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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论及政策建议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在60%以上,农村地区的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未来的发展与进步,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农村的全面发展。而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和农村公共管理之间有着相互影响的关系。由分析可知,性别平等直接影响着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女性赋权与参与程度,而提升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女性参与程度又对提高女性地位,促进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提高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就成为重中之重。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女性参与农村公共管理的权利。由于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男权主宰社会的传统,因而女性参与竞争和选举就会产生抛头露面的负面评价。时至今日,虽然女性参加工作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但在公共管理领域,旧的传统思想仍然未能打破,在社会管理的很多领域女性都处于劣势地位。虽然我国很多政策规定看似男女平等,但却忽略了一个潜在的问题,即在平等的机会下身处劣势地位的女性根本无法与男性进行竞争。正如上一部分分析的那样,当女性在教育、社会资源等方面都处于劣势地位时,她们就失去了与男性竞争的人力资本。综上所述,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规划的时候,从设计、执行、监控到评估的全过程都要注意性别平等问题,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应考虑给予女性一些特殊的机会和照顾,以此来弥补其在教育不平等等方面造成的缺失。比如,可以在政策上对女性所占农村公共管理决策者的比例予以规定,从而在政策制度上杜绝女性被剥夺决策权利的可能性。由于现在外出务工已经成为农村一个主流趋势,受过教育、能力较强的女性大多选择外出务工,因此,除了在政策上进行鼓励外,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女性村干部的待遇,鼓励更多有能力的女性选择留在农村发展。对于长期在村中具有较高威信,在农村工作时间较长的女性村干部,政策上应给予照顾,鼓励其长期工作,减少因领导变换频率过快造成的不良影响。
其次,加强宣传教育,改变女性在公共管理中处于从属地位的传统观念。由于我国长期受传统的父权意识形态的影响,自古就有“三从四德”“男女有别”“男尊女卑”观念,这种旧的传统思想直到现在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并实际上影响和支配着人们的行为,致使妇女权益被忽视或剥夺。因此,要提高女性在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参与程度,就必须从思想上消除旧的不合时宜的传统观念。政府应通过加强对性别平等观念的大力宣传,形成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文化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鼓励媒体就妇女和性别议题进行广泛报道,注意表达妇女的多种声音,倡导性别文明、引导社会舆论、调整社会心理,唤起人们对传统性别文化的反思,进而改变社会对男女两性的刻板成见、角色期待和价值评价,促进女性主动参与农村公共管理。
自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经历了数次变迁,但每次变迁的结果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供给效率低下的问题,制约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讲,供给效率低下的深层原因就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出现了失衡,其中供给主体的失衡尤为突出。本文试图在界定供给主体的基础上,对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失衡现象进行深入剖析,进而提出重构的政策建议。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确定
农村公共产品是与农村私人产品相区别而存在的。笔者认为,农村公共产品是区别于农村私人产品,在农村地域范围内为农民、农村和农业发展所提供的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收益外溢性的物品或服务。农村公共产品按照消费竞争性、收益排他性以及外部性的大小可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农村公共产品是指在消费过程中具有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如农村基层政府行政服务、农业发展战略研究、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大江大河治理、农业信息系统、农业环境保护等。然而,现实中的绝大多数农村公共产品是以准公共产品的形式存在的。农村准公共产品是指介于纯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在消费过程中具有不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主要包括:一是在性质上近乎纯公共产品的准公共产品,如农村义务教育、电力设施、小流域防洪防涝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二是一般准公共产品,如农村高中(职高)教育、水利设施、医疗、乡村道路建设、文化馆等。三是在性质上近乎私人产品的准公共产品,如农村电信、电视、成人教育、自来水等。后两类准公共产品在相当程度上又可视为俱乐部产品,其特点是受益人相对固定,而且其外部收益溢出的范围通常限于少数利益相关的受益人。根据公共产品服务范围的大小,公共产品通常又可分为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地区性的公共产品和社区性的公共产品。由此可见,农村公共产品具有多层次性的特征。由于不同层次公共产品本身特性的差异,决定了上述物品提供的目标指向不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主体也必然存在差异。
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中,涉及三个基本参与者,即消费者、生产者和安排者(吴金明,2004)。消费者直接获得或接受公共产品,它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特定的群体、机构或组织;生产者直接组织产品生产或直接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它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企业、志愿性组织或是消费者自身;安排者(也称提供者)指派生产者给消费者,指派消费者给生产者或选择物品的生产者。它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志愿性组织,甚至于消费者自己。本文谈及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仅仅是指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即农村公共产品有谁来提供。
在传统的理论和实践中,通常认为由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存在外部性和“搭便车”行为,如果由市场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供给,必然会造成公共产品供给的低效率,因此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理应成为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必然要由政府承担。考虑某些公共产品的特殊性,如消费者的地域集中性、局限性以及公共产品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等因素,由私人供给可能更有效率。正如萨缪尔森指出的那样,“一种公共物品并不一定要有公共部门来提供,也可由私人部门来提供。”因此,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主体不是唯一的,从组织形态上看第三部门、私人组织、社区和社会公众都是比较现实的选择。但实现这一局面取决于其他行为主体的能力、以及他们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状态。就行为主体的能力而言,在一些有形公共物品生产上,私人组织的能力并不比政府逊色;在提供社区性公共物品方面,中央政府并不见得比社区自治组织更有效;在对行业进行管理时,政府也不见得比行业协会更有效。就政府与各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而言,它们不仅仅是管制与被管制、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且还是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的合作关系、伙伴关系或良性互动关系。之所以强调合作式的伙伴关系,是基于以往公共管理主体与社会公众之间不对称的关系格局而言的。在传统的行政体制下,“公共物品的生产不是由消费者说了算,而是由生产者说了算,由此导致了不恰当的公共物品生产的高成本和过度生产”;但反其道而行之,即完全由消费者说了算,则会陷入另一种不对称关系之中,即公共管理主体的主动性和战略能力很难得到体现。
二、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失衡的原因及其效应分析
1.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失衡的表现及其原因
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表明: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中,应依据公共产品的层次和特性,构建政府、农村社区、私人部门、非盈利性组织(也称第三部门)四位一体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结构。但目前我国现行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在供给主体方面却存在着严重失衡的问题。
(1)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单一,缺乏政府以外的其他参与者。现行体制下,私人组织、第三部门等参与主体受政府政策、产权界定和自身文化素质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大规模进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领域,政府仍是单一的供给主体。其表现为:1私人组织(包括企业)参与不够。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一个重要障碍就是公共物品所具有的非排他性,致使收费变得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划算。无论是科斯定理提出的解决外部性的办法,还是布坎南提出的“俱乐部理论”,都强调了产权和效率之间的联系。因而,解决公共产品私人供给问题的前提条件是公共产品的产权明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产权不明晰,产权残缺阻碍了私人组织参与公共产品的供给。同时,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最大的受益者——农民缺乏对农村公共产品进行供给的激励。由于公共产品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农民同其他多数人一样,都希望由别人来提供,自己能成为“免费搭车者”。2农村第三部门的发展滞后。第三部门通常是指区别于政府组织和市场组织之外的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的集合,是那些主动承担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的社会中介机构,其共同特征是民间性、自治性、志愿性、非营利性、公益性和合法性等。第三部门的主要作用在于它能提供政府和市场都无法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可以对多样、快速变化的社会需求做出及时的反应,从而为需求特殊的人群提供特别的公共产品,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在我国,长期以来,公共产品主要由政府来负责供给,私人组织和第三部门的作用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3农村社区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近些年来,不少国家对政府、市场与社区的角色重新定位,特别是把传统政治学、行政学很少讨论的“社区”概念,视为设计未来公共事务治理模式的关键因素,由此,“社区主义”在欧美国家几乎已成为拓展公共管理领域的新思潮。社区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制度化的社会自治领域”,对于解决社区性公共问题、自给社区性公共物品、实现社区性公共利益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在我国农村,由于乡镇政府职能向村级组织的渗透,村民委员会部分失去了应有的自治色彩,成了具有行政权力的“准政府”,难以准确的表达农民的意愿,难以发挥自治组织在村级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主导作用。
(2)供给责任不清,供给主体错位。公共产品自身的特性,决定了政府必然是农村公共产品的重要供给主体。但在实际中,中央与地方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划分上不尽合理,造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错位。1有关政府在供给农村公共产品上的缺位。与城市公共产品相比,农村公共产品的明显特征是纯公共产品少,准公共产品多,并且界限相对模糊,加之农村地域的分散和自然环境的差异,其生产带有分散性,因而政府提供与否的收缩性较大。在我国,当涉及两级或多级政府间的共同事务时,中央政府、各省、市、县及乡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责任的确认、调整机制及分担标准等方面,缺乏一个明确有效的分担机制,随意性较大。例如,基础教育、基本医疗、计划生育都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具有很强的溢出效应,属于全国性公共产品,应当由中央政府提供和融资,但实际上这些供给责任推给了县乡政府以及村委会来负责。2乡镇政府在供给过程中的错位。一方面,由于上级政府的缺位,乡政府承担着与其财力极不相称的职能,支出负担沉重;另一方面,由于乡政府职能过宽,机构设置过多,生产性支出处于萎靡状态,影响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3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在供给过程中的困境。村委会是农村社区内的公共物品的组织者,但在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关系没有理顺的情况下,乡镇政府经常利用政治权威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推卸给村委会,从而影响到村级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3)中央与地方固有事权及支出责任的界定不够明确。主要体现在:中央政府把本应由自己供给的公共物品,通过转移事权交由县乡政府和农村社区提供。由于中央政府在下放事权的同时,并没有相应赋予农村基层政府和社区足够的预算资金,只能由农村基层政府和社区自行解决,事权与财权的不统一,导致了农民负担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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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失衡的负面影响
(1)单靠政府提供无法满足农民实际需求,从根本上制约了农村的发展。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农户对公共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多。单一的政府供给主体,因财力限制和供给的强制性很难完全满足农户的有差异的公共产品需求,既影响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又导致农村党群和干群关系的紧张。
(2)政府作为唯一的供给主体使得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渠道过于单一,导致农民不堪重负。随着公共产品种类的增多,范围的扩大,公共支出不断增加,政府筹集不到足够的公共资源,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越来越丧失主渠道的作用。在政府不能发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渠道作用的情况下,其他供给渠道又没有形成,为了确保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运转,政府就不得不强行向农民摊派各种费用和劳动,集资兴建社会公益事业,加重了农民负担。
(3)单一、失衡的供给主体制度,使政府从供给机制上管死了一切,限制着企业、个人、社会团体等的参与,也给政府的供给部门提供了充分的寻租机会,最终导致城乡公共产品水平的巨大差距(马晓河、方松海,2005)。长期以来政府的重工轻农、重城轻乡政策,使有限的资源源源不断的从农村流向城市,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造成城乡相对独立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在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大都由农民上缴税费的方式自己来承担,而且公共产品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劣于城市公共产品,这对于农民和农村地区来讲,显然有失公平。
三、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重构中的制度安排
对上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失衡的状况,必须在深化农村改革中,改变政府作为公共产品唯一提供主体的尴尬局面。笔者认为,在进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重构中,最重要的是,必须营造一种有益于实现农村公共产品提供主体多元化和多层次制度安排的、良好的政策与制度环境。
1.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建立城乡一体化均衡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站在实现以人为本、“五个统筹”、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战略意义和紧迫性,从根本上实现发展观的转变。按照新的发展观的要求,指导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各项实践。摆脱传统的根深蒂固的城乡居民社会权益“天然有别”的思想观念的束缚;进一步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加快实现政府角色和职能的转换,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彻底改变“重城轻乡”、“重城轻农”的国家公共产品制度安排,尽快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均衡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向城市和农村提供均衡的公共产品。
2.政府提供相应政策,充分调动其他供给主体的积极性和优势
各级政府可通过精心策划和宣传,以及提供补贴、奖励、直接委托或各种优惠政策等多种方式,引导、支持、鼓励、吸引政府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积极参与,并积极引导、帮助、支持其他组织和个人形成一种稳定的或制度化的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机制。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多元化,一定要对建成后的农村社会公共产品明晰产权关系,该属集体的就归集体,该属农民个人的就归农民个人,千万不能做侵犯农民利益的事。产权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安排,只能由政府来界定。只要产权关系明晰了,农村公共产品的多元供给主体结构才能有效形成。
3.加快建立农村自主治理的村民自治组织,完善和探讨村民自治的多种实现形式
我国广大的农民普遍生活于分散的村落之中,实行村民自治更容易符合农村的村情民意和提高农民的满意度,更容易激发农民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热情。要让自治组织在农村公共产品中发挥主导作用,就必须激活民间组织的各种积极作用,完善和探讨村民自治的多种实现形式,加强农民的汲取机制、共识机制、协调机制、表达机制、整合机制和利益再分配等机制的建设,充分发挥农民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农民真正成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参与者、受益者、监督者和管理者,走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正确之路。
4.建立、健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相关法律、法规
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必须要有法律的保障。如上所述,解决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必须要实现城乡公共物品的统筹供给。大家普遍认同应根据公共产品的不同层次来确定各级政府的供给责任。在我国,由于农民是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只有通过法律的规定,使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相关制度法律化、规范化,才能切实保障我国农民的切身利益。就我国目前而言,一方面要加快修改不适应新形势的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还要细化、完善并制定、出台新的有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加快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化、法制化的步伐。
参考文献:
1.黄志冲。农村公产品供给机制创新的经济学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00,(06)。
2.熊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分析与模式选择[J].中国农村经济,2002,(07)。
1.2里程长、非专业的养护我国农村的公路有着里程长的特点,占全国公路里程的60%以上,受我国各地不同的复杂地形影响,管理起来十分不便。我国农村公路的养护一般靠上一级的乡镇政府进行管理,缺乏专业的道路养护管理人员,只有季节性的养护,缺乏整体的养护管理工作。农村公路的管理资金一般靠企业的捐助或者政府的补贴。而缺乏资金,就会使农村公路的管理很难开展。通过对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特点的分析,可以看出,农村公路存在的一些问题,管理现状不尽人意,这对于农村公路的工程建设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着十分重要的警示作用。
2提高农村公路的工程质量对策
2.1沥青路面质量的管理农村公路施工过程中,会应用大量的沥青混合料进行配比,提高路面的使用性能。对于不同的沥青混合料要做出有针对性的选择,例如:AC-13的混合料具有较好的防渗水功能,却缺少抗车辙的能力,AM-30混合料具有较好的抗车辙与抗裂的能力,却不具备很好的防水性。施工中,一定要结合施工中的实际情况进行对比与选择,使不同功能的混合料都可以发挥出自己的作用。施工过程中,还要注意对集料质量的控制与管理,只有改善沥青混合料和集料黏力易消失,易出现松散的问题,才能使农村路面容易出现的车辙情况从根本上治理。车辙会使路面严重受损,将沥青和集料粘合性有效的提高,就可以提高路面的稳定性能。
2.2做好路面施工技术的试验农村路面施工要有施工实验室,准备齐全试验的各种相关仪器,而且要选择具有丰富实践与理论知识的试验工程师进行公路技术的试验与检测,对路面施工中需要使用到的各种混凝土及砂浆的科学配比,尤其对特殊要求混凝土,要进行严格的试验,按照施工设计的要求进行规范化施工。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实现公路施工现场的质量标准与检验要求。做好材料的配比与质量的控制,做好施工中的检验报告,进行严格的施工前试验和施工后检验工作。
2.3做好材料的控制工作农村的公路建设中,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标准,是保证农村公路质量的重要因素。所以,一定要做好材料的检验与控制工作,所有材料都需要试验,才能真正应用于施工当中,对不符合标准的材料,一定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而且,所有材料都要附带样品和说明,出具检验报告与证书,由监理工程方面批准,才能购入。
2.4控制好路基填筑对施工现场的土质要做好试验与检测,出具试验报告后,监理方面批准后才可以开工,要配备足够的碾压设备对路基的填筑密度进行检测,控制好填筑施工中的顺序,对各层填筑的厚度与碾压的遍数都有严格的控制。在碾压后,要根据不同的检查频率,进行密实度的检查,而检查的结果也一定要报告到监理工程方面,获得批准才可以进入下一道的工序。在施工前,基底周围树根及杂草、残渣都要进行清除,挖出临时的排水沟,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原地的碾压,经过试验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填筑的步骤。
2.5施工团队的管理在农村公路工程建设中一定要做好施工人员的管理工作,只有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做好施工人员思想教育与施工技术的教育,才能使工程按照施工设计的意图,顺利开展。而且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经常进行施工质量问题的分析与研究,使施工人员进一步加强公路质量意识。提高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可以从施工人员的培训开始,这与公路的机械化施工有着直接的联系,公路的施工与养护都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只有提高专业的技术水平,才能更好的开展施工与养护工作。
2.6建立质量的管理体系农村公路在施工中,要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法人责任制,确定工程质量的终身责任制,由我国交通质量管理部门对农村公路进行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努力完善农村公路工程的质量鉴定与管理。
2.7进一步深化公路管理的改革,开展机械化养护我国公路已经普遍开展了公路的机械化施工与养护,而传统的施工管理体制与公路发展的现状不配合,所以,将事企分离的农村公路施工进行市场化的管理与发展,才能使公路工程质量获得更大的提高。车辆的超载对于公路路面有着严重的损坏,具有极强的危害性。所以,对于超载的治理工作要加快脚步,只有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超载车辆的监督管理,才能从根本上控制住超载车辆的通行,保持农村公路的质量。现代公路的发展,只有保障顺畅的通行,才能实现经济的自由流通,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城市缩小差距,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
现阶段,管理体制的高度集权化是农村公共管理事业效果不高的体制上的原因,同时,它也是农村供给绩效低下、供需矛盾突出以及公共产品出现供求脱节的根本原因。在这里,建立能够与现阶段的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事业的管理体制,就可以使地方政府转变原有的对于农村公共事业的管理方法,即由原来的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从之前的高度集权的管理方法转变为多元治理,也由原来的转向管制转变为服务。
2.设立能够对农村公共事业所需的公共产品提供充分保障的财务制度。
对于我国的农村公共事业管理来说,政府的财政性支出的相关保障机制并不健全,同时,农村公共产品所出现的制度外供给等原因也造成了公共事业管理制度的绩效过低等现象。面对这些问题,在进行制度创新的同时要避免对于这两个方面的依赖性,把能够建立起对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够充分保障的农村公共财政制度作为急需实现的目标,在根源上将农村所需的公共产品大都由制度外供给以及农村的公共事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需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解决,保证农村的公共事业在发展过程中可以得到必要的经费。
3.设立绩效导向型的公共事业管理制度。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地方政府中的农村公共事业管理一直显示出投入型的特征,这种特征的具体表现是投入与产出的效率比较低,并且效率低水平趋同。一般来说,在投入与产出的效率一致时,我国农村公共服务所获得的绩效高低主要由投入来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获得高产出,就要相应付出更多的投入。不同地区间出现的绩效的差距实际上是投入方面所产生的差距,所以,地方政府需要建立起绩效导向型的公共事业管理制度。
二、设立相关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公共事业发展
1.依法确保财政性经费在农村公共事业发展过程中的投入。
按照相关法律,确保农村公共事业发展过程中的财政性投入能够得到落实。近些年来,我国政府一直在不断地加大中央财政对于农村发展,特别是农村的公共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因而我国农村在自身的公共事业发展过程中所需的资金数量在它的绝对数量上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但是,在我国的国家财政支出中,用于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支出在总比重里却出现了下降趋势。国家对于农村的公共事业发展所投入资金的绝对数量的增长,并不代表国家对于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足够的支持。如果国家不增加在国家财政支出中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所占的比重,就无法使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得到必要的财政经费,从而也就无法使农村的公共事业的发展摆脱制度外供给的难题,更无法落实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协调发展。
2.增加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所需要的融资渠道。
政府可以引导各个企业对农村的公共事业的发展进行一定的投资。政府可以利用给予企业信贷优惠以及减免企业税收等相关政策,将企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企业可以增加自身对于农村的公共产品如生产等方面的投入。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保护好并界定好投资者关于农村的公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的有关产权问题。同时,政府还要尽快建立起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与农村的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除此以外,政府也可以在农村的学校、道路以及桥梁等公共事业的产品供给过程中对企业授予或是出售冠名权,从而加大对企业投资的吸引力。同时,政府也可以将农村的建设分成适合个体承担的部分来分担成本。这一方法可以用于经济水平比较发达的地区,在这样的农村地区建立起分担公共事业成本的相关机制。比如,对于村级公路硬化所需的费用可以由当地政府承担主要的部分,剩余的部分可以由当地的人民群众出资分担。在实行这种分担机制时,可以使用“一事一议”的方式来确定在公共事业建设中农村群众所应分担的成本比例。在议事过程中,要注意议事期间确定的内容与对象要合理,并要对议事程序与事后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的规范。
三、设立完善的公共事业产权制度
1.完善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中的产权市场体系。
首先要确定在农村的公共事业的发展过程中产权交易的主体。大体上讲,在农村的公共事业的主要产权市场体系里,它主要包括的是地方政府、事业单位、与政府相关的直属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各个公共性的企业等等,同时,也包含农村的公用事业企业,例如供暖与自来水公司等。其次,还要建立健全相关的产权交易机构。这类产权交易机构可以起到确认产权的交易关系,并使产权主体明确自身对于客体所拥有的拥有权以及为其提供相应的产权交易平台。第三,还要使农村的公共事业产权进行交易时的规则得到充分的明确。产权的交易规则是整个产权市场中的机制能够得到良性运行的重要保证。最后,还要大力培育与农村公共事业相关的中介组织。
2.为公共事业产权的运营创造出良好的环境。
首先政府要对农村公用事业的相关产权组织进行大力支持,使其能够自求平衡、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并自担风险,同时还要为产权组织发展相关业务以及防范并化解运行中的风险与危机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其次,根据产权组织在运营中的实际需要与可能遇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使其日趋完善,让我国农村的产业运营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最后还要注意对公共事业的产权转移程序进行相应的规范。
3.创立完善的产权监管制度。
在实际运营中,需要使用法律条文将农村的公共事业的产权边界以及产权经营界定开来,防止出现产权不清与产权贬值的现象。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的产权监管组织体系,创设出具备独立地位且富有权威的使行业自律的相关组织,能够确保产权可以获得高效合法的运营。因此,创立相关的产权预警制度以及监管指标体系,可以为农村公共事业中的产权监管提供正确的目标与方向。
四、推进乡镇机构的积极稳定的改革
1.对于县乡政府的职能进行科学的界定与转变。
对于各个机构来说,对于职能的界定与转变是本机构实现并进行改革的基础、前提及关键。对于政府来说,机构的职能决定了它的工作任务、功能、结构、人员、制度以及发展的方向与目标。因此,国家要努力建设法制型与服务型的政府,并加强它的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的相关功能,对于自身的经济管理职能进行适当的调整,使自己的工作方式与工作重点做出一定的转变,努力建设出行为规范、公正透明、运转协调以及高效廉洁的管理体系以及运行机制。对于乡镇政府职能的调整,主要在于建立政府形成的机制,就是指建立起能够满足供给决策以及满足公共服务的需求表达的体制,把收益范围可以覆盖住本区域内的公共服务作为当地政府的基本职能。不仅要健全村内的民主制度,还要将这一制度扩大到整个乡镇,让乡镇政府可以真正做到为本地区的人民服务。
2.依据相关职能进行人员与机构的精简。
政府要做到严格地控制本乡镇的领导数量,在乡镇内设置相应的综合机构,从紧、从严控制本乡镇内由财政供养的人员,并要做好对于乡镇分流人员的处理与安置工作。
3.促进农村的非政府组织的快速发展。
在农村中的非政府组织可以起到政府与市场和社会沟通、联系的作用,是政府与外界交流的纽带和桥梁,也是本地政府实现精简机构、转变政府职能以及进行人员分流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拓宽农民获取自身利益的重要渠道,提高政府公共事业投入绩效以及使农民的组织化得到增强的重要的社会组织基础。对此,有关部门要做到加强立法、加强内部管理、齐抓共管以及加强相应的配套政策的扶持。
由于农村的供水工程缺少良好的运营策略以及完善的运营机构,导致供水工程的经济效益并不好,甚至一些地区还会出现亏损的现象,导致整个负责单位出现负债,严重影响供水工作的顺利进行。由于缺乏一定的资金支持,一些农村的供水工程并不能够保障供水的质量,严重影响农村居民的生命安全,影响供水工作的发展。尽管供水工程是关系民生的重要措施,但是大多数的工程缺乏相应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和电价优惠,很多供水单位由于经济损失不得不暂停供水工作,给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十分严重的损失。
1.2供水工程缺乏合理的规划
由于农村地区村庄分布相对散落,一定程度上给供水工程的实施造成了困难,如果建了众多的供水网点将会增加一定的经济成本,但是如果供水网点设计不合理,将会对供水工作造成困难。当前农村供水工程的实施缺少相对完善的规划,一般一个工程的使用年限为10年,但是在实际的设计中供水工程为15年,这就会造成大多数的供水工程寿命时间相对较短,在工程的最后阶段难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主要是供水工程的规划和布局不合理导致的。
2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的建议
随着民生问题的逐渐增加,国家逐渐实施一系列政策改善民生问题,农村作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者,为人民的生活提供众多的支撑。近年来我国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以及解决农村地区的用水问题,逐渐实行供水工程,提高农村居民的用水质量。但是由于我国农村的供水工程缺乏相对完善的运营管理规范,导致供水工程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用水问题。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供水工程的规划和运营管理,保障供水工程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1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合理规划
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地理位置,村落分布情况以及水资源状况,对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进行合理规划,提高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水平。农村供水工程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饮水质量直接关系着居民的生命健康,因此需要对农村供水工程进行合理的规划。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合理规划不仅仅是当前供水工程建设的需要,同样也是节省资金,避免不必要损失的重要措施。
2.2建立相对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包括水资源的供给,污水的处理等工作,供水工程需要保障整个供水资源的质量,维护农民的生命健康。在供水工程管理中建立相对完善的责任管理制度,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供水工作的运营管理,避免供水工程中出现的水质不符合规范,以及供水不及时情况,保障供水工程的顺利运营。另外还需要建立相对完善的供水工程监管工作,一旦出现水质不合格的情况将停止供水进行整治,保障供水质量。在供水工程的管理中需要充分认识到农民是整个水资源的利用者,应该尽量满足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供水工程管理单位需要引进一些专业的运营管理人员,对供水工作进行管理,通过实行企业化的管理,可以有效地提高供水工程的管理水平,保障整个供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2.3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支持
由于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并不十分完善,一些供水单位的经营并不十分顺利,一些单位甚至出现了亏损现象,导致一些供水单位直接破产。农村供水工程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维护整个农村地区的水资源质量,保障农民生命健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今后的供水工程运营管理中需要进一步增加对这些供水单位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政府可以通过减免这些单位的税收,或者是对这些单位进行电价调整保障供水单位的经济利益,更好地促进供水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农民的生产生活用水质量。另外对于供水单位的水质要进行相对严格的管理,政府应该安排专业的人员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查,一旦出现水质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将对这些企业进行严惩,保障农民的用水安全。
引言
在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发展阶段统揽全局、着眼长远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中央关注农村发展、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的信心和决心。水利建设是当今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环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目前大型水利工程管理主要集中在城市,在农村还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水利建设。中国大部分农村特别是西北部,干旱少雨,水资源贫乏,众多的人口与有限的资源加剧了环境的负荷,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因此,进一步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十分重要,水利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大有用武之地,同时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与先导。建设新农村,水利要先行。
一、我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现状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小型沟、渠、圩、坝、桥、涵、水库、机井、排灌站等。农村现有小型水利工程设施一部分是由乡、村(组)集体投资投劳建成的,一部分是贷款、国债资金或其他农业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兴建的。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出台,农民个人及联户兴办的小型水利工程数量也日趋增多。但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普遍现状值得担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1工程管理滞后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特别是近几年以,农民的个体经济意识较强,集体观念淡薄,从而在水利工程管理上存在只知用水,不愿管水,在圩堤乱垦乱种、在行洪河道设置鱼网鱼簖现象屡禁不止,而且圩堤沿线近年又增添不少鱼塘,出现了新的“两水夹一岸”地段。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粗放,有的灌区支渠以下用水混乱,“跑、冒、渗、漏”较为严重,致使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毁损严重。同时由于各领域的生产进度很难一致也很难统一,彼此间为了各自的牛产需要随意截流、堵坝、开沟、放水,把水线和明渠搞得支离破碎,干疮百孔,逐渐失去供水功能,农民们没办法只好在原灌内打井种稻。大量开采地下水,也是对水资源的极大浪费,这样下去,不光是农业生产受到影响,生存环境也会受到破坏。另外,由于近年来的过度垦荒,水体植被越来越少,水土流失严重,水库库底淤积层越来越厚,而承包者既没有清淤的意愿也没有清淤的能力,这样下去就不单是一个蓄水问题,还潜在着洪灾的危险。
1.2财政投入不足由于农村地方各级财力紧,严重制约着农村重点水利工程配套和小型水利工程补助。新农村建设以来,虽然国家大力扶持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在规划布局、项目安排和资金补助上给予很大倾斜。但我国很多农村地处欠发达地区,难有较多资金用于农村水利重点工程的建设配套,致使部分工程无法按期启动,开工建设的也很难按计划竣工验收,加大了继续向上争取工程项目的难度。同时所有财政支持的资金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所需补助资金差距较大,主要还是靠受益群众自行解决,政府只能“以奖代补”形式,普洒细雨。1.3农村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近年来,由于水利项目逐年增多,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很多水管单位内设机构不科学,非工程管理岗位多,人力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导致效率低下,人浮于事。据调查,2006年某省水管单位职工总数为32118人,其中离退休职工5079人,在职职工21002人,超编严重。在人员总量过剩的同时,各地水管单位真正急需的高、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又严重短缺,工程技术人员4925人,仅占职工总数的19%,且大多集中在省、市属水管单位。技术力量薄弱,不利于水管单位的发展。
二、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发展
2.1进行科学管理要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作为一门科学来对待,注重向管理要效益,扭转重建轻管的局面。建后形成的小型水利资产要及时移交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向他们颁发产权或使用权证书,采取专业管护、拍卖经营、个人承包等形式,以便形成切实有效、适合当地社会情况和不同工程类型的运行管护模式,使新老水利工程都进入良性运行轨道。其次,要搞好中小型水利工程的配套工作,以充分发挥其最大效能。因为农村水利既有农田灌溉、水产养殖和生活供水等兴利功能,也有防洪、除涝、降渍、防治地方病等除害减灾功能。所以以水利为主的工程兼有经营性和公益性,而防洪除涝等工程完全是公益性,不具备经营条件。根据各种不同农村水利的特点,需要对不同功能的水利工程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尊重农民意愿,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使水利工程在完善的工程管理条件之下,取得较好的工程效益。以水利为主的工程,既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有偿服务,核算成本,降低费用,促使工程良性运行,又要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宗旨。
1.1工程管理滞后
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特别是近几年以,农民的个体经济意识较强,集体观念淡薄,从而在水利工程管理上存在只知用水,不愿管水,在圩堤乱垦乱种、在行洪河道设置鱼网鱼簖现象屡禁不止,而且圩堤沿线近年又增添不少鱼塘,出现了新的“两水夹一岸”地段。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粗放,有的灌区支渠以下用水混乱,“跑、冒、渗、漏”较为严重,致使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毁损严重。同时由于各领域的生产进度很难一致也很难统一,彼此间为了各自的牛产需要随意截流、堵坝、开沟、放水,把水线和明渠搞得支离破碎,干疮百孔,逐渐失去供水功能,农民们没办法只好在原灌内打井种稻。大量开采地下水,也是对水资源的极大浪费,这样下去,不光是农业生产受到影响,生存环境也会受到破坏。另外,由于近年来的过度垦荒,水体植被越来越少,水土流失严重,水库库底淤积层越来越厚,而承包者既没有清淤的意愿也没有清淤的能力,这样下去就不单是一个蓄水问题,还潜住着洪灾的危险。
1.2财政投入不足
由于农村地方各级财力紧,严重制约着农村重点水利工程配套和小型水利工程补助。新农村建设以来,虽然国家大力扶持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在规划布局、项目安排和资金补助上给予很大倾斜。但我国很多农村地处欠发达地区,难有较多资金用于农村水利重点工程的建设配套,致使部分工程无法按期启动,开工建设的也很难按计划竣工验收,加大了继续向上争取工程项目的难度。同时所有财政支持的资金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所需补助资金差距较大,主要还是靠受益群众自行解决,政府只能“以奖代补”形式,普洒细雨。
1.3农村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近年来,由于水利项目逐年增多,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很多水管单位内设机构不科学,非工程管理岗位多,人力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导致效率低下,人浮于事。据调查,2006年某省水管单位职工总数为32118人,其中离退休职工5079人,在职职工21002人,超编严重。在人员总量过剩的同时,各地水管单位真正急需的高、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又严重短缺,工程技术人员4925人,仅占职工总数的19%,且大多集中在省、市属水管单位。技术力量薄弱,不利于水管单位的发展。
2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发展
2.1进行科学管理
要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作为一门科学来对待,注重向管理要效益,扭转重建轻管的局面。建后形成的小型水利资产要及时移交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向他们颁发产权或使用权证书,采取专业管护、拍卖经营、个人承包等形式,以便形成切实有效、适合当地社会情况和不同工程类型的运行管护模式,使新老水利工程都进入良性运行轨道。其次,要搞好中小型水利工程的配套工作,以充分发挥其最大效能。因为农村水利既有农田灌溉、水产养殖和生活供水等兴利功能,也有防洪、除涝、降渍、防治地方病等除害减灾功能。所以以水利为主的工程兼有经营性和公益性,而防洪除涝等工程完全是公益性,不具备经营条件。根据各种不同农村水利的特点,需要对不同功能的水利工程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尊重农民意愿,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使水利工程在完善的工程管理条件之下,取得较好的工程效益。以水利为主的工程,既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有偿服务,核算成本,降低费用,促使工程良性运行,又要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宗旨。
2.2加强资金投入
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中,需大量的工程投资,应由中央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财政投入责任,以此来增加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投入.对现有工程进行维修改造,同时增加新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适应当今水利发展要求.在努力增加地方财政投入的同时,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行政领导,积极组织群众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中来,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为了杜绝挤占挪用农业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项目情况,与财政部门积极协调衔接,争取地方配套资金。
2.3开发人力资源
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基层水利行业整体人力资源的开发。要有计划、按步骤地选拔人才去深造,以适应岗位需要和市场需求;鼓励职工在职学习,不断提高整体素质,使基层水利人力资源切实得到保值和增值。对农村现有水利技术人员进行适当分工,明确每个人的业务主攻方向,尽早造就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地质及地下水、水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行家里手,并能统揽全局,承担起相应的工作。同时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并向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使他们也能独当一面。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须从项目的论证、设计、建设、监理、管理等环节抓起,做好质量全程监控工作。应注重开发人力资源,加强资金投入,推行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审签制度,加强政府引导、服务、监督,进行科学管理等。
参考文献:
[1]王学勇.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对策和建议[J].甘肃水利水电技术,2005,4:25.
[2]刘伟忠.加快天津市农村水利建设的对策建议[J].水利发展研究,2005.11:33.
我国目前在农村公路的管理上,缺乏应有的管理理念和管理体系,造成许多地区的农村公路无法得到有效的管理。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在农村公路的建设与养护管理上,许多人都将重心放在了公路建设上,一旦当地公路损坏到无法继续使用的时候,都不考虑进行维修,而是上报政府进行翻修。所以在这种思想下,造成了许多资源的浪费,而且这样的循环最终不光不能让当地得到发展,还会使人们产生惰性思想从而制约当地的发展。部分地区虽然具备了养护公路的人员,但是却无法正确的进行养护,主要表现为:只是在公路发生损坏之后进行维修,却没有进行日常的养护,这样仍然会导致公路使用寿命的降低。即使养护思想到位,但是就我国目前公路养护管理的情况而言,许多地方养护的技术和设备都无法达到实际的养护效果,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而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许多地区的道路管理部门并未重视对道路养护技术的革新,只是依赖现有的技术和设备对道路进行养护。
1.2缺少管理人才和技术
我国目前建成的农村公路其总体数目很庞大,所以配备的养护管理人员也是一个极大的群体。而在实际的公路养护管理当中,不仅需要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技术和设备,还需要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而对于这类技术人员的专业要求也比较高,但是我国这类技术人员的基数并不大。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都达不到相应的文化程度和技术要求,甚至部分养护人员就是当地普通的村民,因此就极大的制约了农村公路的建设,影响公路的使用寿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为了满足人们越来越高的生活需求,各类技术都在不断的发展、更新,公路养护技术也在随着大流一同发展进步。很大一部分的新技术都已经运用到了公路的养护当中,但是在农村等偏僻地区对于新技术的普及程度并不高。由于农村公路的地域特殊性,导致现今许多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都缺乏先进的技术、设备支持,总体上抑制了农村道路建设和发展。
1.3建设质量过差
就我国农村道路而言,还存在这一个普遍的问题:建设质量过差。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道路的养护管理。一般来说,影响公路建设质量的主要原因有三个:首先,农村道路在进行设计的时候,设计人员考虑到其车流量要求较低,所以一般都将其按照四级公路的标准进行设计,最多也不会超过三级标准,所以导致农村公路的总体建设要求降低。其次,由于农村公路在建设之初的投入较小,要求过低,导致在建设过程当中所使用的路面材料较差,其它材料也是依照就地取材的原则,使得最后建成的公路质量根本无法达到三、四级公路的标准。最后,是公路附属设施不够完善。
1.4当地居民缺乏保护意识
对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产生影响的除公路自身质量、管理部门外,再者就是当地村民了。作为当地公路的主要使用者,当地村民在使用过程当中的行为也会直接影响公路的使用寿命,而许多的村民在使用公路时并没有保护公路的意识,在实际当中主要表现为:(1)许多村民人为对公路的养护与其没有关系,自己也不会主动破坏或者保护公路,别人破坏公路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进行制止;(2)许多村民虽然不会主动破坏公路,但是有时他们的一些行为会间接的影响公路的使用寿命。
2对策分析
2.1完善管理理念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缺乏一个完善的管理理念,导致在实际管理过程当中的效果并不明显,因此,我国在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上应该引进或研究出一个完善的管理理念。
2.2加大资金投入
之所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过低、管理人员素质不达标,其主要的原因是在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上,资金的投入无法满足实际的要求。所以,乡镇公路管理部门要积极的向上级单位进行资金的申请,保证资金可以满足公路的建设使用要求;同时,还可以积极的鼓励当地村民捐款、捐物,让他们也为公路的建设出一份力。
2.3完善管理机制
建立一个完善的公路养护管理机制,将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实际的单位、个人,使建设过程当中建设和养护得到相同的重视,由这个完善的管理机制来约束整个道路的养护管理。
2.4加强新方法的使用
道路养护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于道路养护的要求也在不断发生改变,所以要不断的引入新的养护管理技术、设备,保证养护管理的质量。
由于受到二元经济结构的制约,我国城乡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权重比例存在较大程度的失衡现象,特别是在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上,农村地区与城市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饮水安全问题作为一项基本的民生问题,是政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更是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农民身心健康的根本前提。饮水安全工程做不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也就难以顺利开展,我们应意识到农村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不是某个地区所面临的个别的、暂时性的问题,而是在全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长期性问题,这个问题的有效解决不仅有赖于饮水安全工程的投入与建设,还需要依靠一个有组织的、系统的、可持续的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模式和机制的建立。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主要内容
鉴于我国农村地区分布范围广泛,分布跨度大,地区与地区、村落与村落之间的水资源分布基本面差异性强的特点,我国整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主要包含以下四方面的内容:①根据当地水资源分布的基本情况,制定水质、水压标准,确定各个阶段、季度的用水量,选择合适的水源并建立相应的保护和节约用水措施;②选择适当的供水模式,针对性的设计饮水工程的流程环节和水处理工艺,以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保证农村居民的安全饮用水;③选择适当的水处理设备,以及有利于净化当地水质的助凝剂、混凝剂,在选择中要注意对工程的成本控制;④加强饮水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模式,努力完善农村地区饮水工程的基础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立水厂自动化的供水系统以及对水厂水质进行实时监测的运行管理模式。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类型和现在的状况
2.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类型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主要有以下的两种:①集中式的供水工程,这种供水工程以乡、镇以及多数的村为一个整体建设的。②分散形式的供水的工程,这种工程比较的小,只是以单户或多户为单位进行建设的
2.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发展现状
2.2.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乡镇和新农村的发展状况
乡镇和新农村一般经济发展状况都比较好,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比较高,人们对于高品质的生活质量是有追求的,对于饮水的安全问题是高度关注的,同时在乡镇和新农村,这种集中式的供水工程都有较大的规模,并且大多有十分完备的净水手段和技术,在乡镇和新农村的水大多数能够达到国家安全用水标准,而且有较为先进的饮水资源管理机制和技术。能够做到安全饮水。但是也存在着一些小小的问题,例如说,这些净水工程企业的收益一般不是很高,他们的收益过低,导致工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降低,对于饮水资源的管理力度也会降低,这会间接导致饮水质量的大大的降低。这些是因为乡镇和新农村缺少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
2.2.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单个村的发展状况
因为单个村的人员比较少,村里的经济收益也不是很好,这些农村一般主要使用的是井水这样的饮水资源,那些分散式的饮水安全工程的规模不是很大,同时也缺乏较为先进的净水技术,水质一般不是很高,而且饮水资源缺乏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对于饮水资源的长期发展是不利。
2.2.3总结上面两个发展现状
虽然乡镇和新农村的供水安全工程的发展趋势非常好,但是也存在着一些管理上的问题,这些管理问题需要我们去高度关注并且解决。而分散式的供水工程的问题更加的严重,不仅仅是管理上的问题,同时也存在着技术上的缺乏。我们要不断的发展先进的净水技术,为人们提供安全的饮用水。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3.1没有有效的管理思想,同时对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要使饮水安全工程能够长远的发展下去,对于供水工程的有效的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的调查可以得出,现在的对供水工程的管理意识还是非常的薄弱,可能有的在做表面上的功夫,但是却没有具体的操作,对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置之不管。
3.2没有大力的宣传饮水安全工作,使得群众的参与度大大的降低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的提高,人们对于饮水的质量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但是现在的饮水安全工程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可能与饮水安全宣传工作不到位有关,这使得群众的安全饮水意识以及对于饮水工程的积极关注度大大的降低。使得人们对于安全用水的认识发生了曲解,有的地方的人们认为看上去干净的水就是安全的可以饮用的水(尤其是那些老人),他们认为饮用自来水不仅要花费钱财,同时有时候会停水,还没有自己的井水好用这样会使得已经建好自来水没有人使用。
3.3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管理机构的职权不明
由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机构在供水工程建设的时候没有明确它的职权,可能会导致对于供水的管理不够,这就会大大的降低饮用水的质量,同时有的地方缺少专门的管理人员,对于安全供水来说有不良的影响。
3.4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来说存在着资金的短缺问题
由于在有些农村地区他们的经济发展不是很好,建设的供水工程的效益不能正常发挥,这样就导致了供水系统不能长久运行下去,对于这些地区的人们安全饮水是非常不利的。
3.5农村安全供水工程的管理水平不高,没有健全的制度支持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供水的要求质量很高,但是安全饮用水工程是在近些年的时候才逐渐的发展起来的,因此并没有健全的制度作为支撑,同时也缺乏一些专业的人才作为管理饮用水资源的人存在,导致在供水系统发生问题的时候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对于供水系统的安全使用有不良的影响。
3.6水质方面存在着的问题
对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而言,水源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对于水源的污染是非常严重,在有些农村地区,当地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是很高,垃圾随处乱扔,导致对水源造成污染,而且这些污染是长久的,大大的降低了水源的质量,如以前的井水可以不用烧开就可以喝的,并且是甘甜无比的,但是现在的污染使得这样干净的水资源越来越少了,而安全供水工程的建设要依靠的就是干净的水源地,缺少干净的水源地对于安全供水工程的建设的影响非常的大。
4关于改善水质的建议
水是人类的生命之源,人体内含量最多的就是水,因此如何安全用水和安全用水工程的建设是非常有必要,而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水源,保护饮水资源对于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而这里主要的是从三方面来讲:水源地的人、政府、供水部门。
4.1对水源地的人的要求
对于水源地的人来说主要是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可以不到处扔垃圾,这会大大的降低水源地的污染,而且在农村地区,要少用化肥,适量的使用自然肥,减少农药对于水源的污染。
4.2对于供水企业的要求
对于供水企业而言,对他们的建议主要是加强技术发展以及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这里的技术主要是指净水技术,只有好的净水技术才能够有效地提高水的质量,改善百姓用水质量,同时也要减少供水工程中对于水源的污染。
4.3对于政府的要求
对于政府而言,其本身对于水资源的保护主要起监督治理的作用,加大打击污染水资源的行为(这里主要指的是那些大型的污染企业),因为污染度高,要加大打击力度保护珍贵的水资源。同时政府也要加强对农村水资源保护的财政投入,环保也是有需要物质支持的。
4.4总结上述三个
只有三位一体才能更好改善水资源质量,这三个方面缺一不可,如果缺少了这三个方面的任何一个方面都只能做到治标而不治本,对于饮水的长久安全使用是不利的。
5案例分析
水资源是人们赖以生存的保障,水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十一五”规划期间,在西部某地区,地处深丘区,水资源相对较丰富,某镇地方政府对水源保护方面未引起重视,将辖区内海拔较高、水质较好的某小(2)型水库承包给私人进行肥水养鱼,经过几年的养殖,将原本清澈的水库水污染成水库以外几百米都能闻到的臭水凼。“十二五”规划全面普及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该政府想在该水库下游规划建设一个农村集中供水站,取上游承包养殖水库的水,但因水源水质原因,规划不能通过,该镇政府考虑民生问题,将已承包多年的养殖合同单方中止,并支付了高额的违约金,使已污染严重的水库水还为清水,下游的村级集中供水站也顺利建成,组建了专业的供水管理机构,该供水站建成后基本能覆盖全镇80%的农村居民用水,使该镇的农村居民饮水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同时也为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帮助。说明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个好的解决民生问题的工程。
6结束语
随着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重视程度的提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在资金、技术等投入方面势必得到更大力度的支持。然而农村安全饮水工作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们要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作为一个整体的项目工程来考虑,要把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建设后的运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加强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为我国农村地区营造一个可持续的安全饮水环境。
作者:代思容 单位: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
参考文献:
[1]王金枝.宁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绩效考核研究[D].宁夏大学,2014.
(一)农村公路的建设资金筹集困难
我国在完成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后,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筹集方式也越来越多。可是,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社会上的这些融资渠道依然无法满足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需求,公路建设的大部分资金还是由国家财政机构及地方财政机构提供支持的。这两者之中,地方财政机构的资金支持所占的比例更大。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条件是要受到很大的制约的,所以地方政府想要依靠融资来建设好公路是要克服很大的困难的,这一点在那些偏远山区和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表现的尤为明显。若这些地区在修建公路时的资金完全依靠当地居民自己,则建设好对外公路只能成为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所以,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决定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筹资难度,决定了公路建设能否顺利推进。
(二)未严格规范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公路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常常会出现资金收支不明的情况。这一现象的存在不仅是资金管理工作质量低下的体现,对于公路建设的顺利施工也有着非常不利的影响。例如,农村公路建设中,所筹集到的资金和开支不能得到明确的记账,这样就会造成资金漏洞。当前,这是农村公路财务管理中最严重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
(三)资金分配不均衡
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显著特征是建设点分散、涉及范围大但各点的规模都不大,这使得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有很大的难度。但在这众多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其规模又是有很大差异的,这就需要我们根据项目点规模的实际大小来合理的分配资金。总而言之,就是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管理者必须要结合设计科学、高效、合理的安排资金。但是,现今我国在进行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管理工作水平很低,所分配的资金经常无法满足公路建设的进度需求,这便导致了资金的分配不均。这种公路建设资金安排不合理现象的存在,会导致两种极端,一是一些地区在建设中始终有充足的资金,这可能削弱工作人员的成本控制观念;二是有些地区的资金始终都无法满足需求,这可能会使工程建设赶不上进度或者无法很好的保证工程质量。
二、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财务管理的对策
我国开始进行农村公路建设至今,其中的财务管理工作一直都受到诸多因素的困扰,这使得我国的农村公路建设进程始终无法以令人满意的速度发展。为了促进农村公路建设的发展,更好地为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进步提供保障,必须对公路的建设资金进行严格的管理,并解决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我国农村公路建设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准
现今,我国农村公路建设业中大部分财务工作者专业能力有限,管理人员技术的不成熟极易引发财务管理问题。这种因素的不良影响使我国的农村公路建设中频繁出现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所以,企业和相关财政机构要对财务工作者进行定期培训,并注重培训内容的实效性,以切实提高他们的专业工作水平。
(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在农村公路的建设工作中,一定要有一套分级资金管理制度。监督工作缺乏科学合理性可能就会影响资金的收支管理。遇到这种情况,就必须严格开展管理工作,保证各项资金支出的透明性。并实行分级管理、专人负责,更好的弥补资金管理工作中的不足。
(三)加强工程价款的计量与财务支付手续的衔接
,规范工程结算手续在结算工程的价款时,一定要完全根据合法的程序来进行。工程计价单是财务机构和管理机构工作的依据,它能防止财务机构和工程管理机构的工作产生脱节,能够更好的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在管理计量工作中一般使用过程计量支付台账法,但该方法影响面大、工作也比较复杂,很容易出现问题,要保证支付台账的健全性,这样才能够准确的表现工程的实际进度,利用EXCEL等开展管理工作能够取得显著的成效,还能促进后续的竣工验收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统一管理
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规定,根据企业的具体状况,本着科学、高效、工作简单的原则来不断完善内部的控制制度。首先,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科学的分配各机构间的施工,使各机构、各部门之间能够互相制约;其次,要将所有资金统一管理,设立“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由中央机构来分配各项财政资金,通过各种途径所获得的资金还要存入专门的账户中。最后,要健全内部监督、控制机制。要经常性的对工程项目的资金进行管理,并对现今的内控制度实行科学的评估,使内部监控制度日益完善。
2供电所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较低
人力资源作为农村供电所管理的重要部分,在规范化管理的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现阶段,供电所对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较低,大多数农电员工的素质还不能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的要求。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这是供电所规范化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此外,供电所员工的专业知识不足,随着科技的发展、办公自动化系统、农电营销系统和物资管理系统等一系列软件的应用,导致农电员工的操作能力低下、缺乏对计算机技术的掌握。
3农村供电所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措施
3.1建立健全组织机制,营造文化氛围
目前,供电企业在进行农村供电所规范化管理工作前,应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营造统一的组织文化氛围。通过传统粗放型管理模式的转变,使其形成具有现代化、专业化和集约化的管理模式。
3.2加强专业管理和专业检查监督工作
供电所在规范化管理的过程中,应加强其专业化的管理,并严格进行检查监督工作。比如笔者所在的供电所在进行规范化管理的过程中,结合供电所的实际状况,从供电所的基础管理开始,逐渐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并加强其安全意识,对供电所的工作环境进行改善。同时,加强了对供电所各专业指标的管理和考核,尤其是加强了对电费回收、电量管理和电线损害的管理等经营指标的考核,取得了良好的规范化管理效果,促进了供电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3.3加强对管理过程的控制
供电所应对其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供电所工作过程中的控制,从而保障供电所的每项工作有依据、有标准、有流程,从而进行规范化管理。此外,应对供电所中的每项业务流程进行分销,明确岗位和责任部门的职责,使每个节点具有科学的考核指标,确保工作流程的有序性,进而做好整个业务流程的全程管理。
3.4强化供电所人力资源的整合和管理
供电所的职员作为供电所经营运行的主体,其专业技能知识和综合素质对供电所的工作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招聘职员时,应聘用一些综合素质较高、掌握专业知识的人才,并对供电所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进行优化,提高专业班组的技能水平。此外,供电所还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依据“层次分明、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对员工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