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教育局信息宣传

教育局信息宣传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1 16:34:52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教育局信息宣传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教育局信息宣传

篇1

加强教育信息宣传,对于进一步树立我市教育的良好形象,扩大我市教育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围绕全局工作,突出信息宣传工作重点

“做学生爱戴的老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统领全市教育工作的理念,信息宣传要紧紧围绕这个理念,围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主题,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

1、师德师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和经验做法。

2、加强校园安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中的思路、措施、经验、做法。

3、教育教学管理中的亮点、创新经验与做法。

4、深化“万名教师进万家,访贫问苦结对帮扶”活动的经验和做法。

5、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市教体局年度工作要点的思路、措施。

6、学校精细化管理中的新经验和典型做法。

7、推动学校特色发展、内涵发展的思路、经验和做法

8、在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中的经验做法及成效,德育工作中的创新思路、做法及成效。

9、推进新课程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中的经验与做法。

10、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经验与做法。

11、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和依法治校、学校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三、加强队伍建设,明确目标要求,搞好工作考核

(一)加强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

加强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是搞好信息宣传的基础性工作。全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市教体局办公室为中心,各级各类学校共同参与的信息宣传工作网络。各单位要有领导分管信息宣传工作,并积极搞好组织、协调与指导。要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信息宣传工作,并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从事信息宣传工作的人员要明确责任,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要经常到广大教职工、学生中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及时倾听群众的呼声,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总结提炼教育发展中的创新经验,不断提高信息宣传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1、信息宣传工作:各镇(街道)初中、驻地小学、局属及开发区各学校每月至少向市教体局办公室报送信息4条,中心幼儿园每月至少报送2条。各镇(街道)初中、驻地小学每年要分别在市级媒体发表新闻稿件6篇,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稿件3篇;局属及开发区各学校每年要在市级媒体发表新闻稿件8篇,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稿件4篇。中心幼儿园每年要在市级媒体发表新闻稿件2篇。凡在各级新闻单位发表的新闻稿件,须于7月1日前和12月底前,分两次将原件或用稿证明报送市教体局办公室。

篇2

罗方述做了题为《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加快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专题报告,阐述了当前教育信息化宣传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重要性,并介绍了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篇3

事业发展取得新的成绩。今年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把全力推进事业发展作为我们工作的第一要务,确保了教育事业持续向前迈进。普九成果得到巩固和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100%。全市新增各类示范性学校12所,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快速扩张,小学、初中、高中学校优质教育资源比例分别达到34.53%、57.33%、95%。在坚持扩大规模的同时,教育质量继续得到巩固和提高。体现我市基础教育水平的高考取得了优异成绩,全市5271人参加高考,上组档线人数4346人,上线率为82.45%,上一本重点线人数达682人。

推进四个“全面”,构建平安校园。一是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目前全市完小以上学校绝大部分达到“平安校园”评估认定标准,通过“平安校园”评估认定的比率已达100%。二是全面推进“校园放心店”创建工作和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市学校小商店已全部达到“校园放心店”标准。全面推广“五常法”卫生管理模式,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商店的饮食、食品卫生的日常检查,规范食品采购与配送渠道,严防不洁、超期食品进入校园。三是全面实施学生接送车辆规范化管理。目前我市100余辆学生接送车辆全面启用安全标识。继续深入贯彻《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管理的意见》,重点解决农用车接送学生、民工子弟学校接送车等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创新管理模式,形成“社会化经营、户籍化管理、公安交通监管、教育部门联动”的校车管理机制。四是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预防预警机制,在全市学校购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并加强应急准备和演练演习,有效预防和积极应对各种学校师生安全事故。加强春游、防台、游泳、防火等特定时段重点内容的安全工作,扎实做好暑假及重要节日的安全工作。加强对民工子弟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寄宿制学校等安全薄弱单位的安全工作指导和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扶持幼儿教育,实现三个零突破。今年我市共出资*万奖励补助幼儿教育;其中出资*万元奖励各类创优的示范性幼儿园,出资*万元对我市幼儿园建设进行资金补助,出资*万元对5所需修缮改造园舍的幼儿园进行困难补助。我市依据《*市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意见》,联合多方力量,大力发展幼儿教育事业,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一是多方协力,终于在一年内建成了*大市最后两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实现了山区没有中心幼儿园的零突破。今年*市教育局、财政局根据《关于扶持*市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经费奖励(补助)办法》正式发放有关补助经费,破解了我市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发展资金不足的难题。二是实现幼儿教育支教活动零的突破。市教育局首次启动了公立幼儿教师向山区、农村支教政策。派出幼儿教育优质师资到*山区,扶持山区幼儿教育走上良性发展轨道。三是实现幼儿教师招聘零的突破。我市首次公开向全市推出招聘公立幼儿教师6名,录取的教师将重点分配到幼教薄弱的乡镇任教,以推动幼儿教育公平均衡地发展。

创新教育管理机制,加强规范化管理。一是创新激励机制,提高学校发展品牌意识。为鼓励我市义务段学校创建示范性学校,教育局决定从20*年开始,对创示范性的义务段学校给予经费奖励。各初中、小学凡申报省示范学校和*市现代化达纲学校,并经省教育厅、*教育局验收通过的,市教育局将给予*万元的创建奖励经费。二是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办学纳入规范化管理。市教育局制定出台《*市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督导评估方案》,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办学行为。市教育局根据评估标准对我市*所流动人口学校进行全面评估。教育局规定,对连续*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仍拒不改正的,将责令其停止办学。该评估方案制定了*个标准,主要规范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教学内容。在各校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教育局组织评估组对照标准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评估,最后确定优秀级学校*所,良好级学校*所,合格级学校*所。

加大信息工作力度,构建教育宣传阵地。今年,市教育局召开首届教育信息工作会议,第一次检阅我市教育系统实施信息专人负责制度、信息计分制度、信息评选奖励制度三项制度以来的宣传成果。市教育局组建了拥有167人教育宣传信息员队伍,形成覆盖全市相对稳定的信息宣传网络。上半年,我市教育系统累计信息2000余条,极大地提高了本市市民对教育事业的知情度,为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篇4

教育宣传工作要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四五六”教育发展思路,牢牢把握“六大主题年”,通过教育宣传,及时传达党和政府对教育的关心、重视以及在教育方面的重要决策部署,反映教育改革与发展所取得的重要进展和成就;对人民群众所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诠释与解决,传达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呼声。

二、组织领导

全县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县教育局信息中心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教育宣传工作的统筹、策划、外宣、审稿、信息与视频上报、每月统计等相关工作。

三、宣传工作重点

1.推进“四五六”教育发展和实施“六个主题年”所取得的新成效;

2.教育发展新思路、教育管理新举措;

3.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典型做法;

4.教育及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

5.教育科研动态及成果展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6.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项目建设情况;

7.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和校园文化建设;

8.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和建设“美丽中国”的创新性做法;

9.倡导“文明餐桌”形成的新风尚。

四、每月宣传参考主题

1月:总结提炼工作经验,谋划新一年工作;

2月:春节送温暖,开学新举措,“三非”治理;

3月:雷锋精神,妇女节,植树节,健康与安全;

4月:传统革命教育活动,扫墓活动,劳动节;

5月:儿童节,“十”精神进校园,有效课堂;

6月:高考,中考,建党92周年;

7月:安全宣传与监管;

8月: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民生工程;

9月:开学新气象,第29个教师节,欢庆建国64周年,

10月:“三好杯”篮球赛,课程“三开”;

11月:感恩教育,国培计划;

12月:法制宣传活动,全年工作成效展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学校要重视教育宣传工作,把教育宣传工作纳入到学校工作重要内容。各学校要选文字功底和责任心较强的教师担任通讯员,负责教育宣传、信息报送和联络工作。各通讯员要有责任感,不得报道虚假信息和有悖于政策性的信息,上报稿件和信息及时准确、质量较高,并能积极协助省、市、县新闻媒体完成采访报道工作。学校要鼓励通讯员多上稿件,信息和新闻稿件要图文并茂,从不同的侧面宣传学校。

(二)加强外宣

1.各学校要借助县公众信息网、《通讯》、电视台、教育网等本地媒体进行宣传。要主动邀请《教育导报》、《教育》、《日报》、新闻网、在线、电视台科教频道、《教育》等各级媒体进行采访报道,借力宣传教育。

2.各学校要积极建设本学校校园网站,已有的要管好、发挥宣传工具的作用,没有校园网站的学校,在2013年内要投入适当资金,规划好网站,建立网站,对外宣传,树立形象。

3.切实做好教育报刊订阅工作,整合学校报刊、图书资源,扩大学生阅读量和阅读面,提高广大师生素质。

(三)强化考核

篇5

**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2011年11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 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 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区教育局对各校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区教育局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学校的防汛防台及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校建立相应的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抢险队伍。

(二)主要职责

1、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学校防灾检查,督促各校及时处理影响防灾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学校灾后救助;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业工作小组)职责

(1)协调组:会同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检查督促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参与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专业工作小组涉及防灾的相关工作;承办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全面掌握了解、报告及事态发展的各类相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巡查组: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防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指导灾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抢险组: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现场伤患人员的救助工作,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后勤组:指导和监督学校危破旧校舍的维修管理;指导和监督学校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指导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调查组: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办法等;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处理日常防灾的指导、协调、联系等工作。负责防灾期间会议召集,文件、传真的拟订和转发;通知、督促、检查各校防灾工作;做好值班工作,包括预警和信息记录,与防汛、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防灾信息通报、宣传总结等工作。

4、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①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②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③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④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灾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重大灾害(ⅱ级)、较大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级。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有危破旧校舍或地处易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点的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2、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均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学校和师生及社会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三)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

(1)接到灾情消息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1) 接到灾情警报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部署防灾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学校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 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汛情、雪灾等情况,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学校落实抗灾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ⅰ、ⅱ级)

(1) 接到紧急警报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动员部署防灾工作。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学校传达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师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 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当地政府防灾指挥部,请求支援;学校的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塔吊、升降机及建筑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避免建材水浸受潮,减少损失,避免学校工地事故发生;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学校停课、师生撤离、贵重设备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教育局和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保障

组织必要的教师员工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

(四)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五、善后工作

(一)各级各类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区教育局一方面及时派人分片到各地各校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全区教育系统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二)各校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校进行大清理。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各校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四)抗灾救灾后,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六、附则

(一)预案制定与完善

篇6

二、工作范围和分工

“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范围主要为我市公办中小学。市物价局、教育局负责部署全市“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并负责在市属学校开展具体工作;各区、县级市物价局、教育局负责在各区、县级市属学校开展具体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与学校的联系沟通制度,深入学校了解教育收费执行情况,指导学校加强内部收费管理。

1.指导学校正确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重点贯彻落实我市中小学“一费制”以及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有关收费政策,确保我市公办学校收费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统一实行亮证收费、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实行教育收费公示)。价格、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学校调研等形式了解学校在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中遇到的问题,听取学校对改进和完善我市教育收费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予以解决。

2.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指导学校建立物价员制度,要求每间学校有1名兼职物价员,并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学校物价员职责:(1)协助学校加强和规范内部收费管理;(2)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收费法规政策;(3)向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反映学生、家长收费方面的问题和意见;(4)反馈学校收费执行情况;(5)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教育收费检查;(6)协调处理群众收费投诉。

学校物价员要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市学校物价员证》。市物价局统一组织全市学校物价员的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各区、县级市物价局协助配合。

3.价格、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主动联系学校物价员,及时掌握教育收费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学校提供服务,解决困难。

(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认真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1.加强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在稳定教育收费水平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当调整收费标准,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办中小学“一费制”相关收费政策。加强对高中阶段择校生收费成本的审核,指导学校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规定,规范择校生收费管理。

2.对农村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后,指导学校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各种收费,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发生。

(三)巩固和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1.巩固和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使收费公示率达到100%。推行交费点集中公示制度,并指导学校按规定的样式制作、设立教育收费公示栏,按照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纠风办《关于我市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22号)要求,公示学校的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等内容。

2.巩固和完善代收费结算公示制度,做到学校统一使用的代收费期末集中统一结算公示,分别使用的代收费各自公示。

3.建立教育收费公示长效机制。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收费公示行为进行指导,确保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持之以恒。

(四)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多渠道提供价格信息服务。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及其他方式加强教育收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创新价格信息服务方式,提高对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价格服务质量,扩大“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的影响力,以此引导学校规范收费行为和增强学生、家长的维权意识。

1.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信息网站上开设“价格服务进学校”专题网页,向社会公布教育收费有关政策法规和“12358”举报投诉电话,提供网上咨询、投诉服务,及时通报“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收费公示透明到位、收费行为诚信规范的学校予以公开表扬。

2.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在其本校网站上开设“价格服务进学校”信息专栏,公布本校全部收费项目、标准和代收费的结算情况等内容,以及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解释与本校收费有关的问题。信息专栏可以设置与价格主管部门“价格服务进学校”专题网页的链接。

3.市物价局、教育局将现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法规汇编印制成册,发放给各区、县级市物价局、教育局以及各中小学校使用。

四、工作步骤

我市“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从*年9月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初)。印发“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价格服务进学校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年9月-11月)。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全面开展“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市物价局、教育局负责在市属学校开展具体工作,各区、县级市物价局、教育局负责在各区、县级市属学校开展具体工作。

市物价局、教育局选择2间公办中学作为“价格服务进学校”示范点,各区、县级市物价局、教育局选择区、县级市属2间公办学校作为示范点,对“示范点”学校作为重点来抓,有意识地发挥其示范作用,促进全市“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的开展。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年12月)。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对照本方案工作内容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的总结材料。总结材料由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撰写。

第四阶段,巩固推广阶段(2008年)。继续巩固“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成果,将公办中小学“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的经验向其他类型学校推广。

五、工作要求

做好“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必须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和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要取得学校、学生和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篇7

现将过去一年来主要工作回顾如下:

1、会务组织,高树标杆高标准严要求,执行会务不打折扣,对环节统筹安排,对细节精心部署,突发问题事先预设,及时解决于会议前和会议中,精心拟定去年9月以来各种会议的秩序册、议程和主持词。

2、信息宣传,持之以恒坚持了解掌握教育动向,敏锐捕捉教育信息,及时准确编发文稿,去年8月以来,采编信息160多篇(条)约6万字,被《教育时报》、《日报》、《天中晚报》、中新网、市教育局网站,市、县电视台、《遂平信息》等网站、媒体采用40多篇(条)(其中15篇(条)被评为优秀信息),有力宣传了遂平教育。教体局获年全县信息宣传工作第四名,今年上半年,我局信息宣传工作再次名列各局委序列第四名。

3、教育宣传,拓展创新开通个人博客,及时上传教育通讯,宣传推介遂平教改和发展成果。主持课题《农村基础教育的不和谐音及对策研究》获省级课题立项并将于今年结题;与魏建中合作完成的经验文章《遂平县教体局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经验谈》于今年7月在《河南教研》上发表。4月被评为年度全市教育系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5月获《教育时报》表彰。

4、文秘工作,履职尽责去年8月以来,撰写《教体工作通报》25期、起草若干《意见》、《通知》,和广福、志中一起做好文秘室日常工作,参与会议讲话、文件、调研文字材料的撰写,并经常被抽调到相关股室协助工作。

5、业余充实,收获丰硕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学习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站在课改前沿,了解教育信息、研究教育成果,学习公文、文秘写作常识,不断丰富和提高自己。

篇8

通过对我县“两基”巩固提高及迎国检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为“两基”迎国检工作提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任务

(一)新闻宣传

1.广播电视宣传。及时对“两基”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措施、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从7月1日起,每天在新闻前后,插播一至两条“两基”宣传标语或口号。及时播发反映县“两基”迎国检的消息或新闻。7月1日至国检前,每天播发一条“两基”迎国检的消息或新闻,并对国家“两基”验收团莅临的检查验收活动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县广电局负责)

2.网络、信息宣传。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务信息网)、县教育局以及各中小学校网站上建立“两基”迎国检专栏,大力开展网上宣传活动,宣传报道我县“两基”先进经验、典型事迹以及迎国检的重要措施等。(县政府办、县教育局、县政府新闻办、县信息产业办负责)

(二)社会宣传

1.发放宣传材料。发放《云南省“两基”迎国检工作手册》,对云南省“两基”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各项指标及全县“两基”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宣传。(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

2. 拍摄一部专题片。精心策划、制作一部全面反映我县“两基”工作成果的电视专题片,全面总结,科学评价,展示“两基”巩固提高的全貌,10月30日前完成。(县教育局、县广电局、县文体局负责)

3.举办一次图片展。以图片和数字的形式真实再现我县“两基”工作在强势推进中所走过的辉煌历程。县级宣传展板规格:90cm120cm,8块。各乡(镇)按规格各自设计两块展板,并于11月1日前将设计稿上报县“两基”迎检办,到国家验收时统一放置在我县被抽检到的乡(镇)。(县教育局、各乡镇政府负责)

4. 制作一本画册。制作《县“两基”工作巡礼》画册,图文并茂地反映我县“两基”攻坚成果,以聚焦全社会目光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

5.办好工作简报。定期编发《县“两基”迎国检工作简报》,报道全县迎“国检”工作动态,反映“两基”迎国检进展情况,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抓好“两基”迎国检工作。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指定专门联络员,及时将本乡(镇)、本部门“两基”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特色活动等情况上报县“两基”办。信息报送实行半月报。(县“两基”办、各乡镇政府负责)

6.制作横幅、设立标语牌。验收前,县城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标语)不少于10条;各乡(镇)政府在辖区重点位置设立1块喷绘宣传牌(4米2.5米),在乡(镇)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标语)不少于3条,各村委会不少于2条,10月30日前完成。(县“两基”办、各乡(镇)政府负责)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在县“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县“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县“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张少红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县“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日常事务。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两基”迎检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指派专人负责,高质量地做好各项宣传报道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两基”宣传工作联络员要切实担负起宣传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好“两基”迎检宣传工作。

篇9

和谐健康的教育生态,是凝聚精神力量的重要途径,关乎人心与士气,也关乎教育的发展与稳定,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教育系统中的各个部门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做好自己的工作,对于引导舆论、形成共识,显得尤为重要。

茂名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梁镇源重点介绍了该室督查督办工作的三个关键、四个重点及五个举措。2015年,茂名市教育局办公室在健全督查机构、完善督查机制和提升督查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省市重大决策、重要批示抓落实,围绕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抓落实,围绕局重点工作抓落实,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落实,对督查工作进行了规范、创新,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一是创新督查任务分解。把需要督查的事项逐一建档,分解督查任务,责任到人。二是创新督查办理流程。除规定办理时限外,还要求承办科室事前报计划、事中报进度、事后报结果。三是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实施现场督查、调研督查和舆论督查。四是创新网络督查机制。建立茂名教育微信平台,逐步实现在线督查、在线通报、在线监督的阳光督查模式。五是创新督查评议工作。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温炜分享了该局办公室确保系统上传下达、左右协调各项事宜的几个方面:紧扣中心谋全局、制度入手抓规范、科学统筹重创新、强化执行促落实、突出亮点善宣传、转变作风提效能。香洲区教育局办公室从全局工作的大局出发,认真思考、谋划、安排和处理问题,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拟定办文、办公、办事各项规定,以及办公室工作规则,严明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同时,基于办公室工作的特殊性,积极地调配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督查督办工作作为办公室工作的一个弱项,香洲区教育局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督查办法、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规范的督查督办程序,实施挂牌督办,保证了全年工作的落实。办公室是政务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香洲区教育局办公室重点抓好政务信息工作,力求做到“及时、准确、全面”。此外,坚持培养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干部队伍。这些举措,切实提高了香洲区教育局办公室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

作为具有多媒体采编能力、多元化发展方向、跨领域经营模式的综合性教育宣传机构,广东教育杂志社在我省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舆论导向作用。黄小坚社长在发言中介绍,广东教育杂志社编辑出版了《广东教育》《广东第二课堂》《师道》《高教探索》《广东教育年鉴》《广东教育地方志》,拥有1个网站和1个微信公众号平台。2015年,广东教育杂志社一方面总结经验,为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对重大主题进行聚焦策划、集中报道,通过正面宣传为我省教育改革发展总结经验、凝聚共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杂志的深度报道,为我省教育综合改革发展与研究提供了很多可资参考的范式,为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工作提供了很多可供借鉴的经验,还为我省教育品牌在全国的推介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发掘样本,为我省学校品牌推介提供了优质的展示平台。在宏观教育方面,侧重教育公平与共享发展层面的宣传报道;在微观方面,更侧重教育特色与文化育人方面的宣传报道。这些于学校办学品牌的展示以及学校办学经验的交流、办学特色的辐射都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2016年,广东教育杂志社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使命意识,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传播广东教育好声音,塑造教育宣传新格局,为我省“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做好正面宣传与舆论引领工作,全方位挖掘教育鲜活经验,广视角报道教育好故事,正向度宣传教育新生态,为教育现代化的实现鼓与呼。

篇1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中心工作,广泛宣传贯彻国家的安全法规,弘扬安全生产文化,加强师生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取切实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务求使活动取得实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教育安全稳定,教育局决定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暗访、督查、通报、事故查处工作。

组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安办主任

*监审股股长

*政工负责人

*教育工会副主席

*安办副主任

第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李其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月”的活动筹备、工作督查、事故查处、信息通报等相关工作的统筹。

五、活动内容

(一)6月1日至6月29日,各校开展对教职工和学生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开展预防学生溺水、预防火灾、交通事故的演练。各校根据学生实际,自行命题,举行安全知识考试,并将成绩记入本学期学生通知书。

(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直属单位于6月5日前在校门处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三)6月14日,教育局组织城区学校相关人员在南城街道参加全县宣传咨询活动。

(四)6月10日至30日,教育局联系片区的局领导和股室深入学校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暗访、督查。

(五)6月30日前,各校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会,并将书面总结报局安办。

附:第8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关心青少年的安全就是关心祖国的未来!

篇11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依法开展查处非法办学点专项整治。坚持加强法治和疏导并举,坚持依法查处和促进健康发展并重,加大专项查处力度,条块结合,严格执法,重点突破,依法查处非法办学点,努力营造健康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整治目标

(一)引导部分办学时间长,有一定规模且办学条件基本具备的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审批成为合法学校,解决民工子女入学问题。

(二)坚决取缔规模小、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布点不合理的非法办学点。

(三)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积极防范新的非法办学点产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依法查处非法办学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府办、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税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消防大队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分管领导担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要相应建立依法查处非法办学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配合查处辖区内非法办学点工作。

四、职责分工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对非法办学点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检查现有办学点的办学资格和条件,依法查处非法办学点。

县民政局负责对未作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非法办学点依法查处。

县公安局负责社会动态,牵头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并协助实施查处取缔非法办学点。

县财税局负责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对非法办学点违反国家税务征收管理有关规定行为的查处。

县建设局负责对非法办学点内违法建筑的界定,及时发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及通告,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负责对办学点接送车的违规接送行为进行查处。

县卫生局负责对非法办学点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查,对非法办学点内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和抽检,依法查处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食品等违法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对非法办学点有关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县工商局负责对非法办学点非法广告和非法经营依法查处。

县局负责协调处理非法办学点件,牵头疏导和有效处置群体性上访。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是辖区内查处非法办学点责任主体,负责非法办学点信息,主动协调依法查处非法办学点工作。负责监督校舍出租房东收回出租房,做好家长的劝导工作,切实疏导缓解外来民工子女入学问题。

新闻媒体负责对有关政策宣传和整个行动的报道,并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在调查、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政府部门管理事项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由牵头部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查处。

五、工作安排

依法查处非法办学点工作分调查摸底、宣传动员、整顿规范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8月1日至14日)

对现有非法办学点的举办者资质是否具备,办学条件是否具备,布点是否基本合理等进行调查摸底,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引导审批或取缔的决定。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采集辖区内非法办学点信息,报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由县教育局牵头调查取证,实行告知,并将情况报告县政府。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8月15日至20日)

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政策。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宣传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政策法规等。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非法办学点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争取当事人自行关闭非法办学点。宣传活动要贯穿始终。

(三)整顿规范阶段(2011年8月21日至27日)

县教育局组织评估组对要求审批的学校进行评估,将符合审批条件的学校办理审批手续,纳入管理。对无整改空间或拒不整改的,由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公告,要求非法办学点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办学;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牵头,县教育局协助负责对学生进行分流疏导;由县府办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对非法办学点非法办学、非法广告、非法经营、违反国家税务征收管理等行为进行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认真贯彻落实开展依法查处非法办学行为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依法查处取缔非法办学行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从建设平安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确立先进的执法理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实施查处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要具体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查处取缔,推进疏导分流,形成“统一领导,条块联动,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控制源头,全力推进

要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和民房的出租管理,从源头遏制非法办学行为。加大对新发现的非法办学行为执法力度,力争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实行零目标管理,坚决遏制非法办学行为的增长态势。要突出重点,多策并举,有效消除非法办学行为。县民政、公安、交通、卫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综合整治,按照“一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整治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更要跨前一步执法,不留整治空隙。对个别非法办学行为点主办者一意孤行、消极应对的,要组织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

(三)依法整治,维护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