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司法行政化

司法行政化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2-28 16:00:07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司法行政化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司法行政化

篇1

(一)努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中办、国办[2007]23号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两个规定”要求,切实抓好各级调委会的组织建设,尽快达到“五有”、“四落实”,采取以会代训、旁听审判等形式分批分层次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探索解决在司法审判中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问题。坚持一年两次的矛盾纠纷排查,遇有倾向性问题和重大问题苗头,及时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提出建议,防患于未然。

(二)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做好衔接工作,确定帮教类别,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帮教档案。

(三)抓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两个规划”,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我们要突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要有新进展,要制定我县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如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二是强化对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的指导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抓好区域、行业、基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三是在农村和农民学法上要有新发展,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da+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发挥法律服务作用,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公证、律师要探索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努力为我县“十一五”规划提供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在积极当好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级集体组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顾问的同时,要积极拓展业务领域,主动介入农村改革发展的各个领域,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

(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要把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四个“围绕”:一是围绕政府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做好法律顾问工作;二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法律保障作用;四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发挥职能优势,促进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引起各级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把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司法行政工作和其他工作相结合,协调发展。

(二)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主动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实行普法先行,运用法律手段调处的做法,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抓好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调处工作,凸显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素养。要认真学习dx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要把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头脑。要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敬业勤政、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篇2

二、从强化服务质量入手,扎实抓好法律服务的规范拓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城区,充分调动律师、公证人员的积极性,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方便居民的法律服务需求,通过依法办理公证事项,积极引导群众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避免和减少司法诉讼。在农村,要依托律协、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深化和推广村聘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基层法律工作者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组织和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参与涉法工作和处置工作,不断完善律师参与涉法工作市、县两级网络,使律师参与涉法面力争达50%。加强律师、公证诚信体系建设,利用律师、公证网络建设的平台,向社会公开律师、公证员的诚信情况,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公信力。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完善法律援助程序,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畅通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法律援助数量稳步增长;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机制,保障受援群众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促进和规范社会组织开展法律援助。

篇3

2、抓好以业务工作、所务管理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改善司法所办公设施装备,提升司法所整体运作水平。

3、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管理和司法行政队伍与业务建设。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配齐基层司法所专职人员。

二、人民调解工作

1、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依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

2、规范我市基层统计报表和基层信息上报工作。

3、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1、切实做好我市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

2、逐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要求司法所人员学会使用安置帮教信息管理软件,加快我市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的建设。

3、抓好教育转化,落实帮教措施。一是监所帮教与社会帮教相结合,为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前期准备。二是要注重组织帮教与家庭帮教相结合,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并及时签订责任状,制订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三是典型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

4、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各安帮站要积极与企业交流,加大宣传力度,力争有条件的镇(街道办)都要创办一个以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逐步解决本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就业。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篇4

2.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规范化程度,力争打造一批标兵司法所。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努力使司法局与司法所形成上下协调、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缺额的,要公开招录补足。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组织司法助理员开展两次以上集中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确保司法助理员业务素质有较大提高。加强司法所所务管理,做到所内纪律严明、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对司法所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制度。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4.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设立专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指导。完善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广社区矫正工作13589重庆模式(即执行一个办法、建立三项机制、实施五个一管理措施、突出八个方面主题教育、实现九化工作目标)。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

二、规范优化法律服务工作,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5.强化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利用机构改革契机,从法制科分离出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职能,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科,建立规范、合理的法律服务监督管理机制。在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确保法律服务工作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实现法律服务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6.加强律师工作。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统筹城乡发展实践活动,加强律师事务所与对接服务的镇街(园区)的联系,努力实现“双赢”。指导律师参与区领导接待和法制宣传,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意见。巩固发展律师联谊机制,增进律师间的友谊,促进律师间的交流与学习,提升九龙坡律师队伍新形象,努力打造九龙坡品牌律师事务所。

篇5

一、当前税收执法中税务行政处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税收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直接影响行政处理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从税务干部队伍收管理的现状看,素质问题始终成为制约队伍建设和税收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干部队伍文化层次、学历层次和专业层次不高,缺乏专业人才,使我们的税收执法工作成为形式,始终停留在过去“开票罚款”老路子上。很多同志,尤其是一些老同志片面地理解“执法就是处罚”,在处罚执法过程中,由于受一些主观的、客观的因素制约,在环节之间,权力之间形成制约脱节,加上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的差异,以及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的影响,导致个别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有的重情轻法,随意降低处理格次,甚至滥用自由裁量权,裁量不当,畸轻畸重,使税收执法工作有失公允。

(二)税收征纳环境不优,直接制约税务行政处罚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客观上要求有一个公平的法制环境。在市场经济中,税收法律是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都必须共同遵守的规范。但是,少数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和税务行政处罚工作中,不能客观、公平地对待每一纳税人,征税与纳税之间不能完全对待,税收执法服务工作不到位等现象,不仅影响了市场经济下的公平竞争,还损害纳税人的合法利益,这便是对依法纳税的纳税人的明显不公,容易导致偷逃避税等现象的发生,同时也容易使一些纳税人产生抵触情绪。在市场经济中,法制经济要求税务机关必须承认并尊重纳税主体的税收权利,处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以优化税收环境,提高纳税意识,规范税收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征纳氛围。

(三)税务行政执法存在自由裁量空间,直接影响行政处罚的统一性和标准性。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务违法案件处罚标准作了一定程度的细化,同时也给予税务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基层税务机关执法本身的规范和监督,如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制定的偷税案件行政处罚标准,对纳税人采取擅自销毁账簿或者隐匿账簿、会计凭证的手段进行偷税的行为,处以所偷税款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法律赋予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目的,是为了使执法主体能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幅度内,根据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情况更准确地体现法律的立法宗旨。但行政处罚中处罚自由裁量权并不是任意裁量权,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的裁量行为,从形式上看不管处罚数额多大似乎都是合乎法律的行为。但是,事实上,尽管上级局在处罚的标准幅度方面做了一些比较细的规定。但还是有较大的处罚空间,往往容易寄生收人情税、罚人情款等腐败问题。

二、造成税务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

(一)腐朽思想侵蚀,价值观念变形。少数税务人员金钱至上,唯利是图,是产生执法不公、税收处罚不严的主观原因。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呈多元化和开放性,税收对经济领域的介入具有广泛性和渗透性。税收所处的环境日趋复杂化,税务人员与外界事物的接触也日益频繁。社会上一些消极意识、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的风气“侵蚀”着税务人员,少数人受错误的价值观念诱导和制度以外的经济利益的驱动,滑进金钱之上、唯利是图的误区。那种认为“靠山吃山,靠税吃税”的观点,就是这种价值观念发生扭曲变形的反映。

(二)征管改革滞后,制度不配套,致使管理环节出现漏洞,是引发执法偏差、执法不严、以税谋私的客观原因。目前由于受一些主观的、客观的因素制约,征管改革的步伐参差不齐,相关内容也不可能一次性到位,税收管理缺乏透明度,在环节之间,权力之间未形成制约,出现“漏洞”,让税务执法不规范者有机可乘,为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和条件。

(三)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方式单一,查处偏宽,少数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是引发执法和处罚不公的间接因素。目前税务部门在改革中,机构设置不可能尽善尽美。极少数单位目前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使一些规章规章制度尽管三令五申仍形同虚设,对已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有的领导持“家丑不可外扬”的观点,对同志所谓“负责”的态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味实施“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监督弱化,处理偏宽,致使某些思想素质不高的蜕化变质分子,有恃无恐,铤而走险,严重损害了税务部门的社会形象。

三、对细化税务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标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制约机制,确保税务违法处罚标准的实施。执法监督是厉行法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正确执行税法的重要保证。因此,加强执法监督,建立税务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库,细化税务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标准,必须有高素质的执法人员队伍与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作保障。在具体的典型案例库细化处罚标准执行过程中,负责审理案件的人员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既要做到业务精、定案实,又要做到对号准、把关严。同时,建立健全税务行政违法案件内部集体会审复审制度,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作的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并与听证、责任追究、廉政建设和树立“法治型”国税机关等一系列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和有关活动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建立起有效的监控网络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行政执法中的随意性,不断提高税务人员自身素质,防止并及时处理一切违法与不当行为,保证行政处罚细化标准真正落实到实处。通过执法监督可以及时发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问题。如何在税法规定的幅度之内更准确地运用处罚标准,打击税收违法,做到既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又能体现税收的公平性,笔者认为税务机关实施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在坚持合法的前提下,可参照国际惯例和《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基本原则,对纳税人的税务违法行为,根据其违法情节的轻重,一把尺子量到底,细化税务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标准。

(二)强化典型案例宣传,公开细化处罚标准,营造良好纳税氛围。目前,纳税人税法意识比较淡薄,与税务部门的宣传力度不够有着一定的关系。税收法制建设在抓内部执法人员的法治素质的同时,在外部环境上如何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则是一项长期的、非常重要的工作。其中,典型案例的宣传,公开细化税务行政处罚标准,也是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

税务执法机关可通过向纳税人印发典型案例宣传资料,定期举办税务违法案例讲评班,建立典型案例处罚标准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纳税人能明确自己在处理税务事宜时应尽的义务与拥有的权利,牢固树立依法纳税、自觉纳税的观念。同时,宣传税务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的案例化,标准化,还可以以案释法,以儆效尤,使纳税人了解税务机关执法的原则、程序与内容,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达到宣传与教育并举的良好效果,在社会上形成崇尚依法诚信纳税、抵御违法偷税的良好社会风尚。

篇6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司法行政干警要履职尽责,增强分析研判的能力,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极为重要,只有能力提高了,才能够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推进服好务、护好航。当前,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应着力落在司法所的建设上,而司法所的建设要突出三个重点:一要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首先要解决司法所的立户列编问题,保证基层司法所开展工作所需的机构和人员。我市虽然建有60个司法所,但只有18个司法所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118名司法助理员中,专职司法助理员仅有25名,司法所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未得到保障,这个问题一定要按照省司法厅和省编办[20*]1*号文件办理。市司法局要组建一个班子来专门研究抓司法所建设,来认真落实扎柯厅长的要求,要将方面工作向市政府汇报。二要切实加强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人民调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我们一定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三级网络,使人民调解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及基层村(社)、城市社区,企业厂矿、车间班组。同时在边界地区也要建立纠纷排查机制,加强区域间的协作,从基层化解矛盾,从源头化解矛盾,切实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荫芽状态。三要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没有一定的物质条件是办不了事的,没有很好的机制也是办不成事的,这是我们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教训。司法所建设硬件设施差,软件设施跟不上,严重阻碍了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因此,加强司法所建设首先必须加强保障措施的完善。办公场所,必要的工作条件,必要的生活条件,将按照经济发展的程度,循序渐进,逐步得到改善,不能因为这些方面的问题影响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进一步加强驾驭抵御风险能力建设。司法行政干警工作在第一线,环境艰苦,工作辛苦,但我们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要深怀爱民之心,善谋富民之道,甘做人民公仆。在工作中要克服困难,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自觉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促进司法行政干警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为民服务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廉洁自律教育,要加强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加强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的重点建设。一是要着力服务大局。司法行政工作一定要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积极推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的发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要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作用。基层“两所”是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基础平台,是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的延伸,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基础保障,基层基础工作做到了位,才能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三是要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要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要求,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预防、控制纠纷的能力,及时妥善调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四是要竭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改造教育劳教人员,作为劳教工作的中心任务,维护所内安全,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并积极配合做好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接收、帮教、安置、稳控工作,使释解人员真正成为社会有用之人,化解社会消极因素,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

篇7

一、去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回顾

年,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全区9个“十大重点项目”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和突破,为推进平安市中建设、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区荣获法治枣庄建设先进区。我局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先进集体(三等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思想政治工作示范单位、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平安市中建设、法治市中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以及国庆全运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提案承办、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连续五年保持省级文明机关称号。

(一)法治市中建设成效显著,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快速启动“法治市中”建设年活动,制订不同层面法治创建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估细则,基本形成党政主管、牵头部门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的法治创建工作格局。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机关、法治村、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市“法治枣庄”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中,受到广泛好评和赞誉。永安乡等7个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法治枣庄建设先进集体。今年3月,在法治市中建设中取得辉煌业绩的53个先进集体和93名先进个人受到区委、区政府隆重表彰。继续完善法律知识培训、普法考试和任前考法等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在总结以往普法考试基础上,切实改进年度普法考试工作,区分行业、划分类别、扩大范围,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更加突出,2632名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年度普法考试。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知识竞赛、手抄报、法制论文等生动活泼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营造校园法治文化,切实提高了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去年6月,与区法院在枣庄四十一中学组织举办“真实法庭进校园”,公开审理一起青少年盗窃案件,2800余名师生受到真实直观的警示教育。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突出抓好“一室一街一校”农村普法阵地建设,建立法治村创建办公室、建好普法一条街、用好村法制夜校,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法律素质。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一年来,先后8次组织开展“解千家事、暖万人心”普法实践活动,赠送书籍8600册,发放资料5.6万余份,解答咨询757起,化解纠纷138起。以企业法制建设促进会为平台,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审查、修订经营合同1437份,解答法律咨询187人次,参与企业重大经营活动论证63起,诉讼、非诉讼案件128起,避免和挽回企业经营损失180余万元。扎实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去年12月4日,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在青檀路两侧,设立站点42个,制作彩虹门2个,200余名工作人员走上街头普及法律知识,发放资料、书籍12.3万份(册),解答咨询360余人次。区政府分管领导通过区电视台向全区作法制讲座,《市中通讯》开辟法制专栏,使活动更具新颖性、应求性和普及性。

(二)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更加牢固。大力加强区、乡(镇、街)、村(居、企)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建设,积极推行调解主任职业化,落实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积极发挥乡镇、街道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独特优势,探索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衔接配合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在各乡镇、光明路街道司法所设立了法庭庭前调解室,在派出所设立调解室、医疗机构设立医患纠纷调处办公室;与区纪委联合,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在全区乡镇、光明路街道设立农村(社区)合同监管中心、项目竞标服务中心,实现了与区直有关部门联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渠道,形成了优势互补、联动联调,化解效能明显提高的良好效果。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54件,处置43起1290余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6起,处理医患纠纷12起,避免上访或越级上访案件35起。我局在医疗机构设立医患纠纷办公室、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创新做法,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全区政务管理创新三等奖。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新途径,注重在个性化教育矫正、心理矫正、教育学习、评估体系等方面求突破。全区520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建立动态分类个案,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不失控、不漏管。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与劳动部门和再就业培训指导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加强就业培训和过渡性安置实体建设,提高安置率,全区453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司法所基础建设投入不断扩大,工作环境根本改善,职能和地位日益增强,工作效能愈加体现,作用发挥越来越突出,在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心目中的份量越来越重。光明路司法所被市人事局、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齐村、孟庄司法所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国庆全运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永安、税郭司法所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

(三)法律服务工作实现新发展,服务大局、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坚持拓展与规范并重,科学规划发展布局,努力改善发展环境,全区法律服务业步入快速发展时期,较好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去年初,专门出台《关于为全区9个“十大重点项目”建设搞好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充分整合

职能、人力资源,努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区委于书记专门批示:“区司法局结合部门职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区9个‘十个重点项目’建设提出的法律服务意见很好,应给予充分肯定”。组织开展文明律师所、公证处和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创建活动,法律服务诚信化、品牌化、专业化建设成效明显。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专业特长,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研究,建立与部门的固定联系渠道,协助处理涉法涉诉案件,妥善处理各类“急、难、险、重”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制止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明公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律服务单位,公证处被区委、区政府授予目标考核先进基层单位。基层法律服务“护农惠农”活动成效显著,直接受惠农民群众8000余人次。大力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纵向上,在11个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全部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基础上,又在22家企业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横向上,与残联、妇联、卫生等部门联合成立了8个法律援助联络站,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各站(点)为基础和纽带,覆盖全区、运作顺畅、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法律援助维权网络。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在3月12日召开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我局作了《全方位覆盖、多渠道便民,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维权网络成效》的典型发言,受到广泛好评和赞誉。

(四)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公正廉洁规范执法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始终把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在全系统广泛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机关效能提质提速年、马上就办、民主评议行风等集中教育、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执法执业理念进一步端正。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坚持做到深入学习调研与理清工作思路、认真分析整改与破解发展难题、完善工作机制与激发工作活力、实践科学发展理念与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四个结合”,切实取得了学习实践活动实效。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岗位练功和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创建活动,坚持大规模培训干警,建立起各项学习激励机制,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明显提高。加强全系统法制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推行执法服务公开,促进了严格公正执法、诚信文明服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廉洁谈话和专项监督,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积极开展立功创模活动,“用生命对待事业”的宋厚省干事创业精神广泛弘扬。去年,全系统共有31名同志受到各级记功、嘉奖,1名同志被评为全市优秀代表,宋厚省同志被评为“感动枣庄十佳政法人物”提名奖,形成了争先创优、你追我赶的浓厚工作氛围。同时,全系统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后勤保障、信息调研、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

一年来,经过全局上下艰苦努力、拼搏奉献,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由弱到强,队伍力量日益壮大,业务领域不断拓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谱写了辉煌篇章,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宝贵的精神财富。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乡镇、街道鼎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局上下凝心聚力、同心同德、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以及各乡镇、街道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致以亲切的问候!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二、今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主要任务

当前,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司法行政工作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一年来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辉煌业绩、积累的成功经验,为进一步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加速推进,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加强政法工作尤其是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为司法行政业务拓展、职能强化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但是应清醒地看到我们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当前社会矛盾数量持续上升,问题趋于复杂,诉求趋于升级,关联性、聚合性、突发性、对抗性增强,不确定、难预测的隐性因素增加,预防、处置和化解难度加大;随着我区城市转型进程的加快,为经济社会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提供职能服务的任务更加艰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区委、区政府新赋予的社会矛盾调处职责对应,一些同志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还亟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等等。我们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时刻增强忧患意识,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共同奋斗,在新的起点上不断谱写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在区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区人大政协“两会”上,区委、区政府全面安排部署了2010年工作,研究确定了实施项目带动稳增长、注重民生促和谐,突出城市转型“百项工程”建设。这为我们谋划好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暨平安建设会议、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城市转型“百项工程”建设,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责任,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为城市转型“百项工程”提供法律服务。年初,我局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双百五进大服务”活动,全力保障和推进城市转型“百项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区委书记专门批示:“区司法系统围绕推进‘百项工程’,组织大服务活动,思路正确,抓住了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值得大家学习。”全局上下要认真按照杜书记的重要批示和意见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搭建优质服务平台,掌握重大工程项目信息,只争朝夕,拼搏实干,全力以赴为城市转型“百项工程”建设搞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要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组织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围绕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发展现代农业、壮大区域经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等工作,为乡镇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要适应城镇化加快的趋势,推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转向城乡一体化发展,围绕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等搞好服务。要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法律服务。引导法律服务人员转变服务理念,更加关注民生、服务民生,围绕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积极提供优质优惠法律服务。要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落实十项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降低援助门槛,扩大覆盖面,让更多群众获得法律帮助。

(二)坚持聚焦基层、夯实基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要把社会矛盾调处机构建设作为抓基层、夯基础的一项长期任务,确保精力倾注到基层,人力充实到基层,措施落实到基层。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调处工作,近日区委、区政府研究成立了区社会矛盾调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设置了区社会矛盾处置大队、调解处和乡镇、光明路街道社会矛盾处置中队。当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区、乡两级社会矛盾处置大队、调解处以及处置中队的人员招聘(调剂)、办公经费保障、办公用房和装备落实等工作。要认真研究人员管理、横向协调、运行机制等环节的问题,尽快建立目标考核、绩效评价等制度。要建立突发性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区、乡两级社会矛盾调处机构的职能作用,处理有影响的社会矛盾和突发性、,维护好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环境。要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统筹化解矛盾纠纷。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更好地发挥司法所维护基层稳定的综合服务平台作用。

篇8

实现四项突破:一是基层基础建设实现新突破。将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心移到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建设抓到基层,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基层。以“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为契机,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司法所的人员编制、扩大司法所的场所用房。重点加强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作,进一步完善运作机制,充实工作人员,提升保障水平,强化实战能力,切实将调处中心建设成管理规范、运行有序、人员齐备、保障到位、调解有力的实战平台。

篇9

以完善社区矫正中心体制机制建设为目标,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再创新水平、再上新台阶

篇10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法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1、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能够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依法组织和管理司法行政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依法行政机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3、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向社会提供的政务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4、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基本建立,行政管理和服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三、主要任务

1、起草和下发《*区司法局二九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报市司法局和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向社会公开公布。(4月份)

2、针对行政执法人员调整,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报市司法局和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向社会公开公布。(4月份)

3、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报市司法局和区政府法制办备案。(4月份)

4、针对行政执法人员调整,按要求对20*年制定的《宁波市*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并报市司法局和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向社会公开公布。(5月份)

5、通过区政府政务网站,将司法行政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办事期限、收费标准、承办机构和执法人员及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方式等向社会公开公布。(5月份)

6、完善《*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区司法局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制》等制度。(6月份)

7、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申领省行政执法证法律知识培训班”。(6月份)

8、对行政执法人员有无渎职、越权、、、徇私枉法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8月份)

9、对律师事务所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执业纪律教育、业务学习培训、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落实、所务公开、律师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检查。(9月份)

9、对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服务质量跟踪卡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10月份)

篇11

文章标题:司法行政部门工作总结与工作思路

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新西岗”建设中,努力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优良的法制环境是我们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今天,借举办干部论坛的机会,我从三个方面谈点认识和体会:二、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法律服务进社区为载体,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一五”至“四五”普法,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为“新西岗”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其中:开展“法律在您身边”系列活动,推行完善“五个一”工程即:全区每个社区有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开辟一条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一个法律知识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制课堂;有一个法律图书角使社区居民遇有一般法律问题不出社区就可得到解决,形成了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的“五进社区”工作模式,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的好评。法律援助工作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大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实施法律援助,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省、市政府对我们的做法给予肯定,市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送书入户活动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10余万元,编印“一书四指南”即:《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外来劳务人员法律知识指南》《人民调解指南》《公证指南》《法律援助指南》免费向社区居民发放,做到“一户一册”。近年,围绕旧城区改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的做法被市司法局推广。指导石道街小学开展的“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被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联合制成光盘向全国发行。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典型城区相比,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对法制化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在执法环节上,部分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二对企业员工、外来人员普法教育亟待加强和完善,普法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改制企业,普法网络不健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在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目前,对这部分人的普法宣传教育问题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三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街道司法所编制和级格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还不高。以上这些差距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三、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及措施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大大连”及“新西岗”建设步伐的加快,司法行政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突出表现为“七变”:一是社区内涵变大;社会功能的回归,导致社区包罗万象。二是社区法律服务对象变多;三是社区依法治理变难;四是社区依法治理的战线变长,安居拆迁,人户分离、导致管理乏力;五是社区法律援助工作量变大;六是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变广;七是社区治安任务变重。新形势的变化,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紧紧围绕“保持地区稳定,强化依法治区、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一中心工作,完成好以下任务: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向多样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转变,实现大众传播媒体和专门法制教育机构的有机结合;二是由同一法制教育内容向因人、因需划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转变,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变等待式法制宣传教育为跟踪式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加强重点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转变传

统的教育方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从建立和完善学法制度、健全制约措施入手,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尤其是要搞好《行政许可法》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重点抓好《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七抓”即:抓领导、抓机构、抓窗口、抓青少年、抓活动、抓帮教、抓阵地在全区逐步形成一个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格局。二围绕中心工作、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发展要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方针,首先要加强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硬件建设,争取领导的支持,投资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其次要加强基层专职队伍建设,使街道司法助理从繁忙的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司法工作,社区法律顾问要积极配合、拾遗补缺、确保一方平安,化解群众矛盾,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第三,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实现“148”法律服务专线联网,构筑起随拨随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的法律咨询快速回应网络,使之真正成为联结法律服务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三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建立“一校、一庭、一员”法制学校、人民调解庭、人民调解员的基层调解工作新机制,要在街道建立法制总校、社区建立法制分校,担负起辖区法律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在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庭,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化的“小调解”向多元化的“大调解”方向发展。四开展真帮实教,广开就业渠道,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要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一支由司法助理、派出所干警、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及刑释解教人员亲友为成员的安置帮教队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四关”接收关、管理关、帮教关、安置关,坚持“五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通气”制度、谈心制度、档案制度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脱管失控现象,做到“五谈”谈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使其热爱生活“五清楚”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就业状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社交情况清楚确保帮教对象、帮教关系、帮教责任、帮教时限“四落实”。要开发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走向实。要主动与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协调,挖掘就业岗位,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五贯彻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当前,司法行政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认真组织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提高对加强执政能力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提高执政能力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开展创建“三个一流”活动结合起来;同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机关结合起来,制定措施、落实制度,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把学习的落脚点放在本部门工作的实践创新上,紧紧围绕“新西岗”建设目标,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利用区辖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公证等资源,探索为“四区二带”和大的经济项目主动上门服务,解答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对机关干部、街道司法助理、律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关于依法行政从严治警的“十条禁令”》《关于加强政风和行风建设的八条规定》和《大连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八不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为建设“新西岗”、为我区经济发展和软环境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总结与工作思路》网,本站为所有正式会员免费提供文章查找帮助。欢迎阅读司法行政部门工作总结与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