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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感受
在机关,我继续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经济检查两大业务工作。
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去年有四个亮点:
一是年4月,我们在充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食品监管者和食品经营者的责任,统一了食品经营者的自律行为标准。《指导意见》对大型超市、食杂店等流通环节的食品经营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对重要食品、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如何加强监管,对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都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标准和要求。《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基层工商所搞好日常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为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和无缝隙监管,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解决部分领域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问题。我局参照北京市食安委的做法,及时向区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和建议,并代区政府起草,区政府以运盐政发【】15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这一创新,不仅理顺、明确了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的区域和行业,而且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我们执法监管中的风险。
三是利用重大节日,以乳品安全为重点,全年组织开展了三次专项整治活动。从制定方案、采取措施到整治重点、内容我都进行了周密安排,并亲临一线督查指导。为扩大整治成果,我局于2011年1月5日首次召开了“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新闻会。对外了我们专项整治的方法、重点、工作进展以及查处的10个典型案例,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监管能力,去年12月,我们集中对全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考试。除理论培训外,我们把重点放在现场培训上,在食品超市、蔬菜批发市场、粮油经销店我们采取一对一、手把手现场讲解培训,着力提高执法者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执法水平,开创了全局培训教育的先河。
一是联合。我们联合公安、城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大专院校等相关部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共同参与打击传销。变“主演”为“导演”,通过发动社会力量,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
二是创建。去年4月份,我局出台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镇、院校”工作方案。同时积极主动地向区政府专题汇报我局的打击传销工作和全区开展创建“三无”活动情况,取得了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我们代区政府起草,以政府的名义下发《盐湖区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镇、院校”工作方案》和《严厉查处为传销人员提供场所的通告》。5月12日,盐湖区政府召开了创建“三无”工作动员大会。会议明确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列入对各基层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这一举措,充分调动了全社会参与打击传销的积极性,增强了“三无”创建的执行力。目前全区已建立“无传销社区、村镇、院校”58个,占总数的90%以上,受到了省局和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宣传。在宣传教育方面,我们加大“五进”活动力度。即进社区、进村镇、进校园、进劳务市场、进车站,向群众散发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加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挤压传销分子的活动空间。去年12月,是首部打传电影《黑梦》的集中宣传月,我们投资2万元,联合盐湖区电影公司,免费为200多个村庄、社区、大中专学校进行了放映。去年一年,我们在市区南风广场、盐湖广场还组织开展了两次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群众现场宣讲禁止传销相关知识,千余名群众在“远离传销、从我做起”的条幅上签名,同时招募打击传销志愿者32人。针对青年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就业状况,我们利用大专院校新生开学、老生毕业之际,走进校园宣传培训。在运城学院、山西师院运城分院,我精心准备讲义,亲自授课,向同学们摆事实、讲危害、举案例、谈体会,增强同学们对传销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受到了学校领导和同学们的好评。
以党的**精神为指针,以《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法律武器,从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锦州的高度出发,通过扎实有效的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打击传销执法活动,严惩传销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在全市创建一批“无传销县(市)区”,实现2009年基本无传销市的工作目标。
二、创建标准
1.群众“拒绝传销,打击传销”意识明显增强,无参与传销的人和事;
2.县(市)区无大规模经常性的传销活动;
3.县(市)区无传销社区达到90%以上;
4.在所辖区域内,一年内向市级以上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并经上级查实的传销活动不超过5次;
5.所辖区域社会治安形势良好,无传销引发的重大事故和案件;
6.建立了比较规范的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两个基层网络”
1.建立由社区居委会、社区楼长、社区党员、老干部、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居民代表组成的打传监督网络。
2.建立由公安民警、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县(市)区专兼职治安联防队伍组成的打传执法网络,做到民警执勤进社区、工商人员检查进社区、治安联防队伍巡逻进社区。
(二)大力开展“五个一”工作
即,为社区每名监督人员发放一张举报传销联系卡;为社区每户居民发放一份宣传单;在每栋居民楼张贴一张政府打击传销公告;层层签订一份责任状;社区与出租房主签订一份协议书。
(三)建立和完善“五项工作机制”
1.会议协调机制。坚持召开由同级党委或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组织,辖区内工商、部门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县(市)区每半年召开一次,市每年召开一次。
2.信息共享机制。城镇街道、社区、农村村委会及时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员、临时暂住人员,社区(村)内出租屋、宾馆、饭店、废弃的厂房和公众聚集场所,外来人员的活动情况、工作情况、居民反映、重点线索等动态情况进行登记。有条件的要将信息输入网络,无条件的要及时建立查询档案,积极打造集线索收集、住房查阅、案件处理和管理控制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共享体系。
3.联动联管机制。建立由工商、公安和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打击传销机制,指定打击传销工作联络员和联络电话,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对工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要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及时提供人力、物力和执行力上的支持。同时,公安部门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务工证的发放。
4.检查考评机制。由上级打传工作检查组(由政府组织领导,工商、公安、综治、民政等主要部门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下一级的打传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坚持街道每季度对社区、各县(市)区政府每半年对街道、市政府每年对县(市)区进行一次工作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要纳入到政府的工作绩效考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
5.责任追究机制。对在打击传销过程中相关公务人员消极应付或不作为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4月15日至10月底)
各县(市)区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调整工作思路,不断探寻有效的工作方法,充实和完善工作方案,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各县(市)区要适时召开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动员大会,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
(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通过专项行动,使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四)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五)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
(六)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长效监管机制。各乡镇(区)要明确村(居)委会、社区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既要打击和取缔外来企业和人员来我县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又要制止所辖区域人员外出从事传销活动,要在宣传政策、掌握信息、摸清底子、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上下功夫,使传销毒瘤在我县境内无生存土壤。
(七)加强学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八)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九)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十一)打击传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继续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
(十二)这次专项行动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县公安局为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密切配合。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要案。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人民银行汉寿支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账户查询、资金冻结的协调工作,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县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入校园。县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各地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还要充分发挥社区管理和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十三)要严格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四)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和督办工作,认真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方案。要加强对各级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县工商、公安部门要积极会同县法院和县检察院,共同研究传销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提高打击成效。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十五)专项整治行动分三阶段进行:
(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重点整顿以城乡结合部、高校相对集中的区域,以及多次发生或发生过较大规模传销行为的地区。
(四)通过专项行动,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复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格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二)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为打击查处通过互联网传销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三)加强高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四)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五)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六)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重点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打击传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要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长抓不懈,抓出成效。
(二)此次专项行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为主,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共同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指导、督查,依法查办、侦办传销案件,取缔传销窝点、场所,妥善驱散、遣送传销人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托举办网络体系,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和传销苗头,发现问题迅速组织力量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移交公安或事发机关处理。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大案要案,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要结合户籍管理、重点人口管理、特种行业、出租屋的日常管理,注意发现传销违法犯罪线索;要发挥侦查办案职能作用,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严厉查处拒绝、阻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聚众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积极为打击传销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账户查询、资金冻结的协调工作,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
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引导,自觉抵制传销、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
各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社区管委会要加强对传销的举报和防范工作,积极协助工商、公安部门对传销窝点和出租房(场地)主进行查处。
各新闻媒体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和督办工作,认真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方案。要加强对各级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行动措施,明确责任人员,组织联合执法力量,开展调查摸底,了解和掌握本地区传销活动特点、人员等基本情况,排查案件线索,深挖犯罪组织者和骨干分子。
此次“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涉及到本部门的主要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要通过此次活动,提高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做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树立信心,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二、方法步骤
“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分5个步骤进行:
(一)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办务会,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深入开展“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银监办“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安排,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此项工作在5月4日前完成。
(二)排查摸底阶段。本次“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排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七)、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八)、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九)、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十)、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十一)、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排查摸底工作在5月12日前完成。
(三)打击整治阶段。根据排查摸底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汇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打击和整治。打击整治工作在6月15日前完成。
(四)总结阶段。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排查、打击整治中的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定性,并汇总情况上报。
三、工作要求
传销活动不仅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阻碍了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创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让业主满意目标的实现。为进一步做好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有效遏制传销活动,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就创建无传销社区,向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发出以下倡议:
一、把创建无传销社区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之一,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
二、大张旗鼓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在小区内开展宣传活动,将打击传销的通告和标语发放到广大业主手中,提高广大业主对打击传销活动的认识,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举报传销。号召全体业主绝不给传销分子提供居所和其他便利条件。
三、认真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动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组织专门人员,对所服务小区住户情况进行摸底,重点对闲置和出租房屋调查摸底,核实租户身份证等资料,加强对出租房屋的日常监管;配合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对辖区内出租房屋进行检查,配合做好断电、断水、断气等工作。
四、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之间联络机制,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对所辖小区的日常巡查,发现存在非法传销窝点及活动的要立即向公安、工商部门举报。
让我们携手广大业主朋友共同创建无传销社区,打造最优城市发展软环境,为建设幸福合肥,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做出应有的贡献。
创建无传销城市倡议书二:
近年来,随着不法分子欺诈手段日益翻新,传销活动逐渐渗透到社区,严重影响了社区的安定团结和文明和-谐,居民对此深恶痛绝。国务院颁布实施《禁止传销条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打击传销、保护人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决心,深得广大社区群众的拥护。
从社区现状看,参与传销的人员多是弱势群体和社会闲散人员。他们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疏忽了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法规约束,致使他们误入歧途并蒙受其害。这些人通过传销组织的洗脑,变得极端自私,唯利是图,由受害者变为害人者,严重违背了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传销活动作为一种社会毒瘤,已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扰乱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隐患,必须予以铲除。为此,我们倡议:
一、社区居委会要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组织健全、制度落实、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并与办事处、工商、公安等部门密切联系,通力合作,在社区商业网点和居民楼中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对传销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查处,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体居民绝不给传销分子提供居所和其他方便条件,不给传销分子留下滋生的温床。
二、结合社区实际,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广大居民不听信传销人员编造的致富神话,坚信科学理念,崇尚勤劳致富。
综合治理工作好与坏,领导重视是关键。2010年,区委紧紧围绕“创造稳定环境,建设平安xx”的综治主题,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领导力度,确保了一方平安和稳定。成立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军为组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国汉为副组长,区政法各院局等17个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区综治办设立办公室,选派精悍力量组建工作班子,负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在区里资金缺的情况下,抽挤出资金**元,用于解决综治工作和创平安工作的专项经费。
二、坚持制定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到人
综合治理工作成与败,责任强化是前提。一是在思想上摆正位置。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了综治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并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二是责任明确化。把目标管理职责和综治“打、防、建、管、教、改”等方面任务具体量化,层层分解,逐级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强化督查,严格奖惩。三是制度规范化。制定了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特别在重点整治工作方面,区综治委制定《关于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阳综治[2010]3号),明确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责任,提出四项工作措施,量化目标任务,达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考核目的。
三、坚持突出重点排查,力求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工作大与小,群众利益是信号。我们密切结合辖区实际,确定一批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实行重拳出击,严打整治,不留死角,不留尾巴。同时,关注社区治安防控,全力压降发案。
1、在重点排查中,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今年以来,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哪里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依法实施稳、准、狠地打击。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排点地区和部位14个,其中区级重点1个,街道(管委会)级重点13个,召开联席会议3次,开展大型集中整治行动2次,出动人员245人次,查处违法案件257起,破获罪案168件;查处治安案件127起,治安处罚335人;端掉“黄、赌、毒”窝点5个。
今年4月,结合文明创建,我区重点开展了“五小”(小美容美发厅、小浴场、小餐馆、小游泳馆、小休闲娱乐场所)场所、非法传销、非法行医和治爆缉枪等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关闭“五小”场所143个;捣毁非法传销窝点49个,驱散传销人员586人;取缔无证行医108户,没收药品111件。全区没有发生有影响的“黄赌毒”治安问题,未发生危爆物品安全责任事故,金融单位内部没有发生被盗、抢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在社区治安防控中,对“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压降警情和发案工作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标准。关于“三防”建设,第一次检查未完成专项工作目标的,向所辖街道(管委会)下发整改通知单;第二次检查未完成专项工作目标的,约谈辖区街道(管委会)负责人,现场整改。对连续三次检查仍未完成专项工作目标,且因工作滞后影响整个专项工作的,全区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综治评先资格。关于压降警情和发案工作,凡辖区内有效刑事警情连续两周同比上升并超过预警值,街道(管委会)要组织辖区派出所、社区和相关综治单位开展一次集中行动,并将行动时间、方案事先报区综治办,事后报行动效果;凡辖区内的刑事警情连续三周同比上升并超过预警值的,街道(管委会)综治负责人要向区综治办说明情况,并在一周内组织2次集中行动;凡辖区内刑事警情连续四周同比上升,并超过预警值(同时高于全市平均值)的,街道(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要向区综治委说明情况,在一周内组织2次集中行动,并召开全街(管委会)动员大会,重点调度压发案工作。
为确保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不出问题,我区采取了五项紧急措施:(1)为每所学校增配保安力量,全区57所学校幼儿园拟聘请200名保安。(2)在未安装电子监控的30余所学校建设电子监控系统。(3)在学校设立警务室。(4)加强学校周边巡逻和守控。(5)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学校防范工作,发挥社区安保队员、“五老”志愿者、护校队等群防队伍的作用。
四、坚持集中力量整治,彻底根除隐患
上半年以来,我们主要在学校及周边、建筑工地及新建住宅小区、非法传销窝点、非法行医诊所、黑恶势力容易渗透的地方进行整治,打防并举,巩固整治成果。
1、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今年3月福建南平事件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敏感,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同时责成综治牵头,迅速采取措施全面进行整治,确保我区学校及周边治安良好。区综治办重点开展了两个摸排。既:深入学校摸排问题查找治安隐患,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整治。摸排学校周边重点人群重点对象,落实管控,防患未然。
全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以来,共打掉犯罪团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人,破案起。其中,刑事拘留人,送工读学校人。检查网吧369家(次),取缔黑网吧4家,收缴电脑等设备25台(套),2家违法经营网吧受到停业整顿的处罚。新设交通安全标识11个,并对部分交通设置以及警力部署进行了调整。取缔无证经营饮食摊点43个,清理学校周边违规占道165处。
2、建筑工地、新建住宅小区治安综合整治。
我区建筑工地、新建住宅小区治安综合整治有的放矢,严厉打击侵害建筑工地和新建小区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绝不允许“三霸”坐大成势。一是坚持重点建设项目环境整治“包保”责任制,落实“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限期整治”。二是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大服务力度,深入推进企业、工地平安创建活动,促进企业、工地、小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三是继续坚持“三建两审一挂牌”制度,为建筑工地打造治安防火墙。四是坚持“五个一”、治安防范、巡查联防三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建筑工地的自我防范能力。
(一)认真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工作
根据国家、全省食品放心工程的有关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我市食品安全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以“质量、卫生、安全”为主题的食品放心工程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
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我市整规办会同各成员单位,继续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努力把食品安全工作做细做实。
一月,由市整规办、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经贸、农业、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物业总站等部门,对上排、龙丰、麦地、黄塘、河南岸、桥西等1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格规范蔬果、肉类和定型包装食品的卫生和质量管理,要求五大类食品执行“QS”制度,在南门等市场专设无公害蔬菜销售点,推行包装蔬菜上市,受到市民的欢迎。根据上级关于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我市开展了节日市场食品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元旦、春节和五一期间未发生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今年3月“苏丹红”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整规办会同各相关成员单位,迅速开展全面清查工作。卫生监督部门先后采取四次紧急行动,在全市餐饮业检查封堵含“苏丹红”色素添加剂的可疑食品。行动中,市卫生监督部门出动执法人员835人次,检查了3582家宾馆、酒家、饭店等餐饮经营单位的食品仓库、进货记录及各加工场所,重点对辣椒制品及色素进行认真细致地逐一排查。工商部门在大规模清查涉嫌“苏丹红”辣椒类制品紧急行动中,出动执法人员3812人次,检查经营门店10338家,超市381家,市场245个,批发门市189家,查获“涉红”美味源牌辣椒酱1714瓶,辣椒油152瓶,有效地确保了我市人民生命安全。
今年4月至5月,我们组织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对小金、陈江、沥林、潼侨等地的咸菜、皮蛋生产加工场所进行了整顿,关闭了咸菜生产加工场所8个,皮蛋生产加工场所23个,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25份。
2、全面开展散装白酒清查行动
为了进一步规范酒类的生产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的不法行为,维护酒类市场的安全,使人民喝上放心酒,我市全面开展了散装白酒清查行动。上半年,由经贸局牵头,质监、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对全市的酒类市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市场占有率大、品牌价值高的酒类商品,酒类生产、经营户的证件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常等。行动中,查获涉嫌假冒伪劣的进口酒及国产名酒614支,市场标值60000多元;查封无证照生产散装白酒的地下小作坊3家。
3、继续推进肉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面对情况复杂、监管难度大的难题,我市相关部门转变观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通过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宣传力度,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肉食品市场,使人民吃上“放心肉”。
今年来,我市以生猪屠宰市场集中整治为契机,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制,继续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一是通过制订量化考核标准,加强对全市屠宰点的年审工作,推动屠宰厂的各项建设,提高经营者的服务质量和上市肉品质量;二是积极探索生猪屠宰管理体制,加强对屠宰工作的监督。上半年,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通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历时7个多月,经8次修改,终以市经贸局、整规办、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公安局、国税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外地鲜、冻片猪肉进入中心城区销售管理的通知》,规范了外地肉品在中心城区的经营行为,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责权与义务,为规范市场管理创造了条件。6月下旬,我们组织两个小组逐一对照屠宰厂年检量化考核的内容,深入下面县(区)、乡镇,开展年检和执法检查工作。据统计,我市共端掉非法生猪屠宰点6个,查处108宗违法违规案件,罚款2.03万元,没收非法屠宰的生猪、肉牛产品7153公斤,销毁病、死、变质、注水肉品605公斤,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肉品市场,使市民吃上“放心肉”。
4、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依照省五厅委(局)联合下发的《转发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盐业市场执法行动,有力地打击了涉盐产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盐业市场秩序。
6月,我们组织工商、经贸、公安、卫生、质监等部门对我市工矿、企业、学校、宾馆酒楼、商品交易市场等单位、个体户进行清理整顿。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736人次,检查宾馆酒楼17家、工厂食堂42家,集贸批发市场59个次,学校食堂22个,食品加工点32个,查获走私盐13.65吨,立案6宗(已结案5宗)。
(二)切实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力度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们始终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加以实施。自去年10月份以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坚持“政府主导与部门协调相结合”、“依法监管与创新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突出重点与解决难点相结合”、“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的“五个结合”,集中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非法行为。我市整规部门按照上级的有关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增强了社会公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初步营造了鼓励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得到了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督察组的充分肯定。
据统计,自去年10月至今年5月底,全市公安机关受理侵犯商标专用权案20宗,立案17宗,破案16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19人,涉案金额1100多万元。全市工商系统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44宗,罚款29.42万元,收缴并销毁违法商标标识45.12万元。全市版权管理部门开展了10多项集中治理行动,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90000册(盒),其中盗版出版物68000册(盒)。取缔无证无照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零售摊点82个,查处违法违规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零售单位105家,查处印刷企业42家。全市知识产权部门受理专利纠纷案件3宗,公开审理2宗,结案1宗。目前,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基本适应我市日益发展的社会经济需要。
1、组织开展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4月16日至18日,我市在中国惠州第三届国际数码节期间设立会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处,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专利、商标、版权咨询服务。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市徐志达副市长就“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由来、知识产权的内容和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并在惠州日报和市政府信息网站上刊登了相关内容。4月26日晚,我市举办了一场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进一步增强了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和推动了法律知识的普及。
2、认真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活动
为落实全国和省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活动精神,我市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突出工作重点。七月九日,由我办牵头,组织烟草、工商、质监等部门集中开展了一次大型现场咨询活动。活动在市区的人人乐、水口、陈江三个地点同时进行,利用横幅、挂图等宣传形式,现场发放10000多份宣传资料,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涉及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内容的咨询服务。
3、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专项活动
按照全国和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我市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的联合执法专项活动。活动中,各相关部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整规部门和知识产权部门对保护知识产权发挥着主渠道作用,公安部门对涉及犯罪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工商部门、版权部门分别对违法商标、违法版权以及各种非法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从而对我市的非法侵权盗版行为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有力地净化了专利、商标、版权市场秩序,规范了企业和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三)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依照国务院2005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安排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好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我市制订了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专项整治中,对虚假违法广告尤其是虚假药品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予以重拳出击。通过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1、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为净化广告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我市工商部门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行动方案,对工作目标、整治重点、集中整治的方法和步骤及要求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安排。在具体做法上,采取三个“结合”方法进行专项整治。一是自查与检查相结合。3月中旬,由各传播媒介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人公司负责人参加的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提出整治的具体要求,要求各广告经营单位先自查自纠;二是警示与查处相结合。我市在红盾信息网建立违法广告公布栏,对违法广告予以曝光。对仍然已被告诫、警示并责令停止的违法广告,除按法定最高处罚额度进行处罚外,建议卫生、药监部门吊销其《医疗广告证明》、《药品广告审查表》,取消其广告资格。
2、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根据全国及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市整规、卫生部门联合制定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较好成绩。
3月,我市在市区、陈江、水口、小金口等地开展以重点打击非法行医和药店坐堂为主要内容的整治医疗市场的大行动。这次行动共出动530多人次,取缔无证行医的诊所53间、没收药物70箱、没收医疗器械115件,行政处罚8宗。5月全国打击非法行医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再次作出新的调整、部署,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召开全市动员大会。6月27日,全国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小组对我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充分肯定了我市打击非法行医的整治工作。
3、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
按照全国和全省打击商业欺诈行为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对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中,加强了对商业和服务业促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查处虚假促销、以次充好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特许经营许人披露信息不完整、不规范、没有风险提示,或故意夸大投资回报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特许经营展会活动的管理。同时对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各类欺诈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各相关部门实行联合监管,加强信息沟通和复核。通过集中整治,商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市场环境得以净化。
(四)继续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
上半年,我市非法传销、变相传销活动一度有死灰复燃之势,严重扰乱我市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有关“打传”文件精神和全省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讲政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继续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我市制定了《惠州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方案》,工商、公安、综治办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多次声势浩大的“打传”专项行动,重点对全市范围的出租屋、烂尾楼、空置楼房、花园住宅、城郊及外省人相对集中的聚居地进行了全面检查。据统计,上半年我市工商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2338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98台(次),取缔传销窝店102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935人,传销活动的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五)加大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查处
根据省整规办交办事项和市领导的批示,我市整规办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努力提高大要案等督办件的办理时效,协调组织市有关部门开展查处工作。
上半年,我市经济执法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整规办的整体部署,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和打击措施,依法严惩各类经济犯罪分子,遏制了违法犯罪行为蔓延的势头。公安部门加大对制贩假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非法传销等经济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职务侵占犯罪。据统计,上半年我市公安部门共受理经济案件127宗,立案77宗,涉案总价值6077.13万元,破案61宗,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042万元。我市法院系统共受理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一审案件29件91人,审结24件,判处犯罪分子60人;受理各类经济纠纷一审案件2559件,审结1265件,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达7.81亿元;受理涉及公安、资源、烟草、海关等部门的行政案件105件,审结57件。
1月5日,博罗县在园洲镇龙叫村捣毁一制假烟窝点,当场抓获制假人员14人,现场缴获机器2台,黄果树、金蝶、北京、红枚等品牌香烟烟支92箱(共计3000斤),烟丝3000公斤,涉案价值100多万元。3月,我市中院依法对一起伪造货币的团伙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犯罪分子8人,并对其伪造的半成品假人民币1068.15万元予以没收。5月27日,质监部门查办惠州市加得利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冷冻食品案,除对该公司予以重罚外,还销毁了14526箱不合格雪糕,货值7万多元。6月2日,博罗县捣毁一传销窝店,抓获传销人员16名,其中5名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涉案价值达20多万元。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市的大案要案都得到落实和查处,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市场经济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和打击,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六)做好整规办的日常工作
半年来,市整规办根据国家和省整规办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上传下达、综合协调、沟通联络和检查督办的职能,一是及时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先后向省报送工作总结、专项材料、工作简报11份;二是努力搞好综合协调,协调编制我市三年整规工作规划(含十九项专项规划);三是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四是精心组织专项督查;五是抓紧办理上级交付的督办事项。据初步统计,上半年我办共受理群众投诉5件,都已分别转有关部门妥善办理;完成上级交办、督办事项3件,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市整规办和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整规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整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我市整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深层次的问题:
(一)整规工作总体发展不够平衡。在某些县区、某些专项整治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甚至有死角,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将严重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不够,影响专项整治的效果。例如食品安全监管,涉及的部门多,职责分工不明确,导致一方面存在监管空白或薄弱地带,另一方面存在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造成行政资源浪费。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在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会后,我镇迅速召开全镇干部职工参加的“扫黑除恶”工作动员会,并把“扫黑除恶”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来抓。同时,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工作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文件中明确了各部门、各村(社区)的工作职责,并落实相关工作保障机制。文件中要求各部门、各村(社区)对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建立了“包排查、包化解”的“双包”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强化工作任务,明确排点
在全镇“扫黑除恶” 动员会召开之后,各部门、各村(社区)结合工作实际在权责范围内迅速展开“扫黑除恶”摸底排查,重点排查农村基层政权、土地流转、建筑工程、仓储物流、矿产资源领域;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传销、金融诈骗、网络电信诈骗领域;非法手段放贷讨债以及“套路贷”“校 园贷”、“现金贷”、“裸贷”等共计 8 个领域以及其他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摸排。各部门、各村(社区)按照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对辖区各行各业进行了初步摸排,认真填写了重点人员摸排表,并上报镇综治办,切实做到了“情况清、底数明、早发现、早处理”
三、强化联勤联防,做好治安巡逻
一是由各村(社区)组建了义务巡逻队,在辖区居民楼院、大街小巷、学校等区域开展常态化巡逻。采取小喇叭工程、张贴便民服务卡、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提醒群众增强防火、防盗、防诈骗安全意识,提升自我防范能力,帮助群众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共组建义务巡逻队5支,开展夜间巡逻200余次,解决群众困难问题50 余件,化解矛盾纠纷30余件。
二是由派出所民警、各村(社区)治保主任组成治安巡逻队,通过设卡设点、徒步巡逻和警车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主要干道、人口密集场所、娱乐场所等案件高发地开展治安防控巡查。同时,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涉毒人员等特殊群体进行定期跟踪走访,加大管理防控力度,提高辖区群众见警率和安全感,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可防性案件的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稳定。截至目前,出动警力260余人次,出动警车50台车次,开展治安巡查200次。
四、强化打击行动,提高警力震慑
2019年1月开始以来,由派出所牵头在辖区内各类案件频发区域,大街小巷、复杂路段、宾馆网吧、校园周边、出租屋等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止11月30日,累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7次,排查网吧1家,排查各类娱乐场所3家,出租屋40余间。通过不间断地开展整治行动,有效降低了辖区内娱乐场所和各类重点区域的违法犯罪发案率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发案率,有效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同积极配合县公安局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形成强大震慑作用,充分体现了镇党委对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的决心,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活动。
五、强化宣传活动、加强部门联动
我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联合辖区内农商行等金融银行力量,在辖区多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宣传活动、反传销宣传活动、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老年人防范保健品诈骗宣传活动。
六、强化值班值守,明确责任落实
严格实行领导带队值班制度,对各种突发性事件做到了及时汇报、妥善应对、做好管控。同时,各村(社区)在“扫黑除恶”期间每天有专人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村(社区)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根据各村(社区)上报的排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各村(社区)均张贴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关于积极鼓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全镇“扫黑除恶”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靖江工商局
20__年12月22日
20__年,我局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根据泰州局的总体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按照规范创新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优化消费市场环境。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强化措施,落实制度。各相关科室以及各分局制定了创建措施和制度,积极开展各种消费环境执法检查行动,在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着力整治消费者关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欺诈消费者十违法行为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扎实推进监管关口前移,实施源头控制战略,联动监管体系、信用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和消费安全重特大事故预警防范体系逐步建成。
2、积极实施帮扶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主动上门受理帮助企业办理急需的证照,受到企业称赞;下乡扶持农村种养殖户专业合作社,做好农资农机红盾护农服务;加强了十个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抽查了食品、家具、服装、电动车、皮革制品、太阳能热水器、钢材等产品质量;强化了消费环境整治,围绕行业存在的消费者反映最强烈和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着力解决好消费者关注的食品安全、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虚假宣传、强制消费、霸王条款、资费不透明等突出问题,为积极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的实施,确保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创建成果惠及百姓。
3、利用3.15平台全力为消费者维权。今年的3.15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得到了我市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消费者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消费权益,了解更多的消费知识,纷纷来到宣传现场,踊跃地参与到这次活动中来。工商局会同市消协、质监局、药监局、物价局、盐务局、烟草局等单位在靖江太平洋购物广场北侧举办3.15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突出“消费与发展”年主题,解释了消费维权是扩内需,促发展的重要手段的新义,提出了20__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新思路和新要点,合力打造放心安全消费的社会环境,全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大力开展消费环境整治,全力为广大消费者维权,以全面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在城区各大商场(超市)、市场建立了12315维权投诉快速处理联动平台,同时使诉求维权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持续开展12315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努力化解消费纠纷,使一些消费矛盾得到及时解决。在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劣质食品、假冒伪劣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合同欺诈、无照经营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的各种专项整治行动中,处处可以看到3.15红盾经济卫士的身影在为消费者维权。
4、维权行动加强了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种食品质量安全联合专项执法整治,以提高我市消费环境的安全度。对全市各大商场超市(生鲜区)、农贸市场、生猪销售点、生猪屠宰场一个不漏地进行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流通领域食品索票索证,是否有销售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保质期、有毒有害及“三无”食品等情况,及时曝光和查处有关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对部分商家涉嫌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在食品监管方面,经过几个月的走访、设想、探索和努力,已制定出实行食品监管“一票通”的工作方案。5月21日,在红太阳食品批发市场先行“一票通”试点,向20家食品批发商发放“一票通”供货单,并配附“一票通”供货单的票夹,并陆续在全市向其它各类食品批发企业、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批发市场、大型食品商场(超市)以及城乡食品经营网点推广,这是标志着我市已正式推行食品行业“一票通”溯源监管。实行“一票通”,有利于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有利于减轻食品经营者的负担,保证消费者购买安全放心食品。门密商部工切关注食品流通市场动态,一旦出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及时保护消费者权益。
5、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工商部门应尽的职责。工商部门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在全市流通领域开展“消保维权,打假治劣”专项检查执法周行动。3月9日至3月15日,检查了各类大型商场(超市)、食品经营主体及城乡农贸市场等,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等商品,这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制售伪劣、过期变质、有毒有害、三无产品、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仿冒名优商品、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宣传、冒用产地和标志、标识以及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违法行为。并对我市有关房屋质量的投诉进行了集中受理和调解,分步解决,较好地解决了四起房屋质量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了损失。在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当天,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2起,举报33起,现场处理解决56起,移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109起,均在较短的时间内处理结束,受到了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6、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努力做到“二个结合”。一是与查处无照经营执法行动结合起 来,彻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二是与规范零售商促销行为结合起来,坚决制止各种虚假宣传、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规范促销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参加集中检查行动的执法人员以分局为单位进行,各分局高度重视,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经营主体开展拉网式检查,按照经济户口网格化管理的要求,本着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个不漏”,确保专项执法检查的效果。在渔婆市场周边、康宁路、人民路等商店检查时,发现有20罐已经过期罐头、有30盒外文食品添加剂以及12包韩文奶粉(均无中文标识),执法人员当场予以全部暂扣处理。凡是在国内销售的商品必须有反映真实属性的中文标识,以确保广大市民安全消费、放心消费。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认真填写《流通领域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做到检查一户登记一户,检查中发现的假过期变质食品一律予以扣留处理。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整治成效,电视台和报社全程跟踪采访报道,将检查出的违法行为向社会曝光,有效震慑不法分子,遏制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从而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了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该局成立了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担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工商所(站)负责人为成员,在市场合同管理股设立节日期间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由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由内到外,从上至下,形成了安全工作人人抓,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为了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监管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该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春节期间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具体措施和安全责任。同时要求各工商所(站)参照县局的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二、行动迅速,全面开展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后,该局各单位按县局部署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由县局机关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全系统内部安全大检查。一方面,重点检查值班门卫和春节放假期间值班工商干部落实情况,并对县局机关和各工商所办公场所以及工商宿舍楼的用电设施、防盗、防火装置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将全系统的工作用车全面进行一次大检修,并对司机和车辆保管人加强教育,确保车辆使用安全。