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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6%以上,育龄群众享有安全、适宜的节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保健服务;建立完备的优生促进工作体系,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机制,群众普遍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城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面加强,实行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建设利益导向机制,使计生家庭优先享受发展成果;着力建设群众自治机制,使计生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努力形成依法行政、调控有力、管理有效的人口计生工作机制,促进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要点
1、加强领导,落实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村为主的落实。做好计生工作日常调度、审核及年终考评,严格奖惩机制,针对个别村对计生工作不够重视,以致于近年发生多起计划外生育违法现象,2015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对开展计生工作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不配合甚至影响全办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全办进行通报;对工作不负责任,无法掌握本村基本情况或不能真实、及时上传下达本村计生工作状况的计生专干使其自动离职,让村级计生工作真正有人抓、大事小事有人管,有效提升计生服务工作群众满意度。
2、进一步加强宣传,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着重做好省“取消二胎生育间隔”和国家“允许单独生育二孩”政策的宣传,加强对育龄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适时生育,避免生育堆积。二是加强人口阵地宣传。继续开展“人口文化宣传阵地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宣传环境。三是加强节假日主题宣传。利用春节、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要节假日开展创新性、有特色的宣传活动,真正发挥主题宣传作用。四是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各级电台、报刊,开展以生育政策、婚育新风、打击“两非”、关爱女孩、阳光计生、惠民计生等为题材的重点宣传报道。加强主流媒体宣传,改进宣传信息工作方式方法,全方位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舆论环境。
3、进一步突出民生工程,力求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不断扩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覆盖面;严格执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奖扶资金,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做到政策公开、操作公开、享受人群公开,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严格兑现政策,让计划生育家庭实实在在得实惠。加大计生特困家庭救助帮扶力度。充分发挥街道、村计生协会作用,以助困养老为重点深化生育关怀行动,加大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等计划生育弱势群体的扶助力度。
4、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努力提高计生工作水平。一方面,切实加强孕前管理。全力抓好全年孕环检、综合节育措施的落实和补救措施的落实。对计划怀孕对象做到早发现、早落实,确保补救措施落实。控制中、大月份引产,从根本上控制计划外出生,保持打击“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坚持实行有奖举报和孕情消失倒查制度,配合县局联合督查、定期集中专项整治、联合办案,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两非”案件,确保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合理范围。另一方面,大力开展计生优质服务,全面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确保二胎到站检查率达100%.加强村级计生专干在组织育龄群众健康查体工作上的责任心,有效提高到站查体率达到90%以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不断优化服务结构,拓宽服务领域。开展以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健康预防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要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努力做到优生优育服务、免费服务、节育措施服务、二胎跟踪服务、定期跟踪服务五到位。创新药具发放模式,为育龄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避孕药具领取保管,完善避孕药具发放网络,强化避孕药具知识和知情选择的宣传,提供生育指导和随访工作。
5、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实行建档建册,逐一录入信息,信息平台共享,特别针对人口集中的市场搞好清理,做到不漏一人,实行横切到边,纵切到块的管理模式。强化城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加大城区计生管理力度,2015年街道将继续深化城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网格化”管理,以社区为依托,责任到人,为城区计生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按照市计划生育乡所建设年的要求,对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升级改造。认真组织好一年四次康检工作,继续做好“四术一体化”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好镇服务所蓝氧治疗设备,做好妇科病普查,普查率达到90%。
三是完善信息平台,夯实工作基础。以规范各类档案为突破口,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基础工作台帐;提高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水平,镇级向村级延伸,到市计生委协调申请村级管理员账号,对村级专干进行微机操作培训及MIS库操作培训,完善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深入开展“数据质量信得过活动”和“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努力建设开放、统一的人口服务管理平台;年底创成“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示范单位”。
四是切实做好奖励扶助和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关怀扶持力度。依托镇敬老院建立起镇计划生育老年托养中心,消除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扎实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合格村创建活动,确保2013年底有90%以上的村达到“合格村”(其中30%以上的村达到“示范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达100%;独生子女领证率达11%以上;计生户养老保险补贴率达100%。
五是积极推进药具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加强药具政策和避孕知识的宣传工作,完善药具发放网络,扩大药具发放范围,做好“免供网”网点建设工作。
六是全力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改进服务体制,强化平时督导,继续对新婚夫妇实行优生监测,免费发放叶酸及营养素,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
七是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对持二孩生育证对象继续实行包保责任制和全程跟踪服务,健全和落实出生实名登记、终止妊娠审批、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坚决防范打击“两非”,使镇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
八是完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有关规定,保证及时快捷为群众办理计划生育证件。落实流动人口市民化、均等化和亲情化服务。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办证率达93%;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寄回合格康检《报告单》率达93%;计生合同签订率达93%;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管理率93%。
九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强人财保障。制作高标准户外宣传版面,加大力度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利用计生宣传月、协会纪念日和世界人口日等重大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印发计生宣传材料,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强化对计生干部的培训和培养,深化绩效联酬考核督导力度,落实优胜劣汰机制。组织村三委干部、计生专干、村民组长和宣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开展三星级人口文化大院创建活动,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确保计生事业费按月均衡拨付到位、投入到位(镇级达到人均15.4元,村级达到人均2元)。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107部分降低10%。
(三)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城乡全覆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平均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一)法规工作。严格控制非政策出生,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所有非政策生育案件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面、结案率分别达到80%、70%,在20__年度内每个行政村至少要完成3例社会抚养费终结案件。
(二)财务工作。保障人口计生事业费足额到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计生事业费专款专用。
(三)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工作,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统计与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快建设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规范数据采集流程。全面核查人口信息数据,人口基础数据库覆盖率、个案信息完整率、信息准确率、逻辑符合率、更新及时率达95%以上。
(五)技术服务工作。1、按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新标准创建先进单位。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施术,切实保障技术服务安全。2、把“四术”并发症人群纳入社会救助范畴,从医疗救助、民政低保、养老保障等方面优先照顾。3、落实综合治理性别比八项工作制度,抓好孕期全程跟踪服务管理,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4、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5、认真开展好“三查一治”工作。
(六)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简化办事程序,落实便民维权措施。加强信息平台PADIS系统监控工作,切实提高流动人口重点信息反馈率、服务管理到位率和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
(七)协会工作。加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创新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推进村民自治合格村达标活动,扎实开展“北疆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八)奖励扶助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惠民政策,认真做好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审核、奖励资金发放工作。
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逐步推行药具免费发放服务持证上岗制度,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县、乡、村药具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分期分批统一组织考试和发证。
建立长效的药具督查机制。创新免费药具发放模式,建立药具的长效督查机制,做到村、居免费药具发放全覆盖。要把明查暗访作为药具管理的常态化工作,坚决杜绝过期药具发放,展示橱中的药具,橱上必须贴有“展示药品字样”。对保管不善而造成的药具损毁、流失,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造成药具积压、过期的要通报批评。坚持药具督查机制,做到对全市各乡(镇)药具工作明查暗访全覆盖,村级药具工作明查暗访不低于50%。
全面落实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联系人制度的通知》做到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无死角。
积极做好药具新产品推广工作。举办宫内节育器操作培训班,开展宫内节育器使用情况调查,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满足不同人群的药具需求。
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着力打造流动人口“幸福驿站”,健全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网络。将流动人口免费药具服务纳入药具工作的重要内容,创新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模式,丰富发放手段,充分利用流动人口“幸福驿站”,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服务,做到与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部署、同检查”,保障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依法免费获得药具的权益,增设二代身份证刷套机网点,每个主城区不得少于8台,充分提高流动人口免费药具获得率和满意率,做到免费药具发放全覆盖。
全县避孕药具应用率95%以上、有效率98%以上、报损率5‰以下、计划执行率100%、中心户长药具箱放置率50%以上。
二、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硬件建设,确保仓储质量
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药具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年内达标乡村不少于50%。抓好基层药具硬件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和《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县、乡两级应有药具专用库房,县级药具用房达70平米、乡级药具用房20-40平米,村级要有药具专柜和发放包。县级药具库房应配有空调、温湿度、灭火器、货架、防盗防鼠等设施,并运转正常。乡级药具库房要有除湿机、温湿度计、灭火器、货架、防盗防鼠等设施,有条件的要配备空调,管理制度要上墙。
下半年对此进行检查评估,通过检查评估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落实管理制度、配齐库房设施、拓宽发放网络,努力实现机构合理、流程优化、设备齐全、发放到位、方便群众、服务优质的目标。
(二)强化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
按照讲政治、懂政策、能管理、会服务的目标要求,重点对新上任的药具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地业务培训。
坚持对基层避孕药具管理人员进行一年二次的业务培训,针对基层计生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新上任的药管员和中心户长、诚信计生小组长,主要根据基层药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培训药具管理技巧和服务技能,提高其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做到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药具管理和服务队伍。做到100%持证上岗。
(三)加强监督管理,实行全程监控
严格按照《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计划生育药具日常管理工作。针对市药具站下半年开展一次药具工作专项检查,在7—8月各乡镇提前做好自查,主要内容:一是计划生育药具计划执行情况。查看药具计划执行率、发放率,是否存在倒卖计划内药具谋取私利等情况。二是质量管理情况。按照《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查看仓库设施和设备使用是否正常;仓库养护记录,出、入库药具的外观质量检查记录是否齐全;温、湿度是否达标。三是药具发放的到位情况。首先是查看登记资料,包括药具随访本,药具报表;其次是询问育龄群众是否获得适宜有效的避孕药具;再次是查看各级有无药具积压浪费情况。通过检查达到药具计划科学;管理规范,账实相符;发放网点无盲区;药具储运无浪费的目的。杜绝药具积压、过期、破损、霉变等情况发生。
(四)运用多种形式普及药具科学知识和发放药具
结合诚信计生、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及创建生育文明示范区活动,将药具免费服务纳入活动内容。积极参与“世界人口日”、“世界艾滋病日”及“5.29”纪念日等活动,在人口密集区为广大育龄群众摆摊设点进行宣传教育和免费发放药具。在发放模式和途径上:一是要坚持主动上门服务与自动领取相结合、手工发放与自取发放机相结合、定点发放与流动发放相结合,全县各村委安装药具自取箱达到95%;二是着力推进在自然村中心户长家设置药具发放点的工作,拓宽药具服务管理渠道,工作下移,方便群众,为育龄群众搞好服务。每个发放点的配备要做到“六个一”,即:“一个药具箱、一批适合于使用药具对象的药具、一支笔、一个药具发放登记本、一张服务联系卡、一套宣传资料。
三是要坚持免费药具发放服务与孕情检查服务相结合,利用对育龄妇女进行孕检服务时,发放调查问卷及避孕药具等宣传资料;四是结合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活动,以“服务新市民、促进均等化”为主题,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流入人员知道当地免费药具的服务网点和发放模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领取,让流动人口享受市民待遇。要求年内流动人口免费药具获得率和可及率均要达到95%以上。
(五)加强随访咨询指导,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各级目标管理考核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实行“一票否决”,在工作实践中,必须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才能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为推动全镇计生工作,我一直把制度建设摆在第一位,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经常性工作。今年以来,党委、政府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对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考核办法》、《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补充规定》,镇人民政府以《督办通知》的形式对节育手术实行月清月结。这一系列措施强化了责任区和村支两委的工作责任,基本做到每月一小结、每季一考核、年终大评估,从而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以经常性工作为主”。同时,镇里还出台了《关于计划生育重大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机关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定》等,使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管人,有人做事。
二、完善村为主和村民自治机制,实现工作重心下移
计划生育村为主和村民自治,是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之路、改革之路、必由之路。我镇自去年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月日,在全市的“计划生育村为主村民自治经验交流会”上,洪山殿镇作了经验介绍。会后,镇党委、政府又对村民自治工作作了专门部署。按照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我着手起草了《计划生育村民公文易文秘资源网严禁复制剽窃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的指导性条款。各村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如:规定对两女户的小孩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免费入学;规定对两女结扎户一次入500元养老保险,并在其小孩义务教育期间每年补助100元学费;梓木村规定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元到月底,已有37个村按法定程序通过了新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有26个村与农户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从而使我镇的计生工作走上了村民自治的良性发展轨道。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流动人口管理一直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镇的违法生育90%以上是流出人口造成的。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我们积极向县局请示,县计生局于月日到新檀村就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办点示范。月日,全镇流动人口管理现场会议在新檀村召开,之后,“八个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模式迅速推向全镇。现在,每个村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都按照上级要求与村上签订了合同书,找出了担保人,并按时向村上通报居住地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寄回有效的孕检证明;村上也及时公文易文秘资源网严禁复制剽窃为每个对象办理了婚育证明,建立了计划生育管理卡,流动人口以户籍地和现居地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为基础,我们对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上级指示,对村务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并督促责任区、村对环境较差的服务室进行了整体搬迁。
四、抓好奖励扶助和整治两非,促进工作全面发展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缓解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引导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按照上级要求,计生办于元月日组织摸底培训,月日进行二次复核,月日以后又进行多次核实,先后共进行了五次调查核实,三次村组公示,最后确定了22个村的37名对象享受奖励扶助金。
二、全面推进“幸福家庭”创建。一是深入推进“双新”创建活动。以全省“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推进会精神为指导,扎实开展新一轮“十百千”创建活动,年内争取有1个镇被评为市级“双新”示范镇。二是强化“双新”创新能力建设。深化“一会五组”工作内涵,在宣传倡导、生育关怀、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村民自治等五个方面寻求创新和突破。三是开展“幸福家庭”评比表彰活动。按照《市“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评选表彰“十佳幸福家庭”和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四是认真开展“幸福家庭”十大行动。以家庭建设为着力点,着力提升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整合工作资源,围绕家庭和人的生命全过程,拓展家庭文化、优生促进、科学育儿、青春健康、生育关怀、生殖健康、生产帮扶、邻里牵手、家庭和谐、夕阳关怀十大行动。
三、推进人口文化建设。一是要创新人口文化传播途径。将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融入城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平台,与县园林、旅游、交运等部门联手,按照“县有特色、镇有亮点、村有精品”的整体布局,打造新型人口文化精品。二是创新制作宣传品。要积极探索与书法、绘画、摄影等艺术作品相结合,与群众日常生活用品相结合,形成富有特色的家庭人口文化宣传品牌。三是依托计生文艺作品,传播家庭人口文化。组织编排人口计生题材文艺节目,巡回镇村演出,宣传计生家庭先进典型、传播人口文化。四是借助政府实事工程,加大人口文化园建设力度。年内新建2个高标准的人口文化园区和30个新家庭人口文化屋,争创省级人口文化示范基地1个。
四、突出强化新闻宣传。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强化县内宣传,扩大对外宣传,提升稿件质量。一是强化系统报刊宣传。加大在《中国人口报》等系统报刊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全县幸福家庭创建经验和关爱民生典型做法。二是继续在《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人口计生专题宣传栏目,强化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对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要及时、连续地进行宣传,提升人口工作形象。三是强化网络宣传。根据网络宣传的优势和特点进行快捷灵活多样化的人口计生宣传,同时抓好舆情监控工作。四是强化激励机制。修改完善新闻宣传报道用稿奖励标准,鼓励通讯员多写稿、多投稿,在“上大报、攻大台、进大网”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的上稿数量和质量。力争每年在媒体上推出一批大篇幅、有份量的典型报道、特色报道和深度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反映我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崭新形象。各镇(区)场全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用稿(400字以上)10篇以上。
(一)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宣传和“学用政策活动”。在4月开展一次以“单独两孩”政策、《区计划生育条例》和《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为主的计生政策大型宣传活动;5.29开展一次《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暂行办法》和《县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办法》政策宣传活动;6月开展全县诚信计生续签新签宣传教育活动;7.11开展一次全县违法生育依法行政专项治理宣传活动;9月上旬开展一次“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2月4日计生奖扶政策宣传活动。
(二)抓好政法工作业务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培训的原则,县级负责乡级培训,乡级负责村级培训,村负责对人口管理员和诚信计生小组长的培训,小组长负责对小组成员的培训。4月举办一期政策法规业务工作培训,培训内容有: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行政执法、诚信计生、奖励扶助等。
(三)抓好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二是抓好单独两孩政策培训。各乡镇分级组织培训,培训对象延伸到诚信计生小组一级。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四)依法依规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审批《二孩生育证》。规范办证、审批程序,杜绝违法违规办证、乱批二孩生育指标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5月份在全县开展一次依法行政和乱收费、乱罚款治理检查工作,并下发检查通报。严格推行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口计生委2012年12月下发的《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行依法行政“一票否决”;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能力建设。
(五)探索建立计划生育社会征信管理工作机制。协调法院、公安、金融、工商等部门联合建立征信管理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当年违法生育立案率达100%,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达80%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在2013年的基础上取得明显的新成效。每季度召开一次计划生育社会征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抓好执法文书规范化管理。按照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一案一卷”行政执法档案,开展执法案卷评议活动。8月份开展一次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比活动,案卷规范的前三名给予表彰奖励。
(七)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精神和《关于实施证件办理电子化工作的通知》,按照市出台方便群众办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三零四办五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提高群众满意度。在3月下旬全县统一模式制作办证一次性告知单,并在县、乡办证窗口放置,便于群众取阅。
(八)抓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标准和要求,创新开展人口计生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全年无行政违法案件。积极参与县法制办组织的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培育示范单位,落实示范项目。
(九)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做好维稳工作,实现“六个不发生”工作目标,确保人口计生系统和谐稳定。做好计生维稳问题排查,落实好失独家庭等计生弱式群众扶助,全年慰问不少于4人/次。
(十)建立协查督办制度,加强督查检查工作。对典型案件和跨乡镇的重大案件,县人口计生局协调组织,有关乡镇参与,依法查处;年内开展不少于两次行政执法检查,主要围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政务村务公开、乱收费、乱罚款、搭车收费和简化办证程序等内容检查。
二、强化“六项”工作,全面实现诚信计生提质升级。
(一)强化宣传培训。利用我县开展诚信计生新签续签活动和乡镇计生队伍调整较大的情况,重点抓好社会宣传和对乡镇计生干部、村两委干部、诚信计生小组长和新签、续签人员培训;5月组织各乡镇开展一次诚信计生小组长宣传培训;年内召开一次小组长交叉巡回培训会。
(二)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按照自治区、市关于建立诚信计生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我县诚信计生利益导向、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扶贫帮困等机制,制定出台《县诚信计生长效机制》文件;加强部门联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注重普惠政策与计生优先优惠政策的兼容;落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诚信计生巩固提升扩面工作的意见》(市人口与计生组办〔2012〕10号)文件精神,巩固诚信计生成果。
(三)强化示范点建设。继续开展诚信计生“四创四树”活动,在巩固发展现有示范点的的基层上,结合廉政文化建设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诚信计生示范村(居)、诚信计生示范小组的创建和培育工作,培育一批新的诚信计生小组示范典型;适时召开全县优秀诚信计生小组长代表座谈会或巡回交流活动,激发诚信计生小组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评比表彰一批新涌现的“五好”诚信计生小组和“五好”诚信计生小组长。
(四)强化规范化管理。继续按照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市诚信计生工作规范》和“六个规范”要求抓好诚信计生的承诺书、保证书、档案、信息录入等规范化管理。
(五)强化部门配合。与民政和县美丽办等部门加强配合,抓好诚信计生和清洁乡村写进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工作,使诚信计生的双向承诺真正具有法律效力,更好地实现诚信计生法制化管理、法制化运作;加强诚信计生信息化建设,实现诚信计生育龄妇女信息动态化管理。
(六)强化督促检查。年内安排一次以上对基本实现诚信计生乡镇工作抽查,重点是诚信计生承诺书新签续签和承诺兑现情况的抽查;按照国家、自治区诚信计生评估验收标准,组织做好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的评估验收工作。对基础薄弱地区的乡镇诚信计生工作重点加强指导。
三、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
(一)落实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把好资格确认关、政策关和发放关,落实兑现率100%。
(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条例》、《管理办法》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先优惠政策。当年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率100%;退休职工增加退休金兑现率100%;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金兑现率100%;代缴符合条件的对象新农合和新农保费用兑现100%。落实《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规定的奖励扶助对象及55-59周岁奖励对象的资格审查、上报工作,兑现率100%。
(三)落实市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政策。落实诚信计生家庭小额贴息贷款,及时兑现即环即奖和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兑现率100%。
(四)落实诚信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措施。修改完善《县诚信计生公益金实施细则》,以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为重点对象,出台《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救助暂行办法》,落实好诚信计生家庭扶助救助工作,兑现诚信计生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措施,落实率达100%。
(五)规范奖励扶助档案管理。按照奖励扶助信息规范要求,按年度订装成册。
四、抓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全面推进贫困地区人口计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及时下达和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封闭管理,专账核算”,确保年度内日生均支出资金不低于国家基础标准,学校食堂(伙房)结余款项应滚动用于营养改善计划,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坚决禁止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膳食补助资金或将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用于学校食堂(伙房)运转经费和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等行为,对违反资金管理使用的行为将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坚决守住资金安全“底线”,确保营养改善膳食补助“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
三、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监督考核、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健全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供货商评议制度。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餐费自理),消除流于形式、只“陪”不“餐”等问题。切实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积极联合食品监管部门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和风险监测,守住食品安全“红线”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四、稳步推进食堂供餐。目前,我州还有部分学校因为地势狭小、人员不足、运转经费困难等原因未实行食堂供正餐,依然实行的是蛋奶+X模式,各县(市)要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食堂等项目,努力向学生提供完整午餐。要根据食堂供餐需要添置必需的设施设备,改善试点学校学生就餐条件,满足餐饮服务许可要求,提升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实行食堂供餐(正餐、热餐)的学校要按照学生人数和食堂从业人员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并将食堂运转相关费用、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食堂供餐的有序推进。特别强调,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必须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同时,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不得委托社会机构代供餐。
计划生育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对象
才溪镇计划生育常住人口,符合生育条件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已婚育龄妇女;政策外已生育应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
确定计划生育挂钩责任人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镇村干部计划生育挂钩责任制的通知>>规定,实行镇、村干部计划生育挂钩责任制,执行谁挂钩、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计划生育跟踪管理挂钩责任。
计划生育挂钩责任人工作职责
镇、村责任人挂钩责任区计划生育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对象,计划生育挂钩责任人必须每月与孕情跟踪服务对象见面,把跟踪落实的情况在每月1-2日填写孕情跟踪管理对象落实情况一览表。
孕情跟踪服务责任自服务对象持证开始、怀孕、生育,至落实上环、结扎措施止,发生政策外生育的直至落实节育措施为止,责任人的挂钩责任方可结束。当年未生育或生育后暂缓落实节育措施的,跟踪服务结转至下一年度,责任人有变动的随着挂钩责任人而变,孕情跟踪服务责任结束后,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做好档案整理,要求计生办存档备查。
建立计划生育孕情跟踪月报制度
一、全面推进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一)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合督查。要通过实施“一家人”计划,进一步完善均等化工作领导组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或者深化关于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二)确保宣传倡导服务均等化,建设流动人口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利用各种手段,创新形式,免费为流动人口普及人口计生政策和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三)加强工作载体建设。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建立 “流动人口之家”或者“流动人口爱心驿站”,落实均等化工作内容。
(四)指导督促各乡镇认真清理摸底,精心组织发放、使用好《一卡通》,建立健全《一卡通》发放、使用、服务、优待档案,做好总结汇总。
(五)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家庭的生育关怀项目,对留守老人、妇女和留守儿童要定期进行家访,开展“一对一”
关怀活动教育,解决生活生产实际问题。
(六)进一步开展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均等化工作,做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均等化、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均等化、生殖健康普查服务均等化,确保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明显提高。
(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现证件办理均等化,依法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计划生育《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证》等有关证件。
(八)广泛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充分发挥好“12356”阳光热线作用,认真做好流动人口政策、服务咨询的反馈工作,公开办事程序,便民维权,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二、强化区域协作,巩固和完善“一盘棋”机制建设
深入开展跨省、市、县管理服务区域协作,继续和流入流出地集中地市县签订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协议书内容狠抓落实,履行好部门工作职责。同时要加大对流动人口服务、办证等工作的网上信息互通力度。
三、继续开展流动人口“好娃娃”幸福家庭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