这个问题的媒体记者都知道,现在世界上对转基因产品的标识有三种情况,一种是自愿标识。你愿意标就标,不愿意标就可以不标。第二种是定量标识,是按照含量来标,你低于这个含量可以不标,高于必须标。第三种是强制定性标识,只要你存在这方面的成份,就要标识。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定性按目录强制标识的制度。

我讲这么多,是想告诉大家,我国的转基因安全管理是严格的,是严谨的。转基因产品安全不安全,是由多方面的科学家按照严谨的科学标准、严格的法规程序来评价的。简而言之,不是由哪个工作部门或者哪个人来说了算的。转基因无论是研究、试验,还是生产、加工,或者是经营、进口,都要依法依规办理,这套程序是很严格的。

尽管有这样严密的法规和程序,我们在实际管理工作中还是坚持慎之又慎,在应用上遵循“非食用间接食用食用”的步骤。首先发展非食用的经济作物,前面讲了棉花,我们的棉花大部分都是转基因的抗虫棉。其次是饲料作物、加工原料作物,再次才是一般的食用作物。至于主粮作物,将会更加慎重,通过更严格的程序。目前,我们国家批准种植的转基因作物只有棉花和木瓜,没有批准任何转基因主粮商业化生产。所以,本着这样的原则,依法依规,同时尊重科学,用法制精神、科学态度来对待、处理、管理转基因问题。

对转基因,无论是制种、试验还是种植,都是要经过严格的程序批准的,对个别的公司或个人,违规销售、种植转基因作物,农业部的态度历来是非常明确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我们将督促各级农业部门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转基因作物的非法种植。除此之外,我们同时严把品种的审定关,凡是参加审定的作物品种,都要进行转基因成分的检测,这样从源头上防止转基因的种子未经批准就进入市场和违规种植问题。我们也欢迎大家向各级农业部门举报,我们一定会认真核实,坚决查处。谢谢。[2014-03-06 12:07]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国际在线记者]

我昨天注意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农业是我们国家扩大内需和调整结构的重要领域。所以我想请您解释一下,具体在发展农业中如何帮助我们扩大内需,同时进行结构调整。您刚才也回答了关于农地流转的问题,现在数据显示,我们国家1/4的土地已经进行了流转,但是流转过程中出现了农地非农化、非粮化的现象,请问农业部在今后的工作中怎样采取措施来保证这些流转的土地依然用于农业生产,依然用于粮食生产?谢谢。[2014-03-06 12:08]

[韩长赋]

应该说农业是调整结构的重要方式,同时我认为农业也是在大的结构调整中需要加强的。关于农业结构调整,很重要的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把我们过度地依靠资源,向主要更多地依靠科技、人才、劳动者素质方向来转变。所以我们在种植业上,在推广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这样一些品种。在畜牧业方面,我前面讲到,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的饲养,包括猪、奶牛,奶牛现在散户都在退出。大家说,牛奶价格在上涨,还有羊肉价格也在上涨,有很多原因,其中一个原因和散户的退出有关,这样能够产生效益,提高质量,保证安全。在渔业方面,我们也在推广健康养殖。总的方向就是通过调整,使它能够有更好的效益、更好的质量品质,创造更多的品牌,从而增加农民的家庭经营收入,提高农产品的供给能力和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