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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强化联系措施。一要搭建联系平台。常委会及有关办事机构要运用网络、联系会议以及设立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等载体,为代表联系群众搭建形式多样的平台。二要明确联系对象。应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在“点”上,建议一名代表在所在选区最多联系三名群众,如果联系人数过多会影响效果;在“面”上,可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对选区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三要明确联系方式。代表可以采用电话、走访、座谈等方式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四要建立联系制度。各级人大常委会应该研究制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对联系工作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增强制度约束力,用切实可行的制度来推动该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抓好工作保障。一要强化组织保障。常委会应成立相应的联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联系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二要强化经费保障。根据《代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应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联系工作开展。三要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分期分批组织代表参加开展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增强代表责任意识、群众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四要发挥示范作用。常委会领导及委员要率先垂范,带头联系群众,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听取群众意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突出联系效果。一是注重典型引路。要宣传报代表联系群众中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人大代表整体形象。当前,媒体在报道代表风采时,对代表在其行业的事迹报道多,执行代表职务方面的内容报道少,让人有本末倒置之感,对人大代表的报道应该侧重对其履职及联系群众方面的报道。二是开展代表述职。代表履行职务情况要通过一定形式向所在选区的选民报告,让群众知晓其是否履职尽责。在述职方式上,也并非需要召开大规模的会议,可以通过广播、在选区公示栏公示或召开群众代表会议等方式述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提高议案意见质量。这是代表是否紧密联系群众的重要体现。一方面,要明确代表撰写议案及批评、建议、意见的数量和质量,鼓励代表在联系群众的过程中多看多想多写,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意见。一方面,常委会及有关办事机构要加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的督办力度以及代表反映群众有关困难的解决力度,并及时向代表反馈。四是强化代表履职考核。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纳入代表履职考核,对联系群众工作中表现出色、受到群众充分肯定的代表进行年度性表彰,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经验交流
____年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是人大工作的根基、优势和活水源头。换届以来,营山县人大常委会按照 “谋发展、惠民生、重法治、促和谐”的工作取向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基固本、务实创新”的工作要求,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群众造福”,着力创新方法,拓展内容,完善机制,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抓平台、重沟通,促联系工作常态化
一是抓知情参政平台建设。坚持常委会重要工作向代表通报,重要会议邀请代表列席,重要活动吸收代表参加;将常委会15名非驻会委员按行业、特长和意愿进行分组,参与闭会期间常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去年以来,主要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就业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第二净水厂建设、高速公路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累计邀请人大代表220余人次参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及工作评议等活动,推动了“一府两院”相关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是抓履职联系平台建设。按照“宜分则分、当合则合、便于联系、发挥特长”的原则,将全县3000余名人大代表划分为56个代表小组,实行常委会领导联系片区和组成人员、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机关委室联系代表小组和部门,并将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手机号码对外公布,实现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县人大代表共走访群众5000余人次,常委会组成人员接听群众来电超过200次,帮助群众解难事、办实事1200多件。
三是抓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建立完善代表建议集中交办、重点督办、跟踪回访、评选表彰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等制度,创新“先办文、后办事,先面商、后答复”办理机制,及时转化代表联系群众的成果,确保了群众通过代表反映的建议意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待。两年来,办理县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在97%以上,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二、抓载体、重创新,促联系工作实效化
一是开展“三个一”活动。紧扣多点多极支撑战略和“两化互动”、城乡统筹、“两宜”城市建设等重大部署,组织代表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通过“
调研走访一批重点工作、推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至少提出一条合理建议”,积极宣传和落实县委重大决策,认真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在发展主战场的生力军作用。活动中,代表们针对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计划生育、就业促进等重点工作深入调研走访,撰写调研报告36份,提出建议363条,为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汇聚了强大正能量。特别是在调研第二净水厂一期工程时提出的取水头部易址、输水管道和施工便道改向等优化方案,累计减少工程成本1500多万元;提出的“把工程建设和沿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相结合,惠及沿途群众,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建议得到县委、县政府采纳和实施,5公里水泥路和200亩水产基地均已竣工,周围5000多名群众直接受益。二是开展“倾情寻访百姓梦”活动。紧紧围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和谐四川,打造宜居宜业幸福营山”主题教育活动主题,组织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和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走进社区、村社、园区、企业,开展“倾情寻访百姓梦”活动,倾听百姓好声音,了解百姓 “草根梦”。通过活动,代表们收集整理了解决“大班额”、减少土地撂荒等16个百姓最关心、最紧迫、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及时反馈给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并结合重点建议督办工作,有关委室一一跟踪落实。
三是开展“挂、包、帮”活动。将“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与“双联系”工作相结合,确定人大代表挂包对象836个(户),帮助制定发展规划395份,落实帮扶资金800余万元,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省人大代表、民盟营山主委郑同春,发挥自己联系党外人士的优势,在挂包点绿水镇锁口村开展“(民)盟绿(水)合作”,帮助落实资金300多万元,实施农村扶贫、农业产业培育等16个项目,使该村迅速由贫穷落后向富裕文明转变,成为全县代表联系帮扶工作示范基地。
三、抓机制、重落实,促联系工作规范化
会议认为,基层人大组织是区级人大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展示窗口,担负着联系选民、组织选举、依法监督、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重要职责。加强人大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做好区级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会议期间,与会代表的交流和探讨内容丰富、观点鲜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与会的各区人大常委会今后更好的依法履行职权,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组织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会议经过广泛的交流研讨,达成了以下三个方面共识:
一、要进一步明确基层人大职能,健全机构,为代表履职提供组织保障。《组织法》对乡镇人大的性质、权利、作用和机构设置都作出了相关规定,但对街道人大的性质、权利、作用和机构设置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只是规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这就给开展基层人大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各城区人大常委会要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进一步健全机构,配齐配强人员,为开展好基层人大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的同时,积极向有关方面提出立法建议,进一步明确街道人大工委的性质、权利和工作职责,为开展好基层人大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人大工作制度,完善程序,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基层人大能否有效地开展工作和行使好法律赋予的职权,关键还要有一套符合基层人大实际的工作制度来保证。要根据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并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逐步使基层人大工作实现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多元培训,搭建履职平台,完善履职激励机制,切实提升履职效果。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活化形式,组织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深入系统的多元培训,深入学习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进一步增强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代表履职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搭建活动载体和平台,听民声、聚民意、集民智、代民言,开展一系列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以及惠及民生的代表活动;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激励代表主动履职、积极履职、认真履职,使代表履职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本次会议在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达到了互相交流、共同探索、促进工作、增进友谊的预期目的。与会代表对道里区人大常委会为会议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会议商定,联席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5月中旬在*市*区举行,由*市*区人大常委会筹备并主持。会议议题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人大依法监督工作实效。
通过这次学习交流活动,使我们全体成员进一步增强了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认识,开阔了工作视野,明确了努力方向。认为兄弟城区人大在基层人大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说明,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人大工作,必须健全基层人大工作机构,切实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密切联系,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激励机制等。结合我们常委会的工作实际,我认为近期我们必须在以下这些方面上下功夫:
一、健全基层人大工作机构,切实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密切联系。要切实做好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的推广试点工作。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是创新闭会期间代表工作的一种新形式,是贯彻落实*大报告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落实省、市领导在南山考察时的指示,也是今年全市各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广试点设立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就是为人大代表在基层联系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固定的平台,人大代表通过联络站认真听取群众意见,采取接访、走访、回访等方式,加强与人民群众、基层单位和组织的联系,有助于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并为社区群众自我管理提供了一种有效方式,是扩大基层民主的有益探索,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这一工作,常委会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已同意在辖区10个社区先行进行试点工作,最近一段时间各目标社区都在紧锣密鼓筹建中,做到七有:有组织机构、有领导负责、有工作人员、有办公用房、有制度机制、有经费安排、有计划措施等,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并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使人民群众满意。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__年工作要点和#人办发[20__]22号通知要求,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县乡人大联动的方式,通过抽样入户核实、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县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及县民政局长##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从六月中旬至7月中旬,各乡镇人大组织部分代表组成了25个调研组,抽查了50个村2个居委会中的低保4227户8052人、五保648户663人,涉及资金5822405元;县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常委会成员、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两个调研组,抽查了8个村3个居委会中的低保969户1758人、五保112户112人,涉及资金1220947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
(一)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开展情况
20__年,我县全面开展了农村低保工作,到20__年底全县累计保障农村困难居民47302户78574人次,发放保障金3007.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24万元。低保规模从当年的5189户7124人、低保金102.6万元、人均144元上升至20__年的17552户320__人、低保金2026万元、人均633元。1999年,我县在原来城镇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对象的基础上,将15个建制镇的困难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__年扩面将更多困难城市居民纳入城市低保对象,共保障998户2626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23.9万元;20__年提标,保障人数增加到3700人,共发放低保金、取暖费、双节补助676.2万元。20__年,我县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全面启动,采取包帮并户、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等措施,保障了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从当年供养2714人、发放供养金325.7万元、人均发放1200元发展至20__年供养人数2811人、发放供养金702.8万元,人均发放2500元。三年来,累计供养五保人数8239人次,发放供养金1360.9万元。城乡低保及五保户供养工作的开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巨大作用。从视察调研的情况看,县政府及主管局在此项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强了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县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办,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及五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制定了《##县城乡低保实施细则》,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二是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乡镇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县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三是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县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县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县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五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四是规范管理,保障“五保”供养。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新、改、扩建敬老院(安置点)28处,集中供养五保户37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了14
%。每年投资7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低保政策学习宣传不到位
低保实施以来,虽然县乡都采取了各种方法,加强了对低保政策学习宣传,但仍有不到位的地方。一是宣传面窄,干部会开的多,群众会不好组织开的少,所以干部知道的多,群众知晓的少;二是学习不够细,乡村干部的学习仅满足于能应付工作,学习不系统、深入,不求甚解,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向群众宣传解释不清。三是宣传内容单一,大多局限在政策层面,对于补助对象、标准、项目等宣传的少。由于宣传不到位,造成了村组干部和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片面认识,从而影响了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误认为农村低保制度是一项福利待遇,低保金是政府白给的,人人有份,只要纳入低保就能永久享受,因此,在有的地方出现了竞争参保的现象;更有少数群众不知道享受低保的条件,戏称“吃低保是国家发工资”;部分村干部在对待低保户退保问题上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思想,该核销的不核销,使“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工作落不实。
2、低保对象确定待规范
部分乡镇村组、居委会没有严格按规定确定低保对象,“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成摆设,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村都是由村两委会的干部说了算,相当一部分村张榜公布没落实,致使“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走过场,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的问题,使不该保的保了,该保的未保,降低了低保资金使用效率。一是有将不符合条件的亲戚纳入低保对象的。如:洞河居委会张先余、吴时怀两户均是现任居委会主任的亲戚,家里常年做生意,收入固定,家庭情况比较好,不符合低保条件却在享受低保;二是有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的。如:洞河居委会张开初属供销社下岗职工,于08年12月办理养老统筹手续,月享受养老金1200元,同时享受低保金250元;蒿坪居委会王家凤与儿子、儿媳共同生活,其子在蒿坪中街开了一个理发店,月享受低保金400元;三是有干部职工遗属在享受遗属生活补助的同时享受低保补助的。如:洞河居委会田先春丈夫过世前为粮食部门职工,现享受遗属生活补助230元,同时享受低保金100元;四是家里有吃财政饭而享受低保的。如:洞河居委会原支书常青海,家里开商店,大儿子在县社保局工作,月享受低保金100元;蒿坪居委会有一教师的家属也在享受低保补助;五是有个别农户存在同时享受低保和五保的补助的。如关庙村二组的余发典在与其兄享受低保补助的同时也在享受五保供养补助,但五保供养金发放花名表中的名字却是余发检,村干部说余发典与余发检为同一个人,但经过调研组查看余发典的身份证件发现与余发典五保供养证的名字、年龄均不相符;香炉村一组的田宗会在与其兄田宗奎享受低保补助的同时也在享受五保供养补助;六是有不分残疾程度、家庭收入状况,一律把残疾人和老年人纳入低保的。而这些残疾人和老年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有一定的生活来源,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却在享受低保补助。七是有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将老人推向社会吃低保的。调研中发现相当一部分享受低保的老年人的子女家庭条件并不差,有开商店、开舞厅、开麻将馆、外出务工等,按照家庭收入是完全可以赡养老人的,但子女并不履行赡养义务,并说“国家政策不拿白不拿”。
3、资金兑现环节有漏洞
按照规定,低保金发放由财政部门将低保资金直接拨到县信用联社低保专户,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当前我县保障金发放有由信用社“财政一折通”发放、定期到乡镇领取和由有关人员现金等几种形式。城镇低保全部实现了“一折通”,而农村低保和五保目前仅有城关、蒿坪、毛坝实行了“一折通”。调查发现没有实行“一折通”的,资金兑现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较大。如洞河镇低保金由民政办集中在镇政府兑现,由于兑现时没有公布名单、金额,工作人员给多少,低保户就领多少,在该镇红岩村随机抽查十多户所领资金没有一户和民政办发放表对得准的;该镇民政办在兑现20__年五保户每户900元震灾款时,将其分列为20__年1-9月每月100元补助金发放至全镇的五保户,有挪用、套取的嫌疑。说明这种兑现形式存在明显漏洞。
4、动态管理工作进展慢
调查中发现有的低保户连续几年都在享受国家补助,但家庭经济水平有所提高,按照规定不能再享受国家补助仍然享受;多数乡镇民政办与村组、社区干部反映低保存在着“好进难退”,低保动态管理进展缓慢。因低保家庭收入不固定,民政办与村组、社区干部要定期跟踪随访低保家庭,以随时了解最新情况。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许多低保户采用种种手段逃避甚至抵制检查工作,以冒领多领低保。更有部分低保户,在收入达标被取消低保资格后心生不满,认为损害了自己应得的利益,有谩骂、攻击民政、村组、社区干部的现象,阻碍了低保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下岗、失业、疾病等造成的贫困是暂时的,当被保者摆脱困境后,就目前低保工作的运行机制而言,退出机制反应慢是一个普遍现象。另一方面对被保者的经济收人动态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被保者的收入包括劳动所得、投资所得、继承所得、救助所得、意外所得等,但作为主管的民政部门,对被保者经济收入上的动态监控缺乏有效措施,村组、社区干部也很难做到有效监控,使一部分收入高于低保线家庭不能及时推出,因而被保者的救济标准审定和“脱保”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
5、“五保”工作需加强
一是有少数村组的五保户监管责任未落实,有的虽然落实了监管责任但村组干部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疏于检查。二是五保对象多为痴、聋、傻、哑、残,理财能力差,供养金实行银行后,大多不能到信用社亲自领取,由他人代领,在资金使用监管上容易出现漏洞。三是对集中供养的对象,敬老院(安置点)没有专设管理人员,多为临时聘请,存在责任落不实,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低等问题,人员、编制、经费等有待解决。四是现有敬老院(安置点)太少,不能满足目前五保人员的安置需要,要继续加大敬老院(安置点)的建设力度。
(三)建议及意见
1、加大低保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党和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工作长期性、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城乡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有效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镇低保政策,让广大群众知晓城乡低保政策。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改变人们的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如低保是国家的救济,不拿白不拿,享受低保是自身无能为力的表现等。要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就需要困难户对低保的性质有正确的认识,即低保不是施舍与恩赐,进低保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最终走出低保,而不是永远躺在政府的怀抱里。
2、严格低保评审程序
在低保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坚持“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实行层层评议,层层把关,“三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务求公正、公平、公开,力求做到“不漏保一户一人,不错保一户一人”。民政部门要查“村评”记录,看有无群众代表参加;要重点监督公布环节,要公布举报电话,要查公布内容全不全、范围广不广、次数够不够。防止村组搞形式,走过场,把好进口关。要坚决纠正部分村在低保评议中以“村两委会”代替应由“村委会成员、村民代 表、其他人员”组成的村级评议小组评议低保对象的问题。
3、积极推进动态管理
严格落实低保工作职责,加强入户访视,做到低保类别清、致贫原因清、补差金额清、家庭收入清、家庭住址清。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低保金,对超过保障标准的家庭及时、坚决停保。工作人员要克服畏难情绪,该退保的退保,该降低标准的降低标准,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真正把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有的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制定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建议在入保时同时签订《脱保协议》,细化低保户的责任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从制度上促使低保对象消除依赖思想,坚持自力更生,早日改善处境,走出低保范围。
4、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一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民政部门要严格坚持审批制度,不因任务重、工作多而减少审批环节。要制定和完善科学的量化标准,使低保对象的界定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要始终坚持申报对象公开、家庭经济收入公开、审批金额公开的原则,把农村低保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强化低保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把审批关,坚决杜绝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混吃低保、骗吃低保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要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建立城乡低保资金管理运行机制,保证城乡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规范资金发放形式,加快农村低保“财政一折通”工作进程,在尽快实现社会化发放的同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总结研究行之有效的发放形式,确保资金安全。三要严格按政策标准适时调整保障对象及补助金额,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杜绝“一保定终生”、“养懒汉”和保障标准长期不变等现象,提高农村低保的整体效益。四要逐步完善和实施监督的多元化管理,通过民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等手段进行全方位监督,防止、暗箱操作、截留挪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有必要对乡镇民政办管理的低保和五保资金分批进行审计,以堵塞漏洞,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五要积极探索把城乡低保工作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脱贫新途径。各乡镇政府及扶贫办、民政、农业等部门,要探索城乡低保与相关配套政策的有机衔接,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特别是低保对象在医疗、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或帮扶措施,为其提供及时必要的救助,切实增强低保户的“造血功能”。积极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寻求就业渠道或脱贫项目,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工作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让低保家庭早日脱贫。
二、关于##同志个人履职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同志自20__年8月担任民政局局长以来,能带领局党组一班人,围绕县委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权”的职责,按照“统筹兼顾,单项突破,点上创新,面上拓展,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力打造“阳光、安全、法制、和谐”四大民政,着力加强“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工作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注重了队伍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同志上任后狠抓了班子队伍建设和机关制度建设,围绕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在系统内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从而增强了民政干部的学习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政意识,干部作风发生了明显转变。工作中能够接受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听取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二是坚持了项目带动,提升服务水平。经过筛选论证,编制上报项目17个,申报中、省投资1.16亿元,已争取到救助站、减灾安居工程、社区建设、乡镇敬老院、灾后恢复重建等项目。止20__年底投资2530万元的县救助站、殡仪馆、部分敬老院已竣工,投资1920万元的安居工程,建成553户,安置2208人,民政项目建设进度加快。20__年底纳入城市低保370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76.2万元;纳入农村低保17552户320__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026万元,城乡低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县城乡低保、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累计投入28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对大病对象实施了有效救助,医疗救助基本实现城乡覆盖。将全部五保户2714人纳入供养范围,新、改、扩建敬老院(安置点)28所,集中供养370人,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去年“512”震灾后,及时争取国家赈灾资金,下拨乡镇灾民建房资金2296.42万元、生活补助资金517.52万元;发放救灾粮58万斤、棉被3000床、棉衣1600件、单衣5000件;完成灾民建房1088户2827间,解决了3438人灾后住房问题,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婚姻登记、优抚抚恤、城乡社区建设等社会事务工作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坚持了依法行政,努力打造阳光民政。民政一班人能够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婚姻法》、《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行政执法上岗考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办事程序。对群众关注的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补助、社会救灾救济、社会捐赠款物等“热点”问题,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实行“阳光操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