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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园区办、招商局、安监局配合,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并依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按程序逐步关闭县内粘土砖厂;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营;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县环保局牵头,县科技局、园区办配合,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省市监测平网。负责创艺皂素公司“为您提供大量免费范文!年产300吨皂素联产2000吨乙醇”科研攻关项目的指导,督办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负责黄姜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黄姜加工废水超标排放。
县安监局牵头,县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开发工作,保障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龙坝乡、中峰镇配合,负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划,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作职责;龙坝乡政府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的实施、督办和协调工作;中峰镇政府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围栏内耕地的停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在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负责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医疗经营单位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取缔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污染水源的餐饮业;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县工商局负责对已取缔或关闭的企业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吊销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办龙坝学校建设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县林业局要对竹溪河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计划;龙坝乡政府、中峰镇政府、县农业局负责禁止水源区范围的农户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切实控制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园区办、招商局、安监局配合,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并依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按程序逐步关闭县内粘土砖厂;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营;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县环保局牵头,县科技局、园区办配合,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省市监测平网。负责创艺皂素公司“年产300吨皂素联产2000吨乙醇”科研攻关项目的指导,督办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负责黄姜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黄姜加工废水超标排放。
县安监局牵头,县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开发工作,保障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龙坝乡、中峰镇配合,负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划,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作职责;龙坝乡政府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的实施、督办和协调工作;中峰镇政府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围栏内耕地的停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在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负责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医疗经营单位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取缔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污染水源的餐饮业;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县工商局负责对已取缔或关闭的企业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吊销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办龙坝学校建设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县林业局要对竹溪河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计划;龙坝乡政府、中峰镇政府、县农业局负责禁止水源区范围的农户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切实控制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2.编制全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积极探索“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并将其纳入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制定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机制和体制。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期间全市各县区都要建立1-2个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并取得明显的经济、环境效益。由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3.将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去,建立市、县(区)污染防治基金和监督管理能力专项经费。由市发展计划委、市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4.认真实施《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各项污染物控制在省下达的总量目标之内。由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生态保护与建设
5.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工程。以年3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省市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为指导,组织实施食品环境安全工程、水环境安全工程、蓝天工程等生态工程建设,全力打造生态品牌,力促生态农业和生态产业初具规模;、、沭阳三县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县继续巩固建设成果,确保年全市及各县基本达到全国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指标,并于年以市、县为单位通过国家考核验收。由市环保局、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6.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创建工程。启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计划,编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健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完成土地权属,完善办公、保护、科研、宣教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年实现湿地自然保护区升级目标。由县政府、市环保局负责。
7.生态功能区创建工程。配合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实施,编制南水北调东线调水通道及调蓄水库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总体规划,年建成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年前建成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全市受保护国土面积达到10%以上。由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水产局、市林业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8.市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工程。按照“一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的总体要求,发挥3443亩核心区的带动作用,加快示范区内道路、供排水、电力、通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和实施示范区有机食品示范基地发展规划,加强生态农业项目的引进,改变园区现有的种植和栽培模式,逐步向有机农业转变,实行作物秸秆全量还田、畜禽粪便通过沼气肥田的沃土计划,把示范区建成“上无黑烟、下无污水、资源循环利用”的生态园。由示范区管委会和、城区政府负责。
9.园林城市创建工程。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6平方米以上,全面达到《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并申报省级园林城市。由市建设局和、城区政府负责。
10.国家级、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程。“”末,建设市级生态农业示范村5个,生态农业示范县1个,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区1个。全市建成省级或市级绿色社区20个、环境优美乡镇4个、生态村10个。由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11.秸秆综合利用及资源化工程。强化秸秆禁烧的管理,杜绝夏收、秋收留高茬收割作业,积极发展食用菌生产,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养畜技术,实施秸秆过腹还田。制定鼓励和扶持政策,发展利用秸秆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手工艺品等产业,促进秸秆资源化。“”期间各县推广秸秆养畜示范点不少于3个,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由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经贸委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12.农药、化肥减量化,畜禽粪尿资源化工程。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六六六、滴滴涕等17种高毒高残留农药,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等品种不得使用或限制使用甲胺磷、久效磷等28种农药;积极推广优质栽培技术,改革种植制度,通过合理轮作,减轻病虫危害;建立健全病虫测报预报网络,制定主要病虫在不同作物上的安全防治指标,减少用药次数和用药量,提高防治效率;大力推广生物防治技术,积极开发新型生物农药;建设畜禽沼气池1000个,进一步提高畜禽粪便处理和综合利用率。“”末全市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率达50%以上,农药、化肥施用强度分别低于3.0、280公斤/公顷,畜禽粪便处理率和综合利用率达90%和50%以上。由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13.节水工程。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设节水型社会。在农业上把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作为节水高效农业的核心,重点发展防渗渠道,扩大节水工程控制面积,推广各种节水灌溉技术,加快推进2个国家级和4个省级节水灌溉示范园建设,进一步降低农业用水比重;工业上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开发和推广节水器具、节水工业生产技术以及中水回用技术,不断提高工业重复和循环用水量,创建节水型工业;推广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技术,开展城市中水回用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水价调节作用,用市场机制促进和实施节水工作,创建节水型城市。至年全市单位GDP耗水控制在400立方米/万元以下。由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14.省级嶂山森林公园建设工程。重点保护马陵山丘陵地区森林资源,适当发展经济林和花卉苗木,同时利用生态优势,发展森林旅游、观光和康复疗养,建成花木生产区、观赏果园区、生态林景区、田园景观区、休闲健身区、中心娱乐区以及微型高尔夫景点、婚庆景点、花卉广场、盆景园等,年森林公园面积发展至11平方公里。由现代农业示范区、市林业局和政府负责。
15.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严格管理猎捕工具,严禁猎捕野生鸟类、蛙类,使鸟类种数有所增加,种群不断扩大;对“两湖”有计划地进行人工放流,确保鱼类种群不断增殖;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等措施,围网养殖面积不得超过“两湖”水面的10%。由市水产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渔业管理委员会和、县、县政府负责。
三、环境综合整治
16.流域暨南水北调东线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年前,完成市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截污导流工程、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2.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3万吨/日)、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5万吨/日)、洋河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万吨/日)、沭阳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3.0万吨/日),市区污水处理率达60%、各县城污水处理率达40%以上。由市水务局和各县政府负责。
17.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市区段综合整治,实施、市区段两岸截污工程,取缔沿河两岸排污口,将、建设成为优美的景观。强化船舶管理,强制安装油水分离器,对所有船只排放的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处置,逐步改善水质。继续巩固、西整治成果,并向两端延伸,重点实施河道疏浚、水土保持、生态林建设等工程。由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和、城区政府负责。
18.实施河道的清淤整治工程。用5年时间,将全市县级河道和乡级骨干河道全面疏浚一遍,完成土方5921万方,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河道引排能力,使城乡水环境质量与实现全面小康相适应。由市水务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19.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按照“一区多园、三级联动”的总体思路,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编制和实施园区环境保护规划,整体推进市经济开发区、县(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园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由市经贸委、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0.蓝天工程。继续扩大市热电厂、市热电总公司的供热管网覆盖面,在供热范围内,强制淘汰中小型燃煤锅炉,加强执法管理,坚决取缔存在安全隐患、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型燃煤锅炉,抓好烟尘控制区建设,确保全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始终保持在100%。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渣土密闭运输,减轻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全面实施机动车尾气年检、抽检和路检制度,加强摩托车总量控制,对尾气不能达标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进一步推进清洁能源使用,“”末中心城市气化率达90%、县城镇达到85%。由市发展计划委、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供电总公司、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质监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1.宁静城市工程。市区建成区全面实施机动车禁鸣管理,加强对工业、建筑施工、文化娱乐噪声的管理,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末,全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80%以上。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文化局、市城管局、工商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2.城市垃圾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程。完善曹集小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末,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按照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要求,对生活垃圾进行机械化分拣,配套建设生物有机堆肥项目;在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建设市域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对全市工业及医疗等危险废物实行集中安全处理。由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3.禁磷工程。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推广使用无磷洗涤用品。由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工商局、质监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4.农村改水、改厕工程。用三年时间实施新一轮农村改水、改厕工程,让目前还没有吃上安全卫生饮用水的144万农民群众吃上自来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0%以上。由市卫生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5.清洁生产推广工程。认真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依靠科技进步改造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实现资源、能源的高效利用。制定全市清洁生产促进办法,在排污费中安排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推动清洁生产全面开展,切实加强清洁生产和节能审核监测能力建设,将清洁生产审核列入政府考核目标。“”期间,全面完成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第一、第三产业清洁生产审核。由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6.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程。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配合全省建立和完善各类地方环境标准化体系,形成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适应的技术标准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加快推广实施;积极引导企业、开发区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环境标志产品和其它绿色认证,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期间,省级开发区、风景名胜区要全部通过ISO14000认证,重点出口生产企业全面开展ISO14000认证。由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开发区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生态产业发展
27.工业化推进工程。全面实施“工业突破”发展战略,进一步调整结构,抢占市场,加速扩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保持在15%以上;强力推进招商引资,注重引进项目的开工建设和投产达效,以资本总量的大提升促进区域发展的大跨越;积极开展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系列招商活动,定期组织“名酒节”、“螃蟹节”和“花卉苗木节”,把丰富物产、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优良的环境推介出去,吸引生产要素的流入。由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委组织部、市各招商引资责任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8.杨树产业工程。以“空中看、森林盖大地”的城乡绿化为目标,积极开展杨树产业年活动,围绕“沿路、沿河、林网、四旁、荒地、湖区”六大重点抓好植树造林,在扩张杨树资源总量的同时,加快全市由林业资源大市向杨树产业大市的转变,力争3年内,培植3-5个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龙头外向型加工企业。培育和发展林业市场,建成规模较大,有较强辐射力和影响力的木材、板材、家俱集散地。由市林业局、市经贸委、市发展计划委、市外经贸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9.花卉苗木产业工程。积极扩大盆景、盆花数量,壮大常绿苗木、草坪生产规模,尽快提高花卉苗木的品质档次,大力发展名、特、优、新、精、珍花卉苗木品种,到年全市花卉总种植面积达30万亩。由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30.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产业化工程。“”期末,全市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60万亩,创建绿色食品品牌10个,有机食品基地5万亩。培育绿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企业化运作实现统一产品标准、统一品牌销售,形成多种形式的基地与市场之间产销衔接的纽带。由市农业局、市水产局、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31.水产业工程。抓好渔业战略性调整,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发展稻田生态养殖,增加特种水产品产量,不断提高名特优新产品以及二、三产业和外向型渔业的比重。到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70万亩,其种水产养殖60万亩;稻田生态养殖面积达70万亩,水产品总量达20万吨,渔业增加值达15亿元。由市水产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32.生态旅游产业工程。生态旅游资源要以“古、水、酒、湿地”为开发利用的重点。在突出“古”方面,搞好游览区和风景区的旅游景点建设,做好历史文化资源的抢救性发掘和文物的保护,规划并着手修建市古墓公园,建设市级博物馆;在突出“水”方面,根据不同水体的主次功能,统筹兼顾,在保障其主功能的同时,开发利用其旅游功能,要围绕、、、风景区,开发建设生态旅游资源;在突出“酒”方面,融游览、参观与购物为一体,推出独具特色的酒文化旅游项目;在突出“湿地”方面,开发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由市旅游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机制创新
33.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集中力量每年为群众办几件有影响的实事;制定生态建设工作任务,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制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政绩考核制度。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委组织部负责。
34.政府对本行政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度。制定和签订第四轮市、县(区)长环保目标责任状,层层抓好落实,逐年对照考核,通报考核结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环保局负责。
35.督促各县(区)在进行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区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时,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由市建设局、市土管局、市发展计划委、市环保局负责。
36.推行工业项目进园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实行产业分类管理,实施污染集中控制。市经济开发区和、县、县、城区新引进的化工类项目要全部进入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建设。由市环保局、市经济开发区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37.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和生态保护产业化进程。尽快调整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逐步实行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收费制度。按“保本赢利,逐步到位”原则,在年城镇污水处理费平均调至0.80元/吨的基础上,于年逐步平均调整到1.10元/吨,为污水处理市场化运作奠定基础。积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来资本投资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立多元化污染防治筹资渠道,实现污染治理社会化融资、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由市发展计划委、市物价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38.严格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政绩考核制度,环保政绩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由市委组织部负责。
39.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发〔〕7号文件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环保局负责。
40.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所属部门的环保工作行政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41.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进程。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将环保宣传列入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和“四五”普法活动,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各级党校要将环境保护列为党政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由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司法局、市委党校、市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42.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定期环境质量状况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情况,继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市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成立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常务)任副组长,区自然遗产保护办、区建设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区畜牧水产局、区档案局、区旅游产业公司、森林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遗产保护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区自然遗产保护办:负责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指导监督区世界自然遗产规划的实施和资源保护工作。牵头抓好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工作;负责核心景区建设项目核准登记。
区建设局:参与建设项目选址核审;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施工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查处核心景区内加工预置砖、预置板等违规违法行为。
区林业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实施动植物资源普查,建立动态档案(珍稀、濒危动植物、古树名木),并制定保护措施;负责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完成调查评估报告;规划、建设动植物科普馆;巩固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成果;落实森林防扑火措施,严厉打击毁坏植被违法行为;加强核心景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和动植物检疫工作,制止不符合规定的外来物种进入核心景区;制止在核心景区内捕猎野生动物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负责索溪峪林场区域违法建设行为的管控。
区旅游局:负责制定景点轮休计划和旅游高峰期游人疏导方案,禁止超容量接待游人;建立景观档案;设立景点标示标牌;负责进入核心景区的科学考察、标本采集、影视片拍摄的管理;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区水务局:制定核心保护区内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向水体新建排污口的管理;严禁在核心保护区内挖砂,严禁堵塞河道、溪流、湖泊、山泉、瀑布和抽取地下水;制止向河道、水体倾倒垃圾和其它固体废弃物的行为。
区财政局:负责门票收入和资源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及管理;落实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专项工作经费。
区司法局:负责将保护自然遗产资源的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年度普法宣传、普法培训和普法考试的内容,全面提高全区干部职工、景区居民保护世界自然遗产资源的法律意识。
区交通运输局:规范核心景区车辆营运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区民政局:负责核心景区居民生活费的发放;对核心景区建坟行为和宗教场所实施有效管理。
区教育局:负责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自然遗产保护知识的教育宣传,让保护世界自然遗产观念深入到中小学生心中。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核心保护区内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带有明火的空中飘移物燃放行为的管理。
区环保分局:加强核心景区环境质量监测,重点对大气、水、声等方面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分析,定期环境质量公报,及时提出改善措施和保护建议;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杜绝重工业污染项目落户;严格管理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口,科学制定污染防治方案,监督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确保达标排放。
区国土资源分局:依法办理核心保护区内新建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协助联系地质遗迹、地质稳定性调查,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及拟定防治方案;制止开山、采石、采矿、烧砖瓦、烧石灰和采集化石、钟乳石、开展攀岩竞技表演等损害地质地貌的行为。
区规划分局:负责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及建设项目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报批工作;负责编制景区景点详规;负责抓好核心景区违法建设管理。
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与社区文化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活动。
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负责核心景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区畜牧水产局:牵头抓好核心景区捕鱼捉虾等管控工作。
区档案局:负责收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的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存档备案。
各景区办事处:负责所辖核心景区景点监管,制止在石壁上题词、雕刻、作画行为;负责临时服务点秩序的管理,制止张贴商业广告行为;负责相关责任区的森林防火、违法建设的管理。
区旅游产业公司:负责核心景区垃圾清运;负责在游客集散地及门票站设立自然遗产保护科普宣传牌;负责车辆、建筑材料进入景区的管控工作。
相关景点单位(公司、公司):采取有力措施,保持经营范围内自然遗产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森林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重点做好违法建设的管控,资源保护的监管,森林火灾的防扑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要全面做好自然遗产保护宣传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手册、墙报、宣传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进行自然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将《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法规和世界地质公园等知识在全区干部职工、景区居民、景区从业人员、全区中小学生和中外游人中进行全面宣讲,让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真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二)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一是继续抓好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对全街道变更户主、分户的土地进行了登记、核实,并向农发局报送。二是积极指导、协调专业合作社建设特别是蒲草葡萄现代农业示范园工作。三是做好了粮食直补,玉米、油菜等良种补贴的统计、核实工作。四是加大了农民培训,积极组织、协调相关专家授课,并做好了农信通的发送工作。五是做好了水果、蔬菜、粮食的统计报工作并按时上报。六是完成了__年价调基金项目的建设、验收工作,并开展了__年的农业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水利、防汛工作
1.完成“198”生态带湿地建设,共计建成湿地8处,面积279亩。
2.水系恢复工作:完成经开区景添汇项目水系恢复方案,目前,该工程实施中;会同区城司、区水务局、区重大办完成龙工北路线内、线外水系恢复的制定;全面完成地铁2号线水系恢复工作共计建成蓄水池7口,渠道600米,保证了沿线农业春耕生产用水。
3.水环境管理工作;加强了河道、渠道人员的管理,办公室每周巡查2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防汛工作:建立了防汛领导机构和应急抢险队伍,消除防汛隐患,配合区防汛办调查处理了楠博苑5期泄洪道堵塞事件。
5.水产品安全:完成36个批次检疫、全部合格,并通过市上的水产检疫1次.
三、畜牧工作
1.防疫工作:完成犬只狂犬病集中免疫工作,免疫犬只2680只;完成春防工作:口蹄疫免疫数:生猪2.1万头,奶牛:186头,羊100只;高致病性禽流感禽流感免疫数:鸡1万只,鸭:500只;猪瘟免疫数:2.1万头;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免疫数2.1万头。消毒面积达50000㎡.免疫情况均达市区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切实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补免工作,补免数为:鸡20__只,鸭:500只,鸽1255只;切实开展禽流感疫情排查工作,累计排查87个村,95个组,禽类规模场81户,活禽交易市场344个,排查小家禽204805只,消毒面积56000㎡,排查过程中未发现异常现象;5月切实开展奶牛“两病”监测工作:奶牛布氏杆菌病监测数186头,结核杆菌监测数186头。
2.检疫工作:认真落实“2211工程”。加快龙泉驿区动物监督所大面街道监督分所的建立,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地检疫,生猪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生猪588头,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20份。
3.畜牧生产工作: 1-6月禁养关闭养殖场(户)数据锁定5户,报区农发局准备验收的5户,正在与养殖场(户)协调的有6户。
4.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了上半年生猪“瘦肉精”快速检测工作,共检查生猪养殖场(户)134户,未发现阳性指标。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规模养殖大户10户。
5.其他工作:完成2102年生猪无害化处理资金补贴兑付工作;
完成__年能繁母猪资金补贴兑付工作。
四、环保工作
共计处理环保方面的各类投诉件36件,其中96110热线21件,市长公开电话4件,市长信箱3件,区长信箱8件,群众满意率达90%;完成液态氨使用单位调查统计工作,完成家具行业调查工作;完成西江河一级支流、山溪沟、黄沙溪污染源调查并上报工作,其中山溪沟污染问题将于明年3月全面完成;继续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完成东洪社区4组一季度燃煤补贴工作及__年东洪社区4组燃煤补贴资金请示工作。全面开展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整个禁烧期间无规模火点出现,并完成了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
五、林业工作
继续做好本辖区内3683亩林地日常管护工作,做好了森林防火、防虫工作,搞好了绿化造林工作:完成春季义务植树1.8万株、16公顷。完成了辖区木材加工、经营企业的调查,继续深化林权改革管理,处理林权纠纷1起,新确权、变更户主、补证等6件。积极配合林业执法,协助处理违法伐树、移树2起。
六、其他工作
全面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做好了农机安全培训工作。继续做好科技、移民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年初制定的 工作计划及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落实各种农业惠民补贴,协调开展重点农业项目的建设工作,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二、水利、防汛: 1.加强水环境治理,建立常态巡查队伍。2.加强防汛检查和值班制度及险情的处置。
三、畜牧、防疫:1.进一步做好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2.积极配合区农发局做好奶牛扑杀无害化处理和资金补偿工作。3.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畜产品安全。让养殖者明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他自己,并指导养殖者建立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原始记录。 4.进一步加强畜禽禁养关闭工作,协助区农发局完成禁养关闭户验收和补偿资金兑付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后扶办”负责日常事务。县发展改革、财政、教育、民政、人力社保、国土房管、环保、城乡建设、交通、农业、林业、畜牧、水务、扶贫、卫生、文化广电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后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积极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渠道不乱,作用互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原则,合力加快建立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基础设施完善、移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
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调查,县后扶办要建立和完善日常协调机制。及时通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范围、现状、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安排等相关资料,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供指导;定期或不定期收集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情况,将各级各部门投入的资金和完成的工作量及时汇总统计上报,并适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二、拓宽投资渠道,整合公共资源,建立稳定长效的投入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大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力度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稳定长效的投入机制,合力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投入,切实推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市上统筹下达的库区基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0.5厘电价加价资金等移民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县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水利建设项目的资金优先用于投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县民政部门要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优先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三)县发展改革、财政、教育、民政、人力社保、国土房管、环保、城乡建设、交通、农业、林业、畜牧、水务、扶贫、卫生、文化广电等部门在安排农村道路、农村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农田水利设施、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水土保持、扶贫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沼气、农村电网完善、空心村整治、农村社会服务、污水与垃圾处理、土地整治、基础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学前教育、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新农村建设、农户万元增收等涉农项目资金时,按照不低于涉农项目年度投资计划10%的比例,优先向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逐步缩小和消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与当地经济社会的差距。
三、突出项目扶持,创新管理模式,鼓励移民参与项目建设
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以投放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为主,以解决当前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提高移民等农民群众收入水平为重点,以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及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等民生项目为主攻方向,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优先实施符合相关规划、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项目。
1、进一步创新体制,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管理,力求公平、公正、公开,做到“以制度管人”,提高管理的实效。如: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初步的工作激励机制等,推进量化管理。
2、定期加强对园舍建筑和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加固,进一步改善办园环境和条件,合理利用场地,为幼儿创设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
3、强化节约意识,规范各项节约制度,细化管理,提高节约的实效。如:规范公物的申购领取制度,杜绝“白日灯、长流水”现象,节省办公用品、复印纸双面复印等。
4、增设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充分发挥骨干力量的带头作用。
5、加强对内练兵。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坚持“质量、服务”两手抓,增强教职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6、加强对外宣传。做好家长工作、招生工作,力争以良好的保教质量赢得家长和社会的肯定。
7、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包括:规范门卫管理,落实接送卡制度,杜绝在上班时间串岗、离岗、聊天等不良行为现象。
8、进一步加强卫生保健管理。做好日常消毒工作,预防春季传染病的发生;在卫生清洁方面,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加强食堂管理,建立采购台账、规范报销制度,推行定点采购、节能采购。
(二)教育教学工作
1、创设良好的班级教育环境,定期更新家园栏、观察角、壁画、区角环境等,制作充足的区域活动材料、角色游戏活动材料。
2、规范备课制度,保证教师有固定的备课时间,推行“集中选材、各自备课”。要求教师认真备课,及时选材,充分做好课前准备。注意选材的系统性,并根据本班实际适当调整教学内容,灵活施教。
3、加强班级教育教学的督导管理,深入班级观摩一日活动,着力提高班级的保教质量,建立良好的一日活动常规(包括:学习活动、游戏活动、生活活动),形成有序、有效的日常教学秩序。
4、加强教师队伍的业务培训,建立定期的班组学习制度,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班级管理技能,使教师理解贯彻“一日活动皆教育”的观念,防止出现“小学化”、“放羊式”、“保姆式”等不良教育倾向。
5、继续开展“做中学”、“奥尔夫”、“黄金班”等特色教育课程,注意灵活施教,扬长避短。
6、继续加强安全教育,每月不定期组织一次全园师生紧急逃生疏散演习,提高师生对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
7、加强环保教育,利用各种“环保节日”开展相关的环保主题教育活动。
8、做好家长工作,在教育中充分利用家长资源,实现家园同步教育。
二、具体工作安排
2月份
1、做好新学期插班生的招生工作。
2、各部门制订新学期的工作计划。
3、各部门进行公物申购领取。
4、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包括:家园栏、观察角、壁画、活动区角等),制作接送卡、领取教材及教学用具。
5、进行各年龄班的早操、午间操编排。
3月份
1、组织“三八节”庆祝活动。
2、做好黄金班、兴趣班的招生及教学安排工作。
3、逐步规范完善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4、检查各班接送卡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5、检查各班的早操、午间操开展情况。
6、各班按计划开展日常区域活动、创造性游戏活动(如:角色游戏、建构游戏)。
7、加强对班级教育教学的督导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指出问题。
8、组织各组教师进行业务学习。
9、结合3月12日植树节、3月21日世界林业日、3月22日世界水日、3月23日世界气象日等环保节日,开展相关的环保主题教育活动,并在日常活动中开展“护绿小使者”活动,培养幼儿的环保意识和行为习惯。
10、奥尔夫、做中学等特色课程按计划开展教学。
4月份
1、深入观摩班级一日活动,着力提高班级的保教质量,建立良好的一日活动常规,形成有序、有效的日常教学秩序。
2、组织各组教师进行业务学习。
3、组织幼儿外出春游,并在日常生活中及时引导幼儿关注季节和周围环境的变化。
4、以“4月22日地球日”、“爱鸟周”为主题,开展《保护地球妈妈》、《鸟类是我们的好朋友》等环保教育系列活动。
5、各班注意定期更新角色游戏和区域活动内容,为幼儿提供多样化的游戏内容,并培养幼儿良好的游戏活动常规。
5月份
1、组织幼儿开展庆“五一”节日活动。
2、结合5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等环保节日,开展相关的环保主题教育活动。
3、继续深入观摩班级一日活动,加强对各班一日活动常规(学习活动、游戏活动、生活活动)的检查。
4、继续组织各组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并加强经验交流。
5、根据市教育局即将开展的教师技能技巧比赛内容,先在园内开展相关内容的比赛项目,以“海选”的形式初步选拔参赛人选。
6—7月份
1、开展庆“六一”节日活动,可结合“6月5日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来开展环保教育系列活动。如:设计环保小标志、举办幼儿环保知识竞赛、环保主题绘画展览,发放《家庭环保知识调查问卷》等。
2、开展幼儿“三浴班”锻炼。
3、开展黄金班、兴趣班、奥尔夫、做中学等教学汇报活动。
4、组织预备班幼儿开展毕业典礼活动。
5、各班测量幼儿身高体重、写评语,填写幼儿身心发展评价表。
6、发放《幼儿园保教质量反馈表》,各班组进行年终考核、量化评比。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体要求,以“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规划建设为动力,以治理村容村貌和开展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为载体,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住房建设为重点,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发展农村经济为目的,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射洪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成员: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农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畜牧食品局、县农能局、县爱卫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建设局,由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李伟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结合灾后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房修缮加固,确保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顺利开展。本着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环境治理与创造灾后农村住房重建条件,完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配套设施,保护林盘资源,培育农村支撑产业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引导,节约土地,扎实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试点村要达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成为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洁、特色突出、生活舒适,充满活力的村庄。
五、治理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结合当地实际,修建符合要求的村内主干道和户通道路,完善供排水、能源、通信、电力等基础,修建村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治安联防室、便民商店等公共配套设施,并配套路灯、绿化、健身等附属设施;广电、通讯、电力安装规范,进村入户。
(二)治理农房院落。在开展“两池六改”和“六清四化”工作的基础上,拆除乱搭乱建房屋和残垣断壁,统一围墙、建筑风格,清洁墙壁,整理屋瓦,清理院外林盘,填埋粪坑灰池;柴草农具杂物分类整齐堆放,做到院外风格一致,院内整齐干净,室内清洁卫生。农房重建的设计风格要与川西民居风格一致,与周边建筑协调统一。
(三)整治村容村貌。以治理“脏”、“乱”为重点,推行柴草农具入户进屋措施,治理乱堆乱放现象;改变家禽满村放养习惯,改为院内圈养,解决村户院落粪便满地问题;修建垃圾池、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清运制度,改变房前屋后堆放垃圾的不良陋习;疏浚沟渠河道,清淘堰塘垃圾淤泥,建设生产、生活污水沉淀过滤和净化设施,实现水流干净清亮,村容整洁清爽。
(四)民居建设。对试点村内的木质穿斗结构、小青瓦坡屋面、三合或L型布局为特征的传统农家院落采取维护、修缮措施,对风貌不协调的农居要按照当地民居风格进行调整,要做到与当地的古建筑风貌、人文环境和地域特色相一致,与历史建筑风格一脉相承,充分展示历史的、真实的农耕文化气息。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4月25日至**年5月25日
在已确定农村环境治理试点村的基础上,做好试点村的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治理目标和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规划设计方案。同时进行宣传动员,全面部署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年5月26日至**年11月30日
按照治理目标、内容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规划设计方案,根据各试点村的治理工作计划,缓急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年11底顺利完成。
(三)验收考核阶段:**年12月1日至**年12月15日
县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对5个乡镇试点村的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七、工作措施
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任务重、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紧紧围绕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在充分尊重农村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使治理试点村的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农村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整合力量,组织专家分析并解决治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试点村乡镇为试点村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治理试点工作的落实,每月底前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四结合”。
1.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相结合。以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为切入点,加快试点村道路、沟渠、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鼓励受灾群众在原有宅基地和房屋上重建和维修,避免异址建设,占用耕地。
2.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农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建成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要配套完善道路、沟渠、垃圾池、沼气池、通信等基础设施,满足社区功能要求,提高其环境承载能力和居住凝聚力。
3.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林盘资源保护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纳入规划保护的林盘,一是要加强聚居型林盘道路、供水、排污、电力、能源、通信和卫生等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改善、提升林盘内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二是要保护生态型林盘的树木和植被,禁止砍伐、移栽和买卖林盘内竹林、树木,挂牌保护古树名木,维护林木树种的多样性,治理林盘周边的河流、沟渠,保护林盘整体的“田园风光”景观和生态系统。
4.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各试点村要在环境治理工作中立足自身地域条件、资源特点和产业布局等实际,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培育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对地处城镇、风景名胜区周边及河流沿岸等生态环境较好、林盘规模较大、传统民居保存较好的村庄,要充分利用其有利的地理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浓厚的农耕文化资源,通过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环境、卫生、房屋的治理,增强接待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度假场所,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休闲度假,体验农耕文化气息和优美的田园风光;对其余村庄要积极探索,整合现有资源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适宜小型化生产的庭院经济、苗圃园艺、反季节蔬菜、水产牲畜养殖、中药材等特色生态农业,并加以科学规划和引导,不断凝聚产业力量,壮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使农村经济逐步走向环境污染小,产品附加值高的特色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把握治理重点,突出治理效果。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从灾后农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出发,把握轻重缓急,明确治理重点,由易到难,逐步推进,从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密切的路桥沟渠、拉圾清理、污水治理等方面入手,突出治理成效,解决与农民利益密切联系的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缺乏问题,使农民切切实实得到实惠,为争取农民积极参与治理打下基础,提供动力。
三)协调部门分工。相关部门从自身职责出发,在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有序推进治理各项工作。
县规划和建设局牵头抓好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试点工作,协调试点村乡镇与部门之间相关事宜,为试点村镇房屋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试点村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的指导协调工作;
县城乡规划局负责村庄人居环境规划方案的编制审查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村庄道路修建、路标设置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河沟堰塘等水利设施和农民饮用水水源规划建设工作;
县农能局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使用的指导工作;
县畜牧食品局负责畜禽、水产养殖的技术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本级财政经费落实和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污染源治理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的指导监督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绿化树种选择栽培的指导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对试点村卫生院提供业务指导。
县旅游局负责试点村内乡村旅游、农家休闲开发规划指导和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县爱卫办负责改水、改厕、改圈、改厨的卫生达标和灭“四害”的指导工作;
县农办负责对试点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技术业务指导。
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上级在农村的现有政策,广开言路,广开思路,寻找适合镇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形式,完善管理模式,以人为本,强化监督,开创新的局面。
二、农业农村工作
(一)粮食生产稳中有增。我镇共种植水稻20000余亩,玉米10000余亩。突出双季稻生产,共有四个示范片,面积800亩,并多次邀请市农业局的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对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进行指导。目前,全镇农作物长势良好,并已有针对性地加入农业保险,估计粮食产量比往年会略有增长,玉米长势良好,没有发现玉米粘虫病。
(二)蔬菜种植有新突破。为了适应市场需求,打造好城郊“菜篮子”工程,我镇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种植,在巩固传统菜农散户种植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坪江村蔬菜种植的发展和壮大,上半年由于蔬菜大多是北方品种,品种涉及20个,面积50亩,但由于市民了解较少,销量差,经过一年的宣传,预计下半年会较好。
(三)水利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镇始终坚持“农业发展,水利优先”的原则,着眼于长远规划,侧重抓好落实。今年已突出抓好了山塘水库灌溉沟渠疏竣,欠坑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高枧片安全饮水工程和田心矿山水厂建设等正在逐步实施。尽管今年已遭遇几次强降雨侵袭,防汛压力比往年大,但我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包干责任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靠前指挥,派专人值守重点水库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实现了不垮一堤一库、平安度汛的目标。
(四)林业发展态势良好。我镇始终把林业工作摆在农业工作的重要位置,推进“生态”建设。全镇退耕还林工作已通过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验收,退耕还林补偿款发放到位。在植树节前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人人参与植树,共建美好”植树活动,义务植树100亩,树木成活率均在85%以上。森林防火期间,我镇利用宣传车广泛宣传林地保护和森林防火常识,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10000份,同时,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厉打击意外纵火行为,火灾发生率较往年有所下降。
(五)畜牧业呈恢复性增长。在发展畜牧业方面,我镇坚持走“科技致富、规模经营、市场运作”的路子,大力推进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目前,养猪场已列入标准化示范场项目。扎实做好了全镇动物防疫、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针对我市上半年出现的H7N9禽流感,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遵照市委市政府指示办事,加强哨卡值班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共扑杀家禽4500只。半年来,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养殖户逐步增多,现存栏牲猪比去年同期增长10%左右。
(六)沼气池建设顺利开展。沼气池建设是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但是,随着该项工作的逐年推进,全镇有条件建设沼气池的农户已基本建成,任务完成难度增加。我镇今年的沼气池建设任务为40口,为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年初已将任务明确到人,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奖惩,另根据完成情况奖励农户1600元/口,截至目前,已完成12个,估计11月底前可全部竣工。
(七)农村公路建设有新进展。全面铺开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司双公路3.914公里即将开工建设,江姐6公里组道正在施工中,预计12月完工。
(八)一事一议扎实推进。今年市政府共分给我镇指标5个,通过我镇的争取,现已9个项目落户我镇,目前已全部签订施工合同,预计12月份完工。
(九)国土工作井然有序。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打非控违”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国土整理项目积极争取,现高枧、山背、杨梅三村土地整理项目已确定,10月动工,预计2014年3月完工。
三、民营工业企业工作
我镇交通便利,电力充足,水、煤炭、粘土、矿石等资源丰富,是我镇快速发展工业的良好条件,凭借这一优势,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施“工业强镇”战略,促进了新型工业的稳步推进和节能减排的进行。
(一)今年上半年,全镇民营企业实现总产值2.6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8亿元,工业增加值8500万元元,工业实缴税金2000余万元,工业固定资产投资7000万元,其中技改投资2000余万元,招商引资项目3个,引进资金预计将达3000万元。
(二)工业格局突破单一模式,实现冶炼、煤炭、水电、建材、化工和竹木加工等多个行业的共同发展,数目达到23家,安排就业2000余人,极大地推进我镇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为提高我镇企业发展质量,加大环保力度,我们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企业进行检查,从而促使企业主环保意识增强,加大了环保资金投入,加强了技改力度,如,中科兴业能源有限公司和勒石铸钢厂共计投入200余万元进行了设备环保改造升级,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
四、维稳工作
我们按照第一要务抓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固本强基为重点,积极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通过抓领导、抓网络、抓排查等措施强势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确保了全镇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一)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排查,取得良好效果,我镇社会治安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二)联创走访工作扎实,今年我镇下大力气对全镇移动、固定电话进行摸底,共掌握五千三百多个群众电话,走访过程中,广大干部与民警面对面耐心细致地与群众交流,为省市民调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继续对重点稳控对象实行五包一管理,做到每周与对象进行一次交谈,与对象交朋友,想尽办法为对象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今年上半年我镇无一人赴省进京上访。
(四)认真落实好大走访、大排查工作。今年我镇实行定期排查和重大节假日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排查15次,发现矛盾25起,因为情况掌握及时,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五、民生工程
根据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调压减震”的作用,进一步扩大民政工作职能,使民政工作为推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充分发挥作用,解决弱势群众生活问题,为构建和谐新安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培训,增强党性认识和提高服务人民群众水平,使站属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洁自律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全力塑造了民政干部队伍为民、务实、清廉、公道的良好形象。
2、深入群众,规范化管理。我镇民政工作人员深入村组,对各类优抚对象、低保户、五保户、弱势群体、特困户逐户进行排查摸底,全面系统地掌握了每个民政对象的真实情况,切实落实好“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死亡人员及时取消”的动态管理机制。
3、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程序。结合我镇民政工作实际,对民政站工作职能、工作人员行为以及对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民政业务进行了规范,制定了《民政工作站工作流程》、《临时救助流程》、《大病医疗救助流程》等十余项工作制度并统一制作上墙。
六、社会事业发展
(一)夯实计生基础。
一是立足于早,狠抓责任落实;二是抓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三是抓处罚,树立风清气正的生育观;四是抓督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全镇基层基础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教育卫生事业得到全面巩固。
教育方面,办学条件得到改善:一是中心小学新建大门及80平方传达室,二是中心小学、双田九年制学校食堂改建项目共160万成功立项,三是双田九年制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申报立项成功,首期投入30万;各项中心工作进展顺利:一是省二项督导评估工作顺利完成,二是中小学入校率均达100%,三是小学巩固率100%初中巩固率99.2%完成年初预期目标。
医疗卫生方面,一是全面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二是以医药体制改革为契机,全面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三是强化安全,创平安医院;四是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医疗人员业务水平。
(三)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我镇文体卫站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对文体卫站进行了全面开放;对全镇的民间文艺、工艺、风俗进行了整理、登记;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艺活动,如“三·八”妇女节呼啦圈比赛、庆祝岳飞诞辰910周年庆典活动等,在市“六·四”丝弦比赛中我镇选送的节目获得二等奖。
七、组织纪检工作
先后深入开展了学习十精神、创先争优、分类定级、三进六访等十项活动。
(一)在全镇32个支部、13个部门单位中开展“三进六访”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相继出台了《村干部问责管理办法》、《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编制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手册》,联合市直单位联创人员和本镇群众工作队员共178人开展大走访,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做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1)全面清查计划生育工作底子,(2)开展好联创集中走访和民情恳谈会,全面做好综治民调和稳定、矛盾调处工作,(3)摸清特困户等特殊群体的底子,全面做好民政救助等惠民工作,(4)结合村级实情,协助村里做好长期发展规划,完成村级为民办实事工作,(5)抓好安全生产、控建拆违、打非治违工作。通过联系服务基层群众,更好地掌握了基层实际,学习群众经验,自觉改进作风,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共走访群众近2000余人次,收集问题230个,征求意见建议42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07件。
(二)以“作风建设年和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年对镇中学、民政所、卫生院、计生办、林业站、畜牧站、国土所等单位进行了1次执法检查和3次行风作风督查,查处问题15个,受理并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作风建设方面的投诉4起,对1名机关工作人员和3名站所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批评。把加强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始终,制定下发了《首问责任制》、《群众工作制度》、《机关干部管理制度》、《领导带班和接待日制度》、《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手册》等,打造政务服务大厅,实行站所业务集中办公,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和流程。这些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来,我们在各项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很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乡镇财力严重不足,运转困难;二是社情复杂,维稳压力较大;三是经济发展不快,加快发展难度大;四是少数干部工作不实,缺乏责任心和事业心。面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要冷静思考,认真分析,制订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2013年各项目标工作任务。
201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镇将紧紧围绕年初提出的奋斗目标,在做好日常事务的同时抢抓机遇,不断创新,克难攻坚,全面完成2013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1、继续狠抓监督检查,确保廉政入脑。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整治纪律教育,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的意识和大局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中心工作上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2、狠抓农业农村工作,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现代农业,全面完成农业农村工作任务,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关注民生,确保各种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4、招商引资,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充分利用我镇丰富的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吸引更多更大更好的项目落户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省为目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创新发展思路,科学规划布局,突出地方特色,以建设旅游强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A级乡村旅游点和星级农家旅馆为重点,加快构建乡村旅游产业体系,使之成为旅游产业发展新的亮点和增长点,为我省绿色崛起和旅游产业大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引导扶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支持农民和各类经济实体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采取多种经营模式,发挥社会资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作用。
(二)科学规划、持续发展。按照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规范经营、持续利用的要求,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关系,推动乡村旅游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地要结合实际,深入挖掘原生态和原生文化资源,突出以乡村地域及与农事和农家相关的风土、风物、风俗、风景组合而成的特色风貌,突出以森林、湿地、荒漠等自然景观与森林生态文化结合的特色功能,增强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整合资源、融合发展。树立大旅游、大产业的发展理念,充分整合农村、农业、林业、旅游、文化等资源,实现差异对接、优势互补、合理组合,构建功能完善、形式多样的产业布局,推动乡村旅游及其他旅游业态融合发展。
(五)创新机制、提升效益。积极借鉴国内外的新观念、新思路、新机制,不断创新旅游发展模式和经营机制,完善投融资体制和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农民和旅游经营者的积极性,推动乡村旅游扩大规模,提升层次,提高效益。
三、发展目标
用五年时间,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一批示范景区,培育一批精品目的地,打造一批精品线路,培养一批高素质从业人员,开发一批有地方特色的绿色旅游商品,丰富和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和产品体系,全面提升全省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到2015年,全省乡村旅游接待人数1.1亿人次,旅游综合收入806亿元,带动直接就业48万人,间接就业240万人。
四、工作重点
(一)科学编制规划。健全和完善乡村旅游规划体系,加快编制《省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积极组织编制乡村旅游专项规划,并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旅游、农业、林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要强化规划执行力度,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
(二)加强开发保护。要加强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生态和人文景观的保护,保持特色风貌以及当地居民良好的社会风尚,做到“一村一品”,不盲目跟风、重复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明确环境保护措施,规范建设施工行为。乡村旅游景区(点)内的污水、烟尘、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必须与旅游开发同步进行,实现达标排放和科学处置,切实做到旅游开发和环境资源保护均衡、持续发展。
(三)改善基础设施。把发展乡村旅游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林业和旅游产业大省建设的整体布局,着力改善乡村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状况;大力整治村容镇貌,推进旅游村镇、街道的硬化、绿化和亮化工作,指导乡村旅游景区(点)房屋外观改造和标牌、标识规范设置;改善旅游区(点)的供电、供水、通信、消防以及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条件;加快兴建特色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努力提高旅游景区(点)的可进入性与旅游活动的安全性、舒适性。
(四)创新旅游产品。要积极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挖掘文化内涵,突出乡村特点,发挥森林养生和生态文化功能,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满足消费者观光、休闲、度假、文化、体验、健身和养生等多样化需求。
(五)强化宣传推广。加强乡村旅游目标市场的分析和定位,建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旅游宣传促销机制和激励机制。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媒介,开设乡村旅游专版和专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实现产品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支持和鼓励举办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定期建立信息制度,引导理性经营、理性消费,促进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六)健全标准体系。组织实施《省乡村旅游点质量划分与评定》标准,完善《省旅游强县标准》和《省农家旅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制订《省农家餐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省乡村旅游服务规范》等系列标准,对乡村旅游区点、食宿娱乐、游客中心、购物场所、安全设施等进行规范指导,提升经营管理和接待服务水平。
(七)发展旅游商品。积极支持和鼓励乡村旅游经营者、农民和林区职工依托当地的特色资源,兴办旅游产业,设计和开发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服饰、手工艺品、特色食品、绿色食品、旅游纪念品等旅游商品,努力打造“一村一品”、“一家一艺”、“一林一色”。推动农林副产品加工和旅游商品生产的分工,逐步完善乡村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体系,提升产业化水平。
(八)强化行业管理。鼓励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在原料采购、技术推广、人员培训、信息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务。积极培育和发展乡村旅游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行业自律、市场营销、协调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行业规范发展和管理协调长效机制。
(九)加强示范引导。积极创建一批旅游强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A级乡村旅游点、示范旅馆、示范餐馆、示范购物场所以及旅游商品研发、生产示范企业,对验收达标的实行统一管理。鼓励乡村旅游景区(点)创建国家A级景区,鼓励乡村旅游发展较快的县和村镇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鼓励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对创建成功的优先安排项目发展资金。
(十)强化人才培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力争建设一支精于管理、善于经营的乡村旅游管理队伍,一支具有国际战略眼光、深谙当地实际的乡村旅游营销队伍,一支素质较高、服务优良的乡村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农业、林业、旅游等部门要将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通过送教上门、办培训班、组织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强旅游师资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各地要重点开展对乡村旅游发展带头人、经营户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要将导游员、接待服务人员的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并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结合起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按项目补助标准给予技能培训经费补助,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技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项目投入。各地要将发展乡村旅游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布局,充分利用规划、扶贫、环保、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支持政策。发改、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把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农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乡村公路建设资金、扶贫资金等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旅游项目倾斜。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乡村旅游发展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实行收费优惠。对新开办的乡村旅游项目,工商、卫生、消防等部门免收办证费用。对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星级农家旅馆免收标牌费,用电实行比商业用电低0.1元/千瓦时的价格,用气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价格。
(二)县发改委。负责将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重点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项目建设,并开展环境经济、生态补偿等政策研究,起草制定相关激励政策。
(三)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并设立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专项资金,配合各成员单位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项目资金拨付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县农业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速沿线农业污染源治理,发展生态有机农业。
(五)县林业局。负责编制本部门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通过封山育林、补植补造、植树造林等措施营造秀美的森林生态景观,促进高速沿线林业产业发展升级,积极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加强沿线森林资源和林地保护。
(六)县水务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高速沿线有关乡镇场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水源地保护工作,监测水库的水质,负责农村改水工作,推进河流和水库的生态化整治。
(七)县农业综合开发办。负责将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有关项目纳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高速沿线农田林网建设,为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争取更多的项目支持。
(八)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专项规划,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进行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督促检查高速沿线矿山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保障高速生态风光带的项目建设用地。
(九)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科学规划区域内交通设施布局,对高速沿线乡村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与管理工作,为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提供交通保障。
(十)县公路分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高速沿线公路网格的美化、绿化。
(十一)县城建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高速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负责秀美乡村、镇村联动建设,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速沿线村庄环境整治。
(十二)县工信委。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搞好工业园区的规划布局和生态工业园建设,抓好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工业化示范建设。
(十三)县环保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高速沿线污染物减排计划,加强环境保护,负责开展国家生态县创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高速沿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协助沿线乡镇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县旅游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利用区域内秀美风光整合打造精粹精品旅游路线,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加强高速沿线风光带旅游景点的对外宣传,在旅游从业人员中普及生态保护知识,倡导文明旅游。
(十五)县文化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挖掘、整合、展示生态风光带文化底蕴,开展生态文化创建工作,推进生态文化论谈等。
(十六)县广电局。负责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工作的宣传报导工作,协助沿线乡镇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十七)县扶贫和移民办。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扶贫工作,同时为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向上争取更多的项目支持。
(十八)县畜牧水产局。负责对限养区养殖场进行改造和治理,禁止畜禽粪便直接入河;对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十九)县森林公安局。负责高速沿线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保持打击破坏沿线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高压态势。
(二十)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负责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通信保障工作。
(二十一)因地制宜制定本辖区建设方案,多方筹集建设资金,承担辖区内高速生态风光带的具体建设任务。
(二十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开展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调查研究,起草、印发有关文件。
2.承办领导小组会务工作,管理印章,办理公文,收集、整理、归档有关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文件资料。
3.提出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要点。
4.负责汇总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进展情况,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协调各成员单位推进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并进行督查和考核。
6.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7.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