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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一国服务提供者向另一国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得外汇收入的交易过程。服务贸易作为货物贸易的辅助项目是二战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日益崭露头角,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随着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多边贸易的谈判重点也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radeofServices,简称GATS),服务贸易被正式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对各国服务贸易,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都产生着重大影响。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国际服务贸易通过四种提供方式被定义:过境服务(CrossBorderSupply),即从一成员方境内向另一成员方境内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在另一成员方境内接受服务;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到另一成员方境内建立经营企业或专业机构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Personnel),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个人到另一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
国际服务贸易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形式,其特点鲜明:第一,服务贸易是一种无形贸易,具有不可触摸性、不可储存性和不易运输性,因而导致服务出口方式多样化;第二,服务贸易的生产与消费往往同时发生,所以服务的生产和出口过程在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服务的进口和消费过程;第三,服务贸易的对象主要是智力,如专利、版权、法律和会计等,且贸易过程中通常不涉及服务所有权的转让,仅与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有关;第四,服务贸易更多地依赖于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和服务机构的跨国设置,都与资本、劳动力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密切相关;第五,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一般只在各国的国际收支表中显示,而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没有显示;第六;对服务贸易的监控不能通过海关监督和征收海关关税的方式进行,而只能通过国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规来达到目的。
二、我国服务贸易现状分析
入世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对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视程度在履行我国对WTO有关金融、通讯、旅游、教育和咨询等方面的各项承诺的过程中,我国服务贸易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受各种制约因素的限制,整体竞争力较弱。
1.发展速度快,但整体水平低下
中国产业结构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了标志性的变化,服务业比重于1985年开始超过农业,国民经济总量增长从主要由农业、工业带动转为主要由工业、服务业带动。按可比价计算,在1990年~2004年GDP增长的9.3%中,5.8个百分点来自工业的贡献,2.5个百分点来自服务业,1.0个百分点来自农业。与此同时,中国的服务贸易取得快速发展,2003年进口总额为46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出口总额373亿美元,增长20%2005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达到730亿美元,同比增长24.5%。显示出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正在日益上升。但是,我国服务贸易的整体水平仍然较低,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率仅占1%左右,这与我国的人口、总体经济实力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水平是极不相称的。并且我国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匹配程度大大低于世界水平。2006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占整个对外贸易(货物和服务贸易)的比重为10.2%,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远低于货物贸易所占比重,说明中国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匹配程度大大低于世界水平。
2.发展结构不合理
改革开放后的20多年,我国服务贸易体系基本形成,从服务贸易进口看,已形成了以金融业、零售商业、旅游业民用航空运输业、房地产业、租赁业等为主的服务行业;从服务贸易的出口上看,已形成了以国际旅游业、国际金融业与保险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国际运输业为主的行业。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结构很不合理,我国目前仅能提供40多种服务,其中大部分是传统的消费,如旅游业、商业、餐饮业等,生产很不发达,许多种类的服务尚难以提供,特别是一些资金、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服务产业,有的刚刚起步,有的尚属空白。我国服务贸易收支中规模最大的三个项目仍然是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从总体上看,我国服务业的基本特征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企业居主导地位,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企业所占比重十分低,以至于人们习惯于把服务业就业视作解决企业富余人员的渠道,其实这是我国服务业行业水平低给人们造成的误解。
3.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扩大
我国服务贸易近几年国际收支逆差变动较大,并且逆差有不断加大的趋势。这说明我国服务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处于比较劣势。(1)国际运输支出增长迅速。(2)保险收支差额进一步扩大。(3)其他商业服务顺差有所回落。(4)专有权利和特许支出明显上升。
4.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提高
入世后,中国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都将不断提高。过去禁止外商进入的领域,现在逐步开放,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贸易开放格局。根据实际情况,我国已先后在零售商业、金融保险、旅游和一些专业服务领域开放了国内市场。国外服务业的进入与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他们带来了先进技术、规范化的企业制度和管理经验,带来了国际通行做法与观念,为我国服务企业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客观上促进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建议
通过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和趋势的分析,结合我国服务贸易实际情况及发展制约因素,我国需要从产业结构优化、发挥政府职能,以及其他方面选择符合国情的发展策略,以应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1.优化产业结构
(1)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我国服务业的总量偏小,比重偏低,服务贸易的扩大,尤其是服务出口的扩大,基础在于本国服务业的发展。只有不断发挥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并积极培育竞争优势,服务出口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我国服务业的落后严重制约了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发展,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增强我国服务业的整体实力,全面提高我国服务业的竞争能力,为扩大服务贸易出口创造有利条件。按照《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要求,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不断提高层次和水平。首先,国家要继续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使产业政策适度向第三产业倾斜,并明确第三产业发展的重点。其次,要注意发挥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发展服务业中的作用。发展服务业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服务业门类多,层次高低悬殊,仅靠某一方面力量是不行的,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由国家、集体、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一起上。(2)调整服务业结构,增强竞争优势
从国内产业发展的基础看,我国具备了在“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基本条件。一是国内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在较快提升,包括汽车及零部件、数控机床、电站设备在内的一批技术含量较高、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出口有望出现突破性的决速增长。二是传统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继续提升,即使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也可以从出口中获得更大的收益。三是外商投资企业继续提升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加强研发能力,有利于提升其出口商品的国内增值率。我国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优势资源是劳动力资源、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因此可根据服务产业部门在经营规模、市场份额、增长速度和比较优势等方面的排序,确定发展服务贸易的战略重点,优先发展旅游服务、工程承包、劳务输出等具有传统竞争优势的服务行业,提高这些行业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增加贸易的附加值,并不断挖掘其发展潜力。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服务。我们还应注意培养新兴服务业的竞争优势,发展诸如咨询、金融、技术专利和通讯等高层次服务行业。加快建立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生成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的市场供给能力。国际服务贸易的竞争应该建筑在高等要素的生成机制上,最终落实于人力资本要素上的竞争。我们在制定服务贸易发展战略时,要注意加大对教育、科研和开发等高等要素的投入,加速建立健全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生成机制,努力提高高等要素的供给能力,这对于促进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中国服务产品的科技含量是至关重要的。
2.调整政府职能
(1)灵活运用保护政策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一步开放服务业的,也没有一个国是毫无保留地开放所有服务部门的。因此,面对国际高水平服务业的冲击,中国必须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政策《服务贸易总协定》给予发展中国家若干特殊的优惠待遇、宽限期,以及保护措施,中国应充分加以利用。保护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有选择地、适度地开放国内服务市场。这样对未开放的国内服务市场客观上形成了保护。第二,在对外开放的服务市场领域,实行一定的进入限制,如对服务提供者的数量限制、资格限制等。第三,对外国服务提供者在国内服务市场的竞争行业进行管理,如价格管理、垄断竞争行业管理等。第四,对国内部分服务行业和领域制定产业倾斜政策,在税收、财政、信贷、人员培训及科技支持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
(2)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透明度
目前,我国已有限制地开放了部分服务市场,但由于缺乏配套的管理法规,使市场竞争中出现不应有的混乱场面。所以,为了促进服务贸易沿着正常、健康的轨道发展,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把对服务贸易的投资、税收及优惠条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尤其要制定一部我国服务贸易基本法,并加快各服务部门
的立法进度,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在《服务贸易总协定》生效前,做好立法的准备,也是我们争取主动的一项措施。此外,在不影响国家安全和机密的前提下,我们应进一步增加我国服务贸易的透明度,对有关各项服务的政策及有关规定予以公开,以便外国服务提供者更加了解中国服务市场,寻求合作机会,同时也防止了有些国家以此为借口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
(3)完善服务贸易体制
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对于服务业,一方面存在管制过多、过严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存在着管制不力或缺乏管制的问题。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关键是要迅速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首先,要明确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范畴。其次,建立国际服务贸易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服务贸易涉及诸多部门,有必要成立全国性的服务贸易管理组织。
另外如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有选择的实施服务业对外开放等都是目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从长远来说,提高我国服务业竞争力、改善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状况的根本举措是加大对人力资本投资的力度,深入开发人力资源。从本质上说,现代服务贸易是以人力资本密集型服务为制高点的贸易,在迅速发展的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更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
参考文献:
[1]李杏谢正勤: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江苏商论,2004.9
[2]饶友玲:《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产业特征.与贸易政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3]王仁曾:产业国际竞争力决定因素的实证研究统计研究,2002,(4)
一、国际服务贸易方式特点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一国服务提供者向另一国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得外汇收入的交易过程。服务贸易作为货物贸易的辅助项目是二战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日益崭露头角,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随着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多边贸易的谈判重点也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radeofServices,简称GATS),服务贸易被正式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对各国服务贸易,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都产生着重大影响。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国际服务贸易通过四种提供方式被定义:过境服务(CrossBorderSupply),即从一成员方境内向另一成员方境内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在另一成员方境内接受服务;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到另一成员方境内建立经营企业或专业机构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Personnel),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个人到另一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
国际服务贸易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形式,其特点鲜明:第一,服务贸易是一种无形贸易,具有不可触摸性、不可储存性和不易运输性,因而导致服务出口方式多样化;第二,服务贸易的生产与消费往往同时发生,所以服务的生产和出口过程在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服务的进口和消费过程;第三,服务贸易的对象主要是智力,如专利、版权、法律和会计等,且贸易过程中通常不涉及服务所有权的转让,仅与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有关;第四,服务贸易更多地依赖于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和服务机构的跨国设置,都与资本、劳动力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密切相关;第五,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一般只在各国的国际收支表中显示,而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没有显示;第六;对服务贸易的监控不能通过海关监督和征收海关关税的方式进行,而只能通过国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规来达到目的。
二、我国服务贸易现状分析
入世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对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视程度在履行我国对WTO有关金融、通讯、旅游、教育和咨询等方面的各项承诺的过程中,我国服务贸易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受各种制约因素的限制,整体竞争力较弱。
1.发展速度快,但整体水平低下
中国产业结构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了标志性的变化,服务业比重于1985年开始超过农业,国民经济总量增长从主要由农业、工业带动转为主要由工业、服务业带动。按可比价计算,在1990年~2004年GDP增长的9.3%中,5.8个百分点来自工业的贡献,2.5个百分点来自服务业,1.0个百分点来自农业。与此同时,中国的服务贸易取得快速发展,2003年进口总额为46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出口总额373亿美元,增长20%2005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达到730亿美元,同比增长24.5%。显示出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正在日益上升。但是,我国服务贸易的整体水平仍然较低,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率仅占1%左右,这与我国的人口、总体经济实力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水平是极不相称的。并且我国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匹配程度大大低于世界水平。2006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占整个对外贸易(货物和服务贸易)的比重为10.2%,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远低于货物贸易所占比重,说明中国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匹配程度大大低于世界水平。
2.发展结构不合理
改革开放后的20多年,我国服务贸易体系基本形成,从服务贸易进口看,已形成了以金融业、零售商业、旅游业民用航空运输业、房地产业、租赁业等为主的服务行业;从服务贸易的出口上看,已形成了以国际旅游业、国际金融业与保险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国际运输业为主的行业。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结构很不合理,我国目前仅能提供40多种服务,其中大部分是传统的消费,如旅游业、商业、餐饮业等,生产很不发达,许多种类的服务尚难以提供,特别是一些资金、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服务产业,有的刚刚起步,有的尚属空白。我国服务贸易收支中规模最大的三个项目仍然是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从总体上看,我国服务业的基本特征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企业居主导地位,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企业所占比重十分低,以至于人们习惯于把服务业就业视作解决企业富余人员的渠道,其实这是我国服务业行业水平低给人们造成的误解。
3.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扩大
我国服务贸易近几年国际收支逆差变动较大,并且逆差有不断加大的趋势。这说明我国服务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处于比较劣势。(1)国际运输支出增长迅速。(2)保险收支差额进一步扩大。(3)其他商业服务顺差有所回落。(4)专有权利和特许支出明显上升。
4.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提高
入世后,中国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都将不断提高。过去禁止外商进入的领域,现在逐步开放,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贸易开放格局。根据实际情况,我国已先后在零售商业、金融保险、旅游和一些专业服务领域开放了国内市场。国外服务业的进入与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他们带来了先进技术、规范化的企业制度和管理经验,带来了国际通行做法与观念,为我国服务企业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客观上促进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建议
通过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和趋势的分析,结合我国服务贸易实际情况及发展制约因素,我国需要从产业结构优化、发挥政府职能,以及其他方面选择符合国情的发展策略,以应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1.优化产业结构
(1)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我国服务业的总量偏小,比重偏低,服务贸易的扩大,尤其是服务出口的扩大,基础在于本国服务业的发展。只有不断发挥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并积极培育竞争优势,服务出口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我国服务业的落后严重制约了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发展,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增强我国服务业的整体实力,全面提高我国服务业的竞争能力,为扩大服务贸易出口创造有利条件。按照《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要求,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不断提高层次和水平。首先,国家要继续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使产业政策适度向第三产业倾斜,并明确第三产业发展的重点。其次,要注意发挥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发展服务业中的作用。发展服务业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服务业门类多,层次高低悬殊,仅靠某一方面力量是不行的,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由国家、集体、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一起上。(2)调整服务业结构,增强竞争优势
从国内产业发展的基础看,我国具备了在“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基本条件。一是国内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在较快提升,包括汽车及零部件、数控机床、电站设备在内的一批技术含量较高、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出口有望出现突破性的决速增长。二是传统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继续提升,即使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也可以从出口中获得更大的收益。三是外商投资企业继续提升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加强研发能力,有利于提升其出口商品的国内增值率。我国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优势资源是劳动力资源、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因此可根据服务产业部门在经营规模、市场份额、增长速度和比较优势等方面的排序,确定发展服务贸易的战略重点,优先发展旅游服务、工程承包、劳务输出等具有传统竞争优势的服务行业,提高这些行业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增加贸易的附加值,并不断挖掘其发展潜力。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服务。我们还应注意培养新兴服务业的竞争优势,发展诸如咨询、金融、技术专利和通讯等高层次服务行业。加快建立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生成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的市场供给能力。国际服务贸易的竞争应该建筑在高等要素的生成机制上,最终落实于人力资本要素上的竞争。我们在制定服务贸易发展战略时,要注意加大对教育、科研和开发等高等要素的投入,加速建立健全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生成机制,努力提高高等要素的供给能力,这对于促进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中国服务产品的科技含量是至关重要的。
2.调整政府职能
(1)灵活运用保护政策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一步开放服务业的,也没有一个国是毫无保留地开放所有服务部门的。因此,面对国际高水平服务业的冲击,中国必须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政策《服务贸易总协定》给予发展中国家若干特殊的优惠待遇、宽限期,以及保护措施,中国应充分加以利用。保护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有选择地、适度地开放国内服务市场。这样对未开放的国内服务市场客观上形成了保护。第二,在对外开放的服务市场领域,实行一定的进入限制,如对服务提供者的数量限制、资格限制等。第三,对外国服务提供者在国内服务市场的竞争行业进行管理,如价格管理、垄断竞争行业管理等。第四,对国内部分服务行业和领域制定产业倾斜政策,在税收、财政、信贷、人员培训及科技支持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
(2)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透明度
目前,我国已有限制地开放了部分服务市场,但由于缺乏配套的管理法规,使市场竞争中出现不应有的混乱场面。所以,为了促进服务贸易沿着正常、健康的轨道发展,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把对服务贸易的投资、税收及优惠条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尤其要制定一部我国服务贸易基本法,并加快各服务部门
的立法进度,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在《服务贸易总协定》生效前,做好立法的准备,也是我们争取主动的一项措施。此外,在不影响国家安全和机密的前提下,我们应进一步增加我国服务贸易的透明度,对有关各项服务的政策及有关规定予以公开,以便外国服务提供者更加了解中国服务市场,寻求合作机会,同时也防止了有些国家以此为借口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
(3)完善服务贸易体制
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对于服务业,一方面存在管制过多、过严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存在着管制不力或缺乏管制的问题。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关键是要迅速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首先,要明确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范畴。其次,建立国际服务贸易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服务贸易涉及诸多部门,有必要成立全国性的服务贸易管理组织。
另外如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有选择的实施服务业对外开放等都是目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从长远来说,提高我国服务业竞争力、改善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状况的根本举措是加大对人力资本投资的力度,深入开发人力资源。从本质上说,现代服务贸易是以人力资本密集型服务为制高点的贸易,在迅速发展的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更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
参考文献:
[1]李杏谢正勤: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江苏商论,2004.9
[2]饶友玲:《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产业特征.与贸易政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3]王仁曾:产业国际竞争力决定因素的实证研究统计研究,2002,(4)
影响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因素主要有工业化、服务业、货物贸易、商业存在和生产贸易等。这些因素间存在着密切相连、相互作用的内在关系,在这些关系中,工业化发展水平是决定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性因素,其他因素紧紧围绕着工业化这个基础性因素存在和发展,进一步理清基础因素与其他因素的关系,明确各因素在服务贸易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在深层次上认识服务贸易,从总体上更好地把握和推进服务贸易发展。
服务贸易的发展对工业化进程具有巨大的反作用。服务贸易依托服务业而发展,是服务业的国际化。服务业的发展建立在工业化基础之上,工业化发展程度、类型和侧重点的不同,决定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程度、类型和侧重点。如美国在电信、英国和澳大利亚在金融业、印度和爱尔兰在IT服务外包、法国和中国在旅游服务贸易等方面,根据本国工业化或依托别国和地区的工业化状况,形成了具有各自优势的服务贸易类型。一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类型不仅直接影响着该国服务业的发展方向,而且对工业化进程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引导工业化发展方向,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化进程。
货物贸易结构调整能够增大服务贸易数量、质量并引导工业结构调整。一国货物贸易结构体现了该国工业化水平和类型,货物贸易的技术含量影响服务贸易的规模和质量。机电高新技术产品是货物贸易中产生最大服务贸易规模和最高技术含量的类别。我国货物贸易中三资企业占半壁江山,且主要是机电高新技术产品,但所产生的服务贸易我们却难以获得。加大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机电高新产品出口,不仅有利于改变货物贸易结构,加大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数量、质量,而且将在引导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
生产贸易可以加快工业化发展进程。生产贸易在服务贸易中占主导地位,直接为工业化服务,能够集中反映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生产贸易也制约着消费贸易的发展:一方面,发展生产贸易可以带动消费贸易的发展,推进消费贸易的结构调整和内容更新;反之消费贸易的发展,又会引导生产贸易的发展方向和提高其水平。另一方面,发展生产贸易可以提高工业化发展速率,促进实现规模化生产和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使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加快工业化和市场化进程。
商业存在能够提升工业化水平。商业存在是目前服务贸易的主要贸易模式,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量的56%。商业存在的发展是以工业化为依托的,工业现代化程度决定了商业存在的类别、数量、规模和布局。商业存在对于弥补国内产业、资源和市场不足,扩大产业规模,增加利润,促进企业技术和设备更新,加大科研投入,尤其是提升工业化水平都有巨大的拉动作用,并可带动其他服务贸易模式的出口。我国企业“走出去”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与美国相比仍有20倍左右的巨大差距。我国企业“走出去”对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可见,服务业、货物贸易、生产贸易和商业存在是支撑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因素,在服务贸易的发展中起了关键作用,但这些基本因素又都是建立在工业化基础之上,工业化规定了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类型和发展方向,其他因素是在工业化基础上发挥各自的作用,同时服务贸易的发展对工业化的进程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可以引导工业化发展方向,加快其进程。
二、流通规律是服务贸易整体发展的根本动力
按照WTO的划分,服务贸易有12个大类、160多个小类,在众多类别中如何下手?万事从源头抓起,关键是找出服务贸易发展的规律,抓住对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战略基础、支撑作用的一类或几类作为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带动整个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这是对我国发展服务贸易具有战略决定意义的一步。
我们在分析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成因中阐述过,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是建立在大工业基础之上,工业化促进服务发展成为产业,工业化也促进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现代化,社会化大分工和大规模生产在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而社会化大分工和大规模生产是通过大流通引发的。现代化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快速形成和发展的推动力是现代化大流通,现代化金融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提供了根本保障,研发成为了先导力量,从而构成了现代化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支撑。可见,在市场经济中,流通规律在社会生产组织方式上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所谓的流通规律:即体现为以流通能力为基础的社会生产组织能力。流通能力的强弱决定了社会生产组织的规模和现代化程度,决定了社会生产的组织方式。
美国经济的强大并充满活力主要是来自于流通先导型经济,强大的流通能力不仅带动了美国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还使美国经济在全球配置中获得巨大利润,并掌握了对国际市场的控制力,美国GDP占全球的3%-4%,美元在全球的外汇交易中的比重为62%,占全球外汇储备的64%,占全球贸易结算中的货币分布达66%。一个国家竞争力强弱,不仅在于生产多少产品,更为重要的是在国际市场得到多少份额。全球前500位的跨国公司中,美国占2/3,美国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几乎在各个行业都排在前列,在世界知名品牌中美国占2/3。
俄罗斯服务业占GDP的60%,其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是拥有较雄厚的工业基础,以及冷战时期建立的发达交通网络、较完善的物资储存和分拨系统所形成的大流通体系,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性支撑。
2005年,我国市场的交易和流通总量已达80多万亿元,是GDP的4.4倍,“十五”期间年增长12.3%。200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6.7万亿元,年增长14.6%。生产资料交易总额达14.2万亿元,年增长15.5%。在我国快速发展的巨大市场规模中,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为21%,而美国国内物流成本为5%-6%,国际物流成本为l0%-25%,国内外综合成本为9%左右,我国是美国国内物流成本的4倍左右,国内外物流综合成本的2.3倍。此外,第三方物流已被发达国家普遍采用,而我国第三方物流仅占物流市场营业额的5%,大部分企业还处于大而全、小而全的运作模式。我国流通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成本高且效率低、库存量大、资本周转慢等问题。流通不仅是制约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瓶颈,也已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影响到我国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
大流通不仅是生产型企业集团发展的原动力,而且是服务型企业集团发展的原动力。现代化大流通产生的流通速率的提高,使企业到企业和企业内部的物流成本都大大降低,生产组织的社会化成为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生产组织方式,企业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自发向生产大规模和专业化方向发展。企业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发展,对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种类的高要求日益增强,极大地促进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企业向规模化和专业化方向迅猛发展。2005年,麦德龙和宜家集团的销售总额超过了我国100强零售企业的销售总额。麦德龙集团在28个国家拥有544家商场,在国内没有仓库,完全靠第三方物流;宜家集团在34个国家开设了商场,在54个国家定牌采购,在9个国家拥有36家工厂,在16个国家设立了28个物流中心,海外业务占集团利润的92%;沃尔玛公司在美国国内就有108个配送中心和3000个分店。
大流通孕育大的企业集团,大企业集团又加快了大流通的现代化进程。没有现代化的大流通,生产社会化分工就缺乏动力,研发缺乏环境,金融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受限,社会化大生产难以真正形成,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整体发展也难有大的突破。而没有金融和电子信息网络的保障以及研发的引领,流通现代化就难以为继。优先发展现代化流通,可以引发金融和电子信息产业以及整个服务业向现代化、规模化和集团化方向发展,提高金融和电子信息产品的质量和效率,并使研发充满活力。加快发展现代化大流通是从根本上解决大规模和集团化生产的关节点,也是整个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向现代化、规模化和集团化发展的动力。
流通业的现代化的作用不仅仅表现在流通业的效率提高和成本降低引发了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巨大变革和企业的分工向社会化和规模化发展,还为重要的一点是,在大企业集团的主导下,中小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也要向分工更精细的专业化发展,以适应现代化大生产的需要。反之,这种分工和组织形式的进步,又进一步促进了流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促进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促进了市场竞争和经济进步,从而使经济发展进入了良性循环。
经济结构的调整,在于产业和企业结构的调整。产业和企业结构的调整在于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调整,影响社会生产组织方式、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因素是流通,流通也是解决市场速率的关键因素。
因此,认识流通规律,遵循流通规律,利用流通规律,发挥流通规律的作用,对于我们理解市场经济、理解服务贸易、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系列问题极其重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经济的竞争说到底就是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竞争,就是流通能力的竞争。应把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高度去规划,上升到政策的层面去推进,作为商务领域的中心工作去抓,形成以服务贸易带动服务业的发展,以服务贸易和服务业引领的现代化引领工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格局。
三、促进生产组织方式变革是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核心
服务贸易的发展不同于货物贸易的发展,主要是循着两条不同的发展路径:促进国际货物贸易发展主要是以物化的产品为核心而展开,而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则主要是以无形的社会生产分工和消费供给方式为核心而展开。促进国际货物贸易发展的法规和政策等是围绕着产品的质量、价格等而制定,而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法规和政策等则应围绕着以社会化大分工为前提,以发展大规模和专业化生产为目标,以促进生产和消费的现代化组织供给方式为核心等而制定。促进国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同在于,货物贸易针对的是有形的物,服务贸易针对的是无形的社会生产组织方式和消费供给方式。
我们在促进以产品为中心的货物贸易时也强调抓大企业,而实际上关注点、政策着力点主要还是在大企业生产的产品上,对于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很少涉及,对于社会生产组织方式也很少考虑。国家通过行政力量促生了一些生产型大企业,进一步夯实了工业基础,在一定程度和范围上使生产组织方式向规模化和专业化迈进了一步,但就整个市场来说这种做法对改变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作用是局部的、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受到了极大限制。因为,改变生产组织方式的根本动力在市场,市场是动态的,市场运行的速率决定了生产组织方式,在速率低的市场运行系统中,大企业和企业集团的优势难以全面发挥,因而促成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产生的动力不足,这是影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及和谐发展的基础性因素。
把促进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变作为商务工作的重点,将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中心由抓产品转向抓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着力点放在抓流通渠道和流通企业上,放在促生产性和消费性流通并进上,将真正进入商务工作抓企业的实质阶段,并使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成为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的实际工作。
社会生产组织方式在美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但美国由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变是渐进式的,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变也是渐进式的。社会生产组织方式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和日本等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更为突出,大流通提高了这些国家的经济效益,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贸易增速加快,企业和产品大量涌向世界,经济迅速崛起。
我国经济实行跨越发展,不同于美国渐进式的经济发展模式。我们要借鉴经济发达国家通过社会生产组织方式上的变革加快经济转型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对工业化发展进程具有的巨大反作用力,把经济发展的重心由制造商品向促进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变上转移,从根本上引发产业结构的变化,实现以服务贸易开放促进服务业的发展,以服务业整体发展全面协调带动工业化的发展,从而形成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工业、农业发展同时并举,站在世界经济发展的制高点上,高位推进整个经济的发展,加快实现由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的转型,走出一条中国式经济快速发展的道路。
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抉择
战略是关于全局的筹划和指导。加快发展我国服务贸易,应实施大流通带动服务贸易发展战略(以下简称大流通带动战略),这是根据战略的规定性、服务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服务贸易的发展规律、构成战略基本要素的要求等综合考虑的抉择。加深对大流通带动战略基本构成的认识,有助于从深层次上把握这种战略抉择的科学性,把大流通带动战略落在实处。(一)战略定位
战略定位是就一事物在全局事物的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来确定其在全局中的位置。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全局战略的不同、一事物发展程度的不同等决定了一事物在全局中的战略定位。我国经济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和谐和节约型社会,调整经济和贸易结构,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等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我国所处工业化中后期的发展阶段;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相对滞后而又存有巨大发展潜力。这些因素决定了服务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带动作用,在经济发展战略中处于促进经济贸易结构调整、加快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的战略定位。
(二)战略选择
战略选择是战略成败的关键。战略选择应以战略定位为前提,建立在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之上,从而能够顺应规律,利用规律,驾驭规律,推动事物科学发展。大流通是服务贸易发展的根本推动力,选择大流通带动服务贸易发展战略,可以从总体上解决服务贸易的发展问题。
大流通带动战略是超越战略。一个战略能否称其为超越战略,关键是看该战略的动力性质,大流通带动战略就是从本质上解决了服务贸易发展的根本动力,可以为服务贸易的超越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足够推动力,使战略超越成为可能。
大流通带动战略是导向战略。我国存在着内需不旺、产业和贸易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滞后。大流通带动战略解决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根本动力,为在深层次和大范围上启动国内市场,扩大内需,在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充分利用和有效协调“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创造条件,引导企业向规模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引导贸易和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引导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加快转变。
大流通带动战略是均衡战略。我国经济贸易发展存在的系列问题,实质上是发展的不均衡。大流通带动战略不仅作用在服务贸易均衡发展的关节点上,而且也作用于服务经济与制造经济均衡发展的关节点上;不仅考虑到服务贸易的国外发展,而且也考虑到服务贸易发展的国内基本建设支撑;不仅要解决服务贸易发展的根本动力,而且要解决服务贸易各类别协调和共同发展的问题。
(三)战略方向和目标
战略方向和目标就是战略集中指向的方向和目标。在战略筹划和实施中战略的指向不是散射和无规律的,而具有方向性和目标性。大流通带动战略的方向就是通过把发展服务贸易、拉动服务业、促进贸易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工业化进程和经济转型等具有逻辑递进关系的几方面统一起来,进而形成战略方向,战略总目标即加快由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的转型。
(四)战略布局
战略布局是在战略整个空间进行的力量分配,以及力量分配后形成的战略态势。大流通带动战略的战略布局以全球作为其战略空间,战略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有限的。因此,战略布局中战略力量的使用、分配一定要在空间上形成具有支撑作用的重心、重点。大流通带动战略的布局是以我国东部地区和大城市为重心,以建立国内外大流通渠道为重点,向我国中西部和全球有重点地扩延,通过基础性、推进性、助推性、保障性4类工程的部署,实现国内外整体布局。
(五)战略工程
战略目标的实现是通过若干个战役逐步完成,确定具有战役性质的4类服务贸易工程,是实现大流通带动战略的主要举措。基础性工程是大流通带动战略的根基,是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力量;推进性工程是在大流通带动战略的主要方向选择的工程,在服务贸易发展中起关键作用;助推性工程是对推进工程的不可缺少的重要辅助力量;保障性工程是大流通带动战略有效实施的源泉。本文作者曾提出的15个战略工程,仅是大流通带动战略的部分任务,大流通带动战略4个工程形成的是开放体系,应根据服务贸易的发展对工程进行适时调整。
(六)战略阶段
战略的筹划和实施通常要划分阶段,以利于战略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变化的情况进行各方面必要的调整和补充。一个战略阶段通常为3-5年。战略划分成阶段,但各战略阶段的方向是一致的,在战略实施中战略方向和目标通常是不能改变的。大流通带动战略阶段的确定主要考虑:与我国经济和贸易发展五年规划相同步,与服务贸易发展周期相一致,与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制定和调整期相衔接。为此,确定5年为服务贸易发展一个战略阶段比较适宜。
(七)战略规划
规划是指比较全面的长远发展计划。规划较之计划,具备了许多战略的特性。服务贸易发展战略的实现,首要的是以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的方式对服务贸易工作进行全面而有重点的筹划,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是服务贸易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服务贸易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和能否得以贯彻落实的关键。
一个好的规划会以其科学的前瞻性、整体全面的筹划性、内外部的协调性起到对商务工作很强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并使之有条不紊地进行。但一个好的战略,不等于就能有一个好的规划,如果没有一个与战略相配套的好的规划,再好的战略仍可能成为一个空泛的口号。关键是对制定规划的基本内容、程序、方法的掌握和运用问题,以及对服务贸易战略和规划之间的辨证统一关系的认识和处理问题。
二、分析国际贸易统计的规则
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两种关于服务贸易统计的规定:一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国际收支统计(BOP)。另一种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1.IMF的国际收支统计。BOP统计的原则,主要是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服务贸易。简言之,就是跨境贸易。这里所说的居民和我们的国民经济核算中的常住人口差不多,通常是指在该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自然人和设有营业场所并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实体。在这个意义上,服务贸易统计就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经常项目的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服务交易,即跨境的服务流动统计。例如:中国的某企业接受外国海运公司的运输服务,对中国而言就是服务的进口。又如,外国旅游者在中国的旅游消费支出,对中国而言就是服务的出口。显然,包括在国际收支统计中的跨境服务贸易统计,具有服务跨境消费和跨境交易的特征。BOP统计已经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并且IMF也已经认识到了服务贸易在国际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其统计的重要性。在其出版的国际收支统计方法手册第五版BMP5中,已经将服务贸易项目由手册第四版的五项细化为十一项,并逐步说明指标涵盖的范围和编纂方法。为了统计的准确性,该组织统计局已经在1999年出版的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全面介绍IMF和WTO关于服务贸易统计的原则、分类和内容。但是IMF坚持其居民和非居民的统计原则,不统计境内外资企业对境内的服务贸易,认为这部分交易的统计不属于BOP范围,而属于国民核算统计。
2.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迄今为止的第一套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多变规则,其将国际服务贸易分为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医疗服务、旅游及相关服务、娱乐文化及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和其它等12个部门类别,每个部门又细分为若干个分部门,共155个分部门。GATS要求统计的服务贸易按其交易方式,既有跨境交易,包括过境交易、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又有境内贸易,包括商业存在,即境内的外资企业对境内的居民和非居民提供的服务交易,但是这种方法的统计资料很少,在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中,采用此法的国家不多。
3.外国附属机构的贸易(FAT)统计。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外国直接投资迅速增长,国家间经济联系的方式不再仅仅局限于跨境贸易,而包括了由于资本流动而导致的货物和服务的境内交易。例如,中国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然后在中国境内销售。由于按IMF的BOP统计的,这些外资企业属于居民的概念,或者说是常住单位。他们和中国国内的企业或者个人发生的交易,包括货物交易和服务交易,都不能统计到BOP中去,因为没有发生跨境交易,只是在中国居民之间进行交易。但是它又是外资企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又不同于纯粹的国内贸易,它不仅会对中国经济产生影响,而且还会影响到投资者所在国家的利益,而且这种交易已经属于中国和外国之间的交易。
三、我国的服务贸易统计
随着甘肃省旅游资源的不断开发,以“民俗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和“丝路文化”为特征的文化旅游资源拓宽了甘肃省旅游资源,增加了旅游的人次和收入,逐渐成为甘肃省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全省共接待入境游旅客91080人次,入境游收入1739.77万美元;2013年全省共接待入境游旅客97761人次,与2011年相比入境游客增加了7.34%,入境游收入为2039万美元,与2011年相比增加了17.2%。但由于甘肃省地理位置、旅游资源开发程度、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旅游项目的推广与宣传仍然存在很多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甘肃省入境旅游的发展。
(二)甘肃省旅游服务贸易发展的优势
甘肃省以自身具有的特殊自然、文化、历史等方面的资源为优势,在国内入境旅游资源上具有极为特殊的竞争力,而且与其他地区的旅游资源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
1.独特的西北自然生态景观
甘肃省地处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的交汇地带,受亚热带、温带湿润、半湿润以及干旱气候的影响,形成甘肃多种生态并存的自然格局。甘肃陇南、甘南地区气候湿润、植被丰富;河西地区干旱少雨。气候差异性较大,形成了甘肃特有的生态旅游资源,森林、草地、湖泊、河流、冰川等旅游资源呈现出种类丰富、类型多变的特点。因此甘肃省以其自然生态旅游资源的差异性,对入境游客形成了较大吸引力。
2.特有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
随着华夏文明传承的不断深入,甘肃省以文化为主题的旅游资源正不断地发展成熟。首先,丝路文化。甘肃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沿途包括了甘肃省的3个国家5A级景区,即中国四大石窟之一的天水麦积山石窟、“天下道教第一山”的平凉崆峒山和明长城西端第一重关的嘉峪关长城。其次,红色文化。甘肃是陕甘宁边区的主要组成部分,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包括天险腊子口战役纪念馆、哈达铺纪念馆、胜利大会师的会宁纪念馆等。再次,民俗文化。甘肃省现有55个少数民族,并拥有3个特有的少数民族,即东乡族、裕固族和保安族。各类民族文化聚居于此,使得甘肃省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态势,成为吸引入境游客的重要旅游资源。
二、甘肃省旅游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交通运输建设总量不能满足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2012年甘肃省公路建设达到13.12万公里,铁路运营里程达到2487.1公里,航空运营里程达到3240公里,全省运输总里程达到13.66万公里。但是与周边省份相比,以陕西铁路运营里程为例,2012年陕西省运营里程达到4093.5公里,甘肃省铁路运营里程仅为陕西省铁路运营里程的60.76%。旅游公路的等级较低,尤其是支线建设和景区公路建设。在航空运输方面,主要表现在机场数量少,全省共有5个民用机场,规模较小,兰州中川机场2012年全年旅客吞吐量400万人次,仅为全国旅客吞吐量的0.67%,航线、航班少,直飞国外的航班仍是空白,制约了海内外客源市场的拓展。
(二)景区的开发与建设不足
2012年,甘肃省共有135个A级景区,其中5A级景区仅有3个,即嘉峪关市嘉峪关文物景区、平凉市崆峒山风景名胜区、天水麦积山风景名胜区。而陕西省A级景区的数量为163个,其中5个5A级景区,34个4A级景区。可见甘肃省旅游资源的总量与国内发达的旅游型城市相比存在很大差距,旅游景区的开发和建设上存在的不足,致使甘肃省旅游景区缺乏对国外、港澳台游客的吸引力,使得甘肃省入境旅游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
(三)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
受甘肃省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第三产业的发展相对滞后,在游客的接待、景区的宣传推广、住宿等方面存在明显发展劣势。2012年,全省星级酒店的数量仅为348家,旅行社481家,普遍存在规模小、经营分散、服务水平较低等现象;在旅游产品的开发上,欠缺区域特色、文化特色和民俗特色等,导致景点旅游产品缺乏竞争力。同时,在国内形成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旅行社严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省旅游业的发展。
三、提升甘肃省旅游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的建议
通过对甘肃省旅游服务贸易发展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不难看出,甘肃省经济发展中入境旅游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对旅游资源开发不足等方面的影响,甘肃省旅游服务贸易增长速度较为缓慢。在2013年入境游的游客与外汇收入都有所下降的情况下,如何有效推动甘肃省入境游的发展成为甘肃省旅游业提升的重要环节。
(一)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建设质量
由于甘肃省景区分散、路程较远,景区之间的关联性不高,这就需要对连接景区的公路、铁路加大投入,不断提升公路等级,提升旅游的效率和便捷;在航空运输方面,增加航班数量,增建民用机场,以增加入境游客的数量和入境旅游收入。同时,增加对景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景区内部的路标、指示牌、观景台、景区公路等配套设施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景区内部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强景区接待游客的能力。
(二)深入挖掘景区资源,提升景区吸引力
甘肃旅游资源具有不同于周边地区的特点,以民俗、红色、历史等为特征的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力度停留在表面,还未能深入挖掘,旅游产品种类少,旅游产品构成较为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甘肃省入境游的发展;同时,陇南、甘南等自然风光景区的建设也处于开发的初期阶段,景区宣传力度不足,很多风光秀丽的景区无人知晓,致使入境游发展缺乏动力。因此,对于甘肃省特有的旅游资源,需要加大投资力度,以政府主导、多元投资、共同开发为原则,深入挖掘文化资源的发展空间,增加旅游项目,丰富旅游产品,优化旅游产品结构,使得入境游客能深刻感受到文化的魅力;同时,对于自然景观来说,在注重自然景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增加对自然景区观景设施的建设,形成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融合,体现出人与自然的统一。
货物贸易可促进服务贸易较快发展,而货物贸易又能推动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进而带动国家、社会经济的共同发展。随着服务贸易的发展,对货物贸易也有了新要求。其次,当货物贸易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对服务贸易的市场需求也会有所增加,这样就促进了与服务贸易的共融发展,体现了两者的相互协调与促进。
(二)服务贸易促进货物贸易发展的机制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当前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约占全世界贸易总贸易量的25%左右,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提高了服务贸易的数量规模,同时也为货物的贸易便捷性与简化交易过程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推动了货物贸易健康发展。带动商务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并降低货物贸易成本。生产者、消费者与贸易交易的过程均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服务对象,在进行贸易交易或面对生产者的服务过程中,衍生出了对商务服务业的旺盛需求;在发展服务、商品贸易时,商业服务业对其的推动作用不可忽视。除此之外,服务贸易发展不仅为货物贸易的发展提供优质、廉价的服务,而且可进一步降低贸易成本,最大程度提高企业的经济利润。
2.我国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发展现状
(一)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发展较为缓慢
且水平有待提升对我国传统的服务贸易行业而言,新兴服务贸易的发展和货物贸易的发展较为缓慢,两者的协调机制密切度不高;我国的服务贸易竞争能力与实力均较弱且层次不高,未能为货物的生产提供较好的服务。
(二)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服务贸易比重失衡
从我国的服务贸易比重结构而言,传统部门的贸易比例大、新兴服务部门贸易出口比值小,高科技产品的出口数量少且贸易主体较为单一。根据2009年国家商务部统计的贸易进出口数据可知:我国服务贸易的进口中,运输项目仅占30%左右、旅游项目占约28%;而传统的服务项目进口比值占约61%。因此我国的服务贸易比重严重失衡,主要还是以传统的服务贸易为主;
(三)我国的贸易商品结构有待优化与升级
我国外贸合作伙伴主要集中于日本、欧盟、美国以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中国与这些国家的货物贸易均维持在较大的顺差幅度,从货物贸易地区的结构而言,进出口排名中都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我国与这些发达国家的差距大,导致贸易发展地区性不平衡。其次我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与货物贸易增长较为缓慢且贸易的规模也较小。当前我国货物的贸易地区结构集中现象严重,导致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发展长期依赖发达国家,因此存在的风险很大。
(四)不合理的服务贸易结构差距大
从我国服务贸易的部门结构而言,国内传统服务部门中的贸易所占比例很大,例如运输业与旅游业;然而面对新兴服务业部门的贸易比值就相对较少,我国贸易结构中的信息服务、计算机以及金融、建筑等行业的竞争优势明显高于其他的产业;在我国的服务贸易的出口竞争中,优势相对较大的产业是旅游业,同时旅游业对我国出口服务贸易的贡献很大。由此表明我国的服务贸易结构中差距较大,长期如此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
3.我国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共融协调发展的途径
(一)注重服务贸易发展的带动作用
在确保发展服务贸易的同时,还应重视其对货物贸易发挥的带动或引领作用,这样才能够为顺利实现两者的共融发展提供有利条件。重视对服务贸易的全面发展,进而充分发挥其优势,最终通过服务贸易进一步提高货物贸易的发展水平,为较快地提升我国在国际社会分工中的更高地位,为增加商品的贸易利益奠定基础。
(二)健全并完善服务与货物贸易管理机制
健全完善服务贸易、货物贸易的管理体系,以便促进我国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的协调发展。首先建立满足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的管理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部门的监督与职能,较快确保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的健康发展。我国的服务贸易管理欠缺规范,健全服务、货物管理机制需加大整顿的力度,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与人员的责任,为有效制定发展规划做准备。完善服务、商品的贸易体系,重视宣传与扶持政策的落实,加大对服务、贸易等重点领域的出口;切实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互充分结合,确保两者的共同繁荣与发展。
(三)扩大和货物贸易关系密切的服务
贸易出口积极学习并善于借鉴他国的优秀经验,更快更好地实现我国货物与服务贸易的协调发展。可采取从贸易结构方面着手,充分利用我国当前货物贸易的良好发展势头,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拓宽服务贸易的出口;有效利用服务贸易、货物贸易两者的促进作用。此外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总体发展水平,改变滞后现状,更快实现我国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两者的共融发展。
(四)提高货物贸易的技术含量
以推动新兴服务贸易全面发展服务贸易与具有附加值较高的制成品贸易之间的联系紧密,进行制成品的贸易或生产活动时都需要服务贸易提供与之相匹配的服务,共同推动两者的相互协调发展。其次提高货物产品的出口附加值以及产品的技术含量;充分发挥货物、服务贸易之间的促进、推动机制,进而改变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被动局面,顺利使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共融发展。通过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改变我国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滞后发展局面,真正提升两者的整体竞争力,最终推动我国整个贸易稳定、健康的发展。
(五)利用服务创新实现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协调发展
随着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创新变得日益重要,创新可以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从而能够使经济竞争力得到提升,服务贸易的发展得到有效推动,并为货物贸易发展服务。应该积极参与服务创新,通过制造业服务化,提升货物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货物贸易的发展。通过服务创新提升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竞争力,尽早实现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带动货物贸易质量的提升和货物贸易的持续发展,从而达到两者的互动及协调发展。
(六)充分利用各项资源优势提高贸易产品附加值
国内经济的迅速发展与世界经济的带动作用下,当前我国的对外商品贸易结构发展较快;贸易发展过程中应不断研发新技术,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与技术含量,还可充分合理地利用国内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外贸人才。其次重视进出口贸易的均衡发展问提,确保增加国内各产品的进出口比例,进而提高出口的制成品数量逐年上升,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附加值等方面的信息,最终提高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位置,更好的促进我国贸易经济的健康发展。
(七)坚持自由平等的贸易与平衡发展
想要更快地促进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的协调发展,就应该坚持自由平等的贸易原则;我国初级产品与资源性的贸易产品占贸易总量的很大比重,不利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此坚持自由贸易可减少我国因长期顺差导致的经济与政治压力、减少部分经济摩擦引起的问题。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正值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利用好各项优惠政策、资源,在立足国内的服务贸易基础上,确保提高货物的附加值与服务质量,保障国内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均衡发展。
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贸易内涵从传统的货物贸易扩展到了服务贸易。特定的所得税措施也能够对服务贸易产生扭曲作用。但是,在国际层面上,所得税的国际协调和贸易自由化是分别通过国际税收协定和WTO来实现的。本文拟在探讨所得税与国际服务贸易之关系的基础上,对现行模式进行初步的评析。
一、所得税与国际服务贸易的关系
WTO框架下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界定了服务贸易的四种交易模式:(1)在一个成员境内将服务提供至任何其他成员境内(跨境交付);(2)在一个成员境内,向其他成员在该成员境内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境外消费);(3)一个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其他成员境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商业存在);(4)一个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其派往其他成员的自然人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
所得税措施能够对上述服务产生影响,主要问题在双重征税和税收歧视两方面:
1、双重征税
在所得税领域,多数国家普遍同时主张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这就产生了三种类型的双重征税:(1)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2)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3)来源地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
这些类型的双重征税在服务贸易中也会出现。比如:
(1)甲国A银行向乙国B公司发放一笔贷款,B公司要为此向A银行支付利息。乙国认定A银行的利息收入为来源于乙国的所得,要予以征税;而A银行作为甲国居民纳税人,该笔利息所得也要在甲国纳税。这样,该笔利息就面临双重征税。
(2)甲国A公司在乙国注册成立一个子公司B提供服务。乙国对居民公司的认定采用注册地标准,B公司为乙国居民纳税人。甲国对居民公司的认定还采用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如果B公司的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在甲国,则B公司同时也是甲国的居民公司。这样,B公司的境内外全部所得要同时向甲国和乙国纳税。
(3)甲国A银行向乙国B公司发放一笔贷款,B公司将贷款交给其在丙国的分公司C使用,利息由分公司C承担和支付。如果乙国对利息的来源认定标准为借款人为居民的所在地,丙国采用常设机构标准,则A银行的该笔利息要同时被乙、丙两国主张来源地管辖权从而被双重征税。
2、税收歧视
一国给予外国服务提供者市场准入时,仍可通过所得税措施歧视外国服务提供者。
比如,作为甲国居民纳税人的A公司在乙国设有一个分公司B,B的营业利润要在乙国缴纳所得税。如果乙国对B营业利润的征税要比从事相同业务的本国居民公司更重时,就产生了税收歧视。
再比如,甲国A银行向乙国B公司发放一笔贷款,B公司要为此向A银行支付利息。根据乙国法律,B公司从乙国银行取得同等条件贷款并支付利息时,该笔利息是可以从B公司应税所得中扣除的。但是,如果乙国法律不允许B公司将支付给甲国A银行的利息从应税所得中扣除,就对甲国A银行产生了歧视,会影响乙国公司寻求甲国银行的贷款服务。
因此,双重征税和税收歧视会构成服务贸易自由的壁垒。
二、消除所得税贸易壁垒的国际机制
尽管自由贸易理论倡导消除贸易壁垒,但现实中许多国家仍对国际贸易施加限制。因此,贸易壁垒的消除需要国际机制。就服务贸易来讲,消除所得税壁垒的国际机制主要是由WTO体制和国际税收协定提供的。
1、WTO体制
对于服务贸易面临的所得税壁垒,GATS的作用主要是消除对服务提供者的税收歧视。GATS第17条是关于国民待遇的规定,要求WTO成员在承诺开放的部门,应给予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不低于本国相同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因此,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歧视,陛所得税措施就在被禁止之列。
但是,GATS下的国民待遇不是一个普遍适用的原则,属于具体承诺的范围。如果一个成员没有把有关服务部门列入承诺表,则该成员就没有在该服务部门给予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该成员对未列入承诺表的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的市场准入并采取歧视性所得税措施,并不违反GATS义务。
因此,GATS的国民待遇对税收歧视的消除作用是有限的。此外,GATS也没有消除双重征税的机制,这就需要国际税收协定发挥作用。
2、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具有消除双重征税和税收歧视的作用。
(1)双重征税
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双边的,主要解决两个居民管辖权的重叠以及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
对于两个居民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税收协定的做法是确定由一国来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而另一国的居民税收管辖权则转化为对“非居民”的征税权②。此时仍存在双重征税,但可通过消除居民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的机制来解决。
对于居民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的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税收协定首先在缔约国之间划分征税权,如果征税权划归居住国或来源地国单独享有,就从根本上消除了双重征税;如果征税权划归两国共享,则对来源地管辖权进行适当限制,并由居住国采取免税法或抵免法消除双重征税。
上述机制可以消除服务贸易所面临的双重征税。
一国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国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时,首先要看商业存在是否构成常设机构。根据GATS第28条之定义,商业存在系指任何形式的商业机构,包括法人、分支机构或代表处。根据OECD范本第5条和第7条之规定,如果一个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成员的独立人或子公司提供服务,它们并不构成常设机构,另一成员不能对该服务提供者的所得征税,从而避免了双重征税;如果是通过分公司提供服务,则分公司构成常设机构,但另一成员只能对可归属于常设机构的所得征税,此时居住国应采用免税法或抵免法消除双重征税。
如果服务贸易是跨境提供的,那么一个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取得的诸如利息、股息等所得在当地缴纳预提税时,这也会面临双重征税问题。国际税收协定的解决方法是:限制来源国的预提税税率,同时居住国采取抵免法。
自然人流动也会产生双重征税问题。当自然人流动取得独立劳务所得时(比如律师、会计师提供服务的所得),根据第7条常设机构原则处理;对于受雇劳务所得,也有相应地消除双重征税的措施。
(2)税收歧视
国际税收协定中有“税收无差别待遇条款”,要求缔约国一方的人在缔约国另一方负担的纳税义务,不比缔约国另一方的人在相同情况下(inthesamecircumstances)更重。以OECD范本第24条为例,该条规定了国籍无差别、常设机构无差别、扣除无差别和资本无差别等方面的内容:
国籍无差别指缔约国一方国民在缔约国另一方的税收,不应比缔约国另一方国民在相同情况下的负担更重;常设机构无差别指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的税负,不应高于进行同样活动的该另一国企业;扣除无差别指缔约国一方企业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在确定该企业的纳税所得时,应与在同样情况下支付给本国居民一样扣除;资本无差别指缔约国另一方居民所拥有或控制的缔约国一方企业的税负,不应比该缔约国一方同类企业更重。
税收无差别待遇条款的意义在于:对于WTO的成员来讲,税收协定中无差别待遇的适用不以外国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是否属于东道国服务贸易承诺表开放的行业为前提。即使提供的服务不在承诺表之列,也应适用税收协定的无差别待遇条款。
因此,就前面所举的例子而言,一国服务提供者在另一国设立分公司提供服务时,常设机构无差别能够使得分公司的税负不高于进行同样活动的东道国企业;扣除无差别则能够保证缔约国一方企业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利息能够与支付给本国居民一样扣除。
三、现行机制评价
从上可以看出,在消除所得税壁垒方面,GATS和国际税收协定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事实上,国际税收协定的职能与WTO倡导的自由贸易是相吻合的。不过,GATS不具有消除双重征税的功能,消除税收歧视的作用有限,消除所得税壁垒仍然是国际税收协定发挥着主要作用。但是,这一体制存在着下列问题:
1、GATS的非歧视原则不能有效消除税收歧视
GATT/WTO的实践表明,非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对于消除货物贸易壁垒具有重要意义。GATS也有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规定。
GATS第2条规定,各成员应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以不低于其给予任何其他国家相同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与GATS的国民待遇属于WTO的具体承诺不同,最惠国待遇是WTO成员普遍遵守的义务,不受WTO成员具体承诺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WTO成员对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市场准入,即使该类服务并非具体承诺表中承诺开放的,也要遵守最惠国待遇义务。
但是,GATS第14条(e)款规定,与最惠国待遇不一致的WTO成员之间的差别待遇,如果是源于税收协定的规定就不是对最惠国待遇的违反。也就是说,如果有甲、乙两个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都在丙国提供服务,假如根据甲丙和乙丙之间的税收协定,甲乙的服务提供者在丙的待遇存在差别,丙并不因此违反最惠国待遇。这意味着最惠国待遇不适用于所得税待遇,一国通过双边税收协定在不同成员之间实施所得税差别待遇在GATS下是合法的。显然,这与WTO体制追求的多边自由贸易体制是不匹配的。至于国民待遇,GATS第14条(d)款规定,与国民待遇不一致的所得税差别措施,只要差别待遇是为了保证对其他成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平等或有效地课征所得税,就不构成对国民待遇义务的违背。根据该条款的注释,如果税收差别是基于居民和非居民的税负差异等因素产生的,也不违反国民待遇。
2、税收协定对双重征税和税收歧视的消除也不彻底
(1)双重征税
税收协定的主要职能是消除双重征税,但其适用仍需要缔约国国内法的配合。即使税收协定规定了免税法或抵免法,在适用居住国国内法时,仍然可能存在双重征税问题。比如,居住国采用限额免税法,当居住国的税率低于来源地国税率时,居民纳税人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就不能得到全额抵免,因为此时抵免限额小于其在来源地国实际缴纳的税额。这意味着居民纳税人的境外所得所面临的双重征税不能完全消除。
此外,税收协定主要是消除法律性双重征税,而不消除经济性双重征税。按照OECD的定义,法律性双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内征收同一或类似种类的税。本文第一部分提及的双重征税都属于法律性双重征税。经济性双重征税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属于不同纳税人的来源于同一税源的课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内征税。经济性双重征税的典型表现形式为:对公司利润征税,又对从税后利润中分配的股息在股东环节征税。对于经济性双重征税,有的国家有消除机制,但有的国家认为没有必要消除。OECD则认为,如果国内法不予以缓解,那么在国际上也不必予以缓解。因此,税收协定本身普遍缺少消除经济性双重征税的机制。
(2)税收歧视
税收协定无差别待遇的适用是以居民和非居民的划分为前提的。由于居民和非居民的纳税义务是不同的,而税收无差别待遇又要求基于相同情况进行比较,这意味着非居民通常不能在来源地国主张给予当地居民的全部优惠。OECD范本第24条第3款第2句就规定,常设机构无差别不应理解为,缔约国一方由于民事地位、家庭负担给予本国居民的任何扣除、优惠和减免也必须给予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
此外,非歧视待遇原则只适用于对来源地所得的歧视,不适用于居住国对本国居民境外所得的税收歧视。也就是说,如果一国居民有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其税负比应税所得相同但所得只来自于境内所得的居民更重时,税收协定是不予以管辖的。前面提到的限额抵免就反映了这一问题。
再者,经济性双重征税所导致的税收歧视也不在税收协定管辖之列。比如,一些国家虽然有减轻居民股东从境内公司获得股息的经济性双重征税的优惠,但不给予从境内公司获得股息的外国股东。由于支付给外国股东的股息所缴纳的预提税是对毛收入的征税,而国内股东获得股息一般是以净所得缴纳所得税,外国股东的股息税负要高于境内股东。
3、WTO和税收协定都无法解决多边的税收问题
(1)税收协定
税收协定一般是双边的,但跨国公司的经营是多国背景的,这就产生了下列问题:
首先,双边税收协定难以解决来源地管辖权重叠产生的双重征税。双边税收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因此,对于前面所举的两个来源地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的例子,由于A银行不是乙国和丙国的居民,就无法适用乙、丙两国间的税收协定来消除两个来源地管辖权的重叠,除非甲、乙两国税收协定约定乙国放弃来源地管辖权。但是,税收协定一般缺少这样的安排。
其次,税收协定无法解决多边范围的避税问题。在一国存在广泛的税收协定网络时,也能够为跨国避税提供空间,税收协定滥用(treatyshopping)就是典型的例子。尽管一国可以采取反避税措施,但对因此可能造成的资本外流的担心会限制一国采取反避税措施。
再次,税收协定无法解决税收竞争问题。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各国可能会竞相给予税收优惠措施,由此可能产生税收竞争问题(taxcompetition)。但是,税收协定无法解决这一问题,因为税收协定的无差别待遇条款并不限制缔约国给予非居民更多优惠的做法。此外,双边税收协定无法约束第三国优惠措施的给予。况且出于吸引外资和担心资本外流的考虑,一国一般不会在税收协定中约束自己的税收政策。
(2)WTO
WTO是一个贸易组织,WTO规则中并没有限制或约束其成员所得税税基、税率等的内容。由于WTO并不涉及一国税收体制,因此,一国给予外国投资或服务提供者比国内更多的优惠是不禁止的,反而可能是鼓励的。事实上,GATS的国民待遇关注的是外国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不低于本国相同的服务提供者,并不禁止“超国民待遇”。此外,在GATS体制下,也没有类似于货物贸易的补贴制度来限制WTO成员对本国服务出口的税收补贴。
四、结束语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贸易、投资和税收之间的界限也变得越来越模糊。一方面,对投资的歧视性所得税措施会对国际服务贸易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各国竞相采取税收优惠也会对国际资本流动产生扭曲作用。
目前教育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高等教育的境外消费方面,即留学和培训等形式的境外消费方式,本文就如何借鉴教育服务贸易发达国家的经验,提高我国教育服务的境外消费形式做一个探讨。
我国以境外消费的方式进口教育服务特别是高等教育服务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历年海外学习的留学生人数250万人中,中国向世界各国输送的留学生就达13%,约为32万5000人。中国作为留学生输出大国,在2007年向世界各地的109个国家输送了14.4万名留学生。从教育服务的出口看,2007年,来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人员共计19.5万余名,来自188个国家和地区,分布在全国31个地区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其中绝大多数是接受短期中文语言培训。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留学教育服务贸易逆差比较严重。伴随着居民的教育服务购买需求逐渐增加,教育服务购买力不断增强,同时我国高等教育资源匮乏、教育体制相对僵化,我国将有更多的学生出国留学,教育服务贸易逆差将会进一步扩大。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现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服务贸易逆差较大。改革开放以来,来华留学生人数有了迅猛增长,但短期语言进修者占了大多数,譬如近年来华留学生中超过六成是来我国学习汉语语言学。我国对国外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扩大,出国留学人数持续攀升,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留学生输出国,但来华留学人员却增幅有限,这种少进多出的局面有扩大的趋势。
贸易条件不利。国内外留学费用差距很大,赴外留学学费远高于来华留学学费,我国的一流大学,对本科留学学费一般定为3000美元,而英国和澳大利亚的一些高校,办学质量不及我国一流大学的水平,学费却高达上万英镑。
教育层次低,来华时间短。目前来华留学生中绝大部分是进修生、本科生。这与我国赴发达国家留学生大多攻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位差别较大。我国出国接受教育的学历层次明显比其他国家高。
来华留学生国别结构单一。按洲别统计,2007年来华留学生中来自亚洲的人数仍然占首位,占全年来华留学生总数的72.47%,其次为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
二、境外消费类的教育服务贸易强国的经验借鉴
世界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实施了大学国际化战略,为提高高等教育境外消费的能力和水平,各国把教育服务贸易的出口作为一种目标加以实现。
目前,教育服务贸易出口额最高的是美国,其次是英国,其后依次是澳大利亚、意大利、加拿大。其中,中国留学生首选留学美国。接受世界各国留学生高达23%的美国,每年约接纳2万2000名中国留学生。而世界著名的剑桥、牛津大学所在地——英国,是中国留学生的第二选择。在英国有世界前100名大学中的四分之一,并且前往英国留学的中国留学生有逐年增加的趋势,每年约有2万名中国留学生赴英留学。位居第三的是中国移民众多的澳大利亚,每年约有1万9000名中国留学生。中国留学生在选择留学时日本居第四位,日本接受的外国人留学生当中,中国人留学生占据60.2%。
1.美国最具吸引力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
美国是世界上招收留学生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高等教育境外消费水平最高的国家。美国有四千多所大学,全世界排行前一百名的学校,美国占到50%。美国高等院校,无论是数量、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都居于世界前列。为吸引优秀的国际留学生,美国大学更是设立了诸多奖学金、助学金和政府补贴等,并且以各种各样的就业机会和绿卡政策吸引优秀外国学生留在美国为其服务,使得美国成为世界上吸引留学生最多的国家之一。
2.英国是经久不衰的热门留学国度
英国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之一。英国政府大力促进高等教育国际化和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政策,一是大力向海外宣传英国高等教育的开放性;二是对英国招收海外学生的学校采取优惠倾斜政策;三是调整学科、课程和学制,大量增加国际性课程,以适应海外学生的求学需要。
英国成为最受中国留学生青睐的国家之一,中国目前至少有38万名学生留学海外,留英学生占了总数的13%。看准了这一市场的潜能,英国大学纷纷采取各种策略——员工通晓中文,大学网站增设中文网页;设立专门供中国学生申请的奖学金;在中国开分校等,吸引中国学生。2008年大约有75000名中国学生在英国学习,华威大学、曼彻斯特大学以及拉夫堡大学历来都有吸纳中国学生的传统。
3.澳大利亚是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国度
教育出口是目前澳大利亚第出口产品和第三大服务贸易出口产品,仅次于旅游和运输。澳大利亚政府明确提出高等教育应成为一种“产业”,要通过招收留学生来增加外汇收入。澳大利亚联邦教育培训青年事务部设立国际教育司和国际政策司,专门负责留学生事务,教育部在10个国家设有办事机构,主要办理促进澳大利亚教育出口事宜。为吸引更多的海外学生,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在世界各地举办研讨会,参加各种有关教育的国际展览会,加强宣传力度,广揽各国学生。
澳大利亚一直保持着稳定的移民政策,每年都能吸引着数以万计的人才,在去澳大利亚留学的人绝大多数是把留学和移民捆绑在一起的,因此在选择学校和专业的时候也是从移民的角度入手,选读的都是澳大利亚官方宣布的紧缺人才所需的专业,如TAFE课程或是会计、IT类、工程等专业。澳大利亚教育出口成绩卓越,说明国际社会已经逐渐认可澳大利亚的教育质量。澳大利亚2007年中国学生全年注册人数超过10万人,年增长18.9%,并呈继续增长态势。
4.亚洲其它高等教育出口大国
亚洲的日、韩、新等发达国家为了吸引更多的学生到该国留学,也制定了新的留学政策,以扩大高等教育服务贸易。
这些亚洲国家与中国文化相近、教育质量高、就业前景乐观、来往交通便利,是众多中国学子的留学目的地。带有西方色彩的新加坡实行英联邦教育体制,也较适合中国留学生。
三、中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的政策建议
英国文化协会和澳大利亚IDP教育机构曾预测,全球范围内出国留学的人数到2020年将增长到580万。这是一个令世界各国垂涎的巨大贸易市场。作为贸易大国,我们必须及早制定相关发展对策,积极发展我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抢滩更大的市场份额。
1.增加高等教育的宣传
我国吸引外资在发展中国家列居首位,2007年对外贸易总额更是高达21738亿美元。世界需要了解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风俗习惯,而这些都需要到我国留学、进修和培训,这就为扩大高教服务出口提供了大好机遇。
目前在美英等发达国家,非常明确把教育划归为服务行业。而我国高校,多年的计划经济影响以及受目前我们的高等教育体制束缚,仍具有根深蒂固的“坐商”思想,由于中国高教资源的匮乏,也削弱了高等教育对外宣传的动力。建议国内高校加大在国际市场上的招生宣传,不仅要对主要生源地的亚洲国家进行宣传,更要加大在非洲等其它国家进行招生宣传。
2.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学位的认知度
学历学位的国际认同度较低,制约了我国国际教育服务出口贸易的发展,也是我国教育服务贸易逆差居高不下的原因。尽管加入WTO后,我国政府已先后与20多个国定和地区正式签署了《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的协议》,但仍有许多国家和地区不承认我国高等教育的学历和学位。我国高等教育在提高自身质量和吸引力的同时,也要积极拓展学历和学位的国际认知度。
3.完善奖学金、助学金体系,增加就业机会
目前,高校中针对留学生的奖学金种类和金额都很有限,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外国留学生和进修学者在我国就业,这些规定使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自费留学生负担加重,限制了留学生的招生规模。影响留学生招生规模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留学生医疗保险保障机制的不完善。这些都不益于创造一个良好的留学环境,也会影响我国高校的留学生招生规模。借鉴美国的经验,通过为国外留学生创造在中国就业的各种机会,来进一步刺激来中国的留学需求。
4.加大对传统学科和比较优势学科的推广
我国汉语言文化教育和中医药教育在国际教育服务市场有绝对优势。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和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国际上学习汉语的需求逐年增加,汉语与英语一道是世界上使用人口最多的语言,日本95%以上的大学将汉语作为最主要的第二外语,美国将汉语作为公共外语的大学超过700所,法国近几年参加汉语水平考试(HSK)的考生人数以每年60%的速度递增。随着中医药在世界上的影响不断扩大,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已认可中医药学的独立。
我国有些学科如建筑、机械、发电、能源等应用性强的学科具有相对较高的学科发展水平,理工科方面的研发能力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正逐渐缩小。与其他众多发展中国家相比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是潜在的留学教育市场,对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学生而言,来华留学更具有实用性和针对性。因此也要加强该类学科的对外宣传,刺激国际需求,扩大国际留学生的招生规模。
未来的教育将是日趋国际化的开放系统,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主动与国际接轨、加强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将是大势所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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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银行业是把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作为经营重点,中间业务相对发展缓慢,“银行放款难、企业贷款难”问题严重,服务手段相对落后,服务品种较为单一,没有形成自己的独特性优势,因此导致了较高的服务成本和较低的经营利润,再加上我国银行业的市场集中度颇高,处于垄断地位的优越性也导致了银行业突破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动力不足。
2.运行风险增加
首先,我国银行业原有的金融风险会被放大,例如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等问题将会进一步暴露。其次,资本项目日渐放开,外资银行频频进入,导致国际资本流动冲击了我国的金融市场。再次,金融体系更加混乱。由于外资银行的业务种类更具多样性,增加了监管方面难度,利用中国国内不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来牟利,外资银行很容易使国内的金融体系更加混乱,银行的运行风险更大。如果我国在面临金融体系不稳定和金融市场混乱时,政策、措施有效性得不到迅速体现,就会影响到我国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此外,国际金融环境中的潜在危机和诸多不稳定因素,都会加大我国银行业在国际市场上的运行风险。
3.经营业务单一
目前我国银行业仍以分业经营模式为主,虽然我国银行业现在已经进入综合经营改革阶段,即从单一的银行业务向包括证券、保险业务的混业方向迈进,但这种改革还只是不深入的、低水平的。此外,经营业务的单一也限制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规模及服务的扩大从而造成服务效率低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润来源单一、资产结构单一也是其弊端之一。
4.面临的国际化的挑战
全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背景下,实行国际化战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首先,我国银行的国际化扩张步伐忙乱,无法充分认清自身的实力,盲目扩张;其次,海外分支机构力量薄弱,其盈利能力和利润贡献率都处于较低水平;再次,国际金融环境存在隐患,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另外,我国银行“走出去”所面对的一些国家存在着较大的政治风险和法律风险,发达国家所设立的各种壁垒和苛刻的市场准入原则,也是我国银行业国际化发展的绊脚石。
二、金融服务贸易下我国银行业的发展策略
1.优化网点布局
网点是银行服务及产品销售的主渠道,因此优化网点布局对于提高整个银行业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要对网点布局实行总量控制,银行网点、ATM数量及网上银行业务量,通过对数据、应用和流程等多个层面的整合实现在信息交换、监控等方面的统一,从而实现网点布局的总量控制,提高网点效率。其次,建立合理的网点选址方案。了解城市规划是选点前提,这样才能对网点的长远规划做出预测。然后根据所在区域居民的收入水平等因素了解客户的金融需求,结合当地已设网点数量及其效益状况,综合考虑网点的地区分布,确定机构数量、结构和功能,建立适合不同经济区域的机构布局。第三,加快网点转型,提高运营效率。主要是通过提高网点的产品转型、服务转型、营销转型来提高网点的效率。第四,优化银行网点组织架构。组织扁平化理念可以有效地优化网点组织结构,组织扁平化的实质是将权力中心转移至较低层次,尽量提高决策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传递速度。这样就提高了信息传递的效率,避免了资源的浪费,提升了银行网点的竞争力。此外,在海外布局方面,一般地,我国首先是以香港和新加坡作为国际化的首选基地,其次以日本、韩国、美国作为国际化经营区域重点,然后以东盟地区为国际化经营目标地区,最后再向全球的其他金融中心扩展。
2.增强创新能力
首先,要打破我国银行业,尤其是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以改善我国金融业体制的僵化,增强其活力及竞争力,激发其自主创新的动力。其次,先进的信息技术大大降低了银行业的运营成本,并催生出大量的诸如网上银行、电子银行等种类繁多的新型金融产品。我国银行业就是要利用这种先进技术来刺激金融产品、金融功能和金融制度。再次,我国银行业应该开发具有针对性的个性化产品,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增强竞争优势,提高我国银行业竞争力。最后,还应高度重视经营思路及金融技术的创新,金融技术的创新能力是金融服务竞争力体系中最核心的部分。
3.提高管理水平
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企业必须拥有现代化经营管理能力才有可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深化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建设。同时,必须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证金融资产的安全性,防范经营风险。加强人力资源改革,注重金融人才的引进和培育,这是提高我国银行业管理水平的关键。此外,还要积极开展管理创新,创新管理理念,推进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创新管理机制,优化经营目标和考核指标,改进绩效考核机制;创新风险管控,强化风险识别、监测和控制,扫除风险管理盲区。
4.实现混业经营
首先,在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基础上逐渐把证券业务、保险业务、投资业务、信托业务、咨询服务等业务作出扩大,调整业务结构,创新业务类型,可以通过银证合作、资本证券化、海外上市等方式,最大限度的利用资金并开发出新的金融商品,以达到扩大自身业务领域的目的。其次,建立并健全我国银行业的法制制度,保证我国银行业的经营有一个健全、稳定、良好的金融环境。要积极构建并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混业经营准入制度、跨行业经营管理。第三,加强各监管机构如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等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手段协商和措施协调,避免造成监管真空地和重复监管。同时,要淡化完全分离的监管方式,朝着混业监管的方向发展。
5.走向国际化
我国银行在进行国际市场开拓的过程中首先要了解自身的实力和不足,然后明确目标,避免盲目扩张,制定详细的海外发展战略规划。具体要针对国外客户的需求制定有别于国内市场的针对性产品和服务,逐步建立起自身的品牌价值,增强竞争力。海外并购是我国银行业国际化发展的主要方式,国内的很多银行家也曾多次提出对我国银行海外并购之后内部整合问题的担忧,毕竟跨国并购并不是简单的资产拼凑,它对我国银行业的境外管理能力和整合能力提出了一个相当大的挑战。因此,中资银行进行海外并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并购对象的选择。
中资银行应根据业务需要选择并购对象,有序实施,切忌盲目扩张。
(2)注重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实践证明,专业的金融人才队伍对中资银行进行海外并购是极其必要及重要的,因此,中资银行不仅应注重对优秀人才的选拔,还应注重并加大对人才的培养。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年平均增长速度高达10%以上,其增长速度高于我国GDP的增长速度。2012年,我国服务进出口较上面增长12.3%,总额高达4705.8亿美元,占GDP比重为5.72%;2013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较上年增长14.7%,总额高达5396.4亿美元,占GDP比重为5.88%。虽然我过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但是我国贸易的出口规模较小,与我国的经济发展实力不匹配。此外,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逆差存在扩大的趋势,并且自20世纪90年代服务贸易的起源发展以来从未消除,最近10年的服务贸易逆差如下表一所示。观察表一可得,我国近年来服务贸易发展迅速,尤其是2009年金融危机以前,2009年贸易总额不仅没有上升反而下降,是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是金融危机之后,我国经济恢复不错,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仍然呈持续增长态势,且增长率均维持在高于12%之上。虽然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迅速,整体规模呈逐步上升趋势,但是我国服务贸易仍然是进口多于出口,即我国服务贸易存在逆差,尤其是2008年之后,贸易逆差呈现急剧上升态势。除此之外,我们可以从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与GDP比重可以看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在我国整体经济中所占比重较小,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与我国的整体经济发展不匹配。
2.我国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
传统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旅游和运输等资源、劳动密集型部门。目前,我国服务贸易结构仍然是以传统的服务贸易结构为主,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中传统服务业出口占比大于1/2;但是,在新兴的现代服务贸易方面,即金融、保险和计算机等现代服务贸易领域则发展滞后。金融、保险和计算机等现代服务业属于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对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国现在的服务贸易结构不够合理,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角度分析,我国的服务贸易结构现状可能影响我国服务贸易想技术、知识密集型行业的转变。
3.我国人力资本优势减弱,人才缺乏
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成本低,这是过去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但是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尤其是金融危机以来,我国不断出现“用工荒”现象。再者,信息技术发展迅速,现代社会需要的是高素质的人才。知识经济时代,人们生活成本的提高,我国工人的工资不断提高,与印度等国相比,过去我国劳动成本低廉的比较优势已经弱化。再者我国大多农民工学历不高,造成我国大量劳动力自身素质不高,不能达到信息时代对劳动者高新技术应用的能力要求。因此,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劳动力的人力资本优势已经减弱,如股采取措施改变这一现象,将会影响我国服务贸易的高速发展。虽然我国在改革开放后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进行培养人才,同时也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这并不能缓解我国培养的人才结构与市场需求结构的脱节。我国人才一方面供大于求,然而另一方面则出现了“用工荒”的现象。尤其是我国国际贸易、咨询信息等高附加值的服务行业所需的高级专业人才缺乏,这一因素严重地影响到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4.我国有关服务贸易立法不完备、管理滞后
我国国内针对服务贸易的立法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同时,我国有关服务贸易的立法并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很多方面至今仍然处于空白状态。虽然我国也颁布了一些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例如:《广告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海商法》、《对外贸易法》等(时间倒序排列)。但是,在实际运用中,这些法律中的个别条纹与国际上的规定不一致,可操作用相对较差。此外,对于国外对我国服务贸易设置壁垒以及我国的贸易在国外被歧视现象方面,我国的法律中不曾涉及,因此这些法律不能起到充分保护我国企业的作用,这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有关服务贸易的立法相当不完备,我国相关部门必要完善立法,以保证并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同样,我国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缺陷众多,例如:责权不明、行业垄断等方面。在服务业贸易的政策和规章方面,我国中央和地方并没有形成一致、统一的政策,缺乏有效的调节部门。政策透明度欠缺,各个部门多头管理,容易造成权责不明、经营秩序混乱甚至行业垄断的问题。因此,在国家宏观管理政策方面,我们很有必要完善立法,完善并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管理的效率。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高度发展
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对各个国家地区的贸易门槛降低,也加剧了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也减弱了区位优势的作用,各个国家与地区之间的地理边界逐渐弱化,“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国际”一词从某种角度可以理解为是一个经济名词,而不是指一个具体的地方,是指一个经济个体。国际服务贸易将呈现高速发展状态,表现为不断丰富的内容和不断升级优化的结构。在全球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推动下,新兴的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被纳入到服务贸易领域,其中包括金融、技术服务、保险、咨询服务、数据处理等。新兴的现代服务也属于资本、知识密集型行业,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不同。这也就在结构上改变了我国的服务贸易,从此,我国服务贸易中的传统服务贸易呈下降趋势,新兴的现代服务贸易不断上升、所占比重逐步增加。因此我国服务贸易在内容上丰富的同时,结构也得到优化升级。我国的服务贸易正在从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变为资本、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
2.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平衡性
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第一个方面,不平衡性表现在地区分布上;第二个方面,不平衡性表现在行业分布上;第三个方面,不平衡性表现在产品结构上。在地区分布上,发达国家是服务贸易大国,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相对比较落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之间的差异造成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地区分布上的不平衡性。排在全球服务贸易进口额、出口额前10的国家(中国和日本除外)均分布在西欧和北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有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趋势。例如2012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口额居于世界第三位,紧跟在美国和德国之后;出口额在世界范围内排第五位,前四位为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进口额位于世界第三位,紧跟美国和德。并且,处于中东亚地区的发展中国家高速发展,尤其是中国、中国香港和韩国。在行业分布上,国际服务贸易分布的不平衡性主要体现在贸易金融的大小,贸易金额较大的项目主要有:金融、保险、运输、旅游和电信等方面。在产品结构上,国际服务贸易的平衡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产品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产品,甚至具有高污染、高耗能、低附加值的特征;发达国家的服务产品大多属于高附加值值的资本、知识技术密集型产品,污染小、耗能低。
3.服务贸易的知识密集化发展趋势
在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改变了服务贸易的特性,使得服务贸易克服了服务不可储存性、无形性以及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的限制,使得服务产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例如医疗和银行系统的信息化与电子化、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及广泛应用、以及政府服务的电子化等,以及大量新行业的不断涌现。充分的证明了知识和技术的进步与创新给服务贸易带来了新的贸易契机。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的关键决定因素是人力资本,人力资本可以带来信息技术的革新,为贸易提供新的支持手段,从而促使资源配置达到更高效的水平。
三、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1.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扩大贸易出口,增强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从前文介绍可知,我国服务贸易整体规模较小,逆差不断增大。因此,首先我们应该利用我国的优势行业带动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同时利用GATS的相关规则对我国的劣势行业进行相应的保护。从而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均衡发展,并为我国服务贸易的结构升级提供坚实的后台支持。综合分析我国的经济状况,应该重点扶持的行业主要有以下四类:一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且,具有投资少、见效快、效应好的特点,并且能带动大批就业人员;二是高技术创新行业;三是为农业服务的农村服务业,因为我国农村人口占据绝大多数;四是基础性行业,如公共服务、教育事业。通过扶持强势行业,保护幼稚弱势行业,不断的刺激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与提高,培养我国服务贸易新优势,从而达到提高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目的。
2.优化我国服务贸易产业结构
目前,我国的服务贸易产业正处于传统服务贸易向新兴现代服务贸易转变的阶段。资本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是当今全球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因此无论我国要实现经济高速发展,还是增强国际竞争力,均应尽全力全词我国服务贸易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在优化我国服务贸易结构的进程中,我们可以运用倾斜优惠政策促使知识型、技术型、高附加值值的产业发展,并重点发展此类行业;同时还要充分利用我国劳动密集型的基础,提高我国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利用自然因素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发展新兴现代服务贸易。在此过程中,技术和知识的作用不可忽略,我们也可以将新的知识和技术运用到传统的服务贸易上,改善一部分产业、企业或公司。
3.加快人才培养,重视人力资本
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缺乏专业的国际贸易高级人才,同时服务贸易需要高新技术支持,然而高新技术也是需要人力资本来完成的。因此要实现我国服务贸易高速发展,完成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必须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本,加快人才的培养。
4.完善我国有关服务贸易立法,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力度
加快立法步伐。我国有关服务贸易方面的立法不完备,管理滞后,没有一整套有效的法律法规保障和支持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为了保证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国有必要尽快制定相应的一部与国际法规接轨同时又能有效保障我国经济发展的政策法律。加快完善服务蚂蚁管理体制,使得政策透明度提高,促进各个部门权责明晰,使得我国服务贸易得以高效管理,避免权责不明、行业垄断现象的发生。
服务贸易的发展对工业化进程具有巨大的反作用。服务贸易依托服务业而发展,是服务业的国际化。服务业的发展建立在工业化基础之上,工业化发展程度、类型和侧重点的不同,决定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程度、类型和侧重点。如美国在电信、英国和澳大利亚在金融业、印度和爱尔兰在IT服务外包、法国和中国在旅游服务贸易等方面,根据本国工业化或依托别国和地区的工业化状况,形成了具有各自优势的服务贸易类型。一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类型不仅直接影响着该国服务业的发展方向,而且对工业化进程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引导工业化发展方向,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化进程。
货物贸易结构调整能够增大服务贸易数量、质量并引导工业结构调整。一国货物贸易结构体现了该国工业化水平和类型,货物贸易的技术含量影响服务贸易的规模和质量。机电高新技术产品是货物贸易中产生最大服务贸易规模和最高技术含量的类别。我国货物贸易中三资企业占半壁江山,且主要是机电高新技术产品,但所产生的服务贸易我们却难以获得。加大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机电高新产品出口,不仅有利于改变货物贸易结构,加大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数量、质量,而且将在引导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
生产贸易可以加快工业化发展进程。生产贸易在服务贸易中占主导地位,直接为工业化服务,能够集中反映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生产贸易也制约着消费贸易的发展:一方面,发展生产贸易可以带动消费贸易的发展,推进消费贸易的结构调整和内容更新;反之消费贸易的发展,又会引导生产贸易的发展方向和提高其水平。另一方面,发展生产贸易可以提高工业化发展速率,促进实现规模化生产和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使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加快工业化和市场化进程。
商业存在能够提升工业化水平。商业存在是目前服务贸易的主要贸易模式,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量的56%。商业存在的发展是以工业化为依托的,工业现代化程度决定了商业存在的类别、数量、规模和布局。商业存在对于弥补国内产业、资源和市场不足,扩大产业规模,增加利润,促进企业技术和设备更新,加大科研投入,尤其是提升工业化水平都有巨大的拉动作用,并可带动其他服务贸易模式的出口。我国企业“走出去”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与美国相比仍有20倍左右的巨大差距。我国企业“走出去”对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可见,服务业、货物贸易、生产贸易和商业存在是支撑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因素,在服务贸易的发展中起了关键作用,但这些基本因素又都是建立在工业化基础之上,工业化规定了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类型和发展方向,其他因素是在工业化基础上发挥各自的作用,同时服务贸易的发展对工业化的进程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可以引导工业化发展方向,加快其进程。
二、流通规律是服务贸易整体发展的根本动力
按照WTO的划分,服务贸易有12个大类、160多个小类,在众多类别中如何下手?万事从源头抓起,关键是找出服务贸易发展的规律,抓住对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战略基础、支撑作用的一类或几类作为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带动整个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这是对我国发展服务贸易具有战略决定意义的一步。
我们在分析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成因中阐述过,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是建立在大工业基础之上,工业化促进服务发展成为产业,工业化也促进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现代化,社会化大分工和大规模生产在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而社会化大分工和大规模生产是通过大流通引发的。现代化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快速形成和发展的推动力是现代化大流通,现代化金融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提供了根本保障,研发成为了先导力量,从而构成了现代化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支撑。可见,在市场经济中,流通规律在社会生产组织方式上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所谓的流通规律:即体现为以流通能力为基础的社会生产组织能力。流通能力的强弱决定了社会生产组织的规模和现代化程度,决定了社会生产的组织方式。
美国经济的强大并充满活力主要是来自于流通先导型经济,强大的流通能力不仅带动了美国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还使美国经济在全球配置中获得巨大利润,并掌握了对国际市场的控制力,美国GDP占全球的3%-4%,美元在全球的外汇交易中的比重为62%,占全球外汇储备的64%,占全球贸易结算中的货币分布达66%。一个国家竞争力强弱,不仅在于生产多少产品,更为重要的是在国际市场得到多少份额。全球前500位的跨国公司中,美国占2/3,美国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几乎在各个行业都排在前列,在世界知名品牌中美国占2/3。
俄罗斯服务业占GDP的60%,其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是拥有较雄厚的工业基础,以及冷战时期建立的发达交通网络、较完善的物资储存和分拨系统所形成的大流通体系,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性支撑。
2005年,我国市场的交易和流通总量已达80多万亿元,是GDP的4.4倍,“十五”期间年增长12.3%。200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6.7万亿元,年增长14.6%。生产资料交易总额达14.2万亿元,年增长15.5%。在我国快速发展的巨大市场规模中,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为21%,而美国国内物流成本为5%-6%,国际物流成本为l0%-25%,国内外综合成本为9%左右,我国是美国国内物流成本的4倍左右,国内外物流综合成本的2.3倍。此外,第三方物流已被发达国家普遍采用,而我国第三方物流仅占物流市场营业额的5%,大部分企业还处于大而全、小而全的运作模式。我国流通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成本高且效率低、库存量大、资本周转慢等问题。流通不仅是制约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瓶颈,也已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影响到我国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
大流通不仅是生产型企业集团发展的原动力,而且是服务型企业集团发展的原动力。现代化大流通产生的流通速率的提高,使企业到企业和企业内部的物流成本都大大降低,生产组织的社会化成为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生产组织方式,企业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自发向生产大规模和专业化方向发展。企业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发展,对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种类的高要求日益增强,极大地促进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企业向规模化和专业化方向迅猛发展。2005年,麦德龙和宜家集团的销售总额超过了我国100强零售企业的销售总额。麦德龙集团在28个国家拥有544家商场,在国内没有仓库,完全靠第三方物流;宜家集团在34个国家开设了商场,在54个国家定牌采购,在9个国家拥有36家工厂,在16个国家设立了28个物流中心,海外业务占集团利润的92%;沃尔玛公司在美国国内就有108个配送中心和3000个分店。
大流通孕育大的企业集团,大企业集团又加快了大流通的现代化进程。没有现代化的大流通,生产社会化分工就缺乏动力,研发缺乏环境,金融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受限,社会化大生产难以真正形成,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整体发展也难有大的突破。而没有金融和电子信息网络的保障以及研发的引领,流通现代化就难以为继。优先发展现代化流通,可以引发金融和电子信息产业以及整个服务业向现代化、规模化和集团化方向发展,提高金融和电子信息产品的质量和效率,并使研发充满活力。加快发展现代化大流通是从根本上解决大规模和集团化生产的关节点,也是整个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向现代化、规模化和集团化发展的动力。
流通业的现代化的作用不仅仅表现在流通业的效率提高和成本降低引发了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巨大变革和企业的分工向社会化和规模化发展,还为重要的一点是,在大企业集团的主导下,中小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也要向分工更精细的专业化发展,以适应现代化大生产的需要。反之,这种分工和组织形式的进步,又进一步促进了流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促进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促进了市场竞争和经济进步,从而使经济发展进入了良性循环。
经济结构的调整,在于产业和企业结构的调整。产业和企业结构的调整在于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调整,影响社会生产组织方式、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因素是流通,流通也是解决市场速率的关键因素。
因此,认识流通规律,遵循流通规律,利用流通规律,发挥流通规律的作用,对于我们理解市场经济、理解服务贸易、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系列问题极其重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经济的竞争说到底就是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竞争,就是流通能力的竞争。应把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高度去规划,上升到政策的层面去推进,作为商务领域的中心工作去抓,形成以服务贸易带动服务业的发展,以服务贸易和服务业引领的现代化引领工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格局。
三、促进生产组织方式变革是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核心
服务贸易的发展不同于货物贸易的发展,主要是循着两条不同的发展路径:促进国际货物贸易发展主要是以物化的产品为核心而展开,而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则主要是以无形的社会生产分工和消费供给方式为核心而展开。促进国际货物贸易发展的法规和政策等是围绕着产品的质量、价格等而制定,而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法规和政策等则应围绕着以社会化大分工为前提,以发展大规模和专业化生产为目标,以促进生产和消费的现代化组织供给方式为核心等而制定。促进国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同在于,货物贸易针对的是有形的物,服务贸易针对的是无形的社会生产组织方式和消费供给方式。
我们在促进以产品为中心的货物贸易时也强调抓大企业,而实际上关注点、政策着力点主要还是在大企业生产的产品上,对于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很少涉及,对于社会生产组织方式也很少考虑。国家通过行政力量促生了一些生产型大企业,进一步夯实了工业基础,在一定程度和范围上使生产组织方式向规模化和专业化迈进了一步,但就整个市场来说这种做法对改变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作用是局部的、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受到了极大限制。因为,改变生产组织方式的根本动力在市场,市场是动态的,市场运行的速率决定了生产组织方式,在速率低的市场运行系统中,大企业和企业集团的优势难以全面发挥,因而促成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产生的动力不足,这是影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及和谐发展的基础性因素。
把促进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变作为商务工作的重点,将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中心由抓产品转向抓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着力点放在抓流通渠道和流通企业上,放在促生产性和消费性流通并进上,将真正进入商务工作抓企业的实质阶段,并使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成为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的实际工作。
社会生产组织方式在美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但美国由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变是渐进式的,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变也是渐进式的。社会生产组织方式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和日本等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更为突出,大流通提高了这些国家的经济效益,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贸易增速加快,企业和产品大量涌向世界,经济迅速崛起。
我国经济实行跨越发展,不同于美国渐进式的经济发展模式。我们要借鉴经济发达国家通过社会生产组织方式上的变革加快经济转型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对工业化发展进程具有的巨大反作用力,把经济发展的重心由制造商品向促进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变上转移,从根本上引发产业结构的变化,实现以服务贸易开放促进服务业的发展,以服务业整体发展全面协调带动工业化的发展,从而形成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工业、农业发展同时并举,站在世界经济发展的制高点上,高位推进整个经济的发展,加快实现由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的转型,走出一条中国式经济快速发展的道路。
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抉择
战略是关于全局的筹划和指导。加快发展我国服务贸易,应实施大流通带动服务贸易发展战略(以下简称大流通带动战略),这是根据战略的规定性、服务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服务贸易的发展规律、构成战略基本要素的要求等综合考虑的抉择。加深对大流通带动战略基本构成的认识,有助于从深层次上把握这种战略抉择的科学性,把大流通带动战略落在实处。(一)战略定位
战略定位是就一事物在全局事物的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来确定其在全局中的位置。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全局战略的不同、一事物发展程度的不同等决定了一事物在全局中的战略定位。我国经济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和谐和节约型社会,调整经济和贸易结构,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等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我国所处工业化中后期的发展阶段;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相对滞后而又存有巨大发展潜力。这些因素决定了服务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带动作用,在经济发展战略中处于促进经济贸易结构调整、加快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的战略定位。
(二)战略选择
战略选择是战略成败的关键。战略选择应以战略定位为前提,建立在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之上,从而能够顺应规律,利用规律,驾驭规律,推动事物科学发展。大流通是服务贸易发展的根本推动力,选择大流通带动服务贸易发展战略,可以从总体上解决服务贸易的发展问题。
大流通带动战略是超越战略。一个战略能否称其为超越战略,关键是看该战略的动力性质,大流通带动战略就是从本质上解决了服务贸易发展的根本动力,可以为服务贸易的超越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足够推动力,使战略超越成为可能。
大流通带动战略是导向战略。我国存在着内需不旺、产业和贸易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滞后。大流通带动战略解决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根本动力,为在深层次和大范围上启动国内市场,扩大内需,在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充分利用和有效协调“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创造条件,引导企业向规模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引导贸易和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引导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加快转变。
大流通带动战略是均衡战略。我国经济贸易发展存在的系列问题,实质上是发展的不均衡。大流通带动战略不仅作用在服务贸易均衡发展的关节点上,而且也作用于服务经济与制造经济均衡发展的关节点上;不仅考虑到服务贸易的国外发展,而且也考虑到服务贸易发展的国内基本建设支撑;不仅要解决服务贸易发展的根本动力,而且要解决服务贸易各类别协调和共同发展的问题。
(三)战略方向和目标
战略方向和目标就是战略集中指向的方向和目标。在战略筹划和实施中战略的指向不是散射和无规律的,而具有方向性和目标性。大流通带动战略的方向就是通过把发展服务贸易、拉动服务业、促进贸易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工业化进程和经济转型等具有逻辑递进关系的几方面统一起来,进而形成战略方向,战略总目标即加快由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的转型。
(四)战略布局
战略布局是在战略整个空间进行的力量分配,以及力量分配后形成的战略态势。大流通带动战略的战略布局以全球作为其战略空间,战略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有限的。因此,战略布局中战略力量的使用、分配一定要在空间上形成具有支撑作用的重心、重点。大流通带动战略的布局是以我国东部地区和大城市为重心,以建立国内外大流通渠道为重点,向我国中西部和全球有重点地扩延,通过基础性、推进性、助推性、保障性4类工程的部署,实现国内外整体布局。
(五)战略工程
战略目标的实现是通过若干个战役逐步完成,确定具有战役性质的4类服务贸易工程,是实现大流通带动战略的主要举措。基础性工程是大流通带动战略的根基,是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力量;推进性工程是在大流通带动战略的主要方向选择的工程,在服务贸易发展中起关键作用;助推性工程是对推进工程的不可缺少的重要辅助力量;保障性工程是大流通带动战略有效实施的源泉。本文作者曾提出的15个战略工程,仅是大流通带动战略的部分任务,大流通带动战略4个工程形成的是开放体系,应根据服务贸易的发展对工程进行适时调整。
(六)战略阶段
战略的筹划和实施通常要划分阶段,以利于战略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变化的情况进行各方面必要的调整和补充。一个战略阶段通常为3-5年。战略划分成阶段,但各战略阶段的方向是一致的,在战略实施中战略方向和目标通常是不能改变的。大流通带动战略阶段的确定主要考虑:与我国经济和贸易发展五年规划相同步,与服务贸易发展周期相一致,与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制定和调整期相衔接。为此,确定5年为服务贸易发展一个战略阶段比较适宜。
(七)战略规划
规划是指比较全面的长远发展计划。规划较之计划,具备了许多战略的特性。服务贸易发展战略的实现,首要的是以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的方式对服务贸易工作进行全面而有重点的筹划,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是服务贸易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服务贸易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和能否得以贯彻落实的关键。
一个好的规划会以其科学的前瞻性、整体全面的筹划性、内外部的协调性起到对商务工作很强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并使之有条不紊地进行。但一个好的战略,不等于就能有一个好的规划,如果没有一个与战略相配套的好的规划,再好的战略仍可能成为一个空泛的口号。关键是对制定规划的基本内容、程序、方法的掌握和运用问题,以及对服务贸易战略和规划之间的辨证统一关系的认识和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