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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结构化教学范式近年来已经成为一种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极其重要的教学模式,它是在教学过程中以问题为导向,强调以学生为中心,自主学习。半结构化教学范式的本质则是引导学生领会更多的隐性知识,帮助个体在思考、讨论、争辩过程中领悟与学习隐性知识。以美国、加拿大等国为代表的国外很多大学很注重半结构化的教学方式的运用,强调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与教师和其他同学形成互动。
二、我国目前实践教学环节的典型范式的特点我国工程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典型范式存在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实践教学过程中偏重于显性知识的获取,尤其是对工程技术知识、工程管理技术的直观感受和认知,而对于工程管理中隐性知识的学习例如经验等的掌握普遍被忽视。
(2)由于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在实践环节上由于一些客观原因限制,如企业接受学生进行实习的时间以及人数限制等原因,导致实践性教学环节都没能得到非常有效的落实。
(3)实践环节过程注重工程技术,轻管理决策过程的实践与运用。
三、国外半结构化实践教学环节的典型范式
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的高等院校的工程管理专业在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让学生拥有充足的时间和机会进行实习,十分注重工程管理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创造了比较经典的半结构化实践环节教学范式。本文介绍国外工程管理专业实践环节的几种典型半结构化教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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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坊团队模式典型的工作坊团队实践教学模式应用于香港理工大学,按照学年标准对学生进行相对固定的分组,成员随机组成,自我选择,小组自行管理,每个成员都有机会在一段时间内充当管理主席。同小组成员可以参与对其它成员进行打分。根据年级不同,设计和开发不同的工作坊的主题和案例进行研究。这种工作坊团队的学习范式发生了转化,是以指导为基础的学习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在工作坊中需要用所学习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还有一些问题超出所学课程的范围,测试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和技巧的转换程度。工作坊团队还根据现实工程中的问题设计出过关问题。过关问题包括开放式情况和非结构性问题。允许学生从不同的方式、不同的观点、不同的途径得到不同的解决办法。每个过关问题学生要写出自己的学习经验和贡献。辅导老师根据学生日志内容、过程和结果写出评语。
(2)企业与学院、科研的合作教育模式典型的企业与学院、科研的合作教育模式应用于英国、加拿大的一些高等院校的工程管理专业。英国大学的工程管理专业做到了在学生投入实际工作之前就完成了从学校到实际岗位工作的过度。在加拿大,很多学校工程管理专业都设立了大学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项目。部分优异的大三年级学生一般在实习单位工作三到四个月后回到学校继续选修课程。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有学校提供的到企业或其它部门实习的机会或合作项目实践机会。还有一些国外院校的工程管理专业学生在修完大三课程后,需要到有关部门或企业连续带薪实习一年以上,然后再回到学校完成学业。这种非结构化的实践教学方式开阔学生视野、将理论运用到了实践中。
(3)灵活多样的案例教学。
一是从政府管理部门来看,通过一次招标确定了供应商,政府需要某种货物时就可以直接与定点供应商签订若干合同,简化了复杂而又费时的招投标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大量的采购资金,又方便了管理;
二是对供应商而言,政府采购是个潜在的大市场,他们有着浓厚的兴趣,他们通过增加投资,上设备或扩大经营规模,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报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积极参加竞争,不仅繁荣了市场,还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三是对定点商家方面,虽然在招标时压低了价格,商品价格利润降低,但是定点增加了销售量,其经济效益只会提高,同时,通过竞争被确定为定点单位,也提高了自身的信誉和社会影响力;四是对采购单位来说,定点单位地点固定,距离相对又近,商品价格低,质量可靠,服务优良,不仅采购方便,用起来放心,还节约了大量的采购成本。
但定点采购有它的局限性,一是市场竞争力较差,一年只组织一次(如果一年组织几次,采购效率就要受到很大影响),不容易得到广大潜在供应商的注意,加上市场 经济,供应商优胜劣汰,变化频率很快,容易失去最佳的供应商;二是不容易控制价格的浮动,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价格是受价值规律控制的,其变化因素很多,不易掌握;三是供应商容易受利益驱动,一旦中标,不再争取好的价格和好的服务,停留在招标时的水平上;四是由于政府采购采购量的不确定因素,当采购量长期低于投标预计量且有一定的幅度时,供应商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挫折,就要影响到供货质量。
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采购管理,节减开支,促进廉政建设,根据
《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直党政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
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驻石家庄市以外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的,执行属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办公用品
定点采购管理办法。其中属地为省辖市市区内的,执行市财政部门制定的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管
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中办公用品是指办公用的纸张、笔墨、信封、资料夹、计算器、计算机耗
材、其它消耗用品等。
第四条 河北省财政厅负责省直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
第五条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单位的确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
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一次确定若干家,两年一定。
第六条 河北省财政厅的职责:
1、统筹制定定点单位布局方案,对定点单位资质提出总体框架。
2、委托河北省省直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对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3、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预中标人的资质、经营状况、服务质量、价格水平以及定点单
位布局等情况进行审查,提交备选名单报定点采购领导小组审定。
4、鉴于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的特殊性,河北省财政厅代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与办公用品定点
单位签订《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合同》,核发定点资格证书和牌匾标志。河
北省财政厅不做为合同一方参加合同的实际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河北省财政厅负责对下
列内容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定点单位合同履约情况;
(2)办公用品价格标准执行情况;
(3)规定信息向河北省财政厅反馈情况;
(4)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5、将定点单位选定情况通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并制发《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
品定点采购证》。各单位凭证到定点单位采购办公用品,享受统一的优质服务。
6、会同物价部门对办公用品定点单位收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定点单位的财
政监督联络员进行业务指导。
7、会同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执行情况的管
理、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执行定点采购政策情况;
(2)《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证》记载情况;
(3)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第七条 河北省省直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的职责:
1、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提出的定点单位布局方案、资质要求,审查定点单位资格。
2、接受河北省财政厅委托,按照国家、省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以及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
3、向河北省财政厅提供预中标单位的详细情况。
第八条 对办公用品定点商场(店)单位的要求:
1、热情为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服务,设专人负责,保证售出的商品质量高、价格低、
数量足、服务优。可电话采购的,及时送货上门。
对体积超过0.5立方米或重量超过10公斤的货物,必须提供免费送货服务。对需要安装的,
负责免费安装调试。
2、按照《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合同》的规定,制作本商场(店)办公用
品定点采购价目表,除报省政府采购办备案外,还应分送在本商场(店)定点采购的省直行政
事业单位,并将办公用品价目表悬挂在本商场(店)醒目位置以备监督。
3、经销的办公用品必须是全新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现货,不允许出现假冒伪劣商品。
4、对外宣传、刊登广告时涉及定点问题的,要按河北省财政厅统一规定执行。
5、设置12名财政监督联络员,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财政监督联络员受财政部门委托对
定点单位办公用品的供应和价格优惠情况进行监督,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向河北省财政厅
政府采购办公室报送上月办公用品结算表和有关资料。
6、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工作指导、业务协调和监督检查。
7、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规定
缴纳税费,必须提供带税章的正式发票,有权拒绝购买办公用品单位提出的办公用品采购以外
的不正当要求;不得为购买单位开具虚假发票;坚决杜绝给个人送礼品、给回扣等一切不正当
竞争行为。
第九条 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要求: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办公用品购买、保管、领用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本办法。
2、建立采购询价制度。特别是在采购较大数额之前,至少应在定点范围内货比三家,择优
购买。根据工作需要,可与定点单位建立相对稳定的供货关系。
3、各单位购买办公用品时,须将《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证》交给定
点单位,由定点单位登记购买办公用品的时间、品种、数量、单价、总金额并签字确认。《河
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证》登满或使用满两年后,交回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
室核销,更换新证。该证不作他用,不得转借。
4、采购单位与定点供应单位结算时,使用非现金方式由财务人员办理。
5、属于下列情况,需由两家定点单位出具无货或不能供货的证明,经河北省财政厅批准后
方可到非定点单位购买:
(1)购买商品的价格和质量综合评价明显优于定点单位的;
(2)各定点单位无货供应的;
(3)其它经河北省财政厅同意的购买事项。
6、发现定点单位存在提高价格、质量下降、以次充好、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或者定点单
位的任一办公用品高于非定点单位的,及时向河北省财政厅反映。
7、擅自到非定点单位以外购买办公用品的,单位财务部门一律不得报销。因公到外地出差,
在外地购买办公用品的票据,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报销。
第十条 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结算执行两种办法:一是河北省财政厅按照年初预算和追加预算,
按现行预算级次将办公用品购置费拨付给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各单位直接与定点单位办理价款
结算。结算时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般不超过10日。二是对列入集中支付试点的省直行政事业
单位,河北省财政厅根据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与定点单位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单》、定点单位
开据的《发票》,直接从该单位经费中代为支付。
第十一条 违约处理:
1、未经批准擅自到非定点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定点单位违犯财经纪律、不履行合同规定、擅自提高价格或提供伪劣商品的,视不同情
况分别给予警告、抵扣履约保证金或取消定点资格。
3、用户投诉五次以上,经查实或抽查确有质量问题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取消定点单
位资格,解除合同,三年内不得参与各级办公用品定点的投标活动。
4、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欠货款的,定点单位有权拒绝供货。
5、触犯刑法,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本办法执行中发生的问题进行监
督举报。
二、第三轮定点维修的实施时间。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止,实施时间为一年,期满后重新招标。
三、为了促进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提高对政府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服务质量,在上述期间内,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的分布、维修报价、维修质量和服务承诺等因素,自由选择一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提供维修服务。
四、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需严格遵守工时定额和服务承诺,不得随意提高维修工时定额单价和材料管理费率标准,不得无故拒绝修车。
五、实行公示制度。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要统一悬挂“区政府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的牌匾和意见箱,并在厂内明显位置采取适当形式公示本企业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价格、服务措施以及联系和监督的办法等内容,以便各单位查询和监督。各单位不得提出服务承诺以外的不合理要求,对于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单位,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有权拒绝。
六、加强财务管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费用的支付,每季结算一次,不得使用现金支付维修费用。对于采取定点定额维修的财政承担车辆,由财政局统一结算;对于非财政承担的车辆,工时及材料费按附件一的优惠比率由各单位自行结算。因工作需要出车离开,需在外维修的,其维修费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否则财务部门拒绝办理。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是指将本办法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向社会公开。
第三条*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履行对全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监督管理职能。
各市、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工作。
第四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应当遵循信息及时、内容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且便于获得和查询的原则。
第五条*市政府采购信息的指定媒体为《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采购网”、《齐鲁晚报》和“*政府采购网”。
第六条除涉及国家秘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以外,下列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公告:
(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三)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机构名录;
(四)招标投标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或补充事项等;
(五)财政部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及投诉处理决定;
(六)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
(七)采购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应当公告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
第七条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特别紧急的采购和因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及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外,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全部公开,公开招标应当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采购信息更正公告、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内容应当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八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谈判邀请函、资格预审、成交结果、采购信息更正、投诉处理决定等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上公告。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其有关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应当参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招标投标信息内容制定。
第九条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询价通知书、成交结果、采购信息更正、投诉处理决定等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上公告。
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其有关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应当参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招标投标信息内容制定。
第十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少于15日。
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自询价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少于3日。
第十一条*市及各市、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及其更正事项;谈判邀请函、资格预审、成交结果及其更正补充事项;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及投诉处理决定;采购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信息必须在“*政府采购网”公告。
*市及各市、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必须在“*政府采购网”公告。
第十二条在各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上分别公告同一政府采购信息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的信息为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在各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上公告同一政府采购信息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最早公告信息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有关事项应当知道的时间。
第十四条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以及采购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信息,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上公告。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应当实行统一管理,需要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的,应当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快捷方式将信息提供给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
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应当经过委托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并加盖其公章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统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不予。
第十六条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公告政府采购信息而未公告的;
(二)不首先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信息,或者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信息的;
(三)在两个以上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上公告同一信息的实质内容明显不一致的;
(四)未按规定期限公告信息的。
第十七条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无效,并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一)招标投标信息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二)公告的信息不真实,有虚假或者欺诈内容的。
第十八条采购机构有第16条、第17条情形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将其列入考核记录;情节严重的,上报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取消其政府采购业务资格。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政府采购信息活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有权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控告和检举。
中图分类号:F234.3;F23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7-0125-02
过去,我国主要依赖需求侧管理的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扩大需求、刺激消费从而拉动经济增长。这一方式虽然可短期内快速拉动中国经济,却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国经济结构失衡。当前,我国GDP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前所未有、总需求低迷与产能过剩并存等问题日益凸显。在这一严峻形势下,三驾马车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已日渐疲乏,难以实质性扭转当前中国经济出现的困境。这表明中国经济中的矛盾已经不仅仅是短期的、周期性的、外部的打击,而且是中长期的、结构性的、内生性的问题[1]。我国政府研判国外形势,结合当前国内经济现实情况,在2015年11月10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审时度势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理念,为中国经济转型指明了方向。
新理念,即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在经济学领域,供给侧与需求侧两个概念对应存在。供给侧强调从供给端、生产端切入,通过一系列减税赋、降成本、促投资等改革措施提高企业创新力和积极性,引导资源向创新领域、新兴领域集聚,促使企业探索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利润增长点,从而使企业对自身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自主调整,使之灵活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达到生产要素最优配置的目的,进而最大限度释放生产力,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中长期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数量。通过改革换血,提高生产效率,淘汰落后产能,最终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国家根据国情实事求是提出的宏观经济政策,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自上而下稳步推进。国有出版企业作为国内市场经济体系的一分子,正真切的感受到改革对国内经济环境的影响。对此,国有出版企业应做出改变,实质性响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国有出版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微观构成部分,首先必须认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自身发展的影响,分析利弊,才能在改革中谋求发展机遇,更好适应市场需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国有出版企业产生影响。
国家层面上,相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将陆续出台,国有出版企业运营成本有望降低。为顺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家势必出台相应货币政策、税收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政策工具为企业改革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目前,上海市、天津市、黑龙江省等地已陆续出台供给侧改革意见,并从用地成本、税费、用工成本、用能成本等多方面降低企业制度易成本,减轻企业运营负担,为企业转型提供保障。
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要求,企业内原有经营理念、思维方式需作出相应调整。目前,国内市场原有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都面临转型升级问题。对国有出版企业来说,原有中低档图书市场日渐饱和,收藏级图书、精品图书市场却是大片空白。由于产品结构不合理,大量简装图书、内容同质化图书出现明显滞销,而打价格战、利用低价竞争来巩固市场的方式已不合时宜。国有出版企业必须理清经营现状,转换思路,了解市场,真正对企业发展规划进行调整。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国有出版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简单来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任务是最大程度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从而提升企业竞争力。人是生产活动主体,只有提高员工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其进行技术创新,才能提高企业整体的生产效率。当前,图书销售早已进入薄利时代。利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契机,一方面,可以通过技术革新,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利润空间;另一方面,可以加大文创产品生产及技术投入,寻求产品创新,提高利润附加值,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二者相结合,国有出版企业的产业结构和产业水平都将得到优化,技术、智力对企业利润的贡献率将由此提高。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清理“僵尸”企业成为必然选择。“僵尸企业”是指一些经济效益不佳,长期扭亏无望,主要依靠银行信贷和政府补贴维持生存,且难以顺利从产业内退出的濒临死亡的企业[2]。“僵尸企业”的存在,占用了企业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大大降低了国有出版企业的资源配置和运行效率,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难度,对国有出版企业调整自身产业结构造成阻碍,拖累了企业整体发展。另外,“僵尸企业”依赖于银行信贷和政府补贴,加剧了国有出版企业的债务风险。因此,国有出版企业必须适时予以清理,甩掉包袱,轻装前进。
合理利用投融资工具,防控经营风险。在经济新常态下,随着供给侧改革的逐步深入,大批企业将进入改革的阵痛期,短期内出现盈利水平下降的情况。在这一背景下,如何利用投融资工具盘活企业的资产并保持企业低风险运营,是国有出版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
可以预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从多方面影响国有出版企业的发展。认清实际,解决问题,将改革落到实处,才能真正使国有出版企业化挑战为机遇为自身发展获取先机。而这一切都少不了财务部门的一步步配合。
依据上文可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从多方面影响国有出版企业经营。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企业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范围贯穿了企业经营活动始终。国有出版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更应在改革中有所作为,积极调整自身工作重点,辅助企业平稳运行、健康发展。
财务管理部门应从思想上提高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认识。财务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基本知识的学习,同时,提高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关注度,了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去杠杆、去库存、降成本等一系列相关知识,注意比较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种经济环境下财务工作侧重点的不同,从思想层面上深刻理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国有出版企业发展的影响和重要性,从而真正将相关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融会贯通。
财务管理部门应重点强化对成本的把控,实行精细化成本管理。我国国有出版企业产品成本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是劳动生产率低、原材料利用率低、能源消耗大、损失浪费大、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低[3]。这些问题抬高了国有出版企业生产成本,无形中折损了国有资产,减少了企业盈利。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对生产成本必然进行精细化管理,财务管理部门需做好相关监管工作。因此,应从传统的以生产过程成本控制为核心内容的成本管理向上游延伸[4]。财务管理人员应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知识储备,以业务源头为起点,在保证有效投入和产出的前提下,科学设定各流程成本目标区间,将成本监管工作贯穿全程。其次,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数据库建设,实现企业内部财务信息与企业业务信息的高效整合,消除信息的不对等性,提高信息数据的实时性,实现企业内部资源配置平台透明化。此外,国家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然会推出配套政策,这就要求财务管理部门要活用财税政策,合理统筹规划,积极争取相关政府部门支持,在保证企业、员工的利益下,合理避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财务管理部门应重点做好“僵尸企业”排查及后续清理工作,为国有出版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扫清障碍。目前,国有出版企业下属公司依然存在“僵尸企业”。财务部门应按照技术、能耗、盈利等相关指标,对下属单位逐一排查,了解“僵尸企业”的数量并进行评估,分析是否有拯救价值,分情况对待。对于有拯救价值的单位,积极协商谋求发展,利用自身输血、人才输送等方式,尽力挽救。对于没有挽救价值的单位,应利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契机,加速清理,使之退出市场,以便为健康企业提供更多发展机会。财务部门应做好相关企业的注销、破产清算工作,或通过兼并重组的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另外,对失业人员需要进行安抚,提供直接或间接的经济补偿和技能学习培训,帮助其再就业。
财务管理部门应完善奖励激励措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鼓励企业创新,调动员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强化自主研发能力,实现内生增长,从而优化企业自身的产业结构是提高国有出版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可行办法。因此,财务部门必须完善原有激励奖励制度。一方面,对有技术创造能力的员工予以相关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提高其对企业的认可度和忠诚度;另一方面,通过物质奖励的方式,从绩效考核入手,提高技术占比,提升技术创新员工的薪酬福利。对有突出技术贡献的员工,可以以智力股的形式给予股权,保证智力股得到应有的尊重。财务管理部门,必须做好奖励激励制度的调整工作,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助力国有出版企业发展。
活用杠杆,合理投融资,规避经营风险。财务部门要根据企业发展实际,合理控制企业负债,防止经营杠杆系数不断上升加剧经营风险;要控制固定资产扩大化投资,合理处置闲置固定资产,对固定性费用支出要酌情降低;要在充分考虑企业中长期经营风险承受的能力下,加大对技术的投入,加快对行业内新兴领域的探索,但要严防低效无效投资。财务管理人员应及时掌握利率变化,了解贷款形势,根据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的时间差异,减少资金使用成本。此外,要加快兼并重组步伐,活用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实现多元融资,多方筹措资金,维护国有出版企业发展根基。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环境下,对国有出版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务管理部门应分清工作重点,把握主要矛盾,适应新情况,做出新改变,发挥基础作用,成为国有出版企业稳定发展的基石。
综上,笔者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入手,分析了改革的原因和其内涵,从而推断出改革将对国有出版企业产生哪些影响,进而从财务管理部门角度提出具体工作做法,为国有出版企业的发展提出一些浅显的参考。财务管理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有效发挥财务管理部门的作用将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环境下为国有出版企业赢得更大的发展机遇。
参考文献:
[1] 曹红辉,熊文.如何认识供给侧改革的基本内涵[J].人民论坛,2015,(36):25
第二条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机构及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外进入本区域政府采购事宜的政府采购机构适用本办法。
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履行对政府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
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外的政府采购机构进入本区域政府采购事宜时,必须向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三条市及各市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政府采购机构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要适应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需要,培育壮大各类政府采购机构,建设务实、创新、敬业、高效的政府采购队伍。
第二章资格管理
第五条凡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事宜的政府采购机构必须具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的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六条政府采购机构应当在认定的业务范围、资格内政府采购事宜。
第七条政府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事宜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从业人员、设施装备等。
第八条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机构经批准分立、合并或注销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政府采购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一)接受委托,依法独立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二)依据有关规定确认供应商资格;
(三)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政府采购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
(二)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对相关的资料、信息、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
(四)受理并答复潜在供应商的质疑;
(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六)组织参加政府采购培训;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执业管理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采购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符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机构应当根据委托政府采购事宜,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依法确定委托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政府采购事宜必须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批复的政府采购计划和批复意见为依据。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机构应当将开标、评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作为电子档案保存。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机构要认真受理政府采购质疑,并作出答复。
第五章培训管理
第十七条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切实提高采购队伍的执业水平和业务技能。
政府采购培训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十八条政府采购培训以脱产培训为主,非脱产培训作为补充。
脱产培训可以采取专题讲座、研讨班、培训班等形式,培训时间、内容和方式根据所承担的业务工作需要确定;可以委托有关正规培训机构进行,也可以由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自行组织培训。
政府采购机构应当积极组织参加政府采购培训,配合做好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非脱产培训。
第十九条政府采购培训应当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应当作为考核政府采购机构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六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条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依法对政府采购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考核内容
(一)机构制度情况。包括内部机构的设置,规章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等。
(二)设施装备情况。包括固定的营业场所及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所需的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等。
(三)人员素质情况。包括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和业务考试,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和服务水平;创新、敬业和务实精神等。
(四)工作质量情况。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的制作质量;政府采购信息的范围内容时效;开标评标现场的管理;采购合同的制定和签订;中介服务费的收取和保证金的管理;采购文件的归档保存;报表数据的报送;质疑的答复;政府采购效率和成功率等。
(五)业务培训情况。包括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的次数、人数、考试成绩和内部培训等。
(六)职业道德情况。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坚持原则、依法执业、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等。
第二十二条考核方法
(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对能够量化的内容进行定量考核,对不能量化的内容进行定性综合考评。
(二)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考核方法。除正常考核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随机方式进行考核。
(三)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可对一次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专项考核,也可对一段时期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二十三条考核要求
(一)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组织考核小组对政府采购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成员可以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采购人和供应商参加。
(二)组织考核前应当制定考核计划和考核方案,并在实施考核前十日以文件形式通知政府采购机构。
(三)考核小组可以向采购人、供应商征求对政府采购机构的意见,并作为考核参考依据。
(四)考核结束后应当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综合考核小组、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意见后,形成正式的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应当书面通知被考核的政府采购机构,并在“威海政府采购网”公告。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四)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开标前泄露标底的;
(四)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五)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信息而未公告的;
(二)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三)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潜在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者招标文件指定特定的供应商、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其他内容的;
(四)未按规定将应当备案的委托招标协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合同等文件资料提交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统计基础工作、报表报送情况、报表质量、分析报告质量和上报信息情况等。
第四条考核按年度进行,采取计分制的方法,根据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遥项计算,
第五条考核按下列计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
(一)统计基础工作情况,标准分25分(占总分25,i)
1.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制度的,记5分;未建立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制度或制度不健全的,不记分。
2.设置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工作,记3分;无专人负责信息管理的,不记分。
3.定期对所属县{市、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记3分;未开展考核工作的,不记分。
4.定期对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记2分:未进行业务培训的,不记分。
5.统计台账登记及时、准确、完整,记10分;记账中出现延误或错误,每发生一次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6.统计台账档案管理规范有序、资料完整、归档及时,记2分;统计台账档案管理未控制度规定进行的,不记分。
(二)报表报送情况,标准分15分(占总分15%)
全年度按照规定时限报送月报、季报、年报,记15分;每迟报一次扣1分,扣完15分为止.
(三)报表质量情况,标准分25分(占总分25%)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按照规定要求填报且内容完整、数字准确,记25分;每出现一次技术性差错扣1分,扣完25分为止。
(四)分析报告质量情况,标准分20分(占总分20%)
按照规定要求撰写报表分析报告,内容全面、结构清晰、观点准确,说明清楚并对今后实际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的,记20分;
未达到要求标准的,酌情扣5—10分:木按照规定要求撰写报表分析报告的,不记分。
(五)上报馆息情况,标准分15分(占总分15%)
全年向省财政厅报送信息15次以上月.被采用5次以上的,记15分;未达到要求数量的,每少报进一次扣1分;全午报送信息未超过8次(包括8次)的,不记分。
第六条考核按照各市自评和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统一考评相结合的程序进行。
每年度2月底前,各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对上一年度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工作进行自评,井形成文字材料于3月15日前报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一、政府采购的含义、作用及本文研究意义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随着该制度的广泛实施,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趋明显。然而,由于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实施较晚,各项法律、程序还不是很完善,特别是乡镇级,更加是政府采购制度实施过程的一个盲点。本人在乡镇一级政府采购机构工作多年,对乡镇级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有深刻的了解,并结合某镇在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以此作为其它乡镇在推行政府采购工作时作参考,推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更快、更健康发展。
二、乡镇级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配套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政府采购法》实施已10年,与之相适应的、操作性较强的配套性法规相对滞后,现行法律体系仍然存在关键条款难以适用等问题。并且,《政府采购法》当中很多要求只规定到市、县级,对乡镇级根本没有提及,因此,乡镇级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亟需完善。
(二)机构设置混乱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实施“管办分离”原则,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的执行机构包括集中采构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可设立集中采购机构。这就意味着镇级只能设立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设立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没有法律依据。但目前,某些乡镇管办不分,政府采购监督和执行均为同一套人马,如果乡镇政府采购业务全部委托上级执行机构去操作,加大了采购成本不说,乡镇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该如何行使其监管职责呢?因此,乡镇级政府采购执行机构该如何设立,是当前困扰乡镇政府采购的一大难题。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粗糙,采购计划性差
乡镇级采购预算编制意性很大,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经常脱节。由于采购预算编制粗糙,采购监管部门不能制订年度采购总体计划,导致突发采购、零散采购居多,无法形成集中规模。分散多次采购增加了采购成本,降低了采购效率。供应商认为采购项目规模小,而不愿意参加竞标,导致投标竞争性不够,降低了节约率。
(四)政府采购意识不强,操作不规范
《政府采购法》虽然颁布实施,但很多乡镇尚未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政府采购操作规程,采购人对政府采购不够重视,规避采购等乱象时有发生。由于《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使得某些乡镇在采购方式的选择上缺乏科学性,公开招标操作流于形式,邀请招标滥用,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应用也不规范,单一来源应用率高等。
(五)政府采购专业操作人才缺乏
目前,乡镇级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理论水平、操作能力整体上偏低,对政府采购有关的招投标、合同、商业谈判、市场调查等知识欠缺。并且,从事政府采购的专业人员相对不固定,人员流到性大,不利于整体水平的待续提高。
(六)政府采购监督乏力
乡镇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只着重于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但对采购项目前期参数制订、项目合理性论证、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以及供应商售后服务等环节基本上不参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过程存在漏洞,政府采购监管力度亟需加强。
三、完善乡镇级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议研究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配套措施
在《政府采购法》的基础上,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以弥补现行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中的行政法规缺位问题。并结合乡镇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订一系列规章制度,例如《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规定》、《政府采购工作规程》、《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等,这样,既有国家法律支撑,又有地方规章制度的配套约束,才能更好地规范乡镇政府采购行为。
(二)因地制宜,完善采购执行机构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地域差异较大,因此,本人认为乡镇级政府采购执行机构设置应采取因地制宜的方针,允许经济发展良好,支出总量大的乡镇设立集中采购机构,或者,设立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负责工程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土地交易四大类交易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对于条件不成熟的乡镇,可将政府采购操作推向市场,通过招标的形式选择政府采购中介机构,同时,还要健全财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职能,从而有效避免采购环节的不规范行为。
(三)强化预算管理,推进规模采购
首先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将现行财政支出专门用于单位或部门货物、服务和工程等资金,按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在总预算中单独编制,使采购管理部门拟定年度采购计划,克服零星采购和无序采购的弊端。同时,要提高采购预算的可操作性,要求采购人在编报部门预算时要将项目进行细化,将项目金额划分到采购的各种货物、服务和工程中,使其能与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相对应。最后,采购预算一经乡镇人大批准,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任意追加或者改变采购计划,对确需调整的政府采购计划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否则,采购资金将不予支付。
(四)加强采购宣传,狠抓规范操作
首先要加大对《政府采购法》的宣传,使政府采购法律、政策宣传到每个采购人。并通过走访、讲解、答疑以及对单位领导和采购人员实地进行采购操作培训等形式,使其提高理论水平,掌握操作要领,又增强对政府采购的认知度。参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尽快制订乡镇级《政府采购操作规程》,严把政府采购报批程序,有效杜绝随意变更采购方式,影响采购结果的现象发生。
(五)完善采购培训制度,保障专业人才需求
首先,要建立全面、系统的政府采购人员培训制度,明确培训主体、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形成定期培训、定期考核和优胜劣汰的培训制度体系。同时,还应建立政府采购岗位责任和培训上岗制度,形成特定的职业规范化机制。最后,可建立政府采购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进行行业宣传、行业培训,实施行业维权和行业交流等行业性管理职责。
(六)多方配合,严格监督管理
首先要完善法律监督,以《政府采购法》和乡镇级政府采购法规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建立多方配合、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采购监管部门与采购人应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采购监管部门要定期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等定期在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另外,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有效维护政府采购的正常秩序。同时,还要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网上报批、采购计划网上报送、采购方式网上审批、电子评标、合同网上签订等各项操作,通过信息化的方式加强对政府采购各环节监管,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四、实例分析
自我国2003实施《国政府采购法》以来,某镇是全国首批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乡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10年来,共完成采购项目6300项,完成采购金额共28.6亿元,节约采购金额达6.42亿元,平均节约率达18.3%。政府采购的范围涵盖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人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镇属各中小学、医院及镇属集体企业共128个。政府采购制度在某镇取得良好经济及社会效益。经过10年的不断完善,某镇采取了以下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政府采购制度在全镇快速、健康发展。
(一)制度建设
为确保依法采购,某镇结合《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等法律,先后制订了《镇政府采购实施办法》、《镇政府采购工作规程》、《镇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标准化配置管理办法》、《镇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镇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镇政府采购验收管理办法》、《镇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等管理制度,为规范全镇政府采购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机构设置
某镇严格执行“管办分离”制度。在镇财政分局下设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是全镇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镇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制度的制订、采购项目的审批、采购方式的确定和政府采购过程监督。由于《政府采购法》规定乡镇一级不能设立集中采购机构,某镇以设立社会中介机构的形式设立政府采购执行机构,负责全镇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操作流程
一是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要求各采购人将全年用于单位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等资金详细列出,并要求对项目预算信息进行细化,没有编制预算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予支付;二是拟定全年采购计划,将同类项目合并采购,克服乡镇项目过于零星和无计划采购的弊端。例如,将全镇30家中、小学分散多次的多媒体设备合并采购,一次就完成了全年60多次的零星采购,而且,增加了采购项目的标的额,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参与竞争,节约了采购金额;三是镇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镇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每个采购项目严格按照《镇政府采购工作规程》要求操作,对规避采购和随意改变采购方式的项目,采购资金不予支付;四是全面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利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立起采购项目从资金落实—项目审批—组织采购—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等每个环节的动态监控机制,每个环节有严格的审批和操作时间要求,切实强化对每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四)人员管理
为保障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某镇要求全镇每个采购人的采购从业人员进行登记备案。每年分批举行采购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定期向采购从业人员传达政府采购最快信息,并且,建立采购从业人员业务档案,劣汰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对表现优秀的从业人员进行表彰。
(五)监督管理
某镇将整个政府采购过程分阶段实施监督,明确每阶段监督要求。预算制作阶段由采购人负责,镇采购管理办公室严格把关;项目阶段,采购执行部门及时将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在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项目评审阶段,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按预算金额的不同分别实行监督,每年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进场监督的采购项目金额均占全部采购项目金额的90%以上;项目验收阶段,镇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项目组织联合验收;合同履行和售后服务阶段,镇采购管理办公室就每个采购项目在镇采购网上开展供应商合同履行及售后服务网上评价,有效地实现了对供应商的监督。
参考文献:
物资采购供应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在公司生产运行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供应处自年成立以来,作为公司的物资采购供应部门,主要承担油田物资专业化管理与供应服务工作。各二级单位设有供应部门,为本单位生产经营服务,主要业务归属供应处集中管理。经过多年的建设,公司物资供应系统的基础设施和装备初具规模,形成了本油区内物资供应的网络体系。供应处发挥物资供应“先行军”的作用,各二级单位供应部门利用“桥头堡”的优势,积极配合,有效的降低了采购成本,减少了资金占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及时、保质、保量的为油田两公司提供生产建设用料,保证了油田两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近年来,油田公司和“两个加快”发展目标的实施,公司奋斗目标的确立,标志着油田两公司进入了大发展的新阶段。今年是油田公司油气勘探决胜之年,油田开发决战之年,时间紧、工作量大,物资消耗量大幅度增加,供应处和各二级单位供应部门为保证油田两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克服原材料涨价等不利因素,积极拓宽采购渠道,缓解了主要物资紧张给油田建设带来的不利局面,为油田两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公司物资供应管理系统现状
目前,公司的物资供应管理是依靠人工管理,受诸多因素影响,还存在以下问题:
1)采购计划、外协计划编制不够合理。往往容易造成:供货提前期不准,采购量不准,导致提前或延期交货,物资积压或者影响生产。
2)对物资市场的动态掌握不及时,采购前准备工作不充分。
3)对重要物资的合理储备数量、储备天数缺少准确的数据分析,容易造成生产缺料或物料过剩。
4)部分二级单位的自采资金未能按规定正确使用。
5)对供应厂商的产品质量、价格、供货周期等控制不严,容易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行。
6)各单位的数据和信息资料不能共享,数出多家,互相脱节,重复记录,给经营决策带来困难。
从以上存在的这些问题中不难看出物资供应管理的混乱是造成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生产混乱的重要原因。因此,搞好物资供应管理,保证合理供应,不仅可以大大减少库存资金占用,而且为生产合理有序地运行提供了物质保证。
二、成立物资供应管理办公室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物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按照供管分离、专业做精的原则,公司对物资供应系统进行了调整,目的是适应油区快速发展的需要。
调整后的物资供应系统由物资供应管理办公室、供应处和各二级单位的供应部门三部分组成。物资供应管理办公室负责物资采购供应的管理工作,负责制(修)订公司有关物资采购供应的管理办法及制度,对物资供应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具体负责自采资金的管理,仓储管理,招投标管理及市场准入管理。供应处负责各类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代表公司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并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的供应部门,作为物资供应系统的基层组织,为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服务,负责汇总本单位生产运行所需物资信息,及时上报供应处进行采购并协助供应处将所需物资送抵指定地点。
这个系统运行基本流畅,保证物资及时、保质、保量的到达各单位,为油田两公司的生产建设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今后物资供应管理工作重点
物资供应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保障,没有通畅的物资供应服务,就会制约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面对扁平化管理的新形势,物资供应系统要将确保供应放在首位,突出物资供应的服务职能,努力将供应向生产延伸,加强需求计划管理,积极主动与生产经营对接,提前掌握物资需求信息,赢得物资供应的时间,全力以赴,保证生产。
1.加强代储代销物资管理,做好日常生产、维修物资的供应工作。
本着一切服务于生产的宗旨,积极主动与各二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生产运行状况,及时平衡计划,组织货源,确保供应。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物资需求特点,加强对相关生产性物资月平均用量的分析,均衡组织物资采购,缩短物资占库时间,同时利用商情分析制度,捕捉市场最佳价格供应点,及时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使采购价格更加合理。
2.加强物资需求计划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从物资供应部门的内外两方面着手,提高计划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一是建立物资计划例会制,督促各环节及时处理计划、接收反馈的信息、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二是要求业务人员加强物资计划工作,明确职责,确定相应的程序,接到物资需求计划后,主动对接,落实资金、落实项目、落实时间、落实货源,逐步规范工程项目、委托采购等方面的物资需求计划。
3.加强商情分析制度,把握市场脉搏。
从外部市场把握和内部管理监测两个角度进行深化,提高分析深度,扩大参与广度;加强通用物资的市场分析,把握价格趋势;下大力气加强对专用物资价格和成本分析,建立自己的价格信息库。细化管理、优化运作,为形成学习型组织、培养专家型采购队伍奠定基础。
4.加强采购管理,坚持比质比价和招投标采购。
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采购程序,坚持比质比价的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必须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对独家生产、经营物资,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才能实施采购;物资供应部门要做好独家采购物资的成本构成分析,严格控制物资采购成本。
5.加强供应商网络管理,着力培育主力供应商和战略合作伙伴。
强化对供应商的动态考核,吸收有实力、重信誉的供应商加入网络系统,排除产品质量、服务或业绩不佳的供应商,保证供应商网络有进有出竞争态势的形成,从而进一步规范物资供应渠道,推动采购管理向资源管理迈进。
6.加强自采资金管理。
自采物资主要指生产部分急需用料及零星用料。自购单位必须依照《下放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到公司审计部门审计后,经物资供应管理办公室审核,方可核销。自采物资价格原则上不能高于代储代销物资价格目录中同类物资的价格。
7.加强库存管理,合理安排物资品种和储备比例。
积极开展代储代销工作,与供货商签订代储代销协议,实行用后结算,减少储备资金占用。抓好仓库物资到货记录、物资验收和物资的保管保养,加大检查力度,实现仓库达标。
8.加强物资采购过程中的协调与配合,强化大局意识。
各二级单位与供应处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注重协调与配合,加强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克服各自为政,发挥团队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定期将当月的物资采购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采购计划等相关资料报物资供应管理办公室备案。
9.加强投资项目物资管理工作,形成专业化投资项目物资供应管理模式。
以前,公司实行的是以物资类别为基础的专业化物资供应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的特点是要求专和深。如何较好地实现具有综合性特点的项目管理要求,形成以物供办主管项目物资供应管理工作、供应处负责项目物资供应工作并设立兼职专业负责人的投资项目物资供应管理结构。要求物资项目管理人员介入项目供应的两端,即物资采购前的建档、计划、分交等前期工作和项目清理、总结的后期工作以及项目进度的督促工作,从而建立了专业化管理基础上的物资项目管理新模式。
10.加强“三基”工作,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狠下工夫。
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一线,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规章制度的执行,强化岗位技术练兵,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举办现代物流管理远程网络培训班和专业知识讲座,大力培养知识型、专家型和技能型人才。
四、对公司物资供应系统发展方向的几点建议:
当前物资供应系统存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生产任务急等困难。如何有效的提高物资采购工作效率,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廉政建设,确保新形式下油田生产对物资供应的更高要求,供应处在这些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组建了多功能信息化网络平台,建立物资进销存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物资采购供应业务的网上处理、信息反馈和统计分析,提高了工作效率,获得显著的效果。
但是为了适应油田两公司大发展的新形势,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应该有更高的要求。在公司物资供应系统应大力推行电子商务,可以有效改善传统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
(1)可以扩大比价范围,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可以突破传统物资采购模式的各种局限,扩大采购比价范围,由货比三家到货比百家、千家,大幅度降低采购费用,降低物资采购成本,同时还可以大大提高物资采购工作效率。
(2)实现物资采购过程公开化。有利于进一步公开物资采购过程,实现对物资采购过程中业务操作与结果的适时监控,使采购工作更透明更规范。
(3)物资采购业务操作程序化。采购业务操作必须按照软件规定的流程进行,否则无法通过,可以大大减少物资采购过程中的随意性。
(4)促使物资采购管理定量化、科学化。借助电子商务网站可以实现企业集团内部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的大容量、快速传递,为各级物资采购决策者提供更多、更准确、更及时的量化决策信息,使我们的物资采购决策更科学、依据更充分。大大缓解和改变我们传统物资管理决策中信息不灵、信息源不足、传递缓慢、无法定量化等问题。可以实现企业与供应厂商之间供需信息的及时沟通与共享,可以减少物资采购过程中的不公开性和随意性,为供应商营造更公平、公正的竞争氛围。
应用电子商务,可以使物资采购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可以大大提高物资供应工作效率和科学化决策水平;可以充分利用供应商储备,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物资储备的实时调度调剂,最大限度地降低物资供应储备资金占用;可以通过物资资源信息的掌握与调控,用很少的物资供应人员,确保油田生产建设的物资供应。
凡接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采购办)委托的采购机构,在办理市级政府采购事宜时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采购机构接受委托的采购项目,其采购日程安排的确定、采购公告的、采购文件的制作、审核、供应商质疑、专家的抽取、开标、评标、定标过程、评标结果公告、合同的签订、履约保证金的移交、采购档案的移交等内容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考核采取定量考核方法,不设置有关事项的评分标准,只对其进行加分或扣分,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能提出解决办法或能够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每有一次加10分;
(二)能够发现采购方案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不足,或对该采购项目能够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每有一个采购项目加3分;
(三)采购日程安排的内容不完整,每有一次扣2分;
(四)采购公告不按规定的格式、步骤制作、或因机构原因不及时的,每有一处(次)扣1分;(以机构提供给市政府采购办审核的资料为准,下同);同一信息,在不同的媒体的内容不一致的,每有一次扣5分;信息的媒体有遗漏的,每有一次扣2分;
(五)对接受委托的采购项目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照搬照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中有明显不适合该采购项目要求的,每有一处扣0.5分;
(六)由于工作不认真,制作的采购文件与采购人的采购申请中的要求有不一致的,每有一处扣0.5分;
(七)在询价采购活动中,由于工作不认真等原因,致使按照规定的程序而产生的成交结果有误的,每有一次扣5分;
(八)在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采购中,因机构原因,在开标前25分钟,参加标前会议的人员不能全部到位的,每有一次扣2分;采购人评委,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每有一次扣5分。开标时,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的职责、岗位工作的,每有一人次扣0.5分;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分工不明确或工作有纰漏的,每有一人次扣0.5分;录像资料质量差、无声音或声音短缺、画面不完整、不紧凑的,每有一个采购项目扣3分;
(九)在采购过程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每有一次(处)扣5分;
(十)网上的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告内容不准确的,每有一次扣1分;
(十一)对供应商的质疑,由于答复不科学、不客观实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从而引起供应商投诉的,每有一次扣2分;
(十二)拟定的采购合同,由于人为因素或业务不熟练等原因造成的错误,每有一处扣0.5分;
(十三)履约保证金移交不及时、不准确的,每有一次扣1分;
(十四)没有特殊原因,档案资料不按规定的时间移交的,每有一次扣3分;移交的档案资料不完整、不准确的,每有一处扣0.5分;
(十五)工作人员在办理政府采购事宜时,不持证上岗的,每有一次扣0.5分。
(十六)要求报送的报表、统计分析材料等资料,报送不及时的,每有一次扣2分。
第五条如发生开标前泄露专家评委名单或投标供应商名单、与供应商恶意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处理,并终止其本年度余下时间的政府采购业务。
第六条每月通报一次考核情况,加分、扣分相抵,合同期内累计扣分达到30分及以上的,停止其下个月政府采购业务活动,进行业务学习、整顿。
第七条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累计扣分同时达到30分及以上的,按扣分高低,每月只停一家,扣分高的先停。
第八条加分、扣分相抵,合同期内累计扣分达到50分的,将终止其本周期合同。
建立优化项目的基本原则
作为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东航年度采购规模约350亿元,提升采购管理水平始终是东航成本控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东航着力改进的管理领域之一。在所有采购成本中,机务维修采购,保险、班车、差旅等一般性支出,以及餐食和机供品等领域的采购规模约79亿元,可以通过采购管理提升快速实现降本增效。
回顾2010年的东航,刚刚渡过了巨额亏损的艰难时期,正处于“站起来”的阶段。采购管理工作依然薄弱,亟须提升。一是在管理中存在盲点,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不合理,需要由没有内部倾向性的第三方进行分析判断和重新设计。二是供应商基础薄弱,且存在大量内部或者关联企业供应商,如何突破内部的利益分割,使供应价格市场化,面临巨大挑战。三是对采购项目进行彻底梳理需要大量分析决策,需要跨部门的协作与分工。要想实现良好的协同效应必须从公司层面强力推进。四是现有采购人员的采购管理理念和方法仍然停留于保障供应和价格谈判上,缺乏现代采购的理念和方法,如:战略寻源、价值分析等。
针对面临的问题,东航于2010年9月决定引入采购管理咨询项目,经过多方比较,选择罗兰贝格管理咨询公司作为咨询方,开展成本优化项目,借助世界著名咨询公司的先进管理理念、方法和经验,有效提升采购管理水平。
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东航制定了以下几个原则:
原则一:咨询方全程参与
为了保证咨询取得实质性的成果,东航与咨询公司商定采用项目咨询费与项目落地成果绑定的合作模式。咨询公司不仅提供采购管理改进方案,而且要派出采购管理专家直接参与东航的采购管理工作,直接进驻东航办公室,依据咨询方案示范指导东航业务骨干进行实际操作,切实帮助东航实现预定的节约目标。
咨询方采购管理专家直接进驻的做法,确保参与项目的东航业务骨干人员通过观察管理专家的实际操作,更加深刻地学习到采购管理的理念与方法,避免了知识传递过程中的误解和效率损失,迅速提升了专业能力。同时,咨询方的采购管理专家作为外部人员亲自参与项目,能有效避免采购管理工作的内部利益关系,在整合协调东航跨部门合作时具有更好的客观性。
原则二:高层直接领导
东航成立了由马须伦总经理亲自挂帅、公司各分管领导共同参与的项目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餐食机供品项目组和机务维修项目组,由采购中心、服务管理部、财务会计部和工程技术公司相关领导及业务骨干与咨询公司派出的专业咨询顾问共同组成。项目管理办公室设立双周例会制度,使项目执行人员有充分的机会向项目组领导汇报进度、讨论疑难问题、订立跨部门解决方案,从而迅速有效地突破瓶颈,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取得成果。
原则三:快赢项目与长效措施相结合
在项目初期,东航就设定了“短期快赢见成果、长期攻坚固成效”的目标。一方面,项目组通过快速诊断,迅速制定了取得快赢的思路和系列举措,并在短时间内取得实效;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和优化一系列采购相关管理流程和决策机制,健全相应的组织架构,使本项目的成果能够固化在东航内部,形成长效的组织、流程和机制保障。
原则四:咨询与培训相结合
项目组以“跟帮带”的模式,使参与项目的东航业务骨干学习了关键技能,提升了采购管理水平,培养了一批未来的核心骨干。同时,项目组还针对采购、机务、财务等相关单位,以大范围授课和小范围研讨相结合开展培训,提升了相关人员的谈判技巧和成本优化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打造了一支掌握现代采购管理理念和方法的采购管理专业队伍,为采购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了人才基础。
四大目标和四大模块
在项目初期,东航即设定了“快赢先行、能力建设、重点攻坚、变革管理”的四大工作目标,并分为“餐食、机供品和一般支出快赢模块,维修成本优化模块,采购支撑体系,变革管理及监控”四大模块分步实施。
目标一:快赢先行
快赢的工作重点聚焦于餐食、机供品采购和一般支出两大领域。项目组通过快速诊断,确定了“分品类、重寻源、管需求、堵漏洞”的快赢思路和系列举措,取得了近1.3亿元的降本。
“分品类”指的是按品类制定速赢策略。项目组将全部500多种机供品分为类,根据不同品类特性和供应共性,开展品类管理,并采取不同的速赢降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