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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支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扎实部署,迅速开展了审查清理工作,现将总结如下:
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明确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清理分工、清理方法和清理流程。组织局机关各股室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包括直接影响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措施)进行清理。清理工作采取各股室自查梳理,政策法规股审核排查,局领导研究公开清废和总结上报四个阶段进行。
二、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情况
目前的工作主要分为几大类:财务日常工作、行政人事日常工作、及采购下单合同管理、售后电话转接等工作。
1. 在财务工作方面,
1-1. 遵守原则对于每笔经手的现金,及时正确的做好每月、银行、现金等日记帐,使每笔资金的流向做到准确无误。
1-2. 定时盘点手中现金,核对账目,每月与银行进行资金核对,确保与帐面相符。
1-3. 同时,做好每周星期一同仁费用请款报销工作,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所有单据一律签附经办人姓名,作到粘贴整齐,金额准确。
1-4. 财务上,包括了每月按时统计进项、销项发票的开出及统计、开出销售发票及时送至客户并催款。每月按时汇整邮件至总部,按时到银行索取相应单据,以核实相应的转账资金领取收付款对帐单,整理报销单据并登记流水账目,加强支票管理,支票购回和付出要顺号登记,签发时要全套填写,开出的支票要经常清理,逾期未收回的要及时查明原因。
2. 行政人事工作方面,
2-1. 对于繁琐的行政人事工作,首先努力做好人事招聘配置工作,保证基本需求,目前人员;销售2人、技术3人、设计1人基本稳定,后续会继续招聘相关人员。长期注重与同仁的互动与交流,灌输企业文化背景及前景,了解他们思想动向,对他们有情绪时加以开导。每天做好售后电话转接工作,热情专业的对每一位来电访问的客户做好详细的笔录与解答转达给客户所需各部门处理。
2-2. 做好人员入职、转正、离职等相关工作,对转正员工及时办理社保.
每天做好上下班人员考勤记录,做好请假、迟到记录汇总.
每月10日前提前做好人员薪资表、10日准时网银提交,邮件发送同仁薪资明细表。
2.3. 做好采购下单、及合同管理工作,每月按合同需求及时与厦门采购下单,如需外购的产品及时询价下单采购并及时督促收发货物、清点数量,做好入库出库明细表.合同到期需预付、预收的款项及时支付与盯收款进度.
2.4 . 认真做好固定资产及资料管理、物品的进、出、存统计核算工作,公司员工资产进行登记,并注明使用人,对公司文件资料的归类、整理、建档和保管工作。
2.5 . 针对同仁开发的新老客户邮寄产品相关资料;应客户要求,发送产品手册。及时快递客户需维修之产品至总部维修部门。
2.6 . 每个月及时缴纳办公室电话、水电、物业及各相关费用,做到从不拖欠。
2.7 . 在与政府部门方面做好公司各证照年检工作,及时了解政府相关政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对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按对象的不同,合同管理可分为单项合同的管理和整个施工项目的管理两个层次。其中,单项合同的管理是指当事人从某个合同开始订立到履行结束的过程进行的管理。而整个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是指从工程项目的合同总体目标出发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控制。按合同管理时间的不同,将合同管理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事前策划、谈判阶段和事中履行阶段及事后总结阶段。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由于建设工程投入资金大,且涉及面较广,若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将会导致双方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对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要求合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细致而明确,避免出现合同违规、漏洞,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然而,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合同签订双方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管理经验,从而导致施工合同条款约定不全面、双方的义务权利不清等问题。另外,在一些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些单位为了获取非法的经济利益,签订了多份“阴阳合同”,这些合同的签订,在发生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时,自身利益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2.合同存在着不平等条款施工合同签订以后,将会根据合同来约束双方权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来履行合同的义务。在合同履行当中,如果发生矛盾和纠纷,双方都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提讼或调解。而如果双方在合同签订中存在着不平等条款,很容易会导致出现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产生合同纠纷问题。3.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一些建筑企业不重视施工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时,缺乏有效的规章制度约束,合同中存在不规范、不明确签订权限。同时不重视合同审查以及评价,加上有些企业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是造成施工合同违规或漏洞的原因。4.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经验由于施工合同涉及专业众多,包括建筑技术、经济、法律等,因此,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否则难以对合同进行全面的审查。同时,施工合同还涉及到多个专业的技能,而一个人的经验是有限的,难以全面掌握好施工合同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为此,需要建立一个专业团队来完成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
三、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
1.严把合同的签订关在施工合同签订时,建设企业要结合工程的具体特征,组建专门的施工合同签订团队,通过各自专业的经验来选择适当的价款调整方式,以实现工程造价的效益最大化。在合同起草时,应组织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法律等人员来共同拟定,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对合同文本进行研究,若合同条款不规范或不平等,会对己方造成经济损失,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谈判,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2.做好合同的实施工作施工合同签订完以后,我们需要加强施工合同实施的管理力度。这是因为施工合同已明确了施工的价款、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等内容,以及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因此,在施工合同签订以后,要保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实施和管理。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充分熟悉和理解签订合同的相关内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开展工程建设工作,规范施工合同的实施管理工作。此外,管理人员还要对合同的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的跟踪、监督,一旦发现有违约行为或与合同规定内容不符,要及时将消息反馈给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并将相关情况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3.加强对合同实施的评估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的实施评估工作。这是因为合同实施的评估是对合同实施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合同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可以借鉴,同时对于己方不利的条文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以及容易引起对方索赔的条文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这是合同实施评估的目的。4.加强对合同索赔的研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充分认识施工工程索赔和反索赔的重要性,着重培养工程索赔和反索赔的意识和技能。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施工合同签订以后,也就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等内容,索赔和反索赔的风险也就同时存在,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需要考虑到影响施工造价的因素,即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不确定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深入理解合同的各个条款,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充分研究合同中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风险,尤其加强对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目标。例如,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和不可预见因素,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时,承包方依据合同有权向业主提出经济、工期等的索赔。(1)自然灾害。地下室基础施工时,由于台风、暴雨,基坑大面积积水,造成无法施工,此时承包方有权向业主要求顺延工期,提出“工期索赔”要求。(2)特殊风险。合同文件中规定应由业主承担责任风险的事件发生时,承包方可以提出工程及材料的付款、中断施工的损失、修复和重建费用,以及施工机具、设备的撤离费和合理的人员遣返费等费用的索赔。(3)不利自然条件。不利自然条件是指建设企业在投标阶段利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无法预见一些不利施工条件。如地下水、天然溶洞、地质断层等,从而要变更原定的施工方法,增加工程量,承包方可要求工期和费用的索赔。5.规范合同签订审核工作企业应组织技术、经济、法务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和本企业以往的经验总结,形成规范的合同审批流程。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条款是否真实、齐全,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并提出合同实施过程的注意事项和风险。通过对不合理的条款及时纠正,并补齐相关的条款,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避免出现合同纠纷和违约,减少企业造成不必要经济损失的风险。同时,企业应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及时总结合同实施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水平,为企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成本控制提供技术保障。
Abstract: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a very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A contract management personnel must strictly conduct the performance and change of the contract based on familiar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relevant content of project contract. Only in this way can we ensure the normal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normal performance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一、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特点
1. 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
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管理,而承包单位则涉及专业分包材料供应和设备加工、以及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因而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都要通过经济合同来体现。
2.内容庞杂、条款多。
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建设项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包括特殊条款,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3.合同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
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于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循序渐近地进行,所以,履约方式也表现出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要随时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地管理,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4.合同的多变性。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
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脱节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部联系,它是有效控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2.很多中小项目没有按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
为了培育和发展规范化建筑市场,自1991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年又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目的是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内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是,一些建设单位不能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个别企业自制不规范的施工合同文本,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也有的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的程序报建及招、投标,由建设单位自己指定施工单位,用自己制定的施工合同文本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
3.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发出的订立施工合同的要约,投标文件是施工企业回复建设单位要约中全部条款的承诺,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做出按要约签订施工合同意思的表示。由此看来,招投标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近几年来,建筑市场内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尤其是《建筑法》、《招投标法》及《合同法》的实施,各级政府对一定数额以上的建筑项目明确要求应按建筑程序办事。然而,仍有一些单位依仗天高皇帝远,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较普遍的存在强行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随意压减工期;压减造价;提高质量要求等等。最终都是使施工合同的管理及执行得不到保障。
4.施工合同中用词错误、矛盾及二义性问题,导致合同履约率低。
由于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多、相关文件多,其中错误、矛盾及二义性问题常常难免。按照建筑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承包商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业主应主动为合同文件起草,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施工单位根据业主的意思,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拟合同协议条款,经业主认可后签署,往往几经确认,最后招、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差很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单位不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重要的是与甲方代表及上面领导的‘沟通’,造成合同文字表述错误和矛盾用词大量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合同用词错误、矛盾,或设置二义性问题,留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另一方面,承包商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业主,主要表现在‘质量等级’要求提高;‘工程进度’要求缩短;‘工程造价’要求让利,最终或违反自然的建设规律,或低于工程成本,使得工程质量无法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低。另外,确有一些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后放松管理,不能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或材料、机械资源从不同项目工地互相拆借,或资金投入不足,或部分资金转移,拆了东墙补西墙,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工期拖延。
5.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的问题普遍也存在,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及总结、归纳,合同管理粗放。合同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滞后,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制度,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措施
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施工合同内容不规范
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合同内容是十分重要的部分,但是许多建筑企业并不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所以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并不是由专业人员定制,这就意味着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存在很多漏洞,这就给很多人创造了谋取私利的机会,严重损害了建筑企业的利益。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制定涉及的专业知识十分广泛,所以工程施工合同对制定人员的要求非常高,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制定人员不仅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还要具备建筑工程以及造价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另外,在实施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时,由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存在不平等问题,所以在实施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时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在实际的工程施工合同制定时,发包方占据合同制定的主导权,所以合同中许多条款都是由发包商制定的,这就存在一个非常明显的问题,发包商在制定合同内容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承包商的利益。这样就会导致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十分不规范,在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会存在很多的争议,导致工程施工合同不能正常履行。
(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胆魄,并不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经常出现违约问题,还有一些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资格,就采用虚假名义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另外,在建筑行业中存在非常严重的转包问题。许多建筑企业都是将工程交给承包商,这些承包商又会将建筑工程分给许多小承包商,这样就导致建筑工程承包系统十分复杂,在层层转包中存在很多不合法操作。另外,随着建筑业不断发展,建筑工程承包竞争十分激烈,加之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在工程承包与合同执行中很多行为不受法律规范,导致工程施工合同难以履行。
(三)工程施工合同监管机构不健全
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尚未完善和规范,工程施工合同监管机构不健全,许多建筑施工企业都没有进行合同管理体系建设,甚至没有设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机构,相应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程序也未明确。这就导致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缺乏正确的操作流程,以及相应的制度保障,直接影响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水平。
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举措
(一)制定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施工企业要重视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制定。要提高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应用优秀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首先,在选择专业人才时,要保证相关人员具备专业法律知识,以及建筑工程技术和相关的施工经济,同时还要具备工程施工合同拟定修改以及解释的能力。其次,要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度,细化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最后,要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健全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模式,逐渐在建筑企业中推广。
(二)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十分复杂,想要保证工程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必须增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识,做好相关的基础工作,在建筑项目施工的过程中,要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为施工合同的履行提供完善的资料支持。
(三)建立完善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量非常大,相关的数据资料也非常多,这就给档案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所以,要建立完善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技术推进合同信息化管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促进建筑业的发展。
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越来越复杂,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问题,如果工程施工合同没有清晰的规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就会导致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内容时存在很大的争议,从而影响工程施工合同的约束作用和履行效果。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工程施工合同不仅能够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还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施工材料与施工设备等内容的,这些内容直接影响着建筑物的质量与使用功能。另外,在市场经济中,合同双发的关系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上,所以必须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这样才能规范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总结综上所述,建筑市场的运作也越来越规范,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也在不断加强。本文对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及实践举措进行了分析,首先阐述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根据相关问题提出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举措,最后重点说明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一、合同在公路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路工程建设事业也加快了发展步伐,其中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公路工程建设的实施过程中。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不仅是督促参与工程施工各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的重要手段,更是保证工程目标顺利完成的一个关键环节。以下将详细分析其在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
每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都不可避免地要通过签订相关承包合同一步步来实现。通过对承包的价款、范围、内容、质量标准及工期等合同条款的约定和履行,同时在合同环境下,承包商和业主可以调控工程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无论是工程项目业主的内部管理,还是承包商的管理,合同管理始终为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是约束承发包双方的法律基础和依据
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发包双方各项基本的职责、义务及享有的权利,这也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合同中对工程的风险也进行合理分摊,以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比如,承包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有关施工组织文件进行安排施工工作,并根据合同约定给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而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对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及办理竣工结算等涉及到工程结算的一系列验收及组织管理工作。
二、完善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
由上可知,有效的合同管理对于整个施工企业或业主等利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作用。同时尽管随着公路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合同管理体制已越来越全面,但目前合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随意提高公路验收标准或调整合同单价;有的施工企业合同意识不强,不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引入及培养;或有的企业重视静态管理而轻动态管理等,集中表现中合同履行监控力度不足。所以,以下将针对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完善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合同管理法律意识
合同意识是工程管理意识、市场经济意识及法律意识的综合体现,应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相关内容的前提上,来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首先,合同管理制度应严格依照招投标法,建议工程招、投标市场全力推行工程清单报价体制;同时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协调好承包商和业主双方的利益,且在投标阶段要注意积累资料及做好资料预审表后的跟踪工作,投标时应有物资管理专家参与,从而保证投标过程公正、合理地进行。其次,承包商也应积极实施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法律意识,在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有意识地认真对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审查,如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要明确标示,尤其是对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具体,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防止因疏忽而使合同留下漏洞,总之应尽可能地消除造成纠纷发生的因素,将合同纠纷尽可能减少,从而有力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使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最后强调一点,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不仅是制约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强有力的约束手段,更是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解决的特殊方法。所以,承包商应积极实施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建议结合施工情况及法律法规相关依据,适当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并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措施,从而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从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管理制度的优化管理
以往,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比较重视静态而轻动态的管理,为了减少合同管理中后期争议的发生,建议合理地优化动静态的结合管理,实行全程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由于工程合同管理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真实反馈,处理合同纠纷后时,应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备案工作,以保证合同档案齐全,给公司对整个过程做出合理的评估与总结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从而使整个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管理体现出管理法制化、程序化及规范化。此外,通过以上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分析、评价及经验或教训的总结工作,将对今后工作的指导提供便到位的管理方式,这也将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交率和合同履行率;此外,加强合同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体制,尤其是增强其法制观念,使之掌握必要的业务技能,以从整体上提高我国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队伍的素质,为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梁赫群氛围创造条件,最终促使公路工程的管理水平更加现代化。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中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且十分重要的工作,这就要求每个施工单位都要重视;同时我们在实践中应积极使合同管理工作向着法制化、程度化、制度化及现代化方向发展,尤其是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更应自觉提高自己处理合同纠纷的能力,从而使我国合同管理工作更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最终提高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弓俭.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运用[J].科学之友(B版).2006
前言: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对于建筑企业既是一次严峻的生存挑战,也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建筑法》的顺利实施和《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我国建筑业的法律框架已初步建立,这对建筑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提出了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建设所需价款的合同;也是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还是施工企业安排施工、进行索赔、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
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必须是贯穿于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履行、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为有效预防施工合同纠纷,减少诉讼,及时化解矛盾,保障施工合同正常履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常履行的若干意见》。这一意见提出,要运用合同协议公正、提存公证、保全证据公证、强制执行公证等法律手段,规范工程担保、带资建设、延期支付、中止施工、延期交房等行为。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其目的是保证承、发包双方全面地完成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同时,也是规范业主和施工企业的一把双刃剑,一旦出现一方违约;另一方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因此,施工企业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预期目标。
1.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施工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展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1.1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合同文本不规范,内容有失公正。
从合同制定上看,建设施工合同涉及到很多方面知识(如预算、经营、法律以及工程管理等),专业面很广,同时,涉及到全局工作的开展。因此,要求制定合同的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法律以及相关的造价管理知识。但是,在许多建设项目的管理体系中,缺乏专门的人员和专门的机构从事合同管理工作。
从实施合同方面来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部分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增加许多对承包方苛刻条款,对自身的制约条件很少,尤其是对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较为模糊,对于意外事故和其他情况缺乏有效的处理办法。这样的不公平、不公正合同的签订,在履行中将发生很多的争议。虽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了的GF-1999-020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但部分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则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利用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再进行签约。
1.2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淡薄。
建筑市场中的竞争日益激烈,但建筑施工参与各方的法律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第一,合同制定上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不对等,多为发包方对承包方的义务、责任规定较多,对自身的义务规定较少,为施工过程中的争执与纠纷留下了隐患。第二,建设施工合同违约现象严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签约双方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使得违约后,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第三,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第四,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有些承包商在中标之后将工程肢解,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没有资质的小施工队伍,从而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造成严重影响。这些行为都是违反了《建筑施工合同法》的。
部分建筑施工参与方不仅法律意识淡薄,还对风险估量和认识不够。工程承包是一种商业竞争,它包含着许多风险,并且随着激烈的竞争,逐步由原来政治上、经济上、合同上等宏观方面的风险,逐步向施工条件、施工进度、工程量、物价变化等微观方面扩大,使得承包方利益受损。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大都仅停留在“人际交流”的层面上,缺乏真正建立在合同和证据基础上的规范化管理,这就导致承包商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1.3合同监管机构不健全,职能分工不明确。
由于我国进入市场竞争时间不长,对于合同的利用程度有待提高。较多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不重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建设,不设置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构,不明确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程序,不制定合同监管制度,不明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同时,缺乏对合同的审查和评估,缺乏对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建设,缺乏合同归档管理,使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对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信息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同样相对落后,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流程比较混乱,缺乏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手段仍比较落后。建筑施工企业也不重视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完善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缺乏具体的操作流程,缺乏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评估和总结,动态合同管理缺失。建设项目内部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合同履行的手续不健全,使得合同制度执行不力,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较低,从而降低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2、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2.1提高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素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提高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员的素质。选择优秀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人员是企业规范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企业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2.1.1择优录取专业人才。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既有工程技术、施工经验等方面能力,又对合同拟定、修改、谈判以及解释能力,还熟悉工程造价和会计财务方面知识能力的专业人才。同时,在选拔过程中要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
2.1.2不断加强对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变化发展和实际情况,组织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集中学习、个别研究合同管理相关知识。主要可以进行短期培训,专家讲解与学院讨论相结合,听电视讲座,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依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学习,设置专业的企业法律管理专业人才的职业认定考试,诸如全国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考试等。企业也有必要选择较为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骨干进入高等院校进行培养深造,并与其签订定向培养的协议作为保证,使得在培养对象的同时,成就其事业以及对企业的益处。
2.1.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对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则、权限和利害。并建立合理的竞争机制和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和的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表现不良和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惩罚。这样的奖惩方法可以全面、高效率的提升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业务能力。
2.1.4严格按照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1999-020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综合考虑工程类型、业主管理风格、项目管理方式等不同要素,进行合同制定和书写,公平、公正地制定出科学、严谨的合同,内容明确规定双方责、权、利等方面的内容。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制定出一套完善严谨的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合同管理模式,并在企业中推广。同时,监督部门要加大审核和监管力度,促进其在市场上推广。
2.2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施工企业必须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必须加强企业全体员工的普及合同管理法制教育,尤其是建筑行业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专业技术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对所签施工合同的标的、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以及合同的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做出具体明确的解释,准确表达出真实意思。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密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歧义,减少由于理解偏差而产生合同纠纷,增强合同的可操作性。
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与各利益相关方的往来公函、会议纪要、开竣工报告、变更及其他结算资料的签发与保存,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严谨、有效。同时,为了确保所有可能作为索赔证据资料的证明力和有效性,所有这些资料的份数在形成时至少要保留两份,以确保其中一份原件归施工单位持有和保存,为必要时启动诉讼程序,收集好相关证据。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内容繁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在平时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把合同的交底和策划真正落实在行动上,抓住合同管理的关键环节,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2.3建立健全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完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构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是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为此,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就不得不加强这两大网络的建设,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做到。
2.3.1建筑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需要和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强化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职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坚持合同的审查制度,审查合同签订的条件、内容以及条款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是否具有完备的手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应及时进行分析与纠正,使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这将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并且便于查阅、检索以及执行合同。
2.3.2行政部门应设立专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登记台帐,并进行统计、检查,加强合同备案制度。建筑企业应深入研究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建立企业的监督保障机制。完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层次的合同管理机构,监察和考核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效力,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违法、乱纪和失职行为,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2.3.3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由于合同种类多,数量大,合同变更频繁,且在履约中往来函件和资料较多,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系统性强。施工企业则不能单纯的依靠人力管理,应建立以微机数据库系统为基础的施工企业合同信息化管理,便于对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以提高信息传递的速度,提高企业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效率,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结论:
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的分析研究,指出我国在建设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和监管机制等多方面均存在很多问题。为了解决这些常见问题,笔者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不断完善我国的合同管理工作,促进我国建筑行业健康、科学、规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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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Under the market economy conditions, construction market main body mutua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relations mainly establish through the contract.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characteristics, analyzes the problems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discusses on how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是承包人、发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艰巨性,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同时它也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程工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合同管理工作涉及的方面和因素很多,以下仅从施工企业的角度来探讨如何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
1.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特点
施工合同的标的--建筑产品具有固定性、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复杂多样性及一次性投资额大等特点,决定了施工合同与其他经济合同的不同,其主要特点包括:
1.1施工合同履约时间长。建筑产品结构复杂、施工工期较长,工期少则几月,多则几年甚至十几年。
1.2合同执行过程中干扰和影响的因素比较多,风险高。
1.3施工合同内容复杂,条款多,变更多,加上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造成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较多的争执和纠纷。
2.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会环境。有关建筑及合同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空子可钻,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2.2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使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使业主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合同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施工企业为了生存,只能接受。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和惯例办事的现象,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
2.3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脱节。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有着密切的内部联系,而实际上施工企业往往由公司经营部门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一旦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发给项目经理部,合同交底流于形式,使施工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容易脱节。
2.4不按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己制定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
2.5阴阳合同屡禁不止。在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由于业主处于优势地位,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能迎合业主要求,私下签署小协议,正式合同与私下协议并存,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对外检查(以应付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执行按小协议,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把招投标产生的中标合同部分或全部,换成违法或违反国家及政府管理规定的内容。这种违法协议通常表现在工期不合理压缩,工程设计的局部变更,工程材料及设备的替换等方面。
2.6缺乏具备合同管理能力的人才,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不够重视。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造价管理、施工技术、施工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用词组句严谨。一些施工企业没有形成重合同意识,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才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7合同的档案管理混乱。存档的施工合同文件内容不全,往往只有施工合同协议,而图纸、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报价单和投标文件等没有;查阅制度不完善,丢失、涂改、代换等情况时有发生,导致涉及诉讼时无据可查。3.改善和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针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施工企业必须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使合同管理朝法制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以达到避免经济合同争执与纠纷、规避经营风险的目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为企业创造最佳经济效益。
3.1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规范施工合同订立行为,做好事前规范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企业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合同的管理和保存,配置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和项目经理部紧密联系,维护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
3.2培养合同管理人才,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队伍建设。由于施工合同管理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等特点,因此,施工合同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至关重要。没有高素质的人才,在合同草拟、签订、执行的任何环节都难免会出现失误有时是致命的错误。必须以人为本,加大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关注合同管理人才选拔培养的各项工作:
3.2.1认真选择具备工程、经济、法律专业知识、德才兼备的人员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3.2.2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学术交流。
3.2.3要在实践中培养、锻炼、造就人。把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结合起来,让合同管理人员到项目经理部从事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在工作中实践合同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3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保障,通过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在施工企业内部应当建立施工合同的以下制度:
3.3.1合同的评审制度。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不规范、不严密,会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也会给竣工结算审计带来争议,因此,必须建立施工合同的评审制度,对合同条款进行反复的推敲、严格的审查,避免合同条款的遗漏和错误。应着重审查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经营风险、技术风险是否考虑充分等。
3.3.2合同的批准制度。为了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要建立合同批准制度。合同在签订前要经过企业内部的会签,由各相关的部门主管领导签署审查意见。
3.3.3合同的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对合同履行的情况和发生的变化,要定期报告,及时认真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
3.3.4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将合同涉及的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将承包合同所明确的经济责任进行交底,为顺利执行合同打好基础。
3.3.5合同总结、评价制度。合同履行完毕后,要认真总结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正确评价合同。
3.4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为合同顺利履行创造条件。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如图纸、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报价单和投标文件等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应设专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存档内容一定要完备。
3.5普及合同管理的观念和知识,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合同管理涉及面广,整个管理层,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都应有合同管理观念和知识,营造人人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强化全员管理意识,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1 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 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 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2.1 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2 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2.3 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 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3.1 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 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 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 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 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6 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随着我国建设行业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强,施工合同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漏洞,影响到施工双方的利益,对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施工合同管理涉及到有关工程的所有经济、技术等方面的相关事项,所涉及到的每一个环节对于公司的利益以及工程的质量来说都非常的重要,如果不认真对待就很容易出现问题。对建设行业施工合同进行高效合理的管理,是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的必要手段。
1、施工合同的特点及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1.1施工合同的特点
施工合同的特点是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而得到的。一般来说,建设项目工程是固定的,施工过程具有一定的流动性,施工的周期比较长,耗费往往比较大的。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相关特点,不难总结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具有履行时间长、易受影响、易变更、条款复杂、涉及面广等相关特点。建设施工本身就是一项周期长、涉及范围广、容易受到影响的工程,因此施工合同会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其他一些变化情况来进行相关的修改,以满足工程的需要,保障工程的质量。
1.2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
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对于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和施工质量的提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施工合同是建设施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而订立的,对于维护施工单位应有的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当前这个市场经济体制中,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是建设企业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是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通过提高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不仅能使得企业在建设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得到很大幅度的提升,而且对于我国建设施工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解决我国当前建设行业的一些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2、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应该注意的几点问题
我国的建设施工行业虽然发展的比较迅速,但是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没能够跟上国外先进的水平,在一些方面还存在问题。因此,要使得施工合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就要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进行充分的研究,找到提升的方法。
2.1 要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特点及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国的施工企业处在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于合同的特点和合同的重要性还没有充分的了解,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注意运用合同来维护自己相应的合法权益,一出现问题总是本着委屈求全的态度,完全不知道利用合同来进行维权。因此,施工企业一定要加强对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视,认识到施工合同的重要性。在制定合同的时候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定,要将工程施工合同所涉及的各方面的标准和权益分清,加强合同的严密性,避免存在不严谨的地方被人利用。对施工合同的特点及重要性有了充分的认识,企业才能够做好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具有的合法权益。
2.2 要加强施工合同的规范性
由于建设施工是一个相对比较复杂,所涉及的面非常广的工程,在合同的制定时一定要考虑到施工所涉及到的所有方面,要加强施工合同定制的规范性,避免制定过程中所表述的内容模糊不清,从而被人钻空子。一般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对于合同的签订不怎么重视,所签订的合同条款不怎么完善,规范性存在很大的问题。而施工单位为了能够得到业务,往往都会迁就业主的要求,在合同的定制上经常会出现一些表意不清的情况,使得合同的规范性很难得到保障。因此,施工单位在制定施工合同时一定要吸取先进的合同管理经验,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规范合同所涉及的大致内容。在制定合同的内容时一定要认真严谨的对待,每一句话都需要认真的推敲,不能存在表意不清或者有歧义的现象,给别人留下空子可钻。为了防治在制定施工合同的时候出现一些常识性的问题,在制定施工合同时我们可以参照以下具有代表性的标准合同条款:
2.3要健全和完善企业施工合同管理机制
建设企业的经济效益及工程施工的质量都与企业合同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建立健全和完善的企业施工合同管理机制对于建设企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健全和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机制的制定要求企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在具有良好的工程技术素养的同时,还要精通相应的法律法规,要能够在与合同相关的事情上独挡一面,要能够熟悉合同制定和履行的相关程序。企业拥有了综合素质如此强的人才,才能够更好的进行施工合同的管理,才能够完善和健全企业施工合同的管理机制。
2.4要实现施工合同的信息化管理
建设项目具有涉及面广、工程量大、工期长等特点,施工合同的制定比较繁琐,并且欠缺规范。而在这个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并取得了骄人成果的时代,实现施工合同信息化的管理能够有效的提高建设企业的合同管理效率,使得工程的施工进度得到保障。施工合同的信息化管理,需要我们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库,建设健全的合同分析系统和合同监督和索赔系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实时的对合同的订立、履行等进行管理。
2.5要加强施工合同的风险分析和管理
在施工合同中我们要注意有关合同风险的回避和转移,要做好合同风险的防范工作,搞好事故索赔的管理工作。在制定施工合同时要注意写进一些保护自身的条款,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明确违约的责任,考虑到一切可能会发生的风险,做到提前预防,将风险降到最低,尽可能减少企业可能会面临的损失。
2.6要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加入创新的元素
创新是一切事物动力的来源,是一个国家、一个名族不断发展进步不可或缺的助力。随着时代的进步,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可能会涉及到越来越多的方面,遇到越来越多的问题。只有在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不断加入创新的元素,注入新鲜的血液,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才能够很好的迎合时展的要求,企业才能够在日益增强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总结
在当代社会,企业要想在日益增强的行业竞争面前取得一席之地,就必须要在提升自己综合实力的同时,加强对企业施工合同的管理。对企业施工合同进行高效的管理,需要我们对施工合同的特点有足够的了解,要认识到施工合同的重要性,要增强施工合同的规范性,完善和健全企业施工合同的的管理机制,要实现施工合同的信息化管理,要在施工管理合同中加入一些创新因素,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增强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才能够提升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贾晓刚;公路工程国际承包项目中的合同管理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年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2.1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2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2.3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