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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研究方法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2-28 15: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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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研究方法

篇1

近期以来,关于宪法学研究方法的探讨成了宪法学者关注的焦点之一,[i]宪法学者对研究方法的反思是学科成长的体现,研究方法的成熟是一门学科成熟的标志,反之,研究方法的滞后也会对学科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宪法学者对研究方法的反思是有意义的,但是目前中国宪法学界的研究方法还远远没有真正成熟。基于此,本文在对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简单回顾的基础上,探讨确立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主张以中国宪法问题为中心的方法论模式。以期对宪法学界同仁的研究有些微助益。[ii]

一、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的回顾

(一)第一代宪法学教材对研究方法的探讨[iii]

1982年宪法的修改通过迎来了宪法学研究的春天,一些宪法学教材和普法性质的宪法读物相继出现,[iv]1985年10月份在贵阳召开了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标志着宪法学人开始有一个正式对话和交流的平台。当时宪法学研究会的学者在自己编写的教材、专著或者论文中所提及的宪法学研究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种:1、阶级分析方法;[v]2、历史分析方法;3、比较分析方法;[vi]4、系统分析方法;5、理论联系实际方法。[vii]

从学者们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其方法的自觉意识开始萌芽,不同的教材都提及了研究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贯穿了研究方法,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难能可贵的。但是正如学者们自己所言,其所论研究方法也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主要是当时的宪法学研究方法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宪法学研究方法还没有与法理学及一般部门法有根本区别;方法与教材内容联系不大,相互脱节,方法与内容是两张皮;对宪法进行注释成为教材的主要内容等。

(二)第二代教材及论文对宪法学研究方法的探讨[viii]

如果说第一代宪法学者开启了宪法学研究方法的伟大航程,第二代宪法学人则开辟了不同的航线,其所倡导的研究方法开始呈现多元化趋势,方法论自觉性也大大增强。[ix]宪法学人所运用的方法举其要,有以下几种:

1、用法权分析方法重构宪法学体系。[x]2、经济分析方法。包括的经济分析和经济宪法学。[xi]3、规范宪法学的方法。[xii]4、宪法哲学的方法。[xiii]5、宪法解释学的方法,文本分析方法。[xiv]6、宪法社会学方法。[xv]7、宪法学的实证研究方法。[xvi]8、宪法学研究的逻辑分析方法、价值分析方法、语义分析方法等。[xvii]

方法的多元与流派化是学科成熟的标志之一,也是宪法学研究开始进步的体现。宪法学研究与其他学科一样,忌讳的是只有一种声音、一种方法、一种立场。

但是在“繁荣”的背后也有少许值得反思的地方,本文认为宪法学者在确立宪法学研究方法时至少要考虑如下因素:什么是研究方法?何为宪法学研究方法?确立当代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要注意那些问题等?以下分述之。

二,什么是研究方法

所谓研究方法是指在探讨问题或社会现象时所持的立场基础和方式方法手段的总和。方法是有层次的,一般而言,方法有方法论和普通方法、具体方法之分。[xviii]方法论基础是本,普通方法和具体方法是末。方法论基础决定普通方法和具体方法的运用,而普通方法和具体方法又为一定的方法论立场服务。学者在论及方法时要意识到自己是在那一个层次上探讨方法的,否则讨论就会失去共同的话语平台。

本文认为法学研究方法有以下几个层次:

(1)方法论:哲学基础、逻辑、范式、价值、客观性;

(2)普通方法:历史分析、比较研究、规范分析、阶级(本质)分析、理论联系实际、系统分析法等;

(3)具体方法:方法手段如:问卷、访问法、观察法、计算机技术、统计分析、利益衡量、价值补充、漏洞补充、文献研究等具体方法

宪法学是法学学科分支之一,宪法学研究方法要遵循法学研究方法的共性,上述法学研究方法的分类在一般意义上也适用于宪法学研究方法的分类。宪法学包括理论宪法学和实用宪法学,前者主要运用方法论进行研究,[xix]后者主要用普通方法和具体方法进行研究,方法论基础决定了具体方法的运用。一般而言,宪法学的方法论基础与政治哲学、逻辑、价值取向连在一起。作为普通方法的传统注释宪法学方法不太注重宪法的政治哲学基础,其实宪法学研究要建立在一定的政治哲学基础上,即你的立场是什么?一定的政治哲学观念、立场又指导对宪法本质、基本价值、范畴等的看法。因此,规范分析等具体方法离不开一定的方法论指导。另一方面,“社会科学”宪法学方法不太注重规范分析等普通方法的运用,而过多关注政治哲学的“立场”问题,而规范分析又是宪法学研究之特色的体现,这样离开规范分析,只注重政治哲学基础的研究方法就很容易流于意识形态的无谓争论中。因此,方法的融合才是宪法学研究的方法之道,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一种方法都是“偏见”。

三、什么是宪法学研究方法

宪法学研究方法是指对宪法现象进行研究的方式方法总和。宪法学研究方法有一般研究方法的共性,更有宪法学学科特性,其特性是由宪法现象不同于其他社会现象,宪法学所要面对的问题不同于其他学科所要面对的问题决定的,宪法学研究方法的特性主要体现在与其他学科研究方法的比较上,在比较中体现其方法特性。

(一)法学研究方法与宪法学研究方法

法学研究方法主要从法的一般规律出发来研究法这一社会现象,其研究对象主要是围绕法的产生、运行、变更、存废等而展开,宪法是法的一种,也有一般法的特性,但宪法是高级法,其特性也决定了宪法学研究方法与一般法的研究方法有区别。因此,把法特别是法理学的研究方法移植到宪法学中是不可取,因为这种做法只是看到宪法的法的维度,而没有看到宪法“宪”的维度,而“宪”的维度决定了宪法学研究方法的特性所在。

宪法学研究方法是以宪法现象作为研究对象的,研究对象不同决定了方法具体运用的不同方式,宪法学研究方法的特性在于其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有学者总结宪法现象主要有以下四大要素:1、宪法规范;2、宪法意识;3、宪法制度;4、宪法关系。[xx]这种总结当然非常有道理,但是本文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认识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上述四大要素其本质是围绕个人自由、社会权利和国家权力“三位一体”而展开的,宪法就是在上述三者之间划定界限,达到“定分止争”之目的。法的一般研究方法只有用来分析如何控制、规范、保障国家权力,确保个人自由和社会秩序时,这时法的一般研究方法运用到宪法学中才有意义,如果法理学的研究方法没有用来研究宪法现象及其本质规律,只是简单的“嫁接”,则对宪法学研究的意义就不大,而这个“转化”要多年的功力,特别要在对宪法现象有深刻的认识基础上才可能完成,否则一般的法理学研究方法对于解释宪法现象是没有说服力的。

(二)宪法学研究方法与政治学研究方法

政治学与宪法学是联系最为密切的学科,中国传统上,这两个学科没有明显的界限,研究方法也没有分野,[xxi]近些年,学术界又出现一个新的趋向,有学者认为一个学科的成熟是它与相关学科越来越远,因此,宪法学研究要远离政治学。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也有偏颇之处,因为事实上学科成熟的标志是一个学科与相关学科既远又近,说远,是指一个学科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研究范式和相对独立的学科话语系统,说近,是指一个学科会吸收相关学科的营养,不断完善自己,在交叉中获得发展。宪法学与政治学等学科的关系不是平行线,他们之间有“交集”。

我们认为宪法学研究要直面政治问题,[xxii]宪法与政治有着天然的联系,离开政治问题就没有宪法存在的价值,关键是宪法学者主动或者被动对待政治问题的态度,如果像“”时期中国情景那样,学者对政治声音只能附和,而不能有自己独立的立场,这才是问题的本质。这种宪法学术完全依附于政治的研究方法是我们所要反对的。今天宪法学的部分学者又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以为宪法学研究方法成熟的标志之一是宪法学研究与政治、政治学的分野,我们以为宪法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宪法政治现象,宪法学研究与政治学研究共同的对象是国家,是对国家权力进行控制、规范、保障等的研究,宪法学的研究离不开政治和政治学,这是宪法的本质特点决定的,只是要以宪法学的方法和立场研究政治问题罢了,而不是说宪法学研究可以回避政治问题。

研究对象的大致相同决定了研究方法的类似,特别是政治哲学与宪法学的方法论基础有极大的一致性,因此,宪法学研究方法离不开政治学研究成果的支持。但是,宪法学和政治学研究的角度毕竟有极大的差别,因此,又要反对宪法学与政治学研究方法混同。

(三)宪法学研究方法与宪法解释方法

一般学者在论及宪法研究方法时可能会混淆二者的界限,我们认为宪法解释方法与宪法学研究方法有区别也有联系。宪法解释方法是在解释宪法时所用的方法,它的目的是解决宪法适用中的问题,属于实用宪法学的范畴。宪法解释方法其实是宪法学研究中对宪法进行解释的具体方法,这些具体方法与宪法学研究的具体方法有区别也有联系。宪法解释方法限于对宪法及相关宪法性文本进行解释,而宪法学具体方法所涉及的有宪法文本,也有其他宪法现象。当然,由于宪法解释在司宪国家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占去了宪法学研究的大部分领域,因而部分学者把宪法解释学方法等同于宪法学研究方法,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上,民法学者在谈及方法时,其本质是民法解释学,甚至民法解释学就等同于法学方法论。[xxiii]因此,把宪法解释学看作是宪法学研究方法的精粹,甚至等同于宪法学研究方法的全部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抽象的宪法和静态的宪法只有经过解释才可以适用于具体的案件事实,而宪法适用于具体的案件是宪法的生命所在,适用具体案件的宪法解释方法也是宪法学研究方法的生命所在。

但是,宪法解释方法毕竟不等同于宪法学研究方法,宪法学研究方法除了宪法解释方法外,还有方法论、其他普通方法和具体方法,其中方法论是理论宪法学研究方法,这明显有别于作为实用宪法学方法的宪法解释方法。

四、什么是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

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是指对中国宪法进行研究的方式方法总和。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当然要遵循法学及宪法学研究方法的一般规律及共通的方面,但是其研究对象毕竟是“中国”,而且是“当代中国”。因此,研究方法注定会有一些特殊。本文认为当代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要坚持一般宪法学研究方法的共性,也要注意个性,本文不重点探讨当代中国宪法学研究的方法类型或者提出新的研究方法,只是探讨在确立当代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时要注意的几个维度。

(一)要有问题意识,注意到宪法学研究的中国问题面向。[xxiv]研究方法其实只是说明或者研究具体问题的手段,中国宪法学所面对的是中国问题。目前宪法学界研究方法与内容、问题脱节的情况依然存在,问题意识还不够强。[xxv]学界纯粹谈方法,开了研讨会,也写作了不少研究宪法学方法的论文,但是其方法论上的自觉性还是不够,少有运用自己所主张的方法写作、针对具体问题论述的专门著作。方法与自己的学术著作及所要探讨的问题是两张皮。

“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这句话对宪法学界而言仍然是有意义的,只有在自己的专著或者论文中使用了方法来探讨问题,方法多元的格局自然会到来,如果硬要创造一些所谓的方法来,实在是不可取的。宪法学学术流派和学术良性争鸣的局面要靠对同一问题的不同回答来形成,对一个问题可以运用一定的方法论从历史、比较、逻辑、价值、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等不同角度进行分析,而作出回答,不同的回答构成了不同的方法,这就是方法存在的地方和意义所在,而这种局面现今还远远没有形成。

方法要以问题为中心,问题是本,方法是末,在问题中体现方法、运用方法。笔者甚至设想,什么时候不谈方法了,在宪法学教材中也不论述方法了,[xxvi]而只是在教材论述中或者研究宪法具体问题时运用方法,这时宪法学研究才会真正成熟。

(二)要对中国宪法文本持相对“中立”的立场。在当代中国宪法学研究中,对中国宪法文本主要有两种大致相反的看法,一种研究者潜意识里认为中国宪法文本缺乏科学性、合理性、正当性基础,对宪法文本指责成分大于辩护,这种研究者本文称为宪法悲观主义者,宪法悲观主义者研究宪法主要以西方理念,特别是西方自由主义理念为理论基础,其研究方法主要是方法论意义上的,侧重对宪法的原则、价值、民主、法治等宪法理念的研究,这种研究者在宪法学研究会中人数相对较少。另外一部分学者认为宪法本身是良好的、有其正当性基础,认为建设主要是一个现行宪法的实施问题,在贯彻实施中国宪法后所达致的就是状况,这种研究者是宪法乐观主义者,宪法乐观主义者相信,只要运用宪法解释方法对宪法文本进行分析,坚持现行宪法,就能够逐步实现。

应该说,持上述两种宪法观的研究者都有一定的中国宪法问题意识,我们认为宪法学研究方法的确立既不能建立在对中国现行宪法“妖魔化”的基础上,也不能建立在对中国宪法文本无限“美化”的基础上。既要看到中国宪法文本的优点,也要看到中国宪法文本所可能存在的问题,这是研究者要保持的适度理论张力。当然,正如斯密特所持的看法一样,宪法分为与宪律,宪法文本特别是其中的“”部分的决定权在一定意义上是一个政治决断的结果,研究者从自律的角度看,只能在现行宪法的前提下研究中国宪法问题,这是学者所要注意的面向。

当然,理论上对中国宪法文本进行各种研究都是值得提倡的,这种研究也许是从批评或者建设的角度出发,也许是从合理性论证角度出发。本文主张要对宪法文本持相对“中立”的立场,不事先预设价值判断,只是在研究具体问题时实事求是进行客观评价,这是研究者确立中国宪法研究方法时所应持的态度。

(三)在研究方法运用时处理好宪法学研究中的普世性价值与中国特性的关系,即世情与国情的关系。纠缠在宪法学研究者心中的“结”之一是宪法有没有普世性价值,如果有,则普世性价值与中国特性是什么关系?怎样理解宪法的普世性价值?如果宪法没有普世性价值,则中国宪法价值观与西方宪法价值观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这些都需要从理论上作出回答,否则会影响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的选择使用。[xxvii]

主张宪法普世性价值者认为:宪法的普世性价值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纵向范围是没有例外的。一般而言,西方学者特别是美国部分学者主张民主、个人自由、在民、权力的相互制约、法治、违宪审查等具有普世性价值,这些普世性价值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不同历史时期所实现的方式是不同的,即所谓的途径差异。而主张亚洲价值观的学者更愿意看到宪法价值的地区特色,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宪法经验是不可以照搬的,主张中国宪法研究者要看到中国宪法所坚持的特色道路,这是一条不同于西方宪法价值观的道路,他们更加强调宪法的中国特色。

在中国宪法学研究者的潜意识中,这种所谓西方价值与中国特色之争是客观存在的,前述对中国宪法持悲观态度的学者其研究的前提预设是中国宪法文本与宪法的普世性价值有悖,其所持的是宪法的普世性价值观。而对中国宪法文本持乐观态度的学者可能更愿意看到中国宪法文本所体现的中国特色价值观。对宪法的普世性价值和中国特色所持的理论倾向可能会影响到宪法学具体研究方法的运用,持普世性价值观的学者在对中国宪法文本解释时可能会更加倾向于“批判”,甚至不屑于所谓文本分析,这种学者的潜意识里是中国有宪法文本,但只是“名义”宪法,不是“实质”宪法。这种学者的知识背景主要是美国或者西方其他国家的宪法价值观,其研究方法的特色是更加注重对西方宪法的研究,并且相信西方宪法价值观可以在中国得到适用的。持中国特色价值观的学者不承认宪法的“名义”与“实质”之分,认为中国现行宪法既是“名义”宪法,也是“实质”宪法,他们的研究中没有区分的概念,认为也没有区分的必要。在研究方法上,更加强调中国传统的宪法学研究方法,注意中国宪法所特有的历史文化特色,侧重对现行宪法进行合理性、正当性的诠释和理解运用,认为建设法治国家,只有在坚持现行宪法基础上进行,任何偏离现行宪法的改革都是不可取的,因而反对任何急剧变革宪法的思路。

其实,人的两面性决定了宪法价值观的两面性,人之为人的普遍性决定了关乎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宪法价值观的普世性。人在不同社会和历史状况的不同存在方式决定了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与宪法保护方式的特殊性。过分强调宪法的普世性价值会使问题简单化,看不到人的社会性差异的一面。过分强调宪法的中国特色则没有充分认识到人性中的共通性的一面,没有看到保护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宪法规制方式的一致性。因此,既要看到宪法的普世性价值,又要看到普世性价值的实现方式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具体途径的不同。因此,我们不可以照搬西方的制度,也不可以拒斥其成熟的经验,既要看到中国的特色,也要看到中国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中国与世界他国法律趋同化趋势。[xxviii]把普世性价值与中国特殊国情相结合,既注意到宪法的普遍性原则,又看到宪法原则的具体实现途径的差异,在此基础上运用方法,否则在研究方法的取舍上就会迷失方向。

(四)正确处理“时差”问题。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诸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都不是在同一水平线上,这也是中国基本国情之一。中国宪法与西方国家的宪法也存在“时差”,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法治观念、民主实践、宪法观念、宪法原则、宪法文本、宪法的司法适用等。西方国家近代宪法所解决的问题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完全解决,还是要认真考量的。由于中国问题与西方问题存在“时差”,当代中国还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实践,主义的背景和前提更是应当研究的重点,即的社会基础和条件是什么?如何达致等难题。当然中国部分学者意识到了这种“时差”,他们研究的重点是近代宪法诸如控制国家权力,确保个人自由,司法权的独立性等问题。

当然也有少数学者的研究语境是把中国看作成熟的国家,把中国宪法文本无限美化,其研究的中国宪法问题主要目的是对中国宪法的合理性和正当性进行证明和论证,这样在研究方法的选择和对宪法问题的看法势必会“水土不服”。同时,在对宪法所研究的问题取舍方面,比较注重“前沿”问题,其实有些宪法问题即使在当代西方也存在重大的观点分歧,这种“前沿”问题对中国宪法研究的实践意义不大,我们主张当代中国宪法研究的重心还是宪法基础理论和主义的背景,这是确立当代中国宪法研究方法的务实态度。

在确立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时,对当下中国宪法所处的世界革局中的“位置”是要牢记的,只有认识到“时差”,才会注意到研究问题的“语境”,才不会照搬西方宪法学话语,其实西方理论有自己的言说语境,离开具体的语境而论述宪法问题是很难对解决中国宪法问题有所帮助的。只有认识到“时差”,才会意识并且发现当代中国宪法学所面临的主要难题是什么?其研究才会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否则就会超越当代中国的宪法实践,其所研究的就不是“中国宪法问题”。

当然,在看到“时差”的同时,研究中国宪法时也要考虑到目前中国宪法与世界他国宪法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即除了历时性的差异外,也有一些“接轨”的共时性问题,这也是确立研究方法时要认真考虑的,我们反对走极端的偏见。

(五)要注意到确立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的根本难题在于实践的亏缺。宪法与法律一样,其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当代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的根本困境在于没有或者很少有违宪审查实践,中国目前为止还没有违宪审查的案件,只有少数宪法“事例”。因此,学者研究的“题材”少,年轻学者或者海外归国人员只好在研究中引用大量外国宪法案例,这种研究对于了解外国宪法的运用和理解其宪法原则、精神、价值、制度等方面当然是非常有帮助的,但是如果其研究不“发现”外国宪法与中国宪法的“对接”点所在,则实用价值也不大,毕竟宪法学研究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所以我们面临的难题是论述外国宪法时引经据典,鸿篇巨制,而中国宪法教材或论文在论述中国宪法问题时则显得相对较“空”。这样,宪法学研究经过多年的发展后就到了瓶颈阶段,这是目前所谓方法困境的根本原因。一方面,我们要继续研究西方国家的宪法,但是我们不能停留于此,要从西方宪法中提炼对中国宪法发展有价值的原则和经验。另一方面,学者在价值研究和规范研究的同时,应当用更多和更大的精力去关注中国的社会实践问题,用宪法学原理去说明、分析、阐释社会实践中所发生的各种事件,以宪法理念为指导去关怀我们这个社会共同体中的所有人和一切事,丰富的社会实践是宪法学研究的唯一源泉。

注释:

[i]比如在2004年度,中国宪法学会、中国人民大学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与浙江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于杭州联合举办了“宪法学基本范畴与研究方法研讨会”。另外也有就宪法研究方法进行探讨的专业论文,部分论文在下文会提及。

[ii]中国研究宪法的学者主要有两大类,一类为以宪法学研究会为标准,参加宪法学研究会的学者在本文被当作一个群体对待。另外一部分学者也研究宪法及宪法现象,但是他们没有参加宪法学研究会,这一部分学者主要以自由主义学说或者其他学说作为自己的政治哲学基础,对宪法问题进行更加宽泛的研究。当然,对研究宪法的学者进行的这种界分是不精确的、粗线条的,宪法学研究会中的宪法学者也有以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为理论基础进行宪法学研究的,而宪法学会外的研究者包括所谓的公共知识分子,他们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也有观点上的分野,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规范研究。本文所探讨的方法及其反思主要是针对参加宪法学研究会的学者而言。

[iii]这里所举主要是第一届宪法学研究会干事会及其领导机构成员所编写的教材及专著、论文的观点。

[iv]1982年到2002年宪法学教材索引参见胡锦光、韩大元主编:《中国宪法发展研究报告》(1982——2002),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57——959页。

[v]参见张光博主编:《宪法学》,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张光博著:《法辩》,2002年征求意见稿等。

[vi]参见吴家麟主编:《宪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吴教授较早提出了阶级分析、历史分析、比较对照与联系实际四种方法。

[vii]参见许崇德主编:《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页,许教授认为阶级分析方法是本质分析方法的一种。

[viii]本文所谓第二代宪法学人的著作主要是指第一代学者指导的博士、硕士第子们所编写的教材、专著、论文等。主要是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的当时在读或者后来毕业的博士和硕士。当然在中国参加宪法学研究会并且对宪法进行系统的研究者绝不仅仅限于上述高校的老师与学生,其他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国外留学回来的宪法学者也对宪法学研究方法有贡献,因此,本文的划分是粗线条的。

[ix]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第二代学者所编的宪法教材都有关于宪法研究方法的介绍,也有少数没有介绍研究方法的,比如朱福惠主编:《宪法学原理》,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潘伟杰著:《宪法的理念与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等。

[x]参见童之伟:《宪法学研究方法的改造》,载《法学》1994年第9期。童之伟:《用社会权利分析方法重构宪法学体系》,《法学研究》,1994年第5期。童之伟:《法权与》,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等。

[xi]参见邹平学:《的经济分析》,珠海出版社1997年版。《经济分析方法对研究的导入刍议》,《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年第1期。赵世义:《资源配置与权利保障:公民权利的经济学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赵世义:《经济宪法学基本问题》,《法学研究》2001年第4期。赵世义:《宪法学的方法论基础》,《法学评论》2002年第3期等。

[xii]参见林来梵著:《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页以下。

[xiii]参见韩大元、林来梵、郑贤君著:《宪法学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在该书导论部分,郑贤君教授认为自己主张宪法哲学研究方法,并且有高度的自觉。也可参见郑贤君:《宪法学及其学科体系科学性的理论依据》,载《论从》(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等。江国华博士也对宪法哲学有浓厚的兴趣,其博士学位论文就与宪法哲学有关,参见江国华:《宪法哲学批判》,载《论从》(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等。

[xiv]参见韩大元、林来梵、郑贤君著:《宪法学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在该书导论部分,作者介绍了韩大元教授主张宪法解释学的研究方法,同时韩教授还对宪法文本研究有很有兴趣,写过相关论文,参见“中国网”所载韩教授及其与学生合作的论文。

[xv]参见韩大元:《试论宪法社会学的基本框架与方法》,《浙江学刊》,2005年第2期。

[xvi]参见张千帆主编:《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0—35页。

[xvii]莫纪宏教授所编教材提出了历史、逻辑、实证、价值、比较、哲学研究方法。参见莫纪宏主编:《宪法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莫纪宏著:《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等。

[xviii]有学者认为方法有基本方法与具体方法之分,参见韩大元、林来梵、郑贤君著:《宪法学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0页。也有学者认为方法有根本方法、普通方法、具体方法之分,参见林来梵著:《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本文认为方法有方法论与普通方法、具体方法之分,宪法学者一般谈及的方法事实上都是具体方法,而很少从方法论角度谈及方法,方法论关涉到宪法的政治哲学或者其他理论基础,他决定学者的“立场”。有关方法论的书籍主要是政治哲学或者法理学、法解释学方面的,本文不一一提及。

[xix]一般而言,政治哲学是宪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当今宪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主要有自由主义、民主主义、社会主义三种政治哲学基础,其中自由主义又因具体观点不同可分为形形的各种派别,除了上述三大派别外,其他如功利主义、社群主义、文化多元主义、女权主义等也是政治哲学的派别分支。参见[加]威尔·金里卡著:《当代政治哲学》,刘莘译,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

[xx]参见林来梵著:《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

[xxi]最先的政治学研究会和宪法学研究会没有分开,宪法学研究从属于政治学研究,第一界宪法学研究会成立后,宪法学研究与政治学研究开始在体制上分开。

[xxii]斯密特把宪法分为与宪律,前者主要是掌握制定宪法权力者,对一个政治实体存在的形式及属性,所作的政治决定。参见吴庚著:《宪法的解释与适用》,三民书局2004年版,第17—18页。

[xxiii]参见[德]卡尔·拉伦茨著:《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杨仁寿著:《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这两本书都以“法学方法论”命名,但是谈及的都是民法解释学的内容。

[xxiv]所谓注意中国问题面向的研究者主张解决当代中国所面临的问题是宪法学研究的根本,宪法学研究要注意不同的利益问题,人的利益是宪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国家权力要尊重不同的利益,宪法的精神在于规范、控制、保障国家权力,以达致尊重人的利益和人权保障的最终目的,宪法学研究的核心范畴是国家权力和个人自由,用宪法来规制国家权力以达保障个人自由之目的是宪法的基本价值所在,其中违宪审查机制是制度性保障,因而是宪法学研究的最重要课题。这种研究范式被称为“利益——权力”模式。其研究特点是把研究方法融入到所探讨的问题中,不具体讨论研究方法,但是运用了研究方法。探讨相关问题的论著参见胡锦光著:《中国宪法问题研究》,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宪法的精神》,载王锴著:《公法论衡》(代序),人民日报出版社2004年版。胡锦光著:《尊重利益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等。

[xxv]至于宪法学要研究什么样的“问题”和“范畴”、如何获得“问题”等,不是本文的主要探讨内容。

篇2

近期以来,关于宪法学研究方法的探讨成了宪法学者关注的焦点之一,[i]宪法学者对研究方法的反思是学科成长的体现,研究方法的成熟是一门学科成熟的标志,反之,研究方法的滞后也会对学科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宪法学者对研究方法的反思是有意义的,但是目前中国宪法学界的研究方法还远远没有真正成熟。基于此,本文在对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简单回顾的基础上,探讨确立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主张以中国宪法问题为中心的方法论模式。以期对宪法学界同仁的研究有些微助益。[ii]

一、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的回顾

(一)第一代宪法学教材对研究方法的探讨[iii]

1982年宪法的修改通过迎来了宪法学研究的春天,一些宪法学教材和普法性质的宪法读物相继出现,[iv]1985年10月份在贵阳召开了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标志着宪法学人开始有一个正式对话和交流的平台。当时宪法学研究会的学者在自己编写的教材、专著或者论文中所提及的宪法学研究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种:1、阶级分析方法;[v]2、历史分析方法;3、比较分析方法;[vi]4、系统分析方法;5、理论联系实际方法。[vii]

从学者们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其方法的自觉意识开始萌芽,不同的教材都提及了研究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贯穿了研究方法,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难能可贵的。但是正如学者们自己所言,其所论研究方法也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主要是当时的宪法学研究方法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宪法学研究方法还没有与法理学及一般部门法有根本区别;方法与教材内容联系不大,相互脱节,方法与内容是两张皮;对宪法进行注释成为教材的主要内容等。

(二)第二代教材及论文对宪法学研究方法的探讨[viii]

如果说第一代宪法学者开启了宪法学研究方法的伟大航程,第二代宪法学人则开辟了不同的航线,其所倡导的研究方法开始呈现多元化趋势,方法论自觉性也大大增强。[ix]宪法学人所运用的方法举其要,有以下几种:

1、用法权分析方法重构宪法学体系。[x]2、经济分析方法。包括的经济分析和经济宪法学。[xi]3、规范宪法学的方法。[xii]4、宪法哲学的方法。[xiii]5、宪法解释学的方法,文本分析方法。[xiv]6、宪法社会学方法。[xv]7、宪法学的实证研究方法。[xvi]8、宪法学研究的逻辑分析方法、价值分析方法、语义分析方法等。[xvii]

方法的多元与流派化是学科成熟的标志之一,也是宪法学研究开始进步的体现。宪法学研究与其他学科一样,忌讳的是只有一种声音、一种方法、一种立场。

但是在“繁荣”的背后也有少许值得反思的地方,本文认为宪法学者在确立宪法学研究方法时至少要考虑如下因素:什么是研究方法?何为宪法学研究方法?确立当代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要注意那些问题等?以下分述之。

二,什么是研究方法

所谓研究方法是指在探讨问题或社会现象时所持的立场基础和方式方法手段的总和。方法是有层次的,一般而言,方法有方法论和普通方法、具体方法之分。[xviii]方法论基础是本,普通方法和具体方法是末。方法论基础决定普通方法和具体方法的运用,而普通方法和具体方法又为一定的方法论立场服务。学者在论及方法时要意识到自己是在那一个层次上探讨方法的,否则讨论就会失去共同的话语平台。

本文认为法学研究方法有以下几个层次:

(1)方法论:哲学基础、逻辑、范式、价值、客观性;

(2)普通方法:历史分析、比较研究、规范分析、阶级(本质)分析、理论联系实际、系统分析法等;

(3)具体方法:方法手段如:问卷、访问法、观察法、计算机技术、统计分析、利益衡量、价值补充、漏洞补充、文献研究等具体方法

宪法学是法学学科分支之一,宪法学研究方法要遵循法学研究方法的共性,上述法学研究方法的分类在一般意义上也适用于宪法学研究方法的分类。宪法学包括理论宪法学和实用宪法学,前者主要运用方法论进行研究,[xix]后者主要用普通方法和具体方法进行研究,方法论基础决定了具体方法的运用。一般而言,宪法学的方法论基础与政治哲学、逻辑、价值取向连在一起。作为普通方法的传统注释宪法学方法不太注重宪法的政治哲学基础,其实宪法学研究要建立在一定的政治哲学基础上,即你的立场是什么?一定的政治哲学观念、立场又指导对宪法本质、基本价值、范畴等的看法。因此,规范分析等具体方法离不开一定的方法论指导。另一方面,“社会科学”宪法学方法不太注重规范分析等普通方法的运用,而过多关注政治哲学的“立场”问题,而规范分析又是宪法学研究之特色的体现,这样离开规范分析,只注重政治哲学基础的研究方法就很容易流于意识形态的无谓争论中。因此,方法的融合才是宪法学研究的方法之道,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一种方法都是“偏见”。

三、什么是宪法学研究方法

宪法学研究方法是指对宪法现象进行研究的方式方法总和。宪法学研究方法有一般研究方法的共性,更有宪法学学科特性,其特性是由宪法现象不同于其他社会现象,宪法学所要面对的问题不同于其他学科所要面对的问题决定的,宪法学研究方法的特性主要体现在与其他学科研究方法的比较上,在比较中体现其方法特性。

(一)法学研究方法与宪法学研究方法

法学研究方法主要从法的一般规律出发来研究法这一社会现象,其研究对象主要是围绕法的产生、运行、变更、存废等而展开,宪法是法的一种,也有一般法的特性,但宪法是高级法,其特性也决定了宪法学研究方法与一般法的研究方法有区别。因此,把法特别是法理学的研究方法移植到宪法学中是不可取,因为这种做法只是看到宪法的法的维度,而没有看到宪法“宪”的维度,而“宪”的维度决定了宪法学研究方法的特性所在。

宪法学研究方法是以宪法现象作为研究对象的,研究对象不同决定了方法具体运用的不同方式,宪法学研究方法的特性在于其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有学者总结宪法现象主要有以下四大要素:1、宪法规范;2、宪法意识;3、宪法制度;4、宪法关系。[xx]这种总结当然非常有道理,但是本文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认识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上述四大要素其本质是围绕个人自由、社会权利和国家权力“三位一体”而展开的,宪法就是在上述三者之间划定界限,达到“定分止争”之目的。法的一般研究方法只有用来分析如何控制、规范、保障国家权力,确保个人自由和社会秩序时,这时法的一般研究方法运用到宪法学中才有意义,如果法理学的研究方法没有用来研究宪法现象及其本质规律,只是简单的“嫁接”,则对宪法学研究的意义就不大,而这个“转化”要多年的功力,特别要在对宪法现象有深刻的认识基础上才可能完成,否则一般的法理学研究方法对于解释宪法现象是没有说服力的。

(二)宪法学研究方法与政治学研究方法

政治学与宪法学是联系最为密切的学科,中国传统上,这两个学科没有明显的界限,研究方法也没有分野,[xxi]近些年,学术界又出现一个新的趋向,有学者认为一个学科的成熟是它与相关学科越来越远,因此,宪法学研究要远离政治学。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也有偏颇之处,因为事实上学科成熟的标志是一个学科与相关学科既远又近,说远,是指一个学科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研究范式和相对独立的学科话语系统,说近,是指一个学科会吸收相关学科的营养,不断完善自己,在交叉中获得发展。宪法学与政治学等学科的关系不是平行线,他们之间有“交集”。

我们认为宪法学研究要直面政治问题,[xxii]宪法与政治有着天然的联系,离开政治问题就没有宪法存在的价值,关键是宪法学者主动或者被动对待政治问题的态度,如果像“”时期中国情景那样,学者对政治声音只能附和,而不能有自己独立的立场,这才是问题的本质。这种宪法学术完全依附于政治的研究方法是我们所要反对的。今天宪法学的部分学者又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以为宪法学研究方法成熟的标志之一是宪法学研究与政治、政治学的分野,我们以为宪法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宪法政治现象,宪法学研究与政治学研究共同的对象是国家,是对国家权力进行控制、规范、保障等的研究,宪法学的研究离不开政治和政治学,这是宪法的本质特点决定的,只是要以宪法学的方法和立场研究政治问题罢了,而不是说宪法学研究可以回避政治问题。

研究对象的大致相同决定了研究方法的类似,特别是政治哲学与宪法学的方法论基础有极大的一致性,因此,宪法学研究方法离不开政治学研究成果的支持。但是,宪法学和政治学研究的角度毕竟有极大的差别,因此,又要反对宪法学与政治学研究方法混同。

(三)宪法学研究方法与宪法解释方法

一般学者在论及宪法研究方法时可能会混淆二者的界限,我们认为宪法解释方法与宪法学研究方法有区别也有联系。宪法解释方法是在解释宪法时所用的方法,它的目的是解决宪法适用中的问题,属于实用宪法学的范畴。宪法解释方法其实是宪法学研究中对宪法进行解释的具体方法,这些具体方法与宪法学研究的具体方法有区别也有联系。宪法解释方法限于对宪法及相关宪法性文本进行解释,而宪法学具体方法所涉及的有宪法文本,也有其他宪法现象。当然,由于宪法解释在司宪国家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占去了宪法学研究的大部分领域,因而部分学者把宪法解释学方法等同于宪法学研究方法,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上,民法学者在谈及方法时,其本质是民法解释学,甚至民法解释学就等同于法学方法论。[xxiii]因此,把宪法解释学看作是宪法学研究方法的精粹,甚至等同于宪法学研究方法的全部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抽象的宪法和静态的宪法只有经过解释才可以适用于具体的案件事实,而宪法适用于具体的案件是宪法的生命所在,适用具体案件的宪法解释方法也是宪法学研究方法的生命所在。

但是,宪法解释方法毕竟不等同于宪法学研究方法,宪法学研究方法除了宪法解释方法外,还有方法论、其他普通方法和具体方法,其中方法论是理论宪法学研究方法,这明显有别于作为实用宪法学方法的宪法解释方法。

四、什么是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

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是指对中国宪法进行研究的方式方法总和。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当然要遵循法学及宪法学研究方法的一般规律及共通的方面,但是其研究对象毕竟是“中国”,而且是“当代中国”。因此,研究方法注定会有一些特殊。本文认为当代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要坚持一般宪法学研究方法的共性,也要注意个性,本文不重点探讨当代中国宪法学研究的方法类型或者提出新的研究方法,只是探讨在确立当代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时要注意的几个维度。

(一)要有问题意识,注意到宪法学研究的中国问题面向。[xxiv]研究方法其实只是说明或者研究具体问题的手段,中国宪法学所面对的是中国问题。目前宪法学界研究方法与内容、问题脱节的情况依然存在,问题意识还不够强。[xxv]学界纯粹谈方法,开了研讨会,也写作了不少研究宪法学方法的论文,但是其方法论上的自觉性还是不够,少有运用自己所主张的方法写作、针对具体问题论述的专门著作。方法与自己的学术著作及所要探讨的问题是两张皮。

“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这句话对宪法学界而言仍然是有意义的,只有在自己的专著或者论文中使用了方法来探讨问题,方法多元的格局自然会到来,如果硬要创造一些所谓的方法来,实在是不可取的。宪法学学术流派和学术良性争鸣的局面要靠对同一问题的不同回答来形成,对一个问题可以运用一定的方法论从历史、比较、逻辑、价值、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等不同角度进行分析,而作出回答,不同的回答构成了不同的方法,这就是方法存在的地方和意义所在,而这种局面现今还远远没有形成。

方法要以问题为中心,问题是本,方法是末,在问题中体现方法、运用方法。笔者甚至设想,什么时候不谈方法了,在宪法学教材中也不论述方法了,[xxvi]而只是在教材论述中或者研究宪法具体问题时运用方法,这时宪法学研究才会真正成熟。

(二)要对中国宪法文本持相对“中立”的立场。在当代中国宪法学研究中,对中国宪法文本主要有两种大致相反的看法,一种研究者潜意识里认为中国宪法文本缺乏科学性、合理性、正当性基础,对宪法文本指责成分大于辩护,这种研究者本文称为宪法悲观主义者,宪法悲观主义者研究宪法主要以西方理念,特别是西方自由主义理念为理论基础,其研究方法主要是方法论意义上的,侧重对宪法的原则、价值、民主、法治等宪法理念的研究,这种研究者在宪法学研究会中人数相对较少。另外一部分学者认为宪法本身是良好的、有其正当性基础,认为建设主要是一个现行宪法的实施问题,在贯彻实施中国宪法后所达致的就是状况,这种研究者是宪法乐观主义者,宪法乐观主义者相信,只要运用宪法解释方法对宪法文本进行分析,坚持现行宪法,就能够逐步实现。

应该说,持上述两种宪法观的研究者都有一定的中国宪法问题意识,我们认为宪法学研究方法的确立既不能建立在对中国现行宪法“妖魔化”的基础上,也不能建立在对中国宪法文本无限“美化”的基础上。既要看到中国宪法文本的优点,也要看到中国宪法文本所可能存在的问题,这是研究者要保持的适度理论张力。当然,正如斯密特所持的看法一样,宪法分为与宪律,宪法文本特别是其中的“”部分的决定权在一定意义上是一个政治决断的结果,研究者从自律的角度看,只能在现行宪法的前提下研究中国宪法问题,这是学者所要注意的面向。

当然,理论上对中国宪法文本进行各种研究都是值得提倡的,这种研究也许是从批评或者建设的角度出发,也许是从合理性论证角度出发。本文主张要对宪法文本持相对“中立”的立场,不事先预设价值判断,只是在研究具体问题时实事求是进行客观评价,这是研究者确立中国宪法研究方法时所应持的态度。

(三)在研究方法运用时处理好宪法学研究中的普世性价值与中国特性的关系,即世情与国情的关系。纠缠在宪法学研究者心中的“结”之一是宪法有没有普世性价值,如果有,则普世性价值与中国特性是什么关系?怎样理解宪法的普世性价值?如果宪法没有普世性价值,则中国宪法价值观与西方宪法价值观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这些都需要从理论上作出回答,否则会影响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的选择使用。[xxvii]

主张宪法普世性价值者认为:宪法的普世性价值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纵向范围是没有例外的。一般而言,西方学者特别是美国部分学者主张民主、个人自由、在民、权力的相互制约、法治、违宪审查等具有普世性价值,这些普世性价值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不同历史时期所实现的方式是不同的,即所谓的途径差异。而主张亚洲价值观的学者更愿意看到宪法价值的地区特色,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宪法经验是不可以照搬的,主张中国宪法研究者要看到中国宪法所坚持的特色道路,这是一条不同于西方宪法价值观的道路,他们更加强调宪法的中国特色。

在中国宪法学研究者的潜意识中,这种所谓西方价值与中国特色之争是客观存在的,前述对中国宪法持悲观态度的学者其研究的前提预设是中国宪法文本与宪法的普世性价值有悖,其所持的是宪法的普世性价值观。而对中国宪法文本持乐观态度的学者可能更愿意看到中国宪法文本所体现的中国特色价值观。对宪法的普世性价值和中国特色所持的理论倾向可能会影响到宪法学具体研究方法的运用,持普世性价值观的学者在对中国宪法文本解释时可能会更加倾向于“批判”,甚至不屑于所谓文本分析,这种学者的潜意识里是中国有宪法文本,但只是“名义”宪法,不是“实质”宪法。这种学者的知识背景主要是美国或者西方其他国家的宪法价值观,其研究方法的特色是更加注重对西方宪法的研究,并且相信西方宪法价值观可以在中国得到适用的。持中国特色价值观的学者不承认宪法的“名义”与“实质”之分,认为中国现行宪法既是“名义”宪法,也是“实质”宪法,他们的研究中没有区分的概念,认为也没有区分的必要。在研究方法上,更加强调中国传统的宪法学研究方法,注意中国宪法所特有的历史文化特色,侧重对现行宪法进行合理性、正当性的诠释和理解运用,认为建设法治国家,只有在坚持现行宪法基础上进行,任何偏离现行宪法的改革都是不可取的,因而反对任何急剧变革宪法的思路。

其实,人的两面性决定了宪法价值观的两面性,人之为人的普遍性决定了关乎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宪法价值观的普世性。人在不同社会和历史状况的不同存在方式决定了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与宪法保护方式的特殊性。过分强调宪法的普世性价值会使问题简单化,看不到人的社会性差异的一面。过分强调宪法的中国特色则没有充分认识到人性中的共通性的一面,没有看到保护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宪法规制方式的一致性。因此,既要看到宪法的普世性价值,又要看到普世性价值的实现方式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具体途径的不同。因此,我们不可以照搬西方的制度,也不可以拒斥其成熟的经验,既要看到中国的特色,也要看到中国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中国与世界他国法律趋同化趋势。[xxviii]把普世性价值与中国特殊国情相结合,既注意到宪法的普遍性原则,又看到宪法原则的具体实现途径的差异,在此基础上运用方法,否则在研究方法的取舍上就会迷失方向。

(四)正确处理“时差”问题。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诸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都不是在同一水平线上,这也是中国基本国情之一。中国宪法与西方国家的宪法也存在“时差”,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法治观念、民主实践、宪法观念、宪法原则、宪法文本、宪法的司法适用等。西方国家近代宪法所解决的问题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完全解决,还是要认真考量的。由于中国问题与西方问题存在“时差”,当代中国还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实践,主义的背景和前提更是应当研究的重点,即的社会基础和条件是什么?如何达致等难题。当然中国部分学者意识到了这种“时差”,他们研究的重点是近代宪法诸如控制国家权力,确保个人自由,司法权的独立性等问题。

当然也有少数学者的研究语境是把中国看作成熟的国家,把中国宪法文本无限美化,其研究的中国宪法问题主要目的是对中国宪法的合理性和正当性进行证明和论证,这样在研究方法的选择和对宪法问题的看法势必会“水土不服”。同时,在对宪法所研究的问题取舍方面,比较注重“前沿”问题,其实有些宪法问题即使在当代西方也存在重大的观点分歧,这种“前沿”问题对中国宪法研究的实践意义不大,我们主张当代中国宪法研究的重心还是宪法基础理论和主义的背景,这是确立当代中国宪法研究方法的务实态度。

在确立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时,对当下中国宪法所处的世界革局中的“位置”是要牢记的,只有认识到“时差”,才会注意到研究问题的“语境”,才不会照搬西方宪法学话语,其实西方理论有自己的言说语境,离开具体的语境而论述宪法问题是很难对解决中国宪法问题有所帮助的。只有认识到“时差”,才会意识并且发现当代中国宪法学所面临的主要难题是什么?其研究才会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否则就会超越当代中国的宪法实践,其所研究的就不是“中国宪法问题”。

当然,在看到“时差”的同时,研究中国宪法时也要考虑到目前中国宪法与世界他国宪法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即除了历时性的差异外,也有一些“接轨”的共时性问题,这也是确立研究方法时要认真考虑的,我们反对走极端的偏见。

(五)要注意到确立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的根本难题在于实践的亏缺。宪法与法律一样,其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当代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的根本困境在于没有或者很少有违宪审查实践,中国目前为止还没有违宪审查的案件,只有少数宪法“事例”。因此,学者研究的“题材”少,年轻学者或者海外归国人员只好在研究中引用大量外国宪法案例,这种研究对于了解外国宪法的运用和理解其宪法原则、精神、价值、制度等方面当然是非常有帮助的,但是如果其研究不“发现”外国宪法与中国宪法的“对接”点所在,则实用价值也不大,毕竟宪法学研究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所以我们面临的难题是论述外国宪法时引经据典,鸿篇巨制,而中国宪法教材或论文在论述中国宪法问题时则显得相对较“空”。这样,宪法学研究经过多年的发展后就到了瓶颈阶段,这是目前所谓方法困境的根本原因。一方面,我们要继续研究西方国家的宪法,但是我们不能停留于此,要从西方宪法中提炼对中国宪法发展有价值的原则和经验。另一方面,学者在价值研究和规范研究的同时,应当用更多和更大的精力去关注中国的社会实践问题,用宪法学原理去说明、分析、阐释社会实践中所发生的各种事件,以宪法理念为指导去关怀我们这个社会共同体中的所有人和一切事,丰富的社会实践是宪法学研究的唯一源泉。

注释:

[i]比如在2004年度,中国宪法学会、中国人民大学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与浙江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于杭州联合举办了“宪法学基本范畴与研究方法研讨会”。另外也有就宪法研究方法进行探讨的专业论文,部分论文在下文会提及。

[ii]中国研究宪法的学者主要有两大类,一类为以宪法学研究会为标准,参加宪法学研究会的学者在本文被当作一个群体对待。另外一部分学者也研究宪法及宪法现象,但是他们没有参加宪法学研究会,这一部分学者主要以自由主义学说或者其他学说作为自己的政治哲学基础,对宪法问题进行更加宽泛的研究。当然,对研究宪法的学者进行的这种界分是不精确的、粗线条的,宪法学研究会中的宪法学者也有以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为理论基础进行宪法学研究的,而宪法学会外的研究者包括所谓的公共知识分子,他们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也有观点上的分野,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规范研究。本文所探讨的方法及其反思主要是针对参加宪法学研究会的学者而言。

[iii]这里所举主要是第一届宪法学研究会干事会及其领导机构成员所编写的教材及专著、论文的观点。

[iv]1982年到2002年宪法学教材索引参见胡锦光、韩大元主编:《中国宪法发展研究报告》(1982——2002),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57——959页。

[v]参见张光博主编:《宪法学》,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张光博著:《法辩》,2002年征求意见稿等。

[vi]参见吴家麟主编:《宪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吴教授较早提出了阶级分析、历史分析、比较对照与联系实际四种方法。

[vii]参见许崇德主编:《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页,许教授认为阶级分析方法是本质分析方法的一种。

[viii]本文所谓第二代宪法学人的著作主要是指第一代学者指导的博士、硕士第子们所编写的教材、专著、论文等。主要是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的当时在读或者后来毕业的博士和硕士。当然在中国参加宪法学研究会并且对宪法进行系统的研究者绝不仅仅限于上述高校的老师与学生,其他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国外留学回来的宪法学者也对宪法学研究方法有贡献,因此,本文的划分是粗线条的。

[ix]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第二代学者所编的宪法教材都有关于宪法研究方法的介绍,也有少数没有介绍研究方法的,比如朱福惠主编:《宪法学原理》,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潘伟杰著:《宪法的理念与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等。

[x]参见童之伟:《宪法学研究方法的改造》,载《法学》1994年第9期。童之伟:《用社会权利分析方法重构宪法学体系》,《法学研究》,1994年第5期。童之伟:《法权与》,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等。

[xi]参见邹平学:《的经济分析》,珠海出版社1997年版。《经济分析方法对研究的导入刍议》,《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年第1期。赵世义:《资源配置与权利保障:公民权利的经济学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赵世义:《经济宪法学基本问题》,《法学研究》2001年第4期。赵世义:《宪法学的方法论基础》,《法学评论》2002年第3期等。

[xii]参见林来梵著:《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页以下。

[xiii]参见韩大元、林来梵、郑贤君著:《宪法学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在该书导论部分,郑贤君教授认为自己主张宪法哲学研究方法,并且有高度的自觉。也可参见郑贤君:《宪法学及其学科体系科学性的理论依据》,载《论从》(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等。江国华博士也对宪法哲学有浓厚的兴趣,其博士学位论文就与宪法哲学有关,参见江国华:《宪法哲学批判》,载《论从》(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等。

[xiv]参见韩大元、林来梵、郑贤君著:《宪法学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在该书导论部分,作者介绍了韩大元教授主张宪法解释学的研究方法,同时韩教授还对宪法文本研究有很有兴趣,写过相关论文,参见“中国网”所载韩教授及其与学生合作的论文。

[xv]参见韩大元:《试论宪法社会学的基本框架与方法》,《浙江学刊》,2005年第2期。

[xvi]参见张千帆主编:《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0—35页。

[xvii]莫纪宏教授所编教材提出了历史、逻辑、实证、价值、比较、哲学研究方法。参见莫纪宏主编:《宪法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莫纪宏著:《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等。

[xviii]有学者认为方法有基本方法与具体方法之分,参见韩大元、林来梵、郑贤君著:《宪法学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0页。也有学者认为方法有根本方法、普通方法、具体方法之分,参见林来梵著:《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本文认为方法有方法论与普通方法、具体方法之分,宪法学者一般谈及的方法事实上都是具体方法,而很少从方法论角度谈及方法,方法论关涉到宪法的政治哲学或者其他理论基础,他决定学者的“立场”。有关方法论的书籍主要是政治哲学或者法理学、法解释学方面的,本文不一一提及。

[xix]一般而言,政治哲学是宪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当今宪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主要有自由主义、民主主义、社会主义三种政治哲学基础,其中自由主义又因具体观点不同可分为形形的各种派别,除了上述三大派别外,其他如功利主义、社群主义、文化多元主义、女权主义等也是政治哲学的派别分支。参见[加]威尔·金里卡著:《当代政治哲学》,刘莘译,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

[xx]参见林来梵著:《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

[xxi]最先的政治学研究会和宪法学研究会没有分开,宪法学研究从属于政治学研究,第一界宪法学研究会成立后,宪法学研究与政治学研究开始在体制上分开。

[xxii]斯密特把宪法分为与宪律,前者主要是掌握制定宪法权力者,对一个政治实体存在的形式及属性,所作的政治决定。参见吴庚著:《宪法的解释与适用》,三民书局2004年版,第17—18页。

[xxiii]参见[德]卡尔·拉伦茨著:《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杨仁寿著:《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这两本书都以“法学方法论”命名,但是谈及的都是民法解释学的内容。

[xxiv]所谓注意中国问题面向的研究者主张解决当代中国所面临的问题是宪法学研究的根本,宪法学研究要注意不同的利益问题,人的利益是宪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国家权力要尊重不同的利益,宪法的精神在于规范、控制、保障国家权力,以达致尊重人的利益和人权保障的最终目的,宪法学研究的核心范畴是国家权力和个人自由,用宪法来规制国家权力以达保障个人自由之目的是宪法的基本价值所在,其中违宪审查机制是制度性保障,因而是宪法学研究的最重要课题。这种研究范式被称为“利益——权力”模式。其研究特点是把研究方法融入到所探讨的问题中,不具体讨论研究方法,但是运用了研究方法。探讨相关问题的论著参见胡锦光著:《中国宪法问题研究》,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宪法的精神》,载王锴著:《公法论衡》(代序),人民日报出版社2004年版。胡锦光著:《尊重利益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等。

[xxv]至于宪法学要研究什么样的“问题”和“范畴”、如何获得“问题”等,不是本文的主要探讨内容。

篇3

首先,我利用课件出示一幅天安门的图片,让学生说说,并告诉学生这节课要认识的第一位新朋友就是复韵母an,如何记住an的形呢?我演示出两个小朋友,分别手持a和n,从不同的方向走到一起,a和n一合并,就成了an。然后,我让学生自由想像,自由发挥,说说怎样记住an的形。学生们兴趣盎然、议论纷纷。有的用小故事,如:小明和小红是好朋友,他们拿着a和n来到天安门前唱歌跳舞,歌唱北京天安门;有的用儿歌,如:“小红和小明,手拿a和n,来到天安门,成了好朋友”,等等。学生思维之活跃让我赞叹不已。

接着,教师边演示课件边叙述,小明和小红离开了天安门,各自回家了。小明在回家的路上走着,突然,一只皮球滚到了眼前。教师接着问:这只皮球是什么形状的呢?学生们异口同声地回答:圆形。教师将一个写有yu的半圆和另一个写有an的半圆合并起来,组成了一个书写着yuan的圆球。这种演示过程给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篇4

小学数学教材是数学教学的显性知识系统,许多重要的法则、公式,教材中只能看到漂亮的结论,许多例题的解法,也只能看到巧妙的处理,而看不到由特殊实例的观察、试验、分析、归纳、抽象概括或探索推理的心智活动过程。因此,数学思想方法是数学教学的隐性知识系统,小学数学教学应包括显性和隐性两方面知识的教学。如果教师在教学中,仅仅依照课本的安排,沿袭着从概念、公式到例题、练习这一传统的教学过程,即使教师讲深讲透,并要求学生记住结论,掌握解题的类型和方法,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也只能是“知识型”、“记忆型”的,将完全背离数学教育的目标。

在认知心理学里,思想方法属于元认知范畴,它对认知活动起着监控、调节作用,对培养能力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学习数学的目的“就意味着解题”(波利亚语),解题关键在于找到合适的解题思路,数学思想方法就是帮助构建解题思路的指导思想。因此,向学生渗透一些基本的数学思想方法,提高学生的元认知水平,是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

数学知识本身是非常重要的,但它并不是惟一的决定因素,真正对学生以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长期起作用,并使其终生受益的是数学思想方法。未来社会将需要大量具有较强数学意识和数学素质的人才。21世纪国际数学教育的根本目标就是“问题解决”。因此,向学生渗透一些基本的数学思想方法,是未来社会的要求和国际数学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

小学数学教学的根本任务是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思维素质,而数学思想方法就是增强学生数学观念,形成良好思维素质的关键。如果将学生的数学素质看作一个坐标系,那么数学知识、技能就好比横轴上的因素,而数学思想方法就是纵轴的内容。淡化或忽视数学思想方法的教学,不仅不利于学生从纵横两个维度上把握数学学科的基本结构,也必将影响其能力的发展和数学素质的提高。因此,向学生渗透一些基本的数学思想方法,是数学教学改革的新视角,是进行数学素质教育的突破口。

二、小学数学教学中应渗透哪些数学思想方法

古往今来,数学思想方法不计其数,每一种数学思想方法都闪烁着人类智慧的火花。一则由于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决定有些数学思想方法他们不易接受,二则要想把那么多的数学思想方法渗透给小学生也是不大现实的。因此,我们应该有选择地渗透一些数学思想方法。笔者认为,以下几种数学思想方法学生不但容易接受,而且对学生数学能力的提高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1.化归思想

化归思想是把一个实际问题通过某种转化、归结为一个数学问题,把一个较复杂的问题转化、归结为一个较简单的问题。应当指出,这种化归思想不同于一般所讲的“转化”、“转换”。它具有不可逆转的单向性。

例1狐狸和黄鼠狼进行跳跃比赛,狐狸每次可向前跳41/2米,黄鼠狼每次可向前跳23/4米。它们每秒种都只跳一次。比赛途中,从起点开始,每隔123/8米设有一个陷阱,当它们之中有一个掉进陷阱时,另一个跳了多少米?

这是一个实际问题,但通过分析知道,当狐狸(或黄鼠狼)第一次掉进陷阱时,它所跳过的距离即是它每次所跳距离41/2(或23/4)米的整倍数,又是陷阱间隔123/8米的整倍数,也就是41/2和123/8的“最小公倍数”(或23/4和123/8的“最小公倍数”)。针对两种情况,再分别算出各跳了几次,确定谁先掉入陷阱,问题就基本解决了。上面的思考过程,实质上是把一个实际问题通过分析转化、归结为一个求“最小公倍数”的问题,即把一个实际问题转化、归结为一个数学问题,这种化归思想正是数学能力的表现之一。

2.数形结合思想

数形结合思想是充分利用“形”把一定的数量关系形象地表示出来。即通过作一些如线段图、树形图、长方形面积图或集合图来帮助学生正确理解数量关系,使问题简明直观。

例2一杯牛奶,甲第一次喝了半杯,第二次又喝了剩下的一半,就这样每次都喝了上一次剩下的一半。甲五次一共喝了多少牛奶?

附图{图}

此题若把五次所喝的牛奶加起来,即1/2+1/4+1/8+1/16+1/32就为所求,但这不是最好的解题策略。我们先画一个正方形,并假设它的面积为单位“1”,由图可知,1-1/32就为所求,这里不但向学生渗透了数形结合思想,还向学生渗透了类比的思想。

3.变换思想

变换思想是由一种形式转变为另一种形式的思想。如解方程中的同解变换,定律、公式中的命题等价变换,几何形体中的等积变换,理解数学问题中的逆向变换等等。

例3求1/2+1/6+1/12+1/20+……+1/380的和。

仔细观察这些分母,不难发现:2=1×2,6=2×3,12=3×4,20=4×5……380=19×20,再用拆分的方法,考虑和式中的一般项

a[,n]=1/n×(n+1)=1/n-1/n+1

于是,问题转换为如下求和形式:

原式=1/1×2+1/2×3+1/3×4+1/4×5+……+1/19×20

=(1-1/2)+(1/2-1/3)+(1/3-1/4)+(1/4-1/5)+……+(1/19-1/20)

=1-1/20

=19/20

4.组合思想

组合思想是把所研究的对象进行合理的分组,并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既不重复又不遗漏地一一求解。

例4在下面的乘法算式中,相同的汉字代表相同的数字,不同的汉字代表不同的数字,求这个算式。

从小爱数学

×4

──────

学数爱小从

分析:由于五位数乘以4的积还是五位数,所以被乘数的首位数字“从”只能是1或2,但如果“从”=1,“学”×4的积的个位应是1,“学”无解。所以“从”=2。

在个位上,“学”×4的积的个位是2,“学”=3或8。但由于“学”又是积的首位数字,必须大于或等于8,所以“学”=8。

在千位上,由于“小”×4不能再向万位进位,所以“小”=1或0。若“小”=0,则十位上“数”×4+3(进位)的个位是0,这不可能,所以“小”=1。

在十位上,“数”×4+3(进位)的个位是1,推出“数”=7。

在百位上,“爱”×4+3(进位)的个位还是“爱”,且百位必须向千位进3,所以“爱”=9。

故欲求乘法算式为

21978

×4

──────

87912

上面这种分类求解方法既不重复,又不遗漏,体现了组合思想。

此外,还有符号思想、对应思想、极限思想、集合思想等,在小学数学教学中都应注意有目的、有选择、适时地进行渗透。

三、小学数学教学应如何加强数学思想方法的渗透

1.提高渗透的自觉性

数学概念、法则、公式、性质等知识都明显地写在教材中,是有“形”的,而数学思想方法却隐含在数学知识体系里,是无“形”的,并且不成体系地散见于教材各章节中。教师讲不讲,讲多讲少,随意性较大,常常因教学时间紧而将它作为一个“软任务”挤掉。对于学生的要求是能领会多少算多少。因此,作为教师首先要更新观念,从思想上不断提高对渗透数学思想方法重要性的认识,把掌握数学知识和渗透数学思想方法同时纳入教学目的,把数学思想方法教学的要求融入备课环节。其次要深入钻研教材,努力挖掘教材中可以进行数学思想方法渗透的各种因素,对于每一章每一节,都要考虑如何结合具体内容进行数学思想方法渗透,渗透哪些数学思想方法,怎么渗透,渗透到什么程度,应有一个总体设计,提出不同阶段的具体教学要求。

2.把握渗透的可行性

篇5

同志曾经指出:“我们不但要提出任务,而且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

物理教学也是一样,在明确了教学任务之后,就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本文首先对几种常见的物理课型的教学方法进行分析,接着提出一种能有效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新模式系统教学法。

一、几种常见课型的教学方法

在物理教学中,教师必须熟悉物理教学中的一些基本课型,才能很好地组织教学活动,顺利地完成教学任务。根据物理学科的特点和物理教学的特点,我们把物理教学中的课的类型主要划分为三种,即实验教学课,知识教学课和习题教学课。

(一)实验教学课

物理实验教学的方式主要有四种,即演示实验,学生实验,随堂实验和课外实验。

1.演示实验所谓演示实验是指教师在讲授知识的过程中为配合教学内容而演示给学生看的实验。因此主要是使学生获得感性认识,培养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引起学习兴趣,同时也能对培养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起一定的示范作用。为了确保演示实验成功,并取得良好的实验效果,课堂演示实验要首先做好准备,力求演示的现象清楚,并配合必要的说明和讲解。

2.学生实验学生实验是物理实验教学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培养学生实验能力,掌握实验技能,使学生受到物理学研究的实验方法的初步训练的主要措施。进行学生实验教学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努力创造条件,开出物理教学大纲中规定的所有实验。

第二、关于实验能力的培养要具体落实,要明确要求,严格训练,逐步做到由学生自己设计实验方案,进行实验操作并完成实验报告。

第三、实验中要及时给学生以具体指导,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并帮助学生解决操作中的问题,纠正实验上的错误。

3.随堂实验这种实验是物理实验教学的补充形式,可作为实验作业布置给学生,也可作为建议,由有兴趣的学生自愿进行。

(二)知识教学课

物理基础知识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是物理概念和物理规律。教好物理概念和物理规律,并使学生的认识能力在形成概念、掌握规律的过程中得到充分发展,是物理教学的重要任务。

物理概念和物理规律的教学,一般要经过以下四个环节:

1.引入物理概念和规律这一环节的核心是创设物理环境,提供感性认识。概念和规律的基础是感性认识,只有对具体的物理现象及其特性进行概括,才能形成物理概念;对物理现象运动变化规律及概念之间的本质联系进行研究归纳,就形成了物理规律。因此教师必须在一开始就给学生提供丰富的感性认识。常用的方法有:运用实验来展示有关的物理现象和过程、利用直观教具、利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以及利用学生已有的知识基础等。

为形成概念、掌握规律而选用的事例和实验事实,必须是包括主要类型的、本质联系明显的、与日常观念矛盾突出的典型事例。例如,在进行“杠杆”教学中,关键在于弄清“力臂”的概念。教师在选择事例时,必须包含力的作用点不垂直于力的作用点到支点的联线这一情况。

2.建立物理概念和规律物理概念和规律是人脑对物理现象和过程等感性材料进行科学抽象的产物。在获得感性认识的基础上,提出问题,引导学生进行分析、综合、概括,排除次要因素,抓住主要因素,找出一系列所观察到的现象的共性、本质属性,才能使学生正确地形成概念、掌握规律。例如,在进行“牛顿第一定律”教学时,其关键是通过对由演示实验和列举大量日常生活中所接触到的现象的感性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使学生认识“物体不受其它物体作用,将保持原有的运动状态”这一本质。但是这一本质却被许多非本质联系所掩盖着,如,当“外力”停止作用时,原来运动的物体便归于停止;恒定“外力”作用是维持物体匀速运动的原因,等等。因此,教师必须有意识地引导学生突出本质,摒弃非本质,才能顺利建立牛顿第一定律。

3.讨论物理概念和规律教学实践证明,学生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牢固地掌握它。因此,在物理概念和规律建立以后,还必须引导学生对概念和规律进行讨论,以深化认识。一般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讨论:一是讨论其物理意义,二是讨论其适用范围和条件,三是讨论有关概念和规律间的关系。在讨论过程中,应当注意针对学生在理解和运用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便使学生获得比较正确的理解。

4.运用物理概念和规律学习物理知识的目的在于运用,在这一环节中,一方面要用典型的问题,通过教师的示范和师生共同讨论,深化活化对所学的概念和规律的理解,逐步领会分析、处理和解决物理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组织学生进行运用知识的练习,要帮助和引导学生在练习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出在解决问题时的一些带有规律性的思路和方法。

(三)习题教学课

习题教学,也是物理教学的一种重要形式。在讲述若干重要概念和规律,或者在重要的教学单元之后,一般要安排以解题指导为中心的习题课,及时而有重点地进行复习和解题训练。要上好一堂习题课,重要的是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程度,选编好例题和习题,认真研究教学方法,把复习讲评、示范解题和学生练习等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以上我们对物理教学中最重要的三种课型,即实验教学、知识教学和习题教学进行了初步分析,物理教师必须熟悉这三种课的教学。

二、物理课堂教学的新模式---系统教学法

为了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全面提高物理教学质量,我们倡导一种新的课堂教学模式---系统教学法。其根本目的就是:让学生轻松愉快而卓有成效地学习。

(一)系统教学法的基本特点

1.注重信息系统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加涅用信息加工理论解释学习活动,认为学生的学习过程可以分为动机、领会、获得、保持、回忆、概括、动作和反馈八个阶段,这八个阶段是分别以学习者在学习中所发生的心理活动过程为依据的,相应的八种心理过程为:期待、注意、编码、储存、检索、迁移、反应和强化。从学习动机的确立到学习结果的反馈,就是从学习愿望的产生到愿望的满足,揭示了人类掌握知识、形成技能和发展能力的过程。既然如此,教师对教学过程的设计也必须遵循这一规律,把教学活动看作是一个完整的信息传输系统,系统中的每一阶段都是为学习者安排外部教学情境,以支持他们每一阶段的学习。

2.明确教学目标

整个教学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教学目标进行,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并将它有效地落实到每一个学生身上。这样,学生的学习就有了明确的目的,而“当一个人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学习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与意义,并以它来推动自己的学习时,这种学习的目的就成为一种有力的动机”([美]奥苏伯尔语)。

3.强调意义接受

学生学习的最有效的方法是有意义接受学习。学生学习是以间接知识为主,学校教育的最主要的目的是让学生掌握人类的知识财产。而接受法可以使学生在短时间内学到大量知识,避免走很多弯路。但是,我们要求的是进行有意义接受,而不是机械接受。有意义接受,不仅可以迅速地接受知识,而且能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他们各方面的能力。

4.完善认知结构

根据奥苏伯尔的有意义接受理论,一切新的有意义学习都是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产生的,不受学习者原有认知结构影响的学习是不存在的。在有意义学习中,学生的认知结构始终是一个最关键的因素。因此,在教学中必须帮助学生把握知识的整体及其内在联系,使知识系统化,不断完善和优化学生的认知结构。

5.注意随堂记忆

每一节课上都留有一定的时间,让学生记忆所学知识。

6.允许免交作业

要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尊重学生的学习自。教材中的习题全都在课内完成,学生可以免交作业,可指导学生对课堂练习以“互查法”判阅。鼓励和建议学生选做课外习题,只要通过适当措施,学生会主动积极地做更多的习题,并且也会做得更好。

7.重视单元过关

每单元教学结束后,通过测验及时了解学生“掌握学习”的情况,不使问题积压成堆。变换讲解的方式,“对没有命中的目标,再射一箭”。

(二)系统教学法的课堂设计

根据加涅的学习阶段理论,学生的学习从本质上来讲,是一个系统而完整的信息加工过程,也是信息的摄取、加工、贮存和反馈的过程,即知识的知觉选择、理解领会、记忆贮存和作业反馈的过程。课堂教学设计必须为这一过程,特别是内部加工过程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为此,我们把课堂教学设计为四个阶段。

1.自学探究知觉选择阶段

每上一节课,教师事先拟发自学提纲,提供本节课要达到的目标和要求。接着根据教学目标和要求,组织学生自学教材、观看演示、动手做实验、展开讨论等。教师巡视指导,启发质疑,收集学生中的各种问题。

这一阶段,是知觉选择的过程。学生对教师讲授的教材内容,引起注意,有意识有选择地运用视听知觉进行感知,定向地摄取知识,获得感性认识,但对教材的意义尚未真正理解。

2.重点讲解理解领会阶段

针对学生自学探究的情况,教师进行重点讲解,澄清模糊观念,解答疑难问题,加深对概念和规律的理解。特别要注意对教学内容进行串联精讲,纵向串讲教材的重点、难点和关键,使所学知识系统化;横向串讲知识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讲清易错易混处,使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更加深刻。

这一阶段是在知觉选择的基础上领会和理解教材。领会,是明白、知晓知识的意义及结构、规律,在领会过程中,根据已有的知识经验去解释新知,并把新知纳入旧的认知结构中。理解,是揭示事物本质的过程,在理解的过程中,将个别事物、个别现象类化、概括为普遍的原理;或者将一般原理具体化,用一般规律解释个别事物或个别现象。理解领会是知识获得的重要环节。

3.整理吸收记忆贮存阶段

教师帮助学生回顾本节课的主要内容,总结出要掌握的几个基本概念、基本规律和基本方法,指出学生运用这些概念和规律时经常出现的错误并分析其原因。接着,创造安静环境,让学生默记本节所学知识。

经过理解领会,知识就进入记忆阶段,通过记忆,保持知识,习得知识,实现学习知识的期望。为了保持知识,就必须根据遗忘规律,指导学生同遗忘作斗争。

4.练习巩固作业反馈阶段

结合本节课所学内容,教师提出各种类型的有一定梯度的典型习题,让学生当堂练习。根据学生反馈出来的信息,教师予以必要的矫正和辅导。

学生已获得的知识,要经过练习作业才能巩固,它是检查学习结果,提高、充实和巩固知识的重要环节。巩固知识的途径,一般是通过练习形式去强化知识。同时根据练习作业的水平,了解知识学习的结果,为教师和学生本人提供学习反馈。

以上我们对物理教学中几种常见课型的教学方法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讨论,对我们所倡导的“系统教学法”的课堂教学模式的基本特点和课堂教学设计进行了较全面的介绍。

值得指出的是,我们并没有涉及到各种具体的课堂教学方法,诸如讲解法、讨论法、探究法等。我们认为,物理教学应从教学实际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关键是要博采众长,综合运用,合理组织,并在教学全过程中贯彻启发式,让物理教学过程始终处于一定的问题情境之中,使之成为一个不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参考文献:

1.许国梁:《中学物理教材教法》,江苏教育出版社,1985年。

篇6

1.小学生的情趣特点决定了在体育教学中应注重“教”与“玩”的结合。爱玩好动,是儿童的天性,在小学时期的学生,兴趣广泛,好奇心强,常常以直接兴趣为动力,这就要求体育教学应从学生的情趣特点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寓教于玩,这样既能增强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又能在娱乐游戏中体现体育教学内容,达到体育教学目的。

2.小学生的身体素质决定了在体育教学中应注重“教”与“玩”的结合。小学生正处于身体发育阶段,其骨骼硬度小,韧性大,易弯曲变形;肌肉力量小,耐力差;心率快,肺活量小,负氧能力差,易疲劳。这些都表明少年学生的运动负荷不能过大,运动时间不宜过长,否则,非但起不到通过上体育课来强身健体的作用,反而会给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因此,在体育教学中,把“教”与“玩”有机结合,使少年学生在上体育课过程中有张有弛,无疑是必要的。

3.小学生的接受能力决定了在体育教学中应注重“教”与“玩”的结合。小学生,尤其是低年级的小学生,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都比较差,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遇到教师讲的头头是道,学生却似懂非懂的情况,这就说明体育教学只强调“教”是不够的,还必须同“玩”结合起来,通过做游戏等趣味活动来启发学生理解教学内容,做到潜移默化。

4.小学生的成才需求决定了在体育教学中应注重“教”与“玩”的结合。体育教学的目的在于育人,即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人才,这就要求在体育教学中应体现出能够开发学生智力、发展学生个性、增强学生体质和培养学生思想品德,要达到这一目的,需要教师的精心教导和学生的自我锻炼,“教”,可以使学生明确体育课的目的、原则、方法。“玩”,则可以促进学生消化理解教学内容,增强实践能力,同时,通过有目的的“玩”,还可以发挥学生的潜能,发展其个性,增强其创造能力。

二、“教”与“玩”结合的基本方法

1.集分结合。就是在体育课堂上,教师集中一段时间讲授理论知识和练习规范,然后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以体育游戏形式进行应用。如,在讲授身体平衡技能知识后,将学生分成几个小组进行单腿站立、单腿跳跃、单腿跳接力等比赛,把“教”与“玩”结合起来。

2.课间穿插。就是在体育教学过程中适当穿插一些趣味游戏,以活跃体育课堂气氛,刺激学生运动神经的活跃。如,在教授体操课时,可在课间放一段欢快的乐曲,让学生们尝试按着音乐节拍以舞蹈形式做体操;在队列练习时,穿插一些花样,等等。这些都能使枯燥、紧张的体育课变得生动、轻松,具有吸引力,提高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3.命题发挥。就是在教授某种体育运动规范后,由教师统一命题,提出运动量和锻炼目的,然后由学生自己设计体育活动项目,自己组织体育游戏活动。

4.内外联系。就是把校内体育教学与校外学生体育活动联系起来,让学生在校外的“玩”按照一定的体育规范要求进行,实现校外“玩”为校内“教”服务。

三、“教”与“玩”结合的原则要求

1.服务中心。即为教学教改这个中心服务,把改善教学方法,增强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作为体育教学中“教”与“玩”结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寓教于“玩”。“玩”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单纯的玩,即无要求无目的的凭兴趣玩,一种是有要求要实现一定目的的“玩”,两种玩虽都以身体的运动为主要形式,但实际意义则完全不同。在体育教学中,提出“教”与“玩”相结合,是把“玩”作为教的辅导手段,以“玩”助学,以“玩”促练,也就是在“玩”的过程中要体现教的意图,实现教的目的。

3.循序渐进。从引导、诱导的角度,由浅入深,由简到繁,在渐进过程中使“教”与“玩”的形式、内容在结合上日益紧密,使学生一步一步地按照体育教学的要求有目的地进行各种“玩”的活动,如在低年级学生中练习躲闪能力可组织开展比较简单的“老鹰捉小鸡”游戏活动。到了高年级,则应组织带球躲人等难度大的躲闪游戏活动。

4.活而不乱。“玩”是助“教”的一种手段。因此,体育教学中应用“教”与“玩”结合的方法必须注意分寸,把握尺度,要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实际需要组织必要的“玩”,防止“玩”偏问题的发生。

四、“教”与“玩”结合的实践效果

1.增强了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兴趣。“教”与“玩”的结合,丰富了体育教学形式和体育教学内容,满足了学生的情趣特点和心理需求,实现了教者与学者在感情上的融合和在情趣上的共鸣。因此,在体育课堂上,学生精神饱满,兴高采烈,自觉、主动地参加各种体育活动。

2.强化了学生的体能锻炼。在体育教学中,由于穿插了一些体育游戏,吸引了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使学生的运动量增加,达到了运动负荷。通过“玩”达到了学生运动量,促进了体能的增强。

3.加快了学生的个性发展。“教”与“玩”的结合,为体育教学营造了一个比较自由、民主的宽松环境,赋予了学生一些独立自主的权力,使学生可以根据主观愿望,运用获得的基本知识和技能选择与个人爱好和体能实际相适应的体育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健康的情趣,锻炼坚强的意志,促进了学生个人性格、气质的发展。

篇7

在这一背景下,上海中考语文试卷中,文言文阅读所占的分值近年呈现着不断上升的趋势:2001年,在满分为120分的中考语文试卷中,文言文为20分,2002年为23分,2003年为28分,今年则上升至30分,占试卷总分的四分之一!

除了分值的变化,随着中考文言文阅读试题难度的逐年递增,考点也逐步由偏重简单识记类的积累向积累、认读、理解、鉴赏与评价并重的方向转变。顺应这种变化,同学们在新学期中除了要在文言文学习上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还应该调整学习方法和学习重点。

第一阶段:背诵名句名段名篇

文言文背诵在升学考试中是以默写的形式来考查的,评分要求很严格,整句中错一字就不得分,因此在平时学习中,除了准确的背诵之外,还要在准确无误的默写上多下工夫,在动口的同时也要重视动手,避免因写错字而失分。

中考文言文默写题型主要有二种:⑴识记填空题;⑵理解填空题。识记填空题一般给上句要求续下句,或给下句要求填上句,如今年中考第1题“---------,清泉石上流”;第2题“夜阑卧听风吹雨,----”;第3题“----------,------,怡然不动”。这类试题测试的是机械记忆,考生只要能熟练背诵,不写错别字就能解题。理解填空题一般有明确的答题指向,要求按提示填出所要求的内容。如今年中考第4题A组“《书湖阴先生壁》中描绘山水美景的诗句是------,----”;B组“《别董大二首(其一)》中,诗人给友人以勉励与自信的诗句是,”。这类题虽然同是默写填空形式,但它只提示默写课文的篇名和指示默写语句的内容,没有给出默写语句的上下文。这已不是单纯地测试背诵基本功的问题,同时也检测学生对课文的理解程度,是记忆与理解运用的结合。做此类题首先要能准确理解提示,然后调动积累才能正确填写答案。

《课程标准》要求同学们初中阶段背诵的文言诗文总量在2万字左右,并了解著名作家的生活背景、创作特点及相关的文化常识。而近年中考,命题相对集中在30余篇名作上。为了提高学习效率,同学们可将主要精力放在名句名段名篇以及相关的文化常识的理解记诵上。在初中阶段学过的文言诗文中,有些文章可称为经典,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灿烂明珠,如《桃花源记》、《小石潭记》、《曹刿论战》、《出师表》等,对这类佳作必须将全文熟记于胸。也有些诗文,流传于世主要是因为其中某些句子或段落特别出彩,学习这类诗文,就要在整体理解的基础上把重点放在名句名段的积累上。如陆游《游山西村》中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赵翼《论诗》中的“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数百年”;文天祥《过零丁洋》中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等。

第二阶段:积累实词熟悉句式

《课程标准》要求初中阶段的实词积累在150个左右;能了解常见的文言虚词的意义和作用;积累一定量的文言句子,能结合语境理解常见文言句式的意思。

如2004年中考卷第5-8题,解释句中加点的词语:亲贤臣,远小人;其两膝相比者;半山居雾若带然;尔辈不能究物理。第13题,用现代汉语解释文中画线的句子“夫菱生于水而曰土产,此坐强不知以为知也”等。初三学生要想具有“借助注解与工具书读懂文言文和理解其内容的能力”,关键是要积累一定数量文言字词及常见句式的知识,所以学习文言文应该重视对字词句的基本含义的了解和积累。所谓基本含义这里有两重意思,从字词的角度说,任何一个字词都有它的本义与引申义,文言文学习应重视常见实词的本义及主要引申义的认读,如2004年中考第5题中的“远”、“比”、“究”,它们的释义分别为“疏远”、“靠近”、“研究”,是这三个常用实词的本义或主要引申义,积累这一类知识,有助于提高我们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这是语文学科工具性特点彰现之处,也是文言文学习的目标之一。

在文言字词的认读中,还要注意一些特殊的语言现象。比如,文言课文中有些词语的意义,由于时代的发展,在现代汉语中发生了变化,认读时要注意这些词的古今词义差别,决不能用今义去释古义。古汉语中,还有一种我们称之为“通假字”的现象,即古人用此字来代彼字,通假字的读音和词义,一般都同于假借的字,如“卧右膝,诎右臂支船”中的“诎”同“屈”,解释为“弯曲”,学习文言文时,也要重视这类通假现象的认读。在句的认读方面,除了要通过多读熟悉文言常见句式,如表判断的“……者……也”;表疑问的“何……有”,还应重视词性活用的现象。在文言文中,词性活用是较为普遍的一种语言现象,由于关键词词性的改变,句义也就跟着变化,遇到这种情况,就不能根据这个词原来的词性去理解了,如《黄生借书说》中“汗牛塞屋,富贵家之书”的“汗牛”就不能解释为“出汗的牛”,应解释为“使牛出汗”。平时学习中要对这种词性活用的现象勤加总结。

从句的角度说,把握基本含义的意思是理解句子表达的主要内容,初三学生认读文言语句,不必拘泥于语法句式等知识,也不必拘泥于字字落实,能把握句子的主要意思,能用现代汉语阐述句子的基本内容即可。

2003年开始上海中考语文卷中出现了课外文言语段,这一考试内容今后仍将延续下去,落实《课程标准》关于初三学生“能独立阅读课外浅易的文言诗文。能结合自己的已有积累,借助注释、工具书和有关资料,大体读懂文言诗文的内容”的要求。但是在命题中会坚持两个原则:选文浅显易懂和注重课内知识与能力的迁移。

今年文言课外选文《北人食菱》浅显易懂,所有试题解题所需要的知识与能力都能在课文中找到依据,也就是说,课外文言的考点仍是课内知识以及建立在课内学习基础上的文言阅读能力:第12题⑴“下列与‘席上食菱’中的‘食’意思相同的一项是------”;⑵“下列与‘欲以去热也’中的‘去’意思相同的一项是------”,命题者分别列出4个课文选项供选择,⑴A.衣食所安B.谨食之,时而献焉C,设酒杀鸡作食D.退而甘食其土之有;⑵A.今日存,明日去B.去死肌,杀三虫C.乃记之而去D.俸去书来。第13题用现代汉语解释句子“夫菱生于水而曰土产,此坐强不知以为知也”,句式“夫……也”在课文中多次出现过(句中的“坐”课内文言中没有学过,命题者特意提供了注释“坐:因为”)。

第三阶段:把握作者思想情感

我们学习文言诗文要重在理解诗文内容和把握其中蕴含的思想感情,这也是历年中考文言文阅读考查的重点。

篇8

科学研究的选题应遵循如下几条原则:

一、创新性

科学总是把目光投向新的问题、新的领域,总是追求新的发现、新的理论、新的创造。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创新也就没有科学。创新是科学研究的灵魂。选题的创新首先体现在要有新的目标,我们在确定目标以前必须要了解:问题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中,现在已经有哪些成果,还有什么问题?这些问题中哪些已经解决了?哪些问题还没有解决?哪些问题还需要从哪些方面作进一步探讨?历史上科学的创新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①有重大的新现象和新规律的发现;②有重大影响的新工具的使用;③有重大影响的新方法的采用;④有关键性的新概念提出;⑤新理论的建立;③新领域的开拓。对于青少年的科学研究的创新,归结起来也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体现:

(一)、对有关领域中的旧观点提出新见解

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提出了物质及其运动的时间、空间相关联的相对时空观,包括“运动相对性原理”、“光速不变原理”、“运动物体在运动方向上长度变短”等等。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对牛顿力学的绝对权威提出了挑战。中学生的科学与工程研究虽然不能与那些世界级的科技英才相提并论,但是中学生中仍然有一些敢于对现有的思想和观点,经过自己的研究与探索,大胆提出自己新的见解的勇士。

上海复旦附中姚周率同学对“被戳穿”的正多面体的计数问题进行了研究。他的研究源于施坦因豪斯的《又一百个数学问题》中的题40:“用27个单位立方体组成一个3×3×3的大立方体,一条直线至多可以戳穿几个单位立方体?”得出的结论是7个单位立方体。

姚周率同学采用了新的计数方法:“直线戳穿的单位立方体与直线被分割面截成的线段—一对应。”不仅将其推广到一般情形,证明了:“有N三次方个单位立方体组成的N×N×N大立方体,一条直线最多可以戳穿3N-2个单位立方体”,并且推广到更一般的命题:“MNP个单位立方体组成的M×N×P长方体,一条直线最多可以戳穿M+N+P-2个单位长方体”。在此基础上他还进一步研究了一般正多面体的戳穿问题,得出如下结论:“一个N-分割后的正四面体,一条直线最多可以戳穿N个单位正四面体;一个

N-分割后的正八面体,一条直线最多可以戳穿2N-l个单位正八面体;正十二面体和正二十面体无法进行N-分割”。

上述研究是一项组合数学中有关几何计数问题的研究,这项研究的结果是对前人已有的结论有本质的突破,可以说这是一项有理论价值的研究。

(二)、把分散的材料系统化.用新的方法整理成新的观点、见解

在科学与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中,中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非常宽广,许多中学生在阅读浏览中,在各种媒体的信息中,找到能激起自己兴趣的研究题目,用自己创造设计的研究方法,进行调查、分析、归纳整理后,提出了自己新的观点和见解。

上海位育中学李艳艳和余蕾同学查阅了1873年至1999年有关太阳黑子的气象资料,通过对太阳黑子月平均值与降水、气温、气压的相关性进行分析计算,发现太阳黑子数与上海地区的气温、气压数据之间有明显的相关性,相关系数分别达到0.54和负0.44,而气温、气压变化都滞后于太阳黑子活动约11个月。太阳黑子与降水之间的关系不如气温和气压。他们分析认为:这可能反映影响降水的因素有更多,因而也更具复杂性。但是通过对降水资料作分析,发现有一个清晰的大约11个月零27天的周期变化,这说明太阳黑子活动对降水也同样有影响。

这项研究有独到的工作贡献,数据充足,过程完整,结论合理。但由于太阳黑子等太阳活动对地球的影响是“大尺度”的,如何将其影响应用于局部地区,还需要进一步探讨。(三)、经过自己的观察实践有新的发现和发明

所谓新的发现和发明(包括产品和方法),应该是在这之前别人还没有提出过的发现与发明,其鉴定的标准是:在书刊杂志中、市场产品中、专利公报上以及各种公开的场合中都没有出现过类似的发现和发明。

复旦大学附中沈渊、袁家辉、张诚同学针对教室内的照明状况,在分析了各种不足之处后,提出了一套优化照明的解决方案,并在理论上加以论证和考虑了实际可操作性。这套方案分为三个部分:

1、黑板照明优化:

根据教室黑板上的照明存在光利用不足,分布不均的缺点,即:离光源较近的地方有一条高光带强反射,使同学很难看清黑板上的内容;离光源较远处,光强又太弱。他们根据透镜发散与会聚原理,设计一个透射和反射装置。透射部分采用紧贴灯管的平凹透镜和凸透镜,发散中间光和会聚周边光,把原来向下损失的光充分利用起来,使光线柔和均匀;反射部分采用抛物面镜和双曲面镜的结合,使光线平行且强度均匀。

2、自然采光照明优化:

针对教室内靠窗口光线过于集中而太亮,而靠走廊的座位又不得不开灯,他们设想对玻璃窗作一些改进:将玻璃窗的上半部分的外表面做成锲形,以改变光线行进方向;在锲形玻璃之间做成阶梯状,可有效节约材料;锲形玻璃内表面略微磨砂,使光线柔和均匀。改进窗帘的材料和颜色,增加冷光以保护视力;改进窗帘的构造,改成窗帘由下往上拉。通过这些改进,教室能更合理地利用自然光。

3、灯具布局的优化:

灯具布局的设计上他们大胆地类比原子核内电子轨道的排布,将光源比作轨道中的电子,使它的间距以几何级数递减,并参照稳定的氖元素核外电子和甲烷电子的排布结构设计出一个灯具布局的优化方案,并通过模拟的对比实验加以论证。该方案的设计思想是把空间照明投影到平面,使光照分布均匀。

作者能利用学过的光学原理设计光源分布的优化组合,并有简单的模型进行实验验证,构思新颖,具有可操作性和一定的实用价值。但限于应用面,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推广实践。在此基础上还可以继续探索更简易可行的方案。

创新包括观点的创新和实施手段的创新,也就是解决新问题,提出新观点和用新的方法去解决问题。

2000国际科学与工程大赛有一个项目《人的视觉导向》,这是一个行为与社会科学类的选题。它要研究的是“人在发现他所寻找的东西时的效率”。一般来说人眼在发现他所寻找的东西时,其效率是很难通过标准的视觉模型解释清楚的。这项研究的目的是:①认定进行视觉研究过程的切人点是要对物体的方位进行分类从而使这种分类能更有效地指导针对目标的注意力;②完善这一分类机制。为达到上述目的,作者创造了一套测试实验的方法:由一台电脑电视屏幕显示几个定向的物体在一个背景下重叠起来。问题是要被测试者寻找一个特定的目标,被测试者无论是发现了目标,还是认为目标不存在,按下两个键中的一个进行选择。通过对遮盖或妨碍目标发现的背景定向的变换进行测试。这项研究要测量的是在每一种背景方位下,能用多少时间找到目标。研究结果显示:当与目标在同一分类的方向下,有导向的背景影响更大,使得对方向进行分类作为有效发现目标的方位的使用得到了认可。这一研究成果充实了“预先指导”的理论,而且又为领先于“预先指导理论”的“早期视觉机械化”理论作了扩充。

怎样确定自己的选题有没有创新呢?通过对专利公报和情报资料的查询是一种最基本的方法,但是最重要的还是要学会从本质上加以分析,因为类似的甚至相同的题目仍然可以有不同的目标、不同的过程方法和不同的结果,也能体现自己的创新成分。

二、前瞻性和时代感

自然现象繁复庞杂,瞬息万变。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基于前人已经获得的知识的基础,由此才能从肤浅的、零散的,发展为比较深刻的、系统的;从片面的、局部的,发展成为比较全面的、普遍的。探索自然奥秘的过程非常艰巨、曲折而漫长。只有以前人已到达的地方为起点,继续前进,才能使短暂的一生为科学创造作出贡献。正如牛顿所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这个巨人指的就是科学的前辈。

20世纪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期。20世纪世界重大的科学发现、科技创造和发明,涉及数学、生命科学、农业。医学、机械工程、交通运输、信息技术、军事技术、激光技术、纳米技术、航天科学技术和环境科学技术等各个专业领域,正在使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科学技术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和经济持续进步的决定因素。青少年为科学与工程项目选题时,必须高瞻远瞩,了解科学发展的来龙去脉,才能在科学与工程研究中有所作为。

哪些问题具前瞻性和时代感的选题呢?从如下的一些事例中我们会得到某些启示。

(一)、与科学技术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

比如,有关城市垃圾的治理及对策问题,包括: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人类对保健品的需求问题;青少年中间的肥胖问题等等。

上海向明中学柳思南等同学研究的是树叶应用于环保中的一种新用途,即:以树叶为原料来制造内包装材料,同时采用添加废纸作为辅助料的方法解决了树叶纤维物理性能差的问题。他们以“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为目标,着重研究怎样最低限度使用防腐剂和防潮剂,以避免成品材料引起的污染。该产品经过实验验证,可以在短期内降解,并且可以回收利用。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饮食与健康”日益成为人们生活中的热门话题。上海市政府在1995年曾经宣布,所有的食盐都须加碘。从生理学的角度而言,碘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主要原料。而甲状腺激素是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的重要物质。人体缺少它时,对生长与健康都有严重影响,会造成地方性甲状腺肿大。但是,当摄人碘过多时,就会引起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为此引起专家们对碘盐的各种不同的看法。

大同中学朱嘉英同学对上海人是否都需要使用加碘盐进行了分析。她研究设计了一个测定食物中碘含量的方法,发现上海人即使是在最普通的日常膳食中,也已经能提供足够量的碘。通过一系列的社会调查和实验研究,她认为:市政府在花大力气生产加碘盐的同时,还应当多向市民宣传食用海产品的好处,鼓励市民还是从食物中补碘,回归自然为好。

肥胖是当今文明世界的流行病,对于肥胖的原因的研究已经成为当前国际研究的热点。肥胖的发生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但主要的原因是与能量代谢失衡有关。

上海华东师大二附中王璐同学采用国际上的先进技术——间接测热术,检测体重正常者与超重者的葡萄糖、脂肪氧化和静息能量代谢情况,以分析这三个量在两组人群中的异同,探讨肥胖的发生机制。

(二)、已经发生、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与科学技术相关的问题

人类已经进人了信息时代,信息的较量在国际竞争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青少年科学与工程项目的选题,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方面有着非常广阔的前景。

上海向明中学徐晨斐和上海南洋模范中学李愿达同学分析了目前我国关于网络购物发展的状况,发现目前网络购物的方式缺乏人性化设计,因此网络购物发展很艰难。他们设计的目标是怎样让网络购物来迎合人们的日常购物习惯。为此,他们访问了电子商务领域的技术人员,以及银行工作人员,具体了解目前基于网页的网络购物的一些不足之处,然后针对网络购物人性化设计不足的缺点,设计了一个虚拟的银行——总服务器——商店系统,制作了一个多功能的通用客户端网络购物软件——一MyShopping(我的购物),在中间添加了很多人们在日常购物中习以为常,而目前网络购物中却没有实现的功能,使网上购物更加方便。

在世界上每天都有许许多多事情发生,只要注意观察,会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研究。

1999年上海东方航空公司一架飞机在降落时,起落架的轮子发生了故障,幸好最后安全降落,有惊无险,没有造成伤亡事故,但这足以引起了大家的警惕。有一位中学生看到有关的新闻报道后,立即想到:要是飞机场有一种用于抢险的活动跑道,它类似大型的没有发动机的平板卡车,如果出现这样的事故,可以将其拖到相应的位置,飞机可以降落在活动跑道上,由它带着飞机在跑道上滑行,然后停下。虽然这个想法离开现实还有很大的距离,可是这确实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白色污染给人类所带来的严重恶果,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但是从卫生健康的角度来看,一次性餐具确实也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必须的东西。所以有许多人在研究“可分解的塑料”。

1999国际科学与工程大赛中有一项《制造可分解塑料——“BIOPLASⅡ”》的研究。“BIOPLASI”是指可以被分解的塑料,而“BIOPLASⅡ”就是作者要研究的那种由天然成分组成的,在耐用性和防水性方面类似于商品化的塑料。这项研究的目标是要创造出一种能在短时期内分解的塑料;这种能分解的塑料是由一些有机材料混合制成的,研究的目的就是要找出这种最佳的有机材料。

作者使用的主要原料是冻粉。冻粉是一种不定形的半透明的材料,加热十来分钟后即能熔解。将冻粉、用作为粘合剂的天然树脂和用作为填充料的Comsoreh以15:3:l的比例混合,可以使制成的“BIOPLASⅡ”达到最佳状态。作者对“BIOPLASⅡ”的抗水性、可分解性、抗张强度、密度、熔点和弹性等进行了测试,他们对所有的性能数据都经过了统计学方法的严格测试,并被逐个证明。他们确信“BIOPLAⅡ”的确是可以降解的,它比聚乙烯有更强的抗张强度,但是它的抗水性不如聚乙烯。

(三)、影响人类文明未来走势的与科学技术相关的问题

城市与自然共存,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谋求城市与环境的共同发展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方向。

比如:城市绿地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国际上对园林绿地的量化研究主要是对其功能的量化研究。在不同的绿地条件下,采取不同的测试方法取得量化值,其中包括:人均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叶面积指数、叶于重、叶面积、绿视率、垂直绿化覆盖面积、年游人量等指标。其中大多采用的是二维面积为绿地的评价指标。在技术上国内外还普遍将航空遥感技术、立体摄影测量技术和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应用于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的测算研究。三维量绿色遥感调查是我国学者周坚华等提出的一种估算城市绿化环境效益的新方法,该方法中的绿量概念,进一步完善了城市绿化的量化指标体系,其测算方法的研究符合当前国际上精确地定量化研究城市绿化的新方向。其研究内容已经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项目“城市生存环境绿色量值群的研究”中的部分研究成果。

华东师大二附中周一凡等同学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并建立了一个关于“上海城市生态环境评价系统”。该系统是一个以绿量的理论与测算方法为基础,以城市绿化与生态环境的定量关系为基本内核的一个实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他的创新点主要有:在信息获取方面实现了遥感、人工调查、绿化规划、环境监测等多元数据的输人和实现了遥感数字图象的直接屏幕量化,实现了绿量和绿化环境效益的自动测算,实现了动态化的环境预测和决策支持等全视窗化的模块和帮助子模块,实现了直观化、易交化、高效率的信息管理目标,为绿化和环境数据的管理,为预测绿化规划实现后的生态环境质量和决策绿地建设方案提供了一个理论基础可靠和易于操作的工具。

现代文明,使家用电脑,家用电器逐步进人每家每户。如果不会操纵这些现代化的设备,在未来的生活中,会有许多不便。在1999年和2000年青少年国际科学与工程大赛中,都出现有关于便于残障人群操作的控制电脑的方法的研究项目。如:“脚踩鼠标”和“给残疾人的耳朵”——用词语命令来开关连接到电脑主机上的家用电器等,为各种人群在现代文明的社会中的生活带来方便。

三、实用性

青少年科学与工程项目的选题,要考虑的最实际的问题就是:怎样通过它创造有关自己,或自己所生活的世界的知识;如何改善这个世界。科学与工程项目的价值和意义体现在应用和认知两个方面,一个研究项目价值的侧重点可以有所不同,但必须要体现它的价值。

比如姚周率同学的“被戳穿的正多面体”的计数问题的研究主要在认知方面体现了它的价值。上海第三女子中学金如君的“用人发合成L——胱氨酸锌的研究”,她了解到:锌是一种人的生命活动的必不可少的微量元素,胱氨酸具有很多药理功能,它们两者的配合物具有很好的保健作用。与传统的补锌剂相比,胱氨酸锌具有较高的吸收率,而且没有副作用。金如君研究了用人发合成胱氨酸锌的方法:将酸加入发进行水解,调节pH值至氨基酸分子所带正负电荷相等,使其析出沉淀,经过结晶与重结晶制得纯度较高的胱氨酸;然后在胱氨酸中加人氢氧化钙、硫酸锌,控制温度和pH值,在一系列化学反应之后,得到配位率很好的胱氨酸锌,究具有较好的实用价值。

上海复旦附中黄晸同学的“旋转圆盘可控梯度场微分结晶方法和装置的结晶均匀性研究——与搅拌结晶法的比较研究”包含了认知研究和应用研究两个方面。结晶是医药、生化、精细化工领域科学研究和生产过程中广泛采用的纯化和精制方法。晶体的晶型、尺寸、以及均匀程度对化合物或产品的纯度、性质和用途有着重要的影响。一般来说,晶体过于细小,会导致晶体表面积增加,容易造成吸附和包裹母液中的杂质,降低产品的纯度;晶体尺寸不均匀,也会影响使用。目前通常使用的是搅拌式结晶的方法,由于其设备结构的特点,母液在冷却器和搅拌器间反复冷却、搅拌、混合、结晶生长。部分母液过冷冷却以及搅拌产生的机械碰撞造成了两次成核,从而导致了结晶颗粒分布不均匀。过冷造成的共结晶,以及颗粒大小不均匀造成的母液和洗涤液抽滤可透性的不均匀使细小晶体表面积更容易吸附和包裹母液中的杂质。上述两条是结晶纯度下降的主要原因。如果要保证晶体的纯度,就必须通过提高母液放料温度和增加洗涤液量,使收率下降。目前所使用的一种较为合理的方法是用带W底导流筒式的搅拌结晶器,它虽然可以控制结晶冷却曲线,增加晶体颗粒尺寸,但仍然无法解决颗粒均匀性问题。黄晸同学研究的“可控梯度场微分结晶方法”将旋转圆盘上的流动、温度、浓度理论解析运用于溶液结晶。她设计和研制了旋转圆盘式结晶装置。在设计过程中,她解决了用实验室磁力搅拌器驱动圆盘旋转和调速,设计了一个能有效冷却旋转圆盘的冷却槽,用特殊的密封材料和结构,以及密度大于母液的乙二醇冷却液得到的稳定的液封解决了密封问题。她还在自己设计的试验装置上完成了原理性的基础实验,并与实验室搅拌结晶实验结果和带W底导流筒式的搅拌结晶器的实验结果进行了比较,旋转圆盘式结晶装置在提高结晶颗粒均匀性和操作稳定性(重复性)方面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她的研究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一次成核晶核数、转速、温度、降温速率是提高结晶颗粒的均匀性和得到大颗粒尺寸结晶的主要因素;而圆盘温度过冷、转速过快造成的流速过大是形成二次成核的主要原因。

按照的科学价值观,生产水平和科学进步是评价科学技术社会价值的客观标准。科技对社会的影响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杠杆,这是本质的主流的一面;但另一方面,当它被滥用时又会对人类造成危害。科学对社会所产生的作用,就是社会的日益科学化。社会的科学化,使得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得到迅速提高。虽然由于生产的盲目发展也造成自然资源的破坏,环境污染,生态失调等严重威胁人类生存的现象,使一度以自然征服者自居的人类受到了自然的无情惩罚。但这不能归咎于科学,恰恰相反,这是由于科学知识的不足,由于人们对人类同自然环境的相互关系的规律的无知,一旦认识了这种规律,并采取有效的自我控制的措施,人和自然也就有可能逐渐和谐相处,协调发展。

由于人们的不良生活习惯,以及向海边大量倾倒垃圾所造成的污染的危害,并没有引起一般人的重视。1999年美国有一个中学生的研究项目叫“病原体的天堂”。他研究的目的是:测试由于在佛罗里达海湾的沿海居民因为对处理污水的不良习惯,而引起的海水污染。他用转录酶转换——聚合酶链反应测试海水中的对人体有致病作用的细菌。他研究的结果发现人类丢弃的废弃物的渗出,污染了海水,有100多种致病细菌从人类垃圾中释放,最终形成了对人类健康的严重威胁。为了引起人们的重视,防止反复污染,他研究出了一种快速而灵敏的方法去测定水中是否有这些病菌存在。

青少年在学习科学与技术研究的过程中,特别要学习怎样用正确的科学价值观来评价自己的选题,使自己的研究对人类、对社会有所贡献。

80年代以来,上海及江浙两省的临近城市发展非常快,人口急剧增加,一些河道污染特别严重。上海的母亲河——苏州河常年黑臭,严重影响上海国际大都市的形象,已经成为市政府和广大市民共同关注的问题。虽然,近年来在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下,苏州河及其周围的环境有很大的改观,但是为了防止产生反复,对苏州河的治理和保护仍然需要得到长期的重视。

四、分阶段目标

科学家从事科学实验活动,是为了在相对纯粹的条件下更好地揭示自然规律。科学家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贯穿着极为艰苦的创造性的精神劳动,其产品则为知识。只有在知识成果的基础上,科学才能进人生产过程,成为现实的生产力。现代科学的不断拓展和深化还告诉我们,科学事实也是发展变化的。由于自然界的事物是多侧面,多层次的,而且认识事物的手段、方法在日趋完善,科学揭示的事实无论是广度、深度,还是精度,也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

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崇尚不断探索不断进取的科学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要求研究项目每年都有一个明确的、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讨论的问题。

1999国家科学于工程大赛有一个选题,研究“转炉接触反应的新催化剂”以减少环境污染。课题的来源是:因为汽车发动机会产生含有CO、NO及碳氢化合物,排出的气体的不完全燃烧产物,如果不经过转炉接触反应会严重污染环境,美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空气污染是由此而产生的。目前应用于转炉接触反应的催化剂是一些贵重金属,价格非常昂贵。该课题要研究的是能取代现在所使用的贵重金属、低成本的新催化剂。

这项计划的第一阶段目标是:研究一种新的催化剂,它的表面积要比其他催化剂大好几倍,在氧化反应中的活性也是它们的好几倍,与贵重金属相仿。

第二阶段的计划是用一种新方法合成新的催化剂。这种新的催化剂有很高的氧吸附能力,在还原一氧化氮的反应过程中起到关键的作用。在这项化实验中发现新催化剂的还原能力要高于目前最常用的催化剂,而这些发现都可以证明新的催化剂在将来很可能取代现在所使用的贵重金属。

以后的目标还要研究新的催化剂对不同的硅酸盐与介质的混合物如氧化氮和碳氢化合物的混合反应,及在硫化反应中的催化活性的比较。

学生研究的项目,应该每年都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一项研究解决一个问题。我们有的同学选题过大:或者提出了问题以后,不知道从何着手去解决问颗。比如关于“电池的利用、回收与处理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废电池是一种含铅的危险废弃物,如果随意丢弃的话.不但回造成铅资源的浪费,而日还会污染大气、水质和士壤环境,被污染的土壤需要几百年时间才能得到自然净化。我们许多中学生也都在关注这方面的问题,有的组成志愿者队伍,积极宣传和回收废电池。但是回收了以后该怎么处理?对随意丢弃有毒的废弃物的问题该怎么进行管理?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还不仅仅是家用的干电池,还包括大量的随着汽车工业、电子通讯设备、电脑、电力助动车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所生产的大量的被丢弃的铅酸蓄电池。这一切实际上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这里既有科学技术方面的问题,也包含有社会的问题。

如果我们有志研究这方面的问题,那么应该先了解一下这个问题的有关信息。据有关资料显示:1996年8月,为了保护我国的有限铅资

源和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改变我国再生铅回收技术的落后面貌,上海引进了国外先进的无污染再生铅生产技术和关键设备;引进了破碎和分选设备,经过对这些引进的工艺技术进行消化、吸收、调整、提高,使它更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废铅酸蓄电池中的板栅、铅膏、硫酸、PVC隔板、塑料外壳等进行分类回收和冶炼,形成了从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再生熔炼、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一条龙”生产线,建成了每年能回收铅3万吨、锑8000吨,硫酸1万吨、塑料5000吨;消除3万吨二氧化硫排人大气;再生铅品位达到99.99%的现代化生产企业。

篇9

经济伦理学研究的方法,如果按照经济与伦理的相互关系来分类,我们可以将之归结为三种:第一,从伦理学到经济学的路线;第二,从经济学到伦理学的路线;第三,经济学和伦理学的综合路线。

  从伦理到经济

伦理思想,作为先导意识,在历史上和现实中,是与国家的治理联系在一起的宏观方略。经济作为“经世济民”的手段,一直服务、服从于社会伦理大思路。一种经济政策、实务的出台、运行,都需要得到伦理的首肯、支持、辩护。所以,从伦理来观察、说明、论证经济的合理性,是人类思维的一贯倾向。

中国先秦儒家就是按照“德主刑辅”的指导思想进行国家经济管理的。孔子的《论语》在伦理学说的基础上,描绘了治国安邦方略,包括对于经济活动的原则性对策。儒家围绕人学、伦理中心问题,在人与人之间、个人与家庭、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伦理关系上,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理想,以此做指导,进行经济活动,主张“以义导利”、“以义制利”、“义利双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经济伦理模式,争取实现“富而仁”的境界。伦理规范决定、限制着经济利益的分割。它强调家庭血缘人伦关系,以亲子、长幼等家庭关系为孝悌的出发点,并进而将孝悌理解、扩展为仁道这一普遍价值伦理原则的根据。从小范围的家庭、亲戚血缘关系,延伸到社会、国家、政治生活中,严格规定君与臣、官与民、上级与下级的相互关系等等,已涉及到每个人在社会复杂关系中的独特;从生命的生产与再生产在人的存在过程中所具有的本源意义看,儒家以家庭血缘人伦为轴心,展开其伦理体系,来说明经济活动这些人类事务性工作对于伦理的实现的工具作用,勾画了经济伦理的原则性框架——为仁而富(目的)、“富而仁”(要求)、富中有仁(过程)。

古希腊的柏拉图,第一次提出建立“正义”、“美德”的“理想国”。他的经济、政治理论,有意识地建立在理想伦理思想构架体系上。在其著作《理想国》中,社会不同人等都有对应的职位、角色,从事天份,就是服从正义。他把人分为三等,认为政治的意义是神用金子做的哲学家管理国家,这些人是“杰出”、“最优秀”的人物;而由神用银子做的武士则管理军队。这两类人的工作就是支配人民,实现正义,为民谋利,这样政治就达到最高“善业”程度。最下等的人是神用铜和铁做的,那就是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的唯一责任是劳动生产。经济活动是《理想国》理念、政治蓝图的具体体现,个人严格按照天份,进行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正义的,既符合经济上的职业伦理,又符合社会和人生伦理。当时的所有城邦之中,公民都可以分成为三个部分,即富人、穷人和介于两者中间的中产阶级。富人由于生活奢侈,只会发号施令,不能审慎地考虑问题;穷人则往往由于卑贱而自暴自弃,只知服从而不堪为政;同时,贫富两阶级互不信任,不管它们中的哪一个阶级执政,都会引起党争而发生动乱。只有以中产阶级为基础才能形成最好的政体;因为中产阶级较为稳定,他们既不象穷人那样希图别人的财物,也不象富人那样引起别人的觊觎;既不对别人抱有阴谋,也不会受人谋害;所以最适于当富人和穷人之间的“仲裁者”。在这种中产阶级统治的国家中,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还要实行以下几条原则:第一,财产应私有公用,这样可以防止贫富两极分化;第二,公民(这里主要指中产阶级)应轮流执政,不得搞终身制;第三,必须实行法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四,城邦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对于柏拉图的社会伦理、经济定位理想,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一书中进行了批评,认为是顽固的专制主义、与西方现代自由、平等思想大相径庭。“柏拉图的道德准则是严格的实用主义;它是集体主义或政治实用主义的准则。道德的标尺是国家利益。道德不过是政治的保健术。这是集体主义的、部落主义的、极权主义的道德理论。”(注:波普尔著,郑一明等译:《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9页。)但是,无论如何,柏拉图在伦理体系对于经济问题的贯通上,是有杰出贡献的。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是政治学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在论述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时,就坚决主张“国家的目的”是“美好生活的普遍促进”。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的开篇,亚里士多德在论述经济学对财富的关注时,就将经济学的主题与人类行为的目的联系起来。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经济研究就与人类行为所追求的目的相联系。而经济动机是工具理性、形而下之学,寻求幸福才是价值理性、目的因、形而上之学、智慧之学、高贵之学。他认为“人天生要过城邦生活”。经济活动应该遵循爱、中道、友谊、国家正义(合法、恪守法律的好公民)、公平交易、比例平等等一般人性特征和道德规则。

新教运动从宗教的、道德的意义,说明经济、世俗的劳动现象。道德主动参与、影响经济生活,只有在高级信仰与日常经济活动相互结合,寓高尚、神圣于世俗、平淡之中,提倡勤俭、节约、慈善、谨慎、勇敢、宽容、正义等美德,进行持续不断的艰苦的劳动、创造、达到富裕,才是符合上帝的旨意的行为。世俗劳动是一种“典型”的禁欲活动,上帝本身对其选民的赐福表现为他们的劳动取得了成就(即他们通过劳动获得了财富)。如果娱乐是为了一个合理的目的即如果它是增强身体机能所必要的娱乐,那是可以接受的。而如果它成为一种纯粹享乐的手段,或者成为唤醒自豪感、原始本能或邪恶的赌博本能的一种手段,则应受到严厉谴责。清教徒的新道德(禁欲主义、经济合理主义思想、自由主义)与经济活动相结合,使得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成为事实。新的宗教伦理作用于经济生活,造就了第一批数量众多而且异常勤奋俭朴的近代企业家和科学家,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沿着传统文化的演绎思路,从伦理的“主义”到经济的“问题”,自然包容、形成了经济伦理的统合。“从《圣经》到苏格拉底,再到20世纪的存在主义者,‘我们是否应该信奉伦理价值?’和‘我们怎样才能最好地区分正确与错误?’,一直是萦绕着不可回避的,并且明显是难以处理的。这些问题不仅在我们每天的个人生活中出现,同样在我们的职业活动中产生。”(注:Edward  J.Ottensmeyer,Gerald  D.McCarthy.Ethics  in  the  workplace.New  York:McGraw-Hill,Inc.,1996.1.)

在经济伦理学界,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科的学者,看待经济学,进行经济伦理研究,一般采取了从伦理到经济的认识模式。他们成为研究经济伦理学的重要力量。例如,美国哈佛大学哲学系的罗尔斯《正义论》对于正义理论在经济领域的应用,哈佛大学哲学系的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对于分配正义的审视,美国堪萨斯大学哲学系的狄乔治(Richard  T.De  George),就是主要代表。

从伦理到经济的认识路线,存在着自己的优势。伦理学以哲学领域的世界观高度,对于经济问题有高瞻远瞩的把握;对于经济现象,有独到的见解,有深入的学理上的分析、论证;经济活动的具体实践,都可以在伦理学人类社会幸福的目的、宗旨下,得到体现,显示了伦理学作为理论的强大包容、解释力量。

但是,它存在的欠缺也是不可回避的。伦理学的研究,偏重于理论思辨的逻辑推理和演绎,以致于使得其中的许多理论存在着空泛、不实用、不具体、不精确的倾向。而市场经济与道德的研究,是特别需要面对经济生活复杂的内容的,不能光从市场经济的理论出发进行简单的逻辑推定。过去我们运用抽象概念、判断、推理,来论证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常常造成某些结论和社会现实不相符的后果,对于社会、群众的认识造成误解,甚至在实践上带来预想不到的危害,是值得认真反思的。

  从经济到伦理

经济生活、经济研究中,经常面临伦理问题,导致了经济学、管理学等应用学科学者们思考、探讨经济中的伦理问题。例如:美国圣母大学工商学院的恩德勒(Georges  Enderle)、我国经济学家厉以宁、茅于轼、汪丁丁等。

经济伦理学应该关注、研究的内容,其实质就是运用伦理理论进行观照、解决经济活动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经济问题导致伦理的追问,使经济伦理得到重视。德·乔治先生认为,经济伦理学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是一般伦理学原理在经营活动的具体案例与事件中的应用;……第二个方面是元伦理性有关内容;……第三方面内容是对企业预先假设前提的分析;……第四,对经济伦理学的研究有时会超出伦理学的范畴而涉足于哲学、经济学或组织理论等其他知识领域;……最后一项内容是对值得推崇的道德标准和典范式道德行为的描述。”(注:理查德·T·德·乔治,李布译:《经济伦理学》(第五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2-33页。)经济活动中的职员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企业与环境、利润与社会责任所关联的生产、交换、消费、分配、服务环节,都与伦理发生密切关系。企业宗旨、价值观、企业内部管理、外部经营,都需要从伦理的观点加以认识。

经济注重效率,同时自然带来伦理上的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它给人们带来的福祉是明显的,充裕丰厚的物质财富,为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社会最终的伦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了物质条件;同时,它隐含着对人的尊重。效率的提高,其核心内容即是“人尽其才”。这也正是市场经济带来的正效应之所在;另外,它破天荒首次撕破了遮掩在人们面孔上的虚伪纱布,将功利请到人们议政的殿堂里,功利作为道德的内涵终于得到舆论的认可,效率则是道德功利性的外在表现。市场经济背景下,不仅仅是言利和竞争,它同样需要互助友爱,同样需要人们具有较高思想境界。民族道义、古道热肠、仗义执言、助人为乐等等,到什么时候都是需要的。在人文关怀与市场竞争、效率优先之间,应该有这样一种更高更纯的“黏合剂”——公平机制。追求效率与公平的结合,成为经济伦理的关键内容。“涉及到利润、增长、技术进展的问题,都有伦理上的维度:这些包括污染和自然资源的减少对社会总体的影响,工作环境的质量和特征,以及消费者的安全。”(注:W.Michael  Hoffman,Jennifer  Mills  Moore.Business  Ethics[M].New  York:McGraw-Hill,Inc.,1990,1.)

今天经济伦理学之所以能够兴盛,甚至成为经久不息的社会运动,其根本原因是现实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有什么样的经济秩序,必然会有与之匹配的道德要求。遥想当初,计划经济时期,道德内容与当今时代有着巨大的反差和变异。彼时,人们崇尚的是中庸平和,重义轻利。知识分子耻于言名利,科技人员不敢自诩专家,农民去市场卖个鸡蛋都要像做地下工作。这就是所谓“道德的自身合理性”。从道德产生根源看,合理的道德体现着合规律与合目的的统一。从道德的社会性看,合理的道德是合价值与合工具的统一。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从他的“合理性”概念所特有的含义出发,将人的合理性行为分解为价值合理性行动和工具合理性行动两种。再从道德自身看,合理道德是功利性和超功利性的统一。而从发生学的角度看,任何一种形式和社会道德都源于人的利益及其利益现实的需求。市场经济产生的道德必然性就在于,任何一种经济形式的生成或建立,都是与一定的道德观念指导相关或符合某种道德要求。市场经济取消自然经济,既体现经济自身运行规律的客观必然性,也蕴含着社会伦理中推陈出新的道德必然性。“经济伦理学是关注今天经济世界的最重要的学科之一、也许是最容易误解的学科。经济伦理学领域面对特定的经济实践是否可以被接受的问题。”(注:O.C.Ferrell,John  Fraedrich.Business  Ethics.Boston: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91.3.)

市场经济确定的社会动机与目的,就是试图为社会中大多数人的利益实现,找到一种合理、有效的方式。这就是市场经济产生的道德必然性之所在。效率原本是个经济学范畴,是资源有限前提下资源的有效使用和有效配置。市场经济推出一系列与自然经济、计划经济迥然不同的道德内容,但注重效率的全新的道德内容却是必然的,不可逆转的。就像现代作家沈从文笔下的田园风光,一旦受到商品经济的侵袭,竟也变得古道不再,至少也是掺杂了许多世俗的东西。经济秩序发生了裂变,又何必苛求道德的亘古不变?

从经济来认识伦理问题,有自己的特长。实证分析,细致入微,比较严密,改变了伦理学的空洞缺陷;效率的引进,使伦理问题的解决,找到了在实际生活中的可行途径。

但是,经济中的伦理研究,存在着不少弊端。尤其是在经济学忽视、否认伦理维度时,就更加明显暴露出来。有的经济学家甚至完全抛弃了道德的考虑。“作为经济学家,对人的价值偏好和道德标准是‘管不着’的,经济学家只是在人们已有的价值标准条件下研究人的行为和人的行为的后果,以及人的行为对其他人的影响……原则上,经济学家就其职业本身来说,可以为希特勒服务,也可以为丘吉尔服务;可以为黑帮服务,也可以为政府服务。就这个意义上而言,经济学是‘道德中性’的学科,经济学家是‘不讲道德’的。”(注:刘伟等:《冲突与和谐的集合——经济与伦理》,北京:北京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7页。)

讲究效率,使经济学成为功利主义独霸的园地。功利价值、效用意识,逐渐被拔高到至上的地位,成为衡量行为的唯一标准。这样,美德、正义等人类社会许多不能或者不好确定现实价值的东西,被置若罔闻,人们的行动在狭隘的圈子旋转,为了暂时利益,忽视长远利益;重视物质利益,忽视精神价值;强调自己利益,忽略他人利益。森一针见血地指出,长期以来的经济学已沦为工程学,没有人性内容了。“‘工程学’方法的特点是,只关注最基本的逻辑问题,而不关心人类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以及什么东西能够培养‘人的美德’或‘一个人应该怎样活着’等这类问题。在这里,人类的目标被直接假定,接下来的任务只是寻求实现这些假设目标的最适手段。较为典型的假设是,人类的行为动机总是被看作是简单的和易于描述的。”(注:阿马蒂亚·森著,王宇等译:《伦理学与经济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73页。)

  寻求经济与伦理融合

在古代的人类知识与智慧学说中,保持着经济与伦理原始样态的自然结合。作为经济伦理学,它是演绎与归纳方法、分析和综合方法、抽象与具体的方法论上的整合,是经济学和伦理学的双向交融。其研究内容既有“主义”,又有“问题”。“主义”是涉及伦理价值、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东西,“问题”是联系实际的经济现象、伦理困惑。经济伦理学就是在经济学和伦理学之间进行联系、加沟通、搭架桥梁,使其最终融合起来。

到近代,亚当·斯密觉察到了经济与伦理的难题,并且开创了试图将两者相结合的思路。

斯密经济学上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简称《国富论》),建立了“富国裕民”的古典经济学体系;伦理学上的《道德情操论》,阐明了以“公民的幸福生活”为目标的伦理思想。他希望自己能够圆满地解决经济上利己与道德上利人的矛盾,也就是早在19世纪中叶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就提出了所谓的“亚当·斯密问题”(有的叫作“斯密难题”、“斯密悖论”),即《道德情操论》表达的利他主义和《国富论》利己主义的论述相互矛盾的问题。

其实,斯密是把《国富论》看作是自己在《道德情操论》中思想的发挥。经济学和伦理学,按照斯密时代苏格兰大学中的学科分类法,属于“道德哲学”这一门学科,而且不是这门学科的全部,只是该学科的两个构成部分。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谈到本性贪婪和自私的地主的行为动机时说,富人只是从这大量的产品中选用了最贵重和最中意的东西。他们的消费量比穷人少;尽管他们的天性是自私的和贪婪的,虽然他们只图自己方便,虽然他们雇用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的唯一目的是满足自己无聊而又贪得无厌的欲望。在《国富论》中,斯密又谈到唯利是图的资本家的行为动机。他说,把资本用来支持产业的人,既然以牟取利润为唯一目的,他自然总会努力使他用其资本所支持的产业的生产物能具有最大价值,换言之,能交换最大数量的货币或其它货物。

斯密从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出发,来解释人类经济活动的动因。也就是说,经济上的欲望,归于道德的、情感的因素。《道德情操论》寄重托于同情心和正义感,而在《国富论》中则寄希望于竞争机制,只是论述需要的侧重点不同;但对自利行为动机的论述,在本质上却是一致的。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是把“同情”作为道德判断核心的,而其作为行为的动机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他承认有种种行为动机,不仅有一般的行为动机,而且有善良的行为动机。这些动机包括自爱,这也就是《国富论》开头所说的自利,而不是“自私”。斯密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从利己主义伦理原则来说明“经济人”的活动,他认为,每个人追求财富,就是为了引人注目、被人关心、得到同情、自满自得和博得赞许,是由于“虚荣而不是舒适或快乐”,富人因富有而洋洋得意,穷人因为贫穷而感到羞辱。

经济与伦理的结合,是通过神奇的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公平的承担者的“纽带”联结的。《国富论》中这样来论述:“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注:亚当·斯密著,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27页。)在这里,这只“看不见的手”是用来比喻说明竞争过程的有益后果的。而在《道德情操论》中,这只“看不见的手”被用来说明对财富的获取欲本身,如何实现促进人类福利这一更大的社会目的:“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做出几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所能作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并为不断增多的人口提供生活资料。”(注:亚当·斯密著,蒋自强译:《道德情操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30页。)可见,在《道德情操论》中,这只“看不见的手”所起的作用比在《国富论》中所起的作用更为基本。在斯密看来,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是从个人利益出发的,而在那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必将促进社会繁荣。社会利益就是以个人利益为基础的。正是由于那只“看不见的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使经济达到“自然平衡”。同时,它可以实现人类社会政治、文化上的平衡。斯密通过互利交换的现实,来阐明其观点。社会法规正是作为那只“看不见的手”的具体表现,使不同利益的人得以和平共处、各得其所。

在当代,试图恢复古代、近代思想家对于经济伦理全面思考的学者中森是杰出代表。

篇10

方李莉所著《中国陶瓷史》不同于过往的陶瓷史书写方式,是一部采用物质文化研究方法,渗透完全的艺术人类学意识的舂容大雅之作。这部《中国陶瓷史》以史的线性序列作为著述的结构,以物质文化研究的方法论作为主导,用人类学的方法进入研究,用丰富的考古资料成就了这部不同凡响的中国瓷的著述。其《传统与变迁――景德镇新兴民窑业田野考察》亦采取人类学方法进行田野考察,展示了从陶瓷技艺的变迁到窑业的变迁,从窑业的生产到窑工的日常生活。人类学是一门具有整体性眼光的学科,往往采取跨学科方式来观察与研究对象。方李莉研究中采取了人类学研究方法来研究陶瓷这门具有“历史性与地方性手工艺人们的社会群体活动” [6],并且采用一种复杂的动态的方式研究陶瓷“传统在现代化中的复活和重构。 ”[7]此外,因人类学是一门注重田野调查的综合性学科。因此,她无论是对田野资料还是历史资料,均采取了历史比较、文化渊源考证以及文化对位方法论,进行整体研究。她提出,在研究一个器物过程中,不能拿标准来衡量某一个地方性知识。而是要在 “具体生活方式的充分描述上,旨在通过最细致的观察,提供有关某一生活方式的全面图景。 ”[8]

中国人类学家提出“从实求知”及“走向田野”的思想。方李莉承袭了师门的研究作风,进入田野实实在在地调查与分析。她对于知识与田野的关系有很好的论述,她主张人类知识不能止步于书本,而更重要的是关注其“真实的生活空间中” [9]。过去岁月历史中留下的理论以及今日当下社会的理论,均需要从实践中来进行重新认识,唯有如此才会有更接近事实的深切体会。另外,她认为新理论往往取之于生活的直接一手资料,而书本理论的间接资料是需要通过今日社会生活来考证。她主张中国学者要了解真实的中国社会,则需要建构中国自己的完整的艺术人类学理论。而具有价值的理论需要从从实践中来,从田野中来。她深刻认识到理论“原本就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10]。方李莉对于现实总是具有敏锐的

触角,她对学术具有一种现实责任感,她认识到人类世界目前正处于社会的激烈转型期,人类发展需要多样性的世界智

慧和经验,“而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在当今世界是非常重要的。 ”[11]因此,她用一个个的扎扎实实的中国个案研究,面对现实,提出问题,找寻问题的答案,提出闪亮的思想。

二、在器物之外:细腻的物质文化研究

器物背后隐含的深层社会结构并携带着丰富的文化观念,美国人类学家博厄斯所说处于文化之中的人,“行为均决定于他手中的传统材料。 ”[12]历史研究方法在近生了革命性变迁,学者们渐渐地从圣者的言论与象牙塔中走出来,而是把人文的研究情怀转向了社会各阶层的广泛人群。因此,社会底层的人文也如同圣者的理论一样,进入研究文本,于是普通人的信仰、思维与文化结构进入文字中。人类的事象纷纷落入学者们的目光中,从时令、技术、人群到曾经琐碎的日常生活。学者们纷纷采用物质文化研究方法,展开了对于形形物质的细枝末节的研究。这种历史意识也渗透到方李莉的陶瓷研究之中,她把目光从器物拓宽到匠和艺。越过孤立的器物之外,结合时令、技术、人群方方面面的因素,分析器物技艺特点,并延伸到技术背后的非物质的因素。譬如瓷工的生活、窑业生产方式等。同时,她将研究对象从物衍生到人,通过对陶工的制瓷活动来揭示陶瓷史的另一种丰富的侧面。

法国年鉴学派影响了近代历史研究。近年来,柯律格、彼得 ・伯克(Peter Burke)、林・亨特( Lynn Hurt)、娜塔莉 ・泽蒙 ・戴维斯( Nataliz Zemon Davis)、罗伯特 ・达恩顿(Robert Darnton)等许多学者的著述渗透了人类学意识,以历史为田野,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进入研究。方李莉的著述也深刻地携带着人类学学科的意识与方法,深入到器物背后的社会与文化语境,譬如在研究陶瓷纹样时,她重视分析文化内涵发生的内在文化动因。在《中国陶瓷史》中,她分析了唐代城市的新布局与手工艺的发展、科举制度与文人生活、茶文化的兴起、外来人口与文化交融对于器物的影响。中国文化学者往往容易滑入中国文化“道”与“器”分离研究,方李莉的艺术学与人类学严格的专业训练背景,使得她对人类的“造物”行为及其文化观念有着深刻的理解。方李莉指出器物日常器用其实就是“文化的载体和象征物” [13]。因此,她将器用研究置于器用的文化之中,不但研究器,还研究器用其道。通过将器用置于整体性研究之中,找寻器物背后存在的“整套的中国文化价值观及中国社会的变迁史” [14]。因此,她的文本采取了一种典型的细腻的物质文化研究方法。

三、在历史的深处:浓厚的历史意识

器物不仅是人类的人工产品,也表达了人类的精神世界,同时还携带着人类审美意识。器物能映射出中国的社会变迁轨迹,方李莉在其研究中渗透着浓厚的历史意识感。譬如她细腻地分析了中国历史各朝的器物美学,采用历史的线性因素分析中国瓷器的美学品位的变化。她分析了中国在唐代瓷器的日用化进程,体味到“动物纹装饰题材逐渐被植物纹所取代。 ”[15]她用器物的纹饰来印证中国雅文化到俗文化的转向,观察到从器物的型器变化来看,元代走向世俗化。从元代的陶瓷纹饰中,辨认出了中国陶瓷“由雅向俗转化的一个重要开端之一。 ”[16]她比较了明清时期瓷器的美学品位,总结出明代青花瓷 “色彩明丽” [17]而清中期景德镇陶瓷艺术则显现了“完全不同的世俗美。 ”[18]在此,她的浓厚的历史意识渗透到对器物的美学价值观,准确地体味了中国陶瓷器物审美世俗化的走向脉动。她将器物文化置于中国历史文化的人类学视野中,通过器物的器型及纹样的历史流变,显露出中国文化由神圣化走向世俗化的追索。在此,展现了中国器物的审美走向。早期器物,主要作为一种礼器。东汉时期之后实用器日渐增多,日用器之中的六朝青瓷的装饰依然具有宗教意味。而隋唐五代世俗转型,宋元得以发展,明清器物世俗化更趋明显。她的著述不仅是关于陶瓷艺术的历史描述,同时是关于中国文化艺术历程的理解,映射出了“中国社会结构的整体认识” [19]。因此,方李莉的陶瓷文化研究,同样反映了中国的社会变迁轨迹。这是她深厚的历史意识对于著述的渗透,使得文字注入了浓厚的历史意识。

同时,她通过口述史方法,对清末民初景德镇窑业的社团组织及行帮进行了访谈,鲜活地再现了“血缘”“地缘”与“业缘”的传统在新的窑业中的灵活重构。她叙述的那条名为“樊家井”古老街巷,还有那鲜活生动的陶工故事,阐释与叙述了这一类型的群体与器物的文化传统与现实生活。她的著述注重窑业传统的历史,在历史中分析窑业的行帮、窑户、坯户、红店。战国时期,中国丝绸销往罗马,在汉代销往欧洲。唐代,中国的海上陶瓷之路,将陶瓷扩展到亚洲各地区,同时到达北非与东非地区。明清之后销往欧洲和美洲直至全球地区。此外,中国的茶叶、家具、漆器也陆续输出。同时,文化也随着器物而渗透到不同的国家,异民族与异文化在中国整体文化演进中也产生了相应的影响。“历史过程就是民族迁移、融合、相互影响、人种特征的改进、文化变迁和发展的过程。 ”[20]她考察细致入微,即具有平实的叙述语言,更具有批判性思维。因此,在她的研究中植入了一种深刻历史意识。

四、在世界之上:思想与文化的交流

方李莉的恩师先生非常推崇实证研究,先生提出光辉的 “从实求知”思想。他指出 “从实求知,就是不断地、全面地深入田野工作求取人类学的知识。 ”[21]方李莉一直真诚地传承了师门的学术精神,注重面对现实人民生活的关怀。先生曾在《传统与变迁――景德镇新兴民窑业田野考察》一书的序言中这样评论她,“你的研究不是从书本上来到书本上去,而是到生活实践中去,亲眼看人做的事情,亲身体验社会的发展,这是很好的” [22]。

方李莉的著述十分关注中国对内及对外的交往。在对内文化交往方面,她将官窑与民窑、南方窑口与北方窑口、中原窑口与边缘地区窑口的技艺交往纳入研究。譬如少数民族辽、金、元统治时期陶瓷对于中原陶瓷文化的交往。在对外文化交往中,编入了丰富的外销瓷篇章。此外,对于外销瓷的研究,不仅对于外销瓷的贸易路线与港口做了详细的研究,同时对于外销瓷器形、纹饰做出了丰富的图像研究。采用图像证史方法论,详尽论述了外销国家的文化影响以及瓷业影响。在行文中,多关注因瓷器的流动,因瓷器的载体而生发的世界范围内的技艺与文化的流动与交往。难能可贵的是,花费大量人力与物力,在世界范围内的博物馆采撷图像,同时,在国内外的考古文献中发掘新的考古图像。这些书法体现了其深刻的历史书写意识。譬如在哈佛大学访学期间,方李莉在美国的皮博蒂 ・艾塞克斯博物馆发现了清朝外销瓷的《广州全景图》与《广州黄埔码头图》,同时,还发现了《19世纪的澳门》以及《中国瓷器作坊》等接近 20幅稀罕的图像资料。她采用这些图像资料,充分论证清代外销瓷的繁荣的外销事实。在具体外销瓷研究中,不仅考察其外销路线和港口,分析其类别、器型、纹饰,更对对外传播的陶瓷技术以及当地陶瓷业的交流互动进行了深入剖析。

因此,方李莉的研究正是携带着这样一种历史感,去体味人民的生活,去描摹市井的气息,用闪亮的中国思想来照耀社会的尘埃。

注释:

[1]方李莉.飘逝的古镇――瓷城旧事[M].北京:群言出版社,2001.

[2]方李莉.景德镇民窑[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2.[3][22]方李莉.传统与变迁:景德镇新旧民窑业田野考察[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代序9.

[4]方李莉.中国陶瓷史[M].济南:齐鲁书社,2013.

篇11

1递进式尝试教学法的现实背景及在国际贸易专业教学中实践应用尝试教学方法所遇到的现实问题。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外贸进出口业务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从事国际贸易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量与日俱增,就业背景看好,因而在中职学校招生时,国际贸易专业受到了众多初中毕业生青睐。中职国际贸易专业的专业课程,是属于理论知识性和操作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基于其涉外性、应用性和国际化的特点,培养能够应战经济全球化,为绍兴、浙江乃至全国的对外开放战略服务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便毋容置疑地成为这一专业的教育目标。近年来,作为学校国际贸易专业课的一线教师,遵循《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所提出的“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根据市场和社会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笔者也慢慢从传统教学的桎梏中得以逾越,开始探索、实践新的教学方法。

“以教师为中心、向学生以灌输方式传授知识”的传统教学方法不但不能适应教育现代化的新要求,而且也与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际格格不入。目前,我们学校已经展开使用一种尝试教学法,应用后解决了如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一大难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创新精神及自学能力,许多专业采用后教学效果颇佳,我们国际贸易专业采用后教学效果也较好,总之全校教师普遍乐于运用,现在业已推广至全校各个专业。但笔者发现,国际贸易专业的部分教师在应用尝试教学法时,过于浮躁,流于形式,不管什么内容,学生是否熟悉,能否理解,先让学生花大量的时间自学,自己盲目理解练习,在犯了许多错误之后,逐步纠正错误,希望学生从中学会知识和技能。这种尝试过程,多少带有一点盲目性,有可能让错误先入为主。作为国际贸易专业的教师应当考虑到中职学生在初中学习阶段基础差,成绩不理想,经常受到班主任的指责和任课教师的埋怨,很多学生都怀疑自己的智力和学习能力欠佳,对学习产生了自卑和恐惧心理,如果本专业的学生在对理论知识一点也不熟悉不理解的情况下,在教学一开始就让学生直接进行尝试,那就未免显得过于急进。尝试教学法有一个固定的教学程序,它只是为教师合理组织教学过程指示了应遵循的科学程序。但是,这个程序并不是凝固不变的,应该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学生情况的不同以及教学条件的变化而灵活运用。

2中职国际贸易专业教学中实施“递进式尝试法”的意义和具体实施步骤。

递进式尝试教学法在以前实践应用尝试教学法已经取得一定效果的基础上,针对尝试教学开始就要求学生进行尝试练习,相信学生如果在尝试练习中遇到困难,便会主动地自学课本或要求教师的帮助的可能性,看到中职学生会遇到的实际问题。

学生的素质导致他们在尝试过程中,缺少“遇到困难,主动学习,解决困难”的热情。

而国际贸易专业知识又是学生比较陌生在以往的学习生活中没有接触过的,所以,在老师引入有一定难度的尝试题时,部分学生干脆放弃学习,更有甚者,在课堂上扯一些与课程无关的内容,使课程无法按照教师预想的程序顺利进行。最终导致无论是传统教学方法,还是采用科学的尝试教学法,主动参与学习思考尝试的始终是一小部分基础较好,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并不能真正地把大多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调动起来,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为应对以上现状,把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始终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生真正有可能有兴趣有成功感地投入尝试、解决问题,递进式教学法设计了如下实施过程。

2.1引入准备题(架桥),为出现尝试题作准备,在新旧知识间架起桥梁。

以一个企业的进出易过程为实例,贯穿进出口业务的全过程,使学生在了解整个背景的情况下强化各环节的学习,突出内容的连贯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帮助学生利用所学知识来分析现实中的贸易纠纷案件,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并掌握理论知识点在贸易实践中的应用方法,授之以渔。为解决尝试题做好准备。

2.2出示尝试题(探索),与例题基本相似,引导学生探索新知识。

一堂数学课上得成功与否同练习的设计关系极大。教师备课,很大一部分精力要花在练习设计上。学生运用掌握的理论知识分析处理尝试题,由于已经有准备题的练习和熟悉,对于尝试题的处理,应该能应用正确的方法,以较高的效率和正确率解决问题,理想的情况下,应该有80%的学生能够顺利解答尝试题,一方面进一步巩固了知识点和应用能力;另一方面,也为学生学习和应用国际贸易知识增强了信心。同时,有准备的尝试,也可以防止在课堂上花费大量的时间来纠正一些原本可以避免的错误,以及错误的方法在学生头脑中先入为主。

2.3实际操作。

开设国际贸易专业的职业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能与当地外贸公司挂勾,学生在学习掌握理论知识的前提下,能阶段性地到外贸公司进行专业实习。无论是案例分析还是尝试题解答,毕竟都是从书本到书本的模拟。让学生亲历亲为地参与外贸实际工作,才是对所学的知识和技能真正的尝试和实用化。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能充分应用所学的知识,把知识直观化,为以后和工作做好准备。并且在现实中,外贸公司具体的操作程序和书本上的理论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有利于学生灵活运用书本知识,不死记硬背、生搬硬套。

2.4教学中网络的应用。

利用国际贸易实训软件在网上进行。超级秘书网

学生实训可以通过两个方式进行,一是在试验室,安排固定的时间,在老师指导下进行。一是学生可以在校园网内随时随地上网进行。实训软件主要是模拟现代外贸业务网上操作的各个环节,让学生通过实际的国际贸易业务操作,理解课堂所学知识,提高实际经验和能力。

2.5联系外贸公司实际业务,为学生创造在真实职业环境中的动手机会。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除了将一些外贸公司的实际业务操作放到课堂上,模拟外贸公司的运作,让学生熟悉国际贸易实务各个环节的实际操作过程,亲自做一回“单证员”、“报关员”、“电子商务师”以外,课题组还将尽可能联系当地外贸公司,创造让学生深入现场,亲手操作的机会。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