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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项目化工作要点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7 15:18:55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法院项目化工作要点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法院项目化工作要点

篇1

“三项承诺”是省高院院长应勇在今年省人代会上所做的省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包括诉权保障、公正审判和判决执行这三项涵盖法院主要司法工作和工作主要环节的承诺。具体指: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

会上,代表们就省高院落实“三项承诺”的实施意见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就实施意见的体例结构、重要词汇概念、重要措施等方面的内容提出了中肯而切合实际的意见。代表们希望,“三项承诺”的组织实施,一要加大宣传力度,使之深入人心、鼓舞人心,同时广泛的宣传又反过来能增强法院部门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工作做好做细;二要花大力气常抓落实、狠抓落实,注重实效,经过不懈的努力,出成效、见成效,提高我省法院司法工作水平。

丽水市出台代表中心组活动指导意见

最近,丽水市人大常委会下发了《丽水市人大代表中心组活动指导意见》,要求该市人大代表各中心组完善代表活动组织形式,建立健全代表活动制度,不断丰富和拓展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内容与形式,充分发挥代表在加快丽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该意见包括组织代表学习、依法履行职责、密切联系群众、保障代表履职等内容。要求市人大代表各中心组要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坚持每次活动前学习制度;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代表活动以小组活动为主要形式,也可以中心组集中活动、若干小组联组活动、各级代表混合编组活动。要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开展走访基层单位、走访群众活动,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与问题。试行一名市人大代表联系若干名群众制度,促进代表开展帮扶活动,发挥代表致富引路人与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用。

为提高代表活动参与率和活动效果,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将建立代表小组活动检查通报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先进代表中心组、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评比表彰活动。

余杭区设立镇乡街道人大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杭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近日区委下发《关于设立镇乡街道人大办公室的通知》,决定设立镇乡街道人大办公室并配备相应职级工作人员。规定镇乡街道人大办公室与各镇乡街道党政办或党务群团办合署办公,同时增设科级领导职数1名。

余杭区的这一举措,将有利于镇乡街道人大职能的进一步发挥,支持和保证镇乡街道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

上虞市人大召集专家小组评审部门预算

5月16日,上虞市人大常委会召集部门预算专家评审小组,对民政、卫生、水利、计生等部门预算实行专家评审。这是继去年尝试对民政、卫生两部门实行部门预算以来,上虞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化预算监督上的又一重要举措。

此次评审重要关注点是部门预算编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预算安排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充分可靠、细化到点,是否体现绩效要求;保证预算实施的措施是否到位等。

评审专家组由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市纪委(监察局)、市审计局、社会中介机构中高级职称人士组成。评审组有权对部门预算审查内容提出质疑,要求相关部门提供预算安排的依据及资料,并对涉及的项目进行专题调研。根据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负责召集专家进行评审,并将审查结果及时反馈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据此对部门预算内容再作修改、完善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仙居县人大执法检查首次邀请专家参加

日前,仙居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考虑到医药化工产业安全隐患较大、问题不易发现等特点,仙居县人大常委会专门邀请医药化工行业两名高级工程师参加执法检查,这是该县人大首次邀请专家参加执法检查。

检查中,两位专家指出了医药化工行业在安全生产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针对部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够强、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重大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医药化工行业是仙居县支柱产业,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参加执法检查,可使问题、建议更具针对性、更切合实际,能够提高执法检查的效果。

兰溪市提前拆除37条机立窑

2006年4月27日,浙江立马集团投产10多年的一条水泥机立窑的拆除,宣告了兰溪市37条水泥机立窑提前一年半退出历史舞台。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生态省决定和环保执法检查的有关要求,拆除水泥机立窑被列入全省“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计划。为此,兰溪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向政府抄告审议意见,要求落实措施,加快机立窑拆除进度。兰溪市政府做出了2007年底全部拆除机立窑的承诺,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水泥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出台《加快水泥行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政策意见》,斥资2635万元对拆除机立窑给予相应补助,有力地推动了机立窑的拆除工作。

据了解,机立窑拆除后,兰溪全市的水泥企业由原来的16家调整为6家,水泥生产线由原来的47条调整为10条,年产量由原来的1500万吨压缩到1100万吨,年粉尘污染量将减少1.2万吨,水泥生产实现从机立窑、回转窑混合型生产向新型干法回转窑生产的根本性转变,达到了国家对水泥行业实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提高质量、保护环境”的总体要求。

富阳市城镇居民可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近日,富阳市政府下发关于非医保居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该市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可以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这表明,该市已实现了医疗保障的全覆盖。这项造福于民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富阳市人大常委会关注和督促城镇非医保居民实施医疗保障的结果。

富阳市尚有5万多名城镇居民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他们主要是没有工作的非农居民、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等,大多没有固定工作,生活相对困难,没有任何医疗保障,极易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该市人大代表多次在人代会上提出建议,要求市政府采取措施,解决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根据代表建议,今年二三月份,富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开展了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情况汇报,提出5条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认真制定城镇非医保居民医疗保障的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将城镇非医保居民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范围,实行统一管理,鼓励和引导城镇非医保居民积极参保,并适当增加医疗管理工作人员,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城镇非医保居民的医疗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海宁市人大代表听证会上传民意

日前,海宁市物价部门就城镇规划区居民开征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举行了一次听证会。与会的人大代表在事先广泛收集民意的基础上,提出了与调价方案不同的看法。

自来水调价是涉及每位市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代表们在会前下足了功夫,他们在自己居住的社区和选区,或专门召集座谈会,或登门调查询问,挨家挨户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并把这些民意带到了会场。听证会上,代表们表示,对开征污水处理费原则同意,但对收费方式提出了不同看法。代表们提出,水费应当像电费一样实行阶梯价收费,要在保证居民正常用水不涨价的基础上,只对多用或者说浪费用水的部分予以涨价;要贯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排污企业应当让其承担更多的责任;对困难户、低保户则要充分考虑其实际困难,以支持为主。

市水务集团负责人对代表们的意见十分重视。据悉,听证会内容将以纪要形式反馈给代表和上级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论证后报嘉兴市物价局审批。

安吉县在媒体开设“代表论坛”

篇2

(一)严厉执法,深化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扎实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批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未批先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

2.督促危化品企业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深入开展“治违”工作,重点治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使危化品企业“治违”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3.按照__危化16号文内容要求,继续开展危化品领域年度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危化品“老、小、差、危”企业,加大非事故处罚力度,促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要求变为企业的自觉行动。

(二)突出重点,大力提升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4.推进危化品企业转型升级和搬迁关闭。进一步加大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非民用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转型升级和搬迁关闭力度,督促当地政府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确定企业转型升级和搬迁关闭时间表、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持续推进办法,做好过渡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限时关闭化工企业危化品的排查,其所存危化品必须在关闭前清理完毕,强化设备设施拆除过程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利用行政许可这一抓手,稳步推进危化品经营单位个转企工作。

5.加快危化品企业安全条件提升综合整治。按照《__市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成__年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开展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排查,督促企业聘请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在役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进行设计诊断,及时完成设计缺陷的治理工作。全面完成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改造;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完成60%以上;按要求推进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新项目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在设计阶段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要求,规范企业危化品安全信息收集和过程危害分析、规程制度完善和培训教育、承包商管理和特殊作业管理、设备设施维护和变更管理、生产准备和事故应急管理等过程管理,提高和规范安全管理水平。

6.推进化工园区(集聚区)规范化管理。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基层基础建设年要求,督促各地加强化工园区(集聚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的建设,确保监管力量和素质适应日常监管工作要求。按照浙政发〔__〕27号要求,落实化工园区(集聚区)定期开展区域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落实重点目标的安全监督监管措施,控制安全风险容量。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化工园区(集聚区)规范化管理调研活动,研究落实 “科学规划与建设、建立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严格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安全措施。认真学习上虞化工园区安全监管经验,积极推行强制更新设施设备、强制淘汰落后工艺、强制落实生产自动化改造、强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强制开展安全培训等“五项强制”措施。对“老、小、差、危”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区域,应按照“三个一批”,即淘汰关闭、扶持提升、发展培育一批要求,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7.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化品输送管道专项治理。进一步查清城镇危化品输送设施的分布走向、物料名称、权属单位、安全现状和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完成危化品管网全面检测、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各类管网的安全状况和安全风险等级等工作。按照国发〔__〕40号文件要求,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开展危化品输送管道违章占压和防护距离不足以及各类管道铺设重叠交叉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

8.强化危化品使用企业监管。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第57号)规定,开展相关企业的排查,推进各项工作措施,明确申报办证时限,及时完成许可任务,落实安全监管。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危化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等八类企业落实安全现状评价、相关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场所符合要求等措施。

(三)明确任务,着力推进危化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9.全面完成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以安全标准化各项安全措施有效运行为重点,突出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标准化建设;以落实安全规范、严格安全管理、运行安全体系为主要内容,利用企业自身力量,全方位推进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以督促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标准化自评为推手,促进各项措施落实。鼓 励有条件的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积极争创二级、一级安全标准化。进一步简化微型危化品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考核内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促进此类企业开展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

10、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和《__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办法》要求,督促企业完善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自查自纠自报、监管部门督查督办督导的管理机制。推行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逐月逐级向安监部门报告制度,建立四级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专用邮箱,对隐患排查、治理、销号进行动态管理,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危化品企业“先走一步、更深一层”的要求,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分析和控制,即风险点排查治理活动,自觉开展风险点(危险源、事故)预警告知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主动预防、前瞻防范。

11.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按照《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估,严格按照评估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积极参与“黑名单”和“十佳诚信”企业评定,促进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自我约束机制,自觉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

(四)打牢基础,努力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

12.严格按照省安监局等三部门《关于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的指导意见》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岗位条件,特别是安全管理负责人更应率先落实;严格执行危化品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加大化工专业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培养。推广海宁做法,开展企校合作办学(班),实施订单式、定向型化工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3.继续按照《关于印发<__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签约相关专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或由镇(街道、园区)统一聘请专家为企业提供常年服务,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14.以县或化工园区(集中区、化工企业集中的镇和街道)为单位,推行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月度例会制度,通过开展工作汇报和经验交流、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15.完善《__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记录本》相关内容,进一步帮助企业弄清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方法,促使企业把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等要求融入到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之中,提醒企业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16.根据《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督促企业按时、按要求将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度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报县(市、区)安监局进行备案;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专业事故统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简报表》和上半年、下半年本地区危化品事故统计表。

17.开展对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考核。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考核,进一步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并对考核结果通报公布。对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落实危化品监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坚决纠正办事拖拉、工作肤浅、消极怠工的行为。

18.全面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员工、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要以危化品企业为重点,大力培育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用典型引领,促进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纠正习惯性违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严格许可,全力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

19.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严把危化品建设项目落户准入关,杜绝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等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和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在非化工规划区(集聚区)建设。加强对涉及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无法提供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专家论证书面意见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20.加强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产业布局和选址区域规划符合性、周边环境适应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性等内容;全面落实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安装紧急停车系统。

21.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项目应邀请省级安全专家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落实整改,整改完成情况要经安全评价服务机构和当地安监部门的确认。

22.严把危化品安全使用、经营许可关。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安全管理,按照经营进市场的要求,严控经营单位数量。严格许可证的注销、吊销和定期公告制度,未按要求办理相关许可证延期的一律予以注销。根据行政许可分工,加强对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经营许可发证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23.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按照局行政审批管理制度要求,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管理,统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内容,做到规范行政审批、严格受理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24.加大行政审批服务 力度。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思想,主动配合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度的实施;采取重大项目重点办理措施,开展模拟审批与企业按需审批相结合,在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再提速20%,不断提高审批效能。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面

1.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完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体制机制,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的打击力度。切实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及村委会的“打非”责任,把“打非”工作落到实处。继续深化烟花爆竹企业“治违”工作,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切实加大处罚力度,促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落实零售经营规范化建设。

3.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治理,及时排查和消除隐患,落实安全责任。以专店、专柜、包厢式专间三种经营方式为样式,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超量存放、超规格经营烟花爆竹产品处置力度,有效降低安全风险。

4.充分利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打非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推行烟花爆竹安全协管员制度,在培训、试行、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协助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5.研究探索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布局、诚信设店、总量控制”的原则,科学构建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络;学习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监管计分管理办法,坚决取缔从事非法销售活动的零售经营店,建立安全、规范、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条件。

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方面

1.督促有关企业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并落实管理制度。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销售负责人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

2.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条件审查和相关备案等行政许可工作,做好证前审查与证后监管的结合,重点审查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完善性、针对性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入库(出库)台帐以及原始记录(证明)的完整性、一致性。

3.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加强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加大对季报、年报等数据填报的督促力度。

4.配合公安等部门,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联合监管工作,积极参与禁毒委及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有关活动,认真完成分工任务。

四、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明确履行应急管理的科室、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和分管领导,理顺上下级关系;危化品大中型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2.加强危化品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嘉政办发〔__〕147号文件要求,加强危化品企业市级应急救援基地、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确保人员实际到位。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技能训练。要以危化品企业员工五项应急技能培训考核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制定年度训练、演练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训练。

3.加强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督促各县(市、区)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手册》,明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处置流程、指挥报告程序、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内容。健全以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力,危化品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4.深化危化品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的修订、评审、备案工作,重点突出现场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所有重大危险源、重点工作岗位、要害部位都要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做到简明扼要、挂牌公示。督促各县(市、区)要在全面落实危化品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的基础上,制作危化品企业应急预案合订本;有重点、分步骤的推进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使用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工作。

5.不断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储备。各县(市、区)要定期统计区域内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储备情况,建立应急情况下的调用机制,督促危化品企业配备与其生产相匹配的应急救援物资,加强承担危化品专业应急救援任务的企业或单位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

篇3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乡党委中心学习组安排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中心学习组成员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一次学法用法守法情况。乡党委委员全年学法不得少于10次,一般干部不得少于8次,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等重要法律法规纳入中心学习组专题学习内容,将法律知识和依法治理有关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的内容。严格工作考评,将依法治理考核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底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完成期限:2014年12月)

(二)加强执法司法公职人员法治能力培训。积极配合县委政法委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能力和水平。(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三)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深入推进“六五”普法教育,强化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学校的普法主体作用。进一步做好村组、学校、机关法制宣传专栏的更新工作,增强可读性和传播性。通过联乡包村进一步培养“法律明白人”。狠抓骨干培训,不断增强法制宣传队伍素质。强化充实整合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一是以乡镇分管司法维稳工作相关领导、司法助理员、乡派出所为主的普法骨干队伍。二是邀请县普法讲师团到我乡进行普法讲课。三是由我乡维稳副书记担任中心校的法制副校长,为广大师生提供无偿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四是加强对村治保主任的法律知识的培训,让他们有能力我负责本村的普法宣传。五是在群众中挑选一批法律宣传志愿者,推动普法工作的开展。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以人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四)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法治社会氛围。一是加强我乡法制宣传栏、宣传园地的建设,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二是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三是在全乡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设置法制宣传栏等法治文化设施。(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五)创新推进法律进医院。在乡卫生院开设法制宣传专栏或法制园地,大力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二、民族自治法规方面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三、依法执政方面

(六)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要向县法律顾问进行咨询,确保合法性。(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七)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增强乡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八)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制度。要求并积极动员乡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党政机关举办的法律培训班、进修班等。(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九)完善和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四、依法行政方面

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有关依法行政的工作(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五、司法改革方面

积极配合法院、检察院进行司法改革(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十)依法治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对县有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土地重用,城镇房屋拆迁、涉法涉诉、国有企业改制、企业农转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水库移民、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责任人,集中攻坚化解,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上行(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十一)依法治理重点区域矛盾纠纷。加强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对治安混乱地区的定期排查、分析研判机制,挂牌整治各类突出治安问题。深入开展“三山一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重大项目工程矛盾纠纷排查企地联动排查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防御。积极推动资源纠纷、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合同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拓展工作领域,实行上门服务。(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十二)依法处理医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作用,引导医患又该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解决纠纷。建立医院法律顾问制度,法律律师的法律服务职能,运用法律手段帮助医院解决实际难题。(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十三)依法治理秩序。对缠访、闹访、越级上访、以访牟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活动,规范行为,加大依法治访力度,变上访为下访,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建立网上受理平台和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和涉法涉诉终结制度。依法处理违法上访行为,维护正常的秩序。(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七、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方面

(十四)稳步推进各项依法治理。围绕基层社会治理,把执法、司法和其他资源向基层配置,向基层倾斜,支持基层社会治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在全面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挂牌创建的基础上,加大检查督促力度。

(十五)切实推进依法治村工作。根据法律进万家活动要求,邀请县法律服务队到各村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对其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与幸福美丽家园、牧民新村建设相结合,从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民事纠纷、管理机制健全,群众一事一议民主监督,村两委组织发挥的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进一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条件成熟,争创第二批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同时完善基层法治创建的评价评估标准。(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十六)全面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实施“六大行动”,实现六个当好。稳步推进“大治理”,着力发挥法律最高行这准则作用,当好贯彻执行依法治国的践行者;创新推动“大法宣”,着力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规范作用,当好民主法制建设和推动者;持久开展“大调解”,着力发挥人民调解疏导预防作用,当好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者;精心组织“大法援”,着力发挥司法行政为民办实事作用,当好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实践者;认真拓展“大服务”,着力发挥法律服务沟通保障作用,当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服务者;全面深化“大矫正”,着力发挥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作用,当好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十七)广泛开展藏传佛教文明和谐寺庙创建。加强宗教教职人员法制宣传。(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八、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落实方面

(十八)严格工作考评。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并考核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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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作为了主要工作任务,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着力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不规范、用药安全性不高、招商引资环境不够宽松的问题”作为“整建活动”实施“三大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

市委常委、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王海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分别在国务院、省政府印发的全国、全省2011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上批示要求:市整规办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副市长刘国庆、戴绍泉分别在4月12日和2月8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市整规办及时将两位领导的讲话印发给了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并于6月14日和26日分别召开了区县和市级部门整规工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2011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以及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的通知》(自府办发[2005]102号)要求,在2010年底,市整规办印发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自整规办[2010]15号),对2011年全市整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明确了全市整规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规工作重点、宣传报道、基础建设工作等。做到了早部署、早安排。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一)组织开展节日市场综合整治行动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重大节假日生活健康和安全,市整规办分别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市场全市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节日市场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7000多人次,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户600多户,查获各类案件1045件(其中:立案查处334件)。通过节日市场整治,使全市节日期间未发生重特大市场经济秩序事件,净化了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节日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质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区县、各部门将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全年整规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出台后,集中4个月的时间开展了专项整治。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全市出动执法人员5万人次,依法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753件,其中立案查处662件,捣毁窝点49个,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和小食品摊点2366户。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17件。

1、加大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市场整治。农业部门重点开展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三大环节的执法行动。农资市场监督覆盖面达100%以上,立案查处案件43件,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共抽检粮食、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产品1009个批次/样,合格率为96.33%,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明显提高。畜牧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放心肉工程,深化畜产品无公害基地建设,加强兽药饲料企业监管,加大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工作力度。抽检饲料产品和畜产品各50批次,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继续保持为零,畜产品药残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新申报无公害畜产品养殖基地和品种各6个;禽畜产地检疫率和定点屠宰厂(场)内检疫率均达到100%;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5件,取缔无证照企业16家;没收、销毁不规范兽药23件(瓶、盒、支),违规产品7.9吨、不安全肉品3.1吨。水务部门组织开展了水产投入品经营市场、化肥养鱼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了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和监督管理,开展了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完成3个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和10个无公害水产品的申报工作;实施成鱼检疫303批次,苗种检疫260批次;对全市具有代表性的水域共1万余亩进行了鱼病测报。

2、继续深化食品加工环节整治。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开展了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原辅材料、添加剂及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大了对安全类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3C认证违规行为的查处,共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75件,其中大要案10件。

3、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和市场整治。工商部门继续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村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抽查力度,深入推进“四制两查两书一承诺”的监管模式;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清理无照经营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1023户,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04件,捣毁非法食品窝点10个,监测抽查食品166个批次,配备食品快速检测仪41套,加大了对农贸市场、超市场所出售的食品的定性检测力度。商务(经济商务)部门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强化屠宰和酒类市场管理,加强肉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了屠宰市场和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全市取缔非法屠宰点5个,整合关闭16个,查处酒类违法案件11件。我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12月通过国家专家组验收。

4、深化食品消费环节整治。卫生部门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目标责任制,与工商、旅游等部门建立了餐饮业联合整治机制,对食品消费环节组织开展了18次专项检查,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100%,查处无证经营户282家,整改到位并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95家,取缔87家,查处违法行为32起。城管执法部门以整治和规范无证饮食摊点、夜宵摊点、游动摊贩和校园周边小食品摊点的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的行为为重点,建立了错时上班制度,落实了“划片包干,定人定责”责任制。规范饮食摊点789个(次),取缔占道经营饮食摊点314个。盐政稽查部门继续实施盐政执法驻厂监控制度,健全了盐政举报制度,组织开展了盐业市场专项整治。捣毁私盐窝点1个,立案15件,结案12件,查获违章盐12.3吨,查获无主私盐3吨多。

5、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食品药监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企业以及医疗器械的监管,组织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17件;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广告32次,移交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28个,收缴违法印刷品5623张,拆除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牌1092个;快检药品1002批,筛查出可疑品种56个,检验出25批不合格药品;GSP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集中焚毁20余吨、货值80余万元的假劣药品。

(三)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10—2011年)的通知》和省、市《2011年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实施意见》精神,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1、开展专利保护及专利执法检查。市知识产权局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企业对创新技术加以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久大集团公司一次性申请专利6项。坚持以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专利执法行动,抽查了各大商场的6000余种商品,查获49种专利权已失效和66种无法确定其法律状态的商品,及时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单位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2、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专项行动。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专项行动。指导企业新办理商标注册63件,其中农产品商标18件;“长城”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著名商标”,有3户企业材料上报认定;10户企业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有7户企业已经初审处于等待认定中;复审认定“知名商标”65件,38户企业参加“市知名商标”新认定;打造“城市名片”,办理“南国灯城、千年盐都、恐龙之乡、盐帮莱”四件商标注册,已办理39件商标注册;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00件。

3、开展打击盗版侵权专项行动。文化部门深入开展了反盗版天天行动,完成了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区县联网工作,健全和完善了文化市场义务监督体系,开展行业自律建设,加强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取缔无证经营“黑网吧”18家,取缔无证经营电子游戏室30家,收缴捣毁赌博游戏机、电脑板464台(块)、收缴非法出版物3600册、非法音像制品48000多张,立案查处违规网吧82家,治安拘留2人。

4、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专项行动。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山鹰2号”行动,与烟草部门协作配合,查处制售假冒烟草制品案件26件(其中:立案15件,移送烟草部门行政处罚11件),打掉假烟生产窝点3个,查获各类假烟11000多条和大量制假设备及假烟标识材料,涉案金额130余万元,刑事拘留18人,逮捕1人,直接移送4人。烟草部门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和非法运输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节日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作机制,有力的打击了制售假冒烟草制品违法犯罪活动。查获违规卷烟1119.74件,查处案件911件,查获制假窝点5个,贩藏假烟窝点10个,移送司法机关刑事拘留19人,判刑2人。

(四)继续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1、整治虚假广告、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工商部门会同宣传、监察、纠风、卫生、食品药监、公安等部门制定了《市2011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联合会审制度(暂行)》,进一步加强了广告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查处。继续深入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76件,查处合同欺诈案件6件,调解合同纠纷案件10件,帮助157户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新发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3户。

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合同诈骗案件11件12人。

2、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检查医疗机构523家,取缔无证行医机构32个,立案查处案件10件,出具监督意见书344份,并对部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黑诊所、假医生执业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黑龙江省牡丹江水泥集团医院非法承包科室非法行医行为,给予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余万元和设备一台。

3、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市商务局、市物价局、成都海关办事处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组织开展了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专项行动。

(五)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

工商部门加大对工程建设、土地转让、交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教育等商业贿赂的查处力度,今年立案8件,已结案7件,罚款36万元。扎实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特别是对涉及民生问题的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石油化工等垄断企业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全年共立案查处68件,案值87.89万元,罚款56.89万元。主要典型案例有:市大安区某供水企业限制竞争(强制收取底度)案;市某供气企业强制收取检验费的限制竞争案;富顺县某电力公司强制用户更换电表和滥收费用案;市沿滩区某燃气公司滥收费用案。

各级法院依法宣判涉及商业贿赂和反垄断案件20件26人。

(六)继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按照7月10日全国、全省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各级工商、公安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联合开展了打击行动。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捣毁窝点48件,驱散传销人员1810人。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活动;通过《日报》、《今日晚报报》宣传5次,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通过“打、挖、防”工作体系,努力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农业、质监、工商、物价、供销等部门深入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农业部门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开展检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治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监督覆盖面达100%以上,查处案件53件,其中立案查处43件,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收缴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农药甲基对硫磷7.2公斤,接待案件7个。质监部门认真开展了农资送法下乡和打假治劣工作,加大了对化肥、农药、农机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力度。查获农资违法案件49件,立案查处41件。发放农资鉴别系列资料8800份,接受群众咨询620余次。工商部门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48件,取缔无照经营89户,受理农资投诉案件117件。没收不合格肥料25.9吨,农药70公斤,种子130公斤,农膜1500公斤。物价部门开展了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检查民政、计生、畜牧、建设等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共244个。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查出违法所得金额30万元。供销部门结合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所属农资经营户采取了分级负责制,监督进货渠道,采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配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八)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

工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主体资格、房地产广告、展销、经纪、合同等行为,先后制定了《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该系统共检查经营主体435户,检查合同82份,核准登记房地产广告29个,立案查处房地产违法案件29件,结案20件。房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商品房预售专项整治,细化了《商品房销(预)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方案,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开通了“房产168”网站,建立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公示制度;强化了权属登记网络化管理;开展了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为规范房地产企业一房多买、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全市办理房屋权属登记22024件(其中:注销登记409件),受理法院、公安等部门查封冻结363件,受理委托查询350件,受理房产测绘备案139件,共受理投拆举报42件,已办结投诉35件。

(九)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整治

市经委组织开展了成品油市场和加油站专项整治;开展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严格煤炭生产和经营市场准入制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吊销6个加油站经营许可证;关闭煤矿15个;分别换发新版煤炭生产和经营许可证49个和61个;查处安全隐患400多起。

税务部门继续深入开展了税收专项整治。国税部门组织开展了对农副产品加工、汽车销售、药品制造、电力、建材等行业税收专项整治。查处偷税案件75件,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122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税案件3件。地税部门开展了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餐饮业、服务业及娱乐业税收专项整治,对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查结案件155件,查补税金及附加、罚款共计2737万元。

物价部门组织开展了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节日市场、全市猪肉市场、食品价格、食用植物油市场价格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查获案件81件,挽回经济损失159万元,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

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建材市场、计量监督、絮用纤维制品、鞭炮生产企业、饮料冷饮、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查获案件56件,立案查处40件,货值金额121.73万元,规划建设部门组织开展了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建设项目报建率、施工图审查率、招标工程招标和公开招标率均达100%;已清理偿付工程款42769万元,民工工资9494万元,分别占网上拖欠总额的99.57%和100%;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责令整改工程55个;报建工程监督、监理、工程质量合格率均达100%;整改安全隐患940处/件。

国土资源局部门组织开展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60件,立案查处28件,面积7.67公顷。市监察局和市国土资源局查处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案件1件。

旅游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了打击利用“零负团费”欺客宰客、低价竞争、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强制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以及“黑车”、“黑导”等专项整治行动。对星级饭店、旅行社和景区、星级农家乐监督覆盖面达到100%。全年共接到旅游投诉25起,立案查处3起、调解处理22起、投诉办理的结案率达到100%,查处安全隐患7起。

成都海关驻办事处组织开展了减免税设备和加工贸易专项整治活动。查获违规案件2起,案值1190万元人民币,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剩余料件、副产物、边角料等补税340万元人民币。

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机动车维修市场、危化品运输市场、乡镇船舶安全、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等专项整治,共查出安全隐患48起,全市88道渡口经区县政府审批,19艘单机客渡船舶得到有效整改,17艘水泥、木质船舶已整改完成。

安监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水上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聚集现场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等专项整治。查处安全隐患780起,共发出了隐患整改指令书96份,行政处理决定书47份,停产整改通知书45份,查获案件45件,其中立案查处15件。

审计部门将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和惠民资金审计作为工作重点,全市完成审计项目116个,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5,382万元,移送有关部门经济案件线索1个,涉案人员3人。

市政府法制办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牵头组织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工作;市司法局开展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活动;市发改委在项目审批环节上,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业项目;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开展了反洗钱专项行动。

(十)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各区县整规办结合本地特点,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部署的整规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各种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荣县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25个,立案查处案件531件,查获案件货值13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元,查补税款480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富顺县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12个,立案查处案件727件,查获案件货值268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18万元,查补税款303万元。自流井区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10个,立案查处案件196件,查获案件货值58万元查补税款484万元。贡井区共捣毁窝点12个,立案查处案件104件,案值35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5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件,检查机关批捕3人。大安区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4个,立案查处案件126件,查获案件金额26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30万元,查补税款197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2人。沿滩区共捣毁非法窝点10个,立案查处案件66件,查获案件货值14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26万元。高新区共捣毁非法窝点5个,查获各类案件141件。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市委宣传部牵头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并从对象、地域、内容、所有制性质四个方面进行了延伸;市经委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大力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开展信贷市场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拓展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工商系统继续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食品药监、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建立了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市房管局建立了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信用体系及网上公示平台;国税局、地税局开展了“依法诚信纳税”活动;司法局开展了法律服务队伍诚信体系建设;成都海关办事处开展了报关行业道德教育,建立诚信报关市场活动;农业局完善和细化了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农资领域诚信档案与诚信评价制度;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景区”创建活动;卫生局规范了10余条卫生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每年2次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制度,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公开制度,提高了卫生部门在社会的诚信度;供销社开展了农资公司以及各基层供销社网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活动。

市整规办、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卫生局、成都海关办事处、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广电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外汇管理局)、市企业管理协会、市企业家协会、市中小企业联合会、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开展了201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动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我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协作机制,联系会议制度,公安经侦信息联络员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检察机关主动深入到工商、烟草、盐业、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深挖立案监督线索。全年共建议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案件线索6件,均已立案侦查。

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项工作的推进,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33人;各级公安机关共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147人,刑事拘留79人,取保候审55人,逮捕25人,直接移送14人;各级检察机关已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7件22人(其中:合同诈骗11件12人,假冒注册商标2件4人,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1件1人,生产销售假药1件2人,非法经营2件3人);各级法院已宣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1件39人。

5月31日,由市整规办、市检察院联合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到宜宾汉王监狱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规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商等部门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活动;市整规办、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月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并于今年5月正式开通了市食品安全信息网;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日的宣传活动。

在市委宣传部的精心组织下,我市各新闻媒体加大了宣传报道力度。据不完全统计,1月至11月底,《日报》刊发稿件70篇,图片10幅,开辟专栏1个——《消费和谐3.15特别报道》;《今日晚报》刊发稿件38篇,图片15幅;以电台《新闻时空》、《1009早新闻》和电视台《新时空》、《盐都播报》、《都市全接触》、《走进生活》等栏目为龙头,播发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报道:广播消息95条,广播专稿7篇,广播专访4个,电视消息130条,电视专题14期,电视专访5个。

六、开展调研,沟通信息

市整规办组织开展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调研。通过调研,初步掌握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来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思路。在调研基础上,分别形成了《关于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整规办[2011]8号)和《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整规办[2011]8号),上报了省整规办、市委、市政府,并印发给了各区县和市整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坚持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坚持分别召开了市级部门、区县整规办联席会议,及时分阶段总结工作经验,安排部署整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坚持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各区县、各部门及时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情况报送市整规办和通报相关部门,市整规办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对有针对性、具有典型意义的工作做法、案例等编发了31期《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情况简报》。

七、2008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着力关注和解决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及影响经济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促进公平竞争、净化市场环境,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突出重点,深化各项专项整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在国务院2008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尚未出台前,仍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2011年部署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商业欺诈、打击传销、治理商业贿赂和反垄断、农村市场、房地产市场秩序等专项整治为重点,各部门根据行业特点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节日市场监管。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服务体系,使一批诚信经营、质量可靠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

篇5

(一)档案法治建设

1、加强档案法规制度建设。贯彻实施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及时转发并严格执行上级业务规范文件,制定下发了《县档案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县档案局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县档案局关于加强县民贸公司档案规范管理的函》《县档案局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县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县“8.8”地震抗震救灾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的通知》《县档案局关于精准扶贫档案片区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

2、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明确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具体工作的范围、标准、节点,全力做好文件的查阅、利用、服务,确保县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到位。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工作,及时清理上报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事项等部门权力清单责任事项,落实责任清单,按时填报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及时清理公示本单位机构概况、领导职责、财务信息、法律法规、工作动态、便民信息等政府信息,将档案工作全面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健全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制度,每年定时进行执法人员审核、培训,要求执法人员做到自己的执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证据确凿,无越权处罚、变通处罚等问题。

3、深化档案法制宣传。认真贯彻实施省、州《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结合“七五”普法,坚持会前学法,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任务和内容,每年集中学习宪法、档案法规法纪及规范性文件等不少于12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依法治县及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结合驻村帮扶、档案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每年档案法制宣传主题,安排部署“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征订宣传资料,制定下发了宣传活动方案,征文活动通知,发放档案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召开档案法规知识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利用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短信等持续发送档案法规知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法律图书角”,及时更新《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涉及法律法规、档案业务、民族政策、惠民知识的书籍、报纸、杂志期刊,为干部职工日常“充电”提供了学法阵地,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知法守法意识。

4、强化档案执法检查。结合重点工作任务,每年开展档案执法检查,组织检查组对全县机关、乡镇开展档案执法检。检查内容包括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档案室规范化管理、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和灾后恢复重建档案工作情况等。检查中对存在档案管理方面问题的单位发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有效地增强了全县的档案管理意识。目前我县无档案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档案资源建设

1、加强档案资源的接收和征集。立足现有的馆藏资源,不断加强民生档案、特色档案、重大活动档案和到期档案资料的接收与征集。十三五期间接收进馆民宗局、财政局、计生局、农水局、永和乡、法院、纪委等20多个单位、乡镇文书档案7832(卷、盒)、会计档案1528盒、项目档案1135盒、诉讼档案2367盒、荣誉、照片、实物、光盘等4000余(张、件),整理接收抗震救灾档案500余盒,整理进馆资料566册。并严格按照纸质档案和数字化副本“双套制”要求进行档案接收。截止2019年12月,县档案馆馆藏档案106个全宗69730(卷、盒)、资料6236册。

2、规范机关档案形成和管理。一是强化日常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每年深入机关单位和乡镇指导督查150余人次。及时转发《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制定下发年度档案工作要点、《县档案局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县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执法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机关档案室规范管理。结合精准扶贫、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档案专项指导督查加强对机关档案室规范化管理工作检查考核,提升档案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水平。重点对县人社局、县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防震减灾局等涉民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督查,帮助修订完善《文件材料收集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表》《机关档案分类方案》等档案工作制度,以及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等的规范整理。三是全力抓好机改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档案处置工作。为切实做好机关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的档案处置工作,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档案馆积极作为、靠前工作,主动与县委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将机改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档案处置工作列入全县区划调整改革议事日程,同研究、同部署。草拟了《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改革中各乡镇、单位档案的归属和流向,处置的范围和内容,强调了档案的鉴定收集归档程序和移交要求,定期开展档案业务制度检查,做到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有力推进改革进程中档案安全及规范管理。

3、规范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下发《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金融企业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完善以资产为纽带的企业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体制,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服务。开展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审核,对县自来水厂、大九旅集团、南坪林业局、黄埔电力公司、罗依乡产业园区和高原食品公司等单位进行定期指导督查,并协调组织开展了1期县观光公司档案业务培训。

4、强化重点项目档案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深化“项目档案工作提升行动”,加强项目主管部门联系协助机制,推进重大项目档案指导、检查、验收工作。针对“8.8”地震,及时制发相关规定、通知,提出工作要求,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做到提前介入,及时协调落实专项档案业务培训、检查,指导项目档案整理、移交等工作,进一步促进项目档案规范管理。组织对县内188个重大项目档案进行了登记,完成了“九寨印象”、水岸豪庭、白水龙水电站移民、鲁能生态旅游、新区市政公共设施提升工程、医药公司商住楼、乡村道路等57个工程项目的档案初验,组织开展了1期专项验收。

5.加强农村档案工作。一是落实《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乡创建以及乡镇、村档案法规、政策的宣讲,积极协调、指导、督查乡、村两级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推进“村档乡管村用”工作,探索解决乡镇、村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巩固村级档案建设成果。结合“双报到”积极开展社区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载体为社区提供档案法律法规咨询和业务指导、技术等工作支持,规范社区档案管理。二是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开展蹲点调研,完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对档案部门接收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进馆提出明确要求,安排业务骨干指导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归档、检查、验收工作,要求归档材料真实、完整、可靠,整理规范,检索体系齐备。三是部署开展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结合“驻村帮扶”和“两联一进”开展档案工作调研,完成了《县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调研报告》。转发了《州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方案》,与县扶贫移民局联合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文件,对全县乡镇精准扶贫档案检查指导工作全覆盖,指导建立县、乡、村、户减贫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在安乐、勿角试点乡镇开展了重点督导检查。举办了县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培训会,对全县48个贫困村第一书记,乡(镇)档案专干,22个扶贫专项部门分管领导进行了精准扶贫档案专题培训。

6、档案规范化管理情况。围绕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2019年完成县法院档案规范管理晋升“省一级”标准验收认定。县档案馆2012年12月通过“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标准验收。2014年12月县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省级示范县通过验收。目前,县机关档案室工作规范化管理达省级标准83个,村级建档120个村,社区建档4个。

(三)档案利用服务建设

1、推进档案开放工作。制定开放实施细则,对应开放的档案进行认真的鉴定工作,开放了应开放的档案,备有开放档案目录,供利用者自行检索,对利用频繁的重要、珍贵的档案提供了部分复制卷或者副本,坚持利用登记和利用效果,并编制档案利用效果汇编,取得利用实效。

2、强化档案开发利用工作。提高社会公众服务水平,积极构建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档案馆开馆时间与国家法定工作日数及工作时间相同,并长期坚持采用法定节假日和延时服务方式,积极开展档案、资料的开放提供利用工作,利用形式多样,包括接待来访、咨询、来电、来函代查等利用工作,做到热情服务、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利用群众的满意度。坚持档案便民、惠民理念,积极创新民生档案利用方式,挖掘馆藏资源,编制专题目录,使查阅利用更为方便。认真贯彻《省国家档案馆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办法》,积极协助配合异地查档业务,认真执行利用档案零收费规定,积极为各单位、社会各界利用档案提供优质免费服务,十三五期间为社会各界提供利用档案2917卷次,972人次,为领导决策、低保救助、工龄认定、婚姻认证、房产交易、落实待遇、解决纠纷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原始证据。

3、扎实开展档案文化建设工作。深入挖掘馆藏档案资源,及时安排部署档案文化建设工作,完成了《县领导干部职务任免文件汇编(1990-1995年)》《县农村土地经营确权工作文件汇编》《县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全宗介绍》《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文件汇编》的编制任务。协助州档案局开展馆藏珍贵档案调研,完成《兰台珍档》一书的素材采集工作。积极提供资料,协助县志办编制完成《抗震救灾志(2008年)》的编制任务。鼓励职工积极写稿,向州局、县委宣传部报送工作信息102篇。结合主题活动,每年编写调研报告、理论文章3篇,为推行政务公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档案信息化建设

积极稳妥推进本区域数字档案馆建设工作,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现状及发展方向调研,完成调研报告《关于县级档案馆数字化建设的思考》。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数字档案建设规划意见,推进档案信息化工作与本县信息化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向省档案局、县财政争取资金,采购了电脑、复印机、档案密集柜等用品,为调整优化档案管理软硬件环境,搭建数字化档案馆管理平台创造条件。按照年度计划,安排部署馆内档案数字化加工任务,完成文件级目录录入70000余条。进一步完善机关单位电子档案移交接收进馆工作制度,建立电子档案接收平台。积极推广档案管理系统,机关档案室档案管理软件使用普及率达90%,乡镇普及率100%。为档案资源共享打下基础

(五)档案安全建设

县档案馆于2008纳入灾后重建项目,年初施工,2009年底竣工,2010年投入使用。实际使用面积2510平米(其中库房面积1005平米),新馆结构基本合理、配备了一些必要设施设备。“十三五”期间,向县财政争取资金48万余元,增添了档案密集柜和目录柜,为档案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基础保障。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全员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把档案安全保密要求贯穿于档案接收、保管和利用工作的各项环节。深刻吸取国内外重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筑牢档案安全防线,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档案实体管理、档案信息管理、档案保密、档案开放与利用等方面对全县17个乡镇、80个部门开展了档案安全大排查。建立了档案安全整改排查台账,健全完善了档案安全应急预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县综合档案馆坚持安全消防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库房温湿度监控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每日安全巡查不少于1次,时刻绷紧档案安全弦。档案馆历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六)档案队伍建设

1、抓好党风廉政反腐败工作。结合会前学纪、会前学法和专项学习教育活动要求,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和送学上门等方式,统筹安排落实学习任务。坚持每周至少1次的政治理论和业务集中学习时间,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4次,学习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精神,省、州、县各级会议精神,党纪政纪处分规定,以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部门业务知识规范等内容。通过深入、扎实的学习宣传教育、座谈交流、专题讨论,专项整改活动,切实解决党员理想信念问题,使干部职工普遍武装了头脑,深化了思想认识,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提升了素质能力,单位形成积极健康的良好工作氛围,为实现“两地一点范、美丽新九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县级部门学习教育要求,结合省、州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安排职工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部、人社局、党校、法制办、宣传部等单位举办的培训和知识竞赛。组织职工参加“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网络培训。每年抽派档案馆1-2人参加省、州档案业务培训,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专兼职人员参加省、州档案业务培训。组织单位执法人员参加了网络法治教育学习培训和县普法学习考试。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档案业务培训。举办了县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培训2期,灾后重建项目档案业务培训1期,县观光公司档案业务培训1期,卫生系统健康扶贫档案业务培训1期,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财政和档案业务培训1期。共计培训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分管人员和档案兼职人员5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档案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力促进了各单位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县档案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工作亮点

县档案局、档案馆在州局、馆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民生为重点,以强化监督指导为手段,以提高档案管理整体水平为目的,全面促进了我县档案事业和谐发展。县档案局(馆),2016年荣获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荣获《省档案》(2016-2017年度)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16-2019年,每年荣获州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三个体系”建设、数字档案馆建设、档案文化建设、创新项目、编研等多个单项先进荣誉。在工作中主要抓好了以下几点。

(一)坚持日常业务指导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每年深入机关单位指导档案业务工作不少于150余人次,并在馆内安排提供整理室,指导乡镇在档案馆进行档案整理归档,档案指导人员及时进行耐心细致的指导、解答。结合精准扶贫、机改、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等专项工作,及时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档案业务培训和档案督导检查,每年组织1-2次执法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强化为民服务。重点抓好婚姻、社保、医保、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等民生档案的规范管理。及时指导涉及民生档案工作相关部门整理归档,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接收力度,确保民生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有序开展馆内民生档案文件级目录录入和民生档案查阅利用检查工具的编制。规范完善查阅利用制度、手续,积极宣传档案法规、政策,切实为群众查阅利用档案提供高质服务。

(三)抓住重要任务,及时部署,早参与、早谋划。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时找准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做到主动出击,早谋划、早参与。比如在灾后恢复重建、机构改革、精准扶贫等工作任务中。档案局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草拟相关文件,制发管理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举办相关培训,开展专项制度、检查,把档案工作部署落实在前,促进档案工作有法、有规可依,规范管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档案部门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档案工作与党和国家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与网络信息时展的新趋势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我县档案工作各项任务按规划得到较好落实,档案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档案馆编制少,人员结构老化,档案专业人员缺乏。二是基层档案发展不平衡,部分乡镇、单位领导干部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档案人员变动频繁,档案工作稳定性和延续性较差,基层档案工作规范管理得不到持续性保障。三是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数字化档案馆建设工作进展缓慢。

篇6

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年初,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及时下发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2007年工作要点》,部署重点推进工作,进一步强调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建设原则,具体指导全年的建设工作。

二是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会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共同组织了全国电子政务检查工作,落实有关政策部署,调查汇总情况问题,为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科学决策和分类指导提供依据。这项重要工作有力地扼制了重复建设、盲目建设等非理性倾向。

三是国家审计署将电子政务工程纳入国家行政审计范畴,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工程的投资管理,推动了全国各地对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的进一步研究和建立。

四是在电子政务项目管理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该管理办法分为九个部分,制定了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全过程、全环节的管理规定及标准化文档格式,首次明确电子政务工程必须有项目责任人,主管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工程出了问题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等重要规定。

五是国资委与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建立独立的信息化专职管理部门、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由企业领导成员担任的总信息师(CIO)岗位; 要求到2010年中央企业信息化要基本实现向整个企业集成、共享、协同转变,建成集团企业统一集成的信息系统。

上述管理体制方面的进展表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正在迈入科学化、规范化、整体化、制度化建设的新阶段。国有大型企业首次将国际上通行的首席信息官制度纳入管理体制,将极大地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中高级复合型人才CIO的使用和培养,起到巨大的示范作用,将对我国电子政务产生深远影响。我国在电子政务中实行CIO制度的大环境正在走向成熟。

厘清建设模式

2007年,在多年实践和《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指引下,电子政务应当惠及全民的服务宗旨更加深入人心。党的十七大更进一步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为电子政务发展明确了方向。一年来,全国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应用正从偏重自我服务向注重公共服务转变。例如,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将2007年定义为“服务年”,更好地为公众服务的理念驱动了以提高公共服务效能为目标的政府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充分利用科技进步成果,加强包括硬件在内的资源整合共享正在成为主要的建设指导思想。多部门协同、跨部门共建的“一站式”公共服务项目,突破重重阻力,成功案例越来越多,展现出集中化、集约化建设所具有的高效率、低成本的优势和巨大的公共服务效能,发展势头强劲,认可度越来越广泛深入。这种正确的电子政务建设模式可大大降低建设难度,加快建设进程,提高服务绩效,节约行政成本。

构建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我国电子政务服务宗旨的新发展,成为电子政务建设的第一需求。

示范效应

2007年,对国家电子政务全局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标志性工程取得进展。大量试点示范工程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启示作用和普遍推广价值,为我国电子政务下一步建康发展铺平了道路。

一是我国电子政务标志性的基础设施工程――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中央级传输骨干网于2007年10月正式建成开通。这标志着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框架基本形成,将能够为各部门、各地区开展业务应用提供一个安全可靠、资源丰富、管理规范、服务专业的公共平台,推进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大系统的业务网络建设与互联互通,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网络的建成立即推动了基于其上的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工程的进程,到年底,横向接入国家政务外网的中央部门达到30多个。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的整体IP规划方案即将,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中央级传输骨干网的建成开通,将改变以往网络分散、条块分隔的状况,在网络整合上发挥巨大作用,实现统一网络环境、统一运维管理、统一服务体系的建设目标,并为信息安全和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等国家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提供构建和部署环境。

二是管理创新特征鲜明的推广和示范工程成效显著,为电子政务健康发展导航引路。仅以北京为例:

1. 北京市东城区“依托数字城市的城市管理新模式”成功在全国推广。

这项电子政务工程的突出特征是从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入手,创建了统一的、跨部门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并将城市管理的指挥与监督分离,实现双轴化城市管理新模式; 作为技术支撑,利用信息技术的集成创新,特别是利用“数字城市”技术,通过地理网格将各类城市管理信息资源统一整合、精确定位在电子地图上,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信息共享、应用一体化的双轴化新型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此项目开创了城市管理前所未有的高效率、精细化、全天候、低成本的新局面。

在建设部的推动下,自2005年7月起,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这项成果即在全国数十个城市和市区得到快速推广,并在推广实践中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例如,深圳市在推广应用中,创造性地将2.5万根路灯杆编号当“座标”,用于市民投诉和报案的准确定位。成果推广绩效显著,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满意,充分展现了这种城市管理新模式所具有的普适价值。更可贵的是,这种基于统一网络应用平台和地理网格上的、跨部门的、无缝集成了城市管理业务全流程的双轴化新型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被证明能够适应未来政府机构改革时的不确定性――即这种电子政务应用架构能够适应政府机构的动态变化,亦能够通过流程再造,优化政府管理结构――因而能够有效地支持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 在此基础上,北京市东城区推出“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医疗信息系统”。

这项电子政务工程同样是从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入手,对社区卫生服务进行了改革。该系统提出将社区卫生服务系统从医院医疗服务系统中分离出来并相对独立、网格化管理、统一卫生信息服务平台、创建新的监督评价体系等八项改革方案,建立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信息化支撑、网络化管理、扁平化结构的新型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创新连锁式、扁平化管理模式,使每个市民10至15分钟内即可到达设施齐全、干净整洁、连内部装修都完全统一的、有16项服务标准的社区卫生站,有效保证了社区卫生服务质量; 创新全科医生家庭责任制的工作模式,数百名全科医生全部使用“全科电脑”,安装统一的医疗服务和监管软件,采取出诊和接诊方式,在有效的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监督评价体系的激励下,变群众完全的被动求医为接诊和主动上门提供保健服务,大大改善了医患关系,在短时间内就建立了大量市民的医疗电子病历,一举走在全国前列。

该系统采取收支两条线、直接政府采购、统一由配送中心为各个卫生站配送药品和医疗器材,大大降低了市民看病的费用,开始有效地破解当前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老大难问题;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医疗信息系统”通过无线联网和定位信息,可实时管理每位全科医生的出诊情况和服务情况并可实现实时对话等等,所有这些改革和创新无不成为该电子政务工程的亮点,再次得到了东城区公众的普遍拥护,获得很高的建设绩效。该系统适应并支持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公众满意度为绩效评价核心。北京市东城区的电子政务实践完美体现了电子政务推动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核心价值。

3. 青岛市电子政务建设模式的优越性在实践中越来越突出,成为跨大系统、集约化建设、高效率低成本电子政务建设的典范。

该市电子政务工程的建设管理,始终坚持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分级管理的“四统一分”的体制,实行跨大系统集约化建设。近七年来,青岛市以总投入仅数千万元,全面建成了覆盖全市的统一基础网络平台、应用支撑软件平台、信息交换平台、安全认证中心、政务数据中心、运行管理中心和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为全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机关使用,为全市市民服务。

由于采取集中统一的建设和管理模式,大大降低了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难度,大大增强了信息共享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能力,大大加速了整体性、跨部门应用服务和功能扩展提升的进程,大大降低了建设与管理的行政成本,充分体现了集约化建设的规模效益,避免了由大系统和政府各部门分头建设的弊端。最重要的实践经验是,电子政务是面向政府整体管理创新和改革的,必须采取跨大系统、跨部门统筹建设的模式。各系统、各部门各自为政单独建设将使电子政务面临巨大的风险,即投资上的资金黑洞、管理上的信息孤岛、体制上的部门割据。这一见解已为我国电子政务实践充分证明,青岛市为我国电子政务下一步健康发展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建设管理经验。

4.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保密局支持的中联部信息系统示范工程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功。

这项电子政务工程强调采用国产化的软硬件技术,统一平台统一标准,一体化为部门和地区的所有业务服务,并在信息安全保密上完全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工程实现了两个独立的、拥有绝大部分自主知识产权的版本,可跨平台运行,可灵活快速定制应用和个性化服务,解决了所有涉及信息安全保密的技术和管理问题,得到国家信息安全保密主管部门的认可,功能强大; 其独具特色的空间地理信息应用为国内首创,充分展现了信息技术的集成创新,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可显著降低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成本。该工程充分证明,国产软硬件产品已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情况下的电子政务应用需求。为了确保信息安全保密,降低行政成本,提升建设绩效,拉动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电子政务工程应当优先采用国产软硬件产品。

5. 北京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建设的“北京市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工程是今年又一个成功的具有普适性推广意义的重要项目。

该工程以空间地理信息为基础,面向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人民生活、政府管理等全要素信息资源进行空间位置定位与展现。到今年年末,已经由政府各部门共建共享约800个地理图层。工程提供的信息服务、交换服务、信息安全服务等共五项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服务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该工程大大推动了北京市电子政务的进程,在城市应急指挥系统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工程最重要的启示是,地理空间信息是具有战略性、基础性的信息资源,是电子政务提高绩效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建设; 尽管这项建设要求高、难度大、时间长,但在今天技术进步的条件下,已经具备了普遍推广应用的条件; 资金已不是主要问题,领导的先进理念、战略眼光、科学决策和人才培养与创新精神才是决定性的因素。

务实发展

具有历史意义的党的十七大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制定了战略和路径。它提出的我国面临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必须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国家发展大环境问题; 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持续发展的经济社会问题; 农村现代化问题; 建设创新型国家问题; 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问题;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等诸多问题,都直接对我国信息化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已经成为今后开展电子政务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的焦点并势必对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产生极大的影响。我国电子政务正面临全新的挑战和机遇。展望2008年,我国电子政务将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向更加健康、务实的方向发展。

从管理体制上讲,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的电子政务管理体制将进一步得到加强,推动其建设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从全局建设上讲,国家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将加速取得进展,开始发挥整体性的支撑作用。

从服务与应用上讲,以公众为中心的公共服务应用将大幅度增加。面向政府社会管理的资源生态环境等统筹规划和科学决策等深层次应用将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和积极部署。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整合共享将得到更大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将开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社情民意反馈和群众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并推动政府由单纯的管制型政府迈向与公众互动的治理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从建设模式上讲,出于公众对高效率、低成本的服务型政府的强烈需求,公众满意度将成为电子政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核心,并成为推动政府管理创新的激励机制。跨部门、跨地方,集中管理和集约化建设模式将得到全面发展; 推动面向政府服务流程并支持流程再造的电子政务建设取得更大突破,电子政务将为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搭建业务支撑平台。

总之,电子政务必须为构建和谐社会和保障我国国民经济永续发展服务。电子政务必须为推动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构建服务型政府服务。这是新历史时期我国电子政务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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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执法工作的形势

近年来,我国的环境执法工作正在逐步形成以集中式执法检查活动为推动,以日常监督执法为基础,以环境监察执法稽查为保证,以公众和舆论监督为支持的现场监督执法工作体系。

联合执法行动有力地推动了执法工作。2001和2002年连续两年开展了“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专项行动。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监察部、国家工商总局、司法部、国家安监局六部门联合开展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了地区性产业结构调整和局部地区环境质量改善。

总体来说,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我国已建立起国家、省、地、县四级环境执法体系,拥有环境监察机构3063个,环境监察人员4.5万人。通过标准化建设,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正在不断提高。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体制的快速转轨、公众维权意识的提高,环境执法工作正处于硬碰硬的攻坚阶段。

一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造成的危害越来越严重。2003年,GDP增长速度达到9%,但主要原材料消耗却增长10-20%,超过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出现了电力、煤炭、石油等基础能源的供应短缺02003年全国GDP占世界的不到4%,消耗的钢材和煤炭约为30~33%,50%的水泥在中国消耗,对固定资产的过度投资,给环境执法工作带来新的压力。

二是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大企业故意偷排偷放,小企业连片污染反弹,违法排污导致严重危害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污染事件屡屡发生。四川化工厂违反“三同时”规定强行开车违法排污,导致沱江沿线100多万人喝不上水,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以上;重庆天元化工厂有毒气体泄露事故造成数万人紧急疏散,9人死亡;北京怀柔有毒化学品泄露事故造成3人死亡。这些严重的环境问题,不仅使人民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连起码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三是环境执法和短期行为的冲突不断加剧,不法分子以身试法、艇而走险,去年山西忻州市连续发生3起暴力抗法事件,恰恰说明了这一点。

四是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明显提高,依法维护环境权益的意识普遍增强。群众对环境问题的投诉以每年近20%a的速度递增,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群众、上访的8大热点之一。

二、当前环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当前,我国的环境执法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消极执法或行政执法不作为等行为依然存在,对环境污染熟视无睹、不闻不问现象也依然存在,各地之间、各级环境执法机构之间的执法工作发展仍然很不平衡,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软、硬件还缺乏坚实的基础,全国范围内还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执法难的问题。

(一)消极执法、执法不到位、不作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严重存在。一些地方的环境监察队伍对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间题熟视无睹、不闻不问,群众意见很大,以至于越级上访者有增无减。一些地方放松日常监管,依赖专项行动,经常性的工作靠突击抓,工作陷人被动。最近国家环保总局派出5个检查组、分赴5省、市,检查了124家造纸、化工企业、医疗单位和污水处理厂,全部超标排放,其中21家属应淘汰落后生产工艺,95%的企业用治理设施作挡箭牌,50%的企业编造监测数据,偷排偷放。许多企业的治污设施常年停运,锈迹斑斑。这些情况,当地环保部门能不知道?有的企业前几年就查处过,又恢复生产、超标排污,严重影响环境执法形象。一些地方的环境监察队伍管理松懈,12369举报热线无人接,上班时间松松垮垮,常年不下现场。一些地方的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片面强调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消极保自己的“帽子”、“票子”,不敢碰硬、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少基层环境执法队伍存在“查了也处理不了”的顾虑,对开发区不敢查,对重点保护企业不敢查,领导不点头的不敢查,查过一次但处理不了的不敢查,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敢查。有的基层环保局不是在加强执法,而是千方百计对付上级检查,替企业说情。一些地方环保局不愿上报环境信息,瞒报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工作被动。有的地方政令不通,要求查办的案件、上报的情况,三番五次催不上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往往是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最终,顶不住的也站不住。

(二)缺少技术规范。依法行政讲究的是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然而,当前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某一行为施行多种行政方式的屡见不鲜。如:建筑工地噪声的超标排污费征收,有的区县只征收夜间的,有的区县白天、夜间都征收;有的按标准正收,而有的则加倍征收,甚至有按每天200元计算、征收排污费的。又如:在夜间施工审批中,钻孔灌注桩究竟钻多少深度可同意夜间施工,浇捣混凝土究竟需要达到多少立方,需到环保部门申请报批等,各区县把握尺度不一。因而出现有的施工单位出土在A区可申报夜间施工,在B区则予禁止的情况。均属本市管辖,却发生如此执法不统一的现象,极大地损害了现场执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技术规范,由此无端造成施工单位投诉。因为施工单位在全市是流动作业的。类似的还有餐饮业建设项目审批中,多少经营面积必须有多少立方的隔油池或油水分离器匹配,多少尺寸的集气罩必须有多少块过滤网板或多少功率的静电除油烟装置匹配等,均无明确的执法标准,致使各地区各自掌握,各自决定。

(三)行政处罚不规范。较普遍地存在不按行政处罚程序办的问题。遇到上级领导打招呼、批条子时,往往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办法。而行政处罚不经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复议不经复议小组核审,仅只少数领导说了算的情况,时有发生。另外,处罚委托程序不完善。常常以"特事特办"或"办公会议"的形式,直接将行政处罚中的某个程序安排到区县环保局代为办理的问题以及缺乏执法技术规范,导致处罚幅度难掌握,人情难推却,执法难到位。甚至出现对于同一违法单位的同一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和区县环保局之间、特别是区县和区县之间,处罚尺度的明显不一的现象。到现场取证材料,如照相、摄像以及现场采集的实物证据等,未依规定编号、归档或登记的,更时有发生。行政处罚的主观随意性及不规范性,已经影响环境执法的合法性、科学性与准确性,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四)环境执法队伍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以情代法、以罚代法的现象较为普遍,吃拿卡要、随意收费、包庇袒护环境违法行为,甚至为企业通风报信、申通违法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环境监察部门已经发生违风廉政建设的典型案件。

产生该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单位放松了对执法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理想信念方面的教育,个别执法人员放弃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利欲熏心,腐化堕落。

(五)地方保护主义干扰环保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地方环境保护意识淡薄,重经济、轻环境,盲目引进重污染项目,形成了引进容易、治理难,关停更难的困难局面,对环保执法工作不支持,甚至干预执法,辖区环境污染问题久治不愈,环境纠纷不断。

问题的根源就是一些地方政府的重要领导环保意识淡薄,只追求政绩,不考虑对环境的损害,表面上经济指标上去了,实际上给当地环境造成了无法估量的破坏。

(六)对企业管辖权的问题。一个中央级企业或者省属企业出现了环境违法行为,其所在地的政府以及环保部门却没有权力进行处罚;在西部大开发中,一个国家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当地环保部门连看一眼都不行,工程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却不能勒令制止。这个尴尬的执法困境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在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些驻地方的中央级企业或者省属企业本身及其领导者都是有行政级别的,有的属于省部级,有的属于地厅级,高于企业所在地的政府和环保部门。在我国,行政级别高,意味着权限大,行政资源丰富。由于有这样的级别距离和权力限制,地方政府官员、环保执法人员跟他们连平等对话都做不到,更谈不上监管执法了。

三、影响环境执法工作的主要因素

环境执法不单纯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关系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综合问题。目前,环境执法难在全国是一个普遍现象,其因素也是多方面的。

(一)地方政府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是影响环境执法的根本因素

不同地区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基层地方政府的决策导向。不少地方领导仍认为GDP是硬指标,环境是软指标、没指标。有的经济落后县面对层层下达的招商引资指标,只能引进“十五小”污染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手段名目繁多:政府降低门槛招商引资不让查,借助专门机构不让查,出台土政策不让查,为企业挂牌保护不让查。基层环保局由此产生不敢查的顾虑:对开发区不敢查,对重点保护企业不敢查,领导不点头的不敢查。一些县环保局不是加强执法,而是对付上级检查,通风报信。

(二)企业追求短期利益的最大化是污染反弹的直接动因

决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人(企业法人环境意识和法律观念淡薄)、工具(技术装备和污染防治水平落后)、生产资料(资源、能源消耗水平是发达国家的数倍)三大要素,是当前环境执法面临的现实基础。一些企业追求短期经济效益,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具体表现在:一是土小企业连片反弹,屡禁不止。在“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中查处的违法企业中,采用国家淘汰工艺和“十五小”、“新五小”的企业占了51%。二是大企业将违法排污作为降低成本、追求利润的“捷径”,这里既有企业受利益驱动的因素,也有受土小企业违法排污的不正当竞争挤压,造成价格扭曲的因素。三是结构性污染依然突出。一些地方的制革、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冶炼、水泥等重污染工业群,经多次整顿仍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体制、机制、法制、能力方面的障碍是影响环境执法的主要因素。

在体制方面,执法权越放到下面,受地方保护主义势力的影响也越大,这是一个共性的问题。目前,我国现有的4.5万人环境执法队伍中,有3.8万人在县(区)一级。受“位子”、“票子”的影响,往往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

在机制方面,一是缺乏事前监督机制。许多环境违法问题都是决策不当造成的,仅靠环境执法的事后监督,难以奏效,应加强事前防范,预防为主。二是部门联动没有形成长效机制。这次“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实行六部门联动,在对下发动和增强行动效果方面取得较好效果。但在日常执法中,还没有形成联动制度。三是缺乏有效的奖惩机制。对环保做得好的企业缺乏鼓励和重奖措施,降低了企业做好环保工作的积极性。

在法制方面,一是行政处罚额度低、抓手少,影响了执法力度。有的大型造纸企业治污设施每日运行费用在10万元左右,而法律规定的处罚额度仅10万元,企业宁愿受罚也不愿正常运转治理设施。二是法律规定不具体,操作性差,难落实。对于关停措施,缺乏断水断电、吊销执照、拆除销毁设备、取消贷款等法律规定。三是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决定权在当地人民政府。在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地区,政府不愿意下达决定,有的甚至只发空头文件,不抓落实,应付检查。四是强制手段少,难以落实到位。对于拒不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环保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容易造成执行难。

在环境监察能力方面,一是环境监察队伍缺乏主体资格,没有法律授权,对下级开展行政稽查也缺乏法律依据。二是力量弱。全国4.5万环境监察人员要对23万家工业企业、70多万家“三产”企业、几万个建筑工地进行现场检查。生态环境监察、农村环境监察工作量更大。三是执法能力差。全国平均每个环境监察机构执法车辆仅1.3辆,300多个县没有执法机构,200多个县的执法机构没有执法车辆,更没有取证设备。四是人员素质不适应执法工作需要,仍有相当一部分环境监察人员对法律法规、生产工艺、产业政策不熟悉。

四、针对上述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虽然,当前环境执法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还较为突出,但是整体趋势是好的,国家已经意识到了这些问题将对我国环境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在逐步加以解决。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环保政绩考核,促使各级政府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

按照环境法律,地方政府应对本辖区范围的环境质量负责,更应高度重视环境执法,在任期内逐步改善环境质量。首先,要加强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环境法制教育,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二是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制度、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环境保护审计制度,实行环境责任追究制。三是实行重大环境问题一票否决制。对出现重特大污染事故、出台与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引进国家明令禁止的企业,造成污染集中反弹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逐步完善环境法制,强化执法手段。

尽快修订和完善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一是在法律上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经济、工商、供水、供电、监察和司法等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建立并完善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二是增强环境保护多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对环境法律法规中义务性条款均要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条款。三是建立健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双罚”制度。针对目前执法中普遍存在的只罚企事业单位、不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缺陷,确立既罚单位、也罚个人的“双罚”制度。四是赋予环保部门必要的强制执法手段,如查封、扣押、没收等,落实对违法排污企业“停产整顿”和出现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地方政府“停批停建项目”权等。

(三)理顺执法体制,加强环境稽查。

建立上下协调、统一的执法体制,是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体制保障。一是实行环保系统部分垂直管理体制。在目前法律环境下,可在环境监察系统先行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对于市以下环保部门,特别是经济开发区环保部门,应逐步实行垂直领导。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的任免,要征求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意见。二是加强国家和省级环境监察部门执法力量。国家可考虑设立分片管理的环境监察分局,省级环境监察部门也可以根据需要在重点地区设立环境监察派出机构。三是加强环境稽查工作。逐步开展环境监察内部稽查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切实加大对环境行政不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建立刚性的环境警察制度。可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如美国联邦环保局设有专司侦查、职能的执行处,50个环境检察官办公室和200多名环境检察官,建立中国环境监察专员制度,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中国的环境警察队伍。

(四)建立公众参与环境执法机制与制度,构建三元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充分发挥执法机构的执法职能、公众的外部监督、企业的内部监督作用,形成相互制衡的“三元环境执法监督体系”。一是通过开展企业环保监督员试点工作,探索新型企业环境管理体制,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守法水平和能力。二是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推行企业年度环境报告书制度,实行上市企业年度环境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环境违法重点案件的查处情况。三是广开参与途径。包括聘任特约环保监督员,加强环境保护社会团体参与制度,建立环境问题论坛制度和环境保护问卷调查制度,以建立公众参与环境执法制度。

(五)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和能力。

按照统一名称、统一职能、统一执法装备的要求,加强环境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加强队伍管理,公布执法信息,实行阳光下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提高人员素质,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熟悉和正确运用环境法律法规,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环境执法队伍。积极加强硬件建设,对重点污染源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装置,实现在线远程定量化监控,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畅通12369环保热线,实行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争取国家财政向西部地区环境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倾斜,尽快扭转西部地区环境执法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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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成都市司法局下达的工作目标,,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我局着眼于为区委、区政府的大局服务,着力于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和工作优势,稳步而有序地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2006年上半年工作目标阶段性任务。现对2006年上半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全面启动“五五”普法、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也是实施区委、区政府《2004-2008年依法治区工作规划》的第三年,按照市治市办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为启动“五五”普法打好基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区司法局专门制作了“五五”普法宣传录音磁带,印制了“五五”普法宣传小册子三千余册向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发放。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区有400余名法制宣传员参与宣传,出动宣传车68台次,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300多条,向群众发放各类法制宣传书籍、资料二万余册(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30多人次,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我区全面启动“五五”普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春节期间和春耕大忙前的农闲时节,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广泛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活动中,除重点宣传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大力宣传了与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上街宣传、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村入户以及法制黑板报、宣传标语、宣传车等方式,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3.围绕成都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积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区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知识纳入了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宣传,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音像宣传以及宣传橱窗、宣传展板、挂图展示等多种方式,多方面、全方位的介绍了专利、商标、版权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知识。

4.积极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

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全区30余家区级执法部门的近百名法制宣传员,奔赴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我局在送法下乡活动中,除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到农村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外,还同区书法家协会联系,先后两次组织书法家协会会员到城厢镇和祥福镇,为当地农民群众义务书写法制春联,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统一安排,3月下旬,从区级机关和乡镇抽调一百余名法制宣传员,组建了11支法制宣传小分队,举行了隆重的“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并分赴全区11个乡镇(街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月11日,我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12个单位的法制宣传员,又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等单位法制宣传员,在我区怡湖公园广场前共同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活动中,除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外,还向大弯街道的石家碾社区、革新村以及红阳街道的玉带社区、红锋村的一千户家庭赠送了一千册“五五”普法法律知识手册,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5.积极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活动。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务员法》的实施之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对全区各级干部学习《“五五”普法干部读本》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举办法制培训和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把《公务员法》纳入了区委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在全区机关干部中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法》竞赛活动。

6.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区各中小学校结合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的落实,积极拓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采取形式新颖、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认真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三月初,有关部门分别在祥福中学、蜀星中学和实验小学召开了全区初中、高中、小学阶段的法制教育研讨会,认真总结“四五”普法期间全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成功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向各中小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要求和保障措施,在蜀星中学召开的全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现场会上,对全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为进一步落实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依法治理工作

1.以区委办、区政府办的名义向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及区级各人民团体印发了《××*区2006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2.将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区的2006年度依法治市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并纳入区委、区政府的一级工作目标。

3.4月26日,我区召开了依法治区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我区去年依法治区的工作情况,表彰了2005年度完成依法治区工作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安排和部署了2006年度全区的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4.深入开展热点、难点的依法治理工作。在认真排查、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排查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治理措施。目前,一些热点、难点的治理已初见成效,大部分热点、难点的治理工作将按计划在年底完成。

二、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促进法律服务业有序发展

(一)公证工作

1.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上半年,办理经济类公证280件,民事公证193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产业发展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办理此类公证1031件。积极疏导和化解了征地拆迁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帮助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的出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2.以提高公证质量为中心,强化监督管理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公证质量管理,严肃公证质量检查。认真抓好现场监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文书的质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质量管理措施,将公证质量与个人收益挂钩,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促效益,公证处分别于季度末、半年对公证质量进行了自查,公证错证率为零。

实行重大疑难公证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公证处对出现的重大疑难公证案件,以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公证案件,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对重大公证案件及时上报,确保了公证质量。

3.加强公证队伍建设

认真抓好公证队伍建设,将“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作为新时期公证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4月27日,召开公证岗位培训活动动员会,传达相关会议精神,部署了全区公证岗位培训活动。要求公证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维护公证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律师工作

1.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强有力的法律服务

认真组织律师为“产业发展年”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我局成立了“成都市××*区司法局律师服务产业发展年工作指导小组”,出台了《组织律师认真做好“产业发展年”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挑选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了“产业发展年”律师服务团,为我区重大产业化项目、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和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参与政府管理和决策过程,把律师的执业活动同政府的社会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提高政府管理行为的法律水准,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顾问律师主动介入到党委政府的法律事务决策阶段,依据法律和事实,敢于讲真话,敢于负责任。上半年,协助政府起草、修改、审查合同18份,参与全区重大决策、研究会议15次,参与全区重大纠纷处理10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58条。

2.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指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推动律师参与法庭调解和社区调解活动,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处理涉法和,协助区领导参与接待,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深入开展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加强律师的诉讼和辩护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改善律师参与诉讼的环境和条件,激发律师从事辩护、业务的积极性。积极开展以诚信为民为主题的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律师深入到人和乡壁山村对两户特困残疾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并与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签订了对口法律援助协议,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为建设诚信友爱的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围绕“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总要求,继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培养和树立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律师正确的价值观、义利观,培养更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科学的执业方式、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生活情趣的律师。

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律师树立服务为民、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强化自律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了学习教育机制、行业准入机制、自律机制、监督惩戒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价机制。

建立和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统一收案收费制度、当事人签约须知制、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制度、律师事务所重大法律事务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制度、律师办案质量监控体系、当事人利益冲突审查机制等。

组织指导律师做好关于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审相关工作。我局律师工作部门主动与人大和司法部门衔接,协助有关工作,及时审查律师工作的相关材料,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庭审工作。在4月19日人大代表视察法院的庭审工作中,我区的律师辩护工作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上半年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43家,刑事诉讼辩护及22件,民事案件诉讼26件,经济案件诉讼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3件,法律事务文书36件,解答法律咨询434人次。

(三)法律援助工作

1.广泛宣传,发动全社会倾注对法律援助事业的奉献和爱心

通过区政府网站法律援助栏目全面、真实、客观地宣传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解答法律咨询,做到专人负责、定期更新、扩大社会影响,同时,加强与媒体协调,对全区有影响或重大疑难的典型法律援助案件予以了宣传报道。组织各相关科室和法律服务机构认真开展了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大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设立了10个助残日宣传咨询服务点,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助残日的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就残疾人法律维权等方面开展了咨询服务,免费解答法律咨询120人次,免费代书18份。

开展走访慰问活动。5月19日,局机关相关科室、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在局党组书记××*的带领下,深入到人和乡壁山村对2户特困残疾人进行了走访慰问,认真了解导致贫困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好重点帮扶工作打好基础。当日,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指导达和、西蜀律师事务所与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签订了对口法律援助协议,并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为11名贫困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免收费金额达5万余元。为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对口法律援助。

2.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目标,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成立了由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有关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妥善处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突发事件。

依托148法律服务热线,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咨询、投诉热线电话。简化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审查、受理程序,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实行了24小时内受理制。进一步健全城乡一体化法律援助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工作衔接力度,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程序,扩大受援范围,提高援助效率。

认真开展“平安成都”、“平安××*”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依托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进一步健全农村法律援助网络,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为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

上半年,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3件,受理3件,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3.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办案人员信用等级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服务卡制度,向法院、当事人征求办案质量意见。

加强办案质量监督检查,我局上半年对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大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今年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3件,民事法律援助21件。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认真推进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全面完成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建立,强力推进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

切实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三农”服务的意识,努力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规范经营、劳务输出和农民增收增产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上半年,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27人次,诉讼案件3件。

农村乡镇(街办)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率达100%,并切实发挥作用。在去年建立8个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基础上,今年又在人和、姚渡、祥福3个乡镇建立了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至此,全区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面达100%。

2.以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重点,发挥好法律参谋和助手的作用,积极拓展新的法律服务领域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为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队伍。上半年,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政府、村居委会、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共43家担任法律顾问。

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开辟非诉讼领域业务,形成特色法律服务,上半年非诉讼法律事务18件,调解纠纷22件。

三、巩固基层,强化基础,积极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

我局以全省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全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快速有序发展。各企业调委会进一步规范,巨石集团、成都桥梁厂等6家企业规范了人民调解标识,攀成钢、川化集团、王牌厂等调委会把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成都桥梁厂等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不断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为企业生产和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针对我区去年开展的村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司法局联合对全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开展调研工作,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全区96个村委会、25个社区和1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全部设立,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的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集中调处矛盾纠纷,为维护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上半年,全区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471件,调解率100%,成功457件,成功率97%。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5件3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7件685人,制止群体性械斗5件64人。

(二)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抓好了衔接、安置、帮教三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机构,落实措施。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了综治工作和依法治乡镇(街道)工作目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调研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打下基础。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经努力争取,区政府11届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明确了将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纳入职业补助范围,进一步推进了我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问题。

上半年,回归社会的127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达到了86.6%,帮教率达到100%,回归不满5年的刑释解教人员1477人中重新违法犯罪28人,重新违法犯罪率1.9%。

(三)积极推进片区司法所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我局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加强了组织建设,各乡镇(街道)明确了司法助理员,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有关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精神,启动了建立片区司法所的工作,对片区司法所的办公用房、人员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协商,为下一步国债资金的到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各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57件,宣讲法律231件,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8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4件,成功14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件,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社会政治稳定。

(四)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调研工作

5月中旬,我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深入各乡镇、街道和辖区派出所,对全区社会服刑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清理,掌握了基本情况。针对实际情况,提出了有关对策和建议,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打下了基础。

四、综合工作

(一)大力实施“责任风暴”、扎实推进“治庸计划”。按照区委《关于在全区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开展“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意见。通过开展此项工作,切实加大责任落实和干警管理力度,在全局干警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干警进行治理,在全局完善起干警奖惩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干警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力。

(二)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全面深化“创一流”工作。按照区委政法委及市司法局的要求,我局将此项工作同完成年度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工作,着力抓好“创一流”工作的落实。通过开展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司法行政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推进我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我局于5月25日邀请了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吴忠良进行了题为《知荣辱、重修养、

抓落实》的专题讲座,使全局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荣辱观教育。局党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了“三个要”(要带头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以荣辱观教育活动为载体,构建和谐司法局;要开创五种意识)以提高全局干警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四)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订,形成了区司法局《关于2006年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效能投诉处分工作制度》,制定颁布了《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干警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五)积极参与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上半年,全区乡镇(街办)全部建立了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率达100%,全面完成了今年的为民办实事目标。以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平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工作;通过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深入抓好窗口“改进服务,便民利民”活动,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六)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干苦干’大讨论活动。我局结合“责任风暴”、“治庸计划”,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努力营造适应全区经济发展的政务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开创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崭新局面。

(七)全面落实市、区为民办实事目标。一是在乡镇建立农村法律服务服务工作站,覆盖率达100%。截止五月底,人和、姚渡、祥福3个乡镇已建立了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至此,全区乡镇(街道)建立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面达100%。二是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上半年,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2件,受理2件,已结案1件,另1件于6月14日开庭审理,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三是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摸底工作,并与三户“三结合”户签订了帮扶责任书。

(八)其它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第二届修志工作,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全局的目标进行考核,将14个篇目下达到了各科室。各科室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已着手清理本科室涉及的文件、图片、表格等资料,并认真制作资料卡。二是积极完成领导干部实名制推荐就业目标,截止目前已推荐就业7名,另外两名于年底前完成。三是为提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管理能力,确保全系统的安全稳定,规范全系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制订下发了《成都市××*区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是开展干部队伍思想状况调研工作,完成了市局下达的调研任务。

五、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二)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

(三)围绕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督导各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公证机构的改革工作。

(六)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目标,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七)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区委区政府支持,加紧片区司法所筹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