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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围绕五项重点工作,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了医改工作的扎实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持续提高。20__年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6%;新农合筹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50元提高到230元;市级、镇级的住院报销比例已分别提高到70%、80%,个人报销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取消了家庭封顶线;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由165所增至199所,慢病补助病种由16种增至20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目录内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纳入了支付范围。
(二)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目前已在全市14个卫生院和275个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了国家基本药物,实行药品"三统一"管理、零差率销售,药品统一招标采购率达87.5%。对实行药品"三统一"的基层医疗机构,按在编人员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的专项补助,用于实行零差率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对药物零差率销售验收达标的村卫生室补助标准由600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0元。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明显加强。龙门和桑树坪镇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6个站的设备配套资金562万元已全额打入渭南市财政账户;申报并争取到了7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群众就医环境将进一步改善;为11所卫生院配备了救护车,提升了基层急救能力。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我们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为主要内容,精心部署,全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方面积极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全市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6.6万份,占总人口数的92%。高血压管理数为37648人,糖尿病管理数为8768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数为447人。第一类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孕产妇系统管理7124名,儿童系统管理12939名;
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增强应对重大疾病能力。1-6月份共有1263人享受了农村孕产妇免费分娩政策,补助金额98.09万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6%;面向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8508盒,受益人群1418人;免费为1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共筛查新生儿168名。
(五)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我市是省上首批确定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之一,同时也是渭南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为此,我们在年初就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医改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积极探索,大胆进取,有效的推进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1.成立机构。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三所公立医院也成立了相应机构。
2.借鉴经验。组织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在子长、宝鸡、凤县、岐山、镇安等地进行了考察学习,将医院管理机制、药品 "三统一"、大病救助办法、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等经验和做法应用到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当中。
3.制定方案。立足实际,深入调研,先后制定出台了《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区域卫生规划》。同时拟定了《院长聘用办法》、《医院管理办法》、《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患纠纷防范和调处办法》等十余个配套性文件。
4.加强医院内部管理,缓解群众"看病贵"。一是加强督查,规范诊疗。由督查小组深入临床一线督导检查,促使诊疗行为更加规范,避免不合理检查和用药情况,使平均住院费偏高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二是处方点评,合理用药。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近期的
处方开展点评活动。通过处方点评的开展,药占比由原来的51%降至43%。三是开展优质护理,提升服务质量。按照"三好一满意"活动及优质护理示范病区活动要求,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服务规范、标准,进一步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市医院开展了"优质护理摘星夺标"竞赛活动,为患者免费提供洗头、洗脚、剪指甲等生活护理服务,加强了与患者的交流沟通,使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需求,服务质量得到大幅提高。
二、项目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项目建设工作是我局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我们一直思想重视,积极推进。去冬今春,我们顺应形势,抢抓机遇,切实加大争项目、跑项目的工作力度,先后申报争取到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创历年之最。目前共有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新城、金城、龙门、桑树坪四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桑树坪镇卫生院等7个重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7570万元,均被列入我市的重点项目计划。为了确保这一批建设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尽快发挥功效,我们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工作办公室,按照政策,坚持标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以最短的时间完成了初步设计、项目规划、环境评估、人防设施评估及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已有四个项目顺利开工,年内可投入使用,其余项目也正在积极推进之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经过长时间的意见征询和科学论证,我们韩城市委、市政府已于近日做出决定,将韩城市人民医院迁址新建,建设规模为800张床位、占地260亩,总投资约为2.7亿元,计划年内开工建设。这一项目的实施,将彻底扭转我市人民医院设施旧、环境差的局面,有效地拓宽发展空间,极大地缓解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展顺利
我市今年创卫工作有两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分别是迎接省级卫生城市的复检验收和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申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围绕这两项任务,我们对全市创卫工作精心筹划,扎实部署,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抓好了推进与落实:一是加强宣传,完善资料。以电视、报纸为主阵地,设置专栏,及时报道创卫工作的进展、亮点,及时反映创卫工作的不足和问题;在城区设置大型宣传广告牌5块,刷写悬挂创卫宣传标语20余条;以创卫基本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为主要内容,印制发放创卫宣传折页2万余份;利用爱国卫生日、5.31世界无烟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日,接受群众咨询,开展广泛宣传。开展了申报文件、本底资料、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资料、病媒生物防治资料、健康教育资料、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资料、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以新调整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为重点,认真研究,逐项解读,结合韩城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韩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分解书》,将创卫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二是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在平时开展日常督查的基础上,开展了"迎省卫复检,夯国卫基础,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使城市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和提升;三是落实责任,推进改厕。今年农村改厕项目在我市实施20__套,其中1000套双瓷漏斗式,1000套水冲式。我们于4月8日召开了改厕工作启动会,与各镇办签订了改厕目标责任书,确定项目村12个,目前已为6个镇配送了双瓮漏斗式厕所设施610套,7月初开工建设,计划10月底以前完工;四是积极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镇创建工作,今年已有3家单位荣获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并有20家单位递交了申报材料,我们已组织专门力量,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双创”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创绿”工作,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引导,不断提升市民的环境意识,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之中,进一步培养公众良好的生产、生活、消费习惯,促进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达到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城市科学发展的目的。
二、创建范围
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学校(中小学、大学)、绿色幼儿园、绿色饭店(宾馆)、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机关等。
三、创建目标
今年计划在每个行业创建区级绿色单位6-8个、市级绿色单位3-5个、省级绿色单位1-2个。按计划完成上级分配的目标任务。
四、创建任务分工
区双创办负责全区绿色系列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环保分局协助区双创办负责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审评和验收,区直各部门负责本系统创绿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其中绿色企业由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社区由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村庄由各镇办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学校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家庭由妇联组织实施,绿色医院由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饭店由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施标准
对照《省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指南》和评审细则,依据市双创办文件精神,制定我区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绿色家庭、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等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评审细则。其它行业标准参照执行。
六、审报条件
1、单位做出关于实施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的决定,并形成正式文件。
2、设立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的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3、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自查自评并自评打分。
4、运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绿色文明环境教育、清洁生产、环境标志认证和绿色消费等内容,为环境保护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5、单位内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文化氛围,单位水、气、声、渣等废物治理彻底,稳定达标。有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
6、县区绿色单位命名一年以上可申报市级命名,达到市级绿色单位命名一年以上可申报省级命名。
七、创建步骤
1、各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相应创建工作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2、创建“区级绿色单位”的,由其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区环保局审报,创建“市级绿色单位”的单位向各自主管部门提交创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环保局进行审查,区环保局审查合格后向市环保局“创绿”组委会申报。
3、环保局创建标准对创建区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进行验收,并配合市“创绿”组委会对申报市级绿色文明单位进行验收。
4、验收工作结束后,将负责对达到标准的单位命名为绿色文明单位。
八、申报与审查
1、单位申报: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创建单位到环保局领取并填写“绿色单位申报表”,连同申报相关材料报区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各创建单位将申报各项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环保局,经区环保局审查后上报市“创绿”组委会。
2、审查: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由各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报送区环保局,并对由其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做出书面审查意见。
(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由区级主管部门报送材料至区环保局,区环保局审查后报市“创绿”组委会办公室,并由其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做出书面审查意见。
3、现场评估: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书面审查达到要求的,区环保局将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进行现场评估,提出评估验收意见。评估、验收工作结束后,提出拟表彰命名或向上级推荐命名的单位名单,报区政府审定。(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由区环保局配合市“创绿”组委会进行评估和验收。评估、验收工作结束后,拟定表彰名单以及拟向上级推荐表彰命名的单位名单,报市“双创”办审定。
九、表彰命名
区级绿色单位经审定后,由区政府表彰命名,并向获得“绿色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授牌。有效期为5年。市级绿色单位由市组委会负责。
原则上只有获得下级政府命名且达到一年以上的单位才有资格申请上一级命名,但条件成熟的单位经“创绿”组委会同意也可以越一级申请命名。
原则上每年命名一次本级绿色单位。
各级绿色单位在获得命名后,应不断巩固、深化和提高创建成果,凡在5年内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其它重大有损绿色单位称号的,或在5年后没有通过复查验收的单位,取消其命名称号。
十、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区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三个拱墅”的战略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意见》,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以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工作为抓手,争创省级卫生区,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二、目标任务
省卫生区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社区和辖区单位要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标准》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力争通过8至9个月的时间,全面完成创建省卫生区的各项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制度健全。爱卫会组织、人员、经费落实,爱国卫生工作任务落实,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
(二)健康教育。健全健康教育机构,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大力开展学校、医院、社区和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健康知识知晓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相应标准。坚持开展控烟工作。
(三)市容环境卫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机构健全,环卫设施完善,保洁制度落实,清运垃圾及时,公共厕所布局合理并符合要求。市容环境整洁,农贸市场和建筑工地等符合要求。城区绿化覆盖率符合《标准》,河道水质良好,岸坡整洁;城区禁养家禽家畜,宠物饲养符合规定。
(四)环境保护。综合空气污染指数(API)、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区域环境噪声、烟尘控制区域覆盖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环境污染事故等方面的指标达到规定标准,无重大污染事故。
(五)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卫生。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各类公共场所管理规范,卫生指标符合要求,卫生监督、监测到位,“五小”行业符合卫生要求,旅店、宾馆及相关场所放置安全套和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六)食品卫生。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落实,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控制措施有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餐饮业全面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食品摊点符合《标准》要求,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药物使用规范。
(七)传染病防治。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控机构建设符合规定,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落实,医疗废弃物处理符合要求,疫情报告、免疫规划和临床用血管理规范,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事故。
(八)病媒生物防治。病媒生物防治经费落实,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有效控制,防治措施符合要求,落实监测措施,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健全,环卫设施完善,环境整洁,单位食堂食品卫生、企业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社区卫生服务符合要求。
(十)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卫生。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垃圾清运符合要求。健康教育宣传栏完善,内容至少每两月更新一次,按照《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测试,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0%。路面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村内无“十乱”现象,除四害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农产品交易、“五小”行业管理规范;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洁,无露天粪坑和棚厕,无卫生死角。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机构组建、宣传启动阶段(2009年3月)
成立街道创建浙江省卫生区领导小组,制定《*桥街道区创建省卫生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召开创建工作会议,部署创建任务,明确各职能部门、社区、单位任务和责任分工。各职能部门、社区依据《标准》寻找差距、梳理问题,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明确确定工作重点开展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治理达标阶段(2009年4月—6月)
本阶段为创建活动的攻坚阶段,对照《标准》,逐项达标。各社区按照各自职责针对薄弱环节,克难攻坚,全面组织实施各类专项整治和达标活动。要集中人力、物力,全力攻克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计划实施、目标实现。
同时,各社区要按照职责任务完成相关资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根据《标准》完成自评小结于4月30日前上报街道创建办,(20*年、20*年和2009年)三年台帐资料整理后的目录于5月底前上报;街道创建办要及时完成、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上报上级爱卫会。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整改提高阶段(2009年7月)
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严格标准,完善长效机制,使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切实加强查漏补缺工作,落实经常性卫生管理,使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市容环境卫生、“八小”行业等容易出现滑坡的项目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接受杭州市爱卫会的调研。
第四阶段:技术评估、考核鉴定阶段(2009年7月—9月)
举一反三落实上级爱卫办调研考核工作意见,全面巩固落实创建省卫生区各项工作、使各项指标全部达标。迎接省爱卫办组织复核。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组织保障。街道成立创建省卫生区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社区和辖区有关单位要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将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通力协作,形成创建合力。社区和辖区单位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作为年内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一次通过省卫生区的验收。
(三)深入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社区和单位要利用橱窗、板报、标语等形式,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宜居首府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创建理念,逐步形成各区人民政府主导,街道办事处主管,社区居委会实施,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创建机制。改善社区环境,完善社区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努力把我市的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和安全的宜居社区,为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中国最佳民俗风情旅游城市夯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我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宜居社区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我市创建宜居社区的实施方案;协调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指导宜居社区的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马伊磊兼任,副主任由李东亮和王国强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职责:负责掌握全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动态,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定期向社会创建工作信息,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宜居社区创建活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表彰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做好创建宜居社区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社区专项行业指导工作组:
(一)园林绿化行业指导组:组长由昝少平兼任;
(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刘伟兼任;
(三)环境保护行业指导组:组长由韩兆礼兼任;
(四)物业管理指导组:组长由司马义?依不拉音兼任;
(五)整治社区容貌秩序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张志烈兼任;
(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指导组:组长由王国强兼任;
(七)消防安全管理指导组:组长由戴伊强兼任;
(八)社区综合指导组:组长由李东亮兼任。
社区专项行业指导组职责是:依据行业分工和各专项创建标准、计划,指导并协调各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开展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三、创建标准
总体目标:社区环境整洁有序、绿化达标、和谐美观、生活方便宜人。
(一)园林绿化
社区公园、游园绿地、附属绿地中规划布局合理,景观优美、适宜,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园林建筑、小品及绿化配套设施完整、整洁;乔灌花草搭配合理,绿量充足,绿地养护、病虫害防治等措施及时有效;管理制度完善,督促检查到位,无枯死苗木,无枯枝落叶,草坪无斑秃、无杂草,水面无漂浮物;卫生整洁无死角,无跑漏水现象。
(二)环境卫生
有健全的保洁队伍,有保洁工作制度,环卫设施完备整洁,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中转,无焚烧垃圾、沿路洒漏现象;积雪污物及时清运,果皮纸屑及时清扫,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社区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单位、居民院落干净整洁;有完善的早、夜市管理制度,中心城区没有占用城市主、次干道开设市场的现象,巷道内的经营摊点要划行归市,按规定时间开放和关闭,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专用垃圾容器干净,垃圾实行袋装,无乱堆乱放,闭市后,及时清扫,垃圾及时清运,市场周边环境干净,环境卫生达标,管理规范有序;小区房屋的公共走道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得随意占用或堆放杂物;拆建施工工地设置遮挡尘土和安全防护设施,运输、装卸、堆放、使用泥土和砂土等散体材料不得污染周围环境,进出工地车辆不得带泥运行。
(三)环境保护
社区内各种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环境纠纷或纠纷问题得到了合理解决。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或有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新建社区要有雨污分流或中水回用等节水设施;施工及装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时间制度,除抢修工程外,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夜间施工作业,不在居民休息时间使用噪音大的设备;设置规范的车辆停放场地,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机动车有环保标志;无露天烧烤现象,饮食服务业油烟经过处理并达标排放,无扰民现象;无冒黑烟情况,居民不购买、不使用原煤;各单位和居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规,爱护社区内环保和其它公共设施;居民自觉采取节水、节电、资源循环利用和使用无磷洗涤剂及无氟冰箱、空调等有益于环保的行为。
(四)物业管理
协调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建立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制度,认真解决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单位排忧解难。
(五)整治容貌秩序
确保社区道路两侧无违章建构筑物;无乱搭乱建乱堆现象;建(构)筑物墙体、设施上无乱刻画、乱张贴等现象;无乱占道摆摊设点、乱设广告牌匾、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倒垃圾等现象;无违反规定放养家禽、阳台乱吊乱挂、破坏市政公用设施和占用破坏绿地树木,无占道洗车污染环境等现象。
(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供、排水、消防等井盖齐全,管道畅通,无因管理失误造成停水、污水跑漏污染环境等现象;路面硬化达98%以上,道路平整、无破损、无坑洼积水;所建公厕为二类以上水冲式,标志及指示牌按国标要求设置,做到无味、无蝇、保持清洁;公共场所、道路两侧、单位、居民院落按规定标准设置果皮箱和环卫设施;路灯装灯率达到100%,亮化率和完好率达到97%以上;无废弃的电杆、灯杆、电箱及管线;供暖和天然气设施齐全,安全可靠,检修维护和服务保障工作到位,确保正常供暖、安全供气。
(七)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责任明确,消防宣传教育、防火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依托保安队、联防队或志愿者成立社区义务消防队,配备公共消防器材箱,组织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和每年不少于1次的灭火与逃生演练,并做好记录;消防车通道畅通,固定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和室外消防栓底数清、完好率达100%,并设有明显标志;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安全警示牌等;防火检查到位,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上报。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年2月)
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参与宜居社区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调查摸底阶段(20**年3月1日—3月20日)
各区负责组织所辖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对社区内的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社区容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全面、详细、准确地掌握社区管理和建设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全面开展宜居社区创建及年终验收工作提供依据。
(三)制定措施阶段(20**年3月21日—4月20日)
各区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调查摸底的情况确定需要改进、完成和集中整治的项目,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全面实施阶段(20**年4月21日—9月20日)
根据宜居社区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建设基本程序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20**年创建宜居社区工作任务指标。
(五)自查自评阶段(20**年9月21日—9月30日)
各区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自查,将有关申报材料报所属街道办事处初审,经街道办事处初步审核确认后,报所属区人民政府,由区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审核后,将达到创建标准的社区统一报市创建领导小组。
(六)检查验收阶段(20**年10月—11月)
领导小组组织八个社区专项行业指导工作组对各区上报的宜居社区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确定20**年在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中的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同时,对上年度创建的社区进行复验,并对下拔的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七)总结表彰阶段(20**年12月)
领导小组将通过验收,对在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中成效显著的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上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进行表彰。
五、创建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宜居社区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各区要高度重视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作为本年度城区建设工作的重点列入议事日程,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总体安排和创建标准,认真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区和街道办事处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广泛宣传,勇于创新
宜居社区的创建关系到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属各新闻单位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宜居社区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使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各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在工作中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胆探索和实践。要注重基层管理与服务体制的创新,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各种关系,健全社区组织,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各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创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的基层单位抓起,优先解决群众关注和影响社区整体面貌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充分发挥居民群众在创建宜居社区中的主体作用,整合社区内人力、物力、财力及其它社会资源,通过对口帮扶,驻社区单位共驻共建,广大居民群众自觉参与等形式,使创建工作成为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为居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
(四)加强督办,确保实施
中图分类号:TU522.06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吴忠市园林绿化现状
近年来,吴忠市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牢固树立“抓绿化就是抓环境,抓经济,抓发展”的理念,以打造沿黄城市带上最具特色、最有魅力、最富活力的滨河生态水韵城市为目标,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绿化美化“两大工程”为抓手,以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生态旅游城市“三城联创”活动为载体,做足做活“水、路、绿、特色、产业、文化”六篇文章,大力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城市绿化水平大幅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截止2012年年底,市区城市绿地总面积达到2020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8.5%、39.5%和18.5平方米。2012年2月,吴忠市被国家住建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总体来说,通过近几年的集中建设,吴忠城市绿地系统布局趋于合理,各类绿地比例适宜、绿量充足,分布基本均衡,植物配置科学,公园绿地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服务半径和承载能力均能满足广大市民的生活需要,城市绿化总体水平已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立足现状,展望未来,今后一个时期,吴忠城市绿化工作重心必将“由建向管”转变,发展的基调是: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建设生态、经济和谐发展的新吴忠。
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吴忠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迅速,成绩突出,但在养护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不足和问题。
(一)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机制落后。
长期以来,吴忠市对园林绿化的养护工作一直沿用“事业单位”管理的机制,也就是“以费养人”,先付工资后干活,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养护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不完善,导致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束缚着园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影响了园林绿化成果的有效巩固。
(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投入不足。
园林绿化“重建轻管”、以建代管现象严重,搞好绿化工程可以名利双收,而养护管理却犹如一个填不满的“无底洞”。虽然政府每年都下拨绿化养护经费,但对于庞大的养护队伍和逐年扩大的绿地面积而言,这些经费捉襟见肘。截止2012年年底,吴忠市区内需要市财政直接投资管理的城市绿地1553公顷,参照住建部1988年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定额和银川市现行绿地养护费用标准计算,每年需市财政投入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费用应不少于2500万元,投入养护人工不少于1500人,现市财政每年安排城市绿地养护费用不足800万,仅为定额费用的30%左右,市园林部门现有直接投入绿地养护人员不足300人,不到定额人工的20%。资金短缺、人手紧张成为制约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瓶颈”。
(三)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落后。
目前的绿化养护基本停留在维持绿地基本的面貌层次,如保洁、除草、常规的修剪等等,属于手工作业、经验性管理水平,缺少定量的技术理论支撑,远未达到综合运用多学科技术手段,从生态学的角度对绿地进行功能性培育和维护的层次,绿地养护科技含量低的状况没有根本性改变。同时,缺乏专业的养护管理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技术培训,导致技术差,养护管理水平不高,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设备短缺。
由于养护管理费用严重匮乏,无法正常购置养护机械设备。目前市园林部门仅有浇水车3辆、割灌机8台、剪草机6台、绿篱机2台,没有打药车和修剪车,根本无法满足现有的绿地养护管理的需求。由于设备的缺乏和老化,大部分养护管理任务都由园林职工人工完成,机械化作业水平低,安全隐患大,直接影响绿地养护的质量和效率。
三、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的对策与建议
(一)发展方向:改革现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机制,加大养护管理经费、人员投入,推进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围绕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分配”三项改革核心,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变“档案工资”为“按劳取酬”,向辖区下放部分管理事权,逐步实现“市区共建、适度下移、分级管理、以奖代补”的管理格局;改革现行财政补贴方式,按照绿地养护标准核拨绿化经费,实现“以费养人”向“以费养事”的转变;根据不同的职责任务和服务功能,对市级园林事业单位实施分类改革和管理。
(二)主要内容:
1、改革市、区两级绿化管理体制,下放管理事权。
根据“权责明确、事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进行体制改革,从体制上、机制上实现根本性的转变。划清权、责关系,对养护管理范围的任务、数量、质量要求、计划成本、考核方法作出具体规定。市级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城市主干道、大中型公园及新建大中型公园的绿化管理,统筹城乡重大绿化工程建设工作。城市次干道及次干道以下街巷的行道树、小型公园绿化养护工作由利通区负责。
2、改革绿化经费补贴方式,实现以费养事。
研究制定《吴忠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及技术要点》,对全市所有绿地详细划分管护类型和等级,分别测算、确定合理的养护定额标准,按照养护面积和定额标准核拨管护经费。市财政改变以往按“人头”为各养护单位安排经费为按“地头”拨支,即由拨支“养人费”改革为“养事费”。其具体的做法一是在相关部门的参加下,对所养护的绿地面积进行全面的普查确认;二是对所养护的绿地进行质级划分,通常划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对行道树按种植年限和所处地段划分质级;三是对不同质级的绿地按单位面积(平方米)核定年度养护费定额,行道树按株核定;四是园林部门按养护绿地的质级、面积,行道树按株、质级定额核定养护单位年度的养护总费用。在绿地养护管理措施上,实行任务到管理站、队、所(绿地养护单位内部所设的绿地养护的直接部门),责任到人的办法。对在编的事业单位身份的职工由以往的按身份发放工资的办法转变为按现所从事的绿地养护岗位、养护面积、养护效果发放的机制。即工资由按身份发放转换为按岗位、绩效发放。
3、改革养护管理模式,实现社会化管理。
打破行业垄断和区域垄断,开放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在提高园林事业单位活力的同时,鼓励具有相应资质的园林绿化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采取定向承包和公开招标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择优选用养护队伍,充分发挥园林绿化养护事业单位和社会绿化企业相结合的优势。这样既促进了园林绿化专业市场的发展,又提高了管养水平,彻底改变过去的养护成本高、政府负担重、养护质量得不到保证的局面。
4、实施园林事业单位改革和管理。
改革公益型绿化养护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将市园林系统具有绿地养护属性的城市绿化队、公园管理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广场管理中心、清宁河管理所等五个单位改制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单位。并明确改制的政策及单位的运行机制,如在改制的绿地养护单位内部实行管理层与作业层分开的机制,作业层人员实行自由组合,双向选择的机制等。
5、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检查验收,切实提高养护管理水平。
市园林部门内部成立绿地养护监管单位,制定严格的绿地养护管理技术标准和考核办法,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对于考核合格的,足额划拨养护经费。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比例扣发养护经费,扣发的经费全部用于机械设备购置等开支。市园林部门依据“建成一处、管护一处”的原则,每年对增加的绿地及时划定责任主体、养护管理等级,确定养护管理方式,测算养护管理经费并上报市财政列入预算,保障绿地有建有管。对需要调整养护管理等级和方式的绿地,重新核定养护管理费用和人员,确保绿地按功能养护管理到位。测算制定的绿地养护管理费用标准以3年为一个使用期,3年后根据人工、材料价浮动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养护管理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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