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6:04:41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人社局人大履职报告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一)加强学习宣传,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我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坚持党委会、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干部职工研学《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行业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促使全系统党员干部真正用法律法规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根据全区法制宣传“一月一主题”活动安排,4月初,联合法院、公安、住建等10多个部门的力量,采取搭台宣传、流动宣传、走访调查、联合整治等方式,历时一个多月,深入各用工单位开展了“保障劳动者权益”法制宣传治理活动。
(二)加强教育管理,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提高。在日常管理中,我能够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坚决做到用法律法规管理人和事、用法律约束引导干部职工,在全系统积极倡导法律大于人情、办事不可逾法的工作思想,切实推动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持续健康步入法治化轨道。结合管干职能,着力落实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年度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考核办法。深入挂包村(社区),实施党员志愿服务和结对帮扶“四大活动”,加强对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引导树立文明健康、科学依法的生活方式与办事规则。
(三)加强依法治理,依法服务水平切实提高。今年来,我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农民工欠薪治理“、“保障劳动者权益法制宣传治理”、“行政许可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情况”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了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各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单位劳动用工关系,建立完善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了对服务窗口和基层中心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正确引导,确保服务对象依法享有的基本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今年来,我主动接受区人大的依法监督,自觉将人社系统的各项工作置于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认真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办理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及其他交办事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方面:主动接受人大对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评议。 今年,区人大对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在评议中,各位领导充分肯定了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的成效,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我们以后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我高度重视人大对人社工作
的评议,组织专人,成立专班,针对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时限完成了整改。通过评议,促进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的转变,进一步提升了为民服务的质量,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2016年,城镇职工参(续)保34000余人,城乡居民实际参保62.5万余人,征收职工医保基金9200万元,征收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188万元,均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另一方面:及时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坚持把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工作落实的大事来抓。今年,我局具体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4件,主要涉及就业创业、拖欠工资、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为把代表建议办实办好,专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健全了组织领导,明确了工作责任及时限要求,确保了办理实效与质量。承办的14件建议,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面商率、回复率、反馈率、满意率均达100%。
(一)着力创业型城市创建,就业创业形势持续向好。一是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今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全区城镇新增就业6590人,帮扶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30人,其中帮扶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570人,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6个,品牌培训160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1850人。二是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截止目前,收集创业项目40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80万元,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6个,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50人,发放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50万元;创业培训830人,成功创业493人,带动就业1125人。以盘兴物流为依托,创业孵化园建设稳步推进,规划面积6000平米,目前1000平米精品馆已投入使用。园区现有孵化企业24家,其中正在孵化的大学生创办企业13家,涉及通讯信息、软件开发、电子商务、生活服务、文化创意、设计策划等产业,成功孵化的企业有巴中民安商贸有限公司、巴中A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四川易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3家。三是支持农民工和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2016年,全区登记返乡创业人数590人,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00余家,创办各类经济实体168个,其中回引投资300万元以上项目62个(无空白乡镇),计划总投资17.24亿元,完成投资7.7989亿元。
(二)深入推进社保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2016年,“五大”社会保险参保达94.9万人次,征收社会保险基金约5.15亿元,待遇支出约12亿元。今年来,追回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分别为5万余元和204万元;查出死亡退休人员42人,及时停发了养老金;异地外伤申报270人次,经核查其中77人次的受伤医疗费用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涉及金额100余万元;暂停了2家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参保患者住院,处违约金57万元,查处2笔虚假费用,上报公安立案调查,涉嫌金额10余万元。
(三)稳慎推进工资人事制度改革,全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公务员制度建设,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持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2016年,先后赴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现场考核招聘2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24名音乐、体育教师;考核招聘18名硕士研究生、5名省属免费幼儿师范生、3名“三支一扶”项目志愿者和3名“一村一大”项目志愿者;选聘36名教师充实到棠湖学校任教;面向社会公开考调21名优秀教师到巴师附小兴合国际学校;完成了21名专业士官安置聘用工作;完成了2016年首批27名市委人才办引进人才聘用手续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48名;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更改工龄165人;提高享受省部级劳模、先进工作者待遇工资2人。
二、找准切入点,试点总结评估办法和步骤
蒙阴县是农业大县、临沂饮用水源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各级关注的焦点、热点,农业综合执法平台建设也成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执法工作由农业、公安、工商、质检、畜牧等单位联合实施。农业部门多次反映工作中存在各职能部门机构设置与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不相匹配、执法主体多头管理的现象,原有的机构编制资源与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等问题。我们借势把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作为首批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试点部门,采取 “走出去、走上门”的方式,上门评估,上门服务,深入沟通。采取“提出问题、抓住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步步深入的方法,展开试点性评估。
三、固化评估流程,深入推进评估工作
一是评估预告,明确事项。以书面形式及时将评估时间、内容和指标以及报送自评报告等事项通知被评估部门。二是部门自评、抓住问题。部门按照“三定”方案和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相关要求,逐项填写下发的《蒙阴县机构编制评估表》所列事项,认真梳理和总结本单位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履职及机构编制情况,形成详实的自查报告,上报评估领导小组。三是实地评估、分析问题。结合部门自查情况,专业人员深入反复地进行实地评估检查,查阅机构编制管理台账档案资料、查看机构编制运转情况、调看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召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专业管理人员和中层干部、典型科室全体人员三个层面的座谈会,进一步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全体人大代表评议政府部门履职活动,征求部分政协委员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并及时将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被评估部门。四是评估落地、解决问题。实地评估结束后,我们将评估报告的书面形式上报评估领导小组各成员,进一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结果反馈被评估部门。将分析查找的问题梳理分类进行解决。由编办和部门沟通协商解决的及时解决;提交县编委会和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的按程序办理;暂时不能解决和县里解决不了的,上报上级编办逐步进行解决。
一、考核时间
2011年12月28日—2012年1月10日。具体考核时间由县委考核组与各单位商定。
二、考核对象
1.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由县委考核组组织实施考核,二级单位科级干部的考核纳入主管部门统一进行。换届待安排人员,到原单位考核。
2.一般干部职工的考核。由主管部门参照科级干部的考核办法组织实施。民主评议可同科级干部的评议一并进行。
3.借用、抽调人员的考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参加现单位年度考核;不到半年的回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
4.事假、病假人员的考核。请事假、病假半年以上的,按规定不进行考核,县委考核组适当进行了解。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考核内容
1.科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领导班子在2011年度发挥职能作用、完成目标任务等情况,重点考核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和创造力,根据本部门单位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职推进各项工作情况和成效,以及群众的认可度。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建设、工作实绩、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2.科级干部、一般干部职工考核内容。主要考核科级干部、一般干部职工2011年履行岗位职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现实表现。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四、考核程序
1.撰写述职报告
撰写2011年领导班子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干部职工撰写述德述职述廉报告,1500字以内。
2.召开述职会议
参加述职会议人员:(1)乡镇机关为全体干部职工、事业站所负责人、村(居)“两委”负责人及20—30名的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对象;(2)县直各单位为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部分服务对象代表。
述职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主要有三项议程:
(1)带队县领导或考核组组长作考核动员讲话。
(2)科级干部进行口头述职(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其他干部由考核组视情况决定是否口头述职。
未进行口头述职的干部职工必须进行书面述职。述职后,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述职材料(各2份)交考核组,由考核组统一交县委组织部。
(3)参会人员对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科级干部、一般干部职工进行民主评议。
述职会议结束后,每个单位推荐1名群众满意干部。
3.进行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其他干部,谈话人员控制在15人以内(单位人数较多的可视情适当增加)。谈话时,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以及表现较优秀、较差的科级干部情况。谈话时,可采取口头或投票推荐方式,推选优秀等次人员。
一般干部职工民主评议同科级干部评议一并进行的,考核组成员在评议情况汇总表签署姓名后,及时将评议结果反馈到单位。
4.媒体述职。单位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在有线电视台进行述职述廉,限制在5分钟。述职时间为2012年1月4日至13日,具体时间由县电视台安排(附2:参加媒体述职单位及述职人员名单)。
五、考核等次评定、反馈及结果应用
1.评定考核等次。量化评议结果,撰写综合考核报告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材料,初评考核等次,填写《县科级干部“一述双评三争创”年度考核表》。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科级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等次的确定,以《县2011年度一级单位政绩考评意见》为准。
一般干部职工的考核等次评定,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2.掌握考核优秀率。科级干部优秀人数控制在本考核组参加考核科级干部总人数的25%以内。
3.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等次确定后,由考核组向考核单位反馈考核情况。反馈的内容主要是单位班子或科级干部民主评议的结果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4.遴选群众满意干部。每个组选出表现优秀的5名科级干部、10名一般干部,作为群众满意干部初步人选。《群众满意干部推荐表》由单位填写,考核组签署意见,县委审定。
5.考核结果运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职工,当年给予嘉奖,享受一次性奖金800元;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享受一次性奖金1500元。一次性奖励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六、相关材料领取和报送要求
1.各乡(镇、场、公司)、各部门、各单位于2011年12月28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到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科级干部“一述双评三争创”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汇总表》、《2012年度考核手册》。并交考核表格、考核手册等材料费用15元/份。
科级干部年度考核使用《科级干部“一述双评三争创”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非科级干部的公务员使用《公务员年度考核表》。
2.各乡(镇、场、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不含科级干部)的《公务员年度考核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汇总表》,按干部管理权限于2012年1月20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3.各单位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待全县考核结果通知下发后,填报《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七、考核要求
2.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推行政策执行“三同步”制度,“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稿”同步向社会公开。开展政策执行中的政民互动,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整理、反馈制度和工作机制,根据民意适时调整和完善政策内容,促进科学决策。(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
二、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3.规范行政职权的行使。对全面清理和确认的行政职权,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依法科学设置事项办理流转环节,优化权力运行路径,实行程序管理,逐步实现权力运行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将制定的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向社会公布,作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建立依法行政状况白皮书制度,定期公开全市行政机关年度依法行政状况,包括重大行政决策、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状况。积极推动公安、工商、卫生、环保、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市容等行政执法重点领域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逐步覆盖到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公开政风行风和效能测评结果。(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5.大力推进网上行政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构建网上服务大厅,实施网上行政服务。推进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服务实现互联互通。用2—3年的时间,逐步实现全市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优选、整合全市网上便民服务资源,以公众关心的教育、医疗、社保、交通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为核心内容,开展网上办事等专项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经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政府)
6.探索推进网络问政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市民心声”论坛等相关栏目,建立网络问政专栏。建立电子监察监控系统,实现网上服务大厅无缝对接,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网联动,用2—3年的时间,逐步实现全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监察监控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经信委、市政府新闻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县区政府)
7.积极推进内部公开。规范建立机关内部政务公开制度,把内部事务公开与社会事务公开结合起来,重点公开机关内部干部任免、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管理、学习培训、考核奖惩、领导干部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应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公开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关内部政务公开监督体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权力正确行使。(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
三、加大政府公共资金的信息公开力度
8.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财政预算公开制度,依法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及时公开同级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共财政预算中的部分重点支出和总决算要公开到“项”级科目。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
9.推进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全面清理各类专项资金,建立专项资金公开目录,重点公开“三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内容应包括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具体操作流程、年度分配结果和上年度使用情况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政府)
10.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非税收入信息公开。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建立集中统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平台,公开收费的项目、标准、主体、依据、范围、对象以及变更情况等。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非税收入定期公开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11.推进社会保障和就业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信息定期公开制度,突出公开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总体情况和收支情况,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情况,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机构管理服务情况等,及时公开全市社会保障政策调整情况。完善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健全咨询热线服务功能。积极拓宽就业信息渠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12.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和房屋维修资金信息定期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及时公开并解读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市、县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定期公开全市房屋维修资金年度归集、划转使用情况,适时公告业主使用房屋维修资金信息。到“十二五”末,建立和完善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网上查询系统。(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住建委)
13.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信息公开制度。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应依法定期公开全市国有资产状况、监管情况和有关统计信息,定期公开国有资产经营企业年度生产经营总体情况、保值增值情况、经营业绩考核情况,提高国有资产信息透明度。(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县区政府)
14.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捐赠款物信息公开制度。市民政、体育等彩票公益金主管部门应定期公开福利、体育彩票公益金年度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应定期公开经常性募集的捐赠款物的数量、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适时公开因突发性事件或特殊救助募集的捐赠款物的数量、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财政局)
15.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审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拓宽审计公开领域和渠道。依法公开市、县区年度各类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报告以及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报告。逐步公开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综合审计结果,逐步公开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四、加大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开力度
16.全面公开政府重点工作。及时公开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公开政府重点工作落实、责任分解和阶段性开展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城市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实施情况等,依法加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的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
17.提高政府投资项目信息透明度。健全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建设工程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及时公开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定期公开政府投资项目季度实施进展情况和年度管理、运营情况。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国有土地“招拍挂”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逐步公开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结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开发区、新区、县区政府)
18.提高招标采购信息透明度。建立和完善招标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完善招标采购信息公告制度,主动及时招标采购信息,包括集中采购目录、招标采购业务机构目录、招标公告、开标记录、中标候选人公示、成交结果等相关信息;公告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结果、产权转让交易信息;公开采购机构、供应商和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信息。(责任单位:市招管局)
五、加大办事公开和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力度
19.深入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在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办事公开领域。依法公开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条件、程序、标准、过程、结果、监督渠道等相关信息,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市教育、卫生、社保等公共性强的部门应加强对主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工作指导、监督和业务规范,推动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立医疗集团、市人社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
20.大力推进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相对集中的成果,逐步构建市、县区、中心镇(街道)、社区(村)四级行政服务综合网络体系。加快推进市、县区和中心镇(街道)三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行并联审批模式,探索项目代办制,开展标准化管理、“一站式”服务。创新建立社区(村)基层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将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务事项延伸到社区(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事。到“十二五”末,规范建立覆盖城乡、上下贯通、方便快捷的全市行政服务综合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效能办、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县区政府)
21.扎实开展基层政务公开。以服务群众为主线,完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依托社区(村)基层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不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内容。建立健全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衔接配套制度,实现乡镇政务公开事项延伸到村。提高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将政务公开的终端延伸到社区(村)、家庭和个人。(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民政局、市监察局)
22.加强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积极推动全市法人信息库、企业信用数据库和政府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主动公开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年检结果信息、人口信息、土地房屋信息、行政业务信息等公共信息,不断扩大公共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应用。加大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路况、气象等监督、监测信息,建立相关信息查询数据库。(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政府)
六、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23.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的作用。加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网站建设,推进部门网站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网站公开水平,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网站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加强政府网站的维护和监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24.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不断丰富公开渠道,推动报纸、广播、电视建立公开专栏,不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以及新闻会、政务公开栏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积极拓展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平台、数字电视频道、户外电子播报系统等新媒体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普及性和便民性。(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广播电视台、市档案局、市文化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
七、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基础建设
25.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创新全市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落实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和工作场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市、县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县区政府)
(二)强化对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素质,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以加强文明执法教育和提高综合业务素质为重点,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日常培训、轮训常态化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其中参加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5天,运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网上考试,考试成绩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年审注册的依据。
二、优化制度建设,在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上求突破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重大决策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各镇(区)、各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会前应当通过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把风险评估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四)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集体审议通过和公布生效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或者听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后15日内按规定报市政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各镇(区)、各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审查、提出意见。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统一管理和三年有效期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网上报送备案制度,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规范行政行为,在提升服务效能上求突破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应进必进、授权到位、公开透明、依法办事、高效便民”的要求,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按照省市要求,统一规范县镇(区)服务中心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加快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时清理、减少和调整在投资、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材料,加大联合审批的力度。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考评。
(六)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行为,加强对行政权力库的动态管理维护及运行监管,优化完善监察监督、法制监督系统功能,使监督工作贯穿于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切实提高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运用水平。
(七)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抓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规范和监督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办事项目信息的充分告知,逐步扩大网上查询、交费、办证、年检、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八)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据、职责梳理工作。根据执法主体变动、职能调整以及新颁布的法规实施情况,及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执法依据清理、执法职能界定和执法责任制完善等工作。调整后的行政执法主体名称、依据、事项、条件、程序、流程等,必须及时录入行政权力库,并在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和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在5月底前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一次清理、确认和公布。
(九)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年”活动。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通过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工作。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力度,定期组织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案卷评查,重点检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情况和说理式执法文书制作情况。推行涉企处罚“初犯重教,督促整改;首罚从轻,下限量罚;累犯从重,严管重罚”的执法方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做好法治惠民实事。定期组织开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征地补偿、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教育收费、劳动保障、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城市管理和兵役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
(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履职尽责。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行政机关行政败诉案件报告制度。
(十一)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完成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达80%。定期召开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妥善处理行政争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诉讼达100%。
四、转变政府职能,在创新管理方式上求突破
(十二)深化行政指导工作。全面实施行政指导,创新行政指导方式方法,完善行政指导评估考核办法,运用行政指导规范商品房交付使用工作。每个行政执法部门都要有行政指导案例,行政指导项目多的部门不得少于10件。
(十三)探索开展行政调解试点工作。确定县公安、人社、工商、交运四个部门为行政调解工作先行试点单位,并逐步在全县推行。建立由政府负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按照“调解优先,全程调解”的工作原则,做好行政复议调解工作。
(十四)探索建立“政社互动”机制。确定安宜镇为“政社互动”先行试点单位,科学界定各职能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职责任务,做到人员、投入、工作和责任四到位。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提高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组织架构。积极引导和依法管理并重,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肯定成绩,增强做好国企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的信心
去年以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国企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值得充分肯定:
一是合力攻坚,国企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去年强力推进77户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完成了40户企业改革任务,其余37户企业也进入了改革程序。去年改革的企业,绝大多数是资产少、负债多、经营状况差、职工安置难度大的企业,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也面临着重重阻力,部分企业领导怕失去既得利益对改革不积极,部分职工相互攀比对改革有抵触情绪,同时还存在着企业涉法涉诉案件较多、职工档案不齐全、资产权属不清楚等许多困难。面对种种压力,国资委、企改办和相关部门齐心协力,迎难而上,使国企改革在困境中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工作中,相关部门都对国企改革提供了大力支持。财政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保证了企业改革资金;法院抽调精兵强将充实破产庭力量,保证了企业集中破产工作的实施;监察局、国土局、人社局、局、法制办、规划局、工商局、老干局、房管中心、总工会和企业改革主管部门都高度重视国企改革,不遗余力地服务国企改革,共同促进了国企改革顺利进行。
二是认真履职,国资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国资委作为市政府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在加强国资监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健全企业国有产权登记系统,实现了对国有资产动态监控;通过实行产权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企业以国有资产进行担保、抵押、租赁和投融资等行为进行了规范;通过开展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为科学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提供了可靠依据;通过加强对企业不良资产的管理,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通过成立国有独资性质的资产经营公司,确立了国有资本运营主体;通过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了国资委系统在不少困难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的情况下,没有出现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应该说,国资委较好地履行了出资人职责,国资监管工作得到加强。
三是强力推进,企业战略重组工作扎实开展。国资委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在推进企业战略重组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批新的战略重组项目得以启动和实施:市政府与国药集团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拉开了我市与央企合作新的序幕;昌达药玻公司与日本尼普洛株式会社签订了合作协议,促进了昌达药玻公司加快发展;市燃料总公司兼并了外贸畜产品公司,盘活了企业国有资产。同时,一批以往签订协议的合作项目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批新的合作项目正在积极洽谈之中。去年以来,还多次组织拜访了中建材、首钢、中冶科工、中国保利集团等企业负责人,为与央企深入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过推进企业战略合作,引进了增量,盘活了存量,有力促进了企业做大做强。
四是积极作为,服务企业发展尽心竭力。为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切实加大企业稳定工作力度,妥善解决了珍鼎公司、二机床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有效控制了豫北纱厂、化纤公司等企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并启动了纱厂棚户区危房改造工程,使这一关系职工安危的问题即将得到根本性解决。为加快改革进度,对一批阻碍改革进程的企业房产、土地权属不清等问题进行了研究确认。为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启动了市属工业园建设。为促进央属、省属企业加快发展,帮助协调解决了安钢300万吨冷轧、安彩TCO玻璃和安化乙二醇等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为促进城市三年建设,积极帮助企业进行了拆迁重建。总之,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千方百计促进了企业的改革、稳定和发展。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国资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力拼搏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对国企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给予关心、支持和付出辛勤努力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也希望同志们继续发扬成绩,坚定信心,再鼓干劲,进一步做好国企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
二、突出重点,明确年全市国企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目标任务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国企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希望大家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国有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明确重点,抓住关键,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国企改革要谋求新突破
按照市委、市政府国企改革三年攻坚计划的要求,今年是国企改革的攻坚之年。为了顺利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我强调以下三点:
一要明确工作任务。今年我市国企改革的任务主要有三项:第一,要完成剩余的37户国企改革。在我市列入改革范围的77户国有企业中,有37户还没有完成改革,这是往年经过各种努力都改不动的“硬骨头”,接下来将是一场硬仗。对于这些企业,要坚持能改则改,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尽量通过改制把企业搞活,对实在改不动的困难企业要依法实施破产。第二,要做好去年40户已经改革企业的后续工作。去年改革的40户企业完成了破产宣告和改制方案通过政府常务会,这些虽然标志着完成了企业改革,但是,后面的方案实施、职工安置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今年要确保这些企业产权转让和职工安置到位。第三,要基本完成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任务。这项工作去年年底已经启动,个别市直机关至今还没有上报所属企业情况,会后要抓紧向市国资委报送,开展这项工作是全省的统一行动,必须按省政府的要求完成。另外,由于各种原因,我市还有一些改制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希望大家在完成上述三项任务的同时,注重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二要明确工作责任。今年,37户国企改革是重中之重,希望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企业负责人是国企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克服“等靠要”思想,切实担负起推进改革的主体职责。对这些企业派驻的改制工作组要担负起指导、督促企业加快改革的责任。这37户企业分别隶属于国资委、工信局和粮食局,其中,国资委所属企业32户,工信局3户,粮食局2户,主管部门要担负起推进所属企业改革的领导责任,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关于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企业隶属的市直机关是责任单位,国资委作为牵头部门要负起督促指导的责任。目前,我市区属企业已完成改革任务,个别县(市)还有少数企业没有改革,企业所在的县(市)政府负责推进所属企业改革。
三要明确时间要求。今年国企改革的总体进度要求是:对于企业破产工作,今年年底前职工要基本安置完毕,对具备条件的破产案件终结破产程序;对于企业改制工作,今年年底之前,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国企改革涉及资产清查、方案论证、职工安置等诸多环节,在时间安排上稍有松懈,就难以按时完成任务。希望大家按照总体时间要求,倒排工期,进一步明确完成各项阶段性任务的时间节点,抓紧开展各项工作。
(二)国资监管要谋求新举措
国资委要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办法,提高监管效能,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加大对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管力度,采用“招拍挂”等公开透明的方式处置企业资产,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处置阳光操作。针对目前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房产租赁、抵押担保、资产处置等行为要进行专项检查,要推行竞价承包、经营权拍卖等公开竞价形式,努力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在产权转让工作中,要推动我市的产权市场同国家级产权市场联网交易,拓宽信息渠道,对资产优良、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争取在全国特别是发达地区产权转让信息,要科学设定受让条件,确保产生资信好、实力强的资产受让方。在资产评估工作中,要实行专家现场评审,进一步提高评审水平,使评估结果更准确地体现国有资产价值。同时,要搞好国有资本运作,充分发挥国有独资公司的作用,推动国有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促进国有经济发展壮大。
(三)企业战略重组要谋求新成果
今年年初,在全省国企改革发展暨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上,我市就企业战略重组工作在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我市的做法受到了省里充分肯定,会后,新乡、濮阳、信阳等市纷纷来我市进行了考察学习。国资委作为全市推进企业战略重组工作的牵头部门,不能满足于已有的成绩,今年要争取在企业战略重组方面取得更多的成果。一要抓好市域企业的战略重组。力争依托市蔬菜副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等运营状况较好的国有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整合有效资源。二要加强与域外优势企业的战略重组。要引导我市企业多与国际、国内的行业领军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三要加强与央企的合作。省政府把与央企开展合作作为对外开放的重点工作之一,今年6月份将在北京举办大型的与央企对接活动,我市对这项工作已经进行了安排部署,希望各县(市)区、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抓紧开展与央企的对接工作,争取借省政府举办的这次大型活动,促成一批合作项目,使我市与央企的合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四)服务企业工作要谋求新成效
服务企业永无止境。国资委和相关部门要视企业的需求为第一信号,提高服务效率,提高服务质量。要为企业改革服务。要对企业权属不清的房产、土地尽快裁决,抓紧办理各种权属证书,为企业改革扫清障碍。要尽快帮助企业解决工商登记、产权过户、土地出让等各方面的问题,加快企业改革进程。要为企业发展服务。要加快市属工业园区建设,尽快完成工业园区的选址、规划等工作,为企业退城进园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支撑条件。要认真落实我市支持服务央属省属企业行动计划,积极帮助安钢、安彩、安化、大唐电厂等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要为企业稳定服务。要继续下大力气解决企业的稳定问题,尤其对以往企业改革中对职工没有安置到位的,要按照政策规定尽快兑付欠职工的各种费用,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的环境。
三、强化措施,确保顺利完成国企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各项任务
今年,国企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此,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推进。
一要健全机制。在国企改革工作中,要坚持实行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坚持实行企业改革成员单位联席办公制度,定期集中办理企业改革相关手续,宣讲改革政策,解答职工咨询。在国资监管工作中,要认真执行已有的国资监管各项制度,探索建立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新的机制。要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对企业的考核要更加符合转变方式、调整结构、科学发展的要求。在企业战略重组中,要完善信息收集、沟通交流、项目推介和奖励激励等机制,把企业战略重组工作引向常态化和规范化。在服务企业工作中,要实行领导分包央属省属企业制度,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帮扶。要坚持落实好企业改革稳定风险评估等机制,切实维护企业稳定。总之,对各项工作要建立长效机制,以健全的机制保证工作有序开展。
二要强化督导。在国企改革工作中,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企业改革工作的督导。要帮助企业理清改革思路,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并认真落实企业改革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对不愿改革、顶着不改的企业,要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企改办要加强对全市企业改革的督导。要对改革进度进行督导,建立企业改革工作台账,列出每户企业改革进度表,对企业改革进展情况及时统计,定期通报,对没有按时完成节点任务的企业,要及时提醒、督促。同时,要对改革质量进行督导,督导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改革,规范企业改革操作,做到企业改革方案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确保妥善安置好职工。其他各项工作,包括国资监管、与央企合作、市属工业园建设等工作也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在督导过程中,对工作积极、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推诿应付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要以强有力的督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