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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前些年的整村合并,使调整后的村规模变大,村干部的工作量也随之增大。村里事务、村民事务、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征兵、社会综治、农环整治、秸秆禁烧等工作一项接着一项,正如一些村干部所说:“村干部芝麻大的官,山一样的事”。农村干部工作效果呈现三种,一种是爱干事,雷厉风行,工作很出色;一种是干好事,不慌不忙,工作扎实;另一种是怕出事,不思进位,应付于事。因此,为适应和开展好村级各项工作,基层政府和组织部门应注重培养村干部的工作能力。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培养。
一是培养团结协调能力。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主任与村委委员之间,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在工作中合作默契,才能发挥村干部的整体工作效益。否则,班子不团结,一盘散沙,工作就做不好。
二是培养组织管理能力。村委会一方面要发展集体经济,另一方面要带领村民群众发展生产,建设美好乡村。
三是培养依法行政能力。村干部要学法、懂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治村,不能凭感情用事。如果村干部凭自己主观愿望办事,往往会出现合理不合法等现象。
四是培养廉洁自律能力。村“两委”干部要增强廉洁自律能力,不能挥霍浪费,不能大肆招待。虽然村级经济发展不平衡,但集体经济有的数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如何用好、管好这笔钱,干部廉洁自律至关重要。
一是一些村干部平时不学法,法律意识淡薄,村务管理时随心所欲,不知道有些做法实则违背了国家法律,损害了群众的利益,甚至误导村民做出违法乱纪的事。二是集体财务的收支没有严格管理、监督,使个别功利思想严重的村干部浑水摸鱼、损公肥私,这是引发村干部经济犯罪的主要原因。三是为了让村民得到实惠,一些村干部以损害国家利益来谋取集体私利。
二、农村基层组织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干部法治观念淡薄
受自身条件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农村干部很少自己学习法律政策,上级部门召集村干部往往是布置任务的多,帮助学习的少,深入系统地帮助学习的更少。由于法律知识匮乏,一些村干部在村务管理中依据的不是国家法律政策,而是传统的道德观念和个人主张。
(二)财务管理有章不循
关于财务管理,国家的相关制度及各村的规定中都有明确规定,但是一些村级的财务管理往往有章不循,使财权集中在个别村干部手中,收支完全是个人说了算,账目不规范,自报自批,随意开支。 有些村组虽然设有理财小组,并且要求本小组大的收入必须有理财小组参与,大的支出必须经理财小组同意。可事实上,村组的收支,很少让理财小组参与。
(三)缺乏监督制约机制
虽然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主管部门,但是大多数部门都是坐在办公室听汇报,并不主动到村里调查了解。往往是问题出现了、村民反映了才去调查落实,事前监督少。群众或者不会监督,或者慑于村干部的、害怕受到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或者碍于乡亲情面,或者因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当露头椽子”“天塌砸大家”等消极思想而不愿监督。监督缺位,使得一些村干部违法行为由小到大,直至走上犯罪。这也是村干部违法事件一旦被发现,往往是严重刑事案件的原因。
三、解决农村基层组织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村干部的选举机制
目前,村干部主要由村民选举产生,但是,农村传统的宗族观念、家族势力,以及贿选现象的存在,使得选举结果不能代表群众真正的心声。在选举中取胜的往往不是真正能够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的能人,而是有一定家族势力或者经济实力的强人。这也是村干部一干就是十几年、二十几年的原因。为此,地方政府可以对村民选举进行监督,使那些有文化、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人成为村干部,使村干部不再成为宗族竞争、经济拼斗的产物。
(二)加强对村干部的法制培训
村干部不懂法、不知法,造成法治农村成为了一句空话。因此,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组织村干部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时事形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任前培训、定期轮训、农闲整训等形式,加大对农村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增强其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需要。
(三)普及农民法制教育
农民是法制教育的盲区,一些偏远地区的农民思想落后,“三纲五常”观念根深蒂固,根本不知道什么“法治”,更不要说社会主义法治了,不知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地方政府可以结合农村特点采取有效的形式教育农民,使他们知法、懂法,破除宗族等封建思想,善于依法维权。
(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对农村事务有管理、监督职责的政府部门应主动到农村去,发挥对农村事务、财务的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定期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指导村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农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村干部利用职权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在广大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依法自治,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使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跃上一个新的台阶。阿城区近年来以创建“平安阿城、和谐阿城”为载体,农村法治化建设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广大农民遵法、学法、守法的意识在逐步提高。
1阿城区农村法制建设的现状
今年阿城区以创建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载体,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大推进法律进乡村工作力度。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主要表现在:
1.1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通过对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普及,广大农民的法律知识不断丰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农村法制环境不断改善,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明显提高,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大大增强,民利得到了落实,农民渴望参政议政的意识明显提高。农村广大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开始树立,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逐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比较理顺,通过调防一体化系统工作,农村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解决,过去依靠家族势力解决矛盾纠纷事件,现在基本依靠调委会,依靠法律解决矛盾,闹访、缠访个案也逐步减少。
1.2依法治村逐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加强阿城区的“四民主”、“两公开”村民自治制度已基本建立。同时积极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17个村被评为民主法治示范村,13个村申报了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并通过了验收。有效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民主选举也更加规范,全区农村普遍实行了村民自主选举村委会,普遍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大多数村建立村民会议决策、村民会议议事制度;民主监督得到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普遍推开,建立健全村级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失责任追究制度,“民主理财日”、“民主议政日”等民主监督形式有了发挥的渠道。
2阿城区当前农村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村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2.1乡、村两级组织对新农村法制建设的认识还有待于提高在乡、村两级组织中,对农村法制建设方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在农村中还普遍存在着注重农村经济建设,忽视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识,过于注重经济建设的速度和成效,从而轻视法制建设的进程和成效。村级干部不学法、不懂法现象还比较普遍,不会依法治村、依法行政问题仍然存在。有些村干部民主法治观念淡薄,在选举中还有不按法定程序实施选举问题,村务公开、财务公开透明度不高,村民反响很大。
2.2农民的法律素质亟待提高农民法治意识的培养和法律素质的提高关系到法治农村建设的成败。由于受“重人治,轻法治”封建思想的影响,农民的法治观念还是相对淡薄。加之现在社会普遍存在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某些乡村干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等不良现象,以及在农村土地纠纷处理过程中对农民权益的侵害,严重影响了法律在群众中的权威形象,使农民群众对法律失去信任感。随着基层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一部分村干部的素质、知识水平和各方面的能力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法律意识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差,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工作上倾向于老办法、老经验、老套路,导致农村干群矛盾增加。
2.3农村普法宣传急需创新思路,普法手段仍需完善农村普法教育“三无”现象仍较突出,即无专职普法队伍、无专门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普法工作队伍力量弱、装备差,普法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从业的多元化,使得农村普法教育出现人员难集中、时间难安排问题。在普法过程中,方式也过于单一,局限于发一发传单,张贴几条标语口号,送几本书,农民对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文难以理解,影响了学法积极性,使得农村普法宣传难以取得明显效果。
2.4农村法律服务不到位,法律服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地位和职业活动在法律上缺乏足够的支持,基层法律服务所政事不分,缺乏自我发展的机制和活力。在职能作用和业务范围上,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界限不清,形成交叉和矛盾。农村基层法律服务量少质弱,缺乏稳定性,不适应农村法律服务的需要。农村经济纠纷案件告状难、打官司难、执行难的现象比较突出,农村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不稳定专业性差,法律服务不规范现象也比较普遍,与新农村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3当前新农村法制建设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
3.1狠抓农村普法教育,并吸收优秀法律人才到农村工作,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社会基础第一,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是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有计划地对原有农村干部进行系统的法治教育。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加强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应充分利用党校,举办基层农村干部法制培训班,集中时间(农闲时间)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或结合工作实际举办相关的法制讲座。通过多种形式促使农村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推动农村的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第二,要认真总结推广近几年来普法教育的成功经验,突出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合同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利用骨干培训、新闻媒体、法律工作者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和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的能力。第三,多渠道地吸收熟悉法律、精通法律并具有现代民主法治观念的优秀人才到农村工作和服务。大学生尤其是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参与到农村法制建设,无疑是国家、农村以及大学生“三赢”的结果,应在农村广泛和实践。
(一)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健全
基础网络化建设为“六五”普法提供了保障。“六五”普法开展第二年,各村加强了“四个网络”建设,在去年“六五”普法的基础上,普遍调整和健全了组织网络、阵地网络、队伍网络和信息报送网络。在组织网络方面,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村成立了依法治村领导小组。在队伍网络方面,普遍建立了普法宣讲团,对普法普法联络员、宣传员进行了补充调整并登记造册。
(二)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开展
1.宣传内容抓好三大方面。
(1)突出宣传重点,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2014年“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各村突出开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活动,举办村干部法制培训班和法制讲座,共进行各类法制培训(讲座)2期。在领导干部学法方面,普遍制定或转发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见,建立了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举办法制讲座。平均每年开展中心组学法2次以上。在青少年学法方面,制定或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的意见》,主要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学校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乡寄宿制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平均每学期开展至少1次法制辅导报告。加大村“两委”干部的培训力度,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加强对农民工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
(2)把握宣传节奏,抓好“法律七进”活动。为做好2014年“六五”普法工作,乡政府积极制定了“法律七进进”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时,各村根据七个不同宣传方面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活动。如利用每年的“春节”期间,加强牧村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牧村”活动,在学校开学期间,利用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法制课教师上法制课、开设法律咨询平台、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以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通过党校培训、法制讲座等,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3)紧跟宣传形势,抓好节日系列宣传活动。每年在宣传节日期间,各村、各单位都要按照县司法局安排和部署,结合各自实际,举行宣传活动,并紧紧围绕宣传形势,确定宣传重点,开展形式、内容不同的宣传活动,力求出亮点、出特色,取得宣传实效。在“三八”维权周、综治宣传月、“6.26”禁毒宣传日等节日期间,积极开展《宪法》等基本法律、重点法律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5次,进行法律咨询活动1次,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
2.宣传方式注重两个结合。
(1)固定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目前,在普遍利用宣传栏等固定宣传阵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同时,各类宣传阵地交错分布,形成网络,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在进行固定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流动宣传的优势,以马背宣传等为载体,深入牧村、牧户等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促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2)重点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今年“六五”普法期间,乡普法领导小组主抓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各村紧贴实际情况,进行专项法律法规宣传。今年的“6.26”禁毒宣传日,乡司法所联合各办各单位开展了“五步走”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走进乡机关例会,贯彻依法行政,走进村干部论坛,宣讲宪法精神,走上XXX街头,提供法律咨询,走入学校课堂,开展法制教育,走访牧村牧户,上门普法宣传。各村、各单位在各种宣传节日广泛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法》、《禁毒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专项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1.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为了进一步规范各村、学校、卫生院院等单位的依法建制、民主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各村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2014年,XXX乡在五个村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取得了良好反响,带动各村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大大促进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切实开展专项治理。结合“法治XXX”、“平安XXX”、“和谐XXX”建设,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结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乡政府普遍开展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环保、土地资源管理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通过专项治理,有效地规范了行政行为,加大了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了科学民主管理机制,提高了政府决策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同志重视不够
一些村两委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导致村居普法工作不够积极主动,经常出现敷衍塞责、草率应付的现象,极大地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队伍培训和典型培育不够
1.各村普法联络员等专业知识匮乏,人员亟待培训。
2.培育典型不够,工作人员缺乏主动性、创造性。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理论学习
一是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治中心主任、司法所所长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xx镇高度重视培养干部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1.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对镇各村(居)、站所干部,在平时和年终考核时注重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情况,对于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年底予以加分;2.建立镇干部学法和培训制度,举办法律培训班、观看法制视频,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培训,通过教育培训,让全镇干部了解到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3.对个人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的情况纳入年度评价中。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人员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此xx镇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机制。
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xx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权力类别,对现有权力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形成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建立了xx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全镇各站所严格按照清单内容开展自身工作,对于超出自身权限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制度。今年xx镇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5项必经程序,依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凡是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及有利害关系的群众公开征求意见。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xx镇结合各站所自身职能特点,为各站所制定相应的职责规范,并有针对性地在重点领域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目前,镇综治中心和镇司法所已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了全面的记录。四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在镇政府政务信息栏目公开政府信息,除传统渠道外,充分利用镇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
(三)深入推进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
法律顾问作为政府的外脑,与社会的各个层面有着广泛的接触,对社会各个层次主体利益的诉求更加了解,其意见和建议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现xx镇共聘用法律顾问1名,主要从事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为xx镇的宏观决策及其他事务提供法律帮助;二是为xx镇面临的重大问题及有关事项决策,出具合法性、可行性的法律意见书;三是为xx镇职权范围内的法律事务问题,提供法律帮助,协助聘方草拟、修改和审查法律事务文书;四是受镇政府委托、协助聘方调解、裁决、职权范围内的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依法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五是应镇政府要求,帮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六是为xx镇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二、创新经验及做法
(一)创新工作载体。
xx镇探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以镇村工作论坛、政府新风大家评为载体,搭建起村干部、网格管理员、普通村民党员与镇镇领导、镇各站所部门、业务专干之间面对面、轻松、积极、务实的交流互动平台,采取请进来授课、走出去学习、各村流动论坛、各村观摩对比等全新的活动形式,促进法治政府工作的深入展开。
(二)创新工作机制。
xx镇坚持落实领导包村、干部包
队五位一体的工作制度,充实农村一线工作力量,对村干部工作进行指导,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工作机制,即干部包村负责政策宣传、民情收集、纠纷化解、代收代办和推动发展工作。一是通过下基层活动,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政策送到每位农户家中;二是在下村过程中,及时将群众的所思所想记录下来,及时进行反馈;三是发现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将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四是为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伤残群众代办一些事务;五是完成包村中心工作,积极为镇村发展献言献策。通过这项工作不仅解决了农村的实际问题,更体现了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广大群众相联系的特色。
三、存在的问题
我省从完善领导机制入手,着力解决“法律六进”工作的长效性问题。
高度重视“法律六进”工作。省委领导专门听取工作汇报,就确保“法律六进”工作落到实处提出明确要求。*年,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出席全省“法律六进”启动仪式,并向机关、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的代表赠送了普法教材。*年,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出席全省“法律六进”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今年,省委副书记刘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副省长郭兆信等领导同志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作出批示,提出新的要求。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28个扩大到38个;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纳入综合治理和平安*、文明*建设百分考核内容。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成员单位职责和考评标准,将普法依法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明确了机关工委、农业厅、民政厅、教育厅、经贸委等部门为“法律六进”工作的牵头部门,分别负责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省普法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每一进”的学法内容、形式和任务目标,使“法律六进”工作有了硬指标、硬抓手。
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律六进”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实施意见,出台相关举措,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淄博市委书记、市长多次听取汇报,带队进行专题调研;各地领导亲自部署、参加“法律六进”活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有关部门共同抓、主管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抓典型,以点促面,整体推进
我省把抓典型、树亮点作为“法律六进”工作的重要举措,培养和推广了各具特色的典型,有力地推动了“法律六进”工作的开展。
(一)“法律进机关”突出制度化。各地围绕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任前考法、法律知识培训、普法考试考核等制度,不断加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每年多次学法。省政府把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规则,每年举办市厅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研讨班、县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各地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数据库,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实行以证管人,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省普法办每年组织近40万名科以上干部参加普法统一考试。省工商局明确提出,把“法制建设作为工商管理的生命线”,认真落实干部学法制度,不断强化全员普法教育,实行“一月一法、一法一考、一季一评”,对全省基层工商所长进行培训。公安系统组织开展了以“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工作考查”为主要内容的“三考”工作,在全国率先推行执法资格认证升级制度,对执法民警全面建立个人执法电子档案,定期对学法用法情况进行考试考核。
(二)“法律进农村”突出阵地化。我省始终把农村普法作为“法律五进”的重点来抓,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推广枣庄“两个一工程”经验,大力培养法律大专生村干部和家庭法律明白人,切实加强农村“四个一”阵地建设。全省7.4万多个村建立了法制宣传一条街。烟台市着力加强村民法制学校规范化建设,80%以上的村建立了法制学校,引进了电视、网络等教学形式,大力宣传与“三农”有关的法律法规。东营市在每个县城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律超市。莱芜市开办农村干部法律中专班,专门培训农村“法制村干部”和“家庭明白人”。
(三)“法律进社区”突出经常化。各地围绕平安和谐社区创建,不断加强“六个一”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和延伸。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等职能融为一体,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青岛市大力开展“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消防”“五进社区”活动,加强普法宣传队、法律辅导员、法律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加强社区居民的法制教育。
(四)“法律进学校”突出课堂化。我们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认真实施《*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把法制教育纳入课程范围。从去年开始,全省中小学全部开设《法治教育》课,真正做到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各地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了学校、政法部门、家庭和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济南、青岛、济宁、莱芜等地吸收“五老”参加,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宣讲法律知识。目前,全省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5742个,97%以上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今年5月,举办了“*省首届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有17.6万名中小学生参加。
(五)“法律进企业”突出规范化。我省首次把农民工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省政府两次召开座谈会,主要领导对加强农民工学法用法、维护合法权益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大法制教育力度。省建设厅在一万平方米以上工程项目建设工地开办业余学校,组织农民工学法。青岛市开通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建立农民工法制学校150所,95%以上的农民工实现了集中居住、集中管理、集中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不断加强,讲座、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逐步健全完善。胜利油田、齐鲁石化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济南铁路局、济南钢铁集团等单位针对企业领导干部、中层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的不同需求和特点,采取分类施教的方法,增强了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枣庄市建立了区域性的“民营企业法制建设促进会”,实行“联户一员,订单送法,以法兴商”的新模式,在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中开展法制教育,形成了“法律进企业”的全面覆盖。
三、抓创新,注重实效,提升水平
我们明确提出“以人为本、普法为民”的工作思路,着力探索“法律六进”的新途径、新形式,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上实现新的突破。
近几年,我们在加强对农村群众管理和服务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开展了多项活动。先后成立了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强了农民科技培训中心和劳动就业保障大厅的建设;推广了“五四三”联调联防模式;进行了教育危房改造、村村通水泥路、集贸市场硬化、镇驻地小城镇建设、敬老院和卫生院建设等工作都为群众带来了实惠。但在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在最近两次村委换届工作中发生的三件事,对我们触动很大。
第一件事:有个村支部书记在换届中没有被选上,村里有三五十名群众到镇政府上访,说原支部书记在任期间,没有经过任何研究,随意给部分村民减免了果园承包费,并且合同签署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第二件事:有个村民到镇政府上访,说是村前任班子定的事,新上任的班子不承认。原来的事情是如何定的,新任干部“老好人”主义,不愿得罪人,因为当时没有协议,也没有记录,致使事情无法查证了。
第三件事:农村班子建设、民主决策方面,尽管是做出了决策,但是没有纪要、没有记录,由此引发的群众矛盾日趋增多。
相反,我们镇xx家村连续15年没有矛盾纠纷上交。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该村正是因为注意在干部决策方面留有记录,矛盾调解方面留有协议,牵扯经济事项时留有合同,所以有效避免了矛盾纠纷的发生。为此,我们提出要在总结xx家村经验的基础上,在全镇推行农村社会事务契约化管理。其核心内容是:经济事项签合同,包括农村土地、集体资产、厂矿企业承包这些与群众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普遍关注的内容;社会事务签协议,包括农村建房管理、公共事务、社会道德、公益事业、治安防范等内容;政治工作看纪要,包括涉及村全局性重大事项决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干部使用管理等政务决策方面的内容。
二、全方位抓好工作配套,保证农村社会事务契约化管理顺利推进
一是组织领导配套。我们确立了镇里牵头、以村为主的工作原则,全面建立完善镇、区、村三级组织领导体系。在镇级,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办、综治办、村镇办、计生办等相关职能站办所的职能,与村配套联动;在工作区,继续强化综治工作站第二道防线建设;在村级,健全完善了村级综治办和“村民说事室”建设,强化日常检查考核并与年终奖惩挂钩。
二是制度建设配套。我们把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农村管理制度系统化,制定出台了《xx镇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三十条》,涵盖了党务、政务、财务方方面面;同时在全镇推行农村干部“周一集中办公”制度和“八必管、三到场”制度,使农村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法律宣传配套。在农村干部层面,我们主要结合“五五”普法活动,定期集中进行培训,每半年和年终都搞两次大规模的集中依法办事教育活动,教育农村干部学法、懂法、依法办事。在群众层面,我们在全镇开展了以“思想觉悟好、遵纪守法好、环境卫生好、和睦相处好、创业致富好、崇尚科学文明好”为内容的新型“六好家庭”创建活动,建立起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新机制。
四是规范程序配套。契约化管理最重要的是契约的内容要合法,程序要民主、平等,契约的制定还要合理。为此,我们统一制定了契约签订流程,按照“八步法”对各类契约的签订做出严格的规定。如以农村集体房屋租赁为例:第一步,由村两委、村民或村民代表联名提出方案;第二步,村两委研究确定契约事项,起草契约文本;第三步,按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要求,向镇党委汇报;第四步,凡契约涉及的范围、内容,采取的契约形式,全部实行民主决策,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讨论契约文本;第五步,进行公告、公示,征求群众意见,修改完善,确保体现群众的意愿;第六步,由镇审核小组和法律顾问审阅把关;第七步,签订契约,所有正式合同原则上都进行公证;第八步,对签订的所有契约分类备案,整理归档,一式数份分别存于当事人手中及村委会、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五是档案管理配套。红口白牙不如白纸黑字。农村社会事务契约化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形成档案,有了契约,农村干部在平时办事就有了依据、调解矛盾就有了根据。因此,我们引导农村干部加强了契约化档案管理,使契约形成完整档案留存,做到了“事事有记录、框框有协议、决策有档案”。
三、我们工作中收到的效果和几点体会
农村社会事务契约化管理推行以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全镇面上的矛盾纠纷明显减少了,农村干部的决策程序规范民主了,镇村两级干部超脱了。我们的工作体会是:
为了在全乡有接受能力的公民教育对象中增大学习的广度和提高宣传教育的比例,采取了分重点、分层次、分行业,广泛的控制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
(一)凡是有接受能力的公民以《宪法》、《民法》、《森林保护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为重点,注重培养权利和义务的对等观念,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各村采取宣传栏、家庭影视收看法制节日等方式进行普法率99%以上。
(二)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组干部均为重点对象。每年度都参加学习和培训24课时以上,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注重提高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每年平均在2次以上进行法制讲座和辅导,采取在乡机关坚持每周星期三学习制度,村级干部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个别村干部改变了过去动不动就打骂村民的不良作风,并能按时完成乡政府的工作任务,做到了依法管理村级事务和财务公开,年度积极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活动。
(三)学校担负对青少年的法律常识学习普及任务,小学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以法律课本和家长共同做宣传教育工作。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学习掌握市场经济和相关法律知识,个别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做到了诚信经营,乡上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法制板报,从而促进了全乡此项工作向深层次、高素质的发展,使受教育人数明显增加。
(五)结合__乡__村精准扶贫工作,把安全文明带入农村。我乡把“两学一做”作为践行精准扶贫工作中来,造福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民心工程,并坚持结合美丽乡村创建,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和依法治县,大力普及安全生活常识、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意识,把安全文明带入贫困村,让百姓学会用法律来维护他们的基本权利。
(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全乡的法制宣传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推进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并使之制度化。不断深化各中心和
办公室人员的法治理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中心、办公室对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抓好干部学法用法的同时,负责向全乡进行宣传教育。依法建章立制,是依法治乡、治村、治校的重要环节,乡党委、政府首先制定和完善了干部学习、工作、下村、考勤、廉洁自律、安全值班、卫生、安全用电等各项制度,村级建立健全了村规民约,完善了民主决策,实行了“一事一议”制度,深化了村务公开,充分发挥调委会、治保会、巡逻队的作用,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把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以依法治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深化依法治村工作,企业、学校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管理、守法经营、学校聘请了法制辅导员,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职工代表会、工会定期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公开。
二、措施上狠抓落实。首先,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创建工作,各分工村干负责各自分工的村民小组,并根据各自分工负责的小组的具体情况拿出自己的创建方案,分期制定创建目标,并由此(制定)形成全村统一的创建实绩考核办法,纳入年终考核。对于创建活动的情况,采取每月检查交流,每季度进行评比小结,查漏补差。对于在创建活动中有特色,有新意,有创造性举措的,给予及时表扬推广,以促进全村的创建工作,要求每个村干部对于自己分工的创建工作都要建立台账。每月向村主任汇报一次,汇总到领导小组。由于制度比较严密,有力地推动了全体村干部的工作,形成了一股合力,使创建工作得以在全村顺利开展。
三、宣传上打好基础。在严密的制度的保证下,我们围绕创建工作开展了深入的宣传工作。具体地讲,宣传工作分这样几大内容:首先是通过多种渠道,深入宣传法制,我们聘请了几位退休干部、退休教师组成本村的"义务调解组",当村民之间发生家庭纠纷或邻里矛盾时,请他们帮助"调解"。在调解的同时,向村民宣讲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发挥他们在群众中的威信与影响力,及时化解矛盾。在创建活动中,这个小组又成了法制宣讲小组,今年以来,他们利用放电影前,开广播会,村民会议等形式,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民法》《劳动合同法》、《职工权益法》以及交通法规为主要内容,向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并结合本村的实际事例进行分析讲解,还对村民代表、党团员、村、组干部等不同对象进行了多场次的法律知识讲座或辅导,从而增强了村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对于消除家庭暴力,化解邻里纠纷,起到很大作用。其次是通过村务公开栏和黑板报,向广大村民宣传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平安家庭"的标准以及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今年以来,共出黑板报6期。三是开辟渠道,扩大宣传效果,我村退休干部赵克勤几年前就自发无偿为相邻村民播放进步碟片,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创建活动开展以后,我们主动与他联系,充分肯定了他的利民之举后,请他在为村民播放碟片的同时,帮助宣传创建意义,并以文艺的形式大力宣传"黄、赌、毒"的危害,宣讲"四禁"工作中的新人新事。表彰孝敬老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遵纪守法、保护绿化及集体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好人好事。赵克勤老人只要接到我们的材料,都不厌其烦进行宣传,而且形式多样,语言生动,很为村民喜闻乐见,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他的事迹还登上了《如东快讯》。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在全村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使广大村民提高了对创建平安家庭的认识,很多家庭都不同程度地改变了旧面貌,积极投入到创建中来,为创建活动的成功开展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sp;
四、特色活动结出丰硕成果。
“法制副村长”为乡村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进一步增强了村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管理村务的能力;
“法制副村长”制度实行三年来,让社会治理开了花、使法治惠民结了果,农村基层治理出现较大改观。
党的十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历次党代会报告中首次要求干部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执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又对这些思想进行了系统化的阐释,这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理念的具体体现。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破解社会管理难题,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而前提就是我们党员干部要做好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城镇化是当前乡村社会转型的一大趋势,转型与蜕变难免伴随着阵痛和不安。然而,发展带来的矛盾纠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事双方看不见解决问题症结的合理出口、找不到表达利益诉求的良性通道,容易引发过激和极端行为,可能影响社会安定与有序。这也考验着基层治理者的智慧、能耐与决心。
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农村民主法治上,“法制副村长”制度可谓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一个样本。经过多年探索努力,溧阳农村基层治理出现较大改观,乡村的纠纷在当地得到妥善处理,基层的矛盾在源头得以有效化解。“法制副村长”为何能在现代社会治理中起到“稳定器”、“减压阀”作用?如何让法治思维真正走基层?溧阳的这一新模式为何易见成效?
在对溧阳市进行采访时了解到,自2011年起,这里通过推行村(居)委聘任“法制副村长”制度,找到了破解上述农村问题的一种全新探索和创新模式。在市法制副村长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各镇(区)聘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以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且在政府机关工作的人员担任“法制副村长”,扮演着农村法制宣传员、法律服务员、工作指导员、矛盾调解员、舆情信息员五大员角色。五大角色对应着五大职责,“法治副村长”肩负着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指导、调解矛盾以及畅通舆情这五项任务。在每个村委,“法制副村长”的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等资料都挂在显眼位置,以方便群众咨询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法制副村长”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村民法律知识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讲座,讲解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等与农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依法办事。通过电话、网络、定期值班、定期上门走访、小组集体会议等多种方式,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村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帮助农村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法制副村长”用村民听得懂的话讲法律,用群众身边事讲法的说法方式,给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讲座场场座无虚席。针对村企业在转型升级、知识产权、劳资纠纷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开展法律讲座等法律服务,为企业解疑释惑,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平稳发展。可以说,“法制副村长”扮演着法律参谋的角色,免费向基层组织和个人提供意见和建议。
“法制副村长”不仅让村民受益,村干部也尝到了甜头。“法制副村长”列席村委会召开的有关民主法治建设、涉法事务调处等方面工作会议,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委会制定、修改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确保内容及制定程序合法;受邀审查村中各类经济合同,对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协助村委会做好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副村长”为乡村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进一步增强了村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管理村务的能力。
“法制副村长”制度实行三年来,让社会治理开了花、使法治惠民结了果。农村基层治理出现较大改观:村民百姓遇到利益冲突矛盾,不像以往那样恶语相向、挥拳动手,而是寻求村(居)“法制副村长”协商处理、理性解决;基层干部碰到民间纠纷难题,也不再捉襟见肘、疲于应对,而是有了“法律军师”出谋划策、解围纾困;村(居)矛盾做到了不上交;村(居)遇事不上访;大部分矛盾得以在基层化解。据统计,从2011年12月到2014年6月底,“法制副村长”共帮助修改村规民约81条,审查各类合同298份,累计开展360多次法制讲座,成功化解了653件纠纷,其中重大积压矛盾48次。目前,溧阳所有175个行政村已经村村配备“法制副村长”。群众逐渐懂得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是联系“法制副村长”,听听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村干部感慨地表示,深入基层,将法律服务工作“沉下去”,有效践行了群众路线,真正解决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破解了农村涉法难题。
我们对干部下乡帮扶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了全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局领导要求大家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帮助该村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经济增效的实际出发,从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高度出发,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抓好行政村服务楼建设,改善办公服务条件。
我们根据该村实际情况,多方协调新建行政服务楼一幢,共三层,建筑面积360平方米,多方筹集资金近20万元,极大地改善了该村党支部、村委会办公服务条件。
三、摸清村情,结对帮扶,促进群众脱贫致富。
余晃村有村民5000余人,土地1700余亩,濒临鄱湖,主要产业为水产养殖业,针对该村实际,我局组织全局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该村特别困难的群众,坚持扶贫与励志相结合、日常帮助与临时救济相结合、物质帮助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一方面走访慰问贫困户,我局在自身经费十分紧张的前提下,挤出1万元帮扶资金用于该村解困,另一方面为贫困户提供政策咨询、市场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提高发展生产致富增收的能力和水平。目前,该村已有50余户网箱养殖,养菜牛500余头,基本达到了一村一品的新格局。
四、抓好综治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我局下派干部协助村委会干部认真组织全体村民学习《宪法》、《治安管理条例》等各类法律,坚持用法律来武装全体村民,使大家学法、懂法、守法,并结合该村的实际情况,为其建立了治安管理制度、矛盾排查制度、矛盾纠纷调解制度等各项制度,与广大村民谈心交流,随时了解村民实际情况,及时发现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认真处理,确保把一切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把一切纠纷消化在基层。组织村民学习自我防范常识,积极开展自防、互防、联防活动,要求村民保持高度警惕,严防盗窃、抢劫、诈骗等案件和火灾、交通等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五、驻村干部严格要求,作好表率。
驻村干部是代表一级组织和一个单位到当地村上工作的,一言一行都受到当地村干部和村民的关注,为了能尽快在村里开展工作,我局驻村干部严格要求自己,经常阅读农村信息报刊和市县关于农村的工作精神,并谦虚向村委一班人和村里面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学习,提高胜任本职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