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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8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1-0362-01
为提高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对2009――2013年医院传染病迟报率及漏报率进行连续性监测,将采取改进措施前后迟报率及漏报率进行比较并评价其效果。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9――2013年本院门诊就诊及住院的传染病患者,共3593例。
1.2 方法
由专职疫情报告人员1次/d对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放射和检验科阳性结果登记、预防保健科传染病登记以及网络直报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查统计。
1.3 评价标准
按照《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诊断为依据,超过传染病规定的上报时限为迟报病例,凡在预防保健科传染病登记簿和网络记录中无记录的为漏报病例。
2 结果
2009――2011年传染病迟报率平均为30.41%,漏报率平均为25.68%;2011年12月采取一系列改进措施后,医院传染病迟报率及漏报率明显降低,2012――2013年迟报率平均值下降至0.84%,无1例传染病漏报。见表1。
3 讨论
传染病迟报和漏报均可能造成传染病的流行,引发医院感染,所以医院传染病的迟报率和漏报率,是衡量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的重要指标。在工作中笔者发现我院传染病迟报、漏报因素有:(1)管理组织和制度不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无专职人员固定管理,加上有关传染病制度不健全而导致迟报、漏报。(2)医师责任心不强:各科室医师不能主动去核查放射科或检病科的阳性结果,导致部分传染病阳性结果未及时发现而造成漏报;预防保健科虽每日对漏报医师及科主任进行电话通知要求补报,但个别医师不重视导致漏报、迟报;医师填卡字迹潦草、内容不齐全使传染病报告卡未能准确上报。(3)疫情网络直报流程不畅。
3.1 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原因,自2011年12月我院开始采取以下措施提高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
3.1.1 健全制度
健全传染病管理组织完善管理制度。院领导高度重视,加大管理力度,重新调整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传染病应急救治小组等管理组织,分工明确。针对我院的实际情况重新完善了一系列传染病管理制度,如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等,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
3.1.2 强化培训
疫情报告是防疫工作的基础和依据,为提高疫情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防控意识,医院感染控制科重新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并执行培训签到制度。
3.1.3 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
门诊各诊室及临床科室使用医院设计的传染病报告及监测系统,在每个医师工作站,嵌入传染病报告卡,完善传染病网络直报流程。规范传染病诊断:医师诊断传染病时必须录入ICD―10编码,使系统自动弹出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医师上报,如医师不按标准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工作站将实行拦截功能,无法进入下一个工作界面。解决了手工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弊端,提高报卡的质量,确保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1.4 持续改进环节质量管理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监测,是预防与控制医院传染病的重要环节。我院采用调整改进工作方法和程序,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预防保健科疫报员每天通过传染病监测系统接收全院网络传染病报告卡,审核卡片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检查门诊日志情况、出入院登记情况、传染病报告登记情况,传染病报告登记必须与辅助科室的阳性结果登记情况相符合;每周由预防保健科管理人员对门诊、住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辅助科室的阳性结果登记及反馈情况进行自查;每月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成员组织1次检查分析;每月对传染病报告卡资料进行1次全院疫情动态分析,及时掌握疫情发展动态;每季度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组织1次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的讲评,了解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漏报情况,对漏报病例进行原因分析;并对存在不足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情况,使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持续改进。
3.1.5 奖惩严明
在检查中发现传染病漏报、迟报、瞒报、谎报以及报告卡填写不符合规范的,给予院周会通报及扣分处理,与个人及科室绩效工资挂钩,增加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重视。
3.2 效果评价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一个地区传染病的预防及控制成效。我院自20011年12月改进以上措施后,经过近3年的实施,收效好,降低了传染病迟报率,基本杜绝了传染病漏报情况。从传染病迟报率及漏报率监测结果显示,2012――2013年平 均迟报率、漏报率明显低于2009――2011年,而且2012――2013年医院传染病漏报率连续为0。我院传染病管理制度得到落实,使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走上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起到了推动作用。
总之,医疗机构疫情网络报告的专业指导机构,须动态了解医疗机构的网报质量,通过网报内容、现场指导、医务人员培训考核、漏报调查、定人定岗、奖惩制度等等综合手段,切实提高辖区医疗机构的疫情网报工作。
参考文献: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班班主任
保育员
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长办公室,由***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保育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并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资料共享平台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流程》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教育局校安办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人------园长------教育局校安办------洮南市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有事由园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学校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缺课的情况和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并要及时报告给园内疫情报告员。疫情报告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登记并上报相关部门。
二、各班班主任每天负责对各班因病缺课人数进行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缺课学生情况报告给学校负责人。
三、各班班主任要告知家长:如幼儿因病缺课时要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病因。同时病治愈回园时,须持康复证明方能入校。
四、在园期间如发现有身体不适或体温超过37.5度时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让家长迅速来校接孩子回家治疗并做好记录。每过四个小时应联系家长了解学生情况,做好登记,如有异常应上报幼儿园疫情报告员。
五、幼儿园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各班主任要在每天的早7:30和下午1:00分别对学生进行两次体温测试,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园内疫情防控员。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园内传播流行,园长为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二、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12小时内报告。
3、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不得越级上报。
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园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1 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规定,强化法制观念
1.1 开展普法宣传和健康教育
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涉及到基层部队、社会。为面向基层部队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我院组织医务人员下基层部队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增强部队战士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1.2 在职医务人员的普法教育
在医护人员中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的自觉性,强化预防意识,明确职责,在医务工作中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以及致病性微生物的扩散。
1.3 岗前培训
我院对每年新分配来的医生进行传染病管理的岗前教育,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规定,学习各种规章制度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要求,并定期到临床检查考核。
2 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
2.1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各科接诊和经治医师,一旦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甲类传染病6h,乙类传染病12h内,作出传染病登记,填写疫情报告卡,送交预防感染保健科。对于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病例及影响面较大的食物中毒病例,首诊医师要立即报告院部、预防感染保健科或总值班,由预防感染保健科电话报告市疾病控制中心及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搜集并提供诊断的第一手资料备查。门诊医师和病房主治医生发现传染病例后必须认真逐项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字迹清楚,注明诊断依据。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发现阳性结果时,要在报告单上加盖“注意疫情报告”印章后,送病房医师或传染病门诊医师,实行报告签收制。预防感染保健科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注明报告时间,统一上报国家疾病控制中心网。部队传染病由预防感染保健科登记并上报军区疾病监测中心。对于漏报、隐瞒、谎报疫情者,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传染病管理制度
明确规定全院的传染病管理,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预防感染保健科具体实施。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34条规定,设定2名传染病管理检查员,负责传染病的监督、监测、登记、上报以及漏报调查等工作。同时还规定了严格的奖惩考核规定,与当月奖金挂钩。
2.3 消毒隔离制度
我院建立并严格执行了门诊的随时消毒制度、病房的随时及终末消毒制度、血源管理规定、污水和污物处理制度,多年来坚持卫生学监测、院内感染监测和传染病监控,使传染病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2.4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设立肠道疾病专科门诊,设专职医护人员,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消毒用品、抢救药品,定期进行消毒监测。对甲类传染病重点监测,做到早期发现、及时诊断、及时报告、早期隔离、及时治疗。
3 加强领导和检查督导,有效控制疫情的漏报
3.1 医院领导重视
我院成立了传染病防治管理委员会及院内感染委员会,与临床各病区、门诊及检验、放射科构成了传染病及院内感染的监测报告网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行了传染病阳性报告签收制,采取了谁签字谁报告、谁负责,发现漏报一查到底。
3.2 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学习
2、门诊部主任及急诊科主任应是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组织的成员,应对轮转医师、进修医师宣传、介绍疫情报告制度。
3、首诊传染病医师应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下称传报卡)和转诊工作,并指定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相对固定)对每天的门诊日志与传报卡进行核查,发现漏报应及时督促当事人补报。首诊传染病医师应负责填写传报卡和转诊工作。
4、各科室设置传染病报告登记本,及时发送传报卡至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负责各病区所有传报卡的签收、分类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传染病疫情发现报告制度
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是疫情管理的基础,疫情报告是国家法定的制度。疫情报告的管理是为了使疫情报告全面符合法律规定,为分析疫情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疫情报告资料。
1、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包括城乡基层防保人员)、个体开业医生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报告人。
2、医务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必须依法向当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城乡居民、机关团体等任何单位或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当地的医疗保健机构或人员(包括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或卫生防保人员有责任赶赴现场诊查病人,治疗处置,并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当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疫情报告的病种、时限: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一章第三条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时限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5、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应达100%,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应达100%。
传染病人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制度
⑴对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⑵对疑似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⑶对传染病病人、携带者、疑似传染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应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⑷每个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接受疾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有责任、有权检查、控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对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治疗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院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1、门诊日志和登记本,包括门(急)诊、检验科、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初诊病人,注明“传染病卡已报”,复诊病人注明“复诊”字样,首诊发现传染病人立即转传染科门诊或当地传染病医院。
2、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相一致,且在一定时间段内,二者人数相符合。
3、预防保健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4、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转到本院的传染科或当地传染病专科医院。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会诊、排查制度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从文昌市辖区314家医疗机构中抽查51家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学校(幼儿园)校医室。调查抽样单位在2005年12月1日~2006年11月30日期间的传染病疫情管理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等。
1.2 方法
按照海南省卫生监督总队设计的表格和培训要求到抽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问卷调查和现场指导。
2 调查结果
2.1 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管理及运行情况,见表1。表1 文昌市疫情报告管理状况(略)
2.2 疫情报告与核查情况
51家医疗机构及5家学校(幼儿园)校医室在2005年12月1日~2006年11月30日期间,共报告法定传染病例数为1 400例、疑似病例9例,其中二级医院、一级医院疫情报告例数分别为917、433、占95.8%,其他部门仅报告59例,占4.2%;检查16家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中,有传染病报告登记的仅有3家(18.75%)。随机分别抽查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和其他单位传染病登记20例、200例和20例与文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对疫情报告,复核符合率为100%、97%和80%。
2.3 传染病知识培训与考核情况
在调查的10家一级医疗机构、5家学校(幼儿园)中都有传染病疫情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宣传方式有宣传栏、广播、讲座、宣传画等。
在5家学校卫生兼职管理人员与在校学生接受传染病疫情相关知识培训的3家,共培训5 959人次;传染病知识考核结果为优秀2家,良好3家。
2.4 存在问题
2.4.1 医疗机构疫情报告内部制度建设不完善
文昌市人民医院和一级医疗机构建立了疫情报告制度,但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奖罚制度不落实。大多数一级医疗机构都没有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未建立与责任报告人的报告卡交接记录。门诊部(除庆龄妇幼保健院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都未能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
2.4.2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不善及运行不畅
文昌市人民医院和一级医疗机构均有统一格式的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簿、传染病报告登记卡,基本上配备疫情报告电脑网络,实现了疫情报告个案管理,但部分医疗机构门诊日志书写不规范,诊断未按照标准命名,漏、错项较多,书写潦草等。虽然已配备直报电脑,但人员素质偏低,上网操作不熟练;部分电脑未能专报专用。
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的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管理普遍较差,大部分没有门诊日志、没有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没有传染病报告卡、没有了解疫情电话、也没有参加传染病疫情培训。2005年12月1日~2006年11月30日这段期间,有81.25%的单位从未报告过传染病。
2.4.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有专门的疫情报告机构和人员,网络直报运行通畅,记录完整,每月有疫情分析报告,但对一级医疗机构网络报告的维护指导较少,且几乎没有开展对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学校(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治业务指导。
2.4.4 学校(幼儿园)
在抽查的5家学校(幼儿园),均在文昌市的文城镇,可算是上等档次。但5家单位均无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家没有晨检制度,3家没有缺课登记管理制度,2家没有熟知疫情报告电话,4家无传染病登记记录、也没有返校证明,2家专兼职的校医没有接受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培训。
3 对策与建议
3.1 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执业的医务人员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尤其对相关的 疫情管理人员及疫情报告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试,持证上岗,推动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3.2 针对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卫生室普遍存在传染疫情报告“盲区”的现状,卫生行政部门应将这类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的好坏与执业年审挂钩,以真正做到许可与监管衔接[2]。
3.3 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利用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职责,依法加大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监督检查的力度,重点加强对农村卫生室、学校(幼儿园)、个体诊所、社区服务站等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瞒报、漏报或迟报现象进行检查并追究法律责任[3]。
3.4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基层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定期开展传染病的漏报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单位信息网络的维护与管理,定期维护和检查,24h维护应达到100%。
3.5 医疗机构应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各项制度,要加强医务人员加强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报告传染病疫情意识与传染病疫情的敏感性。
3.6 学校(幼儿园)除了自身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以外,还要积极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如学生缺课登记、返校健康证明、家访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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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已有许多文献报道,为了进一步提高和规范县、乡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管理水平,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要求,凌云县每年都组织开展县、乡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现将2007~2008年凌云县县、乡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材料与方法
1.调查对象
凌云县共调查十个医疗卫生机构。县直医疗卫生机构2个,乡(镇)卫生院8个。
2.调查内容
县、乡各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情况和疫情资料管理、疫情的报告登记制度及执行情况。
3.调查方法
按照《全国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的要求,对县、乡各医疗单位2007~2008年1~9月份登记的全部门诊日志(内、儿、急诊、呼吸、皮肤性病等科)、全部出入院登记(内、儿、传染科)和化验室登记薄进行全面检查,将被查出的传染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和化验室传染病确诊阳性结果的病例(病种包括病毒性肝炎、甲肝、乙肝、痢疾、淋病、梅毒)与该院传染病登记本核对,同时登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查对,凡没有排除的或网上没有报告的病例均属于漏报病例。
4.统计学处理
数据统计分析采用卡方检验,p<0.05有统计学意义。
结 果
1.疫情报告管理情况
各医疗机构均设有疫情管理领导班子和保健科,有专人负责疫情登记、报告、统计和自查等工作,制订有较完善的疫情管理制度及保健科工作规范等。
2.漏报情况
2007~2008年共查出传染病447例,漏报180例,漏报率为40.27%,其中2007年和2008年的漏报率分别为43.55%和36.18%,年度漏报情况比较无显著性差异(χ2=2.49,p>0.05),漏报率相当。见表1。表1 2007~2008年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略)
3.各种传染病漏报情况
本次调查中没有发现甲类传染病,查出乙类传染病9种,漏报率为29.41%,丙类传染病4种,漏报率为49.38%。各类传染病中,漏报率居前5位的分别是:第1位是梅毒(100.00%),第2位为感染性腹泻(63.24%),第3位为出血性结膜炎(51.46%),第4位为风疹(43.75%),第5位为病毒性肝炎(40.00%)。见表2。表2 2007~2008年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略)
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漏报情况
统计结果显示县级医疗机构漏报率为49.22%,乡级漏报率为36.68%,两者比较有显著性差异(χ2=5.97,p<0.05),县级漏报率较乡级高;报告及时率县级为100%,乡级为70.29%,两者比较有非常显著性差异(χ2=23.23,p<0.01),县级报告较乡级及时。见表3。表3 2007~2008年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略)
讨 论
调查结果表明,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两年共查出447例,漏报率为40.27%,高于广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的13.20%[1],也高于2005年全国250家医疗机构平均漏报率的23.14%[2]。从漏报的病种看,主要是乙类传染病梅毒、病毒性肝炎及丙类传染病的感染性腹泻、出血性结膜炎和流行性腮腺炎,与刘丽华等报告[3]柳州市法定传染病漏报的病种相一致。漏报比较严重的是梅毒、病毒性肝炎,前者为检验室检验发现,检验室检验员根本不知道需要报告疫情,而检验室检验员与临床医生又沟通不够而造成漏报。后者是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法制观念淡薄所致。感染性腹泻、出血性结膜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细菌性痢疾、肺结核、乙型肝炎、甲型肝炎等,漏报的主要有3个方面原因:①感染性腹泻、出血性结膜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是按照丙类管理的传染病,临床比较常见,医生意识淡薄,认为不足为奇而不报。②病毒性肝炎、肺结核为慢性传染病,存在同一病人反复就诊的现象,加上门诊病人较多,病人流动量大,易被临床医生所忽视。③乙型肝炎、甲型肝炎、细菌性痢疾主要是检验室与门诊医生相互之间没有衔接好,门诊医生给患者开具检验单后,患者从检验室直接将检验阳性结果带走,而检验室也未将阳性结果及时反馈给门诊医生造成漏报。
从县、乡医疗机构漏报情况看, 乡(镇)卫生院传染病漏报情况反而少于个别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是这些单位的领导比较重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有健全的传染病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有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漏报率较高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由于传染病管理报告制度不够完善,落实不到位,临床医生对传染病报告管理不重视,领导督促检查不到位,加上传染病管理人员身兼数职,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抓传染病报告和开展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学习。为此,今后必须加强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学习和传染病防治法的普及,提高其对法定传染病的报告意识。
通过传染病漏报的调查分析,我们认为,为搞好县一级法定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和检验室登记的管理制度,统一制订各种表格,并认真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同时应建立检验室与门诊沟通制度,使检验室传染病阳性结果能及时反馈到门诊临床医生。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和疾控机构联合起来对本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迟报、漏报、不报)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确保《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
【参考文献】
[1]黄丽华,林桂新,卓家同,等.广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管理及报告质量情况调查分析[j].疾病控制杂志,2008,12(2):17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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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已有许多文献报道,为了进一步提高和规范县、乡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管理水平,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要求,凌云县每年都组织开展县、乡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现将2007~2008年凌云县县、乡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材料与方法
1.调查对象
凌云县共调查十个医疗卫生机构。县直医疗卫生机构2个,乡(镇)卫生院8个。
2.调查内容
县、乡各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情况和疫情资料管理、疫情的报告登记制度及执行情况。
3.调查方法
按照《全国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的要求,对县、乡各医疗单位2007~2008年1~9月份登记的全部门诊日志(内、儿、急诊、呼吸、皮肤性病等科)、全部出入院登记(内、儿、传染科)和化验室登记薄进行全面检查,将被查出的传染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和化验室传染病确诊阳性结果的病例(病种包括病毒性肝炎、甲肝、乙肝、痢疾、淋病、梅毒)与该院传染病登记本核对,同时登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查对,凡没有排除的或网上没有报告的病例均属于漏报病例。
4.统计学处理
数据统计分析采用卡方检验,p<0.05有统计学意义。
结 果
1.疫情报告管理情况
各医疗机构均设有疫情管理领导班子和保健科,有专人负责疫情登记、报告、统计和自查等工作,制订有较完善的疫情管理制度及保健科工作规范等。
2.漏报情况
2007~2008年共查出传染病447例,漏报180例,漏报率为40.27%,其中2007年和2008年的漏报率分别为43.55%和36.18%,年度漏报情况比较无显著性差异(χ2=2.49,p>0.05),漏报率相当。见表1。表1 2007~2008年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略)
3.各种传染病漏报情况
本次调查中没有发现甲类传染病,查出乙类传染病9种,漏报率为29.41%,丙类传染病4种,漏报率为49.38%。各类传染病中,漏报率居前5位的分别是:第1位是梅毒(100.00%),第2位为感染性腹泻(63.24%),第3位为出血性结膜炎(51.46%),第4位为风疹(43.75%),第5位为病毒性肝炎(40.00%)。见表2。表2 2007~2008年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略)
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漏报情况
统计结果显示县级医疗机构漏报率为49.22%,乡级漏报率为36.68%,两者比较有显著性差异(χ2=5.97,p<0.05),县级漏报率较乡级高;报告及时率县级为100%,乡级为70.29%,两者比较有非常显著性差异(χ2=23.23,p<0.01),县级报告较乡级及时。见表3。表3 2007~2008年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略)
讨 论
调查结果表明,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两年共查出447例,漏报率为40.27%,高于广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的13.20%[1],也高于2005年全国250家医疗机构平均漏报率的23.14%[2]。从漏报的病种看,主要是乙类传染病梅毒、病毒性肝炎及丙类传染病的感染性腹泻、出血性结膜炎和流行性腮腺炎,与刘丽华等报告[3]柳州市法定传染病漏报的病种相一致。漏报比较严重的是梅毒、病毒性肝炎,前者为检验室检验发现,检验室检验员根本不知道需要报告疫情,而检验室检验员与临床医生又沟通不够而造成漏报。后者是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法制观念淡薄所致。感染性腹泻、出血性结膜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细菌性痢疾、肺结核、乙型肝炎、甲型肝炎等,漏报的主要有3个方面原因:①感染性腹泻、出血性结膜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是按照丙类管理的传染病,临床比较常见,医生意识淡薄,认为不足为奇而不报。②病毒性肝炎、肺结核为慢性传染病,存在同一病人反复就诊的现象,加上门诊病人较多,病人流动量大,易被临床医生所忽视。③乙型肝炎、甲型肝炎、细菌性痢疾主要是检验室与门诊医生相互之间没有衔接好,门诊医生给患者开具检验单后,患者从检验室直接将检验阳性结果带走,而检验室也未将阳性结果及时反馈给门诊医生造成漏报。
从县、乡医疗机构漏报情况看, 乡(镇)卫生院传染病漏报情况反而少于个别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是这些单位的领导比较重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有健全的传染病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有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漏报率较高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由于传染病管理报告制度不够完善,落实不到位,临床医生对传染病报告管理不重视,领导督促检查不到位,加上传染病管理人员身兼数职,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抓传染病报告和开展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学习。为此,今后必须加强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学习和传染病防治法的普及,提高其对法定传染病的报告意识。
通过传染病漏报的调查分析,我们认为,为搞好县一级法定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和检验室登记的管理制度,统一制订各种表格,并认真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同时应建立检验室与门诊沟通制度,使检验室传染病阳性结果能及时反馈到门诊临床医生。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和疾控机构联合起来对本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迟报、漏报、不报)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确保《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
【参考文献】
[1]黄丽华,林桂新,卓家同,等.广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管理及报告质量情况调查分析[j].疾病控制杂志,2008,12(2):177-179.
二、查验范围:所有入园新生
三、查验时间: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
四、查验内容:
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及风疹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将查验情况登记在《新希望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凡无接种证的,责令家长到居住地的预防保健机构办理或补办《接种证》。
六、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书面通知家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七、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登入《新希望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并存档,同时将此表交接种单位。
八、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幼儿园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2020.2.4
幼儿园应急接种操作规范应急预防接种就是在发生了某种疫苗可预防的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区内的易感者进行的紧急接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应急预防接种”。
应急性接种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疫苗选择准确
应急接种的疫苗必须是产生免疫力快,接种后产生免疫力(即对机体起保护作用的时间应短于该病的潜伏期。另外,应注意选择对潜伏期病人注射后没有危险的疫苗如麻疹疫苗、小儿麻痹糖丸、白喉类毒素、百日咳疫苗等。而乙脑疫苗、卡介苗一般不用于应急接种。疫苗使用不当可引起发病或加重病情。
二、接种范围和接种对象选择要适当
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来确定疫区、易感人群及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
三、接种时间愈早愈好
如果发病的时间短于先天免疫力产生的时间则达不到控制额定的目的。
2020.2.4
师生晨午检制度一、每天统计患病幼儿人数及情况,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
二、保健室是晨检工作的督促管理部门,应具体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学校各班主任为本班幼儿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幼儿的晨、午检工作;托幼机构的保健老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园内幼儿的晨、午检和报告工作,托幼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协助园医(保健老师)。
四、晨午检时间 :在每天上午8:30与下午2:50之前完成幼儿的晨午检,同时,保健医生填写《晨午检登记表》,各班班主任填写《幼儿缺勤排查登记表》。
五、班主任、保健老师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量”。一看:肤色、有无皮疹、情形;二问:有无腹泻、腹痛、发热等不适症状;三摸:有无发热、发冷;四量:必要时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发现幼儿有发热(体温超过 37.5℃)、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眼结膜充血、腮腺肿大、咳嗽或身体异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保健老师要及时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六、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及管理制度。
(一)每天上午第一节课前,班主任要将晨检结果向校医(保健老师)报告;若班级的幼儿,无人出现上述症状,亦要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发生疑似传染病的幼儿必须回家或在幼儿园专设隔离室隔离,及时诊治,不得带病上课;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的幼儿,在发病时期,以幼儿身体健康为主,指导就医,劝其回家休息治疗,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三)保健老师每天根据晨检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如发现聚集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不明原因疾病的,按照流程和标准,及时报告。
(四)幼儿园发生疑似传染病、疑似聚集性疫情或暴发疫情时,班主任或保健老师应在每日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内容同晨检。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幼儿在该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内,与其他班级幼儿在用餐、游戏和户外活动时要相对隔离。
(五)在传染病流行的高发季节,幼儿园应尽量避免举行春游、秋游、运动会、晚会等集体活动。如不可避免的,幼儿园在活动前应加强晨、午、晚检,充分隔离传染源,及时规范处理公共场所呕吐物,避免疾病传播流行。
(六)在晨检时间以外,师生、教职员工中发现有疑似传染病患者,均有责任及时向健老师报告。
(七)因晨检不落实责任制,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幼儿园或班级出现传染病疫情,对事发幼儿园进行倒查,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追究法律责任。
2020.2.4
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为了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测体系,幼儿园教师应负责对缺席儿童情况逐一登记,查明缺席原因并进行跟踪观察、随访,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在第一时间能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针对家访登记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家访频率:
对一天不来园的幼儿要进行家访,并有记录。对生病的幼儿要了解疾病的症状、诊断的结果、发病日期、就诊日期、诊断日期、就诊医院。
二、家访形式:
1、电话访问或咨询联系等;
2、幼儿家长自行请假等;
3、上门家访关心慰问等;
三、家访登记:
1、对缺席儿童的缺席原因,班级教师应及时、准确地进行记录、反馈。
2、发生传染病的患儿,保健教师及班级教师必须共同上门进行家访,宣传防病常识,帮助幼儿早日康复。
3、当班级发生同种病例2例或以上要及时做好《病因排查登记表》并上报镇中心校。
为规范我园传染病管理,防范流行性疾病在我园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入园需查验预防接种证二、查验范围:所有入园新生三、查验时间: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四、查验内容:
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及风疹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书面通知家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六、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交靖安中心幼儿园查验,同时将此表交接种单位。
七、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幼儿园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2020.2.4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一、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要消毒、清洗。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暑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洗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1次,每天带干净的小手绢。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每月洗1次。
6.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2020.2.4
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百白破、卡介苗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建卡率在百分之百。凡有禁忌症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在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暴发和续发。
(4)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5)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2020.2.4
传染病发后教室、生活场所消毒制度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幼儿园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防止幼儿园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订消毒制度。
一、消毒时间
每天放晚学后,消毒人员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消毒。持续一周。
二、消毒范围
学校所有教室(地面、桌椅、门扶手等)、走廊、宿舍、厕所以及手可以触摸的地方都要进行彻底消毒。
三、消毒药品浓度配置、
使用1:100的84消毒液或用二氯异氰尿酸钠每20克(1小袋)兑8000毫升水(浓度为0.05%)。
四、消毒方式方法
放晚学后消毒员对地面、桌椅、门扶手先用消毒液进行第一遍擦拭,第二天早晨学生到校前再用清水进行第二遍擦拭。
五、消毒员设置
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每天消毒工作。学校分管领导监督、指导消毒员消毒工作。
六、消毒员要每天将消毒情况填入《学校消毒情况登记表》。
2020.2.4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
1、我园由时佩蓓同志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2、传染病疫情报告员要积极参加县教育局及卫生部门的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传染病报告员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随意更换。
3、传染病报告员有权对辖区内的班级和个人进行传染病预防、治疗实施监督,定期检查,有权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
4、传染病报告员应有传染病登记本,做好登记项目齐全、材料完整。
5、幼儿园要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要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
6、传染病报告员必须按照法定时间进行传染病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或谎报疫情。
7、传染病报告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与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0.2.4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流行,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幼儿园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0.2.4
传染病管理责任制为推进我园健康、稳定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制,及时发现问题和整理隐患,扎扎实实做好我园安全工作。
1、责任制:
园长是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总则。
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
2、追究制:
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收不放过。
3、措施:
(1)实行一票否决制,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2)对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重危害社会的,立即上交司法部门处理。
2020.2.4
幼儿园传染病后停课复课制度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幼儿园传染病发生后的隔离工作,防止幼儿园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订停课复课制度。
一 、停课要求
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若发现一两个传染病者将立即对发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并立即让发病者停课,若在一个班级同时发现四个以上传染病者应立即对整个班级进行停课。
二 、停课时间
严格根据各类传染病的隔离时间要求及卫生院对幼儿园的停课时间指令。
三、 复课要求
发病者在规定的隔离时间后,并在制定医院复查开痊愈证明后方可复课。
传染性疾病在人类几千年历史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尤其不能忘记2003年突如其来的一场“非典”风暴使我们切身体验到了传染病的暴虐,因此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策略做到“五早”即“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诊治、早治疗”是非常必要的。
1 传染病报告管理
1.1 笔者在工作中总结出了传染病报告一条龙工作程序:“一填写、二收取、三查对、四直报、五登记”。即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疫情管理员收取卡片,核对无误后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疫情登记。传染病报告管理不能坐、等、靠,必须主动监测。
1.2 建立传染病自查制度及防止漏报制度。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作用[1]医院应健全三级医院感染管理监测网络明确各级各位职责,使各级人员重视医院感染[2]。专职每天深入检验科及影像中心查看阳性结果登记本,掌握第一手疫情监测信息,堵截漏报于当日,并根据阳性结果,找到开据检查单的医生,由医生根据临床做好的传染病诊断进行传染病报告。
1.3 及时收集卡片,接到门诊或临床科室的电话通知后,疫情管理员要及时去收取传染病报告卡,认真核对。疫情管理员收取卡片时,要进行“三查九对”。三查:卡片填写是否完整准确;传染病登记项目是否齐全准确;卡片是否与各种登记相符。九对:对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发现问题及时请医生改正,以保证报告质量。确保门诊初始工作,加强对门诊日志填写质量的管理,要求凡初诊患者一定要详细登记个人基本信息资料,特别对疑有传染病或发热待查的患者。以及时发现疫情做到“五早”。
2 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
传染病报告管理,为疾控部门提供了疫情信息,完成了传染病管理的第一步。传染病报告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2.1 专职人员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学习《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并贯彻落实。加强对重点部门的管理。如口腔科器械繁杂,容易通过多种途径造成感染。加强对口腔科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流程的监控。依据《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进入患者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制定“口腔器械清洗、消毒操作流程”,首先对手机、器械进行收集及分检,及时用酶洗或流动水彻底清洗擦干,对能耐高温的器械必须采用小包装形式高温灭菌,对不能耐高温高压的器械采用2%戊二醛浸泡灭菌处理,浸泡时间大于10 h,物品必须完全浸没,并登记浸泡的起止时间,器械从消毒液中取出,用无菌水冲洗干净,使用中的消毒液严格按要求定期更换。这样可大大降低口腔科发生交叉感染。
2.2 加强传播环节的控制。医院传染性疾病的传播与传染患者接触的环境、产生的分泌物等相关,我们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双向防护,切断传染患者的传染途径。加强季节性的预防和控制,加强发热门诊院感控制措施的督查,及时转诊,杜绝传染病蔓延。
2.3 加强科室间信息共享,感染专职人员接到报告卡后要确定传染类型和隔离种类,指导科室根据个案病例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建立计算机监测系统[3],感染管理科在一定程度上是医院的一个执法部门,感染管理科对全院医疗安全起着很正要的作用。
2.4 加强总结和培训,每天对出院患者病例进行回顾性监测;每月对环境、医务人员手、空气等进行卫生学监测;对院内感染日常监测等进行综合分析并反馈,总结各项工作实际效果,找出在管理控制环节中存在的不足,对全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及时培训,及时评价整改效果。
总之,通过对传染病报告管理的每天自查和追踪调查,及时发现医院感染或传染病的发病和流行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是院感科专职人员的主要职责。把传染病的报告管理与预防控制有机的结合起来,使疫情管理员为疾控部门做好监测的同时,也能为本院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做好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达到持续改进传染病管理工作质量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张午声,薛凌波,缪慧英.有效降低医院感染漏报率的路径.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8,18(2):235-236.
依据《全国医疗单位法定传染病与死亡病例管理及报告质量
调查方案》的相关内容与方法进行。
2 调查范围及时间
全市8个旗区的医疗卫生机构,于2010年10月进行传染病漏报调查。
3调查结果
3.1 传染病漏报调查
本次共调查全市8个旗区的医疗机构99家,共查出乙、丙类传染病3568例,报告3554例,漏报14例,总漏报率0.39%。
各医疗机构中,漏报病例的旗区为鄂旗16家医疗单位,查出病例314例,报告308例,漏报6例,漏报率为1.91%。鄂前旗调查12家医疗单位,查出病例247例,报告243例,漏报4例,漏报率为1.62%。伊旗调查19家医疗单位,查出病例329例,报告325例,漏报4例,漏报率为1.22%,详见表。
各病种中,漏报的传染病主要是病毒性肝炎6例、手足口病5例、水痘1例、肺结核2例。
传染病报告卡片质量综合评价:旗直以上各医疗单位网络直报系统均运行正常,配有专职或兼职直报人员,个别纸质卡片填写不完整、存在电子卡片信息和纸质卡片信息不相符现象。传染病报告及时率99.39%,准确率100.00%,完整率100.00%。
3.2 各旗区医疗机构死亡病例调查:
全市1月至10月共查出死亡病例892例,报告888例,漏报4例(准旗人民医院漏报3例,准旗中蒙医院漏报1例),在调查的892例死亡病例中,未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部分医疗机构死亡医学证明书仍用旧表格,与要求不符,经检查后已纠正。部分医疗机构没有死亡病例自查与奖惩纪录。
4 存在问题
4.1 个别科室门诊日志项目填写不全,主要是“职业”、“现住址”。出入院登记本“现住址”一栏内容记录不详细。儿科出入院登记本“职业”一栏填写不规范,部分无家长姓名,有的无发病日期。
4.2 各乡镇卫生院共同的问题是门诊日志项目登记不全,出入院登记不规范,项目不全。传染病个案调查表填写不完整,个别纸质卡片信息与电子卡片信息不相符。
前言
传染病指的是由各类病原体所引起、能够通过人际或者人与动物间传播的各类疾病总称。疾控中心往往具有患者高度集中、人员流动性大、病种多样等特点,容易造成传染病管理的困难[1],因此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管理工作始终异常严峻。疾控中心应及时掌握当前传染病的临场特点,充分利用现有的财力、物力、人力,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加强传染病的管理。本文通过分析我院2011年-2012年对收治病例的传染病管理情况,总结目前存在的不足,探讨如何加强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管理措施,现报道如下。
1 一般资料与管理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选取我院2012年全年收治的各科患者2023例,其中男1301 例,女722例,年龄分布为8个月-79岁,平均年龄为34.7岁,列为观察组,实施系统的传染病管理措施;同时选取2011年全年收治的各科患者2109例,其中男1069例,女1040例,年龄分布为8个月-83岁,平均年龄为36.8岁,列为对照组,未实施专门的传染病管理措施。
1.2 管理方法
1.2.1 全员培训,加强传染病防控及相关法律知识
设计专门的传染病预防及控制培训课程,以科室及病房为单位,重点培训传染病传播范围、感染渠道、预防措施、控制方法及临宜等内容。并由医护人员向患者及其家属做进一步的宣导,从而提高对传染病的预防及管理能力。此外,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加强全院人员关于传染病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从而能够从法律角度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管理。
1.2.2建立健全传染病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完善的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机构,细化传染病管理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成一个全面而紧密的管理网络,将传染病的管理工纳入疾控中心的重点日常工作之中。同时,根据自身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传染病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诊断、报告、评估及奖惩等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2]。具体而言,我院采取首诊负责制,在登记及报告时,应认真填写疫情报告卡,将诊断依据、初诊情况、复诊情况逐项登记,防止出现漏报、误报及重复上报的情况。
1.2.3 加强药品及设备的管理工作
(1)对于抗生素应采取专项管理方法,避免因滥用抗生素而造成的临床耐药实践,对传染病预防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对于抗生素应详细记录其临床用药情况,若遇有临床使用抗生素的比例超过50%的科室,应及时进行检查及整顿,建立抗生素使用的基本原则[3]。
(2)对于医疗器械、无菌用品均应严格依照相应管理制度摆放及保存,手术器械均应严格遵守无菌管理规定,所有器械及无菌用品均设置登记卡,详细登记领取及入库情况,管理人员应及时对其保存状态、完好情况进行检查核对,若有损坏或污染,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成为传染病的感染源。
(3)全院均应加强卫生管理,将全院所有空间划分为片区交由各科室分别负责,做到每天清扫一次,对于地面、病室床铺被褥、其他用品均应采用消毒水消毒法方法进行清洗,病室注意通风透气,保持空气清新。各各科室医护人员在开展治疗工作前,均应对双手及医疗器具进行清洗或消毒。
1.2.4 建立起监管及奖惩制度
疾控中心应一方面实施从上到下的监管体系,由指定监管人员对各级、各科室医护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另一方面应采用互相监督协助的方式,使医护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互相观察监督预防控制行为,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并提出良好的意见,及时改善工作[4]。此外,还应建立起严格的奖惩制度,加强全员责任心,并与绩效挂钩,对医护人员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励或处罚。
1.3 观察指标
分别统计分析观察组及对照组患者的传染病发病率及抗生素的使用情况。
1.4 统计学处理
数据采用 SPSS11.0 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处理,计数资料采用卡方进行检验,以 P
2 结果
2.1 传染病发病率
经统计,观察组患者的传染病发病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
2.2 抗生素使用情况
疾控中心科室中,观察组未有使用抗生素超过总用药量50%,而对照组则存在7个,占总科室数的20%,观察组抗生素的使用情况优于对照组,详见表2
3 讨论
通过本次研究表明,采用传染病管理制度能够有效降低传染病的发病率,减少抗生素的滥用,提高医疗工作安全性,提升管理水平。目前,我国医疗机构对于传染病的管理仍然存在着不少弊端,主要包括:(1)管理措施贯彻不彻底,医护人员对传染病的登记不够严谨,报告不够及时,往往存在着误报、漏报或登记不合格等现象。而我院采用加强培训、健全管理制度等方法,提高了医护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了责任心及自觉性,使登记及上报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同时,在改善的过程中,我们充分意识到,只有健全制度、落实权责,认真贯彻传染病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才能够更为有效地进行传染病的防控工作。(2)医护人员的卫生意识不强。经观察发现,部分医护人员在与患者接触后,洗手清洁率较低,从而增加了交叉感染的风险,此外,由于部分硬件条件较差,未能设置完善的清洁标示及非手触开关等设施,从而导致卫生状况不佳。对此,我院加强了相关培训及宣导工作,并制定严格的卫生管理,将医院空间分片分配到各个科室,并遵循严格的药品及器械设备使用及保存规定,从而降低感染风险。(3)检验科、放射科及门诊容易成为传染病发病的源头。对此,我院注重理顺传染病发病报告流程,加强对重点科室及环节的管控工作,协调各科室及各环节的监督及报告工作,从而有效地提高了传染病监控报告质量[5]。
综上所述,只有从制度、规章制度以及知识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完善提升,才能够更好地进行传染病管理工作,降低发病率,帮助患者尽快恢复健康。
【参考资料】
[1] 毛羽,刑红娟,张岩,等.中国卫生质量管理[J].2009,16(2):79-80.
[2] 龚敬琴.加强传染病管理与医院感染管理[J].四川医学.2009,30(5):758-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