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11:11:53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学前教育论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二、注重资源整合,改革教材与教学方法
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制定完善的学前教育专业钢琴教育的教材,大多是使用布格缪勒、拜厄、车尔尼等通用性教材,因为该类教材不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的特点,所以无法使教学要求得到满足。在学前教育专业的钢琴技能教育中,教师应注重资源整合,探索新的、与时代相适应的教学方法和教材,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应重视基本功训练,储备技能。许多从事该类教育的钢琴教育为了“良好”把握有效的专业技能课时,忽略了基本功的训练,认为技术差不多就行,执着于向学生传授新乐曲。然而对于学生而言,与学习更多乐曲相比,扎实的基本功其实重要得多,基本功的熟练掌握有利于后续钢琴教育的学习,是学生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有利保障。其次要主、复调音乐兼顾,使学生平衡、协调发展。一方面调动学生对音乐主调的感觉,感受伴奏和旋律的从主关系,另一方面不能忽略复调意识,促进学生大脑左右的平衡、协调与听觉的立体结构。而且复调对位作品可训练学生双手的协调性,培养节奏感,是期实际运用键盘的牢固基础。最后应将曲目拓宽,探索新教材。钢琴库中的作品数不胜数,涉及流行、爵士、古典等不同的类型,但是教师应重视与学前教育的特点相结合,打造独特的课堂。例如可以教授《小星星》、《洋娃娃和小熊跳舞》、《雪绒花》等幼儿钢琴曲或儿童练习曲,在教材中融入即兴伴奏练习、首调换调练习、简谱弹奏练习等,有利于学生今后顺利开展工作。
三、重视实际运用键盘技能
学生实际运用钢琴技能的水平无法随着基本技能的提高而增长是目前专业钢琴技能教育中的一个难题,其具体表现是部分学生虽然具备良好的钢琴基本技能,但是实际运用键盘的能力却不佳。这是因为钢琴技能课程中缺乏视奏训练,学生不具备快速协调脑、眼、手的配合的能力。大部分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在学习钢琴时并没有能力基础,不熟悉键盘位置与乐谱等,假如没有专门锻炼及培养其视奏能力,无法促进学生自由运用键盘乐器。另外,课程中没有训练学生即兴弹奏、伴奏的能力,不利于学生今后实际运用钢琴。与钢琴演奏相比,即兴伴奏、即兴弹奏属于运用键盘的实践课程,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基础训练课程有许多不同之处。钢琴基本技能是即兴伴奏和即兴弹奏的技术支撑,除了与一定的调性调式知识、和声知识相结合,还需要充分激发学生的创造性与主动性思维,使将以往学习的音乐素材包装为成熟的音乐,分配给给定的旋律或场景。即兴伴奏、即兴演奏的专业训练是提高学生实际运用键盘能力的有效途径,能够促进学生对旋律风格与和声语言熟练掌握,并应用于钢琴弹奏中。学前教育工作中经常需要演奏钢琴,带领幼儿演唱,因此该专业的学生需要具备运用键盘自弹自唱的能力,这就要求学生不仅要能弹奏,还必须演唱,最终将二者有机结合在一起。
四、制定合理的专业技能考核标准
传统的钢琴教育要求学生完成学习后演奏钢琴曲目,并以此作为评价教学成果的依据,虽然该考核方式与学习钢琴技能的特点相符合,但是缺乏与学前教育特点的结合,考核内容具体应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是基本演奏技能,因为大部分学生没有钢琴教育基础,所以在评定演奏技能时应重视基本功的准确性、成熟度,演奏规范程度等多个方面,而不仅是演奏曲目的难度,为学生留出发展钢琴技能的空间。其次是即兴伴奏和即兴弹奏能力,以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对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进行考查。例如在考核过程中,教师可随机说出一个场景,“好多小动物在森林中奔跑”、“鱼儿在水中游”、“小雨淅沥沥的下”等,并要求学生配上合适的音乐。这是一种综合考查,涉及了学生的思维应变能力、基本音乐素养、键盘运用等多个方面,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最后的弹唱能力,这对于学生今后的工作十分重要,能够了解其是否正在消化了学到的钢琴技能。这些合理的考核标准可以呈现出学生实际掌握钢琴技能的程度,也能为教学提供反馈信息,教师可有针对性的优化教学,学生也能及时发现并改正不足之处。
二、实践教学的“指导者”
指导教师作为“指导者”就需要为学生充当“领路人”,进而为学生的实习实训做好引导。教师在实习实训过程中,主要扮演的是“导演”角色,围绕学生这一中心来进行指导教学。教师需要对学生进行实践操作的整个过程进行观察和记录,要将问题解决的要点记录下来,进而对学生解决问题进行引导。教师应当对每一位学生掌握专业技能的情况多加关注,尤其是要对那些掌握不太好的学生加以特别关注。同时要从旁做好耐心指导,关于指导方式,通常是以个别指导、集中指导以及巡视指导等为主,促进实训实效性的增强。首先,教师在具体的实训和实习过程中,尤其要对学生的语言训练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普通话要尽可能做到标准,语言要尽量儿童化。对于学生提问技能也要在教学实践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其次,在实训实习过程中,要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合作与创新能力。
三、实践教学的“示范者”
作为幼儿园教师的“示范者”,就要求教师具备高素质高技能,并且是专业的教师,要发挥好角色示范的作用。例如在“幼儿园模拟教学”实训中。对于幼儿教学的情景,教师要进行详细地讲解和演示,通过创设幼儿园环境,来带领学生切实地感受到幼儿园教学的具体流程和情景。教师在进行演示的过程中,就不再是幼师的教师,而变成了真正的幼儿园教师,要按照幼儿园教师的严格规范来组织语言,展开教学行为,以及与学生进行提问、互动。教师要想能够促使学生技能训练有效地进行,第一步就是要为学生做好示范,从而将不同的角色担当起来。
四、实践教学的“研究者”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的教师也是实践教学的研究者。就教师所进行的调查研究而言,涉及的方面主要包括幼儿园今后会对幼儿教师产生怎样的需求;怎样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学生有着怎样的需要等等。实践教学就是要变学生的理论知识为实践技能,也就是培养学生成为具备一定就业能力的人,因此,实践教学一定要顺应时代变化,促使幼儿教师的能力与专业标准相适应。毕业于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通常是以幼儿园教学为主要工作方向。该专业实践指导教师每一年要到实习单位去针对学生的情况进行调研,并对幼儿园对学生的不同岗位要求和发展趋势进行了解,以便做好准备进行下一年的教学计划。通常的调研方法主要有两种,即访谈和问卷调查。访谈主要是针对实习学生个人进行,从而对其工作上的感悟体会有所了解,并且从谈话中获得他们对在校生的实际建议。对于实习幼教机构的领导也需要进行相关访谈,从而对毕业生中实践的不足进行了解。而教师的调研结果也将明显影响到今后的教学计划调整和创新。所以,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应该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学研究者。
一是在学生来源上,先天不足。主要表现两个方面,第一,生源不合理。对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音乐素质要求大大不同于音乐专业的要求,许多考生只需经过文化课考试就能升入大学,无需经过专业测试和面试,使很多不具备学前教育基本素质的学生进入到专业领域。他们之前没有经过任何训练,音乐基础差,为学生技能的培养带来很大的难度。第二,生源减少。由于高校扩招,使更多的学生都以进入高中和大学为第一志愿,学历较低的幼儿师范吸引力自然下降。另外,国家虽然规定幼师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但各地在落实过程中仍有不同。因此,学前教育专业生源大量流失,招进来的学生基本上都是升学无望的学生。加之生源减少,学校不断降低标准,使招进来的学生整体素质不高,在源头上影响了幼教事业的发展。
二是在教师配备上,队伍缺乏。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方面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学前教育专业,专业性较差。比如音乐声乐专业教师可以担任乐理视唱练耳课,打击乐专业的教师可以担任合唱指挥课,钢琴课教师可以担任音乐欣赏课,使教师变成全能型,针对性培养不强。目前,一些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主要来源于艺术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生,他们中学术性人才多,理论知识丰富,实践能力相对较弱,没有幼儿园实践经验,甚至到幼儿园调研的次数都很少。因此,也很难站在培养幼儿园教师的角度来思考和审视自己的教育教学。在他们承担的教学实践中,仍按照培养音乐、舞蹈等专业人才的方式来设计教学,来要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另外,有的高职高专学校升格后,继任的教师角色调整不到位,仍然固守原来的教学模式,加之与幼教机构联系少,得不到进修的机会,几乎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实际性培训,因此他们传授给学生的内容常与现代幼教办学理念相脱节,达不到学前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三是在课程设置上,不够完善。由于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素质较低,因此,在课程的安排上要有相当份量的文化基础知识,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专业理论知识课,导致专业理论知识狭窄、层次较低。相对于传授专业理论知识,学前教育专业在教学过程中更注重技能技巧的训练。这种情况至少带来两种不良后果。一是因为对学生技能与技巧的传授虽多,但学前教育专业也多是以课堂讲解、教师教学为主,学生很难有实战和演练的机会,动手实践能力不强,从业技能差。所以一旦到幼儿园工作后,有的学生不能适应岗位,用人单位还需要对他们进行再培训,费时费力。二是因为专业理论教学深层次的,诸如培养幼儿情感、意识方面的教学内容少,而且过于陈旧与单一,使学生对幼儿心理发展、教育原理掌握得不深不透,所以学生在将来的幼儿工作中有可能缺乏主动性和创造力,只把教会幼儿唱多少首歌、跳多少舞蹈、做多少手工作为衡量教育成果的尺度,而用专业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差。
二、提升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能力的对策
针对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和制约这种能力的因素,如何走出困境,培养适合时代需求的幼儿教师,就需要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探索新的培养模式与发展路径,寻求适合时代需求的教育教学模式。
一是要强化主体意识。学前教育专业的主体一是教师,二是学生。因此,学校第一要提高生源质量。在招生时,与未来的培养目标相结合,侧重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学生文化知识考试的同时,有必要对学生加设面试,对一些具有音乐特长又热爱学前教育的艺术特长生可适当有所倾斜。第二,要加强教师培训。学前教育教师作为学前教育的承担者,素质与能力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学校应根据教师的特长,选择其发展方向,明确其职业生涯,加强岗前培训,尽可能多地为这些教师学习学前教育的知识和理论提供机会和条件,培养一支既能讲授专业理论知识又能指导技能操作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笔者所在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于2006年成立,最初专业方向开设不齐,由1名专业教师和4名文化课教师担任教学工作。随后专业教师人数由5名增至2013年的22人(除去语数外课程教师)。其中,女教师20名,男教师2名,男女教师比例为1︰10,教师的专业背景与人数分布见下表。学生人数也在不断增加,2010年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人数为50人,2011年学生人数增至130人。这些专业教师不仅承担有教学任务还承担了各专业的活动指导。例如,音乐学教师要教授幼儿园音乐活动指导(主要讲教学教法),健康教育活动指导由教生物的老师讲授,心理学教师要承担幼儿卫生学教学。
(二)中职学前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问题
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人数随着年份逐渐增加,教师的专业类型也在增加,主要以音乐、美术为主。教师缺乏学前教育专业背景,现有的教师来自于普通师范院校艺术类、体育类、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也有一部分是从其他乡镇普通中学考调进入学前教育专业任教的(转岗教师)。教师专业结构呈现不完整和教师素质良莠不齐的现象。具备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背景的教师,一般来说专业知识较为扎实,能胜任专业教师岗位,但对于中职特点和学生特点缺乏了解,执教过程会面临教学效果不明显的现象。具备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背景的教师实践操作技能较强,但缺乏理论知识。他们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比较匮乏,对中职特点及学生特点认识不够深入,更为重要的是文化基础知识缺乏,文化素养不高。而转岗教师已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形成了固有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短期内要想改变其教育思想和认识中职教育特点,一时难以实现。针对转岗教师而言,不仅需要补充专业知识和文化基础知识,还需要转变教育思想,接受新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这三类教师在执教过程中面临进入专业教师角色时间较长、教师专业发展的历程较艰难、自信心受到打击等困境。
因此,应着力提升他们的通识性知识,即应提高他们对有利于开展有效教育教学工作的综合人文知识的把握。但是,由于通识性知识范围较广、内容较多,教师们在短时间难以补充,短期的在职培训也不能达到目的,需要采取一定的方法进行长时间的学习才能掌握。
二、学前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策略
提升教师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是世界教师教育发展的重大主题。教师专业发展影响因素有学校环境、教师教龄、教师反思能力、教师教育培训、教师成长经历、教育信念等。针对不同的教师类型及其发展的不同阶段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教师专业发展训练,切不可采取一刀切的策略。并且,培训时间至少应有120学时,培训内容必须经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决定,这样才能确保教师专业知识的合格。通识性知识可以帮助教师更好地运用教育科学知识,融会贯通地理解所教学科的知识,以促进实践性知识的形成。这种知识无论是对于学生的全面成长还是教师的专业发展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师生成长的动力源泉。教师专业发展的一般途径有师范教育、新教师入职辅导、在职培训、自我教育等。其中,师范教育是教师个体专业性的起点和基础,自我教育是教师专业化的自我建构,它是教师个体专业化发展的最直接、最普遍的途径。
(一)开展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教研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它以促进教师专业进步和学生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教研活动中教师是研究主体,重在增强教师的课程实践能力。教研组在组织教师教研活动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全员性
即所有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都必须参与进来,每一位教师必须积极思考教研主题并参与讨论、发言,成为思考者、实践者以及研究者。
2.实效性
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的目的是解决通识性知识不足的问题,以求能在课堂教学中灵活应用知识,增加课程吸引力。因此,必须注重教研活动的实效性,避免形式主义。在教研活动中,须遵守的原则还有发展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教研活动的流程为确定主题、收集分析资源、形成方案、预测结果、评估结果。基于提升教师通识性知识的目的,教研主题可以选择中职教育特点、文化基础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二)组织主题班会,促进通识性知识的掌握
主题班会不仅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也能促进教师对通识性知识的掌握。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不仅有大量的教学任务,也承担有一定的管理任务。根据我们的调查,在中职专业教师中同时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教师不在少数,而主题班会正是班主任的工作任务之一。主题班会的组织需要教师与学生共同完成,先确定主题,再确定班会形式,并策划班会具体执行过程。班会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使其丰富有趣,引起学生的兴趣,吸引学生主动参与。例如,可进行小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励的学习等。
学前教育总成本包括付现成本和影子成本两大类。影子成本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和土地使用及固定资产折旧成本。付现成本可以分为三类,分别是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人员支出含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和其他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含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及培训费、交通和差旅费、招待费、印刷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专业材料费、财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和其他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含抚恤和生活补贴、医疗费、住房补贴(公积金)、图书和其他支出等。
1.2指标体系的说明
付现成本主要是指当期发生记入当期成本的费用,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都是当期发生应当记入当期成本的费用。影子成本是指不是当期发生但应当由当期支付的费用。其中养老保险是指当期职工退休后应当支付的退休费用应该由当期的学生负担。为了保证统计口径的一致,无论幼儿园土地是自有、租赁还是政府无偿提供,均按照其商业价值计算,其计算依据为“佛山市某区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07.12:2-3”,计算方法为幼儿园占地面积乘以该地段的单位商业价值。根据学前教育的特点,房屋建筑物和土地的折旧年限为50年,交通运输工具的折旧年限为10年,教保专用设备折旧年限为8年,办公设备折旧年限为5年,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0年。
1.3成本核算数据
根据上述的成本核算体系,笔者实地调查了29家幼儿园的实际办学成本。为了确保数据具有代表性,29家幼园平均分布于各个镇街,而且不同等级和不同性质的幼儿园均有代表。调查结果显示,29家被调查的幼儿园成本数据极值很大,最低为1101元/年*人,最高为22117元/年*人;29家幼儿园成本均值为7075元/年*人。
2.佛山市某区学前教育收费调研
2.1学前教育收费概况
佛山市某区幼儿园收费目前由三种模式:一是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学校不得自行制定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二是普惠性幼儿园,由于其办园的物业产权属于政府或者集体所有,运作上以办园成本核算为依据,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或接受政府指导价;三是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2收费调研数据
结合29家幼儿园的成本数据,笔者对29家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进行了进一步的实地调查,结果显示,公益性学前教育机构收费介于4700元/年.生到8300元/年.生之间,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收费介于1800元/年.生到12000元/年.生之间,私立学前教育机构收费介于4000元/年.生到27000元/年.生之间。可以看出不同办学类型的幼儿园之间收费情况有较明显的差距,普惠性、公益性幼儿园的收费小于私立园的收费;不同体制的幼儿园之间收费数值也有明显的差距,总体来说,同等级的幼儿园之间普惠性、公益性幼儿园的收费小于私立园的收费情况。
3.学前教育成本与收费数据分析
根据调研所得成本数据和收费数据,可以绘制出佛山市某区学前教育成本与收费对照图,见下图1。图1佛山市某区学前教育成本与收费对照图(2011年)从图1可以看出,所调查的29家幼儿园其收费曲线与成本曲线基本吻合,收费曲线高于或低于成本曲线的距离并不大。其中,14家幼儿园收费低于生均成本,15家幼儿园收费高于生均成本。在所调查的幼儿园中,私立园的收费基本是大于生均成本,原因在于私立园的所有设备,包括租用土地的费用都是自身承担的,而公立幼儿园有政府政策的扶持,在收费上基本与成本持平,普惠性幼儿园的收费则大多低于成本,原因在于政府在收费上有一定的限定,但政府有给予一定的扶持。根据调研所得成本数据和收费数据,整理出生均成本与幼儿园收费的数据表,详见表1。对表1中的数据进行回归统计,可得MultipleR0.97352,RSquare,0.947741,AdjustedRSquare0.945805,标准误差1487.714,观测值29。方差分析和回归结果见表2和表3。相关系数R值(0.97352)和判定系数r2的值(0.947741)都非常接近1,所以可以判定变量(收费)与自变量(生均成本)有较强的关系。标准误差(1487.714)相对于变量的取值来说也是比较小的,说明回归方程比较可靠。在方差分析表中,通过计算F统计量进行显著性判断。方差分析的基本假设是回归系数为零,即H0:r=0。从上述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F统计量的值为489.653,远远大于F临界值F0.05(1,27)=4.21。而从显著性分析(SignificanceF)P=7.73208E-19<0.05也可以看出原假设成立的概率非常小,即认为学前教育收费与生均成本数据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从图2的拟合曲线看,生均成本对学费的线性拟合程度很高,预测值与实测值基本重合;从图3的概率分布图可以看出实测值的良好的线性。根据回归的结果,收费与生均成本的回归方程为:收费=1.276×生均成本-1899.17从此回归方程可以看出,学前教育收费过高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高昂的成本。
二、灵活应用课堂教学方式,摸着石头过河
泉州学前教育专业不把闽南语教学作为独立课程,我也没有学习参考的对象,因此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我校没有设置该课程,安排专业老师授课,我就利用第二课堂时间给学生讲闽南语。我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学生对授课内容兴趣浓厚,好学乐学。我首先利用多媒体教学,看视频动作,听标准发音。对一些特殊名词进行解释。我校学生大多数是土生土长的闽南人,教学童谣俗语相对简单,学生学的速度也快,一教即会,不存在语言沟通困难。但随着时间流逝,闽南许多名词古今叫法不一致,不同地方的称呼也不一样,如“漂亮”在闽南称“水”、“水茫茫”、“好叫”、“演岛”,我根据童谣俗语的内容选择。教唱童谣关键是解释几个词的含义,这几个词会了,学生就掌握了。如《老鼠仔》:“老鼠仔,钻壁空,一暝不困,蛲蛲动,一只一只想偷食,人人看见都卜掠。”歌词中,我重点解释:一暝:一夜;蛲蛲动:到处乱窜;掠:抓。利用网络了解答嘴鼓、高甲戏、快板、顺口溜、民间风俗习惯等闽南文化知识。其次感受闽南风情。因为学生来自不同乡镇,我们让她们带来家乡食品:双糕润、酵果、米粿、肉粽、炸枣、麻糍、春卷、麻枣、碗糕等。要求她们先了解整个制作过程,然后向全班同学介绍操作细节。通过品尝实物,很多同学回家还和家长动手制作。最后收集材料。鼓励她们深入生活,到农村寻找闽南文化的踪迹;探访闽南古大厝;听闽南民间故事;看梨园高甲木偶戏;讲闽南五色话;吃闽南特色小吃。有的学生还找到淡出历史舞台的物品,如石磨、蓑衣、油纸伞、竹蒸笼、竹火笼等,并拍成相片,整理成册与同学共赏。在班级营造语言环境,提倡用闽南语交流,组成闽南语兴趣小组,组织同学根据童谣内容设计表演动作。编排《天黑黑》、《扒龙船》、《挨砻挨欺塸》等节目参加文艺汇演。
2结果
本次共检测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462人,血清梅毒抗体检查均为阴性,淋球菌染色也全部阴性。女学生446人检出霉菌27例,占6.05%,滴虫检出7例,占1.57%。阴道清洁度在Ⅰ~Ⅱ级的408例,清洁度在Ⅲ~Ⅳ级的38例,其中霉菌感染阴道清洁度在Ⅰ~Ⅱ级的有7例,Ⅲ~Ⅳ级的20例;而滴虫感染的阴道清洁度均为Ⅲ~Ⅳ级,其他原因导致的阴道清洁度Ⅲ~Ⅳ级的11例。总阳性率为10.09%(表1)。
二、教学过程
1.户外拼贴
图案也被人们称为装饰纹样,它是一种实用性与装饰性相结合的艺术形式,有较强的主观性、趣味性和规律性。从广义上讲,图案是将物象的造型、色彩依据一定的实用目的和审美需求结合的设计方案;从狭义上讲,图案是指装饰在工艺品、实用品及其他各具用途的物品上的装饰纹样。如,要制作美观的图案纹样,首先要了解图案的形式美法则,如变化与统一、对称与均衡、节奏与韵律等。这些理论知识相对空泛,因此教师在教授这些理论知识时,应将它们与图例放在一起展示,让学生有更直观的理解。在讲述图案基础知识后,教师布置第一次作业,让学生观察户外植物,完成一幅具有形式美规律的拼贴图案(图1)。
2.色彩填涂
(1)影绘勾勒及改写影绘勾勒法是在收集资料、进行拼贴的前提下,经过拍照、复写,抓住形象的外形特征,以简练、概括、剪影等方式表现对象的一种方法。图案改写即把各种写生素材创作成不同类型的图案。图案改写是从自然形态到艺术形象的创造,是通过艺术手法使自然形象更美、更典型、更具有艺术感染力,截取素材中最美、最生动的部分并予以加强,并使之成为符合装饰要求的纹样。(2)黑白灰填涂色彩中将黑白灰形成的对比称为明度对比。对色彩应用而言,明度对比是决定色彩搭配的光亮感、明、清晰感等的关键。这里的明度对比强调在黑、白、灰基础上的一种对比,可以把黑、白、灰看成是对丰富色差的最本质概括,将其简化为三个层次,以便归纳把握。黑白灰进入画面空间之后,形成深浅不同的节奏,将黑、白、灰填入平面图形,形成不同的视觉感受(图2)。(3)彩色填涂彩色填涂包括明度、纯度和色相的变化,但这里主要指的是色相变化。图案的色彩强调色相对比,色相环上任何两种颜色或多种颜色并置在一起时,形成的对比现象称为色相对比。色相关系包括同类色、类似色、对比色和互补色。同类色对比是同一色相的不同明度与纯度的对比。此类对比较弱,形成一种较为调和的效果。类似色对比是在色相环中,以某个色相为基准,把它左旋或右旋90度以内的颜色定为类似色,也就是在12相环上彼此相邻的四个颜色。如,以绿色为基色,那么顺时针方向的类似色为绿色、黄绿色、黄色、黄橙色。类似色的对比强于同类色,但仍然很容易调和。在色相环中,以一个颜色为基准,把它左旋或右旋间隔在120度至150度之间的颜色定为对比色。如黄色与红色、红紫色。对比色并置在一起时,由于相互对比强烈,因而视觉效果强烈、活泼。补色或互补色即是在色环上位置差不多彼此相对的一对颜色,如红和绿、黄和紫、蓝和橙等。互补色对比是最强烈的一组颜色差别,其视觉冲突强烈,色彩显得刺激、跳跃(图3)。(4)图案构成图案构成包括单独纹样和连续纹样。学生解决了图案设计的问题,在本阶段中能很好地完成二方连续和四方连续图案纹样,掌握图案设计的方法及理论(图4、5、6)。
3.学习评价
本课题采用了多元的教学方法,如小组合作法、演示法、户外探究法等,在评价时采用了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等手段。在作品完成后,学生分享涂色、拼贴和图案设计的方法和收获,对效果最好的作品进行讲解和评价。教师则从造型元素、色彩关系以及是否体现了图案形式美三个方面评价学生作业。
三、评析与反思
1.户外拼贴
在户外拼贴中,教师首先讲解图案的形式美法则知识,如对户外物品的形状选择、色彩搭配及形式规律等,让学生掌握形式美规律,为接下来的户外拼贴打下基础。此外,教师还要让学生了解从自然物到图案线稿的过程,为最终效果的呈现打好基础。
综观国内外关于儿童身心发展的研究表明,幼儿教师的素养对儿童心理的发展,人格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是儿童是否接受教育的关键,他直接影响到儿童学习的兴趣,学习的外部动机,甚至影响到孩子一生的成长。因为儿童身心发展并不完善,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学习的内部动机不强,所以强化外界的刺激,对激起他的求知欲望尤为重要。而外界的强化刺激,一方面来自家庭和社区,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一方面来自于学校,来自与教师的影响。
教师是维护儿童身体健康的保健师,是开启儿童智力之窗的建筑师,是塑造儿童美好心灵的工程师,是提高儿童审美能力的美容师,是儿童的第二位家长,是儿童的第二依靠人,保护者。所以幼儿教师一定的职业素养是担负起教育幼儿的神圣使命的前提,幼儿教师的健全人格是教育幼儿的关键。幼儿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儿童都有着深远的影响。不当的动作轻则伤害到幼儿的身体,重则伤害到幼儿的身心。
据《腾讯教育》2013年5月30日报道“国内20天内连发至少8起校园案”,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到广东深圳南山区某学校老师猥亵4名学生,20天内有8起校园内猥亵、幼女案被曝光。而这仅仅是被公开报道的案件,实际中有多少孩子被伤害,我们不得而知。
另中新网金华11月5日电 11月4日晚,有网友称,自家亲戚一寄宿的4岁小男孩在浙江东阳某幼儿园遭暴打,全身遍体鳞伤。
中国广播网2013年12月21日讯 5岁多的小朋友娜娜被班主任王老师揪了左耳。事后,娜娜被揪的左耳出现了长约三厘米的伤口。
新浪网2014年3月28日南都讯记者何永华 昨日,莞城元岭路小袋鼠幼儿园的学生家长称其6岁的女儿遭到幼儿园一名姚姓内部管理人员的猥亵。
一条条触目惊心的新闻提醒我们幼儿教师素养是一个现实命题也是每一个幼师必须考虑思索的命题。幼师是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力量,幼师素养高低已经成为幼儿园教育事业成败的关键。具有良好道德和业务素质的幼师队伍,是创办高质量有特色幼儿园的力量源泉和重要保证,一所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和特色往往是幼师的群体素养和群体特长的体现,是他们教育教学思想和经验的积累与升华。故提高幼师队伍的整体素养,是关系到幼儿园、幼儿教师个人,乃至关系到整个幼儿教育事业大局的重中之重的大事。
当今时代是信息化、国际化、现代化的时代。现代化将带来教育新理念、教育新环境、新设施,也推动幼儿教师朝着现代化的目标奋进。幼儿教师作为孩子们成长的指导者、帮助者,必定要在专业化、现代化的进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做到“幼儿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
福州市各县区党委、政府重视学前教育工作,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文件精神,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当地实际状况,相继出台各县区学前教育配套文件,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政策保障。福州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适龄儿童入园率逐年提高。到2013年,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08%,农村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6.71%。
2.公办学额逐步扩大
近三年,省、市、县共同配套新建、改建公办园122所。其中,省市配套资金12484万元,各县(市)区配套资金42216万元。至2013年底,全市每个街道都有一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都有一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全市公办幼儿园学位数占适龄幼儿的41.1%,为幼儿园进一步规范管理和质量提升奠定基础。
3.办园水平不断提升
目前,全市公办学前教育经费已经形成政府拨款、幼儿园保教收费、社会捐资等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拨款在各类教育经费拨款中的比例不断加大,学前教育各专项经费得到落实。部分县区还根据幼儿人数配套拨付学前生均公用经费,为学前教育健康良性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4.师资水平得到提高
一是按时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二是多渠道补充教师。三是重视教师培训工作,每年组织教师岗前培训、基本功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育婴师培训、学历进修培训等,为整体提升师资水平搭建了良好的学习平台。四是注重骨干教师培养,充分发挥各级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5“.公办、民办”共同发展
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各县区政府对民办园的发展也高度重视,成立无证园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疏堵结合,长抓不懈”的办法,对不符合办园标准的无证园通过当地广播、电视进行宣传,公安、工商、卫生、教育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坚决予以取缔;对经整改后符合办园标准的民办园及时予以审批,并加大监管力度,促其不断提高办园水平。
二、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反思
1.落实政府职责,完善学前督导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文中明确指出: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前教育作为督导重点,加强对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闽政【2010】24号)文中也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前教育督导纳入“县(区)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和“教育强县”督导评估等综合督政指标体系,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将专项督导由主要是义务教育扩展到学前阶段教育,以目前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紧缺,“入园难”的热点问题为切入点,促各级政府明确职责,加大投入力度,坚持“公、民办”园共同发展,为群众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各类幼儿园建设步伐的加快,暴露出若干急需解决的问题。如学前专业教师供不应求,幼教队伍建设急需重视和加强;发展不均衡,农村学前教育仍处低水平状态;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仍然存在;优质园生源爆满,班生规模超标,幼儿生均活动面积不足现象普遍等。因此,完善学前教育督导制度,加强保教质量监控势在必行。
2“.专项”“随机”结合,创新督导机制
各类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只有常态化、精细化,才能有效提升保教质量,过去专项督导都是以“明查”为主,难以有效、真实地反映幼儿园管理现状,对提高保教质量的过程性管理难以有效监控。而专项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能掌握到幼儿园日常管理中真实的、常态的情况,能及时发现幼儿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能切实做好“过程管理”的文章,促使幼儿园及时整改,建立自我约束、自我调节、自我发展的机制,有力促进幼儿园管理由突击型向常态化、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规范化转变,不断提升保教质量。
3.创建“电子文档”,提高评估效益
为减轻幼儿园迎检负担,在实地督导的基础上,检查评估工作尽可能在常态下通过网上调阅原始资料进行,保证幼儿园、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保教工作上。经充分酝酿准备后,我们在市区范围内率先建立福州市教育局“教育检查评估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各园所将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文字、图片等原始资料按要求制作成电子文档,实行用户、密码管理,实现“检查评估电子文档”管理的数字化、规范化。
4.加强自身建设,树立督导形象
具备专业化的督导队伍,才能保证高水平的评估过程和高信度的评估结果,才能得到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欢迎和信任。因此,督导队伍的建设至关重要。首先,要组建专业化的督导队伍。可以借助幼教教研员、园长或是幼儿园骨干教师的力量,组建学前教育专、兼职督导队伍,力求在专项督导过程中能准确客观地把握幼儿园发展的问题所在,并能及时提出可行性建议。其次,要加大督学的学习范围和力度。改变过去只重研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督导的现象,将学习研究范畴延伸至学前教育领域。再次,要严于律己,树立督导形象。督学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督学的作风不仅反映个人的形象,而且关系整个督导队伍的形象。
教育政策是一种有关教育的政治措施,是教育利益的权威性分配[3](P12-1《)。国家制定和实施教育政策的根本目的是对不同主体的教育利益进行调整和分配。学前教育,特别是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具有“排他性”、“拥挤性”以及消费的“外部性”,政府需要对特殊教育提供补贴。从政策问题的角度来看,由于资源的稀缺性,残疾儿童在追求学前教育产品时,就会与其他群体的教育需求发生冲突。当政府以公共权威的姿态协调冲突时,必须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进行权威性调解。《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实中众多因素的影响,使得不同的社会阶级和社会阶层,所能分享的教育资源和得到的教育机会不尽相同,残疾儿童的教育权益因而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作为“准则”、“规定”,由国家公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实施,政策的目的在于保障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并将其纳入到国家基础教育体系中,协调残疾儿童与教育行政机关、教育机构和其他受教育群体之间的关系,并在国家整体教育利益分配中获得当得的份额(平等的教育机会),保护处境不利的受教育者的权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为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又使他们在寻求教育的过程中免受拒绝或侵害。该政策把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划入到一个共同的教育权益保障框架之中,残疾儿童不仅可以依此享受相应的学前教育机会,并当权利受侵害时有申诉的权力。
(二)是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权益的实践依据
通常人们倾向于把权力机关通过和颁发的教育法律,党政机关的与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有关的各种文本看成是教育政策,但容易忽视这些教育政策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运行情况。然而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问题是实践性的问题,而不是理论性的问题。针对残疾儿童教育政策问题的答案总是一系列行动,是对“做什么”以及“如何做”的详细分解。它并非意味着一系列的政策目标,甚至也不是指导原则,而只是实践的规范化和做事的方式。这就意味着,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既包括政策问题也包括解决该问题的措施。我们提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强调的是政策的工具性,即对残疾儿童教育权益的保护,强调的是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本身,而不是政策制定的方式。因此它并不是某一具体的政策文本,而是所有与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有关的规定。对于残疾儿童来说,与其有关的学前教育政策“是角逐现存秩序和声言参与权利的工具”[4](P3)。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不是一个独特的和明确的事物,而是一种对利益相关者而言标明其行动意义的方式,其焦点集中在残疾儿童身上,以及教育机构、行政机关如何应对这些问题,是行动的依据。
(三)把学龄前残疾儿童作为政策利益主体
教育政策利益主体包括政府、教育组织、个人[《](P9《)。在教育政策活动中,不同的利益主体具有不同的角色、活动特征和需要。在本文分析框架中,学龄前残疾儿童就是残疾儿童教育政策方案所作用的利益主体。他们在政策中的基本利益诉求在于享有学前教育的权利,努力促使自己的学前教育权益在政策中得到体现。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对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利益的分配与教育关系的调整主要发生在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对享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进行分配,这是一种权能的分配。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为政策利益主体提供了一种获得学前教育的可能性,它尚不能保证权益的完全实现。第二层次是分配学前教育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这一分配层次为残疾儿童享有学前教育权利提供了充分条件,使第一分配层次的权能在具体的教育活动中得到体现和落实,最终保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完全实现。根据《教育法》,我国已建立了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完善的教育制度,但是在具体的教育活动中,残疾儿童可能因为经济或自身等原因而失去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在这里,我们凸显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目的在于引导人们关注学前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而不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此外,我们提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也体现了教育政策制定的价值负载的特质,关注弱势群体的学前教育工作,倡导公平与正义的社会风气。
二、我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问题
(一)残疾儿童教育问题的提出
公共政策的一个重要特性是问题取向性,一项政策的出台,往往是为了解决某一社会问题。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政策问题研究即政策问题建构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残疾儿童是指身心发展上有缺陷的儿童,残疾儿童问题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自然、社会现象,自古有之,是客观存在的,残疾类型包括智力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肢体残疾、言语障碍、情绪和行为障碍、多重残疾等[》](P1)。这种缺陷使得儿童个体缺乏作为正常人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正常活动的能力[7]。据2””1年中国”-》岁残疾儿童抽样调查结果,以2”””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数推算,全国约有”-》岁残疾儿童139.《万,全国每年新增”-》岁残疾儿童约19.9万[8]。2””》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有”-》岁残疾儿童1》7.8万,占残疾人总数的2.”2%[9]。数以百万计的各类残疾儿童迫切需要得到有效的康复训练与教育服务。
(二)我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现状
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是泛指所有的学龄前残疾儿童,由受过特殊教育专业训练的教师对其进行初步的集体生活能力和学习习惯的培养,并进行针对性的缺陷补偿训练,为今后顺利接受初等特殊教育奠定基础[》](P《3)。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体终身发展的起始与奠基阶段,对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质量与效益,全面提升国民整体素质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的重要作用与价值。近年来,心理学、教育学和脑科学等方面研究成果共同表明,学前期是人一生中大脑形态、结构、机能发展最为迅速、可塑性最强的时期,是个体情感、行为、语言、认知等各方面发展的奠基阶段和敏感期,是个体社会化的起始阶段和关键时期。许多对特殊儿童进行早期干预的研究也证实,越早开始的干预便越容易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可以使残疾幼儿的损害不至于造成更大的残疾和障碍。有特殊教育专家计算出:如在早期干预中使用1元钱,那么将会在残疾儿童学龄时的教育中节省7元钱,也就是说早期教育与训练,既可减轻残疾幼儿的不良后果,又可使他们在日后的教育中减少困难和节约经费[1”]。”-》岁,是特殊儿童发现、鉴别和干预的关键时期,所有儿童都有权获得人生发展最佳开端的可能。然而调查显示,3-》岁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率仅为43.92%,其中城市为》1.48%,农村为2》141%,远低于普通幼儿园入园率(7”.《《%)[8]。原因在于:为残疾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特殊机构严重匮乏,普通学前教育机构缺少接纳残疾儿童的师资力量和相应设施。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教育需求与各类康复训练机构匮乏和市场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加剧,制约了残疾儿童早期教育康复工作的发展。学前阶段儿童所拥有教育机会的多少和教育质量的优劣,不仅决定了其学前期的发展水平,而且影响着其终身学习与发展的质量和效果[11]。3-》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状况(尤其是农村)亟待改善。学龄前残疾幼儿处于弱势群体的底层,学前特殊教育因此成为教育公平的起点,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这种教育的公平与教育权益的保障,必须通过制度和政策的支持,切实推动学前特殊教育的发展。
三、我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从倡导性的“积极开展”到“普惠性”
受教育权是残疾人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权利,我国历来重视残疾人的教育问题。建国以后,在党和政府的关怀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残疾人的社会地位提高,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增强,受教育的机会也得到显著改善。另一方面,残疾人问题也日益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1982年12月,第三十七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号决议,确定1983-1992年为联合国残疾人十年,制定了《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呼吁世界各国采取行动。对此,我国政府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联合国残疾人十年”和《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1988年我国颁布了第一个残疾人事业发展五年规划《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生产力水平的限制,我国残疾人事业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残疾人受教育程度低。因此,为残疾人提供教育机会成为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一个主要内容,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的一个主要任务是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在此基础上完善各阶段相互衔接的特殊教育体系。从相关政策文本的内容来看,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并不是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重点。但是,学前教育作为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前教育对于残疾儿童良好习惯和社会态度的养成以及缺陷补偿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政策制定上表现为:在有限的教育资源下,为残疾儿童提供平等的学前康复教育机会和更好的资源,提供更广泛的继续学习的机会,并在关心和支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完善残疾儿童学前机构、健全残疾儿童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三方面呈现,提出了落实学前康复教育机构、设备、师资等三项内容为重点推进工程。下面笔者结合具体政策文本内容来探讨残疾儿童学前政策的发展。
(一)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博弈
教育政策的本质就是在社会范围内进行公共教育资源的分配。分配什么、如何分配是由教育政策的价值选择决定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虽然是一个理性的论证和决策过程,但并不是一种完全客观和价值中立的技术性工作,在实践过程中,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本质上是教育政策主体的一种利益表达与整合过程。我们知道,教育政策分配教育利益、解决教育问题,是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实现受教育资源、机会、结果等的公平分配,促进全体人的个性全面发展。因而公平、质量或效力、效率和自由始终是教育政策持续追求的公共价值。然而在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的限制中,公平、效率和自由的价值在政策过程中又是相互冲突的竞争性需求[12]。2”世纪8”年代以来,我国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在残疾人教育事业上,也是以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为重。1988年,我国颁布的第一个残疾人事业发展五年规划《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提出“以普及初等教育为重点”的政策导向,1989年的《关于发展特殊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提出了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基本方针,即“着重抓好初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强调把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切实纳入普及义务教育的工作轨道。此外,在随后颁布的规划文件中,如2””1年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年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2”1”年)》等文件中,把基本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及其巩固和提高作为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重中之重。由此可见,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上,特别是在“效率”与“公平”两种核心价值取向上,国家宏观的公共价值取向以“效率”优先,当然也兼顾“公平”,提出“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幼儿园附设特教班”,也认识到“学前教育对残疾儿童尤其重要”,并“积极开展学前教育”,指出“早期发现、早期矫治、早期教育对于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的实现,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上也发生了变化。2””1年《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指出: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要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事业,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水平要有大幅度提高;其他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要进一步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2””》年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2”1”年)》提出“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2”1”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1”-2”2”年)》提出“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2”1”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即“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2”11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提出:“建立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资助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康复教育”。我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从最初的“积极发展”到“大力发展”再到“普惠性学前教育”,展现出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上由“效率”优先,逐步发展为“效率”与“公平”并重,进而发展为目前的以“公平”为重的发展路径。
(二)不断扩大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具体表现为受教育机会权和受教育条件权[13](P17)。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设立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机会成为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1988年的《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和1989年的《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由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的学前班、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普通幼儿园举办的残疾儿童学前班作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并依靠家庭的配合,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智力开发和功能训练。199”年《残疾人保障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特殊教育机构的学前班、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家庭,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1994年《残疾人教育条例》第十条进一步明确规定:“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通过下列机构实施:(1)残疾幼儿教育机构;(2)普通幼儿教育机构;(3)残疾儿童福利机构;(4)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通小学的学前班和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班。残疾儿童家庭应当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199》年《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199》-2”””年)》指出:要实现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有较大发展,应采取“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和普通小学附设的学前班积极招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并根据需要开设残疾儿童班;特教学校、儿童福利院开设学前班,与家庭相结合,开展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早期康复”的措施。这些政策文本出台与实施,使得残疾儿童依法获得学前教育机会,并且有权请求国家提供受教育条件并保证其平等利用这些条件,在其利用这些条件有困难时,有请求政府给予资助和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