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1 16:36:43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财务处师德师风总结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一、本办法所指的外聘教师是我院聘请的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教师。
二、聘用人员的原则
缺编单位因工作需要或个别专业缺乏某一课程的专任教师,可申请聘用外聘教师;满编、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得聘用外聘教师。
三、外聘教师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
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2、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
②具有学士学位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5、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外聘教师聘用程序
1、教学系(部)申报、人事处核定。
2、教学系(部)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非高校教师可不作必备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存档(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人事处各一份)。
3、拟聘人员递交近期体检表(由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为准)。
4、教学系(部)对拟聘外聘教师的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5、考核合格者填写《惠州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由系(部)报
人事处审核,经主管院长审批。
6、人事处与外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五、外聘教师的待遇
外聘教师的待遇由工资、节日慰问金、住房补贴三部分构成。
本院离退休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及在本市区有居所的人员不给予住房补贴。
节日慰问金和住房补贴只对全职在我院工作的外聘教师发放,兼职外聘教师不享受节日慰问金和住房补贴。
全职在我院工作的外聘教师,不得在与我院同类机构中兼职。
(一)工资
外聘教师按以下1、2方式之一发放工资:
1、以科研和指导我院青年教师为主要工作的,以及其他不便计量工作量的,按月发放工资:
①教授(含正高) 4000元/月
②副教授(含相当职务或博士) 3200元/月
③讲师(含相当职务或硕士) 2300元/月
④助教(含相当职务) 1700元/月
2、以教学为主要工作的按课时计酬:
①教授(含正高) 100元/学时
②副教授(含相当职务或博士) 85元/学时
③讲师(含相当职务或硕士) 65元/学时
④助教(含相当职务) 50元/学时
(二)住房补贴
1、教 授 (含正高) 600元/月
2、副教授(含相当职务或博士) 500元/月
3、讲 师(含相当职务或硕士) 300元/月
4、助教及以下人员(含相当职务) 200元/月
(三)节日慰问金
与在职员工同等待遇。已是我院在职及离退休教师的,不再重复发放。
(四)紧缺专业教师待遇,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工资可上浮10-20%。
六、聘用时间
按学期聘用,时间一般为每学期开学后到放假前。
第一学期:9月1日至第二年1月15日;
第二学期:2月1日至7月15日。
如有特殊情况,聘用时间双方可协商解决。
七、聘用人员的管理
1、按学院编制数决定聘用人员数。
2、聘用人员经学院人事处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并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后,方可上班;未经审批,任何用人单位不得自行聘用人员。
3、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管理。
4、聘用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用人单位考核,未能合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酌情减发工资或解聘。
5、用人单位应在被聘人员聘期满前一个月,对被聘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人事处。
6、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期满前十天,到人事处领取离院通知表,凭人事处出具的离院通知表到院内有关部门办理离院手续后,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处给予发放当月工资。
八、聘用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院有权解聘:
1、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2、损坏学院声誉和利益;
3、弄虚作假,违法违纪;
4、其他不良行为。
九、附则
1、本办法自二七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2、原学院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文件为准。
3、本办法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外聘讲师管理办法二为了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学历、职称和素质结构,按照学院发展战略,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制定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如下:
一、外聘教师的原则
外聘教师分为兼职和兼课两大类。
1.兼职教师是学院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教师常规管理。聘用兼职教师主要目的是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或特殊专业需要。
2.兼课教师是对紧缺师资的有效补充,需完成所安排的具体教学任务。聘用兼课教师主要是由于某些课程现有教师难以胜任,且属课时量不多的阶段性课程。
二、外聘教师任职基本要求
1、认同白云文化,热爱职教事业;
3、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学院规章;
4、外聘教师主要面向校外企业和社会中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专家、高级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以及高等院校中已经退休的教授、副教授;个别急需专业也可考虑该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的高级人才;
5、兼职教师周课时一般为1216课时,另有其它工作量。其它工作量是指指导青年教师、指导专业教研活动、参加听课评教等,每月总计8-10课时,由系(部、中心)作出具体规定。
6、兼课教师不限工作量。
三、招聘、考核、聘用
1、招聘 系(部、中心)用人申请经批准后,外聘教师可由人事处招聘。
2、考核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系(部、中心)进行面试,教务处会同系(部、中心)进行业务考核。
3、聘用 面试、考核合格,经批准后聘用。兼职教师聘期1--3年,兼课教师聘期一般为0.5-1年。
4、系(部、中心)也可按学院532结构要求自行聘请,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批准。
四、外聘教师的管理
1、外聘教师接受学院及其系(部、中心)的管理和领导。
2、外聘教师受聘期间必须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待遇
外聘教师薪酬标准及其它待遇
(1)固定工资与其它工作量
①兼职教师设固定工资,另加课时费;兼课教师不设固定工资,只计课时费;
②固定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
③固定工资与其它工作量挂钩,其它工作量由系(部、中心)作出具体规定并负责考核,凡其它工作量达不到规定者,按比例减少固定工资。
(2)课酬及其它待遇
①课时费:教授120元/课时;副教授100元/课时;博士生(讲师)80元/课时;硕士生65元/课时,其他职称人员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课时费一般按原始课时计算,只考虑实验(训)教学授课系数,不考虑班级人数系数、重复(多头)课系数、职称系数等因素。
②享受有薪假(以固定工资为基数,兼课教师不享受此项待遇)、商业医疗保险、旅游补助(兼课教师不享受)、免费体检(一年一次);
③免费提供住宿(广州市区教师免费安排交通车及午休床位);
④和专职教师一样,享受节日慰问金(品)及年度(学期)表彰奖励。
六、工资及课时费发放办法
固定工资:考勤由系(部、中心)月底报人事处,兼职教师其它工作量由系(部、中心)具体管理并按月考核,考核结果经教务处审核后于月底随教学工作量一起报人事处,经人事处审核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于次月发放;
课时费:兼职、兼课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由系(部、中心)按月考核,考核结果经教务处审核后于月底随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一起报人事处。人事处按标准课时单价计算的课时费学院分配后由董事会统一回收;人事处再根据批准的课时费标准和教务处提供的课时(工作量),计算课时费报财务部于次月予以发放。
外聘讲师管理办法三外聘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切实发挥和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明确外聘教师的职责,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职资格
1、具有良好的师德,较强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完成教学任务。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教学规律。
4、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的学历,专业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的课程;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可担任专业教课或实训课程),在本专业领域高水平的技术专家可放宽学历要求。
5、按我院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进行教学,遵守我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二、聘用程序
1、各系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在学期末的前两周确定下学期拟外聘教师、拟外聘教师承担的课程,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2、各系负责对符合我院外聘教师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应聘教师,以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初选并同时对拟聘教师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各系(部)须对应聘者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查:(1)《外聘教师登记表》 (2)学历证书 (3)职称证书 (4)在读研究生的学生证明 (5)各类资格证书(6)身份证,以上证件验证原件,各系(部)保存复印件二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报教务处备案存档。
3、系部对外聘教师任职条件和任格职资审核后,上报教务处、主管院长批准,统一上报学院批准。
4、经学院审核批准的外聘及兼职教师,由各系与其签订《外聘教师协议书》,并向外聘教师解释学校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应的奖惩规定,保证正常教学。
5、外聘教师前两周的讲课属试用期,各系部应及时了解外聘教师讲课信息。教学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教学效果差者,各系应及时停止试用,另聘他人。
三、外聘教师管理方法
1、外聘教师管理实行教务处和各教学系部双重管理。
2、各系按学院统一要求建立本系(部)外聘教师档案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原职称、原职务、原工作单位、地址、可任课程等内容。连续在我院任教者,要有每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分数。教务处汇总各系部教师档案,建立全院外聘教师档案库。
3、教学系应注重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对连续被聘任为我院外聘教师,且教学效果优良者,系可在教务处备案,聘为长期客座教师。对教学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外聘教师各教学系可报请教务处特聘为我院客座讲师或客座教授。
4、各系部每学期应召开外聘教师的座谈会,教务处每学期召开一次外聘教师工作会议,了解外聘教师的教学情况,通报学校教学信息,总结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
5、各系具体负责对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和其它系与本系外聘教师之间的协调工作。
6、外聘教师教学情况按我院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进行教学监控与管理,对出现教学事故与教学过失的外聘教师,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与处理。
7、对学生评教意见强烈、教学效果差,严重违纪的外聘教师,由教务处和各系协商后调离教学岗位,并做好善后工作。
8、每学期结束时各系部要填写《外聘教师教学综合评价表 》2份(其中一份送教务处存档)。
四、外聘教师的职责
1、外聘教师应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2、外聘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课程安排时间按时上、下课,系部和教务处负责外聘教师的日常考勤。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按规定提前办理调、停课手续。未经系部和教务处批准,不准擅自更换教师或让他人替代上课。
一、学风的内涵
作为大学灵魂和气质的学风,是指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在长期的教育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一种较为稳定的治学目的、治学精神、治学态度、治学风尚和治学方法,是全校师生心理和行为在求学治学上的具体体现。大力加强学风建设也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号文件精神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基础性工程。
二、当前独立学院学风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纪律松懈
部分学生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带有强烈的功利性,有的学生根本处于“无目的”状态。部分学生经常上课迟到和旷课;上课时不认真听讲,或看其它书籍,或玩手机,或低声细语现象普遍存在。作业、毕业论文抄袭现象严重;考试作弊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学生因无心上学而导致多门课程需要补考重修,甚至要延长学年才能毕业,或者拿不到学位等。
(二)部分学生忽视专业课学习,偏重社会活动
部分学生总是觉得自己所学专业没有发展前途,或者认为在校期间学不到新知识,认为学校开设的课程对将来的工作没什么用,因而出现厌学逃学现象。甚至有部分学生认为,新形势下“锻炼能力”最重要,于是不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专业基础的训练,热衷于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以期通过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来增强所谓的“社会适应能力”,结果真正的能力没有增强多少,反倒“红灯高悬”,荒废了学业。
(三)部分学生心理素质较低,不能正确处理各种关系
目前,大部分学生都是独生子女,他们思想活跃,好学上进,关心国家大事,但部分学生心理素质较低,自我意识较强,自我评价较高,缺乏吃苦耐劳精神,不能正确处理学习与交友、学习与娱乐、学习与休息的关系,甚至有些学生把美好时光消磨在吃喝玩乐、谈情说爱和玩电脑游戏上,把学习专业知识抛于脑后,良好学习氛围的形成随之大打折扣。
(四)三个课堂未能完全做到有机整合
主要表现在:1.第一课堂带动和指导第二、三课堂的力度还不够,没有为第二、三课堂提供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支撑。部分教师在第一课堂的教学中教学方法单一,常常是照本宣科,使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求知欲未能充分激发出来。2.第二、三课堂的质量和水平不够高,促进和推动第一课堂质量提高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目前,相当部分课外活动都是一般的文体活动或是应付“上面规定的动作”而开展的活动,“学校自选的”知识型、学术型、创新型的第二、三课堂品牌活动比较少。
(五)学生学术科研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主要表现在:1.学生科研活动的参与面还不够广,有相当部分学生的专业能力、科研能力、文字表达能力都比较薄弱。2.教师参与学生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不够高,指导学生参与课外科研活动的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学生对科研缺乏兴趣和必要的动力。3.校园文化的学术底蕴不浓厚,“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学生搞科研的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学生的创新意识不够强,因而科研质量不够高,影响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
三、主要对策分析
(一)加强领导,分工合作,形成合力
要按照“中央16号文”、“省委12号文”,成立校级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风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协调,定期召开学工和教务等部门和各院系负责人的协调会议,总结、研究、解决学风建设的具体问题。各院系成立学风建设工作小组,按照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学风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都要积极参与到学风建设中去,以教风带动学风,以管理促进学风,以服务护助学风,以环境养育学风,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和全员育人的良好局面。具体来说:教务处负责第一课堂的工作,确保第一课堂的教学质量,为第二课堂提供资源和专业基础;学生处、团委负责开展第二课堂活动,通过高质量第二课堂活动来促进第一课堂的教学;新闻中心负责舆论的营造和各种理念、方案的宣传;人事处、科研处负责完善激励机制;财务处负责落实激励机制;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提供硬件和活动条件;网络中心提供技术和网络支持等。
(二)完善制度,落实制度,提高学风建设水平
学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是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
1.学风建设目标责任制:把学校和各院(系)学风建设的状况、成效纳入相关领导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内;把学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到教师和学工队伍的绩效考核范围内,凡学风治理不力或学风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当年不得列入评优范围或给予惩罚。
2.学风建设评价激励机制:每年召开专门的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项工作研讨会,及时总结交流学风建设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学生中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以学年学生评优和综合测评为契机,大力宣传学生集体和个人的先进典型和突出事迹,积极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学习报告会等多种交流活动,发挥各类先进典型在学生成长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营造全院学习浓厚的文明、感恩、奋进的氛围。
3.完善教学和学生管理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形成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学风建设,首先要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学术环境;第二,完善辅导员工作制度。第三,完善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管理制度,加大奖优罚劣的公信力和公开曝光度,落实学风警示制度,创造有利于优良学风发扬光大的氛围和环境;第四,健全新生入学教育和军训制度,把新生入学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加强新生学习和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
(三)营造小环境,推进学风建设
1.加强学生公寓管理,营造小环境。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以“营造和谐、健康、向上、高雅的小环境”为主题,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学生作息管理、纪律教育的同时,积极改善服务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生活老师的作用,推进学生公寓区文化建设和“学生党员之家”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宿舍文化活动和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引导学生增进宿舍成员之间的理解和友谊,教育学生学会礼让,学会尊重,学会体谅,学会相处;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互相帮扶。
2.根据年级特点,实施不同的教育措施。对于一年级学生,重点是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帮助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对于二年级学生,重点抓好学生的外语、计算机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对于三年级学生,重点引导学生加强专业学习和实践,支持考研,鼓励辅修;对于毕业班的学生要围绕就业工作,以“就业率”、“考研率”、“就业层次”为重点,抓好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创业与就业指导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