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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我校共有58名教师参加考核。教师年度考核内容是2010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我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组 长:甘红枝
组 员:汪 峰 张传东 郑 钧 兰宏伟 段 毅
邓建华 罗 锐 杨 刚 邓惠兰 舒 霞
2、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的总结。总结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
局机关各股(室)、区社会福利院、婚姻登记处、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
对各股室开展学习、业务工作、宣传调研
三、考核方式
采取上下结合,量化计分的方式,对股室进行考核。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各股(室)长自评分占30%,全体机关干部测评分占40%,局班子测评分占30%。
四、计分标准
(一)工作达标情况(25分):主要考核各股室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情况;
(二)自身管理情况(25分)
1、出勤会风(15分)。主要考核各股室工作人员日常考勤、参加会议、学习情况,由办公室对各股室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根据统计结果进行打分。
2、纪律建设(10分)。主要考核各股室工作人员严守组织纪律情况,出现投诉举报并经调查属实的,按照影响程度进行扣分,中央扣5分,省级部门扣3分,市级部门扣2分,区级部门扣1分,本级机关扣0.5分,扣分直至为零分止,出现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该股室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三)服务质量情况(25分)。主要是考核各股室工作人员是否具有热情的服务态度,接待来人来访做到热情大方,严格按程序规定及时办好有关手续,不因工作拖沓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他人损失的。
(四)廉洁守纪情况(15分)。主要是考核各股室工作人员是否认真执行有关廉政建设规定和法律法规,没有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
镇党委、政府成立督查考核牵头机构:
组长:农业线负责人
副组长:各线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主任、财政所副所长、纪委副书记、村建办主任、农业办主任
督查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办,农业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原则
各村委年度考核总分为1000分,分为财税线(注册联商)100分;企业线50分,其中安全生产30分,环保工作20分;农业生产线300分,其中大农业150分,新村规划100分,麻绿笋生产工作50分;党政后勤线120分;政法安全社会事业线430分,其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50分,计划生育150分,民政40分,文化广电30分,劳动保障20分,农医所20分,新农保20分。
三、考核内容及得分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列入目标管理内容的各项工作,具体考核办法分别由各线线长牵头制定,中心工作由督查考核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村委出席镇主办(主持)业务培训及会议,每缺席1人/次扣所在村委年终总分3分,每迟到(早退)1人/次扣所在村委年终总分1分。
四、考核办法
1、目标管理的考核实行平时与年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
2、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实行“一票否决”,两项只要有一项否决,取消村委评先评优资格,且否决项的得分不能高于该项分的50%。
3、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科级表彰的村委,分别追加村委年终总分500分、200分、20分、5分、1分,追加分就高不就低,同一项不重复计分、计奖。
4、村委年终取得总分800分(含800分)以上为达标村委,800分以下为不达标村委,连续两年低于800分(不含800分)的村委,终止该村委书记、主任职务,当年考核部分低于600分(不含600分)终止该村委书记主任职务。年度考核为不达标村委,取消该年度奖金、福利,只拿基本工资。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按照“咬定一个目标,突出三个重点,实现五大突破”的工作思路,深入实施融城强县战略,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全面加速镇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考核范围
全镇11个村(社区)委会、各镇属企事业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
三、考核指标(见考核实施细则)
四、考核操作办法
1、镇党委政府成立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年底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各办,统一检查验收,按各单项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评分。
3、实行加、扣分办法:获县级单位表彰的每次所在单项(下同)加5分,获市级单位表彰的每次加10分。凡受市以上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受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县直部门、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
4、设置目标考核综合奖、单项奖和目标管理奖,并评选一定数额的先进个人一并表彰奖励。
5、除上述目标考核外,其他办不另单独考核。
五、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1、综合奖。对综合目标考核中排名前6名的村(社区)委会授予“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
2、单项奖。对单项考核得分在前5名的村(社区)委会颁发锦旗,并分别奖励500元。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民主、公开的原则。
2、全面考核、注重良好师风的表现。要求:政治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定性与定量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标准考核与相对考核结合,以标准考核为主。通过综合考察评定,确定考核等级。
3、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完成任务等方面的平时考核工作;学校领导要用心发现教师师德师风方的表现。
4、全员考核:凡学校所属各级各类人员均得参加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包括:依法执教、政治立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廉洁从教、关心学校和《汉中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十个不准》为内容。
2、标准:见《考核标准对照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受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者;侵害学校利益、私自转让学校产权者;截留私分学校或单位的收入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者;不服从组织分配,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者;严重违反学校规定,私占住房,且坚持错误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和训斥、指责、侮辱学生家长;向学生乱收费、乱订、乱发教辅资料;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以教牟利,向学生推销商品;上班时间打麻将、打扑克牌及上课时衣冠不整、接传呼、接打手机、接待来人,多次教育不改者;宣传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以及参与活动和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行为;
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学校同意在其他教育机构代课;举办以敛钱为目的的补习班或家教活动;经常无教案上课;
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和其他商业性活动。
(三)、考核的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有关校领导负责,各主要能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学校的考核工作。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2、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依据有关文件和学校规定,制定学校考核办法并指导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审核学校重点考核人员的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结果;负责对考核人员谈话情况,发现问题予以指导和处理;必要时,负责将学校考核工作总结报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保证考核原则的实施,对考核过程中循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教职工的考核,由考核小组进行,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
2、学校领导班子的考核,由校长牵头组织教师代表进行。
3、对教职工个人考核,每学期检查一次,每常年考核一次。
年度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
4、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按照本规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教职工进行自我评估,并填写不同系列的考核表;被考核人作端正师风报告;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意见,对被考核者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分类等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者。
5、学校对下列人员进行重点考核:班主任、教研组组长和各部门兼职人员;新参加工作或从其他学校调入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骨干教师。
6、校级领导的考核,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7、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会在3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8、年度考核的材料,存入本人考核档案,考核档案暂定保存两年。
(五)、考核结果的效力
1、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晋职、工资晋升、奖惩、培训以及辞退、除名等的依据。
若无特殊情况,凡缺少年度考核档案记录的人员,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晋职、晋级、培训和各项评奖。
督促县级人民政府更加重视妇幼卫生工作,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推进妇幼卫生体系建设与发展,规范落实妇幼卫生各项任务,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妇幼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考核对象
全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辖区内提供妇幼卫生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考核内容
(一)政府保障: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政策支持、经费保障。
(二)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房屋建设、设备配置,妇幼保健人员配备及服务能力。
(三)妇幼保健服务:妇幼保健服务提供的数量及质量,妇幼保健服务的管理,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五)落实医改任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完成和网络直报情况。
四、组织管理
(一)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省级考核组。省妇幼保健院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并参与考核工作。
(二)州(地、市)卫生局负责辖区内县(区、市)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成立州(地、市)级考核组。州(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并参与考核工作。
(三)县(市、区)卫生局成立自评考核组,按照妇幼卫生绩效考核要求和标准,开展本县(区、市)妇幼卫生自评工作。
五、考核程序
(一)县(区、市)自评。县(市、区)卫生局按照考核标准加强妇幼卫生工作,落实妇幼卫生各项任务,组织开展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州(地、市)卫生局。
(二)州(地、市)级考核。各州(地、市)卫生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考核实施方案,每年开展一次考核工作。在县级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对所辖各县进行逐一考核,并于9月15日前将对所辖各县考核分值和考核报告报省卫生厅妇社处。
(三)省级考核。根据各地考核结果,结合各地妇幼卫生工作进展状况,对10%以上的县(市、区)进行抽样考核,并按考核方法对各州(地、市)考核分值进行校正。同时将省级和州(地、市)级考核结果上报卫生部,作为卫生部抽样考核时与省内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的依据。
(四)卫生部定期抽样考核。卫生部将定期组织对各省(区、市)进行抽样考核。
六、时间安排
全省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县级自评工作于每年7月底前完成;州(地、市)对县级的绩效考核于每年8月底前完成,并将绩效考核情况(包括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等)以州(地、市)卫生局正式文件形式于9月15日前报我厅妇社处;省级于每年10月底前对各地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进行抽样考核。
七、考核方法
按照《省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见附件)进行考核。省级对州(地、市)级考核结果进行考核,计算考核符合率,根据考核符合率的高低决定是否对州(地、市)级考核结果进行校正。国家级考核组将组织对我省县(区、市)进行抽查考核。符合率计算及校正方法如下:
(一)省级根据各州(地、市)考核结果,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县(市、区)进行现场考核,对州(地、市)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二)计算省级考核与州(地、市)考核的符合率:根据省级抽查的考核结果和州(地、市)考核结果,计算考核符合率。
考核符合率={1-[抽查县(市、区)省级考核分值与州(地、市)考核分值差值的合计/抽查县(区、市)州(地、市)考核分值合计]}×100%
(注:州(地、市)考核分值低于省级考核分值的县(区、市)差值计为0)
(三)分值校正:考核符合率在95%及以上的州(地、市),省级考核认可其考核结果。考核符合率在90%至95%之间的州(地、市),省级考核将对其所有考核结果进行校正,以校正后的分值作为县(区、市)最后得分。
某县(区、市)校正分值=该县(区、市)州(地、市)考核分值×(该州(地、市)考核符合率+5%)
考核符合率低于90%的州(地、市),省级不认可其考核结果,其所辖所有县(区、市)不参与当年先进评选表彰活动。
八、工作要求
(一)各州(地、市)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做好各项工作。
(二)各州(地、市)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为契机,加强县级妇幼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当地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妇幼卫生人才培养,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增强综合服务能力。
(三)各医疗保健机构要积极准备,以绩效考评工作为抓手,规范管理,提高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考核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质取胜方针,大力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提高人民质量意识,切实发挥质量工作在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经济强市、实现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二、考核范围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
三、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与政策措施;
3.落实质量和打假工作行政领导责任执行情况;
4.开展质量兴县区活动的资金保障情况;
5.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及整改情况;
6.质量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7.宏观质量管理情况;
8.工程质量、产品质量、食品、药品质量情况;
9.实施县区政府质量奖励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市年度质量兴市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相关条款。
四、考核方法
考核由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日常考核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日常考核占10%,实地考核占90%。日常考核根据各单位报送的信息、报表,完成临时性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采取各单位自查,提供自查报告、相关证明文件、相关数据和结合有关部门意见的办法进行。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分成若干个工作组,到各单位进行实地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
五、评分标准及等次认定
二、考评对象(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办事机构共46个)
根据《县年度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办法》的分组归类,将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办事机构划分为县政府主要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两类。
1、县政府主要工作部门(31个)
财政局、经贸局、外经局、农业局、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水利局、发改局、民政局、粮食局、公安局(含交警大队)、国土局、建设局(含房管处)、交通局、审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人口与计生局、文体局、安监局、物价局、环保局、人事局、科技局、教育局、统计局、司法局、库区移民局、民宗局、人防办、项目办。
2、事业单位(15个)
虎伯寮管理局、农机局、旅游局、县志委、地震办、档案局、城管局、广电局、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宾馆、供销社、二轻联社。
三、考评内容:主要考评履行法定职责、完成本单位年度基本工作目标情况,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下达工作任务,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围绕中心,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的情况;挂钩村工作情况;配合其他部门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等情况;争先创优工作情况;扣罚事项等。
四、考评办法:坚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原则,采取量化考评办法,履行基本职责工作550分,服务中心工作150分,两项合计700分。争先创优工作为奖励分。坚持平时考评与年终总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主要是各单位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序时进度完成情况,半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双过半”情况,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由评分单位平时跟踪掌握;年终总评分由考评组结合平时跟踪考评情况,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分。
五、有关事项:
1、由考评组直接考评的“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共260分,根据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与业绩考评方案进行评分。
2、由部门考评的单项工作,办文、办事、办会情况(30分)由县政府办提供评分;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完成情况(30分)和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20分)由县政府督查室评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30分)由县政府办提供评分;部门网站建设情况(30分)由县政府办提供评分;依法行政执行情况(30分)由县政府法制办评分;完成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指标情况(50分)由县统计局评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50分)由县人大人事代表委和县政协提案委评分;妥处来信来访情况(20分)由县局评分;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40分)和挂钩村工作情况(30分)由县委办评分;服务万利达产业集群项目区、星项目区、丰田项目区、南陵项目区工作(80分)由四个项目区评分。
3、争先创优工作为奖励分,扣罚事项为倒扣分,由考评组依据相关资料进行计分,并计入或倒扣总分。
4、各被考评单位要根据分解下达的考评目标任务,逐项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以及工作措施、时间进度,逐月开展督促检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5、各被考评单位要提高对绩效考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数据,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6、考评结果等级划分和运用根据委办[]32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评步骤:
1、平时考评由考评单位跟踪掌握;
2、年终考评工作分为考评组实地考评、职能部门考评二个部分;
(一)、个别谈话法。是考核者通过和知情者及干部本人谈话来了解干部的一种最基本考核方法。具体做法为:合理确定谈话范围,谈话对象通常以上级、同级、直接下级的知情人员为主。灵活运用谈话方式,根据谈话对象的年龄、性别和文化程度差异,采用提问、商讨、引导、鼓励等方式进行个别谈话,并把握好谈话氛围,使谈话对象畅所欲言。把握好谈话者的心理,通过分析谈话对象的神态和谈话的速度,判断谈话对象的心理状态,促使其提供的不同情况。同时,要及时完整地记录谈话内容,以供分析评价。个别谈话法方法简便,了解情况直接、具体,内容比较客观。但工作效率不高,概括性语言较多,考核结果不易量化。
(二)、民主测评法。是通过标准化的等级量表,对干部素质作定量测评的一种考核方法。定量测评一般分为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也可根据业务特点和不同的考核目标进行自行设计。民主测评法的运用,一是合理确定参加测评的范围。一般为:班子成员,本单位全体干部,以及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二是掌握测评的时机和周期。测评时间间隔不宜过短,以免引起群众的厌倦。三是测评环境宽松。一般采用无记名测评,设置“投票箱”,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四是划定测评等级。表格设置的等级一般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档。五是搞好测评表的回收。实践证明,回收率越高,测评结果就越准确。六是运用测评结果对被考核对象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同时防止以票定论,以票取人。民主测评法具有操作便捷,考核效率高,群众参与面大;评价内容表达比较直观,可比性较强;有利于干部考核方法的优化,创造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良好用人环境。但对干部实绩的具体内容难以了解,也很难作出客观的评价。它只作为一种辅的考核方法。
(三)、案卷查阅法。是考核者借助干部个人档案中的文书案卷、考核、鉴定等材料,对考核对象的过去和现在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的一种方法。在实绩考核中,主要查阅干部的工作总结、年度考核、个人述职及与工作有关的奖惩等各种情况,对其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及所起作用进行核实。通过历史和现实的结合,客观、公正地来分析考核干部。该方法只是一种辅的考核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多与其他考核方法综合运用,考核中注重现实表现。
(四)、民主评议法。是通过召开述职大会或座谈会等形式,组织与考核对象有工作关系的人员对其进行述职评议,来考核了解干部的一种方法。具体做法是:先由考核对象进行年度或任现职述职或自我小结,然后由干部群众进行民主评议,再对评议结果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得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其优点是:民主性强,透明度高,信息采集面广,能在较大范围内发扬民主,使群众有直接评议领导的机会;形式比较活跃,可以面对面评议,也可以无记名书面评议,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缺点是:在民主气氛不浓的情况下,可能评议者要受心理情绪的影响或干扰。
上述几种考核方法在任用考核、换届考核、届中考核时经常被综合运用。为客观、准确、公正考核干部起到了各自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干部活动的区域不断扩大,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干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的干部实绩考核方法也需要修正、充实和完善。
二、现行干部实绩考核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着偏差。一是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使认识和评价干部的标准也日趋多样化。二是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利益关系调整使人们看问题的立足点和心态都出现了差异。三是干部本身所处的环境和情况发生变化,单位与单位、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可对比度就越来越小,导致干部实绩标准相对难以确立。
(二)、考核过程上存在着突击性、临时性。干部工作平时事务性工作多,往往是被动地、突击性地对干部进行考核。有时因某岗位缺人,急于配齐而确定考核对象,因考核时间紧,个别谈话、测评、情况调查核实及形成材料的时间仓促,难免造成考核面狭小,工作情况了解不全面,情况分析不透的现象。
(三)、干部述职没有突出实绩。干部述职往往从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几个方面述得多,没有围绕工作实绩这一中心,充分介绍工作过程、取得的实绩及个人在其中的作用。这种述职不能使群众和考核者真正了解干部的工作情况。
(四)、实绩考核内容不够明确,重点不够突出,缺乏统一衡量的具体标准和可操作指标。《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虽对实绩考核内容作了规定,但是内容不够具体,重点不够突出,在具体实施考核时,只能凭借考核者的知识和经验评价其工作实绩。
(五)、知人与知事不够协调。考核干部只有了解干部的岗位及职责,考核才能全面、客观。但是,组织人事部门往往在全面掌握干部过程中,只知其人,不知其事,导致考核缺乏针对性。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1)实绩考核不规范。一是实绩考核内容没有细化,组织人事部门很难作出同一衡量的尺度。二是考核评价标准没有量的规定,对干部的实绩较难评价。三是忽视了平时考核和资料积累。
(2)知事途径比较狭窄。一是组织人事部门未能参与有关重大综合性工作,使全面、深入了解干部工作情况受到制约。二是在个别谈话时,有些谈话对象受各种因素的干扰,存在着不愿讲、不肯讲、讲不透的情况,使干部实绩考核受到影响。三是干部在述职过程没有围绕工作重心进行述职。
(3)制度不健全。一是缺乏明确的实绩考核内容、程序、方法、要求及相关配套措施。二是没有建立经常性的有效的实绩考核制度,如组织人事部门与干部的平时工作联系制度、重大工作事项汇报登记制度、奖惩登记制度及重大工作专项调查制度等。
三、改进干部实绩考核方法的对策。
(一)、要提高对干部实绩考核的思想认识。改进干部实绩考核方法是新形势下组织人事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时代赋予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责。我们党作为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必须拥有大量的优秀干部人才,这样才能落实好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而优秀干部的选拔作用,需要如实地考核干部实绩。干部实绩是干部德才的综合体现,是评价和使用干部的客观依据,从实绩中充分去认识干部,就能正确把握干部的德与才。
(二)、要正确确定实绩考核内容。一是要区别对象,从干部的岗位职责实际出发,确定实绩考核内容。二是要根据干部的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在考绩内容上作出量的要求,并通过一定的量表现出一定的质。三是要突出考绩的重点,在确定考绩内容时,要分清那些是主要工作,那些是次要工作。
(2)家长考评组,由所任班级的3—5名学生家长代表组成,随机抽签产生。
(3 )学校考核组,教师代表与学校班子成员组成。
二、考评分的计算:教师的考评分,由教师考核组、家长考评组、学校考核组三个层面的考评得分按规定比例累加后计出,综合分为100分, 教师考核分按30%计,家长代表考评分按30%计,学校考核分按40%计。
三、师德考核结果具体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四、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凡教职工出现以下八种不良行为之一,一经查实,其该学期的师德考核即定为不合格:
(1)参与、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活动的;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擅自停课、空课,强迫学生转学或退学,造成学生辍学的;
(3)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索要或变相索要学生、家长财物的;
(4)搞有偿家教或自行组织举办收费性培训班、辅导班的;
(5)因擅自离岗或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学期内累计旷工达到5天及5天以上的;
(7)教学极不负责任,家长反映强烈的;
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是推动全市节能工作、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有效方法,也是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具体行动。建立科学的节能评价考核管理机制,是衡量政府、企业节能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的基本标准,是强化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具体抓手。制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既细化了节能工作目标,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节能工作的责任心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促进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象
(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二)市政府确定的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
三、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指标分为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和节能措施指标(50分)。具体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见附表1。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为否决性指标,以市政府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目标考核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率或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在上年度本地区万元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经市统计局审定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政府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市政府委托节能办公室组建评价考核工作组,每年对各区县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根据工作组的评价和调查报告,节能办公室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各区县的综合评价考核报告,报经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以市统计局公布的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能耗指标作为定量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评价考核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值)、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区县,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市政府责令其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结果,由市节能办公室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考评办,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各区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超额完成节能考核目标的区县,市政府予以5万元的奖励,对完成考核目标的,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的区县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对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并暂停核准、批准和上报除鼓励类外的新建高耗能项目。
四、对市级有关部门的评价考核办法
市级有关部门节能工作的责任: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和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市经委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节能工作;市建设规划局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节能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商贸系统的节能工作;市文物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节能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负责教育、卫生系统节能工作;市农业局、市水务局负责农村节能工作;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节能工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对上述部门的节能考核,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五、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评价考核指标分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节能措施指标(50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总体计分方法见附表2。
节能量为否决性指标,以重点用能单位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期间节能总量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完成该指标,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指标的完成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由市节能办公室负责实施。重点用能企业于每年3月底前向市经委和各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节能办公室。其中,列入国家和省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办公室组织以社会专家为主的评估调查组,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市节能办公室根据评估调查组的报告,于每年6月份完成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综合评价报告,报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评价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节能量)、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重点用能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由区县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