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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成果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6 16: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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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成果论文

篇1

1、切实加强基础建设疏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渠道基础建设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建立农技推广组织机构,形成以省为主渠道,以市为重点,以乡为骨干,以村为基础,以民间科技组织为补充的农技推广网络和以农业站、畜牧站、园艺特产站、农机站、林业站、经营站、水利站等为主体的横向网络的门类广、功能全、多层次、多成分的上下贯通、纵横交错、左右联系的农技推广组织体系,全省已拥有县级推广站64个,实现了县县有站;乡级站919个,占全部乡镇的99.5%。二是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搞好农业成果推广的全程服务,最大限度地提高成果转化的有效性,促进科技成果向规模化、产业化方面发展。例如,为了转化肉食鸡高产综合配套技术这项科技成果,在养鸡的重点乡成立了科技服务公司,对养鸡行业进行全过程服务,做到"七统一到户",即统一贷款到户、统一送雏到户、统一送料到户、统一培训到户、统一防疫到户、统一回收到户、统一结算到户。三是抓科技情报信息系统建设、举办科技成果展示会、召开成果转化交流会、大力宣传科技成果等四个方面疏通信息渠道,把科技信息尽快送到农民那里。四是从3个渠道促进科技人员与农民的结合。其一以农业科技人员为核心建立农业专业研究会和农民技术协会;其二采取"四包一挂"的形式,即包技术、包产量、包效益、包赔尝实行责权利挂钩;其三以省内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为骨干组成的科技服务小分队,在农业生产的关键季节到农村去搞技术讲座,现场传播技术知识。

2、积极抓好典型示范,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的辐射源在农业科技示范工作中,重点抓"三区"建设:

一是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993年,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在东部山区、西部农牧区、中部产粮区和城市郊区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了11个有代表性的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通过完善组织机构,实事求是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和与之相配套的优惠政策,积极组织对园区的科技培训,大力转化推广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强化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使之迅速成长和发展起来,效果非常明显。几年来,11个园区共转化推广了67项科技成果,培训农民71500人次。二是到目前为止,重点建设了10个星火技术密集区。这些星火技术密集区已成为科技成果推广的基地,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例如,作为全国最大产粮县之一的梨树县,自建立星火技术密集区以来,连续几年实施了以转化推广玉米丰产、耐密型玉米高产、工业应用的良种玉米栽培、米麦间作及长白杂交瘦肉型新猪种、四良四改、塑料棚舍北方全年养猪等农业科技成果的星火计划项目,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三是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区。全省建立了15个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区。在示范区的总体布局上,确定了四大生态区、7种区域类型模式和18个技术体系与技术经济体系,经过4年精心培育,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示范区内农民纯收入比辐射圈内的农民同期年平均增长60%;示范区内粮食每年每公顷增长1749公斤,比全省同期每公顷增产1050公斤,提高了60%以上。

3、精心进行技术组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综合效益技术组装重点是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围绕粮食(玉米、水稻、大豆)、畜牧(牛、猪)、水产(中小水面)、优势特产资源和生物技术等重点领域进行攻关,使其形成规模效益的项目,并与全省大农业工程配套,与国家计划项目配套。例如,在农作物新品种方面,围绕玉米、水稻、大豆三大优势作物,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些关键技术(如耕作方法、病虫害防治)开展系列攻关,取得像玉米早熟丰产综合技术、玉米抗旱保苗技术、玉米大面积机械化综合高产技术、赤眼蜂、黑光灯防治玉米暝、水稻大棚盘育、水稻育苗床土调酸综合技术、盐碱地种稻技术和大豆综合丰产技术等一大批科技成果,初步建立起了与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耕作栽培及病虫害防治的配套技术。二是合理组装,全力组织推广。把各单项技术组装起来,有组织、有计划地加以大力推广。从1990年开始,把65项组装配套技术列入省重点科技推广计划,选择基地为推广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计划采取滚动式,每年进行一次调整和补充。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良种普及率达到97%,推广面积超过7万公顷的农作物新品种近20个。盐碱地种稻以稻治涝、以稻治碱和旱改水配套技术的推广,使全省水田面积迅速扩大,由20万公顷增加到66万公顷,增产稻谷45亿公斤。创造出"吉林大米"名牌产品,不仅解决了本省人民吃细粮的问题,还内销到关内各省。

4、经常开展农技培训,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的受体和载体农技培训,主要围绕五个方面展开。

一是加强农技培训中心建设,全省已建立省级农业技术培训中心1个,市级农业技术培训中心1个,县级培训中心29个。这些培训中心已成为培训农民学习农业科技和文化知识的大学校,据不完全统计,每年通过农技培训中心培训的农村干部和群众达360多万人(次)。二是开展科普之春、科技之夏、科技之秋和科技大王师团活动,分别在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利用农闲时间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把科技致富能手(大王)组织起来,组成科技致富大王讲师团到各地进行科技致富宣传,使农民在亲身体验、现身说法中受到教育。三是推广绿色证书制度。全省已有6335人获得了"绿色证书",有6万人取得了农民技术员职称。这些农民已经成为全省农业生产的技术骨干,成为转化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新技术、培育和选用良种、防治病虫害及技术咨询的带头人,相当一部分绿色证书获得者被聘为科技副乡长。四是实行农民职业规范化教育。以农村职业技术学校、农业广播学校、实行(3+1)体制的普通中学和各类技术培训中心为阵地,对农民进行较系统的培训,使农民职业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五是结合实施星火计划培训人才。优先考虑星火计划的实施,按计划要求的内容进行专题讲座。先后围绕玉米、人参等十大星火系列开发计划编写了10部教材,制作了10部配套录象带。

5、有效行使政府职能,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行政支撑的力度

篇2

这些障碍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信息形式问题。英国著名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知识的力量不仅取决于自身价值的大小,更取决于它是否被传播,以及被传播的深度和广度”。农业科技成果的价值也同样取决于其传播的深度与广度。

不仅知识的内容决定其是否构成信息,而且知识的传递与表达方式也决定着它是否构成信息[3]。虽然科技成果本身就是一种信息集合体,但是由于科技成果的生产往往相对集中于某些时间和空间,在对其进行相关的信息化处理之前,其本身的形式并不一定适合进行传播与运用。所以科技成果的信息传播形式就成为影响其最终价值的重要因素。在我国,由于农业生产者数量庞大,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虽然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传媒在农业科技成果的传播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最主要、最有效的传播方式仍然是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与农业生产者面对面的沟通。然而,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和农业科技信息持有者尚未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成果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和传播特点,农业科技成果的创造者和传递者尚未建立起有效的沟通传递机制,从而造成大多数农业科技成果始终处于“阳春白雪”、深锁春闺的状态,没有以适合农业生产者特点的朴素简洁的形式与他们见面。

2.农业科技信息的载体障碍。农业科技信息的载体主要有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推广组织等。

当前,我国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发展很快,但网上资源匮乏,因此网络用户稀少,这又使得用户入网费用提高,进一步限制了网络信息的开发。同时,农业信息网络技术水平低,信息交流方式落后,传递速度缓慢,信息时效性不强,大大限制了信息网络作用的发挥。

由于近年来面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原本效果不错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如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在人员与经费规模、工作所需投入上呈倒金字塔结构,即县级农技推广人员占的比重大,而乡村两级农技推广人员所占比重小;而据研究,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村两级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的工作状况(钱永忠,2000)。因此,目前的情况不符合农业科技推广的规律,对农业科技成果信息深入到千家万户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科技文化素质也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是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的综合应用,是理论与实践经验的高度结合。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与日新月异的新知识、新技术大量涌现的新形势相比,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的问题日趋严重。

3.信息供体与信息受体的行为动力障碍。信息供给与需求双方的共同作用是农业科技成果顺利进行产业化的前提。

信息供体的行为动力当然地来源于市场诱因,但是又不完全依赖于市场机制。研究表明,越接近于科技成果形成的源头,科技成果的转化越依赖于非市场因素的作用;越接近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终端,市场机制作用的强度越大。同时,由于农业科技成果公共物品的性质,免费搭乘“信息快车”,无偿获取农业科技信息的现象十分普遍,这使得成果拥有人(包括成果转化开发单位和各级推广组织)的经济利益不能得到切实保障,严重者甚至无法收回成本。作为回应,信息供给者常常被迫提高信息产品的价格或信息使用的门槛。这就使科技成果供应陷入了一个怪圈:免费或过低的收费,将使科技成果与信息的供给者血本无归,而过高的收费又往往造成潜在用户的流失。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还是要通过政府行为,提供完善的政策法规或一定的经济补贴来支持信息供体,鼓励其开展农业技术信息的传播与服务。当然,现实中也有少部分信息供应商,如一些刊物、报纸、信息咨询中心等通过有效的市场运营获得了成功,但网络信息供应商目前的经营状况还不甚理想。这主要是因为信息高速公路“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此外,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科技成果研发的困难,也使得技术供给者市场活跃程度较低。

农业科技成果使用者接受农业科技成果的原因来自于农业科技带来的产品创新或土地劳力等生产要素的集约。其本质是带来农业生产机会成本的降低和生产收益的提高,因而带来农民生活状况的改善。

由于农业产业的弱质性,我国农业生产者经常处在被市场挤压的境地,生产效益不高,单位产品的利润有限,加之生产规模较小,因而缺乏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同时,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中国农民更是深受“平安是福”、“小富即安”思想的浸,不愿意冒险行事,因此,他们不会轻易接受风险不明的农业科技信息。而等他们看到别人使用某项科技信息获利并开始模仿时,其技术收益又因使用者的增加而往往比预期的要低。这些因素又反过来成为进一步影响农业生产者接受农业科技信息积极性的因素。

4.信息的信度与效度问题。信度是反映事物稳定性、可靠性的指标。信度的作用在于消除不确定性。但是,如果信息路径的噪音太大,那么,科技成果信息的传播过程反而可能成为增加不确定性的主要因素。因此,对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每一个中间环节的控制就显得十分重要。

信息的效度即信息的准确性和应用效果。由于我国幅员辽阔,自然条件千差万别,加之农业生产环境的开放性,因此几乎没有具有普适性的农业科学技术。任何一项技术都需要结合一定的生产条件进行适度的改造。而农业科技信息的加工方法和改造程度直接影响着它的效度。

农业科技成果的立意是否以解决特定问题为导向是决定其信度与效度的关键因素。问题导向在决定科技成果内容的同时,也决定了科技成果的信息形式,即它充分考虑了接受者的特点。比如说,农业生产有很强的地域性,要提高技术使用效率,就必须使农业科学技术与当地生产条件相结合,实现技术的本地化。

5.信息的不对称性。在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现象非常普遍。

信息不对称最经常地表现为“不懂”技术的使用者(包括技术开发的风险投资商、科技推广组织、农业企业和农民)和“不懂”市场的技术持有者之间的沟通困难。

进行信息充分沟通的一个前提,是对话双方能够在同一个对话平台上把事情“说清楚”。可是事实上很难做到这一点。而封建社会婚姻中常见的那样一种现象倒是时有耳闻——技术持有者出于对技术保密的心理以及法律、政策所允许的某些保护性措施,使得技术成果的信息不完全,就像一位护雏心切的家长,对自己的女儿娇宠过度,不让她抛头露面,同时又不论其长相如何,在自己看来总是貌美如花,因此希望她能找到一个上好的婆家;而对投资者而言,由于对技术了解程度有限,但出于保护自己投资利益及规避风险的本能,总想更多地获得有关的技术信息,可是科技成果这一待嫁的新娘却总是披着红色的盖头,在她与自己正式成婚之前,无论如何难睹芳容。于是,双方在成为亲家之前,总要先互为敌人,都想摸清对手的情况,而又往往云里雾里,不知所以,最后是“不打不成交”或者以告吹了事。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经常出现技术持有者对技术效果的高估,而投资者迟迟不予投资的现象。如果信用制度完善的话,这些问题应该不难解决。但恰恰是由于不规范行为的泛滥,政府评奖制度以及中立性的技术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往往仍不足以为投资者采信,所以,科技成果使用者对一项科技成果的接受行为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成果持有者的声望,投资者的眼光、胆魄和运气。

信息不对称的客观事实,加之制度的失范,造成了以上的尴尬局面。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当然不能是让科技成果使用者成为技术专家或者使科研人员成为项目经理人。完善法律制度,规范操作行为,确保科技成果评估机构的中立和专业化,提高农业科技信息的信度与效度,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6.信息的梯度转移问题。信息的梯度转移规律是指信息总是按照一定的层次和方向循序进行传递的。

由于知识和文化水平的差异,在信息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甚至在接受者群体之间都存在着“知识差”[4],由此也就难以避免形成“信息差”。这一差距的大小直接决定信息传递的速度、方向、范围和效果。“信息差”的大小决定了信息转移的梯度。梯度是指某物质的空间分布在一定方向上有规律的递增或递减的现象。实物的能量是沿着梯度最大的方向流动的:水向落差最大的方向倾泻,电向电位差最大的方向流动,热量向温差最大的方向传导,等等。然而,科技信息的传播扩散却与之相反。由于它是一种知识商品,如果接受的一方没有相应的知识、技术和经济基础,就很难接受、消化它。所以,科技成果是沿着应用梯度最小的方向转移的。

科技成果的生命周期与科技成果梯度纵向转移(由科技发达地区转向科技不发达地区,这是地域上的纵向转移;由发达地区的衰落型科技转移到落后地区变为先进型科技,这是时间上的纵向转移)规律,提醒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努力推动科技成果的“平民化”和相关科技知识的“普及化”,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工作。

二、政策建议与措施

1.进一步改革农业科技推广体制,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首先,要进行制度创新,改革农技推广项目的拨款制度,建立推广项目的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公开公平的农技推广项目招投标竞争制度;改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个人发展条件,解决其长远发展的后顾之忧,以调动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其次,制定政策,健全民间科技推广体系。以农民专业协会为代表的民间科技推广组织是农业科技推广的新生力量,它有效地弥补了政府农技推广部门的不足,填补了农业科技推广的一段真空地带。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民间科技推广组织的作用,积极扶持、促进其健康发展。

第三,为涉农企业等中介组织提供良好的政策空间。融技术、产品、服务于一体的中介组织最大的优势就是能将技术成果、技术转化、技术应用有机地联系起来,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交流与利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2.消除噪音,提高科技信息的信度与效度。消除噪音的关键就是要控制好信息源的信息行为。从理论上讲,科研人员、推广转化组织(包括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示范户都可能成为信息源。完善法律、行政管理和社会信用制度是消除人为信息噪音的根本。同时,缩短信息传输路径,减少中间环节,尽可能做到信息的直线传递,是减少信息噪音的技术手段。

实施信息的标准化是提高信息信度与效度的重要措施。农业标准信息是指反映农业标准的技术性文献。它不仅技术手段先进,而且通俗易懂,易于为信息用户所接受。农业标准信息对于建立科技成果的市场信誉,加快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努力做到农业科技成果信息的准确、规范,实现标准化和统一性的有机结合,避免无效和错误信息的出现。

3.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农业科技信息传播效率。农业信息化程度决定了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速度与效率。要结合国情,注重信息技术的先进性与实用性的有机统一,采用多种信息手段,尤其是农业生产者喜闻乐见、易于采用的信息手段来全方位、多角度地传播农业科技信息。

加快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通过政府和民间、国内和国外等多种投资渠道,加大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的投融资力度,促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网络化,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的在线推广。

4.遵循信息梯度转移规律,促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根据不同的环境和发展要求,精心选择技术信息对象,因地制宜地做好科技成果和成果形式的选择工作,以提高产业化效率。同时,根据各地的经济、文化、自然等资源禀赋条件,以提升经济层次为目标,选择适合当地特点的适用科技成果,积极进行尝试,努力实现经济科技的跨越式发展。

5.建立完善、开放的科技信息管理体系。由于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各利益主体寻求自我保护或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其彼此间互相进行信息的封锁,以确保自己处于信息垄断者的地位。然而,这种行为的最终结果是,由于彼此间的不合作,极大地影响了科技成果的市场化,最终是打碎了科技信息垄断者获得最大利益的梦想,使大家的利益都受到损害,而科技研究、开发的投资者成为这一行为的最大牺牲者。建立完善、开放的科技信息管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做到科技成果信息的公开和共享,是科技成果产业化各利益主体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最有效保障。

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信息本质,把握其信息特点,遵循信息传播规律,改善信息传播条件,以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来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参考文献】

篇3

因此,只有具备强大市场敏锐性及实用先进的产品和技术的种子公司的参与,我国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才是一个完善的体系。那么,作为种子公司科技成果推广的高速通道应当是:

建立专业组织机构由种子公司市场策划、经营、生产及科研部门联合成立推广服务中心,推广服务中心人员应培训成多面手,既懂育种又了解栽培技术还有一定的营销攻关能力。然后在每一个地区挑选当地有关部门(如推广站或种子公司)的2人——3人聘为推广技术辅导员,明确其责权利。再在每个示范推广点培养2名——5名农民技术员,具体指导。

篇4

中图分类号 F3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4-0304-0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了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将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农业科技成果进行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和服务等环节后应用于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从而提高农业生产力的过程[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可以将技术变为生产力,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然而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却很低。

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

虽然我国农业科技已经取得重要的进步,每年能够产生6 000~7 000项农业科技成果,但是真正能够运用于生产并产生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很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0%~40%,远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65%~85%的成果转化率[2]。 农业科研院所每年都有大量的科技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为生产力,造成许多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是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难以提高的障碍和瓶颈。

2 制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

2.1 科研体制存在弊端,阻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一是我国现行的科研活动与农业生产相脱节,科研课题主要是来自政府工作计划、国家和地方各类基金组织,而不是生产活动,大多数科研课题属于基础性科学研究。应用性科研课题少,而基础性科研较难突破,加上科研回报率低,容易使科研工作者感到困惑和迷惘,失去信心。二是在职称评定中,科研课题和学术论文是2项硬性指标,科技成果转化率的高低却无关紧要。因此,科技人员只重视申报课题、和成果鉴定,却不关心成果的后续推广和应用,造成许多科研活动重成果轻转化、重论文轻应用的情况[3]。三是当部分科研群体取得突出成绩后,经常被提拔或调离到行政管理岗位,因事务繁忙,难以继续从事农业科研和成果推广活动,出现农业科研优秀人才流失、匮乏。在引进科研人才时要求高、待遇低,难以吸引优秀人才献身农业科研,导致科研创新能力不足。

2.2 农业推广部门功能弱化,科技成果难以推广

虽然我国建立健全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农业推广体系,但是科研部门与推广部门相互分离,推广人员由于没有参与科研活动,对科研成果不能完全掌握,出现问题时没法及时解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网络传媒的快速普及,农业推广活动对推广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大多毕业于专科学校,没有受过正规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对新知识、新技术的接受和理解能力较差,加上农业推广人员待遇低、工作条件艰苦,导致农业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动力不足,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

2.3 农民对先进科技成果存在抵触心理,抵制采用新技术

农业科技成果是科研人员根据生产中的问题,创造最优的生产条件,使农业生产效果达到最佳。而对农民来说,很难创造这种严格的生产条件。相反,农民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形成了特有的经验和方法,认为自己的方法更实在、可靠,对这种苛刻的生产要求往往持怀疑态度,不愿接受新成果,抵制新技术的采用,阻碍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3 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措施

3.1 健全农业科研体系,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一是促进科研与生产相结合,鼓励科技人员从农业生产中寻找课题,特别是农业高等学校可以借助“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2个平台,缩短科研与生产的距离,实现科研从生产中来,科研为生产服务,达到科研与生产的双赢。二是健全科技成果转让制度,鼓励科技成果自由转让,合理分配成果转让所得。三是加大科研经费、科技成果转化经费的投入,提高科技人员待遇水平,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四是完善干部选拔程序,促进干部选拔公开化和公平化,调动科技人员的科研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4]。五是要改变传统的科研评价体系和指导方针,将科技成果转化率纳入职称评定体系,从而激发科技人员的成果转化意识。

3.2 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提高科技成果推广活力

建立完善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变科研部门与推广部门相分离的状况,使科研人员具有科研和推广双重角色,既搞科研活动,又搞推广服务,通过试验、示范、培训和指导等环节向农民传授科技成果的使用方法,在实践中更好地为农民服务,解决生产中的困难。同时,要健全农业推广体系,提高推广人员的待遇水平,加强对推广人员的培训、育,提高他们的科技文化素质,调动其从事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真正转化为生产力。

3.3 加强农村文化教育,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

农民科技文化水平低,对科技成果消化吸收能力弱,对科技人员的依赖度高。如果没有科技人员多次、详细的指导,往往对科技成果理解不透,甚至半途而废,阻碍成果转化。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加强农村文化教育和农业科技成果的宣传与介绍,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促使农民接受和采用先进的科技成果,提高农业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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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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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中图分类号:S-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439-8114(2011)09-1935-04

Consideration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in Hubei Province

GUO Ying,DING Zi-li,WANG Yan-ming,ZHANG Jun,ZHANG Xing-zhong,LIU Cui-jun,

ZHANG Ping,JIAO Chun-ha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partment , Hubei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Wuhan 430064,China)

Abstract: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was the fundamental driving force for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The experiences and the problems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of agriculture in Hubei were disscusse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strengthening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were introduced for decision-making.

Key words: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dependent innovation; Hubei province

当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背景下,农业科研院所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与挑战。如何才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是农业科研院所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湖北是农业生产大省,但不是农业经济强省[1]。农业科技创新是解决湖北省乃至全国农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历史使命赋予了农业科技创新更高的要求[2]。湖北农业要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根本出路在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这是湖北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1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取得的主要经验

2006年,湖北省委、省政府依托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在全国率先成立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在没有任何现成模式和成功经验可供借鉴的前提下,创新中心通过四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些宝贵经验。

1.1坚持改革创新是创新发展的关键因素

经过60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已经形成了一种传统的固定模式,现阶段不可能从体制上对这种模式进行根本改变。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在现有科研体制基础上,勇于实践,大胆改革,进行机制创新,通过设置创新岗位,形成“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机制。这种新型的科研机制,既没有打破各成员单位原有的隶属关系和分配体系,又不影响各成员单位的正常运行;既稳定壮大了人才队伍,又促进了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拥护和广泛参与,有效解决了创新中心建设和发展中的障碍因素。

1.2坚持对外开放是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

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具有国际性,现代科技既不是某一个国家所创造,也不为某一个国家所拥有、某一个单位所有,而是合作共同发展的结果。任何一个单位封闭起来搞科研,都无法达到世界先进水平[3]。只有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合作与交流,才能扬长避短,少走弯路,在发展中取得最大效益。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以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为平台,在科研方面,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大学和恩施、荆州、襄阳、宜昌等市(州)农业科学院建立起交流与合作关系,组织科技人员开展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的技术合作和经验交流;在管理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科技部、农业部等国家部委沟通与交流,获取有关科研项目信息,争取科技资源;在国际合作方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通过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引进并获得了很多技术、经验、资源和信息,为提高科研、管理水平,多出快出有用成果起到了重要作用。

1.3稳定的经费支持是创新体系运行的重要保证

农业既是基础产业,也是弱势产业,这些特性决定了必须以政府为主导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坚持农业科技的公益性定位[4]。同时,农业科技创新周期长、风险大,只有给予稳定的经费支持,才能持久地坚持下去。正因为如此,湖北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省发改委、财政厅、科技厅等职能部门极力支持,对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的经费实行“两个稳定增加”,一是稳定增加人头经费,二是稳定增加科研经费。这既保证了基本的科技创新活动经费,又基本保证了科技人员的个人收入,从而提高了创新中心各成员单位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保障了创新中心的正常运行。

1.4坚持服务“三农”是创新发展的正确方向

科技创新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农业生产力。为“三农”提供科技支撑,是科技创新必须坚持的正确方向,也是农业科研机构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始终坚持促进“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增收”的正确方向,组织各成员单位围绕湖北省农业生产需求,按照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进行科技攻关。

2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通过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整合了全省的农业科技资源,建立起新型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了湖北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初步形成了农科教企大联合的湖北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推动了农业科学应用研究学科的整合与发展,促进了基层农业科研、推广机构的稳定与壮大,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探索了一套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为湖北“三农”提供科技服务的作用显著增强。但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农业科技资源和布局需进一步整合

随着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的建立和运行,农业科技体系在体制、结构设置和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的诸如农业科技资源分散,机构布局不尽合理,缺乏计划和协作,投入不稳定等问题,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农业科技资源合理配置与充分利用以及总体规模效益发挥还没有达到最佳状态,仍然影响着整体科研效率和科技竞争力的提高,桎梏着科技优势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阻碍着湖北由农业科技大省向农业科技强省迈进的步伐。

农业教育、科研、推广是农业科学技术的三大支柱,现行的农、科、教三大系统分别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各成系统,三者在机制上缺乏有机联系,结合的还不够紧密,难以适应现代农业专业化、区域化、规模化生产和经营的发展需要,致使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未能形成技术整体优势,造成转化渠道不畅的局面。

2.2农业科研机构分工需进一步明确

省、市(州)、县等各级都有自己所属的农业科研机构,还有中央在汉科研单位,导致条块分割,机构重叠,各自为政,人、财、物按部门管理,科研要素无法合理流动、整合,使农业科研机构形成“大而全、小而全”的格局,使整体农业科研体系形成几个独立的板块,虽然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的运行起到了一定的整合作用,但与真正分工协作,发挥科技资源最大化功效还有一定的差距。另外在研究内容上,重研究轻推广、转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高新技术发展方向与分工不明确,科技资源配置浪费较大,总体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2.3农业科研机构之间的协作有待加强

由于我国科技任务由多部门下达,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垂直领导,在项目立项布局上缺乏协调甚至存在竞争与合作;同时研究上低水平重复现象依旧存在,使得农业科研、推广与生产实际有一定程度的脱节,导致农业科研效率整体还不够高,限制了科技支撑作用的发挥。

2.4农业科技研究投入仍显不足

湖北省对农业科技研究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投入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与农业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称。据统计,湖北省农业科技三项经费2006年为2.60亿元,2007年为2.79亿元,占财政支出的0.95%,远未达到国家要求地方科技拨款占本级财政支出3.00%的规定。另外,与湖南的1.19%、河南的1.09%、辽宁的1.85%、江苏的1.28%,浙江的2.08%、广东的1.78%相比,差距也很大,科技投入总量(包括三项经费、事业费、基建费等)在全国排第27位。经费结构不合理,2006年中央属单位科技经费机构均值为4 539.66万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属单位机构均值为428.47万元/个,县属单位机构均值为18.20万元/个,中央属单位科技经费机构均值是地方属单位的11倍,是县属单位的250倍;创业投资、社会资金和国外科技资金支持自主创新活动更是凤毛麟角。以引进外资为例,2006年湖北省利用国外科技资金0.40亿元,仅占全省科技经费筹集额的0.20%,远远低于东部地区的25.34%。虽然在“十一五”期间,湖北省委、省政府以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为平台,以每年3 000万元经费给予稳定支持,但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科技研究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

2.5农业科技成果在转化应用上存在薄弱环节

“十五”期间,我国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近50%,但这一比例远低于发达国家70%~80%的水平[5]。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制不顺,机制不协调,传统的体制制约着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调的体制和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三者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未能形成技术整体优势,致使转化渠道不畅[6]。一方面科研单位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各自推广自己的科技成果。大多由科研单位创办的实体进行统一经营和科技成果转化,而科研单位内部运行机制仍是事企不分,况且科研单位职称、职位的提升、待遇的提高、业绩的评价等都与出成果挂钩,是以成果、论文为指标,很少与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挂钩,影响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加之这些实体存在人才匮乏、资金不足、推广网络不健全等诸多问题,难以使成果及时应用于农业生产;另一方面推广部门缺乏新的成果来源,推广部门长期受传统农业指令性计划影响和落后的运行机制制约,在推广工作中的一些生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反馈给科研单位,造成科研单位盲目搞科研,致使农业生产中的许多问题得不到解决。

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民是内因、是关键,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湖北省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据通山县杨芳林乡郭家岭村的调查,全村总人口1 912人中,大专学历只有2人,高中(中专)学历46人,文盲就有191人(不含6岁以下儿童),接受大中专以上教育的人数仅占2.5%,文盲人口占10.0%,有文化的劳动力大都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种田的大多是妇女、儿童和老人,俗称“386199”部队。由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文化素质低,科技意识不强,市场竞争意识淡薄,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差,影响了其对先进科技成果的接纳,而且还潜在影响到农业未来的发展。

3对加强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建议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科研院所现有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管理和运行制度不够健全等。深化科研院所创新机制势在必行。

3.1建立决策机构,完善决策机制

完善现有的决策机制,建立科学的适合湖北科技发展的决策机构是实现管理创新的首要任务。科研院所作为事业单位,已不同于计划经济意义上的事业单位,但也不同于《公司法》范畴的现代企业。收人来源的多元化,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科研院所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国家财政拨款一方面给研究所带来了较为稳定的经济保障,同时也留下了计划经济的痕迹。与此相反,科研院所在通过参与市场竞争,获取另一部分收入的同时,也开始并越来越多地体验着市场经济的洗礼。目前正在进行的创新体制编制的改革,提出的三元工资结构有其合理性,但在具体操作上缺乏财务的政策依据。实行的院所长负责制,并没有将他们的业绩和待遇挂钩,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决策机制对科学研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科研数量突飞猛进,2009年我国科技人员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达到63万篇,数量上已经超过美国,位居世界第一。然而,这些科研论文的平均引用率排在世界100名以外。中国被SCI数据库收录的论文数量也呈现指数增长,但并没有引起国际科学界的关注。真正高质量的论文,在中国还是凤毛麟角[7],由此可见一项正确决策的重要性。

3.2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体现人才价值

目前科研院所人才外流的现状迫使我们必须创新,充分把握机遇,准确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迅速崛起,是科研院所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留住人才的重要因素。研究所是以高学历、高智力的知识分子为核心,配以管理和辅助人员构成的特殊单位,研究所管理创新的核心问题是完善以人为本的管理体系,如何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随着科技改革的不断深人,青年科技人员的比例逐年增大,青年科研人员已成为研究所的主力。最大程度地激发科研人员尤其是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潜能是管理创新的本质所在。科研人员从事的工作有别于其他类型的工作,具有知识集成、学科集成的特点,有继承性更有创新性。科研院所的管理应该根据这种特点,以利于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3.3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把握世界农业科技前沿,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为目标,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引导湖北省农业生产技术体系变革为主要任务,着力加强农业科学技术原始创新能力、科研协作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管理创新能力的建设,构建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符合农业科技发展规律的体制机制,积极抢占农业科技竞争制高点,突出解决农业生产重大科技问题,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科技成果。努力提高农业科研的针对性、实效性,紧密围绕高标准稳产基本农田建设、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三百科技支农行动”等工作,进一步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机制,抓实抓好科技服务“三农”工作。

3.4加强农业科研院所与地方经济接轨

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迫切需要科技人才和科技的支持,而科技成果的转化也离不开企业的广泛参与。目前社会上在产学研合作中,虽然有些高校、科研院所主动找到企业,但更多的是企业主动找高校、科研院所,而许多企业往往找不到适合自己生产的成果,使现在市场出现了一种不正常现象,即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不了,而企业又急需成果转化。这说明有些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实用性不强。因此,为了使农业科技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在科研选题、立项时就要深人生产第一线进行调研,准确地了解地方资源优势、企业需求、市场需求,然后再投入研究开发,使研究成果真正服务于经济建设。同时科研人员要更多地到企业兼职,有利于科研人员发现生产中的问题,更有利于科学研究的设计。再者高校和科研院所应积极接纳企业技术人员参与课题研究,这有利于农业科研融入企业的发展。总之,高校、科研院所研究成果只有瞄准企业、瞄准市场、瞄准产业化,产学研合作才更有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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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谢 元.我国农业科技创新面临问题与对策的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0(9):8-10.

[3] 陈少阳.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运行模式与创新[J].广东农业科学,2006(8):108-109.

[4] 高布权.论农业科技创新的内涵及其在农业现代化中的功效[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8,29(5):52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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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资金障碍

我国“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坚持把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作为我国科技发展的主攻方向。高校是科技成果诞生的摇篮,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更应是政府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我国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却不尽如人意,据《2015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记载,全国各类高校拨入科技经费总额为1,244亿元,全年专利授权数共82,369项,合同形式转让数为2,257件,转化率不足3%,出售和转让收入仅占总拨入科技经费的2.5%。另据历年的科技成果统计年度报告显示,资金、技术、市场、管理、政策问题是导致高校科技成果不能顺利转化的主要原因,其中资金问题是首要原因,占比超过50%。鉴于此,深入分析江苏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所获资金支持现状及存在资金障碍的原因,无论是对江苏省政府还是其他省市制定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金融政策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江苏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司《2014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显示,江苏省高校专利申请数为23,473项,专利授权数14,022项,专利出售数(合同数)仅为429项,可见专利出售数与专利授权数之比仅为3%,这表明江苏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是非常低的。江苏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见表1。从表1可知,南京大学和东南大学在江苏省获得的科技经费最多,相差不大,但实际科技成果转让情况却差异最大。南京大学在2014年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数仅有17项,东南大学却高达485项,几乎达到了南京大学的29倍。在江苏省的众多高校中,东南大学历年的科技成果转让绩效一直最好,据最新的2016年高校技术转移合同金额显示,东南大学排名全国第一位,达到2.2亿元(中国江苏网)。在表1中,“当年实际技术转让收入与拨入科技经费的比值”这一指标可反映高校科技成果转让的效率,但这个比值普遍不高,最高的东南大学为10.87%,南京大学为0.4%,苏州大学仅为0.12%,这表明江苏省高校科技成果转让的效率整体偏低。

二、江苏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所获资金支持现状

大学科技园是高校科技成果自主转化的重要基地。截至2016年底,江苏省共筹建和认定33个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其中国家大学科技园15家,数量为全国第一。南京市拥有大学科技园17家,其中国家级5家、省级(含筹建)8家。近年来,江苏省对大学科技园及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经费拨入较大。江苏省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江苏省自2004年设立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以来,规模不断增大,2004年3亿元,2005年5亿元,2006年8亿元,2007年后保持在10亿元以上,成为省财政预算内安排最大的科技专项资金。这项专项资金的申报对象是江苏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在江苏高校中,东南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成绩显著,曾参与近160项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省资助经费超过13亿元,位列全国高校第一(江苏教育网)。

(二)地方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江苏省设立地方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偿相应贷款风险。贷款项目首次申报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续贷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期限不超过1年。苏南地区相关市、县(区)风险补偿资金承担5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苏中和苏北地区相关市、县(区)风险补偿资金承担4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剩余贷款本金损失风险由省风险补偿资金与合作金融机构承担。

(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加速农业、林业、水利等科技成果(以下简称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江苏省专门设立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转化资金的来源为财政拨款,由省科技厅、财政厅共同管理,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报国家的农业科技研究重大项目。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活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给予税收、贷款的优惠或者研发经费的补助。

(四)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及股权激励。江苏省选择部分省级科技金融合作示范区,试行企业产权制度、股权激励、税收政策等改革。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单位当年工资总额,不受单位当年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在影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众多因素中,经费的作用最大。2014年江苏省高校总拨入科技经费133.9亿元,但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并不多,这是导致江苏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整体不高的首要障碍。

三、江苏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资金障碍的原因

(一)专项资金申请的主体是企业而非高校。江苏省历年都设有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规模较大,但申请对象是江苏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通过查询近几年江苏省科技成果专项资金的立项名单,可以发现申报单位基本都是各种公司,高校几乎没有。这就表明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几乎都是流入了企业,高校获得这项资金支持的很少。即使有少数高校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申请,其获得的资金远远少于企业获得的。这就导致高校大量的科技成果因缺乏专项资金支持而不能实现转化。

(二)中试阶段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一般包括研究开发、中试、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等阶段。其中,研究开发阶段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生成环节,中试阶段是对科技成果的实际检验运用,这是高校科技成果能否转化成生产力的关键环节。但科技成果在中试阶段存在较大的技术风险,企业根本不愿在此阶段进行投入。而高校一般把研究重点放在基础研究上面,对处于中试阶段的项目缺乏必要经费的投入。据研究,中试阶段的经费投入应该是研究开发阶段的10倍,才能保证科技成果能顺利进入下面的商品化阶段。但实际情况是高校和企业都不愿在中试阶段投入大量资金,这就导致很多高校科技成果束之高阁,不能有效转化。

(三)高校的奖励和股权激励政策不能落到实处。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江苏省部分高校已出台了一些奖励和股利激励政策。如,东南大学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东南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科技成果发明人可以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收益,收益比例从原来的20%提高到60%。这个比例是非常高的,也显示出东南大学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视。但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个人和团队的收益最高为40%,这就导致学校的奖励很难落到实处。

(四)高校现有考核评价体系重论文、轻转化。高校一贯重纵向课题、重学术论文、轻横向课题、轻转化应用。很多高校领导认为“做基础研究才是做学问,搞技术应用是二流学问,含金量不高。”在职称评定和年终绩效考核中,以、申请课题、出版专著和成果获奖作为主要评价指标,而科技成果转化指标所占权重较小或尚未纳入考评。高校管理层和教师投入大量资金在基础研究上,发表了很多脱离实践的SCI或CSSCI论文,缺乏应用价值和商业价值。而侧重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些应用型项目却缺乏资金,很少有人问津。

四、解决建议

(一)允许高校独立申请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加大中试阶段资金投入。江苏现有的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对象是企业,高校只是作为辅助参与申报。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高校在前期的研究开发和中试阶段发挥着主导作用,但在后期的商品化和产业化阶段则把主角让位给企业。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一项科技成果要想顺利实现转化,其在研究开发、中试、成果商品化三阶段资金投入比例一般为1∶10∶100。如果高校仅作为企业的辅助来申报专项资金,势必造成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试阶段投入资金不足,从而影响到后期的进一步商品化。鉴于此,应允许高校和企业一样,独立申请或者作为主要申请主体申报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并鼓励高校加大对处于中试阶段科技成果的资金投入。

(二)拓宽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来源,建立多渠道资金支持体系。现有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来源以政府财政资助为主,渠道单一,不能满足高校大量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需求。鉴于此,应发挥政府科技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天使基金、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等民间资本直接投资给高校或入股科技型企业。尤其要积极引导风险资本、金融信贷、企业资本等参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与风险资本的作用,解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资金瓶颈难题,逐步建立由政府资助、金融信贷、风险投资、企业资本以及高校技术转让收益等构成的多渠道资金支持体系。

(三)改革高校职称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奖励及股权激励政策。要提高江苏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必须改革现有的高校职称考核评价体系。逐步打破单纯依靠学术论文、纵向课题及成果获奖的评价体系,把横向项目经费、技术转让收入等列入职称及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鼓励教师投入资金和精力与企业合作,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大牛”不拼SCI论文也能评教授!同时,在高校内部设立专门技术转移机构,制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奖励、收益分配等办法,并在校内公开宣传,建立知识产权转化利益分配机制,积极落实相应奖励及股权激励政策。主要

参考文献:

[1]李薇.江苏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区域创新机制研究[J].南京工程学院学报,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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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陆松福.促进江苏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与制度创新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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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问题是我国科技创新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早在20世纪90年代,研究者认为“重研究轻应用”的体制是造成我国科技成果应用率低的主要症因[3],因此认为应大幅增加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经费投入,使增长率高于R&D经费的增长率[4],并认为对高绩效的科技成果应用的支出应当实现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目标的统一[5]。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研究者们从不同角度分析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潜力[6]与转化机制[7],构建了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指标体系[8-9]来评价不同地区的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和重大工程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情况[10]。相关研究多数侧重于产出层面,即科技成果转化的水平,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服务的效率则关注较少。事实上,效率往往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质量和生命力的关键。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八山一水一分地,人多山多地少,水产、林竹、水果、茶叶、蔬菜、畜牧、食用菌等特色农业发展迅速,对农业科技的需求强烈。福建省委、省政府对农业科技工作十分重视,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就创立并实施了科技特派员制度(“南平机制”),但农业科技研发表现出明显的“三增三减”态势,即农业科研投入、农业科研成果产出与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大幅增加,但单位农业科技人员论文数、单位农业R&D投入论文数与农业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额降低[11]。因此,以福建省为例来分析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效率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1方法选择与模型构建

由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推广人员数、推广经费、推广时间等投入变量的量纲不一样,有的难以用90货币计量,因此难以用成本效益分析法评价其效率。数据包络分析(dataenvelopmentanalysis,DEA)无需构造生产函数,可以忽略不同指标间的单位差异,在多投入、多产出分析方面具有优越性,可以得出各决策单元的相对效率,可通过投影理论计算非DEA有效的决策单元的投入冗余量,为形成改进方案提供参考。因此,本文以单个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为决策单元,采用DEA中的BCC模型测算各决策单元的相对效率[12]。选择项目推广经费(万元)、推广人员数(人)、推广时间(年)等作为投入变量。由于衡量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很困难,数据难得且可靠性不高,因此只选择直接经济效益作为产出变量。进而以DEA效率(其值的取值范围为0~1)为因变量,以项目级别、立项类型、是否立项推广、成果类型、所属产业、推广载体、推广模式与受众素质等为自变量,应用Tobit模型分析影响效率的因素。分析方法和路线如图1所示。

图1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效率的分析方法与技术路线

2数据处理与分析

2.1数据来源与样本统计性描述

本文所用数据来源于问卷调查。为了确保数据的客观性与真实性,课题组于2010年1月以福建省科技厅星火计划办公室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了“福建省农业科技成果应用情况调查表”,要求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相关项目情况,并在所填写的问卷上盖章,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课题组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共调查了306个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样本的具体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福建省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以省级(51.3%)和省厅级(17.0%)为主,两者合计占68.3%;绝大多数的推广项目是经过正式立项(占85.3%)后再进行推广的;立项类型以申请者根据立项单位的要求自由选择(占69.0%)为主;推广成果以新技术(占56.2%)和新品种(32.7%)为主,两者合计占87.9%;推广载体以龙头企业(33.7%)、农技站(17.6%)和农业大户(13.1%)为主,三者合计占64.4%。与此同时,福建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产业分布相对均匀,与福建的农业产业结构基本匹配,体现了福建以水产、林竹、果蔬茶、畜牧、食用菌等产业为主的农业发展特色。

2.2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DEA效率测算与分析

以项目成果推广经费(万元)、推广人员数(人)、成果推广时间(年)为投入变量,以直接经济效益为产出变量,选择BCC模型中的投入导向方法,应用软件DEAP2.1进行数据处理,得出各决策单元的总效率值、技术效率值、规模效率值和所处的规模报酬阶段。由于306个决策单元的值难以全部列出,因此本文仅将各类项目承担单位的效率均值整理后列出,如表2所示。

总效率是综合反映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的指标,是决策单元相对效率的综合反映。从表2可以看出,决策单元总体的总效率均值很低,只有0.198,达到DEA最优的决策单元(项目)数量只有10个,占全部决策单元的3.3%。这说明不同的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之间的效率差异很大,而且与最优的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相比,大多数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效率很低,需要进一步提高。直接经济效益的松弛变量均值达57.064万元,即在现有的投入水平下,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和管理,平均每个项目的直接经济效益可以提高57.064万元。

技术效率主要反映各投入要素比例的合理性,反映在一定规模水平下的要素配置水平。决策单元总体的技术效率均值为0.570,其中52个决策单元(项目)的技术效率值为1,占全部决策单元的16.7%。这表明各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投入要素配置比例相对合理,但也还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特别是还有35个决策单元的技术效率值小于0.3。调整这些决策单元的投入要素配比就可以有效地提高其技术效率,进而为提高全部决策单元的技术效率做出贡献。

规模效率主要反映投入要素的规模合理性。决策单元总体的规模效率均值为0.301,只有11个决策单元的规模效率值为1,占全部决策单元的3.6%。

这表明福建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规模安排总体来说不太合理。在规模效率值不为1的295个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中,只有6个项目处于规模报酬递减阶段,289个项目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决策单元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说明随着规模的增加,报酬是递增的,现有规模是偏小的。所以,从直接经济效率来看,福建省绝大多数的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规模是偏小的,而且与适度规模要求的差距很大,扩大规模可以实现规模效益,提高服务的规模效率和综合效率。

306个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平均经费规模是64.9万元,但项目间的差距很大,推广项目经费最多为2200万元,而最少的只有1万元。经费规模偏小的项目占大多数,其中经费为10万元以下的占32.68%,经费为20万元以下的占49.35%,小于平均经费规模的项目占3/4以上。由此可以看出,福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分散的,撒胡椒面式的经费分配体制仍然存在,不利于发挥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规模效益。

不同类型的单位提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效率具有一定的差异。由表2可知,总的来说,高校主持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效率均值达0.318,高于科研院所主持项目的效率均值(0.263),后者又高于设区市科技局所主持项目的效率均值(0.162)。

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纯技术效率来看,各类单位之间的差异并不大:设区市科技局最高,为0.586,高校次之,为0.547,科研院所再次之,为0.527。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规模效率来看,各类单位之间的差异较大:高校的均值最高,为0.472,科研院所次之,为0.380,设区市科技局最低,为0.301。由此可见,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效率差异主要是由规模效率差异造成的。设区市科技局主持的农业科技推广项目规模相对较小,主要原因有3个方面:一是设区市科技局主持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范围主要集中在本市所辖区域内,范围较小;二是与省级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相比,设区市科技局所辖机构的科研创新力量相对较弱,所推广的农业科技成果多数是科研院所或高校转让的,难以获得极具市场经济价值的技术成果;三是设区科技局下属的固定农业推广人员比高校和科研院所多,每个农业科技推广人员都需要有一定的推广经费,僧多粥少的实际情况使得主管部门只能缩小项目推广经费规模。

2.3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的影响因素分析

影响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的因素有很多,除了有直接投入的推广经费、人员和推广时间外,还包括农业产业需求、农业科技成果特性、推广服务组织管理方式[13]以及技术成果接受主体等。

从农业产业需求来看,不同类型的农业产业对农业科技需求的强度可能不同,因此农业产业类型可能会影响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效率。从农业科技成果自身的特性来看,不同类型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起来的难易程度可能不同,进而也可能影响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效率。从农业科技推广的组织管理层面来看,是否立项推广、项目级别、立项类型、推广载体与推广模式等因素也可能影响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效率。另外,农民作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接受者,其素质会影响其对农业新技术的认识水平、认可程度和应用能力,也可能会影响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效率。为了寻找影响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的关键因素,以提升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本文以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综合效率值(Y,0≤Y≤1)为因变量,以项目级别(X1)、立项类型(X2)、成果类型(X3)、所属产业(X4)、是否立项推广(X5)、推广载体(X6)、推广模式(X7)、技术受众平均受教育年限(X8)为自变量(各自变量的类型分布见表1),运用Eviews6.0软件进行Tobit分析,分析结果见表4。由于3个样本的部分自变量数值空缺,因此在模型运行过程中将这3个样本自动剔除,所观测到的样本量为303个。

由表4可知,从影响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的强度来看,是否立项推广(X5)>立项类型(X2)>推广载体(X6)>成果类型(X2)>推广模式(X7)>项目级别(X1)>所属产业(X4)>技术受众平均受教育年限(X8)。但只有X5与X6在0.05的水平下显著,由此可以判定这两个因素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具有显著影响。其中,是否立项推广(X5)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的影响最大,系数为-0.096271。也就是说,立项推广项目的服务效率比没有立项推广项目的服务效率低0.096271,即没有立项推广的项目的服务效率反而高于立项推广的项目。其主要原因是没有立项推广的项目没有得到政府立项支持,其驱动力主要来自于市场需求,往往对市场需求的呼应程度更高,而需求往往是决定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的最为关键的因素[14]。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立项推广的项目是由市场“选”出来的,市场认可度更高,推广起来更容易。其政策含义是,政府在选择项目立项时应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15],建立市场需求导向机制,选择具有更高市场价值的成果进行推广。载体类型(X6)变量的值为:1=农技站;2=科技特派员;3=农业大户;4=龙头企业;5=专业合作组织;6=各种载体混合。载体类型(X6)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的影响也很大,系数为0.028307,即选择后一种载体的决策单元比选择前一种载体的决策单元的效率高0.028307。这说明,就载体的效率而言,农技站<科技特派员<农业大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各种载体混合。其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后面的载体能更好地协调自身利益与科技推广服务对象(农民)利益之间矛盾,更容易形成一种利益共享机制;二是类型序号大的载体对农民的真实技术需求更加了解,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更强。

项目级别(X1)与技术成果所属产业类型(X4)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的影响较小,说明福建省不同级别、不同农业产业的科技推广服务机制基本相同,效率水平相差不大。技术受众平均受教育年限(X8)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的影响最小———这与相关研究提出的目前农民受教育水平较低,其认可、接受和使用新技术的能力较差,从而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结论有所不同。其主要原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不同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服务对象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之间的差异性较小,难以区分其对相对效率的影响;二是所推广的农业科技成果对受众受教育年限的要求不高,而福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所选择对象的素质相对较高,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34年,基本上都能理解和接受所推广的农业技术。

3结论讨论与政策建议

3.1结论与讨论

第一,提高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效率

对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农业科技进步具有重要作用,应用DEA-Tobit两步法可以测算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值,并找出关键的影响因素。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投入变量和产出变量都很多,受数据限制,本文只以推广经费、推广人员数与推广时间作为投入变量,以直接经济效益作为产出变量。随着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理论的完善与相关数据的积累,有必要严格按照其投入产出关系将被推广成果的价值、推广人员的工作量(代替推广人员数)、推广设施占有量等指标纳为投入变量,将科技成果推广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纳为产出变量,并扩大样本量以进行效率测算,从而使测算结果具有更强的科学性和更高的使用价值。在效率的影响因素分析中,科技成果推广人员的素质、推广区域的农业生产条件等因素也应逐步被考虑。

第二,规模偏小与投入要素配比不合理导致福

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低,因此效率提升的空间很大。针对农业科技服务的技术效率较低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评价并比较各决策单元来寻找效率提升的切入点,特别是对技术有效的决策单元的投入冗余变量进行分析,进而找出相关投入要素的不必要的投入量。针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规模偏小、规模效率很低、普遍处于规模报酬递增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在测算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适度规模并深入分析现有项目规模的决定机制和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寻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规模化发展的切入点。

第三,市场需求是影响农业科技成果

推广服务效率的至关重要的因素。没有获得正式立项但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效率却很高,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市场需求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中的重要地位。主管部门指定立项与申请者自由选择立项(需要根据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选择)都是从已有成果中选择立项,而不是从市场需求中寻找立项推广成果,因此前者对市场需求的响应程度不高,而此类立项却占全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94.2%———这也是导致福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较低的重要原因。因此,有必要探索以建立一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使农业科技成果形成前(农业科研项目立项前)就能面向市场。

第四,各种推广载体各有优缺点,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中具有载体优势。农技站、科技特派员、农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上具有不同的优缺点。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是相关农户自愿参加并共建共享的组织,可以有效地协调成员与组织之间的利益关系,高效地提供农业技术服务,是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良好载体。当然,在充分了解各种载体的优缺点与适用范围的基础上,同时采用不同载体、实现各种载体的优势互补可能会使农业科技服务的效率更高。

3.2政策建议

一是逐步建立需求导向的科技创新与服务体系。树立“申请时就要考虑成果应用”的科研意识,将成果应用水平纳入项目研究考核指标,逐步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16]。建立农村发展需求导向的竞争性科研立项制度,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对科技的需求,向全社会征集和遴选各年度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项目,公开申请,并通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承担单位。重视项目承担单位的业绩和水平,尝试建立滚动立项机制,对工作扎实、成果应用成效显著的项目进行持续支持,引导各承担单位做出精品项目。加强应用型研究的跟踪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根据实际生产变化的特点、科技发展的新动向,按照规范的程序,及时对项目研究内容进行调整,提高农业科技成果对现实需求的呼应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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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的形势和机遇对现代农业科技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迫切需要大量优质高产农业新品种及能够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新技术和新设施,而这些无疑需要大量的农业科技成果来实现。伴随着我国财力的不断增强,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投入逐年增加,例如,2012年中央财政合计安排262.75亿元用于农业科研、农业技术与服务体系等方面,有力推动了农业科研工作的开展和农业科技成果的产出,然而科研成果转化率始终偏低。我国每年经国家和省级部门鉴定的农业科技成果达1万项左右,其中约30%可推广,但实际转化率只有10%~15%,远低于发达国家80%甚至90%以上的水平。究其原因,一是科研与产业脱节,导致部分成果与实际生产需求不匹配,以致农业科研难以形成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创新链与技术链。二是我国众多企业、科研院所和大学的转化环节薄弱且转化体制机制不适应科技进步的要求,导致相当一部分有应用价值和前景的农业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因系统化、配套化及工程化水平不足而积压在“库”无法产业化。三是由于我国企业自身的研究水平较低,导致对来自大学和科研院所实验室的科研成果的承接和支撑能力差。四是现阶段我国农业科技评价体系导向不够科学,评价标准主要依据数量、刊物等级等,形成了重论文轻发明、重数量轻质量和重成果轻应用的向性错误,忽略了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的具体效果及对农业发展的实际贡献。

二、多层面探索农业科研与产业紧密结合的新途径

(一)科企对接合作

农业产业化的本质在于商业经营,以商业资本的方式进行运作,而在加入科技成果后,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则是以农业发展为主体,商业经营为辅体,推动农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在此基础概念中,需要建立科技领导农业的发展模式,不断强化农业与科技企业的合作,科技创新对于农业而言极为重要,在提升农业产量与质量方面起到决定性作用,现有的农业发展机制,使农业必然向信息化,科技化发展,近年来提升农业种植的专业化程度,是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其根本目的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以社会经济平衡为重要目标,随着时间的推移,农业种植的专业化程度也逐步提升,使农业在市场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科技创新企业与农业的合作,一方面是专业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是科技设备的应用,将科技有效的融入到农业发展中。目前,我国的农业科技发展相对于发达国家还相对滞后,相关的科技水平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其中,产生滞后与差距的原因不在于科学技术的落后,而是农业合作发展机制的问题,我国现有的农业发展大部分为依靠传统的农业合作社等机构,使农业发展规划受到限制,农业科技不能够有效的在农业发展中发挥作用,农业发展应做到与时俱进,秉承小家变大家的思想理念,使农业科技有效实施,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不仅需要农户与科技企业的支持,也需要当地有关部门的扶持,毕竟在农业科技方面,我国起步较晚,初期发展农业科技合作的企业基本处于亏损状态,要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提高科技创新企业合作的积极性,从而使农业科技在农业发展中,形成有效的循环。受到传统农业发展思想的影响,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形成,必须面临一系列的基体制改革,每一项农业科技必须经过长期的实验,反复验证才能够最终应用至农业发展中,而传统的农业发展则以快速高效为原则,在前期的发展规划中,的确起到重要的作用,但却经不起长期的考验,重要的原因是不能够适应未来的市场发展,导致部分农户在一年内获得巨大丰收,而第二年却连连亏损,使得大部分农作物仅能够在田地中不断腐烂,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可完全杜绝此种情况的发生,在科技创新的基础上,结合经营管理模式,使农业发展形成一定的市场缺口,有效提升农产品需求量,让农户种植的农产品有良好的销售渠道,并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有基础的营销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发展的主体优势。

(二)落实转化载体

提高农业科技成果成熟度科技成果之所以难以转化除了上述供需不对称的原因外,在很大程度上还由于连接科技链与产业链的“中试”环节的薄弱和缺失。“中试”环节作为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是成功集成、熟化和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的关键,是连接科技供给和产业需求的桥梁和纽带。但由于机制体制问题,其上游科研人员由于缺乏推广转化的动力、压力和资金条件,多将成果或技术仅停留在成果鉴定和评奖层面,其下游企业由于缺乏研发人才和条件,基本没有承受“中试”风险的能力和意愿,导致这一中间环节成为游离于当前科研链和产业链上下游外的薄弱环节。针对这一窘境,高校和科研院所应以涉农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和载体为依托,针对其将学术研究与当地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的职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持续不断地将科研成果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和系统集成,提高现有农业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缩短成果转化周期,使其真正发挥农业高新科技成果产业化孵化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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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创新理论认为历史上有多种农业增长道路,具有不同要素禀赋的国家应该有不同的农业增长道路。那些劳动力丰富而土地资源贫乏的国家应该走生物和化学技术进步的道路;那些劳动力稀缺而土地面积相对丰富的国家应该走机械技术进步的道路。这一理论的重要意义就在于认识到了把发达国家的农业技术直接移植到发展中国家可能会导致高度无效率的增长。

相反,强调市场需求的诱导创新理论,则认为市场需求决定创新努力的有效配置,不同产业产品的发明数量与产出销售额密切相关,由此引申出三个命题:技术发明是一种经济活动,与其他经济行为一样,追求预期收益;预期收益取决于该项发明产品的预期销售额;而采用发明后的预期销售额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该产品目前的市场销售额,认为农业技术推广和使用的一个主要影响因素是市场盈利性,技术创新的收益是与农业研究的外部效应——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的增加有关,而新技术和新品种的推广率又受到经济利益的支配。

近年来一些学者运用上述两种理论对中国农业科学技术进步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认为中国农业技术进步目前仍然是诱导性的。从要素稀缺性来看,虽然中国农村和劳动力市场很不完备,要素价格无法正确体现要素相对缺乏程度,但是作为生产者的农民仍然为追求产出最大化而寻求相应的技术发明。从市场需求来看,尽管中国的主要农产品特别是主要粮食作物还受到遗留下来的统购统销价格体制和行政命令对生产过程的干预,农产品价格和需求数量在政府政策的限制之下不能正确体现市场需求的强度,但由于农民是利益最大化的主体,农产品生产规模仍然能较好地反映市场需求规模,因而农业科研单位依然可根据实际需求规模选择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创新。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对中国农业进出口贸易产生巨大影响,我国农业经济迎来了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二个蓬勃发展的阶段。其利弊如何最终取决于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但近10年来,中国粮食生产成本平均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使粮食价格也随之提高。如何搞好科技创新技术成果的转化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是解决我国现阶段农业经济发展瓶颈的问题所在。

一、浅析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障碍

在我国,由于农业生产者数量庞大,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虽然广播电视、报刊等传媒在农业科技成果的传播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最主要、最有效的传播方式仍然是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与农业生产者面对面的沟通。然而,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和农业科技信息持有者尚未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成果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和传播特点,农业科技成果的创造者和传递者尚未建立起有效的沟通传递机制,加之由于近年来面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原本效果不错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与日新月异的新知识、新技术大量涌现的新形势相比,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的问题日趋严重,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科技文化素质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其次是科技传播渠道建设障碍,我国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发展很快,但网上资源匮乏,因此网络用户稀少,加之用户入网费用的提高,进一步限制了网络信息的开发。同时,农业信息网络技术水平低,信息交流方式落后,传递速度缓慢,信息时效性不强,也大大限制了信息网络作用的发挥。加上普遍无偿获取农业科技信息的现象,使得成果拥有人(包括成果转化开发单位和各级推广组织)的经济利益不能得到切实保障,严重者甚至无法收回成本。从而形成一个怪圈:免费或过低的收费,将使科技成果与信息的供给者血本无归,而过高的收费又往

往造成潜在用户的流失使得新科技无法得到推广。加强农业推广工作是科技转化的前提。

二、创新科技转化的对策

对于怎样提高创新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是当前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农业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进一步改革农业科技推广体制,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是有效提高科技转化的重要手段。进行制度创新,改革农技推广项目的拨款制度,建立推广项目的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公开公平的农技推广项目招投标竞争制度,改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个人发展条件,解决其长远发展的后顾之忧,以调动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才能使农技推广工作得以发展进而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同时加快农业科技推广的新生力量的扶持及建设,以弥补了政府农技推广部门的不足,填补农业科技推广的一段真空地带。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以农民专业协会为代表的民间科技推广组织的作用,积极扶持、促进其健康发展。在建立扶持政策的同时还要为涉农企业等中介组织提供良好的政策空间。融技术、产品、服务于一体的中介组织最大的优势就是能将技术成果、技术转化、技术应用有机地联系起来,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交流与利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农业科技信息传播效率。结合国情,注重信息技术的先进性与实用性的有机统一,采用多种信息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地传播农业科技信息。并要加快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通过政府和民间、国内和国外等多种投资渠道,加大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的投融资力度,促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网络化,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的在线推广。在信息传播中建立并实施信息的准确、规范,实现标准化和统一性的有机结合,避免无效和错误信息的出现。导致农业生产者对信息产生不信任而使科技成果的应用受阻。

三、有利于科技转化的因素

农业经济多样化发展(传统的粮食开发机制转向大食物开发机制,传统的种植业二元结构机制转向三元结构机制,使“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结构转为“粮食作物——饲料作物——经济作物”的结构,传统地耕地资源开发机制转向多次增值的现代化农产品制造业机制。)必将为创新科技成果的转化带来新的契机,为科技成果的转化带来强大的需求之风。

而在近期举行的“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战略专家座谈会”也作出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建设,以依托科技中介这一“红娘”,为科研成果与“三农”牵线搭桥的决定。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的农业科技中介机构,造就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红娘”队伍,初步形成开放功能完备和高效运行的农业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以满足各类农业科技创新活动需求。解决中国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整体市场尚不成熟,农业科技中介机构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包括政府管理封闭使技术信息流动不畅、科技成果缺乏实用性、小农生产形式与科技成果推广相矛盾、中介机构的能力和认识不适应市场需求、资金不足等。科技中介的大规范建立也将为科技成果的转化起到推动作用。

四、总结

加深科技成果对农业经济发展推动作用的认识,多方面促进农业的现代化,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是我国现阶段农业发展的关键。运用市场经济体制的规律,增加信息流通的价值,是科技转化的必要条件。科技成果转化将是农业发展的方向所在。把握其信息特点,遵循信息传播规律,改善信息传播条件,以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来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将是提高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农业经济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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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创新理论认为历史上有多种农业增长道路,具有不同要素禀赋的国家应该有不同的农业增长道路。那些劳动力丰富而土地资源贫乏的国家应该走生物和化学技术进步的道路;那些劳动力稀缺而土地面积相对丰富的国家应该走机械技术进步的道路。这一理论的重要意义就在于认识到了把发达国家的农业技术直接移植到发展中国家可能会导致高度无效率的增长。

相反,强调市场需求的诱导创新理论,则认为市场需求决定创新努力的有效配置,不同产业产品的发明数量与产出销售额密切相关,由此引申出三个命题:技术发明是一种经济活动,与其他经济行为一样,追求预期收益;预期收益取决于该项发明产品的预期销售额;而采用发明后的预期销售额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该产品目前的市场销售额,认为农业技术推广和使用的一个主要影响因素是市场盈利性,技术创新的收益是与农业研究的外部效应——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的增加有关,而新技术和新品种的推广率又受到经济利益的支配。

近年来一些学者运用上述两种理论对中国农业科学技术进步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认为中国农业技术进步目前仍然是诱导性的。从要素稀缺性来看,虽然中国农村和劳动力市场很不完备,要素价格无法正确体现要素相对缺乏程度,但是作为生产者的农民仍然为追求产出最大化而寻求相应的技术发明。从市场需求来看,尽管中国的主要农产品特别是主要粮食作物还受到遗留下来的统购统销价格体制和行政命令对生产过程的干预,农产品价格和需求数量在政府政策的限制之下不能正确体现市场需求的强度,但由于农民是利益最大化的主体,农产品生产规模仍然能较好地反映市场需求规模,因而农业科研单位依然可根据实际需求规模选择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创新。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对中国农业进出口贸易产生巨大影响,我国农业经济迎来了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二个蓬勃发展的阶段。其利弊如何最终取决于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但近10年来,中国粮食生产成本平均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使粮食价格也随之提高。如何搞好科技创新技术成果的转化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是解决我国现阶段农业经济发展瓶颈的问题所在。

一、浅析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障碍

在我国,由于农业生产者数量庞大,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虽然广播电视、报刊等传媒在农业科技成果的传播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最主要、最有效的传播方式仍然是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与农业生产者面对面的沟通。然而,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和农业科技信息持有者尚未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成果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和传播特点,农业科技成果的创造者和传递者尚未建立起有效的沟通传递机制,加之由于近年来面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原本效果不错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与日新月异的新知识、新技术大量涌现的新形势相比,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的问题日趋严重,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科技文化素质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其次是科技传播渠道建设障碍,我国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发展很快,但网上资源匮乏,因此网络用户稀少,加之用户入网费用的提高,进一步限制了网络信息的开发。同时,农业信息网络技术水平低,信息交流方式落后,传递速度缓慢,信息时效性不强,也大大限制了信息网络作用的发挥。加上普遍无偿获取农业科技信息的现象,使得成果拥有人(包括成果转化开发单位和各级推广组织)的经济利益不能得到切实保障,严重者甚至无法收回成本。从而形成一个怪圈:免费或过低的收费,将使科技成果与信息的供给者血本无归,而过高的收费又往

往造成潜在用户的流失使得新科技无法得到推广。加强农业推广工作是科技转化的前提。

二、创新科技转化的对策

对于怎样提高创新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是当前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农业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进一步改革农业科技推广体制,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是有效提高科技转化的重要手段。进行制度创新,改革农技推广项目的拨款制度,建立推广项目的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公开公平的农技推广项目招投标竞争制度,改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个人发展条件,解决其长远发展的后顾之忧,以调动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才能使农技推广工作得以发展进而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同时加快农业科技推广的新生力量的扶持及建设,以弥补了政府农技推广部门的不足,填补农业科技推广的一段真空地带。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以农民专业协会为代表的民间科技推广组织的作用,积极扶持、促进其健康发展。在建立扶持政策的同时还要为涉农企业等中介组织提供良好的政策空间。融技术、产品、服务于一体的中介组织最大的优势就是能将技术成果、技术转化、技术应用有机地联系起来,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交流与利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农业科技信息传播效率。结合国情,注重信息技术的先进性与实用性的有机统一,采用多种信息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地传播农业科技信息。并要加快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通过政府和民间、国内和国外等多种投资渠道,加大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的投融资力度,促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网络化,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的在线推广。在信息传播中建立并实施信息的准确、规范,实现标准化和统一性的有机结合,避免无效和错误信息的出现。导致农业生产者对信息产生不信任而使科技成果的应用受阻。

三、有利于科技转化的因素

农业经济多样化发展(传统的粮食开发机制转向大食物开发机制,传统的种植业二元结构机制转向三元结构机制,使“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结构转为“粮食作物——饲料作物——经济作物”的结构,传统地耕地资源开发机制转向多次增值的现代化农产品制造业机制。)必将为创新科技成果的转化带来新的契机,为科技成果的转化带来强大的需求之风。

而在近期举行的“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战略专家座谈会”也作出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建设,以依托科技中介这一“红娘”,为科研成果与“三农”牵线搭桥的决定。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的农业科技中介机构,造就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红娘”队伍,初步形成开放功能完备和高效运行的农业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以满足各类农业科技创新活动需求。解决中国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整体市场尚不成熟,农业科技中介机构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包括政府管理封闭使技术信息流动不畅、科技成果缺乏实用性、小农生产形式与科技成果推广相矛盾、中介机构的能力和认识不适应市场需求、资金不足等。科技中介的大规范建立也将为科技成果的转化起到推动作用。

四、总结

加深科技成果对农业经济发展推动作用的认识,多方面促进农业的现代化,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是我国现阶段农业发展的关键。运用市场经济体制的规律,增加信息流通的价值,是科技转化的必要条件。科技成果转化将是农业发展的方向所在。把握其信息特点,遵循信息传播规律,改善信息传播条件,以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来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将是提高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农业经济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