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1 1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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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1、全省交通系统要明确行业责任
治超工作是交通系统的本职工作,是交通行业的重要任务,也是维护行业形象、保护行业利益的神圣责任。同志们用心血和汗水进行公路建设,就是为了给社会提供优质的公益产品和良好的服务。超限超载运输肆意破坏交通行业来之不易的建设成果,交通行业有责任也有义务向超限超载行为宣战,全面打响保卫公路战。我们是这次战斗的策划者、参与者,也是打好这场战斗的主力军。治超工作是全省数万名交通职工责无旁贷的职责,它事关全局,关系到交通系统的荣辱兴衰。
2、要严格执行治超政策
我们要以政策的威力推动治超,以政策保证治超的实际效果。进一步强化治超工作,必须坚持“只治超,不罚款”的原则,要对超限超载车辆坚决进行堵截、疏导、劝返,甚至强行拆解。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卸载,促使车辆合理合法装载。在政策执行时,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能搞“下不为例”。对于“以罚代卸”、“罚款放行”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要进行处理。要严格把好治超政策关,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执行中不走样、不变通。
3、要处理好治超与保畅的关系
我们治超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先治超,再保畅”,或边治超边保畅。也就是说,当治超与保畅产生局部冲突时,要优先保证治超工作。如果个别地方出现人为的、有组织的聚集闹事、封堵道路、制造事端,我们要采取果断措施给予制止,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闹事者;同时,也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力以赴,确保治超防线不被突破,治超工作不后撤。对于此次治超战役,狭路相逢勇者胜,我们没有退路。
4、治超是今后交通系统一个时期内的长期工作任务
此次治超工作不能搞一阵风,也不是突击性地搞一两次大的行动,而是要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只要有运输物流存在,就有治超的必要。只有运输市场规范,货运车主和司机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合法装载,超限超载行为在我省基本消失,治超工作才算达到阶段性目标。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治超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易反复性,坚定信心,一干到底。治超工作不达标,决不罢休。
二、工作措施:
1、加强治超队伍建设
在全省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敢于碰硬的治超工作队伍。要把符合以上条件的精兵强将,抽调到治超第一线。治超队伍在一个时期内要保持相对稳定,各项后勤保障工作要跟上,福利待遇要从优,安全措施要位,尽量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2、严格治超工作考核
考核机制要规范,奖罚要明确,对于治超工作优异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重奖。对各市治超工作的考核,要与各市的公路建设投资、养护资金、项目安排紧密挂钩。11月上旬即将召开的交通投资计划会议,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对考核内容的具体落实。哪个市治超工作不达标,就毫不留情地减少其交通建设投资。
3、落实治超工作经费
治超经费一定要保证,这是大原则。宁可少上项目,宁可压一些项目,也要保障治超工作的资金需求。要人给人,要物筹物,要钱拨款。要不惜代价,确保治超工作不受影响。
一、指导思想:
1、全省交通系统要明确行业责任
治超工作是交通系统的本职工作,是交通行业的重要任务,也是维护行业形象、保护行业利益的神圣责任。同志们用心血和汗水进行公路建设,就是为了给社会提供优质的公益产品和良好的服务。超限超载运输肆意破坏交通行业来之不易的建设成果,交通行业有责任也有义务向超限超载行为宣战,全面打响保卫公路战。我们是这次战斗的策划者、参与者,也是打好这场战斗的主力军。治超工作是全省数万名交通职工责无旁贷的职责,它事关全局,关系到交通系统的荣辱兴衰。
2、要严格执行治超政策
我们要以政策的威力推动治超,以政策保证治超的实际效果。进一步强化治超工作,必须坚持“只治超,不罚款”的原则,要对超限超载车辆坚决进行堵截、疏导、劝返,甚至强行拆解。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卸载,促使车辆合理合法装载。在政策执行时,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能搞“下不为例”。对于“以罚代卸”、“罚款放行”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要进行处理。要严格把好治超政策关,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执行中不走样、不变通。
3、要处理好治超与保畅的关系
我们治超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先治超,再保畅”,或边治超边保畅。也就是说,当治超与保畅产生局部冲突时,要优先保证治超工作。如果个别地方出现人为的、有组织的聚集闹事、封堵道路、制造事端,我们要采取果断措施给予制止,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闹事者;同时,也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力以赴,确保治超防线不被突破,治超工作不后撤。对于此次治超战役,狭路相逢勇者胜,我们没有退路。
4、治超是今后交通系统一个时期内的长期工作任务
此次治超工作不能搞一阵风,也不是突击性地搞一两次大的行动,而是要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只要有运输物流存在,就有治超的必要。只有运输市场规范,货运车主和司机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合法装载,超限超载行为在我省基本消失,治超工作才算达到阶段性目标。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治超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易反复性,坚定信心,一干到底。治超工作不达标,决不罢休。
二、工作措施:
1、加强治超队伍建设
在全省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敢于碰硬的治超工作队伍。要把符合以上条件的精兵强将,抽调到治超第一线。治超队伍在一个时期内要保持相对稳定,各项后勤保障工作要跟上,福利待遇要从优,安全措施要位,尽量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2、严格治超工作考核
考核机制要规范,奖罚要明确,对于治超工作优异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重奖。对各市治超工作的考核,要与各市的公路建设投资、养护资金、项目安排紧密挂钩。11月上旬即将召开的交通投资计划会议,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对考核内容的具体落实。哪个市治超工作不达标,就毫不留情地减少其交通建设投资。
3、落实治超工作经费
治超经费一定要保证,这是大原则。宁可少上项目,宁可压一些项目,也要保障治超工作的资金需求。要人给人,要物筹物,要钱拨款。要不惜代价,确保治超工作不受影响。
一、 注重日常工作的各项内业资料的积累
1. 分类记录各项工作。集团公司为一线各治超站统一按照内容规定了内业目录并配备了内业资料记录本。我站根据集团公司的治超工作要求,将治超站的各项工作都按照规定分类记录,如交接班记录、工作日志以及特殊车辆等,保证记录的全面、准确、详实。
2. 全面搜集整理相关资料。对于站点的内业资料注重日常积累,及时进行相关资料的搜集和整理,真实反映治超站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使各项工作都有相关资料可以查阅,将实际工作记录在内业资料中,通过内业资料体现相关工作,展示我站良好的工作氛围。
3. 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治超工作部署。我站人员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相关治超工作部署,严格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开展治超内业工作,始终与上级治超部门保持步调一致,使我站人员根据不同的工作阶段实施相应的治超政策,紧随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推进整体治超工作。
4. 加强工作的计划性,推进治超工作不断前进。我站的各项治超工作做到先计划后总结,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制定相应具有切实指导作用的工作措施,使治超工作有序进行。
5. 加强内业资料的创新。做好日常内业资料积累的同时,仍然必须发扬创新精神,不断完善内业资料建设。俗语说得好:做任何事情就像在水中划船一样——不进则退。我们要在日常的工作中,努力发扬创新精神,推进治超工作。从实实在在的工作开始,在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件事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弘扬高速集团的企业精神,展现高速公路人员不断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二、根据实际情况,整理具有特色的内业资料
1. 加强定期情况的上报。为了方便各项工作如期上报,将定期上报的情况进行归类,如期进行登记上报,确保上报信息的及时准确。
2、 全面搜集整理相关资料。对于站点的内业资料注重日常积累,及时进行相关资料的搜集和整理,真实反映治超站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使各项工作都有相关资料可以查阅,将实际工作记录在内业资料中,通过内业资料体现相关工作,展示我站良好的工作氛围。
3、 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治超工作部署。我站人员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相关治超工作部署,严格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开展治超内业工作,始终与上级治超部门保持步调一致,使我站人员根据不同的工作阶段实施相应的治超政策,紧随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推进整体治超工作。
4、 加强工作的计划性,推进治超工作不断前进。我站的各项治超工作做到先计划后总结,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制定相应具有切实指导作用的工作措施,使治超工作有序进行。
5、 加强内业资料的创新。做好日常内业资料积累的同时,仍然必须发扬创新精神,不断完善内业资料建设。俗语说得好:做任何事情就像在水中划船一样——不进则退。我们要在日常的工作中,努力发扬创新精神,推进治超工作。从实实在在的工作开始,在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件事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弘扬高速集团的企业精神,展现高速公路人员不断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二、根据实际情况,整理具有特色的内业资料
1、 加强定期情况的上报。为了方便各项工作如期上报,将定期上报的情况进行归类,如期进行登记上报,确保上报信息的及时准确。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确保公路、公路桥梁、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领导组织
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领导“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市长
成员:*市监察局局长
*市交通局局长
*市公安局局长
*市计划办主任
*市工商局局长
*市质监局局长
*市治软办负责人
*市稽征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电话*,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兼)
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
四、治理重点
重点治理通行于我市辖区内国、省、县、乡级公路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五、集中治超时间
从6月30日开始到12月31日。
六、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协调行动,通过综合治理,达到标本兼治的总体目标。
(一)建立统一领导、协调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稽征所为成员单位的市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工作机构。工作机构要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通报全市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工作情况,研究有关问题,其日常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
(二)建立治超检查站点。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规划,科学设置、合理布局的要求,在我市辖区内建立两个检查站点。一是慈惠治超检查站点,二是西辽河大桥治超检查站点。
(三)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稽征所要联合组织执法人员进驻慈惠、西辽河大桥两个治超检查站点,对超限超载的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治理。公安交管部门要在这两个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检查站派驻公安交警,围绕重点监管车型,有针对性地加大道路监管力度;在道路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必要的限超限载交通标志,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警示教育。对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要严格实行扣分制度,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野蛮闯关等行为。交通道路运管和路政部门对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要依法严厉处罚和打击。
七、工作要求
二、工作目标
农村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3%以内,超限超载车辆明显减少;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良好;全县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依法得到有效保护;健全完善治超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我县农村公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职责分工
全县治超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目标责任制、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县交通运输局
1.负责路面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
2.负责货物集散地源头巡查、监管,杜绝源头超载;
3.负责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为源头监管提供依据;
4.负责整顿运输市场秩序、规范运输行为,调整和优化运力结构;
5.负责对重点货物源头单位派驻监管人员,确保超限车辆不出场(厂);
6.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二)县公安局
1.加强车辆注册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
2.配合县交通运输部门维护治超站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
3.组织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4.依法查处强行闯站、聚众闹事、堵塞交通等阻碍治超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
5.负责查处“大吨小标”车辆。
(三)县工商局
1.负责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
2.联合县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拼装、改装车辆的非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
3.配合县公安、交通运输、国土、水务等部门整顿砂石料等物资装载经营场所,取缔非法经营场点。
(四)县质监局
1.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鉴定;
2.定期公布经整治验收合格的承压类汽车罐车、充装站名单;
3.检查从事车辆拼装、改装的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杜绝无标生产行为;
4.实施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五)县安监局
1.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载、混装;
2.选择并公布主要公路沿线的大中型化工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超载车辆卸载基地;
3.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县工商局、国土局及水务局
集中执法力量,清理整顿非法砂石料场,确保源头装载规范有序。对私挖私采行为依法处理,对无证经营、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负责建筑施工企业运输车辆的合法装载,严禁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
(八)县财政局
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制定治超经费管理制度,落实治超经费,保障长效治理。
(九)县新闻宣传部门
1.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
2.全面参与治超宣传工作,会同县治超办制定年度治超宣传方案,营造良好的治超工作舆论氛围。
(十)县监察部门(纠风部门)
1.对相关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行为;
2.负责查处干扰破坏治超工作的行业不正之风,及时处理治超工作中的公路“三乱”案件;
3.负责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治理超限超载职责履行情况,处理失职行为。
(十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村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的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思想统一到全县治超工作的大局上来。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散、责任不变、措施不软”的原则,强化治超领导,把治超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重点,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工作落实到位。特别是县交通运输局要把治超工作作为公路保护和路政管理的重要任务,县公安交警大队要将治超工作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治超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配合,部门联动。治理超限超载矛盾突出,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召开治超工作联席会议,认真分析、研究治超工作形势,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同时,要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开展大规模治理行动,始终保持治超高压态势,确保治超工作顺利开展。
2018年,共检测车辆120.2万辆,查处非法超限车辆2341辆,移交交警部门2224辆, 扣分2191辆,卸(分)载货物8.3万吨。。黑名单列管232辆。干线和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率分别为0.12%和0.17%。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县市区认真履行治超职责
2018年2月7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文件,对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人员予以调整。在以前年度治超工作考核和日常明查暗访的基础上,结合各县市区存在问题,下发了市治超工作任务及治超工作要点,明确当年工作目标和分项考核指标以及任务分解;同时,根据我市治超工作和各县治超侧重点,对各县市区治超考核分值进行了调整,夯实各县市区治超主体责任。
(二)紧盯作风转变,认真开展治超执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顿
一是针对媒体曝光、国务院执法大督查及部暗访部分省市超限站治超“不作为”等问题,加强日常明查暗访力度。利用冬春训和“大走访”等活动机会,在各治超执法单位全面开展了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市公路局就路政执法与治超制度的走向研究、路警联合治超相关文件解读、作风纪律警示教育、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对所有参训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考核,进一步巩固了学习成果;二是确保源头治超信息管理平台有效应用。市运管处组织全市源头治超信息管理平台操作人员参加了全省源头治超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操作培训班。参训人员进行了笔试和实操考核,进一步提高了治超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为扎实推进源头治超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开展治超站点规范化建设活动。根据部《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和市局“三基三化”中“五个一”创建标准,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前,各农村公路超限站按照宫里超限检测站规范化建设模式,有条不紊地开展创建活动;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言行举止,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四是加快迁站和新建站建设进度。
(三)强化创新引领,路警联合治超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深入推进
针对各超限站联合当地交警对辖区重点盲区路段、绕行严重的区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打击了短途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对站区车辆闯站现象,联合交警进行了货运车辆闯站行为治理活动,规范了站区检测秩序。干线公路按照路警联动执法工作流程和防污治霾统一安排,扎实开展路警联合执法和防污降霾整治活动,有效控制了城区道路扬尘抛洒现象。,对入境的14辆非法超限大件运输车辆进行精准查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治超工作能按照市局2018年治超工作要点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农村公路重点路段进行了每月不少于7天的巡查、稽查。由市公路局牵头,联合辖区交警、运政,进行为期半年的联合整治。至12月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测车辆 1576辆,查处超限车辆96辆,交警扣分438分,分载货物2560.5吨。为确保我市辖区沿交警、运政执法人员采取流动巡查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治超工作。多次开展县域内路警、路运专项整治活动,同时,联合海事部门加大
(四)加强源头监管, 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和“黑名单”制度及联合惩戒工作
市运管处印发了《关于加强源头治超监管和排查整治不规范执法行为的通知》,在全市运管系统范围内开展了加强源头治超监管和排查整治不规范执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各运管所深入源头企业,组织开展乱象排查和明察暗访活动。运管所深入重点源头装载企业、厂矿进行了源头治超宣传,普及超限超载法律知识,讲解超限超载社会危害;管所组织辖区内源头装载企业负责人,集体观看超限超载警示教育片,使大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落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对于在治超联动中和异地抄告、移交的违法案件信息,运管所逐一核实、登记,按“一超四罚”和“黑名单”制度分别进行责任追究,并建立专门违法台账,记入“车辆信誉档案”、“驾驶员诚信档案”、“货运企业信誉档案”、“源头装载企业信誉档案”。市运管处积极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运管所加强联合惩戒主体信息报送,严格核查,确保失信情形信息报送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市运管处在全市源头装载企业密集区域开展了一次源头治超专项活动,。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促进路警联合执法有效开展
在各超限站安装了路政治超管理系统,并与省局终端对接联通。同时,对各站执法人员及时进行了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操作要领和排除设备故障的能力。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先期试点安装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全市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电子抓拍系统投用。有力地推动了全省路警联合执法深入开展和超限站电子抓拍系统的建设工作。
(六)强化安全治超理念,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我们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精神,落实安全责任。特别是针对今年安全生产严峻态势,加强执法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强化自身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制度落到实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治超执法人员安全教育,重点加强了对职工宿办楼、检测区等要害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在上路执法的过程中,坚决按照部省文件要求,真正把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无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我们结合各项安全活动,在日常随机明查暗访中,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尤其是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等重要节日,都要对各单位的人员值班、安全防范措施,交通保畅情况进行统一安排,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八)扎实安排部署,全力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省市的要求,制定印发了全市治超收费系统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省界代子营超限站配合潼关畜牧部门设立了生猪及产品调运检查点,检查登记车辆38台次。协助检查点无害化处理非法拉运生猪一批105头。
存在问题
近两年,国、省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新规,治超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经过几轮路警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我市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治超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个别县市区政府治超工作还存在等、靠、拖思想,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治超体系未完全建立。
3、在治超重点县市区,部分路段和区域超限运输车辆时有反弹、群众举报不断。
4、源头监管亟待提高。一是治超站(场)检测信息与运管机构的信息平台未发挥有效作用、利用率较低。二是个别运管所讲条件,以不是本辖区的车辆和抄告信息不全为由拒绝接收辖区联动超限站抄送的案件材料。三是个别县市区源头监管缺失,有待加强。尤其是对新增或临时开设的储煤场、沙场、石料厂缺乏有效管理措施,导致区域内超限车辆增加,路面治超压力增大。
2019年治超工作安排
一、工作目标:
加强路面管控和源头治理,干线和农村路超限率分别控制在2%,3%以内,源头企业监管率稳定控制达到96%以上。
二、工作措施
1、以考核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县级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根据国、省治超新规,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治超工作情况,建立治超工作督查、约谈机制,争取将相关部门的治超工作纳入县级考核,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2、持续深入推进路警执法工作。各治超站要结合正在进行的“扫黑除恶”运动,利用治超电子抓拍系统数据,联合驻地公安对“车托”护送车辆以及恶意堵塞交通、冲卡拒检及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快速打击,进一步净化执法工作环境,切实保护一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对逃检、闯站车辆和故意扰乱正常检测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加强与市网信办沟通协调,把我市干线和农村公路重点路段的市公安天网监控卡口视频接入市治超收费监控平台,为流动巡查提供依据,提高巡查工作效率。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大队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大队副大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人兼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整治超速违法行为
1、检查客运车辆上是否标明速度限制、核载人数、行驶区间和举报电话。
2、组织对限速标志全面进行排查,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事故多发的路段,设置明显的限速和提醒标志。
(二)整治客车超员违法行为
1、严把辖区内省道车辆,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逢车必查。
2、调整勤务部署,加强夜间、节假日等超员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的巡逻检查,主副班结合,保证24小时巡逻,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
3、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三)整治货车超载违法行为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治超政策等,处理、处罚货车超载违法行为;
2、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载驾驶人累积超过12分的,扣留驾驶证;
3、对超限超载车辆,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
(四)整治长途客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情况。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站点,加强对跨省长途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的检查。
(五)加强对客运车辆违法行为整治的情况。
1、对外省区、外地市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处罚一起、转递一起。
2、督促客运企业完善制度,要求驾驶人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在发车前主动向乘客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并欢迎乘客对自己的驾驶行为进行监督。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总体要求,我县对主干线公路治超采用设立固定检测站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办法;一般干线公路在重点路段采用固定式治超站点,并根据超限超载运输规律开展流动稽查的方法;坚持以治超检查站点为依托,以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打击力度,全面开展好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一、建立健全公路治超监控网络
加强治超检测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在全县交通重点路段建设一批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的治超检测站点,进一步完善全县公路治超监控网络。
一是设置巧蒙公路治超点。由交通局负责,在巧蒙公路上(小江大桥至葫芦口金沙江大桥)建一个规范的治超固定检测站,按照规范化要求,检测站使用场地面积为300平方米,修建引道、称重台、卸货场及其他基础设施,配置治超检测设备一套,工作室(含值班室、操作室、休息室)3间;安排12名工作人员正常开展治超工作,切实加强对重点线路的双超监控和查处。
二是在鲁铅公路依托统征办设置一个流动治超检测点,安排3名工作人员,配置配备流动检测仪一台、路政巡查车1辆。
三是在县乡公路的入口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具体分布在哨口子、老店红土湾、大寨小田、马树、中寨,由交通局负责,并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加以完善。
四是在巧大线水碾河沟加油站以上省管公路管辖段内利于治超的位置设立固定或流动治超点,具体由县养护段负责。
二、明确职责,紧密协作,全面开展好车辆治超工作
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596号)关于“全国治超工作要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要求,全县治超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及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确定人员、明确职责、落实经费,紧密协作,全面开展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建立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机制;要以治超检测站点为依托,根据各自分工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统一标准,共同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一)县交通局
1.负责巧蒙公路(小江大桥至金沙江葫芦口大桥)及辖区内其他县乡公路的治超工作;
2.派驻运管人员深入货站、码头、及大型工程建材、化工产品等货物集散地,从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
3.负责巧蒙公路及辖区内其他县乡公路治超检测站点及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4.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工作。
(二)县养护段
1.负责巧大线水碾河沟加油站以上省管公路及塘上至小田线的治超工作;
2.负责以上辖区内省管公路治超检测站点及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并抄报县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3.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工作。
(三)县公安局
1.加强辖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
2.配合维护全县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
3.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4.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县发改局
指导和监督全县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收费政策的执行,制定超限超载车辆卸载、货物保管、停车管理等收费标准。
(五)县工商局
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
(六)县质监局
对全县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定期公布经整治验收合格的承压类汽车罐车充装站单位名单;实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检查辖区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杜绝无标生产行为;实施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产品。
(七)县安监局
加强全县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载、混装;选择主要公路沿线的化工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的超载车辆卸载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特别重大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八)县政府法制办
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裁决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九)县广电局
组织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全县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县监察局(纠风办)
对相关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等行为。
(十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协调配合县交通局、县养护段、县公安交警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的治超、宣传等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突出治理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明确治理目标,积极探索建立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长效机制。
(二)广泛开展宣传。由县治超办牵头,交通、公安、公路、宣传等部门配合,通过多形式、多层面宣传,营造依法治超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大稽查力度。增加上路稽查频次,扩大稽查范围,重点查处绕道、闯卡、聚集堵路和无固定检测站点路段超限超载车辆,严厉查处、严格检测通过重点路段和特大桥梁大吨位车辆。对被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责令停止行驶、责令车主对超限超载部分的货物实施卸载或采取强制卸载等纠正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按赔(补)偿标准及实际损坏程度给予赔(补)偿。
二、工作目标
货物源头监管超载车辆出场率控制在10%以下,公路运输超限超载车辆控制在6%以下,货运源头监管覆盖率95%以上;主干道和城镇范围无抛洒滴漏现象;基本控制55吨以上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整改率达95%以上;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率100%、卸载率100%,依法查处率95%以上;健全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构建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逐步消除车辆超限超载现象。
三、整治重点
(一)加强源头管理
1、加强货源企业管理。各类货物运输场站、港口、工矿、建筑工地等货物集散地、生产企业以及道路运输装载场所经营者(以下简称为货源企业),不得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装载、配载货物。确定重点货源单位并在媒体上公示,通过进驻、巡查等方式在源头上对装载运输行为实施监管,进驻和巡查要实现对重点企业全覆盖,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率低于10%。
2、规范车辆销售市场。严禁销售未获国家许可、不符合法定车型或者不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改装的车辆。经信、工商、质监、农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车辆(含变型拖拉机)销售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违法生产或改装企业及产品,一经发现,由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严禁改装拼装车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汽车维修行业的监管,严肃查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质监部门负责车辆改装企业的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公告确定的参数和GB1589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限值标准改造汽车。工商部门牵头,联合经信、质监部门,定期对车辆改装企业进行检查,对从事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企业,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公安部门牵头,联合交通、工商、质监、经信等部门,加强对路面行驶货运车辆的检查,定期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进行专项整治。对拼装的车辆,公安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车辆,公安部门责令违法责任人按照国家标准恢复原状或强制切割,并予以警告或罚款。
4、严格车辆牌照管理。严禁非法和违规生产的车辆登记上牌。凡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确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公安和农机部门不得登记和发放车辆号牌。农机部门定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变型拖拉机登记、检验以及有关证书、牌照、操作证件发放信息。公安部门定期向农机部门提供变型拖拉机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信息。
(二)加强路面治理
1、加强治超站点建设。公路部门负责区内治超站点管理系统建设,改进治超手段,配备先进的巡查、检测、监控、执法、取证、清障设施设备,逐步完成不停车检测和自动报警拦截系统建设。区内2个固定治超站点,要实行定员定岗。质监部门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对符合标准的及时核发使用合格证。
2、实行路面联合执法。交通、公路、公安部门要以治超站点为依托,实施联合执法,重点做好无路、庐路、西大路、滨湖旅游观光大道及沿线管理力度,无路由市公路局直属分局牵头,庐路和滨湖旅游观光大道由交警部门牵头,西大路由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运管、沿途乡镇(街道)等有关单位配合。实行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每个班次每个部门参加人员不少于2人,牵头单位应增加必要人力。要建立健全治超应急工作预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超载严重、聚众闹事、强行闯关、蓄意占道和以暴力手段抗法的,公安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坚持严格处罚。凡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和轴荷装运货物的,交通、公安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责令自行卸载,消除超限超载状态。凡拒不卸载的,强制其卸去超限超载部分的货物。推进后续非现场处罚。公安交警部门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相关超载、逃逸的违法车辆和机动车驾驶人予以处罚。运管机构要依据《道路运输条例》,对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车辆,责令其改正,并予以罚款。公路部门要依据《公路法》规定,对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予以卸载,并依据第一次教育批评、第二次警告学习、三次以上予以罚款的原则进行处罚,同时,将查处及逃逸的本地车辆信息及电子证据及时抄告公安交警、运管等相关部门,公安交警、运管部门要积极配合落实处罚。外籍车辆由公安交警、运管部门向所在地公安交警、运管机构抄告。涉矿乡镇(街道)负责会同安监、环保、矿山整治等部门对放行超限超载车辆货源单位的查处。
4、坚决打击“黑头车”上路。对部分重点乡镇私自编号的“黑头车”坚决予以打击,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查处。交警部门对车况符合条件的车辆引导其上牌合法运营,车况条件较差的车辆一律查扣、拆解消毁,彻底杜绝“黑头车”上路非法运输行为。
四、严格政策
(一)政策标准
严格执行交通部、公安部等七部委《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确定的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两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20吨,三轴车辆超过30吨,四轴车辆超过40吨,五轴车辆超过50吨,六轴以上(含)超过55吨(变形拖拉机按单轴双轮6吨、单轴单轮3吨认定);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车货总宽2.5米以上、车货总长18米以上的车辆;“大吨小标”车辆和非法改装车辆;虽未超过上述标准,但车货总质量超过行驶证核载质量的车辆。
(二)治理原则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以治超站点为依托,按照全国治超统一标准进行处罚。坚持实行超载必卸、屡犯多罚、逃逸重处,加大路面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拦板、加钢板等非法改装车辆,要依法强制恢复原状;对检查、检测中发现超限超载的车辆,依法责令车辆停驶,并予以卸载;超限超载违法状态不消除的,不得放行车辆。实行路面检测卸载、交警处罚扣分、运管撤销证件相协作的执法模式,逐步实现运管部门营运货车数据库、交警部门机动车数据库信息交换和共享。
(三)处罚标准
按照《省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进行处罚。车货总重超限率在10%以上开始罚款;超限率在30%以上的按上限罚款,并按规定实施超额累进处罚。车货几何尺寸高于规定标准6%的开始罚款,超过10%的按上限罚款,并按规定实施超额累进处罚。其他违法行为处罚标准由相关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
(四)综合整治
严格驾驶员管理。车辆驾驶人不得驾驶超限超载车辆。一经发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30号)规定,由公安部门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记分扣分。从事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1年内累计驾驶超限超载车辆达到3次(含3次)的,由交通部门组织学习并重新考试。
科学管理超重车辆。对确需上路的运输特种设备或重点工程中亟需的特殊材料等,车辆总质量超过55吨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交通部门应做好车、货总质量及承运车型的审核、沿线公路技术状况的勘查、桥梁承载能力的核准,确保公路、桥梁和车、货安全。
健全综合执法网络。交通部门应大力推行联动治超执法,查处绕行和长途过境非法超限运输行为;采取普通公路与高速公路联动执法方式,实施高速公路入口超限运输车辆阻截、就近卸载或劝返控制。
加大农村公路保护力度。鼓励乡道、村道管养主体在重要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设置规范的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组,由区委、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并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建立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治超工作情况,反馈抄告信息处置结果,部署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部门联合治超。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见附件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治超工作效果。
(二)强化宣传。交通、交警等部门要通过标语、通告、宣传车、横幅等形式加强对治超工作的宣传。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治超工作开展,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目的意义,充分反映治超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报道治超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对一些重大活动、重要案件的宣传报道,必须协调相关媒体,统一口径,弘扬正气,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单位要对“十五”以来养护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查找不足,认真分析研究发展形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厅、市局“十一五”规划及今年工作总体目标,按照全市养护工作“坚持一个中心,强化两种能力,开展三项活动,突出三个重点,抓好七项工作”的工作思路,制定本单位的公路养护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和20*年工作计划,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要紧紧把握相关政策,抢抓机遇,重点做好项目规划和项目储备,保证全市养护事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稳步推进养护机制改革,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要认真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制约公路养护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主要因素,加快养护生产市场化进程,选1-2个县区进行养护生产市场化试点,锻炼队伍,逐步形成适应市场经济需要,面向全市,竞争有序的公路养护市场;利用公路的区位优势,大力开发公路三产市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劳动用工制度。逐步解决养路养人问题、建勤代表工问题、等问题。
(三)、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和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
认真研究当前和“十一五”期的队伍建设面临的新问题,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引进制度,进一步加强业务技术教育,抓好职工继续教育,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和渠道,提倡和鼓励职工自学。围绕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好岗位大练兵和各类业务技术定期培训活动,作到缺啥补啥,立竿见影,下大力量解决好人员整体素质较低问题。进一步抓好各类业务技术能手培养、选拔、评比工作,鼓励各种业务技术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加强各类后备人才的培养、储备工作,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
进一步加强大中修工程、绿化工程、危桥维修加固工程和安保工程的科学管理,优化设计、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确保质量。
加大科技投入,根据实际购置、更新养护设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养护工程及生产科技含量。加快信息化管理进程,年内建成和完善养护系统局域网,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四)、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今年养护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为主题,以构建“和谐交通”和“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宗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原则,突出重点,层级负责,狠抓落实,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最大限度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在全市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对全市20*年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已经作出了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出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抢险预案,各级公路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把道路安全保畅方面作为重点,对路面病害、危险桥涵,地质不良和地质灾害路段、事故多发和隐患点段、水毁和冰雪路段、标志标线完善、施工现场规范、平交道口审批和治理等重点部位,进行及时排查,及时治理,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干线公路行车舒适和安全畅通。
同时各单位切实做好内保工作,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加强安全法规学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对重点部位和环节监管:规范使用电器设备,贵重物品保管,财务现金存放,路政票据和赔补费管理,驾驶员和车辆、机械设备管理,切实做好预防火灾、盗窃和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五)强化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确保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规范、有序、经常。
超限运输治理工作使公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抽调精兵强将从事治超工作,配足配齐治超人员,严格按省、市治超要求开展治超工作。各县区治超站要明确一名副站长专门负责治超工作。要明确责任,落实制度,规范行为和程序。狠抓源头治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规范、有序、经常。市公路管理处要加大对各治超站点的监管力度,确保完成省厅规定的控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