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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更换和发放有关证件的具体办法,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另行通知。
附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关于颁发《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1999年9月18日 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号)
劳动保障制度是我国保障公民生活的基础制度,体现了社会进步,劳动保障制度的完善状况和国家文明进步步调一致,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可见国家劳动保障制度存在的重要性,但是虽然我国的劳动保障制度发展状况良好,但是收到很多制约因素的影响,还存在很多发展的阻碍因素,下文将做具体分析。
1 我国劳动保障制度的问题
1.1 劳动保障制度不统一
我国劳动保障制度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是劳动保障制度的配套管理体制不统一,部分劳动保障制度针对的社会群体差距较大,很多成员享受制度优惠,但是还有部分成员享受不到制度优惠,原因在于行政管理政策多门,社会保障项目的协调难度很大,另一部分问题是历史性问题,体现了不同地区、范围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差异性。
1.2 劳动保障制度改革滞后
我国的国家体制相对单一,改革之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涌入,出现多元化的保障基因,由于受到改革之前国家单一保障改革落后的影响,我国的劳动保障制度的改革进程相对落后。
1.3 劳动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不全
传统的劳动保障制度项目主要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其推行也只是以上部门,覆盖面积很难涉及到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就我国的整体环境来看,劳动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不全面,需要提升国家劳动保障制度覆盖面积,提升劳动保障的比率。
1.4 劳动保障制度统筹层次偏低,属地原则未能落实
由于我国私营企业或者民营企业承担或参与的劳动保障制度统筹层次很低,很多地县级的企业根本无法推行劳动保障制度,省级部分城市还存在很多企业不缴劳动保障款项的情况,原因在于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人员流动性很强,当人才流失之后,劳动保障制度的归属成为问题,部分去也利用多种理由不接受或者拖欠劳动保障款项的缴纳。
1.5 劳动保障制度资金的筹措及管理尚不到位
就我国当前来看,劳动保障资金的筹资很难,劳动保障制度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和劳动者、政府三方面,当前多数企业在劳动保障制度中的统筹占据主导,因此部分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出现经营效益问题,部分企业处于亏损的状况,由此导致劳动保障制度在企业的推行受阻。
1.6 劳动保障亟待加强立法
劳动保障立法是针对劳动保障制度专门设立的法律,需要对其进行完善来强化劳动保障制度的规范,拓展劳动保障制度的覆盖面积。当前我国劳动保障制度需要依靠国务院和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来推行。但近年来我国的劳动保障制度紧张状况不容乐观,呈现出地区差异性的情况,整体进展效果一般,需要通过立法来缩小地区差异性。
2 完善我国劳动保障制度的对策
2.1 完善劳动保障管理与服务体系
第一,根据我国实际状况,对劳动保障部门进行重组和划分,提升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在规划、政策和管理层面的一致,形成劳动保障资金运行保持良好的循环。第二,建立劳动保障制度的监察机构,强化对问题和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第三,实施统一性强的服务体系,根据全国范围或者 全省范围实施统一性强的服务管理体系,保证劳动者在特定的区域合理的流动。
2.2 扩大劳动保障制度项目的覆盖面
我国政府需要拓展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地营企业等不同 企业类型加入到劳动保障制度中来,虽然将其落实的难度很大,但是该项措施是拓展劳动保障制度覆盖面积的最有效措施,也是实施过程的必要环节,可以将该过程分批进行或者采取不同区域区别对待的方式,建立起多功能且多渠道的机制和措施,并采取政策或者税收层面的优惠,保证劳动保障制度在全面范围内得到拓展,提升覆盖面积。
2.3 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劳动保障制度职责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需要明确自身在劳动保障制度推行过程中的责任和权利,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职权范围,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政府在我国实施劳动保障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尤其在国家推行劳动保障制度过程中,政府起到决定性作用,在劳动保障制度的屠光中扮演重要角色,承担很多项工作和任务,不能过分的强调政府作用,实施劳动保障建设过程中,需要发挥好 政府和市场的双向作用,实施双管齐下的措施,保证政府和市场的协调作用,对劳动保障制度进行完善。
2.4 政府牵头,多方位筹集劳动保障基金
由于经济基础是实现上层建筑的主要支撑,因此为了推广我国的劳动保障制度,实现劳动保障制度全民化和全员化的目标,需要充足的资金和财力作为具体的后背力量,发挥政府在劳动保障制度中的监督和主导作用。由此可见,对劳动保障制度实施项目资金筹资的过程中,政府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可以通过财政方式、行政方式或经济支撑、税收政策优惠的措施来实现资金的筹集,由此保障劳动保障基本资金的来源和数量,保障劳动保障制度资金筹集的有效性。
2.5 通过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来提升劳动保障水平
只有提升劳动者的劳动技能,才能提升劳动保障的实施水平,因此需要企业、政府、或者社区部门的合作,利用不同形式的培训或者实践工作的方式来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利用不断加强劳动保障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的工作机制,由此来提升劳动者的专项技能,深入提升劳动保障制度的水平。
2.6 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
当前我国的劳动保障制度改革主要通过国务院或者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或者地方行政法规来推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推行,只通过行政规章制度是根本不足的,我国政府需要将老公保障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我国劳动保障制度相关法律体系,保障劳动保障制度的落实。
参考文献
[1]黄玉君,吕博,邓大松.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社会保障研究,2015,06:45-51.
一、年检对象
县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集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民营企业,股份(合作)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中央、省、宜昌市驻五峰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年检内容
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年1月至12月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劳动保障政策的情况。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制定和执行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招聘(使用)劳动者情况;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情况;工资支付和执行工时制度情况;技术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等。
三、年检时间
2012年月20日至2012年5月25日。
四、年检方式
(一)申报年检。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送审表》的内容如实自查并逐项填写,备齐相关资料后报送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查。
(二)重点抽查。对用人单位填报不实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其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同时到用人单位逐项进行审查。
五、年检资料
用人单位接受劳动保障年检,需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送审表》;
(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三)法人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全体员工花名册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五)全年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情况;
(六)从事技术工种(岗位)人员持《职业资格证书》情况;
(七)用人单位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八)其他应报送或应说明的情况。
六、年检说明
一、加强领导,落实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把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提到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并落实相应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二、制定计划,层层落实。为响应国家、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关于开展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号召,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落实,从*年至2008年,用三年时间实现我市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充分覆盖。其中,*年末各类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6%;2007年各类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1%;2008年末各类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三、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基本思路是:巩固国有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和提高国有改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以开展“和馨行动”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抓手,重点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着力提高规模以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工作重点是: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以非公有制为企业重点、以劳动密集型为行业重点、以乡镇为区域重点;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以国有、集体、管理规范的企业为重点,主要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水平、管理质量,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四、全面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和劳动合同备案制度。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均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所辖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按规定到所辖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五、劳动保障部门结合实施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和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全面、准确摸清企业劳动用工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底数,建立健全相关数据库。要把职业技能考评、社会保险参保及待遇支付与用工登记和劳动合同备案联系起来,实行计算机互动管理。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台帐,对用人单位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
六、深入宣传,广泛发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劳动合同宣传月或宣传周活动,举办现场咨询等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增强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意识,为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劳资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广泛宣传讲解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其劳动合同管理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分类指导,加强服务。劳动保障部门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用工的特点,分别制订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自行制订劳动合同文本的审核审查,建立用人单位自行制订的劳动合同文本向所辖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制度,确保劳动合同内容的合法化。
行政执法机关
检查对象
行政检查内容
行政检查法律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联合检查
部门(没有此项不填)
1
康平县财政局
康平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二条
10月
现场调阅审查
2
康平县交通运输局
康平县出租车服务公司
对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公共交通、出租、水运行业等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12年11月9日修正)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9月
现场检查、查阅相关档案。
3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1、康平县康平镇鑫盛丰种业;2、康平县嘉华农资销售中心
种子经营、销售行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条
4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4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沈阳佳合食品有限公司
动物防疫活动、肉鸭屠宰活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
4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5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张强顺治屠宰场
动物防疫活动、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4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6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辉山现代化奶牛养殖场
生鲜乳生产收购等活动监督检查
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
4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7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大兴种鸡场
种畜禽生产、经营、销售行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八条、
5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8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沈阳康泰源肉业有限公司
屠宰类检查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八条
5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年检等
9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张强镇民盈农资经销站
农药经营使用监督检查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6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10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恒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3、检验报告;4、设备档案;5、各种管理制及专项救援预案;6、现场使用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9月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检验、勘察
11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观鑫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经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二条
9月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检验、勘察
12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康平万家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生活广场分公司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9月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检验、勘察
13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百世果蔬专业合作社
有机产品认证检查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二条
10月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检验、勘察
14
康平县卫生健康局
康平宾馆
1、卫生许可证;2、从业人员健康证;3、公共用品清洗、消毒;4、卫生设施设备设置、使用情况;5、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管理档案情况;6、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情况;7、禁烟标识等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
5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15
康平县卫生健康局
康平万家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1、卫生许可证;2、从业人员健康证;3、公共用品清洗、消毒;4、卫生设施设备设置、使用情况;5、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管理档案情况;6、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情况;7、禁烟标识等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
6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16
康平县卫生健康局
康平县自来水公司
1、卫生许可证;2、卫生设施设备设置、使用情况;3、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管理档案情况;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情况;5、禁烟标识等6、职业健康人员体检7、防护用品8、警示标识9、职业健康档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7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17
康平县医疗保障局
沈阳市康平县盛德中医院
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6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18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沈阳红瑞塑编厂; 2、辽宁凌勃防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3、沈阳昌盛塑料编织厂; 4、沈阳共盈彩条布厂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
4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者检查
19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沈阳和利塑编有限公司; 2、沈阳恒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沈阳华鑫塑业; 4、沈阳华源塑业有限公司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
5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者检查
20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沈阳天辰彩布厂; 2、沈阳兴康塑业有限公司; 3、沈阳雪龙塑业有限公司; 4、沈阳腾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
6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者检查
21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沈阳康平燃气有限公司; 2、沈阳瑞丽塑业有限公司; 3、沈阳华康塑业有限公司; 4、沈阳康顺塑料编织袋厂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
7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者检查
22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康平县沈康环保建材厂; 2、沈阳六通管业有限公司; 3、沈阳市康平县创新时代彩条布厂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
8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者检查
23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沈阳硕成机械有限公司2、沈阳新区弘曲棉纺织有限公司;3、中 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康平二牛加油站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
9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者检查
24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沈阳市聚缘塑业;2、沈阳宏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沈 阳华泰塑业有限公司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
10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者检查
25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康平县东胜塑编厂;2、沈阳市奕桐塑业有限公司;3、沈阳雪龙塑业有限公司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
11月
现场调阅审查或者检查
26
康平县自然资源局
康平二牛华兴红砖厂分散式风电项目
1、被检查单位有无经过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
2、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8月
现场勘验检查
27
康平县自然资源局
沈阳美世人造板制造有限公司
是否非法加工木材
《森林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
10月
现场审查或查验
28
康平县自然资源局
康平县张强镇丽国带锯木材加工点
是否非法加工木材
《森林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
10月
现场审查或查验
29
康平县自然资源局
康平县立国木材加工厂
是否非法加工木材
《森林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
10月
一、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高度高校毕业生安置管理工作并纳入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内容。街中心主任是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指派一名干部,专职负责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街中心要将高校毕业生单独造册管理,对进入街中心和社区工作站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要指派一名有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的干部或劳动保障协管员,进行工作指导,并建立培养、使用管理档案,对其工作情况做好记录。
三、各街中心要经常关心、关注高校毕业生的生活、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要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使他们尽快适应社区工作的要求,发挥其积极作用。
四、各街中心要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和社区协管员主动为社区公益工作高校毕业生做好服务的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帮助高校毕业生尽快适应社区工作,融入新的集体。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服务办法,并严格执行。对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将纳入对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年终考核范围。
五、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区、街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下,从事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扶残救助、养老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调整从事其它工作。
六、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工作中,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树立从事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为社会服务的理念,充分发挥青年人积极向上的作用,将所学知识融入社会工作之中。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做好工作。对不服从管理、工作责任心不强、经常违反规章制度的,经报上级同意,可以提前解除《公益岗锻炼协议书》。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小时)。(_________年度)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电话:_________。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二)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五)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日前支付工资。
(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九)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十二)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十三)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四)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十五)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者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十六)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漏。
(十七)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跟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九)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二十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三)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讼。
共2页,当前第1页12
九、其他约定
(二十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_________。
(二十五)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档案是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和处理各类劳动用工举报投诉案件过程中形成的,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证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整个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经验总结,它充分反映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业务技术水平和辖区内企业用工情况,同时,它也是劳动违法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的原始凭据,是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促进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档案管理工作,现就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案卷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一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
(一)案卷中执法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如下:
1. 执法文书制作内容表述不准或过于简单。主要表现在引用法律法规不准确、不完整;执法人员随意使用难懂的简略用语、方言和口头语,叙述事实逻辑混乱,表述不清;涂改现象严重,使档案失去应有的原始性和可靠性,降低了其参考价值。
2.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文书时空项严重。如各类文书的编号、签发日期、负责人、经办人签字、行政机关名称等空项严重或填写不全,对文书的真实性和后期的档案整理都造成了影响
3.卷宗内执法文书不全。如无投诉登记表、立案登记表、送达回执或结案报告等,如在办理欠薪案件中,经常在办案过程中因劳资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案件了结,而执法人员多因事情已解决,思想松懈,疏忽对案件文书的完善,甚至出现连结案报告都不写的现象。
4.案卷内文书装订顺序不统一。由于没有统一的装订要求,文书装订过程中存在随意性,经常出现同类文书装订位置不同的现象。
(二)案卷收集、归档不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劳动保障监察案卷归档范围不明确,入档归档不及时。长期以来对劳动监察案卷归档范围、时效不明确。时效唯一可以依据的是《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其中第四十条只是作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后应建立档案,档案资料应当至少保存3年”规定;对档案资料归档范围界限模糊,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在实际处理案件过程中,所有材料都由承办人掌握,根本不可能及时整理归档。等案件处理完毕后,经常出现部分材料漏报,甚至丢失,造成档案材料不全,不能充分表达执法监督力度的可靠性。
2.证据材料收集不全,提取不规范。对依法所得的物证,如工资表、考勤表、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票据等复印件,未能注明来源,要求提供者签名,单位盖章、注明日期等,降低档案材料的可信度。
3.档案管理人员技术力量薄弱。一是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往往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档案管理人员多为兼职,职责不明确,在工作时不能够兢兢业业、全心全意投入,对档案业务知识了解甚少,对档案的查阅、抄录、复制、借出随意。且针对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流程复杂,过程周期长,需存档保留资料量大的实际情况,在工作中,难免常出现各种漏洞、错误,泄密和丢失情况时有发生,造成档案资料管理混乱,许多信息不能被有效地挖掘和利用。二是缺乏先进的档案管理技能,档案的存储管理多使用纸张存放,极易损坏、流失,绝大部分工作都通过手录完成,工作效率低。特别对执法过程中收集的大量影像资料,电子材料等缺乏专业的整理、保管方法,极易丢失,泄密。
二、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培训,掌握技能。要选用政治素质较好、熟悉档案管理工作、懂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热心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责任心较强的执法人员,担任专职的档案管理员。同时,要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使执法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更好地掌握文书制作、材料收集的技能和方法,做到及时收集、定时移交,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加强档案管理人员思想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劳动保障监察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涂改、伪造、泄漏他人信息等严重问题的发生;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适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保管保密制度》等,对档案的书写、收集、整理、编目、装订、查阅等一系列问题作出具体详细规定,使得劳动保障监察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加大投入,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档案管理信息化。积极开发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档案管理计算机软件,对劳动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环境进行数字化、信息化改革,及时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档案的记录和管理,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档案管理信息化。在建档、调档、归档过程中,全部使用计算机录入、查询,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从传统档案管理向数字化档案管理的转变。特别是应针对企业建立一种能够及时更新、实时监管的电子档案,根据“两网化”建设要求,对企业建立一企一档的电子化管理手段,及时汇总分析企业用工信息及劳动者的状况,以便能够实时了解企业用工动态,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投诉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住址: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被投诉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地址:电话号码:
事实与理由:
包括:投诉人工作期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何时至何时);劳动合同约定事项(如工资如何支付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违法事实是否存在争议;劳动者工作中是否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何时发现用人单位在何方面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合法权益,特请劳动监察部门协助,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投诉请求(要求用人单位履行何法定义务):
1、
2、
3、
根据我局“四五”普法总体规划和县委普法办的具体要求,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学习,并始终将此项工作作为局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年初制定了普法计划,并认真实施。针对“四五”普法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工作提出的新的目标和要求,我局严格按照规划的安排和计划,在抓好全体职工学法用法的同时,着重抓好局内领导干部和执法监察人员的普法工作。在每月至少一次的职工集体学习中,专门安排一些法律法规的学习内容。半年来,我局干部职工学习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许可法》、《××××××自治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在工作中,坚持把学法、普法和依法行政相结合,自觉依法办事。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我们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公开、透明、高效、规范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通过学习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基本具备了现代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同时也有效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实现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用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劳动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根据我局“四五”普法总体规划和县委普法办的具体要求,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学习,并始终将此项工作作为局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年初制定了普法计划,并认真实施。针对“四五”普法工作提出的新的目标和要求,我局严格按照规划的安排和计划,在抓好全体职工学法用法的同时,着重抓好局内领导干部和执法监察人员的普法工作。在每月至少一次的职工集体学习中,专门安排一些法律法规的学习内容。半年来,我局干部职工学习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许可法》、《××××××自治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在工作中,坚持把学法、普法和依法行政相结合,自觉依法办事。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我们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公开、透明、高效、规范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通过学习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基本具备了现代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同时也有效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实现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用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劳动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