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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的安全履职总结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6 16: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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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的安全履职总结

篇1

【正文】

2020年督查组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坚强领导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确保工程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为主线;以“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为契机;以规范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为手段,本着“规范、创新、再提高”的总体思路,按照年初既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督查工作,已完成今年各项计划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度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共37个单体。道路工程总长约63.73公里,综合管廊约12.14公里,桥梁工程12座,排水管网工程总长约639.2公里。本年度市政项目工程投资约36.4亿。22个单体项目办理了质量报监手续,现已竣工项目8个。7个项目申报市“相王杯”,2个项目获省优质工程“黄山杯”奖。

二、督查基本情况

2020年度督查、巡查220余次,质量监督抽检、检测共55频次,共下发整改通知书91份,发出督查简报9期。全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施工、监理单位能按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率有所提高。工程实体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质量水平有所提升。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方面仍存在不足。

三、存在问题

1、重点工程项目量大、点多、面广,检查、巡查不能全面兼顾。部分项目受种种因素制约不能全面开展,施工面不连续,市场出现暂停施工,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容易出现松懈。

2、少数项目存在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不能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全部到岗履职,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工程质量过程检查、检验不到位,验收过程时工程仍存在质量问题。

3、施工、监理单位对雨、污水管道施工质量管理和控制相对较差,出现的质量问题较多,如基础宽度、厚度不够,管道接缝不严,管道与井墙连接不严密、不稳固等。

4、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人行道和附属构筑物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相对较多,如人行道平整度差,无障碍施工不符合要求,防坠网挂设、井盖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项目责任主体对其重视程度不够。

5、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验和使用部位追溯性仍是薄弱环节;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收集不及时,部分项目分部工程验收组织不及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在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方面继续加强巡查、检查力度,促使各重点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

篇2

一、整治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根据市纪委连纪发〔2020〕3号及集团连金控委〔2020〕4号文件要求,我厂组织召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各部门开展四领域21个专项问题排查及整治工作。

(二)精准定位整治。

制定安全生产领域及维护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车间多举措助力安全生产,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重点涉及三个方面问题:安全生产意识不到位;排查隐患工作浮于表面;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敷衍了事,各部门间工作存在衔接脱节的问题。

(三)畅通举报渠道。

在前期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设立意见箱,确保本厂职工监督举报渠道畅通有效,并开展调查问卷的方式,充分收集大家的意见。

二、查摆出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有些岗位员工的安全操作意识不够强。没有守劳安全红线。

(二)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

隐患排查不够积极。保密部门及消防通道,灭火器材等未做到及时检查。排查隐患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保密要害部门监管不严格。

(三)工作不认真负责

存在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敷衍了事,各部门间还存在衔接脱节。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针对安全生产意识薄弱问题

召开全厂会议,着重强调安全生产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同时,加强单位内部监督,对安全生产意识没有落实到位的个人及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二)、针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问题

1. 做到定期检查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并做好登记台账

2. 制定完善的保密材料印制流程,保密室进出人员必须进行登记。保密材料印制及拿取也需进行登记。

篇3

(一)班子履职重点突出,县支行核心职能强化

一是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明显。近年来,9家县支行先后有100多篇调研报告被县级以上领导批示并付诸实践,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金融协调互动良性发展;二是货币政策传导效果良好。县域贷款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信贷支持重点突出结构优化;三是金融稳定措施得力。首创的“还贷周转金”做法,被山东省姜大明省长批示并在全省推广。建立了鲁冀四县(市)金融稳定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联动机制,维护了金融资产安全和金融业务正常运营。

(二)班子注重创新发展,县支行金融管理和服务效率明显提升

各县支行班子将传统的道德约束与现代征信手段相结合,开发的农村信用体系管理信息系统,被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山东省农联社在全省农信系统推广。推出的中小企业融资超市,有效解决了金融机构面向众多中小企业营销难、中小企业融资难和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等诸多难题。

(三)班子管理扎实有效,实现了家和万事兴

目前,县支行职工思想稳定、人际关系和谐,绝大多数干部职工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8家县支行连年都被评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在政风行风评议中都名列前茅,3家县支行被评为分行级文明单位,1家县支行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二、县支行班子建设不适应性分析

(一)无为风险

一是对工作缺乏求真务实。个别支行不善于根据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比较明显,能够体现区域特色的具体措施比较少。

二是对金融管理不积极主动。个别县支行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未按规定开展金融统计、征信管理、国库经收处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等检查的情况。

三是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个别支行班子不重视监督检查,落实上级行监督检查制度不够严格。

(二)人才风险

一是缺乏法律人才。德州中支下辖的10个县支行,没有一名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的员工,也没有设置法律事务岗。加之个别县支行班子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重视不够,一旦产生法律纠纷,将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是缺乏会计人才。在本次德州中支对9家县支行的支行行长离任审计发现,有4家支行、9人在没有会计人员从业证书的情况下从事国库会计工作。这既反映了县支行员工主体年龄较大,会计专业人员的匮乏;也反映出个别支行班子对岗位制度要求认识不清、把关不严,对员工学习进步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和措施。

(三)管理风险

一是工作程序不规范。各种登记簿漏登和错登、业务凭证要素不全、签章不规范的情况比较普遍。

二是印证管理不严。有的支行没有建立印章交接台账,有的支行的人民币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与账户管理系统中的“开户许可证登记簿”余额不一致。

三是对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严。个别支行对空白出口收汇核销单,没有核对领取人身份和单位授权,并签字确认、留存相关材料等,一旦社会上发生冒领核销单进行倒卖的违法行为,必然会对外汇管理部门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四)制度风险

一是现行财务预算管理体制不能准确反映支行班子履职的经济性。目前,人民银行费用实行的是全账户管理,财务预算资金安排和费用分配滞后,实际操作往往是费用发生在前,县支行为了执行财务费用全账户管理规定,不得不采取“沾亲带故”的办法进行分解式账务处理,使财务核算信息失去真实性。

二是制度设计与实际脱节。由于县支行部门少、人员少,很多部门既是集中采购的需求者、也是具体实施者、合同签订者、验收者,集多重身份于一身。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采购与验收、询价与确定供应商”等采购控制制度难以落实到位;另一方面,由于程序繁杂,也在一定程度影响了集中采购的经济性和效率性。

三、进一步加强县支行班子建设的建议

(一)应更加注重县支行班子履职绩效的审计和考量

一是建立适合支行的特色内审指标体系。结合支行货币政策执行效果、金融管理和服务效率以及所承担的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制定科学合理、动态调整、符合实际、反映实绩的内审指标体系,提高绩效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加强班子经济责任和管理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和合规情况,管理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监督检查的全面有效情况。

三是加快内审转型。审计应更多地关注支行班子履职能力“强不强”和效果的“好不好” 问题,促进县支行“有为”、“有为”,为支行改革发展赢得更大的空间。

(二)应更加注重县支行班子的合理搭配

一是选好班长。充分利用“上挂下派”政策,把更多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有真才实学、工作能力强的领导干部派到支行去,促进提高支行班子引领工作开展的能力。

二是合理搭配班子结构。充分考虑支行工作特色和人员专业特长,合理搭配支行班子成员的知识结构、性格结构,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

三是推动支行班子提高对各项制度规定的把握水平。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支行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测试工作,促使其更加了解和熟悉支行各项业务运行规定,提高专业人才的综合利用水平。

(三)应更加注重内审成果在县支行班子建设中的运用

一是把内审成果作为选拔任用和日常考核支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促进支行班子明确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二是把内审成果作为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的重点内容。善于从内审成果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总结出带普遍性、规律性的东西,运用到干部教育管理中去,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三是把内审成果作为领导决策和制度变革的重要依据。内审部门应加大督导业务部门修订完善制度的力度,促进制度建设更加符合实际。

(四)应更加注重对县支行班子发展的制度性安排

一是高配支行班子职级待遇。按照组织原则和任用干部的要求,对部分任职时间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县支行行长,扩大高配副处级的范围。

篇4

近来,江苏盱眙农商行按照省联社和监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强化法人治理结构,着力规范运作程序,促进法人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完善法人治理组织架构。一是健全专门委员会设置。在董事会增设了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强化对内控管理、安全保卫、案件防控等拟定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检查督查等情况的分析与评价。在监事会增设监督委员会,重点强化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管层决议的重大事项实施监督,同时加强对董事、高管人员职务行为的检查督查。二是完善法人治理制度。对原有的董、监事会及高管层制度进行完善。同时,充实了贷款审查委员会、科技创新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内控管理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等13项制度办法。三是配足人力资源。董事会设立办公室配备2人(其中专职董事会秘书1人)、监事会设立办公室配备2人负责董、监事会日常工作,各专业委员会明确本行职工董、监事作为具体联络人,负责专业委员会信息收集、会议材料的集中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形成董、监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经营层及专业委员会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规范改进法人治理运作。一是明确董、监事会会议频率。按照本行《章程》规定和监管部门要求,规定董、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并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原则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分别每年度2月底前、4月中下旬、8月上旬、10月下旬。二是明确董、监事会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董监事会工作报告、行长室工作报告、内审工作报告、案件防控工作报告、安全保卫工作报告、内部控制分析及评价报告、关联交易控制报告、合规风险工作报告(2月底还要提供年度经营目标、财务决算与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报告等)。同时,对每次董、监事会董、监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下一次会议上由董事长对落实情况向董、监事报告。三是规范董、监事会运作程序。相关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在会议召开前10日送达各董监事和监管部门。各专业委员会提交董、监事会议案必须事先经各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确保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时间和议程安排必须保证委员能够充分审议相关事项,防止倒逼专业委员会通过相关决议。

着力强化履职考核评价。一是建立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对省联社法人治理的相关文件、制度等,监管部门下发指引、管理办法、监管意见、检查意见、重要通知等监管文件以及本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管理制度等,及时抄送各董、监事学习掌握了解。二是建立董、监事培训与调研机制。每年开展两次董、监事参加相关经济金融形势、法律法规和支持文件的学习培训活动,同时,围绕本行转型发展、强化内控管理、拓展中间业务等内容,每年度组织董、监事参加两次调研,并要求董、监事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调研报告。三是建立考核评价制度。今年第四次监事会通过了《盱眙农商行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考核评价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时限、考核方法和程序。对被评为不称职的董、监事,监事会将向股东大会建议及时予以更换。

篇5

(一)安全生产机构建立情况(8分)。主要考核镇级安监站的组建情况和县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机构的建立情况。镇级没有依时(*年9月份前)完成安监站组建工作(以镇府下发文为依据)、人员不到位和县直有关单位没有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机构的不得分。

(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制订情况和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5分)。制定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且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有总结的给满分,有计划没总结或有总结没计划的给一半分,都没有的不给分。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10分)。按时与下属(所辖)单位(具有安全生产任务的单位)签订了《*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了考核,签订齐全的给满分,已签订但没有开展考核的扣5分。

(四)定期分析制度落实情况(8分)。每季度有一次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分析会,定期分析辖区和所属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每缺一次扣2分。

(五)应急救援组织建设情况(5分)。制定了本镇、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成立了指挥机构且落实了救援人员的给满分,没有制定预案、组织指挥机构和救援人员不落实的不给分。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16分)。全年全面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少于4次,检查工作有部署,排查工作到位,隐患整改成效显著的给满分,没有按要求开展大检查工作,每缺一次扣4分。

(七)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8分)。在辖区范围内,认真开展了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及人员密集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工作到位,成效显著的给满分,整治工作不落实,仍存在非法开采矿山的扣2—5分。

(八)安全隐患治理情况(7分)。在辖区范围(所属单位)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建立了台帐,措施落实,隐患消除及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建立了档案,且有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并依时完成县安委办督办的整改事项,视情况给分。

(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情况(6分)。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有无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视情况给分。

(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落实情况(4分)。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监管队伍并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经费有保障,视情况给分。

(十一)事故控制目标完成情况(20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督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生产安全,本辖区、本单位全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给满分,发生一般事故等级每宗扣15分,扣完为止,发生较大以上等级事故不给分。

(十二)安全生产建档工作情况(3分)。档案资料齐全,有专人保管,依时上报有关材料,每缺报1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外经贸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公路局、县质监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局、县供电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国资运营公司。

三、考核时间、办法和程序

(一)考核时间。全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在*年12月25日前完成,12月15日前各镇、各有关单位完成自评考核工作,并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如实填写好《*县*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于12月15日前将考核表和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报县安委办。

(二)考核办法。县政府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县安委办牵头,从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国土、经贸、建设、监察、总工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对各镇进行考核,分4个小组进行。

(三)考核程序。听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述职报告;组织镇部分领导和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召开座谈会,了解被考核人履职情况,并作好记录以便存档;抽查1—2个企业,了解被考核人履职情况;考核组核查有关档案资料、数据与县政府掌握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与被考核的单位交换意见。

四、各镇须提供*年的有关资料

(一)镇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实情,与村委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各镇安全生产投入以及消防安全投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及队伍建设等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材料;

(三)各镇安全监管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

(四)各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工作意见)总结材料;

(六)各镇每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纪要或会议纪录;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府会议纪录;

(七)本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八)各镇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如*年仍未开展考核工作,提供*年度开展考核的有关资料。

五、奖惩办法

(一)镇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县直单位的考核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评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并给予通报表彰。

(二)向全县通报考核情况。

(三)对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的单位,对该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戒勉,同时单位和责任人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六、工作要求

篇6

(一)机构设置

成立*市建设与管理局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办公室内设5个组:

*

(二)工作职责

1、办公室职责

(1)建立健全综合整治工作体制、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安排综合整治阶段性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各组开展综合整治督查、检查活动。

(3)督促各组或有关业务处(室)落实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督办案件查处工作。

(4)筹备综合整治会议,起草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

(5)编发简报、新闻宣传材料,对内、对外联络沟通。

(6)收集汇总综合整治行动有关材料,了解和掌握各区和各组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

(7)参加局有关综合整治专题会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各组职责

(1)现场组

1)提出阶段性全市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现场检查及对各区督查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衔接做好“两场联动”工作。

2)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文件,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负责重大危险源台帐的日常管理。

3)牵头制定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文件。

4)提出开展工程监理单位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5)提出加强现场管理的相关措施。

(2)市场及资质核查组

1)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长效制度。

2)提出市场行为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企业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3)提出开展招标和造价咨询单位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完成涉及市场管理的其他工作。

5)开展企业资质核查,并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3)法规组

1)对综合整治期间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2)对综合整治期间由市建设局直接查处的案件,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3)综合整治期间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与研讨。

4)综合整治期间典型案例的评析与交流。

5)综合整治期间对市建设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提出法律意见。

6)综合整治期间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4)勘察设计组

1)提出检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完成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检查的其他工作。

(5)综合组

1)起草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和办公室文件等文字工作。

2)督促各区、各组或有关业务处(室)落实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督办案件查处工作。

3)收集、汇总综合整治行动有关材料,做好数据、报表等信息统计工作。

4)联络宣传工作。

5)了解和掌握各区、各组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

6)会签综合整治文件。

(三)办公室工作机制

1、统筹协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与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各区建设局联络沟通,督促各组、各区落实工作计划。

2、建立例会制度。主任、副主任、各组组长、副组长参加。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

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牵头向领导小组汇报阶段性工作和每次检查行动汇报。

4、信息通报制度。根据各组和各区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不定期编发简报,分送省建设厅、市政府、安监局、发改委、监察厅和各区。在*市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上开设专栏。

5、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开通举报电话,受理有关投诉举报。

6、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省厅、市建设局督查和各区上报的重大案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

7、各组负责提出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每半个月向办公室书面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工作安排

根据省厅的总体安排,我市的综合整治行动拟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4月,成立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进一步宣传发动,落实部署。各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机构,机构设置及组成人员名单应于4月28日前报送市建设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4月至5月,组织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各方主体及时开展自查,在各区建设局报备的项目由各区组织开展自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围绕上述内容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向市建设局和各区建设局报告。各区建设局应汇总本区自查自纠情况,每月填写汇总表(详见附表2),于次月5日前报送市建设局,市建设局于次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省厅。

(三)检查阶段。2009年4月至9月,组织对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各方主体行为开展全面检查,在各区建设局报备的项目由各区组织全面检查,各区建设局应汇总本区检查情况,每月填写汇总表(详见附表2),于次月5日前报送市建设局,市建设局于次月10日前将本市汇总情况报省厅。

(四)总结完善阶段。2009年10月至12月,对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分析,研究采取相应措施,出台相应政策规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区建设局要汇总本区分析总结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建设局,市建设局于12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省厅。

市建设局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不间断督查,并随机抽查工程建设项目。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不改正施工安全隐患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各区建设主管部门不及时跟踪、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改正安全隐患,或不采取行政手段对拒不改正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进行处理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市建设局督查的情况,于每月填写汇总表(附见附表2)于次月10日前报送省厅。

三、综合整治对象和内容

综合整治对象包括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管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以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各环节为切入点,对各责任主体依法建设、依法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造价咨询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检点如下:

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工程建设合同签订情况,重点检查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和不按规定确定生产安全措施费的行为。

2、施工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重点检查有否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和转包、违法分包、签订“阴阳”合同行为;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器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工程等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否在施工现场依法履行义务;建立安全机构、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专项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大型施工设备验收和备案、建立特种设备维护档案等安全保证资料情况,重点检查安全保证资料是否有针对性,与施工现场是否相符。

3、监理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监理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否在施工现场依法履行义务;施工安全方案、措施审查质量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4、检测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执行检测标准、检测报告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5、勘察设计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设计文件遵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在图纸中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和措施建议情况。

6、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承揽业务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审查质量情况;审查人员持证和审后施工图签章情况。

7、招标和造价咨询单位: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造价编制情况。

8、拆除单位:依法承揽业务和安全措施方案实施情况。

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重点检查的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

(二)监管主体。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行为,检点如下:

1、基本建设程序监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监管情况;起重器械设备备案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层级监督指导情况。

2、工程项目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履行职责情况,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和设备到位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建立情况。

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

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检查督查中发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做好行政执法询问笔录,收集有关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定的程序依法做出行政处罚。该暂扣或吊销市场法人许可证书的要坚决暂扣或吊销,该降级的要坚决降级;该吊销个人资格证书的要坚决吊销。重点严厉查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到施工现场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集开发、施工和监理等多位一体、虚假招标、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

(三)建设单位违反规定降低安全生产费用的行为;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合同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行为。

(四)施工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公司名义组织施工、签订“阴阳”合同、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使用未经验收或者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等重大危险源的行为;不按照监管部门隐患通知书要求改正或逾期未改正的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施工安全保证资料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相符,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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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一)综合治理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要按要求参加市交通局召开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负责下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治理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4.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要害性技术列入科技开发计划,年度科技开发项目要安排有安全科技开发项目。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的安全技术改造。

5.建立完善高危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诫暂行办法》,对事故隐患不整改、年内重复发生同类型一般事故、发生险肇事故、发生死亡事故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和给予黄牌警诫。

7.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8.按时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半年和全年履职报告、自检自评考核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材料。

(二)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治理

1.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治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市确定的市、县(市、区)、乡、村级20xx年度重点监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制定有关项目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监控责任,实施有效监控,监控率达100%。

2.年内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建档、安全评估、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技术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检查、监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治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做到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各项整治做到工作内容和目标明确,下达各项整治有具体实施方案,经费保证,完成任务的情况有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强基础工作和强化源头治理

1.负责好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

2.组织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

(五)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负责督促企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治理机构或配备专安全治理人员的企业要达到100%。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与安监部门周密部署开展联合执法,重点解决好本系统内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落实到位,执法中要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行政,执法环境良好。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组织企业单位进一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国家、自治区、市以及市交通局的统一部署,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时完成,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所增强。

3.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生产、安全治理的负责人100%经过安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照。

4.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5.企业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督促企业要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八)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治理工作

1.加强企业单位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督促企业单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3.企业单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按国家和自治区、市事故治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杜绝瞒报和迟报现象,并迅速组织、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时限结案率达到100%。

二、控制目标

有效预防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总控制指标以内,力争20xx年的安全生产比上年稳定好转。

三、履职考核

(一)你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市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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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安全责任险投保,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危险作业相关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等情况;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和制度建立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及控制,职业危害的防治、告知、申报、宣传教育、防护设施维护检修、日常监测,从业人员体检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时排查、上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日常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情况;作业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处理设施、逃生避难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的配置配备、检测检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的情况;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装设情况,以及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的紧急停车系统装设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情况;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㈡事故隐患查处及整改

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依法发出责令整改意见书,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治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查,依法发出复查意见书,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⒉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⒊发现应由其他监管部门进行处理的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并于5日内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⒋发现一级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并于3日内以函告或挂号形式报送区有关职能部门处理。⒌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

执法检查安排

㈠总体原则

⒈执法检查主要分为三类,即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全年执法检查计划不少于688家次。⒉日常执法检查应加强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对一般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其他检查单位检查不少于1次。⒊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执法检查,每年组织专项检查不少于6次,每次检查单位不少于10家,每年检查60家以上。每月应侧重以下检点:1-2月:重点突出冬季火患、春节前夕、职业危害。2-3月:重点突出春节、“两会”期间、招工高峰时期“三级安全教育”。4-6月:重点突出梅雨季节安全用电,有限空间作业安全。7-9月:重点突出高温时段易燃易爆、用电、汛期安全。9-10月:重点突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11-12月:重点突出年末安全生产及履职考核工作等。⒋根据本地区实际,每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2家。⒌对各村组织履职督查,分年中和年末共2次;对部分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履职督查每年不少于1次。

㈡日常执法检查

对确定的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其他检查单位开展日常执法检查。⒈检查范围:重点单位20家、一般单位24家、其他检查单位140家。⒉检点:见本计划第四项第(一)款“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㈢专项执法检查

安全用电专项检查⑴检查范围:重型装备、机械制造等露天作业多、用电量大的部分行业。⑵检点: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专职电工配备及持证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漏电保护装置使用情况、自备电源装置使用情况、防误操作装置配备情况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专项检查⑴检查单位:新进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行业。⑵检点: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情况;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农民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等。职业卫生专项检查⑴检查单位: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以及2010年以来新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单位。⑵检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工作场所公告栏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等。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⑴检查范围:大量存在冶金煤气管道、纸浆池、发酵池、酒槽池、腌渍池、污水池、电解槽等有限空间及储罐、反应塔(釜)、压力容器等密闭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⑵检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事故单位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专项检查⑴检查范围: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和连续发生重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⑵检点: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其他执法监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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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一直努力扎实的去做每一项工作,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外业控制监管不力、内业资料填写混乱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存在的问题提醒我们继续认真学习施工规范、试验规程,熟悉设计图纸,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加强监管力度,加大抽检频率,随时掌握施工动态,控制施工质量。

2、驻地办进场以来,针对本工程项目需要及合同条件的要求,积极购买试验设备及仪器,进行安装、调试、标定,申请工地临时资质,同时不断完善试验实施细则、监理各项规章制度,各种图表上墙,经省质检站验收一次通过,具备施工准备阶段试验条件。在建设驻地试验室的同时,督促、检查承包商进场试验人员、设备是否满足施工及合同要求以及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要求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自检体系,为顺利开工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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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乡镇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乡镇领导的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乡镇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之中,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切实解决好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的机构、人员、经费、库房、设备等各种实际问题。

二、落实人员,稳定档案干部队伍。乡镇档案工作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要逐步建立起一支相对稳定的政治、文化、业务素质较高的干部队伍。各乡镇要根据乡镇档案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员,负责乡镇各种档案的管理工作。各乡镇的档案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各种档案业务培训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以适应档案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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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至17日,积极参加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活动,通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等法律法规,更全面的掌握了食品安全相关的知识和标准,为做好食品综合服务大厅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扎实履职,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工作。

为了提高餐饮业户的满意度,让相对人办证更快捷、方便,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1、为了方便相对人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让他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出齐全、规范的许可资料,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规模大小,为相对人提供许可资料模式,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做到受理许可“一口讲清,一次补正,限时办结”。

2、免费提供各种资料。根据《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要求,个体户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时必须提交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但由于受文化程度等因素的影响,有的业主不知道怎么提供,甚至不会写字,离要求有一定的距离。为此,我们免费为业户提供各项规章制度。指导业户绘制经营场所布局图。这样,不仅方便了群众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也提高了有关资料的质量,所以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3、免费提供培训材料。为了提高餐饮业户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们编制了容易理解的食品安全培训知识,通过考试合格后,发放健康培训合格证。

4、免费提供餐饮经营单位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为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考虑到餐饮业户的文化水平,我们制定了统一的购货台账,讲解购货台账的使用说明,让相对人切实了解填写购货台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业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时,免费发放。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免费为业主发放各项制度300余份,发放培训材料400余份。培训餐饮服务从业人员440人次。发放购货台账135本,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152个,申请办理资料均按一户一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