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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处理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1 16: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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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处理论文

篇1

这一环节在石油废水处理过程中比较重要,废水中的原油主要以浮油(直径大于100μm)、分散油(直径在10-100μm之间)和乳化油(直径为1×10-3-10μm)三种形式存在,根据原油存在的不同形式,采用两级除油法,即一级重力除油、二级混凝除油法。

1.1.1重力除油

重力除油属于初步除油,利用油和水的相对重力不同,来除去废水中的浮油和分散油。现阶段我国主要采用立式除油罐和斜板式隔油池两种主要的重力除油方式。立式除油罐的设计符合油水运动的基本规律,迎合废水流动的重力流程,采用物理的方式进行除油,除油效果非常显著,对于含油量在5000mg/L以下的废水,其除油率可高达80%,是石油开采废水重力除油的主要措施。斜板式隔油池也是浮油处理的重要措施之一,相对于平流式隔油池来说,斜板式隔油池主要是在其内部加设一道斜板。表面看无很大差异,却使处理浮油与分散油的效果明显提升,通常在废水油粒半径为25微米时,只需将废水在斜板式隔油池停留30分钟以内,就可以出去废水中80%以上的浮油,除油效果同样是非常的明显。同时,也可以把立式除油罐与斜板式隔油池相结合,在立式储油罐内设置波纹斜板,使其兼具两种技术的有点,进一步提升除油效果,通过一次操作,基本可以出去废水中的全部浮油和分散油。

1.1.2混凝破乳除油

经过重力除油后,废水中的浮油和分散油已基本去除,混凝破乳除油主要是为了除去废水中直径更小的乳化油,其对于乳化油的去除效果非常明显。这种除油方式主要是利用混凝破乳剂,其具有脱稳破乳的效果,能够将废水中的乳化油粒与水分离,实现除油的效果。在除油工作中,混凝破乳除油法主要运用混凝破乳剂与混凝除油工艺实施具体的除油工作。混凝破乳剂主要是通过改变废水中乳化油的性状来实现除油,它能够凝结废水中的乳化油,同时还能提升乳化油在废水中的浮力。在具体的除油工作中,主要采用两种混凝剂,即有机混凝剂与无机混凝剂,在实际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废水除油工艺不断取得发展,在乳化油除油工作中也出现了有机高分子混凝破乳剂,并且得到了广泛应用。

1.2除悬浮物

石油开采废水中的悬浮物的去除工作较为简单,主要是通过过滤的方式来进行,通常有压力式滤罐和重力式滤罐两种,压力式滤罐可在工厂预制,具有安装方便,占地面积小,操作运行方便等优点,因此在油田中应用较多。压力式滤罐又分为立式和卧式两种,直径一般在3米以内。与立式滤罐相比,卧式滤罐过滤断面悬浮物负荷不易均匀,因此没有得到立式滤罐一样的广泛应用。当前,为保证出水水质,很多油田都采用两级过滤处理,第一级为双层滤料过滤,通常选用石英砂和无烟煤作为滤料,第二级进行精细过滤,采用纤维素滤料,以保证出水中的含油量、悬浮物浓度达到要求,能够进行回注水操作。

2当前我国石油开采废水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很多油田都进入了开采的中后期,由于进行二次抽采、三次抽采,使废水水质更加复杂,因此,对废水的处理技术也要求更高。

2.1聚合物驱采废水

目前很多油田开始使用聚合物化学驱采技术,在水中加入了大量的聚合物和表面活性剂,使废水水质比原来的工艺复杂很多,原油主要以乳化油的状态存在,同时存在很多的聚合物和活性剂,使乳化油的稳定性更高,使得重力除油的效果大打折扣。同时由于聚结材料的种类较少,聚结效率不高,导致粗粒化聚结工艺的除油效果较差。因此,必须完善聚结除油机理,开发新型聚结材料,改善聚结工艺条件,以解决聚合物驱采的废水处理问题。

2.2蒸汽驱采稠油废水

目前,各大油田蒸汽驱采油规模也不断扩大,蒸汽驱采稠油废水中含油量高并且稠油的相对体积质量和水很接近,重力分离效果甚微,同时,没有一种高效、快速的破乳剂,水中的二氧化硅等污染物的处理落后,都给蒸汽驱采稠油废水的处理带来了极大问题。

2.3低渗透油藏开采废水

为了不堵塞地层,并且保持低渗透油藏的渗透性,低渗透油层回注水质的要求非常严格,回注水的滤膜系数和污染物颗粒直径要求非常高,而目前的精细过滤、活性炭吸附等技术都很难达到,膜处理技术虽然能达到要求,但其耐久性、抗腐蚀性等都需要进一步提高。

3我国石油开采废水处理工作的展望

我国石油开采废水处理的技术已经逐渐制约了驱油技术的发展,影响了驱油技术的大规模发展,因此,发展石油开采废水处理技术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聚合物驱采废水、蒸汽驱采稠油废水、低渗透油藏开采废水的发展,我们应当尽快研制更高效的混凝破乳剂,提高除油效率,保障石油开采废水的再利用;研发更有效地聚结材料,提高物理法除油效率;积极研发和更新膜处理技术,提高颗粒物和乳化油的去除效率。

篇2

一、转为出租开发产品核算

1.出租期间会计利润

租金收入:360万元;

摊销成本:1500÷20×3=225万元;

会计利润:360-225=135万元。

2.出租期间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税法规定,用于出租的开发产品未转作固定资产核算,其摊销的折旧不能税前扣除,因此出租期间已摊销的折旧22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为360万元,应交所得税为118.8万元(360×33%)。

3.租期届满时出售

甲企业出售该房产时结转销售收入3000万元,账面成本余值为1275万元(1500-225),会计利润为1725万元(3000-1275),已摊销折旧225万元此时可作为计税成本调减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万元,应交所得税为495万元。

从上可看出,开发企业从出租至出售应交所得税总计为613.8万元(118.8+495)。

二、转作固定资产核算

1.出租期间会计利润

同上。

2.出租期间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后可按税收规定扣除折旧费用。

开发产品转为固定资产时的公允价值应以当时的市场价值计算,因此出租期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2500-1500)。因开发产品已转为固定资产,按税法规定,其计税成本为2500万元,增加的计税成本1000万元中属于出租期间的折旧费用150万元(1000÷20×3)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135+1000-150=985万元;

应交所得税:985×33%=325.05万元。

3.租期届满时出售

甲企业出售该房产时结转销售收入3000万元,账面固定资产净值为1275万元(1500-225),因此,会计利润为1725万元。开发产品转为固定资产时增加的计税成本余值850万元(1000-150)应调减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为1725-850=875万元,应交所得税为875×33%=288.75万元。

篇3

Abstract:Thetectnicalflowprocess,equipmenttipeandsituactionofuseareintroduced.Andsomeequipmentsinthemudpoolareimprovedintechnology.

KeyWords:watertreatment;circulatingwater;technicalflowprocess;technologicalimprovement

1、概述

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棒材厂成立投产于2001年1月,是年产60万吨直径为12~32㎜的螺纹钢及直径为18~32㎜的圆钢棒材生产线,该厂自动化程度高、产材产量高,所用的系列冷却水为循环的工业水,并做到全部内部循环、不外排。循环水分为浊水循环、净水循环两个系统,现总用水量2020m3/h,其中浊环水900m3/h,净环水1120m3/h.水处理主要负责冷却水的循环、水质处理、加压、降温等工作。

2、浊循环水、净循环水的工艺流程示意图

4、水处理系统概况

4.1浊环水系统

该系统供粗、中、精轧机组、控制水冷装置及冲氧化铁皮等用水。供水量900m3/h.其回水经氧化铁皮沟自流至旋流沉淀池,沉淀后一部分经4M泵加压至车间冲氧化铁皮;另一部分经1-3M泵加压至化学除油器进行除油和二次沉淀处理,除油、沉淀后,进入浊热水池,再用5D泵加压至冷却塔冷却,冷却后自流至浊冷水池,最后用3D、4D泵加压至用户循环使用。

化学除油沉淀器底部污泥用排污阀排出流至污泥池,经污泥泵加压抽至板框压滤机压滤脱水,脱水后泥饼由厂方综合利用。污泥量1300t/a.

4.2净环水系统

该循环系统主要供轧线直流电机、液压、加热炉冷却、进出炉辊道等所需的间接冷却水。经使用后的水只是水温略有升高,经冷却处理后即可使用。净环水量1120m3/h.净环水设施有循环水泵房、吸水井、冷却塔等。

为保证系统水质,系统中设有GSL-22000×7100125t/h自动清洗滤水器进行旁通过滤。

4.3给排水系统设施

4.3.1旋流沉淀池及浊水泵房

漩流池及浊水泵房合建。

浊水泵房内设两组水泵。一组为化学除油器供水泵组,即1、2、3M泵,型号为250LC-32立式长轴泵(Q=480m3/h,75Kw)共三台,两用一备;一组为冲氧化铁皮泵组,即4M泵,型号为200LC2-46立式长轴泵(Q=300m3/h,75Kw)共一台,不设备用泵。并旋流池上部设一抓斗吊钩两用桥式起重机,用于抓取其内的氧化铁皮。

4.3.2化学除油器及污泥脱水间

设有MHCYG-IV型化学除油器3台,设计处理水量Q=400m3/h,N=3Kw.

XMG50/800板框压滤机一台,其中过滤面积S=50㎡,N=5.5Kw.

MY3.2-4-AHA42×3加药装置两条。

4.3.3循环水泵房及水池

循环水泵房及水池呈南北布置,共有四个水池。一个净环水热水池,一个净环水冷水池,一个浊环水冷水池,一个浊环水热水池。泵房内东西布置设有五组共14台水泵。

第一组:净环水热水泵组(1D),将净环水热水池热水抽至净环水冷却塔冷却,再自流至净环水冷水池。泵型号250S-39(Q=485m3/h,N=75Kw)共三台,两用一备。

第二组:净环水供水泵组(2D),将净环水冷水池中的水抽至棒材厂各冷却设备用水点冷却设备后再用管道流至净环热水池。,泵型号250S-65A(Q=468m3/h,N=110KW)共三台,两用一备。

第三组:浊环水供水泵组(3D),将浊环水冷水池的水抽至棒材厂轧机冷却用,再经轧机冲渣沟流至旋流沉淀池。泵型号300S-58A(Q=720m3/h,N=155Kw)共两台,一用一备。

第四组:浊环水穿水冷却供水泵组(4D),将浊环水冷水池的水抽至棒材厂轧机穿水冷却用,再经轧机冲渣沟流至旋流沉淀池。泵型号200S-43×3(Q=288m3/h,N=155Kw)共三台,两用一备。

第五组:浊环水热水泵组(5D),将浊环水热水池热水抽至浊环水冷却塔冷却,再自流至浊环水冷水池。泵型号250S-39(Q=485m3/h,N=75Kw)共三台,两用一备。

泵房屋顶设有两组冷却塔,第一组为净环水冷却塔,型号为MBZ-1共两台,第二组为浊环水冷却塔,型号为MBNW-1共三台。

5、技术改进

从棒材厂投产以来,水处理系统运行正常,水量、水压、水质、水温处理都符合要求,能顺利配合生产需要,满足生产要求。但原设计的污泥池沉积的污泥用污泥泵抽至板框压滤机进行污泥压滤脱水一直是个问题,不能正常进行。原因主要是原设计的抽污泥泵是潜水式的,污泥池没有搅拌设施,排污后污泥沉淀于池底。污泥的主要成分是氧化铁皮,密度大,沉底易结块,很快就将污泥泵头堵死,使得污泥泵不能工作。污泥池的污泥只能靠定期的人工挖掘,既浪费大量的成本,又对环境卫生造成污染,在人工清泥的过程中会影响日常排污工作的开展。

鉴于此,对污泥池进行了改造。将已坏的污泥泵拆除,并安装了一台自控自吸泵于地面作为抽污泥泵,其型号为80NFB-C1(Q=50,N=22Kw)

进水管径DN=80mm,出水管径DN=50mm,吸水管下伸至距污泥池底约0.8米,出水管接至板框压滤机。并在原污泥泵两侧1米处安装两台和污泥泵同样的自控自吸泵用于搅拌污泥,其出水管设计成螺旋式,下伸长至距池底部0.4米,并在螺旋式出水管表面均匀分布直径30mm小孔,以增加出水面积,从而形成螺旋式搅拌。

在操作规程中规定:排污后沉淀30分钟,用清水泵抽掉上部清水,然后开两台搅拌机搅拌30分钟,再开抽污泥泵抽污泥,同时搅拌机泵一直处于搅拌状态,防止污泥沉淀结块,至抽完为止为一操作循环周期。如此循环操作一天进行两次。解决了污泥去除问题。

篇4

中图分类号: TU74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3973 (2010) 04-003-02

预热装置主要用途为与钢材预处理流水线配套,可独立安装在流水线的辊道上,对运动中的钢板、型钢及其他钢结构件进行预热处理,除去油污、积水,淡化钢材表面上的盐,并使其表面达到一定温度,在40℃~60℃范围内自动调节,为下道工序的预处理(抛丸、喷漆等)创造理想的条件。

笔者在参加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青岛制造基地一、二期项目的过程中,对3m钢材预处理流水线的预热装置有比较深入的了解,遂在此拟对其技术规格及要求方面的问题展开讨论,以期能引起对它的重视和更进一步的研究。

1 设备基本要求

按技术规格书中有关要求,并按照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运作负责设备的设计、相关装置的制作、运输到指定地点、现场装卸、安装(含现场安装调试配合的吊/铲等机械、安装材料等)及安装期间的现场保管、调试、协调系统联调、验收、直至交付使用。除此之外,还包括设备现场土建施工及电气、动力系统接入、冷却系统安装。要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相关验收标准,并提供设备原理、组成、性能、特性计算、维护等主要介绍。制造厂需具有5年以上的生产经验,最近3年制造并销售了10套以上预热系统且无事故和投诉记录。

2 设计条件

2.1 自然条件

温度: -20℃~+40℃;湿度:平均相对湿度80% ,最大相对湿度95%;地震:基本地震烈度为七级。

2.2 能源供应

电:380V±10%,50Hz±1Hz;压缩空气:压力:~0.6Mpa;目前为丙烯:压力为0.03~0.07Mpa,今后将通天然气。

3 主要规格参数及技术要求

3.1 主要规格参数

(1)可预热3m线上的所有钢材规格型号(宽度≤3000mm,高度≤500mm,包括侧立面)。

(2)钢材运行速度:0-6m/min。

(3)火线分线形式:上两组,下一组共三条火线,每条火线分为三段。

(4)工作环境应为全天候(如大雾、雨天、雪天等潮湿天气)。

3.2 其它技术要求

(1)预热装置采用双层隔热板,单层隔热板厚度不低于3mm,中间满铺100mm的保温棉,外形美观,结构件均一次加工成型,可以有效隔绝室内温度的扩散。

(2)采用高压传输气体,火焰燃烧器的火焰高度控制在不低于300mm,气路系统配备合理,采用耐用质优的电磁阀,并配备安全可靠耐用质优的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此装置要求采用性能优异、安全可靠、价格适中、按国家标准制造的名牌产品,确保安全生产。

(3)通过上下火线同时对钢材表面进行加热,火线的总长度满足用户使用的钢材的最大宽度,根据用户的每次处理钢材宽度变化与配套的测宽装置以及轨道运行速度自动或手动调整火线,且火线长度也可随时进行调整。

(4)需具备钢材高度测量装置、测宽控制装置、视频监控装置,要求控制精准、可靠、耐高温及粉尘冲刷的要求。

(5)电控部分留有与相配套的设备上的接口,能与相配套的测宽装置自动或手动实行两段式控制;能与相配套的测高装置自动或手动实现当钢材进入预热室时,火焰自动点燃,钢材离开预热或辊道停止时,火焰自动熄灭;装置上点火失败或偶然熄灭时,可自动切断燃气气管气源。

(6)箱式顶部采用无动力排风除尘,依靠燃烧产生的热量形成抽力,烟囱配备烟尘防回流器,需配置独立的废气排放烟筒,不能同除尘烟筒共用。

(7)电器控制采用欧姆龙或三菱PLC,稳压阀和节气电子阀需选择耐用质优、安全可靠的产品,一旦探测器检测出有漏气现象,保证管道与燃烧火焰中很快切断气源。

(8)前后分别安装吹扫器。

(9)燃气燃烧系统需采用耐用质优、安全可靠的产品,确保运行的稳定性。提供工艺设计图纸、技术说明及动力要求,须达到国家节能减排要求及环保要求,同时需配置燃气流量计和稳压装置。

(10)燃气燃烧器采用耐热不锈钢材质,烧嘴采用电脉冲打双排微孔(需意大利或德国等知名品牌),为节能型,原装进口阀组:防止压力过高,保证火焰的稳定,同时对其他部件起到了保护作用。采用鼓风空气配风,利用氧气为助燃剂的燃烧形式,绝对不回火,鼓风机应为防爆型风机。

(11)燃烧器上两组、下一组,均自动点火,且可单段独立控制点火。保证100%点火成功。

(12)点火时间控制准确,在2秒之内全部点火成功,不会在点火阶段产生烟尘,燃气和助氧混合充分,比例准确,燃烧完全,不熄火,对环境污染小,符合国家环保排放要求。

(13)火焰全部成蓝色或黄白色,燃烧充分,刚性强,呈不小于80mm厚火墙,高速喷射在钢板表面除去钢板水迹、油污、淡化盐层。

(14)多重安全保护监测措施,确保点火及燃烧各个过程的安全。关键执行元器件均采用耐用质优、安全可靠的产品,点火器完成点火后用作长明灯,保证预热室安全。如意外熄火,如燃气压力过低,会立即切断点火燃气管路和主燃气管路。点火前、熄火后吹扫。如空气压力过低,启动时不能启动点火程序,运行中将立即切断燃气管路。在预热室上部和底部装有燃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过热保护装置。

(15)火焰处辊道设有水冷却装置,通过可调节流量的循环冷却泵使该处辊道温度保护在100℃左右,需配备防泄漏、防冻装置。

(16)安全检测保护装置主要包括:设多处温度检测,确保预热效果;升降机构、测高装置双重限位;燃气及助氧安全压力检测;燃气泄漏检测;点火失败、偶然熄火监测控制等。

(17)凡是压力容器上的仪表属强制检定范围必须由有法定强制检定资质的计量所检定,其它仪表可有一般性计量所检定并出具检定证书即可。

4 制造和监造

(1)预热装置在制造过程中,采用全面的质量控制和进度跟踪监控。

(2)监控依据为:制造合同、技术协议、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国家有关标准。

(3)使用方有权根据双方签定的技术文件和规定以及质检部门的检验记录,对被监控对象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检验直至报废。

(4)制造方应与使用方在设备制造过程中进行协作与配合,并允许使用方查阅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检验记录。

5 设备的零备件、工具及技术资料

5.1 预热装置的零配件及工具

包括预热装置运行1年所需的维修保养备件,随机标准工具(包括专用和特殊工具),设备质保期后运行1年所需的备品备件、易损件,质保期以后2年使用的备品备件清单供购方选择。预热装置所有备品备件保证供应10年。

5.2 提供以下必要的技术资料

(1)制造方应该提供设备主要设计图纸(基础布置系统图、工艺布置图、结构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技术说明及动力要求等)等资料交使用方审查,通过审查认可后方能组织生产,同时提供主要零部件、配套件的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供使用方确定后方可实施。在建造过程中,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

(2)预热装置使用操作手册、维修保养手册、备件手册。

(3)预热装置总体介绍(相关图纸及说明等)、主要特性及计算书、设备的常见故障及解决方案。

(4)提供预热装置外购件的使用说明书和制造商的名称、地址和定货号。

(5)所有文件资料共提供5套,其中1套为电子版资料。

6 技术服务和培训要求

(1)预热装置的培训在使用方施工现场进行,使用方负责提供培训场地和其他便利条件。

(2)设备到达使用方施工现场后,制造方售后服务工程师也应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使用前的准备并免费对使用方操作人员进行不少于1周的技术培训,对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签发“操作合格证书”。

(3)制造方应编制并提供5套培训教材,并于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将培训教材提交给使用方。

(4)制造方应编制详细的培训计划,并于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将培训计划提交给购货方。

(5)设备验收后,免费保修18个月。售后服务应及时有效,在接到使用方故障信息后4小时内响应,3天内到现场解决问题。在接到使用方的故障通知后,若制造方未能在3天内到达现场,使用方有权要求制造方给予赔偿,其计算方法是:从接到使用方故障通知3天后,每晚24小时(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制造方赔偿使用方质保金的5%。

(6)质保期内,对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制造方将到现场免费维修更换损坏的产品。由于使用方操作不当原因造成的器件损坏,制造方有义务对损坏的产品进行有偿更换。对于产品在验收和使用中无法发现的内在质量缺陷,无论是否在质量保证期内,制造方均免费更换相应部件或修复,并承担相应责任,对重新更换的部件重新计算质保期。

(7)质保期内如同一外购件或零部件连续两次出现质量问题,制造方同意免费为使用方更换,品牌由使用方指定,所坏零部件质保期将重新计算。

7 设备的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

(1)提供一份设备出厂合格证明。

(2)执行相关技术要求和合同条款及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工作分为预验收和最终验收。预验收是最终验收的一部分,预验收在生产厂进行,按照双方确定的验收方式、验收大纲及调试表格执行,最终验收在招标方施工现场进行。

篇5

一、增值税会计的含义及其类型

(一)增值税会计的含义

增值税会计是在遵守现行增值税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用财务会计的方法对增值税涉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向相关使用人提供增值税核算信息,是税务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增值税会计的类型

增值税税务会计模式与各国的增值税法立法背景、立法程序以及会计规范方式等息息相关,目前全球增值税会计会计模式可以分为三种类型:财税分离模式、财税合一模式和财税混合模式。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会计核算采取的是财税合一的核算模式。

二、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体系

(一)会计目标

增值税会计是对增值税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体系,它与财务会计的目标相协调,即“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更加侧重于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决策有用观”更加侧重于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二)会计对象及要素

增值税会计要对经济事项从开始到价值的形成以及税款的缴纳这一系列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核算、反映和监督。所以,增值税款的形成及缴纳过程中的资金及资金运动就是增值税会计的核算对象。

(三)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会计采取财税合一的核算模式,具体核算原则为:以税法为准绳,会计准则与税法不一致的差异要进行纳税调整。一般纳税人在进行具体会计核算时,在“应交税费”一级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并在借方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专栏;在贷方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分别核算。

三、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存在的问题

(一)进项税额不同处理方式产生的问题

1.相关资产的成本计量不符合历史成本原则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合法扣税凭证后,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会计处理时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的买价计入了相关资产的成本,而随买价一起支付的进项税额则计入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导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面上记载的购买资产的成本并不是其支付的全部价款,从而违背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历史成本原则。

2.同类资产成本不可比性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其在购进相关资产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取得普通发票两种情形不同,其资产账面价值就会不同,因此导致即使是同一企业,其同类资产的购置成本也可能不同,因而缺乏可比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凭票抵扣进项税的办法,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均不得抵扣,不同的计税方式下的会计计量结果会导致不同增值税纳税人的相关资产的成本缺乏可比性。

(二)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增值税税负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信息应当符合配比的原则,而目前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销项税额基本上遵循了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当期的销售额或者视同销售的金额为依据计算确认,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确认则是依据企业的购货成本而不是企业当期实际消耗成本,因而可能会导致企业当期确认的销项税额与当期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差额并非因销售而实际应当承担的税负,也违背了财务会计的配比原则。

(三)企业的增值税税收负担没有作为费用反映在利润表中

在我国,由于增值税作为一种价外税存在,因此企业增值税税负无法像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一样反映到利润表中,因而利润表中的利润是排除了增值税税负影响后的利润,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违反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理解性。

四、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的改进和完善

(一)进项税额应计入采购成本

为使纳税人资产的购置符合历史成本的原则,企业在购进资产的环节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合法扣税凭证都可以做如下会计处理:按价税合计借记“原材料、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增设“递延进项税额”科目,若企业取得了合法扣税凭证,且属于法定扣税范围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该科目。该科目借方则登记本期商品销售成本中所含的进项税额、视同销售货物成本中所含的进项税额以及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进项税额转出金额。

(二)增设“增值税费用”科目

为体现增值税税负,需增设“增值税费用”一级科目,该科目。该科目借方登记本期确认的销项税额,贷方登记本期销售成本所含的进项税额,该账户为损益类科目,会计期末讲其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从而体现会计意义上的增值税费用。

(三)对期末纳税差异的调整

本着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完整性原则,增值税会计核算需要记录税法与会计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不同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当纳税义务已经产生而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尚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需要借记“递延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企业发生按照税法规定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经济业务时,期末需要进行增值税纳税调整,借记“递延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发生按照税法规定需要视同销售的经济业务时,借记“增值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四)增值税会计信息的披露

基于以上分析,在目前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模式下,由于无法准确测算出企业的增值税负,所以会计系统无法对与增值税有关的会计信息进行详细的披露,如果依据增值税“费用化”的理论,以实现财税分离,那么对增值税明晰的披露就有了可能,为了完成这一目标,我国需要对现行增值税会计的核算方法进行改进,制定统一的增值税会计核算标准和增值税会计准则,进一步规范企业增值税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作者单位:山西省阳泉市盂县恒泰公司)

参考文献:

[1]郭昌荣.我国增值税会计模式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03

[2]申志伟.建立我国增值税会计的研究.长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07

[3]章振东.增值税会计的现状及转型对财务的影响.财政研究,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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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出现时间与财务会计大致相同,甚至早于财务会计,其在企业税收筹划、反映企业纳税义务履行情况、监督企业正确处理分配关系、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各国对于税务会计有了较长时间的理论研究,税务会计模式不断发展完善,在全球范围内大致形成了以美国为代表的财税分离模式、以法国为代表的财税统一模式及以日本为代表的混合型模式。同时,我国对于税务会计方面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发展还不成熟,且一般将税务会计视为财务会计的一部分,重视程度不高。建立适当的税务会计制度,不仅是会计学科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完善我国税制的迫切要求。本论文以我国当前的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为基础,从分析税务会计模式发展完善的必要性出发,运用分析对比的方法,与国内外发展较为成熟的税务会计模式进行比较,直观对比出发展背景、历程、成效差异等,以期找出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探索出符合我国税务会计发展的模式。

一、我国税务会计模式建立的必要性

1.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合理把控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差异的必然要求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税制改革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从1994年税制改革开始,税收制度与企业财务制度之间的差异逐步扩大。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均是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的一种会计核算管理活动,但税务会计因与税法有特定联系,相对于财务会计更加复杂。税务会计是在税收法规和会计制度的双重约束下,进行税务筹划、税金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一种会计系统。二者的处理方法、计算目的、核算程序和结果等有很大差异性,这就要求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尤其是2006年我国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使得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日趋明显。因此,只有完善我国税务会计制度的建立,才能充分发挥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各自的职能,规范我国会计制度。2.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完善税收制度并保证税收征管的重要措施首先,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有利于完善税收制度,它的建立有利于优化当前我国的税收制度结构,是对税制基层结构的补充。其次,设立税务会计有助于保证国家税款的征收工作。企业配备既精通会计业务,又熟知税收法律相关规定的人员,不仅能保证国家税款及时、公平、足额征收,还能保证企业在合理、合法纳税的基础上充分使用税收优惠,为企业获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再次,设立企业税务会计,建立完善的税务体系,明晰税企权责,让税务人员从繁杂的财务报表检查中解脱出来,从而大大提高税务工作的效率。3.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追求自身最大利益的必然选择税收筹划,即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及税收相关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及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对企业自身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来处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及理财等活动。税收筹划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扩大企业的利润,是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的必经之路。然而,企业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税务会计制度,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把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的一项正式的工作来处理,才能充分利用税收筹划给企业带来利益,才能不断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二、美、法、日三种税务会计模式比较分析

1.美国:财税分离的税务会计模式从法律制度看,美国采用的是海洋法系,即普通法系。其形成并且在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法律体系并不是如中国的宪法般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主要依据经美国法院判例给予解释,成文法再进行补充。税法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其使用状况也不例外。各州分散独立的法律体制,国家没有系统地、完整地对企业的会计行为进行统一规范。从经济体制看,美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只在宏观上施加一定的影响,并不直接干预经济,经济具有高度的自由和开放性,市场决定供求,遵循公认会计原则,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从会计规范的形式来看,美国由于其会计核算规范为民间管理方式,因此,会计核算规范均以公认的会计原则为核心,其立法对会计核算规范并无直接影响。美国强调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这种“投资者导向型会计模式”极大程度的保护了企业经济利益,使企业的财务会计能够自觉遵循会计原则,同时其完全不受税法的约束,所以会计核算、提供的相关信息相对客观、公允和真实。从企业组织形式看,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等企业形式在美国非常丰富多样,以股份制企业为主。美国作为全球证券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企业资本的构成与法国、日本相比,自有资本占比高达55%,法国占比为36.8%,而日本只占19.8%。从融资渠道看,美国企业主要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通常依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企业未来的前景作为是否持股或持股多少的重要参考。由于美国有发达的金融市场和完全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体制,企业在融资渠道的选择上优先选择证券市场,而银行只是辅助渠道。由于美国财务会计过于强调保护投资者利益,不受税法约束,这种投资者导向型会计模式推动企业财务会计发展日臻完善,但需要统筹相关税务和计算、核算应缴税款时,就须根据美国复杂的税法同步进行复杂的纳税调整。即使涉税会计比较复杂,但美国这种税务会计模式能够较好地发挥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应有作用,因此还是能被诸多国家广泛采用。2.法国:财税统一的税务会计模式法国的会计准则与税法的要求基本统一,采用的税务会计模式也是财税统一型的模式,政府和税法占据主导地位,会计服从税法。法国这种财税统一的会计模式明确要求:企业会计准则要与税法的要求一致,强调缴纳税款与股东的财务报表要一致,决不允许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存在差异,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来处理会计相关事项。这种“政府税收导向型”的会计模式,会计职业团体的力量较弱,过分强调按税法规定编制财务报表,虽然可以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征收,满足税务需要,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企业的实际状况,反映不够真实、公允,满足不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从法律制度看,法国采用大陆法系,适用于成文法,法律既系统完整,又清晰具体,逻辑缜密。法国政府通常在一定的时候借助法律使用行政等手段来干预经济活动,会计服从于税法,企业的财务会计往往受到公司法典、税法典和证券法典等诸多法典的影响,以国家利益为导向。由于税法优先会计规则,税务部门不仅可以确定企业纳税申报的财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而且还可规定企业的实际财务会计和报告实务。从经济体制看,法国是市场经济体制,体现很强的计划性,政府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全方位立体地干预调控经济,在经济调控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政府认为企业对未来市场短期的预测应由市场来解决,而国家对整个市场中长期的预测则由国家计划解决。因此,政府干预经济既有宏观层面,也有微观层面,由此可见,计划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企业组织形式看,法国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企业组织形式。国有化占比较大,在国民经济生活中担负着重要作用。从融资渠道看,由于证券市场不够发达,投资者普遍乐于购买国债而不愿意购买或持有股票,企业所需资金通常来源于政府或银行。由于法国要求企业的会计准则要与税法的要求保持一致,因此,法国的税务会计模式有其明显特征,即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互统一。3.日本:财税混合型的税务会计模式相较美、法两国,日本的税务会计模式既不像美国强调经济自由,会计要保持独立而采用的财税分离模式,也不像法国强调税法优先会计法则而采用的财税合一模式,日本采用的是一种协调特征下混合型的税务会计模式,中和二者特征,更灵活。从法律制度看,日本采用大陆法系,使用具体而详细的法律条文。日本在会计规范方面,除了企业会计准则,商法、税法和证券交易法都是重要依照。日本的商法适用于所有产业活动单位法人和个体工商户,是处理一切社会经济活动的民事法律的总规范,旨在全力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充分保障国家的税收。商法、证券交易法既是法律,同时也是会计规范具体的条文。会计准则虽然原则条例数量多且内容细致,但其实际上是对商法、税法以及证券交易法的补充。日本的证券交易法,用来规范股票发行和流通,税法对企业会计有直接影响,日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所列示的费用扣减以及收益递延等项目必须是税法允许的。从经济体制看,日本是市场经济体制,政府主导市场,同时不排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调节市场经济活动,以让市场自由有序、充满活力。但是日本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也会采取计划调控、宏观调控、对企业施加影响等方式参与经济调控。从会计规范方式看,日本的会计准则与商法、税法和证券交易法三套法系互为补充,前者在会计处理方面规定较为系统,后者则更为详细具体,会计与税法相互协调。相比美国和法国,日本的会计准则没有形成完善的系统,也没有形成国家层面的总计划,所以日本的税务会计是一种宏观统筹欠缺,没有完整系统理论支撑的会计体系。从企业组织形式看,日本企业绝大多数是股份公司,中小企业众多,虽然大企业数量较少,但在经济活动中却占有主导性地位,大企业之间相互持股组建起企业集团,便于维护企业长期稳定。从融资渠道看,日本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是企业集团和有影响力的商业银行,所以政府和投资人都对财务会计有所要求。前文说到的日本的商法、税法和证券交易法三套法律与企业会计关系密切,对会计具有直接影响。同时,日本的会计模式以企业为导向,重视为企业管理服务,会计准则的制定就是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以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进而实现纳税及时、公平,形成了日本会计与税法相互协调的税务会计模式。

三、我国税务会计模式探讨

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调节方式上与法国、日本有一定的相似性,政府在一定时候会采取一定的手段干预经济,经济活动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国家不仅是资产的所有者,而且具有管理职能,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双重扮演身份使得我国的产权关系比西方国家更加复杂。同时,我国的资本市场一方面上市公司以国资背景为主导,另一方面民间投资活跃度和理性度不够,市场主体和渠道较为单一,发展不够成熟均衡。因此,我国税务会计模式探讨不能照抄照搬国外已有的成熟的模式。在这一点上,我国的经济体制处于日本和法国中间,正从法国的经济形式向日本的经济形式转变。从法律制度看,我国属于大陆法系,与法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一样适用于成文法。我国法律不仅体系完整,而且规定明确,具有绝对的权威,对会计模式也具有刚性的影响。因此,税法与会计关系密切。从会计规范方式看,经过长时间的会计改革和税制改革,我国当前是以包括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的《会计法》为中心,规范着财务会计核算行为。从企业组织形式看,有限责任公司占绝大多数,中小企业较多,能达到上市要求的大企业较少。从融资渠道看,我国银企关系十分紧密,但银行对企业的门槛要求较高,实力较强的大企业能轻易从银行获得贷款,另一方面很多资金周转不灵的小企业却很难通过正规渠道向银行贷款,只好向小型的信贷机构寻求贷款。由此可见,我国目前的会计环境与法国、日本比较接近,尤其是在经济、法规等背景因素上,而与美国等具有高度自由的市场经济和高度发达的资本融资市场的西方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事实上,我国的税务会计模式也较倾向于日本的财税协调税务会计模式。根据会计发展的国际化潮流,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将逐渐由二者合一的模式发展为二者协调并存再到二者分离的税务会计模式,但就我国的发展现状来看,财税分离的税务会计模式究竟适不适合我国,还需进一步摸索探讨。从改革开放至今,近四十年时间,我国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还有许多需要不断完善的方面。在改革的进程中,政府不可避免的采用计划和宏观调控的手段干预经济是非常正确的选择。就我国当前国情而言,实行日本的财税协调的税务会计模式是较为合理的。综上所述,美国财税会计分离的模式应是我国税务会计模式发展的远期目标。就目前而言,应该选择财税适度分离,明确财税不同的目标,制订相应措施保证财税目标的实现,积极完善我国税务会计的理论体系。美国已开了税务会计理论体系先河,形成了完整的税务会计理论框架;法国仍然坚持传统处理,同时也在进行改进;日本也形成了具有明显特色的财税会计建设理论。总之,与美、法、日三国财税会计相比较,我国应借鉴吸收并建立适合于我国国情且有利于我国经济长远发展的理论体系。有朝一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高度发达、法治化程度明显提高、股份制企业日臻完善、民众法治观念大为改变时,财税完全独立的目标将指日可待。在这种会计模式下,税务会计将赋予以下三方面的职能:

(一)核算反映职能

税务会计的核算反映职能,即对企业的涉税活动进行核算和反映,是税务会计最基本的职能。税务会计依据财务会计信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实施条例以及会计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将会计信息调整为税务信息,从而全面核算企业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补退等相关内容,并以价值形式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会计纳税活动,为国家组织财税收入提供可靠准确的信息资料和决策依据。与此同时,通过加强对税务会计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研究,一方面可以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可以进一步拓展税源、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二)监督管理职能

税务会计的监督管理职能,即以价值形式对纳税人进行全面核算的纳税活动过程,同时也是税务会计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可以说税务会计监督管理职能寓于核算反映职能之中,即通过税务会计系列核算方法,可以有效地监督会计主体的纳税活动是否与国家税收法律条款相一致,进而监督会计主体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状况,以此达到税收宏观调控的目的。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其监督管理职能也因此具有强制性的特点。通过强制性的监督管理,一方面可以保证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正确计算并及时缴纳税款,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证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法的贯彻实施,确保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预测和决策职能

税务会计的预测和决策职能,即税务会计通过核算和反映纳税人纳税活动的全过程,对企业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进而帮助纳税人对其税务活动进行科学预测和决策。纳税人通过对税务会计信息进行分析,依据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主动规避较高的税负,进行合理税收筹划,从而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税务会计还应加强企业与税务机关的联系,了解政府的宏观导向,更好地促进整个企业的快速运转,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

参考文献:

[1]张文贤.会计理论创新[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2]盖地.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M].第三版.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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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财务管理;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体系;创新

2016年5月1号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从而也改变了原有的纳税申报体系,也充分体现了政府高层对税收的重视。作为培养的财税人才的财务管理专业而言,一方面,增强税收理论的教育;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的纳税申报涉及财务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因此,必须加强财务管理专业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体系的建设。

一、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目前存在的问题

纳税申报实训作为一门实训课程,一般作为财务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选修课而存在,但目前该实训课程在实训教学中存在如下问题:

1.实训教材内容滞后

自2016年5月1日全国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在此日期前出版的纳税申报实训教材均已经严重滞后,无法满足教学和实际的需要,而符合政策的新教材的出版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另外,由于我国税收政策具有不断更新的特点,因此,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就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从而导致纳税申报教材内容可能出现滞后,并且与现实的税收政策相脱节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教学质量。

2.教学设施缺乏

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作为一门实训类课程,除了相应的教材外,还需要相应的软硬件环境。在目前企业的日常纳税申报中,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直接在税务部门的网站登录相应的纳税申报系统中进行申报,并且每家企业必须配备税务部门认证的CA证书。而在高校的纳税申报实训中,由于无法登录税务部门的纳税申报系统,因此,只能通过下载相应的纳税申报表进行简单的填列,但是单独的纳税申报表无法体现纳税申报的系统性,因此,纳税申报系统的缺失导致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仿真性有所不足。

3.教学考核机制欠缺

当前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作为一门实操类课程,尚未形成一套合理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如果采用类似于理论课程的考核方式,如论文或者书面考试的形式都无法真正体现学生对纳税申报的掌握程度,因此,目前纳税申报考核机制的欠缺也影响了纳税申报课程的实训效果。

二、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建设的建议

纳税申报是企业每个月日常财务处理流程中的必经程序,作为财务管理专业必须掌握的实务技能,而纳税申报本身的特殊性要求在实训课程中又必须将税收理论与税收实践相结合,针对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双师型及“双导师”教师团队

在缺乏具有时效性的纳税申报实训教材的客观条件下,笔者建议通过建立双师型和双导师的教师队伍来应对纳税申报实训教材滞后存在的问题。双师型的教师队伍,一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务操作经验,能够在纳税申报实训过程中很好地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教学,由于并未实时在纳税申报的工作一线,难免会存在信息和实训内容的滞后。因此,就需要有“双导师”型的教师参与纳税申报实训的教学,而“双导师”都来自企业或财税部门,掌握了最新的纳税申报的信息和内容,通过“双导师”队伍对纳税申报实训的教学弥补了传统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内容滞后的不足,同时积极推进双师型及“双导师”教学团队研发符合学校和学生特点的纳税申报基础教材和实时纳税申报政策读本,以满足教学的需要。

2.加强实训设施建设

由于纳税申报实训课程需要在特定的软硬件环境下进行,因此高校必须投入资金从硬件和软件两个角度来解决教学设施的问题。在硬件方面建设方面,投资建立专门的纳税申报实验室,模拟企业纳税申报的实体环境。在软件方面,为纳税申报实验室安装专门的纳税申报模拟软件,并且模拟税务机关的纳税申报服务器,还原了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处的软件环境。通过纳税申报软硬件设施的建设并进行情景化教学,可以在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中让学生在实验室中了解和掌握不同纳税人及不同税种的纳税申报的处理,为学生日后就业能够迅速适应企业的纳税申报环境奠定了实践基础。

3.协调专业课程设置

纳税申报实训课程是以中级财务会计、税法、税收筹划等课程为理论基础,因此为了能够使纳税申报实训课程能够与其他的课程很好的衔接,在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学大纲的设计中,就必须调整相关课程的相关顺序,建议的顺序为先安排中级财务会计、税法、税收筹划等课程,最后安排纳税申报实训。

4.完善课程考核机制

由于企业的纳税申报实训既有理论性又有应用性,因此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来对学生进行考核,并且合理分配两部分的分值,通常实践成绩的比重略高,最终成绩为理论考试成绩和实践成绩的总和。理论方面,可以按照常规理论性课程的方式进行的书面考试或者论文考核,而考核的内容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而在实践考核方面,主要在于考核学生是否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纳税申报,因为,在企业实际的纳税申报中,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的时间和纳税申报表的信息填列都有明确的要求,所以,实践成绩将取决于学生通过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学习能否在模拟的纳税系统中按时按规完成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并且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也是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最终的教学目的。

参考文献:

[1]孙晓宁.关于税务会计岗位工学结合课程开发的探索[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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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8月27日

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是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而税务师是当前社会急需的专业人才。但在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过程中,存在着核心能力不突出、操作技能差、应用能力低等现实问题,因此构建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培养指标体系,依托金融特色,精心设计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路径显得尤为迫切。

一、专业核心能力的界定

核心能力是指学生的主要能力,即是学生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的强项,是其他专业很难达到或者无法具备的一种能力。专业能力是学生所应具备的理论研究能力和应用实践能力。就财政学专业而言,理论研究能力主要是指学生在掌握基本财税知识的基础上,通过跟踪前沿,能初步具备一定的发现、分析和解决该领域所存在的问题的能力。应用实践能力主要是指学生在掌握财税相关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实验、模拟等方式,具备在与财税相关的行业和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技能。借用核心能力和专业能力两个概念,我们认为专业核心能力是专业领域赖以生存的知识和技能的集合,是学生掌握的不易被模仿的具有竞争优势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财政学专业(税务师方向)核心能力应包括财务分析能力、财税数据统计能力、纳税申报能力、税收能力、税收筹划能力、理财规划能力等综合能力。金融类院校的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应凸显“金融+”的特色,所以专业核心能力还应包括银行业务处理能力。

二、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税务师方向)核心能力培养指标体系的构建

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的专业能力指标体系主要应包括专业基础能力、专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拓展能力三个方面,具体指标体系的内容如下:专业基础能力是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本专业的基本操作技能,该能力是通过学校学科基础课和学科选修课来实现的;专业核心能力是本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是适应岗位需求的、体现专业优势和特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结合,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是通过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专业实验课的学习来实现的;专业拓展能力是学生综合能力的体现,除专业核心能力外,还应具备专业方面的素质能力、实践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该能力是通过创新创业实践课程、财经公文写作和社交礼仪等课程实现的。(表1、图1)

三、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培养现状

以河北金融学院为例,财政学专业已经向社会输送三届毕业生,从就业反馈来看,本专业就业主要面向金融行业、会计行业和财税管理部门。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较高,但是提出的期望是专业能力培养需更加注重实训能力。综合毕业生和在校学生的状况,财政学专业能力的培养显现出以下问题:

(一)专业基础知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财务会计等课程)学习效果较差,知识掌握不系统、不扎实。而这些基础知识恰恰是后续课程的坚实基础,基础知识的不牢固直接导致了专业核心能力的不突出。

(二)专业核心能力培养不够突出。呈现出“几多几少”的状态,即课程门数多、课程时数少,课堂教学时数多、实践课时数少,教材中理论内容多、案例或仿真教学少。

(三)专业技能较低,实践教学软件匮乏。目前,学校财政税务方面的教学软件购置多年,过于陈旧,许多功能没有更新,尤其是“营改增”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增值税的税率和征税范围也较以前有很大变动,这些紧密和实际相关的实务操作在目前的条件下学生无法完成,导致所学知识技能与现实脱节。

(四)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任重道远。虽然河北金融学院现有财政税务相关专业已经建立校外实践基地,但是实践基地的利用率较低,校内教师与实践基地的指导老师之间沟通较少,由于受校内课程和师资数量的约束挂职锻炼的机会渺茫。平时安排实践基地的专业实习由于受校内课程的安排所限只能在暑期完成,而暑期阶段实践基地的业务量较少,需要的实习学生数量有限,这与学生迫切需要实习的需求又有很大的矛盾。

四、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CTA)核心能力培养路径

(一)依托金融特色,构建专业核心能力与课程模块结构图。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的构建需体现“金融+”的特点,既需要体现学生掌控国家税收政策、制度以及分析政企税务发展战略和较强的实际操作的能力,又需要体现金融特色,面向金融类企业培养应用型人才。因此,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主要为“五个面向”――面向金融类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需要、面向社会中介机构与事业单位、面向财政税务管理部门、面向国家其他经济和行政管理部门、面向科研院校的需要。同时本着造就“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创新型复合人才”的专业发展理念,立足于培养“精财税、通金融、晓法律、懂财务”的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的高级财税专业人才。

本专业学生要求掌握以下五项核心技能:财税基础理论与方法应用技能、公共事务管理技能、企业涉税服务与税务风险控制技能、国际涉税管理及跨国税务处理技能、高水平涉税鉴证业务处理技能。

具体能力要求及专业核心能力、工作岗位和对应的课程模块参见下图。(图2)

(二)财政学专业(税务师方向)核心能力培养技术路径

1、突出金融特色,科学厘定财政学专业(税务师方向)核心能力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的合理关系。立足于培养“精财税、通金融、晓法律、懂财务”的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的高级财税专业人才。

2、以“四大能力要素”为核心,合理平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专业能力培养与综合素质提升的关系。

3、构建适应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要求的理论课程体系。其核心课程群主要包括教育部规定的财政学专业核心课程税收学、税收管理、政府预算、税务稽查、税收筹划、国际税收、中国财政史,在此基础上,紧紧围绕CTA职业资格考试要求,整合现有教学资源,设置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税务实务(以上课程为税务师资格认证必考内容)等课程。选修课以拓宽专业知识领域为目标,设置时增加选修课门数和学分占比,使学生掌握税务会计、财务报表分析、合同法、审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开拓专业视野,为学生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4、构建适应税务师职业能力要求的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应用性”的实践课程,重点培育学生职业基本技能;事务所与学校协同发展,践行“合作、包容、互鉴、共赢”的丝路精神,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毕业实习,提高学生实际工作能力;设置灵活的毕业论文形式,培养学生学思结合,知行统一的能力;事务所与学校共同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优秀职业品质;积极开展以税务师职业核心价值观为主的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的职业责任能力;依托现有优质教学资源,建立涉税综合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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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实践教育模式发展

(一)教学模式的内涵 国内外学者对教学模式内涵的理解众说纷纭。国外以乔伊斯和韦尔(2002)为代表,认为教学模式是构成课程、教材选择、提高教学活动的一种范型或计划。国内学者认为这种“范型”或“计划”只反映了教学模式的外在表现形式,并没有揭示其实质性内涵,忽略了教学模式深蕴其中的教学思想和教学理念,不利于教学模式的深入研究。我国学者主要从教学过程、教学结构和教学方法等范畴中去定义教学模式,认为教学模式就是在一定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教学过程的模式、教学结构的模式、教学方法或多种教学方法的综合。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笔者认为教学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育思想、教学理论、学习理论指导下,在大量的教学经验基础上,为完成特定的教学目标和内容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系统、可操作的教学活动范式。这种范式包括指导思想、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策略等构成因素。科学地处理教师、教材、学生、教学法、教学条件、教学组织形式等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教学模式设计的要点所在。

(二)会计实践教学模式回顾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理论界就展开了对实践教学模式的探讨,但直到近年来才结合会计专业探讨实践教学模式。笔者通过中国知网以“会计实践教学模式”为关键词进行查询,共查到53篇与会计实践教学相关的文献,通过对这些文献的研究发现:2004年之前,会计实践教学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谈不上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严格来说,只是教学模式构成要素的片面探讨。如梁杰、张丽萍等(1995)重点阐述了会计实践教学内容要增设原始凭证、按制造成本法计算成本、追求内容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凭证、账表要按新税制要求进行调整。其他学者多是对会计实践形式或方式单一形态的罗列。张仕平(1995)指出实践教学可以实行多种实习方式并举;徐永斌(1999)提出了会计实践教学的八种形式:实务演示方式、单元练习方式、模拟实习方式、社会调查方式、案例教学方式、项目设计方式、课题研究方式和校外实习方式。2004年以后,对会计实践教学模式的探讨不断深入,刘青(2006)提出了模块化会计实践训练体系,将实践内容分为基础训练模块、专业训练模块和综合训练模块,并结合教学内容、师资建设和“文件夹”式实践考评法来构建会计实践教学模式,思路清晰,但过于强调实践内容,不够全面。印荣(2007)采用“双重会计实习”法,重点将实践放在手工操作上,然后再将手工操作与电算化操作相结合来提高实践教学效果,该方法过于强调手工操作,与信息化社会的发展相悖。汪诗怀(2009)按照会计职业岗位(出纳、往来、存货、资产、职工薪酬、资金、财务成果、主管会计)划分8个模块来进行会计实务训练,是会计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陈兆芳(2010)构建了会计专业“三段双轨递进式”实践教学模式,“三段”,即按照项目课程的开设,实现从单项实训到岗位实训再到综合模拟实训的阶段性实训;“双轨”,即以一个典型的制造业发生的主要经济业务为实训资料,要求学生既能手工操作,又能运用计算机完成从填制凭证到编制报表等一整套账务处理操作;“递进式”,即校内实训与校外实习紧密结合,指导学生开展实习,撰写岗位实习报告。这种模式由简单到复杂,学生易于接受,通过双轨运行,可以强化技能,通过递进式,可使学生顺利完成由学校到企业的角色转换,真正胜任企业工作,但如何合理的分配课时,选取适合的教材,达到预期的效果,还有待检验。

可以看出会计实践教学模式呈现出由点到面的不断完善过程,但围绕教学模式的内涵,构建相对稳定的、系统的、可操作的会计实践教学模式,还需在指导思想和教学目标的确定,师资、教材、教学法、教评等细节问题上进一步细化。

三、三维立体式会计实践教学模式构建

结合教学模式的内涵,会计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需包括以下构成要素:教学指导思想和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评价等,这些要素之间应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缺一不可。鉴于此,笔者构建了三维立体式的会计实践教学模式(图1),该模式以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手段和实践教学组织形式为支撑,以实践教学评价为保障,在实践教学思想的指导下,共同实现实践教学目标。

(一)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指导思想和教学目标 “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成为现代教学的一种全新模式,在该模式下,学生不再机械地接受知识,而是主动的汲取知识,进行自主学习、研究和探索,最后通过实践将知识内化为自身能力,教师则成为引导、指导、鼓励、陪练的角色。因此,会计实践教学的指导思想应表述为:一切实践活动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以培养学生的能力为中心。在该思想的指导下,会计实践教学目标为:通过实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以及实践教学评价机制的建立,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高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符合独立学院要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多层次递进式的会计实践教学内容 实践教学最重要的是实践教学内容的设计,总的设计原则是多层次、系统化、递进性以及四年不断线。会计专业实践教学学时比例超过了总学时的25%,包括课内实验或实训、集中专业实践、专业社会调查、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等,实现了课程模块实训到综合实训循序渐进,做到了实践教学四年不断线,体现了模块实训和综合实践相结合,课内实训和集中实践相结合,校内与校外实习相结合,认知和专业实习相结合的特点。此外,在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和设计教学大纲时,为每一项实践内容合理分配了学时,真正做到科学、合理和细致。主要安排如下(如图2):第一学年,基础会计课内模块实训;第二学年,第1学期财务会计和成本会计课内模块实训,第2学期手工做账综合实训;第三学年,第1学期财务管理、审计、税务会计、税法和会计信息系统课内模块实训,第2学期认识实习,要求学生结合所学知识对本专业进行社会调查,并独立撰写实习报告;第四学年,财务ERP综合实训、沙盘模拟综合实训、毕业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

其中,模块实训阶段的教学资料由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根据实践学时的安排,结合企业实际进行编制,并根据准则、科研的最新动向不断进行调整,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可操作性。

综合实训阶段,手工做账按岗位进行分角色演练,同时为学生配备真实的企业案例、购买各种账、证、表及装订工具,真正做到高度仿真;财务ERP由本专业教师与财务软件公司共同开发,更多地考虑从ERP应用视角,以企业经营中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从课、岗相融的角度进行重构;沙盘模拟对抗赛由经常指导比赛的教师在沙盘实验室通过实物教具和计算机软件仿真企业整体经营状况,将学生分成若干组,每组设CEO、财务总监、市场总监、生产总监、销售总监等职位,通过若干会计年度模拟经营,让学生体验到企业的战略管理、计划、供、产、销、财务等核心环节。

在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阶段,将两者紧密结合,安排学生在学校建立的七大实训基地或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进行为期8周的实习,在实习一周后确定论文选题方向,并带着问题完成后续实习,实习过程中撰写实习日志,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并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强调案例研究或企业实务问题研究,针对性强,学生积极性高。

如此,做到实践内容环环相扣、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不仅符合学生知识能力逐步提升的特点,使学生易于接受,而且有效强化了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会计专业近80%的学生在毕业前取得会计、证券从业资格证;部分优秀学生在各类大赛中获奖。

(三)多元高效的会计实践教学方法 本专业青年教师以学生为主体,通过实践教学和教研活动,能够综合运用课堂练习、案例教学、角色演练、模拟教学、项目教学等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传统与现代相结合,采用粉笔、黑板、多媒体作为基本教学手段,充分利用网络来进行辅助教学,使专业理论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着力提升专业能力。如,在《财务管理》课程中融入实务情景和案例教学,将实务中的案例完整地呈现,并引导学生利用已习得的理论知识解释其中的现象,解决其中的问题。这样既巩固了学生的理论知识,又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教学方法的实现,离不开实践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教师,为了保证实践教学方法高效执行,学院在师资队伍的培养上加大投入,建设了一支多学科专家组成的教学团队,形成“教学团队交叉融合化”特色:(1)按专业方向,将校内现有师资分为财税一体化、战略管理会计、公司理财、内部控制与审计等学科组。以学科组为单位,积极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合理配置教学与科研资源,明确每位教师的教研科研方向,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式、丰富教学内容、提升教学质量。(2)校内外专家交叉融合,在整合校内教学团队的基础上,引进行业的技术、管理及会计专家,为学生讲授实践课程,指导课外实习,开设专题讲座,打造校外、校内专家联合培养机制。(3)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双师型”教师。如与企业合作研发项目、开展财会咨询服务、到企业调研或挂职锻炼、为企业培训员工、带学生到企业实习等方式,获取企业实践经历;鼓励教师参加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和会计师职称考试,取得会计相关资格、职称证书。

(四)先进现代化的会计实践教学手段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现代化教学手段在会计教学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教师紧跟时代潮流,充分利用学校良好的网络硬件环境和教学资源,建设了包括网络助学平台、网络交互平台和DIY自主研学平台三个二级平台的“网络实践教学与管理平台”,实现网络教学资源的整合,提高学生的自主研学和互动交流能力。网络实践教学与管理平台结构如图3所示。

(1)网络助学平台,主要提供模块实训资料、综合实训资料和论文文献资料,其中模块实训和综合实训资料均附有答案,便于学生自主分散练习,实训资料均由教学经验丰富,且具备企业实践经验的专家、骨干教师倾力打造,实训内容紧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会计准则的变迁,不断作出调整甚至变更。

(2)网络交互平台,主要提供教学资源共享与交流的渠道,如师生互动、学生互动和校企互动,实现教学资源、教学疑难问题的透明化,密切师生之间、教师与企业之间、学生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一定程度上避免师生与企业、与社会的脱节,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提供良好的平台。

(3)DIY自主研学平台,主要围绕提高学生的自主研学能力,提供的自主研学平台,包含问题征集与、自主设计管理、成果展示管理等功能。该平台对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动手能力、人际交流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无裨益。

为了更好地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本专业还大力建设校内实验室,整合现有的软硬件资源,构建了“开放式工商管理大类实验实训网络平台”(如图4),并与“网络实践教学与管理平台”实现对接。

此外,本专业将已有的一批先进实用、与企业接轨的教学软件:ERP沙盘模拟教学系统、企业经营ERP和财务ERP软件、国际结算教学软件、财税一体化软件、人力资源管理教学软件等,运用到课程实践和集中实践环节,分别仿真模拟企业的商业实战场景、企业财务以及财税一体化操作、真实的国际资金流动环境业务流程等,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和会计实务处理能力,促进校企无缝对接。

(五)分散实践和集中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组织形式 在教学组织形式上,按照开放式教育的需要,我校采用了先分散后集中,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实践教学形式,以课程实践带动综合实践。通过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会计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实践,激发学生的实践兴趣,使学生实现由低级被动学习向高级自主学习的过渡。

在课程模块实训阶段,主要采用分散实践的教学方式,先由任课教师通过课堂教学的形式边讲边练,以便及时指导学生;然后在课下通过网络布置单项实践训练,由学生通过“网络实践与管理教学平台”查阅资料,相互讨论,独立完成实践任务;最后通过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实践任务的评定。

在综合实训阶段,主要采用集中实践的教学方式,由教师将所有学生集中在计算中心、经管专用机房、手工模拟实验室、企业综合经营沙盘推演室、财税一体化实验室等专用实验室进行综合模拟实训,在实训过程中以采集的企业真实案例为实训题材,采用小组合作、分组演练、模拟工作流程等多种仿真形式,以学生为主体,合作完成实践任务,教师作为辅助角色,进行引导和指导。这种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对增强学生的执业能力、岗位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毕业实习和论文是学生综合实习的最后一个环节。在毕业实习阶段,对大部分学生采用集中实践的方式,将其安排到一些软件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咨询有限公司等实习基地进行实习,还有一部分学生分散安排到即将去就业的企事业单位、证券和银行等机构进行实习,实习场所具有固定加变动相结合的特点,很好地满足了日益扩大的会计专业培养规模的需要,通过实习使学生在基本真实的职业氛围中得到锻炼。毕业论文由学生分散独立完成,强调过程控制:成立论文领导小组,由专业负责人、专业秘书、论文组长、辅导员、导师各司其责;采取网上毕业设计管理系统,推动工作流程化;狠抓论文质量和格式规范,采取具体措施,开展文献检索、论文格式、毕业设计管理系统操作等培训讲座,抓好中期检查、论文互评及答辩环节,论文统一打印。整个环节不仅锻炼和提高了学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也培养了学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精神。

(六)动态综合的实践教学评价方法 实践效果的评价是实践教学模式的重要一环,其评价方法的优劣会对学生的实践行为产生导向作用。因此,为了合理评价会计实践教学效果,可分四个模块构建动态综合的实践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

该指标体系的设计旨在考查实践教学过程是否激发了学生对会计学科的浓厚兴趣,是否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在操作过程中,部分环节的得分采用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如模块实训中的网络大作业,综合实训过程中的实训汇报以及毕业实习环节的工作日志。除以上实训环节外,学生还可以通过考证、参加各种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比赛等形式来获取实践学分。实践表明,这种动态综合的评价方式大大促进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评定结果不仅真实反映了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使学生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同时还较为有效地采集到学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信息,对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也起到一定作用。

四、结论

三维立体式会计实践教学模式,打破了时空局限性,是对传统教学模式的补充和提升,为我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宽广的舞台。这种模式不仅巩固了学生的基本理论知识,培养了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创新思维,也促进了学生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的全面提升,为学生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与岗位要求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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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6-0296-03

引言

随着中国研究生教育制度改革的推进,税务硕士的培养在财税学科研究生教育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改革趋势,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单纯的科学硕士学位教育不能满足社会对高端税务专业实践人才的需要[1];第二,随着财税学科博士培养规模的扩大,原来赋予科学硕士的培养目标在相当程度上被博士所取代。因此,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总量既定的前提下,通过增加专业硕士进而减少科学硕士的比重,成为财税学科研究生学位教育改革的必然方向。2010年,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被正式纳入到新增专业硕士学位的招生计划中。改革的方向既已确定,接下来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科学合理地设置税务硕士培养的相关课程。最近两年来,国内学者开始关注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问题,苏建(2010)通过对维也纳经济大学税法硕士项目的考察,详细介绍了该校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实际情况,并总结了可借鉴的经验[2]。古建芹(2010)把税务专业硕士课程分为基础课和专业课两个层次,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并提出了具体的课程体系构想[3]。黄静和杨杨(2011)强调,为突出税务专业硕士的特点和优势,在课程设置上应强调实践性、应用型和职业性[4]。他们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为教学实践部门所接受,本文的研究将在借鉴以往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主张。

一、税务硕士课程设置需要遵循的原则

1.税务硕士课程的设置要符合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高端税务实践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需求主体主要有两类,一是属于政府机构的财税部门;二是属于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作为政府机构,对内需要那些深谙国家税收法规政策,能够对现有税源进行评估,有能力对本辖区未来税收收入做出合理预测的实践型人才;对外需要了解国际税收基本惯例,能够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人才。企业则需要那些了解企业经营过程,能够为企业进行正确的决策提供税收实务支持方面的人才。比如,企业在兼并重组时会遇到税收问题,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国际税收问题,企业在选择公司组织形式时会遇到税收问题,凡此种种。在解决这些问题过程中,通过合理的安排达到为企业节约税收并尽可能地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是企业管理者追求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有经过良好技能训练的、能够解决现实问题的税收实务型人才的支持。但是当前财政税收专业培养的学生,无论是研究生还是本科生都无法满足政府财税部门和企业对税务实践型人才的需要。因此,我们对税务硕士的人才培养要着眼于满足政府和企业的现实需求,课程设置自然也应该为实现这一目标服务。

2.税务硕士课程的设置应该符合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中国现行的税收制度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所得税和财产税在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较小。流转税以商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便于税务部门征收。相对而言,所得税和财产税则对税务部门的征管水平要求较高。目前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课征的形式,而且主要集中在对工薪所得的课税,由纳税人所在工作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这些安排在相当程度上简化了税收征管。财产税在中国的税制结构中的地位是微不足道的,真正意义上的财产税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5]。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中国的税收体系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特征是:流转税在整个税制结构中的地位将下降,而所得税和财产税在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将上升。出现这种变化的原因是,所得税和财产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而流转税则无法做到。在中国居民收入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提高所得税和财产税在税制结构中的地位是一种必然选择。未来可以预见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是:(1)由分项课征向综合课征转变;(2)由单位代扣代缴向个人直接申报转变。在财产税方面,可以预见的变革是对私人房产在保有环节征税。税收制度的变化必将对税务硕士的培养提出新的要求。因此,税务硕士的培养要预见到这种变化,并针对即将发生的变化进行课程设计。这类课程在眼下看来可能并不是十分重要的,但以发展的眼光看却是必须掌握的技能。

3.税务硕士的课程在重视实践能力培养的同时,也应重视学生理论素养的提升。在从事与税务相关的实践工作中,具体的实务操作固然重要,但运用基本理论来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也是不可或缺的。与税收实务相关的基础理论包括管理学、法学和经济学等方面,这些方面的理论知识应该成为税务硕士全部知识结构中的组成部分。在税务硕士的培养过程中,管理学和法学的基础知识尤其重要。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与税务相关的实践工作更多地是属于管理学方面的知识,对于税务硕士来说,掌握管理学尤其是公共管理理论的一些基础知识是必要的。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国家税收制度在本质上属于法律范畴,了解税收的相关法律是税务硕士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总之,税务工作的实践中会遇到各种纷繁复杂的实际问题,没有坚实的基础理论作支撑,就会发生“一叶障目,不见森林”的情形,无法发现解决问题的一般规律。缺乏基本理论素养的学生在长期的职业生涯中往往发展潜力不大,所以在税务硕士的课程设计中,不但要“授之以鱼”,还要“授之以渔”。

4.税务硕士要与财税科学硕士的课程设置有明显的区别。由于税务硕士在某种程度上是从财税专业科学硕士脱胎而来,而且税务硕士培养刚刚起步,缺乏办学经验,这就使得税务硕士的课程设置很容易陷入以往科学硕士课程设置的思维定式。再者,近些年来由于科学硕士的培养为适应市场需求的需要,在课程设置上也在向“实践性”靠拢,“科学性”有所下降,从而陷入了既要保持“科学性”又想追求“实践性”的矛盾状态,成了一锅“夹生饭”。结果是科学硕士既没有体现较高的“科学性”,也没有在“实践性”方面取得突破。所以,如何在课程设置上将税务硕士与传统的科学硕士培养区分开来,成为当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笔者看来,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让财税专业的科学硕士回归其阳春白雪的本位,强调其科学研究的属性;另一方面,税务专业硕士则应专注于实践特色,注重解决实践问题。

二、中外税务硕士课程设计的比较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开办了税务专业硕士教育,比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荷兰、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一些大学在专业硕士层次上设有税务学位的培养计划,其中比较著名的大学包括纽约大学、南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和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等。国外大学对税务硕士的培养通常被纳入到企业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或法律等专业的范畴。这些专业尽管没有税务硕士的独立名称,但都偏重于对学生进行税收实务技能的培养。这些学位培养计划的大多数毕业生通常专注于一个具体的税收制度领域,比如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或者房地产税等。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市场分工比较细有关,同时也受到一国税收制度复杂程度的影响。税务硕士毕业以后的服务对象是个人、公司和政府,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有多种选择,可以为私人和公司进行财务方面的税收筹划、申报纳税等,也可以在政府部门从事税收检查,税收征收管理等工作。为适应这些工作的需要,大学在培养税务硕士时设置的主干课程一般包括:会计、审计、道德伦理、财务管理、财务报告分析、公司与个人税务筹划、税法、税收战略。那些想专攻具体类型税收实务知识的学生可能会选择附加的专题,比如所得税和财产税等课程。

中国税务硕士的培养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合理的课程设计仍在探索中。为了规范各高校对税务硕士的培养,全国税务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于2011年出台了税务硕士课程设计的指导性方案。该方案规定,税务硕士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学位课24学分,非学位课至少8学分,专业实习4学分。学位课程包括:外语、中国经济问题、现代经济学(含宏、微观经济学)、税收理论与政策、中国税制专题、国际税收专题、税务管理专题、税务筹划专题。非学位课包括:税务稽查专题、高级税务会计、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纳税评估实务、税务实务、税收信息化、税务争议专题、公文写作、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财务报表分析、经济法专题、战略管理、公共管理、数量分析方法等。

比较中国和国外大学税务硕士课程培养方案,我们会发现一些共性的特点:其一,重视实务操作,两种方案都以培养实践性人才为目标。其二,会计和财务管理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三,两种方案都认识到了法律知识在税务硕士培养中的重要性。两种课程体系的差异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课程设置的立足点不同,国外大学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立足点通常是财务会计、企业管理或法律,以这些课程为基础,然后向税务专业知识领域延伸;国内出台的税务硕士课程设置是以税收实务和税收理论为基础,然后向财务会计、经济、管理、法律等相关领域扩展,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税收实务知识占绝大部分比重。第二,对知识结构点和面的处理方法不同,国外的课程设置是由面及点,即从主题课(会计、财务管理、企业管理)次级主题课(税收实务一般性知识)具体税种的专题课(所得税、房地产税或财产税);而国内目前设计的培养方案没有涉及到具体税种的课程安排,缺少由面及点的层次感。第三,课程的数量差异明显,国外大学的课程数量显然要小于国内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数量。第四,国外大学的课程设置很少安排经济学课程,而国内培养方案涉及到经济学的课程有三门,即中国经济问题、现代经济学和数量分析方法。第五,在国外大学的课程设置中,有道德和伦理学的课程安排,国内的培养计划中则没有类似的课程安排。

通过比较,我们看到两种课程设置体系代表了两种思维方式,但所要实现的基本目标是一致的,很难说哪一种课程设计更具有优越性。两种方案的形成都受到如下两个因素的制约:一是本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社会对税务硕士的需求水平。二是现行的税收制度,那些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政府主要收入来源的国家,为税务硕士服务社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而那些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国家,社会对税务硕士的需求则受到制度性限制。毫无疑问,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代表的直接税,无论在征税方面还是在纳税方面都比间接税要复杂得多。随着中国税收制度改革进程的向前推进,直接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的比重必将上升,而间接税所占的比重将随之下降,社会对某一税种的税收服务需求将增加,这将对税务硕士的课程设置施加影响。

三、中国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优化

依据前文提出的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四点原则,对比国外已有的经验,我们可以对目前国内的税务硕士课程设置做出如下评价:(1)目前的指导性方案基本体现了培养税务实践型人才的目标。在全部22门课程中,实务性质的课程有14门之多,比重高达近70%。而且还规定教学实践不少于6个月,其中在财政、税务部门、注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涉税部门实习不少于3个月。(2)税务课程的设置虽然在强化实践教学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但对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把握不够。随着中国个人所得税、财产税以及环境税等各项税收制度改革的向前推进,财产评估和环境评估等课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税务硕士的培养应该为即将到来的税收制度改革做好人才储备。(3)去除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环节,真正用于课堂教学的时间只有一年,用一年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课程教学,在实践中是很难做到的。(4)与财税科学硕士相比较,许多课程并无明显差别。根据我们的调查,国内高校在财税科学硕士的培养方案中,几乎都开设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税收理论与政策、中国税制、税收筹划、税务稽查、税务管理等课程。这样的课程安排,使得当下税务硕士培养与科学硕士培养的目标边界并不明晰,甚至与本科教学也很难拉开档次。这一问题如果不能得到解决,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税务硕士发展的前途。

由于中国的税务硕士培养指导性方案刚刚出台,并未经过实践检验是否可行。在笔者看来,还是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方面。(1)课程数量可以做适当的合并精简,一些专业课程虽然名称不同,但内容有交叉重复。比如可以将税务管理、税务风险管理、税务争议专题合并为一门课,因为这三门课都属于税务管理的范畴;还可以将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税收信息化合并为一门课程,因为这三门课都属于税务稽查的范畴。(2)为适应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需要,可以考虑增加房地产评估或资产评估这类课程。(3)借鉴国外经验,重视对税务硕士道德的培养,税收伦理学也应该成为税务硕士知识体系中的一部分。(4)在课程内容安排上强化案例教学,以此区别于科学硕士和本科生的培养。另外,要对科学硕士的课程进行重新规范,尽量减少其中的实务型课程,强化其学术精神的培养。(5)为完成课程教学计划,有几种方案可供参考:第一种是延长学制期限,由二年改为二年半或三年;第二种是效法国外专业硕士培养,取消毕业论文环节;第三种适当缩短实践教学时间。

参考文献:

[1] 雷根强,童锦治,林文生.关于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若干展望[G]//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中国税收教育研究.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0:1-4.

[2] 苏建.维也纳经济大学税法硕士项目对中国税务硕士教育的启示[G]//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中国税收教育研究.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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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XX夜大20XX届的财税专业学生,我怀着强烈的求知欲和进取心参加了夜大学习,现已修完全部课程,就要毕业了。三年夜大学习,使我获益良多。学校严格的管理,严明的纪律,良好的校风,为我们营造了优良的学习氛围。在学校的严格要求和辅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刻苦学习,遵守校规,依时上课,按时完成课外作业;通过了全部课程考试,完成毕业论文,修完学分。经过夜大学习,使我增长了知识,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思想文化素质。

夜大业余学习条件艰苦,面对诸多困难,我都一一克服了:一是年龄偏大,记忆力和智力减退。我就用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多几倍的时间去学习;二是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工作时做好工作,学习时努力学习,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三是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家庭的关系。我积极争取家人的支持、帮助和配合,家人的支持和鼓励,成为我完成学业的巨大动力。

经过了三年的夜大学习,大大提高了我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科学文化素质。在学期间,我们学习了政治理论课程,对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有了更深刻理解,为我们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在辅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们系统地学习了《财政学》、《国家税收》、《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十多门专业课程,使我的专业基础更加扎实,对今后工作有极大的帮助作用。业余学习条件虽然艰苦,但也有它有利的一面,它为我们提供了边学习边实践的机会。在学习中,我注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经常运用学到的理论知识研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寻求解决矛盾的方法。

毕业后,我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工作实践中去,争取做一名既有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称职的国家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