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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准确、细致地掌握校舍消防安全状况,依法督促学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彻底消除校舍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学校自防自救能力。
三、组织机构
大队成立以教导员陈宙林任组长,大队长何洪涛任副组长,参谋邹剑锋为成员的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中小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指导和落实。
四、 检查的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
五、检查的重点
1、新建校舍工程的消防审核和消防验收情况;
2、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3、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
4、灭火器的维修保养情况;
5、建筑内部装修情况;
6、建筑内部电气线路敷设情况;
7、单位灭火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在2020年基础上,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三项“攻坚治理”,全力推进教育系统消防基础建设、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消防安全素质三项“提升工程”,基本实现“五个明显”的整治目标,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推进打通生命通道综合治理
1.全面实行“一校一策”管理。各校要将消防车通道整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地本校改造任务,遵循“先急后缓”原则,拆除校园内违法违规建筑及影响灭火救援的牌匾等障碍物、调整学校出入口、增设停车场地和停车设施、按标准施划校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标线标志。
2.优化停车资源使用管理。各校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和占堵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之间的现实问题,针对食堂、宿舍等密集区域,制定相关政策机制,合理规划停车位,请消防救援机构指导实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按标准加强划线、标名、标牌及维护修缮,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各校依据属地停车设施的供给策略,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停车设施改建、扩建和新建。
3.强化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各校要加强与消防救援、公安交警、住建等城市管理部门的协作,严格落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生命通道”联合整治的通告》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的联合执法和集中曝光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保持信息共享渠道畅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车通道的联合管理,有效改善消防车通道通行条件。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l.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校要按照《全市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建筑消防管理机制,对照2020年排查建立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统筹开展排查整治。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每栋建筑都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全面推行“楼长”制,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二是管理使用单位每月自查一遍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定期排查测试建筑室内自动消防设施,建立并执行维护保养制度。四是探索建设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库,各校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建筑管理单位认真录入基础数据,不断完善数据库。
2.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在属地消防救援机构指导下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机制,健全消防安全档案。二是固化“七个一”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安全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梳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出消防安全承诺等工作。三是协调配合消防救援机构深化教学培训式检查工作,着力提升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微型消防站站长、电工等“关键人”消防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每年至少联合开展2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和消防演练,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和分区域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五是鼓励学校探索实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内容。年底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力争实现100%。
3.实验室危化品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年内开展2次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改造一批老旧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年底前至少完成70%。二是要强化熟悉演练实战效能,学校专(兼)职消防队每月开展熟悉演练工作,建立安全事故处置队或应急处置机制,优化事故处置措施。联系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开展1次实验室危化品事故实战演练,开展化工专业救援技术培训。三是积极主动与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化工(危化品)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做好实验室和危化品库消防审核认定工作。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整治。各校监督检查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做好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达到“五个确保”即对管辖内在建工程排查一遍,确保底数清;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检查一遍,确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建筑检查一遍,确保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确保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升。
(三)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突出风险整治
1.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各校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做好本地本校消防安全工作。集中整治2020年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针对监管责任盲区,健全行业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源头管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整治。各校要积极争取将消防能力建设融入政府民生工程,针对校内突出风险要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各校将消防能力提升细化项目列入年度改造计划和经费预算,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3.集中攻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各校要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机制,针对排查发现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及时报属地政府集中挂牌督办。要主动会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督促指导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相关单位责任,督促单位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按时整改销案。针对故意拖延、不积极整改或者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整改但未采取严密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将依据《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暂行办法》(发﹝2020﹞21号)进行问责。
(四)实施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升工程
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校要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会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本地本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培树典型样板。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教育系统消防大数据管理。各校要结合“数字”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数据资源。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建立消防大数据库及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在食堂、宿舍、教室、实验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火灾高风险场所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运行、用气用电、重点部位管理等情况的实时监测设备,并对采集数据进行智能分析,推动防范风险关口前移,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监管和风险预测预警能力,为精准研判突出风险隐患提供科学依据,逐步实现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各校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综合治理体系,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属地消防救援部门持续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高校、高中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分批次、分类别对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针对行政干部,重点培训消防法律法规;针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微型消防站队员、特殊工种等“关键人”,重点培训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知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健全完善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结合岗前与日常培训,推行消防安全履职承诺制度,全面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三、时间安排
各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开展本地本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年度工作任务。
(一)细化任务措施(2021年4月20日前)。各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工作时限等内容,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攻坚整治(2021年4月至12月)。各校要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入细致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项研究细化管控措施,实施差异化整治。
(三)定期调度研判。教育局将定期调度各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适情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各校4月20日前向教育局安全管理科报送实施方案;自2021年5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小结;12月20日前报送本年度专项行动自评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对本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本方案中各项任务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各级工作专班要坚持以“五化”方式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做到事故预防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保障全市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全区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冬春消防安全的阶段性特点进行专项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长助理、*分局局长
副组长:*区安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主任由赵群生兼任,副主任由杨占伟兼任。
各街办、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方案,周密部署,明确责任。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区)、医院、学校、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重要的科研单位、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天然气、液化气、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销售、运输场所;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储存库房、经销门店等场所;生产、仓储、住宿等“三合一”场所以及其他各类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存在火灾隐患逾期未改被依法责令停业整改的单位;列入区政府挂牌督办至今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整治重点:
(一)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瘫痪,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二)建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三)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通道、水源缺少或不适应消防安全需要等问题。
(四)重点区域:城中村、区内各类市场和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五)消防管理: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制度、措施未落实,违反易燃易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各种行为,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制定灭火应急及安全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模拟演练等问题。
四、工作任务
同志们:
今天是全省第十二个消防宣传日,今年消防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为确保我县“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取得显著成效,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提三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消防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努力把我县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消防投入,改善消防设施、装备条件,严格消防行政执法管理,加快推进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千方百计预防和减少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广泛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活动,坚决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二是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灭火与防火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预防工作,努力消除和减少各类火灾隐患。要严格消防审验和消防安全大检查,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一条街、消防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四进”活动;按照发现隐患问题不放过、隐患问题得不到整改不放过、整治效果不达标不放过、出了事故责任人不受追究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三是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要把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公开曝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特大火灾案例和违法违章行为,安监、公安、消防部门要突出抓好对特定工种、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消防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消防控管体系。公安专职消防队要进一步强化业务技能训练,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现代化条件下扑救各类恶性火灾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把组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作为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为经济建
消防安全知识讲话稿2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下午好!
在消防安全月里,我们今天成功地组织了全校师生进行的消防演练活动。学校组织这样的活动,目的是为了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在刚才的演练中,同学们能按照要求认真对待,疏散迅速、有序,老师们组织到位,保障有力,保证了这次演练的成功。
在此我代表学校向同学们出色的表现提出表扬,向为这次活动付出辛劳的各位老师表示感谢。“学校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与安宁”。多年来,我校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以创建“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契机,从规范管理,落实责任抓起,从重点防范和整改隐患入手,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把安全工作常规化、制度化。
我校还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制订和落实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园网等载体,宣传安全教育知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这一切,都是为了有效地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老师们,同学们,我们今天进行的消防安全演练,意义重大。通过刚才的演练,同学们学会了怎样预防火灾和发生火灾时的逃生方法,达到了我们预期的目的。“火电无情,生命无价,安全第一,预防在先”。
同学们,作为未成年人,我们更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平时不玩火,注意用电安全,防止触电、煤气中毒等事故发生。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掌握在紧急情况下机智逃生的本领,并向家人、邻居积极宣传,让更多的人关注安全,珍爱生命。
最后,我希望全校师生能以这次消防安全演练为契机,进一步把我校的安全工作做好、做实,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继续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而不懈努力。
消防安全知识讲话稿3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少先队员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关注消防,平安你我》。
每逢进入冬季,天干物燥,很容易引发火灾。因此,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公安部于1992年发起,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的“消防宣传日”。而11月9日的月日数恰好与火警电话号码119相同,这既是对消防工作的警示,也是对火警电话的宣传。消防日一年只有一天,但消防的意识得贯穿在全年的每一天。
提到消防,同学们自然会想到令人毛骨悚然的“火灾”二字。火,带给我们光明,赋予我们温暖,但火灾也曾夺去了无数的生命,留下了累累伤痕。大火曾用血淋淋的数字和惨痛的代价,给我们敲响了安全防范的警钟,身处人员密集的校园中的我们,应在脑海中长鸣“119”的警铃,提高防火的意识和技能。
我们每个人都要努力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在平时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平时不要玩火,不在人口密集,和有油库、炸药、酒厂、化工厂附近燃放鞭炮和烟花。
2、使用电器要小心,使用日光灯、电热器时,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用灯泡、电热器烤衣服、手巾等物。
3、使用液化石油燃气灶要注意安全,点火时,要先开气阀,再用电子点火。
用完后,应先关电子开关再关气阀,同时特别要注意用液化气做饭、烧水时要专心看守,以防水把火浇灭。
4、不要私自在野外进行野炊、烧烤等活动,以防引发山火。
5、不要乱烧垃圾,同时不要把燃烧的煤渣放在垃圾堆里,这样容易燃烧引起火灾。
6、家中发生大火应就立即就地取材,用湿毛巾盖住火焰,并迅速切断火源。
7、如果油锅着火,千万不要用水去灭火,更不要直接用手端锅,以免汤伤,应立即将锅盖盖上,或用沙土、棉被湮灭。
8、如果是电器着火,立即拉闸断电,用干的毛毯棉被捂盖,切记不要用水扑救,因为水是导电的。
演练当天学生们正在宿舍休息,突然间,“火警信号”响起,辅导员按照消防预案的安排立即到位,组织学生迅速站队。负责各个楼道口的老师立即到位,协助疏散学生逃生,按照消防疏散路线向学校操场疏散,大家用湿毛巾捂住鼻子涌向楼梯。事先安排的各楼道口有关教师里应外合疏散撤离的学生。整个过程有条不絮,前后仅用2分多钟,学生已安全疏散到操场。没有出现一个学生留在现场,也没有出现因为拥挤而造成的意外事故发生。
随后x医科大学保卫处处长x在体育馆给第一临床第二党总支全体师生进行了题为《第一临床学院二总支安全教育暨逃生自救与消防演练》的演讲。赵老师的演讲绘声绘色,详细具体,分别从预防火灾、治安防治、交通安全三方面给同学们讲解安全自救知识,并加以近几年国内的真实案例警醒同学们。为了加强安全防火教育,赵老师还亲自演示用灭火器救火的正确操作。赵老师xx洋溢的演讲刚结束,就传来了同学们雷鸣般的掌声。
全体师生退场后,在校篮球场,赵老师又组织了灭火演练,我第一临床学院第二党总支各专业同学积极参与,通过实践真正掌握了正确的灭火操作。在一阵阵腾起的灭火粉尘中,这次安全教育暨逃生自救与消防演练xx结束。
本次逃生演练从学生人身和利益出发,以模拟火灾现场的形式帮助学生学会逃生自救,对启发学生了解消防知识起到指导作用。赵老师的动情演讲让同学们从中受益匪浅,学会了一些基本的防火自救技能,提高了消防意识,切实做到了防患于未然。
最珍贵的是生命、是幸福、是安全。
人的生命至高无上,然而安全是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因此在欢乐时,我们要时刻敲响安全警钟,多一份安全思想,少一份事故危机。
从第一临床学院二总支对我们进行逃生疏散演习到安全教育演讲中,让我们感受到学校对安全的重视,以及演讲中讲到的事例,让我们感受到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在我们身边有许多意外和不幸,因此我们每个同学都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安全责任重大,因此我们都要严于律己,切实履行安全职责,保障安全。
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我们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还要遵守校纪校规,增强政治明锐性、提高防范能力,更重要的是要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防范技能。
生命如同鲜花一样娇艳绽放着生命,美丽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生的花季只有一次,青春的火焰也只绽放一次,怎能不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呢?因此我们要以安全为首,敲响安全的警钟,奏响生命的乐章,让生命之花开得更加绚丽。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心得体会2
20xx年2月21日的上午二节课后我们学校举行了针对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演练应急活动,通过这次的演习,我们对应急疏散的程序,逃生和灭火知识有了切身的体会,一定程度上对火灾事故应急疏散,正确逃生有了进一步的实际体验。
二节课后随着警报声的敲响,消防演练正式开始。同学们在听到指令后在我的带领下,安全有序,迅速撤离教室,并按指定路线到达操场安全地带。他们能按正确的逃生方法去做,都用湿毛巾捂着口鼻然后弯着腰快速有序的逃离教室。在演练过程中,我心里很紧张,直到确定教室最后一个同学走出教室时,心里面的石头才放了下来,全部的人脱离危险到达操场时用时不到两分钟,并且没有一个人在逃生的过程中落下。
演练结束后,我对本次的活动进行了一个小节,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些安全建议,提醒同学们不忘安全意识。这次的消防安全演练活动让我学会了,我们要争取时间,火灾发生时要尽快逃离现场,不要因为一些锁碎事延误了宝贵的逃跑时间,要选择与火源相反的方向快速的逃跑,如果逃跑路线被堵时,要学会关好门窗,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等等救援。我们在逃生时是要抓紧时间但是也不能采取不正确的方法。这次的活动不仅让学生们树立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思想信念,又让师生们学会了怎样预防火灾和火灾中逃生的方法,进一步增强了学校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广大师生的逃生自救能力,也为学校日后处理次类事件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会。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心得体会3
这次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给自己启迪了消防安全思维,增添不少的见识和实际性理论知识,让我在提高消防安全认识的同时也抓住落实工作,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感和使命感,参加这次培训让我有几点体会:
一、认清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火灾的发生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最突出,而从麻痹和认识不到所引发的,疏忽而忽视所造成的,也是危害最大的一种灾难,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大大问题,,所以我们要时刻提醒,警惕安全消防隐患与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必须做到位,做到彻底,“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工作是其他工作的保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到尊重生存权,尊重人权的高度,本着对社会、对公众负责的态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在消防安全中要警长鸣,做到居安思维,防患于未然,防范于隐患,确实做到安全为天的理念。
二、加强消防常识的学习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缺席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信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信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信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防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信道、安全出口、消防车信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它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分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它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完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一)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
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信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信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信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持。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它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信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它消防安全情况。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它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信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信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说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信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它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它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其它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奖惩
第四十五条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对做好当前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巩固和深化我市“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成果任重道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市“两会”和省党代会即将召开,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暨村庄整治现场会和全国“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座谈会也将在湖召开。因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把做好消防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
二、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预防第一”、“关口前移”的指导思想,继续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要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省、市和县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外来打工人员集中居住的出租房等部位。要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督促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规范。加大农村地区火灾的防控力度,在巩固深化示范点的基础上,以点拓面,全力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各地、各部门必须督促业主单位及时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拒不整改、逾期不改火灾隐患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人员生命安全的单位和场所,以及未经批准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要坚决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予以取缔,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吴兴区人民政府要加快织里“三合一”整治工作的进程,确保整治工作按既定方案落实完成。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切实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降低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数量、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督导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除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1.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
2.学校、幼儿园周边建筑。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1.学校、幼儿园的各类建筑物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以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2.学校、幼儿园周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3.建筑物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的,建筑物的住宿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应设而未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和灭火器材的;
5.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6.学校、幼儿园的教师、职工未接受系统的消防安全培训的。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和集中治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2—8日)。各县(市、区)要召开由公安、教育、消防等部门参加的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12月9—15日)。各县(市、区)要提高学校、幼儿园管理者对本单位火灾危险性的认识,督导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自查整改。
(三)集中治理阶段(12月16日—年1月10日)。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执法职能作用,协同有关部门,按照治理重点,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建筑逐一进行检查和治理。各县(市、区)在检查中要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隐患要依法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故意拖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处罚,并责令单位停业整改,或者采取临时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消防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当前,社会各界对学校安全工作极为关注,一旦发生校园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将会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幼儿园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整治消除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坚决杜绝校园亡人火灾事故,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消防安全知识1、119电话要记清,及时准确报火警。
2、使用灭火器有三步,拔销压柄对火根部。
3、塑料桶,易静电,充装汽油很危险。
4、电视异常遇征兆,快速关机以防爆。
5、电器坏了别乱动,专修人员来治“病”。
6、消防器材照明灯,灭火逃生有大用。
7、起火不要乘电梯,防止断电出不去。
8、加油加气易燃地,手机呼机要关闭。
9、喷发胶,新时尚,防止高温防碰撞。
10、酒精炉,用处大,违反程序很可怕。
11、电火锅,煮饭菜,汤水溢出先断电。
12、点蜡烛,为照明,莫用蜡烛当手电。
13、火炉内,烈火燃,可燃物品别靠前。
14、掏出炉灰莫急倒,浇灭火星最重要。
15、发现楼道异味浓,安全地段报险情。
16、居民楼道要通畅,杂乱物品别堆放。
17、吸完烟头莫乱扔,避免大意留火种。
18、去野外,篝火燃,人走火灭保安全。
19、家用电器要安全,用完之后断电源。
20、电饭锅,平稳放,防止倾斜酿灾祸。
学校消防安全知识1、为什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首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是当前火灾形势和安全工作的需要,是提高全校火灾预防能力的一项群众性基础工作。
其二,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是保护在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需要。在发生火灾时,在校大学生由于生理、心理等客观因素,更容易受到危害。
其三、在校学生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学校发生的火灾,60%至70%在学生宿舍等人员活动较为集中的场所。学生是宿舍的主人,预防学生宿舍火灾,学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常识缺乏,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低下,一旦发生火情,势必酿成火灾,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要对大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2、学生公寓为什么不能使用大功率电器?
首先,学生公寓属于公共住宿场所,涉及公共安全利益,使用大功率电器极易引起电线超负荷,造成电流增加,电线发热,超得越多,发热也越快。电线绝缘层允许温度一般为60℃,如果线路长期过负荷运行,线路发热量增大,绝缘层加速老化。当温度在大于250℃时,绝缘层会发生自燃,并与电线分离,造成短路而发生火灾事故。
其次,学生宿舍供电线路,配电设施较为薄弱,客观上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
3、那些电器不允许在学生宿舍使用?
学生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取暖器、电热毯、电热杯、热得快、空调器等大功率电器。
4、为什么不能乱拉乱接电线?
一是,不懂电工专业知识的人,在乱接电线中因错误接线容易造成事故,或连接不牢固形成接触电阻过大而引发火灾事故。
二是,导线的设计容量是有限的,乱接电线造成接入过多的负荷,容易因过负荷而造成火灾。
5、怎样正确使用“119”电话或校内报警电话?
一是,报警时,首先要沉着冷静,不要心慌,
二是,要讲清楚起火单位、地址、燃烧对象、火势情况,并将报警人的姓名、所在的电话号码告诉消防队,以便联系。报警后,本人或派人到通往火场的交通路口接应消防车;
三是,要早报警,为消防灭火争取时间,减少损失。
幼儿园消防安全知识1.教室(计算机房)火灾预防
(1)学校要对一教室电线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电线,防止超载引起火灾;
(2)定期清理教室内堆放的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
(3)一旦发生火险火情,在场老师要迅速判断起火原因,采取果断措施,切断火源,有效控制火势蔓延扩大,等待救援;
(4)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救助:
(5)稳定学生情绪.组织学生迅速撤离,撤离过程中防止发生拥挤踩踏。
2.实验室火灾预防
(1)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电线老化或超载工作引发火灾;
(2)按规定配备消防器具;
(3)工作人员能熟练使用消防器具;
(4)实验药品和器材按规定有序存放:
(5)每次实验前,指导老师必须事先对实验项目和操作规程进行详细说明,并全程跟踪实验过程;
(6)实验结束后,指导老师应及时清理残留药品,防止药品发生自燃等;
(7)一旦发生火险,指导老师要保持镇静,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切断火源,并用自备的灭火器进行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扩大;
(8)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学生有序撤离,防止在疏散过程中发生拥挤踩踏。
3.学生宿舍火灾预防
(l)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格遵守用电制度,严禁私自乱接电线或擅自变动电源设备,离开宿舍要切断所有电源;
(2)严禁在楼内焚烧杂物;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进人宿舍;
(4)不准使用“热得快”、电热毯;
(5)不准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煤炉等燃器具;
(6)不准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
(7)不准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
(8)不得人为损坏灭火器具和消防设施;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在全省教育系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成立消防专项政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郝立军副组长:郝晓冲、李永强 组员:全校领导
二、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制定应急疏散预案,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建立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档案台账。
四、进行消防教育主题班会。
五、利用“河北省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进行隐患排查。
六、校内消防器材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随着高校不断扩招,各种教学、生活、娱乐场所大量兴建,人员密集场所不断增加,消防安全形势越来越严峻。当前,高校人数占主体地位的大学生的消防意识不容乐观。这些学生在校期间积累了丰富的文化知识,理论功底较扎实,但是一般都忙于文化知识积累,却忽略了消防素质的提高,基本上没有接受应有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知识、防灾技能都很缺乏。
经调查,在校大学生超过半数的学生有过玩火经历,三成以上在寝室使用“热得快”和电饭煲,五成以上表示平时很少主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绝大多数都认为消防安全只是领导和管理部门的事情,自身的消防安全知识与自我保护意识相当缺乏,甚至与大学生应有素质相悖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禁用的电器;还有学生晚间熄灯后在宿舍点蜡烛看书;有学生卧床吸烟;有的学生在寝室开“小灶”做饭;在实验室,违反规定使用易燃化学危险品等等。由于消防安全意识差而引发火灾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留给大家的惨痛教训不胜枚举。
二、活动目的:
1、增强广大在校大学生的消防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倡消防文化;
2、配合消防日活动主题;
3、带动身边的同学,把消防意识切实的融入校园;
4、配合河南省高校社团文化节展开。
三、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平安和谐”
四 、活动时间、地点:
(一)校内活动:20xx年11月7日-8日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
(二)校外活动:20xx年11月9日地点待定
五 、活动可行性分析:
首先,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是当前火灾形势和安全工作的需要,是提高全校火灾预防能力的一项群众性基础工作。其二,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是保护在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需要。在发生火灾时,在校大学生由于生理、心理等客观因素,更容易受到危害。其三、在校大学生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学校发生的火灾, 60% 至 70% 在学生宿舍等人员活动较为集中的场所。学生是宿舍的主人,预防学生宿舍火灾,学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常识缺乏,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低下,一旦发生火情,势必酿成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因此,要对大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高等院校是国家培养造就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专业人才的基地,也是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部门。高等院校内如一个小社会,涉及面广,门类多,除教室、实验室、公寓、食堂外,还有图书馆、档案室、电子计算机中心、印刷厂、其他校办工厂、商店及配电室、机修间、锅炉房、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等等,存在一定的火灾危险性。
高校也是学生学习、生活场所,是人群密集的社会细胞。随着高校招生数量的不断扩大,大学城的建立,人员密度相应增大,消防形势越来越严峻。当前,高校人数占主体地位的大学生的消防意识不容乐观。学生们知识虽然丰富,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技能却很浅,自我保护意识就更低。他们认为消防安全只是领导和管理部门的事情,自身的消防安全知识与自我保护意识相当缺乏,火灾初发时期会正确有效地使用灭火器的人少之又少。许多大学生不了解基本消防常识,如一些常见的消防警示标志、符号、消防器材分类识别与使用、火场有害气体的预防、自救逃生技能等等。
公寓是学生在学校的家,是学生最集中的场所之一。作为日常生活的场所,在公寓中,一些学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大功电器设备,增大了导线的负荷。用火不慎。学校虽然有明文规定,学生不准在宿舍内用蜡烛照明、不准生火煮饭,不准吸烟等,但有的学生还是无视安全规定,我行我素。这些地方都住进了远离家人及父母控制的年轻人 , 他们吸烟,烹饪 , 甚至酗酒,有时还熬夜,而且通常对个人及建筑的安全并不怎么留意。这些学生对这些在标准的防火材料及建筑法规出台前建造的老旧建筑很少有 “ 主人 ” 意识。在这之中,吸烟或者安装床头灯而引燃蚊帐等是公寓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些现象通过加强管理,以及宣传教育是可以杜绝的。然而在公寓中存在许多的易燃物,其中包括蚊帐、窗帘和墙饰,纸和书,木制书架,书桌和化妆台,以及衣服等此类对学生来说必不可少的物品,因此在公寓无法完全杜绝易燃源的存在,所有只有在管理上加以重视,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学生公寓发生火灾的其他原因还有灯、电炉,以及电器超负荷和短路等。 因此,在高校举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当前火灾形势和安全工作的需要,是提高全校火灾预防能力的一项群众性基础工作。
六、活动内容:
1、消防演习
我们将邀请郑州市消防支队来我校进行一次消防演习,在演习的过程中我们将会安排部分同学参与到演习活动当中。演习所需的场地由我院负责申请。(时间定于11月7日)
2、消防车辆、特勤装备展示及消防业务表演
我们将邀请郑州市消防支队来我校进行消防车辆、特勤装备展示。虽然,有许多学生见过消防车辆和特勤装备,但他们大多都没有真正了解消防车辆和特勤装备。展示的同时我们也会邀请专业人员进行讲解。或安排学生到郑州市消防支队参观。(时间定于11月7日)
3、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定在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喷泉广场。我们将邀请郑州市消防支队的专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演讲,并在演讲过程中进行消防知识问答活动。活动时由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活动现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单的发放。当天晚上放映与消防有关的宣传片。(时间定于11月8日)
4、参加郑州市消防支队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