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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评互评有助于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但对“基础”课程改进教学方式存在憧憬与期待。“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在回答“作为试点班级的任课教师,您认为本次改革试点对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有推动作用吗?如果有,体现在哪些方面?”这一问题时,有13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持肯定态度,认为自评互评考核方式的拟定和设计对于提升“基础”课程课堂教学质量发挥明显的积极作用,它不仅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而且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以及遵守校院规章制度等。除此之外,依托自评互评,能够有效推动“基础”课程任课教师有针对性地结合行课学生客观实际和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来设计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进而使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均取得较大改善。但是,一段时间以来,“基础”课程任课教师习惯于按照教材章、节、目内容进行循规蹈矩的逐条讲解,我们认为这种按照教材篇章顺序进行传统讲授的教学方式略显僵化、生硬,明显与自评互评考核方式的改革导向不符,它不能够解决教学知识要点多、教学计划课时少、教学内容简单重复、教学效果质量差等突出问题。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13位任课教师对“基础”课程改进现有教学方式、方法存在憧憬与期待。
(二)自评互评有助于测评学生基本素质
但对“基础”课程现行考核方式存在抱怨与不满。“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在回答“您认为本次试点改革中有哪些值得肯定或不足的地方?”这一问题时,10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认为,自评互评考核方式体现了测评公正、机会平等、团结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内容和基本要求,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认知、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初步做到了综合测评学生的课程理论知识习得与理论素养、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但是,有3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对个别学院自评互评考核方式管理过程的松散化和随意性、成绩测评的简单化和趋同性等问题存在不满情绪,对校、院关于自评互评考核方式所配套进行的课程平时成绩改革导致课程平时考核繁琐化、量化课程作业导致作业质量贬值化等问题存在抵触情绪。调研发现,13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认为通过相关政策来规范自评互评管理,强化平时课程考核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如何使“基础”课程考核方式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使刚性约束与柔性管理相结合,在克服以往考核方式存在“重智轻德”、“高分低能”等弊端的基础上,真正达到“释压减负”、“知行合一”,既取得教学质的提高也获得考核量的平衡还迫切需要全面的统筹规划。
(三)自评互评有助于“两支队伍”融合
但对构建稳定、持久的长效机制存在疑问与忧虑。“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在回答“您认为怎样能更好地实现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和学工队伍的融合?”这一问题时,13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认为,自评互评考核方式使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与学工队伍长期存在的“人为分裂”或“二元对立”等错误思想倾向有所遏制,有利于“两支队伍”的亲密合作。依托自评互评,“基础”课程任课教师主动与任课学院学工部门负责人联系,全面了解对口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熟悉行课学生专业的发展前景和毕业的就业现状;同时,学工部门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副书记、书记)率队深入课堂随机听课,既了解任课教师的授课特点,观察行课学生的学习状态,也使没有上过“基础”课的学工部门教师较好地熟悉“基础”课程教材内容。通过课前交流、课后反馈,任课教师和学工部门负责人建立了较之以往更为宽泛的接触和更为紧密的联系,使“两支队伍”能够群策群力、协同分析本院学生在课程学习和日常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但是,一套稳定、持久的长效机制并没有构建起来,“两支队伍”融合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二、调查现状分析
当前,我校“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建设和改革现状呈现出稳中有进的良好发展态势,但是,成绩与问题依然并存。我们既要清晰看到“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对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明确立德树人教育任务的推动作用,对促使校、院人才培养体系科学化、完整化的助推作用,也要深刻认识“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所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尤其是其所面临的合法性危机问题。结合调研情况,我们认为只有选择正视现存问题,善于在不断试错中校正偏差,辩证、客观、公正地看待“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建设和改革现状,才是推进我校思想道德教育改革和“基础”课程教学改革、考核方式改革的必由之路。
(一)自评互评意义尚需突出强调
“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并不是单纯地为了考,而是多侧面、多视角地考量每个学生的教育自主性、参与自觉性、表达自如性,甚至管理自治性。它既是一次常规的课堂教学,又是一次不同寻常的课程学习;它既是一次规范的过程考核,又是一次与众不同的随堂考试。因此,“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副书记等学工系统负责人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提高自评互评考核方式在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改革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中的比重和分量,提升学生对“基础”课程的心理认知和情感认同,真正让当代大学生做到自我教育的主动性与课程考核严肃性的有机结合,使学生在愉悦接纳“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过程中,达到受教育、长才干,锻炼自我、完善自我的作用。
(二)自评互评指标尚需删繁就简
在具体实施自评互评考核过程中,学院制定了涵盖明德与守法两大汇报板块的学生课外思想道德培养与综合表现评价体系,要求学生必须在不低于5分钟的时间段内至少汇报6方面内容:(1)在成都大学的自我定位与本期发展情况;(2)人生理想及自我实现的准备;(3)身心和谐发展情况;(4)学习目标与达成情况;(5)日常生活道德践行情况;(6)个人法治、规则意识及遵守情况。它内在地要求学生具有较高的概括能力和良好的表达能力,旨在促使学生较为全面地去反思自我、认知自己。然而,不少班级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根本来不及汇报完上述内容,这就带来了汇报者汇报时蜻蜓点水、草率应付,点评者打分时无从下手、盲目给分的问题。我们认为学院还迫切需要根据具体院情进一步整合测评体系中的指标内容和具体维度,以利于学生汇报时特色鲜明、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学生点评时有的放矢、切中要害、评分客观。
(三)自评互评过程尚需规范管理
13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认为学生参与“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的态度是积极的,考前准备也是认真、充分的。但是,教师们认为学生在参与自评互评考核过程中仍旧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一些学生在自评汇报时嬉笑怒骂、嬉皮笑脸,主题不明确,重点不突出,观点不集中,假话、大话、空话、套话、废话较多;一些互评学生在听讲时心不在焉、心神不定,有的环顾左右而言它,有的充耳不闻,甚至有个别学生耍手机、看小说、睡觉等。还有一些学生在提问时乐于提一些与测评内容无关的哗众取宠话题,甚至说一些带有人身攻击性质的激进言语,还有个别学生在自己汇报完以后对其他同学汇报不上心,存在故意迟到甚至旷课缺席现象。这就迫切需要进一步规范自评互评考核过程,形成一套严格管理和严肃纪律的自评互评考评制度,营造一种相对严肃、紧张、活泼的测评氛围。
(四)自评互评配套尚需丰富完善
13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认为自评互评考核方式的现行做法具有率先垂范的作用。但是,13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强烈呼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不能够解决学生成长成才中的所有问题,“基础”课程不能包打天下。同时,自评互评考核方式的介入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其功能和价值同样不能无限拔高,仅仅依托自评互评考核方式来深化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改革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还是势单力薄的。13位“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认为:在课程平时考核方面,要适度增加一些小测验,以重点考核学生对重大现实问题、敏感问题或者热点问题的分析和认识能力;在随堂考试方面,要尽可能地设置一些开放式的、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回答的问题;另外还需要配套进行“基础”课程网络化教辅、计算机考试等措施来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三、对策与措施建议
基于调研情况分析,上述问题的形成既有远因又有近因,既有内因又有外因。总结起来大体有以下几点:一是“基础”课程任课教师队伍的内涵建设力度不够导致了课程的含金量不高;二是“基础”课程教学方式的创新性不强导致了课程的吸引力不强;三是“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的约束性不硬导致了课程的严肃性不够。基于此,我们认为“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至少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统筹兼顾,以利于推进“基础”课程自评互评考核方式建设和改革的科学化发展:
(一)培养专家型人师
古语说:“经师易得,人师难求。”“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要在自身专业素质、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等内涵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也就是说,要打造一支自身素质硬、理论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高素质、高学历、高职称专家型“基础”课程任课教师队伍。那么,如何把现有的“基础”课程“经师”培养成专家型“人师”呢?我们认为校、院有关部门除了加大力度外部引进优秀人才以外,更要注重内部培养,加大师资培训支持力度。要给予“基础”课程任课教师更多的课程观摩、学术交流、社会实践、参观考察的机会,定期组织省内外思想政治教育同行开展以交流经验为主的教学研讨,定期组织“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参加新课程标准、新修订教材、新媒体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还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当代大学生的专业知识、个性特点、价值取向……以利于“基础”课程任课教师更新现有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教学手段,夯实专业技能基础,完善教师道德人格,进而有效驾驭自评互评考核方式改革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和新要求。
(二)倡导网络化教辅
古语说:“凡益之道,与时皆行。”在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的今天,“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要善于做与时俱进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因为,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表明,当代大学生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单纯以课堂讲授为主的“灌输式”、“填鸭式”教学方法普遍满意度较低,更是不满足于网络教学资源的匮乏,他们大都欢迎课堂讨论、分组讨论、小组辩论、网络教辅等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双主体”教学形式。鉴于此,“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在教育内容与教学方法方面虽然进行了不懈的艰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网络缺失的教学方式并没有从根本上取得理想的预期教学效果。我们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面对当代“90后”大学生“无时不网、无处不网”的现实状况,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不足严重制约了师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因此,“基础”课程任课教师不仅要在常规授课方面下功夫,广泛开展专题教学、案例教学、视频教学等,还要充分利用好网络教学平台等新媒体,主动走进学生的网络生活,借助网络化教辅扩展自评互评的边界和功能。
一、高职学生学习《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课的基础和心理特征
(1)基础薄弱、社会认知能力较低。高职学生开学的第一个学期就要学习基础课,而在此之前的高中阶段,学生对相关课程的学习仅限于应付考试,所以学生对什么是思想道德、什么是法律,为什么要学习这些内容,还是模糊不清的,或者说是似懂非懂的。所以,高职学生在学习该课程时基础几乎是零,如何在他们进入大学门槛时指导他们塑造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树立的理想、信念,认识法治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了。(2)学生对该课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如同中学时期的音乐、美术等课程一样,高职学生一进校就进行了专业选择,凡是与本专业无关的课程一概视为副课,一般不被学生重视,因而上《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时睡觉、玩手机、看小说、听音乐甚至谈笑风生的比比皆是。学生没能意识到该课程是一门提升自身修养的、能帮助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树立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一门修身课。所以,老师就要多动脑筋,从多种途径纠正学生认识上的偏差,提高学生对该课程的重视和兴趣,从培养优良学风上着手,帮助学生修身、守法,将学生培养成有德有道的人、培养成遵纪守法的人、培养成德智体美全民发展的合格公民。(3)学生主动学习该课程的动力不足。由于主观认识上的偏差,学生对基础课重视不够,所以课余时间根本没有主动学习和钻研的动力;客观上辅导员和专业老师、就业指导老师等都强调高职院校培养的是高技能型专业人才,因而学生误以为只需要学习好专业知识,其他课程学与不学无关紧要,以致在基础课的学习上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二、案例教学法的优点及运用
(1)案例教学法的优点。一是案例教学法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和启发性。社会生活中已经发生的真实案例大多发生在学生家乡周边乡镇、城市街道或者校园内外,贴近学生、贴近群众、贴近社区,与老百姓的生活、与社会道德风尚密切相关,甚至有些案例就是在校大学生所为。由于刚进大学的高职生,思想基础薄弱,社会认知能力较低,利用真实、客观存在的事例来启发、教育他们,能够最大限度激发他们分析问题的积极性、好奇心,并通过这些案例发生、发展的经过及产生的后果让学生深入思考、集体探讨、启迪智慧、训练能力,达到利用故事情节教育、感染、激励学生,把惩恶扬善、宽以待人、勤劳勇敢、自强不息、团结和平等中华民族的伟大民族精神寓于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中去,既能使他们轻松掌握课程内容又能回避本课程天然的枯燥乏味性,达到寓教于学、融趣味性和说理性相统一的效果。二是案例教学法生动具体、易于接受。根据高职学生不重视基础课的客观事实,教师将精心挑选的案例运用多媒体课件、网络链接、QQ群等形式将案情及待探讨的任务形象生动地展示在学生面前,可以很大程度上吸引他们的眼球、引起他们的共鸣,从而让学生能够在不经意中接受思想上的教育和情感上的洗礼。通过试验,学生对该课程的认识发生了质的变化,基础课不再是不受欢迎的单纯的政治课了。三是案例教学法顺应了高职教学改革的潮流。高职教学改革提倡任务驱动、项目教学法等新的教育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只需要老师通过多媒体课件展示案情、给出任务,其余的时间交给学生去思考、讨论、总结,最后教师进行点评,这种教学方法,一反过去那种教师满堂灌、学生讨厌学的常态,大大减轻了教师的负担,活跃了课堂气氛,也顺应了高职教学改革的潮流。(2)案例教学法在高职基础课中的运用。一是利用正面案例激励、鼓舞和引导学生,培养学生优良的品格和坚强的意志。高校基础课分为两部分: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前一部分的案例教学主要是如何利用案例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道德观,使他们真正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在某种意义上,“基础”课其实是一门人生哲理课,是通过教学启发学生对关于人生的诸多思考,以解决学生如何做人、怎样做人、做什么样的人等基本问题。针对这一部分的教学,我们主要采用正面的典型人物、事迹、经典的名人名言等来激励、感染学生,如:“塑造当代大学生的崭新形象”这一部分,我们把年轻时的一句座右铭“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加以引用,并同时适当补充一些任总理期间的气死西方人的经典语录及外国元首对的高度评价,如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说:“中国如果没有就可能不会燃起革命之火;如果没有,就会烧成灰烬。”以此来激励我们当代大学生要像那样热爱祖国,将爱国主义放在高职学生德育教育的首位。二是利用反面案例来警示学生,强化学生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利用反面案例来警示学生,让他们知道什么事情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情是不能做的。不能做的事情如果做了,应该怎样补救 、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如利用“熊猫烧香”案例来警戒那些自作聪明的大学生,不要利用高等教育这个平台学到的专业知识来危害国家和社会,否则会葬送自己一生的幸福。利用云南大学马加爵故意杀人、西安音乐学院药家鑫交通肇事后又故意杀人的行为来警示学生,漠视他人的生命和权利的人,自己的生命和权利必然会被剥夺和限制。让学生通过这些反面案例时刻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检查和反思,明确自己的追求和不足,进而树立科学理想,明确人生航向,不断砺志、砺言和砺行,走健康和谐的成才之路。三是案例的选取应该具有代表性、体现时代性、突出思想性和政治性。两节课的时间稍纵即逝,在选取案例时一定要将本堂课的教学知识点都能够通过案例体现出来,因此案例的典型性即代表性显得非常重要。第一节课将案例进行展示,并根据本次课的知识点设计问题让学生思考、讨论,第二节课让学生讨论分析后教师进行点评,结合知识点将要掌握的内容一一讲解,所以案例不能过多,否则时间不够,也不能体现重要的理论要求;90后的学生接受的都是崭新的学习理念,老生常谈的东西对他们吸引不大,所以在理论联系实际的问题上一定要体现时代性,能够紧扣时代主题,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如高新技术领域的职业道德和犯罪问题、高速运转的机器和交通运输工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风险的防范及责任问题、市场竞争机制下公平与不公平的道德和法治较量等等,着重从思想和政治的高度来分析和把握,例如2011年2月利比亚大撤离事件,极大地反映了中国的强大及中国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历时27天,穿越9000公里,海陆空多管齐下,紧急撤退35860名中国同胞,创造了世界外交史上的奇迹。所谓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战斗力等等,纸上谈兵的说教,是何等的苍白无力!一次撤退,却能让老百姓什么都懂了。从这次利比亚撤离事件中,我们感受到了祖国的强大和对人民的关怀,生在这样一个国度,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爱我们的祖国?在讲解案例时,语言上的抑扬顿挫,措辞上的神采飞扬,最大限度地从思想上和政治上体现基础课的教学目的。四是注重运用“活”的案例,身教重于言教。教师每天上课时的言传身教就是最好的“案例”,思政课教师一定要做好学生的表率,做一个师德标兵。给学生树立一个个道德典范,从不浪费一支粉笔、不乱丢一根烟头、不讲一句脏话做起,言行举止文明、优雅、沉稳、理性;学法、用法、做法治社会的领路人。
总之,基础课的教学方法有很多,我们因材施教,以案例教学法为导向,综合运用其他多种教学方法,打造思政教学新思路,强化思政教学新理念,力争把高职学生培养成国家和社会需要的综合性、高素质、强技能型专业人才。
2006年8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下简称为《基础课程》)在全国的高校开设。这门课程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过去《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的基础上整合创新而成的一门崭新课程。这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2007年版在2006版的基础上做了些调整、加入了新的内容。它的改革不断地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对于我们青年教师而言,更是感到自己肩上的担子很重。至今,《基础》课程的教学已经进行了两个轮回。在两年多的教学实践中,我不断地进行教学改革和实践摸索,受到了学生的欢迎和认同。
一、传统的“两课”教学模式
各高校实行“98方案”时,《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是“两课”中思想品德课程的重要课程。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育效果、增强课程的实效性成为当务之急。但是,这些课程的教学尚未走出“课时多、费力大、学生不重视”的困境,直接影响了其教学效果。教学模式比较陈旧是这种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长期以来,在我国大部分学校中,占统治地位的教学模式就是由“教师讲、学生听,教师讲、学生抄”的单一的授课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往往是“满堂灌”、照本宣科,即教师上课时只顾自己讲而不管学生听不听,对考试则以知识考核为目标,这就会引导学生去死记硬背、去应付考试,从而形成了“上课讲知识、考试考知识、靠完忘知识”的局面。这种教学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教师发挥主导作用,便于教师传授知识及课堂教学的组织;但它的缺点也是显而已见的,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自始至终处于受灌输的被动接受地位,其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难以充分发挥出来,学生学习方法机械、呆板,不利于学生的创新能力的形成及综合素质的发展。要彻底改变《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些课程教学的困境,就应该改变陈旧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改革传统单一的教学模式。
二、在教学实践环节中革新
在两年的教学实践中,我不断地努力做好革新工作,旨在培养学生能力,提高教学质量,让学生喜欢这门课。在教学实际中,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革新教学内容
(1)提问与思考结合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高涨的社会背景下,如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这是《基础》课程教学面临和亟待解决的难题。尤其是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听起来比较空洞,要想办法将这些层次比较高的问题转化成学生容易感受的内容,这就需要从一些不起眼的小处着手,才能较好地解决问题。爱因斯坦曾说过:“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我在教学实践不回避现实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时给学生提供最新、最真实的信息。从多种途径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及思想状况,在讲授课程内容时,针对学生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实际问题等,提出有启发性和科学性的问题,启发学生思考。鼓励学生突破思维定势,发挥学生的个性思维,重视学生的回答,向学生展示各种不同的观点、看法。这种方法的使用,让学生们明白了《基础》课程不是空洞乏味的说教,而是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课程;同时也使教学充满活力、充满趣味,师生和谐、互动、融洽,真正达到了“易学,乐学”的目的。
(2)理论与实际结合
理论联系实际是《基础》课程教学必须遵循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理论来源于丰富的实际,又反过来指导活生生的实际。我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遇到的种种问题,运用理论来分析问题;又运用实际生活中已经发生的典型案例、事例来进行分析,给予科学、合理而又具有说服力的回答和解释,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的理解。这样,既对学生进行了系统的理论教育,又让学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体会到不断提高自己的修养就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在道德实践中去体会人生的真谛和价值。
2.革新教学形式
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我除了进行教学内容的革新外,还尽量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以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1)渗入历史知识
教学过程中,我结合自己所学专业,在讲授课程内容的同时,加入相关的历史背景及历史故事。这样,既让学生对中国历史和社会现实有一定的了解,又加深了他们对所学政治理论的理解,提高了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在讲述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时,适当地添加中国近代史的内容,让学生从历史的角度来了解爱国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2)搞好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是一种启发式和讨论式的教学方式。它以具体的典型案例为主要线索,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主体,对案例所提供的客观事实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判断和决策。这种启发式教学方法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助于学生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基础》课程教学中引入案例,是一种受学生欢迎的教学方法。我从多种途径收集案例,在教学过程中选择与讲授内容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分析这些生动的案例。学生以参与者的身份进行深入思考、细致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作为引导者,我通过及时的总结分析,并避免学生偏离主题,使学生形成正确的判断,达到案例教学的目的。
(3)参与社会实践
根据《基础》课程的不同教学内容,让学生们参与社会实践。针对《基础》课程中的“思想道德修养”部分,结合学生关心的社会生活中热点问题、实际问题,确定表演题目,让学生自编、自导、自演,形式灵活多样,可以是小品、话剧、相声等。教师的角色仅仅是点评家和观众。这种方法,不仅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自主性,锻炼口头表达能力,挖掘表演潜能,还有利于激发学生新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针对《基础》课程中的“法律基础”部分,组织学生参加法制教育活动。主要有旁听模拟法庭、旁听地方法院庭审现场等方式。现场说法,生动实际,对学生们的震撼也特别大,明白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懂得了必须自觉敬畏和服从党纪国法的约束,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做人。
(4)进行分组讨论
要使课堂讨论富有成效,必须精心设计,周密布置。讨论前,我精心选择一些具有一定思想深度、能够启发学生思考的问题作为讨论题目。在教学过程中,首先组织全班学生进行分组,然后以小组为单位根据论题由学生进行发言、讨论;在学生自由讨论期间,我不断地进行提问、点拨,把讨论引向深入,并避免学生偏离主题。对于讨论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地引导、总结,不断展开学生与学生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这种方法充分调动了学生自我探索、自我学习的主动性,有利于学生表达自己的看法、聆听别人的见解,又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
(5)运用多媒体教学
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引发了教育领域的革命性变革。搞好《基础》课程的教学,必须重视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更新改造。我主要通过制作多媒体课件、播放与课程内容相关的影视资料等方式,把课堂讲授、电化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结合起来,使学生在课堂以外有更大的启示和收获,有效地提高了学生听、看、记、想的统一,也提高了教学效果。
3.革新教学考试
社会发展离不开教育,教育效果的评估离不开考试。考试是对学习结果的测量,也是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传统的教学考试中,教师往往掌握绝对的主动权,而学生则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教师给学生多少分就是多少分,所以有“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之说。《基础》课程在教学考试方面也应有所创新。
我对《基础》课程教学考试的革新,主要是提高平时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比例,重视考查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平时成绩主要由课堂提问、布置作业、撰写小论文三部分构成。课堂提问能很好地锻炼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与逻辑思维能力;做作业能使学生掌握所学内容,巩固学习效果;要求学生结合所学理论,采用命题或自拟题目的方式,撰写小论文。我对作业和小论文认真批阅并记入平时成绩。作业发下去之后,通过批语使学生明白了自己的优点与错误,同时也加强了师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教学实践证明,这种方法是受学生欢迎的,学生的写作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综合素质也得以拓展。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收到了初步效果,得到了学生的认可,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如多媒体教学的课时分配、讨论课尺度的把握等等。针对这些问题,还需要在以后的教学实践中不断去完善,使《基础》课真正成为学生成长的基石,成为学生喜爱的一门课程。
教学方法是教师和学生为了实现共同的教学目标,完成共同的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运用多种方式与手段的总称。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学方法的恰当掌握和运用十分重要。思政课教师除了对教学内容要有深入地理解和全方位的阐述外,还需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加以灵活多样的的的教学方法,使教学过程既丰富深刻又充满趣味和吸引力,教学内容和形式也会达到相得益彰的效果。
一、当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现状
当前,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在教学中积极进行探索和改革, 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 对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 目前该门课程在教学方法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学方法陈旧
大部分教师沿袭应试教育模式,局限于课堂“灌输”形式,教学理念有待提高,教学方法亟待改进。 虽然有的教师也采用了现代化教学手段,但大多停留在文字搬家层面上,课件质量不高,不能很好发挥多媒体教学的优势。
(二)教学形式单一
传统单一的讲授教学方法, 更多的是要求学生端坐静听, 由于缺乏操作活动, 容易束缚学生手脚, 未能让学生以最大程度投入和参与教学活动, 未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学生对教师的教学缺乏兴趣, 教学互动性较差。
(三)教学过程枯燥
传统教学方法单一、被动的学习方式使课堂教学比较沉闷, 缺乏生气, 难于唤起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的积极性, 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 容易泯灭学生的求知欲。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采用多种授课方法的意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必须要直面大学生的各种困惑,发现和解决问题。在多种授课方法的教学中,通过与学生的交流,可以从中准确、快捷、方便的了解到学生的一些思想情况、道德状况、学习与生活问题,然后有的放矢地去积极引导和切实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开展多种授课方法可以克服传统教学法的不足,而且多种授课方法符合时展,贴近学生思想实际,引导和帮助大学生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使本课程确实发挥解疑释惑的作用,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方法探析
(一)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以案例为媒体,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讨论和剖析,提出各自的见解,以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启发式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中,可以利用正面案例激励、鼓舞和引导学生,培养学生优良的品格和坚强的意志;也可以利用反面案例来警示学生,强化学生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
(二)问题教学法
问题教学法即“对话式”教学,指在教学过程中以对话为教学原则,教师不断地追问学生对某个问题的解释,通过师生对话的形式,以问答、讨论等方式进行教学。在这样的环境中,能够调动学生提高、完善自己的积极性,开辟自我教育、主动学习的空间。在教与学的互动中收到教学相长的良好效果。
(三)素质拓展法
“素质拓展法”是一种形式和内容都比较特殊的学习训练方法,是通过设计独特的富有思想性、挑战性、趣味性的活动,培训人们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的学习和训练方法。
(四)多媒体视频法
多媒体视频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组织学生对事先制作好的集声、像、图、文于一体的多媒体案例,进行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进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是将传统的案例教学方法和先进的多媒体技术有机结合的新型教学方法。
(五)体验式教学法
体验式教学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内容、特点有针对性地创设各种教育情景,通过提供信息、资料、工具和情感交流等多种途径,使学生在不断的“体验”中学会避免、战胜和转化消极的情感和纠正错误认识,发展、享受和利用积极的情感与正确的认识,在师生互动的教学过程中达到认知过程和情感体验过程的有机结合统一,从而使学生获得知识、发展能力并实现教学目的的一种教学方法。
(六)情境模拟法
情境模拟教学法是集情境教学、模拟训练教学、实践教学、案例教学、参与式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的优点于一身的注重受教育者身心发展规律的能够迅速提高素质教育水平的现代化教学手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过程中情境模拟教学法具体操作流程有:设计情境、布置情境、学生进入角色、情境活动、实现教学目标、教师点评。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学生是主角。
高职思政课全体教师要不断地进行教学方法研究,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进行思考和总结,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水平。教学中要更加自觉地进行教学方法的整体设计,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得到整体优化,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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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关键在于将这种教育理念落实到教学的实处。以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多重视各自系统知识的传授,站在学生全面发展的视角研究问题不够,新教材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知识融合在一起,更加强调学生全面发展需要的知识融会贯通,要想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符合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必须确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进一步研究教学的有效途径,最大限度地挖掘学生学知识用知识的潜能,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首先应营造浓厚的“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氛围。
(一)找准切入点,适时渗透、融入“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
高校对学生的思想道德与法律教育很大程度上是道德人格、法律人格教育,是以道德与法律的系统知识为底蕴,通过引导、教育、感悟、积淀的过程,使其在思想、信念、情感等方面形成一种内在的力量,并透过其行为体现个体的道德品格与法律意识。这种内涵与素质的积淀,夯实了大学生实现人生价值的基础,搭建了全面发展的平台。将“以学生发展为本”教育理念融入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就是要强调以人为本的教育,要求课程建设要重视人之心、人之情、人之感、人之求,把知识的传授同价值观、全面发展观融合为一,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教学中,关键应将对学生发展的“关注”放在一个现实的基点上,从学生的心理、情绪、情感、欲望等基本需求出发,既了解学生个体的情感需要,也把握学生整体的心理需求,找准切入点,将高品位的道德知识与常用的法律知识传授给学生,让学生主动接受道德伦理与法律知识、感悟高尚的道德与法律精神、掌握高水准的道德价值判断标准与行为法律尺度,追求高标准的发展目标。其实,大学生的心理需要、情感需求、对发展需求的关注恰恰是思想道德与法律教育不可错过的切入点,找准每个切入点后,采用访谈、交流、研讨、辩论、讲演等途径,给学生创造更多锻炼的机会,营造“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教学氛围,本着为学生发展服务的思路,适时进行思想道德与法律教育,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情感相容,创设“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最佳教学情境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要追求良好的教学效果,离不开情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只有融入情感因素,才能创设有利于学生发展的最佳教学情境,因为情感是促进学生的自觉接受、激励学生积极活动,提高学生的行为效率的启动因素,情感不仅能激发学生的热情、好奇心、惊异感、美感、亲和力、想象力与创造力,而且对学生发展起着一种无形“助推器”作用。国家教育方针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目标,都要求教学应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就是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在遵循“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应更加关注教育对象的情感需求,每个教学环节都要为学生提供情感交流、挖掘发展潜能的空间。当然,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课堂上,创设情感相容的最佳教学情境,无疑对教师提出了更高水准的要求,教师不仅要有真实情感的投入,增强自身的亲和力,同时,还要注意激发学生的情感,产生良好的互动效应,使学生主动亲近道德理论与法律知识、欣赏高尚的道德行为与自觉的守法行为。一般来说,教师的情感投入必须从三个方面入手:
1.教师自身要有饱满的热情、健康的情感、良好的道德与守法形象。这是情感投入的前提,教师的心教、身教、传情是创设最佳教学情境的先决条件。
2.方法纯熟。教学中,教师采用各种方法、手段,激发、协调学生情感时,喜怒哀乐的情感运用必须得心应手,要巧妙地营造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律意识强化的情感氛围,创设出各种情趣盎然,淋漓尽致表现情感的教学情景,使师生同步进入情境,引导学生进行道德与法律评判。
3.教师应适时实现情感的渗透、迁移。将积极向上的情感及时、恰当、巧妙地融入到教学中,用自己良好的情绪感染学生,与学生进行自由、平等、真挚的情感交流,尽可能多地了解学生的精神需求,学会感动、启发、诱导学生,用真实情感驾设师生心灵之间的桥梁,用高水准的道德理念激励、震撼心灵,使学生在深层次情感体验的基础上,自主思维,融会贯通,并将真、善、美的道德判断与法律意识推到更高的水平。
(三)把握学生心理,营造“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和谐氛围
由于现代的大学生多数为独生子女,家境、受教育环境、成长经历、学习基础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自我认知、自立能力、适应能力、调整自我能力的水准不一,在学习、交往、婚恋、择业、价值取向等方面常常会出现认知偏差,在成长与发展中产生一系列的心理问题。特别是在学习上,中学阶段一路领先、一帆风顺的较多,在大学一旦遇到困难与挫折,就会引起心理焦虑;在人际交往中,受长期应试教育的影响,多数学生较为封闭,交往能力有限,容易产生闭锁、焦虑、嫉妒、孤独等心理失衡现象;在恋爱与性心理方面,大多数学生性发育成熟,但是性教育滞后、性知识贫乏,对异性的神秘、恐惧、渴望等心理交织在一起,常常伴有自卑、失落、懊丧、嫉妒、猜疑、抑郁等程度不一的心理问题与障碍,容易在情感上困惑,甚至会采取一些过激行为,特别是那些受经济、学习、情感困扰较严重的学生,如不及时引导、教育,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在所难免。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师,应将营造和谐氛围作为职责之一,用这样的教学氛围凝聚学生,教书育人,才能避免学生陷入道德评价的偏差,防止行为的违法,保证学生的发展不脱离正确的轨道,使学生得到全面的发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改革的途径探讨
(一)知识传授“以学生发展为本”,提升大学生的理论素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不仅包括道德伦理、法律知识的传授,而且涉及学生发展所必需的人文知识,在教学中应从道德的渊源与本质、法律的内涵与作用入手,讲授个体“自然人”到“社会人”发展过程中已被公认的道德伦理、法律知识,以促进学生道德与法律知识的积累,提升大学生的道德理论、法律文化素养。同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以学生的发展需求为基点,从学生的心理需要、情感需求出发,传授与伦理道德、法学相关的政治学、心理学、美学、社会学等人文知识,使学生对道德伦理、法律知识有一定的理性认知,明确“德者,得也”, 从知、从心、从行,内得于己,外施于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学法懂法用法,做合格的公民。让学生在学习、生活实践中通过直观、直觉的体悟,理性的思维、想象,了解、掌握社会与身边道德生活中的常规惯例、原则、规范要求,提升法律意识,自觉地构筑学生个体的、内在的道德与法律知识体系,提升理论素养,形成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念,增长道德智慧,讲究道德良心,履行道德义务,升华人生价值坐标,增强自我调控能力,不断地进行自我打造、自我陶冶,内化过硬的道德与法律素质,尽快进入知行统一的境界,使道德与法律素质的培养与全面发展有机结合。
(二)教学手段选择“以学生发展为本”,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
经济全球化和高新技术大发展对人的研究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应从社会需求、学生发展出发,选择有效的教学手段、方式,注重学生的分析能力、辨别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本课程的教学应做到“有备而战”,应在开课之初做一些调查,掌握学生对道德理论与法律知识的认知水平、各种能力状况,梳理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学生查找资料,课后研读,并选择一些焦点问题,有目的地组织学生探讨,将研讨会、辩论会、个案分析、讲演会、模拟法庭、职业论坛、毕业设计、求职面试模拟等多种方式融入课堂,为学生创造研究问题的平台。同时,指导学生走进图书馆,进入网络,融入社会,进行调查研究,学会数据统计与分析,使学生在占有“第一手”材料的情况下,对社会中存在的伦理道德、法律问题进行理性的思辨,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研讨问题,为学生创造探究问题的空间,让学生自己分析、辨别后得出有价值的结论,促使学生迸发出创新性解决问题的“火花”,提高研究能力。
(三)为学生发展服务,进一步完善创新教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学生进行的思想道德、法律教育,必须本着“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一方面帮助学生提升修养与守法的“自致”水平,同时还要注重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进一步完善创新教育,这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因为,当今社会是创造性的社会,只有创造才是社会资源丰富的源泉。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发达的不竭动力。”在竞争激烈的时代,客观上要求人们必须进行创新,就是说个人要就业、要发展、要获得财富、要得到别人的尊重、要实现自身的价值,都必须具有创造力,这是时代对人们提出的特殊要求,大学生要在未来社会挑大梁,就必须具有相当的创造能力,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不能停留在只传授知识和对过去经验的总结上,而应克服以往教学中主、客体“固定定位”带来的偏差,整个教学过程都应尊重学生的发展要求,想尽办法调动学生创新思维的主动性与积极性,鼓励学生参与创新立项,参加教师的科研活动,有计划、有目的地帮助学生挖掘其创新潜能,保证学生的创造力在课堂上与实践中均能得到相应训练、体现、提升,创新教育机制得到完善。
(四)以礼仪规范教育为载体,注重大学生的道德形象教育
大学生的发展不仅要有内涵,还要外塑道德形象。因为,个体的外在道德形象是一个人的“德行”在公众面前的一种展示,是个体内在道德素质的外在表现,是个体自我德性的涵养、德行的整合、品性的磨炼,是多层面道德人格因素的外露,是深邃的内涵通过具体行为在道德实践中的表现,是一个人顺利发展必须具备的素质条件之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要帮助学生将内涵的道德素质,在发展中的每个环节都充分地表现出来,我们选择的载体是礼仪规范教育,以学生发展的心理需求、人格的尊重需求作为切入点,对学生进行礼仪规范教育,让学生在多彩的生活中将体现礼仪的礼貌、礼节融为一体,通过一言一行,传递自身个体道德形象的信息。要教会学生在言谈举止中学会“施礼于人”,如待人要主动、热情、诚恳、经常使用礼貌性语言、做事情符合大学生身份等,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举止文明、庄重大方、循礼守节、气宇轩昂的风度,正是“腹有诗书气自华”。总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应力争促使学生在敬人之中,在行礼之下,追求“德高望重”,塑造自己良好的道德形象。
在大学生的实际学习中,“基础”课主要采用哪种方式进行考核?取得的效果如何呢?笔者主要从大学生的实践课程中进行探讨和问题的发现。1.学生成绩评估方式简单化,主观性强,不能反映实际问题在对大学生成绩的评估中,主要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日常生活中的检查、学生课堂学习的考评,另外一种是学期末的检查,学期末的检查主要是利用试卷对平时课堂中学习的知识点以纸质方式进行考核。对于第一种考查方式而言,在日常生活中对学生进行随时检查可以在学习上对学生起到约束作用,但时间一长学生就会产生厌烦心理,对考评的结果都不以为然。对于第二种考试的方法进行成果的检验,虽然能反映学生本学期的学习情况,但是会造成结果的不准确性。比如有的同学平时上课从来不来,依靠最后的考试来衡量学生的成绩,就会让学生产生造假行为,仅仅在考试的几十分钟内照抄其他同学的答案使自己的成绩提高。这两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对学生都存在主观的随意性。2.现在的考评方法十分僵硬,无法督导学生的学习与思想水平的进步笔者曾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大学生开展了问卷调查,就“你理想中的思想品德教育”展开,经过调查得知,学生对目前的考评方法不认同,认为这门课程与思想道德修养、法律素质没有必然的联系,学生在平时与期末的考评中只是为了成绩而进行的,大多数的学生都采用“考试前突袭”“考试中照抄”等方式达到“考试后满足”的状态。更使教师们担心的是考评的方法经久未变,学生已经得到考取高分的技巧,新老学生之间相互交流传授。例如,在开学时学长们已经将高分的“技巧”教给学弟学妹们,使得考评的方法漏洞百出,学生学习的激情没有,更不用去谈完成“基础”课“陶冶精神世界、关注灵魂塑造、培养健康人格”的课程使命了。3.如今的考评方法缺乏目的与指导“基础”课这门课程进行的目的是什么?这个问题被许多的教师忽略了,教师只是按照教学大纲进行知识点的讲述,从来不进行有目的的分析。笔者认为“基础”课考评的主要目是:对学生的道德修养、思想状况、法律意识进行有机的结合,让知识实现全方面的客观评价,督导学生充分的发挥自身的优势、弥补学生自身的不足。教师在进行课程考核的时候,仅仅对学生的考评进行形式的考评,做做样子。同样“基础”课考查的思想是什么?这个问题也容易被教师们所忽略。国家开展这门课程的主要目的是:“引导大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和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在目前的考评方式中,我们很难看出在哪些方面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思想。总而言之,“基础”课与其他课程相比较,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不仅要对知识点得到领悟,还要全面地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与法律意识。因此,我们应该实实在在地建立一整套科学可行的考评方式,而不是局限于一点进行考评。
二、“基础”课成绩考评体系的构建
1.考评主体多元化主要就是将传统的教师独自进行考评转化为多人参与的考评方式。因此门课程开展的目的在于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法律意识进行考察,那么在进行考评的过程中,就不应该让任课教师独自的进行考评,应该让学生、班主任、辅导员和其他任课教师都参与进来。考评的多元化其实就是让更多的发言人对学生的日常生活中的表现进行详细的评价,保证评估的准确性。在考评多样化的评估下,学生的日常生活的言行举止都被纳入考评的范围中,对学生日常的生活习性进行约束,引导学生全方位的发展自己。2.考评方式多样化考评方式的多样性,主要指的是对学生的考评实现多种形式的考核。在学生之间存在着很多的差异,有的学生活泼好动,有的学生沉默寡言,不同专业进行学习的体系也不尽相同,文科生与理科生的起点不一致,文科生掌握的知识点可能更细微化,准确化。这样进行分析的话,在大学中,不同专业,甚至同一专业不同班级,同一班级不同个体间都存在着差异。“基础”课与其他课程的主要区别就是着重于思想道德的实际。在一定的标准上很难达成一致。比如,如果一个学生在课外经常的帮助他人,但是不喜欢学习书本知识,成绩也不理想,如何对此学生进行评价呢?在成绩的考评上你能说此学生思想道德不合格吗?在考评上采取定性的考评对学生的成长发展十分的不利,考评的结果必须从多层次多方面进行计算。课堂知识检查,可以采取课堂实时的检测,教师可以在课堂知识进展完成后,在课堂上出一些小题,对学生的课堂知识进行考评;可以对学生的上课情况进行考勤,作为平时成绩;可以在课外对学生的社会表现作为评判依据,可以让主管学生的辅导员进行日常活动中学生的表现做评判标准。只有充分得将这些整合起来,才能实际地发挥考评的价值。3.考评标准严格化考评标准严格化,就是在开展成绩考评时,对评分的标准做严格正确的规定,防止分数评定的不准确性,影响学生之间的关系。考评的方式在考评的体系中要严格的进行,由于考评的不统一性,即使保证考评方式准确,在结果上依然会存在很大程度的差错。对于学生而言,这样的考评方法会相当地不公平,长时间的不标准、不公平就会让学生产生厌学心理,学生认为“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得好与学得差一个样”。其实主要的问题在于教师对评判标准不能严格执行,对考评结果不能引起足够重视。考评结果的严格性主要表现为:把评判的标准向学生公布,让学生做到心中有底,让学生明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素养的重要性。只有制定严格的管理,评估才能正常的进展下去,“基础”课才能取得相应的教学成效。4.评判结果多样化评判结果多样性主要是将传统的评判方式打破,将之前的“优秀”“良好”“中等”“及格”的评判方式进行创新,实现多样化的评判结果。之前的评判标准无法让学生明白自身的不足,对于评判结果处于模糊的状态,无法正确的为学生指明今后的学习方向。鉴于传统评价方式的缺陷,笔者认为评判应该从这几个方面着手:精神面貌、道德修养、法律意识进行展开。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11C-
0076-02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的意义
(一)贯彻党的十精神关于大力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党的十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作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并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相并列,形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布局。2013年,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根据中央关于推动党的十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部署,了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贯彻党的十精神教学建议》的通知,该通知强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应结合每门课程的内容和特点,深入领会党的十精神,把十中的一些新的观点和内容融入到教学中来。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普通本科院校开设的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其中一门,主要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等。在此基础上,充实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的内容,加强对大学生进行生态文明教育,发挥高校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贯彻党的十八精神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二)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当代大学生不仅要有广博的知识,健康的体魄,还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提高道德素养。而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新成果,它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可以说,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主要形式之一,是一种崭新的人类社会文明观,是一种具有普世价值的人类公德,代表着人类文明发展的新方向。因此,具有较高的生态伦理道德素养,是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中不可或缺的内容,是当代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高校德育主阵地之一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必须加强对学生进行生态文明教育。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潜在的生态文明教育资源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主要内容包括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人生观世界观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就业观婚恋观教育、法律教育等,生态文明教育虽然没有开设专门的章节,但在很多内容中都有所渗透。例如,在爱国主义教育章节中,教材提到,爱国主义首要的基本要求是热爱自己祖国的大好河山,我们要建设美丽的家园,实现山清水秀,就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注意保护好生态环境。在第三章第三节人生环境的内容中,也谈到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观点,论述了人和自然的依存关系,要求人们善待自然,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这些都是生态文明教育的核心内容。特别是第五章“社会公共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指出了社会公德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人与自然的关系层面上,社会公德主要体现为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等。在第五章的“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这一内容中,还以很大的篇幅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让学生认识到自觉保护环境,形成良好的环保意识,不仅是当今全世界的公共道德要求,也是国家法律的要求,这样可以使学生更科学理性地看待生态文明建设。可见,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现有的教材内容中,潜在着不少生态文明教育的资源,在教学的过程中,应积极开发利用这些教育资源,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生态文明教育。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的举措
如上所述,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是贯彻党的十精神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也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适应时代的必然要求,对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现有的教材内容中,也潜在着许多生态文明教育的资源。针对如何根据本课程的学科特点,开发和利用潜在的生态文明教育资源,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生态文明教育的实效性,笔者建议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过程中加强对学生进行生态道德教、生态法律法规教育,还要开展灵活多样的生态文明实践教学活动,以提高生态文明教育的效率。
(一)加强对学生进行生态道德教育
要加强对大学生进行生态文明教育,关键是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生态道德教育。生态道德是一种全新的人类道德,它是人类在开发和利用自然的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反映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生态道德观对大学生的生态文明观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理论教学过程中,要帮助学生理顺道德、社会主义道德、生态道德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教育学生学会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树立整体主义的价值取向。反对个人主义价值倾向。这种生态价值观与生态伦理,其实是与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相一致的,是集体主义、国际主义原则的拓展。只有在理论上让学生对生态道德有一个充分的认识,才能树立生态道德观。
(二)加强对学生进行生态法律法规教育
生态文明教育不仅要对大学生进行生态道德教育,帮助大学生自觉遵守保护环境、尊重生命、善待自然、合理消费等生态道德规范,而且还要对学生进行生态法律教育。法律与道德从某种意义来说,都是一种行为规范,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道德强调的是“应该与不应该”,而法律则是带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规定着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现有的教材内容中,有很多法律的知识,但涉及到环境法律法规的知识却比较少,只有在第五章第三节中讲到“公共领域中的法律规范”时,才比较详细地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第七、八章的法律教育中,也很少有系统的环境法律法规教育内容。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根据本课程的特点,挖掘现有的环境法律法规资源,进行适当补充,对学生进行环境法律法规教育。我国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就开始重视对资源环境领域进行立法活动,并逐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在教学过程中,可适当增加这些环境法律法规教育的内容,让学生对生态法律有一个系统的认识,这对培养大学生的生态法律素质,提高大学生的生态保护意识有着积极的作用。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以多种形式开展生态文明教育
理论教学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获得生态文明的一些知识,包括生态道德观、生态法律法规等,通过理论教学,可以让学生构建一个比较系统的、科学的生态文明认知。生态文明教育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一样,都要经过知、情、意、行等几个环节,所以,除了理论课教学之外,还应加强对学生进行生态文明的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有助于大学生对生态文明建设有一个更全面的认识,有助于大学生生态文明行为的养成。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总课时中,有四分之一的实践课时,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采取课内实践和课外实践等多种形式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
1.课内实践教学活动。在课内实践活动中,可以设计一些贴近学生生活的环境问题,让学生进行讨论,如连续的严寒天气,有些同学开始疑惑“地球是变冷了还是变暖了”,就这个问题,可以让学生搜集资料,通过数据对比,展开讨论。还可以就发生在学生身边的事情展开讨论,比如近两年来,广西多地发生地陷灾害,这些地陷灾害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呢?通过设计这些贴近现实生活的环境问题,让学生展开讨论或辩论,引发学生对环境问题的新思考,让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加关注环境问题,培养环境保护的意识。
2.课外实践教学活动。在课外实践教学中应注意,活动前要拟好主题,精心准备,明确活动的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课外生态文明实践教学活动;另外课外实践教学活动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还可以借助党团活动或第二课堂活动,开展一些生态文明主题活动,如每年的4月22日“地球日”,可以以“地球日”为主题,开展一系列的活动,还有“地球一小时”活动等,让学生参与到这些全球性的环保活动中,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带领学生进行暑期环保调研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成长。
除了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理论与实践教学中加强对学生进行生态文明教育,学校还应加强生态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氛围,只有把课堂教学、课外实践和校园生态环境建设等结合起来,才能提高生态文明教育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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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一门重要课程。在高校学生工作中,存在有两种误区:其一,是没有弄清思想政治问与法律问题题之间的区别与内在联系,把法律问题当成思想品德问题来处理;其二,是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出现过分夸大心理健康教育作用的倾向,从而导致道德问题心理化,使得思想政治教育偏离了正确方向。根据我们的教学实践,要提高该课程的教学与育人效果,需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科学了解学生是提高课程教学效果的起点
教育学生,首先应了解学生。了解学生是教育学生的起点,否则,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就无从谈起。因此,科学了解学生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育人的起点。教师要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点,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与目标选择,了解影响他们思想和心理发生变化的各种因素。
一是要科学认识学生的需要。作为教师,要想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达到应有的育人效果,就要了解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成长经历、学习需要和心理特征。
二是要根据学生的需要安排教学内容。一要突出对大学生自己的现实问题进行科学释疑。二要突出对一些问题解决的方法传授。三要突出对一些社会热点与大学生敏感话题的传道解惑。总之,只有在了解学生的前提下,将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紧密联系,学生才会主动参与到教学中,才会自觉接受知识并逐步内化为行动。
二、引导学生自觉深度参与是提高教学效果的关键环节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至关重要。“学生深度参与”就是一种将研究与讨论结合一起,充分发挥学生作为学习主体作用的教学方式。“学生深度参与”不同于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它打破了“满堂灌”、“一言堂”和“灌输式”、“说教式”的课堂教学,是在教师具体指导下,通过学生的研究、分析和讨论,进行知识建构和价值认同的一种学习过程。“学生深度参与”教学方式的特点是重视发展学生的自主行为和个性特长,重方法传授,重能力培养,重学生主体作用和学习主动性的发挥,从而促进学生自主创新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是以问题思辩引导学生课堂深度参与学习。教师要在课堂中善于组织一些讨论、辩论活动。
二是以个性化的作业促使学生课外深度参与学习。通过E-mail、QQ、手机短信、博客等方式向学生布置个性化的电子作业,如纯理论分析性的小论文、学习心得、社会调查报告、自制课件、生动案例(甚至可以是经认可的自行拍摄制作的图片、音频、DV等)等,从而使学生张扬自由个性中增加知识,陶冶情操。
三是以改革考核方式来促进学生全过程深度参与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不同于一般的课程,它重在学生品德形成的过程和道德法律素质的实质提升。因此,考核方式应采取“开卷考查+课外小论文+课堂表现”(分值可按具体情况设定为一定比例)的方式。“开卷考查”是指课程结束后,设计若干道选择题、简答题、材料分析题等,以检验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课外小论文”是指每一章教学结束,拟出若干个小问题,由学生选择并完成,主要考察学生对现实问题的分析、判断与选择能力;“课堂表现”主要是考察学生出勤、课堂发言、讨论等表现,主要在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习惯。
三、运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课堂教学始终是教学的主要方法和形式,恰当运用多种方法,对学生会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因此,要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必须善于运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一是要运用互动式教学法。可以采取让学生参与课堂讨论和演讲,组织学生与老师一起备课、写教案,让学生走上讲台上课等形式进行互动式教学。
二是要运用启发式教学法。启发式教学主要是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启发、引导学生独立思考、积极思维,使学生积极主动掌握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教师的作用是诱导启发,变简单的说教式、注释式为由情人理、循循善诱的引导。启发式教学也要以科学的理论尤其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教学,引导学生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分析现实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是要运用情感式教学法。古人云:亲其师,则信其道。陶行知先生也说:“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唯独从心里发出来的,才能打到心的深处。”教师要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与学生交流、谈心,彼此之间建立一种和谐融洽、相互理解、尊重的友好的师生关系,让学生觉得老师可亲可敬,学生就会敞开心扉,自觉地接受教育。
四、塑造教师自身的人格魅力是提商教学效果的客观要求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是科学知识的传授者,是先进道德的示范者,是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一是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教师要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尊重学生个性,理解学生需要,关心学生发展,服务学生成才。在教学中要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只要真诚实意而不是“叶公好龙”式地关爱学生,就能以“无声的语言”和“无形的力量”教育人,在升华自己境界的同时,以带动学生进入思想和人格的更高境界。
二是要自觉提升自身的理论素养。魅力源于实力。一名师德高尚、功底雄厚、知识渊博的教师自然会受到学生的欢迎。教师应苦练内功,提高理论素质,培养人文素质和人文精神,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与智能结构。要提高白己的教育科研能力,及时掌握学科的前沿动态,做“研究型”的教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育的难度恰恰在于要对一些理论和实际问题有自己的研究和理解,那种只会照本宣科的教师不可能在学生的心目中有较高的地位,而且也难以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目标。
三是要注重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在思想政治工作视野中,人文关怀是指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个性差异,关心学生丰富多样的个体需求,激发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生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教师不仅要成为学生的经师,更应成为学生的人师。要主动关心学生的学习需要,平等地、真诚地与学生交流,使学生能够充分表达、展现自我道德意愿,从而在这种自我表达与交流中实现道德意识的引导与提升。要有宽广的胸怀和海纳百川的气度对待学生的个性与发展中的问题,以“大爱”之心成为学生的心灵与学业导师。
参考文献:
[1]阮书云.高职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效果分析[J].西北职教,2008,(07):34.
一、探讨和培育“基础”课程高职特色的重要前提
1.高职教育同时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属性。高职教育主要面向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培养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鉴于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的教学必须把学生定位在即将走向第一线职业岗位的社会人,结合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特点、要求和发展趋势,有选择、有重点地凝练教学内容,着力培养学生符合“第一线”职业岗位要求的理论素质、道德素质、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法律素质。
2.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高等职业院校必须把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放在突出的地位,促进学生技能的培养。”因此,“基础”课教师应当在遵循一般要求的基础上,重新整合与课程相关的教学内容,把握高职教育的特征,根据课程教学的需要,结合高职学生的实际,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尽可能融“教、学、做”为一体,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必备的道德与法律知识,然后通过自身的实践将其内化形成为较强的能力。
3.高职教育一般是以行业或企业为依托的,这就要求“基础”课的教学模式既应满足普通高校对于大学生在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培养方面的相关要求,还应充分体现高职教育的特点。
二、按照高职理念充实和凝练教学内容
1.以项目为载体进行课程设计。在“基础”课的教学及改革过程中,必须着眼于学生职业素质的提高,确立“心灵上有感触、思想上有提高、行动上有表现”的教学理念,打破传统学科型课程的束缚,将项目作为载体,以职业为导向来选择课程项目,使高校学生的职业水平得以提升。
2.在优化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尝试进行模块教学。在优化教学内容的基础上,按照各专业培养目标中关于岗位素质的具体标准来看,课程设计主要涵盖了三大模块,即理论教学、自我学习和社会实践。理论教学模块是在基本教学任务完成的同时,按照岗位培养目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等内容进行重点讲解,使学生不但学到岗位操作的理论知识,同时也可促使其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努力培养自身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自学模块是经过了理论教学之后,要求学生在限定的自学时数以内,深入研究教材内容,并安排好下一阶段的学习内容。
3.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素质培养。在高职“基础”课教学中,职业道德教育是其中比较关键的内容。我们开展“基础”课教学的目的在于培养高校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在开展教学的过程中,必须将职业道德教育内容细化到岗位或行业层面,根据各个专业的不同特性进行针对性较强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各个专业的学生对其即将从事的岗位的职业道德规范有清楚的认识,从而顺利正确的思想道德标准和价值观。
4.强化实践能力教育,扩展实践教学内容。“基础”课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健康的道德意识以及自律能力是开设这门课程的最终目的,但这实现这一目标,安排必要的实践活动比较关键。所以,讲授理论知识的过程中必须穿插必要的实践教学内容,且要确保实践教学的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3。
三、遵循高职理念选择和运用教学方式
在高职院校的所有课程安排中,“基础”课程属于一门讲授理论知识、培养实践能力的公共基础理论课。所以在授课时,必须遵循高职教育理念,按照各个专业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教学方式,如在讲授计算机专业知识的过程中,尽量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制作FLASH动画以及相关教学视频等,通过生动形象的教授方式促使学生尽快进入学习状态,使其更扎实地掌握专业知识。
四、贯彻高职理念改革和健全考核机制
在“基础”课的课程及教学的改革过程中,必须按照学生的具体情况和课程特点,采取思想认识与实际表现像结合的考核办法,始终秉承“知行统一”的原则,构建“理论考核+行为评价”的考核办法,在客观地反映学生道法律知识和道德素养的基础上,大力提倡学生进行自我修养,学会更加理智地处理问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以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为支撑的,将道德与法律有机融为一体的,具有特定定位、内涵和任务的新课程。此教材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实践发展,紧密联系大学生的思想实际,着力从证明回答大学生关心的问题,比较贴近大学生的需求,因此研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有一个发展的过程,不断改革创新,适应时代的发展,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由于各种主观和客观的原因,在整个教学过程实施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教学效果甚微,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不强,教师在课堂上的主体地位依然没有改变,隐性教育和探究性教学等有待整合等等,这种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效果和思想道德实效性的提高。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常用的教学方法
一门课程采用什么教学方法与课程本身的教学设内容、教学目标与要求和教师的素质与能力是分不开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年轻”学科,它在我国各高等院校普遍开设还只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它的教材体系结构模式经历了伦理学浓缩结构,成才学改编结构,人生哲理学结构三个阶段。常用的教学方法有设计教学法、谈论式教学法和案例分析教学法。
1.设计式教学法。设计式教学法通过创设问题情境,让学生自己自主解决问题。设计式教学法就是在老师的指引下,创设场景,学生则自己策划和组织解决问题的方案的活动,这样可以极大程度地调动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
2.讨论式教学法。讨论式教学就是指学生在教师的启发诱导下,通过相互间的交流,议论问题的得失,从而进行自我重构的过程。从具体方法上来说,可以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以小品、实话实说、演讲、辩论等形式主动参与教学,实现教师和学生的互动。
3.案例式教学法。案例式教学强调“案例中心,参与教学”,是以教学案例为载体,基于一定的教学目标,选择一定的教学案例从事教学的一种教学模式。案例式教学法是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一种比较实用、有效的教学方法, 符合大学生心理发展和人格形成的一般规律要求。有些教师认为运用案例式教学法不仅有利于达到教学目的,而且有利于师生思想的沟通和交流, 以及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方面因素
1.高校对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当前,虽然大部分高校对思政课教师队伍的建设进行了关注并制定和实施了相应的办法来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并且其中部分院校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现实的实际情况是,仍然有一些学校对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这支教师队伍的重要性认识不清,把着力点放在与学生专业对口或者是学生将来就业相关的专业课程的设置上,觉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无关紧要, 甚至有压缩课时的现象,分单双周上课,甚至把压缩的课时称为教学实践课,由于课时量的减少,使得思政课教师无心研究教学方法。
2.思政课教学考核效果不突出
对思政课的教学考核不仅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保证教学质量和稳定教学秩序的一种手段,更是教学工作信息反馈和评价教学得失的重要途径之一。而现实的情况是大部分学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考核仍流于形式,偏重于理论考试、课堂考核和结果考核,忽视了对学生的课外考核、过程考核和实践考核。在理论考核方面多以开卷、半开卷和闭卷的形式开展,这种考核形式受影响因素较多,不能真实地反映出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过程考核主要侧重上课出勤率、课堂表现情况、平时作业、期中考试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这里面的社会实践也多以调查报告的形式开展,往往也流于形式。这样的教学考核方式,对教师而言,只是证明了教学任务的完成,对学生而言,考试合格获得一门公共课学分,使教师和学生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考试成绩上,忽略了“育人”的作用。
(二)学生自身的特殊性
当前,高校的学生都是“90后”,他们接受新事物快、思维敏捷、知识面广、学习能力较强,面对这样的工作对象,如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自身没有较高的知识文化素质或者知识水平不高,就很难让大学生接受,就更难在他们面前树立威信。这就要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具备所需的文化知识素质具体包括基础的理论知识即的基本理论知识,同时还要具备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相关方面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最后还要具有与思政工作关系密切的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管理学等辅助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中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三)教师自身因素
高校的思政课教师,一方面,既承受着沉重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又承受着较大的心理压力。大部分教师将自己的职业认同为“谋生”的手段而不是“谋事”谋求个人的发展。思政课教师只有对职业建立起基本信任关系,才能够从职业与教育活动中获得更多的知识感受和道德价值。同时,高校教师科研压力的增大,使得部分老师将自己的经历都放在科研能力上,无心提高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也就无从谈起。
三、当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创新的对策
根据社会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结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内容特点和学生的成长规律,不断推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和学科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内容和目标,整合教学模式和教学方式,努力提高师资队伍的教学能力,从而推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科学发展。
(一)合理构建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体系
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个持续不间断的过程。实际情况是大学生群体不仅在性别、年龄、地区、年级等方面存在差异性,反映在他们的需求层次上也具有多样性。首先,针对这一现象,笔者认为要对受教育者需求的差异化进行细分。通过建立信息档案,研究不同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并在实施共性教育的基础上,提供差异化的思想道德相关课程,进行差异化的引领和教育,赢得大学生的认同。其次,要树立关爱不同层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习惯的观念。要用科学的价值观和正确的审美情趣来引导学生的个性化需求,重视做好不同层次学生个性需求的细化工作。再次,要积极引导不同层次的大学生学会体验。引导学生讲出自己对各种各样的非主流文化的理解,通过谈论或者座谈的方式,让学生从自己、他人或者社会各个层面的故事中,体验什么是道德,从而构建自己正确的价值观。
(二)进行思想道德课程教学法改革的探讨
当前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探讨应主要集中在对学生自我实践、学生自主探究、暗示引导学生三个方面。
1.实践教学
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常识本身就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活动,它在实践中存在和发展,其价值也在实践中创生。实践教学的具体方法为:通过建立调动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积极性的体制并创新实践教学的组织作为依托,实现两支德育工作队伍的有机结合。
2.探究性教学
探究性教学是通过构建合理的教学体系,引导、鼓励和帮助大学生主动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并能在问题学习的过程中获取知识和培养技能。探究型教学能够从具体的生活实践出发,贴近学生的生活实践,对学生亲自的亲身体验进行讨论和分析,从心理学上说符合了大学生的思维特点,也容易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3.隐性教育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09-0019-0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基础核心课程,在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课程以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对大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高校基础课实践教学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依据教学内容及要求,组织大学生参与实践教学项目,获得思想道德与法律活动的直接体验和政治理论方面的理性提升。基础课及其实践教学追求的目标就是使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知行统一。如何使这门课程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并受益终身的课程?如何使大学生自觉践行所学到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做到知行统一?通过几年的基础课实践教学探索,从教学角度来看,“实践教学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唯有加强实践教学,并不断加以改革创新,才能解决问题。现就该课的实践教学改革谈几点认识。
一 基础课实践教学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培根在《习惯论》中写道:“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和动力,思想一旦出了问题,好人也有可能办“坏”事。道德败坏了,法律意识淡薄了,人往往就会发生行为偏差,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目前,各高校基础课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该教材依据大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进行编排,内容分为三个部分或是说三个层级,即思想、道德、法律,引导和教育大学生认识自我、认识社会、认识时代特征。基础课实践教学,是帮助大学生巩固理论知识和培养综合能力的有效途径,加强基础课实践教学对于培养大学生优良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2012年1月10日,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可见基础课实践教学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 基础课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统一的实践教学大纲或标准,导致实践教学效果参差不齐
自2010年以来,全国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以下简称“思政部”)陆续开展基础课实践教学工作。截止到2014年,教育部并没有出台统一的实践教学大纲。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计划学时、实践形式、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体系、活动经费等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各高校思政部为适应实践教学的大趋势各自为政,有的高校纳入了教学计划,有的则未纳入;有的高校制订了教学大纲,有的则没有制订;有的高校实践学时较多,有的则很少;有的高校实施过程较规范,有的则很不规范。这直接导致基础课实践教学参差不齐,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以致影响后续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
2.实践教学缺乏必要的学时保证,导致实践教学项目无法落实
目前,全国各高校将基础课学分设定为3学分,总学时设置为48学时。开展实践教学后,必要的理论教学普遍设定为2学分,32学时(课堂讲授,以2学时/周计算),实践教学设定为1学分,16学时。在有限的实践学时面前,基础课给专业课“让路”的做法,在高等职业院校里也屡见不鲜,如此一来安排实践教学项目尤为困难,无法落实。个别高校进行的所谓“基础课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在总学时48学时内,实在是难以实现,难以推广。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实践教学项目,更是不现实,形成了“假”“大”“空”,应付上级
检查,评优评先的“面子工程”。
3.合班教学人数过多,导致实践教学过程流于形式
基础课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也是公共基础课的组成部分。各高校对公共基础课教学往往采取合班教学,少则一百余人,多则两百人的合班也是有的,这可以说是基础课的“顽疾”,长期得不到解决。基础课实践教学与专业课实践教学是相同的,设置的实践教学项目无法一次性容纳或是满足上百人的参与。面对上百人的大合班,教师组织实践教学,唯有分组指导,但在有限的学时下,教师又无法深入细致地指导,只能泛泛谈之,学生泛泛听之,不能达到实践教学预期的目的。久而久之,老师没有了激情,学生没有了热情,基础课实践教学过程便流于形式。
三 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改革路径探索
1.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第一,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制度化。基础课实践教学符合党和政府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三进”(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和“三贴近”(即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的重要指示精神,应当制度化。当前,教育部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标准,各高校可以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下设的基础课专业指导委员会设计的框架下,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基础课实践教学大纲或教学标准。高校应当明确地将基础课实践教学列入人才培养计划,对教学计划、学时、实践环节教案等教学文件做出明确规定,纳入到日常教学监控体系,最终实现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制度化。
第二,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科学化。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科学化,主要体现在实践教学项目的科学设计、学时保证和实行小班教学三个方面的科学化。首先,实践教学项目的设计是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核心。在实践教学的项目设计上,既要符合教学内容及要求,还要符合当代大学生的成长规律。学生高中毕业走进大学校园,脱离父母开始独立生活和学习,思想上、心理上发生了很大变化,强烈的“成人感”与未成熟的“思想和心智”发生激烈的碰撞,容易做出“意想不到”的举动。这些行为有的属于道德范畴,有的则属于法律调整。所以在基础课教学项目的设计上要讲究科学化,要有针对性地教育和引导,达到有效性的目的。其次,实践学时是达成教学目的的必要保证,也是前提。教育部有明确的规定,应避免发生本来就少的实践学时被挤占的情况。再次,按照教育规律实行小班教学。这有利于教师开展细致深入的实践教学指导;有利于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充分理解和认知,小班教学是教学效果的必要保证。
第三,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规范化。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规范化,是指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具体实施流程的规范化。首先,实践教学前的“动员”,非常重要。用具有吸引力的案例、实践教学项目,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热情。其次,严格按照实践教学大纲中的实践程序,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教师耐心细致地对学生进行深入指导,确保教学效果和教育质量,自觉接受教学督导的监督与指导。再次,学生实践教学成绩的评定。实践教学成绩的评定采用过程性成绩和终结性成绩相结合的方法。过程性成绩是教师对学生实践教学全过程中表现的考核,如学生参加实践教学的出勤情况、在实践项目中的表现。终结性成绩是指实践教学结束后,学生完成的实践报告。实践报告不仅是学生参加实践教学的心得体会和感悟,同时也是学生实践环节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2.基础课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的改革与创新
当前基础课实践教学项目设计主要存在两种误区。一种是基础课教师尽其所能,在每一章节都设计一个实践教学项目,形成所谓的“基础课实践教学体系”。然而在有限的学时和庞大的学生数量面前,无法实现教学目的和要求。另一种是把理论教学中的体验式教学方法混同于实践教学。理论教学采用体验式教学方法,其目的是为授课内容服务,虽有部分学生参与体验,但往往是示范性质的,不强调全体学生的参与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却恰恰相反,它要求全部学生参与其中,体验、感知和思考,培养多方面的实践能力,目的是为了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知行统一。基础课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的改革与创新,需要精挑细选,去“繁”存“简”。根据教材的三部分内容的内在逻辑关系设计实践教学项目,即思想只有外化成行为,才能用道德和法律的“标尺”来衡量。
第一,围绕“思想道德”教学内容,设计“道德法庭”实践项目。“道德法庭”并非“审判”谁,而是对发生在社会上的某一行为,采用辩论的形式进行道德评判。案例涵盖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感恩教育、公德教育等内容。“道德法庭”让学生们站在正反方的角度,解剖辩论思想道德问题,从自身角度思考,加深对思想道德的认识。探索、发现和弘扬生活中的真、善、美,抨击、批判现实中的假、恶、丑。通过自我发现、自我剖析、自我批判的方式,启迪学生们思考和践行:作为一个大学生应树立怎样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观念,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
第二,围绕“法律基础”教学内容,设计“模拟法庭”实践项目。将“模拟法庭”引入基础课实践教学,旨在激发大学生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兴趣,并从中发掘和理解法律的意义,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启发学生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现实生活,这是基础课实践教学的一个创新。“模拟法庭”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法”的氛围。学生通过对教师所选择的典型案件的演练,熟悉了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了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并且“模拟法庭具有活动的实践性、诉讼角色的扮演性、庭审过程的表演性、法庭场景的模仿性”,形式生动活泼,喜闻乐见。
开展基础课实践教学改革,不仅能使学生掌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还培养了大学生的综合能力。如检索文献的能力、口头与书面的表达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通过不断地对基础课实践教学进行改革和探索,满足大学生对基础课不断提出的新要求,是每个基础课教师需要不断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1]郭雪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几点思考[J].教育教学论坛,2014(1):1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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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