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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经济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2-28 15: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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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经济

篇1

摘要: 在中国的经济舞台上,私营经济空前的活跃。 随着私营经济的发展,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成为限制其进一步成长的障碍。论文主要谈一下私营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与推动私营经济长久发展的建议。关键词: 私营经济;经济体制;企业管理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私营经济的贡献对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有重要意义。只有认识到私营经济的地位,才能有足够信心采取措施推动其发展。1.私营经济的地位私营经济虽然可以较大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但也存在扩大收入差距等问题,因此,在我国现阶段私营经济存在雇佣劳动关系使它不能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体经济,不能作为主导我国经济制度性质的经济成分。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与多种所有制长期共同发展,二者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在我国现实国情下,淡化“主体”地位,不仅将会削弱乃至取消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且最终也会不利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从社会的所有制结构来看,个体和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领域不断拓宽,己从小商业、饮食业、修理业等小型服务性行业向工业、建筑业、养殖业等生产性行业发展,并逐步向激发社会经济活力的商业流通、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咨询、广告设计、房地产、中介服务等新的行业拓展,行业结构更加趋向合理从对工业总产值的贡献上看私营经济的贡献逐年增长。

2.发展私营经济对我国经济长久发展的意义从产业布局和地区分布上看,非公有制经济以小规模、分散化经营为主,现已在部分地区形成一批以大规模、专业化经营为特征的产业集群。非公有制经济过去主要分布在各个地市和县镇,行业类别多、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化。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了“生产在一家一户、规模是千家万户”的特色产业集群,有的被称为专业镇或区块经济。而且,现在沿海地区非公有制经济仍保持良好势头,同时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呈加速态势,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优势正在逐步显现,在地方经济中的比重日益提高,多数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已达1/3左右。

3.私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不足不可否认,当前非公制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市场准入限制多,政策不平等。二是企业自身素质有待提高民营企业自身的治理结构不合理,表现在企业产权界定不清晰和家族式管理。三是国民待遇问题。四是外部环境不相配套。4.推动私营经济繁荣的建议4.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新形势下推动非公经济发展,首先政府职能必须实现两个转变:即政府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由“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进而逐步改变政府对资源的配置权力过大和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过多的局面。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手续、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方便、优质、低成本的服务。4.2要科学、理性的进行战略选择要把握新型工业化的机遇,抢占先机,首先要研究和分析世界经济乃至国内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移和升级的趋势,特别是结合全球化、区域化、市场化的经济发展趋势,确定本企业在产业链中的经营地位和发展空间,根据企业自身规模、发展阶段、行业态势、产品结构、技术档次制定企业的经营策略,不要盲目抛弃一些还很有竞争力和市场的传统产业,要按照我国工业化进程和国际化战略形成的市场需求确定发展方向。4.3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一是要以规范政府行为为核心,进一步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二是要推行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品和服务的高效流转;三是着力推进要素市场建设,继续发展和规范土地市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积极发展技术市场;四是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执法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市场监管体系。4.4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和经营理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的经济,也是诚信的经济、互利的经济。广大私营企业主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发展过程中,不能片面追求个人利益,更不能唯利是图,而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行业规范。既要有经济利益追求,又要有思想道德追求;既要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又要重视社会效益。特别是在经营活动中,要自觉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模范地悟守“信誉宣言”所做出的承诺,真正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依靠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公平竞争,不断发展壮大企业,进一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和和经营理念。4.5营造私企文化,塑造诚信品牌主要是通过加强对经营者的素质教育,转变经营观念,完善企业制度,搞好科技创新。通过文化建设,培育企业精神,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企业凝聚力,使私营企业在激烈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私营经济必须以诚信为立身之本,塑造诚信品牌。要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培育自己的品牌,抢占市场主动权;要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控制,使产品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成为顾客喜爱的品牌;要加大售后服务力度,保证服务到位,使产品成为顾客用得放心的品牌;加强培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业务技术素质,为发展壮大私营经济做出自己的贡献。5.结语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完善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必然要求,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本文从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出发,分析了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动力,希望本为可以给现下启示,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下,非公有制经济正努力开拓创新、科学发展,争取创造新的更大的辉煌。

篇2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除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供的许可证、资格审查和专项审批作为工商注册发照前置条件,申请者应先到有关部门办理外,任何部门不得另外加设许可证、资格审查和专项审批等前置条件,原已加设的一律废止。有关部门需企业领取执照后办理的许可证等,应开列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执照时告知企业到有关部门办理。

(三)凡具有法定验资资格的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等均可从事企业注册资金“验资”服务,且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向申办者指定验资单位。

(四)外来人员凭身份证和相应的注册资金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开办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本市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申办私营企业以及私营企业从事科技产品开发的,对其注册资金要求可适当放宽。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以上的私营企业,经市工商局核实批准,可申请组建私营企业集团公司,并冠以“*市”的名称:(1)实际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2)有3个以上经济实体和1个龙头产品;(3)年产值或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或年交税100万元以上;(4)年出口创汇50万美元以上,或产品获部、省、市优质奖。

(五)企业领取的工商执照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合法依据,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以外,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收缴企业的营业执照。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需责令企业停产、停业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

(六)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申办项目和请求有关事项,手续齐全、可以在当天办理完毕的必须办完,但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需考察、论证的项目办理期限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无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期限不办理亦不作出充足理由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并补办批准手续。

二、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实行缴费上的优惠

(一)各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均可享受如下优惠:(1)免交费:私营企业管理费、外来人口治安费、地下水养蓄费、环保保证金(严重污染行业除外)。(2)按收费标准下限减半收费: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

(二)新办各类私营企业(含扩建项目)或享受如下优惠:(1)缓交费:土地出让金和垦复基金属市及各县(市、区)留成部分,缓交3年(免计息),从第4年开始分期缴交;市政建设配套和供水工程贴费缓交3年(免计息);供电贴费经供电部门批准可分期缴交。(2)按收费标准下限减半收费:征地管理费、许可证费、资格审查费、专项审批费。(3)免交费:新办海洋产业和“三高”农业项目(含生产和加工),免交行政性收费3年。

(三)本市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新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凭劳动部门核发的《下岗证》或《失业证》可申请临时试业执照(6个月以内),办证费减半收取,试业期间行政性收费全免;办理正式执照的,1年内免缴行政性收费。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从事社区服务的,3年内免缴各种行政性收费。

(四)凡一次性投资10万元以上或年缴税1万元以上或连续经营3年以上、合计缴税2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者,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证明,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按投资经营所在地或固定住址所属学区安排投资者子女就学,学校不得拒收,其缴费与学区内学生相同。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各类入学赞助费。

(五)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购买、兼并、托管或租赁承包国有、集体企业的,可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其中对安置下岗人员占原企业职工人数60%以上的购买者,可分3年付款,首期不低于总额30%。

(六)原挂靠国有、集体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的私营企业或向国有、集体企业投入少量资本金发展起来的私营企业,由政府有关部门帮助其进行清产核资,界定和明晰产权后恢复其私营企业性质或改为混合型经济企业,重新登记时有关部门只收登记证件工本费。

(七)安置“四残”人员达到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经民政、税务主管部门批准,领取《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私营企业或享受民政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八)对经营场所(含专业性市场和综合性市场)租金实行有效的宏观调控。由市物价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研究后,于*年5月底前出台有关政策,确定有利于促进我市工商业发展的各类经营场所租金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三、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实行税收上的优惠

(一)免交企业所得税:(1)凡私营企业收购或兼并国有、集体企业,在原企业注册地继续经营,并接收原职工60%以上的,可享受新办私营企业的优惠,同时或凭劳动部门证明向税务机关申请免交3年企业所得税。(2)私营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60%以上,并签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凭劳动部门证明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安置比例高于30%的,可申请享受减半征收2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3)私营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发生的各项费用,可计入管理费用。开发新产品,经省科委鉴定确认,属国家级新产品的,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属省级新产品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新办民营科技企业,享受省、市有关民营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4)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品为重要生产原料的私营企业,经环保部门认定并报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办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5)私营科研机构服务于各业,取得的技术收入,经科技部门认定,报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他私营企业在技术转让中发生的有关所得,年收入在30万元以下部分,经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6)私营企业经产品质量认证、质量体系认证、产品采用国际标准、获省以上名牌产品称号的,经技监部门认定,3年内企业所缴交的所得税由财政部门返还给企业。(7)新办独立核算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私营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自开业之日起,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兴办的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营业税;本市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从事社区服务,其劳务属于营业税务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3年内免征营业税。

(二)税前列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购买专利、技术转让费和吸收外资费用,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均可列入成本,在所得税前列支;支付的赞助费和广告费,可凭发票在企业成本或营业外支出列支;对用于公益事业的捐款,经核实允许在税前列支。

(三)缓交税:对规模较小而不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采取定期定额方式征税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由税务部门在核定税款时给予照顾;对实行其他方式征收、生产经营有困难、不能按期交税的,可给予一定期限的缓交照顾。

四、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投资者及所聘用人员给予入户的优惠

(一)外来人员(含市外人员、本市城镇和农村人员)凡在市内投资经营,年纳税1万元以上,或已投资经营3年以上、累计纳税4万元以上的,经营者本人户口可迁入本市区;现有私营企业年纳税3万元以上或新办企业一次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出资者(合伙投资者的每人出资30万元以上),企业投产(开业)后,其本人及配偶和1名子女可随迁,或安排2名“农转非”指标;私营企业每增加投资30万元,或年递增缴税3万元者,增加2名“农转非”指标,由投资者安排;获得市级及以上级别科技成果奖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人员,被评为市级“非公有制经济先进人士”的人员,被评为市级“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入户经营所在地或固定住址,随迁配偶及1名子女,或安排两名“农转非”指标。(凭当地工商或税务等部门有关证明,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市计委下达“农转非”计划后到市公安部门办理)

(二)私营企业从市外招收技术、管理人才,或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由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办理。引进具有国家教委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科技干部到私营企业工作(含现已在市内私营企业工作的,下同),其配偶和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具有大专学历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引进具有初级职称的职业技术人员,由人事部门推荐到私营企业就业的大、中专(含劳动部门安排的中技)毕业生,可入户企业所在地或固定住所,亦可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和市劳动服务公司分别设立户口专户管理。(由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等有关部门开具证明,涉及“农转非”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经市计委下达“农转非”指标后到市公安部门办理)

五、鼓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干部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到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工作的规定

(一)到私营企业工作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关系脱离原单位并签订2年以上合同的,其档案工资升两级,计算连续工龄,并由原单位按其原工资2年一次性作生活补助发给,保留国有干部(职工)身份,档案及人事关系可挂靠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

(二)到私营企业工作并签订2年以上合同的,或脱离原单位从事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国有、集体企业干部或职工,档案工资升两级,计算连续工龄,并由原单位一次性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保留其国有(集体)干部或职工身份,档案及人事关系可挂靠劳动部门所属的劳动职业介绍中心。

(三)大、中专毕业生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工作,其档案及人事关系由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工龄、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职称评定等均按公有制企业一样办理,计算连续工龄。

六、关于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进出口权、出国、征地等规定

(一)鼓励支持私营企业与外国、港澳台企业和市外企业在市内兴办合资(合作、联营)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帮助有条件的私营企业申报自营进出口权。私营企业办理出国(境)手续后,可出国(境)开展经贸活动。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纳税5万元以上或出口创汇10万美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其主要管理人员确有业务需要往港澳进行商务活动的,可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多次往返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地区)通行证。

(二)私营企业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对具有一定规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较好的项目,各级国土部门要提高征地办理效率,实行优惠费率。

七、关于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资金扶持的规定

(一)各金融机构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所需的资金,要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符合贷款条件的,予以积极支持。政府部门要帮助私营企业改善融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

(二)对私营企业中的纳税大户提出申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好项目,要从市工业发展基金和科技三项经费中予以扶持。

(三)3年内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新增部分提取15-20%作为私营企业技术改造和上高新技术项目的专项基金,委托各级经委进行项目管理,实行资金有偿使用。

八、县(市、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及缴费规定

(一)为调动各县(市、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积极性,凡县(市、区)牵头组织新办的各类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不管其工商登记或税务登记关系在市还是县(市、区),除所得税外,其他税收一律由经营所在地的县(市、区)征收。

(二)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各项缴费,原则上企业在哪级工商登记,归那级收取;某些项目已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但不能重复收取。对目前市、县(市、区)、镇(街)多级重复收取的各种收费,由市物价部门重新核实,确定由那级收取,坚决刹住多重收费现象。

九、依法保护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经营

(一)公安、司法部门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敲诈、勒索、打砸、哄抢等侵犯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者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条件的可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者实行划段连片保护,对私营纳税大户实行联户挂牌保护。

(二)坚决制止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由市清理“三乱”领导小组牵头,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三乱”行为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切实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不合理的负担。

(三)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参加非法定的评比、评优、达标、鉴定、考核、培训、考试等活动;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订阅各种报刊杂志和内部资料。

(四)对进入本市收购运输各类工农业产品或从事合法营运活动路经本市的外地车辆,不得随意设卡检查,小违规以教育为主,不得扣证、罚款。

十、严格对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收费的管理

(一)有关部门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提高收费标准和增加收费项目,需先向市物价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价格法》召开公众听证会后再作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二)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实行“一证、一卡、一票”制度,收费单位凭《收费许可证》,收费人员佩戴收费卡和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制发的票据,亮证收费。全面实行交费卡制度,标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名称,按卡交费。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和各种借口强行赞助行为,企业及个人有权拒绝,并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清理乱收费工作办公室、物价检查监督部门和监察部门等)举报投拆,依法查处。

(三)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以教育、引导为主,需进行处罚的,要做到有理有据,按照法律程序执法,防止乱罚款、乱扣证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市及各县(市、区)要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统一管理,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并于*年6月底前实行“一个窗口”收费或委托银行代收费制度。

十一、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领导和管理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纳入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引导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领导,市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有一名领导分管个体私营经济。

(三)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加强服务,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大开绿灯,解决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私营企业进行改革、改造,引导私营企业向集团化、规范化发展,符合条件要求上市的,要积极推荐上市。

(六)建立健全工商联各级分会、行业商会和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充分发挥其服务、协调等职能。

(七)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技术人员的档案由各级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包括特种技术上岗证书)的评定,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直接报专业职称评定部门评定。取得技术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由所在企业根据需要聘用。

十二、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的要求

(一)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树立正确的经营思想,守法经营,照章纳税,文明服务,并要自觉地依法接受监督。

(二)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要根据政策、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抓好安全生产,要确保职工的政治待遇和人身安全,积极解决职工的生活、福利和保险待遇。

十三、违反本规定的责任。

(一)市及各县(市、区)设立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专线电话,接受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求助、咨询、投诉、举报,现有的各投诉中心积极开展投诉事项受理工作。

篇3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应当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文明经商,公平竞争,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个体私营经济是*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予以鼓励和引导,把个体私营经济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行政监督,对损害个体私营经济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鼓励和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个体私营经济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新闻媒介对损害个体私营经济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进行舆论监督。

第六条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应当履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责,维护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享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依法享有以下自主经营的权利:

(一)根据国家规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决定自己的产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

(二)依法自主决定内部的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利润分配;

(三)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法招聘或辞退员工、决定用工条件、形式、数量、期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分配方式,依法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

(四)根据国家规定承包、租赁经营或购买、兼并其他企业,与不同地区、行业、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个人进行合股或联合经营;

(五)平等地参加国家或政府部门组织的产品或技术鉴定、质量认证、技术培训、经济技术贸易洽谈会、商品技术展销交易会及其他行业活动。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享有市场准入的平等待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提出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技术开发申请,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私营企业可按规定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取得进出口经营权或到境外从事投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在购买生产资料、获得贷款以及享受社会服务等方面,享有与公有制企业同等待遇。

第十二条经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和私营企业的名称受法律保护。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

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可以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因国家建设需要提前收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拆迁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时,建设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妥善安置和补偿。

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或评审的,人事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考或评审手续。人事、劳动行政部门对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应按规定颁发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任职资格证书。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可依法决定聘任或解聘专业技术人员。

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其工作年限可计算为工龄。

第十五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可向当地科技行政部门申报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行政部门应及时受理。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可以按规定申报国家科研课题、开发项目;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开发列入国家和省、市级计划的新产品,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第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的人员可按以下规定办理出国(境)手续:

(一)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的人员因商务、学习考察、短期培训、技术交流等事务需要出国(境)的,经所在市、县工商业联合会或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出国(境)证件;

(二)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的人员因公务需要出国(境)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国(境)证件;

(三)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聘用一年以上并已在其从业所在地办理“暂住证”的人员,需要出国(境)的,经从业所在市、县工商业联合会或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可向从业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出国(境)证件。

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有权自愿参加或按规定退出有关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规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入会。

第十八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评比、评优、达标、考核等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开展评比、评优、达标、考核等活动为由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收费、变相收费或要求赞助。

第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营业执照、有关经营许可证是合法经营凭证,除发证发照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收缴或吊销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暂扣、收缴或吊销。

第二十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进行年检(验照、验证),不得附加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对其所有的财产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或以其他手段侵犯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

(一)不得以任何手段非法改变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经济性质;

(二)不得以任何手段非法侵占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合法使用的生产、经营场所;

(三)不得强制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购买其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不得强制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必须向其指定的对象提供商品或服务;

(四)不得强制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无偿提供或摊派人力、物力和财力;

(五)不得强制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购买有价证券、订购书报杂志、交纳捐赠和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六)不得强制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进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种收费、罚款、赞助和摊派。

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资金或侵占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财产,或者擅自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资产为自己或他人提供担保。给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收费时,应出示收费许可证,按规定开具由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或发票,并如实在《*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交费登记卡》上填写收费时间、项目、金额和收费依据、收费单位及收费员姓名。凡不按规定开具收据或发票,或者不按规定出示收费许可证并填写《*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交费登记卡》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可以拒绝交费。《*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交费登记卡》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凭营业执照领取缴费卡,发卡部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举、投诉。有关部门在接到检举、投诉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处理并告知检举、投诉人。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管理,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向受检查者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文明执法。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时,应当告知被处罚人按规定享有听证、申辩、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行政诉讼等权利。

第二十六条各级工商业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应当接受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投诉、咨询,协调处理和调解有关投诉、咨询的事项。对涉及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的具有群体性质的或重要的事项,各级工商业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各级人民政府收到报告后,应指定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在30日内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报告人。

第二十七条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侵犯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合法权益拒不改正的,各级工商业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应向违法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和违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举报和控告,接到举报和控告的部门应当在30日内作出调查处理并答复举报和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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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镇基本情况

**镇位于科右前旗的西北部,距旗政府的所在地70公里,行政面积556平方公里,辖19个行政村,69个自然屯,人口3.1万。镇内交通便利,通讯快速方便,丰富的矿产资源优势、优越的地理位置优势,是前旗重要的商品集散地之一。

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现状

(一)行业分布情况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不断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建“平台”,提供便利条件。在各级政府一系列优惠政策的支持下,我镇的个体私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无论是在单位数量方面,还是在经济总量方面,个体私营经济在全镇经济中均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对促进生产、拉动经济、扩大就业、增加税收以及方便人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镇个体私营经济业主达245户,其中:餐饮业22 户,服务业17户,商业140户,修理业23户,生产加工业43户,从业人员达968人,吸纳就业人数700人,提供就业岗位700个,年营业总额1200万元。依托交通便利的优势,运输、餐饮、修理等服务行业的比例增大。

(二)个体私营经济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在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拉动经济增长。仅2007年,全镇个体私营经济实现产值1.2亿元,营业收入0.47亿元,纳税达37万元。

二是繁荣市场经济。个体私营经济以其灵活的经营机制和较强的应变能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对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发挥了巨大作用。70%以上的是个体私营业户,在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三是拓宽了就业渠道,缓解了政府压力。全镇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人员近千人,大批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通过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已安置下岗职工347人,占下岗职工总数的51%。

(三)个体私营经济对财政的贡献情况

个体私营经济已经成为我镇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全镇个体私营经济税收20xx年为36万元,20xx年为36万元,20xx年个税起征点调整后,税收略有下降,但仍达到37万元,20xx年上半年为22万元。个体私营经济收入20xx年占全镇财政收入的27%,20xx年将达到35%左右。

三、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

镇委政府积极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舆论环境。镇委政府为做好个体私营经济的良性发展,以召开表彰会、个体私营业主座谈会等形式,积极鼓励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调动个体私营业主的积极性,大力宣传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优惠政策、个体私营经济中的先进典型以及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是政策环境。对有市场前景、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项目,积极鼓励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参与开发,今年积极引导做好奶站建设,新建奶站4座;积极为有市场、有效益、信誉好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帮助其解决技术改造和正常流动资金的需求,至目前为奶站经营户协调信用贷款300万元,用于奶站设备更新及奶源区养殖户外购奶牛;认真落实促进私营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使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税负保持在合理的水平;镇工商所以上门服务为主、地税所采取一站式办公,尽量简化办公程序、缩短时间,尽量减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办证办照方面的人力、费用支出。

三是法制环境。制止乱收费、乱处罚、乱摊派等行为的发生;对严重损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人和事,及时处理整改;搞好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集中地区及周边区域的治安防治,维护个体户和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四是服务环境。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协调服务,在技术、资金、项目、信息、场地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排忧解难,并增强服务实效,努力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今年投资新建集贸市场一处,解决了近百户流动商户无固定场地的问题;引导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进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使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协调发展。

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于1991年我镇成立了个体协会,进一步拉动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在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

1、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已经初步完成了量的积累,全镇个体私营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就当前社会和群众的需要看,在质的提高上还需要做文章,全镇92%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私营企业集中在传统的服务行业,近几年 私营经济发展的领域在逐步拓宽,但表现的还是比较单 一,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个体私营经济涉及的还很少。

2、经营业主的创新意识不强。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从事相同或相似的小本生意,少量的个人合伙经营结构不稳定,维持小打小闹的状态,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经营模式,创新不够,存在跟风现象,因而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预期性、稳定性较差。大部分个体私营经济主体结构趋同、规模较小,极大地阻碍全镇个体私营经济更广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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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迅速快捷的发展速度,使私营经济的规模优势日趋明显。

据统计,至××年底,全区累计注册登记私营企业万户,××年全区民资批准投资额和实际完成工作量分别占全区内资投入总数的和。全区民营企业新增批准投资额亿元,占全区企业(包括三资企业在内)投资总额的;其绝对额超过年全区个体私营工业企业全年投资总额。超常规的投资发展速度使个体私营企业资产规模得以迅猛扩张,骨干个体私营企业的单体规模与效应规模逐步显现。

(二)各具千秋的发展模式,使个体私营经济的行业特色日趋凸出。

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能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创新工作方法,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康柏发展的新模式,使全区私营经济得到全面发展。具体发展类型大致可分为:()传统升华型。如新桥镇的个体私营业主,近年来,凭借传统经济行业的基础优势,不断推陈出新,使民营经济不断得到壮大。再比如九亭镇的印刷行业私营业主,他们同样凭借本身的行业优势,在技术上不惜重金引进人才,在设备上不断更新,把过去的单色手把车,更新成一次能印刷多色的高档印刷机。在业务上走市场化发展的道路,并且该区域个体私营印刷行业的发展效应已辐射到周边地区,有较多印刷企业向高档次的彩印发展,成为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新亮点。()骨干裂变型。如南洋电缆厂的个体私营铜材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母体企业—南洋集团公司的发展,它培养一大批懂技术、善管理、拓市场的综合型经营人才,成为以后的个体私营业主,由此带动了该地区铜材行业的发展。()主体配套型。例如以鞋城集团的私营皮革及配套产品的发展为典型。近年来,许多私营业主围绕该集团为主生产配套的产品,从而使该地区私营经济得到相应发展。据统计,在该集团的引导帮助下,现在已发展到了家分子企业,投资总额达到亿元之多,成为全区私营经济中一颗灿烂明星。

目前,全区初步形成了制造业、加工业、手工业、轻工业、零售业、批发业,各大门类齐全、产品多样化的格局,可以形象地说:“吃、穿、住、用、行”都包罗其中,同时,也涌现了象雅多服饰、茂盛电机、天喔食品、龙工机械、森大机械、豫全皮革、新雅包装、报喜鸟等知名名牌企业。这些民营企业一方面极大地促进了康柏工业经济的合理布局,壮大其实力,加速其发展;另一方面,极大地丰富了城乡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了生活的质量。

(三)关联密切的配套产业,使个体私营经济的联动能力日趋增强。

个体私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注重利用传统产业优势,顺应发展基本规律,紧紧围绕全市私营业已形成的主导产业,积极开拓相关投资领域,使其向前后道工序延伸,大大提高了产业内部整体联动能力,发挥出行业整体优势。久富经济开发区,通过自我裂变、激发投资,吸引外资等方式,积极引导个体私营业主将投资领域向相关产品拓展,以逐步实现产品的配套化、系统化,从而提高了行业的竞争能力。

(四)重点保障的科技投入,使个体私营经济的有机构成日趋提高。

具体体现在个体私营企业的技改投入与产品换代更新上。个体私营业主在投资办实业之初,即立足高起点、高水平、强化科技投入,引进代表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机器设备和先进工艺,注重产品结构的优化与升级,狠抓内部管理,显示出不凡的市场竞争能力,以印刷行业为例,至目前为止,全区个体私营印刷行业中,价值每台机器超过万元就有余台,价值超过万元的就有台,有个私营业主从德国引进了价值万元的海德宝彩色印刷机,目前属世界上最先进的印刷设备,印刷行业的整体设备先进程度的提高,使其制造能力也大大提高,配套协作企业适行顺畅,生产经营合力增强。

(五)相对集中的区域布局,使个私经济的聚集效应日趋发挥。

康柏区在推进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立足长远,强化规划,按照“搭台唱戏,借梯登高”的思路,有意识地开辟出民营经济开发区,搞好配套基础性施建与服务。同时,通过落实相对的土地批租,税费收交等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内外地个私业主投资落户园区,使其适度集中,强化了企业彼此间的配套协作与关联,提高了小区内市场信息,生产资源的共享与利用程度,降低了企业生产运作成本。据统计,现在全区共有多个体私营经济开发区,安置职工万余人,占全区就业人数(包括外来人员)的。目前,全区在全力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提下,别出心裁地采用相互搭配型滚动开发模式,即鼓励实力足的业主投资建厂房,搞租赁,小业主买机器,搞生产,使大小业主各得其所,集中资金,共同发展,从而为社会闲散资金汇集转化为投资资本探索了新路子。另一方面,随着民营工业园区的扩展,区内配套关联产业不断增多,产业关联度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区域知名度不断提高,块状特色经济逐步显现。

二、成因分析

(一)乡镇企业的发展为私营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乡镇企业的高速成长,大大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为私营经济奠定了人才、行业、市场等基础。()人才基础。乡镇企业创业于年末,发展于年代中 期,崛起于年代末年代初,应当承认,其如此长期、稳定、高速的成长并不是单靠千百万农民致富冲动即可造就的,更为主要的是有一批企业经营能人在帮助企业披荆斩棘、不断推进。这批经营能人在参与企业生产经营之前,或是掌握一定传统技术的手工艺人,或是村、社的领导与会计,或是经常外出打工的匠工,或掌握企业命脉的供销人员等,他们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较多地了解了外界的信息,拓宽了视野,编织了一定的社交网络,树立了市场化经营的观念,因而就有能力、有基础带领群众搞经营、办实体,成为企业发展的掌舵人。他们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历经多次市场磨砺、体制转轨,逐步掌握了一批稳固的销售渠道,编织了丰富复杂的经营网络,开拓了一定的市场空间,使企业始终处于较为平稳的运作态势。这批经营能人与经营骨干的一部分后来就成长为乡镇企业家,一部分成为个体私营企业的开创者。()行业基础。随着乡镇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内外的经济关联度、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规模型乡镇企业的多角化、一体化经营发展趋向,使其配套协作要求日趋高涨。因而,乡镇企业在区域布局上呈现出聚集性发展的特征。企业群体逐步形成,分工协作内部生产经营机制使企业运用成本降低,行业结构得到优化,行业知名度得到不断提高,无形的特色经济效应吸引了内外厂商。在此影响下,个体私营业主普遍以传统优势行业作为投资出发点,逐步拓宽投资领域,优化配套产业结构,丰富产品类型,使特色经济更特,优势行业更优。()市场基础。乡镇企业在区域布局上的聚集,一方面构建了一个有形、完整的交易市场,通过该市场,个体私营业主可获得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信息、资金、人才;另一方面,行业知名度的提高,无形中又为企业产品的经营销售带来了价值可观的广告效应,产品销售空间大大拓宽,个体私营业主抓住这一有利条件,乘势而为,大力发展。优越的市场环境,对发展私营经济无疑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二)资本的深厚积累,为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源泉。

私营经济的发展与迅速崛起离不开资金的有效供给。巨大的资金投入从何而来?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市场经营性积累。个体私营企业的经营者在投资办实体以前,相当部分原从事过经营、营销、中介服务等行当,获得了较多的资金积累,成为投资来源。()承包性、租赁盈利性积累。在对乡镇企业经营方式改革过程中,曾对部分村、镇两级集体企业,采用“定额上交”、“经营性租赁”等方法,并明确企业经营者在上交完成承包利润、租金及税费后,剩余部分归个人所有。企业经营几年的盈利性部分归个人所有。企业经营几年的盈利性运转后,较快地完成了个体资本积累,这部分积累资金也自然而然成为私营经济发展的来源之一。与此同时,近年来,在乡镇企业产权制度经营过程中,集体通过设置奖励等方式,将一部分企业积累量化给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也是资金来源之一。()外来投资。包括区域性外来投资和境外投资。据对全区家实体型私营企业调查统计,外来投资业主(包括本市外区投资业主,本市以外投资业主),占总数的。除了本市其他区县以外,他们分别来自浙江、江苏、广东、福建、辽宁、北京、陕西等地,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全区民资与外资的紧密结合有了新体现。到××年底,在全区新批的外资项目中,有个项目为私营企业引资所得,引进合同外资达亿美元。这些外来资金的投入,不仅有效地弥补了当地建设资金的不足,而且业主还带来了先进的思想观念、管理手段、市场信息以及相关的经营管理人才,实现了与当地资源的有效配置。

(三)改制的深入推进为私营经济发展开启的阀门。

自年以来,康柏区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经历几次阶段性推进以后,取得显著成效。改制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激发了全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为民营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创造了新空间。首先,改制的深入推进促进了思想观念的转换。由于多年集体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思维模式形成了一定的惯性,民营经济一度处于经济发展中的配角地位,发展私营经济的社会氛围不浓。更为主要的是,曾僵持多时的公私两种经济成份的利弊辩论,使部分已完成个人资本积累或有一定市场网络,经营能力强的能人对投身办实业存有思想顾虑,发展条件、空间的发育也不充分,因而只能就地静观其变。党的十五大召开,迎来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春天。其次,改制的深入推进促进了经营人才的裂变。在深入推进改制的过程中,相当部分原集体企业的经营者与经营骨干,因囿于观念、体制的束缚,经营潜能无从发挥,改制为他们解除发展桎梏,创造了施展才华的好机会。在改制中,他们通过投资入股、参与招标接管原企业等形式,一跃成为新企业的经营者,投资发展热情分外高涨,使私营经济发展呈现出星火燎原之势。通过改制,全区已裂变出一批勇闯勇拼,头脑灵活,市场意识强的优秀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如南洋电缆厂的顾跃辉,茂盛电机有限公司的盛景才。他们成为个体私营业主的标兵楷模,对促进全区私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示范引导作用。再次,改制的深入推进为引进个体私营资本开拓了空间。改制与民资是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的两大驱动轮。我区在深化改制过程中,按照因地、因企制宜与“民进公退”的思路,不断推进与深化乡镇企业改制,通过存量转股、增量转股、先售后股、租股售相结合等多形式、多方法置换集体资产,从而为民资的进入提供了可能。与此同时,在推进大空亏企业及已改制企业的深化改制过程中,全区以减少集体资产流失,盘活存量资产为具体准则,使个体私营资本在集体资产的稳步、扎实的调整中不断充实,真正做到“扎扎实实地进,实实惠惠地退”。据统计,至××年底,全区多家已改制乡镇企业实行二次改制,涉及集体资产与产权亿多元,其中有的集体出租资产,投资权益退出经营领域。投资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密切了投资主体激励与约束的关系,提高了集体资产与个体私营资本的有机构成,成为民资发展的新途径。

(四)政策的有效激励为私营经济的发展增添了动力。

正确的政策既是私营经济的发展动力,也是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特别是宽松的宏观政策环境,促使了私营经济快速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大的政策环境,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从补充作用到重要组成的定性,对私营企业在从事经济活动中地位的肯定,使人们的思想得到了大大解放,对私营经济有了充分的认识,能放开手脚大胆发展私营经济,来繁荣地区经济;另一方面,地方具体实施政策的环境,近几年,经营实践证明:私营经济搞的越活跃的地方,该地区的经济也是越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越高。康柏区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抚优扶强的细则、税收的扶持政策等,这都极大地推动了康柏私营经济的发展。

三、存在不足

近年来,康柏区私营经济发展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来说,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其它先进地区相比,对照快速、高效发展的要求,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多元化所有制结构初步形成,但对发展私营经济的认识不到位。面对私营个体企业迅速发展,微观经济基础发生明显变化的新形势,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组织水平等方面,仍有许多与市场经济发展不太适应的地方。在一段时期内,仍把私营经济当作“小商小贩“,认为形不成气候,成不了主体;还有的小富即安,觉得这几年私营企业发展的速度前所未有,有沾沾自喜、裹足不前的倾向;甚至有的害怕私营经济发展快了,思想认识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与当前蓬勃发展的形势格格不入,这些错误认识成为制约私营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

二是多元化投资主体开始形成,但私营个体企业实 力不强。企业规模偏小、技术档次偏低、经营者素质不高、管理方式落后的矛盾仍较突出。目前,康柏区私营企业的平均注册资本在万元左右,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注册资本在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不多,占全区企业总数的比例比较小,众多的私营企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竞争能力弱,抵御风险能力差,经营不稳定。

三是企业转制、改制大面积推开,但强抓机遇的竞识不强。目前,整个康柏区集体企业转制、改制面达以上,政府正逐步退出竞争的生产领域,转向城市化的规划和建设上。如何抓住机遇的意识不强,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处理好解决人、债、负担等问题,缺乏系统有效的办法,部分企业改制未转制,企业缺乏应有的活力。

四是私营经济蓬勃发展的势头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但政策“洼地”和良好环境尚未形成。存在着“三多三少”现象,即对私营个体经济有管理权的多,而有关部门间协调和服务的少;对私营经济发展“推诿”的多,真正抓具体落实的少;制订的有关政策泛泛而谈的多,不具体、不细化,操作性强的少。所有这些,导致有些私营业主怕露富、怕冒风险、小打小敲发展中“留一手”,缺乏创大业的气魄。

五是私营经济发展潜力较大,但产业特色还不明显。全区私营企业的发展在行业上缺乏整体规划,私营经济的投资方向、发展重点、产业结构还停在传统产业、初级加工性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规模型、效益型、科技型私营集团企业较少,因此也没有形成向特色产业发展的趋势。

六是私营企业规模迅速壮大,但企业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从私营企业自身来看,由于发展阶段的局限,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机制、管理等环节存在着先天不足,家族式的经营、传统型的管理等问题十分突出,迫切需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现代管理,进行企业改造,实现“二次创业”。

七是融资难。除了较少的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私营企业外,融资难是中小私营个体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也是最突出的问题,这是制约和困扰私营个体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贷款难,主要反映在抵押难和担保难,因房屋、土地等变现难,银行不作为抵押品,加大了私营企业的融资难度。

四、对策措施

私营经济的发展有着广阔的前景,但机遇中充满了挑战,投资中孕育风险,成功中潜伏着危机,每年有的私营个体企业注销,值得新注册和发展中的私营个体企业引以为鉴。

(一)提升私营个体企业素质

()提高企业家或业主素质,增强事业心。私营企业主也存在观念转变问题,要意识到私营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与国有企业一样肩负着社会的责任,克服小满即安的思想;私营企业家或企业主应学习企业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的基本知识,提高知识结构,适应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健全财务制度,提高企业信用。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私营个体企业促进自身发展的要求。

()提高管理水平。要从家庭管理向非亲缘管理,任人唯亲式向重贤重能式转变,私营企业要借鉴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经验,保持激励和高效的机制,实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经营现代企业的意识,为企业升级、扩大规模提供制度基础。

()注重吸引人才。吸引人才是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吸引人才重要的是建立激励机制,可以通过建立股份制,以送股方式吸引专业技术人员。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住房留住人才;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以学习兄弟地区的方法,聘请星期日工程师等等。

(二)提高私营个体企业竞争力

目前绝大多数私营个体企业实力弱,规模小、设备落后、资金短缺、人才缺乏,管理方法落后。要提高市场竞争力,关键要:

()做优。一是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产品寿命大大缩短,要使企业具有生命力,必须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甚至引导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形成具有企业特点和适应市场变化的产品结构。二是树立企业形象,培育品牌。品牌是一个现代企业成功的标志,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品牌已经成为能产生效益的新的生产要素。三是培育组合优势。私营企业可以和科研、设计部门和不同所有制企业联合,在某一行业形成独突的竞争优势,进行项目投资合作,发展壮大。

()做大。加强横向联合,提高规模效应。一是私营个体企业之间可以通过横向联合,组成紧密型、半紧密型或松散型集团,形成联合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积极和外商、跨国公司合资、合作;积极参与国有、乡镇企业改制,提高企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提高规模效益。

()做强。一是向“小而专、小而精、小而优、小而特”方向发展。私营企业应主动加强与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之间合作联系,形成协作和配套关系,进入产业分工体系,减少盲目投资、重复投资,使私营企业在专业化合作与社会化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二是向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方向发展,提高组织程度,运用市场现代营销手段,提高经营优势;创企业品牌,提高竞争力。三是向产业优势方向发展。注重利用产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发挥生产要素的集聚效应,创产业区位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四是向科技型方向发展。私营企业可以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并和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建立技术联系,有条件的可以创建企业研发中心,甚至组建科技园区。

(三)实现资本运营策略

()积极争取利用创业基金和风险基金。私营企业常常为自己不贷款,不欠债,资产负债率为零而感到自豪,其实这是缺乏现代化企业经营的理念,应该意识到企业发展要向内外融资相结合努力,积极争取政府的扶持和银行的贷款,学会资本运作。

()私营企业要抓住目前经济结构调整的机遇。积极参与国有、乡镇企业的资产重组,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联合和采取参股、收购、买壳上市等多种方式,实现资本运作和低成本的扩张。

()区外投资。私营企业可以抓住国家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的机遇,投资区外,利用企业品牌优势、技术优势与当地相关产业和同类企业相结合,采取品牌、技术折股的办法,实现低成本、高质量的销地产战略(即产品当地生产当地销售)或产地销企业转移战略(即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和优惠政策,产品以低成本低价格,返销往经济发达地区)。

()转换投资策略。私营企业应抓住当前政策、产业结构、所有制、地区调整等机遇,投资策略取向要从有限的领域向各个领域发展。可以向国家垄断行业投资,向国家支持的基础产业投资,向高新技术的加工业投资,向重点项目投资,如争取进入国家垄断的通讯、电力等行业中可以放开的非关键部分。同时,要寻找产业的空白点。

(四)狠抓政策贯彻落实

这几年,国家和市里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现在关键是要贯彻到位、落实到位。对科技含量高、规模比较大、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发展前 景好的私营企业,可以实行“一企一策”,采取更加积极的帮扶措施,努力培养一批在地方经济发展中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私营大型骨干企业。

(五)建立中介服务体系

建立以资金融通、信用担保、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私营个体经济服务体系,并对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及政策支持。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向全社会开放的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管理院校、职业学校、培训中心等力量,开展面向私营个体企业的投资咨询和职业技能培训。

(六)强化各级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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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个体私营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总体发展水平不高;产业产品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从工作上看,有的领导干部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够,摆位不高,没有放在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来抓,对落实有关政策、解决具体问题缺乏研究。有的单位仍没有做到千方百计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创造宽松环境,而是从部门利益出发,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个体私营经济经营者的积极性。

解决上述问题,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大精神上来,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重要意义。加快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是建设经济强场,确保经济快速增长的需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扩大就业和再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个体私营经济在我场未来经济发展中担负着分重要的历史使命,是确保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加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发展战略。我们必须站在改革与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个体私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全力推进我场个体私营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

二、把握机遇,重点突破,加快发展,推动全场个体私营经济上规模、上水平

今后一个时期,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要集中力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步伐,积极调整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在第一产业方面,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不断调整和改善种、养、加产业产品结构。在第二产业方面,按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场经济结构调整方向,对设备陈旧老化、产品质量差的私营企业,引导他们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在第三产业方面,积极支持他们在继续发展商贸流通、餐饮、运输等传统产业的同时,积极向信息咨询、市场中介等新兴行业发展。

第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抓项目促发展,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项目引导,以项目促发展,要适应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形势,在积极谋划项目、做好前期工作的同时,建立项目引导机制,不断把成熟项目推向社会,转让给民间投资者。组织个体私营企业积极参与有价值的项目会、帮助他们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实力,选择项目。要充分发挥我场临京津唐的地理优势,围绕京津唐产业结构调整,一些项目转移的机会,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积极参与京津唐地区的合资合作,争取把有利于我场经济结构调整、提高传统产业竞争力的项目在场落户。

第三、重点发展“三型”企业,推动个体私营经济上水平、上档次。发展规模型、科技型、外向型私营企业,是实现全场个体私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的关键。因此,要着眼于个体私营经济综合质量的提高,加强对发展“三型”经济的引导和扶持。在发展规模型经济方面,要引导和支持一批有实力、有经验、有胆识的个体工商户大胆投入,扩大生产经营;在发展科技型经济方面,要引导和鼓励私营企业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广泛吸收引进各类技术人才和先进技术,不断提高工艺装备和技术开发能力。在发展外向型经济方面,利用好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推进私营企业国际化进程,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和对外贸易,扩大外贸出口。

三、加强领导,落实政策,强化服务,保障个体私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篇7

传统的认识是:只有消灭了私有制,建立起一统天下的公有制,才算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才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因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性,并且我们就是按照这样的观点来行动的。字串3

但是,这样的观点未必正确,未必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正如于光远先生曾经说过的那样:社会主义者确有消灭私有制的愿望,却没有把私有制彻底消灭干净的事实。之后他又鲜明地说:“社会主义社会应是公有私有并存的社会。”还说:“马恩从来不说公有财产是社会主义的本质。”①

字串4

我很赞成于光远先生的这一论点,只是我同他的论述不完全一样。我的论述是社会主义社会还不能消灭私有制。为什么不能消灭呢?因为消灭了私有制,就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所以原来的认识必须修正。字串9

事实上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在不断修正。党的十五大报告讲:“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当然包括多种形式的公有制,也包括多种形式的私有制,更包括公有私有相结合的混合所有制。没有私有制就谈不上是多种所有制。这当然是对传统观念的一个重大的突破,甚至可以说是对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大的发展。然而十五大报告讲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再怎么长,也总归是一个暂短的过程,一百年不行,两三百年总行了吧!那么,初级阶段结束后怎样呢?我的看法是:整个社会主义都应当是公有私有共同发展。不能设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结束以后,一下子就要变成公有制的一统天下。字串2

为什么整个社会主义都应当是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呢?一个基本的根据是,整个社会主义社会都应当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至今我们还看不到可以用别的什么体制代替市场经济体制。以往我们采用和试行过的计划经济,因为它彻底失败了,才改行市场经济的。而体制上的市场经济概念,理论上即商品经济概念。由于商品经济本质上是交换经济,是不同的所有者交换产品、交换劳动的经济,因而它的微观基础必然是和必须是不同利益主体的所有者。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市场经济必须以多元化的产权主体为基础,市场经济只能实行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制度,二者要相互适应才行。单一的公有制是排斥商品交换的,它也排斥竞争,并且难以促进经济发展。只有实行包括私有制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才能促进专业化和协作化的发展,促进不同主体间各种各样的交换,促进竞争,促进发展。这当然不是说私有制与市场经济永存。就具体的所有制形式与市场经济体制本身来说,它们都是历史的,它们既有生就有死,都不会是万岁,并且都是在发展和变化着的。它们都有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我们说社会主义是公有私有并存,并不是说其具体形式不再变化和发展,而只是说现在还看不到也不清楚将来用什么别的形式可以代替它们。反正不能再回过头来搞以往那种计划经济体制和公有制一统天下了。如果有人还要那么搞,必然发生历史的大倒退。可能吗?绝对不会。字串9

如果整个社会主义社会都应是公有与私有并存,那必然发生另外一个问题: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究竟有什么区别呢?因为资本主义也是既有私有制也有公有制,它并不是全部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我现在形成的观点是: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的历史来看,除了原始公社这个人类社会初期的历史时期以外,迄今为止,所有社会都是多种所有制并存。不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公有与私有并存,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也不是单一的私有制。资本主义社会也有国有制、合作社所有制以及股份制等混合所有制。我们观察和判断一个社会的所有制特征,不仅要看到它们是不是多种所有制并存,更重要是看作为主体和主导的是什么所有制。根据这个分析方法,可以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作为主体和主导的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我国社会主义社会

是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国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样不就区别开来了吗?

字串4

(二)对五十年代的对资改造完全可以重新认识

字串3

篇8

民营企业的初期发展主要依靠创业者敏锐的洞察力和富有经验的判断力,普遍存在着低水平重复投资初始积累不足的问题。全国私营企业平均每户雇工不超过十

三、四人,注册资本不足百万元,设备大部分是大企业替换下来的,产品比较落后,难以适应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仅凭个人的经验和能力难以应付多变的市场。有的民营企业片面追求目标短期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惜以造假、损害环境获取近期利益;有的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低,模仿别人的技术和进行低技术含量的产品生产。

2、产权关系不明晰

企业在初创时,为求“红帽子”,自找婆婆,寻挂靠单位。发展起来后,有的与主管部门关系不清,出现权属之争;有的无形资产归属不明,形成隐患;有的虽通过兼并、联营、承包、股份制改造,但产权的归属却没有界定。大多数民营企业选择个体业主制、合伙制或股份合作制等产权制度形式,没有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导致投资者对经营负无限责任,投资风险大,使民营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受到妨碍。

3、管理不科学

民营企业普遍采用家族式经营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依靠家族的凝聚力来同舟共济,克服了创业的种种困难,适应了初创的需要却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壮大。有的民营企业是家长制个人决策;有的民营企业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圈定接班人,造成“近亲繁殖”;有的民营企业的产权是家族的,既没有外界的参股,又没有产权的多元化。这时,家族式的管理体制又成为改革的障碍。连经济发达地区的上海市90%的私营企业还停留在家族式经营管理上,与建立真正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还有很大差距。据有关资料,民营企业“一年合伙,两年冒烟,三年散伙”是很常见的现象。

4、经营者自身素质不全面

民营企业中高素质的经营者是少数,大多数的经营者在政治觉悟、知识水平、管理能力、人格素养、法律意识及道德修养方面都存在不足。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主文化程度低,不注重学习,缺乏经营现代企业的知识;少数民营企业主的产业与权钱分不开,一些钻营者与一些腐败的官员相互勾结,侵吞国有资产,从银行获得巨额贷款,再进行反复抵押融资操作,利用“滚雪球”的方式将巨额社会财富据为已有。这不仅践踏了社会公德和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基本价值,也直接危害到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安全。

5、法制不健全

我国现行调整企业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没有摆脱传统思想,仍然按照所有制投资主体、组织形式、投资区域等原则制定。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确定民营企业的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但在一些具体的立法中,民营企业仍不被重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民营企业的规定显然带有歧视性。民营企业承担双重税赋,除了要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外,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2000年颁布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得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这虽然初步解决了个人独资企业双重征税问题,为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企业公平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政策并不代表法律。

除此之外,我国调整民营经济的法律只有少数单行的法规,如1988年6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这些法规只是规范某些民营经济的组织和活动,仅对某类具体的活动加以局部调整,没有从国家宏观调控的高度对民营经济加以认知和立法,致使民营经济缺少专门的法律。

6、政策不公平

我国《宪法》修正案中,虽然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修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一些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却禁止、限制民营企业的进入。这是不公平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格格不入的。我国有一个不准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银行、铁路、电信、批发网、高速公路等30个行业。还有一个限制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汽车制造,化纤、旅游业等20多个行业。近几年来,虽开放了一些领域允许民营企业投资入股,但不能控股。某些限制性行业甚至允许外国私人投资经营(投资、控股皆可),却不允许本国的民营企业投资入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11条第2款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2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辽宁省工商联于2003年3月对辽宁省工商联执委以上的委员企业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民营企业家认为,公平的竞争环境、完善的法律制度、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地位、各级领导的重视和良好的政府服务是最重要的环境因素,将公平的竞争环境列为第一。

7、融资渠道不规范

一是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狭窄。民营企业贷款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银行方面说,首先是金融机构往往注重内部监控,防范金融风险,不敢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其次是由于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银行可放贷能力减弱;第三是信贷授权授信制度与责任追究制使基层行丧失了放贷的积极性;第四是机构网点收编导致信贷辐射面减少,造成信贷区域下降。如我市某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贷款类型上,表现为固定资产贷款越来越少,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越来越短。

二是民营企业间接融资难。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为尽量避免资本市场的风险,保护资本市场的稳健运营,对民营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限制较多;能够进入证券市场的多是国有企业,民营和中小企业的上市困难重重。

三是不正常的融资加大了民营企业的风险。有的民营企业靠供应商、商为其融资,形成一定程度的利益共同体,但资金成本高、风险大,并且这种方式存在法律上的障碍。首先是民营企业之间不能相互拆借。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通则》第61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其次是民营企业向个人借贷有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嫌疑。

二、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

1、放开经营领域,实行项目带动

一是引导民营经济沿着有利于国民经济全局的方向发展。把发展民营经济与搞活国有经济结合起来,鼓励民营经济吸纳国有企业分流人员,支持民营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优化,把发展民营经济与调整产业结构结合起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投资大农业开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高科技产业、出口创汇产业、环保产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结构层次。同时,引导民营企业处理积累和消费关系,鼓励民营企业扩大再生产,加速技术改造,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给予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平等地创业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取消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限制性、歧视性规定;降低民间投资的产业门槛,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制止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破除地区分割、行业壁垒,在税收、土地使用、企业开办、进出口等方面,取消一切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限制。

凡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许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凡允许外商经营的,都向民营开放;凡有审批权的部门,都要为民营经济创造条件。结合我市实际,本文认为,除去极少数的领域外,其他限制民营经济进入的领域部门要放开。只有极少数的重要产品、重大项目、重要领域由国家和政府审批,其他的全部对民营企业放开,谁投资谁受益,谁决策谁负责、谁承担风险。各部门要打破行业垄断,打破所有制界限,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保障本部门、本系统、本地区之外的各类投资主体,平等参与投资经营,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放开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投资经营。如道路、桥梁、隧道、电力、环保、城市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旧城改造;放开市政公用事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通过竞标取得经营权,包括公共客运、出租车、车站、垃圾处理厂以及市政设施、路政维护保养、道路环卫、路灯等方面的经营权;放开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经营学校、影剧院、医院、体育场所等项目。我省蚌埠市的一家民营企业--三星投资公司出资人民币5.28亿元购买了蚌宁(蚌埠-南京)高速公路安徽段20%的股份,开创了我省民营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参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的先例,标志着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商品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鼓励投资制造业,尤其是有利于壮大电子、化工、机械三大工业支柱产业链的项目;鼓励投资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旅游业、物流业、商贸业等现代服务业以及家政、托老等社区服务业等。

三是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放宽市场准入,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宽空间。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行办理经营许可证、资格审查和专项审批的行业和商品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办照的前置条件,实行“先办照、后办证”,但所需许可证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依法降低公司制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不能一次到位的,允许先行注册,分期注入,限期补足。允许人力资本、智力成果等无形资产作为注册资本,比例由全体股东约定。

四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各部门要根据项目带动战略的要求,创新项目生成机制、推介机制、管理机制、投融资机制和协调机制。特别是要按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储备库,通过报刊、网络、推介会的形式,项目招商信息和相关投资促进政策,吸引、集聚和引导民资民力。要以项目为载体,灵活确定与民营经济的投资经营方式相配套的支持政策,促进投资增长,带动资本聚集,推动产业壮大。

2、实行科学管理,追求持续发展

一是学习新的游戏规则,重视培养人才,提高素质。中国加入WTO后,民营企业的经营者不仅要了解世界贸易组织开放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等义务,而且还要掌握不公平贸易投诉等应有的权利,从而在市场竞争中与“狼”共舞。同时,民营企业必须招纳一批高层次的科技精英,努力提高企业科技含量,培养精通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的人才,努力提高素质,努力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

二是实现科学管理。民营企业的科学管理就是民营企业经营者通过对民营企业各项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不断优化自己可控制的人、财、物等有效资源,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允许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创造效益。民营企业要逐步由家族式的管理转向科学管理,用先进手段实现管理科学。民营企业要求树立一种全新的观念,即一种企业制度是否优越,要看它能不能降低交易成本,是不是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民营企业要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战略,发展核心竞争力;要程度不等地运用现代资讯技术,实现企业管理革命。

三是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以民营企业、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征用、信用评估、信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管理制度。我国应该像美国等西方国家一样并建立机构专门评估个人或组织的信用,将自然人和机构的信用记录在案,作为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人发放贷款的依据。只有这样,银行金融机构才敢给民营企业贷款,民营企业的资金才能得到解决。

首先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资信调查评估,进行事前风险防范。通过建立信用管理体系,系统地收集、分析民营企业的信用资料,包括民营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合同履行情况、诉讼记录、竞争能力、未来发展趋势等,为民营企业控制风险提供决策依据。其次要对民营企业信息进行科学分析,进行事中风险控制。要对民营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建立民营企业资信管理制度。第三要严格欠款追收制度,进行事后风险控制。加强民营企业应收帐款的专业化、系统化管理,减少呆帐、坏帐损失,最大限度提高资金利用率。

内容摘要:民营经济已成为支撑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本文分析了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民营经济问题对策

民营经济从所有制性质上讲,是以非国有经济为基本构成的一个庞大的群体。本文认为,民营经济应包括以下类型:①个体经济,主要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②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经济;③外资经济,即外商(包括港、澳、台地区)在我国大陆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三资”企业;④民营科技企业,即由科学技术人员下海创办的企业;⑤乡镇企业;⑥股份合作制企业;⑦国有民营企业,即国有企业的所有制不变,由私人或民间组织经营。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国策为正在迅速成长的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政治基础。截止1999年底,我国私营企业将近151万户,从业人员2020多万人,注册资本共人民币10287亿元,创造价值人民币7688亿元;全国个体工商户达3160.06万户,从业人员6240.91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3439.22亿元。进入新世纪的中国私营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0-2001年》统计显示,截止2001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2433万户,注册资金达人民币3436亿元;全国私营企业达到202.85万元,注册资本逾人民币18211亿元。全国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金总额达人民币21648亿元。实践证明,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肌体中最具有活力和生命力的一个亮点,已成为支撑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民营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约了民营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文拟分析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1、起步水平不高,初始积累不足

民营企业的初期发展主要依靠创业者敏锐的洞察力和富有经验的判断力,普遍存在着低水平重复投资初始积累不足的问题。全国私营企业平均每户雇工不超过十

三、四人,注册资本不足百万元,设备大部分是大企业替换下来的,产品比较落后,难以适应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仅凭个人的经验和能力难以应付多变的市场。有的民营企业片面追求目标短期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惜以造假、损害环境获取近期利益;有的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低,模仿别人的技术和进行低技术含量的产品生产。

2、产权关系不明晰

企业在初创时,为求“红帽子”,自找婆婆,寻挂靠单位。发展起来后,有的与主管部门关系不清,出现权属之争;有的无形资产归属不明,形成隐患;有的虽通过兼并、联营、承包、股份制改造,但产权的归属却没有界定。大多数民营企业选择个体业主制、合伙制或股份合作制等产权制度形式,没有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导致投资者对经营负无限责任,投资风险大,使民营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受到妨碍。

3、管理不科学

民营企业普遍采用家族式经营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依靠家族的凝聚力来同舟共济,克服了创业的种种困难,适应了初创的需要却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壮大。有的民营企业是家长制个人决策;有的民营企业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圈定接班人,造成“近亲繁殖”;有的民营企业的产权是家族的,既没有外界的参股,又没有产权的多元化。这时,家族式的管理体制又成为改革的障碍。连经济发达地区的上海市90%的私营企业还停留在家族式经营管理上,与建立真正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还有很大差距。据有关资料,民营企业“一年合伙,两年冒烟,三年散伙”是很常见的现象。

4、经营者自身素质不全面

民营企业中高素质的经营者是少数,大多数的经营者在政治觉悟、知识水平、管理能力、人格素养、法律意识及道德修养方面都存在不足。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主文化程度低,不注重学习,缺乏经营现代企业的知识;少数民营企业主的产业与权钱分不开,一些钻营者与一些腐败的官员相互勾结,侵吞国有资产,从银行获得巨额贷款,再进行反复抵押融资操作,利用“滚雪球”的方式将巨额社会财富据为已有。这不仅践踏了社会公德和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基本价值,也直接危害到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安全。

5、法制不健全

我国现行调整企业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没有摆脱传统思想,仍然按照所有制投资主体、组织形式、投资区域等原则制定。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确定民营企业的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但在一些具体的立法中,民营企业仍不被重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民营企业的规定显然带有歧视性。民营企业承担双重税赋,除了要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外,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2000年颁布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得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这虽然初步解决了个人独资企业双重征税问题,为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企业公平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政策并不代表法律。

除此之外,我国调整民营经济的法律只有少数单行的法规,如1988年6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这些法规只是规范某些民营经济的组织和活动,仅对某类具体的活动加以局部调整,没有从国家宏观调控的高度对民营经济加以认知和立法,致使民营经济缺少专门的法律。

6、政策不公平

我国《宪法》修正案中,虽然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修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一些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却禁止、限制民营企业的进入。这是不公平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格格不入的。我国有一个不准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银行、铁路、电信、批发网、高速公路等30个行业。还有一个限制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汽车制造,化纤、旅游业等20多个行业。近几年来,虽开放了一些领域允许民营企业投资入股,但不能控股。某些限制性行业甚至允许外国私人投资经营(投资、控股皆可),却不允许本国的民营企业投资入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11条第2款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2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辽宁省工商联于2003年3月对辽宁省工商联执委以上的委员企业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民营企业家认为,公平的竞争环境、完善的法律制度、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地位、各级领导的重视和良好的政府服务是最重要的环境因素,将公平的竞争环境列为第一。

7、融资渠道不规范

一是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狭窄。民营企业贷款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银行方面说,首先是金融机构往往注重内部监控,防范金融风险,不敢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其次是由于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银行可放贷能力减弱;第三是信贷授权授信制度与责任追究制使基层行丧失了放贷的积极性;第四是机构网点收编导致信贷辐射面减少,造成信贷区域下降。如我市某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贷款类型上,表现为固定资产贷款越来越少,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越来越短。

二是民营企业间接融资难。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为尽量避免资本市场的风险,保护资本市场的稳健运营,对民营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限制较多;能够进入证券市场的多是国有企业,民营和中小企业的上市困难重重。

三是不正常的融资加大了民营企业的风险。有的民营企业靠供应商、商为其融资,形成一定程度的利益共同体,但资金成本高、风险大,并且这种方式存在法律上的障碍。首先是民营企业之间不能相互拆借。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通则》第61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其次是民营企业向个人借贷有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嫌疑。

二、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

1、放开经营领域,实行项目带动

一是引导民营经济沿着有利于国民经济全局的方向发展。把发展民营经济与搞活国有经济结合起来,鼓励民营经济吸纳国有企业分流人员,支持民营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优化,把发展民营经济与调整产业结构结合起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投资大农业开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高科技产业、出口创汇产业、环保产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结构层次。同时,引导民营企业处理积累和消费关系,鼓励民营企业扩大再生产,加速技术改造,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给予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平等地创业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取消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限制性、歧视性规定;降低民间投资的产业门槛,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制止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破除地区分割、行业壁垒,在税收、土地使用、企业开办、进出口等方面,取消一切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限制。

凡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许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凡允许外商经营的,都向民营开放;凡有审批权的部门,都要为民营经济创造条件。结合我市实际,本文认为,除去极少数的领域外,其他限制民营经济进入的领域部门要放开。只有极少数的重要产品、重大项目、重要领域由国家和政府审批,其他的全部对民营企业放开,谁投资谁受益,谁决策谁负责、谁承担风险。各部门要打破行业垄断,打破所有制界限,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保障本部门、本系统、本地区之外的各类投资主体,平等参与投资经营,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放开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投资经营。如道路、桥梁、隧道、电力、环保、城市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旧城改造;放开市政公用事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通过竞标取得经营权,包括公共客运、出租车、车站、垃圾处理厂以及市政设施、路政维护保养、道路环卫、路灯等方面的经营权;放开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经营学校、影剧院、医院、体育场所等项目。我省蚌埠市的一家民营企业--三星投资公司出资人民币5.28亿元购买了蚌宁(蚌埠-南京)高速公路安徽段20%的股份,开创了我省民营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参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的先例,标志着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商品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鼓励投资制造业,尤其是有利于壮大电子、化工、机械三大工业支柱产业链的项目;鼓励投资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旅游业、物流业、商贸业等现代服务业以及家政、托老等社区服务业等。

三是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放宽市场准入,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宽空间。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行办理经营许可证、资格审查和专项审批的行业和商品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办照的前置条件,实行“先办照、后办证”,但所需许可证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依法降低公司制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不能一次到位的,允许先行注册,分期注入,限期补足。允许人力资本、智力成果等无形资产作为注册资本,比例由全体股东约定。

四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各部门要根据项目带动战略的要求,创新项目生成机制、推介机制、管理机制、投融资机制和协调机制。特别是要按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储备库,通过报刊、网络、推介会的形式,项目招商信息和相关投资促进政策,吸引、集聚和引导民资民力。要以项目为载体,灵活确定与民营经济的投资经营方式相配套的支持政策,促进投资增长,带动资本聚集,推动产业壮大。

2、实行科学管理,追求持续发展

一是学习新的游戏规则,重视培养人才,提高素质。中国加入WTO后,民营企业的经营者不仅要了解世界贸易组织开放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等义务,而且还要掌握不公平贸易投诉等应有的权利,从而在市场竞争中与“狼”共舞。同时,民营企业必须招纳一批高层次的科技精英,努力提高企业科技含量,培养精通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的人才,努力提高素质,努力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

二是实现科学管理。民营企业的科学管理就是民营企业经营者通过对民营企业各项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不断优化自己可控制的人、财、物等有效资源,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允许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创造效益。民营企业要逐步由家族式的管理转向科学管理,用先进手段实现管理科学。民营企业要求树立一种全新的观念,即一种企业制度是否优越,要看它能不能降低交易成本,是不是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民营企业要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战略,发展核心竞争力;要程度不等地运用现代资讯技术,实现企业管理革命。

三是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以民营企业、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征用、信用评估、信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管理制度。我国应该像美国等西方国家一样并建立机构专门评估个人或组织的信用,将自然人和机构的信用记录在案,作为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人发放贷款的依据。只有这样,银行金融机构才敢给民营企业贷款,民营企业的资金才能得到解决。

首先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资信调查评估,进行事前风险防范。通过建立信用管理体系,系统地收集、分析民营企业的信用资料,包括民营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合同履行情况、诉讼记录、竞争能力、未来发展趋势等,为民营企业控制风险提供决策依据。其次要对民营企业信息进行科学分析,进行事中风险控制。要对民营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建立民营企业资信管理制度。第三要严格欠款追收制度,进行事后风险控制。加强民营企业应收帐款的专业化、系统化管理,减少呆帐、坏帐损失,最大限度提高资金利用率。

四是要培育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国民营企业正以填补市场空白、迅速扩张为主要内容的“量的积累阶段”进入以企业全面转型和提升为核心任务的“质的提高阶段”。但是民营企业要经久不衰、持续发展,就必须进行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要向高新技术进军,实现民营经济产业的升级换代,并以此作为民营经济新一轮增长的突破口。要抓住主业大力开展民营企业并购,实现低成本扩张,壮大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培养起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竞争可以表现为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产品品牌、产品服务等,民营企业只有在一个或某几个方面做好,才会在一段时间里形成很强的竞争力。

3、完善私有产权保护制度

一是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必须包含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成果。民营经济在新创时期,很多创业者利用各种名目加以掩饰,到发展一定规模后,这种不安全感就越发强烈。必须完善“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法律保护,修定各类相关法律、法规,消除私人投资者的后顾之忧。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要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

二是理顺民营企业的产权关系,还民营企业的本来面目。要积极慎重地清理有名无实的假企业,严格把好注册登记关;对挂靠双方在产权问题上有异议的企业,要在认真评估资产的基础上明晰产权,既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又要防止对民营企业财产的侵占;对经营亏损的民营企业,要明确产权关系,采取租赁、拍卖等措施,盘活存量资产,有条件的要大力推行和规范股份合作制经济。如希望集团是1982年刘永好四兄弟变卖部分家产创业起来的,发展壮大以后,适时进行了产业调整和明确分工,兄弟四人划分产权,使企业得到迅猛发展,而飞龙集团却因为未及时明晰产权而陷入困境。这充分说明了产权制度选择对于成长中的民营企业的极端重要性。

三是规定对于私有财产,如确属公共需要,可以征收。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在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都采取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绝对保护私人利益的时代在西方国家也已成为历史。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时,应当允许对私有财产实行征收。同时,私有财产的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尤其是要明确哪一级政府有权做出征收私有财产的决定。

征收私有财产必须给予充分补偿。国际上对有关投资保护的规定是,对征收给予“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对征收的规定是“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是“适当补偿”、“相应的补偿”。“适当补偿”与“充分”是有区别的,法律应当统一起来,不予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是对私有财产的一种剥夺。

4、开通融资渠道,加大金融财税扶持力度

一是大力发展非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造现有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城乡信用合作社。对城乡合作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为其创造有利的外部经营环境。如允许自由参与同业拆借、缴纳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的比率可比国家商业银行低一些等。要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证城乡合作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安全,增强存款人对城乡合作金融机构的信任度;允许私人开办银行。

二是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各类金融机构在贷款政策、贷款利率上要将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同等对待,在条件审查、办理程序上更加灵活便利。要积极向民营企业宣传金融产品,提供结算、汇兑和财务管理等多种服务;要努力开展票据融资业务,对信誉优良的民营企业开办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和再贴现业务,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民营企业债券;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充分运用个人生产资料、财产所有权、财产使用权、企业经营权、知识产权、持有的股权、承包经营权以及其他可用于担保、抵押质押的财产或权益进行抵(质)押并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赋予强制执行等措施,扩大贷款范围和规模。

三是政府预算内安排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各种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吸纳民间资金组建商业担保机构,建立和规范民营企业基本信用制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风险机制,据以作为信用担保的配套。从我市实际来看,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担保体系。宣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要从为企业提供直接担保逐步过渡为县(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要采取市、县政府出资入股扶持,县(区)政府组织社会融资和民营企业参股的方式,组建县(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聘请职业经理或委托专业公司运作。

四是拓展中间业务的种类和范围。对民营企业投资经营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要通过安排财政贴息、投资补贴、设立担保基金和提供风险投资支持等形式,予以鼓励;要建立公共产品的合理价格机制,采取价格补偿和财政补偿相结合的方法,保证民间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的合理回报。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用于扶贫、救灾、捐赠、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光彩事业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费用,按规定标准在税前列支。

五是给民营企业的“国民待遇”,使其以与国有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进入资本市场。应既允许民营企业发行A股,又应允许民营企业发行B股、H股筹措外资。因此,有必要降低民营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门槛,或另开二板市场,为民营企业的股票发行和上市提供必需的市场条件。

六是激活民间资本投资。据统计,目前,我国民间储蓄已超过人民币8万亿元。如果加上居民手中持有的现金、国债、外汇等,实际的民间金融资本存量已超过人民币10万亿元,但大部分都没有进入投资领域。如何激活这笔巨额的民间资本,并最终转化为内需,正成为扩大内需政策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

5、设立民营经济办公室,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一是民营经济办公室成立的必要性。

首先是客观环境发展的需要。民营经济已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成为继当年乡镇企业之后的又一支突起的生力军。民营经济的发展速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区域的经济增长速度,需要加强这方面的领导力量。民营经济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办事机构,负责协调一些综合性问题,是行业部门不能替代和无法代替的。第二是民营经济自身发展的需要。民营经济有自己的特性,也就有一些不同于其他经济成份的特殊矛盾需要研究,特殊问题需要解决。虽然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分行业管理,但是成立民营经济办公室,可以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一些问题,开展一些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服务,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第三是解决就业的需要。我国有着13亿人口,就业问题比任何一个国家都复杂,扩大就业的任务比任何一个国家都繁重。据测算,“十五”期间,我国劳动力年度供大于求的缺口达1500万人。除了城市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实现再就业,农村还有约1.5亿富余劳动力需转移。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目前已成为我国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我国新增就业岗位的80%以上来自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中有相当部分是非公有制企业。成就民营经济办公室,认真落实民营经济的有关政策,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壮大,有利于扩大就业。

二是成立民营经济办公室的可能性。

民营经济办公室可依托乡镇企业局、经贸委的中小企业科、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个体、私营企业管理科以及工商联的部分科室等组成。这样既不需增加财政负担又可对现有行政资源进行整合,发挥其人力管理优势。

三是民营经济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法律、政策;负责对辖区内民营企业的计划申报、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民营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的调整;指导民营企业开展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指导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出口基地建设和申报自营出口经营权工作;帮助民营企业找准产品、找准市场,提高其市场应变能力。

四是民营经济办公室应注意的问题。首先是正确区分政府管理行为与民营企业的市场行为,重新明确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者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关系;第二是转变观念,依法行政,依规行事,切实尊重和维护民营企业的经营自,减少行政直接干预;第三是民营经济办公室的工作规则与程序应力求透明、高效,给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宽松、自由、民主、透明、高效的活动空间;第四是民营经济办公室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主动加强对民营经济的规划、组织、协调,为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科学决策、提高管理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6、建立民营经济行业协会,发展社会服务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工商联作为民间商会的作用。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桥梁和纽带,必须不断健全和完善其民间商会的职能,不断探索发挥工商联作为民间商会联系政府、企业、市场之间的中介作用的新路子,切实起到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助手的作用。

二是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工商联要开展各种活动,广泛宣传民营企业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在为社会创造财富、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努力增强工商联的吸引力、凝聚力。同时,进一步推动“光彩事业”深入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家按照“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基本要求,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名利观,为社会、为人民多做有益的事情,争当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三是为民营企业创建专业化的服务体系。本文认为,应该成立民营经济行业协会或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并带动社会专业服务和民间中介服务,共同构筑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体系,为民营经济提供创业辅导、政策咨询、管理诊断、市场信息、投资指南、资产评估、技术援助、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服务。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部长级会议确定为中小企业优先提供五种服务,即市场准入、信息共享、技术援助、人才开发和资金融通,就是对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内容的最好概括。据有关资料,目前,泉州市民营企业已逾10万家,从业人员达180万人,行业同业工会54个,并在全国23个省(市)设立外地泉州籍商会和联络处34个。我市可依托工商联合会,成立有综合经济部门和职能部门参与,以律师、公证为主体的法律咨询机构,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方面积极发挥服务功能,为企业在信息上互通有无,在经营上穿针引线,在维权上挺身而出;另一方面团结同行,状大整体实力,成为民营企业当之无愧的“娘家”。

7、法律保障体系亟待完善

一是尽快修改《宪法》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社会主义的共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因为从法律上讲,共有财产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是共有财产的一种特殊形式,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也即社会主义共有财产的一种特殊形式组成。共有财产是共同财产和按份的私有财产,因此,当人们用《宪法》这种最高法律的形式宣称“社会主义的共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时就已经确立了私有财产的神圣。本文认为,就目前而言,在明确“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补充“社会主义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无论从立法技巧,还是从社会民众的认知程度,都可能难以实现。因为一部分地区的人们对保护私有财产持反对态度,认为这必将导致放弃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担心收入差距将会越来越大。

二是制定《民法典》。由于我国至今尚没有一部《民法典》系统界定和保护物权,民营企业连自己的物权都没有弄清楚,又谈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进一步发展。本文认为,为更好地体现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基本法和有关法律中明确各种所有制的财产(包括共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在受法律保护的地位上的平等,都应不可侵犯。

三是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和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的基础上,正陆续进行有关立法研究。2001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江苏省发展个体私营经营条例》之后,北京市及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也相继通过了有关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各地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近日,安徽省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抢抓新的发展机遇,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加快富民强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也颁布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

四是司法机关要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提供法律保障。要从重从快打击盗窃、抢劫、聚众哄抢生产资料、破坏生产设施、扰乱生产秩序以及勒索民营企业钱财、故意伤害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那些涉及金额巨大、造成损失严重的侵害民营经济的犯罪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进一步解决民营企业在合同执行中债务纠纷、权益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种种困难,加大追缴赃款、赃物的力度,帮助民营企业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

主要参考文献:

1、黄文夫《民营在中国》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

2、宏鹏张海滨陈章友《二次创业泉州民营经济如何应对》法制日报2001年7月13日第3版

3、李曙光《保护私产约束“富豪”》法制日报2003年7月23日第12版

4、潘立志刘超颖《中小企业贷款情况调查及分析》、法制日报2003年8月6日第12版

篇9

民族地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全国发达地区。本文将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分析,以寻求适合这一地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途径。

一、湘西自治州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状况及基本特征

(一)发展速度快、势头猛

湘西州的个体私营经济在20世纪80年代初具雏形,90年代才正式兴起。据1996年的湖南年鉴,1995年整个湘西自治州仅拥有个体工商户59884户,从业人员109610人;私营企业仅拥有373户,从业人员6715人,注册资金仅8754万元。到了2004年底,个体工商户31168户,从业人员59209人,与1995年相比,这两项指标分别增长了大约52%和54%,拥有资金数额达到70119万元;私营企业达到1506户,是1995年的4.04倍,投资者达到4238人,雇工人数达到27850万人,拥有注册资金288988万元,是1995年的33.01倍。2004年,湘西自治州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83.5亿元,而全州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就达到了75.3亿元,同比增长13.7%,民营工业完成增加值达到19.85亿元,同比增长17.1%。

(二)产业分布不平衡

湘西州的个体私营经济以第三产业为主,第二产业的比重偏低,第一产业(家庭承包可视为集体所有私人经营,因此不属于本文所特指的私营经济)几乎没有。据湘西州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可知,2004年末,湘西自治州共有个体经营户90211户。其中,从事第二产业的16061户,占整个个体经营户的17.8%;从事第三产业的74150户占整个个体经营户的82.2%。全州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33.59万人。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0.27万人,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23.32万人。在就业人员中,个体经营人员14.07万人,占41.9%。

(三)行业比较集中

个体经营户比较集中的五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2081户,占35.6%;交通运输业18788户,占20.8%;工业15819户,占17.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3306户,占14.7%;住宿和餐饮业6399户,占7.1%。

(四)个体私营经济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上升较快

到2006年上半年,湘西自治州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工业增加值10.4亿元,同比增长28.27%,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的70.4%。从经济类型分组情况看,国有企业实现增加值27313万元,下降10.3%,集体企业实现增加值1046万元,下降12.1%,股份合作企业实现增加值3133万元,下降13.5%,股份制企业实现增加值93772万元,增长16%,外商及港澳台企业实现增加值314万元,下降31.7%,民营企业实现增加值105305万元,增长24.5%,其他经济类型企业17057万元,增长19.2%。

二、湘西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制约因素

(一)观念更新慢

一部分人对“个体私营所有制”观点持怀疑的态度。一些部门和一些人对个体私营经济存在歧视或轻视,甚至一些下岗人员不愿当个体户,不愿到私营企业就业。一些大学生,面临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式,依然不愿到个体私营企业中就业。由于这些错误认识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二)市场和行业准入障碍

虽然国家在建立个体私营经济的行业许可证和审批制度时,规定除了资源开采、铁路运输、电力、药品、易燃易爆品、医疗卫生等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以外,其他行业一律对个体私营经济开放。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地方政府为保证公有制企业的市场份额,人为限制个体私营企业进入。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湘西州大部分个体私营企业集中于流通服务领域,而在生产加工制造领域中所占比重较小。

(三)个体私营经济融资难

到2005年底,全州拥有一百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企业461家,一千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企业才110家。一般来讲,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融资渠道有银行贷款、上市融资、民间借贷三种。大多数个体私营企业比国营企业规模小,货款风险较高,所以银行一般不愿贷款给个体私营企业;在上市融资方面,由于大部分个体私营企业规模较小,配额制和对上市公司规模的种种规定以及创业二板市场的缺乏,实际上成为个体私营企业上市的障碍。在民间借贷方面,虽然这是湘西州大部分个体私营企业获得资金的重要方式,但是这种融资方式一般期限较短,并且缺乏法律保障。

(四)产品结构不合理,品牌意识薄弱

个体私营企业的产品大多数是初级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或一般产品,技术含量普遍偏低,深加工产品少之又少。个体私营企业的品牌意识薄弱,到2005底,整个湘西自治州个体私营企业中才有著名商标5个,驰名商标竟没有。

(五)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差

全州的个体工商户中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仅占整个个体工商户的2.5%,大专学历的占5.2%,中专学历的占13.4%,高中学历的占28.0%,初中学历的占28.9%,小学学历的占20.8%,文盲占1.2%;从全州私营企业负责人的文化程度来看,拥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所有私营企业负责人的9.7%,大专文化程度的占29.7%,高中专文化程度的占36.1%,初中文化程度的占23.6%,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0.9%。由于湘西州是西部穷困地区,加上没有特别的用人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所以,不仅无法吸引区外人才,而且区内人才也大量“孔雀东南飞”。

(六)内部管理水平大多较低

湘西州个体私营企业大多数仍处于家族式、粗放型和作坊式经营管理的低层次水平。夫妻店、父子店、兄弟姐妹店,滚雪球式地滚动发展,小本经营、小打小闹、小富即安。由于对市场行情、产品信息把握不准,缺乏市场预测和可行性分析,投资带有盲目性,也使许多先富起来的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

(七)社会服务不完善,劳动保障不健全

在社会服务方面: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涉及到工商、税务、物价、公安、城建、卫生、计量、环卫、城管、街道等部门,但管理往往政出多门,相互交叉,缺乏协调。同时,也缺乏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进行产业引导、政策扶持、提供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

在劳动保障方面:据湘西州个体劳动私营企业协会2005年统计年报表可知,个体劳动私营企业协会会员中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的仅4236人,私协会员中的私营企业职工参加了各类社会保险的仅2229人。这从侧面反映了个体私营企业主拖欠职工劳动保险的现象很严重,甚至有些个体私营企业主为节省劳动保险费用,在试用期解聘试用人员,造成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流动性较大。

三、发展湘西州个体私营经济的对策

(一)政府加大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扶持力度以及协调引导

州政府在资源配置、产业政策、税收方面应给予个体私营企业与国企、集体企业同等的地位,甚至给予个体私营企业中的一些新兴产业更多的优惠政策,应加大对市场、产业和信息等领域的引导和调控,以弥补市场失效,使个体私营经济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二)真正放宽个体私营经济的市场和行业准入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其他行业一律对个体私营经济放开,不得人为设置障碍,尤其是在中国入世之后,银行业、电信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将允准外资进入,湘西州也应制定相应政策允许和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向这些高层次领域发展。另外,在某些行业的批准中,应由审批制逐步向登记制转变,减少审批环节,对法律、法规规定前置审批的项目,必须公开办事指南、办件条件和制度,承诺办事时限。

(三)拓宽个体私营经济的融资渠道

首先,银行对个体私营企业应实施同各种所有制企业一样的贷款发放条件,适当降低对个体私营经济贷款的抵押及担保门槛,同时可以全面制定和实行适应个体私营企业特点的信用等级评估和授信制度,专门设立“个体私营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推出适应个体私营企业需要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银行还应该选择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和资源保护政策的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市场潜力大的优秀个体私营企业作为重点贷款对象。

其次,也可以由政府出面,从税收中提取(如20%)专项资金,建立财政专项基金,用于扶持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对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符合条件的个体私营企业,有关部门应积极帮助其创造条件,争取在资本市场上市进行直接融资。

(四)积极引导改变个体私营经济的产业结构,实施品牌战略

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加强科技投入,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相结合,发展高科技项目,开发市场占有率高的名、优、新、特产品,改变个体私营经济的产业结构。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对产品进行深加工,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政府还需鼓励和引导从事第三产业服务业的个体私营企业向新兴的金融、证券、保险、银行等高层次的服务领域发展。应充分利用地方特色和绿色资源打造个体私营企业的精品名牌,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做好“ISO9000”系统认证和“ISO14000”系统环保体系认证及绿色产品的认证冠标工作。

(五)全面提高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素质

首先,个体私营企业主应自觉加强再教育,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

其次,政府应该通过人事制度、就业制度、户籍制度等,针对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不同情况,制定一些保留身份、保管档案、评定职称、参加社会保险、申办落户等具体政策,帮助个体私营企业吸引一大批科技型、管理型、实用型人才,满足私营企业人才需求。

(六)促进个体私营企业的集约化管理,加强企业破产后的财产清查工作

政府应依据市场规律,统一规划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支持企业进行产权制度、组织形式以及股份制改革,创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个体私营企业应加强对国家方针政策、相关业务知识以及法律、金融、会计、科技等基础知识的学习,提高驾驭市场经济能力。

同时,应树立人力资源是企业“第一资源”的理念,向市场招聘经理型管理人才,打破家族式管理,建立新型高素质的管理队伍。

有关部门对需要破产的个体私营经济,进行彻底的财产清查,并建立破产个体私营企业主的档案,以防其在更换名称或换块牌子后照样经营,从而造成国家财产的损失。

(七)完善个体私营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险体系

上级政府部门要协调好工商、税务、物价、公安、城建、卫生、计量、环卫、城管、街道等部门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和服务,要建立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层次高、决策快、指挥协调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同时还要注意发挥工商联、个体劳协、私营企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员工,应一律实行规范的劳动合同管理。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企业应给予员工的各种保险、福利,对于不愿意为员工购买法定社会保险的个体私营企业予以强制执行。

对涉及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各级劳动仲裁机构要优先受理,并要切实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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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进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方式,强化查帐征收。各级税务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管理,并逐步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私营经济业户中全面实行查帐征收,实现税收征管的法制化、规范化。

从*年4月1日起,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和按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私营企业、个人租赁承包经营的企业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全面建帐,税务机关应对他们实行查帐征收。业户可自行建帐,也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建帐。在有条件的专业市场,凡从事商业批发、零售的固定业户,在建帐的同时要按规定使用税控收款机,其购置费用可在所得税前分期列支。

为防止税款流失,确保税收收入,在建帐初期,作为过渡性措施,对建帐户也可实行查帐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征收方式。

对目前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各类业户,要根据其经营情况调整定额,对少数还需继续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业户要加强定额管理。查帐征收户和定期定额征收户均应依法如实申报纳税,不申报、申报不实或者超过定额一定幅度未申报调整定额的,一经查出按偷税处理。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共同督促个体、私营经济业户做好建帐工作,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为主的业户,由国家税务局负责督促建帐;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业户由地方税务局负责督促建帐。

三、个体、私营经济业户要正确理解和认识建帐和查帐征税的意义。建帐是经营者加强自身管理和扩大经营的需要,也是依法申报纳税的基础。因此,个体、私营经济业户要积极、主动、认真地按照要求建帐和使用税控收款机,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经营情况,支持税务机关做好查帐征收工作。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要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及税务机关加强宣传教育,协助个体、私营经济业户做好建帐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难度较大。国家税务总局要结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切实做好对这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机关要共同组织力量,按照企业实际资本构成和经营情况,对企业工商登记的性质进行清理。同时,要对核发个体、私营经济业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清理检查。对不按规定建帐或建假帐的业户,要责令其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要吊销其营业执照,取缔其经营资格;对建假帐偷逃税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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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管理,对于促进地区经济健康发展和提高税收收人占gdp的比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实际调查情况看,内蒙古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管理还有一些值得探讨和改进的问题,需要深人研究解决。

1 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其税收现状

1.1个体私营经济现状分析

“十五”时期以来,内蒙古个体私营经济在自治区政府部门的鼓励、引导和扶植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已成为我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为自治区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就个体私营企业注册情况看,从2001--2005年,尽管个体工商户户数由83. 5万户下降到了46.76万户,从业人员由169.9万人下降到了82.27万人,分别以年均15.01%和14.9%的速度递减。但私营企业户数却由3.01万户上升到了4.83万户,从业人员由45.54万人增加到了68.21万人,年均分别以12.81%和10.76%的速度递增。就经济发展情况看,正在经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总体保持了增长态势,经济规模愈来愈大,显示出强大的发展后劲。2005年底,个体私营工业国民生产值达到417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1 208亿元、城乡个人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84.26亿元。

 

与中、东部地区横向比较,内蒙古个体私营经济无论其规模还是发展速度,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特别是受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个体私营经济在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着许多不足,总体看是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就内蒙古私营企业来说,截止2005年底,总户数4. 83万户,其中,企业集团仅105户,中小型企业占总户数的99. 8 %。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各地在大力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时候,主要追求发展的高速度,对这些中小型企业在行业引导、加强管理方面指导欠缺。许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既缺乏新型的管理制度,又没有科学的管理手段,大多依靠传统的粗放式小农经济方式管理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管理水平低下。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对内蒙古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征管带来了诸多困难和不利影响。

1.2个体私营经济提供税收现状分析

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其提供的税收收人数量、增长比例、所占份额均发生了明显变化,其地位日益突出,已成为新的税收增长点。

 

 

统计分析表明,2001一2005年,内蒙古个体私营经济税收收人由8.44亿元增加至43.84亿元,年均递增62. 85%,增长最快的年份达到182. 66%。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占税收收人总额的比重,也由2001年的9. 83%上升到了2005年的14. 72%,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税源,其增长速度已经大大超过了我区整体经济发展速度。

2 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负面影响

新税制实施后,我国已从税收立法上打破了不同所有制性质的纳税人的税负不平衡问题,但由于受非公有制经济自身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和纳税意识等主观因素以及税务部门重视程度、管理手段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造成对非公有制经济税收管理偏松,跑冒滴漏严重等一系列问题。突出表现在:

2.1税收负担低,税收流失相对较大

税收流失是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管理中一个最主要、最突出的问题,也是其他所有问题的集中表现和综合反映。以2005年为例,国有经济占工业总产值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分别为41.21%.23.56%,其承担的税收份额却达到了59 . 27 %;而占工业总产值30.0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32%的个体私营经济,其承担的税收却只占全部税收收人的10.80%。很显然,对个体私营经济征税严重不足,应征数与实征数之间存在着较大差额。

2.2规范管理不够,征收管理机制弱化

从税收指导思想上讲,长期以来以组织收人为中心,一些基层执法单位仍然把税务执法作为组织税收收人的一种手段来加以运用,重视对国有、集体经济大型税源的控管,弱化了对征收难度大、成本高、税源小的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管理。从税收征管机制建设上讲,因难以准确获得对应税收人分散、流动隐蔽的个体私营纳税人的经济状况信息,很大部分的申报纳税难以或没有经过税收确认,只好评定征收。特别是由于金税工程还没有完全建成,征管手段落后于征收模式,在预防和查处偷逃税方面还存在信息不灵、动作迟缓等问题,仅靠目前投人的征管力量,无论数量与人员素质,与庞大的个体私营经济队伍以及混合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和管理要求极不相称。

2.3税制不完善,导致征管漏洞

现行税收制度与管理制度对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以及由此带来的经营方式和核算方式的多样化,已经显得很不适应,形成税收流失。①增值税存在征收范围狭窄等制度性缺陷,导致税源难以控管。如交通运输、建筑安装行业未纳人增值税征收范围,导致增值税链条中断,失去了自缴自核功能,同时,产生了乱开运费发票进行抵扣问题。私营部门在这两个行业占有很大比重,税收流失相对严重。②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仍然过多过滥,规定欠科学,缺乏严密性。特别是按经济成分制定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适应性差,不便操作:不法商家乘机滥用税收优惠政策。一些个体私营企业伪造企业性质,非法获取减免税优惠。如将自己伪装成集体企业、校办、福利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等形式,骗取国家的退税和减免税。

2.4个体私营经济活动隐蔽,会计信息失真

一方面,个体私营企业管理水平低,一些经营行为不规范、内部管理混乱,受业主追求经济利益动机的影响,无税交易和无税所得普遍存在,做假账、账外账,使得企业内部凭证真实性下降,会计信息失真,各项收人无法全部纳人监管范围,严重蛀蚀税基。甚至有些企业进行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管理监督不严,企业法人责、权、利的约束弱化。目前对个体私营企业会计核算的管理,除税务部门要求建账外,基本上无其他强有力的外部行政机关的约束。

2.5纳税整体环境有待改进

①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整个社会没有形成主动纳税的氛围,纳税人没有形成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直接申报纳税、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习惯,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偷逃税相对严重。②金融、公安等部门配合不密切,影响了税款的征收,软化了税收法律的强制性。③非国有企业多行开户问题突出,现金交易盛行,使银行结算账户形同虚设,纳税人隐瞒收人,税基难以监控。④地方保护主义对税务部门严格执法的妨碍,也是导致个体私营经济税收流失的原因之一。

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日益发展壮大,其税收管理问题越来越突出,所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不可低估。①导致税负失衡,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机制。测算表明,内蒙古近年来国有工商企业的增值税负担率为5%左右,非国有工商企业为3.5%。如果再考虑非国有工商企业还享受几项先征后返或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则负担率还要再降一点。②减少了国家财政收人,扭曲了政府正常的收人机制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杠杆。个体私营经济部门的税收流失直接导致费硬税软格局,也使税收不能通过经济利益诱导实现对产业结构的有效调节而失去了杠杆功能,模糊了国家调节经济的边界,使得该限制发展的产业得不到限制,该激励发展的产业得不到足够的鼓励,误导了社会资源配置的方向。③产生了社会收人分配不公。个体私营经济税收流失的存在,进一步加剧了国民收人向居民个人分配的倾斜和高收人与低收人的两极分化,使税收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调节公民收人水平、实现社会公平的功能,还降低了国家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福利的水平。④阻碍了依法治税进程。

3 全面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管理的对策

税收收人归根结底是征税人与纳税人行为的结果。要解决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关键在于征税人和纳税人行为的规范化。因此,必须从完善税制和税收征管制度,严格执法,堵塞漏洞人手,全面加强税收管理,促进税收与经济同步、协调发展。

3.1继续改革和完善现行税制、税种结构,使之有利于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条件下税收征管

①完善增值税制度,优化增值税管理。主要是扩大征收范围,尽可能防止增值税“链条”中断,避免产生税收流失漏洞。首先考虑将交通运输、建筑安装等个体私营经济比重较大的行业纳人增值税征税范围。②建立统一、规范的税收优惠制度。把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集中统一管理,防止各自为政和越权减免税产生的流失。可以考虑在税收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主要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行业、项目和产品。应尽快调整现行按所有制成分实行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利公平竞争,便于税收征管。

3.2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的吮源基础管理

税源管理监控是税收管理的基础,包括对纳税人的监控和税基的监控。这是目前加强个体私营经济最重要最急迫的一项工作。①建立税源调查监控制度和税源动态采集系统。通过调查个体私营经济户籍、税源分布状况,建立对个体私营经济税源、税基、税负、税款的控管体系。要坚持税源信息的动态采集,为税收申报确认和税务稽查提供信息依据,减少应征与实征的差距,最大限度地实现依法治税。从长远看,借鉴国外经验,通过建立社会保险号码制度来监控税源,不失为严密有效的办法。②对税源户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对重点税源户实行专人定点监测的办法,对城镇内较集中的非重点税源户实行专人巡回监测,对于边远农牧区的税源户可利用各地的协税护税组织实行社会监控。同时,要与工商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积极寻求解决漏征漏管户问题的有效办法。③积极稳妥地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建账和查账征收工作。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提高个体私营经济建账建制的权威性。核定征收必须最大限度地以账证为依据,防止从低确定税基。④严格发票管理。在全国普遍实行有奖统一发票制度,尽快确立发票有奖销售的法律依据,明确奖金渠道,实现以票控税。

3.3强化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执法

①提高执法力度,实行对各种偷逃税行为进行严厉而公平的惩罚新制度。要运用现代化的征管技术、手段开展税收检查,提高税务违法行为被发现的几率,并依法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惩处逃避纳税的行为。应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尽量减少自由裁量权的限度,以确保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②实现税务稽查向执法型转变。要强化执法手段,赋予税务机关独立司法权。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尽快建立和完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专门审理涉税案件,有效震慑和防范税务犯罪,遏止税收流失。③推行税务执法检查过错追究责任制。制定执法行为准则,实行责任追究,可以有效地促进和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树立责任心和事业心,切实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严格执法,纠正违法和执法不当行为。由此建立一种制约规范各种内部不法行为的强有力的机制,以此摆脱权力观和人情观的困扰。

3.4加强征管力量和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征管的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