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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校食堂纳入校舍安全工程
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部分地区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隐患。
《意见》提出,要加大农村学校食堂基础建设力度,在学校规划、建设(包括改建、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教育工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改善食堂卫生条件,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把农村学校食堂作为重点监管目标,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设施、条件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抽样检验时不得向学校收取费用。
严格许可管理未经许可不得从业
《意见》明确,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凡不符合许可条件,如布局流程不合理,加工制作和消毒等设施设备不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条件无保证,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等,一律不发许可证。对未办理许可证经营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意见》规定,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每年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在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工作: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规范承包经营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内容
不少学校食堂是对外承包经营的,对此,《意见》要求,制定严格的准入要求,规范学校食堂的承包经营活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制定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的准入要求,并加强管理。学校对外承包食堂的,必须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乡政府在2013年年初,根据移民迁建工作转型为发展经济的需要,调整完善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政府乡长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乡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和乡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各村委及乡级单位相应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医生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形成科学的管理网络。
二、落实监管责任
乡政府与各村委、乡级单位、信息员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目标考核,奖惩逗硬兑现。增强各级干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意识。。
三、强化食品药品宣传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资料、咨询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有针对性的对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技术问题进行释疑答惑,,提高全社会认知和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能力。大力普及学校食品药品安全教育。
四、深化专项治理
(一)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按照是的管理的原则责任到人,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
(二)开展农药残留专项治理。强化对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的查处,重点打击无证无照销售的黑窝点,积极推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
(三)开展畜禽屠宰、鲜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突出农(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对销售、贩运、加工病死畜禽、私屠滥宰等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管检查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总体目标,以迎接世博为契机,坚持注重科学监管,不唯书,只唯实,不求形式,只求实效的方针,抓规范、抓培训、抓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监管责任,应对热点、抓住重点、解决难点,确保一方食品安全。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及分工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1、监督网。进一步健全各街镇(*工业区)食品安全专职人员的工作考核、培训机制,使专管员队伍专业知识不断巩固和提高,并尽可能专职,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协调所在地政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所之间的关系,使食品安全专管员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卫生局、各街镇<*工业区>)
2、社会责任网。一是继续对成员单位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成员单位与区政府签订承诺书,保证履行职责;二是探索对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职能部门的考核。
(责任单位:区食安办、成员单位)
3、食品流通网。进一步完善对农村食品销售店的监管,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管员的作用,对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加强指导、培训和服务,为农民提供放心食品。
(责任单位:区经委、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供销社)
(二)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的成果,实现以点带面、区域带动整体、提高*区食品安全整体监管水平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食品安全保障,2009年在*卫镇、*镇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的活动,按照创建示范镇的指标要求,建设食品安全示范镇。
(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农委、工商分局、质量技监局、*卫镇、*镇)
(三)加强食品全过程监管
1、抓住源头,保证食用农产品安全。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的一条龙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档案农业建设,力争做到全覆盖;加大对提供2010年*世博会农产品基地的监管;加大农产品的检测,加大农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的检测覆盖面和定量、定性检测率;加大对养殖户、种植户的法制宣传教育;部门联动,实施联合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农用投入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对农民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做好指导、服务,对养殖企业自配饲料加强监管;继续关注牛奶、鸡蛋中“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检查,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道口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管,防止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流入我市及防控禽流感的发生。
(责任单位:区农委)
2、抓住食品生产企业,确保食品产品质量。进一步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预警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食品相关产品的取证进度;进一步推进小作坊的转化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加强对滥用添加剂的整治。
(责任单位:区质量技监局)
3、创新监管措施,促进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做好消费、流通环节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延续工作,以食品卫生许可证延续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企业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梳理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数据库;开展大型餐饮单位“六T”管理,加强对原料采购、贮藏、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关键点的控制,并充分发挥*区餐饮协会的作用,强化对餐饮单位的培训、行业指导和岗位练兵,以大中型餐饮单位规范达标管理带动小餐饮,使小餐饮的食品卫生管理上一个台阶;规范餐饮企业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对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加强食品安全关键环节、高风险食品及严重违法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有效消除餐饮业中严重危及食品安全的行为,减少食物中毒的发生;加强对集体供餐企业的监督,推广使用食品连续测温计等先进技术设备,引导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化、现代化和规模化;加强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执行小食堂登记备案制度,在完善巩固中小学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推进幼托机构、民工子女学校等教育机构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对工地、企事业单位、学军学农基地等食堂的监督指导,探索小单位配送午餐的调查和登记备案制度的建立;针对熟食店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熟食店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熟食店主的培训和指导,让业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加强对熟食来源的检查,减少和杜绝无证小作坊熟食流入市民餐桌;规范保健食品流通主渠道经营行为,根据大型超市、卖场、连锁药房、食杂店、保健食品连锁店(柜)等不同的经营情况加强管理。加强对流通市场宣传性保健功能食品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内销售性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4、以防控肉品安全事故为目标,保证肉品安全。加强生猪和肉品运销户管理,推进运销户法人化进程,实施许可;建立运销户例会制度,加强教育和信息通报,提高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屠宰场(批发市场)安全责任意识。以规范违禁药物自检和运销户管理为重点,提高屠宰场自身管理水平;建立飞行抽检考核制度;探索推行猪肉及其内脏预包装;强化肉品安全溯源管理,继续推进我区肉类信息追溯系统建设,形成本区猪肉流通从生猪屠宰、肉品批发到零售终端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较为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按照完善“肉品安全实时监管系统”建设的要求,推动部门间肉品安全溯源信息系统的集成。对生猪胴体标记等溯源措施开展试点,为进一步强化肉品安全溯源管理提供可行性依据;建立监管责任制,严打违法行为,贯彻新修订的《*市生猪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建立肉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肉品专管员制度,明确监管频率、监督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大对经营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肉品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好不合格产品的追溯,在查明源头、明确责任的基础上,采取停止经营、吊销食品卫生许可证、移送司法部门等手段,震慑滥用“瘦肉精”的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经委、农委、工商分局、市场公司)
5、专项和常规监管结合,整治无证无照。加大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点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提高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巡查频率,突出执法检查工作的成效,集中整治有固定场所的无证无照经营小食杂店、小摊点,及时取缔食品生产加工窝点;二是对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三是对不能取得行政许可手续,但具备经营其他商品条件的,要引导其办理经营范围不包括前置许可的营业执照;四是对不能取得前置许可手续且无法满足工商登记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五是继续整治无照市场,规范小型农副产品市场食品安全工作,对区内已领照小型农副产品市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管理,防止已取缔的市场死灰复燃,防止出现新的无照市场,加强对廊下肉类批发市场的监管。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质量技监局、城管大队、市场公司)
6、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查。继续推进食品经营者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扩大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的覆盖面,将两项制度向农村食杂店延伸;重点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食品进货台帐落实情况,农副产品市场主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履行情况;加强对经营者以次充好、掺杂使假、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不断完善12315申诉举报网络。深入开展红盾维权进社区、进商场、进学校等活动,构建全方位消保维权体系,确保食品安全。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
7、强化进出口食品监管,确保进出货渠道规范。不定期地对各大卖场、大酒店的进口食品进行进货渠道,食品质量的抽查;对辖区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继续加强监管的同时,加大扶持的力度。在食品质量安全体系的正常运作下,减少抽样的批次,尽可能提供通关的便利,扩大出口,推动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检验检疫局)
(四)建立食品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结合迎世博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军营”活动,在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立宣传栏;推广食品安全宣传示范镇的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街镇(*工业区)的宣传媒体,进行区域食品安全广覆盖的宣传,不断提高居民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责任单位(区食安办、成员单位、各街镇<*工业区>)
(五)开展《*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积极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为进一步提升成员单位、各街镇(*工业区)相关人员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以2010年*世博会等重大活动为背景,年内组织2次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故演练活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相关街镇(*工业区)必须积极行动,相互配合,控制事态,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责任单位(区食安办、成员单位、各街镇<*工业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09年我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已经确定,任务重、难度大。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负其责,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着力推进。
二、规范信息报告和工作
各地要建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专门机构于每月1日前向省整顿办报告上月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准确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整顿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案件查处、督查和评估考核等情况,重要信息随时报告。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工作,对影响仅限于当地的信息,由当地政府指定部门负责组织,对于涉及区域达两个以上市的信息,由省整顿办组织统一。
三、加强督查和评估考核
省整顿办正在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评估考核方案,并于年年底前对各市(区)整顿工作进行督查评估和考核。省上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工作,由省整顿办有关成员单位分别对各市(区)包干负责。各市(区)也要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对县(市、区)工作开展督查。对工作不重视、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县(市、区),要重点给予指导和督办。同时,省级各有关部门也要对本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评估。
四、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省整顿办分别在食品药品监管、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7个部门设立咨询、举报、投诉电话。各地也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统一或分部门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隐患、事故和案件线索并进行调查处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应对,依法及时妥善处置;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追究食品安全事故单位、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整顿工作中发现的顶风作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重拳打击,严厉处罚,决不姑息迁就。省整顿办负责督办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的办理情况。
五、着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当地和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和研究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认真分析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强化监管服务,加强源头治理,有效提升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建立长效机制,消除监管空白和死角。要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机制;要结合整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建立与《食品安全法》相配套的地方法规和监管制度体系。各地在执行整顿任务的同时,要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检验、风险监测、评估、预警能力,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加大对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经费投入力度,加强执法队伍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六、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20nn年,根据国务院和省的有关规定,我市进行了食品安全,工作体制调整,成立了“湛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安委由十九个部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完成了食品放心工程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工作,出台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20nn-20nn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规划》。食安委成立以后,基本解决了“各自为政”的问题,多次组织食安委成员单位联合执法,解决了单一部门执法存在的管理工作不到位、工作脱节、执法力度弱、信息交流阻滞等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存在诸多隐患。
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水产品禽畜养殖滥用违禁药物及饲料添加剂、激素,造成有毒元素残留超标;大米重金属含量超标;无牌无证从事食品加工生产的小作坊,滥用或超量使用食品增白剂、保鲜剂、色素等;部分小食店、小餐馆无证照经营食品,食品卫生状况极差,一些中小学校集体食堂加工食品的设施远远未达到食品卫生要求;一些不法商人私自加工生产、销售毒鼠强等违禁药品;一些无良咸鱼加工者用敌百虫、滴滴畏等高毒性农药加工咸鱼……这些问题的存在,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极大威胁。
(二)监管职能分散,协调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由于我国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分散,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食物链分属多个部门管辖,这些部门管理体制不同,人、财、物的主管部门各有其主,食安委的成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各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但在职能整合、联合执法、职能链接、信息互通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
(三)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不足,监管工作难到位。
据了解,20nn年我市财政只投入经费418.3万元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造成我市、特别是县、镇食品检测装备落后,检测经费欠缺,无法有效发挥监管职能。
(四)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存有阻力。
户我市大量存在无牌无照的小食店、餐馆、小作坊,他们分散在市区、农村,面广点多,同时我市驻军较多,随军家属就业困难,在部队周边开放小食店、小餐馆就成为就业的首选,在农村强制执法常常遭到不明***的群众围攻,在部队周边执法也遭到个别人员干扰,执法难度极大,给食品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五)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编制不足。
我市地域宽广,生产、经营企业较多且分散,而各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均不能应付执法工作需要,严重影响了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也造成了监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六)市民食品安全知识及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我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较差,市民缺乏食品安全知识,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较低,自我保护能力低下,间接造成违法食品有市场需求,违法者有生存空间。
三、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建立行政首长问责制和行政督查制度。
建议研究尝试将食品安全问题纳入一级行政首长的问责范围,依靠行政首长的权威建立多元一体的矩阵式多部门联合监管体系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并将主管及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纳入绩效评价和绩效管理系统,以强化行政首长的责任意识。尽快制定《06食品安全民心工程计划》,把20nn年定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年”,针对我市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政策,采取有效的措施,在全市推行食品安全工程。
(二)增加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编制,增加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应在有限编制范围内优先解决执法人员编制问题,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招聘录用具有相应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充实到各检测中心工作。另根据市食安委的估算,经费缺口约巧00万元,建议各级政府应把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列入市、县财政预算安排,争取在今年全面完善县级检测站、镇级建立流动检测站,建立完善的检测网络。
(三)整合资源,提高监管效率。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门多,过程长,在现有执法资源及组织架构的情况下,应加强联合执法,强化信息交流、信息互通,整合现有检测技术及装备,提高监管效能。
1、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联合执法,确保监督管理成效。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需加强,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治,确保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把多个部门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形成合力、壮大声威是解决执法难的一个好办法,并且将定期联合执法及突击性联合执法结合。
2、建立定期与突发性信息互通机制。建议市政府重新修改案情报告及通报机制,制定信息交流处罚配套措施及责任追究制度,力求使信息互通成为履行执法职责的原动力。
镇政府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由镇长吴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人员、各村(社区)协管员及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由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负责日常监管工作。我镇2016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采取“全镇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前实际,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阵地建设,明确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共同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镇政府将与各村(居)委会及各相关部门签订《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抓住监管重点、提升监管质量
今年我镇各村(社区)要在认真总结和分析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履行职责。一是要以种植养殖业、生产加工业、经营流通业、餐饮业为重点环节,以粮、油、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速冻食品、糖果、儿童食品和保健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集镇、群体性活动场所为重点区域,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龙舟赛、抢鱼节等为重点时段,以从事食品药品加工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强化监管务求取得实效。二是通过开展各种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进入市场。三是要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开办“两小”企业,加大对乡村零散经营食品药品行为的巡查监管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向农村推销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大对小餐馆、学校食堂以及群体性宴席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监管力度,对群体性宴席严格实行申报审批和检查备案等管理制度,采取部门协作、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教力度
按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村(社区)干部群众,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知识、鉴别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药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健全监管网络体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一、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的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职责。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职能分工比较模糊的监管领域,要及时协调明确主管部门,确保食品安全各领域、各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各级监管部门要建立严格的监管责任制,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在各个环节上严把食品关口。严格按照《市食品安全监管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半年一考核,全年一总评,考核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进行统一考核,考核工作由市考核办按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统一组织,市食安办组织人员参与。重点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人员跟踪督查督办,督查督办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结果。
三、加大执法力度,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安全违法大案要案。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辖区和各自监管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整治,从严从快组织查处曝光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典型案例。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违法“黑名单”制度。市、县两级农业、质监、工商、商务、药监、水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尽快建立完善各部门“黑名单”制度和各系统的食品安全违法“黑名单”查询系统,实现联网查询,信息共享。各监管部门在日报、电视台、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名单。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农业、工商、质监、商务、药监等部门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制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完善企业监管档案,年底前建起企业信用档案。并分别在全市建成100家示范店(放心店)。实行企业守法经营承诺制,企业公开承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五、切实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推行飞行检查制度,真正掌握监管对象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重点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行动、猪肉和辣椒制品专项整顿、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百日整治”等。特别是在添加剂整治中推行购销实名制、使用备案制等措施强化管理。
六、实行食品违法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打假治劣。市政府设立100万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资金,各县市区政府也要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资金。市食安办制定出台全市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公布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调动群众监督食品安全的积极性。
七、探索推行规范化产销连接的食品安全体系。农业、工商、质监、商务、药监等部门探索建立从农产品基地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整个链条的全程监管模式,实现产销对接,减少中间环节,确保食品的产销安全,逐步实现食品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全程追溯体系。
二、组织领导
镇上成立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镇长杨治钊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每个村、驻镇单位要设立义务食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各一名。
三、监管网络建设
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覆盖率100%,建立食品“两网”网络组织图及相关制度。
四、基地建设维护
镇上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团坝村和山寨村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监管,在东庙村建立标准化养殖场,以带动广大群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五、制度建设
1、群体性聚餐申报制度
建立群体聚餐申报制度,严格执行群体性聚餐申报制度,群体性聚餐5桌以上的申报率必须达100%,到位监督率必须达100%。
2、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镇上决定在节假日开展综合整治,专项检查联合行动,并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
3、联合执法检查制度
镇上决定每逢重大节假日和高温、开学季节均要组织辖区内相关职能站所室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整合镇卫生院、畜牧站、工商所等监管资源,针对重大节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开展联合执法。
4、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镇上决定在4月和10月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生产和经营的业主以及相关监管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并采用宣传车等形式在逢场天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
5、工作保障制度
镇上决定大力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保证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人力和物力。对工作经费和相关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财政列支。
6、奖惩制度
镇上决定大力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及信息员成绩突出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力,不称职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以上人员的考核由镇纪委执行。
7、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基本职责
一是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各项制度。
三是负责制定镇食品放心工程规划和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方案,要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保证措施。
四是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专项整治、重大活动及节日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各部门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是坚持从源头治理的原则,抓好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工作。
六是负责组织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组织人员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安全常识宣传、普及教育工作。
八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相关制度。
九是按要求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十是及时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8、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完成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的工作。组织汇总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及监管信息,按要求及时向上级组织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和工作情况,及时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工作。
9、镇食品安全有关人员的基本职责
主任:负责本镇食品安全的全面工作,为本镇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主任:负责具体抓本镇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本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全面工作,综合各部门的信息,及时按要求向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上报监管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工商所长:负责本辖区内食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管不留死角死面,强化集贸市场的监管。及时按要求上报监管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镇卫生院院长:协助上级部门强化食品卫生监管,餐饮环节的日常监管,充分发挥信息员的作用,为上级部门提供监管信息,及时按要求上报食品安全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本镇种植业的监管和指导,规范农业生产行为,整治种植业违禁药物乱用的行为,及时按要求上报监管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镇畜牧站站长:负责本镇养殖业的监管指导,组织监督对动物疫病的监测,强化兽药、添加剂残留的监管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监管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镇中心小学校长:制定落实食品安全常识的教学规划,全民开设食品安全常识课程,教师有教案,学生有笔记。按照卫生等业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堂、食杂店、摊点的管理。
10、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职责
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1)参与食品监管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信息员的管理;
(2)宣传食品管理法律、法规;
(3)传递食品安全质量信息;
(4)向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反馈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农村食品信息员职责:
(1)宣传食品管理法律、法规;
(2)负责食品宣传质量信息收集及上报;
(3)向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反馈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11、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求
组织管理:镇上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做好管理和与农业局等部门的衔接工作。
农资管理方面:基地要推广使用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定并推荐使用的无公害农药和肥料。基地严禁购进和使用国家禁止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上使用的农药。
生产管理:基地生产单元要做好田间生产过程记录,填写录表,特别是要对农药、肥料及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情况做如实录,并实行签名负责制。生产记录在收获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基地管理部门存档,并完整保存3年。
一、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镇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将食品安全纳入各镇、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县食安办配合县考核督查局对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重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督查,并及时向县食安委汇报督查情况。食品安全全年考核工作由县考核督查局按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统一组织,县食安办配合。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协作配合。县食安办要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对执法过程中发现职责界定不明确的环节或监管领域,要及时通报情况,由县食安办指定监管部门、明确监管责任。
(四)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四个一”制度。每年6月、12月下旬县食安办向县政府常务会汇报一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下旬县食安委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分析研判会;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每月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每月5日以前上报专项整治方案,30日前上报整治工作总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每周四前报送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向县食安办及相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研究应对措施,协调一致采取行动,妥善处置食品安全隐患。
(五)严格责任追究办法。凡是在本行政区域或监管领域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县食品安全监管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二、依法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力度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中发现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线索,以及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用原料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证据保全和侦查工作。公安机关要重拳出击,依法立案侦查,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将县法院、县检察院纳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前介入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处置工作。
三、建立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一)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指导作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监管职责建立能及时反映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的动态信息档案和查询系统,建立行业诚信体系,提高食品行业自律水平。
(二)开展食品示范企业、示范店评选活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各自监管领域内大力开展示范评选活动,要制定出示范企业、示范店评选办法,每年进行一次等级评定,将诚实守信、守法经营模范企业上报县食安办,县食安办根据审核结果统一对示范企业、示范店进行挂牌表彰。
(三)建立食品违法“黑名单”制度。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日常监管工作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结果,将不良信用食品生产经营者纳入“黑名单”;同时,违法生产经营企业法人进入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信息库,终身不得从事食品行业,并向社会公布。
(四)督促落实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和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食品,要及时向县食安办汇报。县质监局组织协调生产企业及时召回不合格食品,县工商局负责对全县流通市场的不合格和过期食品进行全面查控,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对被召回的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不得将无害化处理后的产品重新用于食品生产和销售。质监局要对处理或销毁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县电视台负责及时跟踪报导。
四、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密切结合
要把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主食、蔬菜和小餐饮、小作坊、放心早餐等方面的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小作坊加工的食品一律不得进入超市销售。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六项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要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是加强食用油综合治理和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县质监局要严格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强化日常监管。县工商、质监、药监、环保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劣质食用油以及从非法渠道收购食用油的行为,严格审查废弃油脂流向。
三是加强乳制品综合治理工作。县质监局要强化乳品生产企业落实原料检验制度和出厂检验制度的监管,县工商局要严把乳品经营企业准入关,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生产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县畜牧中心要加强对奶站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鲜奶留样制度。
四是加强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县工商、质监、商务、药监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行为,重点整治非法勾兑和假冒他人商标的生产行为,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同时要堵塞假原料来源。
五是加强肉类和肉制品综合治理工作。县商务、畜牧部门要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做好检疫检验、病害猪无害处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同时加强对小散养殖户的监管。县工商部门要严把流通关,杜绝“问题肉”流入市场。
六是要依法取缔食品行业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对无证食品经营企业的打击力度,加强协作,推进联合执法,坚决杜绝无证经营行为。
五、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和奖励制度
制定出台《县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举报奖励基金,鼓励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打假治劣。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县食安办要落实奖励措施。
六、探索推行标准化食品安全体系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探索制定主要农产品、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消费全过程的生产、经营标准体系;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从采购、生产经营到包装、运输、贮存的全过程标准化体系;食品物流企业要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物流标准体系。把食品从原料供应、生产加工到市场消费的各个环节纳入监控范围,建立包括产地、种植、加工、包装、检测等相关信息的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发现问题追根溯源、查清原因、分清责任。
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
(一)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认真开展全县检验检测资源调研工作,把全县食品检验检测人力和设备资源有机结合,成立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制定食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5年发展规划。今年9月底完成全县检验检测资源调研工作,年底前完成整合资源总体规划和可行性报告,完成检测中心项目的立项工作;年6月完成检测中心选址、征地工作,10月完成图纸设计及内部规划;2013年春季动工建设,年底全面完成检测中心的主体建设;2014年底完成内部装修、仪器设备购买安装、技术人员招聘培训、仪器设备的调试并试运营,同时申请国家检验检测资质认证;2015年2月完善内部制度、全面总结验收、正式开展业务工作。
(三)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评价体系。县卫生局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及时公布我县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和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每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县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
八、加强食品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
(一)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各镇要设立食品安全工作站,与镇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一套人马两项职责,内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办公室主任由各镇分管领导兼任,具体负责本镇食品安全监管日常工作。各镇要在各行政村设兼职协管员1名,县食安办每半年对村协管员进行一次考核,根据履职情况及年终考核结果发放报酬。
(二)建立财政保障制度。县财政部门要把加强监督人才培养、改善执法装备、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事故查处等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九、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一)加大日常宣传力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执法案件现场办公、宣传栏、科普展览等各种形式,结合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蛋、奶、饮料、方便食品、保健食品等方面,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二)加强媒体宣传。县电视台要在新闻栏目播报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动态每月不少于4次;记者跑街栏目报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同时要每月至少宣传或曝光一项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三)强化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县教育局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讲座,在中小学校推行食品安全知识报告会,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同时,由县工商局牵头,每学期开学初期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秩序进行一次整顿,学期中间进行抽查,对反复出现混乱现象的区域要开展集中整治,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氛围。
(四)加强辖区阵地宣传。各镇要在各村委会、人员密集场所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制作宣传版面,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同志有:县委,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县。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位副主任和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分管副镇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今天的会议的主要日程有三项:一是传达全省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三是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讲话。
这次会议时间紧任务重,请同志们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注意维持会场秩序,聚精会神地把会议开好。
现在,我们开会。
会议进行第一项:
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同志传达全省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进行第二项:
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定2005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现在继续开会;
会议进行第三项:
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欢迎。
同志们:
以上传达学习了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定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赵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指导性针对性都很强,总结工作实事求是,任务安排措施具体,是今年全县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结合本系统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05年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印发了《沂南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与会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抓好落实。
关于这次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将这次会议精神抓紧向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研究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措施,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刻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牢记使命,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xx食安办关于印发对各d单位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x食安办〔2017〕9号)所涉内容在各单位自评基础上,由现场督查考评组对其复核打分,现场评议考核时力戒重复。
2、对师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和食品安全创建工作评议考核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