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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意见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1-21 11:07:58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政法工作意见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政法工作意见

篇1

各地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和巩固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消除调解组织建设空白点;加强督促检查,发现调解委员会建设不符合标准,或用原有司法调解中心名义进行“翻牌”的,责令限期改正。要继续加强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员三级调解网络建设。要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建立和健全企业、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企业依靠工会组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发展行政接边区、经济开发区、大型集贸市场等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社会团体中的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积极探索在县(区)一级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

继续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积极采取民主选举与聘任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员的选任渠道,将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热心调解工作,公道正派、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坚持和完善“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学习和推广“曹发贵调解工作十字诀”。加强调解员培训工作,充分利用以会代训、旁听审判、担任人民陪审员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调解员业务素质。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六统一”、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检查。认真组织实施全省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竞赛活动,推出全省标兵调解员和调解能手并大力表彰和宣传。

三、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主动适应民间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扩大工作领域。要在调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传统性、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基础上,积极介入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种民事纠纷的调解。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要认真分析当前民间纠纷发生的特点、规律,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网络优势,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而引起自杀、凶杀、群众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加强协调,努力为人民调解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根据《司法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的通知》(〔85〕司发部字38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办发〔20**〕16号)精神,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培训、表彰经费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误工补助经费的支持和落实。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的联系与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继续办好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力争领导干部的培训面达到1/3。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委组织部,继续完善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党委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建立起考试考核的相应机制,使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为干部任前的必经程序。

六、继续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推进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逐步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配合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直工委,认真抓好政府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建设。向有关部门提出学法内容的建议,并协助做好计划和组织工作。收集省直各部门关于学法内容的建议,并协助做好计划和组织工作。制定学法计划,落实定期考试考核制度。

七、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运用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宪法知识的普及宣传。要将宪法学习纳入各级政府的学习培训计划,以进一步提高全体政府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深入开展以构建和谐**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切实处理好农村征地、城镇拆迁、企业改制、非法排污、下岗再就业等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教育群众依法按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篇2

一、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农业厅《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特色精品农业,以“保供给、保安全、保民生”为核心,积极推动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农业普法宣传,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和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的能力,强化行政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农业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发展我县现代农业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二、加强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强化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不断增强法律素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落实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宪法、常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职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切实增强农业系统领导干部“法言法语”的水平。

(二)高度重视农业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单位特别是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农业法制工作机构队伍建设,配强法制工作力量,配备法律专业人员,实现农业法制工作机构健全、人员专职、专业适应。切实加强农业法制队伍能力建设,通过法制业务培训、专题学习、研讨座谈等方式,提高法制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着力树立作风硬、素质高、能力强、绩效高的农业法制队伍新形象。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继续积极推行法制联络员制度,从承担执法监管和行政管理的机构中,挑选政治素质好、法律素养高的同志作为法制联络员,发挥其法制宣传服务、法律指导咨询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农业法制工作借助外力的机制,继续通过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升我县农业法制工作能力。

(三)切实加强农业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执法相结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巩固强化农业综合执法,推进以农业综合执法为重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装备,增强执法手段,不断提高执法队伍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查办能力。加大执法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更新、执法业务、执法技能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农业执法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执法积极性。

三、进一步提升农业管理行政效能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顾问参谋作用,逐步建立重大政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违规决策或者决策重大失误的责任追究。

(二)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重点推进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重大政策措施、行政审批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履行依申请公开职责,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及时予以答复、提供服务。大力推进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利用县数字农业、农民信箱等载体,及时维护、更新网站信息,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依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三)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健全各类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救灾种子、农药、兽药等应急物资储备制度,进一步健全农业应急管理机制。建立预警信息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以及跟踪监测。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建设,落实责任,明确职责,组织培训,开展演练,切实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事故、重大动植物疫病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水平。强化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为农业应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和规范农业执法

(一)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充分利用“绿剑”执法品牌效应,突出农业执法重点,抓住重要农事季节,采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规范、净化农资生产经营市场秩序,从源头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使用违禁药物、销售不合格初级农产品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抽检频度、立案查办力度,始终保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消费安全。

(二)完善农业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农业执法协调协作机制,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农资产品可追溯监管机制,重点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扩大试点覆盖面,基本建成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农资产品两大基础数据库,依法对农资流通、使用环节进行全程监管,构建“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的农资监管体系。

(三)依法实施行政强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强制法》,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权限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规范农业行政强制执法行为、文书格式和内容,确保农业行政强制行为依法、规范实施。

(四)改进农业执法方式。注重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积极推行说理性行政执法,切实防止“重强制处罚,轻引导规范”的现象。深入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指导制度,采取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给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政策指导、技术支持,引导其自觉守法,做到疏堵结合。

五、依法预防化解涉农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涉农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依法受理案件,公正审理案件,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完善行政复议案件调查、调解、和解机制,积极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承办。

(二)切实做好农业生产事故处置和农业工作。健全农业生产事故调处机制,畅通“12316”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并充实事故鉴定专家队伍,及时、公正调处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完善农业处理工作规则,落实责任,畅通渠道,切实保障人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疏导情绪、化解矛盾,防止引发恶性。

六、强化农业法制监督

(一)健全农业法制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完善农业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健全执法调查和取证规则,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晰、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保障程序公平公正。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及备案审查制度,坚持行政处罚等执法案件统计分析和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非行政处罚行为监督机制,全面规范农业行政管理行为

(二)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调整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明确行政执法依据、职权、机构、岗位、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建立行政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行政行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必须及时启动监督程序。对发现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执法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三)加强农业执法证件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完善农业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推进农业执法证件信息化管理,加强执法证件的审查,做好执法证件的审验、清理、换证、注销工作,健全执法人员管理档案,确保执法主体合法。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篇3

为平安××建设努力奋斗

——××乡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和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调查报告(之一)

2月20日,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后,我们××乡党委政府采取多种措施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把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当做一件大事来抓,按照《平安××建设工作意见》的要求,全力搞好“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各类不稳定因素的出现,为确保我乡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推进平安××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下面,将我乡贯彻落实全市政法会议和平安建设会议精神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法会议精神

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平安建设会议后,我们××乡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郭兆信书记、唐华同志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法委的要求,根据我乡实际,明确了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维护稳定工作措施,组织召开了全体乡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治保主任、民调委员等200余人参加的××乡“平安建设”动员会,向大家传达了全市政法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今年我乡平安建设工作任务,并和各村党支部书记签订了维护稳定工作责任状,把维护稳定工作责任落到了实处。

二、科学制定平安建设工作思路

我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全市政法暨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市政法委提出的平安建设要求,根据我乡平安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了适合我乡实际的平安建设工作思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村级综治办规范化建设为抓手,重点搞好闫营、范王庄等28个村庄的综治办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治安防范工作机制;以契约式保险联防为突破口,6月底前在全乡38个行政村全面推行契约式保险联防,不断加大防范力度,有效防止各类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到“六无”、“六低”、“六个确保”,有效维护我乡政治稳定、社会安定。

三、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在今年我乡的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采取试点建设,稳步推进的方式,努力搞好村级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工作,最大限度的改善村级综治办工作人员的办公条件。

二是积极探索农村契约式保险联防工作,采取干部进村、书面调查等形式,在群众中广泛开展了契约式保险联防调查工作,及时了解了群众对契约式保险联防的认识,为顺利推进契约式保险联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广泛开展了进千家门知千家情活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信息督察员队伍建设,努力搞好矛盾信息传报工作,及时掌握矛盾信息,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奠定了基础。

四是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手段,大力加强群众政治思想教育、文化科技教育和法制教育,教育他们学法、知法、守法,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意识、依法维权意识、治安防范意识和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是进一步加大严打工作力度,我们采取广播、宣传车、标语等形式,在全乡开展了一次严打整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我市的严打方针和政策,在全乡形成了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严打的良好舆论氛围,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

六是对全乡38个行政村的群防群治联防网络进行了一次集中整顿,对村治保主任、民调委员进行了培训,有效提高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把群防群治网络建设成我乡“平安建设”的坚强后盾。

七是加大了对×××、门徒会等的斗争力度。发动干部群众搞好门徒会、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排查整治力度,于“五一”期间,搞好了对×××练习者的管控力度,防止了×××练习者串联、外逃、进京滋事事件的发生。

八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工作的领导,实行主要领导包案制度,乡党委书记、乡长每星期一公开接访,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减少上访诱因,确保了我乡政治稳定、社会安定。

九是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并对各 企业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检查,指导企业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有效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企业职工人身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

四、取得的成效

自20__年平安建设工作会议以来,我乡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主要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

(一)、搞好了村级综治办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我们根据市、县政法委的要求和平安建设的需要,下大力气搞好村级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在全乡8个村庄建设了高标准的综治办公室,配置了高标准的办公用具,制作了精美大方、标准较高的制度图版,使我乡村级综治办办公条件达到了全县一流的水平。

(二)、在全乡38个行政村实行了契约式保险联防

我们把村级契约式保险联防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治安防范新模式,在全乡38个行政村全部推行了契约式保险联防。我们筹集治安联防保险费用3万多元,统一上缴到冠县人民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签定了治安损失赔付合同,减少了治安防范承包人的承包风险。

在契约式保险联防工作中,我们采取干部进村、广播、宣传车、村民会议、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宣传村级契约式保险联防的重大意义,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村级契约式保险联防的认识,形成了大家积极参与契约式保险联防的良好氛围。在治安防范承包人的选聘上,我们采取自愿报名、公开招标、竞争上岗、择幼录用的方式,优选了38名治安防范承包人,并建起一支拥有109名巡逻队员的村级治安防范队伍,进一步壮大了村级治安防范力量。我们统筹承包费用,多方筹集承包费40万元,由综治办统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并与治安承包人签定了责任状,充分调动了治安承包人的责任意识,防范力度不断加大,有效减少了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发生,20__年以来,全乡发生刑事案件3起,同比减少40;发生治安案件5起,同比减少44,有效确保了我乡社会稳定,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搞好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我们实行了严格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乡每半月排查一次,村每周排查一次,及时了解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我们还建立健全了信息督察员队伍,由各包村干部作为所包村庄的矛盾纠纷信息督察员,并完善了信息传报制度,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及时上报,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信息,确保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20__年以来,我们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28起,其中乡调解7起,调解成功率达100,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有效维护了我乡社会安定。

(四)开展了春季严打整治斗争

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开展了夏季严打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乡查处各类治安案件5起,拘留2人;侦破各类刑事案件2起,批捕2人,严厉惩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我们还广泛开展了缉枪治爆专项治理活动,有效维护了我乡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我们还加大了对×××分子的监管力度和门徒会、基督教非法聚会点的清理清查力度,“五一”期间实行了“×××”分子活动情况日报告制度,坚持乡干部每天与×××分子见面制度,使×××分子得到了有效控制,全乡没有出现一起×××分子外逃和进京滋事事件,有效维护了我乡的社会安定。

(五)、加强了对流动人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

我们组织建立了暂住人口管理站,对暂住人口进行了认真登记。今年以来,全乡办理流动人口管理证100余件,其中流入我乡的人口共21人,分别与派出所签订了责任书,每人一档,管理规范,从而做到了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底数清、情况明,暂住人口发证率达100。

加大了对刑释解教人员、五类外执人员的管理力度。我乡共有刑释解教人员、五类外执人员5名,我们坚持一季度一谈话的制度,对他们进行定期帮教工作,同时发动被帮教人员的家庭人员,对他们耐心帮教,使他们树立了重新做人的信念,有效预防了刑事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七)、加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

篇4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主题教育的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重点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健全社会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水平。

二、实施措施

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以纪念国务院《纲要》颁布实施五周年为抓手,全面推进全镇依法行政工作。一是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二是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建立健全规范化文件的制定审查和行政工作公示制度,设立政府网站,提高政府行政透明度和公信度。三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的责任制和问责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对因行政执法失误造成的矛盾纠纷实行问责制,降低行政争议和行政复议的发生率。四是加强依法行政的考核机制,把依法行政的实绩纳入部门、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考核,并与奖惩挂钩。

㈡全面深化大调解机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世界金融危机和经济运行下滑的特殊形势下,全面深化大调解机制尤为重要。一要加强网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牵头的大调解机制,切实加强村组调解队伍,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的作用。二要强化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镇调处服务中心每月排查两次,村调委会每月排查3次。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及时调处,防止激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要提高调处成功率。坚持依法调处,力争把调处成功率稳定在98%以上,并把调处成功率纳入基层工作考核考评。四要规范调解程序,规范制作调解卷宗,并做到及时归档。

㈢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质。

篇5

二、进一步分解落实法定职责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三项”清理为依据,根据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和有关示范格式的通知》(宝渭府法发[]4号)的要求,按照机构改革后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设置,将法定职权、执法项目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制定相应的执法标准和具体要求。分解执法职权要以科学合理、关系顺畅、相互配合、高效运转为目标,注意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规范相衔接。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执法项目,扩大或缩小执法权限。依法由一个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负责实施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职责。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时,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协调。涉及执法依据规定不明确,需要作出进一步解释的,按照程序逐级提请上级机关作出解释。依照部门“三定”方案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的,由区编办负责协调。

确定执法责任,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不同执法职权的法定义务和履职要求,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依法确定不同执法机构、不同执法岗位,包括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所有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和承担责任的种类及形式,做到职权与责任相对应。执法责任的确定,既不能肢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整体效能,又要职权到岗,责任到人;既要避免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空缺,又要有利于促进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执法岗位具体,执法流程清楚,要求期限明确。

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分解落实法定职责的工作务必于年7月底以前完成,并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三、进一步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从建立健全和切实执行各项制度着手,构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清理汇集我区多年来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践中建立的系列制度。重点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

同时,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动态管理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行政执法依据的立、改、废和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化的情况,随时变更行政执法依据,调整行政执法职权,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依据发生变化,要在30日以内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后对外公布。要参照省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众信息网建立的执法依据查询系统,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网络查询系统,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四、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此次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负责抓好组织落实。

篇6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了关键时期,许多社会矛盾都会以行政争议的形式反映出来,社会转型时期行政争议复杂多样的态势对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新挑战。能否有效预防和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要把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增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作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其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

2、行政复议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行政复议作为政府主导、功能比较全面的法定纠纷解决机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利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理念;有利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行政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3、指导思想。以党的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理念,以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4、总体要求。坚持行政复议工作服从、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努力化解矛盾和争议,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妥善处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行政复议和依法行政相结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政府自身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创新审理方式,健全公正合理、高效便民、监督到位、保障有力的行政复议体制和运行机制;采取有力可行的措施,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水平。

三、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质量和效率

5、做好行政复议的申请接待工作。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切实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场所,对外挂牌,配备接待人员,方便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对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必须进行登记,并填写《行政复议案件登记簿》。

6、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或者依法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解决的途径。市政府法制办要定期通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受理情况,对无正当理由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要通报批评并督促纠正。

7、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始终做到依法审理、公正裁决,既要重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又要重视适当性审查;既要重视实体性问题的审查,又要重视程序性问题的审查。对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该赔偿的要依法赔偿,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性。要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通过依法办案,以法审理,既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坚决纠正其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

8、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市实际,适时制定配套办法。积极探索完善行政复议立案制度、证据制度、听证制度、简易程序办理制度、调解制度、集体讨论制度、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紧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为,保证行政复议工作受理有据、审理有序、裁决合法。

9、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方法。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低成本解决行政争议的优势,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的案件,要进行实地调查,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和当事人的意见;对案情复杂、社会关注的重要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可以采取公开听证方式。要积极运用和解、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探索案前和解、案中协调的程序,努力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10、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对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要监督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对在行政复议中发现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重大、带有共性的问题,可以下达行政复议建议书,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建议书之日起60日内将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上报行政复议机关。

四、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构

11、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行政复议能力不均衡、人员短缺等问题,根据办案实际需要抓紧配备、充实和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确保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12、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要加强行政复议人员的作风建设,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要做到热情接待、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廉洁自律。

13、改善行政复议工作条件。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所需经费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设置用于接待当事人和举行听证等的公开审理场所,提供必要的办案条件,配置办公、交通、取证等相关设备。

14、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咨询接待、案件受理、案件审理和复议决定等工作流程的信息化,逐步实现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统计和监督联网。

15、完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加强与监察、部门和法院系统的工作联系和工作衔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监察、工作和行政诉讼的协调机制,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有效预防和妥善解决行政争议。

五、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16、健全行政复议工作领导体制。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的主要领导,是本级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行政复议工作汇报,认真研究部署行政复议工作。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的主要领导,应当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亲自签署以本行政复议机关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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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好方案制定。市、县、区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者、实施者。各级创建单位要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创建方案,细化示范单位创建条件,建立示范单位创建的各项制度,明确示范单位的创建目标、落实时限和具体措施,做到工作方案、标准、检查、落实四统一。各创建单位所制定的创建方案应当内容明确、措施得力、要求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岗位和科室。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创建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制定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条件和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本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工作推进,加强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注重日常检查和督查,做好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方案的执行跟踪,建立疑难问题的查处反馈机制。要做好创建工作经验总结、交流、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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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做好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效用,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在司法行政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完善登记、审查、通报等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积极慎重地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化解行政纠纷,解决人民群众“不知告、不敢告、不会告”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行政复议,切实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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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理念引领,以文润心化人。在工作中,我们坚持理念引领,教育引导民政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克服“本领恐慌”,用文化引领人,教育人。充分利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民政网站、举办座谈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有机结合。先后开展了“学理论、讲党课,学政策、讲业务”活动,“四个民政”大家谈和民政干部调研成果交流等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在__民政网站开辟“学习园地”专栏,刊载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撰写的党课讲义、政策解读和交流心得100多篇。大力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制作文化展牌16块,充分利用图片、文字、民政网站、__民政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手段宣传先进文化、政策规定和先进典型。以德润心,以文化人,使民政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境界得到提升,思想得到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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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制定《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根据《纲要》和《意见》精神,充分调研,起草我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明确未来五年我市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要求,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每年至少安排4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举办2次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同时,将学法效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评体系,确保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3.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对第一批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巩固创建成果,探索新经验;组织对第二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加强示范单位经验交流,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单位典型带动效应。

4.认真开展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总结通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对存在问题加以整改。科学细化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价指标和体系,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卷宗的评查力度,严格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对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激励和促进作用。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对已经取消、下放、转变方式的行政审批加强后续监管。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审批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并联审批。继续加强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加大对行政审批实施过程的监督和问责力度。

2.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等有关信息,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三、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制度。按照《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调查论证制度、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

2.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并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突出民生重点,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1.突出立法重点,更加注重创制性立法。重点完善经济体制、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立法。

2.继续完善立法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听证等公开征求意见制度,通过网站等媒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立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情况说明制度,并强化听取效果。

3.探索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选取1-2件已经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换证工作,更新执法人员查询系统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定期公布县区政府及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加强审查力度,重点审查纠正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服务性收费和违法增加当事人义务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内容,加大规范性文件纠错力度。

3.由政府法制办、监察局等部门牵头,结合年度涉企科室评议结果,组织开展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4.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完善执法监督相关制度和流程,依法及时受理、处理行政执法举报投诉。

5.政府法制部门与市、区两级法院联合召开案件讲评会,针对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分析讲评,探索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新机制。

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畅通渠道,依法处理行政复议申请,积极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2.充分发挥协调、调解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中的作用,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为防控社会稳定风险作出积极贡献。

3.依法办理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监督、指导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行政应诉工作,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各项制度。

七、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为政府法治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认真研究并及时办理重大涉法事务,为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咨询论证;对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招商引资、稳定等方面的问题,积极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八、加强督促指导,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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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1日至2月21日,开展年度市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

二、审验范围

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监督证件。

三、审验地点

政府法制办(区政府821室)。

四、组织实施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办(或其他承担法制职能的科室)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证件的初审,区政府法制办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

五、审验要求

(一)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办(或其他承担法制职能的科室)应于2月13日前完成对本单位执法证的初审工作,并报送相关审验材料。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将本单位的《省行政执法证》、《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以及《行政执法证件初审情况统计表》(附件1)、《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名册》(附件2)、《注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名册》(附件3)、《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名册》(附件4)纸质和电子版本各一份报送至区政府法制办。

(二)持有国家部委和省直机关颁发的执法证件的部门,将《行政执法证件初审情况统计表》(附件1)、《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名册》(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本各一份报送至区政府法制办。

(三)行政执法人员因退休、辞职、调转,有违法、违纪问题等情况,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并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