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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单位要在8月份教职工出勤情况大摸底的基础上,对本单位所有在编教职员工近三年的出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要根据学期考勤表逐人进行统计,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对某一学期出勤率严重不足的,要深入调查,摸准实情,彻底查清小病大养、无序流动、外出兼职等行为。
二、扎实做好年度考核复查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有在编教职员工近三年的个人年终考核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复查情况要在单位全体人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各单位在编人员逐年写出自己的工作实绩陈述,由单位年度考核领导组结合本单位的考核方案,重新对原有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查确认。对考核存在明显偏差的,要及时纠正。凡有企业兼职取酬经历或违规违纪受到处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大力整治失德失范行为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开展违反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违反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柳教体发[2018]11号),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动真碰硬,迅速组织“拉网式”排查,立即纠正各种形式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县教体局突出查处在职教职工办班补课或参与有偿补课、变相乱订教辅资料以及在企业或民办教学机构兼职取酬等九个方面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切实加大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力度,严肃查处拉帮结伙、造谣生事、破坏阻挠学校各项决策实施的黑恶势力及校园痞霸,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实行全员定岗定责制度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实施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的意见》(柳教体发[2012]74号)文件要求,按照“人定岗、岗定责、责定效”的原则,按规定合理设定岗位数量,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比例,杜绝因人设岗,违规设岗。各单位要建立岗位公开竞聘制度,明确每位教职工工作岗位,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教职工岗位设置情况。研究制定每个岗位的具体职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职责与制度要上墙,根据本单位的全年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年度工作目标。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将考评内容与岗位职责、考评范围与在岗人员一一对应,从严考核每位教职工的履职情况,切实落实教职员工全员定岗定责制度,形成岗位职责明晰、履职考核严格的工作机制。
五、严格落实三项管理制度
要严格实行柳教体发[2011]42号、柳教体发[2012]5号文件中制定的三项制度:
1、教职工在岗情况月报制度。每月25号各单位要将在岗情况按要求上报教体局人事股,县教体局会同第九纪检监察组予以核查。
2、教职工请销假公示制度。各单位要将每月各种请销假情况在单位公示一周,并将公示情况报教体局人事股(乡镇以中心校公示,县直中小学以校公示)。
1、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明确了职责分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
2、街道(垦殖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设置专门的预算经费,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3、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街道(垦殖场)各科(股)室密切配合,谋划创建内容,丰富活动形式,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了文明单位建设工作的常抓常议和常态化管理。完善了各基层单位和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与所辖社区签定了创建工作目标责任状,形成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量化管理责任制。
二、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倡导文明道德新风尚。
1、街道坚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同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主要依托“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定期举办“讲坛”,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发展能力,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一步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2、强化宣传引导,在楼梯、走廊、会议室等场所张贴提示牌,设置精神文明宣传栏、展板、条幅,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规范等内容,打造了“廉政文化走廊”,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文明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
3、定期开设道德讲堂,让传统美德、家风家训等精华融入到公民道德建设中,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正能量。
4、积极开展“最美人物”及“身边好人”等推荐评选活动,专门设置了“身边好人榜”宣传栏,发挥道德模范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强化平台阵地建设,绘好文明实践新画卷。
1、街道融合相关资源,积极打造了集老人日间照料、健康咨询、读书阅览、志愿服务为一体的社区邻里服务中心,为辖区居民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公共服务,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
2、成立了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现有各类志愿者注册登记人员40人,组织党员进社区认证,积极开展连心走访、志愿帮扶等服务。
3、积极开展了“送温暖”关爱活动,春节前,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困难老干部、老党员等60余人。积极开展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先后6次召开班子会,研究解决脱贫解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今年帮扶干部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达到380余次,共投入帮扶资金23万元。
4、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文明交通、文明经营、文明餐桌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积极开展文明用餐、光盘行动。
5、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立足本职工作,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有效地激发了全场干部职工学雷锋的热潮,营造人人争当优秀先锋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平安法治建设,树立文明街道新形象。
1、街道严格落实政务、场务公开制度,对各项直补资金、低保等,实行阳光操作,各项工程建设项目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加强有效监督,公众满意率达100%。
(1)组织从业资格考试36场,有7157名从业人员参加考试,初考合格率达80%,同去年相比减少考生2000名左右,参考人数约降低21.5%。完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等级签注约71480人,相比2018年约下降1.9%。核发初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约5924个,换发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约4295个。
(2)25所驾培机构共培训机动车驾驶员约1600名左右,同比2018年约上升47.5%。
2、主要工作措施
(1)开展培训行为专项整治。自2月27日起,加强了对驾驶员培训过程的监管力度,联合各县区运管机构严厉打击应用“跑马机”进行培训的违规行为。一是重点检查在训教学车辆是否擅自改造安装教练车计时计程终端等情况。二是加强培训数据审核,不合格的培训数据一律不予以审核。三是加强与车载终端运营商和监管平台运营商的协作,并要求两家运营商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办法,从科技层面,定期或不定期地持续对车载终端进行更新升级,用技术手段给“跑马机”从源头上设置屏障,共同形成合力,防止违规培训行为发生,确保驾培市场和谐稳定。四是开展“保平安、迎大庆”驾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跑马机”刷学时现象。
(2)进一步规范培训学时审核。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大纲,规范驾驶员培训学时审核,强化驾培行为监管,维护市场安全稳定,结合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规范。针对培训中出现的摄像头看不到学员、学员在驾驶操作中吸烟、吃东西,打电话、浏览手机、戴口罩、戴墨镜、频繁更换教练员、车速超过规定范围、学员手脱离方向盘或没有任何驾驶动作等14种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或问题,分别对369名学员不符合要求的数据给予全部删除培训,责令驾培机构重新对该学员进行培训,维护学员权益。
(3)坚守“扫黑除恶”攻坚战。督促全市25所驾校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驾校教学组织情况以及教学车辆、教练员管理、教练场地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属地运管机构加强行业日常安全监管,并督促驾校做实安全工作,以及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移交给属地运管机构,要求其督促驾校整改落实。
(4)落实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采用“督导+指导”的方式,推进教育培训专项行动。督导组深入盘山县、大洼区,督促县区要做好三方面,一是将辖区内营运驾驶员和车主的底数摸清;二是针对企业、个体经营者的生产实际以及行业管理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三是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将组织开展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情况反馈给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驾培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人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驾培学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与每位教练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月要对教练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脱岗培训,每次培训都要教练员签字,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实现痕迹化管理;驾培机构要采取半封闭管理,设立必要的门岗门卫,严禁非本机构车辆以及与教学无关人员进入教练;定期检查教练场地、教学车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确保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完好,并建立检查档案;认真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暨设立一个宣传阵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课、观看一次警示片、参与一次劝导服务、参加一次文明驾驶宣誓仪式。
(6)加强远程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监管。按照《关于加强从业人员远程网络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远程继续教育机构进行随机抽查、互查等方式进行监管,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约谈提醒。
(7)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工作。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交发展发〔2018〕31号)要求,从2018年12月31日起,不再受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发证;从2019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的换证、补证、签注诚信考核等级等相关业务。
二、存在的重点问题
1.驾培机构存在应用“跑马机”,利用不正当手段盗刷学时问题,侵犯了正规驾培机构的利益,影响驾培行业稳定。
2.驾培机构资质“缩水”,因为驾培机构缺少长远规则和驾培市场利益空间减小,驾培机构投入减少,造成机构资质不符合“国家两项标准”。
三、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和设想
针对驾培市场存在的问题,2020年应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正确引导,强化监管,强化考核
1、做好市场发展引导,建立机制。一是建立市场风险预警机制。认真开展市场调查,掌握驾培市场供需能力,定期向社会公布现有驾培机构的数量、教练车总量、培训能力、培训需求等情况,加强市场风险预警,防止社会资本盲目申办驾培机构,减少或避免投资人损失和资源浪费。二是调控市场准入机制。按照“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原则,依据“国家两项标准”规范实施行政许可。根据目前我市驾培行业发展现状和培训能力及社会需求情况,县区运管机构要充分调查研究本辖区驾培行业发展状况,提前预判,合理谋划。慎重实施三级驾培机构行政许可,鼓励原有二、三级驾培机构升级和一、二级驾培机构行政许可。 三是加强政策扶持,将土地纳入规划。按照国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将驾培训练场地纳入政府城乡建设统一用地规划,科学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场发展专项规划。加强交通管理与国土部门的信息连通、执法联动,在经营许可证核发时审查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对违法使用土地的行为予以纠正,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
2.加强监管,规范培训。全面应用计时培训考试管理系统,监督驾驶培训机构落实培训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进行培训,一是按照见人、见车、见证 、见设施的原则,采取进校、到场、查车等方式,针对整治重点内容进行全面实地核查,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为,并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二加强线上线下培训行为监督和培训数据审核,对违规培训行为和培训学时、里程等相关数据,根据《关于加强驾驶员培训管理相关工作的要求》进行处理。
3.加强经营信誉监督考核。严格执行《辽宁省道路运输经营信誉监督考核办法》,做好考核,确立市场退出机制,对驾培机构反复出现违规经营行为且拒不改正的,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吊销其经营许可。
(二)加强从业资格管理相关法规的宣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