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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立法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1 16: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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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立法论文

篇1

一、电子商务的定义

按照IBM公司的定义,电子商务=Web企业业务。它所强调的是在网络环境下的商业化应用,是把买方、卖方、厂商及其合作伙伴在互联网(Interna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企业外部网(Extranet)结合起来的应用。1997年10月1~3日,欧洲经济委员会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举办了全球信息化标准大会。明确提出了一个关于电子商务的比较严密完整的定义:“电子商务是各参与方之间,以电子方式而不是以物理交换或直接物理接触方式完成任何形式的业务交易”。这里的电子商务包括电子资料交换(EDI)、电子支付手段、电子定货系统、电子邮件、传真、网络、电子公告系统、条形码、图像处理、智能卡等。一次完整的商业贸易过程是复杂的,包括交易前的了解商情、询价、报价、发送定单、应答定单、发送接收送货通知、取货凭证、支付汇兑过程等,涉及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流动。

二、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建立在信息技术平台上的先进的商务活动方式,无疑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因此,企业在资金力量允许和发展战略需要的情况下,涉足电子商务,开拓新的领域,不失为是一种选择。有一些企业,由于进入时间合适,战略选择正确,经营方式得当,在电子商务方面取得很好的成绩。但是我国要开展电子商务,还存在很多技术上的问题,例如计算机用户比较少。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统计,截至2000年7月,我国上网的计算机数量为650万台,平均每个企业和政府部门还不到1台,而且网络运作速度慢,网络资费贵,并据CNNIC统计,目前中国习惯利用电子商务获取商机的人数少,最常使用的网络服务依次是电子信箱(87。65%)、搜索引擎(55。91%)、软件上传或下载(50。69%)、各类信息查询(49。28%)、网上聊天室(38。81%)、新闻组(25。37%)、BBS电子公告(21。17%)、网上寻呼机(20。72%)、免费个人主页(19。68%)、网上游戏娱乐(17。70%)、网上炒股(14。64%)等。使用网上购物或开展商业活动的人在各项基于互联网的活动中仅占倒数第二位,上述这些因素都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我国电子商务环境分析

(一)政策与法律环境。总的说来,我国的信息化政策还不够完善,尤其体现在电子商务方面,有关的政策不够明朗,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关的标准还都没有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存在较大问题。因为参与电子商务的不仅仅是交易双方,更重要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海关、保险、财税、银行等众多部门和不同地区、不同国家,这就需要有统一的法律、政策框架,以及跨部门、跨地区的强有力的综合协调组织,才能促进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

(二)企业信息化建设。企业作为电子商务的主体,其信息化程度是电子商务运行的基础。目前,我国企业大多处于转型阶段,现代企业制度尚未普遍建立,企业信息化的进展并不令人满意。目前我国已经上网的企业不到企业总数的1%。,在1.50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大约只有10%实现了企业信息化或运用信息手段比较好。大约有70%左右的企业拥有一定的信息手段或着手向实现企业信息化的方向努力,大约20%的企业只有少量的计算机,而且只从事单机工作。在1000余万家中小企业中,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拥有现代化的信息手段。

(三)金融电子化建设。金融体系是商务活动的基础保证。电子商务的支付与结算需要电子化金融体系的密切配合。目前我国金融服务极其电子化水平比较落后,跨区域、跨银行的电子支付系统还未建立,网上支付、结算等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进程。例如,上海新华书店在互联网上了图书信息,收到大量国外的订单,但是由于国内的电子支付手段没有建立,生意无法成交,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四、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基本原则

发展电子商务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以应用为重点,坚持效益优先,制定有限目标,体现实际效果。笔者认为,我国发展电子商务必须遵循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一)引进与创新有机结合的原则全球化与开放性是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和特征,特别是我国已经入世,必须按照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办事,因此,要结合我国的实际,积极引进与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经验,并进行中国化的改造和创新,为我所用,创造出符合实际的发展道路。

(二)商务与电子有机结合的原则在电子商务中,电子是手段,商务是核心。网络服务商和电子商务厂商,要适应企业的商务选择和利益判断,防止过度技术化倾向,避免追求表面的商务“电子化”而忽视商务活动本身的需求。要把电子与商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商务应用为根本,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要立足于为传统产业服务,促进传统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传统企业要积极发展新的商业模式,适应信息革命的要求。

(三)务实与跨越有机结合的原则要根据我国目前的商务需求、技术手段和经济环境实际,制订发展电子商务的规划和计划,确定切实可行的商务模式,设计和开发实用有效的技术解决方案,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推动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提高;另一方面,要着眼未来的发展需求和趋势,以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推出创新的电子商务体系,能够跨越的大胆跨越,以适应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我们要主动抓住机遇和迎接挑战,按照跨越式发展的思路,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实现中央提出的“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

(四)政府引导与企业运作有机结合的原则发展电子商务涉及各行业各领域,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这需要政府的鼓励、引导和协调。政府通过制订政策法规,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技术发展和技术标准、税收、市场准入等方面着手,为电子商务创造良好的宽松的经营环境,引导企业和公众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同时电子商务属于民商活动,政府的干预应是最低限度的,以免由于政府的过度干预而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

五、结束语

由于信息的竞争在企业的竞争优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了电子商务中。虽然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还不是很快,但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电子商务可以为中小企业开辟更广泛的市场空间。同时,在以后的发展中,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确定企业在电子商务中的主体地位,发动企业和社会投入电子商务,鼓励大中企业与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建设。

参考文献

[1]宋玲,王小延,《电子商务战略》,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3,P44~45

[2]蒋志培,《网络与电子商务法》,法律出版社,2001。5,P100~101

篇2

电子商务为物流企业提供了技术条件和市场环境,为物流功能集成和物流企业实现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分析电子商务支持下的企业物流特点,以及建立宏观和微观双控型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模式,就成为企业面对现代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

一、物流业国内与国际发展现状

1991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建立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保税区瞄准了与国际物流服务贸易接轨的方向,同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建立了进出口贸易联系,初步形成了三大功能体系,即国际物流的集散、分拨、配送体系,成为我国北方最大的国际物流中心。

世界著名物流企业美国的“联邦快递公司”,对货物配置通过电子信息进行动态跟踪和信息自动处理。美国摩托罗拉实行24小时全天候物流管理,实现年销售收入20亿美元,使公司成功实现现代“物流”管理。

上海APEC通关系示范系统工程的建立,全球四大物流快递企业,联邦快递(FEDX),中外运敦豪(DHL)、联合包裹(UPS)、荷兰天地快运(TNT)入主联合快递中,加速了向中国物流市场的扩张。

我国于1997年,国家批准建立全国库存商品调剂网络中心,目前拥有83家分支机构,123家会员企业。该中心推出七大电子设备模式,形成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系统。这是中国目前最大的库存商品在线交易专网。“全库网”采用的是B2B电子商务模式。虽然物流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当前我国物流业发展总体滞后,具体说存在以下问题:

(一)物流观念陈旧,缺乏现代物流理念。对现代物流在提升运输产业水平、推动经济发展和增加经济效益方面作用认识不足。

(二)商业环境相对落后,造成物流布局不合理,专业化服务程度低,自营物流比例过大,专业物流服务得不到充分利用,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模式也制约着物流管理的发展。

(三)我国物流信息服务体系和网络体系的落后也制约着物流业的发展,制约着物流产业向专业化、一体化方面的发展。

(四)物流产业目前发展的制度环境有待完善。物流发展要跨越地区和部门的限制,需要统一化、标准化。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完备的物流法规,因而制约了我国现代物流产业集约化经营优势的发挥。

(五)物流方面专业人才缺乏,我国高等院校中设置物流专业和课程的很少。物流在职人员的总体水平较低制约了我国物流业的发展。

二、信息化是企业物流发展的基础

通过发展信息产业推动电子商务下物流管理的模式创新,合理高效配制物流资源,推动我国信息流、物流、商流合理组合。通过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利用已有的网络优势,建立能同国内和国际物流网相连结的物流配置中心,实现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专业化管理;物流信息处理现代化管理;建立和强化有关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相关法规。物流信息化管理具体应做到:

(一)运用新的信息技术,建设宽带网域,提升完善信息交换平台,联合构建电子商务平台。

(二)建立电子商务物流信息控制中心,实现物流管理的低成本、高效益,提高信息化物流管理水平。

(三)培养一支专门从事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管理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同时要调整现有物流管理人员结构和组织结构,对要求从事专业物流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

(五)要通过现代化信息建立起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良好外部环境和条件,实现物流系统,运送方式,装卸、仓储、物流配送一体化,降低物流配送成本和风险,提高物流配送的效益,要同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保持一致,要同国际先进物流配置网接轨,做到四化:

1、物流运作系统化

企业物流是一种系统性的经济活动。主要通过物流目标合理化,物流作业规范化,物流功能集成化,物流技术一体化来实现。

2、物流服务网络化

电子商务发展要求企业物流不仅以较低的成本提供高质量的物流服务,而且还要求物流服务向多样化、综合化、网络化发展。

3、物流管理信息化

物流现代管理最重要的是通过信息管理来实现的。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变传统企业物流管理,实现物流管理信息化。利用低成本物流信息交换平台,拓展业务和市场,大幅度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4、物流经营全球化

由于电子商务的发展提高了全球商务信息交换能力,促进了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企业要在全球化物流经营上进行战略定位,建立以供应链为基础的国际化物流新观念,实现物流经营资源的全球化配置。要建立按照国际化惯例进行物流经营的专门机构,实现物流经营的规模化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相关法规

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1996年通过《电子商务示范法》,主要包括“电子合同法规”,“电子商务税收法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法规”。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完整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法规,相关法规的建立是物流产业发展的基础。我们需要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物流法规,即包括“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法规”的中国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法规,以推动我国物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尽快使我国物流业适应中国入世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相关法规,对物流主体的资格和权益进行规范,制定了物流活动的行为规范,保障了国家对物流运行的干预和监督。目前,中国物流法规基本内容可分为三类:(1)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2)行政法规,包括《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发展国内集装箱运输的通知》等。(3)部分规章,包括《关于商品包装的规定》、《国家物资储备局管理办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公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

通过实施以上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的新模式,必将推动我国经济能够实现跨越式发展。

参考文献:

[1]沈小静主编.生产企业供应管理[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4.

[2]周元福.对现代物流内涵的再认识[J].经济研究,2005,(4).

[3]刘伟.物流管理概论[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

篇3

1创新管理体系,实行以委派制为主要内容的“垂直管理”

1.1委派的形式和主要原则

为有效行使财会管理职能,强化内部控制,确保财务目标的实现,向下属机构派驻财会管理人员的一种委派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财务总监委派制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原则;二是循序渐进原则;三是责、权、利相结合原则,财务负责人委派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津贴、补贴、差旅费用等统一由上级派驻机构负责发放(报销)和管理;四是定期轮换原则,任期原则上为二至三年。

1.2委以财务负责人一定的权限

主要的权限包括:(1)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审定权;(2)财务决策的参与权和审议权;(3)重大财务收支审核权;(4)有权参加和列席委派行组织召开的各种经营管理会议,并有权提出建议;有权建议对派驻行财会部门的人员和内部分工进行调整;有权对向上级行汇报派驻行财会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存在的问题。

1.3加强对财务负责人委派人员的考核

对财务负责人委派人员的考核按年度进行,每年初统一由上级行财会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对财务负责人委派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个人素质、管理能力和工作业绩。其中工作业绩包括日常业务、会计报表及年终决算工作、财务收支执行情况、重大差错情况及处理、其他事项,根据考核情况,财务负责人委派人员实行奖惩。

2引入战略成本管理理念,从成本节省到成本避免

传统的成本降低基本是通过成本的节省来实现的,即力求在银行的各项业务经营过程中不浪费资源和改进工作方式以节约成本支出,这些成本控制手段往往成效不大。西方银行主流的财务理念之一,即战略成本管理理念就是银行寻求新的降低成本的方法,力图从根本上避免成本的发生。成本避免的思想根本在于从管理的角度去探索成本降低的潜力,认为事前预防重于事后调整,避免不必要的成本发生。这种战略上变革主要体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2.1调整业务结构,转变收入增长方式

在资产战略上:提高信贷资产贡献率。要将调整信贷结构,积极开拓信贷市场作为改善信贷资产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切入点。从明确“保、挖、抢、退”的领域和范围入手,一方面突出重点客户,加强贷款营销,开拓信贷市场;另一方面要加快退出低效和过热过剩的市场行业,提高资金使用价值的效率效用,通过有效投入和更多的产出以求效益最大化。

在负债战略上:积极优化负债结构。优化负债就是要做到资产和负债的匹配与对称。保持总量上的平衡和分量上的对称,优化的目的就是以来源定运用。负债业务的质量结构是银行合理安排资产业务的关键一环,只有规模还难以保证银行的有效运营。例如在银根收紧的情况下,过多的负债意味着成本的增加和利润减少,因此有效负债取决于期限、流动性及利率的合理安排。

在中间业务战略上:整合提升业务价值量。中间业务是在资本约束条件下提高收益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从单一性经营向多元化经营模式转变的综合枢钮。应认真研究形成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联动效应,从客户和产品等多个维度来挖掘中间业务的增长空间,提升中间业务的价值含量和盈利水平。

2.2整合组织架构,提高业务运营效率

篇4

1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必要性

1.1满足个人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月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6.2万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近9.3%。个人金融投资理念的不断成熟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如此大的基数释放出一个不大的比例就会产生巨大的市场容量。从个人角度来看,个人居民储蓄的增加,金融投资产品和渠道的多样化,个人资产及消费欲望的增加,人口老年化及老年人口相对贫困化,从一而终就业模式的消失及社会保障体系重建,人生模式的多样化及财务风险的增加,使得专业性的金融系统理财服务成为一种需要。

1.2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1)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最终经营目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逐步过渡,各银行之间的金融竞争越来越激烈。为改善对客户的服务,各家银行都在努力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因此,拓展经营领域,深化服务内涵,寻求功能创新是我国银行业在这种经营环境下的必然选择。

(2)个人理财业务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我国银行业的现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社会信用过于集中在银行;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对公业务、批发业务上,对私业务以及零售业务所占比重较小;资产负债业务所占比重过大,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所占比重较小。上述三个方面问题使我国银行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而个人理财业务不仅经营风险较小而且能带来可观的经营收益,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实现从单一的资产负债业务向全方位的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相结合的多功能个人金融服务的转变。

1.3适应变化的国际竞争环境

2006年年底金融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全面享受国民待遇。外资银行出于网点、人才等因素限制,不会将存贷业务作为重点来发展,而会将中间业务的发展作为“切入点”,逐步扩大他们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品种。个人理财业务将是国内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争夺的重点之一。

外资银行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经营机制、丰富的管理经验,早已对我国零售银行领域潜在的巨大发展空间虎视眈眈。为了应对外资银行进入的挑战,国内商业银行纷纷将发展中心转移到零售业务中来。根据国际通行的“二八法则”,在零售业务中,20%的客户将带来80%的利润。因此,争夺最高端的20%的优质客户资源对商业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而要在零售业务中赢得优质的高端客户,个人理财业务极为重要。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以其领域广、批量多、风险小、个性化、收入稳定、附加值高等特点,成为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必然趋势。

2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

个人理财服务在国内虽然刚刚开始起步,但是,随着我国居民财富的迅速增加和个人投资意识的增强,国内个人理财业务己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尤其是从2002年开始,对优质客户的理财服务成为国内各大银行的竞争焦点。虽然各商业银行开办了各种各样的业务,但其共同特点表现为:银行的理财服务产品,以结算类为主,层次低,品种少;理财服务也仅是为客户咨询,提供理财建议书,理财服务设置的门槛过高;对于国际上主流的个人信托业务涉足少;侧重于推销银行现有产品,对客户的个性化服务不够;国内各银行所提供的理财产品基本上同质,缺乏品牌。

3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因素

3.1分业经营限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

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确定了银行、信托、保险、证券等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限制控制了业内风险,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金融交叉发展和相互促进,也限制了个人理财拓展的空间。银行、保险、证券各自为自己的客户理财,三个市场割裂,客户资金只能在各自的体系内循环,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增值。同时,理财机构不能代替客户直接投资,个人理财业务最核心的部分无法实现。银行不能涉足保险、证券、基金等,无法对个人资产进行全权管理,其理财服务也只能停留在方案上。这从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服务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

3.2金融市场不发达制约了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

我国目前尚未实行利率市场化,金融企业竞争只能通过产品和服务进行,而无法在货币价格上给予优质客户更多的优惠,更无法通过货币价格在产品上有所创新。相比之下,国外银行可以在交叉销售时制定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中国资本市场不健全,可供投资的渠道有限。股票、保险、债券品种单一、基金刚起步,外汇资本项目尚未放开,制约了国内外汇业务的发展,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这使得中国现在的理财市场必然受到局限。

3.3银行自身业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1)理财品种不丰富。理财业务与传统业务最为不同的就是其“个性突出”,不同理财机构针对不同的客户群,利用自己在某一投资领域的比较优势,安排最适宜的投资期限,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要。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名目众多,但各家银行推出产品实质上大同小异,互相效仿,产品整体技术含量较低,营销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也基本一致,仅局限于利率、汇率挂钩与国债、央行票据等投资组合的几种产品,不能根据客户的需求有差别、有选择地进行产品设计和客户服务,产品同质化严重。

(2)专业理财人员素质不高。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业务,要求理财人员必须全面了解理财产品的各项功能,熟练掌握投资、银行、保险、法律、税收、财务等多方面知识,具备丰富实务操作经验,并有良好的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国外和我国香港地区一般都对理财业务人员资格有明确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时间较短,理财经理多由个人业务部门客户经理兼职。由于人员素质跟不上,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是资产管理业务,且仅停留在产品上,深层次的理财业务还无法开展。

(3)组织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缺乏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没有一个专门部门来对个人理财进行统一规划、研究开发和协调指导,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处于自发状况,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相互之间协调不顺畅,也影响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

(4)信息系统不健全。多数银行的业务运行系统建立在账户基础上,客户信息极为有限,无法有效地加以分析利用。同时,商业银行间、商业银行与证券、保险、信托之间的客户信息资料不能共享,客观上造成客户信息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向纵深发展。

4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4.1要加快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步伐

(1)尽快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就可以在除了产品和服务竞争以外,展开价格的竞争,进一步可以在货币价格上进行商品创新,实行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2)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

(3)允许银行混业经营。综合性个人理财业务开展的先决条件是允许金融的混业经营。当前,客户对银行的理财要求是希望银行能够提供一揽子的保值增值服务,但我们的银行目前基本上只能设计一些简单的金融理财服务方案。因此,政府应对现有限制银行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政策法规进行修改,从而使各商业银行可以丢掉经营政策上的镣铐,大胆开展个人理财业务。

4.2要加大理财市场的培育

(1)要设计符合中低客户需要的产品,开发中低客户市场。当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基本上是针对高端客户而言的,市场准入门槛高,许多有理财愿望的中小客户被拒之门外。诚然,对银行来说,抓住高端客户非常关键,但我国的实际情况却是中小客户占绝大多数,中小客户个人理财市场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为实现银行的长期利润,商业银行不应忽视这一市场。

(2)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个人经济活动也十分活跃,但是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步伐却大大拖后,无法对个人经济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惩治,造成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即使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也要承担不必要的风险。这种资源浪费想要尽快解决,唯一的方法就是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一方面推动各级人大立法,另一方面为个人信用管理提供协助和技术支持,实现信息共享。

4.3要提高理财人员的整体素质

(1)要选拔一批理财专家培养对象,在选拔上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将一批具有熟悉金融专业知识、具有投资意识和营销经验的业务骨干选拔到理财岗位上来。

(2)强化专业性的系统培训,重点加强投资理财知识、客户营销技巧、理财方案设计的培训。可以通过与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横向交流使理财人员全面掌握各类投资市场知识。

(3)实行资格准入制。统一对理财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和考核管理,做到持证上岗。

4.4要加快金融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种类不多,特色不突出,由于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多样性且不断变化,为了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商业银行应:

(1)不断推进理财产品的创新。理财产品的创新首先是要新,商业银行设计产品或服务时,不要一味地模仿,要充分体现本行的智慧和优势,在做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寻找市场发展空间。

(2)开发适用性产品。个人理财产品只有适用才有客户和市场,才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利润。为此,商业银行提供的创新产品要有准确的市场定位,而准确的市场定位来自于对客户进行细分,即按一定的标准(如按收入、年龄、风险偏好等标准)进行分类,然后量身定做理财产品,突出产品的个性和差异,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客户群投资理财的需要。

(3)开发有价值的产品。要真正能给客户带来增值收益,只有真正满足客户委托理财的增值目的,才能吸引大量客户的加入,才能推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谢怀筑.个人理财[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

[2]徐燕.论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7,(1).

[3]程艳.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9).

篇5

一、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迅速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居民经济收入的不断增加,人们对财富理财的需求越来越强,中国银行理财业务迅猛发展,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汇丰、花旗、东亚等外资银行凭借先进的管理理念、丰富的理财服务经验和便捷的全球投资渠道优势积极登陆中国,抢占高端私人理财市场;国内大型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凭借自身规模和实力纷纷建立“理财工作室”、“理财中心”开展理财业务,不断研发推出系列化和组合化的理财产品,例如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民生银行“非凡”理财等等。理财产品类型也由最初的储蓄型理财产品发展为包括结构型、信托贷款型、票据型、债券型及QDII等多种理财产品。

二、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与全国理财业务日新月异的发展趋势相比,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发展却不尽人意。2008年发行了理财产品的城市商业银行只有19家,占所有发行理财产品银行总数的34%,但综合理财能力前10名的银行中城市商业银行只占据1席①。由于在研发能力、网点规模、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存在较大差异,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在夹缝中生存。

三、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对策

1、理财市场定位

首先,在全国所有的城市商业银行中,除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少数几家城商行规模实力较强之外,绝大部分的城市商业银行属于小银行,研发能力相对较弱、网点规模较小,难以占据高端客户市场。其次,“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基本市场定位,中小企业和城市居民是其传统业务市场。第三,从客户方面来看,高端客户投资金额大、抗风险能力很强,但同时要求的收益率也相对较高,与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相比,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不具吸引力;低端客户投资资金少、抗风险能力较弱,不适合作为理财业务的营销对象。而中端客户投资金额适中、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倾向于收益风险均衡型理财产品,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能完全满足其需求。因此,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应定位于城市居民、中小企业等中端客户群。

2、理财产品研发

一是坚持市场跟随型研发策略,以开发成熟型理财产品为主。开发新的理财产品需具较高的前期投入研发成本、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较高的风险管控水平及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城市商业银行的自身能力难以达到上述要求。而坚持市场跟随型研发策略,开发市场上相对较成熟的理财产品开发成本低、市场风险小、业务管理较成熟,例如信托贷款型、债券票据型、打新股型等理财产品。二是适当开发个性化、本地化的特色理财产品。城市商业银行具有地域性较强的特点,对本地市场需求、客户群体等情况比较熟悉,城市商业银行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发适合本地客户或基于本地市场的理财产品,形成自身独特的产品竞争优势。三是加强合作,走理财业务联合发展之路。城市商业银行之间可以相互合作,共同开发、销售理财产品,实现风险分担、收益共享;城市商业银行还可以利用自身地域性网点渠道优势与具有产品研发优势的大中型银行合作,通过代销其理财产品获益;此外,城市商业银行可以与信托、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推出适合城市商业银行的募集资金规模较小的理财产品。四是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严控理财业务风险。理财业务之所以能成为各家银行竞相发展的新兴业务,主要原因在于理财业务是一项收益较高的中间业务,但其风险也是各项银行业务中较高的,例如利率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等。理财业务一旦形成风险并产生损失,将对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于风险管控水平有限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讲,控制理财业务风险尤为重要。

3、理财渠道运用

由于城市商业银行不具有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外资银行在媒体宣传投放、银行品牌信誉度等方面的优势,所以不能坐等客户上门。城市商业银行的营销优势在于其本地化客户经理团队,他们在当地拥有较好的人脉和客户资源,通过现有的各项业务与当地企业、居民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城市商业银行应当采取主动营销、裙带营销的方式通过“客户经理——现有客户——客户的客户、亲朋”发展模式积极营销理财产品,抢占扩大理财业务市场份额。

4、理财人才培养

企业的竞争实际就是人才的竞争。城市商业银行要想在理财业务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打造一支精英理财团队。首先,城市商业银行可以适当从同业引进高级人才,在并不熟悉的理财业务上迅速打开局面、进入市场。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方式存在费用高、同业人才紧缺的缺点。其次,城市商业银行可以与信托、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合作,通过共同开发推广理财产品、邀请专家对本行员工培训等方式,借用外部人才发展银行自身的理财业务。但这种方式存在着不确定性的缺点。与此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应当理财团队建设的重点放在培养自己的人才方面。一方面要支持鼓励员工参加理财规划师、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保险从业资格等各类金融职业培训,加快理财人才培养。另一方面建立人才的激励机制,创造人才实施才华的平台,发挥其业务潜能,实现其人生价值,提高人才事业忠诚度。

5、理财业务目标

自2007年1月份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以来,外资银行加速了在中国的布局和业务发展,国内的大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也不断丰富完善自身的金融业务品种,中国金融市场进入了战国时代,城市商业银行面临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局面。随着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理财业务已成为各家银行竞相发展的新兴业务,竞争尤为激烈。但是理财业务是城市商业银行的薄弱环节之一。因此,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近期首要目标不应是提高盈利水平,而是:1)丰富自身银行产品,完善金融产品体系。理财业务是一个新兴的银行业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城市商业银行不能在起跑线上输给其他银行。通过研发理财产品可以丰富银行产品体系,积累业务管理经验,培养锻炼研发营销人才,为以后业务的发展夯实基础。2)培养稳定忠实客户群体,抢占中小企业、个人客户市场份额。通过不断研发推出适合客户需求的理财产品,可以将客户长期吸引住,逐渐将其培养为忠实的客户群体,避免因为理财产品种类缺乏而丧失已有客户,进而对银行其他业务造成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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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巴特早先提出的是四段式结构式教学过程是:第一,明了(Clearness)。“明了”是教学活动的第一步,其活动内容包括老师的传授新知识,学生专注于对新概念和教材的认知和接受。此阶段学生的心理状态是静止的、处于单纯的新知识的接受过程。第二,联想(Association)。“联想”是指将新知识与过去的经验进行连接,形成某种暂时的“关联”。但此时新旧知识的关联仍处于模糊状态,学生此时的心理会表现出想要理解这种关联的期待。此阶段教师应注意通过分析教学,使学生对新旧知识产生联合。第三,系统(System)。经过“明了”、“联想”两阶段,学生对新知识的吸收和对旧知识的整理,并对新旧知识产生了某种联系,但还没有融合为一体。此时“系统”阶段是必要的,它是对新旧事物进行检查、整理,将新旧事物形成整体,使其具有内在逻辑联系和合理的秩序和位置,并寻求结论、规律。学生心理状态是处于静止的审思活动,心理上处于分析和探究状态。教师应采用综合教学,使学生对新旧知识整理深化,归纳和演绎,形成概念定理。第四,方法(Method)。“方法”是通过重复推广应用,进一步验证原来假想的关系。“方法”即“应用”或“练习”,比如作业、写作与改错。让学生在类似的情境中获得对新知识的理解、提升、抽象。教师应采用多种作业和练习方法,让学生对新旧知识联合应用,使其成为自身所掌握的知识体系的一部分。之后,赫尔巴特的学生齐勒和赖因将所规定的四阶段进行了修改和扩充,提出了著名的五个教学步骤,它们是:①预备:唤起有关的旧观念,以引起对新知识的兴趣;②提示:讲授新教材;③联想(比较与抽象):对新旧知识进行分析比较,使之建立联系;④总括:得出结论、定义或法则;⑤应用:运用得出的概念或法则解答课题或练习。使学生应用所得的原则或知识结论来解决问题,使他们对新知识、新原则有更深的了解,并验证结论、原则的正确性。上述五个阶段中,前四步是归纳推理的步骤,第五步是演绎的过程可见,五段式结构式教学过程是一个完整、严密的方法论体系。赫尔巴特的教学论以及扩充后的五段式教学法有下述两大特点:一是提出“教育心理化”,使教学活动与心理分析相结合,并以心理分析为基础。二是教学过程的设计有严密的结构形式,并使这一形式过程具有内在逻辑联系。否则,整个系统就会瓦解,教学效果也将付之东流。

1.2两大教学原则

赫尔巴特的教学法内含两大基本教学原则:第一,兴趣原则(Interest)。所谓兴趣有其特别的意义,他解释兴趣是一种内心的愿望,要使所获得的观念能保留在意识中,而且将以前所得观念恢复到意识中,即教学必须先引起学生兴趣。兴趣是学生对知识产生探究的积极而强大的力量,教师要注意引导学生发自自愿的兴趣,并采用分数、奖励或竞争的方式来鼓励。第二,类化作用(Apperception)。类化作用是以旧经验为吸收新知识的基础。一种新观念的体会必须用旧有的其它观念来解释,学生在接受新事物时,遵循着一条明显的思维活动流程:明了——联想——系统——方法。教育性教学的条件是注意与统觉,在教学中必须引起学生的注意和兴趣,同时必须让学生在原有观念的基础上掌握新的观念。

1.3三种教学类型

为了实现教学目的,遵循两大教学原则,必须采用最适宜的教学方法。赫尔巴特认为教学方法是完成教学任务所必须采用的形式及手段。赫尔巴特提出的三种教学方法是:第一,提示教学(叙述教学)。提示教学是一切教学的基础和前提。提示教学应以学生已有的经验为基础,是对经验的模仿和复制,同时又是对经验的进一步扩大。首先教师需了解学生心灵中现有的是什么观念,随之才要决定需提示哪些新观念。面对经验有限的学生,教师主要采取生动活泼的讲述,特别是有故事情节的讲述,以唤起和补充学生的观念,达到“心灵丰满”。第二,分析教学。分析教学的作用就在于分析呈现在学生感官中的材料。这里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要通过分析,把一般性的事物抽象还原成构成事物的基本形式、基本观念。二是把逐步出现的事物分解为不同的层次。这种教学法主要通过谈话或问答进行,还可采用“争论与辩驳”。分析教学所使用的材料应是学生所熟悉的东西,因此它是以提示教学为前导的。但分析教学的局限是只能接受它所能找到的材料,而不能获得普遍的知识,只有综合教学才能使学生形成完整的认识第三,综合教学。综合教学必须注意两个方面:必须提出成分并促成它们的联合,而最普通的一种综合是联结性的综合,这种综合形式发生在所有知识之中,是最重要的一种综合。综合教学应及早开始,而且它的终点是永无止境的。按内容综合教学可分为经验的综合、思辩的综合与同情的综合等。一旦综合的各因素能成为学生日常经验的构成部分,学生就会用这种逐渐形成的思维去整理知识,使知识顺利地进入已建立的“完美结构”中,并获得强大的知识获取和学习能力。提示教学、分析教学和综合教学三者是递进关系,分叉关系,必须统一选用,而不能截然分开。前者为后者提供基础,后者是在前者基础上的发展。应兼用各种教学方式,将这三种教学方法结合起来,综合运用。

2“五段式教学法”的理论基础

赫尔巴特是在教育史上首个明确地将心理学研究应用于教育以及教育学研究,对后世的教育研究以及教育学研究的影响非常大。透过他所设计的思维的形式阶段,仍让我们能感知到其教学研究理论方法的科学和合理的成分。这一教学方法具有长久的生命力,是因为它遵循了教育教学工作的客观规律,融会了许多具有现代教学理念的理论思想。首先,动机激发论。学习活动是人类重点的社会实践活动,它遵循其基本的人类活动规律。而动机是人类行为的驱动力和持续努力的源泉。学习的动机同样是影响学生对学习活动投入的努力程度和持续程度的重要因素,激发学习动机是最有效的手段,是通过人际交往过程来产生的。“五段式教学法”有助于在课堂学习中建立一种互动的机制。其次,认知发展论。个体的学习是在特定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中进行,并在这一环境中获取支持和促进。“五段式教学法”允许教学互动中的争论、磋商、讨论、协调等,以促进学习者的认知发展和社会性发展。其三,知识建构论。人的交往会使个人对知识的重构和意义的共享与协商起检验的作用,通过合作性而非权威命令控制式的人际交往交流,来达到知识的建构和重构。“五段式教学法”中的教学过程事实上就是教师呈现新教材,并且让学生感知这些教材,进而使新旧知识互相“融合”并使知识系统化,然后通过“学习”等手段使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即从方法体系上保证了知识的传承与发展,并将其作为评价教学效果的重要内容。最后,教学交往论。即认为教学是一个特殊的认识过程和交往过程,要使教学交往尽可能充分和完整,应该尽量多地采用直接交往,尤其是学生讨论学习的直接交往。“五段式教学法”直接改变了传统教学中容易出现的生硬的灌输、忽视学生的兴趣、学生的学习热情投入不足的问题,代表启发式教学法的开启。可见,“五段式学习法”是一种富有内在逻辑性和实效性的教学理论体系和方法手段,使教师构建与学生共筑知识,扩展知识的有效学习环境的策略,也对丰富教学内容,改变教学环境,改善师生关系,实现师生教学相长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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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生态系统理论概述

James F.Moore首次提出了商业生态系统概念,随后在1996年《竞争的衰亡》一书中对此做出进一步阐释。商业生态系统概念产生的灵感来自于自然界。商业生态系统模拟了自然界中的生态系统——物种相互依存,适应环境的变化,并共同进化。商务生态系统是指以组织和个人的相互作用为基础的经济联合体,包括客户、供应商、主要的生产厂家、中间商、资金供应者、行业协会、政府及其他关联组织或群体,如图1所示。

按照商务生态系统理论,各企业应当适应环境的变化,确定共同的愿景,依照各企业个体的不同贡献,组成商务生态系统,并追求共同品牌。各企业个体相互依存并共同进化,作为一个系统整体,共同抵御来自系统外部的竞争,为顾客创造新的价值(Sanjiv Gossain et al.,1998)。

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理论

(一)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中的核心企业

所谓核心型企业,是指在生态系统中处于中枢位置,为系统其它成员提供共享资产,具备创造价值的能力并与系统其它成员分享价值的企业。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管理者关注的中心问题转移到整个商务生态系统的发展及企业在系统中的地位。基于商务生态系统视角,电商企业之间的竞争其实质是企业所属的商务生态系统之间的竞争,以及企业在其所属的商务生态系统内的领导地位的争夺(徐博艺等,2002)。对于核心型企业来说,其企业战略制定主要应当聚焦于新商务生态系统的建立,重点问题包括基于本商务生态系统的技术标准、商务模式、知识共享模式等的建立。另外核心型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在商务生态系统发展的不同阶段,应根据阶段特征以及自身在系统中的地位,来培养企业自身核心能力。未来的竞争是商业生态系统和商业系统之间的竞争,更加强大的商业生态系统能够使对方的生态系统萎缩和瓦解从而使对手企业失去价值。

(二)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中的“网商”群体

“网商”指运用电子商务工具,在互联网上进行商业活动的个人,包括企业家、商人和个人店主。其来源之一是网民,随着对网络价值的深入认识,他们开始利用互联网资源来创造财富;另一个来源就是传统商人,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意识到电子商务可能带来的机会,大批传统商人也迅速成为“网商”。

初期的“网商”之间是孤立的,面对日渐恶化的竞争环境,“网商”逐渐自发结成较为紧密联盟,一般包括供应商、客户、投资商、渠道商。联盟内部的“网商”之间是共生的关系:有共同的远景、相互信任、遵守规则、密切沟通协作、分享利益、共担风险。联盟的形成增强了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了成本、提高了创新能力和信息获取能力,联盟中的“网商”自然要比孤立的“网商”更有竞争能力。在互联网环境下,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大量有效的信息、公平的交易规则以及结成企业联盟而抗御竞争的机会,吸引了大批“网商”,依附于电子商务平台形成的“网商”联盟成为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叶秀敏、陈禹,2005)。

(三)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中的消费者

随着消费者要求的提高,依靠单一企业的力量已经无法更好满足,电子商务生态系统此时显示了其卓越性:一方面,系统内部成员整合力量,能够更加快速灵活的组合资源,通过系统成员高度相关整合形成的系统价值来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另一方面,系统将消费者也融合进来形成一个共同进化的体系。成为系统成员的消费者在为系统创造价值同时,也得到了更多的自身需要的动态变化发展的价值。

(四)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中的政府部门和其它准政府组织

政府通过制定各种法律法规规范电子商务交易,创造公平的竞争秩序和商业环境;颁布行政政策引导微观主体的投资导向或规避市场风险。另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回收期长,单纯依靠厂商的力量无法解决,在一定程度上还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在我国的迅速普及,电子商务的用户群体基础急速扩大,网络购物市场的增长呈现积极态势。

但同时,我国电子商务在各用户群体中所占的比例表现出较不均衡的状态。电子商务的主力为大学生和办公室职员两个群体,所占的比例大于其他群体。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所占比例则明显偏低。一方面,通过这种不平衡可以看出我国的电子商务整体发展仍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所以才会出现主要用户仍集中于知识水平较高的群体中。另一方面,也可以预知,未来几年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会逐步从城市群体向城市郊区及农村群体扩散。

从技术角度观察,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务活动模式,是以信息的互联网络为载体的。因此,其发展首先受制于信息网络的基础设施水平,但我国的信息网络的基础设施水平地区间差距仍较大。同时,我国对应于网络经济的社会法律、诚信环境状况不甚完备,相比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这些都是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更直接、深层的因素。

(一)缺乏明确的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及相应支撑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已提出了多项发展电子商务的专项规划,但从整体上来说显得过于散乱,并没有从全局的角度明确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并加以有效部署。在电子商务相关法规方面,多年前即已开始起草框架,至今仍未能完善并在全国范围推广,现在仅有的行政法规也没能得到及时修订,其适用性值得商榷。同时,国家和各级政府缺乏针对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明确和有力的配套政策。

(二)企业信息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经过多年的信息化建设,我国多数企业计算机和网络基础建设初具规模,但从整体上讲企业的信息化水平还处于落后状态。集中表现在我国的人多数企业只重视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忽视了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企业的管理尚未真正实现信息化。其根本原因在于企业所有者或高层管理人员的意识不足,有关专业人才缺乏,导致企业在导入电子商务系统的过程中忽略了对信息资源的组织、管理及应用建设。

(三)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问题

各类调查显示,对于电子商务安全的担忧是影响网络交易的最主要问题之一。交易双方关心的问题包括:如何保证网络交易的公正性和安全性,如何保证参与交易各方身份的真实性,以及在网络交易中传递信息的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从技术角度来看,关于安全的标准、协议和算法已经较为成熟,不存在技术上的瓶颈。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性问题更多的是管理和观念上的,例如建立、规范统一的信息安全标准、密码算法并加以应用推广,对各层主管部门和企业管理者、消费者的网络安全知识普及与培训等。

(四)多层次电子商务人才培养问题

电子商务所需的人才并不仅仅只限于技术服务人才,作为一种新的商务活动模式,电子商务将逐步融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电子商务的持续发展会受到原有各层次人才知识水平和意识的制约。为保证我国电子商务的持续高速发展,对各层主管部门、企业一般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乃至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教育均不容忽视。

基于系统论的电子商务组成结构及应用模式

(一)电子商务的组成结构

系统是指具有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具有集合性、目的性、整体性、环境适应性等特点。作为一个系统,电子商务内部各要素的协调问题是产生整体绩效的首要问题。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支付、认证、安全等系统,对这些子系统之间的协调程度在于他们之间的集成优化程度。其次就是环境问题,一方面,环境为系统提供了生存发展的空间、资源、支撑等条件;另一方面,环境对系统的发展具有约束和扰动影响。一般来说,电子商务的环境包括技术环境和社会环境,前者为电子商务提供技术上的支撑,包括网络技术、安全技术、标准化技术等,后者包括法律、信用体系、社会信息化程度等。环境问题在电子商务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包括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

(二)我国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模式

第一,大型企业的电子商务。国内大型企业的传统线下销售渠道一般都很成熟,电子商务应用主要是作为一种辅的手段出现。国内大型企业通常建立有自己的网站,通过这一平台企业和产品的相关信息,主要目的是为了企业品牌形象考虑,部分承担与外界交流的功能。第二,中介服务类。一些公司,如淘宝等,通过建立中介网站,在网络上为买家和卖家提供交流的平台,和提供商品、信用等信息,甚至参与其资金的流通,促成交易。一般这类中介平台还通过广告获取一定利润。第三,网上服务类。与传统的实物交易提供者不同,这类电子商务企业大多提供数字产品交易或者通过一个平台提供一些虚拟服务,比如网络游戏、付费电影等,属于电子商务新兴产业。第四,特色网站类。特色网站也属于电子商务新兴产业,依托电子手段,提供特殊服务来满足一部分消费者的特别需求。从实质上看,这种电子商务应用模式同网上服务类企业一样,也是通过提供一种服务来获利。

基于商务生态系统视角的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对策

第一,重视核心企业的重要作用。核心型企业利用先进的技术和丰厚的资金建设和运维的公共平台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成员们必不可少的依附主体。另外,核心型企业积极倡导和规范网上信用体系等环境建设,在吸引用户、防范交易风险的同时,也有利于整体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发挥网商群体的内省力量。“网商”的形成完全是网民和传统商人的自发行为,核心的驱动力就是物质利益的追求和自身价值的实现,“网商”群体的内省力量会主动推进生存环境改善,进而推动电子商务生态系统良性发展。

第三,重视消费者的力量。共同进化强调的不单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中企业之间相互作用方式和相互作用结果的高度整合,还包括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相互作用方式和相互作用结果的高度整合。随着电子商务生态化的形态由“网商”联盟到网络社区、虚拟社会等的演变,消费者的力量将会日益突出。

第四,正确认识政府的作用。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在形成和演化过程中,仍有许多规律尚待探索。应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和其它准政府组织行为对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影响,是否会对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存在反作用?如果是,又有可能存在哪些反作用?政府和其它准政府组织应该如何规避?

参考文献:

1.James F. Moore. The Death of Competition[J]. Fortune, April 1996,4

2.Sanjiv Gossain, Gajen Kandiah. Reinventing Value:The New Business Ecosystem [J].Strategy & Leadership,(Nov/Dec)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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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顾问;发展策略

一、发展个人理财顾问业务的重要意义

1、发展个人理财顾问业务满足了居民理财的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GDP在30年来保持稳步上升的趋势,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越来越多;与此同时,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以及我国的住房、养老等体制的改革,也使得我国城镇居民的投资理财意愿和资产保值增值愿望增强,需求增大,因此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个人理财顾问业务是十分必要的。

2、发展个人理财顾问业务也是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需求

(1)个人理财顾问业务作为一种新兴起的业务,其所具有的对多种业务的整合功能及高收益的特性决定了其规模发展,使其成为商业银行全新的综合性金融业务。该业务实现了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有机融合,拓展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促进了商业银行经营理念的转变,提升了商业银行与客户的合作价值,降低了商业银行经营成本。

(2)个人理财顾问业务是商业银行具有巨大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的朝阳业务,其显著特色就是为高等级优良客户提供专业,以实现他们财富的保值增值。目前,不少商业银行选派优秀人员培训,报考AFP(国内理财师)和CFP(国际理财师),且逐年增加。

(3)个人理财顾问业务是商业银行长期适应和满足客户金融需求的过程。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具有极强的拓展性和衍生性,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商业银行个人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创新,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经营行为,实现个人理财业务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

(4)个人理财顾问业务作为商业银行向高等级客户提供理财咨询、理财分析、理财规划方案赚取收益的一种中间业务,它不占用经济资本而且没有经营风险,是商业银行极具发展潜力的业务品种,适应了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的需要。

二、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顾问业务发展的因素

1、分业经营,制约个人理财顾问业务的综合发展

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我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只能分业经营,银行不能经营保险、证券等业务。这导致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受到限制,其个性化服务只能停留在较低的层面操作,商业银行无法将证券和保险两个市场利用起来,所以,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基本还是停留在咨询、建议或者方案设计上。

2、产品贫乏,制约个人理财顾问业务的深入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顾问业务缺乏正确的市场细分和定位。现阶段理财产品的市场细分只是一般层次上的,未能体现出客户群体的差异性,且所用的营销方式为大众营销,只提供相同的产品和服务给客户,许多客户没有找到合适自己的理财产品。

其次,产品同质性问题突出,缺乏个性化理财顾问服务。各家银行为了抢占市场先机,不遗余力地推出了名目繁多的理财产品,但事实上只不过是对货币市场产品的简单组合,真正创新的理财产品并无增加,与其他银行相比也并无太大不同,几乎没有专门应对不同需求群体的理财产品。

再次,理财产品缺乏连续性。我国众多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多为短期理财产品(180天左右),且银行配备的个人理财顾问流动性较大,缺乏对客户长期连续的个人理财顾问业务,这就降低了客户对商业银行的忠诚度。

3、人才短缺,制约个人理财顾问业务的提高

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业务,对理财人员的要求也相对较高。理财人员不仅要精通银行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还要了解会计、税法、法律、证券、保险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但现实是,我国商业银行中的理财人员大多是从银行自身的产品推销开始,因此许多人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培训考试,而且我国分业经营使得精通会计、银行、保险、证券的综合性人才很少。

三、推进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顾问业务的策略

1、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跨行业合作

针对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状况,加强银行、证券和保险金融之间的合作,从现阶段的互相业务发展到更广泛的行业接触是总体趋势。金融密集地区的商业银行还可以考虑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丰富理财业务的内涵,提高服务质量,使客户的资金在储蓄、消费环节以及证券、保险领域合理的流动,以获得更高的综合收益。

2、加大营销宣传力度,打造品牌效应

首先,作为从事个人理财业务的机构,商业银行应该利用自己的网点和员工,利用媒体和中介机构加强宣传和引导,应将宣传重点放在客户的实用价值上,以吸引目标客户去尝试使用。其次,通过为客户度身定制理财计划,推荐适合客户需求的理财产品或产品组合;提供符合客户潜在需求的理财信息,提出资金汇划、转账的最优途径,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等手段来达到客户资产的保值的目的。再次,商业银行在打造的个人理财品牌时应体现个性化、情感化和人文化,体现银行服务的定位,为消费者提供一种心理满足。比如,理财中心可提供理财沙龙服务和专家理财顾问服务等,举办理财知识讲座,推介金融新产品。在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声誉后,其品牌效应就会使客户对银行认知程度大大提高,从而反过来提高品牌的附加值。

3、深入调研,对市场进行合理定位

由于各家商业银行的自身发展阶段和所处的经济环境不同,应该结合实际,对市场进行合理定位。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差别化的竞争策略,在自身占有优势的领域,集中力量,重点发展。同时对市场进行细分,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打造不同的理财产品,凸显自身的品牌优势。

4、加大创新力度,拓展理财业务品种

针对目前理财产品缺乏个性化的问题,银行应该加快理财产品的创新。各商业银行成立理财产品的研发营销小组,对理财产品进行设计和营销工作。根据处于不同人生阶段的客户打造不同的理财产品,例如设计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个人金融品种;为有孩子的客户设计子女教育方面的个人理财产品;针对高端客户除了要根据客户的收支状况来制定理财产品,还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提供股市、汇市、贵金属等相关行业的信息和咨询业务,还可以减免部分手续费。

5、加快综合人才培养,提高理财人员素质

针对高素质的个人理财顾问,银行首先要在现有的员工中选拔优秀员工,进行个人银行业务、贵金属业务、会计、税法、法律、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的短期培训,以满足对理财人员的需求;银行应长期与高校合作,将银行内部优秀员工送入学校进行系统的培训,同时可以在高校中选拔人才,以适应银行长期需要高素质,综合型人才的需求。建立一支全面掌握银行业务,同时具备各种投资市场知识,懂得营销技巧,又通晓客户心理的高素质理财人员队伍,为不同职业、不同消费习惯、不同文化背景的各类人士提供理财服务。

四、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领域也发生了一系列的转型。各个商业银行必须加快实施金融创新战略,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和金融产品的多样化。商业银行通过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能够更多的吸引个人客户,提升自有品牌影响力,最终还能达到优化资产、负债业务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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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化技术和因特网的进一步发展,版权保护中的一些新问题不断被提出。我国新著作权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为规范网络著作权纠纷的审理提供了较权威、可行的执法依据。然而现有的网络法律体系在规范网络著作权侵权上问题仍然是有待改进的。如何适应网络技术的蓬勃发展,不断完善我国版权制度,使之与世界知识产权法制逐步接轨。让现有网络版权法制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更具有可操作性,是需要法学界不断探讨的课题。

一、网络服务商版权侵权责任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这些规范性文件立法效力层次低且规定混乱

网络发展的几年间出现的大量法律规定,大部分是法规规章,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是由国务院颁布实行的法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是由信息产业部2000年10月8日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的部门规章。属于法律层次的立法仅有《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这些规范性文件中一些具体问题的规定出现了矛盾不一致的地方。

(二)关于网络的立法更多的是涉及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

网络服务商的侵权客体有多种,如侵犯名誉权,侵犯著作权等等。关于网络著作权的纠纷有200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解释详细规定了网络服务商的责任。其他类型的侵权案件的侵权责任则规定甚少。这些侵权案件可以部分适用《解释》的规定,但是因为侵权客体的不同,所承担的侵权责任并不完全相同。

(三)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采取过错责任

《关于审理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网络服务商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该解释是根据网络服务商侵权行为的不同分别规定其侵权责任,且采取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二、网络服务商版权侵权责任的立法完善策略

(一)明确划分isp的直接侵权责任和间接侵权责任

传统侵权行为法从考虑侵权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行为造成的损害程度、责任的主次以及充分保护权利人的利益的立场出发,往往将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大类,进而将侵权责任分为直接侵权责任和间接侵权责任。isp的版权侵权行为虽呈现出极为复杂的形态,但从侵权行为是否借助第三者发生的情形,也可将其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进而将其侵权责任划分为直接侵权责任和间接侵权责任。这样,一方面可以充分保护版权人(受害人)的利益,维护侵权行为法的主旨,另一方面又可以对isp的责任分清主次,严惩直接、恶意侵权,有条件、有区别地惩罚间接、非恶意侵权,以示公正。isp可分为icp(网络内容服务商)和isp(网络应用服务商)。因此,修改和完善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时,有必要明确划分isp的直接侵权责任和间接侵权责任。并且,著作权法还应明确规定,对icp的版权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isp的间接侵权,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二)明确定义icp与isp,规定isp享受版权侵权责任限制或豁免的条件

icp与isp在网络运作及版权侵权中所扮演的角色、所处的地位以及所起的作用都是不同的(尽管icp与isp有时会重合),因此我们有必要根据isp不同的性质、不同的地位和不同作用等在著作权法中对其作明确的定义和分类,避免出现像《解释》一样让人含糊不清的情形。也只有在理论上对icp和isp作明确的定义和分类,才能更好地适用不同的版权侵权归责原则,认定其版权侵权责任。icp所涉的主要是直接侵权,其直接侵权责任相对简单,在此不再赘述。对于isp来说,其在履行其服务中介的职责时,既可能涉及直接侵权,也可能涉及间接侵权,只要其提供这种中介服务,就不可避免地承担版权侵权责任的风险。因此,我们有必要未雨绸缪,在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isp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直接侵权责任和间接侵权责任的豁免或限制,使isp能够较为明确地预见承担版权侵权责任的风险。

(三)明确规定isp承担版权侵权责任的形式

著作权法应当针对isp在网络运作中的不同地位分别规定其版权侵权责任。根据isp提供服务内容的不同可将其分为icp与isp两大类。其中icp相当于出版商杂志社,isp类似于单纯提供电话连线服务的电信业者或为某一活动提供场所与便利者。这就决定了两种不同身份的isp在发生版权侵权的情况下应当承担不同的版权侵权责任。因此,我国著作权法应当针对不同地位的isp分别规定其版权侵权责任,两类isp的身份往往互有交叉在发生版权侵权时必须首先判断这种侵权是isp在提供什么服务时引起的然后再根据其提供的服务来决定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icp在网络运作中的地位决定了一旦发生版权侵权icp就应当按照现行著作权法第45条第46条的规定与出版商或杂志社一样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三、结语

互联网上版权侵权问题的研究,是传统版权侵权理论的扩展。它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全新的研究领域。也是研究法律的人所面临的现实而堕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笔者通过对传统版权法就相关问题的立法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期待能对实践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

[1]薛虹:“实行严格责任原则-网络内容提供者的版权侵权责任”,载于《国际贸易》2008年第1期

[2]杨迅、李风华:“超链接的法律问题探析”,载于《法学》第2008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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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诚信危机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障碍

据商务部不完全统计,2007年中国网商交易额突破1.3亿,网商数量已经超过3000多万,这个市场非常之大,发展非常之快。但是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据2009年6月的《中国电子商务诚信状况调查》显示,有23.5%的企业和26.34%的个人认为电子商务最让人担心的是网络诚信问题,具体表现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厂商信用得不到保障,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以及网上提供的信息不可靠等,诚信问题影响了人们的消费心理,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网络诚信危机问题已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障碍。

二、网络诚信危机的成因分析

假交易,合同诈骗,侵犯消费者权益,各种各样的网络诚信问题是非常突出的。网络交易为什么出现这种诚信上的危机呢?一是它的虚拟性,二是技术上的复杂性,三是电子商务的远程性,四是记录可更改性。

三、构建网络道德诚信空间,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在技术手段走在道德意识、法律观念之前时,电子商务就面临抉择:要么更改规范,要么就得限制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很显然,进行网络道德规范的建设要比限制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更具有积极意义,因此,网络道德的建立就成为关系电子商务发展的最佳通道。

1 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网络经济是信用经济,而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信用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到了互联网时代,信用几乎是电子商务的灵魂。不道德行为在电子商务中的泛滥,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缺乏规范信用的机制。在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信用体系很不完善,企业的信用评估、个人的资信状况都不甚了了。急需建立个人和企业完善的信用体系和规定信用查询制度,以实现在具体化、可靠性基础上所进行的“虚拟化”交易。

(1)设置相应的监管部门,加强信用制度的监督力度。如加强行业自律,为交易的弱势方提供信用担保;加强失信的惩罚力度,提高失信方的失信成本。

(2)早日设立信用认证机构,为交易双方提供信用认证。建立信用评估机构及标准,信用档案登记及管理机制,信用资料公开查核机制,信用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公安、法院、银行、工商、税务、海关等相关机关的信息互通机制,失信惩罚机制,社会开放查询等机制,从而为全社会提供信誉咨询服务,促进信用意识的形成。

2 借鉴发达国家相关法律的建设经验

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法律环境,这是一个在制度层面上影响着电子商务在中国应用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从世界范围看,美国已经颁布了《联邦电信法》、《伪造存取手段及计算机诈骗与滥用法》、《联邦计算机安全处罚条例》等,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等30多个国家也都制订了有关计算机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法律管制与道德教化相辅相成才能实现网络的安全与文明,发达国家的管理机制对我国的计算机安全立法工作是很有借鉴意义的。而我国的计算机网络管理还处于单行条例、法规的管理阶段,目前只有《电子签名法》和《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我们应该从法律角度进行信用制度的立法。制定个人、企业、政府信用制度管理办法,先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做试点,然后推广到全国,在全国建立信用网络管理体系。

3 加强商务伦理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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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商务诚信物流

伴随着网络的兴起及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随之兴起而得到发展。什么是电子商务呢?国际商会关于电子商务最权威的概念阐述: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是指实现整个贸易活动的电子化。从涵盖范围方面可以定义为:交易各方以电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过当面交换或直接面谈方式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从技术方面可以定义为:电子商务是一种多技术的集合体,包括交换数据(如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获得数据(共享数据库、电子公告牌)以及自动捕获数据(条形码)等。

电子商务从狭义的角度讲,是以互联网为主题,以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为支撑的先进的商务模式;广义的角度讲是基于电子信息网络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全新的社会经济活动。电子商务的涵盖范围在不断扩展,电子信息网络不仅仅是互联网,还包括电信网、电视网和其他的电子信息网络,这个网络是广泛的。

国家现在强调重视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目的就是将交易电子化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获得更大的利益。要达到电子商务的这样一个目标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诚信是基石

2009年2月23日《电脑报》头版写到:“‘淘宝此前假货超过70%,现在也还有30%。’当当网CEO李国庆炮轰淘宝是中国最大的假货交易平台。按照这种说法,淘宝2008年999.6亿人民币的规模,其假货价值超过300亿人民币,这已经超过一个小国的GDP。”这多么令人触目惊心。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现在已经处在了风口浪尖。

诚信,从电子商务登陆中国以来,一直都是电子商务在中国快速发展的瓶颈。由于消费者同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网页交流,双方很难有面对面直接沟通的机会,彼此的信任是通过感受和体验等比较初级的手段来建立的,并没有成熟的体制或者适合的载体来支持开放性的真实信息的传递。消费者无法准确地知道经营者的信用状况,只能凭借自己的经验和判断进行消费;经营者无法完全地了解消费者的真实程度,只能遵循着对方的需要和要求实现销售。双方在交易中的诚信度的衡量,没有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控制体系,这使中国的电子商务难免有许多尴尬和无奈,极低的交易成功率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要建立完善的诚信体制有以下三点:(1)完善健全的信用管理体系,包括国家关于信用方面的立法、执法;政府对诚信行业的监督管理;行业自律等。(2)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制。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与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建立信用奖惩机制等,由此逐步建立一个实实在在的诚信社会。(3)培养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消费习惯。

二、安全是保障

众多的调查发现,另一个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是安全问题。美国密执安大学一个调查机构通过对23000名互联网用户的调查显示,超过60%的人由于担心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而不愿进行网上购物。由于互联网的全球性、开放性、无缝连通性、共享性、动态性发展,使得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接入互联网,特别是“黑客”们可能会采用各种攻击手段进行破坏等犯罪活动。此外“黑客”的犯罪行为大都具有瞬时性、广域性、专业性、时空分离性等特点,通常“黑客”很难留下犯罪证据。可见,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安全问题远比传统商务的安全问题复杂得多。因此,建立完善的安全体制和安全技术的提高是电子商务顺利发展的保障。

提高电子商务的安全性,可以通过以下方法:1.在技术层面上通过网络安全技术提高电子商务系统的自身安全能力;2.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手段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3.通过各种形式的以第三方交易平台与认证平台等机构为电子商务安全提供保障。加强网络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方面的工作,切实提高电子商务安全。

三、交易模式的创新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源动力

中国电子商务大多数处于电子信息的层次,没有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作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创新的交易模式。大多数电子商务网站基本上都是货架式的交易模式,网站将产品信息陈列于网页之上,这些交易模式的共同特征就是交易形式的电子化,没有什么创新。在现有的交易的模式下,可以考虑发展下面两种模式:

(一)发展拍卖型的交易模式。通过控制合理竞价,提高交易效率,减少效益双方的风险。这种模式在如今的电子商务交易中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这个模式的要点是控制合理竞价。

(二)易货交易模式,就是以定量货物作为交易媒介(充当一般等价物),交易各方均由交易中心(独立第三方机构)接管。这种易货交易应该说是最原始的一种交易,在原始的时代只能做到一对一,如今有网络的支持,可以多方参与易货。多方易货的魅力就是依托网络的空间,为了交易的实现可以有第三方、第四方等多方的参与,加速货物的流转。同时这种交易模式可以产生一种新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定量货物,就是一种虚拟的货币。

四、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相关行业的强力支撑

电子商务是通过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相互制约与协调来完成交易的。

(一)信息流是电子商务交易前提,包括数据采集、归纳、分析、处理等等,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将这一部分进行业务外包,由其相关行业(如:专业网络公司和软件公司)来完成,这样会更专业、更高效。

(二)资金流是电子商务交易顺利完成的保障,而资金流的安全需要第三方支持,如:网上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

(三)物流是电子商务交易由虚拟转换到现实,将货物送达买方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为了达到高效率和高利益而产生第三方物流和第四方物流形式,使物流独立于交易双方,促进了物流与相关行业的发展。

相关行业的支撑使得电子商务顺利、合理发展;同时电子商务也促进的相关行业的发展,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五、结束语

随着科技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内涵与外延不断地扩展,对电子商务的理解也会不断的深入,这样能够更好的发挥电子商务的作用,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