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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6-0179-02
一、档案和人事档案的含义
档案是由文件有条件地逐步转化而来的。文件是档案的基础,档案是文件的总结和组合,它是直接形成的历史纪录。
人事档案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二、人事档案的特征
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机密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在市场经济管理中,管好用好档案,对资源开发起着重要作用。
人事档案具有以下特性:
1.现实性。人事档案是是现实生活中个人发展必不可少的佐证,人事(劳动)部门正确使用人才、合理解决工资等问题的一个重要依据。
2.真实性。这是人事档案现实性的基础和前提。人事档案必须做到整体内容完整齐全,个体材料客观真实。这样才能为用人部门提供详实的材料,使用人单位能够正确的认识每个人的价值,正确合理地安排工作岗位,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人的优势。
3.动态性。人事档案的内容是要随着个人职务的变动和经历的发展不断补充内容的,所以,人事档案必须注意做好新材料的收集补充,力求缩短档案与员工实际情况的“时间差”,这就要求人事档案必须打孔装订,以便随时补充新材料。
4.保密性。人事档案记录的是个人功、过等诸多方面情况,有的从侧面反映了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有的是个人向组织汇报而不能向他人(包括家庭成员)言及的内心隐秘等等,因此,人事档案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和私自保存人事档案材料,不能向社会无条件地提供服务。
三、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意识淡泊,重视程度不够
在日常工作中,很多人认为档案管理只是把个人资料收集上来后封存起来以备日后查找,只要不丢失、不泄密就可以了。因此,往往只是将材料放人档案盒,并没有及时整理归档,对档案的重要性、管档要求、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装订等业务不太了解,档案收集意识淡薄。
2.档案室硬件环境设施不齐全
很多单位认为档案工作就是抄抄写写、保管的事务性工作,相当于“仓储”工作,不是单位发展方向的主流,不能给单位创造经济效益,因此并没有给予档案存放一个好的环境,经常是把档案放在闲置的房屋或库房内,档案室狭窄、潮湿、“六防”设备不配套,引起档案材料霉变、虫蛀,影响档案的美观整洁及完整。
3.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性、科学性
档案管理的优劣,取决于档案工作人员。作为档案工作人员,首先具备专业知识,熟悉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基本要求,要掌握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人事档案制度及内容
(一)人事档案保管制度
第一,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便是企业机密的一部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第二,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第三,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保管与利用是紧密相联的,科学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档案材料的前提和保证。
(二)人事档案保管制度的基本内容
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1.材料归档制度
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2.检查核对制度
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3.转递制度
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取出应转走的档案;在档案底账上注销;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在转递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一般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另外,收档单位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
4.保卫保密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对于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应齐备必要的存档设备。库房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库房、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吸烟。离开时关灯关窗,锁门。
5.统计制度
人事档案统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人事档案的数量。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档案整理情况。档案保管情况。利用情况。库房设备情况。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情况。
(三)人事档案利用制度
1.目的
第一,建立人事档案利用制度是为了高效、有序地利用档案材料。档案在利用过程中,应遵循一定的程度和手续,这是保证档案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
第二,建立人事档案利用制度也是为了给档案管理活动提供规章依据。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这些制度行事,这是对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2.人事档案利用的方式
(1)设立阅览室以供利用查阅。阅览室一般设在人事档案库房内或靠近库房的地方,以便调卷和管理。这种方式具有许多优点,如便于查阅指导,便于监督,利于防止泄密和丢失等。这是人事档案利用的主要方式。
(2)借出使用。借出库房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本机关领导需要查阅人事档案;公安、保卫部门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人事档案等。借出的时间不宜过长,到期未还者应及时催还。
(3)出具证明材料。这也是人事档案部门的功能之一。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人事档案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写出的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也可以是人事档案材料的复制件。要求出具材料的原因一般是入党、入团、提升、招工、出国等。
3.人事档案利用的手续
在通过以上方式利用人事档案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手续。这是维护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保证。
(1)查阅手续。正规的查阅手续包括以下内容:首先,由申请查阅者写出查档报告,在报告中写明查阅的对象,目的,理由,查阅人的概况等情况;其次,查阅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最后,由人事档案部门审核批准。人事档案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若理由充分,手续齐全,则给予批准。
(2)外借手续。借档单位(部门)写出借档报告,内容与查档报告相似。借档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人事档案部门对其进行审核、批准。进行借档登记。把借档的时间,材料名称、份数、理由等填清楚,并由借档人员签字。归还时,及时在外借登记上注销。
(3)出具证明材料的手续:单位、部门或个人需要由人事档案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时,需履行以下手续:首先,由有关单位(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要求出具证明材料的理由,并加盖公章;其次,人事档案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最后,证明材料由人事档案部门有关领导审阅,加盖公章,然后登记、发出。
五、加强档案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增强管理意识,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
档案管理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领导层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在从业人员的选派上要尽量选派专业人员从事此项工作,要尽量为从业人员创造机会进行专业学习,不断补充新的技能,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首先,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要体现合理性、科学性、简便易行并适合单位档案管理的需要。其次,坚持制度执行的严肃性,赏罚分明。
3.掌握科学技术,实现科学管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化技术也飞速提升和普及,信息化技术的采用可以大大地提高档案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因此,要尽快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系统地完成文件的起草、修改、删减、检索、打印、登记、汇集统计等工作,及时的输入新的信息,补充档案的内容。
档案管理人员更要在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积极学习计算机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起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收稿日期:2011-08-15
作者简介:李小霞(1969-),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助理馆员,从事档案管理研究。
参考文献:
[1] 李多.市场经济下的信用档案及其管理和利用[D].合肥:安徽大学,2005.
[2] 杨静.怎样加强档案工作者的综合素质[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3).
2、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分类装订成册或整理成卷、编制目录及序号进行登记,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年度的会计资料归档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会计档案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缺损、不烂、不被虫蛀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情况,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卷登记存放。
5、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打招呼,阅后近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6、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7、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经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负责人指定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事由。
8、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对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借或复印,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借期间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册,要限期归还。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和使用价值,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分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1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由公司领导、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签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方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销毁。销毁时应派人监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应保存的资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年度财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报告中要有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四)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其他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及各核算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核算资料。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一)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二)会计账簿: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壳,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a.会计账簿装订封面;
b.账簿启用表;
c.账户目录;
d.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项页;
e.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一)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业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后转入档案室并由专人保管。
(二)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三)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四)磁性介质会计资料的归档。年度终了,系统管理员将当年账簿、报表等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并详细标注,装盒交档案室归档。包括: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同期的操作系统、相关应用程序软件及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操作日志等其他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磁性资料保管期限与书面资料一致。会计软件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五年。以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资料,根据保管期限,由系统管理员定期复制,且应标识清楚,双份归档,异地存放。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定期保存的会计档案其保存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详见附表一。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二)凡需借会计档案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三)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人员会同财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局分管领导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档案机构、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派人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在建项目尚未完成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已满也不得销毁。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移交。移交会计档案,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中小型企业。大型乡镇企业,参照《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三条乡镇企业档案是乡镇企业在生产、经营、科研、基本建设以及各项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对企业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维护乡镇企业历史真实面貌、合法权益的历史凭证,是提高产品质量、增长经济效益的重要条件。
第四条乡镇企业档案属企业所有,由企业管理。企业安全保管条件暂不具备、档案安全无保障的,可由乡镇档案部门或县、市档案馆代管。
第五条乡镇企业档案工作是乡镇企业档案工作管理和档案管理的总称,是乡镇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乡镇企业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企业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切实解决档案库房、设备等实际问题,保障档案工作与企业各项工作同步发展,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第六条乡镇企业档案工作在企业内实行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企业各方面利用的原则。
第七条档案工作所需经费纳入企业财务预算和计划,并予以保障。
第二章档案机构与人员
第八条根据企业规模和需要,建立档案机构,配备档案人员。档案工作由一名企业负责人分工领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建立企业档案馆。
企业档案机构主管全企业的档案工作,对企业内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统一管理本企业的档案及有关图书、资料和信息,形成企业档案信息中心。
企业各部门应开展档案工作,配备档案人员,形成企业档案工作管理网络。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序,政治素质好,并经过档案管理专业培训,熟悉企业职能任务。乡镇企业档案管理人员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享受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企业对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档案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给予表扬和鼓励;对危害档案安全的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十一条乡镇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党、群工作文件材料
二、行政管理文件材料
三、企业产权文件材料
四、劳动人事文件材料
五、经营管理文件材料
六、生产技术管理文件材料
七、产品文件材料
八、科学技术研究文件材料
九、基本建设工程文件材料
十、设备仪器文件材料
十一、会计核算文件材料
第十二条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图像清晰、签字等手续完备,便于长期保存。
第十三条归档时间
1、各项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在形成的次年六月底前组成保管单位,由产生文件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后归档。
2、产品、设备、基建、科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在任务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组成保管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审定签字后归档。
3、产权方面的文件材料,在工作进行完毕或文件正式生效后归档。
4、会计核算方面的文件材料,由财会部门整理立卷,保管一年后向档案部门移交。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分阶段归档。
第十四条建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制度,并列入管理工作程序,列入企业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第十五条档案人员应参加产品试制定型、创优、科研成果鉴定或评审、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引进技术资料验收,设备开箱验收等活动,指导、监督文件材料归档工作。
第十六条企业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档案部门归档。
第四章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的登记、交接、保管、统计、保密、利用、鉴定、销毁及图纸更改补充等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编制档案及其有关图书、资料、信息等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底图目录等检索工具,完善信息查询体系。
第十九条乡镇企业档案分类,依据文件材料形成情况,参照《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国档发[1991]20号)进行,档案形成数量少的,可将有关类目适当合并;归档的案卷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条进行档案收集、管理、利用、鉴定、销毁等情况的统计。
第二十一条根据国家及中央有关部门的规定,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对企业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档案鉴定工作,由企业领导、专业人员和档案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逐卷、逐件鉴定档案的价值,并形成鉴定报告。该销毁的档案,编造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企业领导审核批准后销毁,并由档案鉴定小组人员监销。
第二十二条逐步改善档案保管条件,档案库房有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潮、防高温等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对破损或褪变的档案进行修复,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
2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作用
①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要求档案以情报、信息的形态为企业现实活动服务。由于各企业规模、经营、技术、管理形态的不同,不仅档案工作的机构设置、运行机制不同,而且在档案管理的形态、方式、手段上也会有所区别,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在充分借鉴传统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制度上建立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缩短档案的利用周期。②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档案的归类范围也在不断地变化着。部分企业档案建设基础设施薄弱,设施落后,档案业务难以开展,信息的公开程度低,处于较为封闭、闲置的状态,在共享性上与资源集聚、信息流动的现代管理理念不相适应,这就需要档案人员科学的管理,使档案能够有效地应用。③现代企业档案管理要以“统一指导、分级保管”为原则,档案管理为企业产品的技术创新提供了信息保障,规范化、科学化的档案管理制度对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着积极的意义。④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将更多地引入效益观念,实行对内以价值计算服务水平,对外走经营之路,向实现档案信息商品化过渡。⑤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条件是档案部门能够真正独立地拥有和行使监督、指导、检查的权利。
3如何建立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3.1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之一,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档案工作可以为企业的生产建设、经营决策、宣传教育、政治稳定等方面提供可靠依据和重要参考,因此企业要根据战略规划,围绕企业档案工作的方针、目标及管理模式,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档案管理系统。
3.2企业主管部门必须切实对档案工作重视起来,设立专门的部门和专业人员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实行档案分级保管。传统的档案格局已经逐渐发生了改变,企业要解放思想,树立档案直接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观念,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企业档案管理,实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责任制,强化落实,抓住重点,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拓展渠道,调整接收范围,定期开展档案利用服务意见征询活动,保证档案服务透明、快捷、方便、高效,确定企业档案管理的优势并加以完善和提高。
3.3尽快建立和完善档案服务机制。企业要强化档案的管理工作,自主决定档案的存毁、出售或转让。企业要改善档案服务条件,拓宽档案服务领域,创新档案服务机制,满足新形势下企业对档案利用与管理的要求,实现企业档案信息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3.4加快企业档案管理现代化步伐。由于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为了适应新形势,要结合企业档案管理和利用的特点,建立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对纸质档案实体进行数字化处理,加大档案管理的资金投入,大力搞好档案馆舍建设,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档案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档案安全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加强档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选用档案计算机管理专门人才,加强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的学习,使其在结构、功能、容量等方面都能适应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目前,很多高职院校认为档案工作人员可有可无,因此设置的工作人员往往都是兼职人员,这些兼职人员大部分都为非档案专业毕业,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足。由于对档案管理工作的不重视,没有定期让这些工作人员参加档案专业知识培训,因而这些工作人员缺少对档案管理知识系统的学习,也缺少对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研究,极大地阻碍了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的发展。
1.2档案收集和存储不及时
一些高校的档案工作存在收集和存储不及时的问题。一些反映学校发展变化、教学、科研、人动的档案材料未能及时收集、补充和更,这就导致无法准确反应学校发展业绩和人员变动情况,对未来的使用查找也存在诸多不便。
1.3档案管理制度和程序不规范
高职院校由于某些历史原因,档案管理工作普遍还存在制度规范不健全,程序混乱,管理手段落后等问题。一些学校档案利用规范缺失,档案管理部门权责不清,存在脱节情况。还存在归档材料规格不统一,纸张不统一,分类和装订不统一,不便于整理的问题。
1.4档案管理程度落后
由于大部分高职院校目前都以实现了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办公,虽然档案管理部门配备了先进的计算机设备,但是很多高校仍旧将档案管理工作停留于纸质管理层面,没有进行电子文档和网络化管理,从档案收集、整理到储存仍然采取纸质上交模式,既浪费资源,又影响工作进度,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和手段没有被普遍应用于档案管理工作中,这与现代教育事业的发展不同步。
2.高职院校档案管理制度的系统化建设内容
高职院校档案管理工作要想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管理,必须涵盖全方面的、科学的、整体性强的制度管理建设内容体系,笔者认为,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
2.1机构设置
要做好高职院校档案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对档案工作归属和管理部门的划分至少要清晰。目前,较合理的高职院校档案部门应归属于校办或领导授权的教务处分管,同时在学校隶属教育局办公室的指导、监督、检查下开展综合工作。而档案室,作为处理学校档案工作的综合部门,要负责收集、整理、分类、统计、保管、催收、存档学校的各级各类档案和相关资料,并及时为需要部门提供档案服务。
2.2人员配备
档案室要配备专业对口、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职档案人员,如需人员调动,要按照先配后调的原则,做好档案管理的交接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要按照国家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对工作尽职尽责,学校对档案管理人员也要按上级要求定期培训和送出学习,并按国家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
2.3硬件条件
各高职院校要设置室内宽敞、门类齐全、高效运转的综合档案室用来存放和保管档案。在此基础上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档案工作经费列入学校预算,配备必需的计算机、密集架、档案柜、复印机等管理装置和设备并引入档案管理电子系统。
2.4制度体系
无规矩不成方圆。在硬件条件配备齐全的基础上,要加强软环境建设,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使用流程。(1)建立归档制度,要求每个部门定期将每项重要活动整理出完整而系统的文件材料。(2)学校档案室要定期催收各部门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与载体的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后集中存档。(3)档案室按照部门分类实行立卷制度,并排列出目录并编排张号以及备考表,装订后存档。存档后要对所有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排列并编号,以便检索时便于查找。每年还要定期编写统一格式的档案年鉴。(4)除部门档案外,个人的教学、科研获奖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如需存档,须按规定向档案部门提交,集中管理。(5)档案室每年要定期进行档案的检查和鉴定工作,对档案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对损坏或字迹不清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对那些已经不具备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征得领导批准后,及时销毁。
2.5奖惩措施
要按照十精神要求,建立激励和约束制度。档案室及其工作人员也应列入各高校奖励评优范围之内,对工作效率高,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行为和工作表现不佳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予以惩处和更换人员。
3.做好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是加强高职院校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的有效效措
3.1提高对档案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重视
档案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发展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的必然产物。因此,要加大经费投入,配备必需的现代化设备,加快档案室的数字化建设。各高职院校对除纸质版以外的其他形式的档案如照片、视频等文件都可采用现代信息处理技术进行数字化存储,建立全文数字库和多媒体数据库,以便未来档案信息的查询,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2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
电子档案要采取办公系统传输归档的办法,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熟练操作办公OA软件的能力,并及时关注和掌握电子文件的传输动态,避免信息存储不完整等情况和问题的发生,加强电子文件归档管理。
3.3采取将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一并归档的存档形式
建议目前高职院校将存档的OA办公系统生成的电子文件同时转化为纸质档案存档,以加强存档文件的完整性,避免由于目前电子档案管理措施不健全所引起的归档不完善的问题。除此之外,在转化为纸质档案的过程中,要增加相关责任人签署意见的环节,保证档案管理过程规范,权责明确,万无一失。
一、为了加强TQ-04标段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以及有关各类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创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二、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施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部应根据分管业务内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把此项工作做为考核本分部工作的一部分。
三、档案管理体系与职责
经理负责档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主管。项目经理部诚恳接收通启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的指导和检查。
(一) 主管经理
1、组织经理部、分部技术部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负责档案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检查档案工作。
3、布置和检查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和检查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二)档案管理室
1、档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统一管理档案。
2、负责检查和协助各分部及有关资料管理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3、对各分部档案管理的质量好坏,给予奖励和处罚。
4、 参加建设项目竣工及重要设备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必须参加。
5、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负责,由工程部主任根据《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或合同中规定要求进行收集组卷,移交通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各分部
1、各分部接收档案管理室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室负责人的领导。
2、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统计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四、经理部、分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由分部经理领导分管分部此项工作。并应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计划管理之中,纳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围,纳入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纳入经济责任制,建设项目专职档案或兼职档案员要参加工作例会和工程质量评定会,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各单项验收和工程项目总验收。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移交
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画整洁,签署完备,文件材质优良,不得用易褪色的书面材料书写、绘制。归档文件材料应为原始件。
二、做好施工记录、检验试验记录、交工验收记录和各种表格汇总签证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日志,变更设计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单,开工报告,施工技术总结等,按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编制好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章,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按《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内及保管期限表》的要求将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与载体的文件均收集齐全。
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在归档前必须进行系统整理。其分类组卷做到科学合理,充分保持卷内文件有机联系,归档案卷要符合《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案卷质量标准》的要求,分类编号方法依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表》执行。
五、编制档案总目录,分目录,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目录。归档的案卷质量必须符合下列十条标准。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分类清楚,保持联系;
3、题名确定,容易查找;
4、卷内排列,系统条理;
5、保管期限准确;
6、密级划分恰当;
7、蓝图折叠,符合要求;
8、卷皮书写,正楷整法;
9、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10、声像资料,清楚清晰。
六、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档案文件向建设单位移交、归档。
七、向管理单位移交时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份数,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
二、 档案的管理是指对公司已发生的项目资料、权属证明等进行整理,并统一移交档案管理人员编号归档。
三、 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档案台帐及权证档案台帐记录,便于资料查询、借阅、管理。
(一)客户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制定专人负责。
(二)档案管理员对客户档案资料的安全性负责。
四、 档案的整理与移交
(一)业务的具体经办人员(项目经理A、B角)为档案移交人;
(二)部项目经理A角将项目资料按档案清单(附后)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编制好册内资料清单(具体到每一项内容的页数,包含资料中的封面及所有纸张)移交项目经理B角,清单一式三份,A、 B角各执一份,档案资料中一份,A、B角、档案管理人员三方分别签字确认。项目经理B角根据清单内容对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档案及相关有权人员签字完整并编码之后移交给档案管理员,若资料中有重要资料或签字缺少,项目经理B角须列出补充资料清单要求项目经理A角补齐;
(三)项目资料包括四部分:立项审批资料、重要合同或单据等、项目调查资料、客户或企业资料;(具体内容及顺序附表);
(四)业务发生后与客户所签署的合同,属于客户但客户未拿走的部分,应列入档案附件交档案室保存,列入附件的资料不进行编码;
(五)档案的移交时限为项目结束后(一般为贷款发放后)的五天之内,具体为项目经理A角三个工作日内移交项目经理B角,项目经理B角两个工作日内移交档案室,特殊情况说明原因经有权审批人同意后可以酌情延后;
(六)档案管理员在接交档案时,按照项目经理B角提供的清单一一核对档案资料,双方确认无误,项目经理B角、档案管理员双方签字确认;
(七)档案管理员在档案登记本上按时登记所接收的档案名称,双方签字确认;
(八)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统一编号,并按照档案号相应给档案中的合同编号。
五、重要权证资料的移交
(一)重要权证资料包括:贷款或者担保客户的财产权属证明原件、保证人的财产权属证明原件、他项权证原件、动产抵押登记通知书、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其他权属证明原件;
(二)重要的权证应与档案资料分开移交,重要权证视同现金管理,相关权属证书在第一时间移交公司指定的权证管理人员, A角列出重要权证移交清单,AB角及档案员三方在对清单上所列权证的名称、权证号、数量核对无误后,单独移交档案室存档并在移交单上签字确认;
(四)档案管理员应将所收到的权证存入保险柜单独保存;
(五)存档的权证应按项目按项目编号分开保存,且权证编号应与项目的档案编号一致。如档案号为2012鸿借字第001号档案对应的权证档案编号也为2012鸿借字第001号。
六、档案的借阅
(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需要借阅档案可以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员工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必须按借阅需求填写《档案资料出借单》,并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二)档案管理员凭《出借单》办理档案借阅手续并登记台帐;
1.实验中心(室)概况:学校和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实验中心(室)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实验中心(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实验中心(室)占用的房间数、面积及改造等资料。
2.实验中心(室)任务: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进度表、实验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开课记录、实验教学科表及实验项目统计、实验教学的考核方法及历年试题、实验报告等有关记录,承担的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及工作量。
3.实验中心(室)仪器设备、低制耐用品及材料: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分户统计帐、低制耐用品分户帐、领用单、使用维修记录、技术资料等,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说明书、使用记录、说明书等,材料领用记录等。
4.实验中心(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实验中心(室)人员岗位责任制、实验中心(室)专职人员工作日志、实验中心(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中心(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等。
5.实验中心(室)经费使用:实验中心(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材料消耗、仪器设备维修、条件建设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实验中心(室)年度科研项目、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资料。
6.实验中心(室)每年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
二、实验中心(室)工作立卷归档的管理
1.实验中心(室)及设备管理工作法规、制度文件卷:
(1)国家及国家教育部与各部位、市教委有关实验中心(室)工作的法规文件;
(2)学校有关实验中心(室)发展建设与改革等文件;
(3)实验中心(室)建制审批(含实验中心或实验室建立、合并、调整、撤消等)文件;
(4)实验中心(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5)实验中心(室)建设发展规划;
(6)实验中心(室)年度工作总计及实验中心(室)内工作人员考核表等。
2.以学校名义向上级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报出的实验中心(室)工作的各种报告、报表或数据卷:
A.实验中心(室)基本情况类
(1)学校各实验中心(室)任务及人员情况学年度传送数据与报表;
(2)学校实验项目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
(3)学校专职实验工作人员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
(4)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中心(室)基本情况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
B.设备管理类
(1)学校各实验中心(室)教学科研硬件与软件建设与使用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
(2)学校各实验中心(室)教学科研硬件与软件增减情况传送数据与报表;
3.实验中心(室)管理卷:
(1)实验中心(室)环境条件的增扩与实验中心(室)改革方案文件;实验中心(室)工作的评估;实验中心(室)工作人员及其变更情况;实验中心(室)管理方面的重要实施细则;实验中心(室)主任工作守则与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
(2)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卡片;
(3)大型精密贵重硬件、软件技术档案。如申购可行性报告、订货合同、装箱单、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验收报告及其履历本、降等降级报告和报损报废等资料。(其中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资料经校档案室建档后可由实验中心或实验室借用保管)。
4.实验教学管理卷:
(1)实验教学大纲、教材、讲义、实验指导书;
(2)每学年度实验教学进度计划表;
(3)实验项目(题目)的更新、改造与淘汰等资料;
(4)实验教学课程、项目(题目)卡片(统一建立实验项目库)。
三、实验中心(室)工作档案管理
1.本制度适用于西南财经大学各级各类实验中心、实验室。
2.实验中心(室)档案管理应在学校档案馆的指导下进行,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单位主管领导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3.实验中心(室)工作档案,从实验中心(室)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
社会保险费和其他地方规费的征管资料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集中、系统完整、简便实用、真实准确的原则。
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内容包括采集(录入)、整理、移交、归档、移送、保管、调阅等部分。
第四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征管组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综合组负责征管资料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并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征管资料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建立征管资料档案室和专用档案柜,配备忠于职守、熟悉业务、保守机密、认真负责的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条;征管资料按基本资料、分户资料和综合资料等分类管理,具体为:税务登记类、帐簿凭证类、纳税申报类、税款征收类、发票管理类、税务检查类、综合类、征管质量考核类等。
第七条:*各征管组对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归档一般按以下归集流程操作:收集资料整理资料按年度、类别、保管期限分类按标准装订资料排列编号装盒编目移交上柜。
第八条:综合组在税务检查中形成的检查资料,按规定整理、传递和归档,并在结案后天内复印送交征管组,进入户管档案。
第九条:归档资料必须是税收征管各环节办理完毕后的正式资料。资料应文字清楚、内容完整、手续齐全。资料格式原则上以上级局制定的表证单书式样及规格为准。
第十条: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等的税收征管资料实行一户一档。户管档案内容应包括从税务登记到税款入库,整个征管过程的全部资料,并按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财务报表等项目分类顺序归档。
个体工商户的征管资料一般按街道、地段、行业等归档,实行十户一档。并按税务登记、定税、申报、征收、停复业等项目顺序归档。
第十一条:分户档案中的税务登记类资料归入当年度档案。
第十二条:征管资料归档时,应按税收征管环节、时间顺序依次排列。同类资料应排放在一起,以便查阅和调用。
永久、长期保管的资料档案必须去掉金属物。
归档资料应依据分类和资料编号编制资料目录。目录的标题应按所归档的征管资料的分类填写,并按资料的排列顺序编写页码。
归档资料目录应置于归档资料之首。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征管资料的传递、登记、保管、借阅等项管理制度,并对资料的归集、保管、借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