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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0-01 16: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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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篇1

以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教育法制工作精神为指导,以普法依法治教工作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决定》,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强化推进措施,创新工作思路,开创教育法制工作新局面。

二、重点工作

1、开展教育系统全员普法教育活动,抓好“五五”普法启动工作。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强学校领导干部、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把权利与义务、知识与实践作为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和守法精神,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

各校要认真执行普法学习与考核制度,做到普法有教材、有记录、有讲稿、有笔记、有心得。重点学习《现行教育法规与政策选编》、《教师法治教育读本》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在普法的方式方法、时间内容和人员对象上,要突出针对性、强化实效性。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有效方法,将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延伸到学生家长。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普法依法治校工作计划,抓好“五五”普法启动工作和各项任务的落实。

2、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和先进校创建工作,推进省厅《决定》、《标准》的实施。

“五五”普法期间,各校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决定》和《关于依法治校的建设标准》,逐步推进学校章程的实施,积极开展省市(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先进校的创建工作。要建立依法治校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坚持季度例会制度,确定工作重点,认真完成依法治校示范校、先进校的创建工作。

3、加强法制课教学工作,提高法制教育质量。

各校要落实法制教育“四落实”要求,开展法制课教学达标评优活动。加强法制教育课堂教学,深化教育教学研究,提高任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课堂教学能力水平,突出法制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法制课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4、深入开展十项常规活动,增强法制教育实效。

各校要根据实际,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常规活动。活动包括:板报(墙刊、校刊、广播、电视)开设法制专栏;组织大型普法讲座;举行法律知识竞赛;召开法制主题班团队会;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开展师生法制演讲或征文;举办普法书画竞赛;组织学生参观法制教育基地;评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优秀学生;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月、周、日活动(3月份为我系统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月,9月份开学第一周为普法宣传周,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5、加强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

各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制定工作措施,抓好责任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和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协议制度,使各方责权明确,保护学校合法利益,正确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要加大对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严肃处分。要认真执行学生伤害事故逐级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情况。

6、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保护教育主体合法权益。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净化育人环境的暂行规定》,积极协同司法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校园滋事、干扰教育教学的行为,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减少不良环境因素对学生的影响,努力创建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育人环境。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要依法解决校舍、校园、教学实验用地和其他财产被侵占等问题,坚决保护学校的合法利益。出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7、推进实施学校章程,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各校要加强对学校章程的学习,严格执行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依法管理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要推进学校民主建设,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重大决策要经领导班子研究,接受群众监督。要切实执行并完善校内师生申诉制度,认真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

8、开展教育法制工作研究,推进普法依法治校工作。

篇2

1.突出抓好党的十精神的学习宣传。坚持以党的十精神统揽、指导、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2.加强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的学习教育。切实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广泛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3.及时宣传普及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根据省、市普法教育工作的安排,今年在全区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一条例”,即宪法、民事诉讼法、精神卫生法、社会保险法、省审计条例。充分利用年度统编普法教材,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法制讲座、参与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媒体宣传、组织全民法律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四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

4.积极开展专题普法教育。结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谋划和组织开展专项或专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引导公民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全面、深入、扎实地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

二、分类指导,着力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5.加强重点普法教育对象的分类指导。根据各类对象的不同特点分类指导,强化整体推进,注重总结各类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及时宣传推广典型,强化机制性、制度性建设,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有效开展。

6.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党校法律知识培训、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等主要学法形式和制度,不断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

7.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不断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着力提高法制教学活动的策划水平。充分发挥法院、社区矫正中心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作用,分批组织青少年接受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

8.切实抓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以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重点,紧扣企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试点及推广工作。积极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机制,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

9.切实抓好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三送”活动紧密结合,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组织对流动人口及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三、创新创优,着力提高“法律六进”实际效果

10.按照着力建设振兴发展先行区、先进制造业驱动区、商务商贸核心区、宋城文化创新区、民生保障示范区,争当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排头兵的总体要求,不断丰富“法律六进”新内容,拓展新领域,培育新载体,探索新途径,提升新效果。

11.认真总结推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经验,学习、宣传和推广“法律六进”先进经验,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12.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完善“法律六进”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依法治区,着力深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

13.不断推进法治城市创建。上半年,制定法治城市创建实施意见,确定创建工作指标,加大典型示范和经验推广。

14.不断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5.扎实抓好各级各类典型。及时总结开展法治创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适时组织开展法治创建现场推进活动,总结交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经验,树立不同类型法治创建活动典型。

五、严格考核,着力抓好“六五”中期督导检查

16.制定考评方案进行“六五”中期督导检查。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省、市普法办统一部署,区普治办将在6月底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

17.扎实开展自查和抽查工作。各部门、各单位6月中旬前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自查工作,认真建立健全各项普法台帐,查漏补缺,中期情况及时报区普治办。

六、丰富载体,着力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

18.注重发挥大众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优势。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赣南日报》、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等重要新闻媒体的法治栏目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做好卫视《金牌调解》、五套《目击者》、新法制报《法治人物》等法治栏目新闻线索推介工作。

19.注重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大型阵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整合各方资源,着力建设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主题广场、法制宣传长廊等大型普法教育阵地,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栏、普法教育园地建设,充分发挥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文化场馆的作用,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20.注重筹划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节点宣传活动。切实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运用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对外法制宣传。

21.注重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路径。广泛开展法制文艺汇演、展演、巡演、大奖赛等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推进活动,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路径。

七、强化组织领导,着力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篇3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和重要论述;宪法和法律法规;全省推进依法治省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东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依法治省纲要》和《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依法治市推进会及李刚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市依法治市2014年工作要点》;《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和《县依法治县2014年工作要点》;重点宣传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我局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法维权、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等方面呈现的新面貌。

三、宣传形式

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要突出宣传主题、创新宣传思路、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生动、全面、高效开展宣传。

(一)新闻宣传。由局办公室与县广电局联系,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宣传平台,全方位、多视角宣传依法治县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基本要求,宣传建设领域法治建设宣传工作的措施和成绩。

(二)社会宣传。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学法、守法、敬法、用法”为主题,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要整合资源,广泛利用户外广告宣传牌、LED显示屏、广场、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宣传阵地,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材料、发放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板报、墙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加大动态宣传;组织宣传队伍,深入乡镇、社区、工地搭建宣传和咨询平台,着力提高群众对依法治县工作的知晓率。

房地产业股负责组织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搞好各开发项目、物业服务小区的宣传工作,建立宣传制度,开展职工培训,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等;建筑业管理股负责组织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搞好各建筑工地的宣传工作,建立宣传制度,开展民工培训,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等;村镇建设股负责组织各乡镇建管站,搞好各乡镇场镇建设、重点项目、建筑工地的宣传工作,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等。

(三)网络宣传。局办公室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互动性、及时性强的特点,开设依法治县专栏,及时上传和更新宣传内容。

四、工作要求

篇4

1、报送本单位印发或转发的“七五”普法规划相关文件。

2、报送2016年——2020年每年年初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要点等。

3、报送2016年——2020年每年年终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

4、报送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七五”普法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

5、报送有关“七五”普法工作期间反映工作亮点的典型材料。

6、查看“七五”普法期间单位自制的宣传读本和市依法治市办发放的普法宣传读本。

篇5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创建“法治金湖”为目标,以深化法治建设的文化内涵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普法教育任务,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我县争创“法治江苏合格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宣传教育内容

1、新形势下,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和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任务要求等;

2、深入宣传和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平安建设以及法治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

3、深入宣传“大调解”、“大防控”、“大普法”工作的成效;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把握工作的内在规律。要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在我局各项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总结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研究二十年来普法工作的经验和发展规律,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载体等。积极探索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新措施、新办法,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为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对外,加强宣传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对内,加强学习以党的十七大为重点的法制内容的学习以及《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宣传教育形式

1、每季度开展一次主题活动,以主题活动为载体,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

2、通过讲座、培训班、课堂等渠道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执法对象进行法治知识的灌输和法治观念的培养;

篇6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2012年上半年,为统筹安排全市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我市根据省2012年依法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在全市上下形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合力。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市法制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我市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初稿,将《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与我市实际结合起来,制定了具体措施和办法。此外,3月份,我市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会议,会议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即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统筹规划好工作重点,分解工作任务,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贯彻落实。从制度的执行入手,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听证和实施情况后评价等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制度保证。

(二)贯彻落实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012年上半年,我市根据《关于加强全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专家论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执行和实施情况后评价、责任追究、报告、资料归档等决策工作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为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有序进行,促进依法决策,我市制定并下发了《201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上半年,市法制办参与起草和审核《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市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实施细则》等各类文件共计26件,审核《宁德港码头建设协议》、《市奥林匹克中心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合同》等各类合同7件,组织召开相关规范性文件意见征求会7次,发送征求意见函55份。对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上报的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了登记,将我市政府出台的《市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实施细则》,上报省政府备案审查。完成《省湿地保护条例》、《省邮政条例》等省法制办征求意见稿12件,多次参与省人大和省办组织的有关立法调研会。此外,市法制办还参与了“奥林匹克中心建设项目投资回报及投资款利息如何计算”、“兴业豪苑和嘉源广场房地产项目问题”等3项纠纷协调工作,并及时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012年上半年,我市进一步强化了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半年,我市结合发展提升年活动主题,继续落实《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各部门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保障各项审批权限的真正落实到位,对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手续,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进一步精简,运转流程进一步优化,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促进市直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广度,6月初,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市监察局、市电子政务办、市法制办对市直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督查,并现场点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点评和指导,使各部门都明确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那些方面需要整改。通过6月中旬整改提高,各部门公开信息更加及时,内容更加广泛,程序更加规范,有力的促进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三是继续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多数执法权都由基层执法人员行使,因此,规范基层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3月份,我市在玉山县、德兴市开展基层法制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新增横峰县,铅山县为试点工作县,拓展了试点工作范围,为在全市推开基层法制员制度打好基础。四是积极指导市直执法部门制作执法案卷。根据省法制办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组织了优秀执法案卷初审和推荐工作,向省法制办推荐了10宗优秀案卷,参加全省2012年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五是认真做好了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2月份,我市根据2010年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结果,为全市1100余名经考核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新的执法证件。

(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长效机制

2012年上半年,我市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上半年,市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件,立案受理20件,其中有9件为以信函方式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件;审结15件,其中,维持9件,6件因调解成功或当事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1件不予受理。上半年,市本级共召开听证会5次,查看现场6次。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方面,市法制办代表市政府参加了1件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案件的应诉,该案件因为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且该案件不存在事实和法律上的调解空间,故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决定,当事人对该决定不服,经一审二审,两级人民法院都维持了复议机关的决定。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方面,上半年,市法制办接待来电来访群众8批20多人次,为群众答疑解惑,做好了群众思想稳定工作,并参与市局案件的复核法律审核工作和调查工作共52件,提出了合法合理的审核意见。

我市2012年度上半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绩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愈来愈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二是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不平衡,县(市、区)之间、垂直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依法行政工作存在较大差距。三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不够到位。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任重道远。下半年,我市将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二是根据调研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市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文件,推动《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全面、更好落实。

三是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备案、审查工作,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适时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进行抽查、督查。

四是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听证、调解、和解等办案方式,切实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力度。

五是继续开展基层法制员制度试点工作。指导新增县做好试点工作,力促基层法制员制度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以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篇7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我市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城市管理工作相结合、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与执法实践相结合。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的普法工作,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各分管领导担任,其他成员由各办、科及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统筹日常普法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法制科科长担任。各办、科及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年度城管普法任务。相关部门应当指定一人作为普法宣传(联络)员,负责落实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部署,同时监督、反馈所在部门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城管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全面促进城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理念;大力开展面向群众的社会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为促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平稳快速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工作要点

(一)结合党的精神及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开展学习宣传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有关意见精神,围绕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充分利用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教育园地、网络平台等载体,结合“法律六进”,广泛开展精神主题宣讲、“走进新时代担当新使命”法治宣传等系列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方略、社会主要矛盾、党的建设总要求等,了解掌握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二)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根据中央、省、市、区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开展与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三)围绕宪法及规范政府共同行为开展宣传教育

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宪法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结合《监察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学习,进一步规范政府共同行为,努力提升城市管理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协同促进政府法治化水平提高。

(四)切实增强服务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在深入开展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基础上,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教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理念。切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带头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做学法用法的表率。同时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职务犯罪。

(五)发挥“头雁效应”引领全员学法

建立局党组学法常态化制度,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党组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四次;建立党员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法律知识;建立城管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完善执法人员、法制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制度。在学习过程中,应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适时对所学内容进行优化和补充,注重学法的“新鲜度”,切实起到带头作用。

(六)丰富宣传载体拓宽社会普法渠道

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优化宣传手段、多渠道面向广大市民群众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社会普法效果。全力促进市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正确履行义务,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预防和减少各类社会矛盾。

(七)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牢牢抓住“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这一重点,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指导精神,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年度工作报告、普法联动事项实施、普法责任制等各项制度。抓好各类案例的收集、整理,有组织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严肃认真开展相关考评、考核。

五、实施保障

篇8

在2013年底公示的我省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名单上,广元的朝天区、旺苍县、剑阁县入选。

针对怎样建设“法治广元”的问题,广元市市长王菲回答:“总体上就是: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权力运行规范协调,公平正义得以实现,社会运转井然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成功创建法治县(市、区)的并不只有广元。从全省范围来看,被评为我省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的共有6个城市、54个县(市、区),成都、眉山、乐山峨边彝族自治县、阿坝九寨沟县等名列其中。

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仅是我省加强基层依法治理的缩影。近年来,我省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有序推进。全省新建农村社区1500个,初步构建起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我省还积极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全省社会组织总数达35461个,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

《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出台后,我省各市(州)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为依托,不断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成都金牛区探索出“居民自治工作法”的社会治理新路径,成立“服务群众工作队”,深入社区、院落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疏导化解遗留问题。

乐山犍为县建立县、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及社区(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网格配备网格员,履行社情民意收集、突发事件报告、政策法规宣传等职能,实现行政服务管理资源与乡镇、社区和网格工作力量的融合,推动服务管理一体化。

德阳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路子。中江县喜胜村在2014年开始实施《村规民约》,重点从道德层面感化、教育村民,通过合法、规范、实用的《村规民约》有效提升村民自身道德素质,使得村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改革创新的发展意识不断增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目前,德阳全市1438个行政村全部制定了《村规民约》。

“这是四川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亮点,也表明四川的社会治理纳入全面系统的法治轨道”。针对《纲要》中对社会法治提出的“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明确要求,成都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罗映光这样认为。

千支法律服务小分队进万村

“我们遵法、守法,要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落。”2014年1月17日,崇州市廖家镇詹湾村,一场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暨“文明守法家庭”评选大会在村民委员会举行。

这次评选大会由成都市司法局牵头举办,除了对9个“文明守法家庭”颁发了奖牌奖品之外,成都市司法局还邀请律师给居民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积极参加评选和普法教育的背后,凸显的是当前我省基层群众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2014年开年以来,为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各市(州)司法行政系统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开展了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等活动。

在广元,普法队伍深入到乡镇(街道)、村社、单位和到重点工地、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673次,积极为广大干部群众所关注的热点焦点释法析理、解惑释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49746人次。

攀枝花积极构建“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通过构建纵横服务网络,在全市建立起以市、县(区)6个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59个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撑、60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联系点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实现了法律援助受援群体全覆盖。

“抓好依法治村工作,‘普’、‘治’并举,是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进程的细胞工程,对‘治蜀兴川’和‘法治四川’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省法治办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省司法厅与相关责任单位、各市州签订了《推进“法律七进”工作责任书》,要求每年组织1000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1万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在现有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5万家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年均增长20%。

创建藏传佛教文明和谐寺庙

2013年12月9日,四川省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暨文明和谐寺庙创建活动表彰会召开。会议表彰了95座文明和谐寺庙,1000名创建文明和谐寺庙先进个人和15个先进佛协。

其中,甘孜有4座寺庙获得省级“文明和谐寺庙”称号,35名僧人获得“先进个人”称号。一直以来,甘孜积极投身寺庙依法管理制度创新、长效机制建设、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去年,甘孜康定县开展400余次入寺宣讲活动,发放2000余份藏汉双语宣传手册,与200余僧尼交心谈心,解决寺庙僧尼困难问题近百件;建成1个寺庙书屋,发放26200册图书,103个书架、30个标牌。今年,甘孜康定县又将投入900余万元实施寺庙危房改造等各项工程。

篇9

坚持全面依法治县和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狠抓工作部署落实。年初,局党组召开____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发《____县城管局___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____县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专题召开3次局党组会议,听取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工作,有力地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二是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将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局属各队所认真研究制定谈心谈话制度,对干部职工思想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提醒、纠正,有效地遏制不良风气的蔓延。加强正反两方面教育,通过每月评选优秀环卫职工、每季度评选优秀执法队员及优秀管理人员的方式和组织单位领导干部参观县法纪基地、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等形式,全面树立正气、激发正能量,强化干部职工法纪意识。着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在局机关各楼道布置图文并茂的廉政图板18幅,让干部职工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目前,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3次,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15次,纪检组长约谈干部职工4次,参观法纪基地1次,通报处理违规行为3起。

篇10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不断推动全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为全面开启“第二次创业”新征程,奋力走好全域美丽、全面富裕、全民幸福的新时代路作出民政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1.培育法治思维,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进民政领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方式。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提升网上办事比例,进一步配合做好“赣服通”3.0版服务功能完善、优化和提升工作。完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率。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效能。加大“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力度,积极推进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持续深入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继续深化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试点改革。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及时落实取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

3.推进依法决策,加大审查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落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

4.完善执法程序,确保公正文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证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效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执行率达到100%。进一步健全相关细则,不留监管死角,实现公平、公正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5.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认真贯认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政府”,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民政领域财政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审批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公开解读回应力度,促进民政部门有效施政。

6.强化权力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提升民政部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0%;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案件、社会高度关注案件、可能引发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7.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信用体系。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率达到100%。按照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不断健全民政领域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积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8.创新社会治理,引领社会风尚。以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引导新任村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发挥村干部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依法治村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创建活动,扎实组织平安志愿者活动,继续实施“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9.坚持依法防控,强化公共安全。带头宣传和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10.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好《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制度,开展案例研讨活动,提升民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强法治民政文化建设,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阵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民政领域出台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提高民政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认知度。加强疫情防控及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参与第八届“十大法治人物”暨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三、保障措施

篇11

(一)建立法制监督季度通报制度。(时间:每季度首月10日前对上一季度监督发现的情况予以通报)

(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权力库的建设情况、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情况、处罚类办件及非处罚类办件网上运行情况。(时间:全年)

(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结果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案件办理结果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时间:1月、4月、7月、10月)

(四)指导一线执法单位。对执法大队、站、所等一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指导活动。(时间:全年)

(五)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时间:4至8月份)

(六)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时间:8至9月份)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1.执法人员信息网上备案。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在政府法制网上统一向社会公布。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由各相关部门统一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备。(时间:5至6月份)

2.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时间:5至10月份)

(八)结合行政执法监督证换发工作,聘请市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时间:10至11月份)

二、专项监督工作

(一)新法实施周年情况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投标办)。(时间:5月份)

(二)规范性文件贯彻实施情况检查

1.规范性文件《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时间:6月份)

2.规范性文件《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时间:9月份)

(三)对热点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适时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户籍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间:5月至11月)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结合贯彻执行《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省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听汇报、查阅工作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管理相对人、明查暗访、问卷调查、随同执法检查等方式进行;有关重点监督检查活动,可邀请市人大内司委、政协社会法制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监察局等单位一起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