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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申请报告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2-27 11:13:23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用电申请报告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用电申请报告

篇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文件号:2019-063、2019-085、2019-086

开发建设概况:用电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67596.0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29121.31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 37462.46平方米,地下人防建筑面积101012.24平方米。居民住宅总数6174户(其中120平方米以下5912户 ×6KW=35472KW,120平方米以上262户×8KW=2096KW);公建户数为252户(252户×15KW=3780KW);公共用电 10083.2KW(含电梯、消防、大型地下车库用电等,其中电梯及消防需双电源供电4920KW);自来水二次加压站一处(K7#楼地下),容量为 205KW。共计58栋楼(27栋多层,31栋高层)。

居民住宅总数465户(其中120平方米以上0户,120平方米以下465户),共计2栋楼(0栋多层,2栋高层)。居民合计2790KW,公共设施合计346KW(其中电梯及消防需双电源供电328KW)。 计划用电时间:2019年8月 小区建成后的供电管理方式:一户一表交电业局管理,变电所由电业局管理维护。 交费方式:居民生活为内部储蓄,其他为坐收。 用电明细:住宅465户×6KW=2790KW 公共设施346 KW

居民用电申请报告参考

ZZZ供电公司:

由我司开发的里仁居·润尚枫庭项目,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建业路40号,占地面积为18754.7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34383.14平方米,规划建筑栋数10栋,居民户数:338户,网点47个,车库18个,地下人防2500平方米,水泵房容量26KW,物业用房一个 150平方米,4KW,社区用房一个150平方米,4KW,垃圾用房一个55平方米,8KW。预计竣工时间为2019年10月。 现申请办理正式用电!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居民申请用电须知:

1.客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时,应向供电企业提供哪些资料?

答:客户应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资料,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及办理所需手续。

新建受电工程项目在立项阶段,客户应与供电企业联系,就工程供电的可能性、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等达成意向性协议,方可定址确定项目。

未按前款规定办理的,供电企业有权拒绝受理其用电申请。

如因供电企业供电能力不足或政府规定限制的用电项目,供电企业可通知用户暂缓办理。

2 .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什么?高压、低压供电方案有效期分别为多少?客户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应怎么办理?

答: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交纳供电贴费并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客户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应在供电方案有效期到期前十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视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

3 .答复供电方案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答复供电方案期限:居民客户最长不超过5天,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10天,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个月,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2个月。

4 .客户需备用电源、保安电源时,如何办理?

答:客户可以电话申请办理,也可以直接到电力营业厅办理申请,供电企业受理申请后,应按其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的可能性,与客户协商确定。

5 .客户受电工程竣工后,应向供电部门提交的竣工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答:客户受电工程施工、试验完工后,应向供电企业提出工程竣工报告,报告应包括:

1) 工程竣工图及说明;

2) 电器试验及保护整定调试记录;

3) 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

4) 隐蔽工程的施工及试验记录;

5) 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6) 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

7) 供电企业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或记录。

6 .电力客户应提供受电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有哪些?

答: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一式两份送交供电企业审核。高压供电的客户应提供:

1) 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

2) 用电负荷分布图;

3) 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

4) 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

5) 主要设备一览表;

6) 节能篇及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停电时间;

7) 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

8) 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9) 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

10) 隐蔽工程设计资料。

11) 配电网络布置图。

12) 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

13) 供电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7 .供电企业对客户送审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的审核期限和规定是什么?

答:供电企业对客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的时间对高压供电的客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对低压供电的客户最长不超过十天。供电企业对客户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的审核意见应以书面形式连同审核过的一份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一并退还客户,以便客户据以施工。客户若更改审核后的设计文件时,应将变更后的设计再送供电企业复核。

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文件,未经供电企业审核同意,客户不得据以施工,否则,供电企业将不予检验和接电。

8 .客户工程的设计是否可以委托除供电企业的其他单位进行?

答:可以。但是,所委托设计单位须经省级及以上电力管理部门审查并取得相应电压等级的电气工程设计资质,设计图纸经供电企业审查合格后方能据以施工。

9 .客户是否可以自行订货?

篇2

新建受电工程项目在立项阶段,客户应与供电企业联系,就工程供电的可能性、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等达成意向性协议,方可定址确定项目。

未按前款规定办理的,供电企业有权拒绝受理其用电申请。

如因供电企业供电能力不足或政府规定限制的用电项目,供电企业可通知用户暂缓办理。

用电申请报告(说明:此表用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客户名称地址原有容量申请容量客户号用电种别电话生产班次主要产品经办人用电设备明细设备名称容量台数合计容量设备名称容量台数合计容量申请用电理由主管上级意见单位公章主管上级公章

2 .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什么?高压、低压供电方案有效期分别为多少?客户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应怎么办理?

答: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交纳供电贴费并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客户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应在供电方案有效期到期前十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视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

3 .答复供电方案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答复供电方案期限:居民客户最长不超过5天,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10天,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个月,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2个月。

4 .客户需备用电源、保安电源时,如何办理?

答:客户可以电话申请办理,也可以直接到电力营业厅办理申请,供电企业受理申请后,应按其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的可能性,与客户协商确定。

5 .客户受电工程竣工后,应向供电部门提交的竣工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答:客户受电工程施工、试验完工后,应向供电企业提出工程竣工报告,报告应包括:

1) 工程竣工图及说明;

2) 电器试验及保护整定调试记录;

3) 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

4) 隐蔽工程的施工及试验记录;

5) 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6) 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

7) 供电企业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或记录。

6 .电力客户应提供受电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有哪些?

答: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一式两份送交供电企业审核。高压供电的客户应提供:

1) 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

2) 用电负荷分布图;

3) 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

4) 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

5) 主要设备一览表;

6) 节能篇及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停电时间;

7) 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

8) 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9) 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

10) 隐蔽工程设计资料。

11) 配电网络布置图。

12) 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

13) 供电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7 .供电企业对客户送审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的审核期限和规定是什么?

答:供电企业对客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的时间对高压供电的客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对低压供电的客户最长不超过十天。供电企业对客户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的审核意见应以书面形式连同审核过的一份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一并退还客户,以便客户据以施工。客户若更改审核后的设计文件时,应将变更后的设计再送供电企业复核。

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文件,未经供电企业审核同意,客户不得据以施工,否则,供电企业将不予检验和接电。

8 .客户工程的设计是否可以委托除供电企业的其他单位进行?

答:可以。但是,所委托设计单位须经省级及以上电力管理部门审查并取得相应电压等级的电气工程设计资质,设计图纸经供电企业审查合格后方能据以施工。

9 .客户是否可以自行订货?

篇3

一、职责分工原则按照职责分工,谁审批(核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谁负责对项目招标内容进行核准。

(一)投资司负责全委招标内容核准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投资司审批、核准项目招标内容的核准。

(二)其他有关司局负责本司局审批、核准项目招标内容的核准。

(三)法规司负责有关招标内容核准政策、规章的制定。

(四)稽察办负责招标内容执行情况的稽察,并将稽察情况通报投资司、法规司和其他有关司局。

(五)有关司局在办理国家鼓励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和技改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抵扣税确认书时,应对已核准项目的招标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二、核准招标内容的项目范围

(一)我委审批或者我委初审后报国务院审批的中央政府投资项目。

(二)向我委申请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本数,下同)中央政府投资补助、转贷或者贷款贴息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或者企业投资项目。

(三)我委核准或者我委初核后报国务院核准的国家重点项目,具体包括:

1、能源项目:

(1)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项目和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上水电项目;

(2)抽水蓄能电站;

(3)火电站;

(4)核电站;

(5)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项目;

(6)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开发项目;

(7)年产100万吨以上的新油田开发项目;

(8)年产20亿立方米以上的新气田项目;

(9)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

(10)跨省(区、市)干线输油管网项目;

(11)跨省(区、市)或年输气能力5亿立方米以上的输气管网项目。

2、交通运输项目:

(1)跨省(区、市)或100公里以上铁路项目;

(2)国道主干线、西部开发公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跨省(区市)的公路项目;

(3)跨境、跨海湾、跨大江大河(通航段)的桥梁、隧道项目;

(4)煤炭、矿石和油气专用泊位的新建港区及年吞吐能力200万吨以上港口项目;

(5)集装箱专用码头项目;

(6)新建机场项目;

(7)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扩建机场项目;

(8)扩建军民合用机场项目;

(9)内河航运千吨级以上通航建筑物项目。

3、邮电通信项目:

(1)国内干线传输网、国际电信传输电路、国际关口站、专用电信网的国际通信设施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项目;

(2)国际关口站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邮政基础设施项目。

4、水利项目:

(1)大中型水库及国际河流和跨省(区、市)河流上的水库项目;

(2)需要中央政府协调的国际河流、涉及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

5、城市设施项目:

(1)城市快速轨道交通;

(2)跨省(区、市)日调水50万吨以上城市供水项目;

(3)跨越大江大河、重要海湾的城市桥梁、隧道项目。

6、公用事业项目:(1)大学城、医学城及其他园区性建设项目;(2)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设施,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3)F1赛车场;(4)大型主题公园。

7、经国家批准的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依托工程项目。

三、核准招标内容的方式

(一)本意见第二条第(一)项所列项目,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包含招标内容,我委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准相关招标内容。

(二)本意见第二条第(二)项所列项目中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地方政府审批部门在审批项目时核准相关招标内容;向我委提交资金申请报告时,应附核准的招标内容,我委在审批资金申请报告时复核招标内容。

(三)本意见第二条第(二)项所列项目中企业投资项目,向我委提交资金申请报告时,应附招标内容,我委在审批资金申请报告时核准招标内容。

(四)本意见第二条第(三)项所列项目,向我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时,应附招标内容,我委在核准或者初核项目申请报告时核准招标内容。

(五)向我委申请中央政府投资补助、转贷或者贷款贴息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或者企业投资项目,资金申请额不足500万人民币的,在资金申请报告中不须附招标内容,我委也不核准招标内容;但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原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六)使用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项目,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建设项目报送招标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篇4

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架构的责任人员均已到岗:濉芜星城安居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2、经全面排查:各项安全措施已到位,各项安全隐患均已排除;

1)临边洞口等部位的防护措施安全可靠;

2)脚手架已按要求搭设、加固;

3)起重设备等重大危险源均处于安全可控状态,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4)临电系统、消防安全措施及管理已到位。

3、对新进场工人及原有工人已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现在申请正式开工,请批准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盖章)年月日

(盖章)年月日

(盖章)年月日春节后工程复工申请报告二

xxx部门领导:

根据xxx的要求,年前我施工队已接受了停工指令书.

现在,春节已过,施工队的工人都已归队,工地准备工作都已就绪,为了不影响全年工期,我公司特向各部门提出复工申请,望给予批准!

此致!

敬礼!

xxxxxxxxxxxxxx:(盖章)春节后工程复工申请报告三

工程名称:杭州市地铁1号线工程**************编号:a1-2

致:(监理单位)

鉴于_杭州市地铁1号线工程_工程因春节期间暂停施工,现已进行整改,经检查后具备复工条件,请核查并签发复工指令。

附件:具备复工条件的情况说明

承包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查意见:

具备复工条件,同意杭州市

01标工程于年月日时复工。

不具备复工条件,暂不同意复工。

项目监理机构(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66426部队新营区办公、教学楼

春节复工前自查自纠的情况说明

致:监理单位:

因春节期间我标段工程暂停施工,现春节已过,项目部管理人员已经全部到岗,工程各施工作业班组人员已基本到位。根据长治市建委、市质安总站及公司关于春节后复工检查的相关要求,我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管理人员及职工到位情况

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共有5人,截止20xx年3月10日,项目部管理人员已全部到岗。

本工程目前主要进行装修及水暖电安装施工,目前已到施工作业人员50人,其中装修作业人员30人,文明施工班组3人,安装班组6人,普工11人,基本能满足现阶段工程施工需要。

2、安全教育、制度检查情况

经检查,安全检查制度已经建立,各安全台账集全。各项应急预案完整,各项操作规程情况良好,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消防设备的检查记录齐全。各工序、机械作业所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了报验。

我项目部已于3月10日对年后新进人员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与各班组长签定了安全责任书。节后新进特种作业人员的统计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报审程序。

3、安全生产情况

项目部于3月10日对现场及职工宿舍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情况良好。

项目部对春节前拆除的部分临时用电线路重新架设,对三级配电箱、二级漏电保护开关等进行了检查,对部分乱接乱拉的电线进行了拆除,现场临时用电符合临时用电规定。在职工宿舍临时用电集中检查中未发现电热毯、热水器、电炒锅等违规用电设备,宿舍用电符合用电规定。

4、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项目部已经组建了3人的专职文明施工班组,负责现场围护每日清洁及破损围挡的修复和更换工作。

篇5

特此申请备案。

河南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 年 6 月 10 日

房地产项目备案申请报告二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XX市新世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xx年12月通过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妙桥砖石广场1幢12号。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现有员工30余人,公司以“追求完美”为理念,努力为客户打造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安全节能的精品楼盘。拟设立张地20xx-B23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设计概要

公司于20XX年3月17日通过拍卖交易取得XX市张地20xx-B23地块(位于塘桥镇妙桥街道),占地面积3081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

本项目位于XX市塘桥镇妙桥中路南侧。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本项目由上海观略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建筑规划方案设计。该地块占地面积30816平方米,容积率为:1.00

二、项目设计主要目标

1、坚持“追求完美”的设计理念,努力为客户打造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安全节能的精品楼盘。

2、以树立精品楼盘为目标,提升城镇的总体形象,提高人民的生活环境。

3、注重经济效率,合理使用土地,节约用地。

4、合理布局,汽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泊位充足,为打造一流的现代商业环境提供有力保证。

5、住宅部分的户型设计根据当地人的生活习惯,合理布局各种使用功能房间,功能分区明确。

6、无障碍设计:建筑入口、候梯厅等部位均考虑残疾人通行。

7、建筑风格:现代风格,建筑与外部环境和谐共生,相映成辉。

三、建设主要内容

根据该地块建筑方案设计,该地块为以低层住宅为主,商业为辅的住宅花园。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36979.3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约为13089平方米,低住宅建筑面积约为23496.3平方米。

四、市政设施配套

1、给水:采用集中箱式变频水泵给水。

2、排水:采用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

3、燃气:小区内预埋天然气管道。

4、供电:用电负荷功率按单相10-12KW/户计算,每户安装进户箱。

5、通讯:每套住宅设电话线二对,均可上网。

6、电视:每套住宅安装二个终端。

7、小区出入口车库设置安防监控。

五、建设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进度表

六、投资额与资金来源

篇6

一、加油站建设必须符合基本条件

(一)新建加油站(点)一定要符合经省批准的建设规划要求,做到合理布点,统筹安排。

(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城区加油站必须由中石化(石油)企业兴建。

(三)县乡道及农村加油站(点),原则上由中石化(石油)企业兴建,其他经济组织兴建,必须征求中石化(石油)企业的意见。

二、加油站经营资格审批和新建、扩建、异地搬迁加油站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加油站(点)经营资格审批程序:

1、申请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经贸委提交《*省成品油流通企业设立申请表》和有关材料;

2、县(市、区)经贸委收到《*省成品油流通企业设立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后,15日内应会同县(市、区)计划、土地、建设、消防、环保、交通、石油等部门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应在15日内向市经贸委报送《*省成品油流通企业设立申请表》和有关材料;

县(市、区)经贸委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的乡镇及以下成品油零售网点进行审批,并报市经贸委事前备案;

3、市经贸委收到《*省成品油流通企业设立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后,15日内应会同计划、建设、土地、消防、环保、技术监督、工商、物价、交通、石油等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并报市成品油整顿领导小组同意的应在18日内向省经贸委报送《*省成品油流通企业设立申请表》和有关材料;

4、各级经贸委对审批同意的加油站(点)在审验《消防验收鉴定书》后发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5、加油站(点)持批准证书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二)新建加油站(点)申报及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向所在县(市、区)经贸委提交新建加油站书面报告和加油站建设方案;

2、县(市、区)经贸委收到《申请报告》和建设方案后,及时向当地成品油整顿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在18日内向市经贸委转送《申请报告》和建设方案。市经贸委在收到《申请报告》和建设方案后,进行初审并报市成品油整顿领导小组同意后,在15日内转报省经贸委。

3、各申请单位在获得《*省成品油流通企业建设布点通知书》后,方可向当地有关职能部门申请办理手续。加油站建成后,按第(一)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三)扩建和异地搬迁加油站(点)申报及审批程序:

1、扩建和异地搬迁的加油站(点)必须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2、扩建和异地搬迁的新址必须符合建设规划。

3、申报及审批程序与新建加油站(点)相同。

三、加油站经营行为必须符合要求

(一)从事成品油经营的加油站(点),应当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成品油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经营走私和质量不合格及来源不明的成品油;不得掺杂使假、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二)加油站(点)必须依法纳税。税务部门采取查帐与查实相结合的方式征税,对财务制度健全且已安装税控装置或使用税控加油机的加油站(点)应取消定额征收,对加油站(点)一律不实行包税。

(三)加油站(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油品计量和质量管理规定,安装和使用合格的加油器具,实行周期检定。

(四)加油站(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严禁擅自提价或降低价格倾售。

(五)加油站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未获上岗证的人员要接受经贸委组织的业务培训,获证后方可上岗。

(六)各加油站(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制定防灾抢险方案。

(七)各加油站(点)必须自觉接受有关职能管理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进行的监督检查。

(八)成品油加油站(点)在转让、买卖、变更法人和名称之前,必须事先向各级经贸委申报,各级经贸委在办理变更手续时,应认真审验有关材料,防止因变更而出现不合格的流通企业。

四、切实加强市场管理

(一)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成品油的市场供应、网点布局、行业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加强对加油站(点)的管理。

(二)县级及县级以上经贸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市场的行业管理工作,对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对加油站(点)进行经营资格年审。

(三)市、县二级工商、税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物价、消防、环保、土地、供电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对加油站(点)进行监督管理。

1、*、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各加油站的公共安全,尤其是消防安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无《营业执照》的加油站进行查处,对加油站内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应予取缔。对加油站的各种不正当促销行为和广告应清除,对于严重违规的要予以处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3、建设部门负责检查各加油站的设计、建设是否符合规划,建筑质量是否存有安全隐患,清理违规的建筑。

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加油机的防爆、计量设施等进行检查,对短斤少两,尤其是对加油机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5、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对加油站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单位要依法从严查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篇7

第二条涉及增值税抵扣凭证税收违法案件的协查(以下简称协查)是指各级税务机关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在案件检查过程中,案发地稽查局(以下简称委托方)将检查发现有疑问或者已确定虚开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及相关信息发送给涉案地稽查局(以下简称受托方),受托方对增值税抵扣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事项和反映的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处理、取得相关证据并反馈协查结果的工作。

第三条协查工作遵循真实、合法、相关和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协查工作由稽查局负责完成。

第五条协查工作应通过协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协查系统)开展,配合寄送纸质证据材料。除另有规定外,委托方不得发纸质协查函,受托方收到纸质协查函应予退回。

第二章委托协查管理

第六条委托方在案件检查过程中,应依据案情需要通过协查系统发起协查。

第七条委托协查函的内容包括:发票的信息和《关于××案件的协查要求》(以下简称《协查要求》)。

《协查要求》的内容包括:基本案情、已掌握的疑点或线索、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负责案件检查和协查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需要受托方配合检查的内容、取证要求、回复期限、组卷及寄送要求等。

第八条发起委托协查应遵循以下要求和程序:

(一)委托协查函录入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信息应与纸质票面信息一致。采用电子信息导入方式的应符合协查系统导入数据的格式要求,对缺项的信息予以补录,使电子信息与纸质票面信息一致。如无纸质发票,应录入委托方被查对象信息和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电子信息。

(二)依据协查的发票数量,委托方可选择按照“受托方被查对象一户一函”或“委托方被查对象一户一函”方式组织发函,协查函的名称统一为“××案件协查-××纳税人”。

(三)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查办或督办的重大案件,应录入案件编号。

(四)委托方负责人应对待发委托协查函进行审批。

(五)已确定虚开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案件,委托方应在通过网络发送委托协查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及相关证据资料按照案件保密的有关要求寄送受托方。

(六)委托方与受托方应共同做好信息交换工作,交流案情线索,及时向上级督办稽查局汇报进展情况。

(七)委托方收到受托方回函后,应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包括协查系统内的数据统计分析和受托方寄来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案件协查案卷》(以下简称《协查案卷》)的整理和分析。

(八)委托方依据协查回函进一步组织查处,查实被查对象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并作出相应税务处理或税务行政处罚,应依据《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入库凭证,在协查系统内录入所协查的发票对应的查处结果和入库结果。

(九)委托方应依据《涉税案件移送书》在协查系统内录入被查对象移送司法机关情况。

第九条委托方收到协查回函结果后,需再次发出委托协查,应详细说明新发现的违法事实或疑点。

第十条除另有规定外,涉案发票的票面合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的,由市(州)稽查局组织协查;票面合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由省、直辖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稽查局组织协查;票面合计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协查。

票面合计金额未达到上级组织协查标准的,经上级稽查局审批同意,委托方可提请上级组织协查。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查办或督办的重大案件,或有特殊要求的其他重大案件的协查,应由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

省税务机关组织查办的案件需要发出委托协查,应由省稽查局组织。

第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查办或督办的属于案件的协查,经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批准后,委托方可在协查系统内采取加密法生成委托协查函。

第三章受托协查管理

第十二条受托方应依据委托方《协查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并将协查函作为稽查线索,发现被查对象涉嫌偷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达到《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立案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立案查处。

第十三条受托方应遵循以下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

(一)及时登记协查系统的协查函。

(二)稽查局负责人对接收后待检查和检查后待回复的信息进行审批。

(三)依据委托方《协查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四)依据检查情况,按照《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结果代码定义》逐项选择协查结果代码,填写《增值税抵扣凭证调查结果清单》(以下简称《结果清单》),撰写《增值税抵扣凭证案件协查报告》(以下简称《协查报告》)。

(五)查实被查对象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并作出相应税务处理或税务行政处罚,依据《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入库凭证,在协查系统内依据纳税人和协查函号录入所检查发票对应的查处结果和入库结果。

(六)依据《涉税案件移送书》在协查系统内录入被查对象移送司法机关情况。

(七)依据《协查案卷》的要求组卷。

(八)在协查系统内回复协查结果信息,并依据委托方《协查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案件保密的有关要求寄送纸质证明资料。

第十四条受托方在检查工作中,需要取得涉案对象的税务登记、注销、纳税申报、出口退税等征管资料和证明材料的,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受托方应按期回函。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在收到协查函后30日内回函。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查办或督办的案件,或有特殊要求的其他重大案件协查,回函期限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以《协查要求》为准。

第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查办或督办的案件,或有特殊要求的其他重大案件协查,受托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协查任务的,应在到期5日前,在协查系统内填写《协查延期申请》,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经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审批同意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完成协查工作并回复协查函。

第四章监控管理

第十七条协查信息由协查系统自动传输。协查系统不能实现自动分捡的,应在收到协查函3个工作日内按照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地址等依次进行人工分捡。

第十八条稽查局应监控本单位受托协查的进展情况,市以上稽查局应监控下级的委托、受托协查工作情况,全面掌握本地区协查工作的动态,及时提醒和督办。

第十九条受托协查累计按期回复率应达到100%,通过协查系统考核。经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同意延期的,按延长后的期限进行考核。

受托协查累计按期回复率=累计按期回复发票份数/(累计按期回复发票份数+逾期发票份数)×100%。

第二十条将委托协查信息完整率、受托协查信息完整率、选票准确率作为监控指标,通过协查系统考核。

委托协查信息完整率=必填考核项目/当期发起委托协查发票数量×全部考核项目×100%。

受托协查信息完整率=必填考核项目/当期回复受托协查发票数量×全部考核项目×100%。

必填考核项目在协查系统中自动设置。

选票准确率=协查结果有问题发票份数/收到协查结果发票份数×100%。

第五章系统管理

第二十一条协查系统的使用权在稽查局。各省稽查局负责确定和批准修改本地区下级稽查局人员的使用权设置,报税务总局稽查局备案。

稽查局需变更协查授权的,应逐级上报《协查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授权变更申请报告》。市以下稽查局协查系统的用户授权变更由省稽查局审批,报税务总局稽查局备案。省稽查局审批同意后交同级信息中心处理。

省稽查局协查系统的用户授权变更由税务总局稽查局审批,税务总局稽查局审批同意后交税务总局呼叫中心处理。

《协查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授权变更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用户授权变更的原因,新旧用户授权名称、代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用户授权变更的日期。

报税务总局稽查局备案的资料包括市以下稽查局的《协查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授权变更申请报告》和省稽查局的批复意见。

第二十二条稽查局确实需要修改数据的,应填写《协查信息管理系统运行重大情况报告单》,逐级上报至税务总局稽查局审批。税务总局稽查局审批同意后交税务总局呼叫中心处理。

第二十三条稽查局发现协查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应在发现当日填写《协查信息管理系统运行重大情况报告单》,交同级信息中心处理。信息中心和稽查局共同核查后,无法解决的问题,应逐级上报至省信息中心和稽查局。问题在2日内没有解决的,省信息中心应上报税务总局呼叫中心,省稽查局应将《协查信息管理系统运行重大情况报告单》上报税务总局稽查局。税务总局呼叫中心统一组织对各省上报问题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稽查局应及时对本单位的通讯录信息进行更新。

第六章资料管理

第二十五条立案检查的协查资料同稽查案件一并归档。没有立案检查的协查资料,按照协查编号或纳税人名称进行归档。

第二十六条委托方归档资料包括《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函》、增值税抵扣凭证复印件、《协查要求》、《已证实虚开通知单》、《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税款入库凭证、受托方寄送的《协查案卷》等。

第二十七条受托方归档资料包括委托方寄送的《协查要求》及《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协查案卷》、《协查延期申请》等。

第二十八条其他应归档的资料包括《协查信息管理系统运行重大情况报告单》、《协查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授权变更申请报告》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纸质协查工作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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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光缆带业务割接的意义

1.2.1对业务收入的影响目前光缆割接所遵循的原则是尽量将待割接光缆中的系统倒代到其他路由,系统不能调出的光缆只能停业务进行割接。而割接的平均时长为4-6个小时,这样就造成大量直接经济损失。

1.2.2对市场的影响随着数据业务的不断增长,电路的租用业务比例不断提高,客户对网络质量及服务要求也不断提高,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电信运营商必须提高电路可用率,减小电路的中断时长。

2光缆带业务割接的流程及要点

2.1光缆带业务割接人员安排及方案制定

2.1.1割接人员安排及职责每次割接一般设总指挥、现场指挥。

2.1.2光缆线路割接、电路倒代方案的制定

2.1.2.1割接前,线务部门技术人员,要对需进行割接的光缆线路进行详细的勘察,根据实际提出可行的割接方案。

2.1.2.2进行光缆割接必须填写《光缆割接申请报告》并上报。割接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割接原因及情况概述。②割接方案。包括:a光纤系统运用情况:机务与线务部门人员共同核对割接光缆纤芯运用情况,由线务部门按要求填写清楚。b纤芯割接倒代方案:遵循使业务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原则。c光缆光纤割接顺序及操作步骤。旧光缆及介入的新光缆的端面图或纤芯色谱列表。d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

2.2光缆带业务割接前的准备工作

2.2.1现场人员割接准备内容①所有人员应检查并携带割接器材、工具。②各接头组在割接开始前两个小时到达各自的工作地点,做好准备工作。

2.2.2机务人员、测试组割接准备内容机务人员应在割接前将重要电路迂回倒代调开。在割接开始前一个小时到达机房,对备用纤芯进行复测试、核对和登记。

2.2.3应急方案为了避免在光缆开剥和接续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电路中断,在割接前,机务和线务部门必须共同制定详细的割接应急方案。

在整个接续过程中,如果在割接过程中发生误操作,引起纤芯中断,必须尽快恢复,现场接头组必须做好对原光缆接头盒内纤芯的核对、标记工作。

2.3光缆带业务割接操作步骤

2.3.1割接开始后,两边机房建立通信联络,然后指挥接头组对在用光缆进行开剥。

2.3.2在用光缆开剥完成后,由A或B机房线路测试人员指挥分别与接头组

一、接头组二依照割接资料进行核对及识别备纤纤芯。在机房通过用OTDR进行测试,两接头组分别按割接顺序找出割接束管内光纤,再分别对光纤做绕模(打小弯),机房线路测试人员观察OTDR,如果光功率有大的衰耗,则表明该光纤是我们查找的正确的备纤纤芯。本文由中国收集整理。

2.3.3接头组找到备纤,经过确认后,在A或B机房线路测试人员指挥下,将纤芯折断,和新敷设光缆的备纤分别进行熔接。如发现误操作必须马上按照应急方案,指挥现场进行抢通。

2.3.4备纤接通,经机房用OTDR测试合格后,根据割接方案安排,两边机房同步、快速地将带业务纤芯调至已接好的备用纤芯。

2.3.5光纤倒代成功后,机房人员指挥割接现场寻找所调带业务纤芯,纤芯识别方法同步骤2。

2.3.6接头组人员找出所调带业务纤芯后,折断纤芯进行接续。熔接完毕后,两端机房用OTDR测试合格后,机务人员同步﹑快速地将系统恢复到原纤芯。

2.3.7接下来,按制定的割接操作顺序,重复步骤2、3、4、5、6,将剩余的纤芯通过利用备用纤芯进行两次的调度的方法,完成割接接续工作。

2.3.8在割接后系统无法正常恢复时,由机务部门配合线路部门查找原因,若可按照割接倒代方案倒代的,先予以倒代;若没有相应割接倒代方案的,应启动应急预案,按系统出现故障时的程序尽快恢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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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爱护公司财物,杜绝浪费,损坏公司财物者应照价赔偿;

三、遵守公司纪律,注意生产安全,搞好本职工作;

四、工作时间禁止做私人事务,不得擅离岗位,员工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带无关人员进入公司办公场所;

五、新员工凡进入本公司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等级证书、个人履历等有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公司有权辞退;

六、员工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向本公司人事部申请,如实填写《离职申请报告单》,在本职工作交接清楚后,经批准方可离职;

七、员工在办理辞职手续之前,必须根据辞职报告移交清单办理工资结算。

八、自觉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上班迟到、早退者,按累积计算法,每月超过5次者,扣罚相应工资;

九、员工有问题或对管理人员有任何意见,可如实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不得侮辱、诽谤、谩骂、闹事及人身攻击,不得出现抗工行为,违者立即给予处理或解雇,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员工因紧急情况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必须获得公司批准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扣罚相应工资;

十一、工资按固定工资或以岗定薪制度计算发放;

十二、仓管人员应认真做好物资的收发工作,做好出、入库清点,单据齐全,并予核实物料;

十三、仓管人员对仓库物资不得私自赠送、隐藏、占用或人为损坏,凡因失职造成保管物料经济损失的,按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在厨房用餐注意节约,反对浪费,严禁乱倒剩饭剩菜,非本公司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厨房,更不准到厨房内买饭菜;

十五、员工住宿由公司统一安排,住宿人员应按时作息,不得吵闹,搞好内务卫生,节水节电,不得私拉、乱接电源,未经许可不得带非本公司工作人员到宿舍留宿;

十六、注意防火、防盗安全,注意用电安全,注意用气安全;

十七、公司定期组织娱乐活动,未经许可,员工不得擅自组织集体娱乐活动;

十八、公司定期为员工提供体检活动;

十九、公司推行年终奖、满勤奖、优秀员工奖等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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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大客户用电管理制度的首要目的是为了加强供电营业中心的管理,保障中心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2、在进行相关制度建立的时候不仅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而且要做到大客户和供电营业中心利益的保障。

3、供电营业中心和大客户在进行各种业务的同时应该共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相互信任,互利共赢。

二、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的建设

我们在制定相关业务流程的时候要秉着对客户和供电营业中心负责的态度进行制定,在制定的同时要对双方的具体操作方式做出详细的说明。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十条建设基本思路

1、明确应该向谁提出新装或者增容申请,用户的申请报告的应该怎样的填写。填写后的报告应该交给什么部门。

2、在供电营业中心得到关于客户的申请后应该进行怎样的工作,是否应该进行细致的勘察工作,是否应该进行相关的申请审核工作等流程的规定。并根据这些规定对相关工作展开的规范性要求做出详细说明。

3、申请进行初步的审查和现场进行相应的勘察后哪些工作部门需要做出下一步工作的流程安排,还应该列出此项申请在完成过程中所涉及的部门。

4、经过部门审核后应该制定怎样的安装方案。

5、明确报告申请递交后我们供电营业中心回复大客户所需要的期限,这样是为了保证工作的效率,以防工作堆积。一般情况下高压单电源客户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为宜。

6、确定了最终的安装计划后我们应该对于安装计划的有效期给出一个明确的期限,一般情况下应按照“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应该控制在三个月之内,高压的则应该控制在一年之内,若有特殊情况出现则应该根据相应的情况做出相关的调整”。

7、对应该缴费的内容作出书面的规定,具体的收费措施应该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域性差异收取。

8、对相关的安装流程做出规定,对选择的安装公司做出书面规定,并书面列出相应的安装费用,做到有据可查。

9、应该详细说明在安装过程中供电营业中心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身份来负责,明确相关责任,不能逃避责任。

10、对于安装过后的验收工作作出相关的说明,制定有效地合格验收规定和整改规定,并制定相关合同内容。

11、安装过程完成后由各方签字确认,并明确在此之后的责任方。

对于以上的十一条措施的制定是在在客户和供电营业中心两个方面入手,对双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流程规范,防止双方交涉不当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既方便了客户的办理流程又方便了供电营业中心的销售工作,可以说是提出了一个双赢的策略规范制度。

三、用电计量和收费管理

1、对于用电的计量方面我们应该是参考专门的数据进行制定,对各种大客户做出明确的划定。

2、在对大客户的认定上我们应该要明确大客户的类型和用电量。并根据用电量的多少确定相关电量计装置的标准。

3、我们要制定制度来明确各方费用的发生,对于大客户产生的费用的条款应该明确到点。

1)对于人为损坏供电设施和不可抗力造成的供电设施的损坏的费用认定方面应该详细、具体、明确,对于大客户产生费用却不承担的,应该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

2)对于日常检修,维修和更换的相应的费用应该具体划分,并制定相应的明细表。

4、明确电费的收缴工作的负责方。

5、列明大客户具体的缴费内容,并应该列出相关的收费文件来表明我们的收费的规范性。

6、确定相应的抄表日期,对于延误企业的相关措施的操作规范制定和拒绝配合企业的相关的惩罚措施。

以上的用电计量和用电收费的措施主要是对用户的一系列行为做出了规定,并对更换,维修,抄表等明细措施做出了相应的细致的规范,这样做的目的是详细划分供电营业中心同大客户之间的责任问题,可以有效的防止一般的纠纷和法律纠纷的出现,对供电营业中心和大客户之间的利益作出了保障性说明。

四、日常业务变更管理的相关措施

1、大客户减容管理

1)确定相关的业务变更管理的申请办法和接受申请的相关部门。

2)确定变更内容的相关申请的检验部门和勘察部门,并根据变更的内容确定相应的费用缴纳部门。

3)确定变更内容的申请的时间和期限问题。

4)确定在变更情况下的手续办理相关问题和相关部门。

5)确定变更业务后相关客户费用改变和核算情况。

2、大客户的暂停管理制度

1)办理暂停的时间规定制度

2)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确定一年内的暂停时间等具体措施明细。

3)对于暂停期间的相关费用的明细规定

3、大客户暂换变压器管理制度的制定

1)确定暂换变压器的范围、时间及相关的办理流程,

2)确定暂换的变压器的检验程序和相关的费用。

4、大客户迁址管理制度的确定

1)迁址申请的相关时间要求和相关申请规定。

2)迁址所产生的费用明细规定。

3)迁址后的相关安装等规定。

5、除了以上的四点外还应该制定大客户移表管理制度、暂拆管理制度、更名过户管理制度、用户分户管理制度、并户管理制度和销户管理制度等,具体的操作流程参见以上四点操作规范。

在以上的项目管理制度中详细规定了各个管理制度需要注意的措施,明确了各个流程办理的注意事项,节约了客户的时间,提高了服务的质量。

结语:在上文中主要分析了各种管理制度的制定方向。明确了大客户和供电营业中心之间的责任关系,费用负担问题。这种管理制度的确定很大程度上能够使各方节约成本和时间,能够起到双赢的效果,但是在制定过程中应该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不能够一概而论,只有这样才能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电力大客户用电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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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实施的原则

(一)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相关任务和要求,加强与相关产业规划相衔接。

(二)以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为突破口,以解决关键重大技术问题为重点,以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为目标,着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坚持自主创新,加强企业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结合,力争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增强产业的竞争力。

(四)要突出重点、力求突破,项目的实施要能够积极引导和带动产业技术升级。

(五)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组织协调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整合开发力量,创新开发机制,提高开发质量和水平。

二、重点开发内容

(一)节能关键技术方面:开发钢铁冶金设备节能技术,发电设备节能技术,重点包括开发大型钢铁厂冶金设备和大型发电厂设备降低厂用电耗、热耗和其他能耗技术,以及能量综合回收技术,目标是为降低吨钢能耗和供电能耗提供技术支撑。

(二)清洁生产关键技术方面:开发水泥制造业粉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减排与利用关键技术;大型密闭式电石清洁生产技术及电石炉尾气提纯与处理关键技术;电动工具用高功率电池和无汞扣式碱锰电池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竹材制浆深度脱木素蒸煮和清洁漂白技术;发酵行业玉米深加工副产物发酵耦联清洁减排关键技术;制革保毛脱毛及浸灰、铬鞣液循环利用关键技术。

(三)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方面:开发复杂多金属共伴生矿高效开发利用技术、冶炼过程中稀有稀散元素提取技术、低品位红土镍矿高效利用关键技术、金属矿山二次资源中有价元素高效捕收技术。

(四)现代化工关键技术方面:开发精细化工产品关键技术和精细化工中间体关键技术;新型合成技术,新型催化技术和生物化工技术。

三、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请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我委颁布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43号)要求开展组织、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编制要求附后)和申报工作,同时汇总相关申请材料,报我委。

(二)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承担项目所需的研究开发以及相应的经济实力,具备专项开发的前期基础,鼓励产学研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