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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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人师表,注重身教,做儿童的表率。
教师的职责不仅是教书,更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怎样做人,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人,中队辅导员更应如此首先。因此,我很注意提高自身修养,处处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要求学生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让学生不乱丢果皮纸屑,那么我只要见到纸屑就随手捡起,并带领中队委员做好值日工作,值日生每日一换,但我自己却是永远的值日生,用我自己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潜移默化着这群可爱的孩子。
二、关爱儿童,做他们的知心朋友。
作为中队辅导员,我对自己的学生倾注了无限的热情和关爱,尊重他们并以诚相待。工作中深入了解学生,关心孩子的思想和心理变化,处处为学生着想,时间一长,自然成了孩子们的知心朋友。XX年9月,我进入汇翠学校工作,并被安排担任一年级的班主任。如何让自己一个年轻的男老师做好一年级的班主任工作,我理清头绪,觉得首先要和这些不谙世事的学生成为朋友。于是,我为自己定下了“做学生课堂上的老师,课堂下的朋友”之目标。三年以来,我时时以此鼓励自己。在“学困生”身上发现、挖掘闪光点,并悉心扶持,让它发扬光大;在“学优生”身上寻找可塑点,鼓励学生大胆展示自己的才华,勇于表现自己。三年级时,我们班建立了班级qq交流群和班级博客,学生们更是以此为交流的阵地,更加拉近了我与学生之间的心灵沟通。
三、培养中队干部,抓好队伍的建设。
积极,向上的少先队集体的形成,离不开小干部的重要作用。因此,培养得力的小干部是很重要的。我就采用了学生自荐与民主选举的形式选拔队干部。由队员们评选出各方面能力强,又关心集体,有强烈的责任感的队员做中队委员。同时,为了鼓励中队里的每一个少先队员都能积极参与中队建设,我从二年级起开展了“我是班级小主人”的活动,意在让学生们都能意识到自己是集体的主人。通过近二年来的实践,中队队员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有了大大的增强。而正是有了这些富有责任心和自豪感的队员们,我们三(1)中队才会被评为学校“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
一、为人师表,注重身教,做儿童的表率。
教师的职责不仅是教书,更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怎样做人,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人,中队辅导员更应如此首先。因此,我很注意提高自身修养,处处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要求学生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让学生不乱丢果皮纸屑,那么我只要见到纸屑就随手捡起,并带领中队委员做好值日工作,值日生每日一换,但我自己却是永远的值日生,用我自己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潜移默化着这群可爱的孩子。
二、关爱儿童,做他们的知心朋友。
作为中队辅导员,我对自己的学生倾注了无限的热情和关爱,尊重他们并以诚相待。工作中深入了解学生,关心孩子的思想和心理变化,处处为学生着想,时间一长,自然成了孩子们的知心朋友。XX年9月,我进入汇翠学校工作,并被安排担任一年级的班主任。如何让自己一个年轻的男老师做好一年级的班主任工作,我理清头绪,觉得首先要和这些不谙世事的学生成为朋友。于是,我为自己定下了“做学生课堂上的老师,课堂下的朋友”之目标。三年以来,我时时以此鼓励自己。在“学困生”身上发现、挖掘闪光点,并悉心扶持,让它发扬光大;在“学优生”身上寻找可塑点,鼓励学生大胆展示自己的才华,勇于表现自己。三年级时,我们班建立了班级qq交流群和班级博客,学生们更是以此为交流的阵地,更加拉近了我与学生之间的心灵沟通。
三、培养中队干部,抓好队伍的建设。
积极,向上的少先队集体的形成,离不开小干部的重要作用。因此,培养得力的小干部是很重要的。我就采用了学生自荐与民主选举的形式选拔队干部。由队员们评选出各方面能力强,又关心集体,有强烈的责任感的队员做中队委员。同时,为了鼓励中队里的每一个少先队员都能积极参与中队建设,我从二年级起开展了“我是班级小主人”的活动,意在让学生们都能意识到自己是集体的主人。通过近二年来的实践,中队队员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有了大大的增强。而正是有了这些富有责任心和自豪感的队员们,我们三(1)中队才会被评为学校“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
四、勇于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中队活动。
申报材料>
省级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材料
的相关范文内容简介:省级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材料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西安石油大学人文学院中文0501班的一名学生,现在我院担任学生会副主席一职.1999年加入中国共青团.自从加入了这个青年先锋组织,就深知自己肩上多了一份...
关键词:共青团员,省级,申报材料,优秀
省级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材料相关范文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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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中小学不同特点
今年的改革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维护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关键词:
统一名称
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关键词:
破格评审
根据河南省教育发展情况,结合各类中小学校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在国家制定的《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基础上,制定我省中小学教师具体评价标准。
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长远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要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对于少数特别优秀的教师,制定相应的破格评审条件。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的评价标准要体现中学、小学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有所区别,并对农村教师予以适当倾斜。
关键词:
评价办法多样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完善评委会的组织管理办法,扩大评委会组成人员的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
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认真总结推广同行专家评审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中的成功经验,继续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业务测试、量化赋分、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要在水平评价中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关键词:
与岗位聘用相衔接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关键词:
试点范围涵盖中小学、幼儿园
本次改革试点选择郑州(含河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焦作、许昌3个省辖市。改革试点的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省、省辖市、县(市、区)教研室和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可参照本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关键词:
人员过渡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牵涉到的人员过渡问题,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手续。对于改革前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已经取得的资格依然有效,择优聘用到相应岗位时应给予适当倾斜,不需再经过评委会的评审。
关键词:
少先队辅导员纳入教师范围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人社部、全国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0]33号)精神,在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将大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内容、工作量以及获得少先队工作方面的奖励和成果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范围。
关键词:
中学高级评审时间为11月下旬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10月9日至10月16日接收申报材料,10月下旬召开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10月22日至10月27日接收申报材料,11月上旬召开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
河南省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11月3日至11月10日接收申报材料,11月下旬召开河南省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
河南省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10月23日至10月30日接收申报材料,12月上旬召开河南省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
河南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小学、图书资料、工艺美术和中职学校等6个系列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11月3日至11月30日接收申报材料,12月上旬召开评审会议。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和《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文件精神,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现结合泰州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作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申报对象要求
(一)申报对象须为我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和教研室(教师研修中心)、教科所、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其中中小学、幼儿园自主聘用的教师,须实行人事并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
(二)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35周岁(含)以下人员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人员本人或所带班集体获得市(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
2.四星级普通高中申报人员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
第四条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员每年必须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并取得合格证。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课程和教育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课程。
第五条 普通话要求
50周岁以下的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小学一二年级教师(除语文教师外)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一级及以下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凡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的,须取得全国或省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必须符合省《资格条件》规定要求。
第七条 教师交流(支教)要求
50周岁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要有2年以上校际交流工作经历,其中城镇学校4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有2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或任教的经历。普通高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任教)工作经历的优先推荐。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八条 教育工作要求
教育管理工作是指担任班主任或校团委(总支)书记、校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需提供活动方案、教案或讲座稿等原始证明材料)等工作。教师担任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工作年限可计算为教育管理工作年限。
第九条 循环教学和教学工作量要求
小学教师的循环教学主要指完成低、中、高年级教学;初、高中教师的循环教学主要指完成一至三年级的教学。循环教学的学科科目按照课程计划确定。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第十条 公开课教学要求
校级公开课教学是指在本校范围组织开设的各类教学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教学活动,校际公开课教学指在两所学校以上范围组织开设的各类教学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教学活动。申报时须提供活动通知、活动安排方案、公开课教案以及评课议课记录等详实的佐证材料原件,并经组织单位确认或市(区)以上教科研部门认可。
第十一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教科研材料包括论文、专著、译著、教育教学案例、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经验总结、教材、教参、课题研究报告和教改实验报告等材料,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
2.获奖论文必须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以及教育学会组织评奖并发文公布的。教科研课题要求为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审批立项的课题。
3.相同内容的论文、教科研课题不重复计算,以发表或获奖级别最高的计算一次。
第十二条 破格评审条件中的表彰奖励要求
在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方面,获得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主要包括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在教书育人方面,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奖励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主要包括突贡专家、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模范、师德标兵、师德模范或十佳青年教师。
第十三条 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不一致的,需参加所申报学科合格学历段学历教育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申报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非学前教育专业,必须接受过市(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性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第十四条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要求
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泰州市教育教学能力笔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审的依据。笔试考核对象包括下列两类人员:
1.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人员;
2.破格晋升人员;
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由各市(区)负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推荐程序要求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单位推荐环节要坚持“四公开”原则,即单位向教师公开上级核准的本单位的岗位指标数,申报者公开述职,公开展出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实绩材料,公开单位的评审推荐上报人选。对不按程序进行推荐的,将不予接受申报材料或取消评审结果,直至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就长江大学而言,是一个有着三万多在校本专科生的综合性大学,农科、师范类学生占较大比例,相对而言,贫困学生数量较大,为了确保资助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尤为关键。尽管我校院系达26个之多,但各院系贫困认定办法基本相似,即:学生主动申请――家庭贫困证明,学校、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班委)组织认定――学生接受资助。然而,贫困生认定过程中体现的问题仍不容乐观。
二、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存在的问题
为此,我们在各院系展开相关工作的问卷调查,共发放问题2000份,回收问卷1970份,有效回收率为:98.5%。本调查的量化指标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学生对于自己经济状况定位,是否愿意如实公之于众。二是对于贫困证明的认可度。三是对于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在贫困认定过程的看法。
1.不愿意主动说明家庭经济情况。此类学生占问卷学生13%,由于性格内向、自卑的特点,往往令他们消极面对资助的机会,内心有需要,然而行动上没有表现,连最真实的想法都埋藏内心。当面对民主评议程序时,这类学生往往三缄其口,以致真实家庭情况无法让同学们得知。这将直接导致情况特殊、不愿意暴露个人隐私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因为这个环节而放弃受资助的机会。
2.认为贫困生证明起不到相应的参考作用。持此类观点的学生占问卷学生58.5%,他们认为许多学生都是通过家庭关系开具的相关证明,而许多贫困学生往往因为没有门路和关系,开不出贫困证明。现实生活中,有贫困证明的学生,同时,面对高额的资助费,许多同学为获取学校的资助,往往想方设法去谋取虚假证明,致使“假贫困生”大量产生,失信于老师和同学的同时,也挤占了许多真正贫困学生的指标。
3.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在评定贫困生过程中权力过大,且缺乏监督。持此类观点的学生占问卷学生68.3%。辅导员老师虽然在贫困认定过程中发挥巨大作用,然而因为不能真正了解每个学生的具体生活情况,往往只能征求学生干部的意见。这样使许多学生干部谋求私利产生了可能。不少学生干部在评定过程中首先考虑的就是自身的利益以及关系亲密的同学,很难做到真正的公平。甚至认为有些同学所有竞选班干部就是为了达到在奖助学方面争取利益的目的。而同时,通过了贫困认定学生极易认为接受资助是理所当然的,缺乏对资助团体、对国家和社会的感恩之心,并且使得不具备家庭经济困难资格的学生没有任何机会得到助学金,容易产生心理不平衡感。甚至还可能会导致更多的并不贫困的学生想挤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行列来获取这些“免费的午餐”,造成恶性循环的不良局面。
三、我校贫困生认定的应对措施
1.贫困申报与民主评议相结合
首先,组织学生进行贫困申报之前要对全体学生进行诚信、道德与法制教育,用道德的约束力与法律的威慑力来防止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报。同时,必须让学生明确什么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冒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果,从而使部分有假冒动机的学生知险、知耻而退;其次,填写了申报材料学生所申报的材料要与其所提交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内容对应起来,在此基础上核实申报学生的材料真实性。然后,实行民主评议制度,即:成立年级和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与学生代表组成,由辅导员来担任组长。评议小组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报材料基础上,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时的消费情况与各方面表现经充分讨论后以投票的方式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及贫困程度。高校在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持谨慎态度,应经过班级、年级、院系、学校层层审核,在审核中对不符合条件包括提供虚假信息、生活不节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予确认。在评议过程中,要特别关注的学生可事先由辅导员讲明:一是边远地区家庭收入低的学生;二是孤儿、单亲、离异,经济失去依靠的学生;三是父母年事已高或患有残疾、疾病,家庭缺乏劳动力的学生;四是家庭成员或本人突遭意外或不幸的学生;五是父母失业,家庭经济来源减少或中断的学生;六是家庭人口多,兄弟姐妹多人上大学的学生;七是遭受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尽可能照顾到以上七类同学的情况下开展的贫困认定工作才有生命力和可操作性。
2.诚信教育与公示监督相结合
伴随着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诚信缺失的现象时有发生,而我国信用法律建设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法治建设的需要,健全信用法制是势在必行的。在高校贫困助学工作中,我们应贯彻诚信考核机制,建立并完善征信系统,加强对学生的信用法制观念教育和惩戒警示教育。当然,主观意愿诚信体系要求之后,还应辅以客观外在的监督机制。诚然,国家助学作为一种福利制度,就必须配之以相应的监督体系,即:公示。如果要享受某项公共福利,就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这实际上也是为了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权益。公示制度要全面,不仅要公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及贫困等级,还要公开资助政策、资助对象的条件和资助金额,接受师生的监督以避免出现资助强度偏大或偏小的情况。利用公示的方式有利于避免贫困学生被拒之门外,而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却获得资源。作为高校学生工作者来说,作为诚信教育与监督机制的操盘手,一定要担起责任,这将直接关系着学校贫困认定工作好坏。
3.重点关注与动态认定相结合
在贫困认定工作中,重点学生的情况相比较为突出,比如:孤残儿、单亲、家境出生能够为学生经济情况提供有力证明。而同学之间的了解则有一个过程,新入校的学生则尤其如此。也就是说,学生的判断评价之于认定工作,存在一个滞后效应,这就要求在认定中建立一个有弹性的纠错机制,也即意味着认定结果的可纠正性。事实上,认定过程和认定结果不应当是僵硬不变的,而应当是动态的、可调的。对那些家庭经济条件有所改善或学生本人自立能力有所加强的,就应当考虑减少或取消其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而将有效的资助资源去帮助更困难的学生。
4.受助群体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相结合
市场经济体制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既是按劳分配原则,也是社会福利必须坚持的原则。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贫困大学生接受免费的午餐是应该的。虽然接受国家和社会的资助是每个贫困大学生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但这并不是说贫困大学生们可以无条件地享受这一社会福利。当前,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享受了助学权利之后,应当承担何种义务,以及隐含在权利义务关系中的法律公平问题的探讨极其有限。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实践来看,无论是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还是特殊困难补助和助学金,都是没有承担相应义务。因此,有学者把我们现行的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称之为“免费午餐”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模式。直接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免费午餐”的方式是在追求大学生物质上的结果均等,但也造成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机会上的不平等。要实现从“无偿式”资助逐渐向“回报式”资助转变,比如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开展一些社会公益活动、义务劳动等。这样一方面会使那些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不愿承担相应的义务而自动退出,实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动认定;另一方面通过回报社会的资助方式,使他们认为这种资助除国家和社会的救济外,也是自己通过劳动换来的,可以缓解享受贫困资助的心理压力。
总之,在当前条件下,要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不仅需要高校自身的努力,还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与配合。
参考文献:
[1]王春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探析.西安.邮电学院学报, 2008(3).
[2]徐晓军.高校贫困资助体系问题分析与对策[J].中国青年研究, 2004(5).
基金项目:长江大学2010年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项目编号:Xy201010)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14)04-0055-02
大学的四大职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1]。高等院校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三育人”理念决定了高校的第一大职能——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如何将大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人才,是众多教育者长期以来研究的热点之一。
大学教育属于高等教育,是教师将理论知识传授给学生,通过学生自我“学习—了解—掌握—运用—创新”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学习”首当其冲。要想学好,首先要有刻苦的精神、良好的学风。学风是指学校治学、读书、做人的风气,它综合体现了学校的治学精神、态度、方法、氛围、管理理念和育人环境[2]。良好的学风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养,影响着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影响着学校办学的水平,甚至影响着学校的社会形象和发展前途。因此,学风建设常抓不懈是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和保证。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学风建设,更好地营造育人环境,让每位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山西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从20世纪90年代起,在1~2年级学生中开展以“正学风,为中华振兴立志成才;比勤奋,为医学事业打好基础”为主题的学习竞赛活动。本文借基础医学院近年开展“正学风、比勤奋”学习竞赛活动发现的问题,来探讨教学管理科学化、教书育人高水平化、思政教育常态化的策略。
1 开展“正学风、比勤奋”学习竞赛的情况分析
学习竞赛活动的组织步骤 选取所学课程相同,授课教师为基础医学院教师的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麻醉医学系、法医学系、口腔医学系、医学影像系、预防医学系这七个专业1~2年级学生作为研究对象。在学年初公布学习竞赛活动方案,学年末进行“正学风、比勤奋”学习竞赛评审。通过本人申报、思想政治辅导员和院系审核后,将申报材料递交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审查复核材料,提交活动领导组评选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等进行表彰。
学习竞赛活动对提高学习成绩的促进作用 基础医学院的“正学风、比勤奋”学习竞赛活动仅2009年未组织竞赛,2009年按常规应是2007级、2008级学生的竞赛,2010年参加活动的应的是2008级、2009级学生的竞赛。选择2008级作为对照组,选取2009级作为处理组,分析一年级是否进行“正学风、比勤奋”学习竞赛对二年级的成绩是否有影响。
如表1所示,对每个班一、二年级全班平均成绩求差值,即增加量,比较两届学生平均成绩增加量是否有差别,进行两独立样本t检验。
经Levene方差齐性检验,F=1.94,P=0.167>0.1,可以认为两总体方差齐,t=-3.162,v=74,P=0.002
学习竞赛对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的作用 从统计结果中不难看出:一年级若进行“正学风、比勤奋”学习竞赛,则二年级的平均成绩要高于未进行比赛的学生。据调查,通过学习竞赛的开展,各个专业学生和班级开始重视学习成绩,在班级内学生中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通过运用“正学风、比勤奋”学习竞赛的激励机制,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了学生正确的学习态度、刻苦的学习精神、科学的学习方法、坚强的学习意志、严格的学习纪律、健康的学习动机,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成绩,增强了班级的凝聚力。
2 从学习竞赛活动中探析影响优良学风的因素
多方共管、少沟通协调影响优良学风的形成 学校的工作重心是教学,优质教学管理是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保证,它直接关系到院系良好学风的形成。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山西医科大学扩迁到远离市区的高校园区。在新、老校区过渡阶段,多校区教学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学生由教务处、学生处、院系分别派出管理人员、辅导员、授课教师进行三方共管,教务处负责教材选用,辅导员负责日常管理,院系教师负责授课教学。在多部门管理中,三个部门人员各司其职、少沟通协调,导致课程教学时数、教学大纲更新不及时,授课专业特色不突出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优良学风的形成。
重研轻教、非生动化课堂教学影响优良学风的形成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的教学水平关系到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人才培养质量。目前高校中以科研经费和教师在SCI上的数量作为大学排名的主要标准,以核心期刊上的数量作为教师评定职称的主要依据[3]。基础医学院目前46.7%的教师为博士研究生学历,78.5%的教师为副高和中级职称,87%的教师为教学科研型岗位,他们除教学工作外,还需完成一定量的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申报、奖项专利申报、晋升职称等。故在教学过程中,不免有重科研轻教学的思绪,在工作中忽视教学,备课不充分,导致课堂教学不生动,调动不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这也是影响优良学风形成的因素之一。
疲于奔波、思政教育不充裕影响优良学风的形成 思想指导行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应常抓不懈,才能够确保学生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当前,1~2年级学生已入住远离市区的新校区。虽然授课教师师资水平未变,但教师上课来去匆匆、疲于奔波,难以有充裕的时间与学生多沟通。学生的困惑无人解答;基础课教师授课单纯注重专业知识的传播,忽略了学生内心需求;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时间不充裕,学生屡发迟到、早退、旷课现象,日常管理未跟上等,都会影响班级优良学风的形成。
3 营造优良学风环境的有效策略
合理设置课堂教学,加快二级院系教学管理科学化 随着学校在多校区管理中的不断探索,学校教务部门应牵头进一步对课程设置进行专题论证,采用不同专业不同侧重和不同教学时数的教学方式,突出各专业医学特色,让学有所用;承担教学的学科要尽量合理安排授课计划,让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在课程开始进行授课,打好课程启蒙的基础;要大力引进高素质教师,积极创造机会让知名教授或高水平教师为学生授课、互动交流;要更新传统教学手段,充分应用现代化教学设备,将PBL(Problem-Based Learning)、TBL(Team based learning)等教学新模式引进课堂;组织开展章节学习竞赛等活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增加学生学习积极性;开展师生互评“星级”活动,提供师生监督、交流平台。
大胆尝试教学/科研轮岗,培养教师教书育人高水平化 院系学风如何与教师有着密切的关系,教师必须做到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用良好的教风带动学风。首先,尝试开展“教学/科研”轮岗制。让院系教师以1~2年为周期,或从事教学或从事科研工作。在从事教学过程中,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上下苦功夫,专心致力于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加强师风师德建设,要求教师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树立教师教书育人意识。在授课中要根据专业特点,结合就业形势、社会需求等,既教学生专业知识,又教学生获取知识的本领。
努力搭建师生沟通平台,确保学生思政教育常态化 辅导员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力,应从一年级新生入学开始就积极引导,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帮助他们明确努力方向;鉴于新校区师生间沟通时间少,建议创建“师生交流直通车”,实行辅导员下班辅导制度,对学生进行学习、生活、社会等各方面的知识辅导,帮助实现学生从高中到大学的顺利过渡,为其答疑解惑;在新校区开展本科生导师制,2~4名本科生安排一位授课教师做导师,帮助学生制定学习目标,树立远大的理想;强化学生遵守纪律,全院各级领导、教务人员及思想政治辅导员应齐抓共管,杜绝上课迟到、早退、逃课等现象的发生。
4 结语
总之,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加强院系的学风建设,促进教学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学校的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广大教育工作者需要在教学、管理各个环节中逐步探索,以教学管理部门牵头,改革传统教育观念和教育模式,让管理促进学风,以教风带动学风,让良好的学风成为学校不断发展的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在高校人才管理工作中,尤其是职称评审和各类人才推荐的过程中,为了充分调动教职工群体中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推动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高校的职称制度在不断改革,各级管理部门人才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传统的教职工信息档案线下管理、纸质化操作,以及申报、推荐工作过程中的繁琐性、重复性,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弱关联性,使得当前教职工信息档案的管理显现出其落后与效率低下,而教职工信息档案的信息化建设也逐渐凸显出其重要性和便捷性。
一、当前教职工信息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高校教职工档案的信息化建设,主要是教职工在校信息的管理,这类信息管理伴随着教职工的工作与发展,能够清楚的记录教职工在校的工作经历、工作成果及发展路径。不论是职称评审还是各类人才推荐,往往都是申报人申请、学校审批等流程,流程中几个关键的问题便是申报人的各类信息审核:
(一)个人基本信息审核主要包括个人的姓名、年龄、政治面貌、教育经历、进修经历、工作经历、现有职称信息、班主任任职经验、历年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高校中主要涉及的审核部门有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处等部门。人事处根据员工的档案信息进行个人基本信息审核,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员工的培训、进修记录对员工进行相关审核,学生处需要根据教职工承担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经历的历史信息进行审核。
(二)纪律审核一般指该申报人是否有违法违纪等行为,主要审核部门为纪委;师德审核:一般指该申报人是否有师德失范行为,一般由纪委或者人事处等师德管理部门来审核。
(三)教学业绩审核一般由教务处对申报人所统计出的个人教学课时量进行审核,由教学质量与评估处根据教职工历史评教信息,对其所任教课程的评教成绩进行审核;教学成果审核:一般由教务处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成果原件,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教学所获得的成果与奖项进行真实性审核。
(四)科研成果审核一般由科研处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报告、检索报告,以及各类科研成果的原件,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进行真实性审核。可见,很多人才管理项目的审核过程都涉及到高校中人事处、纪委、教务处、教学质量与评估处、科研处等多个关联部门。但现如今,很多高校还是采用纸质化申报,而且学校层面也没有建立完善的、关联性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各个部门只能通过对申报人的各类原件或者通过部门自有系统中的信息进行审核,这样的审核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隐患或不足:第一,很多高校尚未引入学校层面的整体化信息管理系统,而是各个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需要,分别引进最适合本部门的信息化系统,这些系统很可能出自不同的厂家,基于不同的数据库,很难、甚至无法建立数据库或各模块之间的关联,难以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集成,难以实现信息化层面的协同办公。第二,整个审核阶段,申报人数的多少以及申报材料要求,直接关系到审核部门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申报人数越多,需审核的内容越多,审核工作量和难度也就越大,比如职称评审时,整个审核过程有时可长达一两个月之久。第三,人才管理过程中,不管是职称评审还是人才推荐,都是相当严肃的,对审核结果的准确度要求极高,审核人在审核过程中要尽可能的避免出现失误,因此在审核过程中,审核人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第四,人才管理工作涉及到很多层面,不管是学校级、省级还是国家级,每一次的申报都需要进行层层审核,很多时候一位教职工会申报很多项目,但是每个项目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但申报材料可能是同一个,这就造成了很多部门在做重复性的工作,浪费了很多的人力。第五,在高校中,很多项目的申报都需要申报人提供原件,因此申报人各类原件经过反复性审核后,容易出现损坏或者遗失的情况。因此,笔者认为,在高校职称评审过程中,教职工信息化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二、教职工信息化建设的设计需求
教职工在校档案的信息化,并非各个部门各自为政、各成一家,而是涉及到整个高校各职能部门的整体性、协同性、关联性的个人档案信息化系统建设,尤其是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与评估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要求多部门在权限允许的情况下实现数据存储共享与调用。在数据输入时,每个部门需针对所辖内容进行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审批条件进行审核。人事处需要完善教职工基础信息门户平台,包括其基本信息及岗位信息等,而网络中心需要根据教职工的岗位信息为其开通相应的账号并赋相应的权限。通过教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对各类信息的填写与补充,以及信息模块所属部门的审批,及时对教职工信息进行更新。其中,人事处需要实时更新每位教职工的各类休假信息、职称信息、职业资格信息、访学及在职读博等信息;科研处协助其完善各类科研成果信息,教务处需要协助其完善各类教学信息及教学成果信息等,同时纪委、学生处等相关部门需要根据教师的在校情况进行相应的信息更新,比如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是否有班主任工作经历等。教职工在校信息化建设要有强大的流程管理,要有严格的信息审核机制和流程管理机制,即按照流程进行各类原件的审核,并将审核内容及审核过程进行电子档案存储,确保每一项信息的准确性,实现后期数据调用过程中数据源的可追溯性。在人才管理各个环节中,各部门根据工作需求被赋予权限,可选择性的调用教职工在校档案数据,比如教学业绩信息、历年评教成绩、教学成果信息、科研成果信息等,且每一项数据都是经各部门严格审核过的数据,避免一项成果反复审核,一项工作反复做。通过审核的信息,除非具有时效性的信息需要另行更新并且重新审核以外,能够长期、反复调用。大大降低了各部门的审核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避免了原件由于反复审核造成的损坏或遗失。
三、教职工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必备条件
2013年10月,笔者同处绵阳市内的西南科技大学、绵阳师范学院、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和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4所高校400名在校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随机发放问卷400份,回收问卷386份,有效问卷346份,问卷有效率86.5%。并通过当面走访和网络交流的形式对30余名直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学生辅导员进行了访谈。
二、调查结果
(一)现行资助政策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情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资助的基础性工作,认定结果直接影响了国家的公共财政资源能否准确配置到政策对象群体中去。调查中,43.93%的受访者认为学校的认定结果出现了较大偏差,而对于结果持认同态度的受访者仅有12.72%,10.4%的受访者表示没有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行了解。对认定工作表示满意或非常满意的受访者为35.8%,有22.55%的受访者表示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
(二)资助政策实施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影响程度
调查中,30.06%的受访者认为基本上或完全解决了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方面的资金问题;54.92%的受访者认为资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金问题;只有15.03%的学生认为国家资助对于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求学问题作用不大。另外调查中,36.42%的受访者认为存在受助学生将资助资金用于请客吃饭或者购买娱乐性电子产品等不合理消费方式,同时有40.46%的受访者表示对受助者的资助使用方式表示怀疑。
(三)政策执行者及政策受益者对于政策的知晓度及满意度
在对资助政策体系中的众多资助制度的评价中,受访者认为最为合理的资助制度是凭实力获得的奖学金,得票数占49.71%。而对“免费午餐”―国家助学金却备受争议,仅有16.18%受访者认同其合理性。此外,助学贷款受到赞同的比例为17.34%,勤工助学受到赞同的比例为16.76%。
(四)学生对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新诉求
受访者对无偿资助的助学金制度意见比较突出,要求降低助学金比例提高奖学金比例,因为奖学金的认定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比较少相对公平。从辅导员的角度,他们也更倾向于将资助资源向奖学金倾斜,做到“贫中选优,优中重贫”。
三、现行资助政策体系执行过程表现出的问题
(一)资助对象认定过程缺乏准确度和公信度
这一环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认定标准难统一,多数认定标准普遍缺乏严密性、完整性和科学性,无法有效核实其真实性,也无法对同等情况的申请人进行量化比较。二是个别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填报不实。三是认定工作易受人为因素干扰,包括来自负责认定工作的老师、具体组织认定的学生干部等。
(二)资助理念滞后导致政策实施异化
一是表现出重经济“扶贫”,轻心理“济困”,用资金对学生进行支持救济,却忽视了由于贫困引发的学生一些极端的心理情绪和行为。二是重资金发放,轻绩效监督。个别学生错误地认为国家和社会的资助是理所当然,习惯于享受“免费午餐”的良好感觉,从而丧失了忧患意识和逆境成才的斗志。
(三)资助政策知晓度有待提高
现行资助政策体系的宣传渠道主要通过高校直接面向学生进行,但总体上都呈现出宣传形式单一、信息单向传递的特点,缺乏制度约定的政策宣传使宣传工作流于形式,很多学生对于政策的了解不足。
四、优化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效果的建议
(一)转变资助理念,调整价值导向
资助政策应体现出准确、高效的资助理念。所谓准确即是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做到困难学生全覆盖;所谓高效,即是让每一分钱的资助都能起到积极作用,使社会资源得到最优配置。需要充分考虑如何通过资助引导和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如何开展资助工作的诚信教育,培养资助对象的诚信意识;如何让学生通过获得资助激发社会责任感,成为回报社会的人才等。
(二)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引导和心理健康教育
一、高校资助工作中贫困生诚信缺失的表现
(一)认定过程中诚信缺失的表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确保贫困资格认定的真实性、贫困程度的准确性是合理高效开展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基础。然而,在具体的认定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不诚信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失真。有些民政部门对学生持有的《高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调查、核实不深入,把关不严,导致少数家庭经济条件较为优越的学生也具有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使得原始贫困证明材料失去了真实性及权威性,严重冲击了贫困资格认定的公平性。2.评议过程中弄虚作假,拉帮结派。有些学生为了能被认定为贫困生,利用人际关系到处拉票,导致少数被认定的贫困生贫困等级有误差,甚至家庭条件优越的学生也被认定为贫困生。看似民主公正的认定程序,因为部分学生的不诚信而影响了本应公平的认定结果。3.调整过程中恶意隐瞒,编造事实。目前,许多高校已经对认定的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其出发点是为了准确了解和掌握贫困生家庭经济变化状况,以便集中有限资源高效地开展帮困工作,并对新近致贫的学生展开积极有效的帮扶资助。但是调查发现,学生一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并成功建档,几乎没有人愿意自动撤档,多数建档贫困生刻意隐瞒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的事实,以便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学校给予的各项资助。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大批非贫困生看到贫困生每年都有多少不等的好处,便利用贫困生调整这一机会,通过各种手段伪造贫困证明,编造着各种理由,申请增补为贫困生。直接导致贫困档案的准确性,严重影响了调档工作的可操作性,使得学生贫困档案的动态管理陷于困境,阻碍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受资助后诚信缺失的表现
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奖助学金是各级政府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学费、生活费压力而划拨的专项资助。部分贫困生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高校奖助学金的情况下,有些行为不免让人非议。1.不当使用所得资助。有些学生获得贷款、助学款后,并未把这些款项用在正常的学习上、必要的生活上,而是用于购买电子产品、高档服装、请客吃饭等,甚至有学生拿这些款项进行投资,攀比消费、随意挥霍。2.蓄意拖欠助学贷款。部分学生不按合同约定归还助学贷款本息、还款违约,甚至还有恶意逃避还贷的行为,导致金融机构、社会对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产生了质疑。3.消极对待勤工助学。为鼓励困难学生自主、自强、自立,大多高校都会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困难学生提供一些有偿的工作机会,帮助贫困学生减轻生活压力。但是,有些贫困生根本不珍惜这种机会,对安排的岗位挑三拣四,嫌苦怕累,经常以种种理由为托词减少工作时间。甚至个别同学表现出对工作无所谓的态度,不履行助学岗位合同单方离岗辞职,连书面申请都不交,导致社会、高校等用工单位对勤工助学学生存在负面看法。[1]
二、高校资助工作中贫困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审核程序不严谨、界定标准不明晰
首先,生源地民政部门提供的贫困证明由于部分工作人员调查不深入、审查不严格、把关不严谨,导致少数不诚信学生有机可乘。而高校受到人力、物力限制无法完全核实,进而为不诚信学生提供了一条开具假证明、伪造假材料的途径。其次,在贫困等级评定过程中,界定标准可操作性不强。评定依据的申报材料失真,没有严格、明确的等级划分标准,又不能在学生中间横向比较,导致贫困等级界定存在太多的主观因素,往往需要资助管理人员根据经验和班级学生的普遍反应结合申报材料确定,导致少数学生钻空子,不能保证贫困等级绝对公平与公正。因此,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急需加强和完善。
(二)缺少监督和惩罚机制、监管制度落后
诚信行为的培养不能仅仅依靠思想政治教育途径,合理的监督和惩罚机制也是促进贫困大学生诚实守信必要手段。少数学生之所以敢恶意拖欠国家助学贷款、骗取贫困生资助金,没有严厉的惩罚措施是重要原因之一。对于享受资助的在校贫困大学生,老师、同学的监督尚能起到一定作用,对于毕业离校的学生,社会监督几乎不存在。目前,受到电子商务等影响,部分学生的消费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辅导员老师和同学监督也越来越困难。况且高校即使发现少数学生的不诚信行为,往往多做“批评教育”工作,充其量也就是纪律处分,几乎没有更为严格的处罚。严重缺失惩戒机制,使得少数学生在弄虚作假方面有恃无恐。
(三)部分贫困生自立精神不足,感恩教育缺失
国家和学校仅凭贫困证明就为贫困生提供无偿性资助,使学生产生了不劳而获的思想,被动的等待各种助学金和困难补助,导致责任感不强,进取心不足,不利于自立自强精神的培养。也正是这一因素,导致部分学生难以抵抗无偿资助的诱惑,进而伪造各种贫困证明,“冒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的无偿资助。在接受资助的过程中,感恩教育没有及时跟进,学生没有从心灵深处认识到资助帮扶政策的实质,把国家的资助当成理所当然的福利,心安理得地享受资助政策带来的“免费午餐”,缺乏对社会、国家和高校感恩意识,严重助长了不诚信行为的风气,使学生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大打折扣。
三、解决贫困生诚信缺失的对策
(一)完善贫困生认定方法,健全贫困生管理制度
贫困生认定不能仅依据贫困证明做出简单判断,而应在定性基础上进行定量分析,建立合理可行的资格认定标准。如在众多提供贫困证明的申请者中,有无孤儿、单亲,是否同时提供低保证明、残疾证、下岗证、重大疾病诊断书等证明材料,再结合学生的日常消费习惯:是否使用高档手机、是否有高消费等进行量化评估,以此为依据对贫困生进行认定、分档。同时,要对家庭经济情况材料加大力度予以调查核实,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去学校周边的区县实地了解当地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的家庭情况。辅导员和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生活,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宿舍,通过谈话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在班级建立民主测评方案,让同学们行使监管的权利,对受助学生经济困难不真实的情况进行举报,建立起“宿舍―班级―院系―学校”的层级认定体系。最后,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各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统计和更新。
(二)建立贫困生诚信档案及奖惩机制
建立在校大学生诚信档案,重点考核评估学生在考试、申请助学贷款、学杂费缴纳方面的诚信行为,把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资助建档重要依据。同时,建立高校“贫困生诚信评价平台”,延至大学生毕业以后的工作单位,成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架起学校与社会诚信教育的桥梁。学校严谨、慎重地对学生的诚信进行科学的评估,把评估结果作为资助的一个重要指标。对诚信评价结果高的学生进行适当的奖励,如提高补贴、发放证书、进行表彰、记录档案等;对于诚信评价结果低的学生进行适当的惩罚,按照不诚信等级进行不同的惩罚,如按量减少补助,甚至停止一切补助,在各项评优评先活动中取消资格,取消入党资格,并且记录档案等。以此来提高受资助贫困学生的诚信意识,使得更多真正贫困的学生得到更多的资助,也使得高校的资助工作能更加有效的进行。
(三)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有偿资助模式
近些年的高校资助工作经验证明,无偿资助模式确实解决了部分贫困生经济上的困难,为贫困学子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这种资助模式仅仅具有“输血”功能,停留在暂时的“济困”阶段,难以起到“造血”功能,不能使贫困学生长久的远离经济困境。通过建立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有偿资助模式,可以有效避免无偿资助模式的缺陷,实现资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首先,政府、高校等资助单位应该适当调整奖助比例,把大部分无偿资助款项逐步转移到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上,引导贫困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报酬,以解决学习和生活的困难。其次,高校应该积极推动大学生“助研计划”,鼓励学业优秀、动手能力强的贫困学子积极参与到教师的科研项目,资助单位单独设置与科研教师相配套的助研经费。学生在助研的过程中既能得到相应的资助,又能锻炼科研素质,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就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第三,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每项公益活动设定相应的积分,把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积分值作为资助档次的重要依据。通过上述三种措施,可以避免贫困学生对“无偿资助”的过度依赖,大幅提高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资助工作的可持续性。
一、案例简介
王某:女,1992年3月生,四川乐山犍为人,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护理系涉外护理10-11班班长。王某读小学时父母离异,王某判给父亲;父亲腿有残疾,生存能力差,靠低保生活,对王某基本没有经济援助。从初中、高中,王某就一直在政府和学校的关照下,完成学业,最终考入我校。王某入学报到所交费用是利用高考后打工和向亲朋好友筹借来的,交完后就几乎没有生活费。了解到她的情况后辅导员及时向学校反映,为她申请了国家助学金和乐山市企业资助金。但当她得知另外一个班有同学同样很困难的时候,就毅然把企业准备资助她的2000元助学金的名额让了出来,在同学间产生了很大影响。
二、案列分析处理
王某是一位典型的贫困生。2010-2011学年我担任她们班的辅导员工作。王某入学报到时是只身一人来报到的,我接待了她:人较高,1.70m左右,面色不红润,但很有精神,大方,有礼貌。军训和上课初期都很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反映情况,协助解决同学问题,与同学和谐友好,没有什么异样,但就是面色少血色。她引起了我的关注。向同学了解,反映经常吃得很素,很节约;我有事与她联系,发现很多时候她都没开手机。进一步了解她的情况,原来父母离异早,母亲再婚,她跟父亲生活;父亲腿有残疾,靠低保生活,但常不在家;她很早就自己照顾自己,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从初中到高中,基本上都是学校提供资助,解决她的学习和生活问题,完成学业。高考后,她打了近三个月的工攒下了5000多元,又向亲朋好友借了一些,交齐了学校的费用,生活费所剩无几。
贫困生是高校的一重大学生群体,他们在思想、生活、学习上的稳定,直接影响了学校的和谐稳定。他们是学校学生工作的第一评判者。关心、帮助贫困生,疏导心理障碍,尽力解决后顾之忧,促进融入学校、健康成才,是我们辅导员的责任。
我经常找她询问,主动给她介绍学校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和国家的助学贷款政策,关心她的学习、生活,观察、了解她的思想变化,开导她、做好做细她的心理疏导工作,随时为她提供帮助;鼓励她自强不息,凭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同时又叮咛同寝室的同学随时关注、帮助她,及时与老师联系,不要让她因经济影响学业;找高年级的学生干部给她介绍课后兼职的经验和信息,协助她走出困境。
根据学院贫困生的资助政策,我们给她评了三等助学金(最高级)。借此机会,我们在班上举办了“成才、感恩”的主题班会,通过感谢父母、同学、社会、学校、国家,表达立志成才的决心和毅力:贫困不贫志,人穷志不穷,用我们共同的努力,改变我们自己,也改变我们国家。
后来我们又把她的情况向学校反映,学校为她申请了乐山市企业资助金2000元,但没想到当她得知其他兄弟班级有人与她情况相似时,竟毅然将自己的名额让了出来。她说:别人有困难,她就应该帮助;她受到别人的帮助,她就应该帮助别人,人要懂得感恩。
王某不向贫困低头,勇敢向命运挑战,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工作热情主动,责任心强,以身作则,严格管理,用最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态度来感恩学校、感恩社会,影响了班上很多同学,带动了班级形成积极进取、好学向上的良好班风。所在班级学风、文化建设和常规管理都名列所在校区前茅,荣获得学院2010-2011学年优秀班集体。
三、工作思考和建议
高校贫困生是一种经济、社会现象。当前我校在校生规模逐渐增大,贫困生的数量也越来越多,需要的资助资源也越来越大。就我所带过班级的贫困生数量统计:贫困生已超过学生人数的40%,而全国各高校贫困生的比例也在20%左右。因此,探讨如何解决高校贫困生——尤其是大学新生的实际问题,对于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协调发展的校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助推学生健康成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许多高校逐步建立了学生资助工作的初步体系, 即以“奖、勤、助、贷、减、免”为主的基本模式。但就我校来说,这方面的力度明显不足。我校属于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实行2+1模式,新生没有奖学金,学校也没有多少能力“减、免”学费,给贫困生的助学岗位几乎没有,外出兼职又无安全保障。像王某这类几乎无法从家庭得到学费和生活费,所有一切都需要靠自己打拼的学生,其学业的艰难可想而知。“助学贷款”好像是一条出路,但宣传到位情况,当地金融部门办理情况又存在很多未知数,想办而不一定办得了。建议:
1、完善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我校目前对贫困生的认定条件是: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个人申请”、“评议小组评分”、“班主任或辅导员审核”、“校内公示”。环节没问题,但贫困证明材料的人为因素太多,真正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又很少;评议小组的评分缺乏具体明确的标准,每个班级掌握的尺度不一样,使不同班级评议的分数、结果、人数差距大,导致分到班级的指标受影响。对于大一新生来说,刚入学不久就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很多同学之间还不太熟悉,不能准确评定困难等级,容易使认定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2、搞好助学贷款宣传、优化助学贷款
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认知程度较低。国家助学贷款并未真正成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渠道,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学生明白,懂得怎么操作。现在助学贷款都由录取高校负责,容易出现宣传延误或不到位的情况,影响贫困学生及时贷款和就学;建议将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前移在高中进行,由所在高中学校负责。国家相关部门应优化助学贷款条件,统一助学贷款流程模式,使助学贷款的好政策能覆盖所有贫困学生。对于目前的助学贷款制度,有过助学贷款申请经历的学生普遍反映“申报材料繁琐、手续繁杂”,流程不清,“贷款条件限制太多”,有些地方“办理贷款都是凭关系”等,影响了助学贷款的效力。
3、完善勤工助学机制
首先,学校应健全勤工助学部门职能,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和勤工助学信息库,做好勤工助学的宣传工作,使更多贫困学生有机会在课余时间勇敢地走向社会,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其次,要定期校内和校外勤工助学岗位信息。一方面将信息公布在学校勤工助学网站以便学生查询;另一方面通过辅导员——班级的信息传达渠道通知到各班。这样可以使贫困学生及时了解相关岗位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防止社会虚假信息对学生造成欺诈。再次,要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充分利用学生知识、智能优势,促进勤工助学向高层次发展。
4、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
贫困生资助工作不单单要从物质上给予帮助, 同时也要注意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建立心理援助体系, 帮助学生树立自尊、自主、自立的意识, 从而健康成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部门及辅导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要进行适时适度的干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部门可以通过开设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咨询热线等信息交流平台,科学指导学生进行心理调适,缓解生活、学习造成的心理压力,为其身心健康成长、顺利成才提供有效保障。辅导员在日常管理教育中要注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励志教育,通过定期座谈会、主题班会、优秀特困学生事迹报告会、个别谈心等多种方式鼓励他们在逆境中立志成才,结合有意义的社会活动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会感恩、学会爱自己、爱他人,帮助他们树立健康向上的心态,增强其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