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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水平处于低阶段时国民收入与国民幸福水平具有正相关性,而国民收入达到了一定临界阈值后其正相关性就会越来越小,因此必须更加注重通过和谐关系的建立提升国民幸福的支撑力。
一、构建六大和谐关系
1.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构建和谐干群关系。党风正则干群和。促进干群关系和谐,必须整饬干部作风。当前,一些干部宗旨意识淡化、形式主义严重、铺张之风盛行,严重损害着党的形象。因此,构建和谐干群关系必须着眼于党风政风建设这一凝聚民心的关键问题。要重点加强干部的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建设,使其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要强化警示教育,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使干部受到震慑而不敢违规;要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形成部门、单位间相互监督的格局;要强力推行政务公开,扩大群众的知情权;要扩展监督渠道,形成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组织监督的合力。
2.以维护职工权益为重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要营造舆论氛围,利用传媒广为宣传,引导经营者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义,促其主动改善用工环境,自觉维护员工的利益。二要强化合同制度,一丝不苟地落实《劳动法》,努力实现有劳动关系必签劳动合同的目标。当前,推行劳动合同的重点应放在建筑、运输、服务等行业的私营企业,通过加大处罚力度等手段,尽快扩大签订劳动合同的覆盖面。三要完善分配机制,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进定员定额工作,建立按时支付工资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信息等机制,强化对垄断性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四要发挥调解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和区域、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形成内部、行业、仲裁三位一体的调解体系。要推动用工单位群团组织的建立,充分发挥其在集体协商、职工维权方面的作用。总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
3.以健全共建机制为重点构建和谐军民关系。我省的军民关系基础良好,但仅有基础远远不够,必须针对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发挥军地双方优势,广泛开展物资扶助、技术扶持、知识扶教等活动,把军民关系纳入和谐社会评价体系,增加指标权重,有计划地指导社会各单位与驻地部队建立长期共建关系,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保障和谐军民关系的规范化。
4.以搭建互动平台为重点构建和谐邻里关系。邻里和谐的基础在社区。要指导社区完善规章,通过制度规范居民行为。要充分发挥街区文化阵地作用,通过编唱“和谐诗歌”、佩戴“和谐标志”、栽种“和睦树苗”、互赠“邻里卡片”、举办“邻里节庆”等活动,鼓励居民主动交往,用文化增进感情,形成邻里大和谐的局面。
5.以改进医德医风为重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要从教育入手,增强医务人员以患者为中心的意识,引导医患双方相互沟通、化解矛盾。要严格落实医德医风方面的规章制度,特别是事关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核心制度,主要有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分级护理制、疑难病例讨论制以及危重患者优先抢救制等。要着力增加收费透明度,让患者对医疗费用明明白白。要建立个人向科室、科室向医院、医院向社会的三级承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监管力度,对于违诺者毫不留情地公开处理。
6.以促进民主平等为重点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和谐师生关系的关键在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要尊重学生的建议权、选择权,以宽容的心态对待后进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积极探索师生互动交流渠道;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研究,掌握学生的心理特征、个性差异、兴趣爱好以及家庭状况、教育背景、成长环境和交友情况,努力塑造学生的健康心理,为和谐管理奠定基础。
二、提升六项幸福支撑能力
1.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提升百姓安居支撑能力。要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立有效审核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严格限制经济适用房的流通;要转变供给模式,变“建新”为主为“建新”“挖旧”并举,以出售为主变为出售和出租并举,保证经济适用房的供应;要建立廉租房供应体系,扩大廉租房覆盖范围,拓宽廉租房建设融资渠道,建立财政拨款、公积金增殖、直管公房出售、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机制。在此基础上,鼓励房地产商开发廉租房、参与公共住房建设;要有效配置资源,消化空置商品房,盘活住房市场;要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统一核定标准,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利息收支、投资收益的增殖情况,形成公积金社会监管体制。
2.强化食品卫生监管,提升食品安全支撑能力。针对现行法规存在的不足,应制定地方性补充法规,完善配套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形成政府主抓、企业管理、民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管理格局。应设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协调质检、卫生、工商、公安、食药检、农业等部门综合监管,打破部门、行业和区域界线,形成布局合理的食品安全检测链条。同时要强化社会监督,聘请信息员、监督员,拓展违法案件知情报案渠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重点定期组织食品监管走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深化医疗制度改革,提升医疗保障支撑能力。医疗保障是幸福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必须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社会医疗救助为基本内容,商业医疗保险和单位医疗保险(含农村合作医疗)为补充的多层次医保体系。制定统筹和保障体系时,要综合考虑不同阶层、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异,确定弹性缴费标准,着力解决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问题。要加快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步伐,设立离退休人员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根据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收入确定基本保障线。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鼓励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补助机制,切实解决因病致贫的问题。
一、推进平易近主打点,增强平易近主政治
黉舍结构调整,是**镇年度工作年夜事,按照市政府“十一五”规划,我镇黉舍结构有年夜幅度调整,将原有四所小学撤并为两所小学。
为确保8月中旬调整到位,教育工会配合行政做了年夜量先前工作,从资产挂号,并前宣传,财富搬迁及并后遗后问题的措置,工会自始至终介入,所有工作的每个环节中心初中与工会都联手步履,开会谈判并邀请多方代表、率领联席加入,营造平易近主空气,形成抉择,再做步履。最后,四所黉舍所有资产撤并只用两天时刻,资产无一流失踪、损坏。
建树区域教育现代化,我镇更是动用年夜手笔。投入近60万元武装土山幼儿园,投入近500万元新建业小、铁小两幢教学楼,投入近80万元扩建常中学生宿舍,新建篮球场等,每一个项目,每一笔投入,中心初中都要求工会加入谈判,拟定方案并分工实施,借助建树平台,我镇各校内部行动措施获得添置,情形获得改不美观,教育的品位获得晋升,平易近主政治也获得增强。
二、增强队伍培植,提高考素质
1、组织教师介入“5.10”思廉日勾当,业小、铁小、常中三校教师加入签字典礼,并用现实步履规范教学行为。一年中,我镇未有违规家教、有偿补课的举报信和电话。
2、暑假时代,我镇组织中小学全体教师进行了为期18天的校本培训,集中培训时刻共为12天。培训时代我们先后就教研室的张为平易近、袁玥等率领来镇作专题讲座,让教师们进一步熟悉教育教学更始形势,明晰课堂教学更始的紧迫感、责任感。两位专家的陈述让与会教师得益匪浅。
3、年夜兴教研之风。一年来,我镇有16个微型课题申报并经市局核准立项,有12个课题加入如师附小项目中心研究,两个省市“十一五”规划课题顺遂经由过程课题验收。比来,业庄小学、中心初中又申报了两个国家级课题。一年中,我镇先后有22位教师在市级优质课评选中获等次奖,有155篇论文参评获奖,118篇论文在各级各类报刊上揭晓。
三、开展多项勾当,愉悦教师身心
1、精心组织“三八”妇女节趣味勾当。我们当真拟定了勾当方案,设计了勾当内容,角逐轨则,评选了一、二、三等奖,发放奖品,奖品有价,意义无限,凡介入者个个欢天嘉地。
2、“五一”前夜,我们组织了乒乓球角逐,并遴选了6名选手加入西牌角逐,最后3人赴市参赛。
3、组织教师加入全市青年教师根基功角逐,我镇6人加入,2人获一等奖,3人获二等奖,1人获三等奖。
4、组织教师加入镇举办的“万人唱红歌”勾当。我镇师生4千多人介入,登台表演12个节目,出色的表演博得不美观众阵阵掌声,给全镇人平易近留下了夸姣的形象。
5、重阳节,我们在业小成功举办离退休老教师谈话会。40多位老教师相聚一路唠家常,谈转变,并参不美观了业小、常中校园,对两校怡人的教学情形、优良的教学行动措施和优质的教学质量赞口一直,会议竣事,我们还赠予了纪念品,巨匠乘兴而来,对劲而归。
四、协调劳动关系,确保不变协调
[关键词]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实践教学 课程设计 实习见习 社会调查
一、地方院校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目标定位
地方院校主要是指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院校,与培养精英人才为主的高等院校相对而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飞速发展,精英型大学教育转向大众化的大学教育,为地方院校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毕业生人数大量增加,他们成为社会劳动者的主体力量,成为广泛参与社会生活、参与社会基层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他们往往在社会基层从事各种基础性工作,直接面向社会大众因而深深融入民众之中,他们必将代表社会群体的整体素质,从而体现民族整体素质与特征,而应用型人才的整体素质的提升和与社会实践的融合,展现着技术进步的时代特征。因此,构建适合社会保障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体系模式的创新十分重要。
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地方高等院校,人才培养方向和培养目标发生了重大变化。地方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具体的培养目标应体现地方院校人才培养特征,应该是培养既有学科综合、文理并蓄、视野开阔、理论基础宽厚,专业特色鲜明,富有科学精神、富有人文素养、富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基础理论,掌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等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运用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调查分析和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的能力。
而上述目标的实现和学生各种能力的培养除了构建理论教学完成课程体系和完成专业理论和基础理论知识的教学之外,还必须加大社会实践的力度,构建实践教学体系,突出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方案中的比例和分量,才能真正实现上述目标。为此,在进行教学计划的制定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设置中,应突出体现了实践性教学,成了具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研究现状与实践现状
目前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研究从两个大的方面展开,一方面是从实践教学本身出发,结合本专业教学内容对实践教学进行归类,加强实践教学的管理;另一方面是以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为出发点,结合学科特点对实践教学进行描述,构建学科建设基础上的实践教学体系。为了便于区分,我们把第一种研究成为狭义上的研究,第二种研究成为广义上的研究。
1.在狭义研究上,一些研究者根据实践教学的特点将本专业的实践教学划分为基础实验、专业实验和综合实验三种类型。陈淑君中对本专业的实践教学进行分类化管理,构建“分类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1)基本实验课程。这类课程的理论性较强,实践教学的目的是对课程内容的原理和方法进行验证实验,以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2)专业技能实验课程。这类课程与现实对接紧密,实践性较强,需要通过现实操作或模拟操作来完成教学任务。熟练掌握管理流程 、管理方法和技巧。(3)综合性实验课程。但是对这三个方面内涵的描述尤其是对基础实验和专业实验的界定有很大差异。夏艳玲认为基础实践包括计算机文化基础、Internet应用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等能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及掌握常用工具软件的使用等课程。而李艳荣则认为专业认知实践教育、专业文献综述训练、形势与政策教育、军训与国防教育等课程。
另一些研究者根据课内课外的标准,将实践教学划分为课内实践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两种类型。如杜毅把本专业的实践教学划分为(1)是融入课堂的实践教学,包括讨论式教学、观摩式教学等;(2)是课堂外的实践教学,包括到劳动与社会保障机构、社区基层组织以及公共福利部门进行实地参观和实习,或组织学生深入农村进行与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的社会调查等。周慧文将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分为课堂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学三个层次。课堂教学包括模拟仿真实验,课程实训等。校园实践教学,是指有教学计划,对学生有明确要求的校园实践活动。专业社会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有:课程实习、暑期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蒋蔷则将实践课程分为(1)模拟实习课程。包括建立模拟社会保险服务大厅该大厅是一个面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和社会保险业务电子化建设的集开发、研究、实验、培训于一体的实验基地。建立模拟法庭,组织本专业学生进行劳动争议、保险案例裁决,培养他们独立判断的能力。模拟实习企事业员工福利管理。(2)集中实践课程。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开展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集中实践课程。
2.广义上的研究,也就是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建设目标定位的角度来对实践教学进行定位与规划。
实践教学是专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教学的开展离不开对专业建设的科学定位。即有什么样的专业建设目标,就有什么样的实践教学。比如,褚福灵(2003)认为首先应照本专业的特点和实际要求对实践教学进行定位,设计成劳动管理职位和社会保障管理职位两大类别,相应地实践教学划分为(1)劳动管理职位模拟实习,包括:劳动力计划与招聘职位模拟实习、劳动关系管理职位模拟实习、劳动组织职位模拟实习、工资福利管理职位模拟实习、劳动力培训职位模拟实习、绩效考评职位模拟实习、劳动人事软件操作职位模拟实习等模块。(2)社会保障职位模拟实习――包括:养老保险业务职位模拟实习、医疗保险业务职位模拟实习、失业保险业务职位模拟实习、工伤与生育保险业务职位模拟实习、社会保障会计职位模拟实习、社会保障软件操作职位模拟实习等模块。(3)集中实践课程包括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两个主要部分。毕业实习即社会实践,将学生安排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或者相关岗位顶岗值班,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毕业论文是学生毕业实习的成果总结,也是衡量高校毕业生理论和技能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以毕业论文或社会调查的形式,就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某一方面的现象进行理论探讨和实际运作设计。
李贺平[8]等把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划分为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实务三大部分组成,因此,在教学实践设计及实施中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展开。 就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课程而言,通过课程实习应使学生了解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劳动力市场政策, 劳动关系运行的规律和特点;人力资源管理课程实习应涵盖人力资源的规划与招聘, 人员素质测评与选拔、培训、工作绩效考核与奖惩、工作分析等内容, 培养学生熟悉管理环节,进行人力资源诊断;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课程实习应着眼于研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关系, 劳动就业, 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内容, 使学生了解现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状况, 存在的问题和立法完善方向, 劳动监察管理的要领等等;社会保障理论课程实习,主要研究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社会保障关系、社会保障的基本框架、主要类型及其发展变迁、社会保障的理论流派等方面,了解我国不同群体的社会保障状况,熟悉现行社会保障政策等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课程实验, 进行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拨付,保值增殖模拟实验, 财务核算及其信息系统维护、开发等。
3、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教学实际开展的现状
应该说现在各个高校已经普遍重视实践教学,能够按照教学的具体要求管理实践教学,这对于完成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目标,提高学生素质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实践教学自身的特点如实习中学生的分散性,考核中有些项目很难量化,主要以定性为主,加上长期形成的重理论教学,轻视实践教学的思维,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的实际开展还存在很多不足,表现在:
(1)对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许多教师重视理论教学,而轻视实践操作技能的提高。
(2)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问题。实践教学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不明确,组织管理跟不上,实训教学的质量难以保证。
(3)实践教学的考核问题。没有建立规范的实践教学的考核办法,对实践教学的要求远没有对理论教学要求的严格。
(4)实践基地建设问题。由于实践设备和场地不足,使得目前实践教学条件难于满足实践教学的需求。
(5)实验教学安排存在随意性。首先是实验内容安排的随意性,其次是实验教学时间安排的随意性。
(6)经费投入不足。院校中尤其是新成立的地方院校普遍存在实验室设备少,一些模拟实验无法开展。实践教学一般都要外出,由于经费不足,难以调动师生的积极性。
由于各方面的因素,特别是在劳动与社会保障类实践教学过程中,难以做到以学生为主体,学生操作能力训练效果不佳,甚至有些关键的实践项目仅停留在“认识状态”,而没有上升到真正意义上的“应用掌握”。
三、地方院校实践教学体系模式选择
地方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内容,包括地方院校根据其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特点和社会实践的需要,搞好专业规划和专业发展战略。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时,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在教学过程中,实施实践教学,教学实践过程结束后,评价实践效果。
1、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线,构建“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模式
实践教学体系的结构: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线,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践教学体系整体构成有三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体现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包括学生各种能力的提高的必须实践环节;社会保障专业课程的课程实践内容,体现在教学过程中技能的训练上;如学生基本的政务礼仪训练,主要掌握政务礼仪的基本技能和交往技巧;其他必须的各种能力,如写作能力、演讲能力、管理能力等,主要通过开设相关专业基础课程,加强实践训练完成。
第二部分是集中实践,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在不同的学期和不同的课程中进行安排。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主要是:
(1)课程大作业与学年论文:主干课程如社会学、社会统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实务、社会工作实务等安排课程大作业;安排学年论文,帮助学生提高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写作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将来写好毕业论文打好基础;
(2)见习、实习:根据学生的学习进程,分别安排认识实习、毕业实习;认识实习安排主要参观社会保险办理流程、社会保险实务,了解有关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了解民政部门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等工作状态,见习主要目的是树立学生的专业意识,专业思想。培养学生的爱心、责任心、同情心,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
毕业实习主要安排在第8学期进行,是专业教育与专业实践的最后环节,一般安排9周时间。
(3)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验,也是学生创新意识和综合能力的体现,安排在第8学期进行。
第三部分,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主要集中在寒暑期进行专业课程实习和社会调查研究。
以上实践教学的三大部分,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缺一不可。在宏观的层面整体体现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的发展模式。形成以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线,以“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为模式的地方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新机制。
针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特色,根据地方院校师资力量和社会实践基地的选择,可以形成实践内容三大模块专业方向:人力资源模块;社会保险模块;社会工作模块。三大模块实习集群的形成,为学生全面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的社会实践知识打下坚实基础。
“三位一体”的教学体系模式的建立,为确保了学生的科学素养、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得到协调培养和发展奠定基础。
2、建立劳动与社会保障实践教学新活动评价体系
对实践教学的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是实践教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完整教学体系的有机整体。因此,需要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形成评价机制。适合地方院校、特色鲜明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型人才实践教学评价新体系。应分别建立与“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相适应的评价体系指标和评价办法。包括课程设计评价体系;实习、见习评价体系;社会调查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包括:评价等级设置,一般设置五个等级;评价标准根据五大等级要求分别制定,评价过程严格集体评价程序,评价教师签名等。根据各类实践教学性质的不同,设置的评价标准也不大相同。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单独规定(参照河南城建学院关于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的相关规定,制定出适合本专业的具体要求。)(成绩评价参考附件资料,各种实习任务书,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实习、论文任务书)
要实现“三位一体”实践教学新模式,形成良好的实践教学模式运行机制,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条件,为实现实践教学新模式建立良好的必备基础。需要根据专业发展规划和专业培养目标,制定实践教学大纲,加强实践教材建设,教材建设主要通过征订著名院校的实践教学教材,自编实践教学使用教材。
实验室建设,文科实验室建设主要应体现现代社会对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发展的新要求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目标的实现,培养学生实践技能操作能力的需要。现场仿真环境建设,如建设社会保险中心模拟现场;专业实验室群建设,特色实验室建设。
实习基地建设,主要满足三大模块方向建设目标的实现,不同课程社会实践的需要和综合实习的需要。人力资源、劳动关系方向,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职业介绍中心;社会保险方向主要选择,社会保险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民政部门、住房建设部门、住房公积金、慈善部门和各级各类工会等等;社会工作方向主要选择的实习单位应该有社区、国家其他各类基层组织、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妇联等社会公益性组织、慈善组织、为残疾人工作提供服务的场所等等
发展和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实践教学体系,要加强与全国同类型院校的经验交流,不断实现和提高实践教学有效性。地方院校要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建立适合地方院校的劳动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吸取兄弟院校成功经验,与各级各类院校进行经验交流,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型人才实践教学新体系。
四、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实践教学的方式与作用
构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新体系,主要目的是提高实践教学的有效性。因此,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以提高思想意识和个体素质为主的实践教学环节
这种以提高思想认识为主的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形式包括组织大学生在教师的带领下和指导下,根据课程教育和以上实践教学体系设计中素质教育的相关基本要求,有针对性地参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就业职业介绍中心” “社会保险中心”;民政部门的“爱心超市”“儿童福利院”“老人福利院”等,深入社区, 参观社区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重心下移后的工作情况。了解其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参观具有标本意义的村镇或者社区,调查国情民情乡情,跟踪调查毕业生就业状况等,考察我国社会保障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和老百姓的满意度等。从而提升学生的爱心、同情心和责任感,根据教学要求,在学生回校后写出心得体会。
2、以专业知识服务社会的实践教学环节
这种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大学生在专业教师的带领下,根据提高学生能力和教育教学需要,有组织地让大学生参与服务当地社会保障、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如,学生参与社区社会保险材料的整理、建档;参与民政部门的相关工作;社会保险中心的相关工作。在整个活动和实践中,不仅提高了学生实际工作的能力,而且宣传了学校及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提升了学校和专业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学生在寒暑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对我国社会保障政策还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促进了社会的认知等。
3、以培养学生专业能力为主的社会实践教学环节
该类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形式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设计;到与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部门的工作岗位见习和实习;或协助劳动与社会保障有关部门或协助地方政府、社区等部门开展劳动与社会宝宝长的相关工作;或紧紧围绕专业课程相关的教学内容开展系列社会调查研究等,在教师的带领下进行科学创新研究。
需要说明的是,作为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实施的基本方式,作为大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经历的研究创新体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创新性调查研究在目的方式等方面又与一般意义上的研究性学习有很大不同。从目的来看,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调查研究性创新活动不仅注重知识的把握与运用能力的培养,还特别注重知识的内化与外化,所谓内化是掌握所学习的理论知识,使之成为自己已有知识的有机组成部分,所谓外化是把已经掌握的劳动与社会保障的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在实践活动中综合运用;从方式来看,该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创新性研究依托实践,倡导以社会实践为主导,从而推动学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与专业素养。
4、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主要作用
在构建社会实践教学体系过程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与传统的实践教学环节具有相一致的作用。通过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使本专业实践教学活动环节更加科学与完善,成为教学环节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并通过具有地方院校特色的实践性教学体系的实施,促进本专业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相结合,丰富本专业教学资源的支持系统,增强学生专业发展竞争力。
通过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实施,增加实践教学环节,有利于更加科学的培养学生基本实践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从事本行业的职业素质、职业素养和能力,使学生能够更好的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从而开阔眼界,增强应用能力,在实践中对理论知识进行修正、拓展和创新。实践教学体系中学生能力培养,主要突出4个方面:一是实践能力。实践能力可通过单项能力、模块能力、综合能力和扩展能力的顺序分阶段逐步提高。二是职业素质。实践教学体系不是单纯培养实践技能,而应以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素养为目标,注重学生职业道德、奉献精神、团队精神的培养。三是创新能力。通过实践性教学体系的实施,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这是应用型人才的必然选择。四是具备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人际沟通能力。
在实践教学教学环节中,有利于利于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和个性心理品质,培养学生的社会情感和情感实践观念,关注社会问题,关心弱势群体,富有爱心、同情心、责任感,为社会培养具有高素质、富有人文情怀的应用型人才。
障专业的特殊性就是与弱势群体交往多,通过践教学环节的目的是把知识转化为信念,培养大学生一定的道德觉悟,大学生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构建一种自主探究事物规律的方式和方法,而后对事物会形成一定的看法和价值观。这样大学生就能在实践活动中创设一个有利于沟通、交流和合作的学习情境,能互相交流认识,体验情感,分享彼此的成果,从而养成合作、分享、积极进取的良好个性心理品质。在接触的人群中形成对特定人群的情感和人文关怀。
五、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基本特点
具体来说,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体系具有以下特点:
1、作用的独特性
社会实践教学环节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过程,作为一种独立形态的教学过程,超越具有严密的知识体系的学科界限,强调以学生的经验、社会实际、社会需要为核心,以主题的形式对教学资源进行整合,有效地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它要求大学生参与实际活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积极探索、主动体验,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实践教学环节则强调学生参与现实生活,在亲身体验和身体力行中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和把握,并逐步实现从专业理论认识到行为的转化。它在保证大学生获得系统基础知识及提高大学生认识水平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对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对于丰富大学生的精神生活、扩展大学生的知识视野和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
2、功效的特殊性
社会实践教学环节与传统的理论教学环节平行存在,自成体系,在教学体系中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在育人功能上,它们相互配合,共同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传统的理论教学环节是实施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必要基础,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反过来又促进传统的理论课课堂教学环节的发展。社会实践教学环节与传统的理论课课堂理论教学环节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二者共同构成完备的教学体系。从这个层面讲,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效弥补了传统的课堂理论教学环节发挥不了的特殊功效。
3、方式的综合性
社会实践教学环节是一种功能型综合教学过程。这里所说的功能型综合教学过程,主要是与结构型综合教学过程相区别,它是指把知识看成是促进综合经验增长的一种资源,注重学习主体在探究活动和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中,灵活地理解与运用知识。它不像结构型综合教学过程那样强调教学过程领域内知识结构的重组,而是要打破纯粹的理论教学环节的结构。在实践教学环节的价值目标追求上,它并不仅仅是要求大学生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更重要的是要求大学生能根据现实需求把各种知识有机地综合在一起,灵活地运用在具体的问题情境之中,以大学生的需求、社会生活为基础,强调发展学生的素质能力、实践能力、探究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它紧密结合生活实践,集教育性、科学性、知识性和时代性于一体,融观察、实践、学习于一炉,展开多方面的联系,高效地解决实际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是系统性的综合实践。整个实践教学过程体系是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任何一部分都不能游离其外。社会实践教学体系的系统性不仅指适应实践教学过程的组织形式的系统性,而且还包含适应大学生身心发展的系统性,即体现为社会实践教学环节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由简单到复杂、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规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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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杜毅. 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机制的构建.三峡高教研究.2010.
5、周慧文.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研究.商场现代化.2009(10)
一、推进民主管理,加强民主政治
学校布局调整,是××镇年度工作大事,按照市政府“十一五”规划,我镇学校布局有大幅度调整,将原有四所小学撤并为两所小学。为确保8月中旬调整到位,教育工会配合行政做了大量先前工作,从资产登记,并前宣传,财产搬迁及并后遗后问题的处理,工会自始至终参与,所有事情的每个环节中心初中与工会都联手行动,开会讨论并邀请多方代表、领导 联席参加 ,营造民主氛围,形成决议,再做行动。最后,四所学校所有资产撤并只用两天时间,资产无一流失、损坏。
创建区域教育现代化,我镇更是动用大手笔。投入近60万元武装土山幼儿园,投入近500万元新建业小、铁小两幢教学楼,投入近80万元扩建常中学生宿舍 ,新建篮球场等,每一个项目,每一笔投入,中心初中都要求工会参加讨论,制定方案并分工实施,借助创建平台,我镇各校内部设施得到添置,环境得到改观,教育的品位得到提升,民主政治也得到加强。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考素质
1、组织教师参与“5.10”思廉日活动,业小、铁小、常中三校教师参加签字仪式,并用实际行动规范教学行为。一年中,我镇未有违规家教、有偿补课的举报信和电话。
2、暑假期间,我镇组织中小学全体教师进行了为期18天的校本培训,集中培训时间共为12天。培训期间我们先后请教本文来源:文秘站 研室的张为民、袁玥等领导来镇作专题讲座,让教师们进一步认识教育教学改革形势,明确课堂教学改革的紧迫感、责任感。两位专家的报告让与会教师得益匪浅。
3、大兴教研之风。一年来,我镇有16个微型课题申报并经市局批准立项,有12个课题参加如师附小项目中心研究,两个省市“十一五”规划课题顺利通过课题验收。最近,业庄小学、中心初中又申报了两个国家级课题。一年中,我镇先后有22位教师在市级优质课评比中获等次奖,有155篇论文参评获奖,118篇论文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
三、开展多项活动,愉悦教师身心
1、精心组织“三八”妇女节趣味活动。我们认真制定了活动方案,设计了活动内容,比赛规则,评选了一、二、三等奖,发放奖品,奖品有价,意义无穷,凡参与者个个欢天嘉地。
2、“五一”前夕,我们组织了乒乓球比赛,并挑选了6名选手参加西牌比赛,最后3人赴市参赛。
3、组织教师参加全市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 ,我镇6人参加 ,2人获一等奖,3人获二等奖,1人获三等奖。
4、组织教师参加镇举办的“万人唱红歌”活动。我镇师生4千多人参与 ,登台表演12个节目,精彩的表演博得观众阵阵掌声,给全镇人民留下了美好的形象。
5、重阳节,我们在业小成功举办离退休老教师茶话会。40多位老教师相聚一起唠家常,谈变化,并参观了业小、常中校园,对两校怡人的教学环境、优良的教学设施和优质的教学质量赞口不绝,会议结束 ,我们还赠送了纪念品,大家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协调劳动关系,确保稳定和谐
首先,应建立管理局宏观调控下的企业自主用工制度,企业新增人员按照面向社会、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自主选聘,按市场机制和实际需求调节。其次,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所有员工都要按照平等自愿、双向选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确定、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再次,应优化劳动组织、调整队伍结构,适应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和整体带资分流后发生的变化,实现机构精简、队伍精干、效率提高的目标。三是加快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薪酬体系。重点处理好管理局与所属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进一步改进工效挂钩办法,加大效益调控工资总量的力度,建立并实施岗酬、技酬和劳酬相结合的能升能降的基本工资制度。
(三)进行专业化重组,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改革,进一步深化专业化管理,做到水电气暖业务收费到户。一是实施供热专业化管理。充分发挥胜利电厂煤炭运输、水煤浆加工处理、余热利用等优势,以热电联供为核心,重组整合全油田的热力资源,组建专业化热力公司,实现热力公司供暖、收费到户。二是深化水电气专业化管理。对油田的水电气资源进行整合,将各社区水电气管理、检维修、运行、收费等业务及资产、人员分别整合到供水、电力、油气集输公司,实行专业化管理、收费到户。
(四)对社会化服务板块的业务进行内部整合、移交,减轻企业负担一是研究制定社区整合方案。完善居民小区调整总体方案和实施计划,同时,按照物业、热力、水电气、市政、托幼、医疗六个板块对社区业务进行专业化重组整合。
二是实施物业市场化经营,组建以保洁、保绿、保修、保安“四保”为主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三是整合市政服务业务。
对小区以外的城市道路、排水、防洪、道路照明、绿化、卫生保洁等市政服务业务重组整合,实行社区内部市政服务专业化运作、独立核算。四是实施医疗卫生资源整合,按照3-5万人设立一个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进行区域规划。
五是整合职工培训系统,撤销部分单位内部培训机构,对全局培训机构进行重组心。
六是整合文化宣传系统。撤销二级单位电视差转台,组建有线电视网络中心。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室内设计正以极大的社会需求量及迅猛发展的速度而为人们所瞩目,并由此而成为新的热门专业,致使近年来室内设计在整个艺术类专业招生比例中所占的份额逐年增加。
一方面,给广大
整理提供有志于室内设计的学生提供了工作的机会;另一方面,室内设计向高技术、高情感方向发展,使现代室内设计师在重视技术的同时,又强调人情味。这些新动态和新趋势,使室内设计的教学改革和研究也成为设计教学的重头戏之一,也给从事室内设计教学和实践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挑战,迫使我们在室内设计教学的改革和完善上加快节奏、不断创新,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适用型设计人才。当然,这首先离不开对室内设计的市场行情和学生问题的研究。p;一、存在的问题与分析首先,从教学体制的影响来看,我们的学生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受艺术类院校教学的影响,注重绘画和理论方面的训练,侧重于艺术素养方面的培养,实用性不是很强,技术性较弱;另一种是传承建筑类教学模式,偏爱技术性、实用性方面的训练,但设计的艺术性较弱。从现在的市场需求及发展情况来看,这两种情况都不能较好地适应设计市场对人才的需求。
由于室内设计学科本身的特殊性及要求,从事该行业的人员必须具有全面的艺术素养和良好的技术素质,例如素描、色彩、速写的应用能力,透视、制图的表现能力,空间、比例、尺度等概念的把握能力,各种材料与构造的搭配和处理能本论文由
整理提供力,以及对各种数据的整理、归纳能力等等。
这种由教学而导致培养的能力偏颇,使学生在工作时不能较好满足岗位的要求。其次,室内设计行业注重不同专业之间的协调和配合。“任何一个成功的室内设计作品,不仅是室内设计师自身专业知识、艺术素养与创作才能的展现,而且同时也是室内设计师与建筑、结构、电气、设备(采暖、空调、给水排水)等专业密切配合、各方协调、卓有成效地解决错综复杂矛盾的结果,随着现代建筑领域中科学、技术与艺术日新月异的发展,这种多专业、多工种的配合和协调越来越成为现代室内设计走向成功之路的关键所在。”[1]由此,在现代室内设计工作中,设计人员的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成为必不可少的一种素质要求。而我们的学生大多缺乏这种职业意识和观念,毕业之后,很久不能顺利地适应工作岗位,或者在设计工作中孤军奋战,经常陷于被动的境地,不能较好地适应设计市场的需求。
二、相应的教学对策从以上情况看,要想使我们的学生适应设计市场发展的需求,应参考国家关于室内设计职业能力本论文由无忧
规定,即学习能力、空间感、形体能力、色觉均非常重要;表达能力、计算能力重要;手指灵活性要求一般。我们的教学必须全方位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和能力。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注重基本功的练习,更注重实用性的训练室内设计注重学生对空间的组合能力和形体的造型能力。因此,在类似设计素描和构成设计等造型课的教学中,除了基本功的培养外,应结合相应设计的应用情况,刻意训练学生处理多个物体之间较为复杂的空间关系的能力,强化和锻炼学生对透视和比例、尺度的感受能力和处理能力。因为室内设计实践中,会经常碰到复杂空间的协调问题,而学生在这方面显得较为薄弱。
这些问题可借助一些复杂场景的结构素描和构成训练的方法来解决,如:带建筑的场景素描、室内一角或不同界面的设计等。通过运用本论文由
整理提供形式美法则,借助线的虚实、强弱,穿插遮挡关系,培养学生的形式美感,提高对空间和结构的理解和掌握。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引导学生在生活中或在与生活相关的训练中提高设计训练的兴趣性和方向性,同时拓展新的设计造型语言和手段,为以后的专业设计做好设计方法和技术性铺垫。
2.培养观察分析的能力,挖掘创新意识设计教学的最终目的是使学生形成个人能力,而个人能力的高低又取决于个人创造性思维能力;同时,“设计是创新的实践”。
[3]由于学生长期大量作基础课的练习或长期依赖于电脑表现与制作,不能很好地培养学生的观察力和想象力,造成思维迟钝、缺乏创新意识,以致于学生在单独创作时,缺乏新意,没有设计亮点。在课堂上,曾让学生画出50幅不同造型的家具,结果不容乐观,而且很多学生的画法都似曾相识,这些情况说明我们对学生该方面的能力培养和挖掘还本论文由
整理提供不够。究其原因,也就是学生缺乏对生活和社会的关注、观察和分析,进而缺乏独立创造的能力。
3.引导对市场的了解,加强实践性训练首先,深入市场,了解设计的流程与环节,掌握不同阶段对知识和技能的要求,使学习具有更强的针对性。
室内设计是多工种、分阶段的实施性工作,在不同阶段有相应的知识和技能要求。长期以来,在教学工作中,仅注重对学生构思、设计、表达等能力的培养,缺少与设计实践的结合,导致工作时不能有效地整合自己的设计资源为设计所用。对此,我们可以借助“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使学生深入社会实践,加强对设计流程和环节的了解和认识。
其次,室内设计包含建筑结构、材料、电气系统、水暖系统等不同的专业和技术,我们在加强对学生概念性思维训练和技能培训的同时,往往忽略对相应市场行情的了解和研究,尤其是新技术和新材料的运用,这对设计实践能力的提高,是一个极大的限制和束缚。因此,设计调查课和设计实践课,就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在室内设计课程的设置和训练中本论文由
整理提供,有意识地加强市场调查的比例(如装饰材料、灯具、家具、陈设和织物等),让学生在市场中学习,充分了解和把握相关市场发展的动态和趋向,以便今后更好地为市场服务,为设计服务。此过程可借助任务教学法,由老师根据教学内容做好任务的设计,然后分阶段实施。大致可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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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①引入任务:相关理论的讲述;
②任务执行:分组进行市场调查;
③任务总结:讨论、分类和归纳,形成书面报告。
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学生既可对某种产品或材料的类型、款式、功能、规格、材质、价格和应用情况等全方位调查,又可系统地掌握调查的方法,为将来的方案设计、实施或预算、施工作铺垫。4.培养协作能力和团队精神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室内设计成为多种专业技术分工协作综合学科。从设计创意、电脑制作、各专业技术设计(如水、电、暖通、设备等),到企业的管理与设计施工,只有通过良好的合作,才能圆满完成一项设计任务。
二、结束语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需求和技术的不断变化,室内设计的功能和定义的范畴会越来越广泛和复杂,成为多种专业技术综合的学科。其相关人才的培养已不能从传统的教学思路和理念出发,应该时刻关注市场的动态与需求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变化,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改革教学思路,紧密与市场结合,加大相关实践教学的比例;运用不同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总之,应把教与学的重心放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上,以此提高学生对工作岗位的适应性,提升在社会中的综合竞争力。这是当前国家关于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宗旨之所在;也是专业的特殊性、学生的具体情况以及设计市场的需求所决定。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 张喜亮 北京巴特尼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周祈军
北京同联广顺劳动事务咨询中心主任律师 张攀顺
近日,各媒体竞相报导了合资企业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唐晓东被解除劳动合同一案,多冠以醒目标题“北京第一个被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会主席”。其实,工会主席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会主席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此案非是第一桩。此案引发的思考确实引起了较大的轰动。北京市总工会郑重表态:支持唐晓东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9月13日《北京晚报》报导:“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首例合资企业炒掉工会主席一事即将进入法律程序。今天上午,唐晓东告诉记者,他将根据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法律专家的时间安排,于明天或后天前往海淀法院起诉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据了解,今年初,41岁的唐晓东曾以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违反《工会法》及不支付工会经费为由,到海淀法院起诉,但海淀法院立案庭书面裁定驳回‘违反《工会法》’的起诉,口头通知不受理‘不支付工会经费’的起诉。唐晓东是在8月30日被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严重失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他则认为该公司是报复自己为工人争取权益的行为。昨天,本报记者采访了这位为工人争取了不少权益的工会主席。”
工会主席因维护职工权益而遭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恶运,这样的事件发生在中国是不能不令人愤慨的,这样的事件竟然发生在与日本合资的企业,知情人都清楚,发生在有日资的企业此类案件并非首例,这就更加引起了民众的愤怒之情。但是,情绪不能代替法律,法律也不能相信情绪;法律只相信“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怎样的呢?从媒体报导的情况看,我们看到的多是情绪化很浓的当事人唐晓东的说明,却很难看到此纠纷的来龙去脉,即此案的事实情况。几费周折我们找到了这样的一则情节:
去年11月3日,公司以唐晓东向北京一家媒体提供不真实的公司情况为由,决定解除其职务,公司贴出《关于解除唐晓东总务部经理职务的决定》:解除唐晓东总务部经理职务,回家待岗。待岗期间,唐晓东应认真反思,写出深刻检查。当天下午海淀工会回应认为唐晓东反映情况属实。今年1月9日,经过海淀区劳动部门三方协调会,三环相模公司撤销原决定,恢复唐晓东工作岗位,补发两个月工资;今年3月,海淀区卫生局在检查三环相模公司的集中式供水及生活饮用自备水源井时,发现该公司从2002年开始就没有换发卫生许可证。这期间,唐晓东正担任该公司总务部经理的职务。公司认为由于唐的失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三环相模公司决定解除唐晓东劳动合同。这一情况公司已经向上级工会进行了汇报。唐晓东回忆说,正是考虑到公司不合格的饮用水会影响职工健康,他向海淀区卫生局举报了公司的饮用水卫生不合格的情况。不过没有想到的是,公司从2002年开始就没有复检和换发卫生许可证。8月30日,公司通知唐晓东被解除职务,并给唐两天的时间交接工作。在该公司交给唐晓东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上,表明原因是唐在任总务部经理时存在失职行为。唐晓东承认,自己应该承担未复检和换发卫生许可证的责任。但他表示,自己承担的应是“领导责任”,由于此事由设备科专门管理,设备科的消毒人员应承担复检不合格的责任。他认为,根据《工会法》,自己不属于严重过失,不应被解除劳动合同。
从上述情节我们必须要弄清楚的是,公司究竟是解除了唐的“总务经理”的职务还是解除了唐的“劳动合同”。该案向海淀区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就更让人莫名其妙:“违反工会法”和“不支付工会经费”。如果用人单位只是解除了唐某的总务经理的“职务”,那么此案不在法律受理的范畴。因为这完全是用人单位内部管理的权限问题,非法律调整的对象。如果用人单位解除的是唐某的“劳动合同”,按照法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则应当首先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据报导的情节而言,就本案来说,用人单位并没有说明因唐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解除其劳动合同,而是以其担任总务经理期间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而为由,唐某自己也认为其应当承担“领导责任”。那么,以此为由,无论是解除其职务还是解除其劳动合同,都是冠冕堂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四款规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严重失职和造成利益重大损害,如果法律法规没有具体界定,用人单位则具有自由裁量权。可见,以此为由解除唐某的劳动合同也不为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看,根本就没有关于不得解除工会主席劳动合同的规定。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职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职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除外。”此规定是针对工会主席劳动合同是否延长而言的,并非是指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就本案而言,用人单位并非因唐某“履行职责”而解除其劳动合同,而是以其失职行为为由。由此可见,运用工会法维护唐某的劳动权益,并不存在有力的根据。我们或许可以凭理智或者感情,知道唐某为维护员工的利益而遭到了打击报复,无论是被解除职务还是被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法律只相信“法律事实”,法官不可以依理智或感情作出案件判决。从“法律事实”分析,认定用人单位对唐某的处理则尚未有明显的不当之处。此案的解决途径无外乎两条:一则是本级工会或上级工会依照工会法请求劳动行政部门予以处理,事实上,对唐某在去年11月被解除职务的做法,就是采用了这样的办法解决的;二则是就唐某被解除劳动合同而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当然,如果仅仅是解除其职务,无论劳动仲裁还是人民法院都不便于受理。
对此案的感言,我们认为:第一,法律和法律所认定的事实与案件的事实是不完全一致的,法律只相信法律事实;第二,运用法律维护权益选择的途径及切入点必须准确,要与法律制度本身一致;第三,工会及工会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依法的同时还需要掌握各种技巧。
随着高校收费政策的实施,高校扩招的进一步加剧,就业压力的继续攀升,在校大学生中出现了为了能顺利完成学业、缓解家庭经济负担、提高自身综合竞争力而从事家教、促销、派发传单等工作的打工一族。2007年报道的“大学生金喜梁暑期打工脑死亡,医药费无着落”、“洋快餐店非法雇佣大学生事件”已经给我们敲响了保护在校大学生劳动权益的警钟。
一、打工大学生的概念界定
现在大学生打工已经成为了普遍现象,据调查,在校生中有90%的人有过打工经历。走出校门打工的大学生有部分是因为家庭贫困,打工是为了赚取生活费甚至是学费,以帮助家庭解决经济负担。还有部分学生是为了提高核心竞争力,尽早深入了解社会,为毕业找工作积累经验。本文所称“打工大学生”是指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而从事工作的高校在校学生。笔者从相关论文与报道中发现,多数人将打工大学生的打工行为称为“兼职”或者“勤工助学”。笔者认为这样的界定是不正确也是不全面的。
所谓兼职,是指在不脱离原组织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并取得一定的报酬,或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目的通过交换,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大学生的身份是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他们的打工行为并不是从事第二职业,因此,大学生打工行为被称“兼职”并不正确。
根据2007年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所谓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如果学生不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称为私自外出打工,不在该办法规定之列。由此可见,勤工助学与私自外出打工的概念是相对的。笔者认为,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是一种打工行为,私自外出打工也是一种打工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勤工助学有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参与,受《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保护与约束,而私自外出打工不经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允许,不受《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保护与约束,属于个人行为。“打工”意即为他人或者机构提供劳动力,获得收入的一种行为。不管是勤工助学还是学生私自外出打工都是向他人提供自己的劳动力以获得劳动报酬的行为,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打工大学生”包含了勤工助学的大学生与私自外出打工的大学生。
二、打工大学生劳动权益被侵犯原因
大学生在校期间打工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打工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压力,也锻炼了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能力。但是大学生的劳动权益也是最容易遭受侵犯的,比如开篇所提金喜梁暑假打工“脑死亡”医药费无着落一案,与“洋快餐店非法雇佣大学生”事件,都说明了大学生的劳动权益遭受了侵害却无法获得法律保护。笔者认为,打工大学生劳动权益被侵犯有以下原因:
一是大学生法律保护意识不强。从1986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以来,全民普法工作已经走过了二十多个年头,国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普遍提高。在高校也开设了《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的课程,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也越来越多。但是从对一份大学生维权意识的调查来看,打工时,有73%的学生想过要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和雇佣协议,但觉得麻烦,19%的学生与老板有口头协议;大学生被侵权后,有51%的同学选择直接与相关用工单位交涉,42%的同学选择自认倒霉,忍忍算了。由此看来,不少大学生维权意识十分淡薄。
究其原因,一是高校对学生法制教育不够重视。虽说高校都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了法律基础课,但在师资力量的配置上,往往让非法律专业毕业的年轻教师担任任课教师。由于自身法律专业素养的缺乏,在授课时只是照本宣科。蜻蜓点水一般的教学与实际严重脱轨,导致了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匮乏。特别是近几年来,法律基础课与思想道德修养课合二为一,而且所占章节是寥寥无几,学生学完过后仍旧缺乏基本的法律认识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其二是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对社会人士缺乏足够的警惕性。在求职时,大学生往往都急于获得工作机会,对用工方提出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都可能是全盘接受,这也为大学生劳动权益受侵害埋下了隐患。
二是高校对打工大学生保护不力。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规定,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下设专门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具体负责勤工助学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协调校内各单位,引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要积极收集校外勤工助学信息,开拓校外勤工助学渠道,增加校外勤工助学岗位,并纳入学校管理。《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旨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但从实际来看,很多高校勤工助学体制不健全,不少高校甚至没有配以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职教师来管理学生的勤工助学。由于高校对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不够重视,更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有些高校甚至觉得让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会产生安全隐患而断然停止该项工作。《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该办法规定之列。高校往往以学生私自打工属于个人行为,出现一切后果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责任来规避学校的责任。以此,更是谈不上高校对打工大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是法律对大学生劳动权益保护存有瑕疵。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我国在1995年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同年,劳动部颁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十二条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高校大学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劳动者,不在《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内。有人提出,可以将大学生勤工助学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而2008年1月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该条规定仅适用于劳动者,依然没有将大学生列入其调整范围。从我国目前现行立法来看,还没有一部法律明确将在校大学生的勤工助学行为作为调整和保护的对象,有的就是像以上所提的部门规章对大学生的勤工助学有所规定,而这样的规章内容过于笼统,适用又存在歧义。在实践中,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劳动仲裁部门均以此为由不认可大学生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无法受到劳动法的保护。而用人单位也利用此瑕疵,以低廉的价格雇佣大学生为他们劳动。
三、打工大学生劳动权益保护方法
在高等教育蓬勃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学生进入了高校学习。为顺利完成学业,或是提高综合能力,很多学生迈入社会打工。但是,由于大学生法律保护意识淡薄及我国法律在保护大学生劳动权益方面存在瑕疵等方面的原因,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已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为了保障打工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高校应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根据当前我国大多数高校的实践做法,高校的“法制教育”包含在“德育教育”之中,高校法制教育缺乏自身独立的地位。大学生以接受道德、纪律教育为主,面对实际问题时,就习惯性地用道德、纪律去衡量,而缺乏法律意识。笔者认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该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职教师任课,在讲授课程当中,教师可安排《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与学生权益联系紧密的法律课程,引导学生用法律思维来考虑问题,提高法律意识。另外,学校可联系某些司法、行政部门、仲裁等机构为学生们开展有关法律知识的讲座,使大学生们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高校应健全勤工助学机制,成为打工大学生权益保护的坚强后盾
勤工助学工作的全方位开展离不开有效的组织体系,要变学生个体自发型为学校组织型,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⑦有效的组织体系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制度完善。当前,高校勤工助学工作机构一般下设于学生工作部或是校团委,负责勤工助学的老师通常都身兼数职,工作繁多。为有效开展勤工助学工作,笔者认为各高校应该设置专门的勤工助学工作办公室,由经验丰富的教师们全面规划和开展此项工作,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使勤工助学工作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勤工助学办公室以为同学们提供高质量及数量众多的工作岗位为己任,使有需要的在校大学生都能获得工作岗位,就可将所有学生纳入《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管理范围中。在校大学生在学校组织下进行“打工”,有学校这个庞大的集体作为坚强后盾,用人单位不敢轻易侵害学生利益,即使当大学生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学校可以快速有效地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潜在需求和实际需求为何存在如此大的差距?根据调查分析,我们发现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求职者的素质要求比较严格,而这种“苛求”实质是凸显出了现行办学模式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与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的严重脱节,这也说明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迫在眉睫。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培养目标是造就知识复合型和能力复合型的综合素质人才。因此,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毕业生一方面要具有广博的知识面,既懂得政治、经济、管理,又要具有人文素养,熟悉前沿科学技术和理念;另一方面,又要具有较高的办事效能、实际策划、运用理论及操作能力。然而,从已毕业的高职院校学生培养情况来看,很难如其所愿。力求知识复合型,学生所接受的课程门类多且杂、知识点泛而浅,除了少数精英外,大多数学生疲于上课而无暇顾及其他或者为倚重其他而不得不忽略第一课堂学习。而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学生要消化第一课堂的知识点已属不易,就更难进行第二课堂的实践了。
专业设置细化、指向性更明确,已成为各校的热门专业,并且,也使得管理科学专业的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必须更新观念,构建符合时代特征和专业特点的管理科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必须时以市场为导向,使培养人才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适应科技与创新的需求,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求[1]。人力资源管理者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对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水平。因此,不断加强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管理者有着重要意义。
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
新知识经济时代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的要求是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因此,根据这一要求,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应该是:以良好的思想心理素质为前提条件,以理论知识为立足之本,具有包括人际关系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业务技能的新型人力资源管理人才。
培养目标规定了培养方向和培养层次,是教育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是设计培养规格、培养过程和进行评价的依据。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具体明确为:在系统地掌握管理、经济、法律等知识的基础上,重点开发个人管理技能,锻炼其交际能力、协调能力、领导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培养出能够运用现代管理的方法和手段解决企业管理和经营决策等实际问题,适应未来工作岗位需要的高级经营型管理人才。
首先要培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心理素质,这是适应社会环境、克服困难挫折、取得成就的前提条件。良好的思想心理素质使这些学生走上工作岗位以后能时刻保持强烈的使命感和执著的追求感;也会使他们更具有挑战性、创造性和合作精神;还会使他们具备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在挫折与困境面前百折不挠,迎来新的机遇,取得更大更多的成就。
其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要系统学习和掌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相关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所必须的基本技能(如工作分析技能、薪酬体系设计技能等等)。而且也要熟练掌握和应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具备科学、完整、合理的知识结构和深厚广博的知识底蕴,这是未来人力资源管理者的立足之本。
然后,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包括人际关系技能、学习技能、创新技能、表达技能、计算机知识与应用技能等的业务技能培养。
三、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课程体系设置
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综合考虑专业人才基本规格、办学条件、教师和学生的实际情况。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可以细分为许多小模块,比如人员招聘、人才测评、人才培训、人员激励、薪酬管理等等,因此,专业课程会相对较多。在专业课程设计时,如果要求每个学生对所有相关专业课程都加以学习,在时间上和效率上都会存在一定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将这些模块的专业课作为选修课,由学生根据自己将来的发展方向自主选择。这样,不仅可以在时间上加以保证,而且有利于学生专业课学习的专和深。笔者结合教学研究和实践,针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传统培养模式存在的弊端,依据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性质及当今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提出以下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途径和方法,与大家讨论。
第一,强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环节。首先,应构建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交叉进行,加强校内外实验及实习基地的建设,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评价标准和考核方法;其次,实践教学应贯穿所有的教学过程,使学生在学习经济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管理实践技能的提高,培养学生从经济角度观察、分析社会经济现状和市场竞争现象,分析企业经营活动所面临的环境与问题,使学生掌握现代管理方法与技能;再次,实践教学环节应包括课程实验、社会实践活动、企业实习教学、模拟实践训练、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和其他形式的实践教学,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综合实践能力。
第二,理论教学课程的设置。在传统的教育评价方法中,成绩或分数是检验学生知识量的唯一尺度。这种“侧重于记忆,以方法和技巧为主,模式固定”的考评方法,不利于综合考核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因此,学生高分低能、按部就班,缺乏创新精神也就在所难免[2]。理论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部分构成,必修课和选修课各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三个模块,其中对于属于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的选修课,宜根据社会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的不同需要,按照专业方向的不同分模块进行设置和实行模块化教学。其中,公共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法律基础、经济应用文写作、经济应用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理论、体育等有关的课程。公共选修课就不受限制,学生在达到规定的学分内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择学习的课程,以提高自己在文学、社会学、历史学等方面的修养,扩大知识面。学科必修课程主要包括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等基础课程。学科选修课的设置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但一般应根据学科发展的趋势和社会对人力资源管理人才知识、能力的不同需要来设置。另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必修课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劳动经济学、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学、经济法学、生产运作与管理、劳动心理学、企业薪酬管理、专业英语等。专业选修课包括培训与开发、社会保障学、职业安全与卫生、人员测评与绩效评估等课程。对于专业知识,要求学生必须有较深的掌握。
在实践教学课程的设置方面,实践性教学课程都属于必修课程,主要包括军训、社会实践调查、金工实习、管理认识实习、公益劳动、学年论文、人力资源管理应用软件设计与开发、人员测评与绩效评估实验、计算机程序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论文。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后,所面临的客户都是人,人际交往能力必不可少,在形形的人的交往中,如何能和人成功交往,如何能应对各种人的各种问题,应从学生时代就培养学生的人际能力和沟通素质。因此,在教学过程中,笔者认为,教师应加强对学生沟通沟通能力的培养,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互动的课堂气氛十分重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的设置,还应视学校的具体情况而定。
四、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措施
本文为西北政法大学201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于创新人才培养的《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专业课教学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是法学教育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法学教育的效果。笔者在《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教授过程中深感教改之关键在于摈除传统教学模式忽视学生个体需要和自我发展的弊端,寻求培养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途径,从根本上促进学生的发展。项目式教育作为一种教学改革模式,其注重培养学生自主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值得在本科教学过程中应用以及推广。
项目式教育概述
1.项目式教育概念及应用说明
所谓项目式教育,本文特指在本科生的教学过程中以科研项目为基础,由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教师有条件的吸纳本科生参与课题研究工作,或以项目为教学补充或以项目为教学延展,在课程教授与项目研究的过程中启发和促进学生思考,提高学生分析研究能力的一种教学模式。
笔者在高校一直从事《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的教授与研究工作,该门课程在我校属专业核心课和专业必修课,2010年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作为法学本科生而言,了解和掌握本学科非常重要:不仅可以帮助其构筑完整的法学理论体系,而且有利于学生的继续学习和发展,加之本学科实用性非常强,因此日益受到学生的欢迎与关注。随着对劳动法学研究的升温,也给本课程的教授提出了新的挑战。而传统教学模式存在许多突出问题,难以全面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第一,忽视学生自我需求及学习兴趣,难以调动学生积极主动性;第二,教学模式单一,难以实现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第三,师生之间交流途径有限,缺乏互动。2010年4月,笔者申报本学科的校级课题获准立项①。以此为契机,笔者将部分本科学生吸收进项目组,意通过项目式教育寻求教学模式改革之尝试,实现培养创新人才之目标。
2.项目式教育的优势
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项目式教育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有利于提升学生自我认同感,激发自主学习兴趣。项目式教育是吸收学生主动参与的方式,学生与教师共同研究将会大大提高学生的自我认同感,其本身就是一次受到肯定的过程;能够进入项目组的学生,往往是对项目存有兴趣的学生,学其所好,研其所想,可以有效地将研究兴趣与研究内容结合在一起,不论最终是否能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仅就这一教育过程而言,学生所获将远远大于传统教学模式。
第二,有利于拓展学生视野,培养良好法学思维和研究思路。以法学专业为例,法学教育在本科阶段受课时、教学模式等限制常常沦为普法教育。本科生大多只关心本专业的基本制度,对许多专业问题的认识只停留在皮毛阶段,视野不够开阔,更谈不上法学思维的养成。开展项目式教育实际上使学生有了一次更深入了解相关知识及作深入研究的机会,在教师的引导下其视野得到了拓展,思维局限障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突破;同时,开展项目式教育也使教师与学生之间实现资源共享,在教研的过程中学生不仅可以从教师那里获得资料搜集整理、论文写作等技巧,更重要的是可以学习正确的法学研究思路,培养法学思维能力。
第三,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为进一步深造打好基础。一般而言,高校课堂教学主要是向学生介绍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侧重的是基础教育。而社会对法学本科生的要求绝不止于此,因此高校越来越重视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实地调研、法律诊所等各种实践教学方式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期望达到培养全面创新人才的目标。笔者认为,项目式教育就是一种直接实用并且经过教师精心设计的实践教学方式,可以使学生的素质得到全面提升:项目式教育尊重学生的主观需求,对学生的培养目标远远超过基础理论的传授,其时刻关注学生法学思维和实践能力的提高。对毕业后即就业的学生而言,项目式教育为其提供了从事劳动法律工作技能的训练机会;对毕业后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学生而言,项目式教育巩固和增强了学生的专业素养,为其进一步深造奠定了基础。从一定意义上讲,项目式教育可以成为连接高校教育与社会需求、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之间的桥梁。
第四,有利于增进师生交流,构筑和谐师生关系。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互相配合的一个人才培养过程。目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欠缺师生良性互动机制的问题,高校代课教师与学生的交流基本局限于课堂上,课外的交流互动比较少。虽然网络发达,但有很多局限,网络互动往往只能成为课后解答专业问题的工具。通过项目式教育,实际上使教师与学生之间在一定期限内建立了一种定时交流沟通的机制,增加了课外的师生相处时间。而且面对面可以让教师更直观的感知学生需要、更深入具体的对学生进行指导,增进师生之间的感情。可以说项目式教育本身就是对“教学相长”最好的诠释。
3.项目式教育的教学目标
通过开展项目式教育,笔者试图实现以下教学目标:第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自主学习的方法,提升学生在语言表达、法律思维等多方面的素质;第二,提供更多途径使学生在深刻理解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应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三,扩展师生交流方式,搭建构筑和谐师生关系的平台;第四,研究和检验法学本科专业课教学模式改革的方式,实现教学改革的创新,探寻培养创新人才的路径。
项目式教育应用实例
1.学情分析
本次项目式教学改革的实施对象是笔者所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二年级本科学生以及经济法专业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方向研究生,以本科生为主。从本科生的知识水平来看,除哲学等公共课外已修完法学概论、民法总论等专业基础课,具备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同时正在学习合同法、人力资源管理等课程,对这些课程的学习有利于对笔者教授劳动法知识的理解。从实践能力上来看,学生都具备对网络等媒体的运用技能,而专业课的实践操作能力相对较弱,基本上没有参与过任何法学实践活动。从情感起点上来看,学生大多认为现有教学模式难以激发学习兴趣,因而对教学模式改革持有欢迎和积极的态度,乐于接受教师设计的项目式教育。
2.实施策略与过程
笔者应用的项目式教育主要通过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主要的流程是项目介绍——学生报名——确定成员。为了进行项目式教学改革,笔者首先在所教授的部分本科学生中举办了专场项目介绍会。一是向学生介绍笔者获准立项的课题基本情况,包括课题内容、立项依据、研究方案等等,让学生了解项目情况及判断是否对该领域有研究兴趣;二是向学生介绍项目式教育的基本构想,主动向学生发出邀请并告知学生报名方式等等,让学生了解何为项目式教育以及笔者预备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步骤。会后在笔者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陆续有十余位学生提出了报名要求,最后笔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十名学生(包括一名研究生)参与项目组。为了规范日后的教研工作,笔者还与部分学生签订了“助研岗位聘用协议”,该协议主要包括:学生成员的基本信息、进入项目组的职责等等。
第二阶段:项目教研阶段,这一环节实际就是围绕课题开展具体项目研究工作,是项目式教育提升学生能力的关键环节。首先,笔者与学生确定了“定期研讨+不定期沟通”相结合的联系方式,即每月至少与学生见面一次,就项目进展及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平时学生有任何关于项目开展的问题可以随时与教师进行沟通。其次,笔者将课题分解为若干子课题,充分尊重学生学习兴趣,让学生在此范围内自选题目。最后,为了引导学生进行自主研究,笔者专门向学生介绍了项目研究的思路及方法、资料的收集整理技巧以及论文的写作规范等。在此阶段,笔者发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不仅在项目研讨时积极发言,而且平时也非常认真的收集资料,备写论文,自主学习及创新能力得到很大提升。例如:项目组中一名学生有出国留学的打算,因此在自选课题时,该生就选择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国际比较”这一子课题,在学习过程中利用外语专长拓展项目研究视野,用项目研究锻炼和检验自己的外语水平,可谓一举多得。
第三阶段:项目考核总结阶段,这一环节贯穿项目式教育始终。关于项目考核,主要是根据学生完成教师布置任务情况来判断学生参与项目式教育的效果。例如,学生是否按时提交了研究书面计划、是否按时参加研讨活动等等。关于项目总结,一方面是师生之间对研究课题本身不断进行自修、反思、再讨论等,另一方面指师生之间对项目式教育的进展进行不断修正与总结。
项目式教育在本科生教学过程中的推广及反思
一直以来,项目式教育多应用于研究生阶段的人才培养,在本科生中应用较少。随着社会对法学本科人才素质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现代法学教育的目标也由单一知识型向综合素质型转变,即融传授法律知识、培养运用法律能力和提高法律职业素质于一体②。因而在高校本科生教育过程中引入项目式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对其进行推广的现实土壤也已形成。首先,项目式教育通过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学生实现了教研一体化,即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这一中心,把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有机的结合起来,以教学为基础,以科研为补充,实现二者良性互动、协调发展、融合提高。其次,现代社会对高校教师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教师不仅要完成教学任务,更要关注学生的综合发展,寻求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不仅要承担“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也要不断提升自身科研能力。项目式教育很好的把二者结合起来,真正实现教师与学生共同提高、教学与科研共同进行的“双赢”局面。
当然,项目式教育也有许多值得再思考的地方:第一,对项目式教育外延的理解不应过于局限。笔者此次教学改革有立项课题作为支撑,所以将其称之为“项目式教育”似乎比较贴切,但如果对“项目式教育”的理解仅局限于教师有课题才能应用就太狭隘了。即使教师没有课题,也可以就所教授学科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作为专题而开展项目教育。毕竟,项目式教育的精髓在于给学生提供一个提高能力的平台,有无项目支撑并不是必然要求。第二,项目组学生成员的吸纳要科学合理。笔者认为,首先项目组成员的人数应该和研究内容相匹配并作好分工和研究计划。另外,确定参与学生时有必要了解学生的知识储备情况。以本次教改为例,笔者所选择的学生均具备基本法学理论基础,已修过或正在学习《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这样才能将基础教学与能力提升结合起来。如果参与项目组的学生不具备理解项目研究内容的基本知识,将会直接影响教改和能力提高的效果。第三,项目式教育的考评体系有待完善。在笔者的教改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学生访谈、问卷调查和学生科研成果的提交等方式来检测项目式教育的开展情况和效果的。但项目式教育考评体系还有更多的研究空间,比如如何将项目式教学效果与高校对学生或教师的日常考评结合起来等等。这些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实践与研究。总之,缺乏教研的教学是无生命力的教学,项目式教育是既注重教学又注重教研,值得在法学本科教育中采用和推广。
注释:
①2010年4月,西北政法大学校级优秀青年人才项目——“和谐劳动关系视角下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9XJC006.
②陈红梅.对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教学方法的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09,9:193.
参考文献:
关于普通高校①学位评定委员会法律性质的研究在我国由来已久,从1999年刘燕文诉北京大学不授予博士学位案 [1]开始,有关讨论更加激烈,但是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实际运行中的法律性质仍然比较模糊。
一、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法律性质之争
我国学位评定委员会自建立至今,其法律性质一直未能明确认定,这使得学者们根据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职责、组成等形成了不同的观点。
(一)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法律性质分类。
1.行政性质。
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一个机构的法律性质判断,不能仅以该机构的名称为依据,关键要看其组成和功能。根据《学位条例暂行办法》的规定,普通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9至25人组成,他们会来自不同的学科。在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中,评定刘燕文论文的只有一个相关专业的内行,其余的委员均是外行,他们根本无法对论文中涉及的学术问题进行讨论。另外,从《学位条例暂行办法》对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职责规定看,学位评定委员会主要负责作出授予或不授予学位的决定。[2]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委员会答辩后,先由系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再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事实上,高校每年毕业学生之多根本无法保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评价。因此,普通高校内部的学术评判机构主要是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应是学术管理机构,学位评定委员会实质上是一个行政组织,是学术行政的一种,并且独立于高校,而不是高校的内部机构。[3]
2.学术性质。
有学者通过对学术委员会的地位和性质分析,认为“将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职称职务评审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整合为一个统一的主管高校教学、科研事务的组织――学术委员会。”“使学术委员会成为名副其实的学术评议、审议、论证和决策的最高学术权力机构。”[4]“我国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应下设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应当设置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师聘任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学科建设委员会等若干专门委员会。”[5]从中可以看出,他们将学位评定委员会作为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是学术委员会的组成部门。
3.学术与行政的双重性质。
高校学位审核授予从权力运行过程来看是以学术权力为基础的不完全行政权力,是学术权力、行政权力的相互结合、共同作用的复杂过程。[6]学位授予权的本质是学术权力,但同时具有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双重属性。在学位授予过程中,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也有其各自的行使边界。学位评定委员会所获得的权力为管理学术授予工作,并授予受教育者学位的权力,从其权力的本质属性来看为学术权力。但在学位授予过程中,存在着大量行政管理事务,因此学位授予权也存在行政权力的属性。[7]
二、三种法律性质的辨析
将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为高校外部行政组织,那么高校对于学位评定委员会没有指挥权和命令权,学位评定委员会不是高校行政当局的下属,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召集权、议事权、决定权在于委员会自身。[8]司法实践中就可以将学位评定委员会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因为高校与学位评定委员会之间没有“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如果以高校为被告,因为授予或不授予学位的决定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高校则可以以评定权力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们的手中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即使判决高校重新评议学生的论文,高校也没有权力召集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而只能找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但是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主席并不是判决中的被告,无法强制执行。
我国高校决定学位的授予主要由学位评定委员会行使,学位评定委员会作为学术与行政双重性质的机构。在行政方面行使着学位授予过程中的行政管理事务;在学术方面还行使着学术评定的职责,这不仅可以体现授予机构和国家的学术信誉,而且也保证了学位的严肃性。但是由于性质的双重性,也会使高校内部机构其他机构在地位和职责的划分上出现混乱,甚至由于学位评定委员会行政权力的行使不当而使学术权力受到制约。同时在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时也会出现矛盾:由于其具有行政性质,表面上看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但是它又行使着学术职责,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法院需根据其行使职责的性质判断能否作适格被告,对法院来说并不现实。
综上,三种法律性质各有其利弊,认定为行政性质并独立于高校的做法将会导致学位这一本质上具有学术性的称号显得无所适从;将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为学术机构,又会出现授予学位不具有国家强制力而使社会认可减弱的困境;而学术与行政双重性质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在高校较难把握自己的地位,时常出现行政权和学术权不均衡的情况。
三、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法律性质及未来选择
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法律性质问题比较复杂,我国《学位条例》 和《学位条例暂行办法》均未明确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法律性质。目前绝大多数普通高校将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为高校内部学位工作的决策机构。首先,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名义上并没有独立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也没有诉讼主体资格,符合高校内部学位机构的特征。就当前总体情况看,普通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属于高校内部管理机构比较符合制度现实。[9]其次,从学位授予单位与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关系看,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位授予单位设立的负责确认和批准学位申请人是否具有相应学位水平的内部机构,是学位授予单位中的管理机构和批准机构,而不应当是学位的评定机构。再次,从我国法律的设置看,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批准学位,并对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工作进行领导和决策。有关学术水平的问题,则应当放手给本学科专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10]同时,因其组成上的“外行决定内行”这种不当问题也会得到解决,学位评定委员会不需要对论文评定,那么不同学科的专家仅根据教务系统作出的学生各项表现的情况以及答辩委员会的意见最终决定授予学位还是科学的。
因此,将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为行政性质的学位管理机构,不仅可以明确我国高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职责,而且没有损害其所决定颁发的学位的严肃性,同时也未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判断形成阻碍。
要明确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法律性质,保证学术和行政的协调以及高校内部治理的有序、高效,实现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应从以下方面努力:首先,我国应建立完备的学位法律规范体系。完备的学位法律规范体系才能保障高校内部机构分工明确、地位清晰。我国的《学位条例》和《学位条例暂行办法》已经不能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学位的功能和本质也在变迁,因此需要加快修订和完善学位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学位法》,有效规范学位评定和授予行为,解决学位评定委员会法律性质缺乏法律依据的历史积弊。[11]其次,明确学位评定委员会与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划分。学位评定委员会是高校内部的行政机构,应明确学位评定委员会与学术委员会二者的职权,学术委员会负责与学术相关的事项,而学位评定委员会作为管理机构,即使是在决定授予学位时,也应对学术问题行使形式审查职责。最后,在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运行过程中,应逐步尝试建立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高校学术管理体系,采取学术委员会的学者治校方式,[12]重视学术权力,完善学术制度建设,从而保证学位评定委员会与学术委员会的权力协调发展,使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法律性质能够不断地符合大学治理和发展的新需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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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对实践教学不够重视
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许多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缺乏必要的调研,大多是对本科专业课程体系进行相应的删改。教学安排上仍然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在教学方法上多采用以教师为主导的方式,针对专业核心课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不能形成与学校自身定位相符的实践教学体系,不能满足培养学生职业胜任能力的要求,从而导致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的现象。
2.2教师缺乏实践能力
培养高素质高职能人才,不仅要求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而且要求其具备企业管理的实践经历。高职院校教师大多是高校研究生毕业,从学校毕业就走进学校进行知识的传授,缺乏在企业工作和锻炼的实践经验,课堂上只能进行枯燥的理论教学,难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不能指导学生开展岗位技能训练,造成教学与实践脱节,在学生动手能力和专业技能培养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培养的学生知识的掌握局限于书本,难以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无法在毕业之后快速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2.3校内外实践教学条件缺乏
校内实验室和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可以为实践教学创造良好的条件,为学生提供理论联系实践的机会,从而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目前很多学校由于资金投入有限以及对于文科专业不够忽视,无法配备专业实验实训条件,致使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不能在学校里学习到未来工作所必须使用的专业软件,以致学生毕业后难以快速进入实际工作状态。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能够让学生深入经营管理实际,切身体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实践,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然而很多学校和校外实习基地由于缺乏共同的利益点或者合作激励机制不健全等原因,不能为学生提供很好的实践机会,合作仅仅停留在表层,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3改革思路
3.1构建全面的实践教学体系
高职院校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教学上应该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因此构建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应当重新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从社会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需求出发,构建完整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课内实验教学,主要针对专业课程的具体项目,安排不同的实践教学课时,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实践教学形式的运用,达到基本技能提高的目的。二是课外实习,主要指的是顶岗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顶岗实习是学生在合作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对于巩固学生课堂所学、增强实际工作能力、缩短岗位适应期、提升职业素质具有重要意义,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是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并由此更好地实现与工作岗位的衔接,是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有效途径。
3.2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实践技能
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对于专业实践教学来说是前提条件,也是重要保证,教师实践经验缺乏的问题必然影响高校实践教学水平。一方面要多渠道培养现有教师的实践能力,专业教师应关注专业发展动态,加强专业实务训练,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以提高综合实践的能力。通过鼓励专业教师利用寒暑假时间到企业顶岗锻炼来了解社会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的任职要求,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和技能,确保自己所教内容与社会需求同步,同时专业教师应该加强与企业的联系,积极地与企业开展横向课题合作研究,强化自身专业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聘请有丰富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的企业专家作为课内实验、校外实习的指导教师,提升实践教学的整体师资实力。
3.3加强实践教学保障体系
校内实验室和校外实训基地是实践教学的重要场所,也是拓展学生专业技能和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有效平台,因此高职院校应重视校内实验室建设,及时进行专业软件和设备采购,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实践教学措施顺利实施。加强校企之间、校际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进利益共同体建设,形成企业和学校互惠互利的良好合作关系,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有效地补充课堂教学,拓展学生实习渠道,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
作者:张浩 单位:嘉兴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