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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2-27 11: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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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篇1

认真贯彻落实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保稳定、促发展,确保我市在秋季尤其是在“中秋”及“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下设行业检查分组:

1、煤矿、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组

2、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组

3、消防安全检查组

4、公安交通检查组

5、建筑业安全检查组

6、水利安全检查组

7、教育系统检查组

8、特种设备检查组

9、林业检查组

10、农业检查组

11、交通运输检查组

12、文化场所检查组

13、电力系统检查组

14、铁路系统检查组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各检查组及重点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检查范围

此次开展安全大检查的范围较广,涉及全市各行各业,主要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利、建筑施工、农用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食品卫生、教育、经济、文体、民政、林业等共计十八个相关部门的重点企业。

五、检查内容

(一)煤矿、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组:由安监局负责。对全市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是:1、煤矿安全检查:检查煤矿“一通三防”措施,灾后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被淹煤矿的排水恢复,执行煤矿排水恢复被淹井巷的各项规定,煤矿整顿关闭及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情况,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情况。2、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组织专家对病险尾矿库检查验收,开展对“地下矿山顶板管理”严厉打击露天矿山实行“伞檐”开采,“一面坡”开采的,地下矿山实现机械通风的,违规排放尾矿的;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3、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反“三违”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超温超压措施的落实等情况;烟花爆竹重点检查经营(批发)企业超量、超范围储存烟花爆竹和违法经营礼花弹情况。4、其他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对各部门所属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细致的检查,并对所属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的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情况进行督导。

六、检查时间

2014年8月23日至10月23日。

七、有关要求

篇2

二、检查范围

按照镇号文件《关于调整安委会成员名单的通知》,全镇共分8个组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水利设施、电力、农业机械、民爆器材、一般工业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执法年”的各项工作部署,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安全生产督查六个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六个工作方案”等工作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精细化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市、县安委会挂牌督办2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已经整改到位的是否有反弹现象,没有完成整改的是否按整改进度正在整改并监控到位。

(四)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坚持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配齐应急人员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四、分组检查内容

1、鞭炮引线、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经营。以牵头,安监站、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等单位参加。对鞭炮引线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排查,治理“四超两改”、换证整改等情况;对非煤矿山企业,治理老采区、危爆物品管理,巷道、顶板、作业面等现场管理;对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经营,加强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打击私设仓库和非法存储行为。

2、一般工业企业。以牵头,企管站、安监站等参加。对企业生产中的高危工序及存在隐患的地点进行排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责令整改,特别是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

3、打击非法生产。以牵头,综治办、派出所、安监站、政府干部等参加。对非法生产经营、无药工序进行排查检查,坚持各村周四报告制度,镇综治办汇总后上报,并及时组织基干民兵进行打击。

4、道路和水上交通。以牵头,派出所、交警队、交管站、港航站、港务站、农业站,车站,码头等参加。重点对码头、S304线、酒驾、农用车、摩托车、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5、建筑施工。以牵头,城管队、城建站、国土所、电管站等单位参加。对澧水大桥、黄陵嘉丰,二医院等重点工程进行检查排查,按“三同时”审查项目检查安全配套设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6、卫生食品。以孙圣科牵头,放心食品办、二医院、计生办、中学、二中、工商所、教办、市场、农业站、自来水、供电站、水利站、城管队、工商所、敬老院、农业站、动检站等单位参加。对学校、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市场等公共密集场所的食品、副食品、婴儿奶粉等生活用品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决不允许有中毒或踩踏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7、消防及放火。以牵头,派出所、自来水、城管队等单位参加。对公共聚集场所进行火灾检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以牵头,政府办、综治办等单位参加。根据以上7个工作组的工作,做好应急救援处理,检查应急救援器材,组织应急队伍演练,发现应急纰漏及时更正和修改,防止在应急过程中出现偏差。

五、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的各个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深入细致的事故隐患排查,检查各项操作规程及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日志,健全隐患管理台帐,整治隐患,确保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

(二)专项检查。各负有检查排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紧紧围绕检查排查这根主弦,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安排人员,深入企业和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开展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重大意义,把此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认真抓好抓实。

篇3

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长关于“6.15”事故的批示精神,按照胡斌市长要求,针对安全生产季节性、区域性特点,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持续加大责任落实、隐患查改、巡视暗访、警示约谈、执法震慑、制度创新力度,做到责任落实“零容忍”、隐患治理“零遺漏”、安全管理“零缺陷”、安全操作“零失误”、设施设备“零故障”为实现“零死亡”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检查范围

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全区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桥粱涵洞、水利设施、民爆器材、旅游景点、校舍校车、涉氨制冷、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以及大型游乐设施、活动场馆、公共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部位,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点专项整治。

三、重点任务

(一)思想认识方面

1、査领导思想认识

检査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是否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2、查安全监管干部思想认识

检査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包括企业)是否将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日常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心存侥幸、麻痹松懈、效益至上、经验主义等错误的思想认识。

3、查一线员工思想认识

检查企业安全理念是否深入人心、是否有心存侥幸不顾安全的思想、是否有事不关已漠视安全的思想、是否有素质偏低不懂安全的现象、是否有经验主义不要安全的现象。

(二)责任落实方面

1、查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责任落实。

查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否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市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中规定的各项责任。

2、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将省《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落到实处。

3、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查企业是否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主要包括设备设施保障、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机构及人员配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落到实处。

(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以化工、医药企业为重点,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防雷、防火、防爆、防洪水、防静电等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设施监管,加强储罐、仓库、窨井、污水池等重点部位和硝化等关键装置检查。严格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加强化工装置开停车,试生产和检维修等环节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开停车、试生产方案备案制度和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制度。继续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把关和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专家指导服务,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监管。(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工信局、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

2、道路交通。深刻吸取温岭“6·13”交通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紧盯客运车、旅游车、校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严查严惩“三超一劳”等违法行为;抓好公交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改造,加强驾驶员应急能力培训。加强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整治和巡逻管控;强化弯道、涵洞、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防护。(交警大队、公安分局、区交通管理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消防。加大对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单位等10类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电动自行车、居民住宅小区、“九小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消防通道堵塞、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分局、民政局、住建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等部门配合)

4、金属冶炼。全面开展以钢铁煤气企业为重点的金属冶炼领域安全专项治理,督促相关企业履行好“三同时”手续,落实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重点排查中毒、室息、灼烫、火灾、爆炸、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重大风险隐患,加强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和检维修作业等重点环节,提高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査治理能力。(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工信局等部门配合)

5、校舍校车。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深入开展学校和幼儿园危旧房屋安全检查,坚决封闭停用D类危房,落实对B、C类危房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严防发生校舍倒塌事故。充分考虑暴雨、雷电、大风等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和校车组织全面检査,逐人、逐车、逐企、逐校、逐路开展“拉网式”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打击超员、超速行驶,坚决取缔黑校车营运。严厉打击校车无证、超载违法违规行为。(区教育局牵头,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区应急局等部门配合)

6.水利安全整治。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7、旅游。加大旅游景点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安全监管力度,强化重要景点和餐饮游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景点水上安全管控,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危险地段安全措施,确保旅客安全。(区文旅局牵头,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商务局配合)

8、其他行业(领域)。城市执法部门要对“地摊经济”进行规范引导,防止出现因摊位摆放影响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其他行业,也要对存在的严重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至30日)。各部门要层层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究制订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10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区安委会将对各部门专项整治的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各部门要派出暗査暗访组,对本辖区、所管行业领域整治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从严从重惩处。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扎实开展。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在活动开始阶段组织各位副区长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査活动进行抽查检查。

(三)复查验收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区安委会将组成复查验收组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复查验收方案另行下发。各部门也要组织复查验收组,对企业整治落实质量进行复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各部门要责令其停产“返工”、“补课”。复查验收要聘请相关专家参加,复査验收组对整治质量和效果负责。活动结束阶段,区安委会仍将组织各位副区长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及国庆节前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此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区安委会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各位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在活动开始与结束阶段组织各位副组长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参照区安委会的做法,组织实施此次大检查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个必须”要求,做到动员部署到村屯、社区和一线员工,责任落实到村屯、社区和一线员工,监督检査到村屯、社区和一线员工。切实解决逐级弱化、层层衰减的问题。

(二)提升监管效能。要按照“4个100%”(100%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隐患自查,查出的隐患要100%建立整改台账,100%的部门、行业要开展自查自纠,并100%建立隐患台账)要求的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不留死角和空白。采取“监管干部+专家”的督查模式,实施精准排査、精准治理、精准监管。坚持执法寓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要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按规定予以挂牌跟踪督办,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整改无果的,要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

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好综合监管职能作用,凡是发现工作不认真、不细致、走过场,特别是一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为零的企事业单位,要重新进行排查;对巡视、暗访中发现的工作和责任不落实等严重问题,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篇4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落实村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五里村全村。

三、检查内容

1、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生产农具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的完好状况;对五里村辖区内的餐厅以及商店进行安全检查。

2、深入村民家庭用户进行入户抽查,对安全用气、用电进行全面隐患排查;

3、加大对”九小“场所、电气线路老化,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施工现场和作业人员用火用电,各类火灾隐患必须彻底清楚;

4、开展道路安全教育、严防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带头盔等问题。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居民院落周边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检查责任分工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村两委统一组织协调,各网格长是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五、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从即日开始,到10月底结束。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网格责任人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要亲自带队进行督促和检查,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措施将本通知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各家各户。

(二)明确责任,确保落实。我村居民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自觉、认真抓好大检查工作落实。

篇5

2015年8月起至2015年12月底结束

1、县各国有和民营粮食企业要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内的消防工作机制,责任要落实到人;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建立消防队伍,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制订消防应急预案,预案要经过演练并确保效果;要严格按照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及相关器材并可正常有效使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要符合要求,救援线路设计要合理。

2、对露天存粮等重点防火区域的防火措施要符合规定要求,特别是囤垛间距和消防通道落实规定的情况、使用pvc双面涂塑苫布等有阻燃效果的材料对露天囤垛进行围盖的落实情况,以及风雨天气人员值守和禁止作业要求的落实情况等。

3、对库区动火、用电作业及火源管理要有严格规定,并认真执行;电气设备及线路不能有老化、破损或搭设等不合理的情况,配电箱的配置与管理要规范;杜绝库区吸烟等严重违规现象,要有防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储粮区的制度和切实措施;库区不能存在易燃物堆积的情况。

4、药剂库的管理要符合规定,防盗门双人双锁管理和药剂领退用登记制度要落实,并且要满足监控、通风、防火、防爆、防泄漏和防盗条件;

5、各类检化验室、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对于化学试剂、供电线路、试验用气瓶、水路、消防设施等重点环节的管理要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6、加强对粮食收购和出入库现场管理。各企业要事先分析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加强现场的人员、车辆、仓房、电源、烟火、通风、粉尘爆炸防范等管理,进一步优化作业流程,完善工作方法,制订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7、各级国有、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防汛减灾工作,特别是有收购任务的金穗粮油贸易中心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临一线,科学部署,严密防控,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细化完善相关预案,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装备、队伍等准备工作,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理,确保安全度汛。

1、各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精心组织实施。大检查期间,县局领导将带队对各企业进行综合督查。

篇6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企业。重点检查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化品、特种设备、农机、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

三、检查内容

1、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培训教育、持证上岗等情况;

3、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及整改情况;

4、危化品、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措施及安全台账建立等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为期10天(6月10日一20日),由镇分管领导带队,会同相关部门分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检查。

五、检查责任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镇安委办统一组织协调,各村(居)主任和镇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是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村(居)、镇有关单位要结合本村(居)、本单位实际,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1、道路交通、消防检查组由镇派出所组织实施;

2、建筑工地施工检查组由镇村镇建设所组织实施;

3、危化品、烟花爆竹检查组由镇安委办、派出所、工商分局组织实施;

4、特种设备检查组由镇企业服务站组织实施;

5、水利、桥梁检查组由镇水利服务站组织实施;

6、农业机械检查组由镇农技中心组织实施;

7、食品安全检查由镇食安办组织实施

六、人员分工

七、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村(居)、各部门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村(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

篇7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煤矿及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三、检查内容

1、生产矿山企业是否合法。查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有效。

2、新、改、扩建设矿山是否合法。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是否存在建设期间违法生产行为,是否存在超工期建设行为。

3、地下矿山采掘、运输、通风、排水、供电、防灭火、防尘等是否合格。矿井生产系统是否存在隐患,是否存在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六大系统”是否按规定时限设计、建设和使用。

4、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是否达标。是否实行从上至下分层开采,运输道路是否到顶部,是否实行机械铲装作业和中深孔爆破作业,是否建立防尘管网系统。

5、矿井灾害防治情况是否落实。是否有各类灾害防治措施,是否编制、报备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计划和签定矿山救护协议。有水害的矿井是否在采掘工程平面图标注水文地质情况,是否有探放水机构、人员及设备和实行探放水作业。采空区是否及时封闭,是否存在空顶作业现象。

6、安全基础是否牢固。是否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领导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标准化建设计划等文件是否完善。

7、安全现场管理是否到位。领导带班制度是否执行,职工对操作规程是否熟练。

8、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要求。

9、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三违”行为是否到位。

10、《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金属非金属矿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六条规定》是否落实。

四、工作步骤

此次安全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6月底前,各乡镇、矿区管委会将此通知传达到所有矿山企业,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进行部署动员,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各矿山企业对本单位各生产系统、工艺环节、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和整改限期,及时整改到位。

2、检查督办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市安监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经信局及相关乡镇组成检查组,对所有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逐矿进行检查督办。各相关乡镇负责组织检查专班,对所辖地区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进行拉网式检查,市检查组将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3、深化整改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各矿山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巩固大检查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篇8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检查。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乡村道路及通车的巷道进行检查,认真检查道路的警示标志设置,防护栏设置,危险桥梁、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落实专人监控,及时消除隐患。通过开展交通整治,确保节日期间和春运期间道路和车辆安全畅通。

(二)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和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在元旦、春节期间要组织力量对商场、宾馆饭店、网吧以及人口密集型企业、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是否配备完好,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农村房前屋后的柴草堆放安全。

(三)加强对矿山的安全检查。要加大对菜石场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用电安全,菜石场的边坡、梯级管理、民爆物资的使用和贮存管理。并认真监控非法采矿行为,防止盗采资源的不法行为出现。

(四)加强对危险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检查。元旦、春节是烟花爆竹事故的高发期。在节日期间,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及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检查,防止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同时加大对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炮竹的整治力度,确保节日期间安全。

(五)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在节日期间要加大对建筑施工、校园安全、供电设施、水电站等行业的重点检查。

二、检查形式和具体责任分工

这次采用检查、整改、复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及镇各口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导好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的牵头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一)各单位、各村辖区的安全检查,由各单位、各村负责开展。

(二)道路交通、建筑工地安全由梅元同志牵头负责。

(三)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品、民用爆破物品、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由李瑞生同志负责。

(四)山塘、水库、电站、采沙业、森林防火由张红同志牵头负责。

(五)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由国土所王烈章同志牵头负责。

(六)校园安全由同志负责。

三、检查要求

1、各单位和镇各负责同志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和消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安全。

2、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亲自参加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人员、经费“三到位”,检查、整改、责任“三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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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涉枪、涉爆、涉危等安全隐患、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旅馆、饭店、网吧等;4、危险行业、加油站点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3、涉爆、涉枪、涉毒等涉危排查情况。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5、道路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派出所、工商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由城建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4、由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工商所、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由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林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6、由农电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7、由派出所、工商所,负责组织实施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8、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0、由工商所、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1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镇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与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五、时间安排月日至月日,为各村、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月5日至月日,为各村、各单位整改提高阶段。

月日至月日,为镇政府督查阶段,镇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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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全县范围内所有石渣场、窑场、田间等农业机械作业场所,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维修网点、农机销售企业、乡村道路运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1、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贯彻执行情况;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持证、审验情况。

3、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及落实情况。

4、农业机械安全运行情况,查处农业机械载人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人货混装、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

检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

1、县农机局组织人员深入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维修网点、农机销售企业、乡村道路、窑厂、石渣场、田间等农业机械生产经营场所,全面了解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持证挂牌情况、年检年审情况等,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2、各乡镇(场)农业综合服务站要认真做好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积极配合县农机局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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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目标,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全面自查,行业重点检查,政府重点督查的原则,突出高危行业和重点域,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推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任”和“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现存隐患,依法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本系统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点和主要内容

检查的重点:马关县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县兴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县信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县鼎鑫屠宰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金共和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分公司、马关县农具厂、马关县磁选厂、马关白马化肥厂、县内已建电站。

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2、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完善情况,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情况。

3、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省、州、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善情况。

5、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半年和年度量化考核。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31日。按照元旦、春运、春节、“两会”、州庆、“五一”、“六月安全生产月”、“十一”黄金周、雨季等重要时期,采取企业自查、县经济商务局组成检查组检查的方式,适时对企业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企业要充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好。各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工作敷衍塞责,检查流于形式,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企业,县经济商务局向县安委办上报工作情况,由县政府督查督办。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要实施重点检查,要严格细致认真排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