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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书寄语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7 15: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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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书寄语

篇1

中图分类号:DF7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330(2016)04-0124-14

刑事卷证是以文字为载体、以卷宗(证据卷)为形式所形成的证据材料。在我国,它包括公安检察机关在侦查和阶段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的陈述所制作的讯问(询问)笔录,实施侦查措施或行为过程的笔录,采集鉴定人的鉴定意见、调查过程收集的各类原始书证等系统化的书面证据材料。长期以来,“刑事法官普遍通过阅读检察机关移送的案卷笔录来展开庭前准备活动,普遍通过宣读案卷笔录的方式进行法庭调查,法院在判决书中甚至普遍援引侦查人员所制作的案卷笔录并将其作为判决的基础,因此,中国刑事审判中实际存在一种以案卷笔录为中心的裁判模式”。①在我国主流学界,对案卷笔录(卷证)的运用向来持排斥或否定态度:卷证作为一种主要证据形式在法庭内外的运用,使得庭审流于形式,严重损害审判应有的独立性,有悖于我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然而,从学术研究的规范性和整体性的角度看,对于当代中国刑事卷证实际运用的评价又需采取客观和谨慎的态度,既要对从西方引入的主流诉讼价值观加以关注,也需对中外司法制度及其具体实践加以考察。鉴于此,笔者拟从两大法系不同证据手段的运用与刑事审判的内在联系角度出发,揭示两大法系展现的不同刑事审判风格,以此分析对刑事卷证的运用有着共同“情结”的欧陆和我国在刑事审判风格上的异同,以及我国司法改革背景之下刑事卷证的命运及可能的制度安排。

一、欧陆的刑事审判:一种实际运用卷证的技术审判方式

在我们已有的认识中,传统欧陆主要法治国家审前形成或制作的案卷材料(尤其警察侦查制作的卷证材料)是被排出在刑事审判之外的,这主要源于欧陆所奉行的直接言词原则。德国学者罗科信教授认为,言词审判主义是指只有经由言词(一般而言指用德语)所陈述及提及之诉讼资料方得用为裁判之依据。[德]罗科信:《刑事诉讼法》,吴丽琪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429页。 达马斯卡也认为,直接原则要求裁判者应当直接接触他据以作出判决的证据材料,所有合议庭成员都需听取证据,证人要亲自到庭作证。[美]米尔吉安・R达马斯卡:《比较法视野中的证据制度》,吴宏耀、魏晓娜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74页。从对该原则的上述释义看,言词原则与直接原则相近,在欧陆学理的表述上主要以直接原则来涵括。直接原则的精神实质在于裁判者应当亲自聆听原始证人的口头陈述,而不可用案卷材料等庭外书面证据代替证人的口头陈述,更不允许将这些书面材料作为最终裁判的依据。

然而,在传统欧陆主要法治国家,早期刑事司法强调充分性理由所形成的庭审直接言词原则,与逐渐兴起的现代资产阶级自由心证原则的普遍推行产生冲突。达马斯卡认为,所有的可采性规则――对于第二手材料的证明价值问题,预先作出了否定性判断――在本质上就是荒谬的。在某些情况下,传闻证据可能比原始的口头证言更可信。前引③,第273页。 正是基于证据材料证明力不应由法律规则预先加以规定,而应由法官自由判断并加以利用的务实理念,参见前引③,第272页。 当代欧陆主要法治国家在法律实践中对庭前形成的案卷材料采取了较之英美法更加灵活甚至更为宽容的态度。

一方面,就案卷材料的移送及庭前准备来看,以德法为代表的欧陆法治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典均明确规定检察官向法院提起公诉时应一并将侦控阶段形成的案卷材料移送给法院。对于移送案卷材料的条件和所涉及的案件性质及类型并无具体限制。法官在庭前通过阅卷实际为庭审调查做了准备,并对法庭的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产生“预先性”的影响。另一方面,就案卷材料在刑事庭审中的运用来看,在法国,犯罪案中占绝大多数的轻罪和违警罪案均是庭审法官使用审前案卷材料(包括警察卷宗)的基础上对案件迅速加以处理的。Bron Mckillop, Readings and Headings in French Criminal Justice; Five Cases in the Tribunal Correctionnel, 46Am J Comp L 757(1998) 转引自左卫民:《刑事诉讼的中国图景》,三联书店2010年版,第128页。 在德国,适用刑事处罚令处理的案件,检察官移送卷宗,法官在阅卷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书面审理。而对于普通刑事案件的庭审,案卷材料也可在一定限度内使用。从欧陆主要法治国家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看,包括法官预审中形成的庭前各类案卷材料,在庭审中可以作为印证、弹劾庭上口头陈述,抑或作为证人恢复记忆的证据材料加以运用。另外,在分段式或渐进式庭审中对案卷也可运用。德国学者约阿希姆・赫尔曼以一个模拟案件审理为例,论述了德国分段式庭审间隙中控辩双方可在法官主持下就案件处理方式和结果进行协商,或在接下来的庭审前主审法官可进一步研究案卷材料的情况。参见[美]弗洛伊德・菲尼、[德] 约阿希姆・赫尔曼:《一个案例 两种制度――美德刑事司法比较》,郭志媛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275―277、343页。

从上述情况看,在欧陆主要法治国家,案卷材料并不是作为口头审理方式的一种例外加以运用的,这与其秉持的直接言词原则存在较大反差。案卷材料庭内外的运用对欧陆刑事审判产生的影响是全面和深入的。在司法实践中,将欧陆主要法治国家刑事审判界定为一种实质意义上的书面审判方式并不为过。

第五,庭审方式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由卷证的运用呈现的欧陆庭审方式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庭审手段上,卷证与口证并用。基于庭审直接言词原则,欧陆庭审在形式上需通过口头方式对人证进行调查,但检察官移送卷证、法官阅览并在庭上有条件地适用卷证却是实践中的主要做法。无论以庭上的口证来支持或印证卷证,还是卷证对口证的辅助或补强,都显示了法官在庭前准备以至庭审环节运用卷证的一种安全性以及对庭审结果可靠性的保障。这也表明因有刑事卷证在庭前和庭审中的运用,刑事庭审的方式变得丰富多样,庭审方式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才得以显现。二是庭审进程上,渐进式和分段式并行。由于通过阅览、使用卷证,法官已较妥善解决庭审目标、决策、准备等各技术环节,庭审得以渐进和分段的方式进行。“在一个环节中考虑完一个特定事项之后,把其中引发出的新的要点留到下一个环节中去考察,并以此类推,环环相扣地进行下去,直到问题似乎完全澄清为止”。前引⑧,第78页。 这种类似“牙医式”的审理方式相对于集中审理方式而言,虽然比较机械和生硬,但又较为从容和稳健,有利于法官对庭审得出较客观的结论,因为“最后的环节可以致力于将所有的线索串起来,重新审视前面的阶段性结果,并冷静地做出一项裁决”。前引⑧,第78页。

第六,突出庭审的重点、难点,并与对事实情节的把握相结合。有条不紊、稳健推进的技术审判风格要求法官始终关注庭审的事实问题,分清庭审事实调查的主次、难易和轻重,切实把握庭审过程的环节。卷证的使用为庭审做到这一点打下了很好基础:一是卷证对所记载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裁剪和整理。“证据在提交给事实裁判者之前,最好应裁掉细微末节之处,消除意外之情形,依法律标准简洁安排,并将其写成文字。经过这些准备后,便能在法官办公室内以修道院般的宁静,通过仔细研究和分析书面证据完成事实认定”。Mirjan RDamask, Supra note 17,p70二是法官的阅卷凸显对事实重点和细节的关注。“案件中的事实经过了裁剪,并且按照上级所下达的相关性标准,进行了井然有序的编排”。前引⑧,第35页。 这一做法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卷证内容的进一步整理,厘清案情的要点、争点和难点,以便于庭审事实调查更为集中和有得放矢。三是庭审过程中对卷证的使用。庭审中法官通过对卷宗的宣读和引证,根据《德国刑事诉讼法》第251条、第253条、第254条和第256条的规定,对于证人、鉴定人或者共同被指控人已死亡等四种特殊情形,可以宣读法官庭前的询问笔录,或者经检察官、辩护人和被告人同意的包括检警方制作的讯问笔录在内的其他笔录。对于庭内外被告人自白相矛盾的,为查明自白真实性,可宣读被告人的庭前自白;为唤起证人等的记忆需要,可以在庭上宣读警方、法官等制作的询问笔录。根据《法国刑事诉讼法》第427条、第428条和第429条的规定,轻罪案件审理中,庭前调查笔录或报告具有证据能力,能够提交法庭,其证明力的状况则由法官根据自由心证原则作出决定。《日本刑事诉讼法》第321至328条也规定了庭外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诸多例外情形。 确定证据调查的范围、重点,厘清事实的情节,起到“对庭审证明活动的组织意义”。前引B24, p131

第七,庭审的范式和规格。对庭审范式和规格标准的衡量,不仅需观察庭审的动态过程,也需考量庭审的最终结果。与英美依凭法官的地位、威望以及裁决书中充分说理以支持裁决的公正性和执行力有所不同的是,在欧陆主要法治国家,裁决书形式和内容的范式与规格是影响裁判公正性和可接受性的重要因素。尽管各国在裁决书结构安排上不完全一致,但裁决书都具备被告人基本信息、案件事实、事实依据和适用法条等若干基本要素。例如在法国,法院有罪判决书包括判决理由和主文两项重要内容。法官应当在判决中对其内心确信作出表述,用诉讼案卷与庭审辩论中向其提供的各项证据材料来证明其内心确信是正确的。没有说明理由的裁判决定,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裁判决定,或者包含有相互矛盾之理由的裁判决定,均将受到最高法院的审查。法庭的判决不得仅仅限于照抄规定什么是犯罪的法律条文,而对得到认定的、证明应当适用这些条文的任何犯罪事实不做具体说明。判决不得使用事先已经印制好的现成格式。有罪判决的主文应当表述以下内容:受到传唤到案的人被宣告犯有何种刑事犯罪,或者该人应当承担责任的是何种犯罪;受传唤到案的人被科处的刑罚以及刑罚方式,可能对其宣告的民事处罚;适用的法律条文等。参见[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法国刑事诉讼法精义》(下),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80-781页。 其中事实依据(证据材料)的完整性和充分性成为裁决书具有合理范式和较高规格的重要标志。经严格审查和过滤的卷证是裁判书事实依据的主要来源。如在法国,判决所需的材料由各专业化的司法官员以案卷的形式汇集起来,经过细心的整理后交给决策者。判决做出之后,案卷整理者在先前报告的基础上起草法院的判决书。由于判决书是由训练有素的职业法官完成,对于卷证在判决书的运用也更有技巧,判决书也更具正式的风格。前引⑧,第49―50页。

从卷证对欧陆主要法治国家刑事审判具体环节和结果产生的综合影响来看,卷证的运用显然造就了欧陆刑事审判的技术风格和特质。欧陆技术审判的本质在于运用卷证方法和手段的有效性,但同时因它对刑事审判结果所具有的预见性倾向和审判方式的程式化及刻板化特征,对刑事审判程序的公正性和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也可能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对于欧陆运用卷证的技术审判价值需客观和综合衡量,而非以一种技术优越论的态度来掩盖它所存在的其他问题,其视为源于历史传统,适应现代欧陆刑事审判的固有规律较为稳妥。

二、英美的口证审判:经验主导的审判方式

与欧陆刑事审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英美的刑事审判始终强调口证作为唯一的庭审调查对象和裁判依据,原则上排斥卷证在庭内外的运用。其主要的制度支撑:一是证据法上的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在英美立法和判例中,庭外形成的言词证据材料用以证明所声称的内容为真实的,就属于传闻证据,法庭应予以排除。至于传闻证据的范围,不仅包括他人庭上转述原始证人的陈述和证人的自书材料,也包括庭前警察、检察官和预审法官制作的询问笔录或其他书面材料,因而庭审排拒了绝大多数书面材料的运用。二是状一本主义的案件移送制度。该项制度要求检察官向法官提起刑事指控时,只能向法官提交状,而不能移送原始卷宗尤其是涉及案内证据的案卷材料。裁判者应根据庭上亲历的听证和质证过程判明案情并以此作出裁判。显然,英美等国对案卷材料的禁用更为严格,不仅禁止控方的案卷材料进入法庭,而且不允许庭审法官审前接触和阅览案卷材料。

由于英美较为严格排斥案卷材料在审判阶段的运用,各类人证的提供者需以口头方式在庭上陈述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和质证,因而英美的刑事审判可称为一种口证的审判方式。口证,即口头证据,是指具有合法作证资格的人(证人、被害人、鉴定人和侦查实施者等)出席法庭,以口语的方式就自己所了解的案情进行陈述所形成的证据形式。如果将口证方式的普遍运用与英美庭审过程相联系加以考虑,它所体现的英美审判风格正是一种经验主导的审判。

“语言作为社会具有创造性的东西并不能被想象成是理性的谈论,而从根本上说是具美学特征的。……美学的语言偏向想象与感情,以最直接的形式促进经验共享”。[美]郝大维、安乐哲:《先贤的民主》,何刚强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0―61页。 语言是一种听觉和视觉融合的艺术,语言的美学特征在于语义的表达通过语音、语调、语速和肢体性动作等语言感性的外部形式来实现,接受者是在亲历中积累的经验而感知的。正因如此,以口证(口头陈述)运用为特征的英美刑事审判,对于作为既是听者又是裁判者的法官和陪审团而言,更多需要运用经验和直觉来达成对案件事实的认知。韦伯指出,“英国与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判,一直到今日为止,在极大程度上仍然是经验的裁判,尤其是依据判例来裁判。”[德] 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Ⅲ:支配社会学》,康乐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8页。 事实上,大凡有陪审团参与或法官主要遵循口头陈述为原则的刑事审判活动,都与裁判者的经验有着密切关系。这源于两个重要因素:一是对抗制庭审。对抗制庭审要求控辩双方进行面对面的语言交锋,双方需要直接举证和质证,裁判者则以耳闻目睹的方式做出裁断。“这种制度在知识创造上的最大限制就是将案件中的事实争议基本上排除在法官和法学的思考之外”。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56页。 庭审过程成为裁判者主要运用自身阅历和经验的判断过程,在特定的时空领域感性的认知多于理性的分析。二是庭审的二元制结构。达马斯卡认为,英美审判结构就像一个半人半马的怪兽――一半专业,一半外行,法官审案,陪审团提供事实。参见前引⑧,第59页。 在二元制的庭审结构中,“诉讼必须是口头的,因为在大多数案件中,陪审团是文盲;审判必须尽可能地集中,因为陪审团只能短时间集会”。[法]勒内达维:《英国法与法国法:一种实质性比较》,潘华仿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1页。 在庭审过程中,“他们有很大的余地去进行自发行动和即兴发挥,也有足够的空间去作出情绪化的反应或凭借过度的激情去行动”。参见前引⑧,第36页。 就对案情和裁决事项的判断而言,陪审团主要依凭的是自身的感知能力(直觉),而非理性的思考和认知。

建立在口证基础上的经验审判,由于事实裁判者能够面对知情者,后者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其注视之下,通过自身的直觉和感受实时了解鲜活的案情,案情以一种戏剧化的场景得以展现。经验审判的一个显著优势在于,庭审的言说及其结果可能更为公众所理解和接受。因为“声音的物理性质塑造了我们的情感体验”,林岗:《口述与案头》,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50页。 而“感情和想象力比起信息与理性来,对左右公众的情感和观点有更重要的作用”。前引B30,第60页。 但司法最终需要通过对案件严密而合理的处理来实现正义的价值。立基于口证的经验审判可能产生如下问题:一是个人的情绪化导致处理案件的随意性。在强调感性和直觉的经验审判中,“有待处理的问题很难同个人的特性分割开来”。前引⑧,第36页。 如果裁判者在案件处理中的个性程度偏重,案件认知的情绪化和随意性增强,案件处理的严密性则会减弱。二是案情认知的全面。在二元法庭,法官可以通过预审程序将不可采但却可信的信息免于事实裁判者的接触,防止在其头脑中留下任何印记。前引B24, p47 这种做法虽有审判公正性的考虑,但对全面、周密地查明案情不利。

必须指出的是,由于刑事审判的实际需要和卷证的固有功能,英美对案卷材料并未采取绝对排斥态度,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卷证的运用又有灵活的一面:

第一,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存在诸多例外情况或特殊情形。一是针对证据提供者的特殊身份或证据形成的特殊情形以及证据反映的内容所决定的书面材料本身的可用性;二是因证据提供者的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而直接在庭上运用案卷材料。

第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庭外所作口供(包括警察制作的讯问笔录)本身不因其二手性而排拒于法庭之外。对于庭外口供尤其警察侦查阶段制作的讯问笔录,英国普通法并不将其作为传闻证据对待,当然不受传闻证据规则的制约。美国则将这类证据作为传闻证据规则的重要例外承认其证据的可采性。故这类嫌疑人口供不因其庭外书面材料的属性丧失证据能力。只要警方讯问方法、手段和程序合法并保障嫌疑人陈述的意志自由(陈述任意性),作为检警案卷材料中的口供笔录就具证据能力,可作为法庭证据调查的范围。如果其可靠性得到确认,将可作为裁判的主要证据。必须承认,在英美等国,检警讯问制作的口供笔录是一项重要的卷证材料,美国学者弗洛伊德菲尼根据美国加州检、警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展示一起假设盗窃、抢劫案的侦办过程形成的案卷材料,其中警察侦查活动形成材料包括:犯罪报告;对犯罪嫌疑人甲的逮捕报告;犯罪嫌疑人甲的陈述;存在逮捕犯罪嫌疑人甲的合理根据的声明;对犯罪嫌疑人乙的逮捕报告等。检察官活动形成材料包括:对被告人乙的刑事控告书;对被告人乙的书;对被告人甲的刑事控告书;对被告人甲的书;被告人甲的答辩协议;被告人甲的缓刑建议等。参见前引⑦,第二章。 在庭上对它的提出和采纳是通过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际操作进行过滤的。

第三,从程序需要来看,英美预审程序对卷证的运用有一定加强。英美的预审程序旨在通过对检察官移送案件的审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将被告人提交庭审。因而预审的内容主要是对案件事实进行审查,包括对警察侦查阶段制作的案卷笔录以及有关证人到场陈述的审查和运用。这一审查活动不仅对庭审产生直接影响,又成为侦查程序与审判程序联系的桥梁。弗洛伊德菲尼认为,美国的预审程序体现出两个特点:参见前引⑦,第50―51、370―371页。 一是预审方式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有区别。重罪案件的预审通过公开的听证方式进行,不仅被告人及其律师需在场,而且证人也需到场接受询问。由于这种方式不依赖侦查期间获取的证据,侦查活动对预审乃至庭审的影响有限。而对于轻罪案件的预审则采取书面审查方式,主要对检察官提交的警方证据卷宗进行审查,以对案件加以过滤。这种做法与英国被称为形式上预审的治安法官移送审查类似,预审显然受到侦查活动的影响。二是侦查卷宗对控辩双方仍有影响。无论是重罪案还是轻罪案,在预审前检方需阅览警察移交的卷宗,确定须出庭的证人,辩方也需熟悉自己准备的卷宗。

以德法为代表的欧陆法治国家,刑事审判属于实际运用卷证的审判方式,其主要是基于检察官移送卷证制度和庭审中一定限度地使用卷证以及特定案件完全运用卷证等情形,但这些国家绝没有达到审判过度依赖卷证或由卷证垄断的地步,至少在普通刑事案件审判中是如此。由于坚持直接言词原则,德法等国在普通刑事案件的庭审中,侦查阶段形成的卷证材料完全被禁止在庭审中提出和运用,庭前由预审法官制作的卷证也只有在例外情形下可在庭上宣读和引用,并作为对庭审中口证的补充或弹劾而受到限制。因而欧陆法治国家对卷证的使用是适度和有节制的,卷证在审判中的运用是合理的,并有效地推动了审判的技术化进程。

我国司法实践经验表明,司法者对卷证的过度依赖除了对审判最终结果的可靠性产生相应冲击外,对审判程序价值也有不利影响:一是庭审的形式化倾向。运用卷证的审判方式意味着审判不仅比较刻板和程式化,而且存在预先设计和可预知性的因素。“在有条不紊、慎密周全的初步调查之后,在庭审中,案情几乎没有出现戏剧性变化的可能”。前引B24,p72 学界所担心的庭审流于形式、走过场、戏剧化的表演色彩浓厚的现象难以避免。二是庭审公正性的影响。一方面,庭审的形式化倾向导致庭审的不公正性。在学界看来,庭审的形式化不仅可能导致政府追诉权的滥用,被追诉人庭审对质询问权的丧失,而且对具有现代意义的控、辩、裁三方的合理诉讼构造的运行,庭审过程和结果的独立价值的实现等产生相应的消极影响。参见龙宗智:《证据法的理念、制度与方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17―118页。 另一方面,刑事卷证信息的偏向性产生审判不公。在实践中,卷证主要由侦查者记录和制作完成,卷证中的大多数材料是有罪材料。裁判者接触并在庭审中直接或间接沿用这些材料,因信息本身的不对称性和不可视性可能造成对被告人审判的不公。

第二,我国审判运行至今仍缺乏以真正意义的司法职业者群体及相应的技术标准为基础。由于卷证反映案情的间接性以及卷证信息把握的复杂性而存在固有的风险,对运用卷证的司法者职业化程度及其技术标准应有严格要求。以德法为代表的欧陆法治国家运用卷证的刑事审判显然能够满足这一要求。达马斯卡在评价欧陆法官的职业素养时曾指出,“要随时准备好根据冷冰冰的卷宗来作出决策,必须具备只有在官僚组织中才能培养出来的技能和性情倾向。对于一位外行人士来说,记录在案的证词看起来像是现实的一抹了无生气的残迹”。前引⑧,第92页。 显然,对卷证进行有效的审查和运用,官僚技术人员相对于外行人士更加得心应手。德国法律界就认为,“卷宗的任何潜在的偏见性影响都会被法官的职业经验所抵消”。前引⑦,第339页。 司法者作为官僚技术阶层所具有的稳重性格,其所受的文书训练,娴熟的书面材料运用技能,都是决定其运用卷证对审判技术有效掌控的重要因素。

官僚体制下的技术官员所受专业训练和专业知识具有同构性,并具有相应的职业伦理和道德要求,因而在执行管理的技术标准上具有一致性。“作为惯习化和专业化的结果,一位职业官员的职务反应和个人反应可能会分离开来:他会获得在必要时麻醉自己心灵的能力,并且在其官方职位上做出他作为个人可能永远也不会做出的决策”。前引⑧,第28页。 在欧陆技术审判中,这是一项很重要的个人素质。“由于制度必须是意思单一的,以便不造成任何歧义,由数位官员做出的决策在宣布时将废弃先前的内部分歧:那些持不同意见的人现在只好压制自己的感受”。前引⑧,第28页。 专业技术人员掌握裁决标准的一致性,不仅可顺利作出裁决,而且由于排斥了个人的情感因素,裁决过程可能更富于理性,结果也可能为多方所接受。案情和卷证材料是纷繁复杂的,阅览和使用卷证更需专业技术人员达成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实践性共识,以发挥卷证对刑事审判过程和结果技术管控的能力,降低运用卷证的风险。

我国法官职业化和专业化一直是努力的目标,但至今仍未达成。除了我国长期以来法院体制行政化和政治化倾向,使得司法不独立,司法本身的专业性要求不高的原因外,也与法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密切相关。从对法官的选任看,改革开放之初不讲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而强调法官的政治素质,因而复转军人进法院成为一种普遍的司法现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法治建设水平的提高,法官业务素质的权重逐渐提高。但当下对法官业务素质的要求又限于形式上和表面化,其中主要的衡量标准在于法官的学历和文凭,以及相应的法律知识熟悉和掌握程度。由于对法官素质的误读,现实中的法官并没有表现出有效掌控审判和运用卷证的能力。从欧陆职业法官运作来看,其驾驭技术审判的能力不仅在于其法律或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其综合性素质,其对法律的信仰、理解和司法中所积累的知识。“司法的知识不可能是人的理性对永恒真理的清晰发现,而只能是法官司法实践的产物,是特定制约条件下法官与请求予以裁决的事实纠纷遭遇而逐渐累积产生的一种制度化的知识”。前引B32,第154页。 对卷证的运用法律并无相应具体规定,对于卷证的形成、制作和审判阶段阅览、分析判断以及对卷证内容的把握和取舍等,实际上都需要法官利用所积累的司法知识加以处理。我国裁判者职业化和专业化程度与欧陆法治国家实际存在较大差距,在审判中对卷证类似于工匠式的操作不能体现真正意义上的审判技术性特征,并在实体和程序标准上取得预期效果。

第三,我国尚欠缺对卷证运用的程序性制约机制。欧陆各国对刑事审判运用卷证风险的控制,除了审判的直接言词原则、庭审卷证准入机制以及裁判者职业规范等法律和体制性手段发挥作用外,从程序控制上也有具体的措施和方法:一是预审庭对刑事案卷运用的制约机制。就预审庭的设置来看,早期欧陆预审独任庭已变为现今的预审合议庭。在德国,预审程序中的主审法官并不阅卷,而是将案卷材料分配给助理法官审查,由后者提出意见并向前者报告。而意大利通过1988年修法,将预审庭法官与预审法官相分离。这一做法意在确保预审庭法官不会因曾签发搜查令或做出过审前羁押决定而导致先入为主。二是庭前阅卷对庭审影响的消解机制。在德法两国实践中,审判合议庭的阅卷采取主审法官阅卷制,这一做法有利于避免外行陪审员产生对案件事实认识的偏见。在意大利司法实践中,推行两种案卷运用制度,一种是供预审法官使用的厚厚的检察卷宗,另一种是庭审法官可以接触的所谓法官卷宗。唐治祥:《意大利刑事卷证移送制度及其启示》,载《法商研究》2010年第2期。 后一种案卷包含的证据材料比较有限,目的在于避免侦查因素对审判活动的干预,提升庭审控辩双方的对抗性。三是司法案卷的形成机制。达马斯卡认为,职权主义审判结构要求法官享有一定的调查取证权,但为避免审前程序对审判的干扰,应严格禁止决策者(庭审法官)庭外的调查取证,而应由“专职官员”或“审判管理者”承担这一职责。前引⑧,第241页。 在德国和日本司法实践中,对于法官庭前制作的询问笔录等书面材料在庭上宣读的限制逐渐减少。四是案卷材料的形成机制体现一定的控辩对抗性。欧陆国家在预审法官人证调查中明确允许被告人及其律师介入进行对质询问,这种做法类似于庭审控辩对抗方式的“前置”,以此形成的法官笔录体现辩方的参与性和对抗性。意大利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则将刑事案卷分为三类,除了典型的侦查案卷外,还有审判案卷和辩方案卷。而辩方案卷又可并入初期侦查案卷之中。上述欧陆主要法治国家对刑事案卷介入审判的种种制约机制,都体现出司法因素对刑事案卷运用的干预和影响,既助于防止或减少裁判者运用案卷材料产生的预断,也利于增进法官在审判中的主导地位。

在我国,由于缺乏法律的预先规定和实践中的操作措施,审判阶段对各类案卷的运用具有粗放型特征,庭前法官对案卷的阅览和庭审及庭后的卷证运用都缺乏相应的阻断或控制机制。我国庭前程序主要包括公诉案件审查程序和庭前会议制度。由于实行案卷材料移送原则,且庭审法官集庭前案件审查及主持庭前会议的职责于一身,其可不受限制地阅览全部卷宗内容并对庭审及结果产生直接影响。从形成司法卷宗上看,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明确规定,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法官有权进行庭外调查(庭前调查),但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法院没有采取这一措施,而对侦查卷宗采取全盘接纳的做法,失去对卷证制约和控制能力。从对卷证形成过程的对抗机制来看,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阶段卷证制作中应将律师意见附卷,体现侦查卷宗全面反映案情的立法精神。但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并未得到有效遵循,侦查卷宗仍是侦查者制作的各类不利于被追诉者的单一案卷材料,且对防止人证材料片面性更为有效的询问过程辩方参与机制,无论在立法还是实践中都未得到落实。在侦查案卷材料缺乏法官和辩方的有效介入,法官阅览和运用卷证缺乏程序性控制机制的情形下,我国刑事审判的实体效果和程序保障显然存在较大风险,刑事审判的技术又从何展现?

由上观之,尽管从归类的角度可以将我国运用卷证的刑事审判视为类似于欧陆的技术审判方式,但由于裁判者对刑事卷证的过度依赖,司法者群体职业化、专业化以及卷证运用程序性制约机制的欠缺或不足,我国刑事审判实际已偏离了合理有效的技术审判方向,或可称得上是一种异化了的技术审判。这种审判方式对审判正当程序价值乃至审判结果都有明显的不利影响。

四、卷证的运用与我国刑事司法改革

由于英美运用口证的刑事审判所体现的程序正当性、被告人权益有效保障及控辩平等价值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力,我国学界对运用卷证的刑事审判方式普遍存在固有的排斥倾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方略,则被视为从政策导向上削弱乃至排斥刑事卷证在审判中运用的重要标志。但不可否认的是,对卷证在审判运用中的种种弊端,主要还是对卷证的过度依赖和司法者职业化、专业化程度的滞后以及对卷证缺乏规制所产生的现实问题,因而对刑事卷证进行全面否定显然并不公允,也难以真正理解中央有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

对于刑事卷证在我国司法中究竟可否运用的问题,有两个基本的事实依据可以做出回答。

篇2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富民强乡,系于教育。人才是最大的生产力,而人才的培养,必须从基础教育抓起。近几年来,乡党委、政府将教育摆在优先突出的战略位置,大力实施教育强乡、人才兴乡战略,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__的教育事业焕发出了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百舸争流,千帆竞发;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虽然全乡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整体水平仍然十分落后。由于我乡地处偏远,资源贫乏,条件艰苦,教师队伍人心思迁、人才难留的现象日益突出,一大批优秀骨干教师纷纷选择了离开;许多成绩优秀的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被迫踏上了打工谋生之路,一些含苞待放的“花朵”过早地凋零,一些未来的“希望之星”悄悄地陨落;还有太多的孩子挤在陈旧简陋的教室,面对几十年不曾改变的教学条件,让他们在人生的起跑线上就已经输了很远……近些年来,__籍学生每年考取大学的人数已屈指可数、后继乏力。面对这些严峻的现实,仅仅依靠县乡财政的投入已经远远不能满足__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

心系家乡,义薄云天。近年来,许多“生于斯、长于斯”但又一直在外创业打拼的仁人志士纷纷慷慨解囊,捐资助学。2013年底,云南万绿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运喜向家乡捐赠20万元,用于改善全乡教学条件,资助贫困学生;郴州某矿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亚群、刘亚兵向易家小学改造对口援助10万元;广州安曼国际家俱城总经理刘名湖向公平小学免费配送300余张学生课桌和凳子,并捐赠现金6万元;横冲智创农业生态园董事长刘志远,在前期已到位6.8万元善款的基础上,承诺将这份慈善事业“进行到底”;湘南物流公司法人黄安华先生已经连续三年亲自到__中学校倾情奉献、倾力相助……正是他们的善行义举,让社会感受到了阵阵向善暖流,感受到了强大的__力量!

就像绿叶对根的情结一样,每一个与“__”有着不解之缘的人,无论您现在身处何方,志在何职;无论您已是功成名就,还是正在艰苦创业,家乡的每一点的变化都在牵动着您们的赤子情怀,在您们的内心深处总是留有一瓣挥之不去的故乡情缘!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__的教育事业已经处在需要社会大支持、你我同参与的关键时期,为了充分弘扬尊师重教、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为了给__未来的发展积蓄力量,储备人才,为了在全国各地都能听到我们的乡音,涌现一个个像您们一样优秀的成功人士,在社会有识之士的强烈呼吁之下,乡党委、政府顺时而动,乘势而为,决定成立“永兴县__乡教育基金会”并组织开展集中募捐活动。基金会将以“奖教奖学、扶贫帮困”为宗旨,对社会各界和个人自愿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实行专项管理使用,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救助特困教师,奖励优秀老师和优秀学生,为社会搭建奉献爱心的平台。我们将选举产生__乡教育基金理事会,由5—7名德高望重、热心教育的__籍贤达人士负责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管理章程使用好资金,并接受监事会以及全社会的监督。乡政府每年节约公用支出,安排一定资金注入基金会,促使教育基金会发展壮大,为我乡的教育事业托起一片新的蓝天!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让我们用心浇灌,与爱同行。家乡的莘莘学子需要您的关注,__的捐资资助学期待您的参与!您的一念善举,足以改变一个贫困学生的命运;您的一个行动,必将激励广大教师扎根__,诲人不倦。您捐献的是点滴温情,彰显的却是高尚人生;您付出的是一次善行义举,收获的必将是一份心灵慰藉!伸出您的双手,奉献一片爱心,让每一位__学子的求学之路洒满阳光,让希望的光芒照亮他们美好的前程!我们会将您们的慈善义举载入史册,广为传颂;对于特殊贡献人物还将授牌表彰,标为典范!

我们真诚期待您的倾情奉献,热心捐赠。我们坚信,有了您的鼎力相助和积极参与,__教育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如果您愿意为__教育事业助上一臂之力,请将捐款汇入__乡教育基金会帐户,或直接到__乡教育基金会办公室捐款。

账号略

篇3

中图分类号:TP3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7)07-0061-03

1引言

高校教务管理过程中,试卷在印刷之前,都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进行传输和集中存储。目前常见的试卷传输和存储的方式主要有两类;(1)利用电子邮件或者QQ文件的形式进行传输,教务管理人员在硬盘中以Word文档的形式存储每一份试卷;(2)利用教务管理系统传递试卷,系统提供文件上传和下载功能,试卷在数据库中以记录的形式存储。目前试卷的管理只是实现了基本的无纸化办公目标,但对于试卷在传输、集中存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信息安全问题,很少引起关注。由于试卷在传输的时候是明文形式,有可能受到黑客的窃听攻击或者针对试卷存储邮箱的窃取攻击;由于试卷在教务管理部门(校、院、系各级)以Word文档的形式在硬盘中集中存储,容易成为少数不爱学习、又具有一定黑客知识的学生的攻击目标;教务管理系统的数据库也有可能成为黑客的攻击目标,若受到“拖库”攻击(指网站遭到入侵后,数据库被黑客复制),以明文存储的试卷将会全部被泄露。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经常是黑客攻击的首要目标,稻菪孤┦录时有发生。Verizon公司的《2014年度数据泄露调查报告》显示,有25%的信息泄漏原因是数据库受到攻击。2011年12月,中国最大的开发者技术社区CSDN(中国软件开发联盟)网站的600余万用户数据库泄漏;2015年8月,线上票务营销平台大麦网受到拖库攻击,600余万用户账户密码遭到泄露;2015年10月,网易用户数据库遭到黑客“撞库”攻击,大量用户的密码、密保信息、登录IP、生日等信息被泄露。因此,数据泄漏问题已成为高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关注的一个热点。文献总结了校园网信息泄漏的主要途径,开发了一个具有移动存储设备安全管理、外设端口控制、非法接入访问识别、安全审计等功能的网络环境安全监控系统。文献提出一个云计算环境下信息保护与防泄漏系统设计方案。文献综合应用文件类型识别技术,文本过滤技术以及透明加密技术,设计和实现了一种对文本文档进行分类处理和安全保护的方案。文献提出一种基于剪贴板监控的电子文档多级保护技术。

为了解决试卷明文存放的数据泄漏隐患,本文提出一个基于数字证书的试卷防泄漏方案,综合使用RSA算法和AES算法实现试卷访问密钥的分发、试卷内容的加解密,保障试卷在传输和集中存储时的机密性,解决试卷防泄漏的难题。2试卷防泄漏方案设计

基于数字证书的试卷防泄漏方案总体思路是;(1)每份试卷有一个访问密钥,试卷在网络上传输和集中存储时都是密文形式,只有在用户端处理时才是明文形式;(2)试卷访问密钥由授权用户的公钥加密、私钥解密,所以只有授权用户才能对试卷解密;(3)授权用户的私钥保存在数字证书文件中,凭证书访问密码才能取出私钥;(4)利用数字证书实现文档访问密钥的加密存储和安全交换。

由于试卷在传输和存储环节是加密的,即使因邮箱被盗、拖库、撞库等黑客攻击事件引起试卷数据库被盗,由于不知道授权用户的数字证书中的私钥,也就无法对试卷访问密钥进行解密,不可能解密试卷,因此能够实现防泄漏的目标。

2.1试卷加解密过程

加密算法分为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两大类。对称加密算法的运算速度快,但密钥管理困难;非对称加密算法管理密钥很方便,但是运算效率不高。本文采用基于对称加密原理的AES算法来加密试卷文档,加密所用的密钥我们称之为“访问密钥”。每个试卷文档有独立的访问密钥。根据AES算法的要求,访问密钥长度可以是128、192或者256位。试卷的访问密钥是随机生成的,其存储和传递采用基于非对称密码原理的RSA算法来完成。RSA算法所用的私钥存放在数字证书文件中,凭访问密码读取;公钥是可公开的,在数字证书文件和数据库中均可存放。每个试卷文档对应一个独立的访问密钥。访问密钥采用RSA算法加密后保存在数据库的授权表中。

2.2试卷访问密钥分发

要解密试卷,需要先获得试卷访问密钥。访问密钥是在用户(比如任课教师)上传试卷时自动生成的,使用用户的公钥加密后存放在试卷授权表中,此时只有上传试卷的用户有权得到试卷访问密钥,意味着只有他才能够解决试卷。若存在下一步处理试卷的人员,例如任课教师的试卷要经过系主任审核,系主任审核过后报主管院长审批。那么,任课教师上传试卷时,用系主任的公钥将该试卷的访问密钥加密,存放在试卷授权表中,这样系主任用自己的私钥就能得到试卷访问密钥,从而能够解密试卷;系主任审核后,用主管院长的公钥将该试卷的访问密钥加密,存放在试卷授权表中,这样主管院长就可以用自己的私钥得到试卷访问密钥,从而能够解密试卷。对这个例子,试卷访问密钥的明文为key,分别用任课教师、系主任、主管院长的公钥k1、k2、k3,经RSA算法加密后,得到的密文也将不同(如表1所示),这些密文将保存在试卷授权表中,通过用户的私钥才能还原回原先的明文key。

可见,对于某一份试卷,所产生的访问密钥(key)可以分发给多个人,这几个人可以在数据库里存放对应同一个key的不同密文。这些密文,只有拥有与加密时的公钥对应的私钥,才能还原出key用于解密试卷。

2.3方案安全性分析

这是一个安全性高、管理方便、易于应用的方案:

1)由于试卷、访问密钥都是加密后存放在数据库中,全部是密文,没有明文。如果要将一份试卷的访问权限授予某个用户,只需用该用户的公钥加密试卷访问密钥存到试卷授权表中即可。

2)得到授权的用户用自己的私钥解密试卷的访问密钥,才能具有解密试卷的能力。用户私钥的安全性由数字证书来保证。

3)由于采取每份试卷一个访问密钥的形式,访问密钥随机生成,任何一份试卷被读取都不会造成其他试卷的泄漏。

4)由于采用数字证书的公钥来加密试卷的访问密钥,使得这些访问密钥可以在数据库中安全存放,并能够方便地进行授权控制。

5)由于试卷的加、解密都是在服务器端进行,无需在客户端安装程序或控件,不会给用户增加操作上的负担,便于推V应用。

6)试卷访问密钥的安全性由RSA算法保证;试卷数据的安全性由AES算法保证。这两个算法目前被广泛使用并且是安全的。

3关键模块详细设计

3.1试卷上传模块

试卷上传模块的活动图如图1所示。用户发送试卷,服务器(系统)接收试卷,生成随机密码(将作为试卷访问密钥)加密试卷,从数据库中读入用户公钥并用之加密试卷访问密钥,将试卷密文存入试卷表、将试卷访问密钥密存入试卷授权表。最后反馈成功确认信息。

3.2试卷递交模块

由于试卷的密文已经存储在系统的数据库中,因此试卷递交过程的本质是试卷访问密钥的传输。试卷递交模块的活动图如图2所示。用户发出请求(请求中包含用户编号、用户私钥、试卷编号、接收入编号),服务器(系统)收到请求后,查询数据库得到试卷访问密钥的密文、接收人的公钥,用用户私钥解密试卷访问密钥的密文,得到试卷访问密钥,用接收人的公钥加密试卷访问密钥,将新得到的访问密钥密文存入数据库。最后反馈成功确认信息。

3.3试卷下载模块

篇4

Key words: academic periodica;editors;professional burnout;strategy

中图分类号:G237.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9-0325-02

0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职业压力普遍存在于各个职场,职业方面的适度心理压力有积极地意义,即一定的紧张度,通常可以保持一定的工作热情。当心理压力过度,就会影响身心健康,出现诸如紧张,焦虑、烦躁不安,易发脾气,情绪低落和记忆力下降,甚至影响到工作和人际交往。编辑职业也是典型的助人职业,向来有“为他人作嫁衣”的美誉,新闻出版也名列职业倦怠的十大高发人群。[1]职业倦怠已经成为束缚期刊编辑发展的瓶颈。笔者关注学术期刊职业倦怠的表现及其影响,试图从工作特点和个人方面分析编辑职业倦怠的原因,指出引领其走出职业倦怠“泥潭”的办法,进而改善编辑的生存状况,确保编辑队伍的健康成长。

1职业倦怠的含义

职业倦怠(Occupational Burnout),也又称“工作倦怠”,“工作耗竭”、“职业枯竭”等,它是与工作相关的一系列症状,通常认为是工作中的慢性情绪和人际压力的延迟反映。美国临床心理学家Freudenberger在1974年的《职业心理学》杂志上首次提出职业倦怠一词,用来描述助人职业中的从业人员因工作时间过长、工作量过大和工作满意度过低而导致的一种疲惫不堪的状态。Maslach和Jackson(1981,1986)最早用三维度模型对其做了操作定义。他们认为职业倦怠是一种心理上的综合病症,主要有3方面的表现:情感衰竭(emotional exhaustion)、去个格化(depersonalization)以及个人低成就感(diminished personal accomplishment)。[2]其中情感衰竭是这一系列症状的主要方面,它指一种过度的付出感以及情感资源的耗竭感;对人去个性化的进一步描述是刻意在自身和工作对象间保持距离,对工作对象和环境采用冷漠或者忽视的态度;而个人低成就感是指自我能力感降低以及倾向于对自己作出消极评价尤其是在工作方面。

2.1 工作方面的原因有人说,期刊编辑都是长期慢性焦虑症和急性狂躁症患者,这是因为期刊不同于其他的艺术创作,它是一个非常依赖持续性表现的媒体。对于期刊的出版来说,刊期便是期刊编辑的工作周期,编辑人员必须在特定的周期内完成全部工作流程,所以说编辑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首先,编辑工作包括选题策划、约稿、审稿、编校加工、付印等基本环节,而其中的每个环节又是相对固定的,可以说是机械的的步骤,如审稿过程主要包括初审、复审、终审,校对需要坚持“三校一读”制度。年复一年,期刊编辑工作就是如此周而复始的进行着。其次,期刊通常是由不同的作者,不同题目的多篇作品集合而成的,相对独立的各期刊物又相互联接而成构成一种期刊的整体。期刊要通过在许多相对独立的个体之间建立有机联系而形成一个整体,期刊编辑工作就必须维护和强化期刊的多元化整体性,要胜任这份工作,编辑必须要经过艰辛的磨练才行。最后,期刊的内容策划要与社会同步。社会是不断发展的,期刊读者的需求也是随时间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期刊编辑在具体组配各期稿件时要把握社会生活发展的趋势,及时预测读者的阅读趣味,保证策划、组稿和发稿都有以一定的超前性,运用其智慧来使刊物内容与社会同步。当今社会,许多期刊的刊期越来越短,这就意味着编辑面临着更大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面对这种单一、重复的的职业特点,期刊编辑如不进行心理调适,就会消耗掉过多的工作热情,职业倦怠就会如约而至。

篇5

考试是教学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考试教师既能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与教学效果,又能为教学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在考试结束以后,教师对试卷进行分析,不但可以对试卷和考试作出适当的评价,为试卷的编制积累经验,提高编制试卷水平,为修改试题和给题库遴选试题提供依据,而且有助于充分地获得考试提供的教学反馈信息,为改进教学提供依据,为考试讲评准备材料。因此,对试卷质量的检测与分析,是教学管理不可忽视的课题。本文根据教育测量学的有关理论,运用数理统计法对试卷质量进行了分析。

1.项目分析

项目分析就是根据试测结果对组成测验的各个题目(项目)进行分析,从而评价题目质量,对题目进行筛选。

项目分析的目的是对考试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估计试题的难度、区分度。

1.1试题的难度分析

试题的难度是表示试题难易程度的指标。在能力测验中,需要一个能够反映难度水平的指标,通常用P来表示,其计算方法是以学生答对某题的比率来进行的。一般试题可分为两种情况:像选择题、填空题这样只有答对和答错两种情况的,我们不妨称其为二值题;还有像计算题及证明题这类需要分步得分的试题,我们可以称其为多值题。这两种试题的难度计算方法如下表:

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算出的难度是得分率难度,越容易的题“难度”越大。对难度的评价可见下表:

一般来说,试题的P值应以0.2―0.8为宜。由于P值无等距性,因此无法对试题的难度差异作精确比较,也不能用于计算平均难度,为了对各试题作比较,通常要把P值转换成标准难度Z,使之等距化。设U为与答错率Q(Q=1-P)相对应的标准分数,标准难度的计算公式是:Z=4U+13。具体做法如下:

1)求出试题的答错率Q。

2)由Q值对照“正态分布函数表”,查出Q对应的标准分数U。

3)将查到的数据带入Z公式计算。

当P>0.5,Q<0.5,U<0,则Z<13;当P=0.5,Q=0.5,U=0,则Z=13;当P<0.5,Q>0.5,U>0,则Z>13。当Z=13时,试题的难度属于中等水平。

1.2试题的区分度分析

试题的区分度也是评估试题质量的重要指标,通常用D来表示。考试的目的是为了将不同知识和能力水平的考生加以区分,每一试题都对考生有所区分,试题的区分度正反映了这种区分能力的大小。区分度高的试题能将不同水平的考生区分开来,也就是说,试题的区分度高,水平较高(总分较高)的考生该题的得分也较高;反之,区分度低的试题不能对考生进行很好的鉴别,使得水平高和水平低的考生得分差不多。因此,区分度的高低意味着试题对于学生能力的强弱是否能很好地鉴别。在实际教学中,两端分组法是一种简单普遍的求区分度法,它把总人数分出高分组和低分组(比例各占25%―33%),其计算方法见下表:

除了两端分组法之外,通常还可以采用弗拉南根查表法:根据占总人数27%的高分组的答对率P和占总人数27%的底分组的答对率P,从专门的表中查得题目的区分度。

例如对某一题,高分组的答对率为94%,低分组的答对率为70%,那么,由弗拉南根查表可查得,其区分度为0.4。

对区分度的评价见下表:

一般来说,当D<0.20时,试题的区分度太低,必须淘汰或加以修改;当D≥0.40时,试题的区分度就非常好;通常试题的区分度在0.2―0.4之间。影响区分度的因素较多,其中最主要的是难度。难度太大或者太小,都可能使区分度变小;只有难度适中时,才可能有较高的区分度。

2.总体分析

试卷的质量不仅与试题的质量有关,而且与试题的选取、编制等因素有关。通常可用信度、考生成绩的统计分布状态来反映试卷的总体质量。

2.1试卷的信度分析

测验和考试是测量受试者知识、能力、技能等方面的重要手段。凡测量必有一定的误差,而误差的大小,决定了测量结果的可信程度。如果误差超出了规定的范围,测量的结果就不可信了。试卷的信度就是衡量试卷可信程度的指标。如果用同一试卷测验同一组学生,几次测试的分数相差悬殊,那么这份试卷的信度就低;相反,如果几次测量的分数相差甚微,那么,这份试卷的信度就高。试卷的信度有再测信度、等值复本信度和分半信度,下面我们逐一来看。

2.1.1再测信度

用同一份试卷相隔若干天后对同一组学生重测,计算两次测试分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即得再测信度。再测信度能够提供关于试卷的测量结果是否随时间变化的信息。两次测验分数的差异主要来自测验条件与受测者身心状况的变化。再测信度高,说明试卷受学生状况和测验环境变化的影响小,可以认为该试卷是稳定的。但再测信度容易受到记忆的影响,所以,前后两次施测的时间要适当。间隔时间太短,学生对第一次测验记忆犹新;间隔时间太长,则学生的身心发展与教学效果等足以改变测验分数的意义,所以,前后两次施测的时间要适当。

2.1.2等值复本信度

用两份等值平行的试卷测量同一组学生,再求得两次测验的相关系数,就得到等值复本信度。当两次测验同时连续施测时(为了抵消施测顺序的影响,可以使半数学生先做A卷后做B卷,使另一半学生先做B卷后做A卷),两份试卷分数的差异主要来自于两份试卷在取样上的差别,即两份试卷的等值程度。如果两份试卷在不同的时间施测,则分数的差异与两份试卷的稳定性和等值性都有关系,这时所得的信度称为再测等值复本信度。等值复本信度的局限在于,由于复本之间的相似性,记忆的影响仍然不能完全消除,而且编制两份完全等值的试卷也比较困难。

2.1.3分半信度

在测验没有复本且只能实施一次的情况下,可将一张试卷分成难度、题型、分值完全对等的两部分,两部分得分的相关系数即为分半信度。计算分半信度先要对试卷分半,不同的分半法可能会得到不同的信度值,为了使两半基本等值,可将试题按由易到难的顺序编号,然后按奇数和偶数序号将试题分半。由于分半信度实际上是半张试卷的信度,试卷越长,试题越多,两半分数的相关系数就越高,所以要用斯皮尔曼―布朗(Spearman-Brown)公式对信度值进行校正:试中r1为两半分数的相关系数,r为校正后的分半信度。

现将信度估计的几种方法在下表小结:

影响信度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测验长度(测验越长,题量越大,信度越高)、试题难度(难度为中等,有利于提高试卷信度)、样本大小(样本越大,分数分布越广,信度越高)、试卷内容的复杂性(试卷内容同质性高,信度也高;试卷内容越庞杂,信度就越低)等。还有,学生参加测验时的情绪状态也会对测验结果产生不同影响,所以试卷的信度不会达到1,但是,高质量的试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误差,从而提高信度。

2.2试卷成绩的频数分布分析

频数分布分析主要通过频数分布曲线以及集中量数和差异量数来描述数据的分布特征。下面介绍它们的意义和优缺点,以利于试卷质量分析的普及和推广。

2.2.1分数的频数分布曲线

根据统计学的中心分布定理,只要考生足够多,他们的水平一般应接近正态分布。判断考试成绩是否近似正态分布,最直观和最有效的方法是作出考试成绩的频数分布曲线,看其是否接近正态。具体做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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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将成绩按百分制划分为十个分数段(一般将5分作为一个分数段)。

B.在全部分数中确定各分数段人数。

C.分数为横坐标,各个分数段的实际人数为纵坐标,建立坐标系。

D.描点、作图。(如果90―100有6人,则可在坐标系中作出点(95,6))

E.将诸点连成光滑曲线即得成绩分布曲线。

F.观察分布曲线是否为正态。

依上法作出的曲线若为正态分布曲线,则成绩统计分布较为正常。但如需深入了解和准确描述分数分布的特征,则必须进一步整理出原始分数并计算出描述分数分布特征的各种统计量数。

2.2.2集中量数

集中量数是描述一批分数的集中趋势的量数。集中量数可用于参加同一考试的不同班级之间的比较。集中量数包括有平均数、中数和众数。

平均数就是平均分,即原始数据的算术平均数。均数具有严密、可靠、容易计算的特点,其缺点是易受极端数据的影响,从而所损害其代表性。

中数,是指把所有考生从高到底排序时,处于之间位置上的那个分数(如果考生人数为偶数,那么中数取处于中间两个数的平均值)。中数具有意义明确,不受极端数据影响的优点。当均数由于极端数据的存在而失去代表性时,中数可以作为这批数据的代表数值。中数的缺点是缺乏灵敏性,不如均数可靠,不能用代数方法计算。

众数是原始分数中出现次数最多的分数。它只有在考生人数较多,且有明显集中趋势时才有意义。在考生人数较少的情况下,可能会没有众数,也可能会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众数。然而,这些情况出现的几率会随着考生人数的增加而减少。众数的特点是用频数的多少来反映集中趋势,不受极端数据的影响,其频数在总体中所占地比重越大,其代表性也就越强;其缺点是在反映集中趋势上不如均数可靠,而且不能用代数方法准确计算。

2.2.3差异量数

差异量数是描述一批分数的差异程度或离散趋势的统计量数。集中量数是一个点,表示各分数围绕该点而分布;差异量数则是一段距离,表示各分数与某一量数或与中心点间相差的统计距离。只有知道了差异量数,才能了解集中量数的代表性。差异量数越小,集中量数的代表性就越大,反之亦然。差异量数包括有极差和标准差。

极差是包含全部分数在内的最小区间长度,即一批分数中最高分数与最低分数之差。极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批学生在学业上的最大差异。因此,如果最高分等于满分,或者最低分为零分,又或者两者同时成立,则表明这份试卷无法测出考生水平的最大差距。要适当调整部分试题的难度,才能测出考生真正的极差。极差具有计算简单,意义明确的优点,其缺点是完全取决于最高和最低这两个极端分数,而没有反映出处于两者之间的各分数的差异情况,因此,用它来描述离散趋势的代表性是不合适的。

标准差也被称为方差,是最为常用的、非常优良的差异量数。它是一批分数中每个分数与均数之差的平方和。如果极差和标准差都很小,有两种情况:第一,它表明考生水平接近既没有拔尖的,也没有太差的;第二,表明这份试卷未能测量出学生在该学科水平上的实际差距。一般对于有数十或更多人参加的考试,第一种情况是十分罕见的。因此,若发现差异量数过小,首先应从试卷上找原因,调整试卷的难度。如果极差和标准差都很大,就表明学生的发展不平衡,水平较高和水平较低的考生为数不少,相对而言,处于均数(平均分)附近的考生较少,这时要注重对落后学生的培养。

通过对试卷的分析,从而发现教师、学生与命题等方面的成功与不足之处,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提高教学效率,这也是本文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魏宗舒.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3年10月第一版.

[2]沈永欢,梁在中,许履瑚.实用数学手册.北京:科学出版社,1992年8月第一版.

[3]刘锦萼,杨喜寿,俞纯权,房俊岭.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年8月第一版.

[4][美]M.R.斯皮格尔,J.希勒,R.J.斯里尼瓦桑著.孙山译.概率与统计.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一版.

[5]潘承毅,何迎晖.数理统计的原理与方法.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3年10月第一版.

篇6

鱿鱼营养价值很高,历来是名贵的海产品。鱿鱼的脂肪里含有大量的高度不饱和脂肪酸,并含有十分丰富的硒、碘、锰、铜等微量元素的食物。加上所含的高量牛磺酸,都可有效减少血管壁内所累积的胆固醇,对于预防血管硬化、胆结石的形成都颇具效力。同时能补充脑力、预防老年痴呆症等。中医认为,鱿鱼有滋阴养胃、补虚润肤的功效。并且可以缓解疲劳,恢复视力,改善肝脏等功能。因此鱿鱼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二、鱿鱼的择选

有条件的厨房用鱿鱼,最好自己用水发,自己做的鱿鱼质量上乘,口感滋味都较市场上的优良。没条件发制的话,选择鱿鱼一定要做到一看、二摸、三闻、四尝。千万勿买用甲醛泡制过的鱿鱼,泡了甲醛的鱿鱼很有“卖相”,不但体大饱满、色泽鲜艳,用手捏扯还特别有韧劲,但是这属于有毒产品,是不可食用的。一定要买用食碱发制的。目前市场看到的鱿鱼有两种:一种是躯干较肥大的鱿鱼,它的别称叫“枪乌贼”,一种是躯干部细长的鱿鱼,它的别称为“柔鱼”,优质鱿鱼体形完整坚实,呈粉红色,有光泽,体面略现白霜,肉肥厚,半透明,背部不红;优质鱿鱼摸起来富有弹性,闻起来有海腥味,嘴咬一下比较劲道,后味略带碱香。劣质鱿鱼体形瘦小有残缺,颜色赤黄略带黑,无光泽,表面白霜过厚,背部呈黑红色或霉红色,用手轻轻一捏就烂了。

三、辅料的搭配

由于鱿鱼成菜带赤黄色和海腥味,故应科学巧妙搭配色泽鲜艳与去腥去异味的辅料,蒜薹在辅料中被广泛应用,就是因为它有色泽碧绿并可去腥增香,增加视觉美度的特点。另外为了增加营养和色度,用香菇辅助蒜薹的营养和悦目效果,从而使此菜更加趋于完美。挑选蒜薹一定要观察它的嫩度和颜色,具体方法为:将蒜薹根部掰断抽丝,有丝者为下品,无丝者为上品。选优质鲜香菇,应挑选如撑起的雨伞状,表面呈浅褐色或深褐色,有的呈肉桂色,颈干较短,大多为灰土色。菌肉撕开为乳白色,稍厚或很厚,质地细密,具有淡淡的香味。

四、花刀处理

鱿鱼的花刀处理的作用是易于原料的入味和降低原料的韧度,缩短原料的成熟时间,使热量穿透均衡,达到食材内外成熟并老嫩一致,食用起来柔软适口。花刀处理得标准与否直接影响着成菜的审美度和食欲度。先取一半鱿鱼用斜刀法在原料表面剞上一条条平行的斜刀纹,再将原料转一个角度,用直刀法剞上一条条与斜刀纹相交叉的平行直刀纹,一般深度是原料的4/5,然后直刀切条,入水加热后就卷曲成所要形态。鱿鱼上剞花刀有两种方法可以采纳,第一个是麦穗花刀,其二是荔枝花刀。这两者花刀非常相似,只是在鱿鱼剞麦穗花刀时切成梯形,荔枝花刀切成象眼块(菱形块),经过加热后就各现其形。

五、烹调技法

烹调即加热调味,系该菜非常重要的程序。鱿鱼和辅料需要在80℃的中度水温中掸水卷曲和变色,否则容易出水变老。主要调味品需要青花椒、川椒、辣妹子和熟芝麻。采用煸炒的技法,中火慢慢翻炒,避免动作过大使鱿鱼形状损伤。在翻炒过程中,同时要把铁板用锡纸扎紧,放到火炉上烧热后。将鱿鱼卷整齐划一地摆入,迅速传递上桌。入桌后一定要保持温度,务必呈现出雾气缭绕的奇特景象。

六、忌食人群

鱿鱼需烹调熟透后再食,因鲜鱿鱼中有一种多肽成分,若未煮透就食用,会导致肠运动失调。鱿鱼之类的水产品性质寒凉,脾胃虚寒的人应少吃。鱿鱼含胆固醇较多,故高血脂、高胆固醇血症、动脉硬化等心血管病患者应慎食。鱿鱼是发物,患有湿疹、荨麻疹等疾病的人忌食。

菜品实例:

铁板鱿鱼卷

原料:水发鱿鱼500 g,鲜蒜薹150 g,鲜香菇100 g,泡红辣椒50 g,豆豉粒20 g,姜米5 g,蒜粒5 g,葱末5 g,精盐1 g,味精10 g,鸡粉3 g,料酒20 g,胡椒粉5 g,橄榄油50 g,洋葱丝50 g,黄油20 g。

做法:A、将鱿鱼去掉头须,撕去筋膜,在中间软骨处顺鱼身切开成两片,每片均从净肉一头剞上平行的斜刀纹,再从另一头切同样花纹,再切成2 cm的段,直至切完。蒜薹切成4 cm的段,香菇切条。

B、锅内注入水烧开,下入鱿鱼烫至卷状,随即投入蒜薹、香菇掸一下,立即出锅。

篇7

有经验的老师多有这样的体会:考试一结束,孩子们讨论交流最热烈。他们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核对答案,交流解法,“几家欢喜几家愁”。如果我们此时及时批阅试卷,迅速展开评讲,就会起到趁热打铁、事半功倍的效果。

当然,这时评讲试卷也给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考试前,教师要对试卷内容了如指掌;考试中,教者要对学生的答题情况进行巡视、了解,并且不能影响学生的思维、答题;考试后,教者要对考试的实际情况迅速作出反应,并及时调整自己预设的评讲策略,保持住孩子们的兴奋度和求知欲。

有两种现象值得思考与改进:一是考完后立即将试卷的答案贴到教室里,供孩子们核对、讨论。这是好的,但这远远不够!这里面有一个解题方法多样性、新颖性的问题,还有一个被考试激发起的学生思维火花如何点旺和持续的问题。二是试卷一考一扔,时间一长,孩子们连问题的情境都忘了,结果老师评讲时,首先还要再花时间熟悉题目,然后才谈得上解题思路和解题方法,学生毫无新鲜感,费时又费力。

二、要注意试卷评讲的主体性

数学试卷评讲时,我们应当把课堂交给学生,让学生自主订正,碰到问题应让学生合作、交流,自行解决;不能解决的共性问题学生可以提出来,全班研讨,要让孩子们自己讲题为主,其他学生帮助补充和评点。当然,绝非说教师在课堂上撒手放羊,让孩子们自由发展。教者要做的是调控课堂,始终调动孩子们的学习积极性,及时补充纠错、点拨提升、表扬鼓励。在课前,我们还要先做一些准备工作,给讲题的学生布置任务,请他(或她)对要讲的题目充分准备,并提供一些教学资料以及方法上的指导,老师的这种信任会对孩子莫大的鼓励,有的孩子为能讲好一道题,会深入研究,查阅大量资料。

三、要注意试卷评讲的高效性

所谓高效性,就是花最少的教学时间,取得最大的教学效果。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笔者以为,试卷评讲前教师要做归类分析。首先要对试卷做一个知识归类;其次要根据正确率进行归类,正确率较高的可以不讲,而正确率低的要引起重视。第三,就是要分清是知识掌握出了问题,还是学生非智力因素导致出问题。其实这三种归类分析也应让学生课前自我剖析一下。只有师生对试卷答题情况都做到心中有数时,评讲试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省时而高效。

四、要注意一题多解和一题多变

数学试卷评讲如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一题多解其实是一种很好的手段,同一道题不同的孩子会出现不同的解法。每一种方法对于学生个体而言,最适合他的方法就是最好的方法,我们都应当给予表扬鼓励。但对不同的解法而言,孰优孰劣是有高下之分的,我们应当让孩子们列举出来仔细品味,再加上教者的点拨提升,学生会在不断感悟中积累解题的经验和技巧。

一题多变有利于对知识的巩固和加深,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一道题评讲结束后,如果我们及时变换类似条件,可以迅速地对学生进行巩固,也可不断增强学生对问题的深刻认识。不过平时教学中,我们要注意把握一题多变的分寸,一则变化要有层次性,要让学生拾级而上,循序渐进;二要注意难度,避免挖得过深;三要避免随意性,避免数据不合等无谓的难度增加;四要把握节奏,不能不顾时间、不顾重点地乱挖乱引申。

五、要注意试卷评讲的典型性与矫正性

每张试卷都有考试的重点,那些考试的重点题,试卷评讲时我们应紧抓不放。典型题一般都有典型思路和典型解法,我们应让学生牢牢掌握。典型题对于学生来说也会有典型的错误发生,我们要认真分析学生产生错误的深层次原因,认真加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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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3)30-111-01

一、初中数学试卷讲评教学策略

1、精讲精练典型试题

认真分析每份试卷,我认为选择题有两个,填空题有一个,解答题有一个非常好的试题。它好在试题新颖、知识点运用灵活、考察学生思维方式到位。因此,每次讲评试卷我就首先把这些典型试题给学生们认真讲解。通过对典型试题的讲解让学生感悟知识点如何灵活运用,让学生享受如何将知识转化为能力这一过程中的快乐和满足。

2、一切为了学生,学生说要讲哪些,我就讲哪些

对于一份试卷讲多少、讲哪些,老师首先要对试题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还要做到要看学生需要讲什么,想让你讲什么。所以,在我精心备课的基础上,我每次讲评试卷都会问学生,充分尊重学生的意见。在讲评试题时候很多情况学生的要求都在我的意料之外。我很欣慰,学生提出的问题既能弥补我的不足,还反映了学生们的内心对知识的渴求。有时学生提出的问题我认为太简单或者太难想放弃,然而,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让我的课讲的效果非常好,而且课还上的很轻松。

3、因材施教,尊重个性差异,关心理解学困生

每份试卷的讲评我几乎都要用一节课的时间对一部分学生面对面地一对一地讲解,然后对他们的试卷进行整体分析,帮助他们确定奋斗目标。比如,一个学生考试成绩 为45分。那么,我就会首先让他选取30分左右的试题放弃。然后给他讲解剩下的试题,并给他讲解答题策略,最后给他讲解试题的知识点的运用以及帮他确定奋斗目标为60分。我们都知道大目标都是由一个个小目标实现而实现的,说真的,关注、关心学困生很费时费力,但是,效果却非常好,这样做既能让学生感受到老师的关爱,又提高了他们的学习兴趣,增强了他们的学习信心。

4、让学生写试卷分析和考试后感悟

这种做法看似与讲评试卷没有关系,然而作用却很大。因为学生通过考试、试卷讲评后,他们掌握的知识和方法还不是很熟练,让他们写试卷分析和考后感悟会让他们对知识更加熟悉,对知识点的运用更加熟练,而且,通过写试卷分析很多学生还能写出有些没有考试到得知识点,这样一来,一份试卷几乎让学生把所有的知识点都复习了一遍。

5、注重课前准备工作,优化讲评内容与方法

首先,对学生做题情况加以分析与统计。在数学试卷讲评教学之前,同时,教师需要从试卷来了解本班学生对各数学知识点的把握情况,并做好统计,便于有针对性的讲解与指导。同时,分析学生做题情况,找出他们存在普遍性问题,并找出错因所在,并加以归类。比如:因前后知识相互干扰而导致解题错误。如学习“图形的证明二”这一知识点后,在解答线段的垂直平分线以及角的平分线的有关题目时,由于学生头脑中已经有了三角形全等知识,因而有些同学会借助三角形全等加以证明,而忽视了性质的直接利用;或者因知识混淆而导致错误。如对于一些相似的数学概念、公式等,学生易于混淆,导致解题错误等。因此,在初中数学试卷讲评教学时,教师应根据统计有针对性的讲解与分析。其次,优选讲评内容。在初中数学试卷讲评教学中,教师并不需要对整张试卷都进行精讲。这就需要教师优选讲评内容:学生已经把握的知识点不讲;无关课堂的知识点可不讲;难度大,不符合本班实际水平的内容也可不讲;另外,依照有关数据分析,准确找出同学们未全面理解与把握的数学知识点,然后整合同一知识点的习题,重点讲解典型性问题;归纳学生错误率高的数学题目,指导解题方法与策略。再次,注意讲评方法。在讲评之前,教师需要结合统计情况与班级整体水平来选择讲评方法,便于学生理解与接受。如运用分类化归与集中讲评法来分析试题,而不是按题序讲评全卷;对那些易于混淆的知识点,教师可指导学生比较分析,把握知识本质,了解各知识点的联系与区别,提高辨析能力。

6、注意答案呈现方法,提高讲评质量与效果

一是注意答案呈现方式。在讲评教学中,呈现方法影响着讲评效果。在试卷讲评时,教师不能单纯的展示参考或标准答案,不能忽视学生的看法与思维过程。反之,则难以让学生真正理解知识。因此,在初中数学试卷讲评时,教师需要根据具体内容选择不同的呈现形式。

二、初中试卷讲评时候的禁忌

1、按成绩发试卷进行批评教育

我认为学生考试不好,老师心情不会很好,在心情不好的情况下去教育学生效果会很差。而且,学生考得不好,学生心情也会不好,所以这样做不仅是没有效果甚至还会把问题矛盾化。我认为应该这样做:对考的好的学生一定要表扬,对个别因为学习态度不认真的学生进行暗示,用激励、鼓舞性的语言去进行交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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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0-057 【文献标识码】B 【论文编号】1009―8097 (2008) 08―0101―04

一 引言

智能题库系统是教育测量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通用性主要取决于题库的数据结构和组卷算法。一方面,题库数据结构要能满足不同课程的需要,冗余度尽可能小;另一方面,组卷算法要能适用于不同的题库条件。根据这两方面要求,本文提出一种新的题库数据结构和组卷控制模型,并对组卷算法进行详细设计。

二 题库数据结构设计

不同课程虽然其试卷考查内容、使用对象不同,但都有试卷总分、考查章节、题型构成、试卷难度、区分度、考试时间等指标要求,并且试卷中的每道试题均具有知识点、认知分类、难度、题型、题分、试题内容、答案等属性。与此同时,不同试题其内容和答案的构成元素差别也很大,简单的只有文本,复杂的除文本之外,还包含图像、公式等。

因此,为满足不同课程试卷及其组卷算法的需要,我们设计了如下表结构:

(1) 题型表tb_itemType:保存题型信息,由题型代码(主键,1个字符,取值a~z)、题型名称(30个字符)和题型说明(200个字符)组成。

(2) 难度级别表tb_difficulty:保存题库的试题难度信息,由难度级别(主键,最低难度级别为1,随着难度的增加,难度级别依次加1)、难度级别名称(10个字符)。

(3) 章节表tb_chapter:保存课程的章节信息,由章节代码(主键)和章节名称(30个字符)组成。

(4) 知识点表tb_knowledge:保存各章知识点信息,由知识点代码(1个字符,取值a~z,多于26个知识点用希腊字母表示)、章节代码和知识点名称(30个字符)组成。知识点代码和章节代码联合作主键,章节代码参照章节表中的章节代码。

(5) 试题属性表tb_itemProperties:保存试题属性信息,由试题编号(自动编号,主键)、题型代码、章节代码、难度级别、知识点代码集(15个字符)、题分、抽取次数、抽取时间、停用标志(1-停用,0-未停用,默认值为0)组成。

题型代码参照题型表中的题型代码,章节代码参照章节表中的章节代码,难度级别参照难度级别表中的难度级别。知识点代码集的编码规则为章节代码+知识点代码,比如3fk12ejk表示该题涉及的知识点包括第3章的f、k知识点和第12章的e、j、k知识点。

(6) 试卷属性表tb_paperProperties:保存已组试卷的属性信息,由试卷序号(自动编号,主键)、试卷说明(200个字符)、题型顺序(20个字符,用题型代码表示)、题型集(50个字符)、章节集(100个字符)、难度集(50个字符)、已用标志(1-已用,0-未用,默认值为0)、使用对象(100个字符)、组卷时间组成。

题型顺序保存各题型在卷面中出现的顺序。题型集保存组卷目标中各题型分数设定值,编码规则为:题型代码+题型分数+$组卷误差百分比,比如a15b20d10e25f20g10$10表示拟组试卷中题型a、b、d、e、f、g的分数设定为15、20、10、25、20、10分,各题型分数的组卷误差不超过其分值的10%。章节集保存组卷目标中各章节分数设定值,编码规则为:c+章代码+s+章分数+$组卷误差百分比,比如c1s15c2s15c7s20c10s20c12s30$10表示拟组试卷中第1、2、7、10、12章的分数分别为15、15、20、20、30分,各章节分数的组卷误差不超过其分值的10%。难度集保存组卷目标中各难度分数设定值,编码规则为:d+难度级别+s+难度级别分数+$组卷误差百分比,比如d1s15d2s20d3s30d4s20d5s15$0表示拟组试卷中难度级别为1、2、3、4、5的试题分数分别为15、20、30、20、15分,各难度组卷误差为0。

(7) 试卷试题表tb_paperItems:保存已抽取的试题信息,由试卷序号、试题编号组成。试卷序号参照试卷属性表中的试卷序号,试题编号参照试题属性表中的试题编号。

(8) 题库文档表tb_documt:保存题库的试题内容文档和答案文档[1],由试题编号、试题内容(image类型,保存试题的内容文档)和试题答案(image类型,保存试题的答案文档)组成,试题编号参照试题属性表中的试题编号。

三 组卷控制模型

1 试卷难度控制

试卷难度控制可通过离散型随机变量的二项分布函数B(n,p)实现[2],即:

2 组卷目标设定与检查

拟定一份试卷首先要确定试卷的总体目标,包括试卷总分、试卷难度、章节分数、题型分数、试卷区分度、考试时间,然后从题库中抽出满足总体目标要求的试题。这些目标中,试卷区分度与试卷难度相关,难度太高或太低的试卷其区分度不高,只有合适的试卷难度才能获得较高的试卷区分度;考试时间与试卷总分和试卷难度相关,试卷总分高、难度大则需要的考试时间长。

因此,我们选取试卷分数、试卷难度、章节分数、题型分数作为组卷目标,并按试卷总分、章节分数、试卷难度、题型分数的顺序设定各目标值。同时为避免组卷目标设定的盲目性,我们还根据题库条件对所有的组卷目标值进行满足性检查[3]。

各组卷目标值的设定顺序和检查方法如下:

(1) 设定拟组试卷的总分S。

(2) 统计题库中各章节无重复知识点的试题总分数S_Chap(i)。

(3) 设定拟组试卷中各章节分数SS_Chap(i)及其组卷误差的允许值,要求SS_Chap(i)S_Chap(i)且∑SS_Chap(i)= S。

(4) 统计题库中在所考核的章节范围内各难度级别无重复知识点的试题总分数S_ND(j)。

(5) 设定试卷难度Q及其组卷误差允许值,利用难度控制模型和Q值计算出试卷中各难度级别的试题分数SS_ND(j)(或直接设定拟组试卷中各难度级别的试题分数),要求SS_ND(j)S_ND(j)且∑SS_ND(j)= S。

(6) 统计题库中在所考核的章节和难度级别范围内各题型无重复知识点的试题总分数S_TX(k)。

(7) 设定拟组试卷中各题型分数SS_TX(k)及其组卷误差允许值,要求SS_TX(k)S_TX(k)且∑SS_TX(k)= S。

3 组卷目标匹配顺序控制

理想情况下,题库中有分布均匀且题量足够多的试题以供选择,但实际往往并非如此,不同的组卷目标对应的试题分布范围和选择余地差别很大,所以组卷目标的匹配顺序直接影响组卷成功率。

在设定的组卷目标中,试卷难度可以体现在各章节试题中,而各章节分数只能体现在本章节试题中,故章节的选择余地小于试卷难度;此外,按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题型匹配,能够为章节、难度和试卷总分的匹配留出尽可能大的选择余地。因此我们采取了如下匹配顺序:

(1) 按照平均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待匹配的题型。

(2) 在当前匹配题型中按照各章节无重复知识点的试题数从少到多的顺序循环匹配各章节,如果当前匹配的章节只有当前匹配题型的试题,则在当前章节匹配中完成该章节全部的抽题任务,否则至多抽取该章节一道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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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当前匹配的题型和章节中,按照各难度级别无重复知识点的试题数从少到多的顺序进行难度级别匹配。

4 组卷目标匹配误差控制

为实现组卷控制的灵活性,我们引入了组卷目标匹配误差控制。设第i个组卷目标的设定分数为SS(i),误差允许值为e_set(i),其未抽分数为NS(i),则该目标的匹配误差为:

如果e(i)e_set(i),则第i个组卷目标完成匹配任务。当所有组卷目标的匹配误差都处于误差允许范围内时,则匹配结束。

组卷开始时NS(i)=SS(i),组卷过程中每抽取一道分数为s的试题,则该题对应的所有组卷目标的未抽分数都减少s。

5 已抽试题回调

所有组卷目标匹配结束时,如果已抽试卷总分小于设定值,则通过调换部分已抽试题的方法,使已抽试卷总分等于设定值。用于调换的试题需满足如下条件:

(1) 能使已抽试卷总分向着设定值的方向变化。

(2) 不能使试卷出现重复知识点。

(3) 不能使组卷目标的组卷误差超出各自允许范围。

回调过程结束后,如果已抽试卷总分等于设定值,则组卷成功,否则组卷失败。

四 组卷算法设计

1 临时表变量

为了提高数据的处理速度,我们把组卷过程中需要的中间数据全部保存在SQL Server的表变量中[4]。所需的表变量如下:

(1) 试题属性表@Items:保存参与组卷的试题属性信息,按抽取次数和抽取时间升序排列,字段包括试题编号、题型代码、章节代码、难度级别、知识点代码集、题分、可抽标志(bit,1-可抽,0-不可抽,默认值为1)。

(2) 考试题型表@examTX:保存题型组卷目标的抽题信息,按各题型平均分值降序排列,字段包括ID(自动编号)、题型代码、设定分数、未抽分数、可抽题数。

(3) 考试章节表@examChap:保存章节组卷目标的抽题信息,按各章节可抽题数升序排列,字段包括ID(自动编号)、章节代码、设定分数、未抽分数、可抽题数。

(4) 考试难度表@examND:保存难度组卷目标的抽题信息,按各难度可抽题数升序排列,字段包括ID(自动编号)、难度级别、设定分数、未抽分数、可抽题数。

(5) 题型章节表@TXChap:保存各题型各章节中无重复知识点的可抽试题数量,字段包括题型代码、章节代码、可抽题数。

(6) 章节难度表@ChapND:保存各章节各难度级别中无重复知识点的可抽试题数量,字段包括章代码、难度级别、可抽题数。

(7) 题型难度表@TXND:保存各题型各难度级别中无重复知识点的可抽试题数量,字段包括题型代码、难度级别、可抽题数。

(8) 试卷表@paperItems:保存被抽试题的部分属性信息,字段包括:ID(自动编号)、试卷序号、试题编号、题型代码、章节代码、难度级别、题分、知识点代码集。

2 组卷算法

本组卷算法基于存储过程和表变量实现。存储过程的输入参数包括拟组试卷的总分、题型集、章节集、难度集、试卷题型顺序、使用对象、试卷说明,输出参数为组卷结果标志。核心算法如下:

(1) 取@examTX中第一个待匹配的题型代码@tx,@examChap中第一个待匹配的章节代码@chap,@examND中第一个待匹配的难度级别@ND。

(2)若@chap章的组卷误差大于其允许值 and @TXChap中题型代码为@tx、章节代码为@chap的可抽题数>0,则转(3),否则转(7)。

(3)若@ND难度的组卷误差大于其允许值 and @ChapND中章节代码为@chap、难度级别为@ND的可抽题数>0 and @TXND中题型代码为@tx、难度级别为@ND的可抽题数>0,则转(4),否则转(6)。

(4) 若@Items中不存在题型代码为@tx、章节代码为@chap、难度级别为@ND、题分不大于当前组卷目标对应的最小未抽分数、可抽标志为1的试题,则转(6),否则将该题的试题编号、题分、知识点代码集插入@paperItems表中;将该题分数增加到已抽试题总分中;将@Items中所有与该题知识点相同的试题的可抽标志置为0;分别将@examChap中章节代码为@chap,@examND中难度级别为@ND,@examTX中题型代码为@tx对应的未抽分数减去被抽取的试题分数、可抽题数减1;分别将@TXChap中题型代码为@tx、章节代码为@chap,@TXND中题型代码为@tx、难度级别为@ND,@ChapND中章节代码为@chap、难度级别为@ND对应的可抽题数减1。

(5) 若 @chap章仅有@tx题型的试题 and @chap章的抽题误差大于允许值,则转(6),否则转(7)。

(6) 循环取@examND中下一个待匹配的难度级别@ND,然后转(3)。

(7) 若@tx题型的组卷误差大于允许值,则循环取@examChap中下一个待匹配的章节代码@chap,然后转(2),否则转(8)。

(8) 若已抽试题总分

(9) 若已抽试题总分

(10) 若已抽试题总分=试卷设定总分,则组卷成功,否则组卷失败。

试题回调即从未抽试题中查找符合替换条件的试题并替换对应的已抽试题。算法如下:

(1) 试卷设定总分-已抽试题总分@k,@paperItems中第一道试题的记录编号@i。

(2) 若@i所指试题对应的各组卷目标的未抽分数减少@k后其组卷误差不超出允许范围 and @Items中存在与@i所指试题同题型、同章节、同难度、分数多@k且与其它已抽试题无重复知识点的试题,则取该试题的试题编号@itembh,然后转(3),否则转(4)。

(3) 将@i所指试题的试题编号改为@itembh、题分增加@k;将@tx题型、@chap章、@ND难度对应的未抽分数减少@k;已抽试题总分增加@k;若试卷设定总分-已抽试题总分

(4) 取@paperItems中下一道试题的记录编号@i,若@i@paperItems中最后一道试题的记录编号 and 已抽试题总分!=试卷设定总分,则转(2),否则转(5)。

(5) 若试卷设定总分-已抽试题总分@k,则@k-1@k。

(6) 若@k>0 and 已抽试题总分!=试卷设定总分,则@paperItems中第一道试题的记录编号@i,然后转(2),否则回调结束。

五 算法测试

我们通过题量少且试题分布不均匀的模拟题库对组卷算法进行测试。题库中有100道试题(不同知识点的试题为50道),包括4种题型、5章、5级难度,第4章试题仅分布在c题型中,第5级难度试题仅分布在第5章中。在对该题库进行的50次组卷实验中,没有经过试题回调而直接组卷成功的有42次,经过试题回调后组卷成功的有6次,组卷失败2次,生成的试卷中除第4章试题外,其它各章、各难度的试题均能最大程度地分布在不同题型中。测试结果表明,本组卷算法对于题量少且试题分布不均匀的题库仍然能够取得很高的组卷成功率和组卷质量。

六 结论

本文给出的题库数据结构通用性强、冗余度小,能够满足不同课程试卷的需要。同时,通过引入组卷目标的满足性检查、匹配顺序控制、匹配误差控制和已抽试题回调等控制策略,使得组卷算法能够不受题库中试题分布的限制,降低了算法对题库题量的要求,提高了算法的适用性。

参考文献

[1] 张文,陈世强.题库系统试题存取方法的研究[J].计算机与现代化,2006,(3):97-99.

[2] 应继儒,胡立新,龙毅等.试题库随机选题数学模型的构建及实现[J].计算机应用,2000,20(1):46-47.

篇10

关健词:公司捐赠 公司社会责任 激励 约束

(一)公司捐赠的理论基础:公司的社会责任

    公司捐赠是指公司对非公司经营业的社会事业捐献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的行为,其理论基础是公司应该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社会责任是随着公司法理论的发展而提出的。传统的公司法理念认为公司存在的惟一目的就是为股东营利,公司管理人只对股东有相当于受托人的责任,公司的管理人员仅仅对股东的利益负责。但是随着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的逐渐增多,如环境污染、贫富差距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公司不仅仅是一个营利性实体,同时也是社会的一员,公司除了谋求股东的最大利益外,还应注意社会整体的利益,以尽其社会责任。主张公司应负社会责任者,还提出了以下理由:(1)现代社会对公司组织的期待已由纯粹的经济组织转变为兼具社会使命的组织。因此,公司应调整其角色,负起社会责任,否则可能危及公司存在的合法性。(2)公司追求的“利润最大化”应从过去的短期目标更改为对长期目标的追求。因此,公司应当履行社会责任,改善公司所处的社会环境,从而有利于公司长期利益的实现。(3)社会上的很多问题是由公司所直接造成的,如环境污染,公司有义务帮助社会处理这些问题。(4)公司本身拥有很多资源可供解决社会问题。(5)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提升自身形象,从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川。

    目前,由公司担负起部分社会责任,从而调和公司利益与社会利益,已是公司法发展的一大趋势。根据美国法学研究院1984年制定的“公司治理原则:分析与建议”第2.01条的规定,公司社会责任的范畴按强制性的不同可分为三个层次:(1)强制性责任。公司同自然人一样,必须遵守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2)道义性责任。可以适当考虑与公司经营中执行社会责任相符的伦理因素。(3)劝导性责任。可以基于公共福利、人道主义、教育和慈善的目的,从事合理的捐赠。根据这一分类标准,公司捐赠是属于公司社会责任的一种,但它只是一种劝导性责任,具有单方性和自愿性的特点。因此,只能通过一些制度性安排与激励机制来劝导公司承担,而不能强制其承担。

    (二)公司捐赠的法律激励

    公司捐赠的主体,通常为一些有经济实力的大型公司,其捐赠的对象通常为一些公益机构(如红十字会、孤儿院),社会弱势群体协会(如残联),公益性的“社会工程”(如希望工程).以及由于特定不可抗力引起的灾难群体(如洪灾地区群众),这些捐赠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的压力。因此,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来鼓励公司进行捐赠。

    1.确认公司捐赠的合法性、有权性。公司的本质特征是其营利性,而公司捐赠行为并不能直接为公司带来利润,也不能使股东获得股利。因此,首先要从制度上确认公司捐赠行为是否属于超出“登记范围,的越权行为,是否与其营利性的本质相违背,公司经营者是否有权就公司资产做出捐赠决定。

    美国是较早对公司捐赠进行法律调整的国家之一。公司捐赠的合法性和有权性在美国也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间。早期的司法判例认为公司的目的就在于谋取“最大利益”,因此公司的任何行为(包括公益行为)都不得与之相抵触,否则即为违法。在1919年著名的“道济诉福特汽车公司”( Dodge V Ford Motor Co.)案中,福特汽车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Henrv Ford在少数股东反对下,运用其权力,保留部分公司股利扩厂增产,以便降低汽车价格,使美国大众得到优惠。法院认为“商事公司是为使股东获利而成立并存续的,董事只能为此目的行使权利,其自由裁量权也只限于选择为达到该目的的方式而已,董事不得改变这一目的。”本案中,"Ford先生之构想固然可敬,但不应慷他人(股东)之慨,因为公司毕竟不是慈善机构。”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这一传统观念在20世纪中叶已经改变。1953年的“史密斯公司诉巴楼,(A P Smith 11-lanufacturing Co. V Barlow)案中,该公司捐给普林斯敦大学1500美元,公司股东以捐款行为是越权行为而提起诉讼。公司管理人员认为该捐款有利于改善公司环境,提高公司形象,社会大众也对此类“社会性‘’的捐款行为有所期待,因此该捐款行为并非越权行为。法院最终判决支持该公司的捐款行为,认为该捐款行为有助于公司目的的实现,是公司的隐含权限。另外,公司对私人学术机构在合理范围内的捐赠,对于公司所处的“民主制度”及“自由企业经济”的维持,至为重要,因此其捐款行为可认为已被正当化,应不构成越权行为。

篇11

关健词:公司捐赠 公司社会责任 激励 约束

 

(一)公司捐赠的理论基础:公司的社会责任

    公司捐赠是指公司对非公司经营业的社会事业捐献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的行为,其理论基础是公司应该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社会责任是随着公司法理论的发展而提出的。传统的公司法理念认为公司存在的惟一目的就是为股东营利,公司管理人只对股东有相当于受托人的责任,公司的管理人员仅仅对股东的利益负责。但是随着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的逐渐增多,如环境污染、贫富差距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公司不仅仅是一个营利性实体,同时也是社会的一员,公司除了谋求股东的最大利益外,还应注意社会整体的利益,以尽其社会责任。主张公司应负社会责任者,还提出了以下理由:(1)现代社会对公司组织的期待已由纯粹的经济组织转变为兼具社会使命的组织。因此,公司应调整其角色,负起社会责任,否则可能危及公司存在的合法性。(2)公司追求的“利润最大化”应从过去的短期目标更改为对长期目标的追求。因此,公司应当履行社会责任,改善公司所处的社会环境,从而有利于公司长期利益的实现。(3)社会上的很多问题是由公司所直接造成的,如环境污染,公司有义务帮助社会处理这些问题。(4)公司本身拥有很多资源可供解决社会问题。(5)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提升自身形象,从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川。

    目前,由公司担负起部分社会责任,从而调和公司利益与社会利益,已是公司法发展的一大趋势。根据美国法学研究院1984年制定的“公司治理原则:分析与建议”第2.01条的规定,公司社会责任的范畴按强制性的不同可分为三个层次:(1)强制性责任。公司同自然人一样,必须遵守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2)道义性责任。可以适当考虑与公司经营中执行社会责任相符的伦理因素。(3)劝导性责任。可以基于公共福利、人道主义、教育和慈善的目的,从事合理的捐赠。根据这一分类标准,公司捐赠是属于公司社会责任的一种,但它只是一种劝导性责任,具有单方性和自愿性的特点。因此,只能通过一些制度性安排与激励机制来劝导公司承担,而不能强制其承担。

    (二)公司捐赠的法律激励

    公司捐赠的主体,通常为一些有经济实力的大型公司,其捐赠的对象通常为一些公益机构(如红十字会、孤儿院),社会弱势群体协会(如残联),公益性的“社会工程”(如希望工程).以及由于特定不可抗力引起的灾难群体(如洪灾地区群众),这些捐赠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的压力。因此,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来鼓励公司进行捐赠。

    1.确认公司捐赠的合法性、有权性。公司的本质特征是其营利性,而公司捐赠行为并不能直接为公司带来利润,也不能使股东获得股利。因此,首先要从制度上确认公司捐赠行为是否属于超出“登记范围,的越权行为,是否与其营利性的本质相违背,公司经营者是否有权就公司资产做出捐赠决定。

    美国是较早对公司捐赠进行法律调整的国家之一。公司捐赠的合法性和有权性在美国也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间。早期的司法判例认为公司的目的就在于谋取“最大利益”,因此公司的任何行为(包括公益行为)都不得与之相抵触,否则即为违法。在1919年著名的“道济诉福特汽车公司”( Dodge V Ford Motor Co.)案中,福特汽车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Henrv Ford在少数股东反对下,运用其权力,保留部分公司股利扩厂增产,以便降低汽车价格,使美国大众得到优惠。法院认为“商事公司是为使股东获利而成立并存续的,董事只能为此目的行使权利,其自由裁量权也只限于选择为达到该目的的方式而已,董事不得改变这一目的。”本案中,"Ford先生之构想固然可敬,但不应慷他人(股东)之慨,因为公司毕竟不是慈善机构。”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这一传统观念在20世纪中叶已经改变。1953年的“史密斯公司诉巴楼,(A P Smith 11-lanufacturing Co. V Barlow)案中,该公司捐给普林斯敦大学1500美元,公司股东以捐款行为是越权行为而提起诉讼。公司管理人员认为该捐款有利于改善公司环境,提高公司形象,社会大众也对此类“社会性‘’的捐款行为有所期待,因此该捐款行为并非越权行为。法院最终判决支持该公司的捐款行为,认为该捐款行为有助于公司目的的实现,是公司的隐含权限。另外,公司对私人学术机构在合理范围内的捐赠,对于公司所处的“民主制度”及“自由企业经济”的维持,至为重要,因此其捐款行为可认为已被正当化,应不构成越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