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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开展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探索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模式
一抓组织领导:各乡镇建立领导组,明确分管人员,明确相对稳定的业务人员等,做到有资料(文件)入档案,并报县中心备案。
二抓平台建设:做到有办公场所、有牌子、有公章、有电话、有电脑办公和上网、有专用档案(室)柜、有组织机构(流程图、主要制度)等资料上墙、有显示屏和触摸屏等。
三抓信息收集:做到土地承包、资产资源等基础资料完整齐全;征集上报并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信息,出让受让申请、公告及出受让信息登记表等信息资料装订成册;成交合同书,鉴证书,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及资质证明等资料,权证资料及委托书,成交登记表等成交信息资料逐宗归档保管;政策法规制度和统一标准文本等资料满易双方需要。
四抓交易组织:组织征集到的出、受让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规制度和交易规则,进行规范交易,并进行鉴证。
五抓协调服务:根据所在地政府的统一安排,保护双方利益,为双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做好必要的协调服务工作。
六抓村信息站建设:各村建立信息站,每村确保有1名信息员,村有基础资料和出、受让信息,建有必要的档案资料等。
七抓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万亩,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0%以上;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化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经营大户集中连片流转土地,扩大工商、社会、民间资本投入,着力创建一批土地流转规模大、层次高、模式新、效益好、影响大的典型和示范样板;抓好千亩以上土地流转的备案和动态监测,落实三级农村土地流转奖励政策;积极创造条件启动县级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庭建设,健全乡村两级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试点。
八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公开交易,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源在市场中配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二、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组建
一是抓覆盖。各乡镇要加强领导,搞好统筹规划,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运行等提供指导和服务,对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领头人且有合作意愿的,要从成员入社、名称选择、组织机构建立、章程起草、制度制定、管理运作模式、工作重点和发展规划等方面给予指导。规范健全成员入、退社手续。既要引导各村围绕主导产业兴办合作社,做到全覆盖,又要避免在一个村或一个集镇(街道)范围内重复兴办同一类型的合作社。
二是抓提升。重点推进合作社“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成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社务信息化”的六化建设,按照“四有八规范”和“13项管理制度”要求,积极利用农民培训工程,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努力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队伍;支持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申请注册商标,参加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评比,努力实现合作社产品由品质优势、品牌优势转变为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推广“两个结合(政府扶持建示范网站与引导合作社自建网站相结合)”“三建并举(建一批网页,联结市场;建一批网站,扩大营销;建一批集成系统,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五个一(电脑、网线、网页、网站、信息员)”的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模式,深入推进省级信息化示范社建设。积极开展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升合作社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抓联合。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以市场为导向、品牌为纽带、产权联合为手段,围绕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积极引导同类合作社之间、同一产业链上经营的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相关市场主体之间进行多领域、多方式的联合,积极探索区域性合作社联合社建设途径,提升组织化水平。重点引导扶持草莓、蔬菜、养猪、养鸡、植保、农机等六个方面的合作社的联合,做大做强一批有规模、有品牌、有竞争力、治理结构健全、分配制度规范、与成员利益联结紧密、带动农民增收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四是抓创新。大力发展富民合作,鼓励成员多出资,骨干成员出大力,集聚资金扩规模。尝试利用社有资金购置和投资兴建服务设施进行物业出租,从中获得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大力发展劳务合作,结合当地传统、主导产业,积极开展河道保洁、绿化管护、运输、家政、物管等方面劳务合作,加速农村富余劳力转移;大力发展科技合作,借助科研院所、农技推广部门、合作社技术人员,加强对社员技能培训,引进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人才,鼓励支持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到合作社创业,优化合作社人才结构;大力发展土地合作,积极引导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自主经营的规模化、园区化农业生产。坚持“入股自愿、民主管理、形式多样、依法经营”的原则,引导农民通过“两股一改”等形式,入股投资创办股份合作社,提高合作社成员的财产性收入;大力支持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合作,推进合作社与扶贫资金互助社联动发展,开展和扩大合作社小额信贷合作,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资金互助合作社,创新农民增收形态,优化农民收入结构;开展合作社“双跨双兼、双带双促”活动,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成员之间相互交流任职,带动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五是抓典型。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手段,注重培育总结合作社的典型亮点,树立一批可学可鉴的典范,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我县农民专业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三、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把农民负担监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减轻农民负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协同抓的农民负担监管的组织领导机制(各乡镇、区成立的农民负担监管领导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要以正式文件于3月底前报县农监办备案。县农监办将对分管负责人和监管员进行专项培训)。
二是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各乡镇年初要督促村(居)全面摸排当年急需兴办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凡村民决定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事项,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时提出初审意见,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复审。
三是继续执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凡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均要纳入《农民负担监督卡》统一管理;监督卡的入户率须达100%。收取“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必须开具省农监办统一印制的《省村内公益事业筹资筹劳凭据》。
四是开展重点领域涉农收费的专项治理,加大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农民负担监管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服务、惠农补贴补助补偿政策落实等领域延伸。继续开展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
围绕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练合效益,以落实农经行政执法的主体职能为基础,以强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管理为主线,以农村经营体制创新为突破口,坚持与时俱进,全力推动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经常化方向发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新方式、新途径和新方法,力争年内在农经工作“三大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三项指导“(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
二、工作任务
(一)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建立健全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突出抓好“一事一议”筹费筹劳管理、农民负担监测,农民负担,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和农民负担案件查处及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强化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健全落实四项制度,即贫困县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二)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政策,宣传贯彻“土地承包法”和中央18号文件,强化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按照有条件和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引导和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三)强化农村财务与资产管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监督新机制,推行农村财务民主管理,强化审计职能。
改革财务管理模式,积极推行农村会计委托制,搞好电算化试点,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确保集体财产安全和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与开发。很抓农村财会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继续抓好以疏菜为主的八条龙型经济发展,围绕发展优势产业带,抓基地、抓加工、抓龙头,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五)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立足产业基地,围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按市场要求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突出抓好蔬菜业农民专业合作,抓试点,抓示范,抓培育,抓规范,总结经验,加快推广,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六)加强农业社会化眼务体系建设。稳定机构队伍,转变工作机制,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有效的组织形式、灵活的服务机制,民主的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七)其他工作,要弄清工作角度、角色和具体应承办的事项。如小城镇建设,农村现代化试点、农村劳动力转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既要参与到位,又不能越位、错位或缺位,要按规定办理事项,内外有机结合主体职能的落实,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农经工作的指导。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加强农经管理工作,是把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并使之制度化,经常化和长期稳定的需要,是化解当前农村矛盾、保持农村稳定的需要,是保护广大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需要。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农经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把农经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农经工作正常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经费和设施。
(二)加强农经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农经工作体系,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保持农经队伍的稳定,特别是乡镇农经队伍要合理定编定岗定员,确保每个乡镇有专人承担农经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法”将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金额纳入财政预算。
各级农经工作机构,应承担起相应的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及工作指导职能,采取有救措施,改善和强化农经工作手段。
(三)加强培训,提高农经人员素质。随着改革的深入,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对象、内容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要大力加强农轻干部的培训,造就一直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勇于开拓进取的农经工作队伍。
11月19日,全国农药市场监管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经验交流会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一年来各地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和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的经验和成就,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工作目标,突出监管重点,不断创新监管机制,注重疏堵结合,实行检打联动,加强市场巡查,农药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2012年共抽检粮食、蔬菜、果树和茶树等作物用药4909个样品、检查标签5038个,产品质量合格率达88.4%,标签合格率达83.0%,较上年分别提高了1.5%和1.6%。前三季度全国查处假劣农药案件7929件,货值金额7969.5万元,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2.5亿元。高毒农药定点管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已经开展试点的省份由2011年的25个增加到26个,地市由99个增加到158个,县级由806个增加到1027个,基本实现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的全覆盖,其中北京、山东、湖南和陕西等四省(市)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
各地积极探索农药监管的新模式,亮点频出。江西省实施乡镇农药监管员制度,对辖区内农药经销商定期巡回检查,及时纠正违规经营行为,协调处理农药经营纠纷,成为农药监管的“流动哨”;浙江省绍兴市建立“农资实时监管网络平台”,对市区58家农药经营网点的产品采用条形码销售,实现经营溯源管理,成为农药监管的“千里眼”;山东省建立农药生产经营违法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在全省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通过实地巡查与网上农药产品备案监管相结合,不留监管盲区;湖南省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把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单位列入重点跟踪监管的“黑名单”,并对社会,提升了监管效能。会议上交流的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各地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有关负责同志在会议上指出,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农药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增强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农药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抓好农药质量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二是抓好高毒农药专项整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抓好农药经营管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四是建立健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做好应急工作。五是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农药执法水平和效能。
2007年全县农经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市农业农村工作、市农经工作要点及全县镇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揽全局,以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三项管理”为重点,以规范化为基础,以创新为动力,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村立有为才有位,争先创优意识,力争使全县农经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二是稳定合理的农税负担,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格依法行政;三是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以上;四是农村村社财务会计管理是农村工作重点,是干群关系的焦点,探索与农村税费改革相配套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五是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
三、主要工作
1.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二轮土地承包的后续完善工作,全县土地经营权证发放及承包合同规范率达到100%;二是规范镇级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要求村建立土地承包合同档案,各村社率达100%;三是建立土地纠纷咨询登记、调查及处置程序;四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培训,组织各镇农经人员集中培训;五是开展土地流转规范管理试点工作,以村为单位,在2个村开展试点工作,拟定试点方案;六是开展农村土地管理专题调研;七是编发关于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简报2期。
主要措施:1.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2.4月份开展检查并写出总结;3.对农民上访的土地纠纷要及时调查、处理,要有记录和处理意见。
2.负担监督管理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四制”,镇、村报刊订阅限额制的监督管理,强化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农民上访的加重负担的问题,以稳定负担水平,防止负担反弹;二是农村教育收费专项调查,全面实行农村地县中小学义务教育“一费制”;三是加强对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四是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五是切实履行职责。
主要措施:1.3月份起草减负工作意见;2.3月份完成2007年度镇、村级报刊订阅调查并写出简报;3.8-11月份开展减负监督检查1次并写出总结;4.农村教育收费专题调研;5.编发农民负担管理工作简报2期。
3.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农村财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效果,村务公开率达到100%;二是推广实施《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范村社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社级财务制及电算化点,在曾家镇开展试点的基础上,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一次检查,要进一步做好规范和完善工作;三是开展农村信息化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农村经济数据库,为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快捷、优质服务。
主要措施:1.参与县民政局牵头的村务公开检查,重点指导农村财务公开工作;2.开展财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3.5月份与财政局会管科开展村级财务检查并写出总结或简报;4.开展相关调研。
4.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工作
一是积极宣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二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管理、营运水平。
主要措施:1.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关知识培训;2.指导完善各种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3.开展专题调研并编发简报。
5.农业(农经)统计工作
一是及时、准确、全面完成各种统计报表及分析;二是2007年度增加农业季报汇总工作;三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确保统计数字真实可靠。每季度进行一次农村经济运行情况通报。
6.加强农经信息和调研工作
主要措施:1.农村承包地保护及利用;2.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调研;3.农经体系建设调研;4.村级财务制调研。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农经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要充分认识到,农经工作是把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并使之制度化、经常化和长期稳定的需要,是解决当前农村矛盾,保持农村稳定的需要,是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保护广大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性权益的需要,因而要努力取得各级领导对农经工作的重视,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农经工作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参谋助手。
(二)坚持农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考核体系。首先,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岗位责任和工作职责,将各项任务及指标分解到站上每位工作人员。各镇农技中心也要按照县里的总体安排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农经工作计划,并要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其次,建立健全考核体系,依据分配给各镇和站上每位工作人员的指标任务,制定考核细则,年末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验各个镇和站上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效。第三,建立健全工作规章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财务管理已经有一整套规章制度,在今后工作中要不断完善,加以改进,使之更加合理有效,逐步形成科学的操作规程和有效的工作方法。
(三)加强调查研究。农经工作已上了轨道,对一些重大问题和深层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是非常必要的。要力求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提出经营管理工作的新思想、新措施,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工作新机制。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土地治理项目建设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扶持对象主要是农民。其主要特点是,按区域统一规划,按项目进行管理,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措施综合配套,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
多年来,我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产生了巨大的效益,为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两个根本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发挥了重大作用。通过在实践工作中的总结,现提出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的一些原则和要点,以便工程管理和施工人员予以注意和参考,并促进工程的顺利展开和工程效益更好的发挥。
一、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原则和制度
1.1工程建设管理原则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二、严格遵从工程建设相关规章制度;三、客观、公正、科学;四、综合效益最优。
1.2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应重点建立和遵循四项项目管理制度,包括:(1)项目法人责任制度。(2)项目公告制度。(3)项目招投标制度。(4)项目验收制度。在项目法人制度的建立过程中,要明确项目法人本身的工作职责,在建设施工的准备阶段要对施工的准备工作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高层管理人员;在工程建设前期要按部就班地部署进行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监督、合同规划管理等,并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要在工程开工时,负责解决在建设过程中召集施工相关工作人员及预算、监理等问题;在项目工程建设完工后项目法人对其进行验收工作,办理一些建设完工的手续。
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1加强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不但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重要的基础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的先导和助力。要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就宣传主题、宣传形式、宣传时点等达成共识,做到宣传有计划、有重点、有活动,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注重宣传实效,深入土地工程项目区,运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贴近群众面对面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更多的了解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规定和建设成果,以赢得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认可和关心支持。只有广泛宣传动员,尊重和广纳群众意愿,让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才能激发群众主动化解矛盾和参与项目建设的热情。
2.2重视工程设计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建设计划和建设标准,要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资源条件,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工作。在土地工程建设基础上,应全面考虑到建设设计方面的各种问题,在建设过程中如出现项目与实际情况不统一,可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完善补充。
2.3加强制度执行
必须强化制度意识和执行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土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重视做深做细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建设难免会使部分农户切身利益受损,行政村要提前与农户沟通,同时,工程设计应当征得项目区绝大多数农民的同意和赞成。受托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指派不少于两名精通业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实地勘测和工程设计,并在设计合同中要约定因设计缺陷和失误产生工程变更的限度及奖惩措施,以便减少设计失误,使设计更合理、更科学。与此同时,要派专门的技术人员全程参与,严把工程设计关。要借鉴多方工作经验,制定符合本地实际且行之有效的项目管理办法。重点是要抓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考核,对施工单位擅自变更或监理单位知情不报的行为,一经发现,相关施工单位除承担经济责任外,一年内不准其参与新农发项目建设;相关监理单位一年内不予承接新农发项目的监理业务。强化计划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控制调整面。
2.4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监督机制,主要通过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制度、政策,加大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考核力度,加强资金和项目监督检查,在外部,一是推行农民监督制。农民既是工程的使用主体,又是工程的受益主体,他们最关心工程建设情况,每个项目村选择若干名品行正、责任心强的农民代表参与项目监督管理。二是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视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三是充分发挥乡镇对项目就地监管、随时监管的优势。应积极建议本级政府将农发项目建设情况,包括计划执行、制度执行、资金管理、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变更、合同管理等方面情况,纳入乡镇年度专项工作考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会同发改、财政、审计、建设、水利等部门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力度。
2.5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懂政策、精业务、会管理的农发干部队伍。首先,要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任务艰巨,应组建专门的有实力的技术力量,并定期组织交流培训,或邀请有能力的科研院校前来指导,充实技术力量,稳定队伍人才。从而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技术力量,从而更靠地开展相关工程业务。
2.6建立评估机制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需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项目规划设计工作机制,特别是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评估内容、方法和指标体系,以促进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法规制度,提高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结束语
加快农业土地开发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发展的步伐,是我国农村建设繁荣发展的重要渠道之一,也为具体工程管理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工作过程中,把握原则、遵循制度、掌握要点是每个工作者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只有做好具体工程的建设管理,才能够促进项目的顺利高效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才能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一、 工作准备情况
我委接到贵局《关于迎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后,委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此项工作由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落实。我们组织相关处室召开专题研讨会,针对考核要点,逐项核对我们应该准备的上报材料。在我们相关单位的鼎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高标准的完成此次迎接检查材料准备工作。
二、 主动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沟通
接到考核方案后,我们主动与相关的上级考核业务处室请示,尤其是我们的主管领导机关,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业务处室的领导,上级机关对我们工作很认可,并给予很高的评价。
三、总体评价
2016年,我们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考核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工作目标,量化指标,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基本实现了延伸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比较明显。按照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和责任分工及具体的考核要点指标分值,自评分为15分。
四、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要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2014年,农业部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采取“国家制定考核办法、县创、省评、部公布征询意见、国家发牌”的方式,创建期2年,首批选择107个市县作为试点单位。我省敦化、榆树、公主岭三个市成为首批试点单位。2016年,与省水利厅、畜牧业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创建工作。
1.加强工作指导。一是组织3个创建县(市、区)分管副县长和局长分别参加了农业部举办的两期培训班。二是我处于2016年6月在敦化市举办了有各地农业部门负责人、监管工作负责人等200多人参加的培班,请农业部监管局副局长金发忠授课,并现场观摩了敦化市安全县创建情况。三是对3个创建县(市、区)开展了中期检查指导,对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加强政策资金扶持。2016年,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中,给每个创建县扶持资金20万元,用于开展创建工作。2年创建期期间,国家给予每个试点县专项资金100万元,我处将3个县(市、区)同时作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一同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在监测、检测和风险评估等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共扶持专项资金45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2016年,经与农业部协调,将敦化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列为省农科院农产品质量安全部级检测中心敦化实验站。
3.进行总结和完善。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第一批核查和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6〕25号)要求,我委牵头组织开展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第一批核查和第二批遴选工作。2016年8月,我委组织3个创建县就两年来的创建工作进行了总结,认真总结创建过程中取得的典型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今后和努力方向。目前,3个创建县的工作总结、图片等相关材料已按要求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第二批试点工作,农业部给我省6个指标。在广泛征集、自愿申报、初步审核的基础上,2016年9月7日起,由我处牵头组织,组成3个考核组,经过学习培训,分赴3个第一批试点单位进行核查,7个第二批试点单位申报县(市、区)进行考核遴选。同时,委托省农业技术培训中心对10个县(市、区)进行了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3个厅局分别出具了10个县(市、区)农、畜、水产品检测结果。经过核查,3个第一批试点单位敦化市、榆树市和公主岭市达到创建要求,已将名单上报农业部。经过遴选,7个申报县(市、区)综合排序依次为:辉南县、前郭县、大安市、伊通县、东丰县、龙井市、洮南市。名单已上报农业部,争取全部开展创建。
4.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模式课题研究。在抓好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应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邀请,将我省敦化市作为全国三个试点之一开展安全县创建模式研究。目前,课题已完成,总结报告已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二)深入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为了确保今年全省农药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16〕 8 号)要求,我省制定下发了《2016年吉林省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6年吉林省农药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16年农药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工作思路、任务及保障措施,为做好全省农药专项整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地都成立了由属地农业业务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药市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农药市场监督工作进行分解,做到了领导重视、职权职责明确,确保监管到位。
1.开展春季农药市场督导检查活动。为了推动各地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启动,及时发现和掌握各地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省农药检定所组织执法人员成立三个督查组,由所领导带队,分赴各地深入农药市场、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宣传和市场检查。共检查全省9个市(州)21个县(市、区)农药市场的300余家农药经营商店,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及时排除了隐患,有力地保障今年春耕生产。
2.组织省本级执法人员深入各地开展农药质量和标签执法检查,共检查省内9个市(州)、21个县(市、区)526家农药经营单位。
3.组织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农药质量和标签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近两年问题较多的农药市场以及2015年农业部和我省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中涉嫌有问题的农药产品。
4.根据2015年农业部第二批、第三批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开展了全省范围的市场大检查。通过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农药经营秩序,有力打击了销售假劣农药和标签严重不合格农药的违法行为。
截止到2016年11月份,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8375人次,检查农药生产企业27家次,整顿农药市场2110个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19274个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02起,查获不合格农药13.46吨,涉案金额84.45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64.03万元。
(三)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2016年,我委深入贯彻全国“双打”工作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将农资打假执法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的《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省2016年“双打”工作要点的要求,组织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全面深入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全年共组织全省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出动执法人员44197人次,检查农资企业、经营业户34024个次,入农户倒查14000余户次,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532起,涉案金额310.14万元,查获违法农资产品29.4万公斤,挽回损失7000余万元。经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农资市场环境明显优化,农民购买使用农资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四)加大对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指导力度
2016年财政部下达我省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资金985万元,共产创建标准园18个,其中设施蔬菜标准园7个,水果标准园11个。
通过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的实施,促进和带动我省设施蔬菜和水果产业不断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
(五)强化对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2016年度,我委共组织开展2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一是针对国家在我省例行监测中于辽源市生产基地发现的有关农产品品种农残超标问题,2016年7月,我委重点组织开展了监督抽查,制定并下发了《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第一次国家农产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方案》(吉农质发〔2016〕4号),将抽查范围扩大到长春市。共抽取样品25个,经检测全部合格。二是2016年11月份,省r委按照吉林省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菌专项监测的结果,制定并下发了《省农委关于开展食用菌质量安全专项抽查工作的方案》(吉农质发〔2016〕8号),省农委决定对长春市、四平市、延边州开展食用菌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六)建立了例行监测和检打联动机制
2015年底,我委制定并印发了《2016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吉农质发〔2015〕21号),以国家和省农产品检测实验室确证检测为主要手段、市、县、乡速测筛查为辅助手段,开展主要农产品日常监测。一是强化省级例行监测。全年共开展省级例行监测4次。每次例行监测,我委均制定并下发监测工作方案,规定工作程序,指定监测参数,提出相关要求。从监测情况看,我省前三个季度蔬菜、水果和食用菌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6.2%、99.8%、98.5%。平均合格率达到了年初确定的97%目标。二是强化省级专项监测。主要对我省地产主要粮油作物如玉米、水稻、大豆、花生以及蔬菜、水果、食用菌、人参等开展专项监测。全年计划开展7次专项监测,目前已开展5次。从监测情况看,合格率达到97%以上。三是强化国家例行监测的配合。2016年,农业部将我省长春、四平、辽源列为国家例行监测城市。每次抽查前,我委均协调相关市县,下达工作方案,确定抽样地点,积极配合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呼和浩特),确保抽样工作顺利进行。从监测情况看,前三个季度我省蔬菜、水果监测合格率达到98.3 %和95.2%,平均达到96.8%。居于全国前列。
(七)及时准确地在吉林农网上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
2016年全年,省农委共组织开展了4次蔬菜、水果、食用菌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共监测了全省9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珲春市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的蔬菜、水果和食用菌共3大类45个品种2160个样品,对甲胺磷等60种农药参数进行了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全年蔬菜、水果、食用菌样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7.0%、99.9%、98.9%。监测结果表明,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较为稳定,能够确保安全消费。
(八)加大对农资打假大要案查处力度
省农委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印发的《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农业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把查办案件作为农资打假的首要任务,坚决查处各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合行动,建立了部门之间的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等工作机制,形成了打假合力。积极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农业执法监管网络,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极大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2016年全年共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532起,其中涉案货值或者案值较大的案件有5起,通过严查严打,有效地震慑了农资违法经营主体,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我省农业生产安全。
(九)及时向卫生计生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
依据省农业委员会职责分工,我委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和计化生育委员会及时准确的通报,国家农业部门对我省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信息。
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5〕11号)要求,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呼和浩特)在省农委、有关市、县农业和市场监督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于2016年5月10~12日对我省长春市、四平市和辽源市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水果、食用菌进行了本年度第二次例行监测。共采集样品170个批次,其中蔬菜样品120个批次,水果样品30个批次,食用菌样品20个批次。经检验,不合格样品为1个批次的超市蔬菜。
(十)创新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2016年,我委遵循省农委和省食药局《加强吉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的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创新发展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缝衔接的监管模式。
1.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2016年2月,制定并印发了《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吉农质发〔2016〕1号),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以县域为单位,以行政村(屯)或产业发展区域为基本单元,划分若干网格,每个网格落实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将监管触角纵向延伸到底,全省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网格化监管体系。
2.全面实施产地准出制度。2016年7月,为切实加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实施,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我委制定并印发了《全省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工作方案(试行)》(吉农质发〔2016〕3号),全面试行以农产品产地证明为基础的产地准出制度,将监管链条横向扩展到边,基本形成了农业部门横向到边、与食药部门无缝衔接的监管工作格局。
3.全面落实监管责任。2016年年初,我委印制《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与各市(州)农委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各市(州)、县(市、区)、乡(镇)农业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从源头上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主体责任,有效增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4.全面实行责任追究制度。2016年,我委根据《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通报和问题约谈办法(修订)》全面实行监管和生产经营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日常监管和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电话约谈,下发通报溯源监管,深挖彻查根源,及时进行整改。目前,共下发《督查通知单》38份,进行电话约谈2次,向省食安办通报3次,向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1次。
(十一)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针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O管体系不健全、检测、追溯体系建设迟缓这一难点问题,我委积极采取措施,多方协调,督促指导,大力推进体系的建设和健全完善。
1.推进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对于目前个别市、县农业部门监管机构不健全问题,我们利用各种机会,加强对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宣传,引起充分重视,推进监管机构设置。目前,市级农业部门未设置监管机构的,四平市农委在主要领导重视下,已单独成立监管科。辽源市农委正在与市编委协调中。县级农业部门仍有个别未设立监管机构的,正在加强督促引导。
2.加强检测体系建设指导。一是推进县级检测机构建设项目落实。积极协调配合省发改委、农业部,在“十二五”项目计划外追加了2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项目,使我省县级检测机构项目达到45个。二是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对于目前已通过省级资质认定的8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全方位检测能力验证,确保检测机构具备应有的能力开展确证检测工作。三是指导检测实验室建设。根据各市、县检测机构建设实际,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多次深入基层开展检测实验室建设现场指导工作,推进实验室建设速度。目前,白山、吉林两市检测中心已取得重大进展,进入资质认定筹备阶段。伊通、蛟河等县级检测中心已开始申请资质认定,另有5个县级检测中心也正在积极开始筹备资质认定。四是加强检测人员培训。一方面,我委协调有关市、县检测人员到已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学习,另一方面,举办拟开展资质认定检测机构骨干人员培训班,开展手把手培训,使受训人员短期内检测技能得到迅速提升。五是强化检测技能竞赛指导。根据农业部等部委的部署,在全省基层检测机构中选拔了3名检测技术能手,参加了2016年11月25~27日,农业部、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北京共同组织的第三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总决赛。经过激烈角逐,我委组织的参赛代表队在竞赛总决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总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在3个单项比赛中,我省3名参赛选手均获得了骄人的成绩,长春市水产品质检中心张惠峰荣获水产组一等奖,公主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孙沫荣获种植业组三等奖,榆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张立春荣获畜禽业组三等奖。
1园林种植养护工程的原则和要点
1.1园林种植养护工程的原则园林种植养护工程的主要建设目的就是提高人们的居住生活质量和保护生态环境,所以园林种植养护工程必须贯彻以人为本和优化生态配置的原则,以人为本是园林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另外就是要遵循优先选种本地植物种苗,主要就是在本地选中植物种苗可以有效解决所选种苗木与当地气候不符的问题,从而有效提升苗木的成活率;除此之外还要将苗木养护工作贯穿整个施工过程中,这也是园林种植养护工程的原则。1.2园林种植养护工程的要点首先应该做好苗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要在掌握当地实际施工情况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的设计施工图纸和各项施工进度计划,并将设计图纸和现场进行比较核对,做好给排水、定点放线、场地平整等基础工作;其次就要根据施工图纸和进度计划进行现场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才能显现出其特点,才能展现出其美化效果;另外还要加强施工组织设计的应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调查和管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计划,还要合理的设置施工组织机构并明确各机构的相关负责人;除此之外,要做好苗木养护的管理工作,这也是保证苗木养护质量的必要措施。
2园林工程中的苗木绿化管理工作
苗木绿化和苗木养护是园林绿化工程的重要工作,要有效的提高苗木种植或移植的成活率、使其能够正常的成长就必须对苗木施工技术和苗木养护管理进行研究。通过对苗木种植或移植施工技术的研究来有效提高苗木绿化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对苗木的养护管理来有效提升苗木绿化的效果和持续时间,使其达到或超过预期的绿化效果。2.1园林工程中的苗木技术研究苗木技术主要就是在苗木移植、种植和养护中应用到的方法,主要就是苗木材料的选取、苗木材料的控制、苗木材料的运输、苗木材料的剪裁和种植,另外就是病虫害的防治。在园林养护工程中,苗木养护技术涉及苗木选择、苗木起挖、苗木运输、苗木修建以及苗木栽植等,涵盖面非常广,下面从苗木选择、起挖、运输和种植方面进行研究。2.1.1苗木选择苗木本身的质量对苗木绿化的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在苗木选择时必须重视苗木本身的质量,要按照苗木出圃质量标准、当地的气候情况和相关设计要求选取高质量的苗木,保证所选取的苗木符合苗木出圃标准并适应当地的气候条件,另外不能从病疫区调入绿化工程所需苗木,如果要调入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2.1.2苗木的起挖和运输首先专业的草圃人员要对大型的苗木进行断根处理,然后进行覆土处理,相关管理人员要合理计算苗木的起挖和运输时间,要在一天内将其起挖并栽植好,这样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有效的提高苗木的种植成活率;因为苗木本身在移栽时就容易受到损伤,所以尽量减少人工操作而采用机械装车操作,装车后要在苗木下装垫湿草垫,以防止其在运输中因与车厢碰撞而损伤,另外要注意尽量保证苗木运输的流畅,使其在起挖后一天内运送到绿化区并及时栽植。园林与景观设计562.1.3苗木种植苗木种植是苗木施工中最重要的一部分,首先要对苗木进行修剪工作,然后再事先挖好的坑中填入基肥并疏松黄土,苗木到场并修剪完毕后进行栽种工作。除此之外,在苗木移栽工作完成后要对苗木进行必要的养护工作,以提高其成活率。2.2园林工程中的苗木养护管理研究要提高苗木养护的质量就必须加强对苗木养护的管理工作,要把苗木养护管理贯穿在整个苗木移植、种植和养护工作中。园林工程中的苗木养护管理工作要点主要包括苗木养护的灌溉工作、苗木养护的排水工作、苗木养护的施肥工作、苗木养护的病虫害防治工作等,主要就是锄草、松土、修剪、整形、施肥、浇水、除杂工作。2.2.1做好苗木养护的灌溉工作园林绿化工程中大多是种植工程,对灌溉用水要求比较高,所以要做好苗木养护的灌溉工作。苗木生长主要是根部从土壤中吸收水分,但是土壤中的水分并不能满足其生长所需的水分,所以还必须在外部吸收水分,但是灌溉在外部的水分消耗很大,下渗和蒸发比较严重,所以灌溉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要加强对苗木养护的灌溉管理,要坚持漫灌、勤灌、少灌的原则,灌溉用水可以用生活废水、池塘水、河湖水、井水、自来水,苗木养护工作中采取的灌溉方式主要有滴灌、喷灌和单堰灌溉。要严格按照苗木生长的情况,因时制宜、因地、因树进行科学的灌溉,这样才能有效保证苗木有充分的水分供给。2.2.2加强苗木的后期养护管理工作苗木的后期养护管理也是苗木养护管理的重要内容,主要就是在苗木种植、移植完成后的养护进行管理,也是苗木养护最重要的管理工作。园林工程中苗木的种植和移植工作用时较短,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期就可以完成,之后就是长期的后期养护工作。对苗木后期的养护管理主要就是苗木的修剪、施肥、浇水和苗木补缺工作。当苗木生长成一定形状后要由园林工作者对其进行修剪,保证其美观;每天不定时的对苗木进行浇水工作是最基本的苗木养护工作;在出现苗木死亡状况时就要进行苗木的补缺工作,主要就是在远处栽植同规格的苗木,以保证园林绿化的整体景观不受影响,这也是苗木后期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2.2.3苗木养护中的病虫害防治病虫害是苗木种植、移栽和养护中非常重要的问题,要保证并提高苗木绿化的质量就必须解决病虫害问题。苗木养护管理人员要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苗木养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并尽早解决,要以防为主,精心养护;另外,可以采取化学防治、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物理人工防治等方法来有效抑制病虫害对植物生长的影响,尽量将病虫害率控制到5%以下,这样才能保证苗木移植栽植的基本绿化要求,减轻病虫害对其的影响。除此之外,在苗木养护管理中要尽量选取低残留、低毒和高效的农药进行施药工作,尽量减少施药的次数,这样可以减少毒副作用,也可以有效的防治病虫害。2.2.4苗木养护中的防寒措施我国北方的冬季气候比较寒冷,所以要做好苗木养护的防寒工作。首先在苗木种植上要选种抗寒能力强的花卉树木,还要加强栽培管理以增加苗木的抗寒能力;苗木的防寒措施主要包括设置风障、树干防护、覆盖和堆土防寒;设置风障是苗木防寒常用的措施之一,主要就是引进并种植防风的植株并用塑料布做风障来防寒;树干防护主要就是包裹或涂白树干到一定高度,来达到防寒的效果;覆盖主要就是在霜冻前在地面上覆盖马粪、草席、干草或是塑料薄膜等来达到防寒的效果,不过这种方法主要用于覆盖低高度的植被,有一定的局限性。
3结束语
自然中的花草树木是园林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园林工程发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体现。在园林工程中加强对苗木养护的管理可以有效的提高苗木种植和养护的质量,从而提高园林工程绿化的质量;具体工作中必须将苗木养护管理贯彻到园林工程施工中,提高苗木的成活率和绿化效果,从而为人们创造健康、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谭学杰.园林工程中苗木养护管理与技术控制[J].工程质量与管理,2012(11):23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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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积极开展种植业产品整治工作
1.1.1 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 我们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和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工作重点由县城转移到乡(镇)农药经销业户(点)上,严肃查处制售高毒禁用农药行为,坚决杜绝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的销售。督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产品质量和经销档案,实现可追溯管理。
1.1.2 加强农业标准化培训工作 农业标准化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基础,为提高科技人员和农民的标准化知识水平,我们以“科技之春”活动为载体,加强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和普及工作。全省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30场次,培训7万人,媒体宣传50次,发放宣传材料45万份。通过对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专业协会负责人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出了一支具备专业标准化知识,能够适应现代农业需要的农业标准化管理队伍。同时,以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等为重点,做好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加强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指导,增强了广大种植业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1.1.3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为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全省加大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力度,开展了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工作。2009年我委共开展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3次,水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1次,涉及全省60县(市、区)的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各地农业部门组织相关检测机构在“3.15”“5.1”“10.1”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和农产品大量上市期间,加大对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力度,扩大检测范围,保证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1.2 狠抓“三品”整治工作
按照《吉林省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2010年农产品专项整治深化实施方案》要求,“三品”整治工作主要开展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认证自查活动及认后监管工作,在完善监管制度,建立预警机制,从使用标识规范性、产品质量合格性、标准实施到位性、生产过程守法性等方面开展监管和整治活动。―是组织345家“三品”企业完成了自查自纠,合格率达100%;二是对45家“三品”企业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检查,合格率达100%;三是对全省67个市场1800多个产品的规范用标情况实施检查,合格率达99%以上;四是开展督导检查,全省累计出动2668人次,检查“三品”生产企业898家,监查198个场所;五是开展宣传培训,共出动700多人次,监测及检查327个场所;发放“三品”整治宣传材料10.1万份,媒体宣传21次,指导培训32余场次,培训15630人次。抽取“三品”产品数量358个,抽检合格率100%;六是开展绿色食品市场监察工作。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要求,对我省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白城市等地区的15个大、中型超市进行市场流通中绿色食品的监督检查。市场购买产品361个,查处违规用标企业15家21个产品,其中送质检部门检测产品65个。对市场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七是开展食用农产品认证的督查工作。对全省的获证企业、获证产品、认证标识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是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尤其是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相关认证。重点查处获证企业、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标准要求,买证、卖证,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认证机构未依法有效实施跟踪调查、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1.3 加大了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力度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坑农害农行为,省农委与工商局、质检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2009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2009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及《2010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201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全省打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力争使全省投入品整治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全面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截止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685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3865个/次,整顿市场3867个/次,受理举报案件93起,查处案件786件,结案779件,涉及金额1108.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665.01万元。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农资市场得到了进一一步净化,农民选购农资产品的环境进一步优化,优质放心农资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有利地维护了农业生产安全。
1.4 建立和完善了应急处置机制
1.4.1 快速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
一是“海南豇豆问题”在媒体报道后,我委主管领导做出“要引起高度重视,迅速了解我省市场是否有问题豇豆流人,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批示。连续下发了三个文件,对加强全省蔬菜监测、生产监管进行了全面应急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长春市农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紧急通知,并组成2个检查组,对长春市经营蔬菜的28家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和市蔬菜中心批发市场进行了检查,对有销售豇豆的5家超市和市场现场抽取豇豆样品6个,并对其进行了14种有机磷农药残留检测,未发现水胺硫磷等剧毒农药残留。其它各市(州)农业部门也做出了相应的应急快速反应。总体上讲,我省在“海南豇豆问题”的应急方面做到了“领导有批示、部门有部署、基层有行动”,受到农业部的好评。二是针对“青岛毒韭菜事件”,我委立即采取快速应对措施,组织有关农产品质检机构对长春市市场流通的韭菜进行抽检排查,共计抽检33个样品,未发现禁限用高毒农药残留超标现象。
1.4.2 制定了国家重大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应对方案
按照农业部对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亚残会农产品监管工作的整体部署,我委及时下发了《吉林省上海世博会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对上海世博会和亚动会期间吉林省可能出现的供沪、供穗农产品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1.4.3 建立了省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动机制
为加强省际间工作的交流,及时沟通农产品质量安全各方面情况,我省向全国各省(区、市)发出了建立省际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动机制的函,对在各省(区、市)区域内发生涉及吉林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函请各有关省迅速告知,并承诺我省将对告知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做好质量追溯和调查处理工作,防止发生严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前我省已经与12个省(区、市)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动机制。
1.4.4 启动了重大灾害快速应对措施
今年7月下旬至8月中旬期间,我省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农委及时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全委并指导受灾地区农业系统投入抗洪抢险和抗灾自救,特别是对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起草下发了“关于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由主管领导牵头负责本辖区农业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把农业面源污染监督管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组织相关单位加强对本辖区农业环境特别是受灾区域农业环境的监督管理。严密监督农业用水情况,重点加强受灾区农业环境监测,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不出现农业污染事故。加强农产品生产、贮藏指导,严防过水农产品污染、变质等质量安全隐患,严禁此类农产品上市流通。同时要求各地在农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建立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理机制,对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实行及时、科学和有效处理。二是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起草下发了《关于报送我省洪涝灾害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紧急通知》(吉农市字[2010]379号),制定了《吉林省2010年受灾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监测方案》。要求各受灾地区对农产品特别是过水地农产品及时监测,及时观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要求开展农田灌溉水和农用水质、过水土壤中重金属及有机物、过水地蔬菜与水果农残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工作。
通过上述工作,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几年来的连续监测结果表明,蔬菜、水果和食用菌的农药残留超标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各类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均呈持续平稳态势,我省农产品总体质量安全状况较好,农产品优质品率较高。能够保障优质安全放心消费。
2 采取的主要措施
2.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省农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洽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工作小组机构及职责分工。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执法年活动顺利开展。在今年省食安委组织为期三个月的专项行动中,为加强领导,专门成立了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委相关处室及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为成员,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2.2 全面部署,落实任务 根据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全省《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总体方案》、《2010年吉林省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总体方案》,并制定了《全省种植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省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三个分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为进一步落实整治工作,2009年4月3日,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副省长王守臣到会并做重要讲话。大会传达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会议精神,总结了几年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部署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主管农业领导和农委(农业局)负责人,省直有关厅局领导500多人参加了会议。
2.3 强化督导,跟踪检查 根据农业部和省政府统一安排,我委先后派出种植业产品、“三品”和农业投入品三个督导检查组,围绕整治工作总体方案,以检查农资市场和杜绝违法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为重点,突出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监管与服务、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三个关键环节,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和查阅文档、问询等方式,对全省九市(州)27个县(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个别问题,提出了改进的指导意见,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4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组织各级农业部门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会议、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时机,广泛借助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报刊等宣传形式,加强对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企业、基地、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每月对各地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调度,根据各地上报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加强督导。同时,把各地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收集整理,在《吉林农业》上刊发专题报导,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做到对上有信息、对外有声音、对下有指导。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和《食品安全法》实施的有利时机,开展专家现场咨询等活动,强化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整治和执法年活动宣传舆论氛围。
2.5 加强监管,完善制度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农产品质量监管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生产各环节,努力实现监管的“制度化、长效化”目标。一是不断完善和强化制度落实。先后修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十项”制度,努力实现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及终端产品、包装、储运的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二是完成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调研论证。2007年开始我们着手组织制定《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先后两次进行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目前已形成送审搞报送省法制办。三是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作用。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从管理、推广、科研、院校、检测机构、认证机构、企业、市场等单位选出千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开展“千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督查”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制度落实岗位化、任务目标人头化、工作措施具体化、管理制度规范化。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认识不足。农
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机构、人员、设备以及执法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农产品质各市周量安全工作有不同程度的投入,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但与实际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检测体系不键全,人员素质较低。市(州)、县(市、区)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尚不健全,还不能开展正常监测工作。县、乡两级监管和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还不能够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整体素质急待提高。
4 下一步工作意见
4.1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继续抓好种植业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三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总结经验,巩固整治成果,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明察暗访,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严格加强洪涝地区过水地块蔬菜、水果监测;以认证农产品为重点,加强“三品”标识有效使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以我省农药使用为重点,加大对农药违法及不规范使用行为整治力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综合执法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4.2 严格农业生产全程质量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依法做好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明确监管职责,实行责任追究;继续抓好世博会期间供沪农产品和亚运会期间供穗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现严重问题。
二、整治任务
根据合肥市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部署,今年加强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和消费环节全程监管,重点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尤其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对象的“两边五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重点针对集体餐饮食品的食品安全以及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的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整治。
(一)加强种植养殖环节整治工作
1、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继续在全区开展种植业农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健全完善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检验监测制度,狠抓监测措施落实,充分利用检测资源,组织以蔬菜、水产品农药残留监控为重点的检测,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
2、加大以农药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农药标签专项检查、农药生产企业检查和农药产品质量抽查活动。特别要加大对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农资连锁经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逐步实行基地农资专供。继续抓好化肥、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的普及工作,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
3、加快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以实施“产业升级工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标准化进程。重点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工作
4、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力度。严格食品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确保发证质量。加强证后监管,对获证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全面加强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强化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类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抓好监管区域、人员、内容、责任、考核“五落实”,促进区域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切实把打击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和无证产品的查处力度,对重点区域性产品开展区域专项整治,通过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取缔一批、曝光一批,使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
5、深入开展三批28类食品安全生产准入行为专项整治和重点食品专项抽查。继续在农村开展以婴幼儿配方奶粉、白酒、葡萄酒等为重点的三批28类无证生产加工查处专项整治工作,并围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地区,对植物油、面粉、水产加工品、酒类、乳制品、肉制品、儿童食品等重点行业中高风险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6、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重点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规范管理,按标准要求屠宰加工、销售肉制品。加强检验检疫,保证肉品质量,规范完善肉类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对从事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工作
7、组织开展“农村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加大对农村食品交易会、庙会和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等经营者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的食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利用农村作掩护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问题。
8、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并结合我区实际,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情况,开展集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流动送货车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健全完善并落实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履行食品质量责任,提高食品质量,促进食品经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9、集中开展重点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针对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中暴露出的腐竹、小麦粉等食品抽检合格率较低的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以消费者申诉举报集中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
10、以“*”、“*”、“*”、夏季为重点时段,突出抓好月饼、粽子、夏季冷饮等食品的专项整治,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消费安全。
(四)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的专项整治
11、深入开展中小餐饮业和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工地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中小餐饮单位餐具消毒保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仓库管理等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对大中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工地食堂的检查,要强化学校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重点检查食堂基础设施配备与环境卫生状况,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记录,食品贮存及加工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情况,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坚决消除集体食堂食品安全隐患。
12、继续深入农村餐饮和农家乐旅游餐饮管理工作。加大对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卫生的指导,对乡村厨师进行登记造册,开展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要针对农村餐饮消费环节容易出现的食品卫生问题的酒类、熟肉制品、散装食用油等加强重点监督监测。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指导,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整治要求
(一)完善制度建设,促进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为了更好的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县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同时,县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还制定了《*县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各项工作制度的健全,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分工,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使得全县食品安全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新机制。以往,我们县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十多个部门共同承担,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缺乏协调和配合,在工作上存在缺位和越位。为有效扭转这种局面,县政府于*年*月成立“*县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由我任小组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局等*个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机构成立后,积极履行了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的职责。在纵向上,加强了与各乡镇政府的联系,经协调督促,全县*个乡镇均成立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横向上,加强了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目前,我县已初步构建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为做好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搭建信息平台,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协调一致。为确保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顺畅有序,县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强化了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队伍,全县已确立县级食品安监信息联络员*名,乡级食品安监信息员*名,村级(含居委会)食品安监信息员*名,并制定了食品安全联络员、信息员工作职责,形成一张由县到乡到村,覆盖所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乡镇及行政村的立体监管信息网络;二是定期召开了联络员会议,交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三是加强了部门之间信息沟通,领导小组办建立了食品安监信息月报制度,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联络员每月定期上报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初步建立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四是组编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刊物,及时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安全信息进行整合,面向社会报道。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社会氛围。
两年多来,我县先后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宣传周和两次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这三次宣传活动声势浩大,全县共派出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人次,散发各类食品安全宣传资料*万余份,制作展板*块,宣传横幅*条,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余人次,投诉*起。同时,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在县城和乡镇十余所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课活动,授课学生达*余人;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我县食品企业参加,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县工商局基层分局、县农业局下设站所在各乡镇开展了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全县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有了显增强,消费者识别假劣食品能力和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广泛参与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五)打造安全食品,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我县从*年开始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在农产品生产环节。县农业局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农药,禁止销售使用*种剧毒高残留农药;加快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产品认证步伐,目前,我县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标识*个,建立省级无公害蔬菜基地*个,*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其中有机食品(aa级)*个,*公司*亩蔬菜基地、枚江中团*亩蔬菜基地已按无公害生产标准投入生产。
*.在生产加工方面。县城和于田镇生猪定点屠宰厂达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的规定标准,各职能部门严厉打击了和查处私屠滥宰及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县监局今年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共普查食品生产加工点*个,新增普查建档食品企业*个,已对辖区所有食品生产户全部分类登记造册,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管理档案,纳入电子动态监管系统,至今,全县已有*个食品生产企业获得了生产许可证。
*.在流通环节。县工商局严格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对食品生产经营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坚持先证后照;按照“三个联动、五个不放过、六个必查”等市场监管机制,加大对各类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者律制度,目前,全县*家食品经营企业已建立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自律制度。
*.在消费环节。县卫生局严格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规定要求,对全县*家餐饮单位和县城学校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同时,严把了《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发放关,加强对餐饮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及技术培训和指导。
(六)严格执法监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了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县制定印发了《*县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开展一系列成效显著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了确保节日食品安全,在每年“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传统节日期间,县食品安监领导小组均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监工作。各门在节前和节日期间加大了监管和整治力度,打击食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消除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隐患,有力保证了全县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食品消费安全。
*.开展了儿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在食品流通领域展开儿童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查处了“三无”、过期及劣质儿童食品;二是积极开展儿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印制了儿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余份,教育家长为儿童选择安全食品。三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在*年底,我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学校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共检查学校(含幼儿园)*个、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户,发出整改通知书*份,取缔无照无证经营*户,取缔学校周边流动摊点*个,有效净化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市场,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
*.开展了食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县分别组织开展了针对学校食堂、县工业园区企业食堂和工地民工食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主要监督检查了各食堂的卫生设施、卫生管理制度、采购食品登记验收记录和餐具、用具消毒等情况。共检查各类食堂*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份,有效的加强了食堂规范管理,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开展了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一是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年四月对我县保健食品市场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研活动,调查保健食品经营户*家、保健食品品种*种,详细掌握了保健食品市场存在问题和监管的漏洞;二县卫生局开展了针对违法宣传改善保健食品的专项检查,查获各类不合格保健食品*盒;三是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局开展了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工作,对*起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查处,有效遏制了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宣传;四是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食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活动,查获与药品同名的食品*个批次,货值金额*.*元。
*.开展对传统食品产业的整治。县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开展了针对板鸭、豆浆衣传统食品产业的整治工作,取缔无证从事鸭附件(鸭杂)生产的加工单位*户,查处违法添加“吊白块”豆浆衣加工户*户,促进了传统食品加工产业的健康发展。
随着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统计,自*年到今年第三季度,全县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次,查处食品违法行为*起,涉及总货值金额*.*万元,立案查处*起,罚款金额*.*万元,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查获大量不合格食品。有效的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净化了我县食品市场,两年多来,全县食品安全态势总体平稳,未发生一起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建立我们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时间不长,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食品安全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环节还存在漏洞。农产品农药超标和使用禁用药物现象普遍存在,我县曾发生多起食用农药残留超标蔬菜引起的农药中毒事件,但我县目前尚未建立农产品检测机构;食品生产加工起点低,规模小,卫生状况差,食品加工“黑窝点”、小作坊仍然存在,加工食品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时有发生;流通领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仍然存在,在学校内部和校园周边摊点无证照经营食品情况较突出,在农村食品市场,由于监管力量较薄弱,伪劣食品较多;学校食堂以及餐饮单位普遍达不到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安全隐患较多,食品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定点屠宰工作目前仅在县城和于田镇开展,在品种上仅限于生猪,覆盖范围太小。
二是食品监督抽验工作滞后。由于经费不足,全县食品检验设施落后,目前只有县疾控中心能够开展部分食品检测项目,粮食局能够开展部分粮油检测项目,县工商局有少量食品快检设备,检测设施已远远滞后于日监管工作的需要。而食品监督抽验送检工作因受到经费不足的限制,在抽验品种和数量上也远远达不到日常监管的实际需要。食品监督抽验工作的局限约束了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提高,加大了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素质有待提高。食品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对食品安全知识不熟悉、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仍普遍存在。部分生产经营者,对必须了解的一些常识,如“qs”标志、“三无产品”、索取哪些票证等不清楚,依法生产经营的法律意识淡薄;很多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相关知识匮乏,过分相信虚假广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的解决问题,我们在看到不足的同时,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理清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力求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新突破。
(一)要着力抓好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各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强化日常监管,坚持标本兼治,扎实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做好这项工作,要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是要抓好食品源头的监管。继续推进实施“无公害食品计划”,深入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兽产品兽药残留及添加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逐步形成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网络,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和养殖小区等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二是要抓好对食品生产加工的监管。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清理整顿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发放管理,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三是抓好流通环节监管。继续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启动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工作,重点做好省级发证的*类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严格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依法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四是抓好消费环节监管。积极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餐饮业,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的监督和检查,继续在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县城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五是抓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要把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来抓,不断改善和规范农村食品销售的设施和条件,促进农村食品市场的繁荣与安全,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依法维权的能力,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鼓励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到农村建立网点。
(二)要着力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抓好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的整治,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历打击食品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一是要大力抓好整治重点。今后要继续以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食盐、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整治品种,要把和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作为整治重点,务求取得实效。二是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规范肉类流通管理,整顿肉品流通秩序,推动定点屠宰在区域和品种上的扩展。三是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对不具备确保产品质量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责令其停产整顿;对有制假劣迹和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和整治。四是要加强对儿童食品整治。重点检查各地生产的定量包装消毒奶的卫生指标、营养指标;卫生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场所的监管;工商部门要按照《某省省取缔无照经营办法》管理规定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经营环境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坚决禁止无照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改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环境,认真配合工商、卫生部门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三)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种有效的机制保障。一是要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自律入手,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信用档案,促使企业自我约束;从他律入手,规范食品安全信用的收集、工作,面向社会统一平台,褒扬诚信,贬斥失信,从而形成社会监督。我县将选择*-*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二是要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执行《*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我县准备在十二月份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搞救援演练,以促进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力的提高,要努力做到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现及时、反应迅速、控制得力、处理得当、运转高效,。三是要建立食品安全督查督办机制。按照“抓综合、严督导、查隐患、促整改”的要求,加大督查、督办及跟踪问效力度,今年要重点做好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18. 049
[中图分类号] F2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18- 0077- 02
危险化学品是具有杀伤、燃烧、毒害,以及放射性等物理、化学特性,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等社会危害的物品[1]。在化工生产企业中,往往离不开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管理以及应用,对于石化企业中的科研单位来说,试验及研发使用的化学药品在数量和种类上年年都有增多的趋势。这些化学品的种类繁多,不免就涉及到诸多的危险化学品[2],如果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模式方面存在一定的欠缺,就会对科研人员的身体健康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因此,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不仅要依靠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更要引起每一个科研人员的重视,日常使用过程中要进行严格管理。
下面就针对北京化工研究院的危险化学品的特点和其管理方式进行分析。
1 北京化工研究院危险化学品特点分析
危险化学品目前在北京化工研究院分为3类,一是剧毒化学品,这些化学品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北京化工研究院目前使用到的此类剧毒化学品大约有14种,其中包括4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二是较低制毒性的危险化学品。三是易制毒易腐蚀的危险化学品。后两类化学品在北京化工研究院,常用的主要有硫酸、盐酸等10种。北京化工研究院的这些危险化学品一般都从外面试剂公司购买。所以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上,从源头购买的量的大小到日常使用过程中的管理,以及不再使用后的回收处理都非常重要。
2 北京化工研究院危险化学品管理措施分析
2.1 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认识及防护
对于危险化学品,首先要加强科研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的认知,并引起足够重视[3]。比如大家可能都知道硫酸的危险性,但是说到丙酮,可能大家只知道其极度易燃,就很少有人知道,对健康方面的危害: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出现乏力、恶心、头痛、头晕、易激动。重者发生呕吐、气急、痉挛,甚至昏迷。对眼、鼻、喉有刺激性。口服后,先有口唇、咽喉有烧灼感,后出现口干、呕吐、昏迷、酸中毒和酮症。并且还有慢性影响:长期接触该品出现眩晕、灼烧感、咽炎、支气管炎、乏力、易激动等。皮肤长期反复接触可致皮炎。所以,首先要全面了解危险化学品对人体健康,对环境的危害。那么定期举行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宣传,在实验室放置危险化学品相关的图书、卡片,使科研人员深刻了解和掌握了这些危害,才能对有可能产生的这些危害进行有效的防护。首先,加强实验室管理,严格执行实验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要在通风橱、排风设备下进行,保证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从而降低人体接触的危险化学品的浓度[4]。其次,在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个人也要做好防护措施,选用合适的防护用品,比如护目镜、口罩、手套等减少与危险化学品的接触程度,从而把危险降到最低。最后,万一发生使用危险化学品引起的问题,科研人员要采取具体的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等多方面的知识,争取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2.2 对危险化学品管理采取登记注册制度并实施入库锁定制度
北京化工研究院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上,从购买、使用到存储都非常重视。所以,需要购买危险化学品时,需要由科研人员填写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登记表,需要明确填写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用途、规格、数量、具体使用人、使用地点、联系电话等信息。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购买或者接收危险化学品。经过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公安机关批准购入北京化工研究院的危险化学品,会放入特定的危险化学品箱内,并由使用的科研人员用指纹锁定。之后,再由库管人员放置在危险化学品库进行锁定。如果科研人员要使用该危险化学品,那么首先在危险品库管人员处登记使用日期和使用量,再由库管人员打开危险化学品库,科研人员使用指纹打开危险化学品存储箱,领走需要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使用。使用完成后,定期归还到危险化学品库并锁定。这些方法只是从传统的角度最大限度地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进行了管理。
目前,基于PDA的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管理系统的研究和开发已经有了一定进展,使用该系统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科研人员可以再PDA端随时查询到危险化学品的成分、组成信息、危险性概述、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与储存、个体防护、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性等相关特性和急救知识,从而可以为科研人员能提供相关的知识储备和行为指导。这不仅有助于石油化工行业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也可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5]。
2.3 对危险化学品回收及空瓶进行管理
目前北京化工研究院对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和使用都做了严格的管理,在危险化学品的回收方面,也接洽了对应的危险化学品处理公司,由该公司定期对北京化工研究院危险化学品的废液、空瓶进行回收处理。但是,规定是定期处理,必然就有在科研人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液,与其他化学品反应后的产物等等物质,这些化学品也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危险化学品公司上门回收之前,科研人员要把废液回收到专门的废液瓶内,并标注上具体的名称,放置在特定的储存柜中,同时要注意不要把容易反应的化学品放在一起。对废液和空瓶在危险化学品公司处理之前的管理也非常重要。
总之,化工科研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是单位安全环保中的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化工科研单位必须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有足够的重视,在不断掌握本单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的同时,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及应急措施进行培训和演练,根据现代化的手段和方法提升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方式方法,尽最大可能消除危险化学品带来的安全隐患,从而保证化工科研单位的科研顺利有序的开展。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实施GHS手册[S].2013.
[2]李守珍,许风秀.加强实验室中化学药品的管理[J] 中国环境管理,200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